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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管理制度

時間:2024-06-08 05:27:52 登綺 制度 我要投稿

保密管理制度(通用24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保密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保密管理制度(通用24篇)

  保密管理制度 1

  一、檔案是國家的寶貴財富,企業各門類檔案本身具有機要性質,因此,檔案部門和工作人員,必須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手續,嚴格遵守保密十條原則,確保檔案的'安全。

  二、凡是利用檔案,必須經檔案人員提供,任何人不得直接動用。

  三、借閱檔案必須嚴格按照檔案借閱制度辦理手續,限期使用,按期返還,返還檔案要認真檢查核對,發現問題及時追查。

  四、利用絕密、機密檔案以及引進技術資料、科研成果、發明創造、專利、新產品、新工藝等技術文件材料,須嚴格履行審批手續,未經批準的,嚴禁提供利用。

  五、外單位查閱檔案,需持介紹信經公司領導和主管部門批準。復制檔案和外供圖紙和技術文件,統一由公司檔案信息中心嚴格按照審批手續提供,任何單位和個人一律無權外供。對于擅自向外轉借、提供圖紙資料和技術文件等檔案材料者,必須追查責任,對于嚴重損害國家和我公司利益者,要依法追查刑事責任。

  六、停產或已生產完畢的產品圖紙和技術文件材料以及其他經鑒定審批擬銷毀的檔案資料,統一按公司下文件由公司檔案信息中心組織回收,統一銷毀,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一律無權處理或自行銷毀。

  七、發現有關泄密事件,應立即報告,及時追查。

  八、不允許傳抄、自行翻印機密文件和帶密級的檔案材料。

  九、不允許將機密文件帶回家中和到領導辦公室隨意翻閱文件。嚴禁攜帶機密文件、檔案資料游覽、參觀、探親、訪友,出入公共場所。

  十、單位領導和保密小組要定期檢查保密工作,總結經驗,堵塞漏洞嚴防失密、泄密發生。

  保密管理制度 2

  1、建設綜合檔案是本單位的規劃、工程招投標、工程質量監督站、房產管理所、環衛處、行政辦等各科室管理工作中構成的全部檔案的總和。它包括規劃選址、放線、建筑施工許可證發放、“兩書兩證”發放、財務憑證和黨務、政務和群團工作等方面的檔案。

  2、建設綜合檔案實行統一管理原則。各科室新增檔案材料,由各科室兼職檔案員負責收集本部門在工作中構成的有保存價值的文件材料送交檔案室,進行鑒定、編號、歸檔,并按規范程序辦理移交手續。

  3、檔案庫房務必具備衛生的`環境和良好防范措施。

  4、定期進行庫存檔案的清理核對工作,做到賬、檔、卡相符,對破損或載體變質的檔案要進行修補和復制,保證檔案的完整。

  5、應根據國家和有關部門制定的檔案分類編號辦法和保密規定,嚴格、科學、規范地進行檔案分類編號,確定保管期限和檔案鑒定工作。

  6、借閱檔案資料要注意保護和保密,不得擅自復印、拍照,更不得涂改或在檔案上做任何標記、抽換、損壞,務必保證檔案的整潔,不得丟失泄密,如發現丟失泄密現象,應按保密規定立即向相關部門或保密機構報告,并采取相應防范措施。

  7、檔案保密范圍:

  ①歷史檔案資料和編研材料中,涉及到領土歸屬、邊界勘定、民族關系的檔案資料;

  ②批量運輸檔案的時間、路線的保衛方案;

  ③檔案庫的收藏檔案資料、數量以及保衛方案、措施;

  ④歷史檔案及其編研材料中涉及的特種工藝、技術決竅、秘方及涉及中外產權的資料;

  8、檔案管理不得擅自擴散的范圍:

  ①未經公布的檔案工作統計數字;

  ②正在研究、尚未做出結論的干部調配、內部評議問題。

  ③歷史檔案及其編研材料中涉及個人保密的部分。

  9、對秘密檔案資料應嚴加管理,嚴格傳遞、借閱手續。如需借閱須經領導批準,并在檔案閱覽室內查閱,不準帶出檔案室,不準摘抄,不得檀自擴大利用范圍,以確保檔案的安全。

  保密管理制度 3

  1、對收文和發文,要嚴格按登記傳閱手續辦理,并定期檢查清理,發現短缺要及時查找,如有丟失,要及時報上級備案。工作人員調動時,務必將個人所保存的機密文電統計資料等進行認真清點交接,不得帶走。

  2、領導干部涉密人員不得使用手機談論秘密事項;不得將手機帶入談論秘密事項的場所。

  3、加強印信管理中的保密工作。凡需加蓋印章的,都要嚴格按印信管理規定辦理。工作人員要妥善保管印章和各類介紹信函,不準攜帶公章外出,下班后務必將印章鎖入保險柜內。

  4、不該說的機密絕對不說,不該問的機密絕對不問,不該看的機密絕對不看,不該記錄的機密絕對不記;不在私人電話通信中涉及機密;不得攜帶機密文件游覽參觀走親訪友和出入公共場所;不得在公共場所和家屬子女親友面前談論機密。

  5、務必要做到這十六字,嚴肅認真周到細致穩妥可靠萬無一失。

  6、對違反公司保密制度,造成失泄密事件的',根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7、加強對現代通信辦公自動化設備和計算機聯網管理,嚴禁在非保密通信計算機信息系統中涉及機絕密事項。使用計算機及其網絡時,不能在互聯網網站上刊登國家秘密及內部辦公信息;

  8、不能利用電子郵件在互聯網上傳遞國家秘密及內部辦公信息;不能利用外網計算機處理存儲傳遞國家秘密及內部辦公信息;處理存儲傳遞國家秘密及內部辦公信息的計算機及其網絡務必與互聯網實行物理隔離。

  9、凡有秘密資料的文電草稿資料檔案表冊照片等在擬制打印復制收發傳遞閱辦保管清退歸檔移交和銷毀等過程中,務必嚴格按保密文電管理工作的規定執行,不得私自復制抄錄和保存秘密文件,機要文電務必存放在加鎖的文件櫥內。

  10、跟隨領導出發的司機及有關人員,凡本人不應明白的機密文件機密事項,要自覺做到不看不聽,已經明白的要做到不傳。

  保密管理制度 4

  一、保密范圍

  公司全體員工均應樹立保密意識,嚴格保守公司秘密。

  二、保密原則

  公司全體員工應遵守以下原則:不該說的,絕對不說;不該問的,絕對不問;不該看的,絕對不看;不該聽的,絕對不聽;不該記錄的,絕對不記錄。

  三、保密內容與方法

  1、文件的保密環節包括其制作、收發、傳遞、使用、復制、摘抄、保存和銷毀等。

  2、保密文件劃分為三級,第一級為絕密,第二級為機密,第三級為秘密。

  (1)絕密

  ①公司有針對性的競爭策略和計劃;

  ②交易商有關資料;

  ③尚未公布的工資福利和人事調整方案;

  ④其他絕密內容。

  (2)機密

  ①公司發展規劃;

  ②公司事故調查報告;

  ③公司領導的人事檔案;

  ④尚未公布的公司機構改革方案;

  ⑤員工個人的薪金;

  ⑥其他機密內容。

  (3)秘密

  ①沒有明確規定可以傳達的公司辦公會議內容;

  ②不宜對外單位公開的內部規章;

  ③尚未公布的人事處罰決定;

  ④其他秘密內容。

  3、保密文件的復制

  (1)保密文件的復制由董事長或主管副董事長批準;

  (2)復制保密文件,應派人在復制現場監督;

  (3)保密文件的復制情況應予登記。

  4、保密文件的`發出、傳遞、簽收、保管

  (1)發出保密文件應履行審批手續,審批權限同保密文件的復制一致;

  (2)行政部經理負責絕密文件的傳遞工作,其他保密文件的傳遞工作由秘書負責;

  (3)保密文件的接收人,應在接收記錄簿上簽收。接收人應對保密文件妥善保管,不得隨意在辦公桌上堆放,不得攜帶回家或公共場所;

  (4)經批準由個人保存的記有秘密內容的記錄本等應防止遺失。離職時,應清理交回公司。

  (5)絕密文件由行政部經理直接保管,其他文件由行政部(檔案室)保管。

  5、保密文件的查詢和借閱,要嚴格履行審批制度,權限同保密文件的復制一致;

  6、保密文件的解密和銷毀

  (1)保密文件的解密有兩種形式,一是因正式公布而解;二是經鑒定已喪失秘密特征而解密;

  (2)因公布而解密的,由保管人確認;

  (3)經鑒定解密的,鑒定由保管人提出;

  (4)經鑒定已喪失保存價值的秘密文件應銷毀;

  (5)解密與銷毀應報董事長批準

  (6)銷毀保密文件,應有兩個監銷人,并制作銷毀記錄。

  四、處罰

  違反本規定的,公司將據《人事管理制度》,視情節輕重,對責任人予以處罰。

  保密管理制度 5

  1、凡傳達秘密文件,—定要按文件規定和上級指標辦理,不得擅自擴大傳達范圍。

  2、召開秘密程度較高的重要會議,會前應與保衛保密部門聯系,共同采取安全保密措施,并對與會人員進行保密教育,規定保密紀律。

  3、會議期間復制的秘密文件,務必統一編號,登記分發,發給與會人員的文件,務必妥為保管,不得遺失。

  4、凡規定不準記錄的會議資料,與會人員不得記錄,并不得攜帶錄音機進入會場錄音。

  5、與會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泄露會議秘密資料,新聞部門不得公開報道會議秘密事項。

