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定義一個類
*使用class關鍵字定義類,注意類名大寫
*成員屬性:成員屬性不賦值會有默認值(默認值規則參考PPT)
*成員方法
*構造方法:沒有任何返回值,名字與類名一樣,構造方法的本意是用來初始化對象(初始化對象的屬性值)
4.2 實例化對象:Student s = new Student();
*使用new + 構造方法實例化對象
*new 在堆中開辟了對象的空間,并且給屬性賦上默認值
*接下來調用構造方法,執行構造方法中的代碼
*最后返回對象的引用
4.3區分引用類型與基本數據類型
*引用類型的變量在內存中有兩塊區域,一塊是引用本身,另一塊是引用所指向的對象
*基本數據類型在內存中只有一塊空間:里面存著值
4.4如何操作對象:使用.操作符
*使用對象名.屬性操作對象的屬性(如:stu.age = 18;)
*使用對象名.方法調用對象的方法(如:stu.study());
*this:每個對象都有this,this是指向本身的引用,代表本身
4.5. 必須能夠獨立寫出Point3D的代碼(題目在PPT上)
5. 訪問控制,方法定義與調用,重載,方法重寫5.1 訪問控制5.1.1 package包的使用
*使用package 定義包:package只能放在代碼的第一行
*import:導包,可以到入包下所有import java.io.*;可以導入具體的一個類import java.io.Reader;
*包的作用:1,分類;2,隱藏(封裝的作用),3,便于管理
*java本身提供了一些包:java.lang(核心類,此包如需要引入),java.util(集合框架以及其他常用類),java.io(輸入輸出),java.awt,javax.swing(圖形)
5.1.2 繼承(簡單概念):使用extends關鍵字表示繼承
*子類繼承父類的所有屬性
*子類繼承父類除private(非同包的時候也除默認的方法)外的所有方法
*子類對象擁有super引用,表示父類的引用,可以使用super明確的調用父類的方法或屬性
5.1.3四個訪問級別,從大到小:public ,protected,默認,private
*注意訪問級別是針對類來講的,不是針對對象!!!!!!!
*注意類的訪問修飾符只能使用public 或默認
*學了訪問控制后:類的屬性都寫private,通過set/get方法對屬性進行賦值,取值
5.2 重載與重寫
1.判斷是否是重載,或者是否是重寫,如果不是重寫或者重載,就不受重寫重載規則的約束
5.2.1重載:一個類當中,有方法名相同,參數不同的方法,稱為重載
*不能只改返回值:不能根據方法的返回進行重載
5.2.2重寫:在繼承當中,子類將父類的方法重新寫了一遍:重寫的方法與被重寫的方法擁有相同的方法簽名(返回值類型,方法名,參數列數)
*.重寫的方法能夠改變被重寫的方法的訪問級別,注意只能是相等或者擴大
*.重寫的方法不能拋出比被重寫方法更多的異常,注意只能縮小異常的范圍
*.如果被重寫的方法是具體的,重寫之后不能改為abstract
5.3 類與對象的生命周期
5.3.1類與對象的初始化過程:
*靜態屬性先初始化,而且僅僅初始化一次
*首先給靜態屬性進行聲明,并賦默認值,然后代碼從上往下執行靜態代碼塊或靜態賦值
*每創建一個對象,就先實例化成員屬性:首先給成員屬性聲明,賦默認值,然后.執行賦值語句
*成員屬性初始化后再調用構造方法
5.3.2垃圾回收機制
*java虛擬使用垃圾回收機制進行垃圾回收
*垃圾回收本身是一個線程(當內存不夠用的時候,一般會進行垃圾回收)
*垃圾回收不能通過程序來調用,僅僅能夠通過System.gc()建議虛擬機進行垃圾回收
*當進行垃圾回收時,會調用對象的finalize方法
5.4 單例模式:一個類僅僅能有一個實例(設計模式的一種)
*構造方法必須為私有的
*提供靜態的方法來獲得對象
*提供靜態的屬性,該屬性是該類的一個對象
6. 繼承,抽象類,接口
6.1 繼承:
6.1.1 繼承的語法:使用extends關鍵字表示繼承
*子類繼承父類所有的屬性
*私有方法不能被繼承
*super關鍵字表示父類的引用,可以用super來調用父類的方法或屬性
6.2.2 繼承中的構造方法:了解下面的知識點以及實例化對象時代碼的執行過程
*子類的構造過程必須調用其基類的構造方法
*子類可以在自己的構造過程中使用super (arg_list)來調用基類的構造方法
*如果調用super,必須寫在子類構造方法的第一行
*可以使用this(argument_list)調用本類的另外的構造方法
*如果子類的構造方法中沒有顯示的調用基類的構造方法,系統默認調用基類無參數的構造方法
*如果子類構造方法中既沒有顯式的調用基類構造方法,基類中又沒有無參數的構造方法,編譯出錯
6.3.3 對象的轉型
