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項目管理制度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建設項目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為加強單位建設項目管理,規范建設項目業務行為,提高建設項目使用效益和管理質量,有效防范舞弊和預防腐敗,特制訂本制度。
第一章 總則
本制度適用于單位自行或者委托其他單位進行各種建筑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和技術改造、設備更新以及大型修繕工程的立項、實施及監督管理等。
一、制訂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5.《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
6.《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試行)》
7.《財政投資評審管理規定》(財建〔20xx〕648號)
8.《吉林省政府性投資項目監督管理辦法》(吉政發〔20xx〕2號)
9.《關于印發***年集中采購目錄政府采購限額標準和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通知》(提示:按當年文件執行)
第二章 立項與審核管理制度
一、建設項目是指按一個總體設計進行的各個單項工程所構成的總體,也稱為基本建設項目。
二、工程項目是指具有獨立的設計文件、建成后能夠獨立發揮作用或效益的工程,它是建設項目的組成部分。
三、工程項目分為新建項目、擴建項目、維修改造項目。 四、一般工程項目立項程序
1、項目歸口科室依據本單位實際情況提出工程項目申請書。工程項目申請書包括擬建工程項目建設的必要性、使用功能、建設地點、建筑面積、建設標準、預計開工建設時間等。
2、項目歸口科室組織各部門對工程項目申請書進行評估,并進一步估算工程項目需要投入的資金。
3、主管副主任對工程項目申請書進行評審,通過后形成評審報告,并明確項目的使用功能、建設地點、建筑面積、建設標準等。
4、財務歸口科室按評審報告開展項目可行性研究,提出可行性研究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由財務歸口科室委托具有資質的單位編制,應包括建設項目名稱、建設必要性、建設規模、選址方案及地質條件、環境保護、建設工期安排、投資估算和資金籌措、經濟效益評價、結論等內容。可行性研究報告是確定投資計劃、進行初步設計的根本依據,要求技術論證嚴謹規范,投資估算科學合理。
5、可行性研究報告上報單位黨委審批,經批準后由項
目歸口科室文件形式上報市政府申請工程項目建設計劃。
6、市政府以工程項目建設計劃批復形式批準立項。
7、項目歸口科室與財務歸口科室根據省發改委對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文件,編制工程項目建設計劃。建設計劃中項目名稱、建筑面積、計劃投資、建設地點、使用功能等必須與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文件一致。經單位黨委批準后,項目歸口科室組織實施。
第三章 概算預算管理規定
一、為加強本單位設計概算、施工圖預算的管理,促進概預算管理的標準化、規范化,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二、本規定所稱概算是在初步設計(技術設計)圖紙階段的設計概算,指對設計是否超限額設計基準價、是否需要進一步優化從經濟角度作出評估。
三、本規定所稱施工圖預算是對應于施工圖設計階段的施工圖預算,包括總包施工圖預算和分包施工圖預算以及專業承包工程施工圖預算。
四、本規定所稱總包施工圖預算是根據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簽訂的合同中約定的計價條款編制。
五、本規定所稱分包施工圖預算是根據總包單位與分包單位簽訂的聯營合同或者聯合體主辦方與成員方簽訂的補充協議中約定的計價條款編制。
六、本規定所稱專業承包工程施工圖預算包括指定分包工程和獨立發包工程的施工圖預算。
七、本規定所稱指定分包工程是指施工圖紙中包含但不屬總承包自行施工范圍內,且需總承包單位對其現場施工進行管理的工程。指定分包工程范圍見工程招(議)標管理制度。
八、本規定所稱獨立發包工程是指總承包范圍外因建設單位整體建設需要,通過直接招標或選定長期合作單位方式,發包確定施工單位的獨立工程。獨立分包范圍見工程招(議)標管理制度。
