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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管理制度

時間:2024-07-21 11:01:33 制度 我要投稿

作業管理制度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作業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作業管理制度

作業管理制度1

  為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教育部《關于加強義務教育學校作業管理的通知》的精神,加強并優化學校作業管理,探索減負增效新舉措,科學有效地提高教學質量,為學生的綜合素質提升、可持續發展打下堅實的基礎。現就進一步加強我校作業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一、領導小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XXX、

  成員:各組長

  二、實施的意義

  作業是學校教學活動的.一個重要環節,是學生獲取知識、發展能力、提升素養的重要方式,具有檢測學生學習成效,訓練學生思維,培養學生良好學習習慣,優化學習策略,提升學生核心素養的功能。每位教師要準確把握作業的性質和功能,探索過程性評價和發展性評價的有機結合,提高設計作業和運用作業改進教學的能力,通過精心組織并有效實施作業,增強教學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促進教學質量的提升,從而切實減輕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促進學生健康成長。

  三、具體措施

  四、加強監管,優化作業管理的保障措施

  1、建章立制,規范管理。從制度上規范教師和學生作業的行為,建立作業常規檢查批改講評制度。從作業的數量、針對性、批改反饋等方面進行制度化規范,形成以班主任為總協調人,班級各學科作業協商機制,確保學生每天的作業能做到學科平衡,總量控制合理分配,并注重學生對作業的反饋。

  2、強化督查,完善評價。學校將作業質量、作業批改、作業負擔等情況,作為考核教師師德師風和教學效果的考核內容之一。加強監督檢查,主動接受學生、家長與社會各界的監督,對作業工作不規范的教師及時督促整改,對在作業設置、布置、批改等工作中涌現出來的先進典型,予以表揚并大力推廣。對工作不力,弄虛作假,甚至繼續加重學生課業負擔的教師,將在校內進行批評教育,并視實際情況予以師德考核扣分處理。

作業管理制度2

  有限空間作業環境復雜,潛在風險高,如不當操作可能導致窒息、中毒、火災爆炸等嚴重事故。

  因此,建立健全的進入有限空間管理制度至關重要,它能夠:

  1. 保障人員安全:通過規范作業流程,降低人員暴露于危險環境的風險。

  2. 提高作業效率:明確責任分工,減少因不規范操作導致的延誤和返工。

  3. 符合法規要求:遵守國家和行業的安全規定,避免法律風險和責任追究。

  4. 維護企業聲譽:良好的'安全記錄有助于提升企業形象,增強客戶和合作伙伴的信任。

作業管理制度3

  一、目的

  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管理,確保進入密閉空間的作業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二、范圍

  公司范圍的所有密閉空間作業。

  三、職責

  (一)需要施工作業的部門應做好施工作業前的清掃、清洗、置換、檢測等工作。按《密閉空間作業許可證》的要求檢測填寫。

  (二)部門和管理部在施工人員進入密閉空間作業前,必須進行安全檢測,并記錄檢測數據,確認符合施工要求后,方可進入。

  (三)需施工作業部門,必須派專人監護,做好應急防護措施,以確保安全。

  四、內容及要求

  (一)術語定義

  密閉空間作業是指生產區域內的`各類筒倉、球、釜、罐、爐膛、鍋筒、管道、容器已及地下室、窖井、地坑、下水道或其它封閉場所內進行的作業。

  (二)清洗和置換

  進入設備內作業前,必須對設備內進行清洗和置換,并達到下列要求:

  1、氧含量19。5%—21。5%。

  2、有毒氣體硫化氫低于10mg/m3,一氧化碳低于35mg/m3。

  3、可燃氣體為0。

  4、打開所有人孔、手空、料孔、風門、煙門進行自然通風。

  5、必要時可以采取機械通風。

  6、采用管道通風時,通風前必須對管道內介質和風源進行分析確認。不準向設備內沖氧氣或富氧空氣。

  7、在缺氧,有毒環境中,應配戴隔離式防毒面具。

  (三)監測

  1、作業前30分鐘內,必須對設備內氣體、粉塵等采樣分析,分析合格后辦理《密閉空間作業許可證》。

  2、作業中要加強定時監測,情況異常應立即停止作業并撤離人員;作業現場經處理,

  取樣分析合格后,方可繼續作業。

  3、作業人員離開設備時應將作業設備帶出,不準留在設備內。

  4、作業中要定時檢測,一般每個2小時檢測一次。發現情況異常立刻停止作業,并撤離人員,同時原作業許可證作廢。待作業空間經處理,取樣分析合格后,重新開具作業許可證,方可繼續作業。

  (四)照明和防護措施

  1、進入不能達到清洗和置換要求的設備內作業時,必須采取相應防護措施。

  2、作業人員進入密閉空間作業時,必須配備符合要求的防爆對講機、防爆手電、氣體檢測儀并且系好安全繩索(繩索的牢固度必須能夠承受作業人員本人的體重重量)。

  3、在易燃、易爆環境中,應使用防爆型低壓燈具及不發生火花的工具,不準穿戴化纖織物。

  4、在酸堿等腐蝕性環境中,應穿戴好防腐蝕護具。

  5、設備內照明電壓應該小于36伏,在潮濕容器、狹小容器內作業應小于等于12伏。

  6、使用超過安全電壓的手持電動工具,必須按規定配備漏電保護器。

  7、臨時用電線路裝置,應按規定架設和拆除,線路絕緣保證良好。

  (五)監護

  1、設備內作業必須有專人監護,并做好安全應急措施。

  2、進入設備前,監護人應會同作業人員檢查安全措施,統一聯系信號,并在入口處掛正在作業牌。

  3、險情重大的設備被作業、應增加監護人員、并隨時與設備外人員取得聯系。

  4、監護人員不得脫離崗位。

  5、設備內事故搶救、救護人員必須作好自身防護,方能進入設備內實施搶救。

  (六)《密閉空間作業許可證》管理

  1、進入有限空間內作業必須辦理《密閉空間作業許可證》。

  2、《密閉空間作業許可證》安全措施欄要填寫具體安全措施。

  3、因工藝條件、作業環境條件改變,需要新辦理《密閉空間作業許可證》,方可繼續作業。

  4、作業過程中,如發生安全措施失效、作業條件、工作范圍等異常變化或其他突發事件時應立即取消有限空間作業。

  5、作業結束后,需對作業現場進行清理和恢復,認真檢查設備內外,確認無問題,方可封閉設備。

  6、按《密閉空間作業許可證》的要求,相關人員必須詳細填寫作業設備的具體名稱、作業時間、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和檢測數據的記錄。

  (七)密閉空間作業審批權限

  1、有毒、有害、有可燃氣體的儲罐、容器、管道等或可造成嚴重缺氧的密閉空間的作業,由作業部門填寫《密閉空間作業許可證》報維修部、ehs部、副總經理、總經理審批。

  2、不易造成燃燒、無毒、無害氣體且通風良好、不易造成窒息的槽車、下水道、地坑等作業場所的作業,部門填寫《密閉空間作業許可證》,由作業部門、ehs部審批,按密閉空間作業要求檢測,落實各項安全措施,達到安全作業要求后,方可進入作業。

  五、相關表格及記錄

  《密閉空間作業許可證》

  備注:許可證關閉為,該施工已經完成,并且驗收合格,驗收人為申請部門主管。

  許可證取消為,作業條件、工作范圍等發生異常變化,取消人為申請部門主管。《密閉空間作業許可證》一式三聯,作業現場留有一份,作業部門留有一份,管理部留有一份。

作業管理制度4

  為加強天燃氣設施動火作業安全管理工作,防患于未然,確保向用戶安全正常供氣和天然氣工程順利進行,特制定動火作業管理制度.

