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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項目管理制度(精選14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組織項目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組織項目管理制度 1
1、安全生產責任制:從項目經理直至生產班組長均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各部門均按此責任制執行,在項目部經濟承包中確定安全生產指標,配備專(兼)職安全員1-2名負責項目部的安全生產工作,對管理人員進行責任制考核,制定有關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2、安全組織保障體系。
3、該工程安全管理目標。
無死亡事故。
無重傷事故,全年輕傷率不超過3‰。
無火災及重大交通責任事故。
一般事故隱患整改率達95%以上。
特殊工種全部持證上崗。
施工現場安全合格率100%,優良率50%以上。
安全全面達標,爭創市文明施工工地。
安全目標(傷亡事故控制目標,安全達標,文明施工目標)年、月都要控制達標計劃,目標分解到人,責任落實,考核到人。
4、對分部(分項)工程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
5、每周六為定期安全檢查,檢查出的'事故隱患,做到定人、定時間、定措施整改。
6、進行三級安全教育,每個職工都要懂得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7、建立班前安全活動制度,各班組在上班前必須結合作業面情況進行安全喊話。
8、現場安全按總平面圖設置。
組織項目管理制度 2
第一條目的
為了貫徹落實《國家高新技術產業發展項目管理暫行辦法》,有效進行“技術創新”工作,實施公司“科技興企”的重要決策,根據公司具體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以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和促進企業高新技術產業生產的研發項目。
第三條職責
公司的技術研發部負責公司產品的研發工作,新產品的研究,技術管理,以及公司的技術發展的總體把握。管理公司產品整體技術的發展軌跡,以及產品的研發進度,同時對研發的成本進行控制。
一、管理權限:受總經理委托,行使對公司技術引進、新產品開發研究、新技術推廣應用、技術指導與監督等全過程聽管理權限,并承擔執行公司規章制度、管理規程及工作指令的義務。
二、管理職能:負責對公司產品實行技術指導、規范工藝流程、制定技術標準、抓好技術管理、實施技術監督和協調的專職管理部門,對所承擔的工作負責。
第四條立項程序
一、原則
產品研發是企業在激烈的技術競爭中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命脈,是實現“生產一代、試制一代、研究一代和構思一代”的產品升級換代宗旨的重要階段,它對企業產品發展方向,產品優勢、開拓新市場、提高經濟效益等方面能否順利實施起著決定性的作用。為了加強對公司新產品開發和產品改進工作的管理,加快公司技術積累、打好技術基礎、加快產品研發速度、完善指導產品研發工作,既要講求經濟效益,又要講求社會效益和資源環保效益。
二、程序
1、研發部根據公司長期發展規化,調查國內外市場和重要用戶的技術現狀和改進要求。為滿足市場需求研發的不同于公司現已生產的產品和在公司已批量生產的某種產品基礎上,在每一季度初發布提出研究方向和重點任務。
2、各相關部門根據《產品研究重點》結合本公司生產經營需要,再通過市場評估、設備評估、生產力評估、產品檢驗能力評估、產品的技術發展方向和動向、市場動態及發展產品具備的技術優勢,向研發部提出《科技研究開發項目申請表》和項目開發可行性分析報告。
3、研發部根據公司當年生產情況組織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評議和篩選,根據其重要性和創新性分為A、B、C三類:
A類:在公司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的項目,其實施技術難度大,開發創新(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新技術)內容較多的項目,總體技術水平達到部分國際領先水平以上。
B類:在引進消化吸收的基礎上進行自主創新,總體技術水平達到國內先進水平。
C類:為公司改進創新項目,創新技術在公司內部具有良好的推廣價值,在技術上有一定創新和技術難度,總體技術水平達到公司領先水平。
4、項目產品經專家評議和篩選后,研發部編制公司年度科技研究開發計劃書并呈報主管領導審批后開發。
5、根據調查分析市場和主要競爭對手產品的質量、價格、市場、使用情況和用戶改進要求,銷售部門和產品研發部門在每個季度末的20號之前(四季度除外)和在每年的12月10日之前,產品生產單位的技術副總經理(總工程師)提交下個季度和下個年度的《產品研發項目建議表》。
6、公司員工對提高產品質量和性能、降低產品制造成本的建議,提出建議上報公司企質辦,經評審通過后,轉到產品研發部門按本制度規定的程序進行開發。
7、為充分發揮聘請專家的作用,公司將聘請專家參與計劃編制、立項評議、項目管理等有關咨詢工作。
所聘專家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從事相關領域或專業工作滿5年;
(2)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能做到獨立、客觀、公正廉明、實事求是;
(3)熟悉相關領域和專業的'最新發展動態。
8、項目承擔單位必須具備必要的科研實施條件,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和會計核算制度。
9、項目承擔單位必須明確指定項目組長,中途不得隨意變更。研發部還應組成一個結構精干的項目小組負責項目的開發。
第五條項目管理
一、計劃管理:
1、年度計劃的編報和審批。編報年度計劃的依據是經批準的項目計劃書或實施方案。總項目的年度計劃,由研發部于上年度的12月份編制,報告董事會審查后下達。需跨年度的項目,與申報新立項目一起報送。
2、年度計劃的實施和檢查。研發部和各相關部門,按批準的年度計劃組織實施,并經常進行監督、管理,幫助解決存在的問題。每半年由技術副總經理(總工程師)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對提交上來的年度《產品研發項目建議表》進行評審,對評審通過的項目上報總經理批準。
3、年度計劃的調整,應報原批準部門審批。
二、經費管理:
1、按項目按進度撥款:公司要按項目進度計劃及時將研發款項撥付到位,確保研制工作的資金流保持通暢。
2、對每個產品項目實行產品研發經費承包制,經費項目包括:調研費、差旅費、對外技術合作費、外委試驗費、產品鑒定費、專利申請費、加班費和公司規定的完成項目獎勵等。產品試驗經費由技術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審查,報總經理批準。
3、產品研發經費按單項預算撥給,單列帳戶,實行專款專用,由研發部門掌握,財務部門監督,不準挪作它用。
4、為鼓勵和激發產品研發人員的研發熱情,項目完成后,公司規定的項目獎勵必須全額發放到項目小組,每個成員的得獎比例由產品研發部門負責人和項目負責人確定,發放方式按集團公司規定執行。
5、產品研發成果按銷售量提成的獎勵和其它獎勵按產品研發部門同公司簽定的承包協議執行。
三、物資管理:
對于每一項目所需要的物資,要列入企業物資供應計劃,并保證科技研發項目所需物資的充足。用于項目研發的物資,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截留或挪用。
四、成立小組:
每一個立項的項目都要成立項目小組,并設定一名組長,由主要領導擔任,相關部門人員參加。
第六條專利申請
1、在注重知識產權的時代,專利申請的成功便意味著對未來市場的拓展和合法壟斷,可以延緩同行的進入時機,并能以仿制嫌疑訴訟同行一些企業。公司必須重視專利申請工作,專利申請工作由專利工作組負責。
2、為避免和應對同行有可能以仿制嫌疑訴訟我公司,項目小組的所有相關保密資料必須存檔保存(文本、光盤、軟盤等)。此項工作由產品研發部門負責人負責。