*一個基類的引用類型變量可以指向其子類的對象
*一個基類的引用不可以訪問其子類對象新增的成員
*可以使用instanceof 關鍵字來判斷一個引用類型變量所指向的對象是否是制定的類型
*子類的對象可以當作基類的對象來使用稱作向上轉型,反之稱為向下轉型
*子類可以當成父類來使用,無需顯示轉換
*父類引用轉換為子類引用要進行強制轉換
*注意:不兼容的類型之間不能進行相互轉換(只有具有直接或間接父子關系的類才是兼容的類型),否則編譯時會報錯
*注意:兼容類型之間的轉換要看對象的實際類型,因此向下轉化時最好先用instanceof來判斷是否是某個類型,在轉換,以免報報錯
6.4.4 多態:也稱運行時綁定:一般是指父類的引用指向子類對象,通過父類的引用調用被子類重寫的方法,這個時候執行的是子類的方法
*一句話總結多態:對象實際是什么類型就調用什么類型的方法
*多態成立的條件:1,要有繼承。2,要有重寫。3,必須有父類引用指向子類對象。
6.2 抽象類:用abstract修飾的類稱為抽象類(抽象的本意是不具體)
1.抽象方法不能有方法體
2.抽象類不能被實例化。
3.含有抽象方法的類必須被聲明為抽象類,
4.子類繼承抽象類,必須被重寫父類的抽象方法,否則本身也必須被聲明為抽象類
5.抽象類中的方法和屬性沒有其他規則來約束,抽象類中沒有抽象的方法是可以的,抽象類中可以有非抽象的方法和屬性
6.3 static :靜態關鍵字
6.3.1static屬性:在類中,用static申明的成員變量叫靜態變量,他為該類的公用變量,在第一使用時被初始化,對于該類的所有對象來說,static成員變量只有一份
6.3.2 static方法:用static聲明的方法為靜態方法,在調用該方法時,不會將對象的引用傳遞給它,所以static方法中不可以訪問非static的成員。
*靜態方法中不能訪問非靜態成員
*靜態成員方法沒有this引用
*可以通過類名(不需要實例化)或對象引用來訪問靜態成員
6.4 final關鍵字:
final表示最終的意思
*final的變量的值不能夠被改變
*final的成員變量
*final的局部變量(形參)
*final的方法不能夠被重寫
*final的類不能夠被繼承
6.5 接口:interface
1. 使用interface定義一個接口,使用implements實現一個接口
2. 接口中的屬性只能為public static final類型(靜態常量)
3. 接口中的方法只能為public abstract類型
4. 一個類可以實現多個接口,但只能繼承一個類
5. 接口也可以繼承接口
7. 異常處理
java的異常處理機制
異常的關鍵字Exception
try,catch,finally,throw,throws關鍵字
7.1什么是異常,為什么要引入異常
*java程序運行時出錯,java就拋出異常,程序立即終止(也可以說程序崩潰)
*java將錯誤信息封裝在異常對象里拋出
*學會查看異常的信息:異常的名字,異常的信息,程序拋異常的位置
*java引入異常處理機制,是防止程序出錯崩潰
7.2java的異常的分類
*java的拋出的錯誤用異常類來表示,java擁有一個異常體系(有許多異常類,并且相互之間具有關系)
*java里面的所有異常都是Throwable的子類
*java虛擬機的異常是Error的子類,一般不需進行處理(因為沒法進行處理)
*除Error之外還有Exception,Exception分為兩類:RuntimeException(運行時異常),被檢查異常(除了RuntimeException都是被檢查異常)
*RuntimeException(運行時異常,可以不捕獲或聲明拋出,編譯不會報錯,一般是控制不當造成的),可檢查異常(必須捕獲或聲明拋出,這類異常通常需要檢測并處理,一般使用資源時造成的)
*幾個常見的異常:NullPointerException(空指針),IndexOutOfBoundsException(索引越界),SQLException(數據庫異常),IOException(文件異常)
7.3異常的處理方式
*使用try,catch,finally進行處理
*不處理,使用throws,throw交給別人來處理
7.4try,catch,finally中程序的運行過程
*嘗試執行try里面的語句
*一次運行當中最多執行一個catch塊,如果沒有拋出異常,catch塊不執行
*finally總會執行,不管有沒有拋出異常
*如果try塊里面有return語句,finally也會執行
7.5區分RuntimeException與被檢查異常
*RuntimeException不需要捕獲或聲明拋出(但是如果你捕獲或聲明拋出也不會有錯)
*被檢查異常必須要捕獲或者聲明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