  一、動火作業范圍

  凡是從事下列工作均屬動火作業,都應辦理動火作業票,認真執行本制度

  1、在已運行的天然氣管道、設施、運行設備上進行能產生明火或火花的工作。如電、氣焊、使用噴燈熬瀝青、鐵器工作鑿擊、使用砂輪等。

  2、在上述設施上進行高壓電氣試驗,進行能產生靜電火花的工作。如高壓氣體噴射、能產生熱輻射的工作如使用烙鐵等。

  3、在與帶氣管道設施連接尚未置換通氣,但中間無盲板隔離的管道設施上進行上署1、2款所列的各項工作。

  4、在門站內,調壓站室內,天然氣閥井內等類似爆炸危險場所內非帶氣管道設施上進行上述第1、2款所列工作或鑿擊建筑物構件、噴砂、噴鍍、非防爆電氣作業等。

  二、動火作業的申報審批程序

  1、動火作業的申請

  ①公司所屬部門進行動火作業,由負責動火部門提出動火作業申請。

  ②新老用戶新增用氣項目或用氣設備、輸氣管線維修等需進行動火作業的,由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提出安全措施,并填寫危險作業票。

  2、動火作業申請的報批時間

  ①凡屬一級動火作業的作業項目,須提前3-5天提出申請。

  ②凡屬二級動火作業的'作業項目,須提前1-3天提出申請。

  ③凡屬三級動火作業的作業項目,須提前1天提出申請。備注:在搶險等緊急動火作業時,在按本制度要求采取可的系統隔離措施和安全措施后,可以一邊進行作業,一邊辦理動火審批手續。 3、危險作業票的填寫

  ①危險作業票一式三聯,經全部審簽后,一聯交調度中心,一聯交安全處,一聯留動火部門自存。

  ②系統隔離措施和動火安全措施由動火申請部門擬定,并須畫出作業有關的系統簡圖,表明具體作業部位,寫清作業的具體內容,經工作負責人、監護人審簽后,危險作業票才可申報。 ③凡屬一級動火作業項目的,還需附上書面施工方案。

  三、動火作業實行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的制度

  1、一級動火作業是指直接在帶氣設施上進行的動火作業。一級動火作業須經總公司批準,并有安全處增派人員到現場協調、監督動火作業的執行。

  2、二級動火作業是指在帶氣設備區域內及其他防爆區域內進行的動火作業。二級動火作業須經公司批準,并有安全人員到現場協調、監督動火作業的執行。

  3、三級動火作業是指在非防爆區域內進行的動火作業。三級動火作業可由生產運營部、施工管理部等基層單位負責實施執行。

  四、動火作業的安全實施

  1、一切動火工作都應根據動火作業現場情況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下列安全設施,在任何動火之前必須完成。

  ①動火執行人必須向作業所在運行管理部門當班帶班人或動火監護人交驗動火作業票,確認審批手續齊全,并在現場重新明確動火部位、任務、系統隔離范圍、方法。

  ②消除附著在動火工作內外的易燃或高溫時會分解出有毒氣體的物質和動火點周圍或者其垂直下方10米范圍內的明火、易燃物質及清理無關人員、畜生等。

  ③備有合適、有效的消防器材。

  ④保持現場聯絡和通道暢通。

  2、在帶氣管道、設施上進行放散動火作業時,必須建立以放散點或動火點位中心,半徑20米的安全作業區,并有專人警戒。

  3、凡進行帶氣不置換動火作業,要嚴防出現負壓混入空氣,帶氣管道設施必須保持200pa—600pa的壓力。

  4、凡在帶氣管道設施上進行不帶氣動火作業,或在爆炸危險區內非帶氣管道設施上進行的其它動火作業,應采取斷開管路等可靠的措施切斷氣源,認真檢查現場附近有無水封、安全閥、閥井等,防止可能泄露的天然氣進入現場,動火現場通風良好,空氣中天然氣含量必須低于0.5%(體積比),嚴禁用明火試漏和試驗現場是否有可燃氣體。

  5、動火安全區內不準同時進行可燃溶劑清洗、刷漆等易燃液體作業。

  6、動火使用的設備、工具必須符合安全要求,其安全附件齊全、完好。禁止帶氣管道等作為電焊二次線使用。電焊機、乙炔氣瓶、氧氣瓶相互間距應在7米以上,其余動火點或放散點的距離應在10米以上。

  7、動火作業及各項的執行由工作負責人統一進行指揮。要遵守有關的安全制度及操作規程。系統隔離措施和動火安全措施,由動火作業單位、監護單位共同執行后,工作負責人、監護人須共同對措施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確認無誤后,方可開始動火作業。

  8、必須嚴格按批準的動火時間、范圍、安全措施等執行作業,不得擅自改動和降低安全措施要求,超范圍和超期動火。

  9、在進行動火作業時,如因特殊情況,需要變更動火作業時間或擴大系統隔離范圍時,須向有關部門請示,經批準后,按新批準的作業時間或系統隔離措施執行。

  10、現場監督和監護人員,有權責令停止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操作人員如認為措施不完善或指揮有誤,有權拒絕動火作業。

  11、作業中途中斷動火要采取可靠的措施,并有現場監護。恢復動火作業前必須重新檢查系統隔離措施和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12、如遇超過5級風以上或攝氏零度以下天氣不宜進行露天動火作業。

  13、動火作業結束后,工作負責人、監護人必須共同對現場進行全面檢查,確認無余火,工完場清,督促系統恢復正常工作狀態,并在動火作業票上簽字,動火單位要存留作業票備查。

作業管理制度5

  一、堅持“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的方針,落實工作責任制,確保熏蒸藥劑管理工作落到實處。

  二、是結合糧食儲存量及藥品使用等情況合理購置,由廠家送貨,嚴禁隨車輛托運。

  三、熏蒸藥劑專倉存放,專人管理,雙人雙鎖,符合“防火、防水、防潮、防爆、防盜”要求。

  四、建立規范的'藥劑管理制度,嚴格領用手續,專帳記載,做到收有憑、付有據、帳實相符。

  五、建立糧食熏蒸報告及方案制,做到安全、經濟、有效熏蒸,保證人、糧安全。熏蒸完成后,空藥瓶全部回收,藥渣按規定要求進行無害化處理,過期藥劑及時上報進行藥廠回收或無害化處理,防止污染環境。

  六、投放滅鼠藥品,必須堅持專人配制,專人投放、專人布點,定期清理的原則。嚴禁將鼠藥混入好糧儲存或當地腳糧使用。

  七、藥劑、毒品私自贈送他人的,單位對保管人員予以除名處理。對違反《糧食儲藏技術規范》而造成重大事故和人員傷亡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作業管理制度6

  1目的

  為規范企業危險作業管理制度,明確各類危險作業管理的責任部門、人員、許可范圍、審批程序、許可簽發人員等內容,制訂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全公司的安全作業范圍

  3職責

  3.1公司安全生產負責人負責對職責范圍內的公司級危險作業進行審批。

  3.2工程經理負責對二、三級作業區級危險作業進行審批。

  3.3各管理部門負責填寫申報表。

  4定義

  4.1危險作業是指作業過程中可能造成人身傷害事故或財產損失的、具有較大風險和需采取安全技術和管理措施才能進行作業的活動。本公司涉及的危險作業及等級劃分一般指:

  4.1.1高處作業(無固定欄桿、平臺且高于基準墜落面2米);三級

  4.1.2帶電、帶氣、高溫作業; 二級

  4.1.3要害部位內動火作業; 三級4.1.4在較復雜區域的起重吊裝、提升吊掛; 二級4.1.5有限空間作業; 三級4.1.6其它具有較大風險的作業。 二級

  5分級管理

  5.1危險作業實行分級控制管理,以控制危險因素為核心,制訂和落實安全對策措施,落實作業責任人,有效控制事故發生。

  1 5.2根據作業范圍和管理難度,公司危險作業分為一級、二級、三級。一級:作業范圍涉及到兩個及以上產權單位,或涉及兩個及以上維保單位共同作業,或公司無法提供安全作業條件需要由集團公司主管部門協調才能完成的作業。二級:作業范圍涉及到兩個部門或公司認定具有較大危險性的,需公司協調管理的危險作業。三級:作業范圍涉及到一個部門作業區,符合危險作業條件的作業。

  6申報及確立

  6.1各部門要在開展維修作業項目危險危害辨識及措施制定的基礎上,由單位主管領導或技術負責人組織專業評審組對所有的作業項目進行辨識、評估、分級,審查確定為危險作業的,各部門填寫《危險作業申請表(作業票)》,針對每項危險作業進行危害辨識、制定對策措施,編制作業專項施工方案,并將危險作業分級管理臺賬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備案。

  6.2各部門應根據作業條件、環境的變化,及時開展對危險作業安全對策措施的補充、修訂和完善工作,定期對各級危險作業級別組織進行審核,對不符合當前級別的危險作業及時進行調整,并將調整情況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審核同意后,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備案與執行。

  6.3應采用科學方法對危險作業進行辨識和分析,針對辨識出的危害因素和可能產生事故的原因,制定安全對策措施。

  6.4辨識和分析。從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作業環境、管理等方面系統分析,辨識出危害因素。根據可能產生的事故分析原因。

  6.5對策措施。根據辨識和分析情況,按照國家有關標準、規范和集團公司操作、管理標準化要求制定針對性強的技術、管理措施,同時制定突發情況下的應急救援措施。

  7控制管理

  7.1危險作業應制定作業方案,按照“誰作業、誰編制”的原則,作業部門負責編制作業方案。對于已建立維修作業標準或已制訂安全作業指導書的危險作業,可不編制作業方案,但當作業條件、環境發生變化時,仍須編制作業方案。

  7.2作業方案應緊密結合作業目的和任務進行編制,一般應包含以下內容:

  7.2.1作業目的、工作任務(內容)、工作地點、計劃工作時間;

