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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危廢倉庫管理制度

時間:2025-01-23 09:50:43 詩琳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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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危廢倉庫管理制度(精選28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標準危廢倉庫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標準危廢倉庫管理制度(精選28篇)

  標準危廢倉庫管理制度 1

  1.化學品倉庫實行雙鎖制度,a鎖鑰匙由保管員保存,b鎖鑰匙由主管副總保存,業務部門需要領用時持領料申請單向主管副總申領領料通知書和b鑰匙,領料完成后交還鑰匙,并將領料回執送保管員處。

  2. 人員培訓:危化學品倉庫工作人員應進行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對危化學品的裝卸人員進行必要的教育,使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操作。倉庫的工作人員除了具有一般消防知識之外,還應進行在危險品庫工作的專門培訓,熟悉各區域儲存的化學危險品種類、特性、儲存地點事故的處理順序及方法。

  3. 危險化學品庫只允許化學品倉管人員能夠出入,嚴禁其他人員在未經化學品庫管員同意的情況下進入化學品庫。供應商及生產領料員提供或領取化學品時,應通過庫管員,嚴禁供應商及生產領料員擅自進入化學品庫

  4. 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危險化學品庫,倉庫應設置靜電消除裝置。

  5. 危險化學品庫應有明顯的標志,標志應符合相關國家標準的規定。

  6. 化學品入庫時,應嚴格檢驗其質量、數量、包裝情況、有無泄漏等。化學品入庫后應采取適當的養護措施,在儲存期內,定期檢查,發現其品質變化,包裝破損、泄漏、穩定劑短缺等,應及時處理。庫房溫度、濕度應嚴格控制,經常檢查,發現變化及時調整。

  7. 裝卸對人身有毒害及腐蝕性的物品時,操作人員應根據危險性,穿戴相應的防護用品。裝卸高毒類的危險化學品必須佩戴防毒用品;裝卸具有腐蝕性的`危險化學品時,必須穿防酸堿服,戴防飛濺面罩。

  8. 危險化學品裝卸前后,必須對車輛和倉庫進行必要的通風、清掃干凈,裝卸作業使用的工具必須能防止產生火花,必須有各種防護裝置。裝卸、搬運化學危險品時應按有關規定進行,做到輕裝、輕卸。嚴禁摔、碰、撞、擊、拖拉、傾倒和滾動。

  9. 廢棄物處理。禁止在化學品庫貯存區域內堆積可燃廢棄物品。泄漏和滲漏化學品的包裝容器應迅速移至安全區域。按化學品特征性,用化學的或物理的方法處理廢棄物品,不得任意拋棄、污染環境。

  標準危廢倉庫管理制度 2

  一、倉庫保管員應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儲存管理制度,熟悉儲存物品的性質,保管業務 知識和有關消防安全規定。

  二、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的出入庫手續,對所保管的危險化學品必須做到數量準確,帳物相符,日清月結。每月月底盤點出入庫清單,完成當月原材料、產成品盤點報表。

  三、負責按消防要求對倉庫內的消防器材進行管理、定期檢查、定期更換。

  四、負責對庫房進行定時通風,通風時不得遠離倉庫。做到防潮、防火、防腐、防盜。

  五、負責庫存物品按要求分垛儲存、擺放。留出防火通道。

  六、負責對因工作需要進入倉庫的員工進行監督檢查,嚴防原料、產品流失。

  七、負責及時清點庫存,做到心中有數,以便按生產計劃提前上報采購計劃,保證生產。

  八、負責倉庫內及其周圍的'衛生,定期進行清掃。

  九、按時完成與庫管相關的其他工作。

  標準危廢倉庫管理制度 3

  1、倉庫必須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其他有關的規定。

  2、倉庫配備足夠的與危險化學品性質相適應的消防器材,并由專人維護和保養。

  3、危險化學品必須分類、分垛儲存,危險物品倉庫內只能貯存同一類化學危險物品,不同品種要分堆存放,不能超量貯存,并應有一定的安全距離,并保證道路通暢。

  4、危險化學品倉管部門根據物品的危險性,為保管員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器具。

  5、危險化學品入庫時,保管員應按入庫驗收標準進行檢查、驗收、登記,嚴格核對和檢驗物品的名稱、規格、案例標簽、質量、數量、包裝。物品經檢驗合格方可入庫。無產地、品牌、安全標簽和產品合格證的物品不得入庫。

  6、貯存的`化學品應有中文化學品安全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化學品安全標簽

  7、危險化學品發放,應嚴格執行發放管理制度。倉庫主管負責人應經常檢查核準。

  8、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倉庫要采取杜絕火種的安全措施。經指批準進入倉庫的機動車輛必須安裝阻火器,作業人使用的工具、防護用品應符合防爆要求。

  9、加強對防爆電氣設備、避雷、靜電導除設施的管理,選用經國家指定的防爆檢驗單位檢驗合格的防爆電氣產品。

  10、易燃、易爆品倉庫內的各種安全設施,必須經常檢查、定期校驗、保持完好狀態,做好記錄。

  11、儲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倉庫、堆垛附近,不準私自動火作業,如因特殊需要,應由倉庫負責人上報,經企業有關負責人指認,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進行上述作業。作業結束后,檢查確無火種,才可離開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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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為確保危化品倉庫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危化品庫房的建筑設計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等標準規范要求。

  三、危化品倉庫應根據存儲物品性質,配備足夠的、相適應的安全措施、消防器材。

  四、危化品倉庫應設明顯的防火等級標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設施的.道路應保持暢通。

  五、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倉庫保管等部門要加強危險化學品倉庫的檢查和日常巡查工作,并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上報處理。

  六、制訂危化品入庫驗收制度,核對、驗收進庫物品的規格、質量、數量。無產地、銘牌、檢驗合格證的物品不得入庫。

  七、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堆垛)要采取杜絕火種的安全措施。

  八、危化品的領用,應嚴格控制,生產部應經常檢查核實。

  九、劇毒物品應單獨存放,必須實行“雙五”即雙人驗收、雙人保管、雙人發放、雙鎖、雙本帳的管理辦法。

  十、倉庫保管員應根據所保管的危險化學品的性質,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器具。

  十一、危化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及時進行安全處理。

  十二、危化品庫房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不準住人。每日工作結束后應進行安全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

  標準危廢倉庫管理制度 5

  一、目的

  通過制定倉庫的管理制度及操作流程,指導和規范倉庫人員的日常工作行為,對有效提高工作效率起到激勵作用

  二、適用范圍

  倉庫管理負責場景搭建人員花藝師

  三、職責

  倉庫主管負責倉庫一切事務的安排和管理,協調部門間的.事務和傳達與執行上級下達的任務,培訓和提高搭建人員及花藝師的行為規范及工作效率。

  倉管員負責物料的出庫、入庫、儲存、保護、布料洗滌、清點工作

  場景搭建人員負責貨物的搬運、裝卸、現場搭建等工作

  花藝師負責花藝的制作和創新、整場婚禮的用量的預估和控制等工作。

  四、倉儲管理規定

  1、道具的出庫

  在每場婚禮開始之前,倉庫管理人員需提前一天或者兩天到倉庫整理道具,完整填寫出庫單務必保證沒有差錯

  2、道具的入庫

  在每場婚禮結束之后,帶隊人員務必保證把道具完好無缺的帶回倉庫,并且核對出庫單并且確認無誤后放回原處。

  3、道具的整理和盤點

  倉庫主管務必定期整體道具,確認耗損。在月底時盤點總數,上報上級領導。

  4、道具的耗損

  倉庫主管盡量控制道具的耗損程度,對于玻璃制品尤其需要注意。如有損壞,酌情賠償

  五、工作制度

  1、工作人員務必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場地

  2、嚴格遵守管理規定

  3、穿著統一工作服

  4、嚴格配合策劃師、按照策劃師給到的圖紙搭建場景

  5、不準問客人索取香煙、喜糖和紅包

  6、場景搭建人員和花藝師的晚飯費用由新人負責

  7、如有報銷的費用,務必上報上級領導,層層核實后方可報銷。

  六、薪水核定

  1、花藝師的費用按照標準一場400結算標準為:包含......

  2、場景搭建人員的費用按照市價結算

  3、物流費用按照實際使用距離和時間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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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倉庫保管必須符合國務院批準的《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和《陽江市倉庫防火管理規定》的要求,有關廠長和部門負責人應定期對倉庫進行防火檢查,經常對倉庫人員進行防火安全制度教育,發現問題,及時進行整改。

  2、各類倉庫的電器線路,必須裝暗線或金屬套管,或硬質塑料管,電源開關應裝置在倉庫外面,無特殊情況,不準亂拉臨時線,如確因生產上需要應向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提出申請,經主管安全的廠長批準后,方可進行拉線,但最長使用期不得超過三十天,到期必須拆除。

  3、各類倉庫必須通風良好,嚴禁吸煙,不準使用容易造成火警事故的電器設備,如電爐,電熨斗、電鐘、交流電收音機、電視機等,不準在庫內設置更衣室或更衣箱。

  4、各類倉庫必須專庫專用,嚴禁混裝,非化學品倉庫,不準亂堆亂放化學危險品,各類貨物應堆放安全整齊,數字清楚,通道暢通,堆物與電氣設備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50公分以上)堆樁保持五距。

  5、倉庫管理人員必須懂得防火知識,熟悉所配備滅火器材的性能,掌握滅火方法,決不能有任何麻痹思想,發生火情及時報警,并立即撲救,確保安全。

  6、各類倉庫應根據不同貨物的'保管,配足一定數量的不同類型的滅火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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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總則

  1、為了保障倉庫貨物保管安全、提高倉庫工作效率和物流對接規范,特制定倉庫管理制度,以確保公司的貨物儲運安全。

  2、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倉儲部門(簡稱倉庫)。

  二、貨物進出倉庫制度

  (一)貨物入庫

  1、收貨后,辦理入庫手續時,庫管員必須對照貨物與采購單、提貨單所列的.型號、數量或規格是否相符;如發現型號、數量、規格不符及包裝破損的,應做好相應記錄,并不遲于次日報送辦公室處理。

  2、入庫貨物明細(入庫單)必須由庫管員確認貨物驗收無誤后,由庫管員把單據交給文員及時入庫。由系統生成進貨單后,交予庫管員核對并簽字確認。做到帳、貨相符。

  3、若庫管員因工作失誤,出現貨物與單據不符等問題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該庫管員承擔。

  (二)貨物出庫

  1、庫管員應按照文員提供的出庫單認真核對出貨型號及數量。

  2、庫管員在確認出庫貨物的型號、數量無誤后,按出庫單所列型號進行配貨作業;配貨作業完成后,同時對貨物及單據進行再次檢驗核查;物料裝

  標準危廢倉庫管理制度 8

  一、公司倉庫規劃制度

  1、倉庫規劃

  倉庫分配件庫和成品庫,配件庫存放所有產品配件、工具及原材料。成品庫存放所有生產完畢待發的產成品。

  2、庫位的劃分和標示

  倉庫存放的物品,按照工具、標準件、安裝配件、電器配件、塑料件、閥件、半成品、印刷品、包裝物等類別分類放置及登記。同時記錄帳和卡。

  二、進貨入庫管理制度

  1.所有物資,不論購入的產品配件、原材料、工具,以及銷貨的退回,展示的'收回,都應經過倉庫管理員辦理入庫手續,方可入庫。

  2.倉管人員應將每項進庫的產品,于當天下班之前祥加驗收后,開具入庫單并登記帳本,對于堆放在車間的原材料同時開出出庫單。憑此控制每件物品的使用和存放狀態。

  3.物資的驗收,應依據有關的訂購單、采購單、發貨單或發票等相關的憑證所列的產品的品名、型號或規格辦理驗收,如發現規格、型號不符或破損等情況,應及時通知進貨單位或人員進行處理。

