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
差旅費報銷是根據一個單位或部門的具體規章制度,規定限額內的差旅費可以按照一定的程序憑據報銷。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精選14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關于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出差管理流程、加強出差預算的管理并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參照本公司行政管理、財務管理相關制度的規定制定。
第二章一般規定
第三條 員工出差依下列程序辦理: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出差期限由派遣負責人視情況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核實。
第四條 出差的審核決定權限如下:
1、當日出差
出差當日可能往返,一般由部門經理核準。
2、遠途出差
由部門經理核準,報主管副總審批,部門經理以上人員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第五條 交通工具的選擇標準:
(1)短途出差可酌情選擇汽車作為交通工具。
(2)遠途出差一般選擇火車作為交通工具,特殊情況下采用汽車出行,一般火車超過六個小時可以選擇臥鋪出行,特殊情況,可向總經理申請選擇乘坐飛機。
第三章 出差借款與報銷
第六條 費用預算
堅持“先預算后開支”的費用控制制度。各部門應對本部門的費用進行預算,做出年計劃、月計劃、周計劃,報財務部及總經理審批,并嚴格按計劃執行,不得超支,原則上不支出計劃外費用,特殊情況報總經理審批。
第七條 借款
(1)借款的首要原則是“前賬不清,后款不借”。
(2)需借支的出差人員依據審批后的出差申請表填制借款單,財務部門收到經核簽的出差申請及借款單時,需再對出差費用預算進行合理性測算,若認為合理則給以辦理借支,若認為有不合理之處,可與申請人進行溝通,溝通后如未獲共識則交付總(副)經理進行裁決。
(3)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筆現金時,應提前向財務預約,并有總經理審批;
(4)借款要及時清還,公務結束后3日內到財務部結算還款。無正當理由過期不結算者,扣發借款人工資,直至扣清為止。
(5)借款額度與借款人工資掛鉤,參照出差費用標準,原則上不得超過借款人的月工資收入。
(6)借款金額原則上限制為:普通員工借款金額在1000~2000元,主管級以上員工金額在1000~3000以內,特殊用途超過5000元等特大金額應上報到主管副總標明原因審批。
第八條 報銷程序及出差費用的報銷
嚴格按審批程序辦理。按財務規范粘貼“差旅費報銷單”→部門主管或經理審核簽字→財務部核實→總經理審批→財務領款報銷。
出差人員需于出差返回三日內向財務部門提報經部門主管簽核的該行次《差旅費報銷單》、《出差報告》,財務部門依據相關財務規定進行初次審核,同時還需對費用支出的合理性進行審核。如未按規定期限提報者,財務部直接于最近期發放工資時扣減該員所預支之金額,且于日后報銷時,按報銷單所填金額90%予以報銷。
第四章 差旅管理
第九條 出差申請與報告
1、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表》并注明出差路線、事由、計劃及出差費用預算,經主管部門經理同意并簽字確認后方可出差,否則出差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2、部門經理對出差申請進行審批時,除須對申請人員所填具之出差目的及時間安排進行審核外,還應對其所提出的出差費用預算進行合理性測算。
3、出差期限由派遣負責人視情況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核實。
4、將出差申請表送至行政部留存、記錄考勤。原則上出差出發時間在中午12點以前的可以不來公司報到;出差出發時間在中午12點以后的要來公司報到,特殊原因不來公司的必須有部門經理批準并報行政部備案。
5、出差返回時間(以機票、車票上的到達時間為準)在中午12點以前的要來公司報到;出差返回時間在中午12點以后的經部門經理批準并報行政部后可不來公司報到。
6、出差后須按《出差申請表》中擬定的時間、路線、擬計劃拜訪客戶名錄等事項開展出差工作。到達當地第一時間予以報點,報點須用當地電話,由行政內勤按報點時間、地點、電話號碼、車次等內容予以登記(銷售人員交由銷售內勤登記)。出差后回公司報銷時須與報點相吻合,否則不報銷有出入的部分。
7、銷售人員出差后每天向銷售部門負責人報告工作進展及下一步工作計劃安排。
8、出差途中生病、遇意外或因工作實際,需要延長差旅時間的,應打電話向公司請示;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其差旅費不予報銷。
