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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時間:2023-02-20 16:19:35 制度 我要投稿

【熱門】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熱門】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

  目的

  為了保持良好的工作環境和氛圍,提高工作效益,促使辦公規范化,特制定本規定。

  責任與檢查

  1.部門經理對部門人員有直接管理責任,對所屬員工的出勤有直接管理責任。

  2.總經理對各個員工的.考勤有監控之責。

  管理制定

  1.上班時間

  2.星期一至星期六上班,星期天休息。

  3.營運部: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8:00

  4.開發部: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8:00

  晚班:19:00-21:00

  5.網絡部: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8:00

  晚班:15:00-24:00

  員工上午上班打卡一次,中午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加班人員按晚班上下班時間打卡。(備注:中午上班應在12:30后打卡)

  (1)出差人員在外出差時,每天9:00~10:30用所在地電話(不能用IC卡、IP卡)撥打銷售行政文員的電話并通話以作考勤登記,并在《出差跟蹤表》上填寫通話時間、電話號碼、地點。

  (2)如員工外出,需填寫外出申請單,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后交由前臺;如未能在下班前回來打卡,應在第二天上班時補填外出申請單交給部門經理簽字證明確屬因公外出;

  (3)工資發放的形式和日期:工資發放時間為每月15日當天,當月發放上月全額薪資,(例:8月15日領取7月份薪資),工資發放形式,以銀行匯款或現金;

  工資以實際出勤的天數計算,如需加班滿2小時的員工,公司發放10元/小時作為加班補貼。

  (4)公司特設每月全勤獎50元作為獎勵。

  6.獎罰規定

  遲到:

  (1)遲到1~30分鐘,每一分鐘扣罰一元。

  (2)上班時間遲到30~60分鐘或以上,扣罰半天工資。

  (3)月累計超過60分鐘或以上,扣一天工資。

  (4)因突發事件遲到經核準者,經事假處理。

  早退:

  (1)早退1~30分鐘內,每分鐘扣罰一元。

  (2)早退30~60分鐘或以上,扣罰半天工資。

  (3)月累計超過60分鐘或以上,扣一天工資。

  (4)因突發事件早退經核準者,經事假處理。

  曠工:

  (1)假期滿未續假,又沒有上班者,均以曠工論。

  (2)曠工一天,除當天不計工時外,另外扣兩天工資。連續曠工三日,或全月累計曠工六日,予以開除處分。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一經發現,作曠工一天處理。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2

  第一條 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第三條 周一至周五為工作日,周六、周日為休息日。公司周末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營銷部、項目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周末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上級領導批準后執行。因工作需要周末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第四條 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準;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上班后,須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者按曠工處理。

  第五條 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六條 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第七條 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及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及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第八條 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上網聊天等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第九條 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 、第六條 、第七條 規定處理;未經批準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 規定處理。

  第十條 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節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第十一條 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準,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天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未經批準,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 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 、第六條 規定處理。

  第十二條 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庇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 、第六條 、第七條 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3

  一、全體工作人員必須自覺遵守機關作息時間,按時上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不得中途離崗、串崗、辦私事。凡擅自離崗或捏造事實請假或涂改偽造請假證明不上班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二、辦公室必須明

  確一名同志負責考勤工作,每天要自覺按時進行考勤登記,并按月將考勤結果進行統計,每個工作人員必須逐日填好個人崗位手冊。年底由辦公室統一組織進行考核,并與目標管理考核、評先評優掛鉤。凡全年遲到、早退在20次以上的扣除全年福利的.50%,取消評優、評先資格;凡全年曠工15天以上的,扣除全年福利,年底考核不稱職;曠工1個月以上的,建議組織做自動離崗處理。

  三、凡因病、因事或休假不上班的,一律履行請、銷假手續。

  1、凡一般干部、職工請事假1天以上者,須經分管副局長批準,2天以上者須經局長同意批準;凡副職請假一天以上經局長同意,3天以上報告區分管領導;局長外出,請假必須報告區分管領導。凡需請事假5天以上者,一律須經區分管領導批準。請假期滿,必須到辦公室辦理銷假手續。凡不請假,又未到崗著,視同無故曠工處理。

  2、干部職工的工傷假、婚假、探親假、年休假、喪假、女職工的生育假,按現行政策執行。

  3、所有經批準的請假條(請病假,須出示定點醫療單位證明)都需報辦公室備查。凡違反上述規定者,必須嚴肅查處。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4

  一、目的:

  為倡導高效率地工作,維護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規范公司各項考勤制度,保證薪資核算有可靠的原始資料。

  二、適用范圍:

  公司所有員工

  三、打卡管理

  上班時間:9:00-12:0013:30-18:00每周日休1天,月休總4天

  A、在所有工作時間上、下班都必須打卡,考勤以釘釘打卡記錄作為主要依據。

  B、無打卡記錄的視為漏打卡。每人每月有3次補卡機會,需在漏打卡的五天內補卡,過后不再通過補卡,經批準的補卡視同為正常的打卡,沒有補卡或沒有被批準補卡的按缺卡處理。

  C、實際上班及打卡時間晚于規定的上班時間為遲到;實際下班及打卡時間早于規定的下班時間為早退;工作時間擅自離開本人工作崗位從事非公司安排或必需的工作視為擅離職守。

  D、由于工作的原因在公司外上下班,也要釘釘打卡。請假和休假除外。

  四、外勤打卡

  A、由于特殊情況在工作點外上下班,應正常外勤打卡,并敘述具體情況;如外勤情況與實際不符合,則當曠工處理。

  B、由其它原因產生的外勤打卡在釘釘申請改卡并說明原因。

  五、調班申請

  A、調休須辦理調班手續,須釘釘申請并獲得批準。

  B、未辦妥調班手續,出現考勤異常,視為曠工;

  六、考勤處罰

  所有職員均應自覺遵守考勤制度,如有違反,將給予相應處罰:

  A、遲到5分鐘以上15分鐘以下扣款10元一次,遲到15分鐘以上30分鐘以下扣款20元一次,遲到超30分鐘,則視為曠工半日.

  B、早退一次扣50元,早退2小時以上視為曠工一日,再扣100元。

  C、無故曠工一天的,扣2天工資。無故曠工3天的,做開除處理。

  D、漏打卡每次扣50元。

  E、扣除一天工資為當月平均每天工資。

  F、以上處罰并項處理。(如早退及不打卡,兩種情況一起處罰。)

  七、請假制度

  1、請假時應事先報備獲部門負責人批準后再在釘釘申請(特殊情況應向電話申請,事后補辦相關手續)。

  2、請假分事假、婚假、產假、喪假、病假、工傷假。

  1)病假:員工因普通傷害或疾病無法正常上班者,可請病假。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

  a病假超過2天需出示公立醫院病歷證明和建議休假單,否則以事假論;

  b一年內累計病假不得超過30天,期滿時因病情嚴重經公立或勞保醫院診斷必須繼續療養者,可酌情給特別病假,但以2個月為限;

  2)事假:全年事假原則上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請事假按實際天數扣日薪。

  3)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帶薪3天,超過3天按事假扣薪;未經批準的超過3天按曠工處理。

  4)產假:指轉正后的`員工因生育而請的假別。女性生育假期128天帶薪,男性陪護帶薪假期15天。

  a女員工在請產假時必須提供準生證明,大概在產前50天提出.

  b如員工已參保的,產假期間的薪資可由公司按其基本工資標準先行支付,待勞動保障部門報銷完畢再予以補發或抵扣;如員工未參保則按其基本工資標準予以發放。

  c配偶分娩,可請陪產假,員工需要提交住院單等相關單據作為陪產證明,方可享受15天的有薪假;

  d陪產假為一次性假期,包括法定節假日和公休假日在內。

  5)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6)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給假天數3天(外省可加2天路途假),不足部分另請事假。

  7)節假日:指清明、五一勞動節、端午、中秋、國慶、元旦等節日按國家規定放假(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

  3、批假權限

  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申請,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未能事后補辦手續由總經理簽字批準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八、外出報備

  1、外出:員工外出必須報備,未報備視為曠工一天處理。

  九、員工出差

  1、應事先填寫《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報行政部登記,部門經理出差由總經理批準方可執行。