  4.因退貨、試驗、更換等情況而重新入庫的物資,交回時應保持

  標準危廢倉庫管理制度 9

  倉庫管理制度是指對倉庫各方面的流程操作、作業要求、注意細節、6S管理、獎懲規定、其他管理要求等進行明確的規定,給出工作的方向和目標,工作的方法和措施;且在廣的范疇內是由一系列其他流程文件和管理規定形成的,例如“倉庫安全作業指導書”“倉庫日常作業管理流程”“倉庫單據及帳務處理流程”“倉庫盤點管理流程”等等。

  一、總則

  第一條為了使本公司的倉庫管理規范化,保證財產物資的完好無損,根據企業管理和財務管理的一般要求,結合本公司的一些具體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倉庫管理工作的任務:

  1、根據本規定做好物資出庫和入庫工作,使物資儲存、供應、銷售各環節平衡銜接。

  2、做好物資的'保管工作,如實登記倉庫實物賬,經常清查盤點庫存物資,做到賬、卡、物相符。

  3、積極開展廢舊物資、采購余料的回收、整理,利用工作協助做好積壓物資的處理工作。

  4、做好倉庫安全保衛工作,確保倉庫和物資的安全。

  第三條倉庫管理人員由主管經理統一管理,倉庫管理員由倉儲部長統一安排和調配。

  二、倉庫物資的入庫

  第四條外購物資(包括外購材料與商品等,到達后由采購部門經辦人填制“商品驗收單”,一式三份(經倉管員簽字后的“商品驗收單”一聯由采購部留底,一聯交財務部,一聯交倉庫作為開具“入庫單”依據)。倉管員根據“商品驗收單”填寫的品名、規格、數量、單價,將實物點收入庫后,在“商品驗收單”上簽名,并根據點驗結果如實填制“入庫單”一式三份,送貨人須就貨物與入庫單的相互理解應項目與倉管員核對,確認無誤后在“入庫單”上簽名,做到貨、單相符。倉管員憑手續齊全的“商品驗收單”(倉庫聯)和“入庫單”的存根,登記庫存實物賬,一聯交財務部,一聯交采購部。

  第五條對于商品物資驗收入庫過程中所發現的有關數量、質量、規格、品種等不相符的現象,倉管員有權拒絕辦理入庫手續,并視其程度報告采購、財務部門與經理處理。

  三、倉庫物資的出庫

  第六條公司倉庫一切商品貨物的對外發放,一律憑著蓋有財務專用單和有關人士與領導簽章的“商品調撥單”(倉庫聯),一式三份,一聯交采購部,一聯交財務部,一聯交倉庫作為注明“出庫單”依據。由公司跟單員輸出庫手續。倉管員根據“商品調撥單”注明業務跟單承辦人,一聯由倉庫作為登記實物賬的依據,一聯交財務部。

  第七條對于一切手續不全的提貨、出貨,倉管員有權拒絕發貨,并視其程度報告財務部和公司經理處理。

  四、倉庫物資的保管

  第八條倉庫設商品實物保管賬(簡稱“倉庫實物賬”)和實物登記卡。倉庫實物賬按物資類別、品名、規格分類進行銷存核算,只記數量不計金額,同時,在每一商品材料存放點設置商品材料實物登記卡,根據入庫單、出庫單及時登記倉庫實物賬及實行卡,保證賬、卡、物相符。

  第九條每月必須對庫存的商品進行實物盤點一次,財務人員予以抽查或監盤并由倉管員填制盤點,一式三份,一聯倉庫留存,一聯交財務部,一聯交經理存檔,并將實物盤點數與倉庫實物賬核對,如有損耗或升溢應在盤點表中相關欄目內填列,經財務部門核實,并報有關部門領導與經理批準,方可作調賬處理,以保證財務賬、倉庫實物賬、實物登記卡和實物相符。

  第十條倉庫商品的計量工作應按通用的計量標準實行。對不同物資采用不同計量方法,確保物資計量的準確性。

  第十一條做好倉庫與供應、銷售環節的銜接工作,在保證商品供應等合理儲備的前提下,力求減少庫存量,并對商品的利用、積壓商品的處理等提出建議。

  第十二條倉庫物資的保管要根據各種物資的不同種類及其特性,結合倉庫條件,采用不同方法分別存放,既要保證物資免受各種損害,又要保證物資的進出和盤存方便。

  第十三條對于特殊物資,應設置明顯標志。

  第十四條建立和健全出入庫人員登記制度,入庫人員均經過倉庫管理員的同意。進入倉庫的人員一律不得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嚴禁吸煙。

  第十五條倉管員應嚴格執行安全工作規定,切實做好防火、防盜等工作,定期檢查避雷和消防器材設備,保障倉庫和財物的安全。

  第十六條倉管員工作調動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由財務領導進行監交、表上簽名,方能離開工作單位。

  第十七條未按規定輸物資出入庫手續而造成物資短缺、規格或質量不合格和賬實不符,倉管員應承擔由此引起的經濟損失,財務部負領導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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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總則

  1.倉庫是企業物資供應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企業各種物資周轉儲備的環節,同時擔負著物資管理的多項業務職能。倉管的主要任務是:保管好庫存物資,做到數量準確,質量完好,確保安全,收發迅速,面向生產,服務周到,降低費用,加速資金周轉。

  2.倉管主要是根據工廠生產需要和廠房設備條件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內部要加強經濟職責制,進行科學分工,構成物資分口管理的保證體系;業務上要實行工作質量標準化,應用現代管理技術和ABC分類法,不斷提高倉庫管理水平。

  (二)物資驗收入庫存

  3.物資入庫存,保管員要親自同交貨人交接手續,核對清點物資名稱。數量是否一致,按物資交接本上的要求簽字,應當認識簽收是經濟職責的轉移。

  4.物資入庫存,應先入待驗區,未經檢驗合格不準進入貨位,更不準投入使用。

  5.材料驗收合格,保管員憑發票所開列的名稱。型號。數量。計量驗收就位,鋼材應涂色標志,入庫存單各欄應填寫清楚,并隨同托收單交財務科記賬。

  6.不合格品,應隔離堆放,嚴禁投產使用。如工作馬虎,混入生產,保管員應負失職的職責。

  7.驗收中發現的總是要及時通知科長和經辦人處理。托收到而貨未到,或貨已到而無發票,均應向經辦人反映查詢,直到消除懸事掛賬。

  (三)物資的儲存保管

  8.物資的儲存保管,原則上應以物資的屬性。特點和用途規劃設置倉庫,并根據倉庫的條件思考劃區分工,凡吞吐量大的落地堆放,周轉量小的貨架存放,落地堆放以分類和規格的次序排列編號,上架的以分類四號定位編號。

  9.物資堆放的`原則是:在堆垛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推行五五堆放,根據貨物特點,務必做到過目見數,檢點方便,成行成列,禮貌整齊。

  10.倉庫保管員對庫存。代保管。待驗材料以及設備。容器和工具等負有經濟職責和法律職責。因此堅決做到人各有責,物各有主,事事有人管。倉庫物資如有損失。貶值。報廢。盤盈。盤虧等,保管員不得采取“發生盈時多送,虧時克扣”的違紀做法。

  11.保管物資要根據其自然屬性,思考儲存的場所和保管常識處理,加強保管措施,到達“十不”要求,務使國家財產不發生保管職責損失。同類物資堆放,要思考先進先出,發貨方便,留有回旋余地。

  12.保管物資,未經科長同意,一律不準擅自借出。總成物資,一律不準折件零發,特殊狀況應經科長批準。

  13.倉庫要嚴格保衛制度,禁止非本庫存人員擅自入庫。倉庫嚴禁煙火,明火作業需經保衛科批準。保管員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識。

  (四)物資發放

  14.按“推陳儲新,先進先出,按規定供應,節約用料”的原則發材料。發料堅持一盤底,二核對,三發料,四減數的原則。對貪圖方便,違反發料原則造成物資失效。霉變。大料小用。優料劣用以及差錯等損失,保管員應負經濟職責。

  15.領料單應填明材料名稱。規格。型號。領料數量。圖號。零件名稱或材料用途,核算員和領料人簽字。屬計劃內的材料應有材料計劃;屬限額供料的材料應貼合限額供料制度;屬規定審批的材料應有審批人簽字。同時,超費用領料人未辦手續,不得發料。

  16.調撥材料,保管員要審查單價。貨款總金額并蓋有財務科收款章時方可發料。發現價格不符或貨款少收等,應立即通知開票人更正后發貨。

  17.對于專項申請用料,除計劃采購員留作備用的數量外,均應由申請單位領用。常備用料,凡屬能夠分割折另的,本著節約的原則,都應折另供應,不準一次性發料。

  18.發料務必與領料人和接料車間辦理交接,當面點交清楚,防止差錯出門。

  19.所有發料憑證,保管員應妥善保管,不可丟失。

  (五)其他有關事項

  20.記帳要字跡清楚,日清月結不積壓,托收。月報及時。

  21.允許范圍內的磋差。合理的自然損耗所引起的盤盈盤虧,每月都能夠上報,以便做到賬。卡。物。資金四一致。

  22.創造五好倉庫是每個保管員努力的方向,每月對倉庫進行一次檢查,以促進創五好倉庫的開展。

  23.保管員調動工作,必須要辦理交接手續,移交中的未了事宜及有關憑證,要列出清單三份,寫明狀況,雙方簽字,科領導見證,雙方各執一份,報科存檔一份,事后發生糾葛,仍由原移交人負責賠償。對失職造成的虧損,除原價賠償外,還要給紀律處分。

  24.庫存盈虧反映出保管員的工作質量,力求做到不出現差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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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倉庫管理制度是指對倉庫各方面的流程操作。作業要求。注意細節。7S管理。獎懲規定。其他管理要求等進行明確的規定,給出工作的方向和目標,工作的方法和措施;且在廣的范疇內是由一系列其他流程文件和管理規定構成的。

  1、目的:

  為了保障倉庫貨品保管安全。提高倉庫工作效率和物流對接規范,制定倉庫管理制度,確保本公司的物資儲運安全。

  2、范圍:

  針對物流部倉庫和理貨區。

  3、資料:

  3.1.嚴格遵守公司和部門各項規章制度。

  3.1.1.嚴格按照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上下班,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不罷工。不代人打卡;上班時間內在各自崗位上盡職盡責,不串崗。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3.1.2.非物控室和倉管室員工不得進入倉庫,因工作需要的其它人員經請示上級同意后,在倉管員的陪同下方可進入倉庫,任何進入倉庫的人員務必遵守倉庫管理制度。

  3.1.3.非物流部員工不得進入理貨區,因工作需要的'其它人員經請示上級同意后,在理貨員的陪同下方可進入理貨區;物流部配送人員在進入理貨區后,及時完成各配送線路的包裝箱交接清點和單據簽收工作,任何進入理貨區的人員務必遵守倉庫管理制度。