9、出差人員返回后均需提報《出差報告》,出差報告中需將本次出差的任務完成情況(包括出差目的達成情況、費用支出情況等內容)做詳細說明,同時該報告也是出差費用報銷的依據之一。
10、出差報告的審核及審批:流程同出差申請。
11、出差結束后,應于3日之內提交出差報告,并到財務部費用報銷。未按以上手續辦理出差手續或未經審批所發生的費用,公司將不予報銷。
12、銷售部門各駐外辦事處業務人員,除財務審核環節外,在辦事處內部需嚴格按前述內容執行,但與總部財務部門核銷時,根據實際情況或根據財務部門的要求進行核銷,并以財務部門的為準。
13、為強化出差費用管控及提升遠途出差(本市以外)成本效益,遠途出差人員在填具《差旅費報銷單》時,必須與相對應的《出差申請表》上所載明的預算金額相接近,如高于預算金額10%或超過300元者,則必須提出說明并經部門經理核準后超出部分始得報銷。
第十條 員工出差活動的監管
各部門經理對自己部門的員工出差活動負責進行監督管理,定期(按月)開展檢查,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違規行為應及時處理。
違規處罰標準:
1、員工出差未辦理申請手續的,處罰責任人20-100元/次,期間產生的費用不得報銷入帳。
2、員工出差期間獲得的.信息未按規定整理,總結上報的,處罰責任人20-200元/次,獲得的資料未按時辦理歸檔手續的,處罰責任人50-200元/次,如因此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責任人承擔。
3、出差人員未按時辦理費用報批手續并入賬的,處罰20-200元/次,對超期報銷的出差費用按90%報銷入賬。
4、出差費用報批存在弄虛作假的,按照作假部分的多少處罰責任人,同時做假部分的費用不得入賬,已入賬的應進行剝離。
5、財務部門未按相關規定審核報銷票據,存在違規的,處罰責任人50-200元/次,如因此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審核人承擔。
第十一條 出差相關規定
1、本市出差:
1)原則上要求使用本公司交通工具,不報銷任何費用和補助;
2)如因特殊原因未派車的,出差之交通費用憑乘車票據實數報銷,乘坐出租車需取得部門主管同意后方可;
2、市外出差:非業務人員原則上應當天往返,若確需住宿留駐,應取得部門主管同意后方可報銷相關費用;業務人員則根據其《出差申請》進行相關時間安排;出差人員所乘交通工具及食宿標準具體按附件1的規定執行,特殊情況經主管副總及以上級別批準后執行。
3、差旅費應據實填報,如發現有虛報不實者,除將所領差旅費追回外,并視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4、差旅費報銷必須一次一清,上次不清下次不借,不能結清者,從當月工資中扣回,直至扣清。
5、出差不享受休息待遇,不得報支加班費或輪休,要保證每天工作8小時和一定的工作績效,但重大節假日(春節、元旦、勞動節、國慶節、中秋節、端午節)可酌情給以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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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則
為規范公司差旅費報銷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減少不合理支出,特制定本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因工作需要出差所產生的差旅費用報銷。
三、差旅費報銷原則
1. 實事求是原則:員工應如實申報差旅費用,不得虛報、瞞報或偽造票據。
2. 合理節約原則:員工應盡量選擇經濟、合理的交通方式和住宿標準,節約公司成本。
3. 審批報備原則:員工出差前需向上級領導申請并報備,出差結束后需按本制度規定辦理報銷手續。
四、差旅費報銷標準
1. 交通費:
a. 員工出差應優先選擇公共交通工具,如火車、長途汽車等;特殊情況需乘坐飛機、高鐵等,需事先向上級領導申請并獲批。
b. 交通費報銷需提供正規發票,發票上需注明出發地、目的地、日期等信息。
2. 住宿費:
a. 員工出差住宿費標準按照公司規定的標準執行,超出部分需自行承擔。
b. 住宿費報銷需提供酒店發票或住宿證明,發票或證明上需注明住宿日期、地點、價格等信息。
3. 餐費:
a. 員工出差期間餐費按公司規定的標準執行,超出部分需自行承擔。
b. 餐費報銷需提供正規發票或收據,發票或收據上需注明用餐日期、地點、人數等信息。
4. 其他費用:
a. 員工出差期間產生的其他合理費用,如電話費、市內交通費等,可憑正規發票或收據報銷。
b. 其他費用報銷需注明具體用途和產生原因。
五、差旅費報銷流程
1. 員工出差前需向上級領導申請并報備出差計劃,包括出差目的、時間、地點、預算等。
2. 出差結束后,員工需及時整理相關票據和資料,按照本制度規定的報銷標準和要求填寫差旅費報銷單。
