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保密協議書(精選11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協議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協議能夠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權利。那么寫協議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項目保密協議書,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項目保密協議書 篇1
甲 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保密項目:_________
項目組成員:_________
乙方因參與甲方關于________項目的有關工作,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關于該項目的商業秘密。為了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誠信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訂立本保密協議。
第一條 保密的內容和范圍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的甲方關于該項目的商業秘密范圍包括:
1、技術信息:
包括技術方案、設計要求、服務內容、實現方法、運作流程、技術指標、軟件系統、數據庫、運行環境、作業平臺、測試結果、圖紙、樣本、模型、使用手冊、技術文檔、涉及技術秘密的業務函電等等;
2、經營信息:
包括客戶名稱、客戶地址及聯系方式、需求信息、營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進貨渠道、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項目組人員構成、費用預算、利潤情況及不公開的財務資料等等;
3、其他事項:
甲方依照法律規定(如通過與項目對方當事人締約)和有關協議(如技術合同等)的約定要求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其他事項。
第二條 乙方的保密義務
對第一條所稱的該項目商業秘密,乙方承擔以下保密義務:
1、主動采取加密措施對上述所列及之商業秘密進行保護,防止不承擔同等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者知悉及使用;
2、不得刺探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包括利用計算機進行檢索、瀏覽、復制等)獲取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甲方關于該項目的商業秘密;
3、不得向不承擔同等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關于該項目的商業秘密;
4、不得允許(包括出借、贈與、出租、轉讓等行為)或協助不承擔同等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關于該項目的商業秘密;
5、不論因何種原因終止參與甲方關于該項目的工作后,都不得利用該項目之商業秘密為其他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企業(包括自辦企業)服務;
6、該項目的商業秘密所有權始終全部歸屬甲方,乙方不得利用自身對項目不同程度的了解申請對于該項目的商業秘密所有權,在本協議簽訂前乙方已依法具有某些所有權者除外;
7、如發現甲方關于該項目的商業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過失泄露秘密,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并及時向甲方公司報告。
第三條 保密期限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本協議簽訂時開始,到甲方關于該項目的商業秘密公開時止。乙方是否繼續參與甲方關于該項目的工作,不影響保密義務的承擔。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如果乙方未履行本協議第二條所規定的保密義務,但尚未給甲方造成損失或嚴重后果的應當承擔不超過人民幣5000元的違約罰款;
2、如果因為乙方前款所稱的違約行為造成甲方的損失或嚴重后果的,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損失賠償見本條第(3)款所列。
3、本條第2款所述損失賠償包括:
A、損失賠償額為甲方因乙方的違反協議行為所受到的實際________經濟損失,計算方法為:因乙方的侵權行為導致甲方的產品銷售數量下降,其銷售數量減少的總數乘以每件1套產品利潤所得之積;
B、如果甲方的損失依照A款所述的計算方法難以計算,損失賠償額為乙方支付不低于甲方就該項目商業秘密已發生的投資費用的1%作為損失賠償額;
C、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反協議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
d、因乙方的違反協議行為侵犯了甲方關于該項目的商業秘密權利,甲方可以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辦法
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糾紛,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或者共同委托雙方信任的第三方調解。協商、調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協商、調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訴訟的權利。