  3.1.4.所有人員不得攜帶能夠容裝手機或配件的包裝物品(如手提包。紙袋等)進入倉庫和理貨區,因工作需要攜帶,在出倉庫時務必理解倉管員或理貨員的檢查。

  3.1.5.任何人員不得在倉庫和理貨區內吸煙。

  3.1.6.倉管員。理貨員不得將水杯。飯盒。零食等東西帶入到倉庫或理貨區,更不得在倉庫或理貨區內吃東西。

  3.1.7.服從上級的工作安排,并按時保質保量完成上級交待的任務。

  3.2.嚴格執行倉庫的貨物保管制度。

  3.2.1.倉管員嚴格按照“iso9000”和“6s”的標準要求,規范倉庫貨物管理。

  3.2.2.倉管員。理貨員務必全面掌握倉庫所有貨物的貯存環境。堆層。搬運等注意事項,以及貨品配置(包括禮品等)。性能和一些故障及排除方法。

  3.2.3.理貨員對所有入庫貨物的質量進行嚴格檢查和控制。

  3.2.4.貯存在倉庫的貨物,按照貨物的品牌。型號。規格。顏色等分區歸類整潔擺放,在貨架上作相應的標識,并制作一個《倉庫貨物擺放平面圖》,張貼倉庫入口處。

  3.2.5.同類型的貨物,不同批次入庫要分開擺放,發放貨物時,要按照先進先出的順序原則出庫。

  3.2.6.嚴格遵照貨物對倉庫的貯存環境要求(如:溫。濕度等)進行貯存保管,定時對貨物進行清潔和整理。

  3.2.7.保證倉庫環境衛生。過道暢通,并做好防火。防潮。防盜等安全防范的工作,并學會使用滅火器等工具,每一天下班前務必檢查各種電器電源等安全狀況。

  3.2.8.倉管員按照財務要求及時地記錄好所有貨物進出倉的賬目狀況,每一天做好盤點對數工作,保證賬目和實物一致。

  3.2.9.倉管員。理貨員不得挪用。轉送倉庫內的任何物品,其他人員需要到倉庫借用貨物,務必經過本部門負責人在借條上批準后才能讓其借走。

  3.2.10.倉庫。理貨區。包裝箱及其它貴重物品的專柜鎖匙由各組長保管,不得轉借。轉交他人保管和使用,更不得隨意配制。

  3.3.嚴格執行貨物進出倉庫規程。

  3.3.1.嚴格執行倉庫的貨物進出倉的運作流程,確保倉庫區域的貨物的貯存安全。

  3.3.2.理貨員在收發時請參照《理貨規程》。

  3.3.3.倉管員在接到理貨員入庫通知時,按照入庫單與理貨員做好貨物清點交接工作,并在入庫單上簽字確認。

  3.3.4.倉管員在接到理貨員出庫通知時,按照調撥單與理貨員做好貨物清點交接工作,并在要求理貨在調撥單上簽字確認。

  3.3.5.倉管員。理貨員務必按照進出倉流程做好各項交接工作。

  標準危廢倉庫管理制度 12

  第一章學校庫房管理須知

  1、學校庫房實行專人專管制,負責教育教學、辦公、衛生等物品的保管。

  2、嚴格執行物資驗收制度,做好外購物資入庫驗收工作。入庫時要認真檢查物品型號、數量是否與發票一致,對不能入庫的型物品,要到現場察看驗收,方可辦入庫手續。入庫要及時登帳,手續檢驗不合要求的不準入庫。

  3、合理安排物品在庫房內的存放次序,按物品種類、規格、等級分區堆放整齊,分類清楚,保持庫房整潔。庫房管理員應對庫存物品心中有數,了如指掌。

  4、對庫房所有物品應加強防潮、防蛀、防壓、通風等保管措施,對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要按規定,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保管,避免發生意外。如因保管不善等失職行為造成的損失,視情節輕重賠償。

  5、物品出庫要有領用人簽字,物資領發時,要準確核對物資名稱、數量,并及時登記入帳。

  6、臨時借用的小型工具等,要建立借用物品臺帳,嚴格履行借用手續,并及時催收入庫,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7、庫房人員要定期盤點,每月一小盤,每學期一盤,做到日結月清,帳物相符。對因現代教育的需求,確需淘汰或報廢的物品,需先向總務部門提出申請,經核查后報校領導同意,方可消帳。

  第二章庫房管理員崗位職責

  1、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2、嚴格把好物資進庫房驗收關(含各部門經批準自行采購的物品)對進倉的物品應根據請購單、按時、按質、按型號、規格入倉登記與驗收,凡不符合規定,拒絕簽收入倉,嚴禁涂改票據。

  3、經驗收后的物品,應分類存放,做到整潔有序。并認真填寫存貨卡,對庫存物瓶月盤點一次,使賬、物、卡三相符,將盤點后的月報表及時存檔。并及時上報總務處。

  4、每日對出倉的物品應填寫好出庫領用單,將名稱、規格、數量、金額、領用部門、領用人及簽名進行統計、審核,以便進行核算。

  5、對任何部門、個人,嚴格按先辦手續后發貨的程序辦理,禁止先出倉后補手續的.做法。

  6、庫房記賬將各類物資進、出、存的情況準確登記,分類歸檔,做到當日單據當日清理入賬,并配合校管員做到賬單相符,賬物相符。

  7、好庫房防火、防盜及衛生工作工作,保證庫房通風、干爽,嚴防物資流失、人為損壞、積壓報廢事故發生。

  8、貴重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應分類專門存放,做好防范工作。

  9、認真完成學校及總務處布置的工作。

  第三章庫房物資日常管理

  一、采購制度

  1、學校采購物品一般情況下,由外勤同志辦理。

  2、采購物品須有購物申請單,并注明名稱、品種、規格、數量、用途。

  3、購物申請單須有申請人、部門負責人、學校財產(管理員)三人的簽名。

  4、除特殊情況,一般購物在五天內完成。

  5、采購的物品一定要和購物申請單相同。

  6、所購物品質量有問題或未經批準購買的物品一律不予報銷。

  二、驗收入庫制度

  1、外勤同志按購物申請單購物,庫房保管員負責驗收入庫,再由個人或組室領用。

  2、驗收入庫時所購物品、購物申請單、購物發票三者缺一不可。

  3、入庫時要區分物品性質、危險品、易物品、易爆物品,區別對待、妥善處理。

  4、驗收入庫后應開二聯單,三聯單通知有關個人或部門前來領取,以利于教學急需。

  5、根據勤儉辦學原則,庫房內積壓物品應盡量減少,但教學所需物品要保證供應。

  6、學校財產負責人應定期檢查驗收入庫執行情況。

  7、財產保管員和相關領導及相關組室必須每一年度對全校財產作一次盤點清查。

  三、造冊登記制度

  1、學校所有物品的造冊登激作有庫房保管員負責。

  2、庫房保管員根據物品的歸類分別列入校產的帳冊或組室、個人帳冊。三天內及時登帳,半年及時結帳。

  3、登記造冊的物汽稱數量應和記錄相符合。

  4、按時完成上級部門的校產統計表格。

  5、人員調動一定要做好個人物品借用歸還工作。

  6、學校校產負責人應定期檢查造冊登記情況。

  四、領用制度

  1、物品庫房存放,有庫房保管員統一管理。

  2、個人在征得保管員同志同意下,辦理領用物品手續才能領用物品。

  3、教學物品不能挪作他用。

  4、教學的物品借用物品須按時歸還。每學期結束時,庫房保管員要及時收回,統一管理。

  5、領用物品若有多余,需歸還庫房。

  五、財產報廢制度

  1、根據勤儉辦校原則,教學儀器一定要做到物盡其用愛惜使用。

  2、報廢的物品要加以區別,對不正常的損壞要找出原因,人為損壞的要酌情賠償。

  3、報廢的物品有庫房管理員統一登記,及時銷帳,累計金額在50000元以上上報計財科儀器設備辦公室備案,在統一的前提下合理處理。

  4、報廢單要學校負責人,財務主管和財產保管員簽字、說明。

  5、報廢物痞理后的回收資金,要統一進請購基金帳。

  六、出借賠償制度

  1、教學物品和器材專供本校教學使用,在不影響教學前提下,經領導同意方可出借。

  2、貴重物品原則上不借。

  3、出借的物品須填寫出借單、出門單。

  4、出借的物品要按期收回。

  5、賠償辦法由設備管理人員填寫賠償單,經學校分管領導批準再由損壞者憑賠償單到財務部門繳。

  6、歸還物品是要當面驗收,如有損壞或遺失,按賠償制度執行。

  標準危廢倉庫管理制度 13

  一、倉庫例會制度:

  1、例會時間:每一天晚上20點鐘左右,原則上為晚班發料結束后召開

  2、例會地點:成品倉庫

  3、參加人員:全體保管員,包括原材料倉庫、成品倉庫、基建倉庫、勞保配件倉庫

  4、會議召集及主持人:倉庫主管

  5、例會資料:

  ①傳達公司領導指示要求;

  ②總結當天工作,表揚先進行為,勸誡消極行為,批評錯誤行為;

  ③布置明天工作,包括臨時工作調整;

  ④協調倉庫人員及崗位工作;

  ⑤強調倉庫工作紀律,宣揚愛崗敬業精神;

  ⑥傾聽員工對于工作的意見、推薦、呼聲,能當場解決的務必當場答復解決,不能當場答復的務必及時向上級反映并及時把結果反饋給員工;

  ⑦其他資料

  6、例會原則:會議時間長度一般15分鐘,有話即說,無話不說,力求簡明扼要突出重點,并盡量縮短會議時間。

  二、成品倉庫盤點制度:

  1、對晚班的界定:所謂晚班時間,即為當天的19:00點鐘——次日的7:00點鐘之間的時間間隔。所以,該時間段的`生產領料應歸屬為當天領料,而不就應歸屬為次日領料,該時間段的完工成品(即便真正的入庫時間拖延到第二天7點以后)也就應歸屬當天。也就是說,不能因為該時間段跨越了午夜0:00點鐘而將領料或成品歸屬到第二天。

  2、日盤點及交接班制度:即成品庫保管員每一天自己組織盤點并交接。

  1)盤點交接流程:交接雙方共同盤點倉庫實物→制作“盤點交接表”→在帳本、盤點交接表、商品卡、實物確認一致的狀況下,雙方簽名,完成交接→按制度要求傳遞“盤點交接表”。

  2)成品庫交接班,務必按上述流程規定的順序操作,嚴禁違規。

  3)交接時間:每一天務必盤點交接兩次,早班、晚班各一次。為不影響正常出入庫工作,盤點交接應盡量在成品庫沒有出入庫業務時進行;

  4)盤點交接務必條件:

  ①務必發貨和入庫保管雙方同時參加盤點;

  ②雙方務必在盤點表上共同簽名確認。

  5)早班交接盤點:每一天早班入庫結束后對倉庫盤點,套用復寫紙制作一式三份的早班“盤點交接表”,在帳本、庫存表、商品卡、實物確認一致的狀況下,雙方簽名,完成交接;盤點表一份倉庫留存,另兩份分別送達業務部和財務部。

  6)晚班交接盤點:晚班交接只需填制一份晚班“盤點交接表”,留存倉庫即可。

  3、周盤點:即銷售會計盤點。每個星期三上午9:30點鐘左右,銷售會計(或與銷售主管一起)對成品倉庫盤點一次;

