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師德師風規章制度
師德師風是指教師在職業活動中應當遵循的職業道德和行為規范。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小學師德師風規章制度(精選10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小學師德師風規章制度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我校教師師德師風建設,提升教師職業道德水平,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特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二條 本規章制度適用于我校全體教師,包括專任教師、行政人員、教輔人員等。
第三條 教師應當忠誠于黨的教育事業,堅守教育初心,踐行教師職業道德,為人師表,以身作則。
第二章 師德規范
第四條 教師應當熱愛學生,關心學生成長,尊重學生人格,關注學生的身心健康,因材施教,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第五條 教師應當嚴謹治學,不斷提高教育教學水平,創新教學方法,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和潛能,培養學生良好的學習習慣和思維方式。
第六條 教師應當廉潔從教,拒絕有償補課、收受學生及家長財物等不正當行為,維護教育公平和教師的良好形象。
第七條 教師應當團結協作,與同事和睦相處,互相學習,共同進步,營造良好的教育教學氛圍。
第三章 師風建設
第八條 教師應當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服從學校安排,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為學校的發展貢獻自己的力量。
第九條 教師應當注重個人修養,保持良好的儀表儀態,言行舉止文明得體,為學生樹立榜樣。
第十條 教師應當積極參與社會公益活動,關注社會熱點,傳遞正能量,引導學生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
第四章 監督與考核
第十一條 學校將設立師德師風監督小組,負責對教師的師德師風進行日常監督和檢查,對違反規定的教師進行提醒和糾正。
第十二條 學校將定期組織師德師風考核,對教師的師德表現進行綜合評價,并將考核結果作為教師評優評先、職稱晉升的重要依據。
第十三條 對師德師風表現突出的教師,學校將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師德師風規定的教師,學校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警告、記過等處分,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四條 本規章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學校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本規章制度的修改和補充,須經學校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
第十六條 本規章制度與國家法律法規、上級教育部門的相關規定不一致的,以國家法律法規、上級教育部門的規定為準。
小學師德師風規章制度2
為推進學校教師職業道德建設,不斷提高師德師風水平和專業能力素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和《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結合學校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師德師風建設工作是一項常規性工作,是學校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內容隨著社會發展今后將不斷豐富和深化。
二、師德師風工作重在建設,要堅持在發展中解決師德師風問題的思路,從有利于學校可持續發展、有利于師資隊伍健康發展、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的角度來理解和制定師德師風建設的措施和辦法。建設工作要做到有機構、有計劃、有措施、有考核。
三、學校師德師風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每年要制定全校師德建設工作計劃,并督辦計劃的完成。要將師德師風建設工作列入常規工作。
