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制度實施細則(精選17篇)
在當下社會,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考勤制度實施細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考勤制度實施細則 1
一、上、下班
員工必須根據所在部門編排的班次工作,按時上、下班。上、下班實行打卡計時制,嚴禁代打卡或電話通知打卡,上班打卡到崗后及下班離崗時員工在部門設立的二次簽到記錄上注明到、離崗時間。
1、遲到、早退:
凡已到上班時間,本人還未到崗位時即視為遲到;凡未到下班時間,提前離崗下班即為早退。如員工打卡后沒按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工作崗位,同樣視為遲到。
遲到十分鐘以內,每月超過2次者,每次扣款10元,并處以口頭警告。
無故不打上、下班計時卡視同遲到。
遲到、早退十分鐘以上一小時以內,每次扣罰20元,并處以口頭警告。
每月累計遲到、早退超過5次者,每次扣罰30元,并處以書面警告。
2、曠工:
凡遲到、早退一小時以上又無充分理由辦理補假手續者,視為曠工(四小時以內按曠工半天計,達到或超過四小時按曠工一天計)。曠工除扣除員工當日工資外,另還將視下列情況予以處罰:
曠工半天,給予書面警告,并罰款30元;
曠工一天,給予書面警告,并罰款50元;
連續曠工二天,給予最后警告,并罰款200元;
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個月內合計曠工2次,給予即時解雇。
口頭警告者扣當月獎金10%,書面警告者扣當月獎金30%,最后警告(含)以上處分者扣當月獎金的100%。
二、請假
員工各種假期的申請,無論時間長短,必須填寫請(休)假單,經批準后生效。3天以內的假期由部門經理批準生效,并報備人力資源部;3天 以上的假期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由人力資源部審批。一個月以上的假期還必須經過總經理審批。
員工請假必須提前填寫請(休)假單,經批準后方可休假(特殊情況除外,但事后必須辦理補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三、假期的種類
1、法定假期:員工在本酒店任職期間每年可享有十天法定假期,其中元旦一天、春節三天、勞動節三天、國慶節三天。
2、病假:員工生病經市級以上醫院醫生建議,正常情況下經部門同意,人力資源部批準,方可休病假,緊急情況下,可先休病假,后補辦手續。病假期間將扣發病假當日工資,但員工病假期間月工資不低于廈門市最低生活保障線。
3、事假:員工如有正當原因需要請事假,必須提前一天提出申請,三天以下(含三天)者,由部門經理批準;四天以上(含四天)者,須在部門批準后報人力資源部批準備案生效,否則按曠工論處。特殊情況事后補辦事假手續時,須在上班后的三日內詳細說明原因,并經部門經理認可,報人力資源部批準后生效。事假期間將按規定扣發工資。
4、產假:正常分娩為90天,難產假加15天,晚育又領獨生子女證的.(須將獨生子女證復印件呈交人力資源部),產假延長到120天。男員工配偶可休有薪假3天。產假期間只享受基本工資。
5、婚假:員工符合法定結婚年齡,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后,婚假為3天;晚婚婚假為15天(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須將結婚證復印件呈交人力資源部。
四、加班
酒店因經營需要安排員工超時工作或在休息日安排員工上班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補休或補薪。
如遇法定假期正常上班或部門安排值班者,按加班規定履行審批手續后發放加班工資。部門副經理以上管理人員,因管理的需要日常延時工作或節假日值班的不計加班,由酒店另行安排時間休息。
五、補休
員工補休由部門靈活安排,原則上員工本月加班時間應在下一考勤月補休完畢,如因工作原因無法及時休假的,經酒店批準同意后允許累積到下月,部門應適時安排補休。本年加班時間(除12月份所產生的加班時間外),不跨年度補休。
考勤制度實施細則 2
一、指導思想
本學期學校總務工作堅持以學校工作計劃為指導,按照“求實創新,保障教學,強化管理,服務育人”的工作思路,以搞好服務提供保障為目標,做好服務育人教育工作,積極有效地配合學校搞好教學工作和各項活動,為師生創造一個良好的工作、學習和生活環境。
二、具體工作
1、組織各種形式的學習,教育后勤人員要以學校的需要為己任,熱愛自己的工作崗位,做到自尊、自愛、自強、全心全意地為師生服務;認真學習先進的技術技能,舉辦微機培訓學習班,初步掌握計算機的操作和使用,讓每位后勤人員都能跟上時代的步伐,提高服務育人的質量。