  7.2.2作業項目負責人(安全責任人)、作業人數、協調聯系方式;

  7.2.3作業要求條件,作業可保障條件;

  7.2.4危險因素、安全保障措施、應急措施及措施實施責任人;

  7.2.5方案的編制、審核、審批人。

  7.3凡進行未建立作業指導書或維修作業標準的危險作業,作業前,由作業部門填寫《危險作業申請表(作業票)》,報請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核定級別、辦理審批手續,同步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備案。通過審批的申請表,申請單位、審批單位、作業現場負責人應各留存一份。

  7.4危險作業實行分級審批管理,公司安全生產負責人負責對職責范圍內的公司級危險作業進行審批,生產部副經理負責對二、三級作業區級危險作業進行審批,審批對象為作業方案和《危險作業申請單》。

  7.5凡進行已建立作業指導書或維修作業標準的危險作業,作業前,由作業部門填寫,危險因素分析及對策措施按維修作業標準(安全指導書)中的相關內容填寫。根據危險作業級別,相應審批責任人必須到現場進行開工前的檢查確認,并在工票上簽字后,作業單位(部門)方可上場作業。

  7.6作業單位(部門)要嚴格按照批準的作業方案執行,嚴格落實作業安全措施,對已制定維修作業標準或作業指導書的危險作業必須嚴格按照標準和程序作業,禁止任何單位(部門)對無作業方案或未經審批的危險作業組織實施。

  7.7各級負責人要對危險作業過程實施跟蹤監督管理,確保作業過程中嚴格執行已經制定的作業標準,確保安全受控。

  7.8各單位(部門)因生產設備搶修、事故搶險等緊急情況不能履行審批手續時,應按照上述程序向主管審批的領導請示并得到同意的情況下,方可簡化危險作業審批手續,但作業現場應指定專人負責安全工作,落實安全對策措施,并將具體情況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備案待查,在情況允許后須立即補辦審批手續。

  8安全技術要求

  8.1各單位(部門)要結合區域維修保產工作的實際特點,制定相應的對策措施。

  8.2作業必須二人及二人以上進行,合理搭配安全聯保互保對子,逐項在維修作業任務單或安全確認卡上注明,按聯保互保責任落實,嚴禁單人作業。作業人員必須熟悉并嚴格執行作業相關的規程、規定。

  8.3高空、高溫、有毒、有害、壓力容器的作業,必須設置警示區域、警示標識,要采取防撞、防滑、防墜落、防燙傷、防毒害等安全措施,安排專人負責監護后方可作業。

  8.4作業中相關的能源介質(水、電、氣)相關開關、閥門等部位必須嚴格執行停、送掛牌確認制,不得擅自拆卸和停送開關、閥門,并確保安全設備設施完好與使用。

  8.5電焊、起重等特種作業必須持證上崗,執行相關安全技術管理規定,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8.6作業前必須詳細檢查工機器具、吊具和特殊用具安全性能的可靠性,破損、殘缺、無明顯標識和用途不明的嚴禁使用。

  8.7多工種、多層次、交叉作業必須相互交底,并明確指定一名安全負責人統一協調指揮,監督落實安全措施,確保安全作業。

  8.8作業前要組織參與作業的人員,對作業危險因素開展危險預知預警活動,制訂預防對策措施,進行安全交底,填寫維修作業任務單或安全確認卡,并組織實施。

  8.9應在維修作業任務單上注明危險作業級別,按照分級管控的要求落實相關職責。有限空間空間作業必須在危險因素分析中特別提示。

  8.10動火作業時,必須落實“誰動火、誰負責”的'原則,嚴格執行集團公司、公司、所在生產廠消防管理規定。辦理動火申請手續,制定動火作業的對策措施,落實現場動火人、看火人及現場負責人,配備滅火器材(消防器材距離動火點不得超過5米)。

  8.11要對照作業標準逐項對作業條件、安全措施進行確認,不具備安全作業條件的,不得盲目上場作業。作業中發現異常情況,要采取應急措施,及時指揮人員撤離。

  8.12作業后,應對現場進行清理,做好“三清退場”工作,確認后方可撤離。

  9檢查與管理

  9.1危險作業應有專人負責組織實施、協調工作。原則上,一級危險作業由公司安全生產負責人負責,二、三級由公司工程部經理負責。

  9.2各級危險作業審批人應對危險作業的安全技術交底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確認,對安全技術交底不到位的作業應及時停止,重新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9.3作業現場項目負責人必須對作業人員開展以安全對策措施等為主要內容的交底教育。

  9.4對于各級檢修互助,原則上不得安排危險作業;特殊情況,確實需要通過檢修互助來完成的,須由本單位行政一把手批準,并由5作業單位(部門)制定作業方案,受助單位(部門)負責審核把關。

  10考核管理

  10.1危險作業有不符合以下要求,按照公司管理考核辦法一般事項進行考核:未認真開展危險作業清理、登記的;危險作業未按要求納入控制管理的;危險作業管理檔案、各項基礎資料不齊全的;對危險作業現場檢查不到位的;不按危險作業方案、維修作業標準、安全作業指導書執行的;危險作業的安全對策措施落實不到位的;危險作業管理職責落實不到位的;其他違反危險作業規定的。

  10.2不履行危險作業申請審批制度而擅自進行危險作業的,按照公司專業管理考核辦法較大事項進行考核;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的,按照公司工傷事故管理有關規定加重追究管理責任。

作業管理制度7

  規程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視:

  1.穩定性:為企業提供穩定運行的基礎,減少因人為因素導致的混亂。

  2.效率:通過標準化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減少資源浪費。

  3.合規性:確保企業行為符合法律法規,避免法律風險。

  4.質量保證:通過質量控制,提升產品和服務質量,增強市場競爭力。

  5.風險管理:有效預防和控制潛在風險,保障企業安全。

  6.員工發展:為員工提供清晰的`職業發展路徑,提高員工滿意度和忠誠度。

作業管理制度8

  有效的管理規程是企業穩健運營的基石。它能:

  1.提高效率:明確的工作流程和職責分工減少混亂,提升執行效率。

  2.保障合規:避免法律風險,確保企業行為符合法律法規要求。

  3.促進合作:清晰的'溝通渠道和公平的績效考核增進團隊協作。

  4.激發潛能:良好的培訓和發展機會激發員工潛力,提升整體競爭力。

  5.維護穩定:及時的問題解決機制保障企業內部穩定,防止矛盾升級。

作業管理制度9

  1、嚴格按照《危險作業管理制度》要求辦理危險作業申請單,嚴格按照兩人作業明確一人負責,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作業時嚴禁預熱器同時進行清堵作業和放空氣炮。

  2、篦冷機大塊熟料一般待推到接近破碎機口時將三段篦床停止運轉,一、二段篦床運轉速度放慢,降低回轉窯投料量和窯速,維持窯的運行。

  3、待破碎機停運后辦理停電工作票,打開破碎機上部檢修門,保持檢修門處微微負壓。

  4、用鋼絲繩設法套住大塊熟料后,有手動葫蘆或卷揚機將大塊熟料移位至不在壓住破碎機錘頭為止;

  5、不得采用讓人進入篦冷機或在破碎機上方用風鎬或人工打碎的方法,這種處理方法影響停窯時間長達2h以上,即費力也不安全。

  6、重新啟動破碎機,未經拉出的大塊熟料會由破碎機打碎。如果不能處理,只有止料、止火,人工進入篦冷機用風鉆處理。

  7、作業人員的職責

  7.1負責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實施作業任務。作業前應了解作業的內容、地點、時間、要求,熟知作業中的危害因素和應采取的安全措施。

  7.2確認安全防護措施落實情況。

  7.3遵守作業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清料作業安全設施與個體防護用品。

  7.4應與監護人員進行必要的、有效的'安全、報警、撤離等雙向信息交流。

  7.5服從作業監護人的指揮,如發現監護人員不履行職責時,應停止作業并撤出作業現場。

  7.6在作業中如出現異常情況時,應立即向作業監護人發出信號,迅速撤離現場。

  8 、監護人員的職責

  8.1對清料作業人員的安全負有監督和保護的職責。

  8.2了解可能面臨的危害,對作業人員出現的異常行為能夠及時警覺并做出判斷。與作業人員保持聯系和交流,觀察作業人員的狀況。

  8.3當發現異常時,立即向作業人員發出撤離警報,并幫助作業人員逃生,同時立即呼叫緊急救援。

  8.4掌握應急救援的基本知識。

  9、審批人員的職責

  9.1審查《危險作業申請》的辦理是否符合要求。

  9.2到現場了解具體情況。

  9.3督促檢查各項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

  10、作業過程中涉及到其它特殊作業的按照相關作業管理制度執行。

  11、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以及集團相關規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12、考核