四、學校每年要樹立師德標兵,予以表彰和宣傳,以起到示范、感召、輻射作用。
五、每位教師都要自覺培養師德師風意識,確立師德師風觀念,按師德師風規范嚴格自警自律。按時參加學習和培訓。
六、將師德師風建設工作同解決教師實際問題結合起來。從教師的工作和生活實際出發,理解體貼教師,把解決思想問題同解決實際問題結合起來。以實際工作來增強師德師風建設工作的感召力和影響力。
小學師德師風規章制度3
為進一步加強教職工職業道德建設,規范教職工行為,樹立良好的師德風尚,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根據相關教育法律、法規、規定,特制訂本行為規范。
一、師德師風規范
第一條嚴格政治紀律。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擁護中國共產黨,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積極實踐科學發展觀,按時參加思想政治學習,自覺提高政治修養。
第二條維護國家利益。不做有損國格、人格的事,不組織非法組織,不組織或參加怠工、罷課,不組織或參加影響社會穩定和發展的集會、游行活動。嚴禁發表不符合國家對外政策、與黨和國家方針相違背或有損黨和國家形象的言論。
第三條熱愛教育事業。忠誠黨的教育事業,端正教育思想,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忠于職守,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工作作風扎實,生活作風正派。積極宣傳學校形象,自覺維護學校聲譽。
第四條 增強法制觀念。自覺遵守《教育法》《教師法》等各項法律法規和學校規章制度。嚴禁以各種方式造謠誹謗他人,嚴禁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嚴禁組織或參與邪教、賭博、傳銷和迷信等活動。校園內嚴禁打牌、下棋、打麻將;校外不得賭博,不得聚集娛樂影響他人休息。
第五條 依法廉潔從教。自覺抵制有償家教,嚴禁利用假期或節假日舉辦各種培訓班。嚴禁向學生推銷商品或強迫學生購買各種學習資料,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向學生、家長索要禮物、接受宴請或讓學生家長為個人提供服務。嚴禁私自亂收費,嚴格執行上級收費制度。
第六條嚴明工作紀律。上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嚴格執行請假、銷假制度。積極主動參加學校組織的各種活動。外出學習、考察須經批準,不得隨意延長在外時間、改變活動路線,如有違反由本人承擔相關費用,并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七條嚴格執行上級禁令。嚴格執行婚嫁“五不準”禁令和“禁酒令”。工作日中午時間不準飲酒,非工作日時間禁止不文明飲酒,酒后嚴禁進課堂。教職工不得在教室、辦公室、會議室等公共場合吸煙,大力提倡不吸煙。
第八條愛護公物,樹立節約意識。離開房間時自覺關好門窗,關閉各種電器開關。養成良好節約習慣,自覺節約每一滴水、每一度電、每一張紙,主動制止學生的不良行為和不文明習慣。
二、教育行為規范
第九條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因材施教,循循善誘,堅持正面教育,注重發展學生個性特長,全面實施素質教育。關心愛護學習有困難、心理有異常、行為有偏激、身體有特異、家庭有特殊的學生。
第十條建立和諧師生關系。言傳身教,教學相長,做學生的良師益友。虛心聽取學生的意見,平等公正對待學生,不歧視、諷刺、侮辱謾罵學生,不嚴重體罰學生。
第十一條遵循教育教學規律。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課程標準,落實教學常規。明確本職工作目的和要求,刻苦鉆研業務,堅決杜絕教學事故。
第十二條精心組織教學活動。認真執行教學計劃,研究課程標準和教材,嚴格按課程表上課,課前應備好課,并寫出教案,不允許不備課就上課,不準拖堂,不準提前下課,不準無故離開課堂。精心設計作業,及時進行作業講評和訂正。
第十三條課后輔導認真負責。及時發現課堂教學中的不足,及時進行集體或個別輔導,有針對性地做好培優補差工作。重視對課外興趣小組的指導,不加重學生的課外負擔。
第十四條努力提高執教能力。樹立終身學習的思想,及時掌握本學科前沿知識和相關理論。自覺參加繼續教育和業務進修。大膽進行教育教學探索,善于總結經驗教訓,努力使自己成為學習型、研究型教師。
第十五條非教學人員堅持服務于教學中心大局,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服從管理,服從安排,工作積極主動,熱情周到。
三、公共禮儀規范