3. 報銷單需經上級領導審批簽字后,提交至財務部門審核。
4. 財務部門對報銷單進行審核,確認無誤后進行付款操作。
六、違規處理
1. 如發現員工在差旅費報銷過程中存在違規行為,如虛報、瞞報、偽造票據等,公司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并追回違規報銷的費用。
2. 情節嚴重的,公司將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七、附則
1.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如有修改,以最新發布版本為準。
2. 本制度的解釋權歸公司財務部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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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則
為規范公司員工差旅費報銷行為,確保公司財務的規范性和透明性,特制定本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因公出差所產生的差旅費用報銷。
二、差旅費報銷原則
1. 實事求是原則:員工應如實申報差旅費用,不得虛報、瞞報或偽造相關票據。
2. 合理節約原則:員工在出差過程中應合理安排行程,節約開支,盡量降低差旅費用。
3. 審批先行原則:員工出差前需按公司規定提交出差申請,經審批同意后方可出差,并憑審批文件辦理差旅費報銷手續。
三、差旅費報銷范圍
1. 交通費:包括飛機票、火車票、汽車票、輪船票等因公出差所產生的交通費用。
2. 住宿費:因公出差所產生的住宿費用,包括酒店、賓館等住宿場所的費用。
3. 餐飲費:因公出差所產生的餐飲費用,包括在出差地的用餐費用。
4. 公雜費:因公出差所產生的其他合理費用,如通訊費、打印費、郵寄費等。
四、差旅費報銷標準
1. 交通費:根據出差地點、時間、交通方式等因素,按照公司規定的標準執行。
2. 住宿費:根據出差地點、住宿條件等因素,按照公司規定的標準執行。
3. 餐飲費:根據出差地點、出差天數等因素,按照公司規定的標準執行。
4. 公雜費:根據實際情況,按照公司規定的標準執行。
五、差旅費報銷流程
1. 員工在出差結束后,應整理好相關票據和憑證,填寫差旅費報銷單。
2. 報銷單需經直接上級審批,審批通過后提交財務部門審核。
3. 財務部門對報銷單及相關票據進行審核,確保費用真實、合理、合規。
4. 審核通過后,財務部門將報銷款項支付至員工個人賬戶。
六、違規處理
1. 對于虛報、瞞報或偽造相關票據的員工,一經查實,公司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罰款、解除勞動合同等處理。
2. 對于未經審批擅自出差或超出審批范圍出差的員工,公司將不予報銷相關費用,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
七、附則
1.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如有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2. 本制度的解釋權歸公司財務部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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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則
為了規范公司員工的差旅費報銷行為,確保公司財務的合規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因公出差所產生的差旅費報銷。
二、差旅費報銷原則
1. 真實合法原則:差旅費報銷必須真實、合法,嚴禁虛報、謊報、重復報銷。
2. 合理節約原則:員工在出差過程中應合理節約開支,盡量選擇經濟、高效的交通方式和住宿標準。
3. 事先審批原則:員工出差前需經過領導審批,明確出差目的、地點、時間等,并在出差后及時提交報銷申請。
三、差旅費報銷范圍及標準
1. 交通費:包括飛機、火車、輪船、汽車等交通費用。報銷標準根據公司與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及相關政策規定執行。
2. 住宿費:員工在出差地住宿產生的費用。報銷標準根據公司規定的住宿標準執行,超出標準部分需經領導審批。
3. 餐飲費:員工在出差期間的餐飲費用。報銷標準按照公司規定的餐飲補貼標準執行。
4. 其他費用:如通訊費、市內交通費等,需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報銷,但需符合公司規定的相關標準。
四、差旅費報銷流程
1. 員工在出差前需向所在部門提交出差申請,經領導審批后執行。