  違反本規定者,按照安全管理考核相關制度執行。

  13、本制度由生產調度室負責解釋。

  附:篦冷機清料作業危險作業申請單

  危險作業申請單(篦冷機清料作業)級別C級

  危險作業申請單(篦冷機清料作業)級別C級

作業管理制度10

  隨著《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的印發,減輕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是課改的重要舉措,其目的是為了實現個體素質的全面提升。為了使減負工作真正落到實處,學校特制定《雙峰小學學生作業量監管制度》如下:

  一、校內監管

  1、嚴格控制學生家庭書面作業總量:嚴格執行上級規定,一、二年級不得留書面家庭作業,三至六年級只許留語文、數學、英語書面家庭作業且盡量不帶回家,每天書面作業總量不超過1小時。

  2、實行學生家庭作業審批公示制度,同時建立學生作業審核、把關制度:教師布置作業之前,教師要將設計的作業交由教務處相關主任審批通過。

  3、科學合理布置作業:教師布置的作業要緊密圍繞教材重點和難點進行精選,既要有基礎知識,又要有基本技能訓練題目,可分層布置作業。避免機械重復性作業,禁止懲罰性作業。作業布置要有目的性、針對性、趣味性和活動性。

  4、布置作業形式:作業布置做到“五留五不留”,即:留層次型作業、留探究性作業、留實踐型作業、留創編型作業、留養成型作業。不留超時作業,不留超量作業,不留機械重復型作業,不留懲罰型作業。

  5、課堂教學:課堂上,30分鐘精講,注重基礎,注重突出教學重難點,注重習慣養成,注重能力培養。10分鐘精練,在課堂上落實每節課后習題的學習任務。注重激勵性評價,營造和諧向上的學習氛圍。

  6、考試次數:考試科目一、二年級不進行紙質考試,三至六年級每學期組織進行一次質量測試,考查科目每學期期末進行一次考查,以此減輕因考試帶來的額外作業負擔。

  7、學習資料:嚴格控制各種復習資料的.征訂和使用,不得擅自向校外訂購有關各類作業資料,不得向學生推薦購買各種學習參考資料。

  8、作業監管措施:各班各科老師每天完成《雙峰小學作業情況統計一覽表》,教務處平時不定期抽查,并于每學期期末對各班各科作業進行檢查。

  二、校外監管

  1、一月一問卷監管:學校將定期通過學生問卷方式對作業進行調查,了解作業的數量和難度、彈性和分層、類型和結構、批改和講評等,并將調查結果反饋,幫助教師開展過程性自我調控,形成教師內部自覺改進與外部督促改進合一的調控方式,確保不增加學生過重課業負擔。

  2、家長監管:向家長公布監督電話(庾亮校區0792-8112416,濂溪校區0792-8266913),如接到作業超量投訴達3次或3次以上,經核實后,學校及時處理,會扣除業務考核作業檢查的分值。

  3、學生監管:通過班級學生調查訪談,查看學生作業記錄本,了解學生作業布置及完成情況。

  對違反有關規定的老師,教務處及時與相關老師溝通,提出批評,并責令改正。對于不及時整改,情節嚴重的問題要通報批評,并納入教師量化考核,在學期年度考核評比中不得評優。

作業管理制度11

  1目的

  為加強安全管理,從嚴管控臨時性危險性作業,規范臨時作業的審批管理,防止發生安全事故。

  2范圍

  適用于公司范圍內所有涉及到的臨時危險性作業管理。

  3責任

  公司各部門。

  4程序

  4.1高危險性作業:指對人們的財產和人身安全具有較高危險性的活動。

  4.2高危險性作業的分類

  4.2.1動火作業:指除固定動火區、固定用火作業外在易燃易爆區域內從事電氣焊(割)、使用電鉆、砂輪、噴燈等臨時性動火作業。

  4.2.2有限空間作業:指一種相對狹窄或有限制的空間,諸如箱體、鍋爐、容器、艙室等,有限空間意味著由于結構、尺寸、形狀而導致惡劣的通風條件。

  4.2.3高處作業:指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

  4.2.4臨時用電作業:指臨時搭建的較大用電作業。

  4.2.5拆除(工程)作業:指大型設備設施、物品物件等在拆除過程中存在較大危險性的作業。

  4.2.6起重吊裝作業:指利用起重機吊運設備、大型物件等轉移過程的作業。

  4.3高危險性作業的要求

  4.3.1公司對高危險性作業實施審批許可制度,凡需進行高危險性作業的部門都必須經申請,獲批準后方可進行,公司ehs部負責高危險性作業的審批許可管理。

  4.3.2動火作業管理要求

  4.3.2.1凡在公司所屬范圍內從事臨時性動火作業,必須辦理動火許可證。

  4.3.2.2動火作業分三級執行:一級動火指處于運行狀態的易燃易爆生產裝置、庫區、儲罐區等重要部位;二級動火指在易燃易爆區域(即甲、乙類火災危險區域)的臨時性動火作業;三級動火指除一級動火和二級動火作業以外的臨時性動火作業。

  4.3.2.3動火作業的辦理程序

  4.3.2.3.1動火許可證由申請動火單位或部門指定專人辦理,應按動火許可證的項目逐項認真填寫,不得漏項,按照審批權限逐級上報審批。

  4.3.2.3.2一二級動火作業最終審批權限到總經理室;三級動火作業最終審批權限到ehs部門。

  4.3.2.3.3申請人持合格的動火許可證到動火現場,認真檢查動火作業的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確認措施可靠,并向動火人和監護人交待安全注意事項后,將動火許可證交動火人持證上崗。

  4.3.2.3.4動火許可證一式兩份,終審批準方及動火人各一份(見附件一)。

  4.3.2.3.5一級動火許可證的有效期為一天;二級動火許可證有效期為二天;三級動火許可證有效期為五天。

  4.3.2.4動火作業現場的安全規定

  4.3.2.4.1凡在有易燃易爆介質的設備、管道、容器、陰井等部位動火時,必須清除易燃易爆介質及沉淀物,清洗置換,分析合格后方準動火。

  4.3.2.4.2凡可能與易燃易爆介質相通的設備、管道等部位動火時,均應加堵盲板,與系統徹底隔離、切斷,必要時應拆除一段管線。

  4.3.2.4.3設備內動火時,連接在設備上的所有物料、蒸汽等管線都要加堵盲板,打開人孔、排氣管,切斷電源,分析合格后,方準進入設備動火。

  4.3.2.4.4經清洗置換分析合格,采取隔離措施后的區域內,在動火任務完成之前,不準再存放易燃易爆物質。

  4.3.2.4.5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現場及周圍的易燃可燃物質,設專人看火,配置足夠的消防器材。

  4.3.2.4.6五級風以上(含五級風)嚴禁露天動火作業。

  4.3.2.4.7動火作業完畢后,應清理好現場,確認無殘留火種后,方可離開。

  4.3.2.4.8使用氣焊(割)動火時,氧氣瓶與乙炔氣瓶的間距不應小于5米,二者距明火點均不應小于10米。

  4.3.2.5動火作業各級人員職責要求

  4.3.2.5.1動火單位或部門負責人對執行動火作業負全面責任。必須在動火前詳細了解作業內容和動火部位及其周圍情況,參與動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實,并向作業人員交待任務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項。作業完成后,組織檢查現場,確認無遺留火種,方可離開現場。

  4.3.2.5.2從事電、氣焊(割)等動火作業的執行人必須經專門培訓、考試合格并持有特種作業證者,方可獨立承擔動火作業,動火人應在動火證上簽字。

  4.3.2.5.3動火人接到動火許可證后,要詳細核對證上各項內容是否落實,審批手續是否完備,若發現不具備動火條件時,有權拒絕動火,并向ehs部門報告。

  4.3.2.5.4動火人必須隨身攜帶動火許可證,嚴禁無證作業及違章作業。

  4.3.2.5.5動火監護人負責動火現場的安全防火檢查和監護工作,負責準備滅火用具。

  4.3.2.5.6班組長負責本管理區域內的臨時動火作業監管,對所屬生產系統在動火過程中的安全負責,負責生產與動火作業的銜接工作,本人需在動火證上簽字認可。

  4.3.2.5.7各級審查批準人審批動火作業必須親自到現場,詳細了解動火部位及周圍情況,審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在確認保證安全動火條件后,方可簽字批準動火作業。

  4.3.3有限空間作業管理要求和辦理程序

  4.3.3.1指凡進入罐、鍋、槽、池、井、爐或其它閉塞場所內的臨時性作業,都必須辦理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

  4.3.3.2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由申請單位或部門指定專人辦理,應按許可證的項目逐項認真填寫,不得漏項,按照審批權限逐級上報審批。

  4.3.3.3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一式兩份,終審批準方及申請人各一份(見附件一)。

