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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外出考勤管理制度

時間:2023-02-02 18:33:19 公司外出考勤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外出考勤管理制度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公司外出考勤管理制度(精選21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公司外出考勤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為了嚴肅公司勞動紀律,維護正常工作秩序,進一步優化公司的管理體系,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實際狀況,特制定本制度。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考勤管理規定第一條上班時間及指紋管理規定

  1、上班實行六天工作制,具體上班時間如下:

  周一至周六,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2、(1)全體員工一律實行每一天上下班4次打卡制度。

  具體打卡時間為:周一至周六,在上班時間8:30和14:30前,下班時間11:30和17:30后打卡;3、上班時間因個人原因外出,應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進行處理。

  第二條公出:指因公司相關業務及事務外出。如客戶拜訪、會議、培訓、出差等。公出視為出勤狀態。如因公出原因無法準時到達公司,須告知部門負責人,使用釘釘軟件異地打卡并備注外出事項.

  1、員工公出應至部門經理處據實填寫紙質版的《員工外出登記表》,方可外出。

  2、各部門經理/主管應于每周一將《員工外出登記表》交至綜合事務部,以備考勤之用。若每周內綜合事務部未收到相關材料,上述狀況視為遲到/早退,曠工等按相關規定處理。若虛造外出理由,一經發現,按曠工進行處理。

  第三條漏考勤:指員工上下班未按公司制度進行指紋考勤。也未告知綜合事務部。

  1、員工上班或者下班無打卡記錄的,但依據人員證明能證明有在司狀況的,應及時告知綜合事務部。若不能證明有在司狀況,則計為曠工。

  第四條遲到、早退

  1、遲到:在工作時間后打卡的視為遲到。

  A、在上班時間后半個小時內打卡,視為遲到。遲到次數每到達三次按曠工半天處理。

  B、在上班時間超過一個小時打卡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C、注意事項:員工遲到,入司的時候也務必打卡,否則找不到記錄,按曠工處理。

  2、早退:在下班時間前打卡的視為遲到。

  注:每人每月能夠有三次遲到的機會不予計算。

  第五條曠工

  1、指員工未辦理任何請假、續假手續、未出勤或遲到、早退、無故離崗到達一小時以上。

  2、本制度規定其他視為曠工的狀況(例如,遲到一個小時以上、漏打卡未證明在司狀況)。

  3、曠工處理:按曠工天數處罰薪資。月累積曠工超過六天,視為自動離職,予以辭退。

  第六條考勤核對

  1、綜合事務部每月1日統計考勤狀況。各部門在每周一上午11:00前將完整的《員工外出登記表》交給綜合事務部以便統計,如外出信息有遺漏或錯誤請在每周一下班前,進行補充,未按時補充,按截止時間前的信息進行統計。

  2、每月2日,人事專員匯總上月整月的考勤結果,發給各部門進行核對,并在2日時間內反饋問題,以便及時調整。如未反饋則按統計的結果進行處理。

  第七條

  1、遲到與曠工的處罰金,納入公司公益經費中。(公司公益經費主要用在獎勵滿勤的員工,由綜合事務部統計并通告)

  2、每月曠工處罰金原則上不超過薪資的10%。

  第三章請假管理規定

  第一條事假:指因私事本人不能到公司上班而申請的假期。

  1、2天以下事假應在休假前申請,經部門經理批準同意后,交綜合事務部報備。

  2、3天(含)以上事假至少提前兩天申請,經部門經理以及總經理批準后,交綜合事務部報備。

  4、員工請事假,按相應時數的100%扣除薪資。

  5、連續的事假時間試用期員工不得超過5天,正式員工不得超過15天。

  第二條病假:因本人生病需治療或休養而申請的假期。

  1、若無法提前請假,須在當天上班10分鐘前通知部門經理及人事,并于病愈上班后一個工作日內補齊《請假單》及相關資料至綜合事務部。

  2、一天(含)以內的病假,可不帶給病假證明;連續請5天(不含)以上的病假,需要帶給醫院開具的病假證明或正規發票;病假時間以證明或發票上是日期為準。否則按事假計。

  4、員工請病假按相應時數扣除基本工資的60%。

  5、連續請病假時間15天以上的另行處理。

  第三條婚假

  1、因本人結婚且到達法定年齡而享受的假期。一般婚假3天(日歷日),最遲應在休假后上崗的第一個工作日內出示結婚證,否則按事假計。

  2、結婚證在員工入職后登記領取的,方可申請婚假;婚假應在登記之日起一年內使用,逾期無效。

  3、婚假應為連續的假期,不可分開請。

  第四條喪假

  因員工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公婆、祖父母、外祖父母及有贍養關系親屬身亡而享受的假期。喪假假期為1-3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根據員工實際狀況酌情給予1-3天的喪假。職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都能夠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第五條產假及計劃生育假

  1、產假&陪產假

  A、貼合國家計劃的規定女員工可享有產假158天(日歷日);申請產假需帶給醫院的相關證明,且不得分開使用。

  B、女員工懷孕第1—8個月,可享受1天產檢假;懷孕第8個月以上,可享受2天產檢假;天數能夠是當月累積的1天或者2天;申請產檢假需帶給醫院的相關證明,未帶給者按事假進行處理。

  D、男員工給予10天陪產假,陪產假不得分段享受;最遲應在休假后一個工作日內出示子女出生證明,否則按事假計。

  2、產假薪資

  A、按生育保險相關規定,產假期間工資發放改為生育津貼,生育津貼低于本人基本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公司補足;生育津貼標準為上年度本企業職工月人均繳費工資。

  B、生育的津貼月數:順產補三個月津貼,難產可再補半個月津貼。

  C、女員工因晚育與領取獨生子女證延長的產假,生育保險未支付生育津貼的部分,按女職工產假前基本工資由公司支付。

  D、生育津貼由員工個人向社保中心進行申請。

  3、產假續假

  A、女員工休完產假后,因個人原因要延長假期的,按事假進行處理,續假時間超過一個月的,按停薪留職進行處理。由員工本人提出申請,公司審批后執行。

  B、停薪留職期間,公司不終止社保關系,但公司與個人繳交部分,由員工個人承擔。

  C、產假與停薪留職期間應繳交的社保費用,應在產假前一次性繳足。

  4、女員工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的,不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5、女員工產假復職后,需要補差工資的,應帶給“生育保險待遇支付核對單”復印件,人事部按相關規定進行補差處理。

  第六條帶薪年休假

  1、凡在公司連續服務滿一年的員工均可享受帶薪年假。

  2、員工連續在公司服務滿一年不滿十年的,年休假5天;滿十年不滿二十年的,年休假10天;已經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3、員工享受的年休假能夠根據需要一次休完,或者分次休。由公司統一統籌安排。原則上不理解直接申請。

  4、年休假不可跨自然年(截止到每年的12月31日)安排。當年未休完的,不累積到次年假期內。

  年假使用周期:從折算后第一年的自然年(新歷年)第一天(1月1日)開始起算,至自然年(新歷年)年末最后一天(12月31日)定義為一年年休假的使用周期;

  第七條如公司發現假期證明不合格的將視為事假并扣除該員工當天相應工資;如情節嚴重者公司有權予以辭退。

  第八條假期較長的須交接手頭工作,確保工作連續性;假滿回公司后需到綜合事務部報到并銷假。

  第九條請假打卡:請假離崗前應打下班卡,請假到崗后應打上班卡。打卡時間應與請假條的時間一致,如出現考勤空白,按制度規定進行處理。

  第十條如需續假者續假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星期;對無限期續假者按自動離職進行處理。第十一條出差

  出差:因公司公務需要派遣到外地辦理事務或公司指派到外地學習,以上兩種狀況計為出差。第十二條請假辦理程序及審批權限

  請假按曠工處理的規定:無法提前請假的,在事后到崗一天內未補辦請假手續的,按曠工處理。第十三條全勤獎勵

  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勵100元。

  第十四條員工考勤管理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各部門應用心落實執行。

  公司外出考勤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規范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加強全體員工的紀律意識,進一步優化公司的管理體系,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條基本定義

  (一)遲到:上班時間已到仍未到崗;

  (二)早退: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

  (三)脫崗: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準離開工作崗位;

  (四)曠工:無任何手續無故不上班;

  (五)加班:經領導核定除法定或者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以外,正常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或者雙休日以及國家法定假期期間延長工作時間;

  (六)請假:經領導同意因病或因事休假。

  第二章考勤規定

  第四條作息時間

  (一)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計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

  (二)公司正常工作日為星期一至星期五,星期六日休息。上班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

  (三)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原則上按國家規定執行,特殊情況以公司具體通知為準。

  第五條打卡規定

  (一)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需臉部識別打卡,工作日內每天需打卡二次:上午上班一次、下午下班一次。

  (二)在規定上下班時間內,上班延后、下班提前15分鐘外打卡,視為遲到、早退。

  (三)遲到或早退超過15分鐘—30分鐘,書面警告一次;

  遲到或早退31—60分鐘按半天事假處理,遲到早退60—90分鐘,按一天事假處理,超過90分鐘按曠工半天處理;

  (四)員工忘記打卡可填寫《補卡申請單》,提交部門負責人審批后,交行政人事部歸檔,審批未通過或未提交《補卡申請單》按缺勤處理;

  (五)員工因工外出或出差需提前填寫《出差申請單》,交部門負責人審批后,交行政人事部歸檔,逾期不辦理的,一律按缺勤處理。

  (六)遇惡劣天氣或其它不可抗拒原因遲到,屬實的,經領導批準,可不按遲到處理。

  第三章考勤管理

  第六條全勤獎

  (一)為鼓勵員工遵守公司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特設立全勤獎200元/人/月。

  (二)有以下情況之一,取消當月全勤獎:

  1、當月遲到或早退累計時間超過60分鐘的;

  2、當月遲到或早退累計次數超過5次的;

  3、當月有曠工行為的;

  4、考勤作弊的。

  第七條加班

  (一)公司提倡員工應在國家法定工作時間內保質保量完成

  工作任務;

  (二)加班是指員工在國家法定工作時間內已保質保量完成

  工作任務后,在公休日、法定節假日為完成公司安排的額外工作任務而照常工作的情況;

  (三)加班必需事先填寫《加班申請表》且得到上級直屬主管

  領導以上的審批同意,未事先審批通過的加班視為無效加班

  (四)員工加班可以按1:1的比例調休或沖抵事假。

  (五)以下情形不計加班:

  1、員工月薪工資中的補貼已包括延時工作補貼,延時工作在4小時(不含)以下的,不計加班;

  2、無打卡記錄支撐的加班時間,不計加班;

  3、參加公司組織的各種培訓、集體活動的時間,不計加班。

  第八條調休

  (一)調休需堅持先加班后調休原則,員工調休需提前填寫《請假申請表》,由部門負責人級別以上審批;

  (二)調休最小單位按0、5天計算,上午半天與下午半天各計0、5天。

  (三)無加班批準記錄而批準員工調休的,公司按曠工處罰批準人,曠工天數為批準員工調休天數。

  (四)員工自行調休的按曠工處理,自行調休超過1天以上,按嚴重違紀處理且立即解除勞動。

  第九條曠工

  (一)凡屬于以下情況,均屬于曠工;

  1、用不正單手段,騙取、涂改、偽造休假證明者;

  2、未請假或請假未批準不出勤上班者;

  3、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者;

  4、被公安部門扣留者;

  5、打架斗毆、違紀致傷休息者;

  6、各種請假期滿,無特殊原因逾期未歸者;

  (二)曠工時間的最小計算單位為1小時,不足1小時的按1小時計。曠工一律按曠工時間工資的3倍扣除工資。

  (三)月內累計曠工2天,年內累計曠工5天的,為嚴重違紀,給予辭退處理;

  連續曠工3天的,視為單方面與公司解除合同,作自動離職處理。

  (四)自動離職的人員暫時不結算薪資,給公司帶來損失的,將從薪資中直接扣除,薪資不夠扣除的,公司將保留依法追究其經濟責任的權利。

  第四章各類假期規定

  第十條病假

  (一)因病不能上班而病休者,須請病假。病休1天以上的必須提供醫院證明。

  (二)請病假最小單位為0、5天,病假期間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

  第十一條事假

  (一)因私事不能正常出勤,須請事假,由直屬主管及上級領導批準后方能離崗;

  (二)請事假最小單位為1小時,事假期間不計發工資;

  (三)半天以上的事假,如有年休假余額,應優先選擇請年休假;

  第十二條婚假

  (一)員工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間結婚,可休婚假;

