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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制度

時間:2021-06-11 13:20:41 行政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行政管理制度

  一、行政管理制度

  行政管理制度是一種行政管理機構、管理權限、管理制度、管理工作、管理人員等有機構成的管理制度。

  二、行政管理制度(精選20篇)

  管理制度一旦制定,在一般時間內不能輕易變更,否則無法保證其權威性。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行政管理制度(精選20篇),歡迎大家閱讀參考,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行政管理制度1

  一薪酬與考勤管理制度:

  1、員工上下班時必須簽到打卡,不允許代打卡現象發生。

  2、員工考勤包括遲到、早退、事假、病假、曠工。

  遲到:上班時間開始后1小時以內未到崗者。如電話請假主管領導批準后補辦手續的,計半天事假;未請假者計曠工半天。

  早退:下班時間結束前1小時內提前離開公司者。下班提前1小時以上離開、經主管領導批準的,按事假計;未請假者計曠工。

  曠工:上班時間開始后1小時以上未到公司者,下班時間結束提前1小時以上離開公司者;超過遲到、早退時限到崗或離崗,且未提前請假的,記半天至一天曠工;代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者,經查明雙方均按曠工論處。

  病假: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總經理批準,登記考勤表,銷假時必須出具醫院證明、就醫記錄和買藥發票,否則按事假處理。

  事假:一天以內需提前請假,填寫請假單,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休假,特殊情況不能提前請假的,需在上班后半小時內向其主管領導經請假,并在上班后補辦請假單;事假兩天或以上者,需提前由本人填寫請假單,由總經理簽簽字批準后方可按事假處理;未按上規定辦理的,均按曠工處理。

  3、如有在工資結算方面有問題者,需提前兩日審報,經由董事長或總經理簽字方能改動,不允許私更改。違者罰款100元。

  4、每月工資計算車間在5號前報道給銷售內勤,8號報道給董事長或總經理簽字,25號準時發放工資。

  ①公司不提倡加班,因生產急需加班者,須提前通知生產廠長,并填寫《加班記錄》,征得總經理同意后方可加班。

  ②加班費均在效益工資中體現。

  二會議管理制度

  會議是公司議事、決策的主要方式,是保證企業正常運行的必要手段。會議的目的在于集思廣益,促進溝通,統一思想,提高行動能力,進而解決問題。因此,必須加強對公司會議的管理,精簡數量,講求質量,提高會議效率,為此,特制定本制度。

  1、會議構成

  公司會議由每周例會、每月例會、年度例會構成。

  2、會議內容

  ①討論公司每周的經營與生產等事項做出研究、決策、部署和安排。②研究、分析公司在近期在經營發展中出現重要問題,并制定解決措施與方案。

  ③研究制定生產和銷售的目標、長期、近期規劃及執行計劃。④評估各部門的工作表現。

  ⑤部署各部門工作,并予以支持引導。

  ⑥貫徹落實做出的決議、安排。

  ⑦部門主管匯總本周的工作情況,匯報成績,指出錯誤,并提出改進措施,以及需請總經理或其他部門協調解決的問題。

  ⑧各部門經理概述下周工作計劃,具體實施步驟與完成日期。注:公司例會由董事長或總經理主持,參會人員為各部門主管領導及員工。

  三日常管理制度

  儀表

  儀表應端正、整潔。

  頭發要保持清潔,梳理整齊,請不要留怪異發型和怪顏色。上班前不得喝酒或吃有異味的食物,口腔保持清潔。

  任何人、任何時候都不得著如下裝束進出公司、會見客戶。衣冠不整(不整齊、不整潔)。

  員工在日常的接打電話中要給對方以良好的形象,更好地表現公司員工的文化修養及素質,也使外界對公司的辦事效率,管理水平等方面留下良好印象。

  1、基本要求在電話鈴響三聲之內接起電話;接打電話,先說聲“您好”,并主動報出部門、姓名。

  2、通話言簡意賅,時間不宜過長。鄰座沒人時,請代接電話,有事請寫留言條:,并及時轉告。

  3、盡量減少私人電話,嚴禁撥打信息臺電話。

  4、公司電話主要用于業務開展與外部交流,禁止在電話中閑聊,嚴禁撥打私人電話、聲訊和信息電話。

  言語行為言語、行為、舉止文明、禮貌。

  嚴禁在公司內打架斗毆,互相吵罵。

  請不要在辦公區走廊或通道內奔跑、大聲叫喊、高談闊論。

  辦公時間內不得在電腦上玩游戲、看影碟、做與工作無關的事。請愛護公司的辦公用品、設備及其它財物,不得公私不分。厲行節約,減少浪費。

  嚴禁在公司上班時間內吃零食。

  公共環境除指定地點外,在公司任何地方(包括衛生間)都禁止吸煙。

  車輛請停至指定區域,不要隨意停放愛護公共財物,使用辦公設備要嚴格遵照使用說明操作。下班前關好本辦公區域內的門窗、空調、電腦及其他設備,隨手關燈。

  各個部門出現問題要及時上報給總經理或是董事長,實行當日事當日匯報,當日解決不了的由董事長或總經理二日內給予答復。

  涉及與公司財務有關的崗位,因個人原因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個人要按經濟損失總額的10%賠付企業。

  辦公室所有人員要講究衛生,做到辦公室內外環境清潔、整齊、統一,嚴禁隨地吐痰,杜絕臟、亂、差現象。

  辦公室環境衛生的管理由各辦公室人員負責,每天清掃,消除衛生死角,銷售部由徐繼斌負責,各辦公室有自己辦公人員負責,公共區域由行政人員共同打掃。

  負責衛生管理人員要嚴格執行衛生標準,分工合作、盡職盡責,到崗時間要求提前10分鐘上班,離下班時間提前10分鐘開始打掃。衛生要求:

  1、保持地面干凈清潔、無污物、污水、浮土。

  2、辦公桌椅及桌上的辦公用品擺放整齊、有序、合理,桌椅隨時保持清潔、無塵土、無破損。

  3、電腦、打印機等辦公設備表面無塵土,污垢,墻壁無灰塵,墻上不亂掛物品。書櫥、書柜內各類書籍、資料分類擺放整齊,便于檢查。

  附則:

  1、本規定如有未盡事宜或隨著公司的發展有些條:款不適應工作需要的,各部門可提出修改意見交總經理批復及修改。

  2、本規定當中如果出現不可預見問題,如出現公司經濟損失的有相關責任人做出相應賠償。

  3、本規定解釋權歸公司。

  四、公文發放

  公文發放按部門發放。對內由各處室發放文件的相關人員簽收。公司級文件發放時只發到相關部門,部門內部的傳達由各處室、部門自行管理。

  五、公文的傳閱

  接收的文件需由多部門閱看時,由相關部門自行領取看閱,閱看人員要簽字確認。

  六、公文歸檔

  公司發文由各部門自行歸檔。

  七、印鑒管理

  1、公司印鑒由財務室負責保管。公司印鑒的使用一律由董事長或總經理許可后管理印鑒人方可蓋章,如違反此項規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責任人員負責。

  2、公司所有需要蓋印鑒的介紹信、說明及對外開出的任何公文,應統一編號登記,以備查詢,存檔。

  3、公司一般不允許開具空白介紹信,證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況確需開具時,必須經總經理簽字批條:方可開出,持空白介紹信外出工作回來必須向公司匯報其介紹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須交回。

  4、蓋章后出現的意外情況由批準人負責。

  八、保密制度

  1、公司的相關生產或銷售內容要按類別、按級別、按時間的先后順序進行歸類管理,所有檔案分為三類:一般檔案、保密檔案、絕密檔案。必須要總經理簽字同意,公司檔案不準任何人帶出公司。

  2、在打印、復印文件或資料中,應樹立保密意識,不得隨意將文件、資料內容泄露給公司外部人員及其他無關人員,打印、復印錯誤的重要文件應及時銷毀,不得亂丟亂放。

  3、負責文件及檔案的管理人員應具有高度保密意識,不得向任何人有意無意泄露公司的機密。公司員工應做到“不該說的話不說”,“不該問的事不問”。廢舊文件不得隨意丟棄,經公司認定作廢的文件應定期銷毀。

  4、公司員工不得擅自更改公司各種文件或資料。

  5、財務人員應妥善保管好帳務、報表、資料,不得將公司機密泄露給予任何人。

  6、合同文件、財務狀況及其它重要的公司內部文件應特別注意保密原則,各種資料應妥善保存,更不能泄露給其他人。

  7、凡重要文件,未經上級允許,不得復制、抄錄。

  8、員工的薪金、獎金公司予以保密,嚴禁任何人互相打聽、攀比。

  9、不得向無關人員泄露商品進價和公司的重要數據資料,做好保密工作。

  10、員工應盡忠盡職、努力工作,珍惜公司信譽,工作中不得泄露公司商業秘密或資料。

  11、與企業簽訂勞動用工合同時必須簽訂保密協議,保障雙方的合理利益。

  12、員工如果泄露公司的各種資料,公司將采取法律途徑并要求根據造成的損失多少做出相應的賠償。

  九、辦公用品

  購置領用規定辦公用品分消耗品和管理品兩種:

  1、消耗品。鉛筆、油筆、膠水、膠帶等。

  2、管理品。剪刀、裁紙刀、釘書機、打孔機、鋼筆、打碼機、計算器等。

  3、消耗品辦公人員按需領用,注意節約。

  4、管理品限人員使用,列入移交轉送。如有故障和損壞,可以舊品換新品,如:遺失或人為損壞將由個人或部門自購。

  5、各部門每月初前(遇節假日后延)報財務部辦公用品使用計劃表,總經理批準后采購,當時領取并發放。各部門急需或臨時性的采購需求,需各部門經理統一報采購計劃,報總經理批準后,由財務部統一采購,并按要求流程發放。

  6、辦公用品由財務部負責管理,按工作需要發放。

  7、設立“辦公用品領用記錄”,所需辦公用品的部門到財務室領用,辦理出入庫手續,控制辦公用品領用情況,節約辦公費支出。

  8、辦公用品只能用于辦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9、所有員工要勤儉節約,杜絕浪費,努力降低消耗和辦公費用。

  本規定從發布之日起生效,以上內容希望各個部門充分合作。

  行政管理制度2

  一、公章管理制度

  第一條:酒店各部所使用的各類公章按本制度規定進行管理。

  第二條:總經理辦公室對所有公章均要登記造冊,由使用部門簽字領用。

  第三條:各部門公章應根據其種類,由部門經理、文員或指定專人保管、使用。各部門經理對本部門所用公章負責。

  第四條:因工作需要刻制新公章,由部門經理提出書面請示,報總經理批準后,總經理辦公室辦理有關手續刻制,并發文啟用。

  第五條:掌管公章的人員調動時,部門經理要負責公章移交。部門經理調動時,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公章的監交。

  第六條:所用公章要妥善保管,按規定使用,確保使用安全。掌管人員要對公章負全部責任。

  第七條:不使用的公章,應交回總經理辦公室,登記注銷,由總經理辦公室按規定報廢處理。

  第八條:本制度自#年#月#日起執行。

  二、文件收發管理制度

  第一條:收到公文后,首先要進行登記。公文包括上級來文、下級請示件、同級呈送件。要逐件進行登記,內容包括問序號、收文日期、來文單位、文件標題、文號、密級、份數、領導批示、承辦情況、歸卷號。

  第二條:根據文件的性質、內容、密級、閱讀對象和具體要求,呈報總經理進行批閱。

  第三條:根據總經理批示,轉交有關人員辦理。

  第四條:需傳閱的文件要專設文件本,并附文件傳閱單,及時遞交有關人員進行傳閱。

  第五條:對于總經理批示要求及時辦理的事項,要進行檢查、督辦。要準確、真實、全面、及時地反饋公文辦理信息。

  第六條:對所需辦復的文件、信件,要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凡電復或面復的要注明當事人、時間、情況和答復意見。

  第七條:閱辦后的文件要及時(或年終)收回歸檔。

  第八條:本制度自#年#月#日起執行。

  三、酒店辦公用品發放制度

  第一條:酒店各部門應本著節約的原則領取、使用辦公用品。

  第二條:各部室指定專人管理辦公用品。

  第三條:各部門于每月28日前將下月所需辦公用品計劃報辦公室。辦公室于每月6日前一次性將辦公用品發放至各部門。

  第四條:采購人員根據計劃采購、進貨,保證供應。

  第五條:辦公用品入庫和發放應及時記賬,做到賬物相符。

  第六條:任何人未經允許不得進入辦公用品庫房,不得挪用辦公用品及其他物資。庫房要做到類別清楚、碼放整齊。

  第七條:加強管理和消防工作,防止被盜、失火。

  第八條:本制度自#年#月#日起執行。

  四、酒店辦公用具使用管理規定

  五、酒店保密規定

  酒店的保密工作是指對可能發生的泄密和竊取活動采取的系列防范措施。

  2、保密工作原則:積極防范,突出重點,嚴肅紀律。

  3、全體員工應做到:嚴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酒店內外無關人員散布、泄漏公司機密或涉及公司機密。

  4、文件和資料的保密:

  ⑴擬稿。文稿的擬定者應準確定出文稿的密級。

  ⑵印制。文件統一由行政管理部門印制。

  ⑶復印。復印秘密文件和資料,由部門經理批準。

  ⑷遞送。攜帶秘密文件外出,由兩人同行,并包裝密封。

  ⑸保管。秘密文件由行政管理部門統一保管,個人不得保存。如需借閱,由部門經理批準,并與當天收回。

  ⑹歸檔。沒有解密的文件和資料存檔時要在扉頁上注明原定密級,并按有關規定執行。

  ⑺銷毀。按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5、保密內容按以下三級劃分:

  ⑴絕密級:

  ①酒店領導的電傳、傳真、書信;

  ②非公開的規章制度、計劃、報表及重要文件;

  ③酒店領導的個人情況;

  ④正在研究的經營計劃與具體方案。

  ⑵機密級:

  ①酒店電傳、傳真、合同;

  ②員工檔案;

  ③組織狀況,人員編制;

  ④人員任免(未審批)。

  ⑶秘密級:

  酒店的經營數據、策劃方案及有損于酒店利益的其他事項。

  6、細則:

  不得向其他員工窺探、過問非本人工作職責內的公司機密。

  嚴格遵守文件(包括傳真、計算機盤片)登記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存放在有保密設施的文件柜內,計算機中的秘密文件必須設置口令,并將口令報告公司總經理。不準帶機密文件到與工作無關的場所。不得在公共場所談論秘密事項和交接秘密文件。

  嚴格遵守秘密文件、資料、檔案的借用管理制度。如需借用秘密文件、資料、檔案,須經總經理批準。并按規定辦理借用登記手續。

  秘密文件、資料不準私自翻印、復印、摘錄和外傳。因工作需要翻印、復制時,應按有關規定經辦公室批準后辦理。復制件應按照文件、資料的密級規定管理。不得在公開發表的文章中引用秘密文件和資料。

  會議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傳播會議內容,特別是涉及人事、機構以及有爭議的問題。會議記錄(或錄音)要集中管理,未經辦公室批準不得外借。