  4.3.3.4申請人持合格的許可證到作業現場,認真檢查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確認措施可靠,并向作業人員和監護人交待安全注意事項后,將許可證交作業人持證上崗。

  4.3.3.5有限空間作業單位或部門負責人對執行作業安全負全面責任。必須在作業前詳細了解作業內容和部位及其周圍情況,參與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實,并向作業人員交待任務和安全注意事項。

  4.3.3.6有限空間作業人必須隨身攜帶許可證,嚴禁無證作業及違章作業。

  4.3.3.7有限空間作業前,要有專人負責對罐、鍋、槽、池、井、爐或其它閉塞場所內的空氣進行抽樣檢測,分析人是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分析的執行人,對分析結果負責。在許可證上如實填寫取樣時間和分析結果,本人需在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上簽字認可。

  4.3.3.8有限空間作業人接到許可證后,要詳細核對證上各項內容是否落實,審批手續是否完備,若發現不具備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的條件時,有權拒絕進入作業,并向安全主管部門報告。

  4.3.3.9班組長負責本管理區域內的臨時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的監管,負責監護進入作業人員的安全防護措施落實到位,確保有限空間內氧氣含量19.5%以上,空氣良好,嚴禁用純氧氣作為通風的風源。

  4.3.3.10有限空間作業現場的安全規定

  4.3.3.10.1當從事具有缺氧危險的所有作業時,按照先檢測后作業的原則,在作業開始前,必須對檢修的設備、設施、管線、場所進行清洗、置換、隔離。

  4.3.3.10.2維護、檢修存在高毒物品的生產裝置,必須事先制訂維護、檢修方案,明確職業中毒危害防護措施,確保維護、檢修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4.3.3.10.3進入運轉設備檢修前,必須將電源開關斷開,掛上“有人檢修,禁止合閘”的標示牌,非工作人員嚴禁取牌合閘。

  4.3.3.10.4對于防爆、防氧化不能采用通風措施或受作業環境限制不易充分通風換氣的.場所作業人員必須配備并使用空氣呼吸器、氧氣呼吸器或軟管面具等隔離式呼吸保護器。

  4.3.3.10.5在每次作業前,必須仔細檢查呼吸器具和安全帶,發現異常應立即修補或更換,嚴禁勉強使用。

  4.3.3.10.6在封閉式容器或坑井內工作時,工作人員應系安全繩,繩的一端交由容器外的人拉住。

  4.3.3.10.7作業人員與監護人員應事先規定明確的聯絡信號,要密切監護作業人員的狀態并與他們保持聯絡,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

  4.3.3.10.8嚴禁無關人員進入缺氧作業場所,并應在醒目處做好標志。罐內作業照明電壓不準大于12伏。

  4.3.3.10.9作業結束,須認真檢查設備內外,確認無問題,方可封閉罐體。

  4.3.3.10.10罐內事故搶救,救護人員必須做好自身防護方能入罐搶救,否則不準進入。

  4.3.4高處作業管理要求和辦理程序

  4.3.4.1凡在公司所屬范圍內從事登高作業,必須辦理登高作業許可證,登高作業許可證一式兩份,終審批準方及登高作業人各一份(見附件一)。

  4.3.4.2登高作業許可證由申請登高作業單位或部門指定專人辦理,應按登高作業許可證的項目逐項認真填寫,不得漏項,按照審批權限逐級上報審批。

  4.3.4.3申請人持合格的登高作業許可證到登高作業現場,認真檢查登高作業的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確認措施可靠,并向登高作業人和監護人交待安全注意事項后,將登高作業許可證交登高作業人持證上崗。

  4.3.4.4登高作業單位或部門負責人對執行登高作業負全面責任。必須在登高作業前詳細了解作業內容和登高作業部位及其周圍情況,參與登高作業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實,并向作業人員交待任務和登高作業安全注意事項。

  4.3.4.5登高作業人接到登高作業許可證后,要詳細核對證上各項內容是否落實,審批手續是否完備,若發現不具備登高作業條件時,有權拒絕登高作業,并向安全主管部門報告。

  4.3.4.6登高作業人必須隨身攜帶登高作業許可證,嚴禁無證作業及違章作業。

  4.3.4.7高處作業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安全帶,安全帶應掛在作業者垂直上方,且無尖銳、鋒利棱角的構件上,不能低掛高用。監護人員必須嚴格履行監護職責。

  4.3.4.8高處作業的危險區,應設置圍欄,并懸掛“嚴禁靠近!”的警示標志,嚴禁人員逗留或通行。

  4.3.4.9高處作業人員應衣著靈便,衣袖、褲角應扎緊,穿軟底鞋。

  4.3.4.10凡患有高處作業禁忌癥、酒后人員、年老體弱、視力不佳等不得從事高處作業。

  4.3.4.11高處作業,腳手架必須符合國家《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的有關規定。

  4.3.4.12高處作業人員應配帶工具袋,所用工具、零件、小件物品要放在工具袋內,較大的工具應系保險繩。材料、邊角余料應用繩系牢上、下吊送。嚴禁上、下拋擲物品或工具。

  4.3.4.13高處作業不得坐在平臺、孔洞邊緣,不得騎坐在欄桿上,不得站在欄桿外工作或憑借欄桿起吊物件。

  4.3.4.14高處作業時,點焊的物件不得移動;切割的工件、邊角余料應放置在牢靠的地方或用鐵絲扣牢并有防止墜落的措施。

  4.3.4.15高處作業時應避開電氣線路,無法避開時,必須停電后進行作業。

  4.3.4.16遇有6級及6級以上強風或暴雨、雷電、大雪等惡劣氣候時,應停止露天高處作業。

  4.3.4.17在石棉瓦、油氈等輕型或簡易結構的屋面上進行工作時,必須有防止墜落的可靠措施。

  4.3.4.18高處作業施工負責人,應經常檢查高處作業安全設施狀況,并做好記錄。

  4.3.5臨時用電作業管理要求和辦理程序

  4.3.5.1凡在公司所屬范圍內從事臨時用電作業,必須辦理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一式兩份,終審批準方及臨時用電作業人各一份(見附件一)。

  4.3.5.2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由申請臨時用電作業單位或部門指定專人辦理,應按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的項目逐項認真填寫,不得漏項,按照審批權限逐級上報審批。

  4.3.5.3申請人持合格的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到臨時用電作業現場,認真檢查臨時用電作業的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確認措施可靠,并向臨時用電作業人和監護人交待安全注意事項后,將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交臨時用電作業人持證上崗。

  4.3.5.4臨時用電作業單位或部門負責人對執行臨時用電作業負全面責任。必須在臨時用電作業前詳細了解作業內容和臨時用電作業部位及其周圍情況,參與臨時用電作業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實,并向作業人員交待任務和臨時用電作業安全注意事項。

  4.3.5.5臨時用電作業人接到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后,要詳細核對證上各項內容是否落實,審批手續是否完備,若發現不具備臨時用電作業條件時,有權拒絕臨時用電作業,并向安全主管部門報告。

  4.3.5.6臨時用電作業人必須隨身攜帶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嚴禁無證作業及違章作業。

  4.3.5.7作業人員必須佩帶相應勞動保護用品。禁止無證電工安裝、修理電氣設施。

  4.3.5.8施工場地架設的電線應絕緣良好,懸掛高度及線間距離必須符合電業部門的安全規定。

  4.3.5.9現場架設的臨時線路必須用絕緣物支持,不得將電線纏繞在鋼筋、樹木或腳手架上。

  4.3.5.10各種電器設備應配有專用開關,室外使用的開關、插座應外裝防水箱并加鎖,在操作處加設絕緣墊層。

  4.3.5.11移動式電氣機具設備應用橡膠電纜供電,并經常注意理順,跨越道路時應埋入地下或做穿管保護。

  4.3.6拆除(工程)作業管理要求和辦理程序

  4.3.6.1凡在公司所屬范圍內從事拆除(工程)作業,必須辦理拆除(工程)作業許可證,許可證一式兩份,終審批準方及拆除(工程)作業人各一份(見附件一)。

  4.3.6.2拆除(工程)作業許可證由申請拆除(工程)作業單位或部門指定專人辦理,應按拆除(工程)作業許可證的項目逐項認真填寫,不得漏項,按照審批權限逐級上報審批。

  4.3.6.3申請人持合格的拆除(工程)作業許可證到拆除(工程)作業現場,認真檢查拆除(工程)作業的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確認措施可靠,并向拆除(工程)作業人和監護人交待安全注意事項后,將拆除(工程)作業許可證交拆除(工程)作業人持證上崗。

  4.3.6.4拆除(工程)作業單位或部門負責人對執行拆除(工程)作業負全面責任。必須在拆除(工程)作業前詳細了解作業內容和拆除(工程)作業部位及其周圍情況,制定拆除方案,參與拆除(工程)作業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實,并向作業人員交待任務和拆除(工程)作業安全注意事項。