  2、外出人員出差后需每日用外勤軟件簽到,并提交至部門經理及行政部。如遇外勤軟件異常或手機損壞等問題,可直接用微信、QQ、短信、電話形式提交至行政部說明情況。如果有不簽或者漏簽者,按曠工處罰,連續半月以上未簽到者,視為自離。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5

  一、打卡考勤管理制度

  1、全員出勤實行打卡考勤記錄制度;

  2、所有工作日非計件人員按上下班作息時間上班前和下班后務必到指定的打卡機上進行刷卡;

  3、計件員工根據生產需要按車間安排的上下班時間打卡,每一天將生產車間打卡刷卡記錄經車間主任確認簽名后報人力資源備案,以作工資的核算依據。

  4、打卡機的監督管理:總裁辦人力資源與保安負責打卡機的監督管理。任何人不得損壞考勤設備,凡故意破壞考勤設備,一經查實嚴肅處理,并處以二倍考勤機價格的賠償。

  5、刷卡其它事項管理:

  1)因工作或其它特殊原因導致不能按時刷卡,由本人帶給部門負責人簽名的相關手續證明(如出差申請單請假條外出申請單員工考勤異常單等,報人力資源作為考勤依據;

  2)錄不到指紋、刷不到IC卡等特殊狀況時,務必有部門主管領導審批過的相關手續交人力資源核查存檔,或主動到保安處登記進出廠時間。

  3)因工作性質特殊而無法依公司統一作息時間上下班的,由部門負責人書面申請"特殊崗位作息時間",經人力資源審核、報總裁批準后按"特殊崗位作息時間"打卡。

  4)董事長、總裁、副總裁、公司顧問、外聘項目組人員可不執行打卡考勤。

  二、處罰規定

  1、遲到:正常上班時間后進入公司作遲到處理,遲到一次扣發當月工資,30分鐘內扣10元、30分鐘至1小時內扣20元,遲到超過1小時以曠工半天處理,遲到3次者以曠工半天、6次者以曠工1天處理,依次類推。

  2、早退:未到下班時間提前下班為早退,早退參照"遲到時間標準"雙倍處罰;

  3、擅自離崗:非工作需要離崗達半小時以上視為擅自離崗,擅自離崗參照"早退"標準處罰;

  4、曠工:按曠工時間以日工資的3倍比例扣罰,曠工3天以上的,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視為員工已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自行提出解除勞動關系。

  5、對曠工或請假超期3日人員,各部門應在4個工作日內反饋至總裁辦、財務部凍結該員工的工資。員工私自連續離崗三天作連續曠工處理,部門應在第四天之內報總裁辦,逾期不報者,給予部門考勤員50元/人處理,直接領導以及部門主管領導各100~200元處罰。員工無故曠工連續3天以上或月累計五天以上者,均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公司也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6、對于員工離職,考勤員應將該員工的'離職申請表及離職審批表在2天內交人力資源備案或存檔,否則,遲交一天考核考勤員10元/天,主管領導20元/天。

  7、各部門未按時將手工考勤記錄上交人力資源審核的,罰職責人每遲一天10元(周日除外);手工考勤記錄不全或有誤者給予職責人每個問題點5元罰款,弄虛作假的,每次罰款100元。

  8、人力資源未按考勤報表核算薪資的,罰職責人20元/次。

  9、忘記刷卡者由本人申請,主管領導簽名可算有效考勤,但需扣罰5元/次。代他人打卡,一經發現,當事人雙方各扣罰200元/次。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6

  一、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并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據可依,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

  二、考勤制度

  (一)工作時間:

  第一條 實行 天工作制,每周工作 小時。

  第二條 有特殊工作安排人員,工作時間另行規定,具體工作時間安排由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

  第三條 上下班時間 上午 下午

  (二)考勤規定 :

  第一條 員工上、下班考勤由部門負責人監督執行。綜合部統計考勤單據輔助考勤。

  第二條 考勤違紀處分

  1、遲到:在規定的上班時間5分鐘后,30分鐘內考勤的,視為遲到。遲到兩次以內部門負責人提出警告,一個月遲到三次以上者每次扣10元,并在本月工資發放時扣除,一個月遲到超過五次,情節嚴重者予以開除。

  2、早退:在規定的下班時間前30分鐘內下班的,視為早退。早退按曠工半日處分,并在本月工資發放時扣除早退工資。

  3、遲到或早退超過30分鐘視為當日曠工,并在本月工資發放時扣除曠工工資。

  曠工扣款規定:

  未完成請假手續或休假期滿未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對責任人予以曠工處理。

  每曠工一天按個人日工資額三倍扣款。

  凡曠工連續兩天或全年累計三天者,一概予以違紀辭退,將被解除勞動合同并沒有任何經濟補償。

  第三條 全勤獎勵規定

  1、凡是根據公司作息時間規定,月內上班達全勤者即月內應出勤天數全勤,即可獲得月全勤獎,月內有遲到、早退、曠工、請假行為者,不享受全勤獎,凡是公司正常的統一的放假如停水、停電,其他法定假日、帶薪年假休假、婚假和喪假等均視為正常出勤,不影響全勤獎的考核。

  2、當月提交《離職申請》者次月不計發放全勤獎。

  3、全勤獎每人每月 元,每月同員工工資一起發放。

  第四條 經單位統一安排,工作人員在雙休日、節假日加班,執行正常作息時間,并需要兌現加班工資的,應由部門負責人做好登記。沒有記錄的,不予兌現加班費。

  第五條 員工因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喪假、公休假等原因不能上班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由綜合部根據本人的請假條辦理核銷登記。員工事先未向綜合部遞交請假條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第六條 員工因下列情況之一,由本人于當天或次日持部門負責人簽批的《外出登記表》向綜合部進行登記。未及時辦理核銷登記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1、因公出差的;

  2、需連續在外工作,不能到單位上班的;

  3、確因工作需要,上班前需直接外出開會、辦事的;

  4、上班后外出辦事、下班時不能按時返回的;

  (三)加班管理

  1、定義

  第一條 加班是指員工在節假日或公司規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況。

  第二條 加點是指員工在正常班次內已保質保量完成額定工作之后,為完成領導安排的額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長工作時間的情況。

  第三條 本規定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點兩種情況。員工在完成計劃工作目標過程中,因個人原因而產生的加班加點不作為加班時間,因增加非計劃內工作且必須在限定時間內完成時,可申請加班,加班的最終審批權為公司總經理,否則為無效加班。

  2、加班申報及補償規定

  第一條 公司提倡員工提高工作效率,不允許因低效及能力原因完不成本崗位工作。現場管理人員和勞務人員的加班應嚴格控制,各部門應按月工時標準,合理安排工作班次。部門經理要嚴格審批員工排班表,保證員工有效工時達到要求。

  第二條 因工作需要,一般員工延時工作4小時申報加班半天,4小時至8小時可申報加班1天。員工加班應按規定由部門主管登記加班記錄,無登記記錄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認;

  第四條 加班補償方式有調休和加班補貼兩種。當月加班補休或補償公司根據工作緊張程度和員工本人意愿在本月或下個月內安排調休或發放加班補貼。

  第五條 調休時間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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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工作日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調休時間;

  2、周末和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按1:1、5的比例折算調休時間。

  第六條 加班補貼計算:

  1、加班補貼按各部門實際情況制定具體標準。

  4、加班費領取時間為每月15日(工資發放日)。

  第七條 原則上,參加公司組織的各種培訓、集體活動不計加班。

  五)加班的申請、審批、確認流程

  第一條《加班申請表》在綜合部處領取,經部門主管同意,總經理審核簽字批準后有效,加班統計周期為當月加班時間。

  第二條 沒有部門主管登記記錄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認。各部門主管負責對《加班申請表》進行保管及加班申報。

  第三條 部門負責人負責檢查、復核確認加班記錄的真實有效性并在每月月底匯總交綜合部,逾期未交的加班記錄公司不予承認。

  六)假期規定

  1、事假

  第一條 定義:工作日內,員工辦理除婚、喪、產之外的私人事務,所申請的假期。

  第二條 事假相關規定:

  1)員工需請事假時,必須按規定辦理事假手續,原則上不得事后補辦,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未來上班也未續假者,3天(含)以內按曠工處理,3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未辦手續擅自離崗視為曠工。

  2)員工一個月內請事假15天以上者,取消年終獎金。

  3)事假以半天為單位,不足半天按半天計算,超過半天不足一天按一天計算。

  4)事假期間扣除當日的出勤工資。

  5)事假可用年假或加班沖抵,但不可透支,超過部分按日全額扣發工資。

  6)新員工試用考察期間須執行公司考勤制度和相關管理規定,員工如果在試用期內請假時間累計超過半個月,將被視為自動離職。

  2、病假

  第一條 定義:員工因病或非因公受傷者,可申請病假。

  第二條 員工休病假需提供醫院或社區醫療服務機構(市醫保定點)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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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條 員工休病假必須提前申請。如因情況緊急或突發而無法提前請假,應在休假當天上午8:00前通過電話向部門主管請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四條 員工每年有五天的帶薪病假,需出據醫生開出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超出天數按事假處理。

  3、婚假

  第一條 定義:員工本人或直系親屬結婚休婚假的,可向公司申請辦理婚假手續。

  第二條 符合法定結婚年齡并領取結婚證的員工(不含試用期員工及勞務工)可享受7天婚假,公司對于晚婚(指:男25周歲,女23周歲,初婚)可享受晚婚假15天;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假。

  第三條 婚假需在領取結婚證后一年內使用,并須一次休完,期間含休息日、法定休假日,過期不予保留;

  第四條 婚假需提前兩周提出書面申請,出具結婚證,部門主管、總經理批準后交綜合部備案并一次性連續休完;

  第五條 婚假為有薪假期,休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4、喪假

  第一條 凡與公司簽定了正式合同的員工,其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喪亡,可休喪假3天。

  第二條 實際請假天數超過規定喪假天數的,按事假計算。

  第三條 喪假期間工資照發;途中的車船費等,全部由職工自理。

  第四條 員工請喪假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應在親屬喪亡一個月內使用,申請喪假最遲應于休假當天提出申請。

  5、產假

  第一條 定義:女職工生產時,可向公司申請辦理產假手續。

  第二條 除遵從請假規定外,產假相關規定:

  1、應當根據懷孕女職工的具體情況核減其勞動定額,懷孕女職工依照醫務部門的要求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應當算作勞動時間。

  2、女職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可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

  3、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晚育的增加獎勵假30天(不休獎勵假的,給予女方一個月工資獎勵)。女職工經所在單位批準,可以多休產假3個月(減免三年獨生子女費)。

  5、女方生育,其丈夫可享受護理假15天。

  6、已婚女職工懷孕流產的,根據醫務部門證明,妊娠不滿4個月的,產假為15天;妊娠4個月以上的產假為30天。

  第三條 產假期間的工資按基本工資發放,產假期滿,需增加假期的按事假辦法執行。

  第四條 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員工(從休產假日起計算),每天給予1小時哺乳時間(含路途時間)。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天哺乳時間增加1小時。

  第五條 產假、陪產假均須將休假起止日期報綜合部備案。

  6、計劃生育假

  第一條 計劃生育假,人工流產或節育手術的員工,根據相關計生規定,提供證明文件,給予3至15天假期。

  放置宮內節育器 3天

  節育手術 5天(男)、15天(女)

  第二條 已接受節育手術的員工,接受計劃生育部門的`節育檢查,經計劃生育部門證明,可休假1天。

  第三條 計劃生育假,應填寫《請假申請單》,附醫院有關手術證明,由綜合部審核,按規定批準。休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

  7、工傷假

  第一條 員工因工(公)造成病、傷、殘等,必須填寫《工傷報告表》。經綜合部審核總經理批準后,休假按工傷假處理;經相關部門鑒定,員工因工傷或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其醫療費由工傷保險賠償及單位報銷,在停工留薪期間,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傷情嚴重或情況特殊治療時間超過一個月者,按國家相關規定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第二條 員工在核定的工傷假期內其薪資繼續發放,核定的工傷假期結束后,員工應當及時回公司上班,如因傷勢影響其從事原工作的,可由所在部門主管合理安排其他工作,上班期間如仍需要門診治療的,醫務室和所在部門應當予以適當照顧,保證其在上班期間不影響治療。

  8、公司年假

  第一條 公司為保障員工的休息權,特在法定年假的基礎上,增設公司年假。年假為公司給予員工的福利。

  第二條 休假期限

  1、參加工作滿一年不滿十年,年休假 5 天;

  2、參加工作已滿 10 年不滿 20 年的,年休假 10 天; 3、參加工作已滿 20 年的,年休假 15 天;

  4、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三條 休假安排

  1、單位根據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

  2、年休假在 1 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3、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4、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第四條 年休假當年內有效,對員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不以其他方式補償。

  第五條 凡年休假者須提前提出書面申請,說明休假時間和工作交接情況,經部門主管、綜合部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部門主管以上人員直接由總經理批準)。

  第六條 病事假累計超過一個月或工傷假超過半年的員工,當年不再享受年休假;曠工1天或受各類警告以上處分的員工,取消當年的休假;受各類察看處分的員工,察看期間不享受年休假;對個別表現不好或完不成工作任務的員工,各部門領導有權取消其年休假待遇,并報綜合部。

  9、法定假日

  公司規定的法定假日休假嚴格按國家法定假日執行。

  八)、請假流程

  第一條 員工請假,均應提前提交《請假申請單》至綜合部備案。

  第二條 員工休假必須提前申請。如因緊急情況或突發急病而無法提前請假時,應在休假當天上午8:00前通過電話向部門主管請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四條 請假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有關手續,電話請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續的視為無效,將按曠工或自動離職處理。

  注:如因主管外出,無法在規定期限內審批簽字,可在得到主管本人電話許可后,交由綜合部代為處理,事后補齊書面審批簽字。

  1、對病假、產假、計劃生育假、婚假、喪假等需提供相應有效證明的假別,請假時不能提供有效證明的,必須在事后3天內補齊有效證明。

  2、《請假申請單》需副總經理以上領導審批的,由綜合部呈遞辦理《請假申請單》經審批后,由綜合部保存并通知本人。

  3、員工請假、外出期滿應在回單位報到當日銷假。因未及時銷假而造成員工本人的考勤記錄異常,綜合部有權不作任何修改。

  4、各類假期(除帶薪休假、國家法定節假日調休外)在休假期間所跨的公休日均作相應假別的休假處理。

  九)其他

  各級主管對所屬員工的考勤,應嚴格執行各項規定,若有不照規定或其他隱瞞事項,一經查明,應連帶處分。

  十)附則

  本制度的解釋、修改、廢止權歸綜合部。

  本制度自總經理簽發之日起生效。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7

  一、目的

  第1條 為規范公司考勤制度,統一公司請假政策,特制定本辦法。

  二、請假程序:

  第2條 員工需要請假時,應先到人力資源部領取《請假單》,注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事由、交接事項;

  第3條 請假人填好《請假單》有關項后,按照《請假規定》呈請各級領導批準,將批準后的《請假單》送交人力資源部門備案;

  第4條 辦理工傷假審批手續,必須查驗下列證件(材料):

  1、由當事人提供工傷事故的經過報告;

  2、由安全小組提供的工作事故調查,分析報告;

  3、公司指定醫院出具的工傷證明和病歷;

  4、經有關部門鑒定工傷致殘等級的,必須出具有效鑒定傷殘等級證明。

  第5條 較長假期須交接手頭工作,確保工作連續性;

  第6條 超假期應及時通告請示有關領導審批;

  第7條 假滿回公司銷假,通報人事部,并交接工作。

  三、假期類別:

  公休假日,法定假日,法定假日,年休假,事假,病假,工傷假,婚假,生育假,喪假,長假;

  四、請假規定:

  第8條 凡因病、事、工傷等不能正常工作時,必須按規定履行請假手續;

  第9條 員工請假應以“誠實守信”為原則,如有發現弄虛作假且影響惡劣者,公司將予以辭退;

  第10條 員工請假以半天為單位,不足半天以半天計;