2、根據教育、教學和師生生活中的需求,及時購買教育、教學用品,確保教學工作正常進行;把節約放到工作的首位,以低廉的價格購得高質量物品,修舊利廢,把節約每一分錢當作大事來抓;堅持合理開支的原則,抓好對新買物品的登記和發放工作;
3、加強對校產校具的管理,對增減的固定資產及時作賬務處理,對損壞的固定資產及時索賠;3月中旬前,保管室簽定的財產目標管理責任書的要求,完成各教室、專用教室、辦公室和其他科室財產的.復查登記工作,加大平時財產檢查的考核力度,學期末做好這些財產的清查總結評比工作;加大對水電的管理力度,及時處理供電隱患和漏水現象,號召全校各個管理部門齊抓共管,節水節電,把浪費現象壓到最低限度;做好功能室的設施維修安裝工作,重點是形體訓練室的訓練設施安裝和現有設施的改造維修,爭取在4月中旬前完成;搞好校園環境建設,對原有的花木要進一步加強管理,及時進行鋤草、澆水、施肥、修剪,建設凈化、綠化、美化的校園,創造優美的育人環境。
4、財務室堅決執行市教育局、物價局文件,規范學校收費工作,做好各項費用的申報、審批、收交、結算工作;嚴格遵守國家和上級規定的財經紀律,為學校管好、用好錢;堅持一支筆審批,對大項的重要開支,上報學校行政會議討論通過。
5、根據市教育局的計劃,完成學生浴室的基建工作,為學生提供良好的生活環境設施。
6、加大食堂、冷飲部的管理力度。加強炊管人員的飲食衛生知識的學習,3月中旬舉辦一期炊管人員飲食衛生知識培訓班。進一步規范進貨程序和渠道,嚴格按照食品衛生監督部門的要求,切實作好物品的索證索票工作,從源頭上杜絕不利因素,嚴把物品的入庫關、食品入口關,嚴防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確保師生健康。同時一方面聯系周邊縣市學校,組織炊管人員進行走訪學習,提高烹調技術和管理水平;另一方面,嚴格操作規程,增加花色品種,精工細做,做到飯菜衛生、多樣、經濟、實惠、讓師生吃得放心,為學校、家長解決好后顧之憂。
7、抓防范,確保人、財、物的安全,安排專人每月進行一次設施設備的安全檢查,及時檢修學校電路,防止電線、用電器漏電,嚴防師生觸電事故發生。定期檢查消防設施及各部門消防安全巡檢查記錄,消除隱患,保障學生生命安全和財產安全。4月中旬,舉辦一期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和滅火應急演練。提高全體師生的消防安全意識和應急逃生自救能力。
8、安排專人對校園周邊環境再次進行摸底登記,聯系協助公安、衛生、城建等相關部門做好校園周邊環境整治工作。
考勤制度實施細則 3
為確保學校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證充足的教學時間和工作時間,按時完成教學任務,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全體教師都要自學遵守考勤制度,按時上下課,按時坐班辦公,按時參加會議及其他集體活動,不得無故缺勤。為此,特制定本實施細則,望全體教師自覺履行并監督執行。
一、請假制度:
1、全體教師有事必須事先請假,并認真填寫請假條。經領導批準后,方可離職辦理私事。請假一天,有學校主任或校長批準,但請假人必須自行調好課,且把相關工作安排好,否則,學校不予準假。請假超過一天者,學校無權準假,請假人必須寫出書面申請,由學校和請假人報鎮教委批準后,方可執行。
2、確因急事來不及當面請假者,可以電話請假(禁止手機發信息),事后及時補寫請假條,否則按曠工處理。
3、坐班辦公時間不出勤的稱曠班,曠班按課時記,每周曠班不得超過兩課時,超出者按曠課論。
二、考勤制度:
在學校正常工作時間內,全體教師一律參加學校的統一考勤。
1、對上課的考勤:任課教師必須按時上下課,具體要求是:上課前兩分鐘到教室門前,踏著上課鈴聲步入講臺,下課鈴響后,宣布下課。不得出現上課遲到、溜堂和早退,早下課現象,更不準出現空堂。如果出現空堂現象,堅決追查原因,嚴肅處理。
2、對坐班辦公的考勤:每天上午一、二、三節和下午一、二、三節為坐班辦公時間,辦公時間不準遲到、早退,更不得做打擾影響他人辦公的事情。特殊情況時如:迎接上級檢查時必須全天到崗做班。
3、酒后禁止進入課堂,如有課自行調課。
4、對學校召開會議或集體活動出勤情況的'考勤。
5、學校的重大活動原則上任何人不準請假,如確有要事,須經校長批準。
三、考勤方法:
1、全查、抽查、調查相結合的方法;監考、閱卷、開會等集體活動,由主持人全查;早讀、上課坐班辦公等時間,由值日考勤人員不定時抽查或全查。
2、抽查時,未見其人,又無請假條者按曠工。
四、獎罰規定:
1、曠工一天罰款40元(當天無課,坐班辦公時間又不在崗者,視為全天曠工),每學期請事假不得超過五天,超出部分按曠工論。
2、曠課一節罰款10元(包括早讀),對上課遲到、早退、溜堂者,每次罰款2元,超過10分鐘的按曠課一節論。坐班辦公遲到、早退,每次罰款1元。
3、一學期結束,考勤累計無請假、曠課、曠班、遲到、早退現象,視為全勤,并計入量化考評,學期末評先樹優優先。
4、本獎罰規定,如發生爭議,將嚴格按鎮教委或縣教育局下發的相關規定執行。
五、考勤操作:
1、學校實行教干輪流考勤值日制。考勤人員按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對值勤情況,作出詳實的記錄材料。
2、考勤結果按每周統計一次,并予以公布,教師對公布結果,如有疑問,有權核查考勤的原始記錄材料。對無理取鬧者,按師德規范中的規定,作出處理。
3、全體教師,有權監督值勤和統計人員。值勤或統計人員必須實事求是,不得弄虛作假。否則,每出現一次失誤,罰相關人員現金10元。
4、值勤人員必須按要求,履行值日職責,每天至少檢查兩次,除上課外,不準以任何理由拒絕值勤。否則,按曠班論。
考勤制度實施細則 4
一、關于統一工作時間規定:
1、一周六個工作日
2、作息安排:上午:8:30—12:00(中午安排值班)下午:14:00—18:00因特殊性另安排晚班。上午:9:30—11:30晚班:中午:11:30—12:00午餐時間下午:12:00—19:00
二、關于上下班簽到制度規定:
1、鑒于目前各售樓部簽到形式各異,現統一格式:需具體體現:上午:上、下班時間中午值班人員下午:上、下班時間
2、員工上班時間后到達現場均視為遲到
:①遲到或早退10分鐘內每次扣10元
②遲到或早退10—30分鐘內,視為事假一天
③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視為曠工一天
④每月遲到或早退5次以上,另加罰50元,并作警告處分,連續二個月斟情做出處理。
三、關于外出登記的規定:
所有員工外出均填寫外出登記表,詳細填寫外出時間、外出理由、預計返回時間,返回時需填寫返回時間。另外:售樓經理外出、返回時需用售樓電話向銷控部報到。若發現上下級互相庇護,雙方當月滿勤獎取消,并加罰100元。
四、關于排班表規定:
所有售樓部必須于每月月底之前將次月的.排班表報送公司,若有調班,需提前一天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并經銷控部同意后方可調班。否則經理和售樓人員各罰50元。
五、關于請假規定:
1、事假:需提前一天以書面形式向銷控部提出申請,否則按曠工處理。
2、病假:需持區級以上的醫院證明,方可請病假,否則按事假處理。
3、計扣方式:事假按日工資100%計扣;病假按日工資50%計扣,曠工按日工資200%計扣。備注:凡遲到、早退、請假、自行調班、外出未登記一次者,滿勤獎取消,并按相關條款計扣工資。
考勤制度實施細則 5
一、實行人臉識別考勤的范圍
1、被考勤人員:公司所有管理人員。
2、考勤地點:公司辦公室走廊。
二、人臉識別考勤時間
正常工作日內,上班每人每天四次人臉識別考勤,具體考勤時間:上午8:00前、11:30后,下午14:00前、17:30后。
如遇上、下班時間調整,則另行通知。
三、人臉識別考勤規定
1、考勤機全天固定位置開機,被考勤人員只要上班,不論遲到與否,均須錄取面像考勤。上班后30分鐘內錄面像考勤計為遲到,超過30分鐘計為缺勤,既無面像又無請假單者計為曠工。
2、因工作需要,不能在公司錄面像考勤的,須經公司領導批準。負責考勤人員于每月1日上午9點前,將上月相關人員記錄上報至辦公室,便于匯總考核。
3、每月1日上午下班前,辦公室將上月員工上下班人臉識別考勤記錄送給公司財務科,財務科按相關規定對缺勤、曠工行為進行處罰。考勤結果將作為干部考察和年終考核考評的依據之一。
四、關于請假、出差等情況的管理規定。
(一)請假。凡需請假不能考勤的,須提前填寫《請假審批表》。
1、請假半天以內的,須填寫《請假審批表》經公司分管領導審批后,留存辦公室備查。
2、請假超過1天(包括1天)的,須填寫《請假審批表》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后,留存辦公室備查。
(二)出差。因出差不能考勤的,須提前填寫《出差審批表》。如單位正常業務出差的,經公司主管領導同意后留存辦公室備查;如開會或其它出差,經公司主管領導同意后留存辦公室備查。
(三)特殊情況。因特殊情況不能考勤的,須第一時間電話報告分管領導,并補寫《請假審批表》或《出差審批表》(特殊情況包括:
1、因公突擊開會、出差、外出辦理急事等來不及辦理相關手續的;
2、因公加班至深夜致第二天不能按時上班的;
3、因處理突發問題不能按規定請假的;
4、因不可預見因素導致不能按規定請假的.等)。
五、獎懲辦法
遲到或早退的罰款10元/次,曠工罰款100元/天,工作日中午未經批準喝酒的罰款200元/次,在公司全體管理人員大會上檢討,并降低年終獎金系數。每月全勤的給予一定獎勵。
考勤制度實施細則 6