2. 員工在出差結束后,需及時整理相關票據和憑證,按照公司規定的報銷格式填寫差旅費報銷單。
3. 報銷單需經所在部門領導審核簽字后,提交至財務部門進行審批。
4. 財務部門對報銷單進行審核,核實票據真實性和報銷金額是否符合公司規定。如有異議,需及時與員工溝通并調整。
5. 審核通過后,財務部門將報銷款項打入員工個人賬戶或支付現金。
五、違規處理
1. 對于虛報、謊報、重復報銷等違規行為,一經查實,公司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并追回違規報銷款項。
2. 對于惡意占用公司資源、損害公司利益的員工,公司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六、附則
1.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如有未盡事宜,由公司財務部門負責解釋和補充。
2. 本制度的修改和廢止,需經公司領導層審議通過后方可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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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則
為了規范公司的差旅費報銷流程,提高管理效率,確保費用的合理性和合規性,特制定本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
二、報銷原則
1. 差旅費報銷應遵循“實報實銷、合理合規”的原則,嚴禁虛報、冒領、挪用等行為。
2. 員工出差前需提前申請出差,并經過上級領導審批同意。
3. 差旅費報銷必須提供真實、完整的票據和憑證,票據應清晰、準確、合法。
三、報銷范圍
1. 交通費:包括飛機票、火車票、輪船票、長途汽車票等公共交通費用,以及租車、打車等合理交通費用。
2. 住宿費:包括酒店、賓館等住宿費用,應優先選擇經濟型酒店或公司合作酒店。
3. 餐飲費:包括出差期間的`餐飲費用,應合理控制餐標,避免浪費。
4. 其他費用:包括通訊費、市內交通費等與出差直接相關的費用。
四、報銷流程
1. 員工出差結束后,應及時整理相關票據和憑證,并填寫差旅費報銷單。
2. 報銷單需經上級領導審批,并附上相關票據和憑證。
3. 審批通過的報銷單交由財務部門審核,財務部門對票據的真實性和合規性進行核查。
4. 審核通過的報銷款項將在規定時間內打入員工個人賬戶。
五、注意事項
1. 員工應妥善保管好票據和憑證,避免遺失或損壞。
2. 員工在出差期間應嚴格遵守公司紀律和規定,不得擅自改變行程或產生與出差無關的費用。
3. 如遇特殊情況需產生額外費用,員工應及時向上級領導匯報并經過審批。
六、違規處理
1. 對于違反本制度規定的員工,公司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罰款、解除勞動合同等處理。
2. 對于涉嫌違法犯罪的行為,公司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七、附則
1.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公司財務部門負責解釋和修訂。
2. 如有其他未盡事宜,可參照公司相關規定或咨詢財務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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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則
為了規范公司員工的差旅費報銷行為,提高財務管理效率,確保公司資源的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因公務出差所產生的差旅費報銷。
三、差旅費報銷原則
1. 實事求是原則:員工應如實申報差旅費用,不得虛報、瞞報或夸大費用。
2. 合理節約原則:員工在出差過程中應合理控制費用,優先選擇經濟、合理的交通方式和住宿條件。
3. 審批報銷原則:差旅費用需經過相關領導審批后方可報銷。
四、差旅費報銷標準
1. 交通費:按照實際發生的交通費用報銷,優先選擇公共交通工具。如因特殊情況需乘坐飛機、高鐵等交通工具,需提前報請領導審批。
2. 住宿費:按照公司規定的住宿標準報銷,超出標準部分需自行承擔。如需住宿高檔酒店或特殊地區,需提前報請領導審批。
3. 餐飲費:按照公司規定的餐飲標準報銷,超出標準部分需自行承擔。
4. 其他費用:如通訊費、打印費等,需提供相關發票并說明用途,經審批后方可報銷。
五、差旅費報銷流程
1. 員工出差前需填寫出差申請單,明確出差時間、地點、目的及預算,經上級領導審批后方可出差。
2. 出差結束后,員工需整理好相關票據和報銷材料,填寫差旅費報銷單。
3. 報銷單需經上級領導審批,財務部門審核無誤后方可辦理報銷手續。
4. 財務部門將報銷款項打入員工個人賬戶,員工需核對無誤后簽收。
六、違規處理