  調職、離職時,必須將自己經管的秘密文件或其他東西,交至總經理,切不可隨意移交給其他人員。

  酒店員工離開辦公室時,必須將文件放入抽屜和文件柜中。

  對外披露信息,按酒店規定執行。

  酒店所有員工及管理人員要嚴格執行保密制度,發現失密、泄密現象,要及時報告,認真處理。對失密、泄密者,給予50—100元扣薪;視情節輕重,給予一定行政處分;造成酒店嚴重損失的,送有關機關處理。

  行政管理制度3

  一、行政會議制度

  (一)院長辦公會議:

  1、由院長主持,醫院相關領導參加。

  2、會議內容:

  ①分析醫院建設和發展的形勢,討論醫療、科研、行政、后勤工作中的重要問題,總結前一階段工作情況。

  ②研討醫院發展的長遠計劃和醫院醫療工作的改革措施。

  ③討論和研究機構改革及人員配備及對員工的獎懲及獎金分配。

  ④講評職能科室的工作情況。

  ⑤研究醫院經費的預算和開支計劃。

  ⑥其他需要解決的重大問題。

  3、議事原則:

  ①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充分發揚民主,重要問題需經到會人員充分發表意見,在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集中多數人意見,重要決策必須要經過調查研究后決策。

  ②提交辦公會討論的問題,重點是要提出解決問題的措施和辦法。

  ③參加會議人員要按時到會,要嚴格執行保密紀律,不得隨意泄露會議討論內容或會議決定的需要保密的事項。

  ④院辦主任認真做好會議記錄,對一些重大決定必要時形成會議紀要。協助院長了解決議執行情況和催辦有關事項,并將執行情況及時向院長匯報。

  (二)院周會:

  院周會由院長或副院長主持,各職能科室負責人、臨床(醫技>科室負責人,護士長參加。院辦負責記錄并做好會前各項準備工作,每周召開一次。

  1、傳達上級指示和文件精神,通報院辦公會議決定,布置工作、協調關系。

  2、總結上周工作,包括醫療質量,重危病人搶救治療情況,管理制度落實情況,服務態度等情況。

  3、聽取科負責人的匯報,研究解決醫療、服務等有關問題,布置下周任務。

  (三)科早會:

  由科主任、護士長主持,全科醫護人員參加。每早上班后即召開,一般不超過十五分鐘,

  1、聽取值班人員匯報,進行交接班。

  2、傳達上級指示和有關文件精神。

  3、對本科工作質量和服務態度進行分析評價,并落實整改措施。

  二、醫務科工作制度

  (一)在院長的領導下,根據醫院的工作計劃,具體組織實施,定期分析和研究工作中的問題和對策,為醫院領導決策提供可靠的依據。

  (二)定期檢查醫療工作制度,醫療技術操作常規和醫療、醫技人員工作職責的貫徹執行情況,做好科室間的協調工作,保證醫療工作貫性運轉。

  (三)制定本院的醫療質量管理方案,建立目標體系,評價標準和實施辦法,經院辦公會研究批準后,組織實施。

  (四)保證醫療安全,做好醫療事故和差錯的防范工作,及時對醫療事故和醫療糾紛進行調查,組織討論提出處理意見。

  (五)幫助科室開展的新業務、新技術,組織協調危重病人的搶救、疑難病例的討論、重大手術的審批和院內外會診工作。

  (六)組織對全院衛生技術人員的業務培訓和考核工作。

  三、醫療質量管理制度

  (一)建立院、科二級質量管理組織,配備專(兼)職人員,負責質量管理工作。

  (二)制定醫療質量監控方案,主要內容包括:醫療質量管理目標、計劃措施、效果評價及信息反饋等。

  (三)對全體人員進行質量管理教育,提高質量意識,樹立“質量第一”觀念,積極參加質量管理活動。

  (四)加強全面質量管理,定期檢測,分析各項醫療質量指標,針對問題,提出對策,改進工作。

  (五)建立、健全登記、統計制度,定期通報質量管理情況。

  (六)醫療質量的檢查結果應與科室評優、個人評獎相結合。

  四、醫療經費管理

  (一)醫院醫療經費在院長領導下,由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并實施審計、監督。日常經費開支,堅持一支筆審批,對年度計劃和重大開支須經院長辦公會討論決定。

  (二)實行醫療成本核算,準確計算,合理分配,有效使用各種經費。

  (三)認真執行國家物價政策和規章制度,一切醫療收費均按當地規定的收費標準執行。

  行政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使11公司系統的辦公工作實現規范化、程序化、制度化,迸一步加強管理和協調,明確辦公程序,提高辦公效率,保障和促進11公司戰略目標的實現及各項業務的發展,制定本制度。第二條:總公司辦公室負責本制度的組織實施和管理監督。

  第二章經理辦公會議

  第三條:總公司經理辦公會議分為管理工作會和業務工作匯報會。

  第四條:每月第一、二、四周的周一上午8:40分召開管理工作會議,由總經理(或指定其他總公司領導)主持,總公司其他領導及各管理部門正副職總經理(主任)參加,必要時指定人員列席。主要研究公司重大事項,如經營戰略、重大經營決策、重要規章制度;決定重大投資或貿易項目、重要對外關系、主要工作部署以及需要經理辦公會議討論研究的其它事項。

  第五條:每月第三周周一上午8:40分召開業務工作匯報會,由總經理(或指定副總經理)主持,總公司其他領導、各部門、各專業公司負責人參加,必要時指定人員列席。業務工作匯報內容包括:組織機構建設情況、職工思想狀況和具體業績、業務發展情況等。匯報單位應于會前認真準備,屆時全面匯報。

  第六條:各部門及各專業公司需要提請經理辦公會研究的事項,應在會議召開的上周五前以書面形式提出并附背景說明,送辦公室匯總篩選后,報總經理確定會議議題。議題確定后,由辦公室通知有關部門做好會前準備(包括會議材料等)。

  第七條:經理辦公會議對議定的事項形成相應決議或決定,總經理有最終集中決策及決定權。

  第八條:辦公室指定專人作好經理辦公會議記錄,并整理存檔。重要決議事項形成會議紀要,印發有關單位或人員。辦公室對需貫徹落實的事項進行催辦、督察并反饋情況。

  第九條:總公司領導會議由總經理主持,總公司其他領導參加,不定期召開,必要時由辦公室主任負責記錄和督促會議議決事項的協調落實。

  第三章公文處理

  第十條:各部門原則上不得以部門名義對11公司系統外的單位制發正式文件。

  第十一條:國務院各部委及國務院扶貧辦來文(包括各部門收到或代領的),均應交由辦公室統一登記、傳閱和歸檔。有關文件經辦公室同意,部門可復印留存。

  第十二條:凡以總公司名義發出的公文、函件及用總公司印章的,辦公室對內容和文字有權審核,并負有把關責任。

  第十三條:辦公室負責文書檔案的管理工作并負責指導全系統的文檔工作。第十四條:辦公室負責制定總公司保密工作條:例并指導全系統的保密工作。

  第四章內部呈批

  第十五條:總公司各部門、11各專業公司、子公司等以書面形式向總公司領導匯報工作或請求批準有關事項,須使用呈批件。

  第十六條:總公司各部門的呈批件,由該部門直送分管領導,領導簽批后直接退該部門辦理。屬于分管領導權限之外的,必須交由辦公室呈報總經理閱批,批后經分管領導閱后退呈報部門或根據領導批示處理。

  第十七條:專業公司、子公司的呈批件,按呈報內容自行送交相關管理部門或分管領導。需報總經理審批的,應交由辦公室負責呈送,批后按領導批示處理。

  第十八條:呈批件由總公司領導簽批后,原件交辦公室歸檔存查,呈報單位必要時可留復印件。

  第十九條:辦理呈批件必須打印,按規定填寫,規范用表,由承辦人及呈報單位負責人簽字;如有附件應齊全有效。一般應一事一呈。需要一事多批的,第二次呈報時應附上次批示意見。

  第二十條:承辦部門要認真負責,收、交、轉、送要做到快速、準確、交接手續齊備,應建立收發文和交接制度,指定專人負責登記和存檔。

  第二十一條:各部門及各專業公司應指定一名正式職工作為聯絡員,負責聯絡工作。包括簽領文件、接聽通知并向本單位領導及人員傳達、報迭呈批件及其他相關事務。

  第五章印章使用

  第二十二條:凡涉及公司重要合同、協議、對外承諾、擔保、資產轉移等事宜的法律文書及其他重要事由的文件,須經法規室審核,報總經理簽批后用印。

  第二十三條:呈送國務院扶貧辦及各部委的文件,須由辦公室主任核稿,報總經理簽批后用印。

  第二十四條:涉及總公司領導具體分管業務的一般性函件、報表、證明等,由辦公室秘書處審核,經分管領導簽批后用印。

  第二十五條:除上述之外的一般性函件、介紹信或其他事由等,由辦公室主任批準后用印。

  第六章機要文書

  第二十六條:機要室主要負責總公司文件和有關材料的打印。打印內容須經辦公室主任(或分管領導)審核簽字。

  第二十七條:各單位需制發的業務公文、函件及其他材料等均應自行打印。

  第二十八條:辦理復印、傳真等應填寫“機要室業務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后,送機要室辦理。每季未由辦公室統計費用后轉財務本部,計入部門費用。

  第二十九條:一般業務性外發傳真由部門負責人簽字;重要傳真件外發由總公司分管領導簽字。

  第三十條:收到傳真件應及時通知收件人簽字領取。

  第三十一條:各部門及個人的郵件自行發送或領取,屬于總公司領導的,辦公室負責辦理。

  第七章接待

  第三十二條:凡客人來訪的,登記后由被訪單位派人接見并引入。

  第三十三條:總公司領導的客人來訪由辦公室接待員負責接待,其他來訪客人由被訪單位自行安排接待。

  第三十四條:業務談判需用會議室或談判間,應提前與辦公室聯系,由接待員負責安排。

  第八章其他

  第三十五條:處以上干部每隔周六上午8:30一一11:30應到公司集體議事。臨時有事或有病的,須向總公司分管領導請假。

  第三十六條:總公司各部門、各專業公司正副職以上(含)領導每日應于晚六時下班、臨時有事的,須向總公司分管領導請假。

  第三十七條:總公司各部門對各專業公司、子公司實行歸口管理,每季度未各專業公司、子公司相應的機構或相對固定的人員向歸口管理部門匯報工作、呈報報表及其他材料。

  第九章附則

  第三十八條:本制度由總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九條:各專業公司、子公司在貫徹執行本制度的同時,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實施細則。

  總公司辦公區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加強辦公區的管理,創造文明的辦公環境,維護正常的辦公秩序,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提高辦公效率,有利于公司各項工作的開展,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職工應嚴格遵守作息制度(管理部門職工上下班須打卡)。上班時間:8、30;下班時間:17:00午午休時間:11:30一13:00。班車發車時間:17:15。

  第三條:上班打卡后不得外出吃早點或辦私事。

  第四條:午休后應準時于13、00上班。

  第五條:不得將與工作無關的物品帶入公司。

  第六條:班車按規定路線、停車地點和時間運行,乘車職工不得隨意提出變更要求。乘車時應注意維護車內衛生,不得在車上吸煙、飲食、嚼口香糖。

  第七條:各類車輛要服從保安人員指揮,按指定車位停放。自行車要停放到指定位置,不得亂放。

  第八條:公司職工上班時須衣著整潔、得體。除午休時間外,男士一律著西裝、系領帶。女士不得穿著牛仔服裝、過于艷麗花哨或過于暴露的服裝;不得穿著運動服裝、T恤衫;不得只穿毛衣不著外套;不得穿軍靴、露出腳趾及后跟的涼鞋及其他不適宜的裝束。男女職工不準穿著與工作環境不相符、不協調的服裝和配戴不協調的飾物上班。

  第九條:辦公時間不得因私會客;午休時間不得在辦公區內搞文體娛樂活動;因私打電話必須簡短。

  第十條:辦公區手機、尋呼機均應關閉,或設定在靜音狀態。

  第十一條:辦公區嚴禁大聲喧嘩、嘻笑打鬧、聚堆聊天;不得使用不文明語言。

  第十二條:辦公區及公共區域應保持環境整潔,辦公用品擺放整齊,不得用餐、吃零食或嚼口香糖;不得擺放鞋、雨傘及其他私人雜物;嚴禁隨地吐痰。

  第十三條:公司辦公區域、公用區域、樓前廣場及機動車內嚴禁吸煙。

  第十四條:按規定時間到食堂用餐,不得飲酒。午餐時間:11:30一13:00。

  第十五條:下班或辦公室無人時,須關閉所有電器,公文、印章、票據及貴重物品、現金等須鎖人保險柜或抽屜內,關窗、鎖門后方可離開。

  第十六條:遵守保密紀律,保存好各種文件及技術資料,不得泄露公司機密。

  第十七條:各樓層談判間、會議室及大會議廳由辦公室統一管理安排。

  第十八條:墻壁不得亂刻亂畫、加釘。自己打開水時嚴禁亂潑亂倒,剩茶水只準倒入開水間內水他的茶漏中。使用礦泉水機應管理得當。

  第十九條:文明用廁,注意保潔。第二十條:辦公區內除小隔斷間外,不得擺放沙發。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由總公司辦公室和有關物業管理公司負責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對違反規定者,辦公室將會同人事本部視情節輕重給予口頭警告、罰款100元至500元、通報批評等處罰。

  第二十二條:愛護公司固定資產,發現損壞應及時報修,無法修復的應注明原因申請報廢。因故意或使用不當損壞公物者,應予以相應賠償。

  第二十三條:本規定由總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行政管理制度5

  為了加強部門的日常行政管理,明確要求,規范行為,結合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辦法。

  1、不得在辦公場所大聲喧嘩、打鬧;不許利用計算機、手機等高聲播放音樂或歌曲而影響他人工作。

  2、保持辦公區域環境清潔,不得在辦公室區域內、走廊吸煙。

  3、不得在辦公區域內堆放紙箱等其它雜物,廢棄的文件應及時堆放到指定地點,統一銷毀。

  4、上班時不得玩游戲。

  5、人員外出時,需在白板上留言去向。

  6、不得利用公司網絡資源發布、轉發任何形式的不當言論和垃圾郵件。

  7、工作計算機需設置有效的8位開機密碼和屏保密碼。

  8、不得向外部人員談論和泄漏內部商業機密。

  9、不得賭博、不得聚眾鬧事、不得使用侮辱性語言。

  10、下班后,文件整理整齊,關閉電腦、顯示器等其它設備電源,并切斷電源。

  11、辦公區域內禁止焚燒雜物或使用明火,不得自行安裝、亂拉電線和接線板復接,杜絕火災隱患。

  12、不得私自將公司財產帶出。

  13、辦公用品嚴禁取回家私用。

  本辦法即日起實行

  行政管理制度6

  司法行政機關是國家機構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之一。它負責管理司法行政和法律規定的司法工作。

  在司法行政機關的組織體系中,司法部對全國司法行政機關實行領導,地方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受上級司法行政機關的領導,同時也受同級人民政府的領導。司法行政機關的主要任務有:

  1、管理勞改、勞教工作。

  組織、領導勞改、勞教工作,確定監獄、勞教場所的設置、分布和犯人、勞教人員的安置;指導、督促和檢查監獄和勞教場所,正確貫徹執行勞改和勞教工作的方針政策;提出或者審定勞改和勞教工作的重大決定;制定和審查勞改和勞教工作的長遠規劃和年度計劃;指導監獄和勞教場所不斷改善和改革管教制度,提高改造水平;總結和推廣勞改和勞教工作的先進經驗,對監獄和勞教場所發生的重大事件進行檢查和處理,對違法亂紀的管教干部予以紀律處分;管理勞改和勞教單位的干部,進行考察、培訓和任用,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

  2、管理律師工作。

  對律師、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協會進行監督、指導;審查律師協會章程,負責律師資格的報考,考試工作;授予律師資格和批準律師執業證書;決定律師事務所的設置和律師隊伍的發展;制定法律援助的具體辦法;對律師違紀進行處罰,取消嚴重不稱職律師的資格;制定律師收費的具體辦法;總結和推廣律師工作的先進經驗,制定律師工作發展規劃。

  3、管理公證工作。

  領導公證處工作,確定公證處的設置、公證人員的編制、機構和考核制度,任免公證處的正副主任;監督公證處的收費標準和財務支付,對公證人員進行紀律檢查;總結和推廣公證工作的先進經驗。

  4、管理司法干部培訓。

  確定司法干部培訓工作的方針,制定培訓工作計劃;指導政法干部學校的工作,培養師資,編寫教材;總結推廣干部培訓工作的經驗。

  5、管理法學教育工作。

  確定法學教育的方向,制定法學教育的發展規劃,協調全國法學教育,協同國家教委指導全國法學教育;管理部屬政法院校領導干部的任免和考核,督促和檢查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審批基建計劃和重大財務開支,負責專業設置,招生和畢業生分配計劃;組織編寫全國法學教材。

  6、指導人民調解委員會工作。

  管理人民調解委員會的組織建設,思想建設和業務建設,指導人民調解委員會開展調解工作;調查研究民間糾紛發生的原因,特點和規律,提出預防糾紛的辦法,有針對性地進行政策,法律和道德的宣傳教育;總結推廣調解工作的先進經驗。

  7、負責組織法制宣傳工作。

  協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干部和群眾的法制教育,在各類學校開設法制教育課,出版法制報刊和法律書籍,在全民中普及法律知識。

  8、負責司法外事工作。

  司法部統一負責司法行政機關的司法外事活動。確定司法外事工作的方向,活動范圍和方式,并對外事工作作出具體安排;派代表團出國考察和出席國際會議,組織接待外賓,宣傳我國社會主義法制;開展國際司法協助業務活動。

  9、開展司法行政理論研究與法制工作。

  確定司法行政系統的研究機構和任務;草擬有關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規;制定有關司法行政工作的規章制度;對有關司法行政建設方面的問題,犯罪問題,特別是青少年犯罪問題進行理論研究和調查研究工作。

  行政管理制度7

  第一條:、總則

  1、為加強公司行政事務管理,理順公司內部關系,使各項管理標準化、制度化,提高辦事效率,特制定本規定。

  2、本規定所指行政事務包括檔案管理、印鑒管理、公文打印管理、辦公及勞保用品管理、庫房管理、報刊及郵發管理等。

  第二條:、檔案管理

  1、歸檔范圍:公司的規劃、年度計劃、統計資料、科學技術、財務審計、勞動工資、經營情況、人事檔案、會議記錄、決議、決定、委任書、協議、合同、項目方案、通告、通知等具有參考價值的文件材料。

  2、檔案管理要指定專人負責,明確責任,保證原始資料及單據齊全完整,密級檔案必須保證安全。

  3、檔案的借閱與索取

  (1)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辦公室主任借閱非密級檔案可通過檔案管理人員辦理借閱手續,直接提檔。

  (2)公司其他人員需借閱檔案時,要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并辦理借閱手續。借閱檔案必須愛護,保持整潔,嚴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嚴禁擅自翻印、抄錄、轉借、遺失。如確屬工作需要摘錄和復制,凡屬密級檔案,必須由總經理批準方可摘錄和復制;一般內部檔案經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批準方可摘錄和復制。

  4、檔案的銷毀

  (1)任何組織或個人非經允許無權隨意銷毀公司檔案材料。

  (2)若按規定需要銷毀時,凡屬密級檔案須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銷毀;一般內部檔案,須經公司辦公室主任批準后方可銷毀。

  (3)經批準銷毀的公司檔案。檔案人員要認真填寫、編制銷毀清單,由專人監督銷毀。

  第三條:、印鑒管理

  1、公司印鑒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負責保管。

  2、公司印鑒的使用一律由主管副總經理簽字許可后管理印鑒人方可蓋章,如違反此項規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責任人員負責。

  3、公司所有需要蓋印鑒的介紹信、說明及對外開出的任何公文,應統一編號登記,以備查詢、存檔。

  4、公司一般不允許開具空白介紹信、證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況確需開具時,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簽字批條:方可開出。持空白介紹信外出工作回來必須向公司匯報其介紹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須交回。

  5、蓋章后出現的意外情況由批準人負責。

  第四條:、公文打印管理

  1、公司公文的打印工作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

  2、各部室打印的公文或其他資料須經本部門負責人簽字,交電腦部打印,按價計費。3、公司各部、室所有打印公文、文件,必須一式三份,交總經理辦公室留底存檔。

  第五條:、辦公及勞保用品的管理

  1、辦公用品的購發

  (1)每月月底前,各部、室負責人將該部門所需要的辦公用品制定計劃提交總經理辦公室。

  (2)總經理辦公室指定專人制定每月辦公用品計劃及預算,經主管副總經理審批后負責將辦公用品購回,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有計劃地分發給各個部、室,由部、室主任簽字領回。

  (3)除正常配給的辦公用品外,若還需用其它用品的須經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批準方可領用。

  (4)公司新聘工作人員的辦公用品,辦公室根據部、室負責人提供的名單和用品清單,負責為其配齊,以保證新聘人員的正常工作。

  (5)負責購發辦公用品的人員要做到辦公用品齊全、品種對路、量足質優、庫存合理、開支適當、用品保管好。

  (6)負責購發辦公用品的人員要建立賬本,辦好入庫、出庫手續。出庫一定要由領取人員簽字。

  (7)辦公室用品管理一定要做到文明、清潔、注意安全、防火、防盜、嚴格按照規章制度辦事,不允許非工作人員進入庫房。

  2、勞保用品的購發

  勞保用品的配給,由總經理辦公室根據各部、室的實際工作需要統一購買、統一發放。

  第六條:、庫房管理

  1、庫房物資的存放必須按分類、品種、規格、型號分別建立賬卡。

  2、采購人員購入的物品必須附有合格證及入庫單,收貨時要當面點清數目,檢查包裝是否完好,如發現短缺或損壞,應立即拆包清點數目,如發現實物與入庫單數量、規格不符時,庫房保管員應向交貨人提出并通知有關負責人。

  3、物資入庫后,應當日填寫賬卡。

  4、嚴格執行出入庫手續,物資出庫必須填寫出庫單,經公司辦公室主任批準后方可出庫。

  5、庫房物資一般不可外借,特殊情況須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批準,辦理外借手續。

  6、嚴格管理賬單資料,所有賬冊、賬單要填寫整潔、清楚、計算準確,不得隨意涂改。

  7、庫房內嚴禁吸煙,禁止無關工作人員入內,庫內必須配備消防設施,做到防火、防盜、防潮。

  第七條:、報刊及郵發管理

  1、報刊管理人員每半年按照公司的要求作出訂閱報刊計劃及預算,負責辦理有關訂閱手續。

  2、報刊管理人員每日負責將報刊取回并進行處理、分類、登記,并分別送到有關部門。有關部門處理后,一周內交回辦公室由報刊管理人員統一保管、存檔備查。

  3、任何人不得隨意將報刊挪作他用,若需處理,需經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批準。

  第八條:、附則

  1、公司辦公室負責為各部室郵發信件、郵件。

  (1)私人信件,一律實行自費,貼足郵票,交辦公室或自己送往郵局。

  (2)所有公發信件、郵件一律不封口,由收發員登記,統一封口,負責寄發。

  (3)控制各類掛號信。凡因公需掛號者,須經各部室主任批準,總經理辦公室登記后方可郵發。

  2、本規定如有未盡事宜或隨著公司的發展有些條:款不適應工作需要的,各部門可提出修改意見交總經理辦公室研究并提請總經理批復。

  3、本規定從發布之日起生效。

  行政管理制度8

  一、行政人事管理工作

  1、負責公司內部的人事管理工作,辦理公司員工的招聘、錄用、調動、辭退、離職等手續。

  2、負責公司的考勤管理,監管公司勞動紀律,每月5日前按時公布、上報上月全員考勤,統計公布違章記分表。

  3、負責公司內部人事檔案的收集,歸檔及公司文件的上報,歸檔工作。

  4、負責技術資料及技術書籍的管理工作,包括建檔、借閱、歸還等。

  5、處理日常行政對外事務,包括辦理暫住證、戶口、租賃收費、交費等。

  6、負責安排、監管公司前臺服務工作,樹立良好公司形象。

  7、協助生產部經理做好文明生產管理,檢查落實生產衛生、安全、消防等。

  8、打印、復印公司各類文件、資料,收發文件資料。

  9、負責公司員工宿舍、食堂等后勤工作的管理,包括衛生、保安、消防等。

  10、行政人事部經理要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包括人事,檔案,計劃等),對相關泄密事件負責。

  二、辦公用品管理辦法

  1、各部門每月需用辦公用品,須在每月10日前向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購計劃,行政人事部將各部門申購計劃參考庫存量和月平均用量后匯總,填寫申購單,經公司領導批準后,統一購買。特殊情況另行安排。

  2、公司辦公用品由行政人事部安排專責人員負責管理,每月辦公用品購買后,由行政人事部指定專人負責驗收保管。辦公用品的采購和保管人員要分開。

  3、各部門領用辦公用品,按工作需要辦理領用手續,經本部門經理審核,常務副總經理批準后領用。對工作沒有直接需要的崗位和個人,未經公司領導批準不得領用。

  4、對非消耗性辦公用品,如剪刀、訂書機、裁紙刀、直尺、文件夾、筆筒等,由部門經理領取,本部門員工共同使用,部門內不可重復領用。

  5、對消耗性物品辦公用品,如簽字筆、圓珠筆、鉛筆、軟面抄、膠水等,一個月最多申領一次,再次領用時需以舊換新。信紙等用品領用一次不得少于兩個月。

  6、非消耗性辦公用品不慎遺失,由本人負責賠償,行政人事部不予再領用。

  7、嚴禁把公司領用的辦公用品拿回家私用。

  8、領用人員離職時,對非消耗性辦公用品一并交還行政人事部,再由該部門人員到行政區人事部領取。

  9、行政人事部每月對辦公用品進行一次盤點,并將盤點結果上報公司主管領導。

  三、關于公司電話和inter網管理的有關規定

  1、公司根據工作需要在各部門有關崗位安排程控交換電話和計算機網線,對內線、外線和局域網等實行不限量使用,對長途電話實行限量限額管理,對inter網實行定時管理。

  2、一般員工在正常上班時間不能使用inter網,如工作需要可以經申請后,經公司辦公室領導批準后,就可使用定。

  3、行政人事部每月統計上報長途電話使用情況,必要時輸出長途話單,檢查長途電話使用情況。

  4、所有員工上班工作時間不得打私人電話,確有急事需要打私人電話可以在下班以后使用。因私使用長途電話時,可在行政人事部登記,由行政人事部核查使用金額后,報財務部在工資中代扣。

  5、未經申請登記私自使用長途電話電話者,經查證后罰款30元,并在工資中扣除所打的長途電話費用。

  6、所有已經授權的計算機可以在指定的時間內上inter網瀏覽信息,查閱資料,發送電子郵件。對一些不良網站禁止瀏覽。

  7、如果發現不按公司規定上“英特爾”網的處罰30元。

  8、所有公司員工不得利用inter網泄露公司技術、商務情報,損害公司利益。對上述行為一經查實,必將嚴肅處理。

  四、辦公室制度

  1、辦公室員工上班應穿戴整潔,有廠服應時常穿廠服,在上班時間不準穿拖鞋和穿一些艷詐、露骨的衣服,打扮要淡抹;上班時間要帶廠牌,并且廠牌要掛在胸前或放在上衣口袋里。

  2、在上下班時間要時常保持辦公桌面整潔,要分清要用的資料和不用的資料、急要處理的文件和待處理的文件;在下班時要整理好文件,把文件盡量放入辦公抽屜,使辦公室桌干凈整齊。

  3、在公司中任何時間任何人不得坐在辦公桌上,也不能隨便脫鞋或把腳放在辦公桌上影響公司的形象。

  4、辦公室人員不得擅自用公司給外來人員提供一次性杯子,如果發現給予10元的處罰。

  5、辦公室人員在下班時應自覺關掉自己所用的辦公設備,辦公室每天值班人員應負責電器和燈的關閉情況;如果公司發現下班沒有關燈和辦公電器的罰值班人10元,辦公室人員值班進行輪流值班。

  6、辦公室人員需要丟掉的東西應丟進辦公垃圾籃里,要時常保持辦公室清潔干凈。

  7、辦公室內的廁所應時常保持清潔,上完廁所后應進行沖廁,時常保持良好的素養。

  8、辦公室人員應愛護一切辦公設備,時常保持辦公設備的清潔,不能有意損壞辦公設備,如發現有意損壞辦公設備的應給予賠償和處罰。

  9、辦公室提倡無煙辦公環境,如果需要吸煙可以去辦公室外面吸煙,以便給他人造成影響。

  10、辦公室人員在接電話時應先問聲好再報公司名,然后談正題。

  行政管理制度9

  (一)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行政事務管理,理順公司內部關系,使各項管理標準化、制度化,提高辦事效率,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指行政事務包括檔案管理、印鑒管理、公文打印管理、辦公及勞保用品管理、庫房管理、報刊及郵發管理等。

  (二)檔案管理

  第三條:歸檔范圍:公司的規劃、年度計劃、統計資料、科學技術、財務審計、勞動工資、經營情況、人事檔案、會議記錄、決議、決定、委任書、協議、合同、項目方案、通告、通知等具有參考價值的文件材料。

  第四條:檔案管理要指定專人負責,明確責任,保證原始資料及單據齊全完整,密級檔案必須保證安全。

  第五條:檔案的借閱與索取:

  1、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辦公室主任借閱非密級檔案可通過檔案管理人員辦理借閱手續,直接提檔;

  2、公司其他人員需借閱檔案時,要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并辦理借閱手續;

  3、借閱檔案必須愛護,保持整潔,嚴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嚴禁擅自翻印、抄錄、轉借、遺失,如確屬工作需要摘錄和復制,凡屬密級檔案,必須由總經理批準方可摘錄和復制,一般內部檔原因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批準方可摘錄和復制。

  第六條:檔案的銷毀:

  1、任何組織或個人非經允許無權隨意銷毀公司檔案材料;

  2、若按規定需要銷毀時,凡屬密級檔案須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銷毀,一般內部檔案,須經公司辦公室主任批準后方可銷毀。

  3、經批準銷毀的公司檔案。檔案人員要認真填寫、編制銷毀清單,由專人監督銷毀。

  (三)印鑒管理

  第七條:公司印鑒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負責保管。

  第八條:公司印鑒的使用一律由主管副總經理簽字許可后管理印鑒人方可蓋章,如違反此項規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責任人員負責。

