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教育報 2002-12-08 記者 蔣夫爾
“自11月15日起,網吧、電腦休閑屋等上網服務營業場所不得接納未成年人,違者將受到罰款、停業整頓、吊銷營業許可證等處罰。”這是今年10月11日國務院頒布的《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中的明確規定。規定實施以來,網吧、電腦休閑屋等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對這一規定執行得如何?日前記者對一些網吧進行了采訪。
記者在采訪中看到,雖然國務院頒布的《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實施了一段時間,但在一些網吧仍可看到未成年人的身影。記者在一家網吧看到,有6名身穿校服的中學生在如癡如迷地玩電腦游戲,游戲內容是激烈的槍戰場面。網管員對記者說,他剛來上班不久,不知道有一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更不知道網吧、電腦休閑屋等上網服務營業場所不得接納未成年人的規定。當記者說要見老板時,他推辭說,不在。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許多網吧都在明顯位置懸掛了“未成年人不得進入”的警示牌,在入口登記處也置有“上網前請登記身份證”等提示標志。但記者走進網吧提出要上網時,網管員像過去一樣,走過來給記者開了一臺電腦,并沒有要求記者登記身份證件。當記者詢問是否需要登記身份證時,網管員說,不需要。就在記者剛剛坐下,身后隨即進來了一位十三四歲的學生。網管員并沒有阻止他,而是把他安排在角落處的一臺電腦前坐下。記者隨即問網管員,不是寫著未成年人不準進入,為什么允許中學生來上網?網管員回答說,是老板規定這樣做的,他只管收費。
記者在采訪中遇見了兩位到網吧找孩子的母親。她們對記者說,國家出臺《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很好,原以為有這個規定后,經常“泡”在網吧的孩子可以回家了。沒想到,孩子仍舊跑到網吧打游戲,網吧并沒有拒絕孩子。一位母親表示,她十分擔心國家出臺的規定得不到執行,讓她白高興一場。一位母親氣憤地說,新規定難道是擺設?黑心網吧到底該誰來管?能管得住嗎?
記者在采訪中看到,也有一些網吧執行了《條例》的有關規定,拒絕未成年人進入網吧,但生意比較冷清。一位網吧經營者對記者說:“說句實在話,所有開網吧的都難舍未成年人這個大市場。其實,網吧最主要的消費者就是青少年,沒有了他們,網吧很難賺到錢。”另一位網吧老板告訴記者,那些說自己不知道《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的網吧經營者是在說假話。他說,《條例》一出臺,大家幾乎都在網上看到了。他們之所以說不知道,目的是為了不執行有關規定,真實原因是舍不得未成年人這個大市場。
不少網吧經營者表示,作為經營者,應該執行好國家出臺的有關規定,這樣做,在短期內利益可能會受到一定程度的影響,但從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和本行業長久健康有序發展角度看,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對網吧經營者來說是有利的。面對未成年人消費者的失去,網吧經營應從過去簡單地為網民提供上網、游戲服務轉移到更高品位、更具個性化的服務上來。因為這些未成年人仍然是潛在的消費者,一旦他們告別未成年時代步入成年,他們還將走進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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