3、產品研發部門,對每項技術研發必須要提出申報專利申請,并提供相關資料和文件。
4、由總經理辦公室、專利工作組負責專利申請的報批工作。
第七條項目的實施
1、新產品開發和產品改進都必須要有技術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審核批準的《產品研發項目任務書》。由檢測部門進行檢測,產品檢測并經過會簽(有關部門)、審核(技術部門負責人)、批準[技術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后才能進行樣試。
2、產品應采用國家標準,在充分滿足使用需要的基礎上,做到標準化、系列化和通用化。
3、每一項新產品和改進產品都必須經過樣品試制和小批試制后方可成批生產,樣試和小批試制的產品必須經過嚴格的檢測,具有完整的試制和檢測報告。樣試,批試均由技術副總經理(總工程師)主持召集有關單位進行鑒定。個別產品變化很小的新品,經檢測部門審核、技術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簽字,可以不進行批試,在樣品試制后直接辦理成批投產的手續。
4、新產品移交生產線由公司技術副總經理(總工程師)主持各有關部門參加的鑒定會,多方聽取意見,對新產品從技術、經濟上作出評價,確認項目產品沒有問題后,提出是否可以正式移交生產及移交時間的意見,報總經理批準。
5、批準移交生產線的新產品,必須有產品技術標準、工藝規程、產品流程圖以及其他有關的技術資料。
第八條項目檢查
1、科研項目立項后,立項小組確認項目承擔人和參加人,對項目的執行情況和經費使用情況進行跟蹤檢查;
2、項目跟蹤檢查內容:
(1)項目進展情況,項目是否按項目計劃中預訂的計劃進行;
(2)項目負責人和項目組成員是否按規定領導和參加研究工作,是否變更項目負責人或項目參加人;
(3)已有的工作成果和階段性研究成果是否按制度執行;
(4)經費使用是否符合項目經費管理辦法和其他規定;
(5)有無不符合項目管理辦法的行為和情況。
3、項目主要負責人應保存項目資料特別是原始資料,記載從項目申請、立項、研究到結項全過程的重要情況,收藏有關文字、配方和經費開支等材料。項目負責人每年年終應填寫有關的項目檢查表,提交項目研究進度和經費使用情況的書面報告,定期向總經理辦公室匯報。
4、在項目執行情況的同時,項目小組要經常檢查落實科技計劃實施情況,加強項目管理,建立項目檔案。在切實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時,盡可能為研究工作提供必要的咨詢和條件。對于項目負責人提交的項目檢查表進行審核,并簽署審核意見。
第九條項目變更與解除
項目在執行過程中,遇到下列情況之一,項目小組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項目申請:
1、項目小組所需資金長期不落實的;
2、經認證,項目所選技術路線、方案已無實用價值,或依托的研發項目發生較大變化致項目無法進行的;參加研究開發的合作單位或項目小組人員發生較大變化,致項目無法進展的。
第十條科技成果鑒定、評審和結題
1、項目研究應在完成后對其成果進行鑒定和驗收。根據項目申請書內項目完成時間的協議,項目負責人在規定時間內把項目最終成果上報總經理辦公室。項目的最終成果應是項目申請書所要達到的成果形式。
2、科技開發項目按計劃、合同完成后,由項目小組向研發部提出申請鑒定或評審驗收申請。符合鑒定或審評條件的,由研發部組織相關專家進行鑒定或審評。
3、合同完成后,承擔單位及時聯系有關結題驗收事宜,填寫結題申請,與研究技術文件一并上報,并由研發部組織人員對項目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同意項目結題。
第十一條附則
一、本制度由公司技術中心負責解釋;
二、本制度自批準發布之日起執行。
組織項目管理制度 3
1、工區各類《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均應在工程開工前編制完成,據以組織、指導工程施工。
2、工區工程管理部負責工區總體施工組織設計。
3、已批準的各類《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需要修訂時,由原編制單位負責修訂,并經原批準單位批準后實施。
4、工區工程管理部及有關部門應對《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如有重大變化應采取措施,及時修訂。
5、主要編制內容
一、編制依據。
二、編制范圍。
三、工程概況主要工程數量。
四、施工總體方案:
1.施工組織機構工區隊伍分布。
2.大臨工程的分布總體設計。
3.過渡方案和過渡設計。
4.施工用電。
5.施工用水。
6.施工測試。
7.內業資料(收集、整理、歸檔、移交)。
8.施工程序(征地拆遷-場地清理-圖紙審核-測量放線-現場核對-開工報告-工程實施-施工自檢-報驗簽證-試驗檢測-質量評定-工程驗收-土地復耕-工程保修)。
五、管段內一般工程的施工方法(分專業)、關鍵技術、工藝要點、工藝要求。
六、管段內重點工程的施工方法(按單位工程)、關鍵技術、工藝要點、工藝要求。
七、施工中采用的新工藝和新技術其工法整理安排。
八、總工期進度計劃安排、資金使用計劃。
九、主要材料、工程設備的使用計劃和供應方案措施。
十、創優規劃和質量保證措施。
十一、安全保證措施。
十二、工期保證措施。
十三、環保、水保、文物保護措施。
十四、需附的圖表:
1.施工總平面布置圖。
2.過渡工程設計圖。
3.施工進度圖(必須有網絡圖、橫道圖、形象進度圖三種表現形式)。
4.主要施工機械設備使用計劃表。
5.分年、季度的進度計劃。
6、編制依據
6.1.國家、鐵道部和地方政府的有關政策、法規和條例、規定。
6.2.國家和鐵道部現行設計規范、施工指南、驗收標準。
6.3.招投標文件、與建設單位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協議、會議紀要。
6.4.建設單位提供的工程設計文件、圖紙。
6.5.建設單位下達的指導性施組、工程施工安排要點、工期、質量、環境保護等方面要求。
6.6.國家、行業、地方有關職業健康安全的要求。
6.7.鐵路客運專線現場調查的相關資料。
6.8.現行的施工定額和工期定額,現行鐵路施工、材料、機具設備定額等。
6.9.工區的組成、機械設備、各類技術人員配備工區隊伍施工能力的基本情況。
6.10.其他相關依據。
7、貫徹技術與經濟統一、科技優先的原則,積極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不斷提高施工技術水平和施工機械化、工廠化、裝配化水平。
8、根據施工任務特點,充分發揮集團優勢和各施工方的技術專業優勢,合理部署施工力量。
9、貫徹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原則。根據項目所處地區自然和氣候特點,合理安排受季節影響較大的工程施工,做到均衡、連續施工;充分利用當地資源,減少施工運輸投入。
10、貫徹“正、臨結合”原則,凡有條件利用的正式工程,均應優先安排施工和利用,應充分利用永久征地,減少臨時租地;要注意站前、站后工程以各相關專業的.銜接。
11、符合國家和地方關于環境保護、職業健康安全、水土資源文物保護、節能的要求。
12、編制內容要重點突出、簡繁得當、表述清楚、語言簡練,保證措施部分不寫空話、套話。
13、根據一級管理兩級控制的管理模式,工區分別編制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工區根據項目經理部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編制管段內的單位工程的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經項目經理部審核后報監理單位、建設單位審批。
14、控制工程、重點工程施工方案由工區組織編制,經項目經理部審核后報監理單位、建設單位審批。
15、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應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報批。
組織項目管理制度 4
1、組織管理體系
在項目經理部建立環境保護體系,明確體系中各崗位的職責和權限,建立并保持一套工作程序、制度,對所有參與體系工作的人員進行相應的培訓。