  6、嚴禁無關人員進人會場,對需要列席會議的人員,應將名單呈報主管會議的領導同志審定。

  7、嚴禁復印會議秘密文件資料,確因工作需要復制的,務必經過批準,并標明密級,到指定地點復制。

  8、涉及國家秘密資料的'會議,應選取具備安全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嚴禁使用無線話筒傳達密件和向室外擴音。

  9、會議結束后,要對會議場所進行保密檢查,查看有無遺失的文件、資料、筆記本等。

  保密管理制度 6

  第一條總則

  公司按照《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三級保密資格標準》要求進行保密工作的管理,設立保密委員會為保密工作的管理機構,保密委員會設立辦公室作為日常辦事機構,保密委員會辦公室獨立行使保密管理職能。

  “保密委員會辦公室”簡稱“保密辦”。

  第二條保密委員會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保密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實施上級保密部門工作部署和要求;

  (二)保密委員會實行例會制度,原則上每半年召開一次會議,研究、部署、解決、總結保密工作中的重要問題。需要時由委員會主任提議可以召開臨時會議;

  (三)制定公司年度保密工作計劃,并組織、監督保密工作的實施,對公司全年保密工作進行具體研究、部署、總結和表彰;

  (四)審核保密工作制度、規定、措施、辦法和討論專項保密工作;

  (五)審定年度保密工作管理經費和專項經費;

  (六)審定公司要害部門、部位的界定,以及全公司涉密人員及其涉密等級的界定;

  (七)組織開展保密宣傳工作、教育工作,不斷增強涉密人員的保密意識;

  (八)經常組織開展保密管理研討工作,交流各成員履行職責情況,研究和解決保密工作中的重要問題;

  (九)監督檢查保密事項的管理、組織查處、分析、上報泄密事件;

  (十)組織調查研究保密工作新情況、新問題,提出加強和改進工作措施意見,表彰、獎勵保密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十一)對重大涉密事項保密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指導;

  (十二)向上級主管保密工作部門請示報告工作。

  第三條保密委員會主任由公司總經理擔任,其職責是:

  (一)對公司保密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二)保證國家有關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在本公司的貫徹執行;

  (三)保證《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三級保密資格標準》在本單位的貫徹實施,為保密工作提供組織及財力、物力等資源的保障;

  (四)對本公司的保密工作進行決策和部署;

  (五)保證本公司在保密工作管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能夠切實履行職責。

  (六)對重要保密工作事項提出明確要求并進行督促檢查。采取實際措施解決保密工作中的突出問題。

  (七)按照規定對保密事項、活動進行審批。

  第四條保密委員會副主任由公司副總經理擔任,其職責是:

  (一)對公司保密工作組織領導負責任;

  (二)貫徹執行保密工作法律、法規,對公司保密工作進行決策和部署;

  (三)保證《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格標準》在公司貫徹實施;

  (四)組織例會,保證保密委員會對公司保密工作決策和部署在科研生產活動中的實施,及時解決保密工作中的重要問題;

  (五)組織開展保密宣傳、教育工作,不斷增強員工的保密意識;

  (六)組織、協調和部署年度保密工作和重點項目的保密防范措施;

  (七)對保密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時組織解決保密工作的重要問題;

  (八)組織查處、分析上報泄密事件;

  (九)及時向總經理通報保密工作重要情況。

  第五條保密委員會委員由涉及公司秘密事項及保密管理的各部門主管領導擔任,其職責是:

  (一)熟悉分管業務工作中的保密工作重點、國家秘密事項及涉密人員基本情況;

  (二)組織員工學習國家有關保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文件,開展對員工的保密教育,不斷增強員工的保密意識;

  (三)組織落實保密辦公室布置的保密工作計劃和工作要求。把保密工作與分管業務工作同計劃、同部署、同檢查、同總結、同表彰;

  (四)制止、糾正和報告本部門的保密工作違規行為;

  (五)負責完成本部門保密工作措施及相應的記錄;

  (六)完成保密辦公室臨時交辦的其它有關保密的工作。

  第六條其他領導保密工作職責:

  (一)對所分管工作范圍內的保密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二)為保密管理與生產經營管理的結合提供保障;

  (三)保證保密管理措施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實施;

  (四)結合實際提出保密工作的具體要求和措施;

  (五)對保密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六)及時與總經理溝通保密工作情況。

  第七條各部門負責人保密工作職責:

  (一)對本部門工作范圍內的保密工作負主要領導責任;

  (二)了解有關保密工作法規、規章制度;

  (三)結合部門實際提出保密工作具體要求和防范措施;

  (四)監督檢查本部門保密工作落實情況;

  (五)及時向主管領導和保密辦公室通報保密工作重要情況。

  第八條保密員保密工作職責:

  (一)認真學習黨和國家保密工作方針、政策,熟悉公司保密范圍及密級與內部事項,保證保密法規、上級保密組織的指示和公司保密制度的貫徹實施;

  (二)組織實施保密宣傳教育,普及保密法律知識;

  (三)具體承辦保密組織屬于保密職能管理方面的日常工作;

  (四)指導公司經管國家秘密的工作人員和涉密人員做好保密工作,并予以檢查、臨督;

  (五)檢查公司保密要害部門、部位、涉密計算機的保密防范措施,堵塞各種泄密漏洞;

  (六)參與查處公司泄密事件,積極采取補救措施減少泄密損失;

  (七)積極向保密委員會提出加強保密工作的建議;

  (八)承辦保密委員會和保密室交辦的保密工作事宜。

  第九條安全保密管理員保密工作職責:

  (一)認真學習并嚴格執行保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制度,保證信息安全、穩定運行,保證涉密計算機安全;

  (二)嚴格執行涉密計算機安全保密制度,禁止使用來歷不明、可能引發病毒傳染的軟件。開機密碼、用戶口令與密碼等重要資料必須嚴格保密,并定期更換。定期查毒、殺毒,確保涉密計算機無毒運行;

  (三)愛護保密室設備、設施,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采取規范的技術保護措施;

  (四)按照公司規定及時對系統軟件和應用軟件進行升級;

  (五)認真做好設備運行記錄,定期檢查日志文件,發現故障和異常情況,要及時排除,不能及時排除的,應迅速向負責人匯報后及時報請有關部門協助解決。

  第十條在公司保密委員會的領導下,各部門保密員主要職責是:

  (一)協助本部門領導落實保密辦公室布置的保密工作計劃和工作要求;

  (二)有權制止、糾正和報告本部門的保密違規行為;

  (三)負責完成本部門保密工作的.相應記錄和保密臺帳的保管工作;

  (四)完成保密辦公室臨時交辦的其它有關保密的工作。

  第十一條保密委員會辦公室為日常辦事機構,保密委員會辦公室主任由企業行政管理領導擔任。

  第十二條保密委員會辦公室工作職責:

  (一)組織落實有關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規,對公司各部門保密工作進行管理、指導和監督;

  (二)擬定保密管理制度、措施、辦法和專項保密工作方案,向保密委員會提出保密工作建議,具體落實保密委員會的工作決策和部署;

  (三)對涉密人員的保密資格進行審查和界定,組織對涉密人員的保密教育和培訓;

  (四)組織開展保密檢查,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并督促落實;

  (五)組織擬定保密要害部門、部位及保密崗位、人員涉密等級,對涉密人員和網絡安全進行保密工作組織管理;

  (六)組織制定、實施保密技術防范措施,對保密要害部門、部位的保密防護措施和設施設備組織實施保密技術檢查;

  (七)對涉密人員履行保密職責情況進行指導監督,對本單位各部門保密管理有關情況進行指導監督;

  (八)對國家秘密事項及其載體的接觸和知悉范圍的確定進行指導和監督;

  (九)組織協調保密審查,監督指導重要涉密活動的管理;

  (十)組織對外交流和宣傳等方面的保密審查;

  (十一)組織監督檢查保密規章制度的落實,監督指導保密防護措施實施;

  (十二)負責保密管理經費和保密專項經費的申請和使用;

  (十三)監督指導計算機和信息系統、通信及辦公自動化設備的保密管理工作;

  (十四)查處泄密事件,制止、糾正、查處有關保密違紀、違規行為,提出保密獎懲建議。

  (十五)完成上級主管保密工作部門和公司領導交辦的保密工作任務,定期向保密委員會匯報工作情況。

  第十三條保密委員會辦公室工作人員是兼職責從事保密管理工作的人員,兼職保密員應具備下列能力和條件:

  (一)具備良好的政治素質,熱愛國防科技工作建設事業;

  (二)熟悉本公司業務工作和保密工作基本情況;

  (三)掌握保密法規和保密技術基礎知識,具有一定的管理工作能力;

  (四)通過國家保密工作部門組織的培訓和考核,獲得保密工作資格證書。

  第十四條涉密人員應對本職崗位的保密工作負直接責任。

  涉密人員應熟悉本職崗位的保密要求。涉密人員應按規定履行保密工作職責。

  保密管理制度 7

  為加強對手機使用的保密管理,確保國家秘密安全,防止涉密人員在手機使用中的視頻通話、寬帶上網、大容量數據存儲及處理等功能,造成失泄密事件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及結合本部門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人員管理

  1、本部門涉密人員使用手機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保密規定,自覺履行保密義務,并接受有關部門的保密監督管理。

