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墾協議書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協議,簽訂協議是解決糾紛的保障。我們該怎么擬定協議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復墾協議書,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甲方):
(乙方):
根據規定,為確保臨時用地在期滿后得到復墾,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特簽訂如下協議:
一、乙方因______項目建設,需使用______鎮______村的土地作為臨時用地,用地總面積______m2(其中耕地______m2),詳見平面圖。
二、臨時用地使用期限為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到期乙方若需繼續使用,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向市國土資源局重新申請,經核準后,重新簽訂土地復墾協議。
三、乙方一次性向甲方土地復墾專項帳戶繳納土地復墾押金______萬元,協議簽訂之日起5日內繳清。
四、乙方不得建設永久性建筑物和構筑物。
五、在臨時用地期滿后,乙方按國家復墾技術標準和已審查確定的復墾方案組織復墾,確保復墾后土地的水利、耕作層和交通設施完善。
六、乙方必須在臨時用地期滿后壹年內復墾完畢,并及時向甲方提出復墾驗收申請。驗收合格后,甲方在驗收合格日起5日內將土地復墾押金退還乙方;若工程經驗收不符合復墾標準,且經一個月整改后,仍達不到土地復墾標準,
甲方根據土地復墾程度,按比例扣收土地復墾押金,扣收比例不低于所押金額的50%。
七、若乙方在臨時用地期滿3個月內,未按要求組織復墾或期滿未提出復墾驗收申請,甲方不予返還土地復墾押金,金額作為土地復墾違約金,由甲方另行組織土地復墾或易地開墾。
八、因國家建設需要征用拆遷臨時用地時,乙方需在接到通知后的十五日內,無條件自行拆遷臨時用地上的建(構)筑物。
九、經批準使用的臨時用地,只限于乙方按批準用途自行使用,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轉讓、抵押、交換、買賣、租賃或在該臨時用地內進行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于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代表(簽字):
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公章):
代表(簽字):
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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