1.項目經理部環境管理體系運行的總負責人為項目經理。
2.環境管理要素、環境管理方案的`確定由主任工程師負責。
3.施工現場環保管理具體實施領導者為項目現場經理。
4.施工現場環保管理體系運行的主管部門為項目綜合辦公室。
5.施工現場環保措施的執行單位為項目經理部各有關部門和各專業施工單位,各專業施工單位負責施工區域內的環保措施的落實和具體管理工作。施工區域內的環保方案的落實和執行由相應的責任人落實監督與管理工作。
6.本工程施工現場必須嚴格按照公司環保手冊和現場管理規定進行管理,項目經理部設兩個人,每天負責場內外的清理、保潔,灑水降塵等工作。
2、工作制度
每周召開一次施工現場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工作例會,總結前一階段的施工現場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管理情況,布置下一階段的施工現場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管理工作。建立并執行施工現場環境保護管理檢查制度。每周組織一次由各專業施工單位的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管理負責人參加的聯合檢查,對檢查中所發現的問題,開出隱患問題通知單,各專業施工單位在收到隱患問題通知單后,應根據具體情況,定時間、定人員、定措施予以解決,項目經理部有關部門應監督落實問題的解決情況。
組織項目管理制度 5
第一條為加強水電水利建設項目(工程)安全衛生評價工作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和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新建、改建、擴建水電水利建設項目(工程)安全衛生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安全衛生設施必須和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以下簡稱“三同時”)。
第三條安全衛生預評價報告是水電水利建設項目(工程)可行性研究設計報告中
“勞動安全與工業衛生設計專篇”的編制依據。新建、改建、擴建水電水利建設項目(工程)必須在可行性研究設計報告編制之前進行安全衛生預評價。
凡未進行安全衛生預評價的開工在建的水電水利建設項目(工程),須補做安全衛生預評價;幾未進行安全衛生預評價的已經竣工投產的水電水利建設項目(工程),須對其安全衛生現狀進行綜合評價。
第四條水電水利建設項目(工程)安全衛生預評價工作,應由建設項目主體設計單位以外的熟悉本行業和本建設項目技術特點的、具有安全預評價資格的單位承擔。
第五條為了從設計源頭上加強和規范水電水利建設項目(工程)的安全衛生三同時工作,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負責水電水利建設項目(工程)安全衛生預評價大綱、預評價報告、勞動安全與工業衛生設計專篇的技術審查工作和安全衛生竣工驗收評價工作。
第六條水電水利行業建設項目(工程)勞動安全與工業衛生預評價大綱、預評價報告、勞動安全與工業衛生設計專篇、竣工驗收評價專題報告的主要內容和有關規定,仍執行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轉發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項目(工程)勞動安全衛生預評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第七條在新建、改建、擴建水電水利建設項目(工程)規劃、設計管理中將安全衛生作為強制性實施的專題審查項目。水電水利建設項目(工程)安全衛生預評價大綱、預評價報告及其評審意見應向國家(省人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第八條水電水利建設項目(工程)安全衛生預評價大綱、預評價報告及其評審意見備案實行分級管理。
下列水電水利建設項目(工程)安全衛生預評價大綱、預評價報告及其評審意見應報送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備案:
1、國務院審批或者國務院授權有關部門審批的`國家重點建設項目(工程);
2、屬于國家核設施、保密工程等特殊性質的建設項目(工程);
3、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的建設項目(工程);
4、國家有明確要求的建設項目(工程)。
上述以外的其它水電水利建設項目(工程)安全衛生預評價大綱、預評價報告及其評審意見,應報送建設項目(工程)所在地的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第九務本規定由中國水電工程顧問集團公司負責解釋。
第十務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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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則
為規范項目成本管理工作,提高成本管理水平,降低項目施工成本,提高經濟效益,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公司有關文件,制定本制度。
各項目是施工項目成本管理的中心,各項目經理為施工項目成本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在本項目內按分級歸口管理原則實行成本管理責任制,做到人人關心成本,事事講究成本。嚴格遵守國家和公司的有關規定,不得擴大和超過成本開支范圍和費用開支標準,財務人員有權監督和勸阻違規成本、擅自提高費用標準、擴大開支范圍的行為,且有權拒絕支付,并有權向本項目經理、上級財務主管直至公司領導報告。
各項目成本管理的工作程序依次為:進行本項目的成本預測,編制項目成本計劃,進行項目成本控制、核算和分析,根據核算和分析結果制定相應的成本控制措施,進一步降低施工成本。
二、施工項目成本管理體系
(一)人員組成:各項目經理為本項目成本管理小組組長,項目副經理、總工程師、財務部長為副組長,各部門主管為組員。
(二)職責分工:
財務部:負責成本計劃、核算、控制的組織工作,按計劃口徑正確、及時歸集成本費用,并按計劃控制成本支出,編制與成本計劃結構相一致的成本報表;負責資金收付款管理工作,根據月度成本計劃編制月度資金計劃,經審批后具體監控實施;負責成本分析工作,提供成本分析報告。
綜合辦公室:負責人工費、勞保費、間接費用等成本計劃編制和成本控制工作,參照計劃編制人工費使用計劃,對人工費使用情況進行分析。制定間接費用開支規定,執行間接費用計劃,控制間接費用開支。
工程質檢部:編制施工進度計劃、材料耗用計劃、設備、勞務使用計劃,經審批后實施,嚴格執行工程技術規程,控制材料用量,降低工程施工成本,嚴格審核勞務施工隊伍已完工程量結算單,控制勞務施工隊伍成本。參與施工組織設計的優化和具體實施計劃編排,嚴格執行工程質量規范,落實技術措施和施工組織措施,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降低施工成本。
機料部:負責編制材料采購計劃、機械調配、租賃、修理計劃,確保施工順利進行;搜集整理物資、設備價格資料,負責權限內的材料、設備租賃采購工作,負責或協助已簽訂的大宗采購合同具體實施;實行限額領料,控制材料消耗,做好周轉材料、機械設備的進退場管理,建立物資、設備各類臺帳,上報統計報表。
安協部:負責地方事物的協調工作,安全技術措施費的使用管理工作,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的實施細則,監督、執行各項安全生產的指令和規章制度,確保安全生產。
合同部:負責編制成本的年、月度計劃,根據計劃監控成本,協助做好成本分析;準確理解合同條款,管理各類合同、協議、變更通知單。主辦項目變更索賠工作,按合同條款或變更單及時收集變更資料;負責合同結算和中間已完工作量的對上、對下計量工作;按月正確統計已完成工程量可計量收入,按分部合同統計已完成工程勞務費用。
試驗室:協助制定成本計劃,嚴格控制試驗檢測費用,優化各種組成設計及配合比,最大限度降低工程成本。
三、成本預測