  (二)婚假天數

  1、員工早婚(女20周歲,男22周歲)可享受3天婚假;

  2、員工晚婚(女23周歲,男25周歲)可享受15天婚假;

  3、員工再婚僅享受3天婚假;

  (三)婚假在結婚注冊之日起一年內一次性休完,婚假期間包含

  公休日;

  (四)員工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間結婚,可休1天婚檢假;

  (五)婚假、婚檢假期間按正常工資發放;

  第十三條喪假

  (一)員工親屬(限于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喪亡,可休喪假。

  (二)喪假一般為3天,另給適當路程假,但累計不超過6天,喪假

  在親屬喪亡一個月內一次性使用完;

  (三)喪假期間按正常工資發放;

  (四)喪假期間包含公休日。

  第十五條計劃生育假

  (一)孕期產檢假

  1、懷孕期間每月給予1天孕期產檢假;

  2、孕期產檢假按正常工資發放。

  (二)產假

  1、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2、難產,增加產假30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

  5、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6、懷孕滿7個月流產的,享受72天產假;

  7、產假期間按基本工資100%發放;

  (三)陪護假

  1、男員工在配偶產假期間可以享受15天陪護假;

  2、陪護假期間按正常工資發放;

  第十六條年休假

  (一)根據員工在公司連續服務年限來配給相應年休假天數,公司每

  年1有1日配給當年休假天數。

  1、員工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年休假為5天;

  2、員工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年休假為10天;

  3、員工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年休假為15天;

  4、員工不滿1年,報到日期為7月1日之前,下一年年休假

  為5天,報到日期為7月1日之后,下一年年休假為3天;

  (二)員工有下列情形的,不再享有當年年休假;

  1、員工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上年度累計請病假超2個月的;

  2、員工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上年度累計請病假超3個月的;

  3、員工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上年度累計請病假超4個月的

  (三)年休假最小單位0、5天,年休假按正常工資計發;

  (四)年休假按原則要求在配給年度休完,如因工作原因不能在配給年度休完,可累計跨年度補休,仍未休完的,不再累計;

  第十七條工傷按

  按國家的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八條法定節假日

  1、春節3天

  2、清明節1天

  3、元旦1天

  4、國慶節3天

  5、勞動節1天

  6、端午節1天

  7、中秋節1天

  第五章請假制度

  第十九條請假制度

  (一)員工請假、調休需提交紙質的請假申請單;

  (二)員工請假、調休,如困不可預見因素未能及時提交紙質請假申請單,應采取電話請假,通知部門負責人說明情況,且上班第一天補齊請假手續,否則按缺勤處理;

  第二十條請假審批權限

  (一)員工請假1天(含)以內,部門負責人核準;

  (二)員工請假1天以上3天(含)以內,部門負責人審核,總經理復核準;

  (三)員工請假3天以上,部門負責人初審、總經理復核、董事長核準;

  第六章彈性上班時間

  第二十一條如因工作需要,周一至周四晚上加班超過20:30,則第二天上班可以推遲9:30

  第二十二條彈性上班時間必須有前一天晚上20:30打卡記錄,否則不滿足彈性上班時間要求,按遲到處理。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自簽發之日起生效,之前發布與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為準。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的廢止與修改權在公司,解釋權在行政人事部。

  公司外出考勤管理制度3

  一、總則

  1、考勤是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礎,是計發工資、獎金、勞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據,各級人員都必須予以高度重視。

  2、公司的考勤管理由運營管理部負責,并指定專人擔任考勤員,逐日認真記錄考勤情況。

  3、各部門主管負責本部門員工的考勤監督及審簽,運營管理部負責審核和抽查,審核后的考勤記錄作為公司發放薪金的依據。

  4、公司指定專人負責員工請銷假、串休和出差的審批工作,除本制度指定的負責人以外,其他任何人沒有權利進行審批。

  5、公司考勤為指紋考勤,新進員工在入職后當天由負責考勤行政專員為其操作演示。

  二、考勤員的職責

  1、按考勤要求及時認真、真實記錄、檢查考勤情況;

  2、如實反映本單位考勤中存在的問題;

  3、妥善保管各種考勤(請、休假)憑證和考勤記錄;

  4、每月按時、如實匯總考核結果,經運營主管審核,報總經理簽字后,將考勤結果上報財務。

  三、工作時間

  1、公司實行每天工作8小時、每周5天的工作制度;

  2、工作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3、公司員工應按規定時間要求準時上班,不提倡下班后無事在公司長時間逗留。

  四、指紋考勤

  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均實行指紋考勤管理,并以指紋考勤為準;

  五、遲到、早退

  1、遲到、早退的次數之計算,以公司的計薪周期1月為限;

  2、上班10分鐘后30分鐘以內到崗列為遲到,超過40分鐘到中午12點按照實際不到崗時間按日均工資扣除,中午13:00仍不到崗者列為事假一天。以上時間以指紋考勤記錄為準。

  3、遲到一次扣款20元,﹥5次后遲到一次100元。

  4、早退者一律按事假半天處理,不得補請事假、病假,違者按曠工半日論。

  六、曠工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以曠工論處:

  1、采取不正當手段,私自涂改、騙取、偽造病假證明;

  2、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準,擅自不到崗或者事畢后不補辦請假手續或補辦手續未批準;

  3、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

  4、打架斗毆,違紀違規造成無法上崗,并對公司造成不良影響;

  5、其他違紀行為造成的缺勤;

  6、沒有進行指紋考勤、外出公干沒有填寫“外出登記表”,請事(病)假沒有請假單的情況下,一律按照曠工論處。

  7、曠工一天扣發當日2倍薪金,累計3天以上者扣除當月全部薪金(包括工資、獎金、業績提成等其他保險福利待遇);連續曠工3天或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5天的,公司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七、事假

  1、員工因私人原因,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可申請事假,事假期間不發工資;

  2、請假應提前填寫《請假申請表》,并注明事由及請假天數;

  3、特殊情況不能提前先請假,可通過電話(短信無效)在第一時間內向直管領導請假并尤其轉告考勤員知曉(僅通知考勤員無效)。返回單位后,要及時當天(隔日無效)補辦請假事宜,并注明補請事假原因,經直管領導及運營部主管簽字確認后交至考勤員;

  4、主管級以上員工請假報總經理審核后交運營部主管處批簽;

  5、如未辦理任何請假手續或者未經主管同意請假者而缺勤的,將按曠工處理。

  6、一年內事假累計超過15個工作日部分按2倍扣發薪金。

  八、病假

  1、員工因身體不適請病假或需要住院治療,由醫院開具病休證明(具體說明病因)報分管領導批準(病休天數視具體情況而定);

  2、一年內病假累計不超過10個工作日(每月不超過1天)病假不扣除薪金,請病假者必須要提交醫院醫療證明。累計超過一個月仍不能從事原崗位工作的,按北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一個月工資,公司有權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3、對故意自傷、打架斗毆、參與違法犯罪活動致傷、致殘者醫療期按曠工處理,一切費用自理,公司有權予以除名。

  4、試用期員工不享受帶薪休病假。

  九、串休

  1、非工作日需要出團帶隊的員工,可以得到二天并一天,一天并半天的串休日,

  以帶隊外出執行單為準,一個月內有效,不予累計。

  2、其它職能部門因事務性工作需要周未加班的員工,可以適當調休工作時間以作為周未加班之補償。

  十、員工外出登記表

  因工作需要外出公干(拜訪客戶)銷售人員必須提前在頭一天下班前填寫“員工外出登記表”,并報銷售直管領導審批簽字后交由行政專員統一保存管理,并做為考勤及績效(銷售人員)的依據。從公司出發到返回公司都要以指紋考勤為準,沒有批準外出,又沒有進行指紋考勤,只能按照事假處理。

  十一、出差

  因公外出須詳細填寫《出差申請單》,并經部門主管簽字,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外出。返回公司后持《出差申請單》到考勤員補簽考勤。未經同意擅自公出,視同曠工。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出差而來不及辦理手續或未能按預計日期返回公司,應通過電話向分管領導申請延長出差時間,在返回公司三日內補辦出差手續,否則不予補簽考勤。

  十二、全勤獎

  為了獎勵表現突出的員工,公司特別設立全勤獎

  1、一個月內不遲到、不早退、不請事(病)假、不倒休、不曠工者為全勤;

  2、全勤獎以月、年為核算單位;

  3、每月全勤人員將額外獲得100元全勤獎,包括正式員工及試用期員工;

  4、每年全勤人員,除每月獲得100元獎勵外,在年底時還將額外獲得500元獎勵;

  十三、年休假

  1、公司員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2、年休假天數根據員工累計工作時間確定;

  3、員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不享有公司同等其他福利;

  4、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5、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6、公司根據本企業具體情況,并考慮員工本人意愿,統籌安排年休假。公司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年休假或者跨1個年度安排年休假的,應征得職工本人同意。

  7、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①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

  ②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③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8、符合休年假條件的員工應提前20個工作日向公司運營部提交休年假的申請(分管領導簽批),并注明具體時間及工作交接事務,并指定工作代理人。否則按照事假處理。

  十四、婚假

  根據《婚姻法》以及《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公司員工工齡滿1年以上者結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增加獎勵婚假4天;共計婚假7天;

  3、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并不在另給予路程假;

  4、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5、請婚假的員工請提前20個工作日將申請報告(附上結婚證復印件)上報至公司運營部主管,并對自己在婚嫁期間工作作周詳安排,在交接無誤的情況下公司給予批準婚嫁。如不提前申請或工作不能正常交接,公司有權不予批準。

  十五、審批程序

  1、所有請假事宜,經報運營部主管批準后交至行政專員保管;

  2、部門主管不在公司或者有其他特殊情況時,可由上一級主管代為批準。

  十六、附則

  1、本制度自20xx年12月1日正式實施;

  2、本制度由運營管理部負責解釋、修訂和補充。

  公司外出考勤管理制度4

  一、考勤定義

  1、公司員工如需請假或外出辦事,須填寫請假條經總經理或部門主管批準方可生效。

  2、未經準假,工作時間開始10分鐘之后到崗者,視為遲到;工作時間開始30分鐘之后到崗者,視為曠工;

  3、未經準假,工作時間結束前10分鐘內離崗者,視為早退;工作時間結束前超過30分鐘離崗者,視為曠工;

  4、工作時間內,在崗位上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未經批準離開崗位辦理與工作無關事情的,視為擅離崗位;

  5、每次擅離崗位超過30分鐘的,按曠工半天處理;每次擅離崗位超過2小時的.,按曠工處理。

  6、未經請假或假期滿后未辦理有效的續假手續,沒有準時上班的視為曠工。

  二、考勤制度

  1、公司全體員工(包括試用期員工)均納入考勤范圍,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

  2、本公司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9時至12:00分,下午13:30分至18:00。如需調整工作時間時另行通知。

  3、所有員工均需在公司打卡后方可外出辦事,外出辦事需填寫請假條,經由總經理或部門主管審批后,方能外出。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打卡的,需經總經理或部門主管簽字認可。

  4、負責考勤的人員每月將員工出勤、請休假、曠工等情況通過考勤表如實反映。經總經理簽字后,此考勤表將作為發放員工工資的依據。

  三、獎懲辦法

  1、員工全月無請假、遲到、早退或曠工情況者,給予全勤獎勵,獎金金額為100元。

  2、全月累計遲到/早退3次以上的,按每次罰款50元處理。

  3、每月曠工1天者扣發當月工資總額的5%,曠工2天者扣發當月工資總額的10% 。月累計曠工3天者,公司有權給予解聘處理。

  四、其他違紀處理辦法

  屬如下情況的,按如下辦法處理:

  1、上班時間做與工作無關的事、玩游戲、打撲克麻將、看小說等或干擾他人辦公的,扣發其效益工資。

  公司外出考勤管理制度5

  一、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并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據可依,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

  二、考勤制度

  (一)工作時間:

  第一條 實行 天工作制,每周工作 小時。

  第二條 有特殊工作安排人員,工作時間另行規定,具體工作時間安排由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

  第三條 上下班時間 上午 下午

  (二)考勤規定 :

  第一條 員工上、下班考勤由部門負責人監督執行。綜合部統計考勤單據輔助考勤。

  第二條 考勤違紀處分

  1、遲到:在規定的上班時間5分鐘后,30分鐘內考勤的,視為遲到。遲到兩次以內部門負責人提出警告,一個月遲到三次以上者每次扣10元,并在本月工資發放時扣除,一個月遲到超過五次,情節嚴重者予以開除。