第六條 協議的效力和變更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起生效。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必須經過雙方的書面同意。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訴諸法律解決。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項目保密協議書 篇2
本協議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上海市簽訂: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為順利完成上海擎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進行融資工作(以下簡稱“本項目”),維護甲、乙雙方合法權益,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保密協議:
一、定義
秘密:本協議中所說的“秘密”指協議雙方為從事本項目而相互提供的所有信息(上述信息不包括已經周知和公開發表的事項、從第三方正當途徑得到的信息或能證明由甲方或乙方披露之前已為其他方掌握的事項)。
秘密文件:本協議中所說的“秘密文件”指有關秘密的一切信息及其載體,包括但不限于記錄、記載秘密的文章、郵件、圖表、磁帶及電子文件。
本條所述之秘密與秘密文件以下統稱為“保密信息”。
協議雙方承諾將盡可能詳細準確地為另一方提供本項目所需資料,并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及時性和有效性。
二、權利與義務
1、雙方應保證保密信息僅用于與本項目有關的用途或目的,保證保密信息僅可在本項目的項目組成員、項目領導人員及為執行本項目必須知悉該信息的人員范圍內知悉,在協議雙方上述人員知悉該保密信息前,應向其告知保密信息的機密性質和應承擔的義務,任何一方的知情員工以及其員工相關利益方違反保密義務的',視為該方違反保密義務。
2、任何一方在提供保密信息時,如以書面形式提供,應注明“保密”等相關字樣;如以口頭或可視形式提供,應在提供前告知另一方為保密信息。
3、一方應保證對另一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按本協議約定予以保密,并至少采取適用于對自己的保密信息同樣的保護措施和審慎程度進行保密。
4、一方應保證對另一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
5、因開展工作之需要,甲、乙雙方均有權向其委托的中介機構、關聯公司透露或使其接觸從對方獲取的信息的全部或其中的任何部分,但前提是甲、乙雙方必須要求相關機構或人員簽訂相應的保密協議或保密承諾書。
6、因工作需要向新聞媒體或公眾提供有關情況時,由甲、乙雙方協商后依照有關規定對外提供。
7、信息出現下述情況時,甲、乙雙方不負有保密義務:
(1)信息已因合法原因對外披露或進入公知領域;
(2)信息已因第三方過錯而對外披露或進入公知領域;
(3)雙方一致認為不屬于保密范圍內的信息;
(4)根據國家法律法規或規章、專業職責的要求、有關政府部門或監管部門的規定或要求需向第三方披露相關文件。
三、保密期限
協議雙方承擔本協議項下保密義務的期限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至協議雙方協商一致,解除保密義務之日為止或保密信息因任何途徑公開為止。
四、違約條款
如乙方提供給另一方的秘密文件被協議雙方之外的第三方非法獲知的泄密事件,如秘密文件的提供方有證據證明是乙方和/或乙方的員工、代理人過失行為所致該項目失敗,乙方應負全部責任,并依法賠償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五、法律適用及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的所有方面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進行解釋并受其約束。協議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條款。如果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均有權向本協議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其他
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雙方各執壹份。
本協議經協議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后生效。
(此頁無正文,為《上海懿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與上海擎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保密協議書》簽署頁)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項目保密協議書 篇3
合伙人甲:____________
居住地: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合伙人乙:____________
居住地: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風險提示:合伙人資格
審查合伙人的資格,是簽訂合伙協議最重要的方面。因合伙企業具有較強的人合性,所以合伙人一般都是彼此之間比較熟悉、信任的人。但理智的選擇合伙人不單純是熟悉、信任,還要看其有無一定的物質實力或軟實力。普通合伙企業的合伙人承擔的是無限連帶責任,一旦企業債務不能償還時,有實力償還的合伙人就有被強制償還企業全部債務的風險,如果其他合伙人沒有實力,不應由其承擔部分則很難追償。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合伙承包河南焦作南水北調工程事宜,達成如下一致,供各方信守。
一、合伙宗旨