通過施工成本預測,可以在滿足項目主體和本企業要求的前提下,選擇成本低,效益好的最佳成本方案,并能夠在施工項目成本形成過程中,針對薄弱環節,加強成本控制,克服盲目性,提高預見性。因此,施工成本預測是施工項目成本決策與計劃的依據。
項目部成本控制成員要對施工項目計劃工期內影響成本變化的各個因素進行分析,比照近期已完成施工項目或將完成施工項目成本(單位成本),預測這些因素對工程成本中有關項目(成本項目)的影響程度,預測出工程的單位成本或總成本。
四、成本計劃
(一)成本計劃的`編制
項目部應當于開工令下達之前編制完成項目整體的成本計劃。對于跨年度施工的項目,還應當于每年一月份完成編制本年度的成本計劃。
成本計劃編制的基本程序為:搜集和整理資料→編制工程項目總成本計劃→與目標成本進行對比分析→確定項目總成本→對總成本計劃進行適時修訂→編制階段性(年、季、月、特定期)成本計劃→編制責任(按部門)成本計劃;
項目總成本計劃編制程序為:編制各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單位工程的資源消耗數量計劃→編制各種資源的總成本→編制工程項目總成本計劃。
(二)成本計劃編制的依據
成本計劃編制應當取得真實、詳實的技術、經濟資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資料:
1、主合同文件及其附件;
2、公司與本項目簽定的《經營承包合同》和標后預算文件;
3、實施性的施工組織設計及分項工程施工技術方案;
4、業主下發的實施性施工技術指導意見;
5、生產計劃;
6、擬使用的所有機械設備實際生產能力及其利用情況;
7、調入和招聘的所有人員工作技能情況;
8、購入的各種材料性能情況;
9、所在地人工、材料和機械實際價格和自有人工、機械配備情況;
10、業主、公司、本項目的相關技術規范、制度和辦法;
11、以往同類項目的實際成本情況以及有關技術經濟指標完成情況的分析資料;
此外,項目還應深入分析當前情況和未來的發展趨勢,了解影響成本升降的各種有利和不利因素,研究如何克服不利因素和降低成本的具體措施,為編制成本計劃提供豐富具體和可靠的成本資料。
(三)成本計劃的內容
按工程實體的費用組成如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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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為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危害,防護員工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制訂本辦法,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各施工生產單位。
二、術語和定義
建設項目是指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新建、擴建、改建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
職業危害是指存在于工作場所或者接觸特定職業相伴隨,對從事該職業活動的勞動者可能造成健康損害或者影響的各種危害。
三同時建設項目的職業病防護設施應當納入建設項目工程預算,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三、管理職責
1、新建、擴建、改建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以下統稱建設項目)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單位在可行性論證階段必須向衛生行政部門提交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
2、企管科是建設項目職業危害控制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建設項目“三同時”各項管理工作。
3、安全監察站是職業衛生管理職能部門,負責對建設項目職業危害進行監督和檢查。
4、各施工生產單位負責職業病防治措施的實施,對職業病防治設備進行經常檢查、維護和定期檢測,保持正常運轉,并按規定發給員工符合質量要求的個人衛生防護用品。
5、勞動者在生產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職業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職業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并享有獲得職業病預防、保健、治療和康復的權利。
四、一般規定
1、對可能產生一般職業危害的建設項目,必須落實建設項目職業危害設施“三同時”制度,建設項目可行性論證階段應當進行職業危害預評價的衛生審核,設計階段應當進行防護設施設計的衛生審查,竣工驗收時進行職業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及職業防護設施的衛生驗收。
2、建設項目職業危害預評價、職業危害控制效果評價,應當由依法取得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承擔。
3、礦屬施工生產單位應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和經常性的職業安全衛生和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和培訓。
4、礦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對從事有害作業的.人員進行上崗前和每年一次的職業健康檢查,并及時將檢查結果告知勞動者本人,對從事有害作業的合同制工人、農民合同工應當在解除合同前進行職業病健康檢查。
5、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員工從事與禁忌相關的有害作業。
6、嚴格管理有毒物品、放射源或其他對人體有害的化學物品,并在醒目位置設置安全標志。
7、施工生產單位必須采取綜合的防治措施,在控制施工噪音、揚塵及建筑垃圾等方面采用先進技術、先進工藝、先進設備和無毒材料,控制、消除職業危害。
組織項目管理制度 8
第一條、為規范行政服務中心項目管理,根據x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區縣行政審批服務大廳建設的意見》(x辦發[20xx]127號)和縣委、縣政府《關于印發大x縣行政服務中心管理的若干規定的通知》(x委發[20xx]22號)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進入縣行政服務中心的服務項目的管理。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的服務項目,是指依法進行的各項行政審批、審批上報、核發(證)照、備案等行政行為。
第四條、縣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負責服務項目的確定、調整及協調與管理。
第五條、進入縣行政服務中心的項目依照“合法、合理、便民、高效”的原則確定:
(一)納入縣行政服務中心的項目,應符合本辦法第三條的.要求;
(二)服務對象的申報材料應包括項目辦理過程中法定的必不可少的材料和依據,窗口單位不得隨意增設辦理服務項目的前置條件;
(三)辦事程序的設定應包括項目辦理的全部過程;
(四)承諾時限應在法定的期限內根據高效原則和項目辦理的實際情況進行合理縮減;
(五)收費項目須提供合法、有效的收費文件和許可證,實行亮證收費。
第六條、服務項目實行動態管理:
(一)窗口單位依法設立、取消或部門間調整、變更服務項目,應及時向縣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申報確認;
(二)縣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可根據服務項目運作的實際情況,提出調整意見。
第七條、服務項目的確定、調整、變更,相關窗口單位應及時制定相應的內部運作程序和制度,并根據情況授予服務窗口及人員相應的辦理權限。
第八條、服務項目實行“服務內容、辦事依據、辦事程序、申報材料、承諾時限、收費依據及標準”六公開。