第十六條形象禮儀。著裝得體整潔,美觀大方,符合職業特點和教師身份。校園內不穿拖鞋,男教工不穿背心,女教工不穿吊帶衫和超短裙。儀表端莊,男教工不留過長頭發或剃光頭,女教工不化濃妝,不佩戴夸張性的飾品,不染彩色指甲,不將頭發染成怪異顏色。坐姿須端莊、站姿應挺拔、行姿宜穩健;
第十七條社交禮儀。尊重他人,約束自己,團結友愛,互相幫助。教職工出席正式晚會,言談舉止應符合身份,彰顯文化素養。教職工談話應謙虛謹慎,語言文明、干凈利落,不說不利于團結的話。與學生微笑交談,平等溝通。接待家長做到來有迎聲,問有答聲,去有送聲。
第十八條校園行為禮儀。一舉一動符合師德規范,真正做學生的表率。樹立安全意識,遵守交通規則,確保人身安全。進出校門主動下車,自行車(電瓶車)推行,摩托車、汽車慢行,不強行超車,進校后禁鳴喇叭。所有車輛到指定存放處,整齊排放。升旗時按指定區域站隊,脫帽,規范立正,不交頭接耳。上班時間不煲電話,接電話宜內容簡潔,聲音適度。不隨地吐痰,不亂扔廢棄物,不亂倒污水,主動撿拾丟棄物,自覺維護公共衛生。不隨意脫離工作崗位,不串崗閑談。教職工一律不準帶孩子到課堂,特殊情況經分管領導批準可帶進校園。
第十九條工作活動禮儀。課堂——教師進教室前準備好上課教材、教具,不攜帶手機進課堂,不坐著講課;多用敬語“請”字和尊敬手勢;目光關注每一個學生;多鼓勵激勵學生。辦公室——談吐文雅,遵守公德,按規定做好值日。不上網聊天,不玩游戲,不下載娛樂影視片,不大聲喧嘩,不談論與教學無關的問題,不影響他人辦公。會場——手機置靜音或關閉,不接聽手機,不發送和閱讀短信。認真聽講,認真記錄,不隨便說話。
第二十條網絡禮儀。認真學習網上知識,不瀏覽不良網站和信息。不制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遵守網絡規則,教師在通過網絡、短信等方式與他人交往時,應牢記教師身份,留言板上要對自己的言論負責。嚴禁利用網絡進行人身攻擊和詆毀學校。
第二十一條家訪禮儀。選好時機,預約前往。舉止莊重,溫文爾雅。用語合理,避免單純的“登門告狀”。全面具體地向家長介紹學生在校學習情況,語氣和藹可親。
小學師德師風規章制度4
為了進一步加強全市中小學校師德師風建設,牢固樹立敬業愛生、為人師表的良好形象,現對全市師德師風建設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學習制度
各學校要組織教師集中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公民道德實施綱要》、《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等法律法規,集中學習時間每學期不少于3次。
二、檔案制度
學校要為每一位教職工建立師德師風檔案,專立記載教師師德師風表現情況。其內容為:教師的個人簡歷、師德師風考核情況、師德師風承諾書或責任狀、師德師風學習體會和演講材料、個人總結、獎懲情況等。師德師風檔案不僅要如實記載教師在師德師風方面取得的成就,而且要如實記載教師違犯職業道德方面的情況,既不夸大事實,也不少記漏記,確保記載內容的真實、全面。
三、考核制度
學校要成立師德師風考核小組,采取平時考核與期末考核相結合的辦法對教師進行師德師風考核,要定期不定期召開學生家長座談會,廣泛征求家長意見。每學期期末,要以年級組或教研組為單位組織教職工進行師德師風自查互查,每位教師在自查中都應如實報告本人該學期遵守師德規范、職業道德的情況,接受群眾評議。師德師風考核結果作為年度考核、評先評優、職稱評定、職務晉升的依據之一。
四、誡勉談話制度
發現教職工在政治思想、履行職責、工作作風、道德品質、師德師風等方面有不好的苗頭和傾向性問題時,單位負責人應及時對其進行誡勉談話,并實施跟蹤觀察,以觀后效。
五、巡查制度
市、縣(市、區)教育局成立師德師風建設巡查組。每年根據工作需要到有關單位了解情況,聽取師德師風建設工作的意見、建議。巡查方式包括聽取匯報,查閱資料、問卷調查、召開座談會等。巡查工作組對該單位師德師風情況及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履行師德師風建設職責情況做出書面評價。
六、重要情況報告制度
對本地區、本單位有嚴重違犯師德規范行為及重大問題的,應及時向上級報告。各縣(市)區教育局和市直學校報市教育局師訓科
七、責任追究制度
校長為第一責任人,負領導責任;分管師德師風建設的副校長(或書記)為主管領導,負主要責任。對因教育管理不力,造成重大師德問題的,對單位、有關領導和責任人在評先評優等方面實行一票否決。對師德師風重大問題隱瞞不報,不如實報告、不按時報告、干擾和阻撓如實報告的,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八、懲處制度