九、工程概、預算工作應遵循準確性、及時性的原則,做到及時帳清,以適應工程設計出圖、工程招標、工程合同簽訂、工期等多方面的要求。
十、本規定主要包含了總則、設計概算管理、總包/分包施工圖預算管理、專業承包工程施工圖預算管理、專業承包工程標底管理、附則、工作操作指引等內容。
十一、財務歸口部門負責編制除“兩點一線”工程、設計修改變更工程、工程簽證、議標工程外的全部設計概算。
十二、設計概算編制及評審由單位黨委審批,可將項目外委給單位確定的造價咨詢公司編制概算。
十三、設計公司在完成初步設計后,由設計代表報送財務歸口部門。
十四、概算接單程序:本單位項目歸口科室接到設計圖紙后須辦理簽收登記手續,并于收圖當天建立臺帳記錄。
十五、圖紙要求:
1、編制設計概算的圖紙,必須是經過本單位設計科室審批確認過的圖紙。
2、設計圖紙須明確工程所屬板塊、工程所在地、單位工程名稱和編碼。
3、設計圖紙須尺寸清晰、準確,有詳細的設備材料的規格型號和標準。
十六、設計概算完成后,編制人員須編制設計概算指標分析表,科目、計算范圍、口徑須與限額設計基準價保持一致,與限額設計基準價進行分析比較。
十七、財務歸口科室負責建設項目施工圖預算的編制工作。
十八、完整的建設項目施工圖預算文件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電子版預算文件包含:
1)軟件版預算文件;
2)工程量計算底稿;
3)封面、編制說明及造價匯總表;
4)往來文件;
5)專業承包施工圖電子版。
2、紙版預算書主要包含:
1)專業承包工程預算書封面;
2)編制說明;
3)主要材料一覽表(須標注規格型號、品牌、產品等級、價格來源、材料分類等);
4)圖紙目錄。
十九、工程招標與預算管理小組下屬各對口科室應建立完善的專業承包工程預算的資料存檔管理和臺帳管理體系。
二十、設計變更預算編制完成后,需及時更新各項目的動態成本報表。
二十一、本節條款與相關法律、法規存在沖突的,適從相關法律、法規。
二十二、本規定由本單位財務歸口部門負責解釋。
第四章 招標投標管理辦法
第一條 采用公開招標方式,應當發布招標公告。招標公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招標人名稱、地址和聯系方法;
(二)招標項目名稱、編號、數量和有關情況介紹;
(三)招標文件的發售方法、時間及收費金額;
(四)招標開始時間、投標開始時間、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和投標文件送達地點等。
第二條 采用邀請招標方式,應當向3個以上具備承擔招標項目能力、資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發出投標邀請書。投標邀請書應當載明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事項。
第三條市財政局或招標代理機構根據招標項目的特點和要求,會同采購部門編制招標文件,經專家審核、采購部門確認后發布。
第四條 投標文件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招標邀請;
(二)投標人須知;
(三)投標保證金的要求;
(四)評標原則;
(五)標的名稱、數量、技術參數和報價方式;
(六)交貨、竣工或者提供服務的時間要求;
(七)投標人的有關資格和資信證明文件;
(八)合同的主要條款及訂立方式;
(九)合同的特殊條款;
(十)其他應當說明的事項。
招標文件不得要求或標明特定的供應商,也不得含有排斥潛在投標人的其他內容。
第五條 自招標文件開始發出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第六條 招標人對已發出的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至少15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標文件收受人。該澄清或修改的內容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除因不可抗力情況外,不得撤銷招標文件。
第七條 招標文件收受人對招標文件有異議的,應在投標截止7日前,以書面形式向招標人提出澄清要求。招標人必須在3日內以書面形式作出答復,并同時抄告所有招標文件收受人。
第八條 招標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的名稱、數量以及可能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標投標的其他情況。