  第九條:公司所有需要蓋印鑒的介紹信、說明及對外開出的任何公文,應統一編號登記,以備查詢,存檔。

  第十條:公司一般不允許開具空白介紹信,證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況確需開具時,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簽字批條:方可開出,持空白介紹信外出工作回來必須向公司匯報其介紹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須交回。

  第十一條:蓋章后出現的意外情況由批準人負責。

  (四)公文打印管理

  第十二條:公司公文的打印工作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

  第十三條:各部室打印的公文或其他資料須經本部門負責人簽字,交電腦部打印,按價計費。

  第十四條:公司各部、室所有打印公文、文件,必須一式三份,交總經理辦公室留底存檔。

  (五)辦公及勞保用品的管理

  第十五條:辦公用品的購發:

  1、每月月底前,各部、室負責人將該部門所需要的辦公用品制定計劃提交總經理辦公室;

  2、總經理辦公室指定專人制定每月辦公用品計劃及預算;經主管副總經理審批后負責將辦公用品購回,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有計劃的分發給各個部、室。由部室主任簽字領回;

  3、除正常配給的辦公用品外,若還需用其它用品的須經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批準方可領用;

  4、公司新聘工作人員的辦公用品,辦公室根據部室負責人提供的名單和用品清單,負責為其配齊,以保證新聘人員的正常工作;

  5、負責購發辦公用品的人員要做到辦公用品齊全、品種對路、量足質優、庫存合理、開支適當、用品保管好;

  6、負責購發辦公用品的人員要建立帳本,辦好入庫、出庫手續。出庫一定要由領取人員簽字;

  7、辦公室用品管理一定要做到文明、清潔、注意安全、防火、防盜、嚴格按照規章制度辦事,不允許非工作人員進入庫房。

  第十六條:勞保用品的購發:勞保用品的配給,由總經理辦公室根據各部、室的實際工作需要統一購買、統一發放。(六)庫房管理

  第十七條:庫房物資的存放必須按分類、品種、規格、型號分別建立帳卡。

  第十八條:采購人員購入的物品必須附有合格證及入庫單,收票時要當面點清數目,檢查包裝是否完好,如發現短缺或損壞,應立即拆包清點數目,如發現實物與入庫單數量、規格不符時,庫房保管員應向交貨人提出并通知有關負責人。

  第十九條:物資入庫后,應當日填寫帳卡。

  第二十條:嚴格執行出入庫手續,物資出庫必須填寫出庫單,經公司辦公室主任批準后方可出庫。

  第二十一條:庫房物資一般不可外借,特殊情況須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批準,辦理外借手續。

  第二十二條:嚴格管理帳單資料,所有帳冊、帳單要填寫整潔、清楚、計算準確,不得隨意涂改。

  第二十三條:庫房內嚴禁吸煙,禁止無關工作人員入內,庫內必須配備消防設施,做到防火、防盜、防潮。

  (六)報刊及郵發管理

  第二十四條:報刊管理人員每半年按照公司的要求作出訂閱報刊計劃及預算,負責辦理有關訂閱手續。

  第二十五條:報刊管理人員每日負責將報刊取回并進行處理、分類、登記,并分別送到有關部門。有關部門處理后,一周內交回辦公室由報刊管理人員統一保管、存檔備查。

  第二十六條:任何人不得隨意將報刊挪作他用,若需處理,需經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批準。

  (七)附則

  第二十七條:公司辦公室負責為各部室郵發信件、郵件。

  (一)私人信件,一律實行自費,貼足郵票,交辦公室或自己送往郵局。

  (二)所有公發信件、郵件一律不封口,由收發員登記,統一封口,負責寄發;

  (三)控制各類掛號信凡因公需掛號者,須經各部室主任批準,總經理辦公室登記后方可郵發。

  第二十八條:本規定如有未盡事宜或隨著公司的發展有些條:款不適應工作需要的,各部門可提出修改意見交總經理辦公室研究并提請總經理批復。

  第二十九條:本規定解釋權歸總經理辦公室。

  第三十條:本規定從發布之日起生效。

  行政管理制度10

  一、總則

  1、為了加強公司管理,理順公司內部關系,使各項管理標準化、制度化,提高辦公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包括公司印鑒管理,辦公設施管理,辦公車輛管理,文檔管理,辦公用品管理,勞保用品管理,員工著裝管理,辦公電腦管理,辦公電話管理,衛生管理,宿舍管理等。

  二、印鑒管理

  1、公司印鑒由行政辦主任負責保管,公司財務印鑒由財務部負責保管。

  2、公司印鑒的使用一律由副總以上領導許可后方可使用,如違反此項規定造成的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3、公司所有需要蓋印鑒的介紹信,說明及對外開出的任何公文,應該統一編號登記,以備查詢存檔。

  三、辦公設施管理

  1、復印機的使用,應由各部門的辦公文員來操作使用,操作前行政部組織培訓,操作后按登記表自覺登記,沒有文員的部門由行政文員操作,要求雙面復印減少單面復印,對印錯紙張,要查明原因。

  2、各部門所需發送的傳真,登記后由行政文員操作發送。采購部的傳真機由采購文員管理,并做好登記。登記表每月底交行政部備查。

  四、文檔管理

  1、檔案管理應由專人負責。人事檔案由人事部負責管理,公文檔案由行政文員負責管理。

  2、所有的檔案應分類編號管理。檔案存放要注意防火、防蟲、防盜。

  3、借閱檔案時,要有主管批準,并辦理借閱手續。

  五、辦公用品管理

  1、每月月底前,各部門將本部所需要的辦公用品計劃交行政部。

  2、行政文員根據各部門計劃匯總,經審批后購買,按計劃登記發放,領用人簽字領取。

  3、對辦公用品的采購行政文員要做到品種對路、量足質優、價格合理、開支適當,對超常規計劃要嚴格控制。

  4、辦公用品要建立入庫登記、出庫登記、個人使用登記表,每月底盤點對帳。

  六、電腦管理

  1、各部門的辦公電腦要由專人操作管理,工作時間禁止無關人員上電腦操縱,不準讀取無關資料。

  2、電腦發生故障要及時與電腦部聯系,不得私自處理。

  七、電話管理

  1、各部門的辦公電話,是進行業務聯系的主要工具,員工要養成長話短說的習慣,避免長時間占線,影響他人使用。

  2、一次通話時間不超5分鐘,超時的通話要使用傳真機聯系。

  3、各部門電話為部門專用,反對其他人使用。

  4、長途電話要嚴格管理,對超長通話和非業務通話要嚴格控制,長話要求即打即鎖,長話鎖碼不得泄露。

  5、將各部電話的電話費按月登記,對話費過高的電話,要查明原因。

  行政管理制度11

  目前公司的局域網已經建成,各部門的機器也已到位。根據公司領導關于加強管理的要求,現將公司局域網管理辦法公布如下,請公司全體員工認真執行:

  一、全體員工要愛護公司機器設備,在沒有得到部門負責人和公司計算機系統維護員的同意,不得私自拆機。如遇到自己不能解決的問題,由公司計算機系統維護員協助解決。

  二、對自己所使用的電腦不能設置開機密碼,如有特殊原因,必須經部門負責人同意。設置密碼后,應交部門負責人一份書面密碼說明。三、目前公司局域網已經能正常上網,如無特殊需要,禁止使用撥號上網,以前使用調制解調器的員工將其交回公司,由公司統一管理。

  四、員工上班時間上網,請瀏覽與工作有關的內容,避免因上網影響正常的工作,禁止上班時間進行網上聊天和交友活動。

  五、為方便工作中交換文件,請在自己電腦的C/D盤建立以自己名字為名稱的共享文件夾,訪問權限為可讀。

  六、為保障電腦內資料的安全性,在公司服務器上,為所有員工建有以名字相同的文件夾,請把重要文件在服務器上做備份,規定每周五下班之前必須把最新的資料備份好,系統管理員會為每人設置好密碼,保證資料的安全性。

  七、為保障公司服務器的安全,未經公司計算機系統維護員同意,不得私自操作服務器。

  八、在自己機器上設置好網絡打印機,以后打印資料請使用網絡打印。

  九、公司已經為各部門負責人和客戶關系部及公司員工設置了公司的集團電子郵件信箱,對外業務聯系請使用公司的電子郵件信箱。

  十、為防止病毒侵入,保證電腦的安全,必須每臺電腦都要安裝“病毒”防火墻。

  十一、公司的宣傳資料、員工的名片上統一印制公司網址和電子郵件信箱。

  十二、如果電子郵件信箱出現問題,請找互聯網研究所王路瑤協助解決。

  十三、中午休息時間和下班后請關機,并關閉電源。確保計算機系統的安全。

  十四、如違反上述管理辦法,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和不良影響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處分和經濟處罰。

  行政管理制度12

  一、機關公用車輛由辦公室統一調配使用,個人無權直接派車,需要用車時,由辦公室負責安排,優先保證機關領導公務用車。

  二、因公外出,提倡乘座長途客車或火車;多人同時到一個地方出差,盡可能安排同乘一輛車。

  三、司機出車必須憑辦公室出具的派車單,如遇特殊情況,應電話告知車管人員,回來后及時補辦派車手續。

  四、車輛維修由司機提出書面申請,經“中心”領導批準后,由辦公室安排到定點維修廠修理,并作好記錄,結帳由財務負責辦理。在外地出差需要維修時,應電話告知領導,報銷發票時,乘車人必須簽署意見,回單位后到辦公室補辦維修記錄手續。

  五、車輛用油由辦公室開具加油通知單到指定加油站加油,在外地出差加油,乘車人應簽署意見,報銷之前應先到辦公室辦理加油登記手續。

  六、車輛要妥善存放,以防被盜和損壞;嚴禁將車輛交給其他人駕駛,否則后果自負。

  七、司機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經常保持車況良好,車容整潔;經常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嚴禁帶故障出車,確保車輛安全。

  八、對司機實行定額補助,每人每月200元,每人每兩年發放一次勞保工作服。

  九、車輛維修和加油情況由辦公室負責每季度向“中心”主任辦公會匯報一次。

  十、嚴禁出借單位車牌及有關憑證。

  行政管理制度13

  一、工作職責及處罰辦法

  1、警衛人員對于出入人員、車輛、物品要進行認真檢查、登記,如無批準條:和放行單放行,每次給予50元/次罰款,情節嚴重者則根據帶出物品的價值罰款。

  2、工作中要做到“四勤”,即“勤走、勤看、勤查、勤防”,查崗中未做到者扣30元/次。

  3、按時檢查各項安全保衛工作,重要部位,每天不得少于一次,并要有檢查記錄,每周無記錄,按5元/次罰款。

  4、做好辦公用品的申購、發放與保管工作,如有丟失、錯發等情況出現,則按物品原價賠償。

  5、對于公司檔案進行儲存、歸檔、借閱的登記,如發現有未登記或檔案資料不齊,按10元/次罰款,一般資料造成遺失罰款200元,重要資料遺失罰款500元,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給予除名并送司法機關處理。

  6、對于報刊信件的收發不能及時傳遞,按5元/次罰款;公司外寄急件即時投遞,一般信件、專遞在一個工作日內投遞,延誤投遞時間按5元/次罰款。

  7、對于小車管理,凡無出車手續或領導同意,私自出車,罰款50元/次。

  8、職工食堂必須嚴格管理物資進出,有專人過秤驗收登記,未驗收登記者不予報帳。

  9、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搞好個人及飲食衛生,杜絕食物中毒,一經發現有餐具未消毒或不注重個人衛生者,罰款20元/次,造成食物中毒者,承擔全部責任和一切費用。

  10、保持生活區及行政衛生環境,一經發現一處未清潔,罰款5元/次。

  11、負責公司網絡安全管理,當計算機出現故障未及時維護、修理,按5元/次罰款。利用工作之便泄密一般資料罰款200元,重要資料罰款500元,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給予除名并送司法機關處理。

  12、及時做好辦公耗材的采購及設備維護,如申購耗材不及時而影響正常工作,按20元/次罰款。

  13、沒有按規定和程序私蓋公章或開出介紹信造成后果由責任人承擔全部責任。

  14、做好上級與公司的文件及時傳閱和電話通知,延誤一次罰款10元。

  15、本部門人員違反制度當月罰款達100元以上,部門負責人按其金額的20%處罰,副職分管人員當月罰款金額在100元以上,按其金額的25%罰款。

  二、考核的內容主要是個人德、勤、能、績四個方面。其中:

  “德”主要是指敬業精神、事業心和責任感及行為規范。

  “勤”主要是指工作態度,是主動型還是被動型等等。

  “能”主要是指工作能力,完成任務的效率,完成任務的質量、出差錯率的高低等。

  “績”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任務量的多少,能否開展創造性的工作等等。

  三、考核的目的:

  對公司員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態度和業績作出適當的評價,作為合理使用、獎懲及培訓的依據,促使增加工作責任心,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破除“干好干壞一個樣,能力高低一個樣”的弊端,激發上進心,調動積極性和創造性,以提高公司的整體效益。

  四、本制度從一月一日起執行。

  行政管理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藥品行政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依照條:例履行藥品行政保護職能的行政機關是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

  第三條: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設立藥品行政保護辦公室,具體承擔以下職責:

  (一)受理和審查藥品行政保護申請、藥品行政保護撤銷申請、侵權處理申請;

  (二)提出授權或駁回的意見;

  (三)提出對藥品行政保護撤銷和侵權處理的意見;

  (四)設立登記簿,對藥品行政保護的申請、授權、駁回、撤銷、終止等事項進行登記;

  (五)對藥品行政保護的受理、授權、駁回、撤銷、終止等有關事宜進行公告;

  (六)辦理與藥品行政保護有關的其他工作。

  第四條:條:例所稱藥品獨占權人是指對申請行政保護的藥品的制造、使用和銷售享有完全權利的人。

  第五條:條:例所稱藥品是指用于預防、治療、診斷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調節人的生理機能并規定有適應癥、用法和用量的物質。

  第二章行政保護的申請

  第六條:條:例第五條:第三項規定的尚未在中國銷售是指提出行政保護申請的藥品尚未合法地進入中國境內的藥品流通市場。

  第七條:條:例第七條:規定的代理機構是指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指定的代理機構。

  第八條:藥品行政保護申請書以及其他行政保護文書的'格式,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統一制定。

  第九條:條:例第八條:規定的外文是指申請人所在國的官方語言。

  第十條:申請人辦理申請藥品行政保護事宜時,應當委托中國的代理機構辦理,并簽訂委托書,寫明委托權限。

  代理機構遞交條:例第八條:和本細則規定的申請文件時,應當同時遞交申請人的委托書。

  第十一條:一項藥品行政保護申請只限于一種藥品。

  第十二條:條:例第八條:第一項規定的藥品行政保護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申請人名稱、地址;

  (二)申請人的國籍;

  (三)申請人是企業或者其他組織的,其總部所在的國家或者地區;

  (四)申請行政保護的藥品的名稱(通用名、商品名、化學名)、化學結構式、配方、劑型、適應癥、用法、用量、工藝制備方法簡介;

  (五)申請人和代理機構的簽名(印章);

  (六)申請文件的清單;

