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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權益保護調查問卷分析報告

消費者權益保護調查問卷分析報告

  消費者權益是指消費者在有償獲得商品或接受服務時,以及在以后的一定時期內依法享有的權益。消費者權益,是一定社會經濟關系下適應經濟運行的客觀需要賦給商品最終使用者享有的權利。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消費者權益保護調查問卷分析報告(精選10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消費者權益保護調查問卷分析報告1

  互聯網和通信技術的高速發展,使電子商務迅速普及。電子商務的蓬勃發展,正悄然改變著傳統商業結構銷售方式,方便、快捷、價優的購物方式成為眾多人群購物的首選,為準確掌握我市消費者在網絡購物消費方面的實際情況以及網絡經營主體的銷售行為,更好地履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安徽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賦予消保委的職責,我市消保委于20XX年6月份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了網絡購物消費者問卷調查活動。

  一、問卷調查基本情況

  此次調查共發放問卷300份,收回300份,其中有效問卷298份。此次問卷調查主要針對有網購經歷的消費者,調查內容涉及網購消費者的性別、年齡,網絡購物的頻率,網購商品的首選標準,遇到侵權事件如何處理等各個方面。經調查統計,僅有37.5%的消費者對網絡購物表示滿意,39.93%的消費者的網絡購物頻率集中在每個月一兩次,其每月網購消費的數額達到500-1000元的占消費者總數的42.61%,數額為500元以下占27.51%,總體較為理性消費,符合社會現實。

  二、調查問卷分析

  (一)網絡購物年輕人、女性占比較高

  從網絡購物的年齡段看,多集中在青少年消費者和中年消費者,分別占調查總數的52.14%和40.66%,僅有6%的消費者年齡在55周歲以上;參加調查的男性消費者111人,占調查總數的37.24%,女性消費者187人,占調查總數的62.75%,女性消費者是男性消費者的1.7倍。可見,網購消費者呈年輕化的趨勢,女性消費者在網絡購物消費中占著較大的比例,這與現實生活中的年輕人更容易接受新生事物,女性購物、消費占比大等原因息息相關。

  (二)網購頻率較高

  此次參加調查問卷的消費者網購每月一兩次的頻率達到39.93%,每周一兩次的頻率為32.58%。可以看出消費者對于網購的頻率還是比較高的。調查顯示消費者每月消費金額在0-500元的占27.52%,每月消費金額在500-1000元的占62.62%,每月消費金額在1000元以上的僅占不到10%。我市消費者在網絡購物方面的消費還是比較理性的。網購消費者在購買商品的首選標準是質量的占51.68%,價格占26.85%,品牌占27.51%。調查顯示,目前商品質量和價格是消費者選擇商品的核心問題,誰都想購買物美價廉的商品,這不因購物環境的改變而改變。

  (三)網絡問題集中在賣家及供應商

  網絡購物是一條多環節鏈條,由供應商、賣家、物流、第三方平臺等多部門構成,如果一個環節出現問題,將會影響到消費者權益受侵害。在侵權問題調查中,認為侵權問題集中在賣家及供應商環節占43.29%,在購物網站環節的占13.42%,在物流公司環節的占22.34%,在銀行或第三方支付機構的占15.46%。

  三、網絡購物存在的問題

  調查顯示,消費者對網絡購物的滿意率僅為37.33%,網絡消費市場存在以下六個方面的問題。

  (一)法律內容不知曉。為規范互聯網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促進網絡經濟持續健康發展,近年來國家相繼出臺、修訂了一些新的法律法規,如《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廣告法》、《侵權責任法》《網絡交易管理辦法》等。但是,網絡經營者對新法主動學習不夠,對于這些法律法規的知曉度不多,在日常經營中因不知法、不學法、不懂法、不守法而違法違規的現象普遍存在。例如很多經營者因不了解《廣告法》的具體內容,在網頁宣傳中仍使用“最好”、“頂級”等絕對化用語,違反廣告法的規定。