招標人設有標底,標底必須保密。
第九條 投標人應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制投標文件。投標文件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投標函;
(二)投標方資格、資信證明文件;
(三)投標項目方案及說明;
(四)投標項目數量價格表;
(五)開標一覽表;
(六)投標文件中規定的應提交的其他資料或投標人認為需要說明的其他內容。
第十條 投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將密封的投標文件送達招標文件規定的地點。
第十一條投標人應當按招標文件的要求向招標人交納投標保證金。
第十二條 開標前投標文件不得啟封。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標文件無效。
(一)投標文件未密封;
(二)投標文件未按照招標文件規定內容和要求編制;
(三)投標文件未加蓋單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
(四)投標文件在規定的截止時間后送達;
(五)未交納投標保證金。
第十四條 開標應當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地點公開進行,并邀請所有投標人和采購部門代表參加。同時邀請紀檢、監察部門列席,必要時請公證機關進行公證。
第十五條 開標時,應先檢查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經確認無誤后,由工作人員當眾拆封,并宣讀投標人名稱、投標項目、投標報價以及開標一覽表規定的其他內容。 開標過程應當制作筆錄,存檔備案。
第十六條 評標由招標人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負責。評標委員會由采購部門全權代表、招標機構代表和技術、經濟、法律等方面的專家組成,其中專家人數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成員人數為5人以上的單數。
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在中標結果確定前應當保密。
第十七條 評標委員會享有獨立的評標權,任何單位和
個人不得干預評標委員會的工作。
第十八條 評標委員會根據招標文件要求,綜合比較質量、性能、價格、售后服務、交貨期限和投標方的資信等因素,依據確定的評標標準和程序進行評標,向招標人提出書面評標報告,并推薦合格的中標候選人。
第十九條 參與評標工作的人員不得泄露有關評標工作情況、資格,不得與投標人進行私下接觸。
第二十條 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分別采用下列評標方法:
(一)價格評選法。在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投標文件中,選擇評標價最低的為中標候選人。
(二)綜合評標法。在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投標文件中,價格、性能和質量比最佳的為中標候選人。
(三)投票評標法。在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投標文件中,由評委投票,得票多的為中標候選人。
(四)打分法。在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投標文件中,根據價格、性能、質量、服務等因素在評標總分中所占比例,由評委進行打分,得分多的為中標候選人。
第二十一條 根據評標委員會的書面評標報告和推薦的中標候選人,確定中標人。
第二十二條 評標結束后15日內,招標人應將中標結果通知各采購部門,經確認后,由招標人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并同時將中標結果通知所有未中標的投標人。
第五章 建設項目施工管理
第一條由項目主管部門依據工程設計圖編制建設項目工程預算書;依據相關規定,編制建設項目施工方案,經審核、審批后組織工程施工。
第二條單位應按照審批下達的投資計劃和預算對建設項目資金實行專款專用,嚴禁截留、挪用和超批復內容使用資金。
第三條財務歸口科室應當加強與建設項目承建單位的溝通,準確掌握建設進度,加強價款支付審核,按照規定辦理價款結算,按照財政國庫管理制度相關規定支付資金。