1. 對于虛報、瞞報或夸大差旅費用的員工,一經查實,公司將追回不當得利,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罰。
2. 對于未按照本制度規定進行差旅費報銷的員工,財務部門有權拒絕辦理報銷手續,并責令其整改。
七、附則
1.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如有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2. 本制度的解釋權歸公司財務部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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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則
為了規范公司員工的差旅費報銷行為,提高財務管理效率,確保差旅費用的合理使用和節約,特制定本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因公出差所產生的差旅費用報銷。
三、差旅費報銷標準
1. 交通費:根據實際出差地點和行程選擇最經濟合理的交通工具。員工應優先選擇公共交通工具,如火車、長途汽車等。如需乘坐飛機,需提前向領導申請,并經批準后方可購買。
2. 住宿費:出差地點為公司所在地以外的,員工應選擇經濟型酒店或公司指定的合作酒店住宿。住宿費用標準按照公司規定的標準執行,超出部分需自行承擔。
3. 餐飲費:員工在出差期間的餐飲費用按照公司規定的標準執行。建議選擇經濟實惠的餐廳,避免浪費。
4. 其他費用:如通訊費、市內交通費等,根據實際需要進行報銷,需提供相關票據作為憑證。
四、報銷流程
1. 員工在出差前需向領導提交出差申請,包括出差地點、時間、目的及預計費用等。領導審批同意后方可出差。
2. 員工出差歸來后,應在規定時間內整理好差旅費用票據,并填寫差旅費報銷單。報銷單應詳細列明各項費用及金額,并附上相關票據。
3. 報銷單需經部門領導審核簽字后,提交至財務部門進行復核。財務部門對報銷單及票據進行核對,確保費用真實、合理。
4. 財務部門復核無誤后,將報銷款項打入員工個人賬戶。如有異議,財務部門將及時與員工溝通解決。
五、注意事項
1. 員工在出差期間應嚴格遵守公司規定,不得擅自改變行程或增加費用。如有特殊情況需調整行程或增加費用,應提前向領導匯報并獲得批準。
2. 員工應妥善保管好差旅費用票據,避免丟失或損壞。如有遺失,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并經過部門領導和財務部門審核同意后方可進行報銷。
3. 對于違反本制度規定的員工,公司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罰,并追究相關責任。
六、附則
1.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如有修改或補充,由公司財務部門負責解釋和修訂。
2. 本制度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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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則
為了規范公司員工差旅費報銷流程,加強費用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特制定本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因公出差所產生的差旅費報銷。
三、差旅費報銷原則
1. 差旅費報銷應遵循“實事求是、合理節約”的原則。
2. 員工出差前應提前申請,并經過部門負責人審批。
3. 員工出差期間應妥善保管相關票據,確保報銷憑證真實、完整。
四、差旅費報銷標準
1. 交通費:
a. 員工出差應優先選擇經濟、便捷的交通方式。
b. 交通費報銷需提供正規發票,如火車票、飛機票等。
c. 私家車出差需提前申請,并按公司規定的里程補貼標準進行報銷。
2. 住宿費:
a. 員工出差期間住宿費用應遵循公司規定的住宿標準。
b. 住宿費報銷需提供酒店正規發票,并注明住宿人員、時間等信息。
c. 員工可選擇公司合作的酒店進行住宿,享受優惠價格。
3. 餐飲費:
a. 員工出差期間餐飲費用應遵循公司規定的餐飲標準。
b. 餐飲費報銷需提供正規發票,如餐廳發票等。
c. 特殊情況下,員工可選擇自行購買食品,但需確保購買合理、節約。
4. 其他費用:
a. 員工出差期間產生的通訊費、打印費等,需提供正規發票,并注明具體用途。
b. 其他費用報銷應遵循公司相關規定,確保合理、合規。
五、差旅費報銷流程
1. 員工出差歸來后,應及時整理相關票據,并填寫差旅費報銷單。
2. 報銷單需經部門負責人審批,簽字確認。
3. 審批通過后,員工將報銷單及相關票據交至財務部門進行審核。
4. 財務部門審核無誤后,按照公司規定的時間節點進行報銷款項的發放。