對違犯教師職業道德情況的教職工要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絕不姑息遷就。教職工違規違紀由所在學校處理,校級干部違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由上級主管部門處理。對觸犯法律的要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小學師德師風規章制度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等法律法規和市教育局師德師風建設十條禁令,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師德師風規范要求。
1、教師講政治、講原則、服從組織領導,嚴禁自由主義。
2、教師要嚴格規律自己,遵守法律,正派,成為教師。嚴禁酗酒惹麻煩的賭博、妓女、賣淫、毒品販賣嚴禁違法駕駛車輛,嚴禁向學生濫用費用和違法向學生銷售各種教育資料、學習用品和其他商品,嚴禁在考試中欺詐、欺騙私人。
3、教師要崇尚科學,傳播先進文化。嚴禁傳播封建迷信、邪教言論、偽科學等不健康思想,嚴禁參加各種形式的封建迷信、邪教活動和變相銷售等違反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的活動。
4、教師要愛崗敬業,關心學校發展,重視安全教育和管理。嚴禁忽視安全教育和管理,三心二意,不準備上課,不認真上課,不改正作業,嚴禁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從事第二職業,對本校學生進行有償家庭教師,擅自進行各種形式的收費班、補習班。
5、教師要堅持以人為本,愛護學生,尊重學生人格。嚴禁諷刺、體罰和變相懲罰學生。嚴禁對違紀學生處以任何形式罰款或隨意停課。
6、教師應依法教育、教育人員,重視學生培養教育,促進學生全面、積極、健康發展。嚴禁只教不育者,忽視和放松對學生的良好道德教育和培養。
7、教師要樹立終身教育觀念,樹立良好的學風,努力研究教育業務,改善工作方法,取得良好成績。嚴禁安于現狀,不思進取,不研究方法,業績平平。
8、教師應謙虛謹慎,尊重同事,團結合作,共同創造文明。嚴禁驕傲、拉圈子、團結。
9、教師要廉潔自律,遵守社會公德,服裝整潔,語言規范健康,行為文明。嚴禁損害教師形象的行為,嚴禁酒后上課,嚴禁在教室內使用通信工具,嚴禁在教師內吸煙。
10、教師應尊重學生家長,積極聯系家長,聽取家長意見,得到家長的支持和合作。嚴禁斥責和譴責學生家長。
(二)師德師風建設管理。
1、學校要加強師德師風建設的宣傳教育,營造有利于良好師德師風形成的氛圍,定期開展好評優選模式,鼓勵先進,培養典型,樹立榜樣。
2、對師德師風表現不佳,有損教師形象者,給予必要的懲戒。
(1)教師擅自退休,嚴重違反工作紀律者,給予相應的處罰。無正當理由缺勤1天以上的人,雪華中心學校組合工資分配方法、獎懲實施細則和工作制度的規定減免職場工資的學年內累計缺勤5天以上的人,除了減免職場工資外,當年的職務審查被認定為無能力,連續缺勤10天以上的人,由于自動退休處理的教師擅自退休,發生了不安全責任事故,根據有關規定追究事故責任。
(2)教師諷刺、體罰或變相懲罰學生,傷害學生身心健康的,當時職務審查被認定為無能,根據情節給予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承擔經濟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教師參加賭博、妓女、賣淫、販毒、封建迷信活動和邪教活動。情節輕的,給予警告以上,記錄以下處分。情節嚴重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全部解職。受到處分的人,當時的職務審查被認定為無能為力,不得參加評價晉升,擔任領導職務的人全部免職。
(4)教師酗酒,影響教育教育工作秩序、公共秩序或酒后課程多次教育,等待工作一個月,等待工作期間停止工資,當年職務審查被認定為無能力,情節給予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承擔經濟賠償責任,構成犯罪酒后駕駛發生交通事故時,當時的職務審查被認定為無能為力,治療休息期間不得享受病假,停止工資,根據情況依法追究責任。
(5)教師在工作時間從事有償家庭教師,多次教育不變的情況下,當時的職務審查被認定為不能工作的第二職業的情況下,命令停業,一個多月沒有停業就被解雇了。
(6)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根據其情節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承擔傷害的經濟賠償責任,違反刑律的交給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雙曲馀弦值。受到處分的人,當時的職務審查被認定為無能為力,不得參加評價晉升。受到行事處罰的,解雇。
