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灣區2021積分入學分數是父母雙方累計還是其中一方相關資料
積分入學是指為進一步推動公共服務均等化,以積分排名方式安排外來流動人員入戶、子女入讀公校。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荔灣區2021積分入學分數是父母雙方累計還是其中一方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荔灣區積分入學分數是父母雙方累計還是其中一方
其中一方的分數。
積分制入學是按照《荔灣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入學指標及分值體系表》,對申請積分入學的隨遷子女的同一法定監護人(父或母一方)各項指標進行量化并賦予一定的分值,按指標體系表計算、排序,按積分由高到低順序公示積分結果。
拓展:荔灣區積分入學條件
來穗人員為其隨遷子女申請在荔灣區積分制入學時,須持有在廣州市辦理的有效期內《廣東省居住證》連續滿1年(截止時間為2021年3月31日),在廣州市依法繳納社會保險(其中一個險種),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在荔灣區有合法穩定住所;
2.在荔灣區有合法穩定職業。
其隨遷子女須符合以下條件:申請入讀小學一年級的隨遷子女:截止2021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年滿6周歲,且尚未入學;申請入讀初中一年級的隨遷子女須為當年應屆小學畢業生。
積分入學細則
一、對象范圍
申請子女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起始年級的來穗人員。
二、辦理方式
(一)申請人登錄積分入學系統進行網上申請,提交身份證號碼等相關資料。
(二)各鎮街勞動保障中心在規定時間內根據積分入學系統中申請人提交的資料,審核申請人社保登記年限并予以積分。
(三)入學申請人在積分入學系統中實時查詢審核結果,如對審核結果和計分有疑問和異議的,可持相關材料在規定時間內到增城區社保中心進行咨詢、復核,積分入學系統將根據復核結果重新自動計算積分。
(四)申請人證明材料的.計算積分有效時間為20xx年4月30日止。
三、計分方式
申請人或法定監護人在廣州市內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部分繳費歷史滿1年計2分(未滿1年不計分),逐年遞增,最高得30分。
申請條件
根據荔灣區發布的積分入學實施辦法,申請積分入學的來穗人員需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一)持有在廣州市辦理的有效期內《廣東省居住證》連續滿1年(截止時間為當年3月31日)
(二)在廣州市依法繳納社會保險(其中一個險種)
(三)申請人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在荔灣區有合法穩定住所
2.在荔灣區有合法穩定職業;
申請積分入學除了對返穗人員有要求外,對申請人的隨遷子女也有一定的要求
申請入讀小學一年級的隨遷子女:截止當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年滿6周歲,且尚未入學;
申請入讀初中一年級的隨遷子女須為當年應屆小學畢業生。
申請程序
除了積分入學的申請條件外,家長還要重點了解積分入學的申請程序,注意各個程序的辦理時間,以免錯過。申請人必須在“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系統”注冊并按要求填報資料,取得積分分值后,才能參加當年荔灣區積分制入學申請。
(一)申請并核定積分
申請報名參加荔灣區積分制入學(小學一年級或初中一年級)的申請人,須在當年3月31日前登陸“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https://djf.lsj.gz.gov.cn/bjfpublic/login)申請積分并獲得核定分值。
(二)填寫申請材料
(三)區相關職能部門審核申請人相關條件
區來穗局組織各職能部門和各街道依照各自單位的業務職責對來穗人員申請積分入學的信息資料進行審核,必要時組織區相關單位進行匯審。
(四)積分公示
(五)填報志愿
取得積分制入學資格的申請人于規定時間通過指定網站填報志愿。逾期未上網填報志愿視為放棄積分制入學資格。
(六)學位確認,報到注冊
申請人按照積分入學日程表規定的時間內確認錄取結果,逾期不確認視為放棄積分制入學資格。
隨遷子女須于規定時間內到指定的學校辦理報到注冊手續。逾期不辦理或不服從安排的,視為自動放棄學位,該申請人本年度參與積分申請所獲得的積分自動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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