  2、本部門涉密人員不得在手機中存儲涉及國家秘密事項的信息,不得在手機通話中涉及國家秘密事項,不得用手機發送涉及國家秘密事項的信息,不得在手機內儲存涉密信息。

  3、本部門涉密人員嚴禁使用手機發送、接收、存儲包括語音、文字、圖像等內容的國家秘密。

  4、本部門涉密人員嚴禁涉密人員在施工現場拍攝涉密項目實施及地理環境等照片。

  5、本部門涉密人員的崗位職責包含手機使用保密要求。

  6、本部門應定期開展手機使用保密教育培訓。手機使用保密教育培訓應使涉密人員了解手機使用泄密隱患,增強手機使用保密意識,掌握手機使用保密常識。

  二、涉密場所管理

  本部門召開涉密會議或者涉密工程實施,部門要對手機的使用進行嚴格管理,采取如下保密措施;

  1、涉密會議應在保密室召開,進入保密室涉密人員手機應存放在指定存儲柜中,嚴禁攜帶手機入內。

  2、涉密項目施工現場,嚴禁現場手機拍照。

  3、涉密項目高危施工環境嚴禁攜帶手機入內,進入工地涉密施工人員手機應存放指定地點保管并辦理好入場相關手續。

  4、部門工作人員不得使用境外組織或人員贈予的手機。

  三、督促檢查

  1、要加強對手機使用保密管理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嚴格執行本規定,并將執行情況納入保密管理責任制和違紀責任追究制。

  2、加強對本部門涉密人員和涉密場所手機使用的保密管理和進行經常性的提醒和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糾正,發生泄密事件應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并向保密工作部門報告。

  3、部門領導不認真履行保密管理職責,對本部門涉密人員手機使用監管不力,存在泄密隱患的,應給予通報批評。

  4、涉密人員違規使用手機,應給予批評教育;情節較重構成犯罪的,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本標準由部門負責起草,并于公布之日起實施。

  保密管理制度 8

  一、目的

  為保守公司秘密,維護公司權益不受侵犯,立足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在職員工及已簽訂保密協議但未過脫秘期的離職人員。

  三、組織機構設置及管理權限

  1、公司辦公室為保密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對全公司涉密資料的集中管理、統一收發及各類辦公存儲設備使用情況地監督、管理等工作事宜,此外負責定期不定期組織人員對各部門保密工作進行突擊檢查,發現異常及時通報。

  2、公司全體員工均為保密工作執行人及監督人,對發現的泄密行為及個人有制止、舉報的權利。

  四、公司秘密具體規定

  (一)公司秘密界定

  公司秘密是關系到公司的權利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人員知悉的事項,具體概括包括如下事項:

  1、公司經營發展戰略、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重要決策;

  2、公司界定為保密文件的各類合同、協議、意向書、招投標書、項目立項書、報告、重要會議記錄等資料;

  3、公司財務預算、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及公司非向公眾公開的財務情況、銀行帳戶帳號,包含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等。

  4、公司銷售訂單、客戶資料、發貨記錄、市場反饋信息、售后服務信息等資料、信息。

  5、公司技術資料和產品技術參數,包含產品配置表、技聯等。

  6、重要供應商體系及價格,包含產品配置價格、零部件價格以及與供應商的優惠條件合同等。

  7、其他經公司認定為應保密的內容。

  8、一般性決定、決議、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資料等內部文件不屬于保密范疇。

  (二)公司密級的界定

  根據秘密重要性及泄漏后可能造成的影響嚴重程度,公司秘密可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具體規定如下:

  1、絕密指極為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權力和權益遭受到特別嚴重的損失;

  2、機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力和權益遭受到嚴重的損失;

  3、秘密是一般公司的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力和權益受到損害。

  (三)公司各類資料密級的確定

  1、公司經營發展戰略、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重要決策等文件資料為絕密級;

  2、公司的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紀要、公司經營情況視為機密級;

  3、公司人事檔案、合同、協議、員工福利待遇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為秘密級。

  五、保密措施

  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應當依據本制度規定標明密級,并按照公司文件管理規定確定保存期限,保密期屆滿,自動解密。

  (一)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發、傳遞、使用、復制、摘抄保存和銷毀,由辦公室或總經理委托專人執行;電腦儲存、處理、傳遞公司的秘密由有關操作人員進行保密處理。

  (二)對于密級的文件、資料或其他物品,必須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經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的簽批,不得復制和摘抄。

  2、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擔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非經批準,不準復印、摘抄秘密文件、資料,更不準將文件、資料交與公司外部人員。

  4、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中保存。

  (三)屬于公司秘密的設備或者重要的商業信息,由公司指定的專門部門負責,并采取相應的保密措施。

  (四)在對外交往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項的應當事先報請總經理簽批。

  (五)屬于公司秘密內容的會議和其他活動,主辦部門應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選擇具備保密措施的場所。

  2、根據工作需要,限定參加會議的人員范圍,對參加涉及秘密事項會議的人員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規定使用會議設備和管理會議文件。

  4、確定會議內容是否傳達及傳達范圍。

  (六)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訊中泄露公司秘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不準通過其他方式傳遞公司秘密。

  (七)公司工作人員發現公司秘密已經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時,應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及時報備辦公室,辦公室接到報告,應立即落實并緊急處理。

  (八)公司秘密應根據需要,限于一定范圍的員工接觸。

  (九)記載有公司秘密事項的工作筆記,持有人必須妥善保管。

  (十)接觸公司秘密的員工,未經批準不準向他人泄露。非接觸公司秘密的員工,不準打聽、刺探公司秘密。

  (十一)各部門的電腦、U盤、硬盤、文件等,非必要人員不得隨便使用或翻看,并采取穩妥的保密措施。各部門涉秘U盤、移動硬盤等存儲設備要指定專人保管,其資料保存、使用具有唯一性,如發生泄漏,將追究個人責任。

  六、責任與獎懲

  (一)出現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警告或視造成的損失給予50元以上500元以下不等處罰: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嚴重后果或經濟損失的。

  2、違反本制度“五、保密措施(一)、(三)、(四)、(五)、(六)、(九)、(十)、(十一)規定秘密內容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補救措施的。

  (二)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辭退并給予500以上5000元以下處罰,情節嚴重的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1、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2、違反本保密制度規定,為他人竊取、刺探、收買或違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三)對保守、保護公司秘密,改進保密技術、措施,舉報、制止泄密行為及個人的部室或者個人實施獎勵,獎勵金額視貢獻大小,經公司辦公會研究決定。

  七、附則

  1、本制度規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為之一:

  (1)使公司秘密被不應知悉者知悉的。

  (2)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接觸范圍,而不能證明未被不應知悉者。

  2、公司將不定期檢查各部門的保密情況。

  3、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保密管理制度 9

  第一條 總則

  1.為保守公司秘密,維護公司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秘密是關系公司權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

  3.公司附屬組織和分支機構(包括辦事處)以及職員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

  第二條 保密范圍

  1.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2.產品研發、產品生產情況、新產品代理情況。

  3.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4.公司內控文件和制度、流程、收發文。

  5.合同、協議、意見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6.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7.公司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第三條 保密級別

  1.公司秘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

  絕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力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機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利和利益遭受到嚴重的損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公司的權益和利益遭受損害。

  2.公司秘級的確定:

  (1)公司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公司權益和利益的重要決策文件資料為絕密級;

  (2)公司的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公司經營情況為機密級;

  (3)公司人事檔案、合同、協議、職員工資性收入、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為秘密級。

  第四條 保密措施

  1.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發、傳遞、使用、復制、摘抄、保存和銷毀,由總經理、或總經理委托專人執行;采用電腦技術存取、處理、傳遞的公司秘密由行政部負責保密。

  2.對于密級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必須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未經董事長或總經理批準,不得復制和摘抄;

  (2)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擔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中保存。

  3.屬于公司秘密的設備或者產品的研制、生產、運輸、使用、保存、維修和銷毀由公司指定專門部門負責執行,并采用相應的保密措施。

  4.對外交往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項的,須經總經理批準。

  5.具有屬于公司秘密內容的會議和其他活動,主辦部門應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選擇具備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

  (2)根據工作需要,限定參加會議人員的范圍,對參加涉及密級事項會議的人員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規定使用會議設備和管理會議文件;

  (4)確定會議內容是否傳達及傳達范圍。

  6.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不準通過其他方式傳遞公司秘密。

  第五條 責任與處罰

  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警告,并扣發工資100元以上500以下;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2)違反本制度規定的秘密內容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補救措施的。

  2.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予以辭退、賠償經濟損失或追究刑事責任:

  (1)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2)違反本保密制度規定,為他人竊取、刺探、收買或違章提供秘密的;

  第六條 本規定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保密管理制度 10

  1、目的

  為統一歸口公司的各項印刷品的印刷管理,同時合理的規范公司各項印刷品的申報審核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2.1本標準規定了印刷品的分類、申請、印刷、入庫、發放及報銷管理等;

  2.2本標準適用于集團及各下屬子公司。

  3、術語

  印刷品:這里指的印刷品指出版物、包裝裝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等。

  出版物包括報紙、期刊、書籍、地圖、年畫、圖片、掛歷、畫冊及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的裝幀封面等。

  包裝裝潢印刷品包括商標標識、廣告宣傳品及作為產品包裝裝潢的紙、金屬、塑料等的`印刷品。

  其他印刷品包括文件、資料、圖表、票證、證件、名片等。

  4、職責

  4.1印刷品需求部門負責提出印刷申請,提供印刷品樣件與印刷標準要求,負責新印刷品樣件的驗收;