(7)教師向學生亂收費,向學生銷售教育輔助資料、學習用品和其他商品,在課堂上衣觀不整齊,使用通信工具,在教室吸煙,多次教,給予嚴重警告和處分。受到處分的人,當時的職務審查被認定為無能為力,不得參加評價晉升。
(8)教師違反考試紀律,造假,營私作弊。情節輕的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受到處分的人,當時的職務審查被認定為無能為力,不得參加評價晉升。情節嚴重解職,擔任學校領導的,一律免職。學校領導監督不足和工作失職造成考試紀律考試風格問題的,將對有關領導進行黨紀、政紀處分。
(9)教師有其他違反紀律的行為,按有關法律、法規和黨紀、政紀規定認真處理。
小學師德師風規章制度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我校教師師德師風建設,提高教師的職業道德水平,樹立良好的教育形象,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門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二條 本規章制度適用于我校全體教師,包括專職教師、兼職教師、實習教師等所有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人員。
第三條 師德師風建設是學校教育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提升教師素質、提高教育質量的重要保障。全校教師要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樹立良好的師德師風。
第二章 師德規范
第四條 教師應當忠誠于黨的教育事業,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守教育初心,牢記育人使命。
第五條 教師應當熱愛學生,關心學生的全面發展,尊重學生的人格和差異,關注學生的心理健康,營造和諧的教育氛圍。
第六條 教師應當嚴謹治學,認真備課,精心組織教學活動,不斷提高教育教學水平,為學生提供優質的教育服務。
第七條 教師應當廉潔從教,自覺遵守職業道德規范,不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不接受家長或學生的財物饋贈,不參與任何形式的有償補課。
第八條 教師應當團結協作,與同事友好相處,相互學習,共同進步,形成良好的教師團隊。
第三章 師風要求
第九條 教師應當儀表端莊,言行文明,為人師表,樹立良好的教師形象。
第十條 教師應當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認真履行教育教學職責。
第十一條 教師應當積極參與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為學校的發展貢獻自己的力量。
第十二條 教師應當關注學生的家庭教育,與家長保持良好的溝通,共同促進學生的健康成長。
第四章 監督與考核
第十三條 學校將師德師風建設納入教師考核評價體系,作為教師職稱評定、評優評先的重要依據。
第十四條 學校將定期組織師德師風培訓活動,提高教師的職業道德水平和教育教學能力。
第十五條 學校將設立師德師風監督機構,負責對教師師德師風進行日常監督和檢查,對違反師德師風規定的教師進行批評教育或相應處理。
第十六條 學校將鼓勵師生、家長和社會各界人士積極參與師德師風建設的監督工作,對教師的教育教學行為進行監督。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規章制度的解釋權歸學校所有,如有未盡事宜,由學校另行規定。
第十八條 本規章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關規定與本規章制度不符的,以本規章制度為準。
第十九條 本規章制度的修改和廢止,由學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小學師德師風規章制度7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教育部關于加強師德建設的精神,強化對教師隊伍的管理,特制定教師職業道德考核、評議制度。
第一、教師要加強事業心和責任感。
對所負責的工作要認真履行職責,對工作中出現的失誤要實行“責任追究制”,三天之內級組長要把情況書面報告教導處。原則上要由教導處分析原因、分清責任、作出處理。并作為教師能否聘任內容之一。
第二、要熱愛學生,尊重學生的人格。
如果有諷刺、挖苦、歧視學生,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現象要追究法律責任。按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行政處分、經濟賠償等處理。情節嚴重者,解除聘任合同。
第三、要模范遵守社會公德,語言規范健康,行為舉止文明禮貌。