  第11條 一般員工請假三天以下的由部門負責人批準;三天以上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報高層領導或總經理審批;

  第12條 部門副職以上負責人請假由總經理審批;

  第13條 請假單必須由本人填寫,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并送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14條 未請假、請假而未經批準就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未按時出勤者,以曠工論處;

  第15條 如遇急病或重大事情有能親自辦理請假手續者,可于當日委托同事、家屬或以來電、函等形式請假,并于事后次日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曠工處理。

  第16條 員工的請假事由不充分或有可能對工作產生不良影響時,其主管領導有權不予準假,或酌情減少準假時間;

  第17條 如果員工請假時弄虛作假,不能實事求是,一經查出,按其情節輕重嚴肅處理;

  五、假期說明

  第18條 公休假日:每星期六、星期日,法定公休假期間工資照發。

  第19條 法定假日:

  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3天;

  春節:農歷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放假調休,共7天;

  清明節:農歷清明放假公休,共3天;

  勞動節:5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

  端午節:6月14日至16日放假調休,共3天。6月12日(星期六)、13日(星期日)上班;

  中秋節,9月22日至24日放假調休,共3天;9月19日(星其日)、25日(星期六)上班;

  國慶節,10月1日至7日放假調休,共7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

  婦女節(3月8日),婦女放假半天;

  青年節(5月4日),14周歲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第20條 非法定假日:婦女節(3月8日)、青年節(5月4日),可分別組織婦女和青年(35周歲以下)參加紀念活動。如不組織活動,則分別給婦女、青年員工放假半天。對參加活動或照常工作的員工,均不支付加班工資。如婦女節、青年節適逢法定公休日,則不補假。

  第21條 年休假: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員工享受帶薪休假。

  1、年休假標準:員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20xx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20xx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以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2、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 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20xx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2) 累計工作滿20xx年不滿2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3) 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員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3、 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不跨年度安排,年休假工資照發。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員工休年假的,經員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員工休年假。對員工應休年休假未休的天數工資按國家標準執行。

  第22條 事假:員工因事必須由本人處理的可申請事假。有調休假或年休假者,須在調休假和年休假用完后請事假,事假期間不發工資。

  1、有薪事假: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員工享受帶薪事假。

  2、有薪事假標準:員工累計工作每滿1年的,年有薪事假1天,最多不超過7天(含7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有薪事假的假期。

  第23條 病假:員工因病請假,憑醫院的醫療證明填寫請假條,由醫務人員簽署意見,再按事假審批權限報批;病假的醫療期及待遇按《計劃生育及醫療待遇規定》執行。

  第24條 工傷假:員工因工負傷,員工因工遭受事故傷害或被診斷為職業病,由本人并所在部門報公司經營管理部,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診斷為職業病日起30天內,由公司經營管理部向公司所在地芝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并經認定后,給予工傷假;

  1、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2、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2)、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3)、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3、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1)、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

  2)、醉酒導致傷亡的;

  3)、自殘或者自殺的。

  4、在醫療期間,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執行,因員工個人責任事故原因造成的按病假規定執行,員工因公負傷,需治療休養者,須履行工傷假審批手續。

  第25條 婚假:員工符合結婚條件,需請婚假者憑結婚證填寫請假條,經計管員審核,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總經理審批。婚假的假期按《計劃生育及醫療待遇規定》執行,假期改發補肋工資。

  第26條 生育假:員工符合計劃生育規定需請生育假的,按請婚假審批程序審批;請生育假者可自己或委托他人填寫請假條。其假期及津貼補償按《計劃生育醫療待遇規定》執行。

  第27條 喪假:員工直系親屬死亡時,可給予3天喪假;請喪假者由本人填寫請假條,部門負責人審核報總經理審批,喪假期間改發補肋工資

  第28條 長假:員工請假超過15天即為長假,請長假員工不在歸屬車間管理,由辦公室直接管理,期滿后需續請的,須通過辦公室來辦理。

  六、附則

  第29條 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制訂和解釋,報總經理批準后施行,修改時亦同;

  第30條 本手冊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實施。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8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強化全體職工的紀律觀念,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第二條考勤制度是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勞動生產效率,搞好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

  全體員工要提高認識,自覺地、認真地執行考勤制度。

  第三條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實施。

  第四條各部門經理、主管對本部門人員的考勤工作負有監督的義務。

  第五條公司考勤實行打卡制度,員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計每日2次)。

  員工應親自打卡,不得幫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幫助打卡。

  第六條考勤記錄作為年度個人工作考評的參考依據。

  第二章:具體規定第一條工作時間

  1、本企業全體員工每日工作時間一律以八小時為標準。

  公司實行每天八小時工作制,每周一至周五為正常工作日,周六、周日休息。

  若有特殊情況,可另行安排作息時間。

  2.上班時間為:早上8: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中午12:00至13:00為午餐時間,每天打卡四次。

  如有因季節變化,時間以調整后為準.第二條打卡規定

  1.打卡地點:各辦公司室及園區辦公和生產場所.

  2.打卡要求:

  1).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因故不能打卡者,須在當天向上一級領導陳述原因(出差者除外),并由部門領導簽字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否則以曠工論處。

  2).所有員工上下班須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打卡或由他人代替打卡,違反規定者,一經發現,打卡者與持卡者每次各罰款50元。

  3).每月5號前各部門統一將原始考情和打卡記錄進行如實匯總,經部門主要負責人審定簽字后報辦公室匯總。

  4).全體員工的年度考勤情況,由公司辦公室在次年的元月十日前做出公示。

  第三條違紀界定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在超出上班時間的第一分鐘都視為遲到.遲到1分鐘至10分鐘扣10元、11分鐘至30分鐘的'扣20元,超過30分鐘,按曠工半天論處(扣除1.5天工資),超過60分鐘按一天曠工處理(扣除3天工資)。

  每月累計遲到3次以上.(含3次)或有曠工記錄,扣發當月滿勤獎。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未辦理請假手續或未經批準而無故不到崗位的,視為曠工,曠工以事假標準的三倍扣罰。

  連續曠工三天公司予以辭退,并扣發當月工資200元。

  未經請假,私自不來上班者按曠工處理,每曠工一天扣除3天工資,一個月內累計三次將予以辭退。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第四條請假制度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

  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1.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2.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3.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婚假必須提前一周申請,超出時間按一般事假進行計算.

  4.產假:在本公司工作滿一年以上,女員工享受90天產假,產假期間不享受工資.女員工產假結束后,在其嬰兒一周歲以內,應給與授乳假,一日兩次,上午下午各一次,每次一小時.(男員工在配偶生育期間享有3個工作日的帶薪假期.)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

  直系親屬/3天,旁系親屬/1天)第五條批假權限員工及部門主管請假,按照審批流程后方可請假,具體情況參照<<請假>>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

  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領導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第六條外出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

  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第七條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

  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

  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

  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由經理簽字后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第八條出差

  1.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準;

  2.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

  《出差申請表》交行政部備查。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9

  一、目的:

  為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加強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考勤管理制度適用于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三、職責

  公司行政辦公室負責考勤管理工作。

  各部門領導負責做好本部門員工的考勤監督管理。

  四、工作內容

  1、本公司作息時間: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00—5:00;

  2、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30—5:30。

  3、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有事外出的,須經本部門領導同意。

  4、公司節假日值班由行政辦公室統一安排。因工作需要周六、周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領導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并作為員工加班補貼或輪休的依據。

  5、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或常務副總批準。員工請假須經部門領導批準。請假人事后須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者按曠工處理。

  6、員工上班時間遲于規定時間,按遲到論處;下班時間早于規定時間,按早退論處。遲到或早退5分鐘以上15分鐘以下者,每次扣除工資20元;15分鐘以上兩小時以下者,每次扣除工資50元。

  五、打卡規定

  1、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打卡,打卡時間為早上班8:00以前,中午12:00以后,下午13:00以前,17:00以后,特殊崗位不能按時打卡的可填寫補勤卡申請表;

  2、不得委托或代他人打卡或簽到,一經發現,對代打卡人和被代打卡人均處以100元的經濟處罰并記過一次;