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搞好工程建設,進而實現各方利潤最大化。
二、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合伙項目以________公司中標合同確認的項目內容及范圍為準。
甲、乙雙方合伙承包的項目,對外以_______公司名義出現。
三、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至合伙施工的項目完工,各方結算完畢為止。
四、出資額、方式及比例
風險提示:合伙人出資
一定要理清楚合伙人的出資。每種不相同的種類都必須折價為相應的股份,在合伙協議中明確。這樣才能在今后的盈余分配及債務承擔中,明確各個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不會因為比例不明確鬧糾紛。
另外,對于合伙人出資的財產需要辦理登記的,在合伙協議中應當明確約定辦理登記手續的義務承擔者,辦理時間以及辦理費用的承擔等等。對這些事項約定的缺失或不足,都將增加企業法律風險。
1、甲方以現金出資,出資額為人民幣萬元。該款為起動項目的前期費用,占全部出資比例%。
2、乙方以設備出資(含當地協調社會關系),占_______%。
五、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風險提示:利益分配和債務承擔
合伙人之間的權益的分配、責任劃分要明確。雖合伙企業對外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但內部合伙人之間還是要按份額分紅、承擔債務的。有些合伙企業對此沒有約定,從而導致在分紅或承擔債務時合伙人之間產生糾紛,給企業造成不必要的損害。
1、盈余分配,以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合伙如產生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六、退伙
風險提示:退出機制
合作要想好不合作,當一方退出,什么時候退出,退出時的投入比與退出比的比例,以及怎樣補償,是誰承擔?這些要提前書面明晰,簽到合同里,項目的后期合作雙方都能順利的結束不必要的瓜葛,不要義氣用事,以為大家是朋友不必計較的心態,合理的退出機制是合作的很重要的組成部分。
合伙期間,一方退伙將嚴重影響合伙項目建設進行的,不得退伙。
退伙需經對方同意,方可實行。
未經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七、權利與義務
風險提示:合作伙伴的職責
在合作初期,創業合作者要明確合作伙伴的各自職責,不能模糊,要能拿出書面的職責分析,因為是長期的合作,明晰責任最重要,這樣可以在后期的經營中不至于互相扯皮,反目成仇,好多的創業合作中會有問題,就是因為責任明細不夠。
1、甲方為合伙期間的財務負責人,合伙項目的一切財務收入、支出均需經甲方同意方可支出與進帳;同時,甲方參與合伙項目的日常管理。
2、乙方負責項目的工程管理、設備維護及當地社會關系的協調,并參與日常管理。
3、甲、乙雙方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八、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2、禁止合伙人在合伙不利時退伙。
九、合伙營業的繼續
1、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十、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4、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十一、違約責任
風險提示:違約責任
因為合伙企業的人合性質,決定有關合伙企業的法律不可能對合伙人的違約責任規定的十分具體,所以建議各合伙人在協商合伙協議時,對合伙人的違約責任作出明確規定,以便一旦發生違約行為,可以比較方便地執行,要求違約者依協議承擔責任。
1、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2、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伙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十二、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在各方商定的其它城市。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十三、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2、入伙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合伙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4、本合同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合伙人(簽章):____________合伙人(簽章):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項目保密協議書 篇4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王建宙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鑒于:
1.甲乙雙方(以下簡稱“雙方”)正在進行移動數據業務項目(以下簡稱“項目”);
2.甲乙雙方對該項目進行具體研究工作(以下簡稱“合作”);
3.雙方就該項目的實施以及合作過程中,向對方提供有關保密信息,且該保密信息屬提供方合法所有;
4.甲乙雙方均希望對本協議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護。
經雙方協商,達成本協議。
一、 本協議所指保密信息是指:
甲方向乙方提供:
在合作過程中,乙方從甲方(或其母公司、子公司、關聯公司)獲得的與合作有關或因合作產生的任何商業、營銷、技術、運營數據或其他性質的資料,無論以何種形式或載于何種載體,無論在披露時是否以口頭、圖像或以書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乙方向甲方提供:
在合作過程中,甲方從乙方(或其母公司、子公司、關聯公司)獲得的與合作有關或因合作產生的任何商業、營銷、技術、運營數據或其他性質的資料,無論以何種形式或載于何種載體,無論在披露時是否以口頭、圖像或以書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上述保密信息可以以數據、文字及記載上述內容的資料、光盤、軟件、圖書等有形媒介體現,也可通過口頭等視聽形式傳遞。
二、雙方權利與義務
1.雙方保證該保密信息僅用于與合作有關的用途或目的。
2.雙方各自保證對對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
3.雙方各自保證對對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按本協議約定予以保密,并至少采取適用于對自己的保密信息同樣的保護措施和審慎程度進行保密。
4.任何一方在提供保密信息時,如以書面形式提供,應注明“保密”等相關字樣;如以口頭或可視形式透露,應在透露前告知接受方為保密信息,并在告知后5日內以書面形式確認,該確認應包含有所透露的信息為保密信息的內容。
5.雙方保證保密信息僅可在各自一方從事該項目研究的負責人和雇員范圍內知悉。在雙方上述人員知悉該保密信息前,應向其提示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和應承擔的義務,并保證上述人員以書面形式同意接受本協議條款的約束,確保上述人員承擔保密責任的程度不低于本協議規定的程度。
經保密信息披露方提出要求,接受方應按照保密信息披露方的指示將含有保密信息的所有文件或其他資料歸還給保密信息的披露方,或者按照保密信息披露方的指示予以銷毀。項目終止后,保密信息披露方有權向接受方提出書面要求將保密信息資料交還。
6.上述限制條款不適用于以下情況:
(1)在簽署本協議之時或之前,保密信息已以合法方式屬接受方所有;
(2)保密信息在通知給接受方時,已經公開或能從公開領域獲得;
(3)保密信息是接受方從與其沒有保密或不透露義務的'第三方獲得的;
(4)在不違反本協議項下約定責任的前提下,保密信息已經公開或能從公開領域獲得;
(5)保密信息是接受方或其關聯或附屬公司獨立開發,而且未從披露方或其關聯或附屬公司獲得的信息中獲益;
(6)接受方應法院或其它法律、行政管理部門要求披露的信息(通過口頭提問、詢問、要求資料或文件、傳喚、民事或刑事調查或其他程序)因而透露保密信息,在該種情況發生時,接受方應立即向披露方發出通知,并作出必要說明。
7.雙方均不保證保密信息的精確性與合理性。
8.保密信息披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如涉及侵犯第三方知識產權的情況,接受方不對此侵權行為負責,且免于由此產生的索賠。
三、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條款均被視為違約。作出違約行為的一方應承擔因自己的違約行為而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如果守約方確認,對違反本協議的行為僅采取賠償的補救措施是不夠的,則守約方還有權采取禁令、實際履行或其他合理的救濟措施。
四、免責條款
由于地震、水災、火災或政策變化等人力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抗拒的原因,導致甲乙雙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有關義務時,甲乙雙方相互不承擔違約責任;在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后的合理時間內,一方或雙方應當繼續履行本協議。
五、本協議有效期五年。
六、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簡稱“中國”)的法律管轄并按照中國的法律進行解釋。由于本協議的履行或解釋而產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無法協商解決,應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并按照其當時有效的仲裁規則和仲裁程序進行最終裁決。仲裁應用中文進行。上述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除仲裁裁決另有裁定外,仲裁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七、經雙方書面確認,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修改本協議,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協議的補充協議為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項目保密協議書 篇5
甲方(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
乙方(小組成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乙方在項目小組工作中,將接觸并知悉甲方小組內部秘密,為了有效保護項目小組的秘密,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根據《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維護甲乙雙方權利、維護甲方的小組內部秘密,明確雙方的責任,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保密信息
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條款:
一、甲方或甲方與第三方擁有的未向社會公眾公開的軟件和技術及與這些軟件、技術相關的文件、資料。
二、甲方未向社會公眾公開的市場及銷售計劃、產品說明、設計、開發計劃、競爭對手分析、商業金融規劃、不公開的財政信息、客戶及雇員資料。