  4、月盤點:即每月第一天上午9:30點鐘左右,由銷售會計對上月最后一天庫存盤點。

  5、盤點表:所有盤點數據,務必制作成盤點表。

  對于日盤點表,銷售會計主要核對盤點數據與財務部成品明細賬是否有差異。

  對于周盤點表和月盤點表,銷售會計不僅僅要核對會計盤點數據與倉庫自盤數據是否有差異,還有核對所有盤點數據與財務部成品明細賬是否有差異。

  當發現差異時,務必立即復查盤點數據并查找原因,務必將詳細狀況向財務經理匯報。嚴禁隱瞞差異。

  三、成品庫損失賠償規定:

  1、意外損失:是指被盜、火災、雨水災害等。凡屬個人主觀過失、工作失職原因造成的損失,對直接職責人處罰100元,對倉庫主管處罰50元。

  2、丟貨損失:是指日常盤點盤虧。5件以內的丟貨損失,由直接職責人賠償;超過5件的部分,個人負擔損失的40%

  四、原材料倉庫值班制度

  1、中午值班:每一天中午11:30——14:00點鐘,原材料倉庫硬性停止一切入庫作業,僅僅留下一人值班,主要負責車間少量補充領料,其他人員中午休息。

  2、夜班值班:在每晚車間大規模領料結束后,倉庫主管應安排一人開始值守夜班,其他人員下班。值守夜班期間,原則上不安排原材料卸車及入庫。

  3、注意事項:倉庫主管要根據實際狀況,制定中午和夜班“值班表”,詳列值班人員姓名和具體值班日期。所有值班表應盡量持續相對穩定化,不要在短期內隨意變更。特別注意,中午值班與夜班值班在人員安排方面謹防沖突。

  五、原材料盤點制度

  1、月盤點:以“抽查盤點”為主,即在每月1——3日對上月原材料抽查盤點。

  重點抽查范圍是:收料、發料十分頻繁的材料品種;剛入職的保管員所管理的材料品種;本月出錯頻率比較高的保管員所管理的材料品種;上月被處罰最多的保管員所管理的材料品種

  2、季度(年度)盤點:在每個季度最后一個月份,實施材料倉庫整體盤點。所有的材料都將被仔細地盤點清查一遍。

  3、盤點工作組織:原材料盤點,應在財務經理指導下,由成本會計(材料會計)負責牽頭組織,與倉庫主管共同負責實施。

  成本會計(材料會計)務必事先制定盤點方案,包括盤點時間、記賬人員、搬運人員、分組狀況、材料品種、注意事項、盤點要求等等,與倉庫主管協商,與生產部門協調后,報請財務經理批準。

  4、盤點表:盤點結束后,在電腦里制作盤點表,并及時提請財務經理查閱。

  六、處罰

  《倉庫管理制度》各條各項有處罰標準的從其標準;無處罰標準的,每違反一項,每人每次處罰10元。

  標準危廢倉庫管理制度 14

  一、目的:

  對物資部庫房進行規范管理。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的工具庫和產品庫的管理。

  三、職責:

  3.1倉庫保管人員根據責任范圍負責物資及成品的標識,貯存和保護、入庫和出庫控制;

  3.2倉庫保管人員根據每天的出入庫情況,做好帳目統計工作,要求做到帳、卡、物一致,并保證日清、月結;

  3.3倉庫保管員每月末26日下班前要提交本月倉庫統計表,供公司管理層決定下月采購計劃使用;

  3.4倉庫員工崗位調動的,由交接雙方及上級主管共同辦理清冊移交及必要的物品清點工作;

  3.5倉庫員工因個人原因辭職的應提前一個月書面申請交物資部長,辭職時必須辦理好相關移交手續及物品的`清點工作才可離崗。

  四、管理要求:

  必須做到提前三十分鐘上班,上班期間不得擅自離開崗位;

  4.1入庫必須經過檢驗合格后方可辦理入庫手續,庫管員應對合格物品登記上帳,利用已有標識或新加標識等,標明物品規格型號、名稱與數量,做到帳、卡、物一致;

  4.2所貯存物品按規格型號分區域放置,合理有序,防止損壞,對特殊材料加以特殊標識,提供必要的環境條件和防失措失;

  4.3倉庫保管員根據產品要求定期檢查庫存情況,在產品的貯存期超過三個月以上的,應檢查產品質量情況,采取必要的糾正和預防措施,并及時與相關部門聯系,進行重新檢驗;

  4.4發出:產品由部門統一發出使用計劃,倉庫保管人員與領用人員一道完成出庫復核工作,核對交付物品規格型號、名稱、數量、交付單位,并認真做好記錄,做到帳、物、卡一致;

  4.5管理:倉庫只允許倉庫管理人員、上級主管和領料人員進入,其他公司員工或外來人員,未經上級領導允許不得隨便進行倉庫;

  4.6庫管員在收、發物資過程中必須堅持原則,以公司利益為核心,嚴禁發生對送、領物資人員吃、拿、卡、要現象發生。

  五、倉庫管理人員和搬運必須服從上級主管的工作安排,認真完成上級主管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對不嚴格按本制度執行或執行不認真的庫房人員按公司相關制度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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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為了加強危險化學品倉庫安全管理,保障公司員工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保護環境,做到防患于未然,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儲存各類化學氣體、易燃易爆、腐蝕性物品等危險化學品的倉庫。

  3、危險品設專職倉庫管理員,倉庫管理員應進行培訓,除了具備一般消防知識之外,還應在危險品倉庫進行專門培訓,還應熟悉各區域儲存的化學危險品品種類、特性、儲存地點事故的處理順序及方法,并掌握必要的應急處理辦法和自救措施,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4、危險化學品倉庫儲存管理必須嚴格遵守“雙人雙鎖”規定,即危險化學品倉庫鑰匙必須專人兩人保管,保管人員一人設指紋,一人配鑰匙,凡進入危化品倉庫工作時,必須雙方保管員同時到達方可開啟、關閉庫門,保管員必須妥善保管鑰匙,隨身攜帶。

  5、危險化學品入庫前均應進行檢查驗收,檢查入庫物品是否與計劃品種相符,安全標識是否齊全有效,包裝有無破損和泄露,經確認無誤后方可入庫,入庫后液體化學品要配置二次容器,防止意外泄漏,儲存時應采取適當的養護措施,在儲存期內,定期檢查,發現其品質變化、泄漏、穩定劑短缺等,應及時處理,包括庫房溫度、濕度應嚴格控制,經常檢查,及時調整。

  6、入庫時要嚴格劃分區域擺放,有相應標識牌,不得亂放。對入庫的液體桶裝(重量不超過15KG)危險化學品,疊放高度不得超過3桶;入庫的固體危險化學品,疊放的高度不得超過2米,以防傾倒造成泄漏等事故。

  7、裝卸對人身有害及腐蝕性的物品時,操作人員應根據危險性,穿戴相應的勞保防護用品。裝卸高毒類危險化學品必須佩戴防毒面具,防護手套;裝卸具有腐蝕性的危險化學品時,必須穿戴防護服,防毒面具等。

  8、倉庫應建立危險化學品登記臺賬。領用時由各班組長根據當班生產實際用量填寫領料單,經主管負責人簽批后由專人領取搬運,倉庫管理員要認真做好登記,并向領用人說明危化品搬運使用要求。

  9、危險化學品庫嚴禁其他人員在未經化學品庫管員同意的情況下進入。供應商及生產領料員提供或領取化學品時,應通過庫管員,嚴禁供應商及生產領料員擅自進入化學品庫。

  10、危險化學品裝卸前后,必須對車輛及倉庫進行必要的通風及清掃,裝卸作業使用的`工具必須能防止產生火花,必須有各種防護裝置。裝卸、搬運化學危險品時應按有關規定進行,做到輕裝、輕卸,嚴禁摔、碰、撞、擊、拖拉、傾倒和滾動。

  11、禁止在化學危險品倉庫堆積可燃廢棄物品,泄露和滲透化學品的包裝容器應迅速移至安全區域,要保持良好的通風,按規定配備消防器材,照明及開關采用防爆型電器,并定期檢查并確保器材的有效可靠。

  12、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起草并負責解釋。

  標準危廢倉庫管理制度 16

  化學危險物品庫房除嚴格執行倉庫安全管理制度外,必須嚴格執行以下規定:

  一、化學危險品必須儲存在專用倉庫、專用場地或專用儲存室(柜)內,并設專人(經消防安全培訓合格后的持證人)管理,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進入庫房。切實做好以防火、防爆、防毒、防水、防事故為重點內容的安全工作。

  二、化學危險物品專用倉庫,應當符合有關安全、防火規定,并根據物品的種類、性質,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爆、防盜、泄壓、防火、防雷、報警、滅火、防曬、調溫、消除靜電、保護圍堤等安全措施。

  三、化學危險物品應當分類、分項存放,堆垛之間的主要通道應當有安全距離,不得超量儲存;遇火、遇潮容易燃燒、爆炸或發生有毒氣體的化學危險物品,不得在露天、潮濕、漏雨和低洼容易積水的地點存放;受陽光照射容易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氣體的'化學物品和桶裝、罐裝等易燃液體、氣體應當在陰涼通風地點存放。化學性質或預防滅火方法相互抵觸的化學危險物品,不得在同一倉庫或儲存室內存放。

  四、加強通風吸塵等措施,使化學危險品不致達到爆炸濃度。所有電氣設備和電氣照明裝置,必須采取有效的隔離封閉等防火防爆措施。

  五、化學危險物品、劇毒物品的采購和運輸,應嚴格遵守公安運輸部門的有關規定辦理,不得違章私自夾帶。

  六、嚴格出入庫制度,加強貨物入庫驗收和平時的檢查制度。對性質不穩定、容易分解、變質引起自燃或爆炸的物品,應該定期進行測溫、檢驗,高溫季節(暑假期間)應加強值班,注意每日的氣溫;適時開放噴水降溫,每日12時—13時,16時—17時測量庫內溫度,并作好記錄。如庫內溫度超過30℃,要特別注意觀察,確保安全,防止自燃爆炸。

  七、庫區和庫房內要經常保持整潔,對散落的易燃、可燃品和庫區的雜草應及時清除,用過的舊棉紗、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物品,必須放在遠離庫區的安全地點,妥善保管或及時處理。庫內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

  八、化學危險品倉庫,必須配備相應種類、數量的消防器材和設施以及通訊、報警裝置。倉庫管理人員應負責所配消防器材和設施的管理,確保消防器材和設施完好,并掌握所配備的消防器材和設施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九、危險劇毒物品的管理,必須指定有一定保管知識的專人負責,并采用雙人雙鎖制。并經常對有關使用和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教育,采取勞動保護和安全措施,保證人身、物資安全。

  十、劇毒危險品的使用,必須經室主任審批,雙人簽名領用,一般限額一次用量。特殊情況,不得超過一日用量。必須做好使用記錄。在使用過程中,應嚴格控制和監督,對其領用、耗、剩、廢的數量必須詳細記錄。劇毒危險品的空容器、變質料、廢液、殘渣應妥善處理,嚴禁隨意亂拋。

  十一、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向校值班室、保衛部門報告,如發生意外情況,應立即向保衛部門報告,同時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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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所涉及的危險化學品為易燃液體(有機溶劑、樹脂、溶劑型涂料成品、溶劑型涂料半成品等)、易燃固體(硝化棉)、有機過氧化物(白水)。