  4.2辦公室審核印刷品的用途、數量及內容、價格;

  4.3品牌公關部負責聯系對外印刷業務,印刷品的數量及整體質量(報廢率抽檢)驗收入庫及使用中質量問題的跟蹤處理;

  4.4申請部門對送交的樣品進行核實和確認;

  4.5倉庫負責印刷品的入庫、保管、發放及通知使用部門及時領用;

  5、印刷品的申請

  5.1需求單位根據實際需要及庫存情況及時填寫《吉奧印刷品申請單》(一式三聯,一聯留存,二聯辦公室,三聯印刷廠),經部門主管簽字確認后,由經辦人報備至辦公室(同時提供設計原稿或標準樣件)

  5.2辦公室主任審核其印刷品的價格、使用范圍、需求數量及內容有效性(涉及公司保密信息類、行文規范類、法律法規類等規定的);

  5.3辦公室審核通過后交品牌公關部,由印刷品負責人員聯系對外印刷業務同時核算成本價,最終經行政副總審批同意后落實實施。

  6、印刷品的印刷、入庫驗收及發放

  6.1品牌公關部接到《吉奧印刷品申請單》后,由印刷品負責人聯系印刷廠家,原則上至少聯系兩家,以最優價為合作對象;

  6.2新印刷品應由印刷廠家先提供樣件,由品牌公關部確認后經申請部門驗收簽字方可進行按實際數量印刷;

  6.3印刷過程中對于涉及公司保密信息的印刷品應由印刷品負責人監印,印刷后要對印刷樣件進行封樣或現場銷毀;

  6.4印刷后物資由印刷品負責人員對需入庫印刷品進行驗收,倉庫根據《吉奧印刷品申請單》為其辦理入庫手續;

  6.5印刷品入庫后,倉庫人員應及時通知申請部門領取所需印刷品,未申請部門如需求經申請部門同意后方可領用。

  7、印刷品的報銷

  7.1對于有經常性印刷需求部門的印刷成本控制額度由財務部進行即時監控。

  7.2印刷廠家開具印刷品的增值稅發票需辦公室審核后交財務部審定,經行政副總批準后予以結算。

  8、罰則

  略。

  9、附錄

  9.1相關文件

  9.2相關記錄

  《印刷品申請單》(GA/RM 01·14-01A)

  9.3相關流程圖

  《印刷品管理流程》

  保密管理制度 11

  1、召開秘密程度較高的重要會議,會前應與保衛、保密干部聯系,共同采取安全保密措施,并對與會人員進行保密教育,規定保密紀律。

  2、涉及國家秘密內容的會議,應選擇具備安全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嚴禁使用無線話筒傳達密件和向室外擴音。

  3、凡傳達秘密文件,—定要按文件規定和上級指標辦理,不得擅自擴大傳達范圍。

  4、嚴禁無關人員進人會場,對需要列席會議的人員,應將名單呈報主管會議的`領導同志審定。

  5、凡規定不準記錄的會議內容,與會人員不得記錄,并不得攜帶錄音機進入會場錄音。

  6、嚴禁復印會議秘密文件、資料,確因工作需要復制的,必須經過批準,并標明密級,到指定地點復制。

  7、會議期間復制的秘密文件,必須統一編號,登記分發,發給與會人員的文件,必須妥為保管,不得遺失。

  8、與會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泄露會議秘密內容,新聞部門不得公開報道會議秘密事項。

  9、會議結束后,要對會議場所進行保密檢查,查看有無遺失的文件、資料、筆記本等。

  保密管理制度 12

  1、涉密計算機一律不許上互聯網。如有特殊需求,必須事先提出申請,并報保密委批準后方可實施,上網涉密計算機必須安裝物理隔離卡。

  2、要堅持“誰上網,誰負責”的原則,上網必須經過單位領導嚴格審查,并經主管領導簽署意見報保密委同意后再發布信息。

  3、在與國際互聯網相連的信息設備上不得存儲、處理和傳輸任何涉密信息。

  4、上網人員要提高保密意識,增強防范意識,自覺執行保密規定。

  5、涉密人員在其它場所上國際互聯網時,要提高保密意,不得在聊天室、電子公告系統、網絡新聞上發布、談論和傳播國家秘密信息。

  保密管理制度 13

  1、總則

  1.1為保守公司秘密,維護公司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1.2公司秘密是關系公司權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確定,在必須時間內只限必須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包括但不限于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機密。技術秘密是指不為公眾知悉、能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且企業采取保密措施的非專利技術和技術信息。技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其他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戶名單、行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

  1.3公司全體職員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接觸到企業商業秘密的高級員工,例如:管理人員、技術人員、財務人員、銷售人員、秘書等對保守公司秘密負有個性的職責。

  1.4公司保密工作,實行既確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針。

  2、保密范圍和密級確定

  2、1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1、2項規定的范圍以及下列秘密事項:

  1)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2)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3)公司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見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4)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6)公司職員人事檔案,工資性、勞務性收人及資料。

  7)其他經公司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

  一般性決定、決議、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資料等內部文件不屬于保密范圍。

  2.2公司秘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

  絕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益和利益遭受個性嚴重的損害;

  機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權益和利益遭受到嚴重的損害;

  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益和利益遭受損害。

  2.3公司秘級的確定:

  1)公司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公司權益和利益的重要決策文件、技術資料為絕密級;

  2)公司的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公司經營狀況為機密;

  3)公司人事檔案、合同、協議、職員工資性收人、尚未進人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為秘密級。

  2、4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應當依據本制度規定標明密級,并確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分永久、長期、短期,一般與密級相對應,特殊狀況外標明。保密期限屆滿,自行解密。

  3、公司保密措施

  3.1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發、傳遞、使用、復制、摘抄、保存和銷毀,由辦公室或主管副總經理委托專人執行;采用電腦技術存取、處理、傳遞的公司秘密由電腦部門負責保密。

  3.2對于密級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務必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經總經理或主管副總公司批準,不得復制和摘抄;

  2)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擔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中保存。

  3.3屬于公司秘密的設備或者產品的研制、生產、運輸、使用、保存、維修和銷毀,由公司指定專門部門負責執行,并采用相應的保密措施。

  3.4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帶給公司秘密事項的,應當事先經總經理批準。

  3.5具有屬于公司秘密資料的會議和其他活動,主辦部門應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選取具備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

  2)根據工作需要,限定參加會議人員的范圍,對參加涉及密級事項會議的人員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規定使用會議設備和管理會議文件;

  4)確定會議資料是否傳達及傳達范圍。

  3.6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不準通過其他方式傳遞公司秘密。

  3.7公司工作人員發現公司秘密已經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時,應當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及時報告綜合管理部;綜合管理部接到報告,應立即作來源理。

  3.8出現下列狀況之一者,予以辭退并酌情賠償經濟損失:

  1)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2)違反本保密制度規定,為他人竊取、刺探、收買或違章帶給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3.9公司與全體員工簽訂《員工保守商業秘密協議書》,《員工保守商業秘密協議書》以書面形式簽訂,協議附后。

  3.10在保密合同有效期限內,員工應履行下列義務:

  1)嚴格遵守本企業保密制度,防止泄漏企業技術秘密;

  2)不得向他人泄漏企業技術秘密;

  3)非經公司書面同意,不得利用該技術秘密進行生產與經營活動,不得利用技術秘密進行新的研究和開發:

  3.11對高級員工實行“競業限制”制度,限制管理人員、技術人員、財務人員、銷售人員、秘書等高級員工的以下行為:

  1)自行設立與本公司競爭的公司;

  2)就職于本公司的競爭對手;

  3)在競爭企業中兼職;

  4)引誘企業中的其他員工辭職;

  5)引誘企業的客戶脫離企業;

  6)在離職后,與企業進行競爭的其他行為。

  3.12涉及公司商業秘密的合作、代理、交易合同或協議,均需設置“保密條款”,對合同對方增設保密義務。“保密條款”應當包含以下資料:

  1)明示合同所涉及的需要保密的商業秘密范圍;

  2)合同對方以及合同對方的任何員工、代理人均受保密條款的約束;

  3)受約束的保密義務人在未經許可的狀況下,不可將商業秘密透露給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合同目的以外的用途;

  4)受約束的保密義務人不可將內含保密信息的資料、文件、實物等攜帶出保密區域;

  5)保密義務人不可在對外理解訪間或者與任何第三方交流時涉及合同規定的商業秘密資料;

  6)不相關的員工不可接觸或了解商業秘密;

  7)保密信息應當在合同終止后交還;

  8)保密期限在合同終止后仍然持續有效;

  9)違反保密義務的,應當承擔明確的違約職責。

  4、附則

  本制度的解釋權屬于綜合管理部。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保密管理制度 14

  第一條:為維護公司發展和利益,保守公司秘密,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在對外交往和合作中,須個性注意不泄漏公司秘密,更不準出賣公司的秘密。

  第三條:全體員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

  第四條:公司秘密是關系公司發展和利益,在必須時間內只限必須范圍的員工知悉的事項。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項:

  1、公司非向公眾公開的財務證券狀況銀行帳戶帳號;

  2、專有生產技術及新生產技術;

  3、公司經營發展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4、人事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5、招標項目的.標底合作條件貿易條件;

  6、重要的合同客戶和貿易渠道;