三、所有甲方認為有保密必要或只供甲方內部使用(不管是否屬于甲方獨家所有或甲方內部開發)的信息。保密信息不包括公開信息或行業一般信息,以及在其它同類公司工作乙方也一樣可以獲得的常規知識。
第二條 乙方的保密義務
一、本協議提及的“小組秘密”指,不為公眾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該小組秘密既包括甲方及其關聯公司所有或持有的商業秘密,也包括雖屬于第三方所有或持有,但甲方負有保密義務的公司秘密。
1、本協議所指的小組秘密包括:公司未對外公開或只在一定范圍內公開的專有技術、會議紀要、公司發展計劃、資本運作情況、圖紙、新產品開發情況、技術方案、模具設計、工程設計、車間平面布置、制造方法、評審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實驗結果、數據庫、技術文檔、樣品尺寸、財務數據、采購信息、客戶信息、規章制度、人事檔案等所有內部資料,以及其它列入甲方保密制度的機密事項。
2、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訣竅、客戶名單、貨源情報、產銷策略、生產成本、負債情況、客戶投訴、行銷計劃、發展戰略、采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等。
二、乙方應對保守甲方公司秘密負有絕對的義務,并遵守下列各項:
1、遵守甲方制定的任何成文的和其他形式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保持項目小組秘密的秘密性。
2、乙方不得將小組秘密透露給第三方;確實因業務需要,需將小組秘密介紹給第三方時,須事先征得甲方的許可。
3、乙方不應到與甲方生產同類產品、經營同類業務、或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兼職,也不組建或參與組建、參股這樣的'單位,但事先取得小組所有成員同意的除外。
4、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從事經營、生產項目和科研項目設計與開發,并將生產、經營、設計與開發的成果、資料交甲方,甲方擁有所有權和處置權。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小組秘密進行新產品的設計與開發和撰寫論文向第三者公布。
6、解除聘用關系時,乙方將把全部在項目小組中所搜集的資料歸還甲方,包括但不只限于文檔、軟件、軟盤、各種形式的記錄、數據、筆記及名片,乙方不能保存或向他人轉讓此類資料,同時亦不可以用做商業用途,除此之外不可以將本公司開發的項目或本公司認為屬于機密的產品制作成光盤或利用計算機進行拷貝、復制、轉移、租借或在未經本公司允許下私自開發公布本公司成形或正處于研發的產品或信息公布并透漏給同行競爭企業或非同行。乙方保證在離開甲方之日起一年內不可以任何形制進入到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同行業企業任職或與該企業發生其它形式的工作服務關系,不利用曾在甲方工作的身份,做出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乙方在退職離開甲方一年內及甲方相應產品的開發期間,不得向其他單位或個人泄露關于甲方產品的技術信息。
7、無論因何種原因離職,在離職后一年內負有不可泄露德朗能電池有限公司公司任何商業秘密資料和不可接觸、使用任何涉及德朗能有限公司商業秘密資料的義務。特別地,公司經理級和總監級以上干部對公司商業秘密保密的義務在其任職結束或辭職后仍然有效,直至該秘密成為公開信息。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違反本協議,甲方有權視情節輕重對乙方予以立即更換并依法追償相應經濟損失直至追究刑事責任權利。
2、由于乙方泄露、披露甲方公司秘密行為或保密不當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或名譽損失的,甲方會將乙方交由公司處理。根據乙方所造成的后果輕重分別采取調離涉密崗位、解除勞動合同等處置措施。
3、乙方違約行為構成犯罪的,提請有關機關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責任。
第四條
雙方一致同意對本協議補充、修改時,以書面方式簽訂補充或變更協議。
第五條
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協議前已仔細審閱過協議的內容,并完全了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第六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方簽字、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乙方(小組成員):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__簽署日期:____________
項目保密協議書 篇6
甲方:
乙方:
甲方與設計方在討論關于 項目設計合同的相關事宜時,鑒于設計方在服務于甲方期間有從甲方獲得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機會;設計方明白泄露甲方商業秘密、技術秘密會對甲方造成損害。為保護甲方商業秘密、技術秘密及三方長遠利益,甲乙雙方以相互信賴為基礎,雙方自愿訂立保密協議,共同保守雙方的秘密,維護雙方公平的合作關系。其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保密內容和范圍
1. 本協議所指的保密信息是指設計方及設計方人員在本協議生效前及本協議生效后通過任何方式接觸或知悉的甲方的任何信息,以及雖屬第三方但甲方承擔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1) 設計方在合同期內開發設計內容,包括技術、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及其說明等;
(2) 甲方現有開發和技術秘密及設計開發方案;
(3) 甲方所有工藝技術資料、圖紙和所有財務資料及數據;
(4) 甲方尚未付諸實施經營戰略、規劃及生產經營數據;