  3、員工未打卡時,須填寫'未打卡情況說明',經部門經理簽字后交到行政辦公室,否則按故意不打卡處理。

  4、員工屬于以下情況之一者,按曠工1天處理:

  5、未經領導批準,擅自不上班或請假后逾期不歸;

  6、故意不打卡;

  7、遲到或早退超過2小時;

  8、拒不接受領導分配的'工作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六、曠工及違紀的處理:

  1、根據公司獎懲制度進行處罰;

  2、給予不超過當月工資30%的經濟處罰;

  3、當月曠工超過3天,或當月遲到、早退超過8次者,公司將視為嚴重違反勞動紀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0

  一、目的

  1、公司員工考勤是公司進行正常工作秩序及制度的基礎,是支付工資、員工考核的重要依據。

  2、為促進公司規范化建設,維護辦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參照國家有關法規,結合公司實際制定公司員工考勤制度。

  二、范圍

  公司除總經理、財務總監和總經理特批人員外,其它員工均需在考勤之列。特批人員由個人申請,總經理批準

  三、考勤方法

  1、公司考勤采用打卡考勤和考勤表登記相結合兩種方式。

  1)、業務員在公司上班的,每天早上要進行一次打卡。并用“工作日志”作為考勤依據。

  2)、發貨司機均實行每天早上上班和下午下班兩次打卡,其他時間由銷售內勤采用考勤表登記。

  3)、計件員工每天早上和中午上班要進行兩次打卡考勤,車間主任采用考勤表登記每日的出勤情況。

  4)、管理人員、記時員工一天四次打卡考勤,分上午上、下班和下午上、下班各兩次。

  2、1.4款人員加班的,同時要在加班前、后進行打卡。

  3、上班期間停電,各部門要根據每個記時員工、管理人員等的工作情況由主管安排是否放假,并在當天統計停電期間員工的上班情況,在隔天把統計結果交到考勤管理員手中。停電后宣布放假的.部門,一律按放假處理,需要工作的要安排好每人的相應工作。計件員工由車間主任登記在考勤表上。

  4、對于新進員工,先采用考勤表登記的方式,以三天為一個試用期限,暫不發放考勤卡。試用期過后,各部門主管將新進員工的考勤證明送往辦公室,作為結算工資的依據。注:新進員工如在三天內試用不合格或自動離職,本公司則不予以結算工資。

  四、考勤時間

  1、公司正常工作時間為每周一至周六,每天工作8小時。其他調整以辦公室通知為準。

  2、公司作息時間規定如下:(具體時分以考勤鐘的時間為依據) a 夏令時作息時間b 冬令時作息時間 上午:7:00-11:00 上午:7:30-11:00 下午:13:30-17:30 下午:12:30-17:00 晚上:18:30-21:30 晚上:18:00-21:00 夏令時作息時間或冬令時作息時間起訖期間或臨時時間調整由辦公室另行通知。

  五、考勤管理

  1、遲到

  1)、員工未在規定上班時間前打卡視為遲到。

  2)、遲到超過1小時(含),視曠工半天處理。

  3)、因工作需要加班到22:00以后的可于次日推遲上班,并經主管同意后不作遲到處理,但主管須在一個工作日內提供證明到辦公室。

  2、曠工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曠工:

  1)、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而不到崗或擅自離崗者

  2)、口頭請假事后一個工作日內不補假者;

  3)、假期已滿,逾期未歸者;4)、無故未刷卡而事后又未提供補勤證明者。如上班打卡,下班未打卡的;或上班未打卡,下班打卡的。

  5)、因缺活,個別計件員工經車間主任同意放假的,直接由車間登記為放假,不作曠工。

  3、早退

  1)、員工在規定下班時間前擅自離廠視為早退。

  2)、早退超過1小時按曠工半天計算

  3)、當天遲到又早退按雙倍標準處罰。

  4)、對于因全公司停電導致需要提前下班的,計件員工由車間主任在考勤表上登記,記時員工由所在部門主管統一登記,管理人員由部門領導登記(參照三3款)。

  5)、計件員工在完成當天的工作任務后,經車間主任同意可以提前下班,不作早退。

  4、病事假

  1)、員工請病事假時,應提前填寫《請假單》,如有需要應在主管安排下辦理工作移交手續。臨時口頭請假上班后1個工作日內補辦,逾期不予辦理。(當事人未補辦按照曠工處理,口頭請假不能作為依據)

  2)、員工因病不能上班,根據假期需經相應領導批準。

  3)、員工因事請假,其主管領導需考慮是否影響生產或工作任務情況作出批假意見。

  4)、《請假單》要在辦公室備案,并作為銷假依據。

  5)、計件員工臨時放假的不需辦理書面請假手續,車間主任直接登記在考勤表。

  5、工傷假 員工因執行工務而致傷害或疾病,持縣(區)級以上醫院證明,可申請工傷假,工傷假期以醫院證明為準。(請工傷假要填寫《請假單》)

  6、批假權限

  (1)、車間員工(包括記時)、倉庫輔助工請假2天(含)以內由車間(倉庫)主任批準,超過2天至5天(含)由部門經理批準,6天及以上由總經理批準。

  (2)、管理人員請假,3天(含)內由部門經理直接批準,超過3天由部門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

  (3)、車間、倉庫主任請假2天(內)由生產部經理批準。3天(含)以上總經理批準。(4)、部門經理請假由總經理直接批準。

  7、請假原則

  (1)、原則上,公司正式員工一次請假時間不得超過12天,當月累計請假時間不得超過15天。試用期員工一次請假時間不得超過3天,特殊情況被批準請更長假期的,試用期要按請假時間延長。(工傷假除外)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1

  一、為嚴肅考勤、考紀程序,加強勞動紀律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二、商場職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三、范圍: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四、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反此條規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1次的處分。

  五、內容:

  1、新進員工試用期不超過三個月,試用期滿由部門經理依據個人表現,提交是否轉正、延期或辭退報告,由人事部報總經理審核批復

  2、轉正員工需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經簽訂,不得隨意解除,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3、員工離職分為"辭職、解雇、開除、自動離職"四等(試用期內員工及公司雙方均有權提出辭職或解雇,而不負擔任何補償,離職前須與公司結清各項手續但必須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申請批準)

  4、試用期過之后,職員辭職必需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到職日期結算工資,但不結算任何福利

  5、凡無故擅自曠工七天以上者,均作自動離職論處,不予結算任何工資、福利,工作期內,員工因工作表現、工作能力等因互不符合本公司要求,無法勝作本職,公司有權解雇,屆時結算工資及福利

  6、員工因觸犯法律,嚴重違犯公司規章制度或犯嚴重過失者,即予革職開除,計薪到革職日止。

  7、胸卡與考勤卡

  ⑴、胸卡為公司員工之標志,必須隨身佩戴,凡不按規定佩戴者,一律按員工獎懲管理規定相關條款處理,如遇遺失或損壞,應立即到行政部補辦,補辦一次應收取工本費10元

  ⑵、考勤卡為公司員工考勤之記錄憑證,打完卡后應放于卡鐘旁,不得帶走,如遇遺失或損壞,應立即到行政部補辦。

  8、作息時間:

  ⑴、公司實行每天7小時制,每月可調休4天,(個別部門除外)具體作息時間如下:

  采購部、辦公室職員、行政部,電工部,

  正常班:8:30—12:00

  14:30—17:30

  ⑵、配送、安裝組員工,倉庫員工,司機,、實行月休4天,全日1次(上、下班)打卡制,

  早8:30上班,直至當天工作完成止。

  ⑶、財務部、服務臺、收銀組人員、自營部、商場經理、商場主管、營業員、文化部、清潔部、保安部、實行每天9小時,每月調休4日工作制,全日2次(上、下班)打卡制,特殊節假日由部門主安排上、下班時間。

  店上、下班時間如下:

  8:30—17:30

  9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

  10、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申請外出原因及返回商場時間,否則按外出私事處理。

  11、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1次的處分。

  12、員工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3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5次者扣發100%全勤獎,并給予1次警告處分。

  13、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扣發當月全勤獎,并給予1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1次處分,無故曠工7天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曠工按月工資÷21.75÷2×曠工時間(半天)×300% 予以處罰。