  (七)其他需要注明的事項。

  第十三條:申請文件應當整齊清晰,附圖應當標準規范,不得涂改。

  申請文件中涉及的科技術語應當采用中國統一的規范用語。

  第十四條:申請人遞交條:例第八條:所規定的第(二)、(三)項文件,應在其所在國辦理相應的公證、認證或證明手續。

  申請人遞交條:例第八條:所規定的第(四)項文件,應在中國的公證機構進行公證。

  第十五條:申請人遞交的條:例第八條:所規定的第(四)項文件是制造藥品合同書的,與其簽訂合同的中國企業法人必須持有《藥品生產企業許可證》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申請人遞交的是銷售藥品合同書的,與其簽訂合同的中國企業法人必須持有《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申請人遞交制造或者銷售合同書時必須附有中國企業法人的上述證、照復印件。

  第十六條:申請人提出藥品行政保護申請,應當提交有關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不予接受:

  (一)未使用規定的格式或者填寫不符合規定的;

  (二)未按照規定提交有關文件的。

  第十七條:在獲得藥品行政保護證書之前,申請人要求撤回藥品行政保護申請的,應當向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提出書面申請,寫明申請人的名稱和藥品名稱。

  第三章行政保護的期限、終止、撤銷和效力

  第十八條:條:例第十三條:所稱藥品行政保護證書頒發之日,是指藥品行政保護證書上寫明的日期。

  第十九條:條:例和本細則規定的公告事項,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公告。

  第二十條:在藥品行政保護期內,藥品獨占權人應及時向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遞交其藥品獨占權持續有效的證明文件。

  第二十一條:依照條:例第十五條:的規定,請求撤銷藥品行政保護的,應當向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遞交《撤銷藥品行政保護請求書》和有關證明文件一式兩份。

  《撤銷藥品行政保護請求書》應當寫明下列事項:

  (一)請求人的名稱、地址及國籍;

  (二)被請求人的名稱及地址;

  (三)被請求撤銷的藥品的名稱及授權號;

  (四)請求撤銷的理由及證據。

  一項撤銷藥品行政保護申請只限于一種受行政保護的藥品。

  第二十二條: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收到《撤銷藥品行政保護請求書》后,應當進行審查。《撤銷藥品行政保護請求書》中未寫明撤銷藥品行政保護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或者提出的理由不符合條:例規定的,不予受理,并書面告知申請人;《撤銷藥品行政保護請求書》符合條:件的,應當受理并發給受理通知書。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應當將受理的撤銷藥品行政保護請求書的副本和有關證明文件的副本送交藥品獨占權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內陳述意見。被請求人沒有如期陳述意見的,不影響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審查。

  第二十三條: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對撤銷藥品行政保護的請求審查終結后,應當根據情況分別作出撤銷藥品行政保護或者駁回撤銷請求維持藥品行政保護的決定,送達有關當事人,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四條:在藥品行政保護申請日前獲準進行臨床研究,且在藥品行政保護授權日前經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批準生產的同一藥品,在藥品行政保護授權之后,可以在批準范圍內繼續生產、銷售,但不得向第三方轉讓。

  第四章侵權處理

  第二十五條:獲得藥品行政保護的獨占權人請求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制止侵權行為的時效為二年,自該獨占權人知道或者應該知道其受行政保護的藥品被侵權之日起計算。

  第二十六條:藥品獨占權人申請制止侵權行為,應當提交《制止藥品行政保護侵權行

  為申請書》。

  《制止藥品行政保護侵權行為申請書》應當寫明下列事項:

  (一)申請人名稱、地址及國籍;

  (二)被申請人名稱、地址;

  (三)被侵權的藥品的名稱及行政保護授權號;

  (四)請求處理事項;

  (五)侵權的事實及證據。

  《制止藥品行政保護侵權行為申請書》應當按照被申請人的數量備具副本。

  一項制止藥品行政保護侵權行為申請只限于一種藥品。

  第二十七條: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對符合條:件的制止侵權申請,應當受理,并將《制止藥品行政保護侵權申請書》副本發送被申請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內作出答辯。

  第二十八條: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根據需要,可以召開由制止侵權行為的申請人和被申請人參加的聽證會,對侵權問題進行舉證、質證和辯論。

  第二十九條: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應當就被申請人的行為是否構成侵權作出認定。

  被申請人的行為不構成侵權的,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應當駁回申請人的申請。

  被申請人的行為構成侵權的,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應當依法制止其侵權行為。

  第三十條:因藥品行政保護侵權引起的經濟賠償問題,藥品獨占權人可以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作出侵權認定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賠償訴訟。

  第三十一條:在藥品行政保護侵權處理過程中,被申請人或者第三人對該項藥品行政保護提出撤銷申請的,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中止侵權處理程序,待撤銷程序終結后,再根據情況恢復或者終止侵權處理程序。

  第五章費用

  第三十二條:申請藥品行政保護或辦理其他有關事項,應當分別繳納下列費用:

  (一)申請費;

  (二)審查費;

  (三)年費;

  (四)公告費;

  (五)證書費;

  (六)請求撤銷費;

  (七)侵權處理費;

  上述各種費用繳納標準,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另行公布。

  第三十三條:申請人應當在遞交藥品行政保護申請書的同時繳納申請費;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一個月內繳納公告費和審查費;無正當理由逾期不繳納或者繳納不足的,其申請被視為撤回。

  第三十四條:獲得藥品行政保護的藥品獨占權人應當在藥品行政保護證書頒發之日起一個月內繳納證書費、公告費和當年的年費;在藥品行政保護有效期內,應當于每年度最初的兩個月內繳納當年的年費。無正當理由逾期不繳納或者繳納不足的,視為自動放棄行政保護。

  第三十五條:請求撤銷藥品行政保護的,應當在遞交《撤銷藥品行政保護請求書》的同時繳納請求撤銷費。

  第三十六條:申請制止侵權行為的獨占權人應當在遞交《制止藥品行政保護侵權行為申請書》的同時繳納侵權處理費。

  第三十七條:本細則第三十三條:規定的各種費用由代理機構代收。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八條:條:例和本細則規定的各種期限除另有規定外,第一日不計算在內。

  期限以年或月計算的,以其最后一月的相應日為期限屆滿日;該月無相應日的,以該月最后一日為屆滿日。

  期限屆滿日是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后的第一個工作日為期限屆滿日。

  第三十九條:本細則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行政管理制度15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目的

  為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規范行政辦公工作,維護良好的工作環境,保障公司各項業務的正常運轉,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所有在我公司工作的正式員工、兼職人員及臨時工。

  第3條:歸口管理

  行政人事部是行政辦公管理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公司行政工作的各相關事項。

  第二章辦公管理

  第4條:員工應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自覺維護辦公環境的清潔、安靜。

  第5條:辦公室應保持整潔,無雜物,工作臺上擺放的辦公用品應整齊有序。

  第6條:保持辦公室肅靜,工作時間不得高聲喧嘩。

  第7條:工作時間不離崗、串崗,不聚眾聊天,不打瞌睡,不在辦公室內吃零食。

  第8條:上班時間,嚴禁辦理私人事情,因公外出應向本部門負責人請假。

  第9條:接待來訪,應起身相迎,做到態度和藹,彬彬有禮;來客告辭,起身相送;在回答來客詢問時,不得泄露公司管理制度及有關公司機密事項。

  第10條:下班或因事離開辦公室,應人走燈熄,關好門窗、電源等。

  第11條:愛護公物,節約使用辦公用品。

  第12條:講究文明禮貌,注重儀表儀容,按規定著裝;接待來訪客人,應熱情主動。

  第三章會議管理

  第13條:各種會議由召集者負責組織安排,并對出席對象提前發出通知。

  第14條:會議召開之前應確定議題、參會對象,準備好有關的會議資料、文件。

  第15條:會議出席者應安排好工作,準時到會,并帶筆記本及相關會議資料,如因故無法參加會議,須提前向會議組織者請假。

  第16條:會議堅持效率原則,各發言者應事先做好準備,發言應簡明扼要,以使會議起到應有的效果。

  第17條:公司的固定性會議為公司經理辦公會議、項目區域辦公會議、部門例會及班組例會。

  1、公司經理辦公會議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參會對象為公司總經理、各項目區域常務經理、經理助理及相關人員。

  2、項目區域辦公會議于每月10日召開,參會對象為常務經理、經理助理、項目區域職能主管、管理處主任。

  3、部門例會于每旬第一個星期五召開,參會對象為部門所有人員。

  4、各班組每月至少組織一次例會,進行業務培訓、學習(具體時間由部門確定)。

  第18條:如遇特殊情況,會議組織者須另行通知;上一級別會議與本級別會議在時間上有沖突時,以上一級別會議為主,本級別會議作相應時間調整。

  第19條:凡會議所作的決議、決定及重要事項必須形成會議紀要,經行政人事部整理后以文件形式印發并貫徹執行。

  第四章公文管理

  第20條:各級政府、上級部門下發和其他單位抄送的公文,統一由行政人事部行政專員收管,并負責簽收、分類、登記和分發、傳閱。

  第21條:以公司名義發出的各種文件須編號、登記,統一對外發送。

  第22條:公文處理程序

  1、行政專員將公文登記、分類,交行政人事部經理審閱并提出擬辦意見。

  2、行政專員根據擬辦意見,送有關部門相關人員閱辦。

  3、領導批辦的公文,按批示意見交有關部門負責辦理。

  4、如承辦過程中有疑問或問題,應及時請示、報告。

  5、辦理完畢后,相關部門應填寫承辦結果,連同原文件退回行政人事部存檔。

  第23條:對送閱文件要抓緊時間閱讀,各部門人員不得無故拖延或扣押,文件傳閱后,閱文人須簽名并寫上時間,

  第24條:文件一律由專人傳送,一般不得橫向傳閱。

  行政管理制度16

  規范目的:加強對公司行政后勤事務的管理,有效利用公司資產,公司行政后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作息時間管理

  第一條::公司作息時間:

  此處省略:每個公司上下班時間可自行做規定。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一條::職員上班和下班時須各刷卡一次。因故未能正常刷卡的,須申明原因并經部門負責人確認后報總經理辦公室備案,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二條::請假、外出培訓、考察或出差,必須提前填寫《請假審批表》或《出差審批表》,按規定程序報批并辦妥工作交接手續,同時交總經理辦公室備案后方可離崗。

  第三條::職員不得要求他人代為刷卡,或替他人刷卡。每發現一次,對替人刷卡者和要求他人代為刷卡者,各罰款1000元,通報批評,當季考核系數不超過0、8。

  第四條::公司級會議、培訓、集體活動考勤罰則:遲到或早退5分鐘以上、15分鐘以下:遲到者本人及其直接上司分別罰款50元,部門副經理以上人員罰款100元;遲到或早退15分鐘以上、2小時以下罰款加倍。

  第五條::公司規定,以下情況視為曠工:

  (一)無故缺勤兩小時以上,返回公司上班后1個工作日內也未補辦請假手續或補辦手續未獲批準;

  (二)請假未獲批準即擅自不上班(包括續假未獲批準)視同無故缺勤;

  (三)以虛假理由請假獲批準而不上班的。

  第六條::公司對于曠工的處理:

  (一)曠工期間勞動報酬不予發放,包括崗位工資和房補以及其他福利待遇,管理制度《公司行政后勤管理制度》。

  (二)曠工計算時間為半天,不足半天按半天計。

  (三)每曠工半天,自當月起降薪0、5級,取消當季度的季度獎,年終獎視情節予以部分或全部扣減。

  (四)連續曠工超過五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十天,作過失性辭退處理,公司不負擔任何經濟補償。

  第三章假期管理

  第一條::帶薪年休假及相關待遇

  (一)職員加入公司后下一年度可享有15個工作日的帶薪年休假(轉正后實施)。

  (二)具體休假時間由職員和部門負責人協商后安排。

  (三)取(銷)假的一般程序如下:

  &61550;職員請假需部門負責人、公司分管領批準,抄報總經理辦公室后方可取假。

  &61550;一次取假在5個工作日(含)以上的,需提前一個月申報。

  (四)正式休假、出差、外出考察、外出培訓前須通過前臺知會全體。

  (五)帶薪年休假只在當年有效,不累計到下一年。公司每年向當年內有帶薪年休假資格的職員發放300元帶薪年休假補貼。

  (六)帶薪年休假取假按照工作日計算,最小取假長度為半天,不足半天算半天,超過半天不足一天算為一天。可多次取假,但間隔少于3天的應提前一并申請。

  (七)凡符合以下情況之一的,不享受當年帶薪年休假。

  一年內一次性病假超過45天或累計病假超過65天;

  一年內一次性事假超過25天或累計事假超過30天;

  一年內病、事假相加超過50天;

  一年內休產假超過30天。

  (八)如在帶薪年休假后再請病假、事假超過上述規定時間的,則在下一年度取消帶薪年休假。

  第二條::婚假以及相關待遇

  依法履行正式結婚登記手續的職員,可一次性享受婚假7天。如符合男25周歲、女23周歲以上初婚的晚婚條:件,另加10天假期,一共17天。婚假應在結婚登記之日起5個月內取完假。辦理休假手續時,需向總經理辦公室出示結婚證登記備案。公司致新婚賀儀人民幣300元整。

  行政管理制度17

  第一條:為加強行政機關合同管理,預防和減少合同糾紛,依法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規范行政機關合同管理工作的意見》(浙政辦發〔2013〕37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門以及法律、法規、規章授權實施公共管理的組織(以下統稱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務以及民事經濟活動中,作為一方當事人所訂立的涉及國有資產、財政資金使用和自然資源、公共資源利用的合同管理工作。

  政府采購合同、勞動合同以及科技、課題合同按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的行政機關合同,包括下列類型:

  (一)基礎設施等國有資產(包括無形資產)的投資、建設、租賃、出讓、轉讓、承包、托管合同

  (二)土地、森林、荒地、水流等國有自然資源使用權的依法出讓、轉讓、出租、承包合同

  (三)城市公用事業的特許經營合同

  (四)招商引資合同

  (五)合作開發合同

  (六)拆遷改造合同

  (七)政府投融資合同

  (八)政府借款合同

  (九)其他行政機關合同

  第四條:行政機關合同的訂立和履行,應當遵循合法、審慎、公平、誠信的原則,保障財政資金和國有資產的安全。

  第五條:市政府法制機構負責組織實施本辦法。

  市發展改革、財政、審計、監察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能,履行行政機關合同的相應監管職責。

  第六條:市政府各部門應當根據本辦法和本部門的實際,制定部門內部合同管理制度,加強對本部門及其下屬單位訂立和履行合同的管理。

  第七條:市政府各部門應當明確具體承辦機構和人員,負責本單位合同的調查、談判、起草、報送和履行等事宜。

  以市政府為一方當事人的合同,由市政府指定有關部門具體負責合同的調查、談判、起草、報送和履行等事宜。

  第八條:行政機關訂立合同一般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調查。訂立合同前,應當對合同對方當事人的資產、資質、信用、履約能力等情況進行核實,并充分考慮自身的履約能力。

  (二)談判。合同標的額較大或法律關系較復雜的合同,應當由行政機關負責人和具有相應技術、經濟、法律知識的人員組成談判小組或招標小組負責具體工作。

  (三)起草。根據談判結果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擬定合同文本,做到標的明確、內容齊全、條:款完備、責任明確、用語規范嚴密

