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综合专区|和领导一起三p娇妻|伊人久久大香线蕉aⅴ色|欧美视频网站|亚洲一区综合图区精品

外委單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時間:2023-02-06 13:44:15 制度 我要投稿

外委單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外委單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外委單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外委單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1

  為了更好地保證壓力容器長周期運行,貫徹以現場監督為主,定期檢修的原則,不斷提高設備管理水平,狠抓責任制、承包制,充分調動操作工的積極性,不斷提高設備完好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崗位人員要明確分工與職責,對分工負責的設備負有監督好的責任,并同是做到:

  (1)每天定時上崗檢查自己所負責設備的運行情況,了解設備運行情況并查看運行記錄。

  (2)發現設備缺陷,若不停車可消除的應立即組織消除,需停車消除的,及時向設備管理員反映,由設備管理員列入設備檢修計劃消除之。設備缺陷嚴重,影響安全生產時,應進行緊急處理,并及時向站領導匯報。

  (3)檢查設備零部件是否完整齊全。

  (4)檢查設備運行,跑、冒、滴、漏及整潔情況,防腐、防凍、保溫設施是否完整有效。

  (5)檢查設備操作壓力、溫度等,是否超負荷運行。

  (6)做好當天的設備運行及檢查記錄。

  二、操作工作必須用嚴肅的態度和科學的方法,正確使用和維護好設備,同時必須做到。

  (1)堅守崗位,按設備巡檢路線定時檢查設備運行情況,并認真填寫運行記錄。

  (2)保持設備整潔及周圍環境衛生。

  (3)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和“十字作業法”。

  (4)密切觀察壓力容器設備的安全附件的運行,壓力、液位有無異常,及時向班組長反映設備運行情況。

  三、設備管理部門對崗位執行設備巡回檢查制度有監督指導權。

  (1)定期抽查操作工的.巡回檢查記錄及現場情況,對執行巡檢制度好的單位(個人)有權向上級部門推薦,給予表揚和物質獎勵,執行不好的給予批語和適當的經濟制裁。

  (2)對站內在巡檢過程中發現的設備故障苗頭及不正常狀態,立即組織人員查找原因,盡早消除。重大隱患而暫時又未危及安全生產時,必須及時研究消除缺陷的對策。若缺陷嚴重,而又危及安全生產時,應立即采取措施進行緊急處理,并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外委單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2

  第一條為了加強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特種設備的生產(含設計、制造、安裝、改造、維修,下同)、銷售、使用、檢驗、檢測和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特種設備,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下同)、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和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包括特種設備附屬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和與安全保護裝置相關的設施。

  核設施、航空航天器、鐵路機車、海上設施和船舶以及礦山井下使用的特種設備、民用機場的專用設備的安全管理,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機械、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的安裝、使用的監督管理,壓力管道設計、安裝、使用的安全監督管理,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特種設備安全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聯席會議制度,及時協調、解決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問題,督促各有關部門依法履行職責,保障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必需的經費,并將特種設備安全工作納入對下級人民政府的考核內容。

  鄉(鎮)人民政府以及街道辦事處、開發區(園區)管理機構等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機構)應當加強對本轄區內特種設備安全狀況的監督檢查,明確人員,協助上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依法履行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職責。

  第四條縣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是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以下簡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建設、財政、價格、工商行政、監察等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特種設備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第五條有關行業協會應當加強對本行業內特種設備安全工作的自律管理,配合、協助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做好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第六條特種設備的生產單位,應當依法報經國務院或者省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許可;特種設備的使用單位,應當依法向設區的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登記;特種設備的檢驗、檢測機構,應當依法報經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準。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和檢驗、檢測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或者檢驗、檢測人員證書。

  第七條特種設備的生產、使用單位,應當嚴格按照有關特種設備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和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生產、使用,保證特種設備的產品質量和安全使用。

  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的主要負責人,依法對本單位特種設備的安全全面負責。

  提倡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辦理第三者責任保險。

  第八條特種設備的銷售者應當建立并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驗明特種設備出廠時應當附有的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證明等文件。

  第九條特種設備的使用單位為管理責任人;使用單位委托其他管理人管理特種設備的,受托人為管理責任人。管理責任人依法履行特種設備的管理義務。

  新安裝特種設備未移交使用單位的,項目建設單位為管理責任人。

  業主共有的電梯,由業主委托的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為管理責任人。業主未委托的,由全體業主協商確定管理責任人;協商不成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開發區(園區)管理機構等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機構)應當指導、協調業主確定管理責任人。未確定管理責任人的,電梯不得投入使用;已投入使用的,應當暫停使用。

  第十條氣瓶充裝單位在氣體充裝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對氣瓶進行安全檢查。

  禁止使用下列氣瓶充裝氣體:

  (一)沒有檢驗、檢測標識的;

  (二)超過定期檢驗周期的;

  (三)經檢驗、檢測不合格的;