  14、職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準,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準,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總經理批準,工作緊急無法向總經理請假時,須在總經理秘書室備案,凡過期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情況須報董事長審批,總經理負責對普通員工7日(含)以上,部門主管3日(含)以上,部門經理以上人員1日的請假審批。

  15、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200元。

  六、員工假期種類包括:事假、病假、婚假、產假、陪產假、哺乳假、喪假、工傷假、年休假。(除病、事假、喪假、工傷假外)其他帶薪假均具備規定條件方可享受。

  1、事假:員工因私事必須本人處理所申請的假期

  ⑴、事假不計發工資

  ⑵、員工按整月休事假的,除社會保險費用正常繳納外,員工全月無薪

  2、病假:

  ⑴、病假工資按照國家相關政策計發

  ⑵、單次病假三日以上者須附相關醫療機構的診斷書及病假條,單次病假或一月內累計病假三日(含)以上者須二級(區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書及病假條

  ⑶、員工患病或非因工受傷的由本人自行選擇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并按醫保政策及相關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公司不予報銷任何或給予補償。

  3、婚假:員工在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后所享受的帶薪假期

  ⑴、員工結婚可享受帶薪假三個工作日,晚婚者(指男年滿25周歲以上初婚,女年滿23歲初婚)可享受七個工作日的帶薪假

  ⑵、員工在辦理請假手續的同時須將結婚證原件一并交于行政部進行核驗,相關審核通過后則將復印件與請假單交行政部予以備案

  ⑶、員工應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休完婚假,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4、產假:符合生育政策的女員工因生育、流產或引產而申請的休假

  ⑴、女員工在懷孕三個月后須主動向公司提供準生證及醫療機構出具的預產證明登記,并由公司代為辦理生育險產前備案等相關手續,員工應按規定提供相關材料和證明,并予以積極配合

  ⑵、休產假須提前提出書面申請,正常生育產假時間為90天,其中產前15天,產后75天,晚育(指已婚婦女24周歲以上生育第1個子女)可增加產假30天,難產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⑶、女員工懷孕4個月(含)以上流產或引產的,產假為42天,懷孕4個月以下流產的,產假為15天,其中患宮外孕的,產假為30天

  ⑷、發員工因未婚懷孕或不符合生育政策生育、流產或引產的`,不享受產假及相關待遇,經醫療機構證明確定需要休息的,可申請病假

  ⑸、產假按自然天數連續計算。

  5、陪產假:男員工配偶在符合計劃生育政策條件下生產,在分娩期間憑相關證明材料,可享受3個工作日的帶薪護理假

  6、哺乳假:憑醫院出具的嬰兒出生證明,自嬰兒出生到一周歲,女員工每天可享受1小時帶薪哺乳假(不得累計使用)

  7、喪假:員工因親屬身故需要前往料理喪事而申請的假期

  ⑴、員工三代內直系親屬(如: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

  ⑵、喪假按自然天數連續計算。

  8、工傷假:員工發生工傷或患職業病后,停止工作接受治療,繼續享受原固定工資福利待遇的期限,即停工留薪期

  ⑴、停工留薪期及工傷待遇按國家相關規定辦理,

  ⑵、工傷員工須積極、主動進行工傷治療和配合辦理有關工傷認定、鑒定手續,因員工原因發生延誤的,所造成的責任和后果由員工本人承擔

  ⑶、工傷假按自然天數連續計算。

  9、年休假:符合條件的員工每年享受一次帶薪休假待遇

  ⑴、享受年休假的員工須為全日制在崗員工,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2個以上者

  ⑵、員工享受年休假的天數,按在本單位累計工作時間確定具體為:累計1(含)—10年以上,年休假5天;10(含)--20年,年休假10天,20(含)年以上的,年休假15天,

  ⑶、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期,婚喪假、產假、工傷假等不計入年休假假期

  ⑷、年休假以員工入職(簽訂勞動合同)起滿一年的次年開始起休,且須在本人第二個工齡年內申請休完。如因個人原因導致未休假的,當年應休年休假時將自動作廢,公司不給任何補償;如本人已申請休假,但因公司原因而導致不能休假者,公司將按國家相關規定給予補償。

  ⑸、公司在國家規定的法定假期外,根據經營需要所安排的假期且未扣員工工資的,可以視為年休假。

  ⑹、員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公司因生產經營需要不能安排年休假的,根據國家相關規定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10、⑴、請假單使用實行一人一單制,不得涂改,一經涂改,視為無效

  ⑵、請假單存根所在部門內勤處,并作為部門考勤依據,行政部負責進行抽查,如發現有漏報及錯報,對部門考勤責任人進行20元/次罰款,部門領導進行50元/次罰款。

  11、加班管理:

  ⑴、因工作任務需要加班的(因當日計劃未完成而延長工時均不視為加班)

  ⑵、加班時間以半小時起計

  ⑶、員工加班時間原則上可以安排調休或補休,一般不計算加班工資。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2

  公司員工假勤種別主要分為:年休假、事假、病假、探親假、婚假、產假(護理假、計劃生養假、長產假、保胎休息)、哺乳假、工傷治療假、喪假等。

  員工休假必須在休假前填寫休假申請單,經相關領導同意并報人力資源部核準后,方可安排休假。員工遇特殊或緊急情況不能及時辦理手續的,必須在假后兩日內書面說明理由并補辦相關手續,否則作曠工處理。

  公司所屬各單位和與公司建立勞動關系的員工,均須遵守本制度。

  請假制度

  事假

  請假條件及時間:連續滿一年以上的員工。請事假時間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

  假期待遇及相關規定:員工請事假按照其個人的日標準工資額(本人崗位薪級工資額除以21.75天)如實扣減請假日工資。誤餐費、通訊交通費等與出勤掛鉤考核的其他工資性收進也相應扣減。事假期間獎金扣減標準按照各單位的獎金分配考核辦法執行。

  審批程序:個人申請,單位主管同意,報人力資源部核準。

  病假

  請假條件及時間: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出具醫院證實或醫生的休息建議書后可以休病假。

  病假的時間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1)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2)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病假待遇規定:

  病假在兩個月以內的,工資照發。病假超過兩個月不超過六個月的,從第三個月起按照下列標準發給病假期間工資:

  (1)連續工齡不滿十年的,發給本人工資(崗位薪點(級)工資,下同)的80%;

  (2)連續工齡滿十年不滿二十年的,發給本人工資的90%;

  員工病假超過六個月的,從第七個月起按照下列標準發給病假期間工資:

  (1)連續工齡不滿十年的,發給本人工資的60%;

  (2)連續工齡滿十年以上的,發給本人工資的70%;

  (3)獲得全國或省、部級勞動模范、先進生產(工作)者的員工,發給本人工資的100%。

  誤餐費、通訊交通費等與出勤掛鉤考核的其他工資性收進也相應扣減。病假期間的獎金扣減標準按照各單位的獎金分配考核辦法執行。

  (1)本人申請、醫療衛生部分證實后由員工所在部分報人力資源部核準。

  (2)員工連續病假時間按一年內的時間累計。

  產假(護理假、計劃生養假、長產假、保胎休息)

  假期規定及相關待遇:

  (1)女職工生養請產假,憑生養證到所在單位辦理請假手續,報人力資源部核準。

  (2)女職工生養享受90天產假;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雙胞胎生養的,每多生養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24周歲以上生養為晚育,晚育的初產婦,可延長產假30天,在產假期間,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可延長產假30天,男方享受10天護理假,夫妻異地生活的,男方享受護理假20天。

  男女職工為了實行節育而實施的人工流產或節育手續后需要休息的,可請計劃生養假,經公司工會計劃生養治理職員核準后,報人力資源部。

  女職工懷孕三個月內流產的,持本單位醫療、保健機構和縣級醫療、保健機構證實,給予產假20~30天,三個月以上七個月以下流產的,給予產假42天,七個月以上按正常產假處理。