  (四)審查。擬簽訂的合同文本應當由本單位承擔法制職能的機構進行合法性審查。事項重大的,應當經本單位集體討論研究。

  (五)簽訂。合同文本應當由本單位負責人或者其委托的人員簽訂,并加蓋行政機關公章或者合同專用章。

  第九條:采用招投標方式確定合同對方當事人的,應當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

  第十條: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門與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經協商達成協議的,應當簽訂書面合同。

  國家已印制格式合同文本的,應當按照格式合同文本簽訂合同,并不得對主要條:款進行修改、調整。

  第十一條:訂立行政機關合同,應當嚴格執行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不得出現以下內容:

  (一)超越行政機關職權范圍的承諾或者義務性規定

  (二)違反規定以行政機關名義提供擔保或參與經商辦企業

  (三)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章或者損害國家、社會公共利益的約定

  第十二條:行政機關合同內容涉及國家秘密和商業秘密的,應當就有關保密條:款作出約定,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條:行政機關合同約定爭議解決方式的,應當優先選擇杭州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涉外合同應當優先約定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明確約定中文合同文本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未經合法性審查或審查未通過的合同,不得訂立。

  以市政府部門為一方當事人的合同,由部門法制機構負責進行合法性審查;以市政府為一方當事人的合同,負責合同具體事項的市政府部門應當將合同報送市政府,由市政府領導簽批至市政府法制機構進行合法性審查。

  第十五條:市政府部門向市政府報送合同時,應當隨附以下材料:

  (一)合同文本草擬稿

  (二)與合同有關的情況說明和背景材料,包括草擬的過程、風險論證的情況、合同相對方的資信調查情況、會議研究情況以及其他需要重點說明的問題等

  (三)部門法制機構提出的審查意見

  報送的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市政府可以要求市政府部門在指定期限內補充有關材料;市政府法制機構在審查中認為需要補充提供其他材料的,可以要求市政府部門在指定期限內補充。未在指定期限內補充的,可以將材料退回。

  第十六條:法制機構應當重點從以下方面對合同進行合法性審查:

  (一)合同主體資格及權限

  (二)合同簽訂方式

  (三)合同變更問題

  (四)合同違約責任

  (四)合同違約責任;

  (五)爭議處理條:款;

  (六)其他需要審核的事項。

  第十七條:法制機構在審查合同時,可根據實際情況邀請有關專家參與審查論證,提供論證意見。

  第十八條:以市政府為一方當事人的合同,市政府法制機構應當及時進行審查,并反饋書面審查意見。

  合同經各方正式簽訂后,負責合同具體事項的市政府部門應當于7個工作日內將正式文本抄送市政府法制機構。

  第十九條:合同簽訂后,市政府各部門應當嚴格按照約定誠實、全面地履行合同義務,并及時對履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進行處理。

  第二十條:合同簽訂后或履行過程中需要簽訂補充協議或者變更合同的,市政府各部門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程序辦理。

  第二十一條: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市政府各部門應當及時主張權利,采取措施應對合同風險的發生:

  (一)出現不可抗力,可能影響合同正常履行的;

  (二)合同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修改或者廢止,可能影響合同正常履行的;

  (三)簽訂合同時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可能影響合同正常履行的;

  (四)合同對方當事人的財產狀況惡化導致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約能力的;

  (五)合同對方當事人預期違約的;

  (六)其他可能存在合同風險的情形。

  以市政府為一方當事人的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以上情況的,負責合同具體事項的市政府部門應當及時向市政府提交預警報告,并抄送市政府法制機構。

  第二十二條:市政府各部門應當將合同文本草擬稿、生效合同文本、法制機構合法性審查意見、會議研究情況等訂立和履行合同過程中獲取或形成的相關材料立案歸檔,并建立健全合同檔案保管、借取、查閱等工作制度,實行合同檔案規范化管理。

  第二十三條:市政府部門簽訂的重大合同,應當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將以下材料報送市政府法制機構備案:

  (一)備案報告;

  (二)備案說明;

  (三)合同文本或意向書文本復制件;

  (四)合同合法性審查意見書復制件;

  (五)會議紀要等與合同有關文件材料復制件。

  重大合同的具體標準,由市政府法制機構另行確定。

  第二十四條:市政府各部門應當每年將本部門生效合同目錄,以及合同的訂立、履行、爭議處理等情況形成專題報告報送市政府,并抄送市政府法制機構。

  市政府各部門應當每2年對簽訂的合同組織一次清理,并將合同清理結果報送市政府法制機構。市政府法制機構應當及時匯總清理情況并報送市政府。

  第二十五條:市政府各部門合同的簽訂、審核、備案、清理、報告以及部門內部合同管理等制度的落實情況納入依法行政考核范圍。

  第二十六條:市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合同訂立、履行、爭議處理中,因違反規定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應當依法追究行政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各區、縣(市)行政機關合同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市法制辦負責組織實施。

  行政管理制度1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機制,建立規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蔬,使公司各項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辦事,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行政事務管理由集團副總領導,行政辦公室執行管理(下文稱總辦),各企業司設分管職能人員。

  第二章關于文件收發管理

  第三條總部各部門和所屬各公司的所有報告呈文及外送文件,都必須通過總辦登記辦理、呈報,不得積壓遲誤。屬于急件的應在接件后及時報送相關部門處理。

  第四條公司的文件由總辦負責起草和審核,公司總經理簽發:集團各部門的文件由部門負責起草和審核,部門總監簽發。

  第五條文件簽發后,送總辦秘書處統一安排打印,打印后送回起草部門校對,校對無誤后方能復印、蓋章、發送。

  第六條文件的原稿應送總辦保存備查。

  第七條屬于機密的文件,核稿人應注明"機密"字樣,并確定報送范圍,由專人印制、報送。

  第八條文件統一由總辦負責發送。送件人應將文件內容報送日期、部門、收件人等事項登記清楚,并向文件簽發人報告報送結果,機密文什由專人按核定的范圍報送。

  第三章關于印章管理

  第九條集團和所屬各公司的印章(含公章、財務專用章、合同專用章和業務專用章)必須按規范嚴格管理,嚴禁違章使用。

  第十條印章實施使用前留印鑒、專人保管、使用時領導審批和使用登記制度。

  第十一條集團的公章、合同專用章、業務專用章由總辦專人保管,財務專用章由財務管理部專人保管。所屬各企業的公章、合同專用章、業務專用章,由指定專人保管;財務專用章由財務部專人保管。

  第十二條使用公章,凡會令本公司、企業對外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的,必須由集團公司總經理或授權常務副總經理批準,并逐項登記使用情況:不會令本公司、企業對外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的,但涉及的事項較重要,必須經集團公司主管副總經理或各企業總經理批準,并逐項登記使用情況。

  第十三條集團或下屬公司使用合同專用章,必須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同意的《經濟合同審批表》(見《合同管理制度》附件)才能使用,并逐項登記使用情況。

  第十四條使用業務專用章,必須經主管業務部門經理以上的領導批準才能使用,并逐項登記使用情況。

  第十五條公司及所屬企業的財務專用章和銀行帳戶印鑒的保管和使用,按《財務管理制度》的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公司及所屬企業均設立印章使用登記冊,建立完整的印章使用制度。

  第十七條嚴格控制開具蓋有公章的空白介紹信和蓋有合同專用章的空白合同書。因業務或工作特殊需要必須開具者,必須經集團公司總經理或授權常務副總經理批準,并簽領備案、領用人返回公司后,必須報告使用情況進行核銷。未使用的空白介紹信和合同書一律交回。隱瞞不交回者,一經查實,給予必要的處分。

  第十八條嚴禁將印章隨意扔放,無人看管;嚴禁任何員工隨身攜帶各種印章外出辦事,遇特殊情況需經集團公司總經理或授權常務副總經理批準方可帶出。

  第十九條對外地銷售中心或長期派駐外地之機構的合同專用章,應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管理,按集團關于合同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超過公司規定的,應報總經理批準。否則一切后果由主辦人員承擔。

  第二十條印章保管人對印章必須妥善保管,防止印章丟失、被盜和被盜用。如發現上述情況必須立即報告主管領導并采取補救措施。

  第二十一條違反印章保管、使用規定,視情節和后果追究責任人的行政和經濟責任;觸犯刑律者,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四章關于重大事項請示報告

  第二十二條所謂重大事項系指:

  1、公司增加固定資產;

  2、重大的經濟合同簽訂;

  3、涉及大額(一般指5000元以上)的對外禮儀行為;

  4、副總經理級(含)以上人員外地出差達兩天(含)以上或請假兩天(含)以上;

  5、公司發生重大事故,如:法律訴訟、人員工傷、經濟損失等;

  6、涉及對外投資項目:對內新產品開發和較大新工藝設計改革事項;

  7、與合作方或合資方有意見矛盾;

  8、其他對公司利益有重大影響的各類事項。

  第二十三條發生重大事項應及時向集團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口頭匯報,事后將詳細處理情況用文字報告形式送總辦,依文件收發程序辦理。

  第二十四條出差或請假應填寫《員工因公出差(郊縣、外省市)審核表》(見本《須知》P144表二),并于前兩天送總辦,依文件收發程序辦理。

  第五章關于辦公用品、低耗品領用管理

  第二十五條關于辦公用品開支原則按集團《關于費用開支的規定》第三章條款執行。

  第二十六條凡職工進出公司涉及領或交還辦公用品的,需憑人才資源部調令到總務處辦理有關的必要手續。

  第六章關于公務車輛使用管理

  第二十七條公務車輛是為服務客戶、公司領導和接送員工上下班使用,所以公務車輛的管理甚為重要。使用公務車輛必須依照規定辦理,嚴禁公車私用及無效益使用。

  第二十八條有關公務車輛申請使用規定如下:

  1、除交通車早晚各開一班外,其余時間所有公務車輛的使用均需填(車輛使用申請表》(見附件一)申請,經總辦秘書處排定后才能用車。

  2、(車輛使用申請表》應于使用前一日中午十二時以前送達總辦秘書處,以利安排及協調公務車輛。

  3、有關安排的順序以客戶使用為先、總公司領導其次、其他子公司領導再其次。如有特殊情況由主管副總經理協調處理。一般管理人員,在無特急事宜的一般情況下,目的地在本市區內的,不派專車。

  第二十九條有關公務車輛的行車記錄規定如下:

  1、有關公務車輛的行車需填寫(行車記錄表,(見附件二)。

  2、《行車記錄表》由司機填寫,使用者簽認,每月匯總呈送總辦,以利統計分析公務車輛的使用情況并向各使用單位結算費用。

  3、集團內實行有價有償使用車輛結算制。有關收費標準請參照《公務車輛使用收費標準表》(見附件三)。

  第三十條有關公務車輛的交通安全與違章事項規定如下:

  1、公務車輛駕駛員應遵守交通安全法規駕駛,使用者負有監督的責任,嚴禁為趕時間而違反交通法規。

  2、遇有交通事故或違章行為,必須立即回報總辦,并依照法規處理,切勿私下解決。

  3、因交通事故或違章行為而造成的金錢損失,由駕駛員自行負責,因此而使公務車輛安排產生困擾者,依情節輕重,給予記過以上的處罰。

  4、發生交通事故,公務車輛駕駛員經裁定無違章行為,其任何損失均由公司負責。

  第三十一條有關公務車輛的保養與維修規定如下:

  1、保養均需在一定里程數內進行,嚴禁超過規定里程數而未做保養工作。

  2、駕駛員每日早晨發車前應檢查車況,并隨時保持車內與車身的清潔、光亮,如發現車況有問題應及時回報總辦并速修復。若強行行駛造成的損失,由駕駛員自行負責。

  3、保養及自然磨損的維修費用由公司負責,發生事故或碰撞的維修費用由駕駛員負責。

  4、每輛公務車輛的保養及維修均需填寫(保養維修記錄表》(如附件四),每月匯總送總辦,由主管行政副總審批。

  5、駕駛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年檢工作,若因時間延誤所造成的罰款由駕駛員自行負責。

  第三十二條有關公務車輛的停放與駕駛員休息的規定如下:

  1、公務車輛進入公司,下客(貨)完成時,應立即停放在專屬車位上,嚴禁任意停放。

  2、駕駛員沒有派車任務時,應及時保養或清潔車輛或在駕駛員休息室休息,嚴禁串崗或外出。

  3、駕駛員是以服務客戶與公司領導為原則,因此其上下班時間應以任務完成為標準。

  第三十三條有關公務車輛交接的規定如下:

  1、駕駛員平時應保管好車輛的行駛證、保險卡、年檢證、車輛維修手冊等證件。

  2、駕駛員因故離職或調換行駛車輛,應將所有的證件如數清點無誤移交給新的駕駛員,若有遺失或破損的情形,公司有權追訴其法律責任。

  行政管理制度19

  一、行政單位預算(財務收支計劃)編制

  1、行政單位應按照財政部門規定的編制要求、程序、預算報表格式(見附表)編制年度預算(包括預算說明),并按規定的報送時間經主管部門審核匯總后報同級財政部門(一級預算單位直接報送財政部門)。同時,單位要按財政部財綜字[1997]8號文件的規定填報預算外資金(如行政性收費、基金等)收支計劃。

  2、行政單位預算由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組成。收入預算包括財政撥款收入、由財政專戶撥付的預算外資金收入以及經財政部門核定由單位留用的預算外資金收入和其他收入等項內容;支出預算包括經常性支出、專項支出和自籌基本建設支出等項內容,經常性支出包括:基本工資、補助工資、其他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公務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業務費和其他支出等項目,專項支出按支出用途分別編列到有關項目。

  自籌基本建設支出,即行政單位經批準用財政撥款收入以外的資金安排自籌基本建設發生的支出,行政單位自籌資金安排基本建設,應先落實資金來源,并按審批權限,報經有關部門列入基本建設計劃。

  3、行政單位在編制預算時,應按規定合理劃分不同類型的收入,將應列入預算的各項收入(其他收入按節級科目分項填列,見表三)全部列入預算,不得遺漏(沒有收入數額的項目可以空置)。

  按規定應上繳財政預算的罰沒收入和行政性收費(包括基金)收入,應及時足額上繳財政預算,不得列入單位收入預算,用于各項支出;按規定暫未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的預算外資金收入,應按規定進行處理,除經批準由單位留用的外,應及時足額上繳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繳入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不能作為單位收入,直接列入收入預算。由財政專戶撥付給單位的預算外資金收入,應作為單位收入,列入收入預算;其他收入,包括非獨立核算后勤機構取得的各項收入以及其他服務性收入等,應列入單位收入預算,用于本單位的支出。

  單位應按照統籌兼顧、確保重點的原則安排各項支出,即在保證人員支出和開展公務活動必不可少的開支的前提下,安排其他各項支出。自籌基本建設支出應在保證正常工作支出需要,保證正常預算收支平衡的基礎上統籌安排,并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核批。核定的自籌基本建設資金納入基本建設財務管理。

  專項資金安排的支出,應有詳細的說明。

  二、行政單位預算的核批

  1、財政部門在收到經主管部門審核匯總(或一級預算單位)報送的行政單位預算后,應進行審核,對符合預算編制要求的,應在規定的期限內予以批復。對有主管部門的行政單位預算,財政部門一般只核批到主管部門,具備條件的,也可以核批到具體單位。