  4.3.6.5拆除(工程)作業人接到拆除(工程)作業許可證后,要詳細核對證上各項內容是否落實,審批手續是否完備,若發現不具備拆除(工程)作業條件時,有權拒絕拆除(工程)作業,并向安全主管部門報告。

  4.3.6.6拆除(工程)作業人必須隨身攜帶拆除(工程)作業許可證,嚴禁無證作業及違章作業。

  4.3.6.7重要的生產設備、設施拆除(工程)作業必須在技術負責人指導下進行。

  4.3.6.8拆除區域周圍應設圍欄,懸掛警告牌,并派專人監護。嚴禁無關人員和車輛通過或逗留。

  4.3.6.9拆除工作應自上而下對稱順序進行,先外后內,先拆除非承重結構后再拆除承重的部分,當拆除某一部分時,應防止其他部分發生倒塌。

  4.3.6.10拆除時,設備上或樓板上嚴禁多人聚集或集中堆放拆除下來的材料,拆除物應及時清理。

  4.3.6.11拆除作業要設置溜放槽,將拆下的散碎材料順槽溜下,較大的承重材料,應用繩或起重設備吊下或運走,嚴禁向下拋擲。

  4.3.6.12遇有6級強風、大雨、大霧等惡劣天氣,應暫停高處拆除作業,在高壓線路附近的拆除工作,應在停電后進行。

  4.3.6.13不穩固的部件必須先行加固后,再進行拆除。

  4.3.6.14在生產運行區域內進行拆除作業,還應遵守生產車間的有關特別規定。

  4.3.7起重吊裝作業管理要求和辦理程序

  4.3.7.1凡在公司所屬范圍內從事起重吊裝作業,必須辦理起重吊裝作業許可證,許可證一式兩份,終審批準方及起重吊裝作業人各一份(見附件一)。

  4.3.7.2起重吊裝作業許可證由申請起重吊裝作業單位或部門指定專人辦理,應按起重吊裝作業許可證的項目逐項認真填寫,不得漏項,按照審批權限逐級上報審批。

  4.3.7.3申請人持合格的起重吊裝作業許可證到起重吊裝作業現場,認真檢查起重吊裝作業的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確認措施可靠,并向起重吊裝作業人和監護人交待安全注意事項后,將起重吊裝作業許可證交起重吊裝作業人持證上崗。

  4.3.7.4起重吊裝作業單位或部門負責人對執行起重吊裝作業負全面責任。必須在起重吊裝作業前詳細了解作業內容和起重吊裝作業部位及其周圍情況,制定起重吊裝方案,參與起重吊裝作業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實,并向作業人員交待任務和起重吊裝作業安全注意事項。

  4.3.7.5起重吊裝作業人接到起重吊裝作業許可證后,要詳細核對證上各項內容是否落實,審批手續是否完備,若發現不具備起重吊裝作業條件時,有權拒絕起重吊裝作業,并向安全主管部門報告。

  4.3.7.6起重吊裝作業人必須隨身攜帶起重吊裝作業許可證,嚴禁無證作業及違章作業。

  4.3.7.7指揮人員應正確按照信號要求與操作人員進行聯系,發出的指揮信號必須清晰、準確。

  4.3.7.8指揮人員應站在使操作人員能看清指揮信號的安全位置上,不能同時看清操作人員和負載時,必須設中間指揮人員逐級傳遞信號。

  4.3.7.9起吊物應綁牢,吊鉤懸掛點應與吊物的重心在同一垂直線上,嚴禁偏拉斜吊。防止提升后吊物翻轉、擺動。落鉤時應防止吊物局部著地引起吊繩偏斜。吊物未固定時嚴禁松鉤。起吊大件或不規則組件時,應在吊件上栓以牢固的溜繩

  4.3.7.10起重工作區域內無關人員不得停留或通過,在伸臂及吊物的下方嚴禁任何人員通過或逗留。

  4.3.7.11起重機吊運重物時,嚴禁從人頭上方越過,吊起的重物不得在空中長時間停留。

  4.3.7.12起重機在工作中,如遇機械發生故障或有不正常現象時,應放下重物,停止運轉后進行排除,嚴禁在運轉中進行調整或檢修。

  4.3.7.13不明重量、重心位置不清、埋在地下或凍結在地面上物件不得起吊。爆炸品、危險品不得起吊。當工作地點的風力達到5級時,不得進行起吊作業。遇有大雪、大霧、雷雨等惡劣氣候,或夜間照明不足,使指揮人員看不清工作地點、操作人員看不清指揮信號時,不得進行起重工作。

  4.3.7.14當多人吊掛同一吊物時,應由一專人負責指揮,在確認吊掛完備,所有人員都離開站在安全位置以后,才能發出起鉤信號;起鉤時,地面人員不應站在吊物側翻、墜落可波及的地方。

  4.3.7.15摘鉤時應等所有吊索完全松馳再進行,確認所有繩索從鉤上卸下再起鉤,不得抖繩摘索,嚴禁利用起重機抽索。

  4.4高危險性作業事故應急救援

  4.4.1發生高危險性作業應急事故,作業負責人、監護人、區域班組長應立即向上級領導報告,并及時組織有效措施進行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4.5附件

  4.5.1附件一《高危險性作業許可證》

  5其他

  5.1本制度由上海萬代制藥有限公司ehs部負責修訂和解釋。

  5.2本制度自20xx年8月1日起實施。

作業管理制度12

  一、總則

  目的是為落實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對特種作業人員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管理,規范特種作業人員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安全作業,保障安全生產,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我公司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和在我公司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作業人員包括:電工、司爐工、化驗工、化工操作工、其他相關作業人員等工種,以下統稱為特種作業人員。

  三、規定內容

  3、1特種作業人員在獨立上崗作業前,必須按照國家關于《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進行與本工種相適應的、專門的安全技術理論學習和實際操作訓練。經有資質的'專業培訓機構培訓與考核合格后,持有相關行政管理機構核發的有效操作證件方能上崗作業。

  3、2特種作業人員應熟知本崗位及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嚴格按照相關規程進行操作。

  3、3特種作業人員作業前須對設備及周圍環境進行檢查,清除周圍影響安全作業的物品,嚴禁設備沒有停穩進行維護、檢修、焊接、清掃等違章行為。焊工作業(含明火作業)時必須對周圍的設備、設施、物品進行安全保護或隔離,嚴格遵守廠內用電、動火審批程序。

  3、4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用具,嚴禁使用有缺陷的防護用品用具。

  3、5安裝、檢修、維護等作業時必須嚴格遵守安全作業技術規程,作業結束后必須清理現場殘留物,防止遺留事故隱患,因作業疏忽或違章操作而造成安全事故的,視情節按照有關規章制度追究責任人責任,或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3、6特種作業人員在操作期間,發覺視力障礙,反應遲緩,體力不支,血壓上升等身體不適等有危及安全作業的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作業,任何人不得強行命令或指揮其進行作業。

  3、7特種作業人員在工具缺陷、作業環境不良的生產作業環境,且無可靠防護用品和無可靠防范措施情況下,有權拒絕作業。

  3、8各車間應加強規范化管理,對特種作業人員生產作業過程中出現的違章行為,及時進行糾正和教育。

  3、9安全管理人員、安全員有權對違章從事特種作業工作的行為進行制止和處理。

  3、10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發證和復審

  3、10、1需要增加使用特種作業人員時,以書面報告經總經理批準后,報公司人力資源部核準后,由相關部門組織招聘或培訓和考核。

  3、10、2特種作業人員在培訓期間安排其參加脫產培訓,受培訓人員必須按時參加學習,參加考核。

  3、11健全特種作業人員管理檔案,不得隨意變動特種作業人員的崗位。如遇作業者本人不適合該工作崗位或本單位因生產實際需要變動,必須事先報告公司人力資源部和安全管理部門同意,方可變動。

  3、12特種作業人員到期復審和新增特種作業人員的初審,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和安全環保部負責組織提醒,組織相關人員到相關部門進行培訓。

  3、13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件到期需要繼續復審的,應當至少提前二個月將復審人員名單提供給公司人力資源部和安全環保部。

  3、14生產部對我廠特種作業人員的生產作業活動進行安全監督和指導,對特種作業人員資料檔案進行備份。

  3、15外來人員在我廠從事特種作業的,特種作業人員應當遵守本規定,生產部應將本規定落實到外來作業人員或單位,確保安全作業。

  四、附則

  4、1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相關規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4、2本制度由生產部負責解釋。

  4、3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作業管理制度13

  進入受限空間管理制度是企業安全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確保員工在進行有限空間作業時的生命安全和健康。該制度涵蓋了從前期評估、許可流程、人員培訓、應急響應到作業監控等一系列環節。

  內容概述:

  1. 前期評估:對受限空間進行風險評估,識別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如缺氧、有毒有害氣體、易燃易爆物質、機械傷害等。

  2. 許可流程:設立嚴格的進入許可制度,只有經過審批并持有有效許可證的`人員才能進入受限空間。

  3. 人員培訓:對所有可能涉及受限空間作業的員工進行專門的安全培訓,確保他們了解作業程序、應急措施和自救互救知識。

  4. 安全設備:規定必要的個人防護裝備,如呼吸器、安全帶、通訊設備等,并確保其定期檢查和維護。

  5. 監控與警戒:設置監護人員,持續監測受限空間內外環境,及時發現并處理異常情況。

  6. 應急響應:制定詳細的應急預案,包括緊急撤離、救援行動和醫療救治等。

作業管理制度14

  1、下述作業屬危險作業

  (1)高空作業(高度在2m以上,并有可能發生墜落的作業)。

  (2)在易燃易爆部位的作業。

  (3)爆炸或有爆炸危險的作業。

  (4)起吊安裝大重型設備的作業。

  (5)帶電作業。

  (6)有急性中毒或窒息危險的作業。

  (7)處理化學毒品、易燃易爆物資、放射性物質的'作業。

  (8)在輕質屋面(石棉瓦、玻璃瓦、木屑板等)上的作業。

  (9)其它危險作業。

  2、危險作業審批

  (1)報請審批的危險作業應屬于生產中不常見,急需解決的作業。進行危險作業前,應由下達任務部門和具體執行部門(包括承包部門、個人)共同填寫“危險作業申請單”,報安全管理機構批準,特別危險作業需報主管領導審批。

  (2)如情況特別緊急來不及辦理審批手續時,實施單位必須經主管領導同意方可施工。主管領導應召集有關部門在現場共同審定安全防范措施和落實實施單位的現場指揮人。

  (3)危險作業的單位應制定危險作業安全技術措施,報請經安全科室審批;特別危險作業須經安全技術論證報請主管領導批準。

  (4)作業人員由危險作業單位領導指定,有作業禁忌癥人員、生理缺陷、勞動紀律差、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狀態等人員,不準直接從事危險作業。

  3、危險作業的實施

  (1)危險作業申請批準后,必須由執行單位領導下達危險作業指令。操作者有權拒絕沒有正式作業指令的危險作業。

  (2)作業前,單位領導或危險作業負責人應根據作業內容和可能發生的事故,有針對性地對全體危險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落實安全措施。

  (3)危險作業使用的設備、設施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標準和規定,危險作業所使用的工具、原材料和勞動保護用品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標準和規定。做到配備齊全、使用合理、安全可靠。

  (4)危險作業現場必須符合安全生產現場管理要求。作業現場內應整潔,道路暢通,應有明顯的警示標志。

  (5)危險作業過程中實施單位負責人應指定一名工作認真負責、責任心強,有安全意識和豐富實踐經驗的人作為安全負責人,負責現場的安全監督檢查。

  (6)危險作業單位領導和作業負責人應對現場進行監督檢查。

  (7)對違章指揮,作業人員有權拒絕作業。作業人員違章作業時安全員或安全負責人有權停止作業。

  (8)危險作業完工后,應對現場進行整理。

作業管理制度15

  一. 目的:

  加強倉庫管理和場地規劃,為公司財務及銷售等提供準確的庫存記錄,確保產品生產的配套齊全,保障物資的計劃管理和生產的正常進行。

  二. 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倉庫所有物資的出、入、在庫管理。

  三. 職責:

  3.1 生產部倉庫負責所有物資的入庫、出庫、在庫管理。

  3.2 生產部倉庫負責每月對倉庫所有物資進行盤點,做到帳、卡、物的一致。

  四,定義:

  無

  五,入庫流程規范

  (一) 采購入庫

  1, 供應商到貨,由采購或者物料計劃提前2小時在ERP中提交《采購到貨單》(采購訂單)。以便倉庫做好收貨準備

  2, 所有供應商送貨,倉庫均按ERP《采購到貨單》及供方《送貨單》確認收貨。倉庫收貨時核對ERP到貨單,確認規格,型號,數量,包裝相符合后簽收。并將物品放入來料待檢區。

  沒有《采購到貨單》及供方《送貨單》的到貨,倉庫應該予以拒收。

  3, 收貨確認無誤后審核ERP《采購到貨單》,并在收貨完成后1小時內在ERP中報檢

  4, 質檢合格后,倉庫1小時內在ERP中按質檢檢驗單生成《采購入庫單》,并按物料屬性選擇倉庫。確認無誤后提交審核入庫。

  質檢不合格,按品質流程由采購安排退貨或者品質部隔離

  (二) 產成品入庫

  1, 產成品入庫由生產部門在ERP中提交《產成品入庫單》

  2, 倉庫收到貨物時,清點數量,確認無誤,所有環節均沒有問題的確認審核入庫。有問題的予以拒收

  (三) 其他入庫

  1, 按ERP《其他入庫單》,清點數量,確認無誤后,審核入庫。

  2, 調撥,借用歸還,形態轉換,盤點,組裝拆卸等其他來源的.《其他入庫單》均按上述要求操作

  六, 出庫流程規范

  (一),銷售發貨

  1,倉庫發貨員審核ERP《銷售發貨單》是否符合相關規定,和發貨特殊注意事項,確認后打印發貨單,嚴格按ERP系統《銷售發貨單》安排發貨

  2, 發第三方倉庫的按物料調撥流程處理

  3, 所有發貨遵守備貨--復核2個步驟,確保發貨物資的準確性

  4, 發貨包裝,嚴格執行發貨物資包裝規范

  5, 所有發貨記錄確保ERP可查

  6, 特殊要求發貨,按銷售或者項目提供的發貨要求執行

  (二) , 調撥出庫

  1, 為了保障物資安全,物料調撥由需求部門發起,需要由部門負責人或者項目負責人審批。

  2, 調撥單需要備注調撥原因,及調出與調入倉庫

  3, 各倉庫負責人,負責對各自倉庫物資異動進行監管。

  4, 倉庫審核調撥單,并按調撥單發料。更新賬物記錄

  5, 倉庫轉倉,車間撥料,委外加工及第三方倉庫發貨。均可適用物料調撥

  (三),借用出庫

  1,正常按ERP借用流程審核出來,單據審核打印后,倉庫按銷售發貨流程執行發貨

  2,特殊臨時借用倉庫做好登記,并在規定的時間內追回。(只有極少特殊情況,經過領導審批后方可操作,其余必須走正常ERP借用流程)

  (四),其他出庫

  1,按ERP《其他出庫單》,清點數量,確認無誤后,按發貨流程倉庫

  2,調撥,借用歸還,形態轉換,盤點,組裝拆卸等來源的《其他出庫單》均按上述要求操作

  (五),領料/撥料出庫

  1,生產部門按生產計劃和產品BOM在ERP中提前提交領料單/撥料單,倉庫按領料單/撥料單備貨

  2,其他部門領料需要經過部門領導審批同意后,倉庫方可按單發料

  3,發料時當場清點,確認無誤后在領料單/撥料單上簽字確認發料

  七,倉庫日常管理規范

  (一) 物資擺放

  1, 倉庫根據功能及劃分為:收貨區,來料待檢區,成品放置區,原材料放置區,發貨包裝區,工具放置區,包材回收區,不合格品區

  2, 按ERP系統倉別分為成品倉,機械料倉,電子料倉,耗材倉,委外倉,PCBA半成品倉,報廢倉和第三方倉庫。

  3, 所有物資出入庫及在庫擺放均必須按規劃區域擺放。

  4, 貨物擺放保管,要做到“三清”,“二齊”,“四號定位”擺放。 三清:材料清、數量清、規格清 二齊:擺放整齊、庫容整齊 。四號定位:按區、按排、按架、按位定位。對庫區和貨架及架位進行編號。存放一目了然,簡潔方便。同類物資堆放、先進先出、根據貨物特點,必須做到過目見數,檢點方便,成行成列,整齊劃一。

  5, 貨架物資擺放單件重量20千克以上限高2層。所有物資擺放不超出貨架。貨架頂層物資限高0.5米。單件重量超過20千克的貨物禁止擺放在貨架頂端。

  6, 平面倉托盤物資擺放,單件超過20千克以上限高3層。所有平面倉托盤物資擺放限高2.3米。平面倉擺放確保每3米至少一個通道

  7, 所有物資擺放必須確保通道暢通,遵循下重上輕原則,確保人員及物資安全。

  (二) 庫存賬物卡及單據管理

  1, 倉庫管理需準確及時的登記帳、卡。帳卡登記一定要保證及時性和準確性,今日事今日畢。倉庫管理員在入庫和出庫時一定要同時登記,填好日期、單據單號、出入庫數量、結存數量等,登記的同時要做好標記以查驗出入庫操作人。確保帳卡物一致。如有不一致須及時查出錯誤原因,及時糾正