為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確保國家(校產)不受損失,杜絕或盡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根據本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各室向領導小組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2、學校每月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多樣化;每班每周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外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教育局;學生出走、失蹤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形成書面報告一式三份,一份報教育局,一份報公安派出所,一份由學校留存,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4、建立健全領導值班、教師值日、中青年教師護校隊制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學校安全保衛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系,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于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學校。
6、外單位或部門借用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社會工作,未經縣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長批準、校長辦公會同意,不得擅自組織參加。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7、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8、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并上報縣教育局。
9、經常檢查校內圍墻、欄桿、扶手、門窗、樓梯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考勤制度實施細則 7
為規范考勤,確保公司各項工作正常有序進行,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范圍:公司全體員工。
二、考勤周期:一個月,自每月1日至當月最后一天止。
三、考勤記錄:公司機關人員采用電子考勤,由綜合辦負責記錄。現場監理人員的考勤由總監指定的總監代表(沒有總監代表的由總監負責記錄)負責記錄。公司逐步推行電子考勤。
四、考勤人:公司機關人員的考勤人為綜合辦公室主任,監理部的'考勤人為項目總監。
五、考勤責任:監理現場考勤記錄人應及時準確填寫《考勤表》,下月3日前(節假日順延)將考勤表和請假條上報給考勤人,由考勤人進行核實匯總后報公司財務(包括機關人員考勤)。考勤記錄人對考勤的完整行、真實性負責;考勤人對所負責項目考勤表進行審查把關。
六、公休假日:員工每月公休日為4天,休假四天以內不扣發工資。但請假休息應經總監代表或總監同意,并做好業主工作或臨時調整人員。凡未經批準、先斬后奏以及導致業主投訴不滿的,視為曠工。
七、員工請假:須至少提前一個工作日向主管提出書面申請,待批準后方可休息,特殊情況可先口頭或電話申請,批假人做好記錄,假期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補辦手續。
八、批假權限:4天以內(含4天),由部門負責人、項目總監代表(沒有總監代表的為總監)批準;5至15天(含15天)由考勤人批準;15天以上以上由總經理批準。部門負責人和總監請假須經總經理批準。
九、工資計算:員工日工資(元)=(工資總額÷30)元/日。
十、檢查獎罰:
1.考勤記錄人與考勤人串通,故意弄虛作假,虛報考勤的,處罰當事人和考勤記錄人虛報天數雙倍的工資,并給于通報批評。
2.考勤記錄人不負責任,造成相關人員考勤錯誤者,考勤記錄人承擔公司多支付的工資;考勤人審核把關不嚴,每次罰款100元。
3.舉報或發現考勤不實的,每次獎勵100元。
4.遲報考勤,導致不能按期發放工資者,延期發放工資的責任由責任人承擔,每次處罰100元,并負責向相關人員作出解釋。
十一、附則:
1.本制度的管理部門:綜合辦辦公室。
2.本制度自12月1日起執行,原制度同時廢止。
考勤制度實施細則 8
為加強公司員工考勤管理,公司決定從20xx年12月05日起采用指紋考勤機對員工出勤數據進行準確記錄,現對關于采用指紋打卡機進行考勤做如下通知:
一、指紋考勤機僅使用于華夏銀行辦公樓考勤,紫晶環球施工現場的考勤還是按照目前的考勤方式進行考勤,請考勤負責人張輝映做好考勤記錄的監督工作。
二、刷指紋方法和注意事項
1、按指紋前,應注意手指是否干凈。手指上不要帶有臟物,按指紋前手指保持清潔,確保指紋考勤的.一次成功率。
2、將已經存檔的手指輕輕平放于刷指紋鏡面上,指紋機顯示“√”即操作成功;如果不成功會顯示“×”,就需要再次放入指紋,或者用備用指紋刷。