  (二)市場經營不規范。網絡經營是一種虛擬的交易市場,一些商家利用網絡遠程交易的特點,往往在宣傳中借助夸張的推銷辭令、非實拍圖片、虛構的交易記錄、交易評價,突出性能優點,遮蓋自身缺點,讓原本平常甚至劣質的產品,在“被包裝”之后成為了精美的“暢銷品”。有的商家甚至違法銷售“三無產品”、殘次品、低劣品、違禁品、走私品等等,嚴重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擾亂市場經營秩序。

  (三)售后服務不履行。一些網店經營者不提供購物發票和相應憑證,一旦發生糾紛,常以各種理由拒絕退換貨。對于新《消法》賦予消費者“7天無理由退貨”的反悔權,部分商家設置退貨條件,甚至拒絕退貨,使得法律賦予消費者的權利難以實現。有的商品或服務尚未實現全國聯保,對異地消費者而言,售后服務成為難點。

  (四)過錯賠償不到位。一是當消費者在網上購買的商品出現損毀時、丟失或缺少,網站、產品供應商、快遞公司之間互相推諉,責任不清導致消費者難以獲得賠償,合法權益受到損害;二是消費者寄遞物品如果不進行保價,出現問題后快遞物流公司根據行業規定,只按運輸費用的3倍或5倍賠償,而不是根據商品的實際價值賠償,嚴重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三是快遞物流公司自行規定消費者先簽字后驗收,但當驗收發現商品缺失或損壞,又以消費者已簽字為由拒不承擔賠償責任,并且有的快遞物流公司在自制的格式合同中,限制消費者的索賠時效;四是快遞物流服務態度較差不能及時送達商品,甚至要求消費者上門取貨。

  (五)消費理念不科學。在網購過程中,有的消費者偏聽偏信,被商家夸大其詞的各種優惠折扣所吸引,往往貪圖便宜,被眼前的利益所吸引,在不調查了解商家信譽的情況下,盲目購買,發現受騙上當,有的消費者因標的額小、經營者在外地、怕麻煩等因素,自認倒霉而放棄維權。有些消費者缺乏網購的常識,只注重網購的方便快捷,對購買的商品性能、使用、售后、發票等不咨詢、不關注、不加以約定,導致出現問題時難以解決。還有些消費者購物時不顧及自己是否實際需要,特別是各大網絡購物平臺做大幅打折活動時,經不起誘惑、只圖一時之快進行瘋狂購購,回頭理智思考后覺得并非生活必需品,造成不必要的浪費。

  (六)自我維權不主動。調查顯示,有76.85%的消費者網購遭遇過被侵權,有45.58%的消費者在7日無理由退貨中遇到過障礙。對于權益受到侵害,有16.1%的消費者選擇忍氣吞聲,有61.4%的消費者選擇與賣家協商解決,有25.84%的消費者選擇向第三方網絡交易平臺投訴,有26.51%的消費者選擇向工商部門12315、消保委投訴,僅有2.03%的消費者表示通過司法途徑解決。調查顯示,絕大多數消費者愿意選擇維權成本較低的途徑解決消費糾紛,消費者的維權意識需進一步提高。

  四、意見建議

  電子商務的快速發展正在快速地改變消費者的消費方式,90.16%的消費者表示在未來生活中仍然會選擇網購的消費方式。為更好的規范網絡市場經營行為,凈化網絡市場消費環境,促進網絡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我們認為需要加強以下四個方面的工作。