  1、倉庫必須配備具有專業知識的管理人員,管理人員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2、倉庫管理人員必須配備可靠的安全防護用品。

  3、進入倉庫人員穿戴必須符合公司相關要求。

  4、禁止攜帶火種進入倉庫,嚴禁在倉庫內吸煙和使用明火。

  5、每日上班,應先開啟排氣扇對倉庫強制通風不低于30分鐘。

  6、人員進入倉庫前,應先通過倉庫門口的'靜電釋放裝置釋放人體靜電。

  7、除叉車外,禁止其他機動車輛進入倉庫,進入倉庫的叉車,應采取防火措施。

  8、貨品入庫應嚴格按公司的相關管理制度執行,并進行檢查驗收,當貨品性質未確定時,不得入庫。

  9、裝卸搬運貨品時應按有關規定進行,做到輕裝、輕卸,嚴禁摔、碰、撞擊、拖拉、傾動和滾動。

  10、修補、換裝、清掃、裝卸易燃易爆物料時,應使用不產生火花的工具。

  11、泄漏或滲漏的包裝容器應迅速轉移至安全區域進行處理。

  12、貨品不得直接落地存放,應存放于托盤上。

  13、庫房周圍無雜草和易燃物,庫房內應經常打掃,無漏撒物料,保持清潔衛生。

  14、倉庫內應設溫濕度計,并每日進行檢查和記錄,當溫濕度不符合要求時,應采取必要措施進行糾正。各類貨品適宜存放溫度和相對濕度按附表一執行。

  15、貨物堆垛高度不得超過3米,若存放貨品本身有具體要求的,按要求執行。

  16、堆垛貨品存放距離按附表二執行。

  17、庫管員每日應對貨品進行安全檢查,檢查內容主要包括:貨品堆垛牢固程度、通道是否暢通、有無泄漏或滲漏現象等,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和匯報。

  18、庫房內禁止分、改裝,開桶、驗收和質量檢查等需在庫房外進行。

  19、各貨品的儲存應根據其性能分區、分類、分庫儲存,不得混存。禁忌物品不得同庫存放。

  20、各貨品的儲存管理,除需遵守本制度外,還應遵守相應的其他規章制度。

  21、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標準危廢倉庫管理制度 18

  一、為確保危化品倉庫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危化品庫房的建筑設計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等標準規范要求。

  三、危化品倉庫應根據存儲物品性質,配備足夠的、相適應的安全措施、消防器材。

  四、危化品倉庫應設明顯的防火等級標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設施的道路應保持暢通。

  五、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倉庫保管等部門要加強危險化學品倉庫的檢查和日常巡查工作,并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上報處理。

  六、制訂危化品入庫驗收制度,核對、驗收進庫物品的規格、質量、數量。無產地、銘牌、檢驗合格證的物品不得入庫。

  七、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堆垛)要采取杜絕火種的安全措施。

  八、危化品的領用,應嚴格控制,生產部應經常檢查核實。

  九、劇毒物品應單獨存放,必須實行“雙五”即雙人驗收、雙人保管、雙人發放、雙鎖、雙本帳的.管理辦法。

  十、倉庫保管員應根據所保管的危險化學品的性質,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器具。

  十一、危化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及時進行安全處理。

  十二、危化品庫房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不準住人。每日工作結束后應進行安全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

  標準危廢倉庫管理制度 19

  1、 負責試劑的接收、入庫、保管、發放和臺賬的'管理;

  2、試劑分區分類管理,定期盤點庫存,設置安全庫存,及時補貨,臨近有效期的及時封存,集中處理;

  3、易燃易爆易制毒危險品試劑的特殊管理;

  4、常用試液(滴定液)的盤點,及時補貨,做好配制計劃;

  5、常用試液(滴定液)的配制和標定,填寫配制記錄,做好標簽,儲存并保證其有效性。

  標準危廢倉庫管理制度 20

  本公司所涉及的危險化學品為易燃液體(有機溶劑、樹脂、溶劑型涂料成品、溶劑型涂料半成品等)、易燃固體(硝化棉)、有機過氧化物(白水)。

  1、倉庫必須配備具有專業知識的管理人員,管理人員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2、倉庫管理人員必須配備可靠的`安全防護用品。

  3、進入倉庫人員穿戴必須符合公司相關要求。

  4、禁止攜帶火種進入倉庫,嚴禁在倉庫內吸煙和使用明火。

  5、每日上班,應先開啟排氣扇對倉庫強制通風不低于30分鐘。

  6、人員進入倉庫前,應先通過倉庫門口的靜電釋放裝置釋放人體靜電。

  7、除叉車外,禁止其他機動車輛進入倉庫,進入倉庫的叉車,應采取防火措施。

  8、貨品入庫應嚴格按公司的相關管理制度執行,并進行檢查驗收,當貨品性質未確定時,不得入庫。

  9、裝卸搬運貨品時應按有關規定進行,做到輕裝、輕卸,嚴禁摔、碰、撞擊、拖拉、傾動和滾動。

  10、修補、換裝、清掃、裝卸易燃易爆物料時,應使用不產生火花的工具。

  11、泄漏或滲漏的包裝容器應迅速轉移至安全區域進行處理。

  12、貨品不得直接落地存放,應存放于托盤上。

  13、庫房周圍無雜草和易燃物,庫房內應經常打掃,無漏撒物料,保持清潔衛生。

  14、倉庫內應設溫濕度計,并每日進行檢查和記錄,當溫濕度不符合要求時,應采取必要措施進行糾正。各類貨品適宜存放溫度和相對濕度按附表一執行。

  15、貨物堆垛高度不得超過3米,若存放貨品本身有具體要求的,按要求執行。

  16、堆垛貨品存放距離按附表二執行。

  17、庫管員每日應對貨品進行安全檢查,檢查內容主要包括:貨品堆垛牢固程度、通道是否暢通、有無泄漏或滲漏現象等,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和匯報。

  18、庫房內禁止分、改裝,開桶、驗收和質量檢查等需在庫房外進行。

  19、各貨品的儲存應據其性能分區、分類、分庫儲存,不得混存。禁忌物品不得同庫存放。

  20、各貨品的儲存管理,除需遵守本制度外,還應遵守相應的其他規章制度。

  21、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標準危廢倉庫管理制度 21

  為了加強化學試劑倉庫安全管理,保障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根據國務院《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教育部《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關于技術物資管理制度》等有關規定,結合本部門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認真貫徹執行“以防為主,以消為輔”的消防工作方針,嚴格執行防火安全責任制度,安全檢查制度和崗位責任制度;

  二、嚴格執行倉庫出、入制度,非保管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入庫;

  三、熟悉和掌握儲存物資的性能,尤其是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懂得其性質、危險程度,保管和滅火方法;

  四、庫房物品要根據不同性質分類存放,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要分庫分類存放,化學危險品與非危險品要分開存放,貴重物品與一般物品要分開存放;

  五、庫內要經常保持清潔整齊,及時清除庫內外的`可燃雜物,嚴禁煙火!拒絕一切可能產生火災的因素,人走燈滅,確保倉庫安全;

  六、保管物品應根據不同性質,采取通風、降溫、防潮、防霉、防凍等一系列措施,尤其是易燃危險品,高溫季節應特別注意;

  七、倉庫門窗應保持堅固完好,嚴防盜竊事件的發生,下班時應確保打開防盜報警裝置;

  八、發現物品的包裝容器破損、殘缺以及變質、分解等情況,應及時報告并進行安全處理;

  九、倉庫應配備適當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放在明顯處和便于取用的地點,有專人管理,學習消防知識,經常檢查消防器材的完好情況,懂得各類滅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十、定期檢查本制度的執行情況。

  標準危廢倉庫管理制度 22

  為了規范管理,服務好運行維修工作,特制訂材料倉庫管理辦法如下:

  一、入庫

  倉庫保管員按照采購清單所列的名稱、數量、型號、質量標準等與實物對照、檢查,完全相符的.,方可點收入庫,登記入賬。凡是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接收。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倉庫保管員承擔。

  二、出庫

  材料出庫時,倉庫保管員必須憑領料單辦理出庫手續。申請人在領料單上簽字,寫清名稱、數量、型號,次日上午請xxx簽字確認。然后,倉庫保管員登記入賬。前日手續未辦到位,不得再行出庫。

  出庫管理必須遵循“以舊換新”的原則,每次領用維修材料時,必須將對應的破舊物品交與倉庫,方能領取新的維修材料。

  三、退庫

  申請人將剩余材料送交倉庫保管員,倉庫保管員清點入庫,并調整出、入庫記賬。

  四、盤庫

  倉庫保管員每月末最后兩天對倉庫進行一次盤點,確保帳物相符。其結果報xxx抽查。

  五、保管

  倉庫保管員對入庫材料要分類存放,保持倉庫整潔,保證倉庫安全。

  六、其他

  為減少維修材料資金的占用,除燈泡、燈管、膠布、標準件等常用消耗材料外,其它材料原則上實行零庫存。

  本辦法從即日起執行。

  標準危廢倉庫管理制度 23

  1、倉庫管理的工作職責是保存物料的儲存工作,及時供應生產所需的原料。對物料進行檢驗、收料、發料、存儲、入賬、盤點,以及呆廢料的處理等內容。物料倉庫主要指面料倉庫、輔料倉庫、機物料倉庫。

  2、倉庫管理的收料工作在于檢查采購物料的數量和品質。倉庫員檢驗和清點送來物料的種類和合格品數量,填寫入庫單,發生數量不足和品質不合格時,通知供銷科補足或更換,每種物料存放在固的地方,便于清點和發料。物料入庫價格先按估價入庫,等發票來后再紅字沖銷。

  3、倉庫管理的發料工作主要是為生產提供原輔料和機物料。使用部門填寫領料單后才能從倉庫領取物料。倉管員根據領料單所填數量分發物料。物料的出庫價格按照入庫價格的移動加權平均計算得出。

  4、倉管員要定期做好盤點工作。計算倉庫內現有的.物料種類與數量,掌握和明了庫存的實際情況,作為采購或進貨的`參考。物料經盤點后,若發生實際庫存數量與賬面結存數量不符,除追查差異的原因外,還要編制盤點損溢單,經審批后調整賬面數字,使之與實際數字相符。

  5、倉管員要做好物料出入庫的日報和月結存表,以供相關部門使用。

  標準危廢倉庫管理制度 24

  1.目的

  規定危險化學品運輸、裝卸、儲存、使用、報廢處理等過程的安全要求。

  2.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危險化學品的運輸、裝卸、儲存、轉移、使用報廢處理過程的安全管理。

  3.責任者

  安全部、采購部、運輸使用單位。

  4.程序

  4.1危險品的定義

  凡具有易燃易爆、腐蝕毒害等性質,會引起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物品均屬危險品。

  4.2 危險化學品的運輸和轉移

  4.2.1危險化學品運輸必須符合國家有關交通法規,辦理相關的運輸手續。運輸單位應指派專人押運,運輸和押運人必須責任心強,熟悉危險品的性質和安全防護知識及異常情況下的危急處理方法。

  4.2.2運輸單位和個人必須對裝運物品嚴格檢查,對包裝不牢,破損,品名標簽、標志不明顯的化學物品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罐體、沒有瓶帽的氣體鋼瓶(如氫氣、氨氣、氧氣、氯氣、氮氣、氯乙烷、全氟丙烯等鋼瓶)不得裝運。