3、刷指紋要盡可能大面積接觸感應板,不要有翹、刮、滑、晃動、摳鏡面等動作。
4、指紋考勤機上其他鍵盤不許隨便按動,刷指紋成功后,不得重復,隨意亂刷。
5、指紋考勤機對手指干燥,太冷等會感應失靈,自己要提前處理后再試,手不可有水。
6、刷指紋時,如考勤機不能識別指紋或不能正常工作,要第一時間向所在單位反應并采取補救措施,否則,視為未出勤。
7、已配發工服工牌的,打卡時須穿戴好工服工牌。
8、因特殊原因上下班沒有打卡,應及時去人事領取《未打卡情況說明》。填寫完畢后由各部門領導簽字,之后交由辦公室簽字確認后再交送人事。以便考勤修整。如沒有填寫《未打卡情況說明》的。一律作為遲到或曠工處理。
三、上班時間:
上午: 8:30——11:30
下午:13:30——17:30
四、指紋考勤時間
輸入時間為:上午上班前(即8:30前);下午下班后(即17:30后)。注:中午休息上下班不需打卡。
請有加班或請假等特殊情況的同事,須提前去人事領取《請假申請表》。填寫完畢后由各部門領導簽字批準后,再由辦公室處簽字確認。最后交送人事處留存。以便考勤修整。不能提前打申請的電話告知,日后補上申請及說明。如沒有申請或說明的一律作為遲到或曠工處理。
考勤制度實施細則 9
一、全校教職工均應堅守崗位,努力工作,不能擅自離崗,因病或因事需請假,必須履行請假手續,安排好工作方可休假。
二、假期的種類:
1、事假:教職工確有須本人處理的事,可請事假,但必須要說明理由,辦理事假手續,同意后方可休假,不在校須請假必須提前打招呼,回來后要立即銷假,凡有事沒到有沒提前打招呼按曠職算。
2、病假:因病不能堅持工作或因病需要到醫院治療,可請病假。一天(含1天)以上者,須有醫院休假證明。
3、婚、喪、產假,按國家規定執行,如需要延期要提前辦理請假手續或打招呼,按事假處理。
4、公假:要有區有關部門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
三、請假手續及批準權限:
1、凡請假者都必須填寫請假條,來不及填寫的`假后必須補填。
2、請假在一天以內的由教導處批準,1天以上由校長批準,長期休假報教委備案。
四、遲到、早退
超過上班時間20分鐘以內到崗為遲到,超過20分鐘除按遲到算并記假,遲到到校后必須向當日行政值勤人員報到,遲到3次算1天事假。
中途或未到下班時間不請假擅自離校為早退,早退按曠職處。
五、曠職
凡不請假或請假未準離校和請假逾期不歸又不辦理續假手續的,按曠職計算,對曠職除批評教育外,扣除當月獎金、年終獎金,年終不予評優、評職、晉級,并扣發曠職期間的工資。
六、簽到
學校實行上崗簽到制,全體教職工上崗必須簽到,簽到后再各自完成任務和工作,如因特殊情況不能簽到可提前說明理由,同意后方可以不簽,但每月不得超過3次。
七、考勤扣款標準及扣款說明
1、遲到每次扣3元,不簽到每次扣2元。
2、扣款標準:半天扣5元,1天扣10元,超過半天按1天計算,超過1天按1.5天計算。
3、每月請假3次累計不足一天不誤課記假不扣款,超過3次,按1天以上累計計算。
4、病、事假超過3天除按每天扣款外,還按天(每月22個工作日)扣除“獎”字獎。
5、學期累計事假超過7天按日扣發工資(按超過的天數扣除)、
6、每學期請假累計超過一個月的不參加學期考評。
考勤制度實施細則 10
一、為加強公司考勤管理,整頓勞動紀律,提高員工遵章守法的自覺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所有員工必須按排班表準時上班,不得無故缺勤、曠工、遲到、早退。
延遲10分鐘之內上班,為遲到行為,提前10分鐘以上,下班的,為早退行為。
三、工作時間:每星期工作時間為六天,每天七個半小時。
工作日:星期一~星期六工作時間: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公司可根據實際需要調整作息時間,具體以通知為準四、假期管理各類假別
1、因公出差凡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均屬公差因公司技術、業務出差;經批準參加的各類由公司出資的相應的和公司組織的各類旅游活動等;經批準外出參加各類社會公益活動。
2、法定休假國家法定休假日共十天:元旦一天、春節三天、清明節一天、國際勞動節一天、端午節一天、中秋節一天、國慶節三天);具體放假時間按國家頒布的規定實行。在節日期間公司可根據實際情況安排法定假期外串休一天。
3、病假員工患病非因工負傷。持有區級以上醫院所開具的`休假建議書,可核予病假;經批準在工作時間內出外就診超過8個小時的,其超出時間累計為病假。
4、事假因個人事項,必須由本人親自料理的,經申請可酌情核予事假;五、請假審批權限公司本部各級人員請假均須經部門領導同意向總經辦提出申請,由總經辦呈送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未經批準則按曠工論。無故曠工3日以上的開除處理。