  2, 倉庫庫存卡由理貨員各自自行保存6個月以上,以備查驗

  3, 倉庫所有出入庫原始單據,必須簽字完整,存檔備查

  4, 所有單據由收發貨員按日期裝訂成冊,確保裝訂有序,無遺漏

  5, 倉庫收發原始單據保管期限為3年

  (三) 批次管理

  1, 所有入庫物資按入庫日期在ERP系統生成批次

  2, 所有出庫按系統指定批次發貨

  3, 所有批次確保準確無誤,批次記錄確保ERP可查

  (四) 物料先進先出管理

  1, 倉庫物資收發原則為左取右放,循環收發擺放。確保物料先進先出管理

  2, 所有物料入庫在系統中錄入批次信息,發料嚴格按系統指定批次發料,確保物料先進先出

  3, 電子物料按D/C先后,進行出入庫管理

  4, 可以掃描條碼的,按條碼進行先進先出管理

  (五) 電子料及特殊物料管理

  1, 倉庫物料按規劃區域擺放,做好靜電防護。電子倉禁止紙箱包裝進入,物料搬運臨時存放必須用防靜電周轉框

  2, 電子倉溫濕度管控要求:溫度為:23℃±5℃ 濕度為:50RH±15RH

  3, 對與濕度敏感元件的管理

  3.1,收貨時需要檢查真空包裝是否完好,不得拆去真空包裝

  3.2,收到散料時,清點完成后。立即進行真空封裝

  3.3,發現濕敏元件包裝破損或者包裝充氣時,立即檢查包裝內防潮卡,防潮卡正常時立即進行重新真空封裝,若防潮卡出現異常,立即隔離禁止使用,并請品質判定處理方式。

  3.4,未能及時封裝或者需要干燥處理的,及時存放干燥柜

  3.5,需要烘烤的物料,按要求烘烤后發料上線

  4, 錫膏管理

  4.1,錫膏入庫按錫膏管理規定制作統一的錫膏管理標簽

  4.2,出庫時做好錫膏利用記錄,記錄包含,日期,錫膏編號,領用人,領用數量等信息

  4.3,錫膏領用以空瓶換領新錫膏

  4.4,錫膏必須在0-10℃的冰箱中存儲。存儲壽命為6個月

  4.5,錫膏發放嚴格遵守先進先出管理規定

  4.6,超過有效期的錫膏,立即進行隔離。張貼不合格標示,定期報廢

  (六) 盤點管理

  1, 庫存盤點關系到是否確保帳卡物的一致和庫存的準確以及公司財產的安全。

  2, 盤點分為每日循環盤點、月盤、年終盤點。目前月盤為倉庫統一組織全盤,及公司財務抽盤審核相結合的形式進行。

  3, 盤點過程分為,初盤,復盤,和差異確認。每次盤點必須確保賬物卡相符,異常情況及時查找原因。最終差異責任到人

  4, 對于盤點發現的庫存異常需要調帳的,需要備注差異因和責任人。并由部長審批,財務備案后,進行系統調賬

  (七) 退貨管理

  1,生產或者其他退貨部門,在ERP中提交退貨單,由質量部門審核,倉庫清點數量,確認無誤后,審核入庫

  2,倉庫按物料屬性和判定結果,分類存放至指定區域

  3,來料不合格的,未做系統收貨入庫的物資按《不合格報告》及時退供應商。已辦理入庫的物資,必須從ERP系統出庫后退貨,確保賬務相符

  (八) 報廢物資管理

  1, 所有報廢物資按品質部門出具的《不合格報告》填寫《報廢單》,倉庫按報廢單收貨,確認,入報廢倉

  2, 需要隔離的物料由質量部門負責隔離保管,并依物料隔離流程在系統中凍結物料,或者將物料出庫,確保倉庫賬務相符

  3, 報廢倉物資,由倉庫定期申請報廢處理

  4, 品質和生產部領導審核

  5, 審核無誤后提交ERP報廢物資處理單,報廢處理

  (九) 呆滯料管理

  1, 自物料檢驗合格入庫之日起,超過6個月,沒有收發異動的物料,稱之為呆滯料

  2, 倉庫負責每月盤點后統計提交呆滯物料清單。

  3, 定期協調相關部門對呆滯物料進行評審,討論解決方式,以避免物資積壓,達到物盡其用,

  4, 倉庫全力配合呆滯料的處理,以提高倉庫管理水平和庫存物資周轉

  (十) 5S管理

  1,倉庫5S管理分區劃分責任人,各人對自己區域的5S管理負責

  2,倉庫對5S管理實行評比和抽查制度,對抽查與評比不達標的與考核掛鉤

  (十一) 設備管理

  1,所有倉庫設備納入倉庫設備檔案,設備定期專人點檢,做好點檢記錄

  2,設備使用到保養期限定期保養,提高使用壽命

  3,電子倉特殊設備,如:冰箱,工作柜,溫濕度,除濕機,干燥機,必須進行每天多次點檢,并做點檢記錄

  八,物流發運規范

  (一),發貨包裝管理

  1,倉庫所有發貨包裝以保障產品內在質量,包裝大方美觀,方便客戶收貨清點使用為目標

  2,每款物料按要求張貼發貨標簽,并由品質蓋章確認

  3,一份發貨清單與質檢報告與貨物綁定放置,避免錯誤和遺漏

  4,一份發貨清單與物流發貨托運面單,裝訂一起,由于物流清點和簽回單

  5,零數箱包裝,必須填充完好,張貼對應的數量標簽,并做好零數標識,以便客戶收貨

  6,要求做客戶發貨系統的,包裝完成后。按要求在客戶系統中錄入好發貨信息

  7,所有物料盡量整拖發貨,并整托打包。保障發貨質量

  8,特殊發貨要求,按項目和銷售要求操作

  (二),物流發運管理

  1,由物流發貨計劃負責貨運方式與物流公司或快遞公司的選擇,倉庫根據發貨單所提供的發運方式來安排發貨和適當協調。

  2,每備完一張發貨單,核對無誤后,填寫物流單據,并按客戶和物流公司分類分堆存放至待發貨區。

  3,物流公司或快遞公司提貨時,要逐張單據簽收,倉管員要進行檢查核對,確認簽字完畢發貨。

  (三),發貨跟蹤

  倉庫負責發貨跟蹤,臨時查貨的查詢與協調。并提交發貨跟蹤報表

  (四),運輸報表

  倉庫發貨人員負責將每日的發貨記錄匯總為發貨登記表,詳細填寫運輸相關信息,最晚在隔天上午10點前以郵件的形式發送給相關人員。

  (五),回單管理

  1,物流提貨原始清單,由倉庫回收,按月裝訂成冊

  2,客戶簽收有倉庫負責回收核對,并統計成表。

  (六),自有車輛管理

  1,自有車輛管理,合理規劃送貨路線,確保車輛利用率。

  2,做好車輛的使用登記,控制好油耗。

  3,車輛定期保養,延長使用壽命

  九,員工管理

  1, 日常行為規范

  嚴格按公司相關制度管理規定,對倉庫人員日常行為進行管理

  2, 員工培訓

  2.1新員工培訓按新員工培訓制度執行

  2.2倉庫固定每月進行1-2次培訓,提高員工相關工作能力

  3, 績效考核

  3.1,績效考核參照《績效管理辦法》相關管理規定

  3.2,每月進行績效面談,對績效考核中反饋的問題,進行分析輔導

  4,倉庫內部設施周會及小結制度,分析問題鞏固成果,對反饋的問題討論解決方案

  十,安全管理

  1, 安全管理, 依據公司規章制度和其他相關安全管理辦法,確保倉庫沒有火災隱患及其他安全隱患, 整個倉庫和辦公區內均禁止煙火

  2, 消防通道內嚴禁堆放任何物品,不可覆蓋或遮擋消防器材,保證消防通道暢通和消防器材的正常使用。

  3, 禁止使用大功率電器,以防止短路。在電器用過之后一定隨手關掉開關。每天下班前值班人員檢查好電源是否全部關掉。

  4, 貨物堆放要做到下重上輕,嚴禁把重貨堆在輕貨上面或把重貨堆的偏高。遵守物資擺放規定。保持通道暢通

  5, 所有物資收發必須有正式的出入流程及收發單據。異常情況必須經過審批,沒有收發單據,不符合收發流程的。禁止物資出入庫。

  6, 倉庫人員需要使用特種設備時,必須持證上崗。

  7, 非倉庫工作人員禁止進入倉庫,嚴禁非倉庫人員私自領取物料。

  8, 每天下班前要檢查好門窗是否關好,最后離開人員必須確認所有物資均已入庫,并擺放在倉庫大門內。確認無誤后負責關好大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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