如有黃、賭,及違反社會公德的現象,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行政處分、扣除獎教金,并且當年不能評先、評優。
第四、要密切聯系學生家長,堅持家訪制度。
不能指責、訓斥學生家長。如有指責、訓斥家長的現象要進行批評教育,在5天之內向家長賠禮道歉,并且當年不能評優評先。
第五、要關心集體。
不做有損集體榮譽的事,如果有損于集體榮譽的.事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并責成寫出書面檢查,在一定范圍內作公開討論,并扣出集體榮譽獎。
第六、要尊重同事,團結合作。
有意見當面交換,有問題逐級反映,不做不利于團結的事,不講不利于團結的話。如有背后議論,有意無意挑起矛盾,要進行嚴肅批評。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分析討論,當年不評優評先,扣除集體榮譽獎,并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低聘、緩聘。
第七、對教師職業道德建設的情況,每學期進行一次檢查評估。
并積極聽取學生、家長和社會有關方面對教師職業道德狀況的評議,接受學生、家長的監督。
第八、加強請示匯報制。
如有上述情況必須在三天之內報告上級。教師中的情況由級組長報告教導處,教導主任、副校長的情況報告校長,校長的情況報告區教育局。逐級匯報,以便互通情報、及時糾正,提高素質。
小學師德師風規章制度8
一、總則
為了加強我校教師師德師風建設,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樹立良好的教師形象,確保教育教學質量,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教育行政部門的相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章制度。
二、師德師風要求
1. 教師應忠誠于人民的教育事業,堅守教育初心,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不斷提高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
2. 教師應尊重并平等對待每一個學生,關注學生的全面發展,不得有任何形式的歧視或偏見。
3. 教師應恪守職業道德,做到言傳身教,為人師表,嚴格遵守教師行為規范,維護教育教學的嚴肅性和公正性。
4. 教師應廉潔從教,自覺抵制各種不正之風,不接受家長或學生的財物饋贈,不參與任何形式的有償補課或違規辦學活動。
5. 教師應關愛學生,關注學生的身心健康,積極與學生家長溝通,共同促進學生的健康成長。
三、師德師風建設措施
1. 學校定期開展師德師風教育培訓活動,提高教師的師德師風意識和職業素養。
2. 學校建立師德師風考核機制,將師德師風表現作為教師年度考核和職稱評定的重要依據。
3. 學校設立師德師風監督機構,負責監督教師的師德師風行為,對違反師德師風規定的教師進行嚴肅處理。
4. 學校鼓勵教師積極參與師德師風建設活動,對表現突出的教師進行表彰和獎勵。
四、違規處理
對于違反師德師風規定的教師,學校將視情節輕重給予以下處理:
1. 批評教育:對初次違規或情節較輕的教師進行批評教育,并責令其限期改正。
2. 通報批評:對違規情節較重或多次違規的教師進行全校通報批評,并取消其當年評優評先資格。
3. 行政處分:對嚴重違反師德師風規定的教師,學校將依法依規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4. 移交司法機關:對涉嫌違法犯罪的教師,學校將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五、附則
1. 本規章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學校師德師風建設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和修訂。
2. 本規章制度的解釋權歸學校所有,如有未盡事宜,由學校師德師風建設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小學師德師風規章制度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我校教師職業道德建設,規范教師教育教學行為,提高教師師德師風水平,特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二條 本規章制度適用于我校全體教職工,旨在明確師德師風的基本要求,促進教師自我約束、自我完善,樹立良好的教師形象。
第二章 師德要求
第三條 教師應忠誠于黨的教育事業,熱愛本職工作,堅守教育崗位,為學生的全面發展負責。