六、附則
1.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如有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2. 本制度的解釋權歸公司財務部門所有。
關于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9
為進一步加強對差旅費的管理,適應當前的物價水平,根據省財政廳文件精神,結合我公司具體狀況,重新修訂公出人員差旅費標準:
一、公出人員交通費
1、公司各部門經理可乘坐火車軟席、輪船二等艙、飛機普通艙,其他人員可乘坐火車硬席、輪船三等艙,長途汽車憑據報銷。
2、嚴格控制公出人員乘坐飛機,需乘坐飛機的應事先經總經理同意批準。
3、乘火車從晚八點至次日凌晨七點之間,在火車上過夜六小時以上或連續乘坐超過十二小時,可購買同席臥鋪票。貼合本規定而不買臥鋪票,可依據實際乘坐火車票價按以下比例發給個人補貼;直快的按票價60%;特快以及新型空調直達特快列車分別按其硬坐席位票價的30%發給個人,另外加收的空調費不計入座位票價之內。
二、公出人員宿費、市內交通費、補助費、雜費,按實際天數計算包干限額,超出部分自理。公出人員往返旅程期間按實際天數每日補助15元。
宿費、市內交通費、補助費、雜費等包干標準:
1、自帶交通工具的從其包干費中每人每一天扣減交通費20元。
2、在本市區公出需在外就餐者,每日補助10元(含交通費),其他城市當日往返補助15元。
3、公司外派的技術服務人員,食宿由公司負責解決,補助費每人每一天40元。
4、公司員工陪同部門經理外出的,隨部門經理的標準報銷。
5、因工作需要超出差旅費包干標準的,需總經理事先批準方可實報實銷。
6、旅途期間,在非工作地不許滯留。
7、財務嚴格按照公出人員申請公出目的地及合理的行車線路予以審核報銷。如中途有變化的需事先請示領導批準,否則發生費用自理。
三、報銷票據:
公出人員報銷票據務必貼合國家有關票據報銷規定,否則不予報銷,各種票據丟失一律不予報銷。
四、報銷時間:
公出人員回來后一周之內,到財務部門報銷,如有故意拖欠不及時報銷的,適情節給予50元以上的處罰。
五、本規定自8月1日起執行,以前有關規定與本規定有抵觸的,均按本規定執行。
關于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10
一、總則
為了規范公司差旅費報銷流程,確保費用合理、透明,提高財務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因公出差所產生的差旅費用報銷。
二、差旅費報銷原則
1. 合理合規:差旅費用報銷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規定,確保費用真實、合理。
2. 事先審批:出差前需提交出差申請,經主管審批后方可執行。
3. 事后報銷:出差結束后,應及時整理相關票據,按照本制度規定進行報銷。
三、差旅費報銷范圍
1. 交通費:包括飛機票、火車票、輪船票、汽車票等。
2. 住宿費:出差期間產生的住宿費用。
3. 餐飲費:出差期間產生的餐飲費用(具體標準根據出差地點和公司政策而定)。
4. 公雜費:因出差產生的其他合理費用,如打印費、郵寄費等。
四、差旅費報銷流程
1. 出差前申請:員工需提前填寫出差申請表,注明出差目的、時間、地點、預計費用等,經主管審批后執行。
2. 費用發生:員工在出差期間應妥善保管相關票據,確保票據真實、完整。
3. 報銷申請:出差結束后,員工應在一周內提交差旅費報銷申請,包括報銷單、相關票據等。
4. 審核審批:財務部門對報銷申請進行審核,核實費用真實性、合理性。主管領導對報銷申請進行審批。
5. 費用支付:財務部門根據審批結果,將報銷款項支付至員工指定賬戶。
五、差旅費報銷注意事項
1. 員工應嚴格遵守公司差旅費報銷規定,不得虛報、冒領費用。
2. 員工應妥善保管票據,避免丟失或損壞,確保報銷流程順利進行。
3. 對于違反本制度規定的員工,公司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包括警告、罰款、解除勞動合同等。
六、附則
1.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如有修改,將另行通知。
2. 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財務部門所有。
關于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11
一、總則
為了規范公司員工差旅費報銷行為,提高公司財務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因公務出差所產生的差旅費報銷。
三、差旅費報銷標準
1. 交通費:根據實際發生的火車票、飛機票、汽車票等費用報銷,優先選擇經濟實惠的交通方式。
2. 住宿費:按照出差地點、出差天數和住宿標準報銷,優先選擇公司合作酒店或經濟型酒店。