  4.2.3禁止用翻斗車、電瓶車運輸危險品,汽車和容易產生火花的各類車輛進入危險品庫區時,排氣管應戴上阻火器。

  4.2.4運輸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車輛等工具應徹底清掃沖洗干凈后,才能繼續裝運其他危險物品。

  4.2.5運輸危險物品車輛不得混裝其他物品不得載人,互相接觸容易引起燃燒爆炸得物品,不得裝載在同一車廂。

  4.2.6叉車在裝異丁烯、液氨、氯乙烷等鋼瓶時,須輕裝、輕卸,防止碰撞,以防爆炸。遇到易燃、易爆危險品搬運到倉庫內時,叉車要熄火或戴上阻火器進入倉庫,以防排氣管冒火花,引起意外事故。

  4.2.7轉移時必須輕拿輕放,防止碰撞、拖拉和傾倒。裝卸和搬運的員工應經常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并且要有一定業務知識和固定的'人員來擔任。

  4.3 危險化學品的存放

  4.3.1化學危險品必須及時入庫,不得露天堆放

  4.3.2遇濕容易引起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氣體的化學物品,按夏季限運物品安排,適宜在夜間運輸,必要時應采取隔熱降溫和防潮、遮雨措施。

  4.3.3遇濕容易引起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氣體的原料(如金屬鈉等),不宜在陰雨天運輸,若必須運輸時,除具有良好的裝卸條件外,還應有防潮遮雨措施。(使用加蓋車輛)。

  4.3.4化學危險品應貯存在指定地點,不得與其他物質混合儲存,庫房要求干燥、無積水,屋頂不漏水,防潮物品應加木板墊放,放置整齊。

  4.3.5庫內嚴禁一切明火,禁止吸煙,禁止一切火種和帶火、冒火和外部打火的機動車輛入內。

  4.3.6化學危險品應分類、分堆儲存、堆垛不宜過高、過密并要留出一定得通道及通風口。

  4.3.7互相接觸容易引起燃燒、爆炸得物品及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應隔離儲存。

  4.3.8遇水容易燃燒、爆炸的危險品,不得存放在潮濕或容易積水的地點。受陽光照射時容易發生燃燒、爆炸的易燃、易爆品不得存放在露天或高溫的地方,必要時還應采取降溫及隔熱措施。

  4.3.9性質不穩定容易分解和變質以及混有雜質易引起燃燒、爆炸危險品應該經常進行檢查、測驗、化驗分析,防止自燃、自爆。

  4.3.10危險化學品包裝要完整無損,如發現破損、滲漏,必須立即與安全部、環保部聯系進行安全處理。

  4.3.11不準在儲存化學危險物品的庫房內或露天堆垛附近進行試驗、分裝、打包、焊接、氣割和其他可能引起火災的操作。

  4.3.12化學危險品庫房應有良好的通風和避雷設施、配備相應的防火、防爆、降溫的安全設備和器具。

  4.3.13危險物品庫房設備和照明一律采取防爆裝置。

  4.3.14劇毒物品要單獨儲存,雙人保管。

  4.3.15庫房人員工作結束后,應該進行安全防火檢查,切斷電源。

  4.3.16根據不同的化學危險物品,在庫房內要有相應的標識和圖形標志,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和防護器具。

  4.4危險化學品的使用

  4.4.1領料時,禁止地面滾桶,防止摩擦、撞擊、領料途中要考慮環境影響是否對領料構成危險,否則要采取安全措施。

  4.4.2禁止將金屬物品置入罐(槽車)內取樣。檢測或取樣應在裝卸完畢經靜止以后進行。

  4.4.3禁止使用絕緣軟管插入易燃液體槽內進行移液作業。

  4.4.4化學危險品領料用量一般當班為宜,車間原料放置須整齊,標識清楚。符合安全要求。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物質的不得混放,應有相當間距或分開存放。

  4.4.5使用危險物品崗位絕對嚴禁煙火,防止拋擲、摩擦撞擊,禁止穿尼龍衣服。

  4.4.6鐵桶應直接放在地面上,使接地良好,開桶蓋時不能使用會產生火花的工具。

  4.4.7料液換桶的管子應粗,并插到桶底,減少靜電產生。

  4.4.8使用泵時應控制流速,以減少靜電的產生。

  4.4.9裝化學危險物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后必須確保干凈,兩者相遇會引起燃燒的原料嚴禁前后混用,原料一旦落在地面應立即進行處理回收。

  4.4.10若反應物料中有易燃、易爆物料時,反應釜投料孔附近的殘余物料不得用尼龍等高電阻率和合成纖維布等來擦抹。

  4.4.11在機器發生故障、液體滲漏、改變工藝條件,由自動變手動操作時,必須注意采取防范措施。

  4.4.12在危險品作業場所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穿戴勞保用品之規定。

  4.4.13桶裝或罐裝有毒或揮發性毒害品時,必須將蓋擰緊密封,防止揮發或濺出傷人,并轉移到良好通風處。若一時無法處理可與安全部、環保部聯系協同解決。

  4.5危險化學品的報廢處理

  4.5.1危險化學品用后的包裝桶、紙袋、瓶、木桶等必須嚴加管理,要統一回收登記注冊,專人負責銷毀。

  4.5.2包裝器材銷毀必須由保衛消防部門指派專人監護下進行。

  4.5.3危險爆炸物品的報廢處理必須預先提出申請,制訂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經安全部門批準后方可處理。

  4.5.4加強廢金屬回收管理,凡金屬容器管道含有危險性物質,必須進行置換,清洗處理,經收繳單位檢查驗收合格方可上交或出售。

  標準危廢倉庫管理制度 25

  一、目的

  為了加強危險化學品的管理,提高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實現“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依據國家《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危險化學品的購買、儲存、出入庫、裝卸、使用及廢棄化學品的處理。

  三、職責

  采購部負責危險化學品購買過程的安全管理。

  生產部負責建立公司進出廠危險化學品臺帳和一級庫房危險化學品儲存保管、出入庫及裝卸過程的安全管理。

  安全部負責公司危險化學品的儲存保管、使用及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理過程的監督、檢查考核。

  各生產單位負責公司使用、生產危險化學品全過程的安全管理。

  四、術語

  危險化學品:使之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蝕性,會對人員、設施、環境造成傷害或損害的化學品,包括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潮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等,危險化學品的判定依據為《危險貨物品名表》(GB12268)和《危險化學品名錄》。

  五、內容

  1.危險化學品的購買和銷售

  危險化學品的購銷人員應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不得從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或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單位采購危險化學品;購買危險化學品時應索取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化學品安全標簽,不得購買無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化學品安全標簽的危險化學品。

  不得向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或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或者個人銷售危險化學品;銷售危險化學品時應出示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或其他證件的復印件,并提供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化學品安全標簽。

  2.危險化學品的儲存保管

  2.1儲存方式和設施的安全要求

  危險化學品必須儲存在專用倉庫、專用場地或者專用儲罐內,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必須在專用倉庫、儲罐內單獨存放。

  應當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種類、特性在庫房內設置相應的監測、通風、防曬、調溫、防火、防爆、泄壓、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滲漏、防護圍堤等安全設施,并按照國家標準和有關規定進行維護、保養,保證安全要求。儲存場地應當設置通風、報警裝置,并保證在任何情況下處于正常使用狀態。

  危險化學品專用倉庫,應當符合國家標準對安全、消防的要求,設置明顯的標志,危險化學品專用倉庫的儲存設施應定期監測。

  相互禁忌與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不能混存,必須分間、分庫儲存,并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質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必須采暖的庫房,應當采用水暖,其散熱器、供暖管道與儲存物品之間的距離不小于0.3m。不得采用蒸汽采暖或機械采暖。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100㎡,垛間距不小于1m,垛與墻間距不小于0.5m,垛與柱間距不小于0.3m,主通道寬度不小于2m。

  儲存有火災、爆炸性之危險化學品的倉庫內,其電氣設備和照明燈具要符合《爆炸和火災危險場所電力裝置設計規范》的要求。

  儲存氧化劑、易燃液體、易燃固體和劇毒物品的`庫房,應為易沖洗的、不易燃燒材料的地面,有防止產生火花要求的庫房地面,需采用不發火花的地面。

  2.2倉庫周邊防護距離的要求

  危險化學品的儲存設施與周邊環境的距離應符合國家標準或國家有關規定。

  2.3儲存單位人員的安全要求

  儲存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應當由有關部門對其進行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的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職。

  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倉庫,必須配備有專業知識的技術人員,其庫房應設置專人管理,管理人員必須經培訓合格后方可任職。

  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倉庫,應設有專職或兼職的危險化學品養護員,負責危險化學品的技術養護、管理和監測工作。

  儲存危險化學品倉庫的保管員應經過崗前和定期培訓,持證上崗,做到一日兩檢,并做好檢查記錄。檢查中發現危險化學品存在變質、包裝破損、滲漏等問題應及時通知貨主或有關部門,采取應急措施處置。

  2.4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儲存

  倉庫應陰涼通風,遠離熱源、火種,防止日光曝曬,嚴禁受熱。庫內照明應采用防爆

  照明燈。庫房周圍不得堆放可燃材料。

  鋼瓶入庫驗收要注意:包裝外形應無明顯外傷,附件齊全,封閉緊密,無漏氣現象,包裝使用期應在試壓規定期內,逾期不準延期使用,必須重新試壓。

  內容物互為禁忌的鋼瓶應分庫儲存。易燃氣體不得與其他種類化學危險品共同儲存,儲存的鋼瓶應直立放置整齊,用柜架或柵欄維護固定,并留有通道。

  2.5易燃液體儲存

  易燃液體應儲存在陰涼通風庫房,遠離火種、熱源、氧化劑及氧化酸類。閃點低于23℃的易燃液體,其倉庫溫度一般不超過30℃,低沸點的品種必須采取降溫式冷藏措施。大量儲存(如苯、醇、汽油等)用儲罐存放,機械防爆必須防爆,并有導除靜電的接地裝置。儲罐可露天,但氣溫在30℃以上是應采取降溫措施。

  專庫轉儲,不得與其他危險化學品混放。

  2.6遇濕易燃物品儲存

  嚴謹露天存放,庫房必須干燥,嚴禁漏水或雨雪進入。注意下水道通暢,暴雨或潮汛期間必須保證不進水。

  庫房必須遠離火種、熱源、附近不得存放鹽酸、硝酸等散發酸霧的物品。

  包裝必須嚴密,不得破損,如有破損,應立即采取措施。

  不得與其他類危險化學品,特別是酸類、氧化劑、含水物質、潮濕物質混儲混運,亦不得與消防方法相抵觸的物品同庫存放及同車運輸。

  2.7氧化劑和有機氧化物儲存

  氧化劑應儲存于清潔、陰涼、通風、干燥的庫房內,遠離火種、熱源,防治日光暴曬,照明設施要防爆。

  倉庫不得漏水,并應防止酸霧侵入,嚴禁與酸類、易燃物、有機物、還原劑、自燃物品、遇濕易燃物品等混合儲存。

  不同品種的氧化劑,應根據其性質及消防方法不同,選擇適當的庫房分類運輸。如有機過氧化物不得與無機過氧化物共儲混運;亞硝酸鹽類,亞氯酸鹽類,次亞氯酸鹽類均不得與其他氧化劑混儲混運;過氧化物則應專庫存放,專車運輸。