  2、早退:在規定的下班時間前30分鐘內下班的,視為早退。早退按曠工半日處分,并在本月工資發放時扣除早退工資。

  3、遲到或早退超過30分鐘視為當日曠工,并在本月工資發放時扣除曠工工資。

  曠工扣款規定:

  未完成請假手續或休假期滿未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對責任人予以曠工處理。

  每曠工一天按個人日工資額三倍扣款。

  凡曠工連續兩天或全年累計三天者,一概予以違紀辭退,將被解除勞動合同并沒有任何經濟補償。

  第三條 全勤獎勵規定

  1、凡是根據公司作息時間規定,月內上班達全勤者即月內應出勤天數全勤,即可獲得月全勤獎,月內有遲到、早退、曠工、請假行為者,不享受全勤獎,凡是公司正常的統一的放假如停水、停電,其他法定假日、帶薪年假休假、婚假和喪假等均視為正常出勤,不影響全勤獎的考核。

  2、當月提交《離職申請》者次月不計發放全勤獎。

  3、全勤獎每人每月 元,每月同員工工資一起發放。

  第四條 經單位統一安排,工作人員在雙休日、節假日加班,執行正常作息時間,并需要兌現加班工資的,應由部門負責人做好登記。沒有記錄的,不予兌現加班費。

  第五條 員工因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喪假、公休假等原因不能上班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由綜合部根據本人的請假條辦理核銷登記。員工事先未向綜合部遞交請假條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第六條 員工因下列情況之一,由本人于當天或次日持部門負責人簽批的《外出登記表》向綜合部進行登記。未及時辦理核銷登記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1、因公出差的;

  2、需連續在外工作,不能到單位上班的;

  3、確因工作需要,上班前需直接外出開會、辦事的;

  4、上班后外出辦事、下班時不能按時返回的;

  (三)加班管理

  1、定義

  第一條 加班是指員工在節假日或公司規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況。

  第二條 加點是指員工在正常班次內已保質保量完成額定工作之后,為完成領導安排的額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長工作時間的情況。

  第三條 本規定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點兩種情況。員工在完成計劃工作目標過程中,因個人原因而產生的加班加點不作為加班時間,因增加非計劃內工作且必須在限定時間內完成時,可申請加班,加班的最終審批權為公司總經理,否則為無效加班。

  2、加班申報及補償規定

  第一條 公司提倡員工提高工作效率,不允許因低效及能力原因完不成本崗位工作。現場管理人員和勞務人員的加班應嚴格控制,各部門應按月工時標準,合理安排工作班次。部門經理要嚴格審批員工排班表,保證員工有效工時達到要求。

  第二條 因工作需要,一般員工延時工作4小時申報加班半天,4小時至8小時可申報加班1天。員工加班應按規定由部門主管登記加班記錄,無登記記錄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認;

  第四條 加班補償方式有調休和加班補貼兩種。當月加班補休或補償公司根據工作緊張程度和員工本人意愿在本月或下個月內安排調休或發放加班補貼。

  第五條 調休時間計算:

  陽光家政托管 合育陽光少年

  1、工作日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調休時間;

  2、周末和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按1:1、5的比例折算調休時間。

  第六條 加班補貼計算:

  1、加班補貼按各部門實際情況制定具體標準。

  4、加班費領取時間為每月15日(工資發放日)。

  第七條 原則上,參加公司組織的各種培訓、集體活動不計加班。

  五)加班的申請、審批、確認流程

  第一條《加班申請表》在綜合部處領取,經部門主管同意,總經理審核簽字批準后有效,加班統計周期為當月加班時間。

  第二條 沒有部門主管登記記錄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認。各部門主管負責對《加班申請表》進行保管及加班申報。

  第三條 部門負責人負責檢查、復核確認加班記錄的真實有效性并在每月月底匯總交綜合部,逾期未交的加班記錄公司不予承認。

  六)假期規定

  1、事假

  第一條 定義:工作日內,員工辦理除婚、喪、產之外的私人事務,所申請的假期。

  第二條 事假相關規定:

  1)員工需請事假時,必須按規定辦理事假手續,原則上不得事后補辦,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未來上班也未續假者,3天(含)以內按曠工處理,3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未辦手續擅自離崗視為曠工。

  2)員工一個月內請事假15天以上者,取消年終獎金。

  3)事假以半天為單位,不足半天按半天計算,超過半天不足一天按一天計算。

  4)事假期間扣除當日的出勤工資。

  5)事假可用年假或加班沖抵,但不可透支,超過部分按日全額扣發工資。

  6)新員工試用考察期間須執行公司考勤制度和相關管理規定,員工如果在試用期內請假時間累計超過半個月,將被視為自動離職。

  2、病假

  第一條 定義:員工因病或非因公受傷者,可申請病假。

  第二條 員工休病假需提供醫院或社區醫療服務機構(市醫保定點)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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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條 員工休病假必須提前申請。如因情況緊急或突發而無法提前請假,應在休假當天上午8:00前通過電話向部門主管請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四條 員工每年有五天的帶薪病假,需出據醫生開出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超出天數按事假處理。

  3、婚假

  第一條 定義:員工本人或直系親屬結婚休婚假的,可向公司申請辦理婚假手續。

  第二條 符合法定結婚年齡并領取結婚證的員工(不含試用期員工及勞務工)可享受7天婚假,公司對于晚婚(指:男25周歲,女23周歲,初婚)可享受晚婚假15天;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假。

  第三條 婚假需在領取結婚證后一年內使用,并須一次休完,期間含休息日、法定休假日,過期不予保留;

  第四條 婚假需提前兩周提出書面申請,出具結婚證,部門主管、總經理批準后交綜合部備案并一次性連續休完;

  第五條 婚假為有薪假期,休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4、喪假

  第一條 凡與公司簽定了正式合同的員工,其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喪亡,可休喪假3天。

  第二條 實際請假天數超過規定喪假天數的,按事假計算。

  第三條 喪假期間工資照發;途中的車船費等,全部由職工自理。

  第四條 員工請喪假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應在親屬喪亡一個月內使用,申請喪假最遲應于休假當天提出申請。

  5、產假

  第一條 定義:女職工生產時,可向公司申請辦理產假手續。

  第二條 除遵從請假規定外,產假相關規定:

  1、應當根據懷孕女職工的具體情況核減其勞動定額,懷孕女職工依照醫務部門的要求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應當算作勞動時間。

  2、女職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可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

  3、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晚育的增加獎勵假30天(不休獎勵假的,給予女方一個月工資獎勵)。女職工經所在單位批準,可以多休產假3個月(減免三年獨生子女費)。

  5、女方生育,其丈夫可享受護理假15天。

  6、已婚女職工懷孕流產的,根據醫務部門證明,妊娠不滿4個月的,產假為15天;妊娠4個月以上的產假為30天。

  第三條 產假期間的工資按基本工資發放,產假期滿,需增加假期的按事假辦法執行。

  第四條 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員工(從休產假日起計算),每天給予1小時哺乳時間(含路途時間)。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天哺乳時間增加1小時。

  第五條 產假、陪產假均須將休假起止日期報綜合部備案。

  6、計劃生育假

  第一條 計劃生育假,人工流產或節育手術的員工,根據相關計生規定,提供證明文件,給予3至15天假期。

  放置宮內節育器 3天

  節育手術 5天(男)、15天(女)

  第二條 已接受節育手術的員工,接受計劃生育部門的節育檢查,經計劃生育部門證明,可休假1天。

  第三條 計劃生育假,應填寫《請假申請單》,附醫院有關手術證明,由綜合部審核,按規定批準。休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

  7、工傷假

  第一條 員工因工(公)造成病、傷、殘等,必須填寫《工傷報告表》。經綜合部審核總經理批準后,休假按工傷假處理;經相關部門鑒定,員工因工傷或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其醫療費由工傷保險賠償及單位報銷,在停工留薪期間,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傷情嚴重或情況特殊治療時間超過一個月者,按國家相關規定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第二條 員工在核定的工傷假期內其薪資繼續發放,核定的工傷假期結束后,員工應當及時回公司上班,如因傷勢影響其從事原工作的,可由所在部門主管合理安排其他工作,上班期間如仍需要門診治療的,醫務室和所在部門應當予以適當照顧,保證其在上班期間不影響治療。

  8、公司年假

  第一條 公司為保障員工的休息權,特在法定年假的基礎上,增設公司年假。年假為公司給予員工的福利。

  第二條 休假期限

  1、參加工作滿一年不滿十年,年休假 5 天;

  2、參加工作已滿 10 年不滿 20 年的,年休假 10 天; 3、參加工作已滿 20 年的,年休假 15 天;

  4、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三條 休假安排

  1、單位根據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

  2、年休假在 1 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3、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4、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第四條 年休假當年內有效,對員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不以其他方式補償。

  第五條 凡年休假者須提前提出書面申請,說明休假時間和工作交接情況,經部門主管、綜合部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部門主管以上人員直接由總經理批準)。

  第六條 病事假累計超過一個月或工傷假超過半年的員工,當年不再享受年休假;曠工1天或受各類警告以上處分的員工,取消當年的休假;受各類察看處分的員工,察看期間不享受年休假;對個別表現不好或完不成工作任務的員工,各部門領導有權取消其年休假待遇,并報綜合部。

  9、法定假日

  公司規定的法定假日休假嚴格按國家法定假日執行。

  八)、請假流程

  第一條 員工請假,均應提前提交《請假申請單》至綜合部備案。

  第二條 員工休假必須提前申請。如因緊急情況或突發急病而無法提前請假時,應在休假當天上午8:00前通過電話向部門主管請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四條 請假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有關手續,電話請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續的視為無效,將按曠工或自動離職處理。

  注:如因主管外出,無法在規定期限內審批簽字,可在得到主管本人電話許可后,交由綜合部代為處理,事后補齊書面審批簽字。

  1、對病假、產假、計劃生育假、婚假、喪假等需提供相應有效證明的假別,請假時不能提供有效證明的,必須在事后3天內補齊有效證明。

  2、《請假申請單》需副總經理以上領導審批的,由綜合部呈遞辦理《請假申請單》經審批后,由綜合部保存并通知本人。

  3、員工請假、外出期滿應在回單位報到當日銷假。因未及時銷假而造成員工本人的考勤記錄異常,綜合部有權不作任何修改。

  4、各類假期(除帶薪休假、國家法定節假日調休外)在休假期間所跨的公休日均作相應假別的休假處理。

  九)其他

  各級主管對所屬員工的考勤,應嚴格執行各項規定,若有不照規定或其他隱瞞事項,一經查明,應連帶處分。

  十)附則

  本制度的解釋、修改、廢止權歸綜合部。

  本制度自總經理簽發之日起生效。

  公司外出考勤管理制度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為加強公司內部管理,規范員工行為,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工作正常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xxxxx公司全體全職員工的考勤管理。

  第三條 職責劃分

  一、 xxx負責公司考勤管理、監督、檢查、統計匯總工作。

  二、各部門(車間)負責人負責監督本部門員工考勤規定的落地執行。

  三、財務部負責根據考勤計算薪資。

  第二章 考勤制度

  第四條 工作時間

  上班時間為:

  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1:30,下午12:30—17:00,

  冬季(10月1日—4月30日)上午8:00—11:15,下午12:00—16:30。

  中班:16:00—23:30,

  每周工作六天,周一至周六。

  備注:

  1、xxx作息時間由部門制定,報總經理批準實施。

  2、部份特殊崗位(保潔、食堂工作人員等),作息時間可由部門自行制定及報備給綜合部,并考核執行。

  第五條 考勤期間

  一、公司每月考勤期間為上月1日至當月30或31日,每月工資考核等均以此時間為準。

  二、每月8日前各部門(車間)負責人將各部門請假單、加班單等考勤依據,交綜合部統一匯總給財務部計算工資。

  三、異常考勤、各類假期等統計匯總,由xxx統一匯總,每月10日前報財務部。

  四、各個部門中當月離職人員,需在當月18日前報至xx開展社保及公積金相關事務的辦理。如有特殊情況如人員當月未出勤,離職單于當月18日之后交至xxx,當月社保及公積金已經結算,而工資不足扣除相關費用,無法及時進行處理,需要進行情況說明。

  第六條 考勤形式

  一、公司實行上、下班指紋打卡制度(極個別員工無法指紋打卡的可用紙卡),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因故未打卡的,必須向部門負責人及綜合部考勤人員說明,無法打卡或打卡出現異常的,須在保安室《打卡異常登記表》上進行登記,否則按缺勤(遲到、早退、曠工)處理。