  7、其他董事會或總經理確定應當保守的公司秘密事項。

  第五條:非經批準,不準復印、摘抄秘密文件、資料。

  第六條:公司秘密應根據需要,限于必須范圍的員工接觸。

  第七條: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應標明“秘密”字樣,由專人負責印制、收發、傳遞、保管。

  第八條:接觸公司秘密的員工,未經批準不準向他人泄露。非接觸公司秘密的員工,不準打聽、刺探公司秘密。

  第九條:記載有公司秘密事項的工作筆記,持有人務必妥善保管。如有遺失,務必立即報告并采取補救措施。

  第十條:對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揚、獎勵。違反本規定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視情節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予以除名。

  第十一條:信息室、檔案室、計算機房等機要部門,非工作人員不得隨便進入,工作人員也不能隨便帶人進入

  保密管理制度 1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計算機和信息系統(包括涉密信息系統和非涉密信息系統)

  安全保密管理,確保國家秘密及商業秘密的安全,根據國家有關保密法規標準和中核集團公司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涉密信息系統是指由計算機及其相關的配套設備、設施構成的,按照一定的應用目標和規定存儲、處理、傳輸涉密信息的系統或網絡,包括機房、網絡設備、軟件、網絡線路、用戶終端等內容。

  第三條 涉密信息系統的建設和應用要本著“預防為主、分級負責、科學管理、保障安全”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和“控制源頭、歸口管理、加強檢查、落實制度”的原則,確保涉密信息系統和國家秘密信息安全。

  第四條 涉密信息系統安全保密防護必須嚴格按照國家保密標準、規定和集團公司文件要求進行設計、實施、測評審查與審批和驗收;未通過國家審批的涉密信息系統,不得投入使用。

  第五條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所有計算機和信息系統安全保密管理工作。

  第二章 管理機構與職責

  第六條 公司法人代表是涉密信息系統安全保密第一責任人,確保涉密信息系統安全保密措施的落實,提供人力、物力、財力等條件保障,督促檢查領導責任制落實。

  第七條 公司保密委員會是涉密信息系統安全保密管理決策機構,其主要職責:

  (一)建立健全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并監督檢查落實情況;

  (二)協調處理有關涉密信息系統安全保密管理的重大問題,對重大失泄密事件進行查處。

  第八條 成立公司涉密信息系統安全保密領導小組,保密辦、科技信息部(信息化)、黨政辦公室(密碼)、財會部、人力資源部、武裝保衛部和相關業務部門、單位為成員單位,在公司黨政和保密委員會領導下,組織協調公司涉密信息系統安全保密管理工作。

  第九條 保密辦主要職責:

  (一)擬定涉密信息系統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并組織落實各項保密防范措施;

  (二)對系統用戶和安全保密管理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和安全保密教育培訓,審查涉密信息系統用戶的職責和權限,并備案;

  (三)組織對涉密信息系統進行安全保密監督檢查和風險評估,提出涉密信息系統安全運行的保密要求;

  (四)會同科技信息部對涉密信息系統中介質、設備、設施的授權使用的審查,建立涉密信息系統安全評估制度,每年對涉密信息系統安全措施進行一次評審;

  (五)對涉密信息系統設計、施工和集成單位進行資質審查,對進入涉密信息系統的安全保密產品進行準入審查和規范管理,對涉密信息系統進行安全保密性能檢測;

  (六)對涉密信息系統中各應用系統進行定密、變更密級和解密工作進行審核;

  (七)組織查處涉密信息系統失泄密事件。

  第十條

  科技信息部、財會部主要職責是:

  (一)組織、實施涉密信息系統的規劃、設計、建設,制定安全保密防護方案;

  (二)落實涉密信息系統安全保密策略、運行安全控制、安全驗證等安全技術措施;每半年對涉密信息系統進行風險評估,提出整改措施,經涉密信息系統安全保密領導

  小組批準后組織實施,確保安全技術措施有效、可靠;

  (三)落實涉密信息系統中各應用系統進行用戶權限設置及介質、設備、設施的授權使用、保管以及維護等安全保密管理措施;

  (四)配備涉密信息系統管理員、安全保密管理員和安全審計員,并制定相應的職責; “三員”角色不得兼任,權限設置相互獨立、相互制約;“三員”應通過安全保密培訓持證上崗;

  (五)落實計算機機房、配線間等重要部位的安全保密防范措施及網絡的安全管理,負責日常業務數據及其他重要數據的備份管理;

  (六)配合保密辦對涉密信息系統進行安全檢查,對存在的隱患進行及時整改;

  (七)制定應急預案并組織演練,落實應急措施,處理信息安全突發事件。

  第十一條 黨政辦公室主要職責:

  按照國家密碼管理的相關要求,落實涉密信息系統中普密設備的管理措施。

  第十二條 相關業務部門、單位主要職責:涉密信息系統的使用部門、單位要嚴格遵守保密管理規定,教育員工提高安全保密意識,落實涉密信息系統各項安全防范措施;準確確定應用系統密級,制定并落實相應的二級保密管理制度。

  第十三條 涉密信息系統配備系統管理員、安全保密管理員、安全審計員,其職責是:

  (一)系統管理員負責系統中軟硬件設備的運行、管理與維護工作,確保信息系統的安全、穩定、連續運行。系統管理員包括網絡管理員、數據庫管理員、應用系統管理員。

  (二)安全保密管理員負責安全技術設備、策略實施和管理工作,包括用戶帳號管理以及安全保密設備和系統所產生日志的審查分析。

  (三)安全審計員負責安全審計設備安裝調試,對各種系統操作行為進行安全審計跟蹤分析和監督檢查,以及時發現違規行為,并每月向涉密信息系統安全保密領導小組辦公室匯報一次情況。

  第三章 系統建設管理

  第十四條 規劃和建設涉密信息系統時,按照涉密信息系統分級保護標準的規定,同步規劃和落實安全保密措施,系統建設與安全保密措施同計劃、同預算、同建設、同驗收。

  第十五條 涉密信息系統規劃和建設的安全保密方案,應由具有“涉及國家秘密的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的機構編制或自行編制,安全保密方案必須經上級保密主管部門審批后方可實施。

  第十六條 涉密信息系統規劃和建設實施時,應由具有“涉及國家秘密的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的機構實施或自行實施,并與實施方簽署保密協議,項目竣工后必須由保密辦和科技信息部共同組織驗收。

  第十七條 對涉密信息系統要采取與密級相適應的保密措施,配備通過國家保密主管部門指定的測評機構檢測的安全保密產品。涉密信息系統使用的軟件產品必須是正版軟件。

  第四章 信息管理

  第一節 信息分類與控制

  第十八條 涉密信息系統的密級,按系統中所處理信息的最高密級設定,嚴禁處理高于涉密信息系統密級的涉密信息。

  第十九條 涉密信息系統中產生、存儲、處理、傳輸、歸檔和輸出的文件、數據、圖紙等信息及其存儲介質應按要求及時定密、標密,并按涉密文件進行管理。電子文件密級標識應與信息主體不可分離,密級標識不得篡改。涉密信息系統中的涉密信息總量每半年進行一次分類統計、匯總,并在保密辦備案。

  第二十條 涉密信息系統應建立安全保密策略,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涉密信息被非授權訪問、篡改,刪除和丟失;防止高密級信息流向低密級計算機。涉密信息遠程傳輸必須采取密碼保護措施。

  第二十一條 向涉密信息系統以外的單位傳遞涉密信息,一般只提供紙質文件,確需提供涉密電子文檔的,按信息交換及中間轉換機管理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清除涉密計算機、服務器等網絡設備、存儲介質中的涉密信息時,必須使用符合保密標準、要求的工具或軟件。

  第二節 用戶管理與授權

  第二十三條 根據本部門、單位使用涉密信息系統的密級和實際工作需要,確定人員知悉范圍,以此作為用戶授權的依據。

  第二十四條 用戶清單管理

  (一)科技信息部管理“研究試驗堆燃料元件數字化信息系統”和“中核集團涉密廣域網”用戶清單;財會部管理“財務會計核算網”用戶清單;

  (二)新增用戶時,由用戶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本部門、單位審核,科技信息部、保密辦審批后,由科技信息部備案并統一建立用戶;“財務會計核算網”的用戶由財會部統一建立;

  (三)刪除用戶時,由用戶本人所在部門、單位書面通知科技信息部,核準后由安全保密管理員即時將用戶在涉密信息系統內的所有帳號、權限廢止;“財務會計核算網”密辦審核,公司分管領導審批。開通、審批堅持“工作必須”的原則。

  第六十四條 國際互聯網計算機實行專人負責、專機上網管理,嚴禁存儲、處理、傳遞涉密信息和內部敏感信息。接入互聯網的計算機須建立使用登記制度。

  第六十五條 上網信息實行“誰上網誰負責”的保密管理原則,信息上網必須經過嚴格審查和批準,堅決做到“涉密不上網,上網不涉密”。對上網信息進行擴充或更新,應重新進行保密審查。

  第六十六條 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在電子郵件、電子公告系統、聊天室、網絡新聞組、博客等上發布、談論、傳遞、轉發或抄送國家秘密信息。