  (四)超過安全使用年限的。

  氣瓶充裝單位發現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氣瓶,應當按規定送檢驗、檢測機構檢驗、檢測;發現有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規定的氣瓶,應當作出回收處理。

  氣瓶的回收處理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一條鍋爐房的建造設計方案,應當符合國家標準。

  第十二條鍋爐用水的水質、鍋爐的化學清洗和停爐保養,應當符合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

  鍋爐停用一年以上重新啟用的,應當經檢驗、檢測機構檢驗、檢測合格。

  第十三條電梯的日常維護保養,應當由電梯制造單位或者依法取得許可的安裝、改造、修理單位按照安全技術規范和使用維護保養說明的要求進行。

  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對電梯維護保養單位的日常維護保養活動實施監督檢查,并向社會公布監督檢查結果。

  其他特種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應當由管理責任人按照安全技術規范和使用維護保養說明的要求進行。管理責任人不能按照要求進行日常維護保養的,應當委托依法取得許可的安裝、改造、修理單位或者其他有日常維護保養能力的單位進行維護保養。

  鼓勵特種設備制造單位直接從事本單位所制造特種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活動。

  第十四條電梯主要部件嚴重損壞,危及公共安全的,可以按照設區的市規定的簡易程序申請使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未設立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應當明確電梯大修、改造、更新經費籌措方案。

  按照簡易程序申請使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應當將維修內容、維修預算、維修單位等事項在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顯著位置公示,并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撥付使用完畢后一個月內將維修資金使用總額及業主分攤情況向全體業主公告。

  第十五條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履行法定的檢驗、檢測義務時,有權自主選擇委托有資質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有關部門不得對其選擇委托權進行限定。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在十日內將法定的檢驗、檢測結果和鑒定結論,報縣(市、區)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第十六條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進行檢驗、檢測,應當客觀、公正,符合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

  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依法對檢驗、檢測結果和鑒定結論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七條禁止轉讓、出租和出借下列證書、文件或者標識:

  (一)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書;

  (二)檢驗、檢測機構核準證書;

  (三)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書;

  (四)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或者檢驗、檢測人員證書;

  (五)檢驗、檢測機構的檢驗、檢測結果或者鑒定結論;

  (六)檢驗、檢測機構的檢驗、檢測標識。

  第十八條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用油桶等容器改裝或者采用其他類似材質卷制、焊接的可以輸出蒸汽、產生壓力的簡易設備。

  第十九條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健全投訴舉報、執法責任等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制度,加強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執法隊伍建設,切實履行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職責。

  第二十條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按照事故等級依法履行特種設備事故調查職能。

  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根據事故影響程度,委托下一級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同級有關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原因調查;受委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不得再委托其他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原因調查。

  第二十一條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法律、行政法規已有法律責任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二條違反本條例第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的,由縣級以上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止使用,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三條違反本條例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的,由縣級以上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檢驗、檢測機構核準證書。

  違反本條例第十七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的,由縣級以上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注銷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書,吊銷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或者檢驗、檢測人員證書。

  違反本條例第十七條第五項、第六項規定的,由縣級以上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四條違反本條例第十八條規定的,由縣級以上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按照下列規定予以處罰:

  (一)違法生產、銷售簡易設備的,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簡易設備,可以并處簡易設備貨值金額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罰款或者二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二)違法使用簡易設備的,責令停止使用,限期拆除、銷毀;逾期未拆除、銷毀的,予以沒收,并處二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簡易設備構成特種設備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的規定處罰。

  第二十五條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的,依法追究行政、刑事等法律責任。

  第二十六條本條例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外委單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3

  一、設備的正確、合理使用,是保持設備性能,延長使用壽命,達到安全、高效、低耗和設備周期費用最經濟的有效途經,為使用和管理好設備特制定本制度。

  二、設備使用要嚴格按照出廠使用維護說明書和國家的有關設備運行規程進行操作,堅持做到定人、定機、定崗、定職責,憑操作證上崗操作。各分公司(項目部)應有一名領導主管設備工作,并指定一名設備管理人員,并報生產部備案。

  三、設備使用人員,必須履行自己的責任和權利。各單位應按崗位人員設置及具體崗位的設備性能、管理范圍,制定嚴格可行的崗位責任制度。

  四、設備操作人員的責任和權利

  1、正確的.使用設備,完成各項定額指標,努力降低燃料、電力、配件等消耗。

  2、嚴格按規程操作,認真按規定的檢查點、項對設備進行檢查,保證設備安全運轉。

  3、認真填寫設備運轉、保養和交接班記錄,做到齊全、準確、整潔。

  4、不斷提高技術和操作水平,做到“四懂三會”(懂性能、懂原理、懂結構、懂用途;會操作、會保養、會排除故障)。

  5、有權制止非本崗位人員操作本崗位的設備,對需檢修或有故障的設備,有權拒絕操作。

  6、對違反崗位責任制、操作保養規程等不合理使用設備的指令意見,可拒絕執行。

  五、設備操作人員應嚴格執行設備操作規程或工藝規程,對設備進行檢查。

  檢查的一般方法內容:

  1、采用聽、看、摸、聞的方法,檢查設備運轉是否正常,發現異常異響,異味應及時采取措施報告班組長或值班干部,并詳細記入運轉記錄以備交接考查。

  2、檢查設備是否過熱、松垮、連接部位是否牢固,震動是否超標,根據情況及時排除。

  3、按規定檢查介質、溫度、容量、壓力、設備溫升是否正常。

  4、檢查監視儀表是否靈敏,機―電―儀、機―電―液等自自控系統及安全防護裝置是否可靠。檢查油、氣、水管線、閘門有無跑、冒、漏現象并及時清除。

  5、檢查設備零部件有無過度磨損及事故隱患,發現問題及時反映,進行處理。

外委單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4

  為加強施工機械、工器具及特種設備(以下統稱“設備”)安全管理,確保設備安全運行,制定本制度。

  1、進場檢測驗收

  設備進場時要進行檢測驗收,設備驗收時要有產品合證書,并有監理在場,通過驗收后必須向監理部門報驗,獲批后方可投人使用。

  2、設備安全管理“三定”

  各種設備的使用應定人、定設備、定崗位,由專業技術人員專人操作,并遵守相關安全操作規程。設備操作人員,必須履行自己的責任和權利。未經許可,不得操作他人設備,也不得將設備交給他人操作。

  3、設備的安裝、拆除

  3.1、大型設備在安裝、拆卸施工過程中,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實施安裝、拆卸工作。施工隊負責人必須嚴把安裝、拆卸工作質量安全關。

  3.2、大型設備安裝、拆卸前必須有安裝、拆卸施工方案,并報監理部門批準后,方可進行實施安裝、拆卸工作。

  3.3、在大型設備安裝、拆卸時要組織專職安全員、技術管理人員進行監控工作,查看現場四周環境,禁止非工作人員進人安裝、拆卸施工現場,確保安裝、拆卸工作的安全順利進行。

  3.4、大型設備安裝完工后,必須經有相應資質的安全檢測管理部門進行檢測,經檢測合格后方可進行使用。

  3.5、設備使用完后要及時切斷電源,熄滅發動機,移動大型設備要停放在安全位置,不可臨邊及在有可能塌方的位置停放。

  4、設備維修保養

  4.1、設備維修保養分為日常維修保養、定期維修保養和故障維修保養,操作人員負責日常維修保養、定期維修保養,施工隊負責人負責故障維修保養。對維修保養情況要記錄存檔。

  4.2、操作人員應根據設備出廠技術資料說明書及行業規范對設備進行日常維修保養和定期維修保養。

  4.3、設備操作人員要加強對設備的.日常維修保養,認真貫徹執行設備維修保養“十字”作業法,即:清潔、潤滑、緊固、調整、防腐。

  5、設備的檢查

  5.1操作人員應經常檢查所操作的設備,使用前對設備進行檢查并試運轉,檢查內容包括:

  (1)設備是否過熱、松曠、連接是否牢固、震動是否超標,噪音是否正常;

  (2)工作介質、溫度、容量、壓力和溫升是否正常,根據情況應及時調節;

  (3)監視儀表是否靈活,讀數是否正常;

  (4)自控系統及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根據情況及時校驗;

  (5)檢查設備零部件有無過度磨損、蝕耗等事故隱患。

  5.2在檢查或使用時,發現問題應及時妥善處理,操作人員處理不了的應及時采取措施,及早停止使用,不得帶病運轉,并上報施工隊負責人。

  5.3操作者處理不了的故障應認真填寫記錄,真實反映設備故障情況,施工隊負責人應查證設備故障情況,分析原因,制定解決方案。

  6、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6.1設備投入使用前,應根據設備使用說明書、設備性能、結構特點和施工現場工況制定具體的安全操作規程。

  6.2安全操作規程應由項目部安全環保部引用或制定,項目技術負責人審核,項目經理簽發。

  6.3安全操作規程在安全技術交底時發放到施工隊負責人,由施工隊負責人轉發給相關操作人員并監督執行。

  6.4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掌握設備使用說明書、設備性能、結構特點、施工現場工況和相關安全操作規程,并在具體操作過程中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6.5、國家及南水北調工程建設管理局規定的特種設備和專業技術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將特制設備操作證書的復印件或照片交安全環保部存檔備查。

  7、嚴禁設備操作人員違章操作,嚴禁施工管理人員違章指揮,任何人發現違章行為都有權通過安全監督電話進行舉報。

【外委單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外委施工單位HSE承諾書12-06

外委施工安全協議05-05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范本06-15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6篇06-16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14篇06-16

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0篇)10-26

特種設備安全生產管理制度01-16

特種設備安全技術管理制度02-04

外委維修施工安全協議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