  產假、護理假、計劃生養假期間享受在職在崗的工資、獎金、福利待遇

  婚假

  假期規定

  (1)職工結婚,可請婚假3天,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按行程遠近可另給路途假。

  (2)實行晚婚的初婚者,延長婚假20天。

  假期待遇及相關規定:在批準的假期內,享受在職在崗的工資、獎金、福利待遇。假期所發生的路途用度自理。

  審批程序:本人申請,單位主管同意(須經計生治理部分審核),報人力資源部核準。

  喪假

  假期規定:

  (1)職工的直系支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經所在單位領導批準并由人力資源部核實,給予喪假3天。如死亡的直系支屬在外地,可按路程遠近,酌情增加路程假。

  假期待遇:

  (1)在批準的假期內,員工工資照發,獎金等與出勤掛鉤考核的其他工資性收進按各單位的獎金分配考核辦法執行。

  (2)假期所發生路途用度自理。

  4、審批程序:本人申請,單位主管同意,報人力資源部核準。

  年休假

  休假條件:

  a、連續工作滿一年以上。員工新進用人單位且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當年度年休假天數,按照在本單位剩余日歷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b、員工當年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享受當年年休假:

  (1)員工依法享受冷暑假,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

  (2)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3)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3、假期規定:員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進年休假的假期

  假期待遇及相關規定:

  (1)在批準的假期內,享受在職在崗的工資、獎金、福利待遇。

  (2)用人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員工本人意愿,統籌安排員工年休假。

  (3)用人單位經員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職工年休假天數少于應休年休假天數,應當在本年度內對員工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按照其日工資收進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其中包含用人單位支付員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進。

  (4)用人單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但是職工因本人原因且書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單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進。

  (5)計算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日工資收進按照職工本人的月工資除以月計薪天數(21.75天)進行折算。

  5、審批程序:本人申請,單位主管同意,報人力資源部核準。

  具體法定假期規定與待遇:

  1、法定節假日

  1、1根據國務院辦公廳發出通知,全體員工每年享有以下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

  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春節,放假3天(農歷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日);

  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端午節,放假1天(農歷端午當日);

  中秋節,放假1天(農歷中秋當日);

  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1、2在上述法定節日中休假薪資福利照付,如法定節假日適逢周末,其補假參照國家相關規定并根據公司實際工作需要另行安排;

  1、3法定假日內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的,按照員工本人日工資或8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加班薪資。

  加班薪資=日工資基數×法定休假日加班天數×3

  其中,日工資基數=月崗位工資基數/21.75

  1、4部分員工的法定假日

  國際婦女節屬于部分人員的法定假日,女員工放假半天,如果適逢星期六、星期日,則不予補假。

  公司具體考勤制度

  1、所有員工上下班須親自打卡(用門禁系統的出入證打卡,電腦自動記錄)。若因故不能按時打卡者,須由本人填寫《免打卡單》說明原因,由其所在部門負責人簽字,兩個工作日內上交給行政助理。每月行政人事部匯總各部門考勤表,并將考勤表交財務部作為工資發放的依據。

  2、除特殊情況,。過層開表彰,發放獎金,員工一律不得遲到、早退、曠工或中途擅離工作崗位。對代他人打卡或授意他人打卡,一經查實,違紀雙方均罰款100元。

  3、忘記帶卡或未打卡的員工須到前臺行政助理處如實登記上下班時間。一個月內,按規定的正常時間上、下班的員工,公司允許忘帶卡或忘打卡三次。從第四次開始,每發生一次罰款10元。

  4、員工一月內無故遲到的次數不得超過3次,并且累計時間不得超過30分鐘。超過以上規定者,按曠工情況處理。

  5、員工一月內第一次早退,扣減當月工資10元;第二次早退,扣減當月工資20元,第三次早退,扣減當月工資30元。一個月早退超過三次者,或累計早退時間達到30分鐘者,按曠工情況處理。

  員工曠工認定辦法:

  1每天無故遲到、早退超過半小時的,或遲到、早退次數在3次以上的,按曠工半天處理;遲到或早退超過4小時的,按曠工1天處理;

  2各類假期期滿后,未經批準不按時上班或既不銷假也不上班的,按實際曠工天數計算;

  3拒不接受領導分配的工作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按實際未上班的時間計算曠工時間。

  員工曠工處理辦法

  1曠工半天扣除當日工資;

  2曠工1天扣除當月工資的5%;

  3連續曠工2天扣除當月工資的10%并通報批評。

  4連續曠工3天者,扣除當月工資的30%并通報批評。

  5連續曠工4天以上或一年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作除名處理。

  6凡屬曠工情況,除以上處理方法外,還將按規定扣發其本人部分績效工資、第13個月工資、獎金等。

  行政人事部負責每月公布一次員工考勤情況。

  凡員工違反公司規定時,罰款金額均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本規定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3

  一、工作時間

  1、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00至12:00,下午為2:00至6:00。每周日休息,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綜合辦公室另行通知。

  2、公司職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犯此條規定的者,代理人各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一次的處分。

  3、公司每天綜合辦安排人員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負責領導,由其報至勞資部,勞資部據此核發全勤獎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4、所有人中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須經主管領導簽字批準,不辦理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5、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者,按遲到論處;30分鐘至1小時到班者按曠工1小時論處;超過1小時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15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曠工半日論,超過15分鐘提前下班者按曠工半日論。

  6、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7、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全勤獎。

  8、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5次者扣發100%全勤獎。

  9、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扣發當月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一次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10、職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準,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準,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總經理批準。工作緊急無法辦手續者,須經負責人批準,凡過期或末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發全勤獎,并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情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11、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200元。

  二、事假管理方法

  1、事假應在前一日下午5時前申請,經主管查實認可并核準后方為有效,一次不得超過5天。

  2、全年累計事假不得超過14天,超時為曠工。

  3、事后申請視為曠工,但遇偶發事故,應于兩日內提出申請,經主管或人事人員查明屬實后準予補假。

  4、凡請事假當月累計4小時以內,計扣半天工資,超過4小時至8小時以內按一天計扣。

  三、病假管理方法

  1、因病請假一天者,最遲應于請假的翌日提出申請,經主管簽核后將請假申請送交人事科登記。

  2、請病假一天內者免附醫師證明,但當月邊續請病假一天以上或累計逾一天者必須提供當日就醫的證明(必須為公立醫院,私立醫院無效)。

  3、全年病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屆滿時因病情嚴重經公立或勞保醫院醫師診斷必須續療養者,可酌給特別病假,但以3個月為限,現住院者,以1年為限。

  4、當月請病假1天者,本薪照給,4天以內者計扣半天工資,超過4天至8天者扣一天的工資。

  5、不按上列規定請假者,均以曠工論。

  四、員工請假核準權限

  1、1-3天由科長核準。

  2、4-6天由經理(主任)核準。

  3、7天以上由副總經理核準。

  五、工作中外出管理方法

  1、上班中因事外出者,需填寫出門申請單,經本部門負責人核準,轉交門衛,由門衛負責出入時間的填入,并于次日早晨交公司人事部備查。

  2、因病或緊急事故需外出者,外出時應先請準給假,并依元寶填具請假卡,由主管核準,轉交門衛,由門衛負責出入時間的填入,并于次日早晨交公司人事部備查。

  3、其他零星事務,不予準假,擅自出公司者,依公司規定議處。

  六、員工打卡管理規定

  第一條本公司為使全體員工養成守時習慣、準時出勤,物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除下列人員外,均應按規定于上下班時間打卡:

  1、經總經理核準免于打卡者。

  2、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請單”經主管核準者。

  3、因故請假,經核準者。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上下班時間規定如下:

  上午:自8時至12時整。

  下午:自14時至17時整。

  上述上、下班時間各單位主管可視實際需要及各地區特殊情形呈總經理調整,但每日實際上班時數不得少于7小時。

  第四條員工于上班時間后打卡出勤者即為遲到,員工于下班時間前,非為公司業務上的.需要擅自下班者,即為早退。

  第五條上班遲到5分鐘以內打卡者,為第一類遲到;上班遲到超過5分鐘以后打卡者,為第二類遲到;凡一個月內,第一類遲到3次者,視同第二類遲到一次。凡一個月內第二類遲到三次者,視同曠職半天。