六、假期管理及假期工資核算各級人員請假兩天以內者,除病假外,須提前二個工作日辦理請假手續;如遇急事不能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應先電話向總經辦請假。返工后,如實填寫請假單,按審批權限進行審批。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事假,均按曠工處理。員工事假按天數扣除工資;員工病假在一天以內者,并執有當天看病收費單者不扣工資,未執有看病收費單者按事假處理,員工病假超過一天者按事假處理。
七、考勤管理部門經理以及公司領導須帶頭執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辦事。
考勤制度實施細則 11
為了維護學校的正常教學和工作秩序,保證教學任務的順利完成,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考勤制度如下:
1、考勤形式:每日兩次,本人手簽為憑。
2、考勤時間:第一次,上午到校;第二次下午離校。
3、教師月考勤規定:
(1)教師在上班時間內,因特殊情況需暫時離校時,不論公、私事應及時向校長室通報并在保安處做好填寫離校記錄,回來做好回校記錄,不能經常,也不得影響任何功課。
(2)病(事)假、生育假、喪假嚴格按照區教育局文件精神執行,呈報上級備案或審批。
(3)月考勤獎在結構工資中確定200元。遲到或早退不超過三次,遲到四次記一天缺勤,扣30元,依此類推。上午考勤9:00以后到校的,當4次遲到處理,上班(下班)未簽到按遲到或早退處理。
(4)病假每天扣10元,事假每天扣30元。(如需安排代課,代課費由請假者本人支付,在其結構工資的考勤工資中扣取;病假以病歷為依據或區級、區級以上醫院證明。)
(5)值日值周遲到,每次扣10元。上課中經常離崗、玩手機三次視為曠課一節,扣30元,超過三次視為曠工一天,扣100元。
(6)未經教導處批準而私自調課,一旦發現,扣除主調課人月結構工資50元;因私自調課導致無人上課,影響正常的教學秩序,扣除雙方月結構工資100元。
(7)教職工因病、因事請假,應提早半日(特殊情況除外),先辦理請假手續,填寫請假審批表,然后再到教導主任處辦理調課手續,請假條由校長室存入教師個人檔案。若無辦理請假手續,按曠工扣除月考勤獎。
(8)病、事假累計15天以上(包括15天)不發當月結構工資。
(9)由教育部門、學校組織的有關政治和業務學習,參加教(科)研、公益活動等一般不予準假。可急需請假的',按病(事)假論處(特殊原因除外),如會議、學習、活動不到半個工作日,按請假半個工作日計算;會議、學習、活動遲到按遲到論處。在工作期間需要安排其它培訓、學習的,需經校長室批準同意。
(10)全學年考勤匯總后記入業務考績檔案,作為學年度考核、評先、評優、晉職的重要依據之一。
(11)本考勤制度20xx年2月開始實施。
考勤制度實施細則 12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風紀建設,規范機關會議(活動)管理,提高會議(活動)質效,確保機關工作有效落實,根據《黑龍江省國家稅務局直屬機關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省局機關風機建設的通知》及有關規定,結合省局機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由省局機關各處室、直屬機構和事業單位參加的全局性會議、部門主要負責人會議、座談會議、集體活動。由省局直屬機關各黨委、支部參加的全體黨員會議、支部書記會議、座談會議、集體活動。
第三條 參會人員必須在會議開始前10分鐘進入會場,并現場簽到。參會人員應按要求填寫簽到冊,禁止他人代簽。沒有履行簽到手續的,視為缺席會議。
第四條 參會各部門、單位必須嚴格按照會議(活動)通知要求的參會人員范圍參加,參會對象原則上不得請假,確因事不能參加,須向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請假,各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無法出席,須向主持召開會議的局領導請假,并告知會議組織部門。如需別人代替參加的.,須經會議組織部門批準后方可更換其他人員,不得擅自頂替參會。
第五條 會議期間參會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會議紀律,在會議期間禁止交談、打電話、隨意走動等違反會場紀律的行為。
第六條 參會人員必須按照公務員著裝規范參加會議。衣冠不整、服飾不符合規定者,請勿進入會場參會。
第七條 會議開始前一分鐘,如參會人員前排座位為空,后排對應人員須自動補位。
第八條 會議期間手機須關機或調整為靜音模式。
第九條 各部門、單位須在會議(活動)召開前一天將參會人員名單和請假人員名單報主辦會議(活動)部門。會議(活動)有報名時限要求的除外。
第十條 參會人員要自帶筆記本和筆,認真做好記錄,不得從事與會議無關的事情,會后要及時傳達會議精神,確保會議工作部署得到貫徹落實。
第十一條 會議(活動)考勤按照省局機關年度綜合績效管理實施辦法進行考核。會議(活動)考勤考核作為評選先進、年終考核等依據。