第四條嚴格執行建設項目進度安排,科學組織,周密部署,用文明規范的管理方式保證施工質量、工程進度、施工安全。
第五條單位應嚴格控制建設項目設計和洽商變更,嚴格履行項目管理部門、監理部門及審批部門對變更項目的審核及審批程序。經批準的投資概算是工程投資的最高限額,未經批準,不得隨意突破。
第六章 工程變更管理制度
一、工程變更程序
1、工程變更提出單位:在項目工程的實施過程中,各參與方均有對工程提出合理化建議和必要的變更要求,具體的提出單位包括設計院、甲方(本單位)、施工單位等。
2、設計單位提出的變更:設計單位對原設計存在問題提出變更,應提供設計變更的圖紙和說明,設計管理部審核后編制工程變更文件并填寫《工程變更通知單》,按審批程序審核通過后,填寫《工程變更通知單》,項目歸口科室蓋章后將一份工程變更資料原件交本單位歸檔,其它設計變更圖紙和說明、《工程變更通知單》由財務負責人交施工單位、監理機構,各方辦理文件簽收手續,工程變更資料復印件交成本控制部、工程管理部存檔并監督施工單位落實。
3、施工單位提出的工程變更:施工單位根據工程具體情況,要求工程變更的必須填寫《工程變更申請表》,一式3份并附變更原因交監理機構審查后交主管副主任審核后編制工程變更文件并填寫《工程變更審核表》,按審批程序審核通過后,填寫《工程變更通知單》項目歸口科室蓋章后將一份工程變更資料原件交本單位歸檔,其他設計變更圖紙和說明、《工程變更通知單》由主管副主任交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各方辦理文件簽收手續,工程變更資料復印件交成本控制部、工程管理部存檔并監督施工單位落實。
4、本單位提出的工程變更:項目歸口科室編制工程變更文件,并填寫《工程變更審核表》按審批程序審核通過后,填寫《工程變更通知單》,辦公室蓋章后將一份工程變更資料原件交本單位歸檔,其他設計變更圖紙、說明、《工程變更通知單》原件由項目歸口科室交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各方辦理文件簽收手續,工程變更資料復印件交成本控制部、工程管理部存檔并監督施工單位落實。
二、工程變更審批流程
提出單位填寫《工程變更申請表》和相關文件——監理公司審查蓋章——項目歸口科室組織相關專業審核簽署意見——項目歸口科室負責編寫工程變更文件填寫《工程變更審核表》——按工程變更費用審批權限要求簽署意見——印章管理人員核查并在《工程變更通知單》蓋工程部專用章——相關單位簽名蓋章——監督實施。
三、工程變更費用審批權限:
1、設計變更在5000元以內由財務負責人簽批。
2、設計變更費用在5000~10000元者,主管副主任簽批。
3、設計變更費用在10000元以上者,除按以上兩條要求外,必須由造價咨詢公司分析原因并出具分析結果報主任簽署。
4、涉及項目外立面、外墻色彩,建筑功能等大的變更則必須由單位黨委決定。
第七章 項目資金控制管理規定
一、為了加強建設項目資金的管理,提高資金利用效率,有效控制資金占用,特制定本規定。
二、項目備用金
1、項目部借支備用金,用作工作人員用作零星開支、業務采購、差旅費等。
2、備用金必須做到專款專用,不得挪用和貪污,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3、備用金借款和報銷手續
工作人員需臨時借用備用金時,先到財務歸口部門索取“借款單”,財務人員根據實際需要向借款人發放“借款單”,借款人按規定的格式內容填寫借款日期、借款部門、借款人、借款用途和借款金額等事項,經主管副主任簽字同意才能辦理付款手續。
借款人員完成業務后應在2日內到財務歸口部門索取“報銷單”,填寫好“報銷單”的各項規定內容,并經主管副主任審批后,方可報銷。
借款人到本單位辦理報銷手續時,財務人員應查閱“備用金”臺賬,查明報銷人員原借款金額,對報銷的超支款項應及時付現退還本人,對報銷后低于備用金金額款項的,應讓其退回余額以結清原借款單所借賬款。
4、因業務原因長期借用備用金的人員可由財務歸口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核定,撥出一筆固定數額的現金并規定使用范圍;使用部門必須設立專人經管定額備用金,備用金經管人員必須妥善保存支付備用金的收據、發票以及各種報銷憑證,并設備用金登記簿,記錄各種零星支出。
5、財務歸口部門應當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門、借款人、用途、金額、注銷日期建立備用金臺賬,按月及時清理。
三、項目資金使用
1、辦公用品及項目部采購的零散物品,由專門人員定點采購,并附采購清單,說明結帳時的折扣情況。
2、所有報銷的單據必須在48小時內按規定粘貼上交到本單位財務審計科。超過時限,無特殊情況不報銷。