  (一)強化宣傳,貫徹落實法律法規。保護消費者權益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因此,經營者、消費者和政府相關部門要多管齊下,通過自學、集中學、培訓學、媒體學、以案促學等多種方式強化法律法規的學習,加大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合同法》《廣告法》《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經營者誠信守法,依法經營,勇于承擔法律規定的責任,積極營造良好的消費環境;引導消費者學法、懂法,依法維權,主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二)職能部門,加強監督管理職責。一是加大對網上假冒偽劣、以次從好等違法違規的監管力度。對商家違法違規經營行為給予嚴厲處罰,并將處罰結果公示,錄入全國統一的失信黑名單,使違法經營者付出失信的代價。對情節嚴重的違法者,提請網站許可或者備案地通信管理部門依法責令屏蔽或者停止該違法網站接入服務;二是加強電子商務的廣告監測,打擊虛假宣傳違法行為;三是建立消費者個人信息保護機制,保護消費者的個人信息安全,嚴禁經營者倒賣消費者個人信息行為;四是加大信息披露,引導理性消費。消費者權益保護部門通過相關媒體及購物網站,定期發布消費警示,對嚴重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或案件予以公開披露,提醒消費者防范交易風險,引導理性消費。

  (三)誠信經營,建立先行賠付機制。一是強化經營者自律和誠信建設。網絡購物平臺要加強自律行為,主動做好信用體系建設,真實反映商家信譽及商品信息,杜絕虛假宣傳,假冒偽劣、以次充好等違法行為,剔除信用不良的商家或商品,引導廣大消費者科學消費;二是建立先行賠付機制。第三方交易平臺應當建立平臺交易規則、交易安全保障、消費者權益保護、不良信息處理等管理制度、檢查監控制度等,鼓勵第三方平臺建立先行賠償機制,設立消費者權益保證金,網絡交易平臺與平臺內的經營者雙方就消費者權益保證金提取數額、管理、使用和退還辦法卓楚明確約定,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四)科學消費,樹立理性消費意識。消費者在網絡消費中注意五個方面問題:一是慎重對待網絡購物,注重學習網絡交易知識,盡量選擇建網時間長、信譽度較高、訪問量較多的專業購物網站,防止誤入釣魚網站購物;二是要理性參與網購,不要盲目購買不必要的商品,不要被低廉的商品價格所迷惑,不可輕信商家的表面宣傳;三是注意支付方式。在決定購買前,應盡量使用第三方付款方式,不要隨意將證件號碼、銀行賬號、密碼等個人信息告訴對方,也不要輕信接受任何直接匯款至個人賬戶的理由及要求;四是注意售后服務。購物前應對發貨時間、退換貨手續、費用等問題達成協議,避免日后發生糾紛處理無據。在收貨時應先驗貨再簽收,發現貨物有損壞或貨單不符時,拒絕簽收;五是及時維權。要保存好商家信息、電子賬單以及網上交易記錄。一旦發生消費糾紛,及時與賣家溝通,協商不成,可向網絡購物平臺投訴或向賣家所在地的市場監管部門、消保委投訴。如若遇到網購詐騙,應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運用相關的法律法規,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并遏止犯罪。

  消費者權益保護調查問卷分析報告2

  調查背景

  隨著社會的發展,現代社會的人離不開消費,消費與人們生活水平的高低息息相關。自1994年我國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來,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越來越受到社會各界的重視。然而,目前消費者權益受到損害的情況還是有發生,因此開展了關于xx市居民消費者權益保護現狀的問卷調查。

  調研目的

  (1)通過此次調研活動,發現當地居民遇到的有關消費權益的問題,了解當地居民消費權益保護現狀,調查其關于消費權益保障方面的意識情況;

  (2)通過這次的調研活動,幫助居民認識自己依法具有的消費權益,提高居民維護消費權益的意識;保障當地居民的消費權益;

  (3)為當地政府、司法所了解當地居民消費權益問題、保障居民消費權益工作的開展提供數據資料,有利于政府、司法所采取相應措施建設和諧的消費環境;

  (4)通過司法所訪談,獲取當地居民消費權益保護狀況以及維護消費權益的法律途徑的相關信息,讓居民學會多途徑地解決消費者權益問題。

  調查方式:

  于20xx年7月13日—7月17日通過不記名問卷調查的形式對一部分消費者進行了問卷調查。

  調查對象:

  xx市大坪鎮居民

  調查亮點:

  問卷調查表分為實體消費卷和網絡消費卷兩種。

  摘要

  為了解與掌握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現狀,開展了xx市居民消費者權益保護現狀的問卷調查。問卷調查表分為實體消費卷和網絡消費卷兩種,本文分別對實體消費調查與網絡消費調查進行了深入的歸納、總結與分析。消費者權益受侵的主要原因包括:法規不完善,懲罰力度不夠;維權成本高、風險大;調解成本高,無正規仲裁機構。最后提出了維護消費者權益的建議:完善消費訴訟制度,簡化訴訟程序;加大執法力度,加強對法律實施的監督檢查;建立健全消費者投訴網絡體系和消費者協會建設;不斷強化消費者自身權益保護意識。

  關鍵字:

  xx市 消費者 權益保護調查 報告

  一、xx市消費者問卷調查可行性分析

  1、調查目的與目標的針對性。隨著社會的發展,現代消費呈現出了高端化、網絡化的特點,同時,消費與人們生活更加的密切。盡管目前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越來越受到社會各界的重視。但是,還在很大程度上存在著一定的問題。本調查是為了解與掌握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現狀,尋找與分析問題的所在,并且探尋相應的對策。調查針對xx市居民消費者,開展權益保護現狀的問卷調查,其針對性與目標指向性十分的明確。

  2、調查人群的代表性與可接受性。本次調查選取的是xx市大坪鎮居民,選取的對象屬于中層群體,里面既包括了xx市的現代居民,也有比較傳統式的消費者,涵蓋了不同的層次,因此更具代表性。同時,這里的居民,人情好,對于公益事業十分的熱心,目標的選取能夠很好的保障問卷調查的實現,增強了問卷的數據的真實性與有效性。

  3、網上購物的普遍性與網絡問卷調研的必要性。首先,互聯網形態下的外部大的市場環境日趨成熟,對傳統產業的影響不可忽視。隨著經濟的發展和人們思想意識的逐漸開放,更多的人加入到買電腦上網的行列。網上購物人群迅速擴大,各種網絡設施的完善,經濟的持續發展及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網上購物已逐漸成為人們熱衷的消費方式。其次,網絡正在沖擊著人們的傳統消費習慣和思維、生活方式。越來越多的人們逐漸習慣于到網上查找信息,進行消費。同時網絡具有很大的復雜性,信息當中有很多的無效甚至是欺騙性的信息。網絡消費者的增多同時要求我們更多的關注這樣一個消費群體的權益的保護。

  4、問題解決的緊迫性。針對目前消費者的權益的問題,尋找相應的解決策略,壓制各種各樣的消費者權益的損害已經是當務之急。只有尋找有效的途徑盡快的解決問題,才能在最大程度上保護消費者的權益。

  5、調查人員的專業性與分析的科學性。調查人員為從事專業研究的專業學生,從問卷的涉及、調研的開展、問題的分析、總結與歸納具有嚴密性與科學性,并且有著專業的法律、法規知識,從而有效保障了本次調查的合理性與可行性。