第十二條 會議(活動)考勤情況實施定期通報。
第十三條 本制度從即日起執行。
考勤制度實施細則 13
為加強紀律性,實行有效監督與管理,保證工作正常有序進行,制定鎮事業單位職工考勤制度:
一、打卡考勤制度
(一)全體職工應自覺執行按時上、下班打卡制度;每個部門自覺做好打卡記錄,對本部門當月未打卡的人員需填報《未打卡情況說明表》,并經部門領導和分管領導簽字確認后,于次月2日前與部門考核表一起上報人事局,沒有填報《未打卡情況說明表》的未打卡人員視為曠工。人事局每月將打卡記錄及打卡考核情況反饋給各部門。管委會領導計劃外公務活動需通報辦公室。
(二)每月累計遲到(早退)2次以上的,本人本月考核不得優秀;遲到(早退)6次以上或有曠工現象的,本人本月考核為不稱職。
(三)檢查“三牌”(工作牌、桌面牌、去向牌)發現問題時,檢查工作人員應對當事人給予當場糾正,拒不糾正的,當事人該月考核不得優秀。
二、加班考勤制度
(一)各服務中心正職領導(或主持部門工作的副職領導)原則上每周六均上班;其他人員按工作需要安排周六加班。
(二)各部門須于周五以前填寫《周六加班計劃表》,并寫明加班事由,交勞動人事局備案,以便考核;對未報計劃,但工作需要加班的,可在下一周加班計劃中補充說明。外出開會或出差人員應提供相應的會議通知或領導批準出差的.審批表,不提供相關材料的,不算加班;部門全員加班要經管委會分管領導批準。
(三)周六加班以指紋打卡機記錄的時間為依據核算加班工資,沒有打卡的要提供有管委會分管領導簽字的書面說明。司機、打字員等特殊加班由管委會領導審批。
三、請假考勤制度
(一)因公外出開會、辦事、出差一天以上,應提供相應的會議通知或領導批準出差的審批表,報人事局備案。
(二)因事、因病或休假請假,須填寫《請假申請表》或醫院休假證明,
事先報人事局備案,并執行銷假制度。請假1天以內的,須經部門負責人批準;請假1天以上3天以內的,須經分管領導批準;請假3天以上的,須經主任批準。因私事請假累計三天以上(含三天),本人本月考核不得優秀。
四、本制度由勞動人事局負責組織實施,從公布之日起執行。
考勤制度實施細則 14
一、目的
為了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時間
公司實行5天/周,8小時/天的工作制度。
三、作息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考勤管理制度及流程
1、考勤是企業管的基礎性工作,是計發工資資金、勞保福利等待遇的依據。凡公司錄用的員工,自入職之日起,每天按照公司規定時間考勤,作為出勤記錄。
2、每位員工都應自覺遵守上下班時間,由部門負責人考核,綜合事務部負責人審核,并于每月5日前將出勤表交于綜合事務部。
3、考勤時間為:每天上午9:00前下午17:00后(特殊情況以公司通知為準)。
4、無故遲到(早退)半小時以上,按事假半天處理;1小時間以上,按事假一天處理。
5、一般不得請事假,特殊情況下,可填寫請假單,部門經理簽字審批,審批后的請假單交綜合事務部備案。事假超過1天不滿3天,需應經副總經理審批。超過3天,應經總經理審批。事假獲準后,員工應在離開工作崗位之前與職務代理人做好工作交接。
6、請突發性病假須于上班前或不遲于上班后30分鐘內告知所在部門的`負責人,并于病假后上班的第一天填寫假單,補辦正式的請假手續。
7、因工作需要,員工外出辦公時,須事前報請部門負責人,說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時間,經領導同意后,方可外出,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外出當天不能回崗者,需填寫外出申請單交部門負責人簽字,交綜合事務部記錄備案。
(二)加班管理制度及流程
1、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不提倡員工加班。但確因工作需要加班者,公司將支付相應的加班費。
2、員工加班應由部門負責人提出要求,員工填寫《加班申請單》經部門經理批準,部門負責人由本人填寫《加班申請單》由副總經理批準,交綜合事務部審核備案,方可實施加班。
3、加班按其級別工資來計算加班工資。(按國家規定來計算)
4、加班補貼由綜合事務部核實加班記錄后計為加班工資,每月10日隨工資一起發放。
5、加班期間消極怠工,在指定加班時間內未完成工作任務者,取消發放加班工資。
考勤制度實施細則 15
一、請假制度
1.教職工請病須持掛鉤醫療單位的病假證明。于當日向校辦請假。患急病來不及開具證明的須電話或托人口頭通知校辦,第二天補辦請假手續。否則作曠課曠工處理。
2.教職工請事假應至少提前一天通知校辦,經批.準后方能請假,吝則作曠課曠工處理。
3.教職工因病因事請假必須到校辦填寫有關請假安排通知書,經批準后請假通知書送達有關處室,備案調整工作。
4.教職工結婚、產假、探親、喪事假均按國家有關規定給假,但必須向學校辦理有關請假手續。以上假期工資按學校有關規定辦理。