  倉庫儲存前后及運輸車輛裝卸前后均應徹底清掃、清洗,嚴禁混入有機物、易燃物等雜質。

  2.8有毒品儲存

  有毒品必須儲存在倉庫內,不得露天存放,應遠離明火、熱源,庫房通風應良好。

  嚴禁將有毒品與食品或食品添加劑混儲混運。

  有毒品不得與其他種類物品(包括非危險品)共同儲運,特別是與酸類及氧化劑應嚴格分開。

  儲存有毒品,應先檢查包裝容器是否完整、密封,凡包裝破損的不予儲存。

  應注意根據有毒品的性質采取不同的消防方法。

  2.9腐蝕品儲存

  腐蝕品的品種比較復雜,應根據其不同性質,儲存于不同庫房。

  儲存容器必須按不同的腐蝕性合理使用。

  3.危險化學品的生產使用

  危險化學品生產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管理人員應當由有關部門對其進行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職,危險化學品從業人員應接受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的培訓并合格,取證后方可上崗。

  危險化學品的生產、使用應嚴格按照公司工藝操作規程、安全操作規程進行,生產設施的`管理、裝置的開停車、檢修應嚴格按相應的管理制度和規程進行管理和操作。

  公司應根據生產需要,規定危險物品的存放時間、地點和最高允許存放量,原料和成品的成分應經化驗確認,生產備料性質相抵觸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區域,必須分隔清楚。

  凡使用危險化學品者,必須隨用隨領,所領取的數量不得超過當班用量,剩余的要及時退回。

  生產和使用有毒物品場所及其操作人員,必須加強安全技術措施和個人防護措施,生產和使用危險化學品的操作人員必須持有上崗證及相關作業證,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和器具,方可進入作業場所作業。

  作業場所應配置保護裝置和報警系統,并定期定人進行維護檢查,以確保其完好。

  4.廢棄危險化學品的處理

  生產單位負責把公司產生危險廢棄物的產生量、貯存、流向、處置等有關資料上報市環保局。

  各單位的危險廢棄物,必須指定專人集中收集,由物資同一處置,不得隨意拋棄。

  禁止在危險化學品貯存區域內堆積可燃危險廢棄物。

  貯存、運輸、處置危險廢棄物,必須按危險廢棄物特性分類進行,禁止混合貯存、

  運輸、處置性質不相容而未經安全性處置的危險化學品廢棄物。

  運輸危險廢棄物,必須采取防止污染環境的措施。

  對危險廢棄物的容器、包裝物、貯存、運輸、處置危險化學品廢棄物的場所、設施,必須設置危險廢棄物標志。

  危險廢棄物的包裝應采用易回收利用、易處置或者在環境中易降解的包裝物。凡金屬容器、設備管道含有危險物質,必須進行檢修清洗、置換處理,經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處理。

  劇毒品用完后,留下的包裝物必須嚴加管理,使用部門應登記造冊,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貯存、運輸、處置危險廢棄品的場所、設施、設備、容器、包裝物及其他物品轉作他用時,必須經過消除污染及消毒處理,方可使用。

  轉移危險廢棄物,由所在單位按國家有關規定填寫、辦理危險廢棄物轉移聯單,并向危險廢棄物移出地和接收地的縣級以上環保局報告。

  各單位負責制定本單位在收集、貯存、運輸、處置危險廢棄物時發生意外事故的應急救援措施。

  因發生事故,造成危險廢棄物嚴重污染環境時,必須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減輕對環境的污染危害,及時通報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居民,并向主管領導和當地環保局以及有關部門報告,若引起重、特大事故,啟動《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5.安全技術與個人防護

  改革工藝技術,并采用安全的生產條件,防止和減少有害物溢(逸)散。

  以密閉、隔離、通風操作代替敞開式操作。

  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如:液氯、液氧、乙炔、液化石油氣、氧氣、二氧化碳、氮氣等)使用時,氣瓶內應留有余壓,且不低于0.05兆帕(MPa),以防止其他物質竄入。

  加強設備管理,杜絕跑、冒、滴、漏。

  備專用的勞動防護用品和器具,專人保管,定期檢修,保持完好。

  嚴禁直接接觸有毒物品,不準在生產、使用場所飲食。

  正確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工作結束后必須更換工作服、清洗后方可離開作業場所。

  危險化學品儲存和生產場所,應備有一定數量的應急解毒藥品。

  6.中毒人員的搶救。

  安全進入毒物污染區

  對于高濃度的硫化氫、一氧化碳等毒物污染區以及嚴重缺氧環境,必須先予通風,參加救護人員需佩戴供氧式防毒面具。其他毒物也應采取有效防護措施方可入內救護。同時應佩戴相應的防護用品、氧氣分析報警儀和可燃氣體報警儀。

  迅速搶救生命

  中毒者脫離染毒區后,應在現場立即著手急救。心臟停止跳動的,立即拳擊心臟部位的胸壁或作胸外心臟按壓;直接對心臟內注射腎上腺素或異丙腎上腺素,抬高下肢使頭部低位后仰。呼吸停止者趕快做人工呼吸,做好用口對口吹氣法。劇毒品不適宜用口對口法時,可使用史式人工呼吸法。人工呼吸與胸外心臟按壓可同時交替進行,直至恢復自主心搏和呼吸。急救操作不可動作

  標準危廢倉庫管理制度 26

  1、目的與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xxxx公司危險化學品的采購、裝卸運輸、儲存、使用和廢棄等內容。其目的是為了預防和控制危險化學品泄漏,避免發生火災、中毒事故而造成人體傷害和環境污染。

  本制度適用于xxxx公司危險化學品的管理。

  2、管理職責

  2.1公司總經理負責公司危險化學品管理的領導工作。

  2.2生產部負責危險化學品的采購管理。

  2.3生產部負責危險化學品的儲存和發放管理。

  2.4管理部負責對各單位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進行監督。

  2.5技術部負責新產品開發、工藝設計過程中優先選用無毒或低毒的化學品;選用可將危害消除或減少到最低程度的技術,消除、減少和控制工作場所危險化學品產生的危害。

  2.6各使用單位負責本單位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和管理。

  3、術語與定義

  3.1危險化學品

  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

  公司涉及使用的危險化學品主要有:氮氣、六氟化硫、氬氣、乙醇等。

  3.2廢棄危險化學品

  指淘汰、過期和失效的危險化學品。

  4、管理內容

  4.1危險化學品的采購

  4.1.1生產部負責危險化學品的采購,采購時必須遵守如下規定:

  a)負責調查、收集、保存危險化學品供方的資質;

  b)供貨方或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必須提供與其危險化學品相符的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并在危險化學品包裝(包括外包裝件)上粘貼或者拴掛與包裝內物品相符的化學品安全標簽。生產部負責保存采購的相關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并傳遞給相關使用單位。

  c)要求供方在危險化學品的包裝箱上,標注醒目的“危險品”、“防火”、“防爆”及“有害”等警示標志和安全注意事項等標識。

  4.1.2生產部要確保所采購的危險化學品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嚴禁采購國家明令禁止的化學品。

  4.2危險化學品的裝卸轉運

  4.2.1裝卸人員,必須熟知危險品性質和安全防護知識。根據危險物品的性質,佩戴相應的防護用品。裝卸時必須輕裝輕卸,嚴禁摔拖、重壓和摩擦,不得損毀包裝容器和警示標志,堆放穩妥。

  4.2.2裝運汽油、乙醇、煤油等易燃液體物品時,必須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運輸工具。

  4.2.3碰撞、互相接觸容易引起燃燒、爆炸的危險化學品,或滅火方法相抵觸的危險化學品,不得混合裝運。

  4.2.4遇熱、遇潮容易引起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氣體的危險化學品,在裝運時應采取隔熱、防潮措施。

  4.3危險化學品的儲存

  4.3.1危險化學品的存儲必須符合《常用化學危險品貯存通則》(GB15603)的規定。分類、分庫存放,存放地點和數量要適宜,性質相互抵觸的嚴禁一起存放(詳見JHAJ027);儲存地點應注明危險化學品的名稱、性質及滅火方式,有明顯的嚴禁煙火等警示標志。

  4.3.2儲存地點要有相應的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作業指導書和應急救援措施,并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和應急救援物資。

  4.3.3危險化學品庫應有良好的通風,并根據不同要求設置防火、調溫、泄壓、防爆、導除靜電、防護堤等安全防護設施。

  4.3.4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倉庫必須配備專人保管,同時配備可靠的個人安全防護用品。

  4.3.5危險化學品出、入庫時,保管人員必須填寫危險化學品出入庫登記臺帳。

  4.3.6生產部于每月5日前,填寫《危險化學品使用統計表》(JHAJ026)報安監部。

  4.4危險化學品的使用

  4.4.1危險化學品的使用單位和作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各項安全制度、崗位作業指導書及安全技術說明書的有關規定,嚴禁超量使用和違規操作。

  4.4.2特殊情況需要將危險化學品轉移或分裝到其它容器時,容器在使用前必須進行檢查,并在容器上張貼安全標簽標志,消除容器的靜電隱患,容器在未凈化處理前,不得更換原有安全標簽,防止爆炸、火災、中毒、污染等事故的發生。

  4.4.3生產作業現場危險化學品的存放量,不得超過當班的使用量。作業現場應有相關的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措施和配備急救設施。

  4.4.4作業人員必須配帶相應的防護用品,使用專用器具操作,防止泄漏、火災。

  4.4.5使用單位負責對員工進行教育培訓,要求掌握識別危險化學品安全標簽、了解安全技術說明書,及必要的應急處理方法和自救措施。

  4.5危險化學品的廢棄

  4.5.1廢棄的危險化學品,按照危險廢物有關要求進行處理。

  4.6危險化學品使用的監督管理

  4.6.1使用單位應按Q/PG G19G.004-2012《安全、環保檢查制度》

  對使用現場進行監督檢查,對存在隱患或不合格的要及時整改。

  4.6.2管理部每季度對公司危險化學品的采購、儲存、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于未按此管理制度執行的,按公司相關規定予以考核。

  5、相關文件

  GB/T24001環境管理體系規范及使用指南

  GB/T28001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規范

  GB/T19580卓越績效評價準則

  GB/Z19579卓越績效評價準則實施指南

  Q/TY G19033—2001《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

  GB15603《危險化學品貯存通則》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

  《危險化學品名錄》(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標準危廢倉庫管理制度 27

  1.目的

  1.1為加強對公司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特制訂本制度。

  1.2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危險化學品(以下簡稱“危化品”)的種類以及在采購、儲存、使用和運輸過程中的安全要求。

  2.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某某有限公司所有危險化學品管理。

  3.名詞定義

  3.1危險化學品:是指凡具有爆炸、燃燒、毒害、腐蝕、放射性等物質,在運輸、裝卸、儲存和保管過程中,容易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害和環境污染而需要特別防護的物品。

  3.2危險化學品管道附屬設施包括:

  1)管道的加壓站、計量站、閥室、放空設施、儲罐、裝卸棧橋、裝卸場、分輸站、減壓站等站場;

  2)管道的水工保護設施、防風設施、防雷設施、抗震設施、通信設施、安全監控設施、電力設施、消防設施、管堤、管橋以及管道專用涵洞、隧道等穿跨越設施;