  6、結論的指導與借鑒性。本次調查的結論,對于相關部門制定基本的地方法規與規章,消費者權益保護部門執法,消費者自身進行權益的保護具有指導與借鑒意義。

  二、調查問卷數據分析

  在接受本次調查的消費者中派出250份問卷,回收235份,42份問卷無效 193份問卷有效。

  (一)實體消費問卷調查表分析

  參加問卷調查的學歷水平多為初中高中,分別占31%和43。5%,大學及以上31人,占16。1%。

  是否遇到過消費者權益受到侵害的情況中126人表示偶爾會遇到,占65。3%,其余為從不和經常。在“哪些領域的消費過程中遭遇過侵權行為”的調查當中,按百分比的多少由高到低依次為:家用電器、食品飲料、手機通訊、醫療醫藥,在房產住宅以及汽車產品、數碼產品當中也時有發生但占比靠后,在投資理財以及其他中占比最少。說明了在家電、食品等必須品當中的侵權是最為嚴重的。在如“在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的過程中,合法權益受到侵害,這種侵害最主要的表現為什么”的調查當中受到較大的經濟損失的占62%,受到精神損害的占35%,造成人身傷害的占19%。對“日常消費和享受服務的經歷,侵犯消費者權益的現象”的問卷中顯示,其中由高到低主要有:假冒偽劣依然橫行、虛假廣告誤導公眾、劣質服務比比皆是,食品安全事故多發也是其中一項。對于“是否了解過消費者有哪些權益”調查當中,很了解的很少只有7%,大部分了解的只有29%,說明對消費者自身權益的了解還很不夠,這不利于消費者自身的維權。

  對于消費者權益宣傳工作的看法當中,認為欠妥,宣傳力度較弱的占到了61%,說明宣傳力度不夠,還有待于進一步的加強。“對于侵犯您消費者權益的商家,您會不會投訴”調查當中,顯示視情況而定的最多,占71%,只有17%的人表示一定投訴,從不投訴的也有,占到了12%。投訴渠道由高到低的占比依次為商局或者消費者協會,采取法律手段(其中提起訴訟的最多,也有選擇上門投訴的),但是數據來看選擇忍聲吞氣,自認倒霉的人也不在少數,但是暴力解決很少,說明現在的消費者以及逐步的趨于理性。“若有有關消費者權益的宣傳,您是否愿意參加”的調查當中不愿意很少,說明公眾開始重視消費者權益的保護。最后“對于本地消費者權益保護狀況,有什么想說”一項的開放調查當中主要有:希望加強對消費權益保護力度,嚴格執法;盡力加大宣傳權益保護知識;希望國家、政府加強食物藥品等的監管等。

  (二)網絡消費問卷調查表分析

  “在網上購過物嗎”的調查結果顯示,經常購物的人占34%,偶爾購物的占到了35%,有需要才買的有26%,從未網上購物的僅僅為5%,這明網上購物已經相當的普及了。對于“您是否在網購過程中被騙過,比如買到假貨或者是劣質產品”的調查結果當中,經常的占到了7% ,選擇偶爾的最多,占到了49%,幾乎沒的占全部的32% 表示從未的人占12%,說明假貨或者是劣質產品還在很大程度上存在。對于“如果網購的東西不符合您的要求,您會選擇退貨嗎”的調查中,選擇堅決退貨,不會和看情況的三者基本持平。著在很大的程度上滋生了消費者的侵權行為,如果每一個消費者都能夠及時的拿起法律武器進行自我維權,侵權行為會受到最大程度的遏制。在對于“如果您網絡購物被騙了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一項的調查當中,渠道的選取由高到低依次為:網購網站投訴,自己找買家干涉解決,消費者協會投訴,不投訴,自認倒霉,選擇警察局報案以及質檢部門舉報的人很少,幾乎微乎其微。最后“對于本地消費者權益保護狀況,您有什么想說的”,主要包括希望網上服務越來越好;希望政府出臺相應政策。很少有自身提高基本的法律知識與有效保護的。說明現在的消費者的自身的維權意識還不強。

  三、費者權益受侵的主要原因

  (一)法規不完善,懲罰力度不夠。

  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法律、法規不夠完善,對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的懲罰力度不夠。“我國《消法》中規定的對違法經營者進行懲罰的大多數條款都是建議性的,就不能有力地起到保護消費者權益的作用。”

  (二)維權成本高、風險大。

  當發生消費糾紛時,消費者打官司存在兩方面的困難,一是由于消費爭議的金額一般不大,一場官司要經過復雜的仲裁程序,沉重的費用負擔往往弄得消費者筋疲力盡、得不償失。二是舉證責任往往對消費者不利,使消費者在消費糾紛中通常處于弱勢地位。“目前《消法》中對于發生消費糾紛時的舉證責任沒有做專門的規定,按照消費糾紛屬于民事糾紛范疇的推論,消費糾紛應當實行"誰主張、誰舉證"的舉證原則。”生產、經營者正好以此為借口而不出鑒定費,致使很多消費糾紛因鑒定費無處可出而無法解決。