  二、每月只允許出現二次(含)內因個人原因出現的異常打卡記錄(必須說明合理原因并經部門主管證明),超過的按遲到、早退及曠工處理。

  三、出差及因公外出等,出現的考勤異常情況,請提前至xxx備案,且須經部門負責人或直屬主管證明。

  第七條 請假審批權限

  一、部門主管級以上員工請假,三天以下(含三天),由主管副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需經總經理批準。

  二、其它員工請假,五天內(含)請假由部門負責人(車間主任或部門負責人)批準;五天以上,由副總經理批準。

  三、一個年度內累計請事假超過20天的,之后的請假統一報副總經理以上審批。

  第八條 請假程序

  一、一般員工請假:時間在三天以內的須先填寫書面的《請假單》(或OA上填電子版請假單),經部門負責人(車間主任)批準后,交xxx備案;時間在三天以上五天以內的須先填寫書面的《請假單》,經部門負責人(或授權人)批準后交綜合部備案,五天以上報經公司副總經理批準后交綜合部備案。

  第三章 缺勤管理

  二、部門主管級及以上員工請假:時間在三天以內的須先填寫書面《請假單》(或OA上填電子版請假單),報經公司副總經理批準后,交綜合部備案;時間在三天以上的須先填寫《請假單》,經公司副總經理審核后報公司總經理批準綜合部備案。

  第九條 遲到、早退、異常考勤

  一、員工上班時間在8:00之后的視為遲到,下班時間在17:00之前的視為早退,包括巡查時發現提前就餐的視為早退處置。

  二、遲到、早退在3分鐘內,月累計次數在2次之內作口頭警告處理,第3次開始,每次扣20元,并作為年終考核依據。

  三、遲到、早退在3—30分鐘,每次扣20元。遲到、早退在30—60分鐘,每次扣40元

  四、遲到或早退超過2小時且沒有說明及請假的按曠工半天處理。

  五、因卡機故障出現的未打卡,經綜合部及部門主管證明視為出勤;

  六、新入職員工允許入職當天沒有打卡記錄(車間學徒視情況可允許三天內無打卡記錄),由部門負責記錄考勤實際情況。

  七、因出差或因公外出造成的異常考勤情況,由部門負責人或直屬上司做出書面說明視為正常出勤。

  八、計件制員工,因沒有工作安排造成的缺勤,按事假手續辦理,此類事假不計入各類考核。

  第十條 曠工

  一、曠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況:遲到或早退超過六十分鐘(含)且無說明情況及未請假、無故未到崗工作的;未履行請假手續便擅自休假的;請假未獲批準仍擅自休假的;請假期滿后,逾期未歸且未續假的,超出權限審批的請假及未得到審批的自動離職行為等。

  二、曠工半天扣除當日全部工資;

  曠工2天內計時人員按基本工資的200%扣除,計件人員按社保工資的200%扣除;

  連續曠工3(含)天或年累計曠工5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第四章 假期管理

  第十一條 事假

  一、員工因私事不能出勤,記作事假,扣除當日薪資。

  二、員工請事假須事先填寫書面的《請假申請單》(或OA上電子版請假單),特殊情況不能事先辦理手續的,須先以口頭或電話的方式報告直接主管并獲同意,事后2日內補辦請假手續。

  三、未經同意擅自不來上班的,記為曠工。

  四、請假時間日超過四小時的按一天計算;不足四小時的,以實際小時數計算。

  五、事假不包括公休日、法定節假日。

  六、一個月內事假超過15天,一個年度內事假超過40天,公司有權勸退處理。

  第十二條 病假

  一、員工因生病而未能正常出勤(含急診就醫及休假),記作病假。

  二、病假規定

  1)病假須附上三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就醫證明或病歷(蓋章有效),并填寫《請假申請單》,按請假手續辦理方為有效,否則視為事假或曠工處理,特殊情況下,可先電話溝通,事后2日內補辦手續;

  2)病假起始時間根據病歷與病假證明確定,病假包括公休日及法定節日;

  3)病假工資計發:計時人員按基本工資計算;

  計件人員按社保繳費基數計算。

  第十三條 公假

  員工經批準參加業務學習、培訓、參與政府活動等,在規定時間內記作公假(包括員工經批準參加各級工會等組織的外出活動)視為公假。公假不扣薪(工會組織的福利活動除外),計件制員工公假按社保繳費基數計算。

  第十四條 婚假

  員工結婚所享有的假期,記作婚假;

  一、已轉正員工符合國家法定年齡結婚者,憑結婚證享受婚假3天。

  二、婚假須在結婚登記日六個月內一次性休完。如員工的結婚登記日不在與本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期內,則員工無權享用婚假。

  三、婚假休假期包括公休日及法定節假日。

  四、婚假期間享有工資計發:計時人員按基本工資計算;計件人員按社保繳費基數計算。

  第十五條 慰唁假(喪假)

  一、員工直系親屬(父母、祖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身故,可享有3天帶薪慰唁假。

  二、其他親屬身故,可享有1天帶薪慰唁假(計時人員按基本工資計算;計件人員按社保繳費基數計算)。

  第十六條 產假

  一、產假:已轉正女員工產假為98天(含產前假15天),難產(剖腹產)增加15天,視公司工作安排情況及員工需求經員工申請公司領導批準可申請獎勵假30天,產假期內工資按社保相關規定辦理。

  二、護理假:夫妻雙方符合法定結婚年齡(男滿22周歲,女滿20周歲)的男員工在配偶生育期間,可享有10天的帶薪護理假(需符合計劃生育相關法規規定)。

  三、產假、護理假休假期間員工享有公司福利待遇。

  四、產假、護理假休假期包括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

  五、產假、護理假需符合計劃生育相關法規規定,并提供相關證明資料,如結婚證、準生證、出生證等。

  第十七條 工傷假

  員工因工致傷、致殘,并經指定醫院證明需要休養的,記作工傷假;工傷假處理按國家及地方相關政策執行;

  第十八條 年休假

  一、年休假公司統一安排在生產談季或春節等法定假日一起休,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員工休年休假的特殊情況,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可按基本工資核算工資。

  二、一個年度內請事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不享受當年年休假(計件制員工因沒有工作安排造成的事假不計算在內)。

  三、公司安排員工休年休假,員工找借口不休年休假的,不另批年休假及不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四、計件制員工年休假工資按社保繳費基數計算。

  法定節假日

  法定節假日及天數,包括:

  ①元旦1天;

  ②春節3天;

  ③清明1天;

  ④五一1天;

  ⑤端午1天;

  ⑥中秋1天;

  ⑦國慶3天。

  共計11天。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計發。

  第五章 加班管理

  第十九條 公司倡導8小時工作目標制,不鼓勵員工延長工作時間,因個人原因沒有及時完成工作任務而延長工作時間的不計加班。計件制員工、部門主管以上的員工及主要職責為市場開發的員工,因工作崗位性質所限,原則上不計算加班費。特殊情況,須經副總經理以上批準。

  第二十條 加班申請程序:

  一、員工個人申請加班的,需填寫《加班申請表》,并提前向部門負責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加班;公司或部門安排加班的,以公司通知及以部門(車間)負責人安排的加班單為計薪依據。

  二、凡未打卡或未經部門負責人同意的加班視為個人行為,不做加班計薪依據。

  第二十一條 加班工時計算:每次加班時間應至少在一小時(含)以上,加班工時自下班時間開始后計算,一小時以內的不計為加班。

  第二十二條

  日工資基數=工資/月計薪天數(天),

  小時工資=月工資/月計薪天數*8(小時)。

  第二十三條

  人員出差加班補貼計算如下:

  一、出差人員(銷售人員與部門主管以上人員除外)當天回杭,以加班審批單的回杭時間為準。超出下班時間1小時之內不計加班,2—4小時計為半班,4小時以上計為一班。具體加班時間需加班審核人員即部門主管進行跟進核實。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制度由xxx負責制定,修訂時亦同。

  第二十五條 本制度由公司xxx負責解釋。

  公司外出考勤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強化全體職工的紀律觀念,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考勤制度是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勞動生產效率,搞好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全體員工要提高認識,自覺地、認真地執行考勤制度。

  第三條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實施。

  第四條各部門經理、主管對本部門人員的考勤工作負有監督的義務。

  第五條公司考勤實行打卡制度,員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計每日2次)。員工應親自打卡,不得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助打卡。

  第六條考勤記錄作為年度個人工作考評的參考依據。

  第二章具體規定

  第七條工作時間

  1、本企業全體員工每日工作時間一律以八小時為標準。

  2、上午上班時間為8時30分,下班時間為12時。下午上班時間為13時,下班時間為17時30分。

  第八條遲到、早退

  1、班15分鐘以后到達,視為遲到,下班15分鐘以前離開,視為早退。

  2、以月為計算單位,第一次遲到早退扣款10元,第二次遲到早退扣款20元。第三次遲到早退扣款30元,累計增加。

  3、遲到早退情節嚴重屢教不改者,將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績效工資、直至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4、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屬實的,經公司領導批準可不按遲到早退處理。

  第九條請銷假

  1、主管以下人員(含主管)請假一天的由部門經理批準,兩天至三天的由分管領導批準,三天以上的由總裁批準。部門經理、總裁助理、副總裁請假由總裁批準。所有請假人員都須在人力資源部備案。

  2、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打考勤卡,應及時在考勤卡上注明原因,并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

  第十條病假

  1、員工本人確實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須經部門經理批準,報人力資源部備案,月累計超過兩個工作日者,必須取得區級以上醫院開據的休假證明。

  2、患病員工請假須由本人或由直系親屬于當日九點前向所在部門領導或公司主管領導請假,經批準后方可休假。

  3、經公司領導批準,當月累計病假兩日(含兩日)以內的,每日扣績效考核分值3分。

  4、患病員工如有區級以上醫院開據病假條的,當月病假累計三日(含三日)以上者,每日扣績效考核分值5分。。全月病假者,扣除全部績效工資。連續病假超過三個月者試為自動辭職或按北京市相關政策執行。

  5、員工必須在病愈上班兩日內將病假條主動交給人力資源部核查存檔。

  第十一條事假

  1、員工因合理原因須要本人請假處理,并按規定時間申請,經公司領導批準的休假,稱為事假。

  2、請事假的員工必須提前一天書面申請(如遇不可預測的緊急情況,必須由本人在早晨九點以前請示公司領導),如實說明原因,經部門領導報經公司領導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3、事假按照日工資標準扣除。

  4、事假可以用加班加點時間調休,但必須經過公司領導的批準,經批準的調休事假可不扣發。

  5、員工在工作時間遇有緊急情況需要本人離開崗位處理的,也按上述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年假

  1、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享受每年7個日歷日的年假。工作每增加一年假期增加一日,但最長假期不超過14個日歷日。

  2、年假需一次休完,當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計到第二年。

  第十三條婚假

  1、員工請婚假時,必須本人持法定的結婚證填寫婚假申請單,經部門經理批準,交人力資源部審核。

  2、婚假假期為三天,男方25周歲、女方23周歲為晚婚,晚婚假期共計10天。

  第十四條產假

  1、女員工正常生育時,給予90天(包括產前15天)產假,難產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個嬰兒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齡的增加30天產假。

  2、女員工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給予20—30天妊娠假,懷孕三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的給予42天妊娠假,懷孕七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90天產假。

  3、女員工休假前需要有醫院證明,經所在部門經理同意后,報人力資源部批準,方可休假。

  4、男員工產假的護理假為15天。

  第十五條喪假

  員工供養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滿周歲的子女)死亡,可辦理喪假,員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5天。員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員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員工辦理喪假需在假前寫出申請,部門經理簽字后,經人力資源部批準后,交考勤員考勤。

  第十六條曠工

  1、未向部門和公司主管領導書面申請并經批準者,或未按規定時間請假,或違病、事假規定,或違公司制度中其它有關規定等行為,均視為曠工。

  2、曠工一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月全部薪金的20%。曠工二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月全部薪金的50%。曠工三日(含累計)者,當月只發580元的工資。曠工超過三日(含累計)者,公司視情況給予處理。

  第三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制度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