  2、財政部門在批復行政單位預算時,應按照收支統一管理,定額、定項撥款,超支不補,結余留用的預算管理辦法,統一核定行政單位各項收入和支出預算。

  對收入預算,應明確核定財政撥款收入、由財政專戶撥付的預算外資金收入以及核準留用的預算外資金收入和其他收入等各項收入指標。

  對支出預算,要統籌兼顧、確保重點,在核定經常性支出、專項支出和自籌基本建設支出等分類支出數額情況下,必要時應核定到工資、補助工資、公務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業務費等重點支出項目。

  3、財政部門在核定行政單位預算時,財政撥款標準應根據以保證行政單位基本工作任務需要,結合國家財力可能確定。

  單位預算外資金收入,應根據收支統管的要求,與財政預算撥款收入一并核定,統一下達。其數額應根據行政單位財政收支狀況,納入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及按規定實行結余上繳專戶或按規定比例留用不繳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數額確定。

  財政撥款收入和預算外資金收入必須指定用途的,財政部門在核批行政單位收支預算時,應予以明確。

  三、預算執行

  行政單位預算經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核批以后,即成為預算執行的依據。行政單位應加強預算執行的管理工作。

  1、行政單位要加強收入管理工作。取得的各項收入要及時入帳,不得坐支。按規定應上繳財政預算的要及時足額上繳;應上繳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要及時足額繳入財政專戶,不能直接作為單位收入。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對行政單位應繳未繳財政預算或財政專戶的資金要督促催繳。

  2、行政單位在預算執行中要嚴格控制各項支出。各項支出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章規定的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不得隨意改變資金用途和支出規模。財政撥款收入預算外資金收入有指定用途的,應按規定的支出項目開支。

  四、預算調整

  經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正式批復的行政單位預算,行政單位不得隨意調整。在執行過程中,確因出現特殊情況,需要調整預算時,應按照以下規定進行處理:

  1、行政單位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國家對財政撥款收入和從財政專戶核撥的預算外資金收入一般不予調整。但因為上級下達的工作任務有較大調整,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增加或減少支出,對預算執行影響較大時,行政單位可以報請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調整預算。

  2、行政單位的其他各項收入預算需要調整時,可根據收支平衡的原則自行調整收支預算,但必須報送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

  3、收入預算調整后,要相應調增或者調減支出預算。

  五、預算報表格式

  根據以上規定,隨文附發《中央級行政單位預算表》格式。地方行政單位的預算報表格式,由地方財政部門參照該預算報表格式制定布置。單位預算外資金收支計劃表按財政部財綜字[1997]8號通知要求,一并填報。

  六、請各部門、單位在3月31日之前將單位預算報財政部門主管財務司

  單位概算可參照預算報表格式在上年預算年度結束前(12月10日前)報送財政部主管財務司。

  行政管理制度2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行政人事管理,使各項管理標準化、制度化、規范化,以提升企業形象,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指行政人事管理包括公文管理、檔案管理、保密原則、印鑒管理、辦公及勞保用品管理、行為規范管理、人事管理、安全保衛管理、后勤保障管理、獎懲制度等。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xx集團全體員工。

  第二章公文管理

  第四條公文管理是指收文、文件制作與發文管理。

  第五條公文的簽收。

  1、凡外來公文文件,均由行政人事部認真查收簽字。

  2、對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文件,必須由行政人事部及時附“文件處理借閱單”后,報送有關領導簽批、審閱。有重要文件需要向下屬部門傳達時,行政人事部應及時、迅速送到。

  3、行政人事部根據批件人指示,將文件送到承辦部門或個人,并對承辦部門承辦的事項負責催辦。

  第六條參加上級相關召開會議帶回的文件材料應及時交送行政人事部按收交程序處理,不得個人保存。

  第七條公文制發程序。

  主辦部門承辦人擬稿,負責人審核,行政人事部部長核稿,董事長或總經理簽發,行政人事部負責登記、編號、打印、封發。文件中涉及到多個部門時,由主辦部門與有關部門協商、會簽,會簽稿以部門負責人簽字為準。

  第八條行政人事部有權根據國家政策及公司規定對文稿進行修改。內容不實,格式不符的文稿可以退回擬稿部門。

  第九條上級下發的文件應注明機密等級、急緩程度、發放范圍。

  第三章檔案管理

  第十條歸檔范圍

  公司所有公文等具有參考價值的文件材料。

  第十一條檔案管理由專人負責,保證原始資料及單據齊全完整。

  第十二條檔案的借閱與索取

  1、總經理、副總經理、行政人事部部長借閱可通過檔案管理人員辦理借閱手續,直接提檔。

  2、公司其他人員需借閱檔案時,要經行政人事部批準,并辦理借閱手續;

  第十三條檔案的銷毀

  1、任何人非經允許無權隨意銷毀公司檔案材料。

  2、若按規定需要銷毀時,由部門主管領導審批在專人監督下銷毀。

  第四章印信管理

  第十四條公司各種印鑒(除財務印章外)、介紹信均由行政管理部實行登記審批制,專人負責保管。

  第十五條日常業務用印,須經行政人事部部長審批,非常務性合同、協議等有關重要文件用印需總經理簽字、署名后方可蓋章,并留有原件存檔。如違反此規定后果由直接責任人負責。

  第十六條外出辦事需帶公章時,應由總經理簽字批準,行政人事部備案后方可帶出,但至少有兩人攜帶并監督使用。并在規定期限內歸還,否則,出現一切事故后果自負。

  第十七條公司印信應嚴格保管,如有失職、差錯、丟失或違章使用,一經發現需追查有關人員責任。

  第十八條公司原則上不允許開具空白介紹信或證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況確需開具時,必須經主管領導簽字同意后方可開出,未使用的回來后必須交回。

  第五章會議管理

  第十九條公司會議主要由辦公會議、業務會議、股東會議或董事會議組成。

  第二十條每月初和每月中旬為公司例會中的最高級會議,就一定時期工作事項做出研究和決策。會議由集團總經理主持,參加人為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各部門經理等領導班子成員。(可根據實際情況召開一至兩次)

  第二十一條公司不定期召開專題會議。

  第二十二條公司每周五下午為辦公例會日,是為貫徹落實做出的決議、決定召開的會議。會議由總經理主持,參加人員為各部門負責人及有關人員。

  第二十三條公司各部門每周或每天早上開早會,針對前一周或前一天工作進行總結及分析。

  第二十四條公司辦公例會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組織。行政人事部應于會前一天將會議的主要內容書面通知參會的全體人員,并在會后24小時之內整理、發布<會議紀要>。

  1、會議紀要的形成與簽發:

  ①公司辦公例會會議紀要、決議,由行政人事部整理成文。

  ②行政人事部根據會議內容的需要在限定時間內完成紀要和決議的整理工作。

  ③會議紀要和決議形成后,參會的公司領導班子成員簽字確認。

  第二十五條會議紀律

  1、與會人員不得遲到、早退或缺席。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到會,應提前向會議召集人請假。

  2、與會人員不得中途退席,特殊情況經主持人同意方可離開。

  3、與會人員在會議期間,不得大聲喧嘩,不得來回走動。

  4、遲到、中途離席者應輕聲入、出座位,盡量不干擾會議進行。

  5、與會人員應坐姿端正,禁止吸煙,禁止交頭接耳開小會。

  6、會議期間與會人員要認真聽取會議內容并做好記錄,要關閉手機(或將手機處于振動狀態);會議期間不會客。

  7、與會人員應保持會場整潔,不準隨地吐痰,扔紙屑,會議結束后將座椅整理好。最后離開會場者負責關燈、鎖門。

  8、與會人員不可無故打斷他人的發言,不可對發言者吹毛求疵。

  第六章保密制度

  第二十六條公司機密涉及企業及員工的根本利益,全體員工都有保密義務,特別在對外交往和合作中要注意不能泄漏。

  第二十七條公司機密包括下列事項:

  1、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方向、經營規劃、開發項目及經營決策。

  2、公司合同、協議、意向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3、公司的財務預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4、公司技術開發資料及計算機內的所有資料。

  第二十八條嚴禁將公司任何文件進行抄錄、復制、傳遞出公司(包括利用網絡傳輸)。

  第二十九條因工作需要查看超出自身權限的文件或資料,必須得到行政人事部的批準。

  第三十條屬于公司機密產品研制過程中的原始載體,其保存和銷毀必須由公司總經理委派不同工種的兩人共同執行。

  第三十一條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機密事項必須獲得總經理批準。

  第三十二條公司員工發現公司的機密已泄露,應立即報告公司上層領導并及時處理。

  第三十三條嚴禁和人交往中,泄露公司機密,嚴禁在公共場所討論公司機密。

  第三十四條違反上述規定要追究部門領導的責任,情節嚴重的,公司保留訴訟法律的權利。

  第七章辦公及勞保用品的管理

  第三十五條辦公及勞保用品的購發

  1、公司所需辦公用品由行政人事部統一購置,各部門按實際需要領用。辦公用品只能用于辦公,任何人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所有員工對辦公用品必須愛護,勤儉節約,杜絕浪費,努力降低消耗。

  2、行政人事部指定專人制定每月辦公用品計劃及預算,經主管領導審批后負責將辦公用品購回。有計劃地分發給各部門并辦理好出庫手續及記錄。

  3、除正常配給的辦公用品外,若還需用其它用品時,須經行政人事部批準由部門主管領導簽字方可領回。

  4、負責購、發辦公用品的人員要建立賬本,并辦好出、入庫手續。出庫物品一定要由領取人簽字,特殊用品需由其部門主管簽字后方可辦理出庫。

  5、勞保用品的購發,由行政人事部統一購買,并根據實際需要每月定期發放。

  第三十六條公文打印、復印及傳真管理

  1、企業公文的打印文件由行政人事部負責。

  2、各部門需打字的公文或其它材料,須經本部門負責人簽字交行政人事部審閱并簽批后方可安排打字。

  3、各部門所打字的公文或相關文件必須一式二份,并交檔案室一份留底存檔。

  4、各部門嚴禁打印、復印工作以外的任何文件。

  5、需到檔案室接收傳真、復印材料的部門或人員要認真填寫接收傳真登記。

  第八章車輛管理

  第三十七條公司所有車輛均由行政人事部負責監管。服務各部門的車輛均由部門經理調派并負責日常管理。因工作需要時,行政人事部有權調動公司一切車輛。

  第三十八條員工未按規定出車或私事用車,出現一切后果,責任自負。并予以警告或解聘。

  第三十九條車輛在下班后或節假日應按要求入庫,并停放指定地點。

  第四十條司機必須對車輛經常保養,保持車輛衛生和良好狀況。如需維修,由行政人事部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

  第九章安全保衛管理

  第四十一條安全保衛

  1、為了保證公司有一個安全、良好、有序的經營環境,根據省市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和公司的實際情況,各級單位要重視防火、防盜和生產安全。

  2、公司的安全保衛工作,要堅決貫徹“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的指示,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做到有備無患,萬無一失。”

  3、各部門要把安全保衛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認真研究、布置。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確保公司財產和員工的生命安全。

  4、公司每天留守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可行使公司領導的職權。處理臨時發生的事件及決定采取的應急措施。

  5、值班人員應指揮、攜同、監督保安人員進行巡視、巡查。

  6、負責預防火災、盜竊及其它危機事項。

  7、值班人員應按照規定時間在指定場所負責巡視,不得中途隨意外出,值班人員在公司指定地方住宿。

  8、值班人員每天應認真填寫好交接班記錄,并將值班時所處理的事項詳細填寫在值班交接記錄中。

  9、值班人員在值班時間內擅自離職或酗酒,視情節嚴重給予罰款50至100元。

  第四十二條安全防火

  1、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著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原則,防患于未然。

  2、公司所有員工都應增強消防意識和安全防火的責任和義務。

  3、在上班期間,各部門的負責人要對本公司和本部門的防火安全負責。

  4、公司全體員工要了解公司各種消防設施的情況,掌握滅火器的安全使用方法。

  5、公司員工需應掌握火災時撲救工作的知識和技能及自救知識和技能。

  6、辦公室和經營場所設置的消防栓,消防工具等消防設施,不得改為它用,應定期檢查消防設施是否有效和完好無損。

  7、辦公室和經營場地等要按照消防規范要求,配備各種滅火筒,并按規定定期更換滅藥物。

  8、易燃、易爆物品要按消防規范要求完善有效,并派專人保管,不得亂放,混放。

  9、時行明火作業,要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并經安全保衛責任人檢查合格后方可作業。

  10、防火通道必須保持暢通,嚴禁堆放物品堵塞防火通道;嚴禁違反安全規范亂搭臨時設施和建筑物。

  11、全體員工不論是在工作區或非工作區,一律不許亂接電源。不準在辦公室使用電爐、電線、電器殘舊不符合規范的,應及時更換。

  第四十三條安全生產管理

  1、各部門都要制定安全生產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

  2、各種機器設備,電器設施的維修、維護,必須由專業維修人員處理。

  3、維修用電線路和用電設備需要停電要有專人看護電閘,施工完畢方可合閘。

  4、電工及維修人員要定期對公司內的所有電路設施及機器設備進行巡檢、維護。

  5、電工及維修等技術人員要認真填寫設備維修保養記錄。

  6、車輛駕駛人員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對駕駛車輛的技術狀況做到心中有數,不違章駕駛,不酒后駕車,不帶病行車,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

  7、車間維修及電工等技術人員必須按規定穿著勞動保護用品,車間內嚴禁吸煙。

  8、非工作需要不得動用任何車輛,車在廠內行駛車速不得超過5km/h,不準在廠內試剎車。

  9、加強對易燃物品的管理,除在用的以外,必須存放在指定位置。

  10、作業結束后,要及時清除場地油污雜物,并將設備機具整齊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場地清潔。

  11、下班前,必須切斷所有電器設備的前一級電源開關。

  第四十四條安全保衛管理

  1、公司大門設有門衛,保安24小時執勤,重點部位實行24時監控。

  2、財務部、倉庫等重要部門要安裝自動報警器,下班要接通報警電源。

  3、卷柜、辦公桌不得放密級以上文件、資料和現款、印章、貴重物品。

  4、出納人員必須按規定存放現金,不得超出限額。

  第四十五條公司招聘的員工,要進行必要的審查;重要崗位員工和管理人員,必須取得居住地公安部門的證明,以保證員工隊伍的純潔性。

  第四十六條安全保衛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感,要經常檢查,督促安全保衛措施的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消除隱患。因對工作不負責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七條保安管理