第四條 教師應尊重學生,關心學生,平等對待每一位學生,不得歧視、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第五條 教師應遵守社會公德,言行舉止文明得體,為人師表,樹立良好的師德風范。
第六條 教師應積極參與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遵守學校規章制度,維護學校正常秩序。
第三章 師風建設
第七條 教師應嚴謹治學,不斷更新教育觀念,提高教育教學水平,為學生提供優質的教育服務。
第八條 教師應注重與家長的溝通與合作,共同關心學生的成長,形成家校共育的良好氛圍。
第九條 教師應積極參與學校文化建設,傳播正能量,營造積極向上的校園文化氛圍。
第十條 教師應關注自身專業發展,不斷提升個人素養,為學校的可持續發展貢獻力量。
第四章 監督與考核
第十一條 學校將設立師德師風考核小組,定期對教師的師德師風進行考核評價。
第十二條 考核結果將作為教師評優評先、職稱晉升、崗位調整的重要依據。
第十三條 對于違反師德師風要求的教師,學校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警告、記過等處分,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四條 本規章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學校師德師風考核小組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本規章制度的修改和廢止,須經學校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
第十六條 教職工應認真學習和遵守本規章制度,共同營造風清氣正的教書育人環境。
小學師德師風規章制度10
為了進一步加強教師師德師風教育建設,樹立良好的師德形象,切實把“學高為師,身正為范”落實到教育教學中去,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特制訂此項工作的檢查、考核及獎勵制度。
一、全體教師應當自覺履行教師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規范,依法治教。
二、自覺形成良好的師德風范,加強師德修養,樹立“德高為師,身正為范”的形象,以規范的`言行參與社會活動,在社會上發揮帶頭、示范和輻射作用。
三、育人先育已,教育行為要注重為人師表,愛崗敬業,嚴格遵守辦公制度、會議制度、考勤制度和教學“六認真”等管理制度,教師應嚴于律已,以身作則,不擅離職守,上課不使用手機、不吸煙,嚴謹治學,不弄虛作假等。
四、全體教師應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在教學教研中發揮模范帶頭作用,按時完成教育教學任務。
五、全體教師應服從組織安排,樂意接受學校分工,對學校的各項工作應保質保量及時完成。
六、全體教師應嚴格服從學校管理,改正自由散漫的作風,值日要及時到位,值班應履行職責。
七、全體教師應樹立良好的職業風尚,不以教謀私,不以教謀財,不向學生吃拿卡要,不搞有償家教,不向學生亂推銷資料,不得重利輕教。
八、教師應當關心、愛護學生,尊重學生人格,教育學生應善于引導,注意方式,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歧視、侮辱后進生,正確培養學生的道德情感,勤于育人,不致使學生流失。
九、嚴格遵守國家教育法規,執行教育收費制度,不搞個人收費,不搭車、不加碼、不巧立名目收費,禁止一切亂收費行為。
十、強化安全意識,嚴守安全底線。教師不僅要做遵守安全規則楷模,更重要的是要對學生時時講安全,事事想安全,處處保安全,確保人人安全,安全人人。
十一、此項工作落到實處、見成效,行政值日領導每天負責督促落實,月月檢查,每期評選優秀工作者五名。
十二、上述師德師風及行風建設有關規定,一律與評優晉職、認資競聘掛購,實行階段考核與年終考核相結合。若違反上述有關規定,損害學校聲譽或影響學校正常工作,根據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誡勉談話,師德考核為不合格,并予以相應的經濟處罰,若情節嚴重造成重大責任事故,除依法處理外,報上級主管部門予以解聘。
【小學師德師風規章制度】相關文章:
師德師風規章制度06-12
師德師風規章制度07-01
學校師德師風規章制度04-13
小學師德師風規章制度(通用6篇)04-13
學校師德師風管理規章制度02-02
幼兒園師德師風規章制度01-14
小學師德師風演講05-25
小學師德師風心得04-14
小學師德師風總結02-23
中小學教師師德師風規章制度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