  第十八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公司外出考勤管理制度8

  一、所有物流人員要樹立正確的工作態度,養成勤奮、好學、吃苦耐勞的工作習慣,愛崗敬業,忠于職守。嚴格執行本崗位《庫管員作業指導書》內容。

  二、按規定做好原材料及其產成品、半成品和工具的出入庫手續,正確開具出、入庫單,正確記賬并輸入ERP系統中,做到隨進、出,隨記賬,保證賬實相符。

  三、熟練掌握各種物品、材料和產品及其零配件的名稱、規格型號及其性能,并按規定擺放整齊,做到分類排放、數字準確、標識存放、帳實相符。

  四、堅決拒絕手續不全的物品進出庫,對本公司待加工品的進、出也要按規定填寫出、入庫單,并有經手人簽字。對沒有出庫單和入庫單私自進出的將給予當事人經濟處罰。需要外協加工的產品全部實行投標制,按照中標書中中標價格、數量填寫《出庫單》。未投標的新產品、應急產品一律由各廠區第一責任人簽發《工作派遣單》發貨。

  總廠簽發人:

  放架簽發人:

  五、庫管員要經常對庫存產品進行清點、對賬。公司將每旬組織有關人員不定期抽查對賬,每月月底進行清資調帳,發現因工作失誤造成賬實不符的一次扣崗位責任制考核分10分(合格率98%,每差一件罰5元)。

  六、庫管員要保管好有關單據,對因失誤丟失單據的一次扣崗位責任制考核分20分(每張單據開的不標準的罰5元),造成經濟損失的按損失金額給予賠償。

  七、出入庫產汽稱做到跟ERP軟件名稱相符,發現一處不符的扣20分崗位責任制考核分(每有一張單據名稱不符的`罰5元)。

  八、外協加工單據每月月底前對完,到財務下帳。庫管員、財務結算員應出據證明,作為外協加工戶投標資格的主要依據。由于庫管員、財務結算員原因造成外協加工戶對帳、財務下帳不及時的,每拖一日扣20分崗位責任制考核分。

  九、外協加工返修的產品出門的:未辦理入庫手續的由檢查員出據《不合格痞置單》,工序流轉庫庫管員開據《出庫單》。已辦理入庫手續的應增加沖減入庫數手續。嚴禁白條出門。

  十、產品退貨。三包人員將現場服務單附件到東廠辦理入庫,《入庫單》由東廠庫管員開據,一式四份:質量部、營銷部、財務部、留存各一份。三包人員以入庫單現場服務報告單作為財務報銷差旅費附件。營銷部以現場服務報告單、入庫單沖減本月銷售額。作為三包人員出勤激的附件。質量部根據現場服務報告單、入庫單拆卸、檢查退貨原因進行責任追究。退貨產品經檢查能夠回用的,由東廠庫管員開《出庫單》,總廠開《入庫單℃放到零件成品庫。沒有《現場服務報告單》、《入庫單》的,營銷部不得為三包人員記出勤,分管領導不得簽字,財務出納不得報銷差旅費,違以上規定的扣責任人崗位責任制考核分50分,并勒令改正。

  十一、借用工具、量具等物資,一律用排碼號的單據開單,借用人、批準人應在單據上簽字,注明使用日期,到期由庫管員收回。外協戶借用收不回的由批準人代還。庫管員一月一清,落實不到責任人的自己賠償。

  十二、廠區間工序產品流轉,一律辦理出入庫手續,沒手續的產品司機不得運輸,車間不得卸車入庫。當班庫管員、司機未嚴格執行的扣責任人崗位責任制考核分10分。

  十三、有關單據的要求:

  1、原材料出入庫單。材料入庫時,經質檢員質量檢驗后,庫管員進行數量驗收,驗收合格后開具材料入庫單,經入庫人(送貨人)和庫管員簽字,一式三聯,一聯為存根,一聯交入庫人結算用,一聯交財務部。

  2、原材料出庫開具部門領料單,領料單由領用人和庫管員簽字,將數量(噸或千克)核算出來。部門領料單一式四聯,一聯為存根,一聯為領料人,一聯交財務核算成本用,一聯作為《出門證》。

  3、生產投料單(下料《工作令》),需要庫管員和工序加工人員簽字。進入工序加工過程(工序流轉庫)。

  4、外加工出庫,用“外協領料單”,該單也要經過領料人和庫管員簽字,領料單填寫項目有:物料名稱、規格、單位、工序、數量。本單一式四聯,一聯為存根,一聯為外協戶,一聯為門衛,四聯對賬。

  5、外加工入庫單。本單由庫管員、質檢員、外協送貨人(入庫人)簽字。本單一式四聯同第4條。

  6、加工流程單(工序加工單)由車間主任、質檢員及統計員分別簽字。一聯結算工資用,一聯統計員保存,一聯交操作者,操作者作為核對工資的依據。該單項目包括計劃、實領、廢品和完工情況。

  7、成品出、入庫單,包括組裝、放架車間和東廠三個地方。出庫用銷售出庫單:一聯為存根(白),二聯為記賬聯(紅),三聯為隨貨同行聯(藍、該聯經過客戶方簽字后交運費結算人),四聯為車間主任(綠),五聯倉庫。

  公司外出考勤管理制度9

  一、公司形象

  1、員工必須清楚地了解公司的經營范圍和管理結構,并能向客戶及外界正確地介紹公司情況。

  2、在接待公司內外人員的垂詢、要求等任何場合,應注視對方,微笑應答。

  3、在任何場合應用語規范,語氣溫和,音量適中,嚴禁聲喧嘩。

  4、遇有客人進入工作場地應禮貌勸阻,上班時間辦公室內應保證有人接待。

  5、員工在接聽電話、洽談業務、發送電子郵件及招待來賓時,必須時刻注重公司形象,按照具體規定使用公司統一的名片、公司標識及落款。

  6、員工在工作時間內須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注重個人儀態儀表,工作時間的著裝及修飾須方得體。

  二、員工考勤

  1、員工應嚴格按要求出勤。

  2、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休息為法定節假日。

  3、上班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4、遲到:9:10未到者一律按遲到處罰。當日在12點之前到公司者,扣除半天工資。在12點之后到公司者,扣除當天工資。罰金每月工資結算時扣除。

  5、請假:事假需提前一天向主管經理提出申請,并填寫【請假申請單】,經批準后方可休息。(每月1天帶薪休息)。員工遇突發疾病須當天向部門經理請病假,事后補交相關證明。(每月1天帶薪休息)。其他請假(如婚假等)享有國家法定節假日正常休息的權利。

  6、請假內的薪酬,依下列規定支給:請假未超過規定天數或經批準延長請假時間者,其請假期間內薪酬照發。逾期過后,無故不到公司,又未告知考勤人員和所屬團隊經理者,扣除當月當日工資,扣除工資=逾期天數×當日工資。

  7、曠工:早上10:00之前無故不到公司,又未告知考勤人員和所屬團隊經理者,按曠工處理,每次罰金100元。當月累計曠工超過三次者,無基本工資。罰金每月工資結算時扣除。

  8、 參考員工如因事需在工作時間內外出,要向部門經理請示后方可離開公司。

  9、公司不提倡員工加班,鼓勵員工在日常工作時間內做好本職工作。如公司要求員工加班,計發加班工資或安排調休。加班費標準:為20元/小時。調休:累計加班時間10小時可調休一天。

  10、每月10日為工資發放日。

  三、薪酬績效與晉升

  1、薪酬計算:基本工資+話費補貼+工齡工資+車輛使用補貼+績效工資經理基本工資:

  部門員工基本工資:

  2、績效工資計算:參考公司管理制度,以每月實際績效為準。

  3、公司以任人唯賢、唯能、唯績為原則,個人的成長和進步對于公司是很重要的,因為公司的未來取決于每一位員工的成功。公司鼓勵員工努力工作,為工作勤奮、業績突出者提供晉升機會。

  四、衛生規范

  1、員工須每天清潔個人工作區內的衛生,確保地面、桌面及設備的整潔。

  2、員工須自覺保持公共區域的衛生,每個部門負責一個月的值日工作(詳見值日表)。

  3、員工在公司內接待來客人,事后需立即清理會客區。

  4、正確使用公司內的水、電、空調等設施,個人工作區內設施自己負責關閉,最后離開辦公室的員工應關閉空調、電燈等應該關閉的設施。

  5、要愛護辦公區域的花木。

  五、工作要求

  1、員工在工作時間必須全身心地投入,保持高效率地工作。

  2、不得無故缺席部門的工作例會及公司的重要會議。

  3、員工在任何時間均不可利用公司的場所、設備及其他資源從事私人活動。一經發現,給予警告,情節嚴重者,公司將予以辭退。

  4、員工須保管好個人的文件資料及辦公用品,未經同意不可挪用他人的資料和辦公用品。

  5、員工要保管好個人電腦,按公司規定進行文檔存儲、殺毒及日常維護,如發生故障應及時報告綜合管理部,由公司安排修理。

  六、保密規定

  1、員工入職后需與公司簽訂保密協議。

  2、員工須嚴守公司商業機密,妥善保存重要的商業客戶資料、數據等信息。

  3、管理人員須做好公司重要文件的備份及存檔工作,并妥善記錄網絡密碼及口令。并向總經理提交完整的網絡口令清單。

  4、任何時間,員工均不可擅自邀請親朋好友在公司聚會。

  5、員工及管理人員均不可向外泄露公司發展計劃、策略、客戶資料及其他重要的方案,如一發現,除接受罰款、辭退等內部處理外,情節嚴重的,公司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七、人員管理

  1、員工必須服從公司的整體管理,包括職務的分配及工作內容的安排。

  2、員工須尊重上司,按照上司的指導進行工作并主動向上司匯報工作情況。

  3、員工有關業務方面的問題須及時向部門經理映,聽取意見。

  4、涉及超出員工權限的決定必須報部門經理同意。

  5、員工不服從上級指揮,目無領導,頂撞上級,而影響公司指導系統的正常運作,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處理。

  6、管理人員應團結互助,努力協調好各部門的關系,鼓勵并帶領好員工隊伍,時刻掌握員工的工作情況,確保公司整體策劃順利進行。

  7、公司是一個家庭,員工應團結互助,為公司發展做出努力。

  八、物品管理

  1、辦公用品的日常管理由綜合部專門人員負責定期購買,并分配到各部門(清單詳見后附表格),超出配額之外的`物品填寫領用登記表。

  2、每月10日之前,部門經理將本部門所需要的辦公用品填寫在公司購物申請單上,由綜合部專門負責人提交總經理,審批同意后,由專門負責人將辦公用品購回,根據實際需要有計劃地發放。

  3、若急需某類辦公用品,也應先填寫購物申請單后,交由專門負責人,經綜合部審批同意后,方可購置。

  4、新進人員到職時由各部門統一配發辦公物品。

  九、電腦管理

  1、使用者應保持電腦設備及其所在環境的清潔。下班時,務必關機切斷電源。

  2、使用者的業務數據,應嚴格按照要求妥善存儲在網絡上相應的位置上。

  3、未經許可,使用者不可增刪硬盤上的應用軟件和系統軟件。

  4、嚴禁使用計算機玩游戲。

  5、公司及各部門的業務數據,每周備份一次。重要數據由使用者本人向綜合部申請做備份。

  6、未經許可,任何私人的光盤、軟盤不得在公司的計算機設備上使用。

  7、使用者必須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用戶名和密碼,嚴防被竊取而導致泄密。

  十、獎懲辦法

  1、員工獎勵分為口頭表揚及物質獎勵。

  2、員工懲罰分為口頭警告、罰款及除名。

  3、有下列事跡的員工,在調查核實的基礎上,經經理辦公會研究,給予相應的獎勵:

  A、積極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其建議被公司所采納者。

  B、維護公司利益和榮譽,保護公共資產,防止事故發生與挽回經濟損失有功者。

  4、下列事由的員工,在調查核實的基礎上,經經理辦公會研究,給予相應的懲罰:

  A、違國家法律、法規或公司規章制度造成經濟損失和不良影響的。

  B、泄露公司經營管理秘密的。

  C、私自把公司客戶介紹他人的。

  5、公司將設立年終全勤獎(未有遲到、早退現象及病事假),獎金為1000元,于年終考評后一次性發放(以每個月的考勤統計為依據)。

  6、在公司服務滿三年(不含三年)的員工,將給予一周的帶薪休假(休假期需提前和公司協商,以不耽誤工作為前提,得到許可后方可休假)及2000元的一次性旅游補貼。

  7、在公司服務滿五年(不含五年)的員工將給予300元/月的住房補貼,發放辦法從第六年度合同期開始,本年度合同期滿時一次性發放。無論何種情況,未履行滿從第六年度開始簽定的本年度合同期的員工將不享受此項福利補貼。