5.教職工因公外出訪問、學習,出席會議,參加活動等要請公假的,必須持教育行政部門的.正式文件或通知。經分管領導批準方能請假。一律不得事后補辦請假手續。否則作曠課曠工處理,且一切費用自負。
6.請假期滿要及時到校辦銷假,否則繼續計假。
二、考勤制度
1.行政人員及職員考勤工作由校辦負責。教師考勤工作由教務處負責,班主任考勤工作由政教處負責。
2.教師要嚴格按照學校作休時間表,課程表上課,不得遲到或提早下課,隨意調課。如有急事調課須經教務主任同意,同教務雖安排調課并作好記錄。未經同意擅自調課代課的,一經查實作曠課處理。
3.職員必須按作息時間表準時上下班(部分職員按規定時間;準時上下班)。行政領導與全體職員要實行上班簽到制度,中途不得隨意離校。有關處室人員按規定時間外出采購辦事,有急事,臨時外出必須經處室主任同意才能離崗。未經同意擅自離崗.一經查實作曠工處理。
4.教工大會(包括全校性重要活動)由校辦負責考勤.缺席、遲到、早退均按學校有關規定處理。
5.行政人員及職員簽到考勤每月結算一次,每遲到一次扣結構工資分1分,無故不簽到作曠工處理。每學期累計遲到或早退10次以上,取消評先評優資格,每學期無故不簽到三次以上,考核等級下,降一等。
6.上述請假考勤制度的處理依據參照校內結構工資方案中有關條例。
考勤制度實施細則 16
1、學生必須遵守學校規定,按時到校,學生困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課應按規定請假,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而不上課者作曠課處理。
2、 上課鈴響后,即進入教室,否則作遲到處理,下課鈴未響離開教室作早退處理,下課鈴響前5分鐘離開教室者作曠課處理。
3、 學生請病假,須有醫生或家長證明,在離校前來不及請假者,返校后應立即持證明辦理補假手續。學生請事假應在事前持家長證明或由家長來校請班主任辦理。
4、 因病或因特殊情況不能上體育者,須持醫院證明到學校醫務室辦理免上體育課證明,否則按曠課論處。
5、 請假在三日內(含三日),由班主任審批,請假在三日以上由政教處批準,請假要有充足的理由,否則不予辦理。
6、 各班設立考勤簿,選派認真負責的`同學擔任考勤員,嚴格考勤,及時填寫。
7、 各班每周小結一次考勤情況,每月向政教處報告一次,期末總結評比,對全勤的同學和作負責的考勤員要給予表揚和獎勵,學生的出勤情況要記入學生手冊,并納入操行評定內容。
8、 遲到、早退較多的班不能評為“文明班級”和“優秀班集體”,嚴重曠課的學生應按違紀學生處分條例進行紀律處分。
考勤制度實施細則 17
為保證全校教師在繼續教育(第三階段)學習期間參加各項學習活動的時間,確保完成學習任務,達到繼續教育的效果,根據繼續教育工作的具體要求,在開展繼續教育工作期間,要統籌安排處理好工作和學習的關系,正確認識參加繼續活動與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的一致性,堅持繼續教育與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兩不誤、兩促進”。為此,對全體教師參加繼續教育活動實行考勤、請假、補習等制度,具體規定如下:
一、學習制度
1、認真參加學校繼續教育工作領導組組織的各項學習活動,不遲到、不早退、不缺席。
2、在集體學習期間,要做好學習材料、學習讀本、學習筆記本的準備工作,要關閉手機或調至振動檔,仔細聽,認真記。
3、在自學期間,要按照學習進度認真學習,作好讀書筆記,記錄好自學的時間、內容,摘錄教材中的要點和重點內容,按時保質保量完成作業,結合教育教學工作撰寫學習心得體會。
二、考勤制度
1、考勤的內容:全校教師集中學習活動的情況。
2、考勤的對象:參加繼續教育(第三階段)活動的全體教師。
3、考勤的辦法:學習活動考勤實行點名制和簽到制相結合,如實做好考勤記錄,以及根據學校規章制度做好考核工作,考勤簽到紀錄要保存好,以便核查公布。
三、請假制度
1、繼續教育學習活動考勤實行雙重處理制度,即:繼續教育工作中的缺勤除在繼續教育工作考核中計算外,還要計入學校考勤納入學校全方位考核。
2、對繼續教育工作的各種會議、活動,原則上不能請假。特殊情況需要請假的.,須向學校領導提出書面請假單,得到批準后方可。請假的教師還須進行補習,保證達到規定的學習時間并完成規定的學習任務。
3、請假必須事先請假,不準事后補假。事后補假按曠工論處。
4、對不請假或未經批準缺席學習活動的老師,經查實后,由學校行政按學校相關制度納入學校考核。并同時作為學習態度的依據,扣除其相應學分。
四、補習制度
對因公、因病、處理緊急事務等情況。不能按時參加繼續教育活動的教師,必須辦理請假手續,返回后要立即向學校繼續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報到,由領導小組指導其完成外出期間繼續教育工作的各項任務后,繼續參加繼續教育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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