3. 餐飲費:按照出差天數和當地餐飲消費水平給予一定標準的補貼,鼓勵員工自行解決餐飲問題。
4. 其他費用:如通訊費、市內交通費等,需提供相關發票或憑證,按照實際發生費用報銷。
四、差旅費報銷流程
1. 員工出差前,需向所在部門負責人提交出差申請,明確出差目的、地點、時間等。
2. 出差結束后,員工需在規定時間內整理好差旅費報銷所需材料,包括發票、憑證等,并填寫差旅費報銷單。
3. 員工將差旅費報銷單及相關材料提交給所在部門負責人審核,部門負責人對報銷材料的真實性、合規性進行把關。
4. 部門負責人審核通過后,將報銷單及相關材料提交給財務部門進行復核。
5. 財務部門復核無誤后,按照公司審批流程進行報批,最終由公司負責人審批。
6. 審批通過后,財務部門將差旅費報銷款項打入員工個人銀行賬戶。
五、審批權限及責任
1. 部門負責人:負責對員工差旅費報銷申請進行初步審核,確保報銷材料的真實性、合規性。
2. 財務部門:負責對員工差旅費報銷申請進行復核,確保報銷金額、標準的準確性,并按照公司審批流程進行報批。
3. 公司負責人:負責最終審批員工差旅費報銷申請,對審批結果負責。
六、附則
1.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如有修改,需經公司負責人批準后實施。
2. 員工在差旅費報銷過程中,應嚴格遵守本制度規定,如有違規行為,將按照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3. 本制度的解釋權歸公司財務部門所有。
關于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12
一、目的
為規范公司差旅費報銷流程,確保費用合理、合規,提高財務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因公出差所產生的差旅費報銷。
三、差旅費報銷原則
1. 合理性原則:差旅費報銷應符合公司業務發展需要,且費用合理、合規。
2. 真實性原則:差旅費報銷應真實反映出差活動的實際情況,不得虛報、瞞報。
3. 規范性原則:差旅費報銷應遵守公司規定的流程和標準,確保報銷過程規范、透明。
四、差旅費報銷標準
1. 交通費:根據實際發生的火車票、飛機票、汽車票等票據報銷,鼓勵選擇經濟、合理的交通方式。
2. 住宿費:按照公司規定的住宿標準報銷,鼓勵選擇經濟型酒店或協議酒店。
3. 餐飲費:按照公司規定的餐飲標準報銷,鼓勵選擇經濟實惠的餐廳。
4. 其他費用:如通訊費、市內交通費等,根據實際發生情況合理報銷。
五、差旅費報銷流程
1. 員工出差前,應提前向直屬領導申請出差,并填寫出差申請單,明確出差目的、時間、地點、預算等信息。
2. 員工出差期間,應妥善保管好各類票據,確保票據真實、完整。
3. 員工出差結束后,應及時整理好差旅費報銷材料,包括出差申請單、票據、報銷單等,并按照公司規定的流程提交報銷申請。
4. 直屬領導對員工的報銷申請進行初審,確認費用的真實性、合理性,并簽署意見。
5. 財務部門對報銷申請進行復核,核對票據、金額等信息,確保報銷符合公司規定。
6. 財務部門將審核通過的報銷款項支付至員工指定賬戶,同時做好相關賬務處理。
六、違規處理
1. 對于違反本制度規定的差旅費報銷行為,公司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理,包括警告、罰款、解除勞動合同等。
2. 對于惡意虛報、瞞報差旅費的行為,公司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七、附則
1.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如有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2. 本制度的解釋權歸公司財務部門所有。
關于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13
一、總則
為了規范公司員工的差旅費報銷行為,提高管理效率,減少不必要的支出,特制定本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因公出差所產生的差旅費用報銷。
二、差旅費報銷范圍
1. 交通費:包括往返出差地的機票、火車票、汽車票等公共交通費用。
2. 住宿費:出差期間所產生的合理住宿費用。
3. 餐費:出差期間因工作需要產生的合理餐費。
4. 公雜費:包括出差期間的通訊費、打印費、郵寄費等因公產生的其他費用。
三、差旅費報銷標準
1. 交通費:員工應優先選擇經濟、合理的交通方式。如需乘坐飛機,應提前申請并經過審批。
2. 住宿費:員工應選擇與公司標準相符的酒店進行住宿。如需入住高檔酒店,應提前申請并經過審批。
3. 餐費:員工應根據出差地的實際情況合理安排餐飲,餐費標準應符合公司規定。
4. 公雜費:員工應合理控制公雜費支出,確保費用真實、合理。
四、差旅費報銷流程
1. 員工在出差前需填寫《出差申請單》,經直接主管審批后,方可出差。
2. 出差結束后,員工需整理好相關票據,填寫《差旅費報銷單》,并附上《出差申請單》及相關票據。