  1、保安人員必須在當班期間堅守崗位,禁止睡覺。杜絕空崗、漏崗、離崗等現象的發生。

  2、非本單位的出入車輛、人員一律進行登記詢問。沒有領導同意或出門證一律不準放行任何拉公司貨物的車輛和人員。如發生此類現象后一律嚴肅處理。

  3、因公需經常出入公司的內部車輛,須持有公司內部的通行證方可放行。否則,保安有權不予放行。

  4、公司下班后,對所有庫房、辦公室、車庫進行檢查,避免造成由于電源未關造成火災和被盜等嚴重后果。

  5、夜間值班的保安必須對院內庫房進行巡視,必須保證一小時內巡視一次,不許值班睡覺、漏崗等一切有違公司規定的行為。

  6、公司的車輛進行認真的登記,沒有領導的批示夜間一律不準外出。

  7、交接班時對車輛登記表進行認真核對,出現差錯時及時查清并向主管領導匯報。

  8、熟記公司內各處水、電、燃料、開關、門鎖及消防器材的放置地點,并及時發現重要路口電燈、門窗、圍墻等是否有缺損。

  9、負責門口的衛生,交接班時對門衛進行清掃,保證個人著裝的清潔,維護公司的形象。

  第四十八條如違反上述規定,公司將給予相應的處罰(詳細處罰條例請見第十四章獎懲制度)。

  第十章行為規范管理

  第四十九條員工行為規范

  1、員工在公司內一律穿工作服(副總級以上及試用期員工除外)。

  2、員工上班必須佩帶工作卡。

  3、保持辦公環境整潔。員工每天應提前5分鐘到崗,并做好清潔和整理工作。每天抽出時間整理辦公桌和抽屜,保持辦公環境的舒適和整潔。

  4、工作環境有序。在辦公區內,禁止大聲喧嘩,在工作時間內嚴禁串崗,嚴禁談論與工作無關的事宜,禁止上網聊天、玩游戲,嚴禁瀏覽與業務無關的書籍、雜志、報紙。工作期間不準化妝、吃零食,嚴禁隨地吐痰、丟紙屑、雜物、煙頭等。

  5、中午禁止飲酒。如因工作需要應提前請示主管副總經理批準。

  6、嚴禁員工在工作時間打私人電話或接聽電話時以聊天寒暄方式影響工作及影響信息的暢通。

  第十一章人事管理

  第五十條聘用

  1、招聘:各部門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增加員工時,由部門主管向行政人事部提出書面申請,經總經理核準后,然后由行政人事部負責辦理招聘事宜。任何部門無權聘用員工及臨時工作人員,凡未經請示用人者,一經發現集團立即辭退并追究部門領導責任。

  2、應聘:(1)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寫<應聘登記表>,并提交學歷、簡歷、身份證、各類職稱證書等應聘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2)行政人事部在收齊應聘者材料后,會同用人部門管理者對應聘者資格進行書面材料初審。

  (3)書面材料初審合格者通知面試或當場面試。

  3、面試:(1)面試一般由行政人事部與用人部門領導等人員進行,主管以上人員要由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進行復試。

  (2)面試內容:

  a、審核應聘者是否具備專業素質及資格。

  b、對應聘者是否具備正式錄用資格以及綜合素質進行評審。

  (3)面試結果審核:面試結束后,由行政人事部對面試結果進行匯總,合格者將擬錄用者的材料,并報主管副總或總經理批準。

  4、錄用:(1)錄用名單確定后,對面試不合格者,由行政人事部電話通知應聘者,并將其應聘表存入儲備人員檔案中。

  (2)公司聘用人員在面試通過后,除特殊情形核準免予試用外,應一律先經試用,員工試用期間以1個月至3個月為限,試用期間經考核不合格者,應無條件接受延長試用期或解雇,不得提出異議。

  5、轉正:新員工試用期結束后,由本人提出申請,填寫“員工轉正申請表”,部門主管審核并簽署意見后交行政人事部,待評定后,報總經理批準并簽署意見。在轉正評定中不合格員工,將延長試用期或被勸辭職。(詳見附件一)

  第五十一條離職

  離職包括辭職、辭退、內部調動三種。

  1、辭職,員工提出辭職,需提前15天向部門主管提出書面申請,待接交工作認可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部門經理級提出辭職應提前30天提出書面申請,未按規定提前申請的員工不予辦理離職手續。

  2、辭退、經部門主管考核,認為確實無法勝任本崗位者,由部門主管向行政人事部提出“辭退報告”,行政人事部審核后根據實際情況決定調任其它部門或辦理辭退手續。

  3、內部調動:

  員工因工作需要,發生升遷、平調或降職而離開崗位者,在接到行政人事部下發的<員工薪資>時,認真辦理交接工作,特殊崗位,如:財務,保管員、gps服務中心崗位等需有監交人。待一切工作辦理結束后,方可離職。

  4、所有離職人員,薪資發放均按公司實際發薪日結算;因內部調動而發生工資變化的員工,新工資標準將按<員工薪資>的起薪日計算;未按公司規定自動離職人員,公司將不予計發當月工資。(流程圖詳見附見二)

  第五十二條考勤制度

  1、企業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方式。凡企業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許代理他人或讓他人代理打卡,違反此規定者均按打卡管理規定執行。行政人事部憑信息打卡作為考勤的基本依據。

  2、所有員工須到公司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業務。特殊情況不能打卡時,必須由部門經理簽字許可后,及時提交行政人事部。否則,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3、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時至11:30分,下午12:30分至17:00、因季節變化如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行政人事部另行通知。

  4、工作時間開始十分鐘以后到崗者,計為遲到。提前十分鐘下班者按早退處理。無故提前十分鐘(含十分鐘)以上下班者按曠工處理。

  5、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扣發當月kpi考核工資。

  6、員工曠工一日者,處以雙倍當日工資罰款,從當月工資中扣除。無故連續曠工三日或全月累計曠工六日者,予以辭退,不發工資。

  第五十三條休假的規定

  1、正常情況下員工每周休息一天,由部門經理安排串休(特殊情況除外)。?

  2、婚假:員工本人結婚憑結婚證可休婚假七天。

  3、喪假:員工的直系親屬死亡時,經批準可休假三天。

  4、產假:正常產假可休假三十天,特殊情況報請行政人事部另行批復。

  5、其它法定假日公司將根據國家規定執行。

  第五十四條請假規定

  1、員工外出辦事或請假應提前填寫請假條,由部門經理簽字后,交行政人事部備案。如遇突發事件或緊急情況未事先請假者,應利用電話及時向部門主管報告,并于當日由部門主管或其代理人按公司規定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亦視同曠工處理。

  2、員工請假一天,由部門經理批準。

  員工請假二天以內(含二天)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報行政人事部批準。

  員工請假三天以上,報總經理批準。

  3、請假批準后,請假存根由部門主管自行保留,請假單一律送行政人事部保存。部門經理級以上人員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并將請假單報行政人事部備案。

  4、除例行假日及國家規定的法定假日、婚假、喪假、產假外,其余一律按實際出勤計發工資。

  第十二章培訓

  第五十五條企業為提高員工素質及工作效率,定期或不定期舉辦各種專業培訓,被指定參加的員工,非有特殊原因,不得拒絕參加。

  第五十六條員工培訓由行政人事部統籌管理。

  1、職前培訓:新進員工應實施職前培訓,由行政人事部組織實施針對企業簡介及人事管理制度、崗位職責、安全管理等內容的培訓。

  2、在職培訓:員工應不斷研究學習本職技能,樸素砥礪;各級主管尤應相機施教,以求精進。

  3、專業培訓:根據一汽—大眾,一汽—解放的培訓計劃,公司將挑選優秀員工參加專業培訓;或邀請專家學者來企業作專題演講,以增進其本職知識技能。

  4、凡由公司選派的培訓人員,均須填寫培訓記錄。培訓回來后,須將相關的培訓資料、培訓證書上交行政人事部統一保管,留檔備查。

  5、凡外派培訓人員,在回公司后要負責對公司相關人員進行內部培訓。

  第五十七條培訓費用的支付

  1、凡由公司外派的培訓人員,培訓費用暫由公司代為支付。

  2、為公司服務滿兩年者,培訓費用由公司支付。

  3、自培訓結束之日起,為公司服務未滿兩年而提出辭職者,培訓費用將按其為公司服務的月份所占兩年服務期的比例剩余部分而扣除相應的培訓費用。

  第十三章后勤保障管理

  第五十八條食堂管理

  1、食堂工作人員要做好個人的衛生工作,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工作服,工作時要穿戴工作衣帽。炊事人員要每年進行一次健康體檢,無健康證者,禁止上崗。

  2、食堂人員要在規定的開餐時間內保證員工就餐,員工不得提前去食堂就餐。

  3、食堂工作人員要以熱情、禮貌地接待員工就餐,做到少打、勤打,不浪費。

  4、嚴格各項衛生制度,節約水、電,節約成本,做到營養合理,飯熟菜香、味美可口、不多做,不少做。

  5、做到餐具干凈、無污漬,對環境及餐具按時消毒。

  6、計劃采購。嚴禁采購腐爛變質的食物,做到少采購、勤采購。

  7、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防止事故發生;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廚房;易燃、易爆物品要嚴格按規定放置,杜絕意外事故發生。

  第五十九條員工宿舍管理

  一、員工申請住宿條件

  1、以在本公司工作,但本人所居住的轄區非本市的正式聘用員工。

  二、凡有以下情況者不得住宿

  1、患有傳染病。

  2、有不良嗜好者。

  3、已辦理完理職手續的人員,必須遷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

  三、員工宿舍管理規定

  1、所有住宿人員要嚴格按照宿舍管理規定執行,并認真服從宿舍管理員的管理。

  2、愛護房間設施,保持好宿舍衛生;不準隨地吐痰、亂丟東西、保持整潔美觀;不準往窗外丟雜物;垃圾用塑料袋裝好并及時清除。

  3、員工所分配的鑰匙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

  4、不得私自調換房間,如想調換房間需經行政人事部同意,并辦理登記手續。

  5、注意安全,不準私自安裝電器和拉接電源線,不準使用明火爐具(用電爐具)及超負荷用電。

  6、電視或收音機的使用,聲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礙他人安寧。

  7、需要留宿的外來人員需提前到行政人事部辦理入住手續方可入住,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宿舍管理員有權禁止入住宿舍。

  8、住宿員工在晚23:00前必須返回,23:00寢室必須熄燈。

  9、要節約用水、用電。杜絕長流水、長明燈現象發生。

  10、宿舍內衛生由各自住宿人員輪流清潔整理。

  11、員工不得于宿舍內聚餐、喝酒、賭博、打麻將或其他不良或不當行為。

  第六十條保潔員管理規定

  1、保潔員每日按日常保潔內容及標準重點打掃走廊、大廳、會議室及領導辦公室的環境衛生。以保證辦公環境整潔,舒適。做到隨臟隨掃,無污跡無雜物。

  2、保證洗手間內干凈、整潔無異味,定期進行消毒。

  3、對所負責的區域,做到環境無死角,無沉漬。

  4、做到節約用水,用電。

  第六十一條如違返上述規定,將給予相應的處罰(處罰條例詳見第十四章獎懲制度)。

  第十四章獎懲制度

  第六十二條本公司員工的獎勵分為下列四種:

  1、嘉獎:每次加發當月三天基本工資,同當月工資一并發放。

  2、記功:每次加發當月十天基本工資,同當月工資一并發放。

  3、記大功:每次加發一個月基本工資,同當月工資一并發入。

  4、獎金:一次性給予一定數額的獎金。

  第六十三條有下列事跡者,得予嘉獎:

  1、連續六個月績效考核為優的員工。

  2、連續三個月未休假者。

  第六十四條有下列事跡者,得予記功:

  1、對于工作流程、維修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建議方案,經采行確具成效者。

  2、年終考核中節約費用開支或對廢料利用成績顯著的部門或個人。

  3、遇有事故或災變,勇于負責,并措置得宜,免于損失,或減少損失者。

  4、發現有損害公司利益舉報而被查實者。

  5、遇有意外事件或災變,奮不顧身,極力搶救因而減少重大損失者。

  6、年終考核,全年完成銷售任務的銷售員。

  第六十五條有下列事跡之一者,行記大功或頒發獎金:

  1、年終考核十二個月績效考核均為優秀者。

  2、研究發明,對公司確有重大貢獻,并使成本降低,利潤增加者。

  3、年終考核,被評為優秀的部門。

  4、一年內記功三次者。

  第六十六條員工處罰分下列五種

  1、警告:減發當月三天基本工資,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2、記過:減發當月十天基本工資,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3、記大過:減發當月全部工資。

  4、開除:予以解雇。

  5、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七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經查證屬實者或有具體事證者,處以警告

  1、在工作時間談天、嬉戲、閱讀與工作無關的書報雜志或從事規定以外的工作者。

  2、在工作時間內撤離工作崗位者。

  3、因過失導致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

  4、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衛生規定者。

  5、違規駕車未造成嚴重后果者。

  6、初次不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揮者。

  7、浪費公物,情節輕微者。

  8、檢查或監督人員未認真執行職務者。

  9、出入公司不遵守規定或攜帶物品出入公司而拒絕保安或管制人員查詢檢查者。

  10、在食堂就餐不排隊、不守紀律、無理取鬧者。

  11、將宿舍鑰匙轉借他人未造成損失者。

  12、未經行政人事部同意,私自調換房間者。

  13、經檢查宿舍衛生臟、亂、差者。

  14、外出辦事車輛不拿出門證者。

  15、品行不正,不文明禮貌,辱罵他人者。

  16、私自拆裝宿舍照明電線、插座、或使用電爐、電熱水器者。

  17、進入公司不穿工作服經查獲者。

  18、受指定受訓人員無故不參加行政人事部組織培訓者。

  第六十八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經查證屬實者或有具體事證者,得予以記過:

  1、因疏忽或工作馬虎致機器設備或物品材料遭受損害或傷及他人者。

  2、如因巡檢、維護不及時等引發的一切事故者。

  3、在工作場所喧嘩、嬉戲、吵鬧妨害他人工作者。

  4、投機取巧隱瞞蒙蔽謀取非法利益者。

  5、在工作時間,躺臥睡覺者。

  6、于宿舍內聚餐、喝酒、賭博、打麻醬或其他不良或不當行為者。

  第六十九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經查證屬實者或有具體事證者,得予記大過:

  1、泄漏生產或公司機密者。

  2、遺失經管的重要文件、機件、物件或工具者。

  3、擅自變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受重大損失者。

  4、拒絕聽從主管人員合理指揮監督,經勸導仍不聽從者。

  5、工作時間在工作場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一個月內累計曠工達三日者。

  7、私自拆裝宿舍照明電線、插座、燈頭或使用電爐、電熱器,致發生危害者。

  8、初次代人打卡或托人打卡者或偽造出勤記錄者。

  9、惡言吵罵同事或慫恿相罵或打罵者。

  第七十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經查證屬實者或有具體事證者,得予解雇除名:

  1、工作服務態度惡劣,損害消費者或客戶利益者。

  2、故意損耗機器、工具、原料、產品或公司其他所有物品或故意泄漏技術上、營業上的秘密,致公司蒙受損害者。

  3、無正當理由,或一個月累計曠工達三日者,及年度內無故曠工積滿六日者。

  4、第二次代人打卡或托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者。

  5、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公司秩序者。

  6、年度內積滿二次大過者。

  第七十一條有下列情事之一經查證屬實者或有具體事證者,追究刑事責任。

  1、盜竊公司財務達300元(含)以上者。

  2、因對工作不負責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二條員工的獎懲應由部門主管填報,并由行政人事部調查核定。

  第十五章附則

  第七十三條本制度如有未盡事宜或隨著公司的發展有些條款需要增加或刪減的,行政人事部將會補發相應的制度及規定。

  第七十四條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人事部。

  第七十五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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