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人事代理工作,全年累計辦理檔案調入7000多份、調出近2450余份,辦理畢業生報批1626人,新增人事代理單位11家,為重點企業上門提供人事代理服務。舉辦機關事業單位人事干部業務培訓班2期,培訓人事干部160余名。推動將非營利性民辦高校納入機關事業單位參保范圍,提出試點意見上報市政府;支持駐榕央企人才隊伍建設,與10家市直單位多次協商,醞釀出臺實施細則。三是完善人事人才服務設施。基本完成市人才儲備中心大樓整修及擴建工程,通過完善大樓設施和功能,提高了儲備高層次人才能力。完成市人事考試中心保密室改造和市人事人才公共中心檔案室擴容裝修,升級改版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網站。
二、狠抓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招考和管理,加強人事監管和創新,人事工作不斷提升
1、公務員隊伍建設持續推進。一是嚴格公務員考錄。全省公務員統一招考首次由一年兩次改為一年一次,有近5萬人報名在榕參加2017年公務員招考筆試,約占全省總人數的三分之一。做好筆試、面試、體檢、政審等各個環節工作,繼續實行公務員招考面試向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媒體開放,考錄工作平穩有序進行,全市政府系統可錄用526人,辦理錄用522人。組織近五年來我市首次公務員專項招考——地鐵公安招考,計劃招錄200人,年內辦理錄用87人。
做好公務員和參公人員日常登記工作,全年共登記749人。二是深化公務員考核。開展公務員崗位考核情況調研,督促指導各單位完善考核工作方案,強化結果應用。調查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不在崗人員情況,督促相關單位按照規定處理有關人事問題。初步建成公務員崗位考核信息平臺并在12家單位試運行,根據各單位實際,做好平臺使用推廣工作。三是籌劃公務員遴選。聯合市委組織部出臺《市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暫行辦法》,明確了遴選的適用范圍、資格條件、主要程序等,以進一步提升市直機關調配工作質量。做好準備工作,適時開展公務員遴選工作。四是開展公務員表彰。
推薦的晉安區公安局副局長林新被國家授予“人民滿意的公務員”稱號;獎勵在省市、重點項目和市五大戰役中的有功人員,給連續三年年度考核被評定為優秀等次的186位公務員記三等功;給予市消防支隊三坊七巷中隊等三家單位記集體二等功或授予榮譽稱號。推薦上報國家、省級系統先進單位 46 家、先進個人 113 人。五是完善公務員任用。辦理市直機關、事業單位科級職數審核及任職資格審查367人,審核通過市建委、市公安局等6個單位40個職位的競爭上崗方案。六是加強公務員培訓。與市法制辦、市司法局聯合全市市干部法律知識學習,3.1萬余人參加網上學習與考試。在市直機關公務員中開展“加強與創新社會管理”課程培訓。組織公務員初任培訓班兩期,培訓2012年度新錄用公務員352名。
2、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持續深入。一是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全年全市各類事業單位計劃招聘6068名工作人員,其中普通崗位招聘1764人、教育衛生系統招聘4304人。已辦理聘用手續3659人(市屬572人),其中高層次、緊缺人才348人(市屬107人)。重點加強招考方案審批把關,審核49家市直、縣(市)區單位的綜合招考方案和32家市屬單位的面試方案,重點審核崗位條件設置,試卷出卷方式、考官選派、考場安排、監督部門參與等。舉辦教育系統專業考官培訓班,培訓考官1000余人,進一步提高面試考官素質。
二是切實加強事業單位人員管理。完善事業單位崗位管理制度,落實按需設崗、競聘上崗、按崗聘用、合同管理要求,批準1000余家事業單位崗位設置、變更方案,完成教育系統及其他208家單位完成第二輪崗位聘任,開展事業單位聘用制度推行情況總結評估工作。完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備案制度,督促各單位按規定處理在編不在崗、超假等人員。
進一步規范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升級考核的報名、培訓、考試等工作,組織1500余人報名參加今年工勤人員等級考核,9400多人進行網絡繼續教育培訓。三是推進事業單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落實、完善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的各項政策,探索醫療衛生事業單位、高等院校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實施辦法。完成福州市職業技術學院績效工資總量核定工作,調整市環境科學研究院等9家單位績效工資總量,核定市屬其他事業單位2012年績效工資總量。
3、職稱制度改革領域持續拓展。一是改革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實行評聘結合、按崗推薦,統一中小學教師職稱系列,設置正高級、高級、一級、二級、三級等5個教師等級,在職稱評定中更加注重師德素養、教育教學業績、一線實踐經歷。完成全市760家中小學校重新核崗,有8人首批獲得中小學正高級職稱,分別有272人、1041新獲得中小學高級、中級職稱。二是實行高校職稱自主評聘。落實我省將高校專業技術職務評審權下放給高校、實行評聘合一的部署,推進高校自主評聘,指導閩江學院、福州職業技術學院、福州教育學院等三所市屬高校制定專業技術職務聘任方案,由高校自主評審、自主聘任、按崗推薦、自主發證,人事部門加強監督。三是進一步完善職稱評審制度。改革藥監系統職稱評定,由評審改為考試,全市有685人參加藥監職稱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