  第六十七條 從國際互聯網或其它公眾信息網下載程序和軟件工具等轉入涉密系統,經科技信息部審批后,按照信息交換及中間轉換機管理規定執行。

  第九章 便攜式計算機管理

  第六十八條 便攜式計算機(包括涉密便攜式計算機和非涉密便攜式計算機)實行 “誰擁有,誰使用,誰負責”的保密管理原則,使用者須與公司簽定保密承諾書。

  第六十九條 涉密便攜式計算機根據工作需要確定密級,粘貼密級標識,按照涉密設備進行管理,保密辦備案后方可使用。

  第七十條 便攜式計算機應具備防病毒、防非法外聯和身份認證(設置開機密碼口令)等安全保密防護措施。

  第七十一條 禁止使用涉密便攜式計算機上國際互聯網和非涉密網絡;嚴禁涉密便攜式計算機與涉密信息系統互聯。

  第七十二條 涉密便攜式計算機不得處理絕密級信息。未經保密辦審批,嚴禁在涉密便攜式計算機中存儲涉密信息。處理、存儲涉密信息應在涉密移動存儲介質上進行,并與涉密便攜式計算機分離保管。

  第七十三條 禁止使用私有便攜式計算機處理辦公信息;嚴禁非涉密便攜式計算機存儲、處理涉密信息;嚴禁將涉密存儲介質接入非涉密便攜式計算機使用。

  第七十四條 公司配備專供外出攜帶的涉密便攜式計算機和涉密存儲介質,按照 “集中管理、審批借用”的原則進行管理,建立使用登記制度。外出攜帶的涉密便攜式計算機須經保密辦檢查后方可帶出公司,返回時須進行技術檢查。

  第七十五條 因工作需要外單位攜帶便攜式計算機進入公司辦公區域,需辦理保密審批手續。

  第十章 應急響應管理

  第七十六條 為有效預防和處置涉密信息系統安全突發事件,及時控制和消除涉密信息系統安全突發事件的危害和影響,保障涉密信息系統的安全穩定運行,科技信息部和財會部應分別制定相應應急響應預案,經公司涉密信息系統安全保密領導小組審批后實施。

  第七十七條 應急響應預案用于涉密信息系統安全突發事件。突發事件分為系統運行安全事件和泄密事件,根據事件引發原因分為災害類、故障類或攻擊類三種情況。

  (一)災害事件:根據實際情況,在保障人身安全前提下,保障數據安全和設備安

  (二)故障或攻擊事件:判斷故障或攻擊的來源與性質,關閉影響安全與穩定的網絡設備和服務器設備,斷開信息系統與攻擊來源的`網絡物理連接,跟蹤并鎖定攻擊來源的IP地址或其它網絡用戶信息,修復被破壞的信息,恢復信息系統。按照事件發生的性質分別采用以下方案:

  1、病毒傳播:及時尋找并斷開傳播源,判斷病毒的類型、性質、可能的危害范圍。為避免產生更大的損失,保護計算機,必要時可關閉相應的端口,尋找并公布病毒攻擊信息,以及殺毒、防御方法;

  2、外部入侵:判斷入侵的來源,評價入侵可能或已經造成的危害。對入侵未遂、未造成損害的,且評價威脅很小的外部入侵,定位入侵的IP地址,及時關閉入侵的端口,限制入侵的IP地址的訪問。對于已經造成危害的,應立即采用斷開網絡連接的方法,避免造成更大損失和帶來的影響;

  3、內部入侵:查清入侵來源,如IP地址、所在區域、所處辦公室等信息,同時斷開對應的交換機端口,針對入侵方法調整或更新入侵檢測設備。對于無法制止的多點入侵和造成損害的,應及時關閉被入侵的服務器或相應設備;

  4、網絡故障:判斷故障發生點和故障原因,能夠迅速解決的盡快排除故障,并優先保證主要應用系統的運轉;

  5、其它未列出的不確定因素造成的事件,結合具體的情況,做出相應的處理。不能處理的及時咨詢,上報公司信息安全領導小組。

  第七十八條 按照信息安全突發事件的性質、影響范圍和造成的損失,將涉密信息系統安全突發事件分為特別重大事件(I級)、重大事件(II級)、較大事件(III級)和一般事件(IV級)四個等級。

  (一)一般事件由科技信息部(或財會部)依據應急響應預案進行處置;

  (二)較大事件由科技信息部(或財會部)、保密辦依據應急響應預案進行處置,及時向公司信息安全領導小組報告并提請協調處置;

  (三)重大事件啟動應急響應預案,對突發事件進行處置,及時向公司黨政報告并提請協調處置;

  (四)特別重大事件由公司報請中核集團公司對信息安全突發事件進行處置。

  第七十九條 發生突發事件(如涉密數據被竊取或信息系統癱瘓等)應按如下應急響應的基本步驟、基本處理辦法和流程進行處理:

  (一)上報科技信息部和保密辦;

  (二)關閉系統以防止造成數據損失;

  (三)切斷網絡,隔離事件區域;

  (四)查閱審計記錄尋找事件源頭;

  (五)評估系統受損程度;

  (六)對引起事件漏洞進行整改;

  (七)對系統重新進行風險評估;

  (八)由保密辦根據風險評估結果并書面確認安全后,系統方能重新運行;

  (九)對事件類型、響應、影響范圍、補救措施和最終結果進行詳細的記錄;

  (十)依照法規制度對責任人進行處理。

  第八十條 科技信息部、財會部應會同保密辦每年組織一次應急響應預案演練,檢驗應急響應預案各環節之間的通信、協調、指揮等是否快速、高效,并對其效果進行評估,以使用戶明確自己的角色和責任。應急響應相關知識、技術、技能應納入信息安全保密培訓內容,并記錄備案。

  第十一章 人員管理

  第八十一條 各部門、單位每年應組織開展不少于1次的全員信息安全保密知識技能教育與培訓,并記錄備案。

  第八十二條

  涉密人員離崗、離職,應及時調整或取消其訪問授權,并將其保管的涉密設備、存儲介質全部清退并辦理移交手續。

  第八十三條 承擔涉密信息系統日常管理工作的系統管理員、安全保密管理員、安全審計管理員應按重要涉密人員管理。

  第十二章 督查與獎懲

  第八十四條 公司每年應對涉密信息系統安全保密狀況、安全保密制度和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一次自查,并接受國家和上級單位的指導和監督。涉密信息系統每兩年接受一次上級部門開展的安全保密測評或保密檢查,檢查結果存檔備查。

  第八十五條 檢查涉密計算機和信息系統的保密檢查工具和涉密信息系統所使用的安全保密、漏洞檢查(取證)軟件等,應覆蓋保密檢查的項目,并通過國家保密局的檢測。安全保密檢查工具應及時升級或更新,確保檢查時使用最新版本。

  第八十六條 各部門、單位應將員工遵守涉密計算機及信息系統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的情況,納入保密自查、考核的重要內容。對違反本規定造成失泄密的當事人及有關責任人,按公司保密責任考核及獎懲規定執行。

  第十三章 附 則

  第八十七條 本規定由保密辦負責解釋與修訂。

  第八十八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原《計算機磁(光)介質保密管理規定)[制度編號:(廠1908號)]、《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保密管理規定》[制度編號:(20xx)廠1911號]、《涉密計算機采購、維修、變更、報廢保密管理規定》[制度編號:(20xx)廠1925號]、《國際互聯網信息發布保密管理規定》[制度編號:(20xx)廠1926號]、《涉密信息系統信息保密管理規定》[制度通告:(20xx)0934號]、《涉密信息系統安全保密管理規定》[制度通告:(20xx)0935號]同時廢止。

  保密管理制度 1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維護集團的合法利益,保障集團長期穩定發展,適應市場競爭,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集團員工有義務保守集團秘密,嚴格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 本規定由辦公室負責實施。

  第二章 集團秘密的范圍

  第四條 集團發展戰略的秘密事項。

  第五條 經營管理中重大決策的秘密事項。

  第六條 企業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第七條 企業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向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第八條 企業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第九條 企業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第十條 企業職員人事檔案、工資性、勞務性收入及資料;

  第十一條 其他秘密事項。

  第三章 保密等級

  第十二條 集團秘密分為三級:絕密、機密、秘密。

  集團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集團權益的重要決策文件資料為絕密級;

  集團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經營情況為機密級;

  集團人事檔案、合同、協議、員工工資性收入、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為秘密級。

  第四章 各密級內容知曉范圍

  第十三條 絕密級:董事會成員、總經理、監事會成員及與絕密內容有直接關系的工作人員。

  第十四條 機密級:副總經理(總助)及其以上以及與機密內容有直接關系的工作人員。

  第十五條 秘密級:部門經理級別以上以及與機密內容有直接關系的'工作人員。

  第五章 保密措施

  第十六條 員工須增強保密意識,不該問的不問,不該說的不說,不該看的不看。

  第十七條 總經理主抓保密工作,各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的保密工作負責人。

  第十八條 對外交往合作中需要提供集團秘密的事項,報集團總經理審批。

  第十九條 嚴禁在公共場合、公用電話、傳真上交談和傳遞保密事項,不準在私人交往中泄露集團秘密。

  第二十條 員工發現秘密已經泄露或可能泄露時應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及時報告辦公室。

  第二十一條 各機要部門必須安裝防盜門窗、嚴加保管鑰匙,非本機要部門人員獲準后方可進入。

  第二十二條 涉密人員工作變動須辦理交接手續,由主管領導審核。

  第二十三條 小車司機對領導在車內的談話嚴格保密。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制度經董事會批準后執行。

  第二十四條 本制度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保密管理制度 17

  為保障公司合法權益不受侵犯,維護公司正常經營管理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保密級別劃分為:

  (一)絕密:一旦泄密會使公司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

  (二)機密:一旦泄密會使公司利益遭受嚴重的損害。

  (三)秘密:一旦泄密會使公司利益遭受較大的損害。

  (四)內部資料:一旦泄密會使公司利益遭受一般損害。

  (五)公開資料:公開有助于公司利益。

  第二條密級的確立

  依據保密分級表確立各類文件資料的等級。

  (一)公司各部門對其產生的文件資料,提出定級意見,由公司領導簽發,確立后均在文件上角注明。

  (二)屬公司秘密事項但不能標明密級的,通過口頭通知,傳達接觸范圍內的人員。

  第三條密級變更及解密

  (一)因工作需要或環境變化,需要變更密級的,由原產生密件的部門或行政主管提出申請,交公司總經理批準變更。

  (二)對尚在保密期的文件事項,因工作需要或環境變化,需公開但不損害公司利益的,由原產生密件部門或行政主管提出申請,交公司總經理批準解密。

  (三)保密期屆滿,除要求繼續保密事項外,自行解密。

  第四條組織機構

  根據保密制度的要求,公司設立保密委員會:

  主任:經理

  副主任:副經理

  成員:經理辦、技術部、財務部、計算機網絡管理部門、各營銷部、保衛部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

  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經理辦主任兼任

  第五條保密管理

  公司實行全員保密教育和保密知識系統培訓,確保國家和公司秘密不被泄密。

  (一)公司各部門配備專(兼)職工作人員,負責保存保密材料;

  (二)公司全體員工必須貫徹黨和國家有關安全保密法律、行政法規、紀律;

  (三)保密檔案室(柜)為公司重要工作場所,任何無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接觸;檔案室(柜)內一切文件、設備、設施,未經許可不得使用或隨意翻動;

  (四)定期檢查保密場所的電器設備、防盜、消防器材的完好狀態,確保檔案材料的安全;

  (五)對保密材料須專門登記入冊,并定期清查,防止丟失和遺漏;

  (六)傳閱保密材料由機要人員統一掌握,劃定傳閱范圍,不得自行擴大,不得讓無關人員閱看,控制傳閱文件的行蹤,以防丟失;

  (七)保密材料不得私自復制,復印件視同原件管理,復印過程的廢紙應及時銷毀;

  (八)保密材料嚴格按領導批準的份數打印和印刷,不得擅自多印多留,草稿視同原件管理,打印過程形成的廢紙、廢件應及時銷毀;

  (九)密件由機要人員另行打印、復印;

  (十)傳遞保密材料要有保密措施,傳遞應專送,不得辦理無關事項,密件

  不得攜入不利于保密的場所;

  (十一)外出工作如須帶保密材料,要經公司保密委員會副主任批準;

  (十二)做好公司重要會議的保密工作。會址應選擇有利于保密的地方,嚴格控制無關人員進入,嚴禁濫發會議文件,會后應檢查有無遺留材料、筆記本;

  (十三)注意在通訊和辦公自動化中的保密工作,不在無保密措施的`電話、傳真機上傳遞保密材料;

  (十四)嚴格限定密件的接觸范圍,凡查閱公司密件,一律須辦理申請批準手續和登記手續,方可使用文件調閱單;

  (十五)對保密文件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摘抄、翻印、復印、攝影、轉借或損壞;否則,由造成后果的當事人承擔責任;

  (十六)公司保證員工的隱私權不受侵犯,個人資料不被有意泄露。

  第六條保密紀律

  (一)不該說的話,不要說;

  (二)不該問的事,不要問;

  (三)不該看的文件,不要看;

  (四)不該記(攝、錄)的事,不要記(攝、錄);

  (五)不得擅自攜帶密件外出;

  (六)不得在公共場合談論公司秘密;

  (七)不得在私人通信中涉及公司秘密;

  (八)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放置密件;

  (九)不得利用公用電話、明碼電報,以及郵局辦理秘密事項;

  (十)發現泄密及時報告,采取補救措施,避免或減輕損害;

  (十一)客人問及公司秘密,應予以婉拒、避談。

  第七條本保密管理制度與會議管理制度、辦公室管理制度、文書管理制度、技術部底圖檔案室管理制度、客戶檔案管理制度、底圖管理制度、計算機工作管理制度、印信管理制度、檔案管理辦法等配套使用。

  第八條本制度由經理辦負責解釋,自經理辦公會議審定通過后施行。

  保密管理制度 1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保護員工在公司服務期間,因工作關系而獲取的商業和技術等專有信息的安全,避免員工在職或離職后因個人過失使公司經營、管理、技術、交易等專有信息外泄,從而導致公司蒙受經濟、信譽等損失,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條術語和定義

  (一)秘密,是指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于一定范圍人員知悉的事項,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經營秘密、管理秘密、技術秘密和交易秘密等。

  (二)公司的秘密包括公司自有的商業秘密及公司承諾保密的第三方商業秘密,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經營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經營方針,投資決策意向,產品服務定價,市場分析,廣告策略,公司內部掌握尚未公開的各類文件資料及信息等。

  2、管理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財務預決算資料、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人事檔案、工資薪酬、勞務收入資料、公司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向書、可行性研究報告、主要會議記錄等。

  3、技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產品設計、產品圖紙、作業藍圖、工程設計圖、計算機程序、技術數據、專利技術、科研成果等。

  4、交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商品產、供、銷渠道,客戶和供應商名單,買賣意向,成交或商談的價格,商品性能、質量、數量、交貨日期等。

  5、上述信息,無論公司是否采取保密措施,均視為商業秘密。

  第四條職責

  (一)總經辦

  1、負責公司保密制度的制定、維護和調整。

  2、負責公司保密工作的督導實施和檢查。

  3、負責公司保密工作相關獎懲的發起、審核及相關公告的發布。

  (二)各部門

  1、負責與部門相關保密信息和資料的管理。

  2、負責對掌握本部門保密信息的相關員工進行保密的教育、監督和檢查。

  3、負責本部門保密工作的獎懲的發起。

  第二章密級的劃分及確定

  第五條密級的劃分

  (一)公司秘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

  (二)絕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益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

  (三)機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權益和利益遭受到嚴重的損害。

  (四)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益和利益遭受損害。

  第六條密級的確定

  (一)公司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公司權益的重要決策文件資料為絕密級。

  (二)公司的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公司經營情況為機密級。

  (三)公司人事檔案、合同、協議、員工薪酬收入、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和資料為秘密級。

  第三章保密管理措施

  第七條員工任職期間的保密

  (一)員工在公司任職期間,必須遵守公司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二)公司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員工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基于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于公司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公司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

  (三)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員工承諾,未經公司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發布、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秘密的公司其他職員)知悉屬于公司或者雖屬于他人但公司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商業秘密。

  (四)員工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公司秘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公司所有,而無論這些秘密信息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五)員工的上級主管人員同意員工披露、使用有關的商業秘密的,視為公司已同意,除非公司已事先公開明確該主管人員無此權限。

  (六)上級主管人員不得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

  (七)員工承諾,在公司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于他人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如有違反,其一切后果由員工個人承擔。

  (八)對于密級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非經公司總經理和主管領導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復制或摘抄;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擔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九)員工在公司任職期間,非經公司事先同意,不得在與公司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伙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等。

  第八條員工離職期間的保密

  (一)員工應在離職時,返還全部屬于公司的財物,包括記載著公司秘密信息的一切載體。本制度所稱的離職,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系的時間為開始。

  (二)員工在進行離職交接時,將自身掌握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與公司指定相關人員交接,否則視同泄密。

  第九條員工離職后的保密

  (一)雙方同意,員工離職之后仍對其在公司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于公司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公司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秘密信息的義務,而無論員工因何種原因離職。

  (二)員工離職后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兩年。

  (三)員工認可,公司在支付員工的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員工離職后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無須在員工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用。

  第四章泄密的懲罰

  第十條員工在職期間,因工作疏忽而泄露公司商業秘密,情節輕微且未給公司造成實際經濟及名譽損失的,公司給予警告處分。

  第十一條員工在職期間,因工作疏忽而泄露公司商業秘密,情節輕微但給公司造成一定的經濟及名譽損失的,公司給予罰款及行政降級處罰。

  第十二條員工在職期間,因工作疏忽而泄露公司商業秘密,情節嚴重且給公司造成一定的經濟及名譽損失的,公司可立即與其解除勞動合同且不給予任何補償,并追償損失。

  第十三條員工如主觀故意泄露公司商業秘密,無論情節輕重,公司給予降級或者開除處理,在追償公司損失的同時,并向其追究法律責任。

  第五章附則

  第十四條本規定由總經辦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保密管理制度 19

  目的

  為加強對醫院涉密文件與資料的管理,建立健全保密管理程序,有效維護醫院權益,制定本制度。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與醫院利益密切相關,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人員知悉的涉密文件、資料及相關人員的管理。

  保密范圍

  醫院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醫院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醫院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見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醫院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醫院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醫院員工人事檔案,工資性、勞務性收入及資料。

  科技成果、正在研究的科研項目或設想、有價值的藥物制劑配方。

  有涉密內容的音像帶、圖表等。

  其他經醫院領導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

  一般性決定、決議、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資料等內部文件不屬于保密范圍。

  密級確定

  醫院涉密文件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涉密文件的密級由醫院總經理(院長,或指定負責人,下同)確定。

  "絕密"是最重要的醫院秘密,泄露會使醫院的權益及經濟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

  在醫院經營發展過程中,能夠直接影響醫院權益或經濟利益的重要決策文件、資料,獎金與提成收入等應列為"絕密"級。

  "機密"是相對重要的醫院秘密,泄露會使醫院權益和利益遭受到嚴重的損害。

  醫院度規劃、工作計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醫院經營情況、員工工資性收入等應列為"機密"級。