  第六條中午下班、上班不得一次打卡,2次打卡的時距應在30分鐘以上,否則視同第二類遲到。

  第七條員工上班而末打卡者,除有正當理由經直屬主管于卡片上核準簽注外,視同第二類遲到。

  第八條員工屬第一類遲到者,于每月底由人事單位統計,并送呈有關部門主管,作為平時考核參考資料之一。

  第九條員工屬第二類遲到者,于每月底由人事單位統計,除呈報有關部門主管外,每次扣其該月份薪金總額的1%,充為福利金。

  第十條員工下班而末打卡者,除有正當理由經直屬主管于卡片上核準簽注外,視為早退,上項簽注必須于下次上班日上午9時前親自呈主管簽注為限。

  第十一條員工早退者,每次扣其該月份薪金總額1%,充為福利金。

  第十二條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均應親自打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以曠職一天論,并按其情節酌以懲處:

  1.委托他人代打出勤卡者;

  2.有涂改情況者;

  3.故意毀損出勤卡者;

  4.偽造出勤卡者;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4

  一、目的

  為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加強考勤管理,讓企業員工具備最基本的員工素質,結合公司管理的實際情況,特定考勤管理制度。旨在幫助員工養成良好的職業習慣,同時為公司科學調度人員、合理配置資源及員工獎懲、晉升等提供科學依據。

  二、適用范圍

  新疆多路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全體員工

  三、工作時間

  1. 夏令時,上班時間為10:00,10:10晨會,下班時間為20:00

  2. 冬令時,上班時間為10:00,10:05晨會,下班時間為19:30

  考勤與早會10分鐘時間員工須做好一切上崗前準備,早會后立即進入各自崗位的狀態,若繼續進行與作業無關的事情者,按遲到進行扣分。

  四、程序內容

  1.、員工每天上下班時需先指紋簽到,簽到時應按考勤機提示進行考勤,聽到?“謝謝”后打卡成功:若聽到“”請重新按手指“時,應重新刷指紋。

  2、未參加早會者應填寫“未按時早會說明書”說明原因并由部門主管簽字批準,交辦公室備案,否則按缺勤處理。

  3、因外出任務不能按時打卡早會者,因提前告知領導做好考勤記錄,否則按缺勤處理。

  4、因指紋簽到機出現故障而不能正常考勤,由辦公室登記上下班時間。

  5、員工正常休息時間為每月4天。以先后順序為準,如超過2人,或需要調換休息時間,由員工自行協商并上報領導。

  6、由于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影響而遲到者,情況特殊可不記遲到。

  7、全勤獎:一個月無遲到,早退,請假,每人每月獎勵50元,以簽到和宣誓為準。

  8、員工連續三天缺勤,未告知上級原因,未辦理請假手續者,視為員工自行離職。

  五、遲到細則:

  1、 遲到一次扣1分即10元(10:00打卡,10:10早會);

  2、 遲到30分鐘以上,以早合時間為準,扣除2分即20元; 遲到超過一小時以上的扣3分即30元; 11:00點以后到崗的',扣5分即50元; 單月累計遲到超3次(含)以上,除按以上方式正常考核后,同時額外扣5分紀律分即50元。

  3、 單月累計遲到超六6次(含)以上,除按以上方式正常考核后,同時額外扣10分紀律分即100元。

  4、 單月累計遲到超9次(含)以上,除按以上方式正常考核后,同時屬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

  六、曠工處罰制度:

  1、 未經請假,并未電話通知或轉告公司領導原因,缺勤半天以上即視為曠工。

  2、 員工在上班時間內因各種原因須外出任務或作業時,應辦理外出手續,員工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達兩小時以上者,按曠工處理。

  3、 以上曠工行為按責任人當月日雙倍工資處罰。

  七、請假的相關規定制度:

  1、 事假須提前一天辦妥請假手續,由部門主管胡立明憑本人在事假單說明的實際情況進行批準,如請假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影響公司業務和正常運營者,公司有權不準假或縮短、暫緩請假。

  2、 員工事假天數原則上半年不得超過15天,月累計不得超過2天。如特殊原因須超出上述假期時限的,須經總經理簽字批準,否則視為曠工。員工事假期間按事假時間扣除薪資,以本人當月工資為準。

  八、 病假的相關的規定制度:

  病假個人須提供病假單日的門診病例或醫療證明,病假前均需報部門主管批準。相關病例證明須在病假結束后2個工作日后移交考勤主管。

  九、其他:

  1、 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人事行政部。

  2、 本制度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3、 本制度自簽發之日起嚴格執行,望作為企業員工認真遵守。

  新疆多路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人事部制(執行)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5

  第一條 考勤方式及對象

  1、公司人員均使用指紋打卡考勤,特殊部門考勤另行安排。

  2、公司副總級(不含副總)以下員工為考勤對象。每天打卡四次(上午上班、上午下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各一次)。

  3、市場業務人員在公司上班應照常打卡,出差的人員憑《出差人員申請表》記錄考勤。

  第二條 工作時間

  公司實行六天工作制。上班時間為:冬季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夏季上午7:30―11:30,下午13:30―17:30。冬夏季的上班時間更換為每年的10月1日和5月1日。因特殊情況不能正常休息的,應在適當時間安排補休。

  第三條 打卡管理

  1、人事部門負責考勤制度的執行與考勤的管理工作,考勤結果直接與工資掛勾。

  2、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記錄,違者扣薪50元/次。

  3、員工在打卡時,應自覺遵守秩序,因打卡機出現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人事部門登記上下班時間。

  第四條 請假流程

  1、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準;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部門負責人請假,1天以內的(含51天),由副總經理批準;3天以內的(含3天),由總經理批準。副總經理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2、員工請假必須填寫《請假申請表》,并在批準后交人事部門備案,未在人事部門備案的請假無效,強行請假作曠工處理。

  3、員工請產假必須提前三十天向人事部門申請,并附醫院相關證明。

  4、凡請假員工,假期未滿上班或超假必須到人事部門辦理銷假或續假手續。未辦理銷假手續者假期內上班不計工資,超假但未辦理續假手續者以曠工論。

  第五條 缺勤處理

  1、遲到、早退者,10分鐘以內警告,15分鐘以內的每次扣薪5元,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薪10元。每個季度考勤有遲到、早退記錄,將不能獲得年度的晉職、晉級資格。

  2、當月忘記打卡超過一次(含)以上,沒有合理理由的;遲到或早退30分鐘(含)以上的;沒有事先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擅離工作崗位的,以曠工論。

  3、無故不上班或故意不打卡者作曠工處理,當日曠工0.5-2小時以內的計半天曠工,2-4小時以內的計全天曠工。曠工扣當天工資總數并進行相關的行政處罰,曠工一天扣薪50元,曠工二天扣薪100元,依此類推。連續曠工三天或全年累計曠工達五天者作自動離職處理,將予以解除勞動合同,不計發當月工資,不做任何經濟補償。

  第六條 加班管理

  1、公司提倡高效運作,員工的本職工作應于正常上班時間內完成,不得故意拖延。

  2、實際加班時間應與考勤紀錄相符,加班工資計算以考勤紀錄為準。如有加班考勤紀錄而實際并未加班的,視情節輕重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扣薪50-100元的處罰。

  3、如確因工作需要,符合以下條 件并經過相關領導審批的,可計為加班:

  (1)在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內,公司因為生產、業務等原因要求員工加班的。

  (2)必須利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進行物資盤點、對帳或不影響日常工作而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召開會議的。

  (3)由于發生嚴重自然災害或其他災害,為避免公司財物遭受損失而進行搶救的。

  (4)突發性、不屬于正常工作范圍內的工作而必須通過延時工作或利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完成工作的`。

  4、下列情況不屬于加班:

  (1)公司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正常上班時間以外的延時工作時間。

  (2)凡屬正常工作范圍之內,但因個人工作效率必須在正常工作時間之外繼續上班的。

  (3)因工作需要出席社交場合的。

  (4)因公差旅期間。

  (5)加班時的就餐時間。

  (6)市場銷售人員的業務時間。

  5、加班工資計算

  (1)公司經理級以下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及司機)在正常上班時間外(非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150%的基本工資。

  (2)公司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200%的基本工資。

  (3)公司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300%的基本工資。加班時間不足30分鐘者不予計算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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