(5) 甲方銷售方案、計劃及客戶資料;
(6) 甲方采購計劃及供應商資料;
(7) 甲方提供之業務、經營、投資、人事及財務之相關資料(包
括但不限于有關產品、技術、商業機密、戰略及未來發展、工程、生產、市場推廣、定價、售后服務、融資、資產、公司結構及管理等其它方面的信息資料);
(8) 甲方與設計方交談及討論之有關產品、技術、財務、投資、人事及經營相關之內容;
(9) 甲方與設計方往來或交易,任何有關雙方業務合作或服務之契約。
2.以上保密信息的獲得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1) 甲方以手寫、打印、軟盤、膠片、電子郵件以及其它可接觸的方式或以口頭方式提供;
(2) 設計方及設計方人員在雙方合作過程中通過觀察、測試、體驗、分析等方式知悉。
第二條:非保密信息
本協議規定的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記錄、文件或資料:
1.已經公開的信息,且不是因設計方及設計方人員的披露所造成;
2.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公開的信息;
3.在甲方向設計方披露保密信息以前,設計方已通過合法渠道獲得該保密信息,且設計方有充分合理的理由相信該信息不受任何保密義務或規定的限制,可以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三條:保密責任
1.設計方受本協議約束,僅限于將保密信息使用在以“建設 項目”為目的的作業中,不得用于其它目的。
2.設計方及設計方委任之必要第三人,皆不能直接或間接披露部分或全部保密資料予不相關之第三人。設計方應當與知悉甲方保密信息的設計方人員及設計方委任之必要第三人簽署保密協議,確保該等人員承擔與設計方相同的保密義務。
3. 設計方對從甲方或者甲方以外的其他渠道獲得的涉及相關工作的技術信息和資料負有保密責任,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提供給任何第三方,包括設計方的分支機構,子公司或委托顧問方,接受咨詢方;
4. 設計方為承擔本協議約定的保密責任,應妥善保管有關的文件和資料,未經甲方事先的書面許可,不對其復制,仿造等;
5. 含有甲方商業秘密或技術秘密的作品,如設計方及設計方人員發表論文、評定職稱等,需要事先得到甲方書面認可;
6. 在本協議約定的保密期間內,設計方如發現有關保密信息被泄露,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采取積極的措施避免損失的擴大。
7.如果甲方書面同意設計方向特定代表披露保密信息的,設計方應當與該代表簽署書面協議,使其承擔與本協議相同條款和條件的約束。
8.如果法律規定或任何有關監管機構要求設計方必須對保密信息或由保密信息得出的任何意見、判斷或推論做出披露時,設計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以使甲方能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
9.設計方披露保密信息的范圍僅限于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或任何有關監管機構強制性要求的必要范圍。但在披露上述保密信息時,設計方必須盡力確保有關部門對披露的保密信息予以保密。
10. 在雙方合作終止的.情況下,如甲方提出要求,設計方應立即將設計方或設計方的任何代表所占有的一切與甲方相關資料,包括基于相關資料,由相關資料產生的或反映了相關資料內容的一切復印件、復制文本、總結、分析、摘要或其它文件或記錄,交還甲方,并永久性地銷毀任何以電子、磁性或光學載體形式儲存的任何副本或復印件。
11.設計方不得對外以任何方式宣傳為甲方做過該項目設計,以防止競爭對手通過設計途經了解甲方技術機密。
12.設計方不再對甲方以外的客戶設計同類項目。
13.設計方除有權為雙方合作的目的而合理使用保密信息外,本保密協議不表明設計方對甲方的保密信息享有明示或默示的許可使用權或其它權益。
第四條:保密期間
除非甲方的保密信息被合法公開,設計方應當根據本協議第三條承擔保密義務,設計方根據本協議承擔的保密義務不因本協議的解除或終止而免除。
第五條:違約責任
1.設計方同意在下述情況下對甲方作出全額補償并保證甲方免受由此造成的損害、損失、費用(包括合理的律師費用及執行該補充的費用)或責任:
(1) 設計方知悉甲方保密信息兩年內未經許可而使用保密信息;
(2) 設計方知悉甲方保密信息兩年內未經許可而披露保密信息;
(3) 設計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
2.設計方人員違反本協議給甲方造成損失的,設計方應當承擔全額賠償責任。
3.設計方代表在服務期間知悉甲方保密信息兩年內泄露甲方秘密的,設計方應于該代表就泄密給甲方能夠造成的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六條:知識產權
1.甲方提供的所有保密信息,其所有權和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
2. 設計方在本設計合同期間為本項目設計所產生的設計成果,其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許可,設計方不得向其它任意第三方提供該設計成果。
第七條:爭議與仲裁
1.若出現本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及對本協議中條款存有疑議時,甲乙雙方應本著真誠合作的原則,共同協商,共同解決。
2.當爭議無法解決時,經任一方申請,應申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法院上訴。雙方約定的糾紛裁決地點為甲方所在地。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具文,與本合同書同等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日期: (或授權代理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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