3. 員工將《差旅費報銷單》及相關票據提交給財務部門進行初審。
4. 財務部門對報銷單據進行審核,核實票據的真實性和合理性。
5. 審核通過后,財務部門將報銷款項支付至員工個人銀行賬戶。
五、注意事項
1. 員工應妥善保管好差旅費相關票據,確保票據真實、完整。
2. 員工應嚴格按照公司規定的差旅費報銷標準執行,不得虛報、冒領。
3. 對于違反本制度的員工,公司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罰。
六、附則
1.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財務部門負責解釋。
2. 如有其他未盡事宜,可另行制定補充規定。
關于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14
為保證出差人員的工作和生活需要,加強費用管理,控制支出,避免浪費,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一、所有工程人員因公出差超過一晝夜的,相關事項均依本規定執行。
二、員工因公出差,均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按要求填寫出差目的、時間、費用預算等情況,經項目總監審核批準后方可出差(否則差旅費不予報銷),遇特殊情況亦須事先口頭報告,且返回后應及時補辦手續。
三、出差人員返回后一周內按公司規定辦理報銷手續。超過一個月不辦理報銷手續,又沒有合理理由的,財務部有權按照財務部相關管理規定給予一定經濟處罰。
四、前款未清的,不予再次借款。
五、關于住宿的規定和費用標準:
1)出差外埠時一律應住在公司辦事處或其他指定住所,但長期出差在外的,應在報項目總監批準后按1000元/月/人標準租住工作地附近民居。租住民居的費用實報實銷,超支自負。
2)不具備上述條件的,經批準后可住宿在公司指定的協議賓館,住宿費用按如下標準實報實銷,超支自負。
3)住宿費憑正式發票報銷,并在發票上注明住宿人姓名、住宿地點、起止日期,并出具費用明細。
六、關于伙食的規定和費用標準:
1)出差期間伙食費按40元/人/天標準包干。
2)出差期間不享受公司10元/人/天的午餐補助。
七、關于交通工具的規定和費用標準:
1)長途和跨區域中短途出差應乘坐火車硬坐、輪船二等艙、長途公共汽車,費用實報實銷。因公務緊急須乘坐飛機的,必須事先請示主管副總及以上領導批準后方可。未經批準超標乘坐交通工具的,其超標部分的差價自行承擔。
2)晚19點至次日早6點之間乘車超過6小時的,可乘坐火車硬臥,符合此條件而乘坐硬座的,按乘車人硬座票價的50%補貼給本人。
3)在出差期間因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包括中巴和小巴),費用實報實銷。
4)項目總監、項目經理因公可乘坐出租車輛,費用按如下限額實報實銷:項目總監30元/人/天;項目經理20元/人/天;
5)其他工作人員未經允許乘坐出租交通工具的.,費用自負。特殊情況須事先申請,經主管副總及以上級領導批準后,費用可實報實銷。
6)出差期間因攜帶公司貴重設備或物品須包租汽車的,必須事先提出申請,否則不予報銷:一次或一天租車費在200元(含)以內的,須經項目總監書面簽批方可。超過200元的,經主管副總及以上級領導審批同意后方可。
八、關于通訊費用的管理規定和費用標準:
1)鑒于直放站項目部的工作性質,員工無論是否出差,均按月以如下標準限額實報手機費;超支部分由部門主管領導根據部門預算處理,但公司承擔一般不超過50%。
九、其他說明及注意事項:
1)本規定所指特區為廣州、深圳、上海、北京(外地招聘的本地化員工出差北京的,按特區標準執行);除此之外的地區均為一般地區。
2)員工自出差當天起享受出差待遇,以機票、火車票顯示時間為參考依據:
12:00(含)之前出發的當天差補=100%(日伙食包干標準+日交通包干標準);
12:00之后出發的當天差補=50%(日伙食包干標準+日交通包干標準)。
3)返回原出發地之日以機票、火車票顯示時間為參考依據,按如下標準享受餐補和交通補貼:
12:00(含)之前返回的當天差補=50%(日伙食包干標準+日交通包干標準);
12:00之后返回的當天差補=100%(日伙食包干標準+日交通包干標準);
4)因會議出差的,經請示主管副總同意后可由會務組統一安排食宿,但同時出差期間伙食和交通補貼取消,不得另外報銷住宿費。
5)出差到關聯單位進行工作、學習等,由對方單位出資安排食宿的,住宿費和伙食補貼取消。但可以按標準報銷交通費。
6)乘坐公司車輛出差的,出差期間出租車票不予報銷,其他費用按規定執行。
7)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8)自本規定生效之日起,公司原相關制度中與本規定內容沖突的,以本規定為準。但在本規定生效前發生的費用按原相關規定執行。
9)本規定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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