第九條、服務項目的辦理:
(一)服務項目的受理、初審、繳費、轉報、核發證(照)等環節,應在縣行政服務中心辦理;
(二)已進入縣行政服務中心辦理的行政審批許可證項目和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原單位一律不再受理;
(三)依法調整項目收費及變動相關手續,應報縣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備案;服務項目公布為免費的,一律不得收費。
第十條、凡違反本制度,經查實后,按照有關規定追究其責任。
第十一條、本制度由縣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組織項目管理制度 9
為了保證公司項目決策的規范化、科學化、制度化、流程化,提高決策效率,優化程序,加強風險管控,保障公司資產的保值與增值,特制定本規范。
一、組織設置及職能
1、決策委員會
決策委員會承擔了公司新項目是否開展的最終決策權,委員會共設7人,由總經理任委員會主席,其他六位成員分別為運營部總監,市場部總監,財務部總監,人力行政部總監,市場策劃部總監,小記者負責人。委員會表決采取多數決形式,由參與會議的2/3以上表決通過,方可執行相關項目,但總經理享有一票否決權。
2、項目組
負責項目的立項報告、資金預算、項目流程、風險分析等系列材料的制作、管理及審批。項目組設項目經理,項目成員根據需要,提請決策委員會審批同意后,由人事統一調度。
二、新設項目程序
1、項目發起
公司部門經理及以上人員可發起新項目,提交至部門負責人,由部門負責人提交至總經理處,總經理經初步審核通過后,召集決策委員會進行表決。
2、項目立項
由決策委員會確立項目經理,負責項目的立項工作,由項目經理負責《立項報告書》的起草,立項報告書應包括項目內容,可行性分析,項目預算,項目營利性分析等,報告書提交至決策委員會進行評估,項目經理負責向委員會進行立項匯報。
3、項目啟動
3—1項目章程:
公司每個項目都需要建立相應的項目章程,需要包括項目描述,項目組職責,包括組長職責與組員職責,以及相應的處罰獎勵權。通過項目章程指導和約束管理整個項目的運作。由項目經理牽頭制定項目管理章程,發送給決策委員會成員。
3—2項目啟動會議:
每個項目在啟動時,均需要舉行項目啟動會議,由項目組長組織召開,總經理列席參加或派人參加。
會議議程包括:項目介紹、發起人對項目的描述、項目需求和背景、項目目標或者目的、項目范圍、角色和職責、下一步的工作安排、問題及下發相關資料。
3—3WBS(工作分解結構)工作表:
通過WBS工作表,明確項目中具體的工作內容,以及相關工作項目之間的結構關系。并以此作為項目整體計劃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由項目經理牽頭完成WBS工作表后,發送給決策委員會及項目組全體成員。
3—4項目預算管理:
項目預算的主要依據應按照WBS工作表進行制定,初步預算還應包括其他的費用投入,包括項目的整體投入部分。項目預算作為后期項目實施過程中費用支出的重要參照標準。由項目經理負責制定項目預算,發送給決策委員會和項目組全體成員。
3—5項目啟動總結報告:
項目啟動工作完成后,由項目經理負責完成項目啟動總結報告,對項目的范圍、預算和項目工作分解進行分析總結,提出下一步的工作安排。項目啟動總結報告由項目經理負責完成,發送給決策委員會及項目組全體成員。
4、項目計劃
4—1項目計劃書:
公司所有項目,必須以甘特圖的形式制定詳細的項目計劃書,項目計劃中重點體現項目任務的時間進度,資源情況及項目里程碑。將整個項目按進度進行分解,并對計劃執行情況形成控制。項目計劃書由項目經理負責制定,發送給決策委員會和項目組全體成員。
4—2項目組培訓計劃:
制定項目培訓計劃,并按照計劃執行項目實施過程的培訓工作。由項目經理負責牽頭制定項目培訓計劃,并將培訓計劃發送給決策委員會和項目組全體成員。
4—3項目風險管理:
在整個項目過程中,通過風險分析和管理制定出項目實施策略,加強項目風險管理,更有利于項目的`實施。在項目計劃階段需要對各種風險做充分分析。由項目經理負責牽頭進行風險管理分析,并將風險管理表發送給決策委員會和項目組全體成員。
5、項目執行和控制:
5—1項目過程報告:
項目執行過程中必須定期提報過程報告,要求所有項目必須每周六下班前提報本周的項目過程報告,項目過程報告的接收方為決策委員會。
5—2任務時間報告:
項目計劃中對分解任務都規定了完成時間,負責任務的資源(責任人)必須在到期后24小時內,對負責任務進行報告,發送給決策委員會。
5—3項目變更管理:
對于項目執行過程中的變更,必須通過書面形式提報,由項目經理批準后,整體調整項目實施內容。項目變更管理申請,由發起人提報項目經理、決策委員會。
5—4項目里程碑管理:
項目里程碑直接觸發項目例會,由項目經理負責在里程碑點組織項目例會,對項目進展進行討論分析,查找沒有按時完成的原因,總結前期工作,計劃下一步項目內容。
6、項目完成
項目結束報告:
項目完成后,由項目經理牽頭完成項目結束報告,對項目工作進行總結。發送給總經理、總經理秘書、保證執行部經理和項目組全體成員。項目經理負責組織項目的驗收評審工作。
三、附則
本規范自發布之日開始執行。
組織項目管理制度 10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響應廣東省東莞市科技局鼓勵企業科技創新的要求,充分發揮我司研發技術的優勢和潛力,改革和完善我司研發管理制度,促進我司研發工作的開展與進步,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有客戶需求或有市場前景的符合本公司科研性質的任務的科研項目均適用于本辦法。
第三條 公司研發項目必須根據公司經營的總體目標:“把我司建設成為具有行業技術特色,在珠三角地區有一定影響、處于全國同類企業先進行列的電聲器材企業”,緊密聯系珠三角地區的實際,加強對行業技術中一些瓶頸技術和工藝改善類問題的立項研究。
第二章 管理體制
第四條 公司的研發項目實行分級管理機制:公司領導分工負責,研發部門統一管理全公司各類技術的研發項目,各生產,生技和研發工程師等負責本部門的研發項目,課題負責人負責本課題的組織實施。
第三章 課題的申報及立項管理
第五條 公司內各部門和個人申報各類研發技術的研發項目要經公司研發部門審核、公司分管領導審批才能上報。公司內個人和不具有獨立的單位承擔的外來委托的課題,須由公司與外來單位簽署研發合同。
第六條 公司研發項目設立重點項目、一般項目兩種,每年評審一次。公司研發項目成果形式為研究報告、專利證獲得、營收等。研究報告的完成時限一般為1至2年;專利一般為2至3年,最長不能超過3年。除重要的技術研究外,鼓勵以研究報告、專利證獲得為項目的最終成果形式。
第七條 申報公司資助的研發項目,申請者必須是我司在職職工,課題組成員也必須大部分是我司的在職職工。
申請我司資助的`研發項目者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屬于本公司的在職職工,遵守公司規章制度,擁護公司團隊領導。
(二)申請重點項目,申請人應具有公司工程師技術職務(或相當專業技術職務);
(三)申請一般項目者(包括課題組成員)不作技術職務的限制;
第八條 申報公司的研發項目,每人每次限報一項。有以下情況者,不受理其申報公司項目:
(一)承擔各公司或部門資助的研發項目尚未完成者;
(二)體弱多病不能堅持正常開展工作者;
(三)準備離職或請假半年(含半年)以上者;
(四)無正當理由未完成歷年承擔公司研發項目和上級領導安排的研發項目的課題負責人。
第九條 申報公司的研發項目者必須填寫《東莞正陽電子有限公司研發項目申請書》。由申請者所在部門應對其內容的真實性、項目方案的可行性及基本工作條件能否保證等提出審查意見,蓋章審核后,報送研發部門。
第十條 公司研發部門負責對受理的研發項目組織公司技術團隊進行評審,技術團隊應對項目的先進性、可行性、必要性、經濟或社會效益提出評價論證意見,并對項目是否立項提出建議。研發部門根據技術團隊對項目的評價意見,視當年研發經費分配額度情況,對資助項目數和每個項目資助強度進行綜合調整平衡,報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第十一條 公司研發項目中的重點項目在公司年度發展規劃的中確定,每年設立1個重點科研項目,寧缺勿濫。一般項目由技術團隊根據當年申報項目的數量和質量進行平衡后確定,其中一般項目應占20%以上。
第十二條 為保證評審的公正性,公司研發項目評審組和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下列評審紀律:
(一)評審階段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評審組以外透露課題論證的相關背景材料;
(二)評審組人員申請本年度科研項目者,不得參加本年度科研項目評審工作;工作人員(含文職人員)申請本年度科研項目者,不得參加會議評審階段的工作。
第十三條 經研發部門報送立項的科研項目,其項目經費均須進入公司財務處賬戶,由財務處統一管理。公司研發項目資助經費由財務處專項管理。項目經費不分撥給項目研究成員個人。
第四章 項目管理
第十四條 公司研發項目的申請者在接到獲準資助通知后10天內與研發部簽訂承擔課題協議書,無正當理由逾期未簽訂協議者視為自動放棄接受資助。
第十五條 我公司研發項目管理實行年度檢查制度,檢查項目的進度、質量和經費使用情況。凡獲得各級立項的研發項目,每年應按規定填寫《年度進展報告書》上報公司研發部門;形成最終研究結果時,要填寫《結果報告書》,提交研發成果進行項目終結,并向公司檔案管理部門提交完整的項目檔案。
第十六條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須由項目負責人提交書面申請,經研發部門報相關資助機構審批:
(一)變更項目負責人;
(二)改變項目名稱;
(三)改變最終成果形式;
(四)研究內容有重大調整;
(五)變更項目管理單位;
(六)延期一年以上或多次延期;
(七)項目執行過程中或成果提出等方面有涉外問題;
(八)中止項目協議;
(九)撤銷項目;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變更。
第十七條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須由項目負責人提交書面申請,報研發部門審批:
(一)變更或增補課題組成員;
(二)延期不超過一年;
(三)其他非重要事項的變更。
第十八條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公司技術團隊鑒定后,由公司作出撤銷課題處理:
(一)研究成果有嚴重政治問題;
(二)剽竊他人成果;
(三)與批準的課題設計嚴重不符;
(四)嚴重違反財務制度。
被撤銷課題的課題負責人三年內不得申請新課題。
第十九條 項目研究完成后,如有必要應接受審查部門對其經費使用情況的審查。
第二十條 用項目經費購置的研發設備屬于公司資產,其使用權和經營權一般歸東莞正陽電子有限公司所有,其中固定資產必須納入東莞正陽電子有限公司的固定資產賬戶進行核算與管理。資產處置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防止公司資產流失。
第二十一條 因意外因素必須中止的正在執行的研發項目,中止項目的責任人必須寫書面報告,報研發部門及有關主管部門,經同意后方可中止,并按有關部門要求作善后事宜。
第二十二條 公司資助的研發項目從獲準資助通知下達時間算起,兩年內未完成研究的一般項目,三年內未完成的重點項目,經審查理由正當,可申報延期一次,但延期不能超過一年;沒有正當理由而未能按期完成的項目,一律撤消并要給予適當的處罰。無故不完成各公司領導安排的研發項目的負責人按相關資助機構管理制度處理。
第二十三條 項目負責人請假半年以上或離職,必須按課題管理有關規定,到研發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后,公司主管部門方準予辦理請假或離職手續。
第二十四條 公司研發項目經費的使用按照《東莞正陽電子有限公司研發經費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 成果鑒定和成果轉化
第二十五條 為科學地評估各項目研究成果的質量,項目最終成果須進行鑒定,通過鑒定后予以驗收結項。重點項目和其他項目中政治性、政策性強的最終成果一般須經鑒定結項后,方可提出。
第二十六條 公司項目最終成果的鑒定由公司研發部門和技術團隊組織進行鑒定。通過后項目由研發部門上報國家專利局申報來進行最終的鑒定。
第二十七條 強化成果轉化意識,拓展成果轉化渠道,充分發揮研發項目成果的經濟效益。
(一)公司各級管理部門和課題組應積極采取各種措施加強對研發項目成果的宣傳、推廣和轉化,充分發揮其在公司經營和人才培養中的作用。
(二)鼓勵研發項目成果向批量化生產轉化,為公司產品提升價值,為公司、顧客服務;為行業技術進步服務。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由研發部門負責解釋,自通過之日起施行。
組織項目管理制度 11
1.總則
研發項目管理是企業在激烈的技術競爭中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命脈,是實現“生產一代、試制一代、研究一代和構思一代”的重要階段,它對企業的發展方向、產品優勢、開拓新市場、提高核心競爭力等起著決定性的作用。為了提高企業的創新能力,加強新產品新技術的開發和產品改良的管理,加快技術積累和產品升級,特制定本制度。
2.實施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技術研發中心開展研發項目管理的要求。本制度中所指的研發項目管理包括新產品開發和產品改進。
3.術語和定義
3.1新產品開發
為滿足市場需求開發的不同于公司現已生產的新型產品和在公司已批量生產的某種產品基礎上改動量超過40%而形成的.一種新的型號產品。
3.2產品改進
為了適應市場需要、滿足用戶要求、提高產品質量、降低制造成本等原因,在公司已批量生產的某種產品基礎上,通過改動其一個或一個以上零部件(改動量不超過40%)而形成的一種新的型號產品。
3.3產品改進
本制度中所指的研發項目管理包括新產品開發和產品改進。
4.相關部門職責
4.1總工程師:
負責組織編制年度研發項目管理計劃,向研發部門下達研發項目任務書。負責協調處理研發計劃執行過程中出現的需要解決的問題,對計劃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考核。負責組織研發項目的評審、批準,對設計方案、生產準備、試制試驗等進行鑒定、認證和專利的申報。
4.2技術研發中心:
4.2.1研發部:
負責提出研發項目管理制度;負責新產品開發的設計、試驗、試制、評審。
4.2.2工藝工程部:
負責新產品開發的工藝性審查、工藝文件編制、現場技術服務和工藝驗證。
4.2.3檢驗檢測中心:
負責對研發產品試制的質量檢測和和跟蹤記錄,并反饋質量信息。
4.3市場銷售部:
負責收集和提供市場需求產品的信息,并提出新產品開發建議。
4.4行政管理部:
負責對研發項目管理人員的配置進行備案。
4.5生產部:
負責對研發產品的試制提供協助。
4.6采購部:
負責對研發產品的試制所涉及的原輔材料進行采購。
5.研發項目管理管理
5.1新產品開發提出
根據調查分析市場和主要競爭對手產品的質量、價格、市場、使用情況和用戶改進要求,然后進行分析研究,對適合公司投資的項目進行可行性分析并形成報告,上報總經理裁定。
5.2.研發項目的立項與實施研發:
5.1.1.公司各部對新項目建議或對提高產品質量和性能、降低產品制造成本、滿足市場需要、提高經濟效益等建議,上報公司批準后,確定立項并下達任務給技術研發部門,研發部門按本制度規定程序進行開發。
5.1.2.技術研發中心確定項目須填寫《研發項目立項書》,報批準后實施。
5.1.3.技術研發中心應按公司相關財務制度《研發資金管理管理辦法》的規定,提交項目投入預算申請報告,申請研發經費,以確保項目研發工作的進展和時效。
5.1.4.技術研發中心按照《研發項目立項書》要求,由項目負責人負責編制《新產品開發進度表》和設計說明書。技術副總經理(總工程師)負責對進度表和說明書的內容進行檢查,研發中心負責項目實施全過程管理。
5.2.開發過程的管理與控制
5.2.1.技術研發中心根據《研發項目立項書》組織實施項目的研發,并編制《設計說明書》,編寫格式根據研發項目的類別不同自行決定,項目負責人組織完成。
5.2.2.根據研發進度,應提前編制產品試制(鑒定)大綱,試制(鑒定)大綱是樣品及小批試制用必備技術文件,要求大綱具備:
1)能考核和考驗樣品(或小批產品)技術性能的可靠性、安全性,規定各種測試性能的標準方法及產品試驗的要求和方法。
2)能考核樣品在規定的極限情況下使用的可行性和可靠性。
3)能提供分析產品核心功能指標的基本數據。
5.2.3.技術文件資料的驗收及存檔:
1)文件目錄(項目研發批準文件、技術文件、材料明細、標準匯總,技術條件、產品功能及使用說明書、包裝說明等)。
2)標準化文件(對新設計產品在標準化、系列化、通用化方面作出總的評價)。