  十一、經費管理

  1、因外出購物或出差需向公司借用備用金時,應首先填寫公司【借款申請單】,交主管經理核準、審批簽字同意后方可借款。借款后必須在一周內報銷銷帳(出差人員在回公司上班一周內)。借款未沖平者,不允許再次借款。

  2、員工報銷已發生費用,首先填寫公司【支出憑證】或【支出報銷單】。主管經理簽字后,到借款處填入【借款申請單】中的報銷日期,方算完成報銷手續。

  十二、出差細則

  1、員工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表】,主管經理簽字后方可辦理借款手續。出差期限由主管經理視情況需要,事前予以核定。

  2、出差途中除因病、遇意外災害或工作實際需要經請示主管經理批準延時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除不予報銷旅差費外,并依情節輕重論處。

  3、出差費用的報銷:

  交通費:實報實銷。

  住宿費:總經理、副總經理實報實銷。其他員工住宿標準為:元/天/

  人為基準實報實銷。

  伙食費:總經理、副總經理實報實銷。其他員工伙食費標準為:元/

  天/人基準實報實銷。

  出差補助:元/天/人。

  4、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按標準報銷,超標自付,欠標不補。

  5、出差途中,如出現接待費用,先請示領導,領導同意后方可執行。費用額度由領導批示定額,定額外。

  6、出差回來后一周內填報【出差費用結算單】,辦理報銷手續。

  7、員工出差旅費,應據實提供發票,核發之,但如發現有虛報不實之事,除將所領追回外,并視情節之輕重,酌予懲處。

  十三、新員工入職及培訓

  1、新員工入職

  1)、辦理入職手續,建立員工檔案。

  2)、員工入職后三個月為試用期,試用期滿之后辦理五險。

  2、新員工入職后培訓

  a、公司文化(概況、成立歷史、公司理念、團隊品格、道德修養、行為規范等)。

  b、公司規章制度

  c、新老員工認識。

  d、辦公設備的使用。

  e、指引工作地點區域設施(洗手間、就餐處、乘車處等)。

  十四、名片管理辦法

  1、總則:為使公司名片統一規范化,強化對外公關形象的塑造,特制定本辦法。

  2、名片格式:公司名片格式統一化,由公司綜合部依據企業形象設計。

  3、名片印制程序

  a、根據工作需要,需要印制名片的員工需首先向主管經理提出申請。

  b、主管經理批準后會通知綜合部。

  c、綜合部負責對外印制名片的印刷業務,印制完畢后發給當事人

  4、名片使用

  a、名片使用須恰到好處,不可像撒傳單般濫用,掌握使用范圍。

  b、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擅自印刷或使用未經公司批準的名片。

  c、員工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關系后,嚴禁再使用公司原有的名牌從事任何活動,如若發現,公司將追究其責任,并予以支付人民幣壹拾萬元的經濟損失費,同時對于造成甲方任何重損失者,甲方保留以估算的損失額向有關機構提起訴訟的權利。

  公司外出考勤管理制度10

  管理責任

  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員工考勤管理第一責任人,負責對員工工作時間內出勤、缺勤進行監督管理與確認,負責對員工假期申請進行如實批示,指定部門考勤對接人(通常為部門通訊員)配合人力行政部進行本部門日常考勤管理,以及對違反考勤制度的員工進行合理處理。

  出勤管理

  員工需對工作時間出勤進行打卡記錄,無故缺失打卡記錄視同缺勤。

  遲到早退定義

  在上班時間開始后打卡的視為遲到,在上班時間結束前打卡的視為早退。

  注:遲到不再設置5min緩沖時間。

  缺勤負激勵

  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內,按缺勤時間折算扣除當日出勤工資,最小計算單位為分鐘;遲到或早退達到30分鐘至3個小時視同曠工0。5天;遲到或早退超過3個小時視同曠工1天。

  加班申請

  各部門在休息日或節假日內,因公司需要完成工作任務的,可提前申請加班,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后實施加班。

  加班認定

  員工加班須打卡上下班,認定加班時,須有審批通過的加班申請和加班記錄證明,二者同時具備才能認定加班。

  加班調休

  員工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加班原則上安排調休,最小計算單位為0。5天。具體調休時間可視實際工作安排而定。員工當年加班產生的可調休天數,須在次年3月1日前調休完畢。

  缺勤管理

  1、曠工1天按2倍工作日出勤工資給予負激勵;

  2、無故遲到或早退年度累計達5次或無故曠工年度累計達到1天的,取消當年所有晉升/調薪機會;

  3、無故連續曠工達到3天或年度累計達5天的,認定為嚴重違反公司。

  公司外出考勤管理制度11

  1.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并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為確保公司進行有秩序的經營管理而制定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所有員工。

  3.管理規定

  3.1.工作制度

  3.1.1工作時間:周一至周六

  第一條、出勤

  1.工作時間:8:00--12:00

  14:00--18:00

  20:00--22:00(正常加班)

  第二條、打卡

  1.員工每天上下班午休出入均需打卡(共計每日4次)

  2.員工應親自打卡,幫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打卡者,無論是否遲到,均按遲到計算

  3.忘記打卡的員工,需要其直接上級把員工漏掉打卡的時間告訴考勤部,考勤人員會給予補簽

  第三條、事由

  1.公出:一個工作日內的公出要公司主管批準及可,出差事假等超過3天的需經理批準。

  2.請假:任何類別的假期都需部門經理事前批準。

  第四條、遲到、早退和曠工

  1.遲到早退線:上班8:15到達,下班5:45以前離開。

  2.連續三個工作日無故缺勤,或未經批準休假者將被視為曠工。

  3.全勤獎每月100元,以考勤卡為準。

  3.2加班管理

  3.2.1定義

  加班是指員工在節假日或公司規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況。

  加點是指員工在正常班次內已保質保量完成額定工作之后,為完成領導安排的額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長工作時間的情況。

  本規定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點兩種情況。員工在完成計劃工作目標過程中,因個人原因而產生的加班加點不作為加班,因增加非計劃內工作且必須在限定時間內完成時,可申請加班,加班的最終審批權為公司總經理,否則為無效加班。

  3.2.2加班申報及補償規定

  公司提倡員工提高工作效率,不允許因低效及能力原因完不成本崗位工作。

  A.現場管理人員和工作人員的加班應嚴格控制,各部門應按月工時標準,合理安排工作班次。部門經理要嚴格審批員工排班表,保證員工有效工時達到要求。凡是未達到月工時標準的,應扣減員工本人的存休或工資;對超出月工時標準的,應說明理由,報主管副總和人力資源部審批。

  B.因員工月薪工資中的補貼已包括延時工作補貼,所以延時工作在4小時(不含)以下的,不再另計加班工資。因工作需要,一般員工延時工作4小時至8小時可申報加班半天,超過8小時可申報加班1天。

  3.3各類假期規定

  3.3.1病假

  員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級以上醫院或社區醫療服務機構(市醫保定點)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連續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須提供個人醫保定點或三級醫院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

  3.3.2事假

  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須請事假,完成審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未來上班也未續假者,3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

  3.3.3有薪節假日

  法定假日視情況執行。

  臨時調休:臨時調休指因節假日關系,為方便員工休息或公司辦公方便,由公司統一臨時調換休息時間與工作時間。

  臨時休假:臨時休假指因特別情況,由公司統一臨時通知休息或提前結束工作時間。

  3.3.4婚假

  3.3.4.符合法定結婚年齡并領取結婚證的員工(不含試用期員工及勞務工)可享受3天婚假,公司對于晚婚(指:男25周歲,女23周歲,初婚)可享受晚婚假15天;

  3.3.5喪假

  凡與公司簽定了正式合同的員工,其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喪亡,可休喪假3天。

  3.3.6工傷假

  員工因工(公)造成病、傷、殘等,必須填寫《工傷報告表》。經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批準后,休假按工傷假處理;工傷假期間待遇參照國家及地方有關政策執行。

  3.3.7公司年假

  公司為保障員工的休息權,特在法定年假的基礎上,增設公司年假。年假為公司給予員工的福利。

  公司外出考勤管理制度12

  工作時間:

  每周工作五天,每天8小時,正常時間為上午9點到下午6點,因工作需要執行晚班和倒班的員工,特別工作制為8:00—17:00或10:00—19:00,此項工作制需要部門經理和CEO的批準后,再到人力資源部登記后,方可實施。

  午休為一個小時(11:30 — 2:00之間任選時段)。

  打卡:

  員工每天上班、下班,午休出入均需打卡(共計每日4次)。員工應親自打卡,幫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幫助打卡者,無論是否遲到,均按C類遲到計算。

  忘記打卡的員工,需要其直接上級把員工漏掉打卡的時間email給@,人事部會給予補簽。

  公出:

  一個工作日內的公出需在前臺登記,方便轉接電話和留言。出差、事假等需事前得到部門經理批準,并到人力資源部登記。

  請假:任何類別的假期都需部門經理事前批準,并到人力資源部登記如有緊急情況,不能事先請假,應在兩小時以內電話通知本部門經理和人力資源部并在上班當日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計。

  遲到、早退和曠工的獎懲制度:全勤獎:每月100元,以考勤卡為準。

  遲到早退線:

  上班9:15以后到達,視為遲到,下班5:45以前離開,視為早退

  特別條款:

  在一個自然月份里,允許二次遲到(不晚于10:00),給員工應急時使用。超過10:00,扣除缺勤時間的工資。

  遲到細則:

  在一個自然月份里,第三次或更多的遲到處理如下:

  A: 9:15— 9:30到,即遲到0—15分鐘/次,扣款個人月工資1%

  B: 9:31— 9:45到,即遲到16—30分鐘/次,扣款個人月工資2%

  C: 9:46— 10:00到,即遲到30—45分鐘/次,扣款個人月工資3%

  D: 10:00以后,按曠工一天計

  注:若9:00—11:00間致電直接上級請假者,可補假,否則按曠工計算。

  早退細則:

  A: 17:30— 17:45到,即早退0—15分鐘/次,扣款個人月工資1%

  B: 17:15— 17:30到,即早退16—30分鐘/次,扣款個人月工資2%

  C: 17:00— 17:15到,即早退30—45分鐘/次,扣款個人月工資3%

  D: 17:00以前,按曠工一天計算。

  連續三個工作日無故缺勤,或未經批準休假者將被視為曠工。直接主管將親自聯絡本人查明原因,并于滿三天后的二天內交出"辭退處分報告"。在30天內未經批準缺勤總計6天(48小時)者被視為曠工,并予以辭退。考勤統計。

  各種休假單,加班單應于每月27日前交至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統計。外地辦事處辦公室經理應統一按附件考勤表匯總考勤,于每月27日前EMAIL至總部人力資源部

  公司外出考勤管理制度13

  一、主題內容及適用范圍

  1、為了確保出勤的準確統計,維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各職能部門及下屬公司。

  二、考勤方式及對象

  1、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均使用卡鐘進行打卡考勤。

  2、集團總部副總級以下員工、下屬公司副總經理級以下員工為考勤對象。集團及下屬公司經理級(含)以上員工每天打卡二次(上下班各一次),集團及下屬公司經理級以下員工每天打卡四次(上午上班、上午下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各一次)。3市場業務人員在公司上班應照常打卡,出差的人員憑《因公出差申報單》記錄考勤。

  三、工作時間

  集團總部實行六天工作制。上班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集團的某些特殊崗位及下屬公司可依據營業特點、工作崗位經濟質調整上班時間和休息時間,報集團人力資源中心審批并備案。

  四、打卡管理

  1、代人或授人打卡者,一經發現即予以記大過處分,再次發現即予以開除。

  2、人事部門負責考勤制度的執行與考勤的管理工作,考勤結果直接與工資掛勾。

  3、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記錄,違者扣薪50元/次。

  4、員工在打卡時,應自覺遵守秩序,打卡完畢將卡依位插入本部門區域,不得亂放。

  5、因卡鐘出現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人事部門登記上下班時間。

  6、因公出差若預計會影響正常打卡者,須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經規定的審批人審批后,由本部門文員于每周六下午交至人力資源中心,作為考勤的依據。如因特急事而無法預先填單者,可事先電話知會人事部門,待出差返回后及時補卡。補卡時間為每周六下午。

  7、每月25日,各部門文員到人力資源中心領取考勤卡,按員工工號填寫下月考勤卡,于每月末前一天晚上依位插入本部門區域。每月于1號將上月考勤卡送交人力資源中心,并附考勤原始報表。