第八章 項目竣工驗收管理制度
一、竣工驗收要依據以下內容
經過審批機關批準的安全專篇、初步設計、施工圖和合同、設備技術說明書、施工過程中的設計變更單、現行施工驗收規范、主管部門有關審批、修改、調整意見等。
二、組織領導及參加部門
工程項目即單位工程竣工驗收由本單位項目歸口科室組織,財務歸口部門等相關部門參加。
三、驗收時間
本單位接到施工單位工程竣工報告一個月內組織驗收。
四、驗收議程
1、由施工單位對工程項目的建設概況向驗收組進行介紹,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設計情況:包括設計單位、設計的主要內容和重大變更等。
(2)施工情況:包括施工單位、開竣工時間、采取的主要施工工藝。重大變更(包括設計變更、工程更改及隱蔽工程等)及重大事項處理記錄。
(3)項目投資:包括批準概(預)算、合同價款、結算和預計工程總造價。
(4)初步驗收情況通報:包括主要工程質量、系統運行情況、和主要指標監測情況等。
(5)剩余工程及其安排。
2、與會人員現場檢查驗收
由施工單位進行專業分組,針對工程的具體情況,按照施工驗收規范和評定標準要求進行檢查,并詳細記錄。
3、集中講評
(1)由各組長進行統一講評,對驗收中提出的問題,拿出處理意見,并提出最終驗收結果。
(2)施工單位就驗收人員提出的問題進行表態。
(3)主持人進行總結定論。
4、根據講評意見寫出驗收紀要,原則上由建設單位負責落實,按期完成。落實意見與紀要一并作為竣工驗收資料歸檔保存。通過驗收形成竣工驗收合格證書,并由驗收人員簽字。
5、凡未完成設計、紀要要求的一律不得交付使用,不簽證竣工驗收證書,不得辦理竣工結算。
第九章 項目決算管理制度
第一條目的為加強對本單位建設項目決算的管理,控制建設項目的成本支出,使建設項目項目的竣工決算工作進入受控狀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本單位各建設項目竣工決算的管理事項。
第三條相關定義
1、本制度中的建設項目竣工決算是指以實物數量和貨幣指標為計量單位,綜合反映竣工項目從籌建開始到項目竣工交付使用為止的全部建設費用、建設成果和財務情況的總結性文件。
2、竣工決算書的主要內容包括竣工財務決算說明書、竣工財務決算報表、建設項目竣工圖和建設項目造價對比分析四個部分,其中竣工財務決算說明書和竣工財務決算報表是竣工決算的核心內容。
第四條相關職責分工
1、項目歸口科室負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工作,編制建設項目竣工決算書。
2、其他相關部門或單位需積極配合財務審計工作,提供真實可靠的資料。
3、財務審計負責對建設項目竣工決算進行審查。
第五條 建設項目竣工后,財務歸口科室決算人員需要編制建設項目竣工決算書,其編制依據如下:
1、建設項目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及投資估算;
2、建設項目初步設計預算或擴大初步設計后的預算及修正預算;
3、建設項目施工圖及施工圖預算;
4、設計交底及圖紙會審紀要;
5、招投標標的、承包合同、建設項目結算資料;
6、施工記錄或施工簽證單,以及其他施工中發生的費用記錄;
7、竣工圖及各種竣工驗收資料;
8、設備、材料調價文件和調價記錄。
第六條建設項目竣工決算書的編制程序如下:
1、在編制建設項目竣工決算書之前,預決算人員需要清點物資,對各種設備、材料、工具、器具等需要逐項進行盤點核實,并填列清單,妥善保管,不得任意挪用;
2、收集、整理、分析原始資料;
3、竣工資料與設計圖紙進行核對,進行實地測量,對照、核實建設項目變動情況,核實造價;
4、嚴格劃分和核定各類投資;
5、編寫竣工財務決算說明書;
6、上報主管部門審查。
第七條竣工財務決算說明書包括以下方面的內容:
1、建設項目概況;
2、會計財務處理、財產物資情況及債權的清償情況;
3、資金節余、基建節余等的上交分配情況;
4、主要技術經濟指標的分析、計算情況;
5、項目管理及決算中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第八條造價管理部負責編制的竣工決算務求數據準確、內容全面、簡明扼要,能夠真實、客觀地說明問題。
第九條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報告編制完成后,需要報本單位黨委進行審核審批。
第十條 本制度由財務歸口科室負責解釋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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