  3)管道的陰極保護站、陰極保護測試樁、陽極地床、散亂電流排流站等防腐設施;

  4)管道的其他附屬設施。

  4.相關文件

  4.1《危險化學品目錄》

  4.2《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作業內容

  5.職責

  5.1.1從事生產、儲存、保管、運輸和使用危險化學品的人員,必須接受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安全知識、專業技術、職業衛生防護和應急救援知識的培訓,并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5.1.2危險化學品管理規使用單位。

  5.2危化品的采購管理

  5.2.1危化品的采購原則上由使用單位提出計劃,CCJS采購部負責實施采購。

  5.2.2危化品的供應商應當具備危化品生產或銷售資質,其提供的產品符合國家有關技術標準和規范。嚴禁向無生產或銷售資質的單位采購危化品。危化品凡包裝、標志不符合國家標準規范(或有破損、殘缺、滲漏、變質、分解等現象)的,嚴禁入庫存放。

  5.2.3嚴格控制采購和存放數量。危化品采購數量在滿足生產的前提下,原則上不得超過臨時存放點的核定數量。危化品的存放數量由公司生產課負責核定,嚴禁超量存放。

  5.2.4建立危化品管理檔案。各使用單位應當建立危化品的管理檔案,建立管理制度,加強對供應商以及危化品的日常安全管理,認真做好物資的檢驗和交付記錄。

  5.3危化品的存放

  5.3.1各單位修建危化品場所,必須將設計方案及相關資料(平、剖、立、水、電、氣、施工等圖)報消防部門審查,經審核確認后方可施工。

  5.3.2危化品存放點建筑耐火等級必須達到二級以上,防火間距應符合安全性評價要求和消防安全技術標準規范的要求。

  5.3.3危化品的存放應嚴格遵循分類、分項、專庫、專儲的原則。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危險品不得同存一庫。

  5.3.4危化品存放點應張貼危化品MSDS單(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標明存放物品的名稱、危險性質、滅火方法和最大允許存放量等信息。

  5.3.5危化品存放點應有醒目的職業健康安全警示標志,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帳物相符,發現問題及時處置和上報。

  5.3.6危化品存放點應根據其種類、性質、數量等設置相應的通風、控溫、控濕、泄壓、防火、防爆、防曬、防靜電等消防安全設施,并定時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和記錄,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5.3.7危化品庫管人員必須經過國家專業機構的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合格證后方可上崗作業。

  5.4危化品的運輸管理

  5.4.1廠內車倆運輸

  1)在廠區內運輸危化品時,前應仔細檢查包裝是否完好,防止運輸過程中危化品出現撒漏,污染環境或引發安全事故。

  2)運輸危化品的各種車輛、設備和工具應當安全可靠,防止運輸過程中因機械故障導致危化品出現劇烈碰撞、摩擦或傾倒。在運輸危化品過程中盡量選擇平整的路面,控制速度,遠離人群。一旦發生事故,要擴大隔離范圍,并立即向安全部門報告。

  3)對不同化學性質,混合后將發生化學變化,形成燃燒、爆炸,產生有毒有害氣體,且滅火方法又不同的化學危險品,必須分別運輸、貯存,嚴禁混合運輸、貯存。

  4)對遇熱、受潮易引起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有害氣體的化學危險品,在運輸、貯存時應當按照性質和國家安全標準規范,采取隔熱、防潮等安全措施。

  5)嚴禁無關人員搭乘裝運有危化品的運輸工具。

  6)危化品運輸工具,必須按國家安全標準規范設置標志和配備滅火器材。

  5.4.2廠內管道運輸

  1)危險化學品管道設置永久明顯警示標志,警示標志損毀或不清的,管道所屬單位應及時予以修復或更新。

  2)管道所屬部門管道巡護列入日常巡檢內容之中,巡護人員發現危害危險化學品管道安全的情形或隱患,應及時上報部門主管及安環部門。

  3)管道所屬單位對危險化學品管道存在的安全隱患應及時排除。

  4)管道所屬單位應對安全風險較大區段和場所進行重點監測,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管道事故的發生。

  5)禁止下列危害危險化學品管道安全運行的行為:

  ①擅自開啟、關閉危險化學品管道閥門;

  ②采用移動、切割、打孔、硬撬、拆卸等手段損壞管道及附屬設施;

  ③移動、毀損、涂改管道標識;

  ④在埋地管道上方巡查便道上行駛重型車輛;

  ⑤在地面管道線路、架空管道線路和管橋上行走或放置重物;

  ⑥利用架空管道、管架橋等懸掛其他非相關標牌或搭建構筑物。

  6)禁止在危險化學品管道附屬設施的上方架設電力線路、通信線路。

  7)在埋設危險化學品管道附近5米范圍內,禁止下列危害管道安全的行為:

  ①種植喬木、灌木、藤類、蘆葦、竹子或其它根系深達埋設部位可能損壞管道防腐層的深根植物;

  ②取土、采石、用火、堆放重物、排放腐蝕性物質、使用機械工具進行挖掘施工、工程鉆探;

  5.5危化品的使用管理

  5.5.1用汽油、煤油、柴油等易燃液體清洗物品時,應在具備防火防爆要求的房間內進行。生產現場臨時清洗場地,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廢油用有色金屬盛裝,統一回收存放并加蓋封閉,嚴禁倒入地下溝道和亂存亂放。

  5.5.2噴漆場所、調漆間的漆料、稀釋劑不得超過當班的生產用量,暫存間的漆料、稀釋劑周轉儲量不得超過一周的生產用量。調漆間應定專人管理,并在通風良好的配漆室內進行。

  5.5.3危化品的使用單位根據生產需要制定需求計劃,說明危化品的存放時間、地點、用量,經主管領導批準后領取。

  5.5.4易燃、易爆、劇毒品,必須隨用隨領,領取的數量不得超過當班用量,剩余的要及時退回庫房。

  5.5.5使用危化品的場所,應根據化學物品的種類、性能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隔離等安全設施。

  5.5.6酸類物品,嚴禁與氰化物相遇。

  5.5.7操作者工作前必須穿戴好專用的防護用品。

  5.5.8新建、改建、擴建生產危險化學品項目時須報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審查和批準。項目建成后須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方可投產。

  5.5.9凡生產、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單位,必須編制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經主管部門批準。

  5.5.10凡從事生產、使用危險化學品的人員,必須熟知物品的危險性質、預防措施、物品保管、使用、安全防護及火災撲救方法等。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和防護器材、會處理事故。

  5.5.11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受壓設備(貯罐、塔、各類容器等)和使用危險化學品場所的電氣、儀表、報警、聯鎖等設施,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并要定期對其進行維護檢測。

  5.5.12凡生產危險化學品的場所,必須根據物品種類和性質設置相應的防火、防爆、防毒、通風降溫、防腐、防潮、泄壓、監測、報警、避雷及接地等安全設施。

  5.5.13生產危險化學品的場所,必須配備相應的安全消防設施和防護器材。

  5.5.14生產出的危險化學品,應附有與危險化學品完全一致的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MSDS),并在包裝、桶身上加貼或者拴掛與危險化學品完全一致的化學品安全標簽。如發現有新的危害特性時,應當及時修訂安全技術說明書(MSDS)和安全標簽。

  5.5.15生產危險化學品可能產生靜電的場所,均須有管道靜電跨接及導除靜電的設施。

  5.6危化品出庫入庫管理

  5.6.1危險化學品運輸的駕駛員、押運人員等,必須掌握危險化學品運輸的安全知識,并經市交通部門考核合格,取得上崗資格證,方可上崗作業。運輸危險化學品的駕駛員、押運人員等,必須了解所運載的危險化學品的性質、危害特性、包裝容器的使用特性和發生意外時的應急措施。運輸危險化學品,必須配備必要的應急處理器材和防護用品。

  5.6.2危險化學品包裝容器要牢固、密封,包裝材料要適應物品的性能,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分解等情況,應立即妥善處理。

  5.6.3回收的危險化學品包裝容器,不準改做他用。

  5.6.4包裝和運輸危險化學品要貼印警示標志,標志應符合《危險貨物包裝標志》的規定。

  5.6.5危險化學品不準超量充裝,充裝時速度不得大于規定值。

  5.6.6裝卸和運輸危險化學品要輕拿輕放,防止撞擊、磨擦、拖拉、重壓和傾倒。

  5.6.7化學性質或滅火方法相互抵觸的危險化學品不準混合裝運。

  5.6.8裝運危險化學品車輛通過市區時,應遵守地方公安部門規定的行車路線和時間,中途不準隨意停車。

  5.6.9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車輛,必須配備押運人員。

  5.6.10檢驗合格的危險化學品需入庫,依據相應合格檢驗報告,經倉庫確認,主管部門簽字,危險化學品方可入庫;

  5.6.11倉庫應建立《危險化學品儲存明細表》。

  5.7報廢處理

  5.7.1危化品及其用后的包裝箱、紙袋、瓶桶等,必須嚴加管理,統一回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傾倒危化品及其包裝物。

  5.7.2廢棄且能夠回收的危化品及其包裝物由安環課負責聯系有資質廠商回收處理。凡不能回收處理的危化品及包裝物由使用單位報安環課,由安環課聯系具有處理資質的企業進行處理,嚴禁隨一般生活垃圾運出。

  標準危廢倉庫管理制度 28

  為加強對醫院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醫院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一、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

  二、危化品的采購原則上由使用部門或科室提出計劃,相應采購部門負責實施采購。危化品存放點應有醒目的職業健康安全警示標志,做到帳物相符,發現問題及時處置和上報。

  三、危化品的供應商應當具備危化品生產或銷售資質,其提供的產品符合國家有關技術標準和規范。嚴禁向無生產或銷售資質的單位采購危化品。危化品凡包裝、標志不符合國家標準規范(或有破損、殘缺、滲漏、變質、分解等現象)的,嚴禁入庫存放。

  四、嚴格控制采購和存放數量。危化品采購數量在滿足生產的`前提下,原則上不得超過1個月的使用數量。核定數量由醫院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根據往年每月平均使用量核定。

  五、建立危化品管理檔案,建立崗位職責、培訓教育、應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對供應商以及危化品的日常安全管理,認真做好物資的檢驗和交付、使用、處置等完整記錄。

  六、危化品的'存放應嚴格遵循分類、分項、專庫、專儲的原則。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危險品不得同存一庫。對不同化學性質,混合后將發生化學變化,形成燃燒、爆炸,產生有毒有害氣體,且滅火方法又不同的化學危險品,必須分別貯存,嚴禁混合貯存。

  七、危化品及其用后的包裝箱、紙袋、瓶桶等,必須嚴加管理,使用部門或科室統一集中回收,按醫療廢物處置原則處理。不得隨意傾倒危化品及其包裝物。

  八、醫院危化品安全管理執行分級責任制管理,部門和科室負責人為安全管理責任人。使用部門和科室對危化品安全管理具體負責;職能部門包含藥學部、總務科、醫學裝備科對相應使用危化品科室進行每月定期督導、監管工作,并作出分析評價(質量控制),上報醫院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醫院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是醫院危化品安全管理部門,全面負責醫院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負責督促各職能部門做好危化品監管工作,定期分析醫院危化品安全管理情況。

  九、醫院將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納入目標管理,嚴格按照院科兩級目標責任對使用部門及職能監管部門進行考核。

  十、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原相關制度或規定在本制度執行之日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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