3)技術研發中心負責將全部文件收齊歸檔,資料管理人員存檔時必須驗證齊全。
5.3.項目試制過程的管理
5.3.1.試制工作分小試和中試兩個階段。
5.3.2.試制是研發部門根據項目設計說明書、工藝文件及試驗結果和必要的設備改造或配套要求,按要求進行試驗,以考驗研發成果(產品)的性能和工藝性、穩定性和可靠性以及質量指標等。
5.3.3.試制完成后,研發部門須及時完成《項目結題報告》,并附上各種反映技術內容的原始記錄或型式試驗報告等,以及必需的工藝文件交管理部門存檔。
5.3.4.研發項目管理完成后,確定投入大批量生產,報總經理批準。
組織項目管理制度 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國家和集體財產免受危害,保證公司的正常經營,根據有關消防法規和集團公司有關制度,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消防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原則,每個部門都應遵守國家消防法規和本公司《消防管理制度》,任何人發現火警,都有義務自救撲滅,并應立即向公司領導匯報,組織力量撲救。
第三條凡消防重點部門,要做到:防隱患清,防火責任落實,義務消防員落實,消防和管理制度落實,消防器材落實,滅火應急措施落實;
第二章 防火責任制
第一條在公司防火責任人領導下,擬訂消防工作計劃。
第二條防火責任制部門為公司保安部,熟悉本公司的服務性質、特點,掌握有關消防常識,做好火災預防工作。
第三條監督部門、管理處落實做好防火工作,開展防火宣傳教育。
第四條經常性進行防火檢查,對防火隱患提出整改意見。
第五條按生產性質配備必須的消防器材,組織義務消防隊開展工作,定期開展學習和訓練。
第六條對本部門的火災、火警等事故,積極組織員工自救,協助防火責任人查明火災原因。
第三章 崗位消防責任制
第一條擔任電工、電梯維護的工作人員,必須經有關部門考試合格后,取得操作證,方可獨立操作。
第二條嚴格執行《電工安全安裝規程》、《電工操作規程》、不準亂接亂拉臨時電線,隨意增設電器設備,未經有關部門審核的供電設備和不符合規定的供電設備,電工有權拒絕安裝。
第三條經常檢查維護責任區內的各供電設備,設施不準帶病運行,發現電線絕緣層老化、超負荷、接觸電阻過大等隱患,應及時整改。
第四條在處理電器故障時,必須切斷電源,同時掛上警告牌,如必須帶電操作時,要在有人監護下進行。
第五條更換熔絲(保險絲)應根據額定容量計算安裝,不得任意加大。
第六條經常保持工作場所清潔,不得在配電房內進餐、堆放可燃物。配電盤下面、電動機周圍要保持清潔。
第六條懂得各種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電氣火災的撲救知識。
第四章 消防管理知識
第一條火源管理制度
1、儲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物資倉庫、配電房、機房等重要地點,一律禁止煙火,設置嚴禁煙火的標志。
2、場地上的可燃物,每日要清除,集中處理,做到文明生產,夏令高溫季節,嚴禁在中午動裝、領發易爆品;
2、部門領用的危險品,必須由專人保管,嚴禁轉借,并有消耗記錄。
第二條電源管理制度
1、公司室內外電器線路、設備安裝,嚴禁非電工人員和無電器安裝技術考試合格證的電工拆裝,電工必須嚴格遵守電工安全操作規程,實行分片包干,責任到人,定期檢查、維修和保養;
2、嚴禁配電線路超負荷運行和電器設備帶病運轉,電器設備周圍要保持清潔、干燥,不準堆放雜物,使用人員發現異常現象,要及時報告電工及領導,采取措施加以排除;
3、庫房的電器設備,必須符合倉庫防火安全要求,電線裝置在硬質套管內,線路燈具裝置在道路上方,開關應設在庫外,下班切斷電源。易燃易爆物品儲存使用的場所,應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4、各部門要安裝臨時線路,要改線、增容、減容,需經物管部批準,臨時路線要定人安裝,限期拆除;
5、集體宿舍宿舍一律不準用電爐、熱得快等電器,嚴禁用燈泡取暖。
第三條消防器材維修養護和保養制度
1、消防器材要實行專人保管,責任到人;
2、除搶險救災外,嚴禁消防器材挪作他用;
3、滅火器應經常檢查保養,按期換藥、充氣,要放在便于取用的規定地點,要防止陽光曝曬和雨淋酸堿腐蝕,泡沫滅火器冬季注意保暖;
4、消防泵要經常檢修,保證隨時拉得出,用得上;
5、消防器材必須放置在醒目的地點,不得遮蓋或在上面掛搭其它物品;消防栓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并保持道路暢通。
第五章 獎罰條例
第一條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事跡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100-500元。
1、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普及,預防措施落實,組織制度健全,火險隱患及時消除,消防器材設備完整好用,無火災事故工作成績突出的;
2、熱愛消防工作,積極參加消防活動,成績顯著的;
3、遵守消防法規,制止違章行為,事跡突出的;
4、及時發現和消除重大火險隱患、避免火災發生的;
5、積極提供合理化建議,改進防火工作獲得良好效果的;
6、對發現火警及時撲滅,避免事故發生的;
7、在消防工作其它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
第二條違反消防法規和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有下列行為之一者,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罰款100-500元或行政處分,情節特別嚴重的,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1、違返消防管理規定或安全操作規程不聽勸阻的;
2、在明令禁止吸煙、用火的區域場所內吸煙、用火的;
3、違反用電管理規程,經提出仍不改正的;
4、對消防監督部門提出整改的意見,有條件而拒絕整改的;
5、損壞消防設施、器材、工具的;
6、擅自將消防器材、工具挪作他用的;
7、值班人員擅離職守或者失職的;
8、不按規定裝運、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劇毒化學危險物品的;
9、違反其它消防管理規定的。
第六章 防火責任網絡圖
(略)
第七章 附則
第一條 本制度解釋修改權屬公司綜合部,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組織項目管理制度 13
為加強項目管理,防止重特大事故發生,避免造成人員傷亡、職業危害和重大經濟損失,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在存在危險因素場所工作的全體員工。
一、較大危險危害因素場所的確定。
根據國家標準《生產過程危險和有害因素分類與代碼(gb/t13861—1992)確定本項目具有較大危險危害因素場所。
二、安全規定
1、 屬于具有較大危險危害因素的場所,在物業管理處必須進行登記建立檔案,具有較大危險危害因素的設備必須由具有相應安全技術資格的專人進行操作。
2、 具有較大危險危害因素的設備必須按照有關安全技術要求進行定期檢測、檢驗。
3、 長期處在具有較大危險危害因素場所工作的職工,必須按照職業安全衛生要求進行定期健康檢查,對不適合在該場所從事作業的人員,由行政人事部調離原崗位,安排適宜工作。員工健康體檢由行政人事部牽頭組織。
4、 臨時出現的危險性場所,必須設置監護人,監護人必須具有相應的應急處置能力,且必須堅守崗位,待工作結束后方可離崗。
5、 為防止造成人員傷害設置的安全防護裝置必須齊全。
三、設備、設施安全保障
1、 生產經營設備、設施應有配套的安全設備或安全警示裝置《安全生產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凡可產生危險、有害因素較大的場所、部位,都應設置相應的安全防護裝置,例如,設備的可動零部件是否設置有相應的安全防護裝置,凡人員易觸及的可動零部件,應盡可能封閉或隔離。對于操作人員在設備運行時可能觸及的.可動零部件,必須配置必要的安全防護裝置。對于運行過程中可能超過極限位置的生產設備或零部件,應配置可靠的限位裝置。