  8、在市內辦理公務不能按時打卡或已按時上、下班但忘記打卡者,須在次日填寫《出勤解釋單》,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由主管副總/總監初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下屬公司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下屬公司總經理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否則作缺勤處理。

  9、因公外出當天不能往返的為出差。出差人員須提前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一式兩份,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由主管副總/總監初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集團總部副總級(含)以上員工及下屬公司總經理由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初核,集團總經理審核,集團董事長批準。下屬公司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下屬公司總經理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否則作缺勤處理。

  10、需到國外出差的,出差人員須提前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一式兩份,并附申請報告(說明內容、目的、地點、時間、費用預算等),由集團總經理審核,集團董事長批準。

  五、請假流程

  1、員工請假必須填寫《請假申請單》,并在批準后交人事部門備案,未在人事部門備案的請假無效,強行請假作曠工處理。

  2、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請假三天(含)以下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請假三天以上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并交人力資源中心備案。

  3、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請假三天(含)以下由主管副總/總監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請假三天以上由主管副總/總監初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并交人力資源中心備案。

  4、集團總部副總級(含)以上員工及下屬公司總經理請假報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復核,集團董事長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

  5、下屬公司員工請假由部門經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下屬公司總經理批準。并交行政人事部備案。

  6、員工請產假必須提前三十天向人事部門申請,并附經濟或當地政府相關證明。

  7、凡請假員工,假期未滿上班或超假必須到人事部門辦理銷假或續假手續。未辦理銷假手續者假期內上班不計工資,超假但未辦理續假手續者以曠工論。

  六、缺勤處理

  1、遲到、早退者,5分鐘以內每次扣薪5元,15分鐘以內的每次扣薪15元,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薪30元。每個季度考勤有遲到、早退記錄,將不能獲得年度的晉職、晉級資格。

  2、當月忘記打卡超過一次(含)以上,沒有合理理由的;遲到或早退30分鐘(含)以上的;沒有事先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擅離工作崗位的,以曠工論。

  3、無故不上班或故意不打卡者作曠工處理,當日曠工0.5-2小時以內的計半天曠工,2-4小時以內的計全天曠工。曠工扣當天工資總數并進行相關的行政處罰,曠工一天扣薪100元,曠工二天扣薪200元,依此類推。連續曠工三天或全年累計曠工達四天者作自動離職處理,將予以解除勞動合同,不計發當月工資,不做任何經濟補償。

  七、加班管理

  1、公司提倡高效運作,員工的本職工作應于正常上班時間內完成,不得故意拖延。

  2、實際加班時間應與考勤紀錄相符,加班工資計算以考勤紀錄為準。如有加班考勤紀錄而實際并未加班的,視情節輕重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扣薪50—100元的處罰。

  3、員工加班需提前半天提出申請,詳細填寫《加班申請單》,經部門經理審核,主管(副)總經理/總監批準后交人事部門備案,未經批準而擅自加班的,公司不予計算加班費。如加班時間與所填報時間不符的,部門經理需在次日上午補填《加班申請單》,經相關負責人審批后交人事部門備案。

  4、如確因工作需要,符合以下條件并經過相關領導審批的,可計為加班:

  (1)在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內,公司因為生產、業務等原因要求員工加班的。

  (2)必須利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進行物資盤點、對帳或不影響日常工作而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召開會議的。

  (3)由于發生嚴重自然災害或其他災害,為避免公司財物遭受損失而進行搶救的。

  (4)突發經濟、不屬于正常工作范圍內的工作而必須通過延時工作或利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完成工作的。

  (5)下列情況不屬于加班:

  1、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經理級(含)以上員工(除司機)在星期日、法定節假日以外的延時工作時間。

  2、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正常上班時間以外的延時工作時間。

  3、凡屬正常工作范圍之內,但因個人工作效率必須在正常工作時間之外繼續上班的。

  4、因工作需要出經濟社交場合的。

  5、因公差旅期間。

  6、加班時的就餐時間。

  7、市場銷售人員的業務時間。

  8、加班工資計算

  (1)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經理級以下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及司機)在正常上班時間外(非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150%的基本工資。

  (2)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200%的基本工資。

  (3)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300%的基本工資。

  (4)加班時間不足30分鐘者不予計算加班費.

  八、其他

  1、本制度解釋權歸集團人力資源中心。

  2、本制度應與相關的人事管理制度配套實施。

  3、本制度自簽發之日起執行,以往如有與此制度相抵觸者,以此為準。

  公司外出考勤管理制度14

  一、指紋考勤范圍

  機關部室全體員工。

  二、指紋采集注冊

  1、20xx年2月25日-28日為指紋采集注冊時間,地點:綜合辦erp信息中心。

  2、機關全體員工必須按時進行指紋采集注冊,不按時間采集指紋注冊者(出差人員除外,回廠時及時補采指紋。)自20xx年3月1日起,指紋考勤機不能識別且沒有個人出勤信息的,按曠工處理。

  三、實施辦法

  1、公司共安裝兩臺指紋考勤機。一臺安裝在東廠區辦公樓一樓廳內,一臺安裝在西廠區公寓樓一樓廳內。

  2、按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員工上下班按時考勤,以指紋進行上班簽到、下班簽退的考勤制度。

  3、出差、學習及病假、事假等各種休假人員,須填寫請假審批單,經領導批準后,報綜合辦留存備查。否則,按曠工處理。

  4、東、西廠區統一考勤管理

  東、西廠區往來服務人員,按照考勤時所在地點的考勤規則進行考勤,若上班時間臨時到東區或西區往來服務,到達服務地點后在當地補刷指紋一次。

  東區考勤時間:

  8:00前簽到;12:00后簽退;

  14:00前簽到;18:00后簽退。

  西區考勤時間:

  8:00前簽到;12:00后簽退;

  13:30前簽到;17:30后簽退。

  5、節假日和班后加班,加班者由所在部門填寫加班審批單,并須刷指紋考勤,按加班時間簽到和簽退。班后加班時,加班者簽退后,再做一次上班簽到簽退。

  6、各種考勤及處罰,按有關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執行。

  四、使用注意事項

  1、每位員工在采集指紋時,應采集兩個指紋,當其中一個由于某種原因不能及時識別時,可采用另一個手指考勤。

  2、簽到及簽退時,出現語音提示“謝謝”為成功驗證指紋。驗證成功后不得重復、隨意亂刷。

  3、刷指紋時,若無法正常識別或不能正常工作,要第一時間向綜合辦反應并采取補救措施。否則,視為未出勤。

  4、指紋機全天開機,任意時段都可記錄指紋考勤。

  5、員工要嚴格按照考勤機的使用方法使用,保持指紋采集窗口的清潔。

  6、考勤機由綜合辦專人管理,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操作。

  五、本辦法自20xx年3月1日起實行。

  公司外出考勤管理制度15

  一、目的:

  為倡導高效率地工作,維護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規范公司各項考勤制度,保證薪資核算有可靠的原始資料。

  二、適用范圍:

  公司所有員工

  三、打卡管理

  上班時間:9:00-12:0013:30-18:00每周日休1天,月休總4天

  A、在所有工作時間上、下班都必須打卡,考勤以釘釘打卡記錄作為主要依據。

  B、無打卡記錄的視為漏打卡。每人每月有3次補卡機會,需在漏打卡的五天內補卡,過后不再通過補卡,經批準的補卡視同為正常的打卡,沒有補卡或沒有被批準補卡的按缺卡處理。

  C、實際上班及打卡時間晚于規定的上班時間為遲到;實際下班及打卡時間早于規定的下班時間為早退;工作時間擅自離開本人工作崗位從事非公司安排或必需的工作視為擅離職守。

  D、由于工作的原因在公司外上下班,也要釘釘打卡。請假和休假除外。

  四、外勤打卡

  A、由于特殊情況在工作點外上下班,應正常外勤打卡,并敘述具體情況;如外勤情況與實際不符合,則當曠工處理。

  B、由其它原因產生的外勤打卡在釘釘申請改卡并說明原因。

  五、調班申請

  A、調休須辦理調班手續,須釘釘申請并獲得批準。

  B、未辦妥調班手續,出現考勤異常,視為曠工;

  六、考勤處罰

  所有職員均應自覺遵守考勤制度,如有違反,將給予相應處罰:

  A、遲到5分鐘以上15分鐘以下扣款10元一次,遲到15分鐘以上30分鐘以下扣款20元一次,遲到超30分鐘,則視為曠工半日.

  B、早退一次扣50元,早退2小時以上視為曠工一日,再扣100元。

  C、無故曠工一天的,扣2天工資。無故曠工3天的,做開除處理。

  D、漏打卡每次扣50元。

  E、扣除一天工資為當月平均每天工資。

  F、以上處罰并項處理。(如早退及不打卡,兩種情況一起處罰。)

  七、請假制度

  1、請假時應事先報備獲部門負責人批準后再在釘釘申請(特殊情況應向電話申請,事后補辦相關手續)。

  2、請假分事假、婚假、產假、喪假、病假、工傷假。

  1)病假:員工因普通傷害或疾病無法正常上班者,可請病假。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

  a病假超過2天需出示公立醫院病歷證明和建議休假單,否則以事假論;

  b一年內累計病假不得超過30天,期滿時因病情嚴重經公立或勞保醫院診斷必須繼續療養者,可酌情給特別病假,但以2個月為限;

  2)事假:全年事假原則上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請事假按實際天數扣日薪。

  3)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帶薪3天,超過3天按事假扣薪;未經批準的超過3天按曠工處理。

  4)產假:指轉正后的員工因生育而請的假別。女性生育假期128天帶薪,男性陪護帶薪假期15天。

  a女員工在請產假時必須提供準生證明,大概在產前50天提出.

  b如員工已參保的,產假期間的薪資可由公司按其基本工資標準先行支付,待勞動保障部門報銷完畢再予以補發或抵扣;如員工未參保則按其基本工資標準予以發放。

  c配偶分娩,可請陪產假,員工需要提交住院單等相關單據作為陪產證明,方可享受15天的有薪假;

  d陪產假為一次性假期,包括法定節假日和公休假日在內。

  5)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6)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給假天數3天(外省可加2天路途假),不足部分另請事假。

  7)節假日:指清明、五一勞動節、端午、中秋、國慶、元旦等節日按國家規定放假(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

  3、批假權限

  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申請,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未能事后補辦手續由總經理簽字批準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八、外出報備

  1、外出:員工外出必須報備,未報備視為曠工一天處理。

  九、員工出差

  1、應事先填寫《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報行政部登記,部門經理出差由總經理批準方可執行。

  2、外出人員出差后需每日用外勤軟件簽到,并提交至部門經理及行政部。如遇外勤軟件異常或手機損壞等問題,可直接用微信、QQ、短信、電話形式提交至行政部說明情況。如果有不簽或者漏簽者,按曠工處罰,連續半月以上未簽到者,視為自離。

  公司外出考勤管理制度16

  一、目的

  1、公司員工考勤是公司進行正常工作秩序及制度的基礎,是支付工資、員工考核的重要依據。

  2、為促進公司規范化建設,維護辦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參照國家有關法規,結合公司實際制定公司員工考勤制度。

  二、范圍

  公司除總經理、財務總監和總經理特批人員外,其它員工均需在考勤之列。特批人員由個人申請,總經理批準

  三、考勤方法

  1、公司考勤采用打卡考勤和考勤表登記相結合兩種方式。

  1)、業務員在公司上班的,每天早上要進行一次打卡。并用“工作日志”作為考勤依據。

  2)、發貨司機均實行每天早上上班和下午下班兩次打卡,其他時間由銷售內勤采用考勤表登記。

  3)、計件員工每天早上和中午上班要進行兩次打卡考勤,車間主任采用考勤表登記每日的出勤情況。

  4)、管理人員、記時員工一天四次打卡考勤,分上午上、下班和下午上、下班各兩次。

  2、1.4款人員加班的,同時要在加班前、后進行打卡。

  3、上班期間停電,各部門要根據每個記時員工、管理人員等的工作情況由主管安排是否放假,并在當天統計停電期間員工的上班情況,在隔天把統計結果交到考勤管理員手中。停電后宣布放假的部門,一律按放假處理,需要工作的要安排好每人的相應工作。計件員工由車間主任登記在考勤表上。

  4、對于新進員工,先采用考勤表登記的方式,以三天為一個試用期限,暫不發放考勤卡。試用期過后,各部門主管將新進員工的考勤證明送往辦公室,作為結算工資的依據。注:新進員工如在三天內試用不合格或自動離職,本公司則不予以結算工資。