  "秘密"是一般的醫院秘密,泄露會使醫院的權力和利益遭受損害。

  醫院人事檔案、合同、協議、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應列為"秘密"級。

  保密措施及內容

  屬于醫院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發、傳遞、使用、復制、摘抄、保存和銷毀,由總經理指定專人執行。采用電腦技術存取、處理及傳遞的醫院秘密由網絡管理人員負責保密。

  對于密級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必須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非經總經理批準,不得復制和摘抄。

  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完成,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中保存。

  屬于醫院秘密的設備或者產品的研制、生產、運輸、使用、保存、維修和銷毀,由醫院指定專職部門負責執行,并采用相應的保密措施。

  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醫院秘密事項的,應當事先經總經理批準。

  具有屬于醫院秘密內容的會議和其他活動,主辦部門應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選擇具備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

  限定參加會議人員的范圍,對參加人員強調保密事宜。

  依照保密規定使用會議設備和管理會議文件。

  確定會議內容是否傳達及傳達范圍。

  不得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醫院秘密,不得在公場所談論醫院秘密,不得通過其他方式傳遞醫院秘密。

  醫院工作人員發現醫院秘密已經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時,應當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及時報告總經理。總經理接到報告,應立即做出處理。

  屬于醫院秘密的文件、資料,應當依據本制度條的規定標明密級,并確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屆滿,自行解密。

  每的元旦、春節、"五一"、"十一"等重大節日前夕,對保密范圍內的工作要進行一次認真檢查,并有針對性地解決存在的問題。

  保密管理制度 20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保密委員會和各處室、基層單位的職責和權限,以及保密管理內容和控制要求等內容。

  本標準適用于滄州分公司內部涉密人員和涉密場所的管理。

  2、規范性引用文件

  2.1集團公司《關于印發〈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手機使用保密管理規定(試行”的通知》(中國石化密〔20xx〕3號

  2.2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手機使用保密管理規定(試行)的通知》〖中辦發〔20xx〕29號

  3、職責和權限

  3.1保密委員會的職責和權限

  3.1.1保密委員會是本標準的歸口管理部門。根據中國石化集團公司保密委員會的要求,負責手機使用保密管理工作進行指導,落實手機使用保密管理責任制,對手機使用保密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及時發現存在問題,堵塞漏洞,消除隱患。

  3.1.2組織開展手機保密知識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重要涉密會議和大型涉密活動的手機保密管理工作。

  3.1.3依法組織手機泄密事件的查處。

  3.2各處室、基層單位的職責和權限

  3.2.1各處室、基層單位的主要領導對本處室、本單位手機使用保密管理負主要領導責任,并應明確手機保密管理的'分管領導和具體管理人員。

  4、總則

  4.1.1涉密人員是指在涉密崗位上知悉、掌握國家秘密、集團公司秘密和企業商業秘密事項的領導干部和其他有關人員。企業黨政領導、處室和基層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及涉密較多(秘密級以上】的人員為重要涉密人員,其他為一般涉密人員。

  4.1.2涉密場所是指保密要害部門部位、重要涉密會議和活動場所。企業召開的黨政聯席會議、黨委會及重要涉密活動的場所為重要涉密場所,其他為一般涉密場所。

  4.1.3涉密人員、涉密場所由保密委員會根據《滄州分公司保護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工作秘密管理規定》及其他有關保密范圍、《滄州分公司保密工作責任制》等有關規定所涉及的部門、人員和實際工作需要確定。

  4.2管理內容

  4.2.1涉密人員在使用手機時不得涉及本企業生產建設、科研開發、財政金融、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安全環保、經營活動中的商業秘密事項,并嚴禁使用手機發送相關信息。嚴禁將涉及國家秘密、集團公司秘密和本企業商業秘密內容的信息儲存在手機中。

  4.2.2涉密人員嚴禁使用企業外部單位或人員、客戶、合作者等他人贈與的手機。

  4.2.3涉密人員在從事招投標、談判、考察、交流等公務活動時,要嚴格遵守有關保密規定,嚴禁使用他人提供的手機。

  4.2.4涉密人員做到“一人一機”,“一機一號”。

  4.2.5涉密人員要認真保管好自己的手機,嚴禁將手機轉借給親屬或他人使用。

  4.2.6涉密人員要積極參加手機使用保密管理教育,認真學習并遵守有關規定,自覺接受有關部門對手機使用保密管理情況的監督、檢查。

  4.2.7保密委員會辦公室要對本單位涉密人員的手機資料及使用情況進行登記備案,重要涉密人員的手機資料要向集團公司保密委員會備案。

  4.2.8參加涉及重要商業秘密的會議嚴禁接打使用手機,特別重要的涉密會議,禁止攜帶手機進入會場。

  4.2.9召開涉密會議或舉辦涉密活動時,應對會議或活動的涉密程度進行確認,并在會議或活動通知中對手機保密管理提出具體要求。

  4.2.10重要涉密場所應設有“禁止使用手機”的顯著標志。

  4.3獎懲

  4.3.1對在手機使用保密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

  4.3.2對違反本規定,使用手機泄露國家秘密、集團公司秘密和本企業商業秘密的有關責任人,根據其情節輕重及造成的經濟損失大小依照有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及經濟處罰。構成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3.3因管理不善,對手機泄密負有領導責任的直接領導,依照有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5、形成的文件與記錄

  5.1重要涉密人員登記表

  5.2一般涉密人員登記表

  保密管理制度 21

  辦公室保密管理制度是對企業內部敏感信息進行有效管理和保護的規則體系,旨在確保公司核心競爭力的維持和商業機密的安全。

  內容概述:

  1. 保密責任:明確員工對保密信息的保管、使用和傳播的.責任,包括簽訂保密協議,以及違反協議的后果。

  2. 信息分類:將公司信息分為公開、內部和機密等級,規定不同等級信息的訪問權限。

  3. 信息管理:規范信息的存儲、傳輸和銷毀流程,防止信息泄露。

  4. 訪客管理:對訪客進入辦公區域的控制,以及對外部交流的保密規定。

  5. 員工培訓:定期進行保密意識教育,提高員工的保密素質。

  6. 泄密應急處理:建立快速響應機制,一旦發生信息泄露,能夠迅速采取應對措施。

  保密管理制度 22

  一、根據《保密法》和國家保密局等六個單位關于《印刷、復印等行業復制國家秘密載體暫行管理辦法》,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于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內部非營業性復印機的管理。

  三、復印機必須指定思想好、忠誠老實、工作認真負責的人員專門管理及操作。

  四、不得利用內部復印機擅自復印國家秘密載體(包括國家秘密文件、資料、圖表等),確因工作需要復制時,須經制文機關或其授權單位批準后方可復印。

  五、代外單位復印國家秘密載體時,應先驗明《國家秘密載體準印證》,并對委托單位名稱、批準人、經辦人、復制載體名稱、密級、保密期限、復印日期、份數等項目進行詳細登記,以備后查。凡未持有《國家秘密載體準印證》者,應拒絕復印。

  六、不準復印貨幣、各種有價證券以及反動淫穢作品。

  七、對復印機要重視保密管理,定期進行保密檢查,發現違反保密規定使用復印機造成泄密事件,除對當事人追究責任外,還要追究有關領導責任。

  保密管理制度 23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是企業運營中不可或缺的一環,它涉及到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客戶隱私保護以及法律法規遵守等多個層面。本制度旨在規范員工行為,確保敏感信息的安全,防止信息泄露,維護企業利益。

  內容概述:

  1. 保密范圍:明確哪些信息屬于保密范疇,如技術秘密、商業策略、客戶數據等。

  2. 保密協議:新員工入職、項目合作、離職交接等環節簽訂保密協議,規定保密義務和違約責任。

  3. 權限管理:設定信息訪問權限,限制非必要人員接觸敏感信息。

  4. 操作規程:制定信息處理流程,規范員工在日常工作中對保密信息的.使用和存儲。

  5. 培訓教育:定期進行保密知識培訓,提升員工保密意識。

  6. 監控審計:實施信息安全管理,定期進行內部審計,及時發現和糾正問題。

  7. 應急響應:建立應急處理機制,應對可能出現的信息泄露事件。

  保密管理制度 24

  計算機保密管理制度是指一套針對企業內部計算機系統、網絡、數據安全的管理規則,旨在保護企業敏感信息,防止未經授權的訪問、使用、泄露或破壞。該制度涵蓋了員工行為規范、技術控制措施、訪問權限管理、應急響應機制等多個方面。

  內容概述:

  1. 員工培訓與意識提升:定期進行信息安全教育,提高員工對保密規定的理解和遵守程度。

  2. 訪問權限控制:設定嚴格的權限分配,確保只有授權人員能訪問敏感數據。

  3. 數據分類與標記:對各類信息進行分類,標記其敏感程度,以便采取相應保護措施。

  4. 系統與網絡安全:實施防火墻、入侵檢測系統等技術手段,保障網絡環境的.安全。

  5. 加密與備份:對關鍵數據進行加密處理,并定期進行備份,以防數據丟失或被篡改。

  6. 審計與監控:實施日志記錄和行為監控,以便追蹤異常活動。

  7. 應急響應計劃:制定詳細的數據泄露應急預案,以便快速應對安全事件。

  8. 法律法規遵從:確保所有操作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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