2、 安全設備、設施使用、維護、檢測的安全保障《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安全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檢測、維修、改造和報廢,應當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對安全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并定期檢測,保證正常運轉。維護、保養、檢測應當作好記錄,并由有關人員簽字。”根據這條規定,安全設備使用安全保障應包括安裝使用方面的保障和維護、保養、檢測、管理方面的安全保障。
組織項目管理制度 14
第一章施工及維護作業
第一條機房內作業注意事項
1、嚴禁煙火。確須動火,必須征得機房管理人員同意,劃定區域并妥善采取隔離及消防措施后方可進行。
2、禁止將工具、材料搭靠或放置在設備上。
3、嚴禁踩踏、移動、碰撞其他已有的纜線及設備。確須對障礙線路進行測試時,應經專業人員反復確認無誤后,方可將軟線插頭從設備上拔出。
4、對機房方向測試時,應確認該纖芯已與設備斷開,否則可能造成設備或儀表燒毀,但應經專業人員反復確認無誤后,方可將軟線插頭從設備上拔出。
5、嚴防任何金屬屑、金屬絲、金屬片或其他金屬物落入設備縫隙,造成設備短路。
6、禁止使用設備機架上電源。
7、保持機房清潔衛生,及時將工作垃圾清理干凈并放入指定位置。
8、離開機房前,必須清理作業現場,切斷施工電源,檢查火源及其他不安全因素,確認安全后才能離開工作現場,必要時告知隨工人員或機房值班人員。
第二條管道內施工注意事項
1、先將井蓋打開通風,確認已經沒有有毒氣體后方可下井施工。
2、嚴禁踏踩、碰撞、彎折井內裝置及光、電纜,下井時應用梯子輔助。
3、人井周圍應作警示標志,并有專人巡查。
4、確須動刀、動鋸截斷梅花管、子管或光、電纜,或用專業工具打開接頭盒時,必須由專業人員反復確認無誤后方可繼續,嚴禁誤傷其它在用線路。
5、井內嚴禁煙火。確須動火,必須妥善隔離并保護好井內光、電纜及其它裝置,確認安全后方可繼續。
6、施工完畢后,應仔細清理井內工具、垃圾、火種及火源,確認安全無誤后方可蓋好井蓋離開現場。
第三條機械頂管及微控定向鉆作業注意事項
1、必須派專人負責,監督質量及安全。
2、施工前應辦理必要的施工許可手續。
3、施工前必須仔細勘察擬穿越的設施情況,采取必要的技術措施,保證設施不受影響。
4、施工前必須仔細勘察作業區域的地下管線情況,嚴格擬定入點、出點、深度,確保地下管線安全。
5、施工區域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保證交通安全。
6、施工完畢應仔細清理并恢復作業現場,不留工余料,不留工作及生活垃圾,不留任何安全隱患。
第四條要經常檢查和督促施工機具的維修和保養,保證施工機具安全完好。必須做到正確使用、正常保養、專業維修工機具和儀器、儀表,不得野蠻使用和強拆強裝,特別注意工機具、儀器、儀表在使用和運輸過程中的安全。在使用電器設備過程中,臨時配電箱必須安裝接地保險,電氣設備必須接地良好。
第五條公路、鐵路、橋梁、涵洞、河流及堤壩等特殊地段施工,應辦理必要的施工許可手續,采取妥善的安全保護措施。
第六條桿路施工時要注意關鍵工序環節的安全,及時拆除臨時拉線;登高作業,必須系安全帶、戴安全帽、穿絕緣防滑鞋,六級以上大風、大霧及下雨天氣禁止登高作業;布放鋼絞線及光纜時隨時觀察鋼絞線和光纜的質量及受力情況,避免吊線、光纜受到外力損傷,嚴防在緊線過程中出現嘣斷傷人的意外發生。
第七條布放過公路鋼絞線及光纜時,應設置警示標志并有專人指揮來往車輛。鋼絞線及光纜布放后要采取妥善措施,避免過往車輛碾壓、掛蹭,危及線路安全及交通安全。
第八條直埋線路開溝、架空線路挖坑前,應仔細識別并確定其它地下管線的走向及交越的準確位置,通知維護單位人員到場并采取妥善保護措施之后方可施工。在地下管線情況沒有摸清之前嚴禁動土,嚴防誤傷其它地下管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第九條線路與其他架空通信線路交越時,我方線路盡量從其上方通過。施工時現場必須有專人負責,并采取妥善的防護措施,防止掛蹭引起的他方線路損傷。
第十條線路施工經過村鎮、電力線(不明線路按電力線對待),施工時應清理現場勸離閑雜人員并采取有效的保障措施,必要時應協調地方停電后施工。特別是在高壓線附近施工時,施工現場必須有專人負責,并采取妥善的防護措施,嚴防作業人員或鋼絞線、光纜觸碰高壓線造成事故。
第十一條布放光纜時應適當配置工、機具及人員,嚴防光纜外皮損傷、打背扣、斷纖、騰空(直埋)等質量事故的發生,并應有專人檢查,一旦發現及時處理,防止損失的進一步擴大。
第十二條施工過程中,現場需要臨時存放光纜、鋼絞線、電桿、標石、標志牌等材料時,應盡量遠離公路,嚴禁占用公路路面、路肩,避免因占道引發交通意外事故。
第十三條施工過程中留下的溝、坑等應及時回填,個別地段因工程需要不能及時回填的必須有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嚴防交通事故或牲畜跌入其中造成損失。
第十四條雨季在公路、鐵路、橋梁、涵洞、河流、堤壩、房屋等設施附近動土后必須立即修復,嚴禁因雨水沖刷危及設施安全。
第十五條在運送光纜、電桿、鋼絞線過程中,嚴禁車廂同時乘做施工人員,并要將光纜、電桿、鋼絞線做好固定,保證穩固,行車前要有專人進行檢查,防止在運送過程中發生意外。
第二章交通安全管理
第十六條要求所有施工車輛:卡車限速60公里、面包車及客貨車限速80公里、轎車限速100公里。同乘人員不允許睡覺,隨時觀察路況和司機狀態,遇見司機違章駕駛要及時提醒和制止。
第十七條所有施工車輛必須保證車況良好、手續完整、保險齊全。
第十八條駕駛員每日檢查機動車是否保持車況良好、車容整潔,檢查制動器、轉向器、喇叭、刮水器、后視鏡和燈光裝置是否保持齊全有效。
第十九條駕駛員必須遵守下列規定:出車時須攜帶駕駛證和行駛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飲酒后不準駕駛車輛;不駕駛安全設備不全或機件失靈的車輛;在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或過度疲勞時,不駕駛車輛;車門、車廂沒有關好時,不準行車;不準在駕駛車輛時打手機、吸煙、飲食、閑談或有其他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
第二十條全體施工人員必須提高交通安全意識,充分認識到交通安全關乎自身及他人的生命及財產安全,自覺地遵守交通規則,時刻防范交通事故的發生。
第二十一條路邊施工時,應用警示牌、警示帶隔離施工區域,必要時設置路障,并設專人指揮過往車輛。所有施工人員應注意身邊的交通狀況,隨時注意觀察來往車輛情況。
第二十二條在運送光纜、電桿、鋼絞線、角鋼、或其它較大、較重材料或設備時,要將材料或設備做好固定,保證穩固,行車前要有專人進行檢查,防止在運送過程中發生意外。
第二十三條光纜、鋼絞線、電桿、標石、水泥標志牌及其他材料或設備禁止放置在路肩或路邊,避免因占道引發交通事故。
第二十四條路肩、路邊施工完畢后應及時清理并恢復施工現場,不留工余料,不留工作及生活垃圾,不留任何安全隱患。
第三章防火、防盜、防煤氣和食物中毒
第二十五條施工現場應采取防火措施,并配備必要的`消防設施。在室內、草原、森林及易燃地帶施工嚴格按其管理辦法組織施工。
第二十六條易燃、易爆物品應放單獨倉庫專人保管,嚴禁與施工人員宿舍在同一建筑物內,并應當與施工人員宿舍保持安全距離。
第二十七條施工人員要保護好個人財物,外出施工時,留守人員(如炊事員)有看護好宿舍及宿舍駐地存放的施工材料的責任。
第二十八條駐地外施工現場臨時屯放的施工材料,需過夜時應設專人看護。
第二十九條駐地和宿舍,應當保持環境整潔,材料、物品、工機器具擺設有序,不得亂丟亂棄廢棄物品。
第三十條每日應有專人負責檢查駐地存放的施工材料及工機器具的安全。
第三十一條使用煤炭爐灶取暖的宿舍,必須安裝排煙筒,并保證室內空氣通暢。各隊隊長及安全監督員每日晚間要檢查宿舍取暖設施運轉情況,確保使用的取暖煤爐煙道通暢,防止煤氣中毒情況的發生。
第三十二條炊事員應經體檢合格后方可上崗,注意個人衛生,保持廚房整潔,保證燃氣灶具、氣罐、管線安全無泄漏。特別要注意食品安全,不吃腐敗及不明食物,不飲用生水,避免食物中毒事件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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