  四、考勤時間

  1、公司正常工作時間為每周一至周六,每天工作8小時。其他調整以辦公室通知為準。

  2、公司作息時間規定如下:(具體時分以考勤鐘的時間為依據) a 夏令時作息時間b 冬令時作息時間 上午:7:00-11:00 上午:7:30-11:00 下午:13:30-17:30 下午:12:30-17:00 晚上:18:30-21:30 晚上:18:00-21:00 夏令時作息時間或冬令時作息時間起訖期間或臨時時間調整由辦公室另行通知。

  五、考勤管理

  1、遲到

  1)、員工未在規定上班時間前打卡視為遲到。

  2)、遲到超過1小時(含),視曠工半天處理。

  3)、因工作需要加班到22:00以后的可于次日推遲上班,并經主管同意后不作遲到處理,但主管須在一個工作日內提供證明到辦公室。

  2、曠工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曠工:

  1)、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而不到崗或擅自離崗者

  2)、口頭請假事后一個工作日內不補假者;

  3)、假期已滿,逾期未歸者;4)、無故未刷卡而事后又未提供補勤證明者。如上班打卡,下班未打卡的;或上班未打卡,下班打卡的。

  5)、因缺活,個別計件員工經車間主任同意放假的,直接由車間登記為放假,不作曠工。

  3、早退

  1)、員工在規定下班時間前擅自離廠視為早退。

  2)、早退超過1小時按曠工半天計算

  3)、當天遲到又早退按雙倍標準處罰。

  4)、對于因全公司停電導致需要提前下班的,計件員工由車間主任在考勤表上登記,記時員工由所在部門主管統一登記,管理人員由部門領導登記(參照三3款)。

  5)、計件員工在完成當天的工作任務后,經車間主任同意可以提前下班,不作早退。

  4、病事假

  1)、員工請病事假時,應提前填寫《請假單》,如有需要應在主管安排下辦理工作移交手續。臨時口頭請假上班后1個工作日內補辦,逾期不予辦理。(當事人未補辦按照曠工處理,口頭請假不能作為依據)

  2)、員工因病不能上班,根據假期需經相應領導批準。

  3)、員工因事請假,其主管領導需考慮是否影響生產或工作任務情況作出批假意見。

  4)、《請假單》要在辦公室備案,并作為銷假依據。

  5)、計件員工臨時放假的不需辦理書面請假手續,車間主任直接登記在考勤表。

  5、工傷假 員工因執行工務而致傷害或疾病,持縣(區)級以上醫院證明,可申請工傷假,工傷假期以醫院證明為準。(請工傷假要填寫《請假單》)

  6、批假權限

  (1)、車間員工(包括記時)、倉庫輔助工請假2天(含)以內由車間(倉庫)主任批準,超過2天至5天(含)由部門經理批準,6天及以上由總經理批準。

  (2)、管理人員請假,3天(含)內由部門經理直接批準,超過3天由部門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

  (3)、車間、倉庫主任請假2天(內)由生產部經理批準。3天(含)以上總經理批準。(4)、部門經理請假由總經理直接批準。

  7、請假原則

  (1)、原則上,公司正式員工一次請假時間不得超過12天,當月累計請假時間不得超過15天。試用期員工一次請假時間不得超過3天,特殊情況被批準請更長假期的,試用期要按請假時間延長。(工傷假除外)

  公司外出考勤管理制度17

  一、本公司除特定人員外,均須于警衛室設置打卡單。

  二、各單位主管應于月終前將下月份本單位工作時間表送人事部備查;人事科收集各單位一級主管管理人員出勤時間表呈總經理核閱。(如非輪班人員,每月工作時間固定者不必再排時間)

  三、如需變更出勤與輪休時間,或補充新進人員出勤時間,應填“出勤時間調整單”,經權限主管核準后,轉人事單位登記備查。

  四、員工因故延長上班時間或于假日出勤,先至人事單位領取“加班報告單”,經權限主管核準后轉人事單位查核并登記于考勤表上。

  五、員工因公于上班中外出,應填寫“公出單”送單位一級主管核準后,交警衛室登記。

  六、一級主管因公外出免填公出單,但應向上級主管報備,或于辦公室交代去處,聯絡方法,并于警衛室登記,未趕回公司打卡下班,則由人事單位依據警衛室出入登記簿記錄給予簽證。

  七、因公而未打卡,應報備人事單位領取“未打卡證明單”,填寫并經一級主管簽證后轉人事單位登記于考勤表上加蓋公章。

  八、下班忘記打卡,可由本人填送未打卡證明單呈一級主管簽證,若舉證有據,單位主管得予簽明,視早退一次處分,若無法舉證非因早退而未打卡則視未打卡一次處分,若未填送未打卡證明單者一律以曠工論。

  九、人事單位應于每日檢視考勤表,遇異常狀況或違規事情,應即主動簽辦,并與單位主管聯絡。

  公司外出考勤管理制度18

  第一條 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第三條 周一至周五為工作日,周六、周日為休息日。公司周末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營銷部、項目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周末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上級領導批準后執行。因工作需要周末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第四條 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準;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上班后,須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者按曠工處理。

  第五條 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六條 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第七條 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及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及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第八條 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上網聊天等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第九條 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 、第六條 、第七條 規定處理;未經批準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 規定處理。

  第十條 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節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第十一條 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準,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天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未經批準,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 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 、第六條 規定處理。

  第十二條 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庇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 、第六條 、第七條 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

  公司外出考勤管理制度19

  一、簽到時間要求:

  (一)白班:早上7:00-8:00之間、下午16:00-17:00之間,每日簽到2次

  (二)夜班:下午16:00-17:00之間、半夜23:00-24:00之間、凌晨3:00-4:00

  之間、次日早上7:00-8:00之間,每日簽到4次

  (三)周六、周日大班:早上7:00-8:00之間、下午16:00-17:00之間、半夜

  23:00-24:00之間、凌晨3:00-4:00之間、次日早上7:00-8:00之間,每班總計簽到5次

  二、注意事項

  (一)全體保安人員要嚴格遵守簽到時間,違反一次或一次未簽到者,單次罰款50元;

  (二)特別情況:如請假,保安員請假須經班長劉永平批準,班長請假須內保批準;

  (三)全體人員要嚴格遵守進出入車輛管理制度,發現有未登記或未允許進入人員、車輛,單次罰款50元;

  (四)外來人員、車輛對公司財產造成損壞的,保安人員要及時發現,扣留事故責任的人員和車輛,未找到事故責任人的由當班保安對事故負責,找到事故責任人的視情況獎勵50-500元。

  20xx年2月26日

  公司外出考勤管理制度20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公司作息制度

  第二條 公司上班時間為9:00~17:00.

  第三章 工作制

  第三條 公司一般實行每天8小時標準工作日制度。實行每周5天標準工作周制度,周工作小時為40小時。

  第四條 其他工作時間制度:

  1. 縮短工作時間。主要針對特別繁重和過度緊張勞動,夜班工作,哺乳期的女職工。

  2. 計件工作時間。按計件定額工作。

  3. 不定時工作時間。主要為公司領導、外勤、部分值班人員、推銷員、司機、裝卸工等,因工作性質需機動作業的工作崗位。

  4. 綜合計算工作時間。工作性質為連續作業和受季節影響的崗位。按標準工作日換算為以周、月、季、年等周期計算工作時間。

  第五條 遵照國家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制度。

  1. 每周公休日2天。

  2. 法定節假日:

  (1) 元旦,放假1日;

  (2) 春節,放假3日;

  (3) 國際勞動節,放假1日;

  (4) 國慶節,放假2日;

  (5)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假日,如婦女節、青年節、建軍節、少數民族節日等。

  第四章 考勤范圍

  第六條 公司除高級職員(總經理、副總經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第七條 特殊員工不考勤須經總經理批準。

  第五章 考勤辦法

  第八條 在有條件的情況下,采用考勤機打卡制度。未采用考勤機的,可填寫員工考勤表。

  第九條 任何員工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打卡或簽到。

  第十條 員工忘記打卡或簽到時,須說明情況,并留存說明記錄。 第十一條 考勤設置種類:

  1. 遲到。比預定上班時間晚到。

  2. 早退。比預定下班時間早走。

  3. 曠工。無故缺勤。

  4. 請假。可細分為幾種假。

  5. 出差。

  6. 外勤。全天在外辦事。

  7. 調休。

  第十二條 員工須出示各類與考勤有關的證明材料。

  第六章 考勤統計及評價

  第十三條 行政主管負責每月填寫月度考勤統計表。

  第十四條 公司通過打分法綜合評價每個員工的出勤情況。

  第十五條 考勤計分辦法。

  1. 遲到。遲到10分鐘扣2分,遲到10~30分鐘扣5分,遲到30~60分鐘扣10分,遲到60分鐘以上扣20分。

  2. 早退。早退10分鐘扣2分,早退10~30分鐘扣5分,早退30~60分鐘扣10分,早退60分鐘以上扣20分。

  3. 曠工。曠工一次扣20分。

  4. 請假超期。一天扣20分。

  以100分為基數扣除,考勤成績分為五級:

  優: 90分以上;良: 80~90分;中: 70~79分;及格: 60~69分;差: 60分以下。

  第十六條 公司依據員工考勤成績決定員工的考勤獎勵、處罰。

  第七章 附 則

  第十七條 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批準頒行。

  公司外出考勤管理制度21

  一、目的

  近期公司員工遲到現象嚴重,為加強員工的考勤管理,維護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全體在職人員。

  三、上班時間

  1、業務部:上午9:00—11:45,下午14:00—17:45,晚上18:30—20:00

  2、技術部:上午8:30—11:45,下午13:30—17:45

  3、行政部:上午8:30—11:45,下午13:30—17:45

  4、生產部:上午8:30—11:45,下午13:30—17:45,晚上18:30以后視為加班時間。

  5、股東:即日起公司股東需按時上下班,打卡記錄出勤時間,上班時間與其管轄部門一致。

  四、缺勤處理

  1、業務部:每月遲到、早退一次者扣發當月全勤獎100元,遲到、早退3次者扣發當月一天工資,每次遲到、早退達到半小時者扣發當月半天工資,遲到、早退達到一小時者扣發當月一天工資。擅自不到崗,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

  2、技術部:每月遲到、早退一次者扣發當月全勤獎100元,遲到、早退3次者扣發當月一天工資,每次遲到、早退達到半小時者扣發當月半天工資,遲到、早退達到一小時者扣發當月一天工資。擅自不到崗,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

  3、行政部:以其月工資的10%計提全勤,每月遲到、早退一次者除無全勤獎外,按月工資的10%進行處罰,每次遲到、早退達到半小時者扣發當月半天工資,遲到、早退達到一小時者扣發當月一天工資。擅自不到崗,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

  4、生產部:每月遲到、早退一次者扣發當月全勤獎,遲到、早退3次者除無全勤獎外,按月工資的(除加班工資外)5%進行處罰,每次遲到、早退達到半小時者扣發當月半天工資,遲到、早退達到一小時者扣發當月一天工資。擅自不到崗,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

  5、股東:每遲到、早退一次從月工資中扣發100元,并召開會議向全體員工道歉。

  五、打卡管理

  1、代人或授人打卡者,一經發現給予100元處罰。

  2、因卡鐘出現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人事部登記上下班時間。

  3、因公外出不能按時打卡者,應事先向總經理匯報,待返回公司后及時找總經理簽卡。

  4、按時上、下班但忘記打卡者,應及時找其所屬部門經理簽卡,否則做缺勤處理。

  六、假期

  1、假期類別:公司假期分為法定節假、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

  2、請假流程:員工請假應事先到人事部領取請假單,將填好的請假單交于本部門負責人和總經理審批,獲批準后交人事部備存。

  3、病假:員工每月可享有一個工作日帶薪病假,如請病假無全勤獎,需在返崗后出具病假證明,交人事部審核。如未能提供醫院證明,需直接管理人員當面證實,上報總經理審批方能生效。員工請病假2個工作日及以上,自第2個工作日起,除無當月全勤獎外,按請假天數扣發當月工資。

  4、事假:按請假天數扣發當月工資。

  5、婚假: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可享受3天有薪婚假。符合晚婚年齡的,可享受15天有薪假。

  6、喪假:直系親屬享有3天有薪假期,其他親戚1天。

  7、產假:女員工產假為九十天,其中產前休假十五天。難產的,增加產假十五天。女員工懷孕流產的給予3天休假,男員工妻子生小孩享受5天照顧妻子有薪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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