  (三)調解成本高,無正規仲裁機構。

  由于消費者往往處于弱勢地位,違法經營者很少會積極主動地配合協商;消費者協會工作人員較少,且無強制執行的權利,因此,調解成功率不高。我國行政執法部門分工不夠明確、職責不清,在處理案件上相互推諉。再加上行政機關沒有強制執行的權利,所以,行政機關也難以成為消費者依法的靠山。我國目前沒有建立消費者權益仲裁制度,實踐中很少有消費者通過現有的仲裁機制解決消費者權益糾紛。

  四、維護消費者權益的建議

  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一個重要方面,提出如下意見和建議:

  (一)完善消費訴訟制度,簡化訴訟程序。

  在消費糾紛中,由于經營者實力雄厚,而消費者勢單力薄,因此,為了更好地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應當實行簡便易行的程序,強調簡易、迅速、經濟地解決消費糾紛。“目前我國法律沒有根據消費糾紛的特點專設訴訟程序的規定,而將消費糾紛與一般的民事糾紛一起共同適用普通審判程序,不能體現國家對處于弱勢地位的消費者的特殊保護。”因此,建議我市司法部門考慮嘗試簡化訴訟程序,建立小額的消費訴訟法庭,靈活解決消費糾紛;實行巡回法庭辦案,獨立審判等,以減輕消費者的訴訟之累,激發消費者的訴訟積極性。

  (二)加大執法力度,加強對法律實施的監督檢查。

  “政府及執法部門要切實承擔起法律賦予的職責,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嚴厲打擊各種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快速審理各種維權案件。”要把食品、藥品、涉農市場繼續作為維權的重點,要在通訊、醫療、住房、醫保、社保、保險、教育等消費領域逐步消除不平等格式條款和“霸王”條款,讓消費者“明白”消費。對這些消費領域都要監管到位,不斷探索監管關口前移的方式和方法。監測手段,逐級要相互明確,防止推諉和扯皮。

  (三)建立健全消費者投訴網絡體系和消費者協會建設。

  當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和改革開放正處在一個關鍵時期,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也出現了許多新的情況和問題,現在消費者面臨的商品與服務品種及項目越來越多,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機率和投訴率也會相應增加。消協作為廣大消費者投訴的主要受理機構,要認真履行《消法》賦予的職能,積極協調和處理消費糾紛,并努力把投訴的站點擴展伸延到農村、社區、學校、商場等,為消費者投訴開辟“綠色通道”。

  (四)不斷強化消費者自身權益保護意識。

  近年來,由于政府與消協部門的大力宣傳,廣大人民群眾的自我消費保護意識不斷強化。這方面的宣傳今后還要長期堅持下去。要克服"消費安全是當事者的事",克服"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思想,參與到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大行動中來。同時,政府和消協部門要堅持對經營者進行長期宣傳教育,自覺維護法律尊嚴,保護消費者的權益。“經營者自身也要建立保護消費者權益監督機制,把好商品質量關和服務質量關,力爭在自身范圍內解決質量上存在的隱患和問題。”

  五、經驗及總結

  總的來說,我國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在一定程度上還是得到了消費者的認可,但是要真正實現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得到很好的保護,具體工作依然非常艱巨,通過調查發現無論在實體還是在網絡的消費當中都存在一定的問題。本文通過調查,歸納總結查找了相關的原因,并相應的提出了具體的可操作性的建議。希望對消費者以及消協的立法、維權等多方面有一定的借鑒意義。但是此次調查僅僅面向部分消費者,看法難免片面。但是有一點是確定的只有消費者自身不段的提升維權意識,真正的去維權,才能使得自己的合法權益得到合法的保護,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狀況會得到較大的改觀。

  消費者權益保護調查問卷分析報告3

  根據XX銀監分局《關于開展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情況調研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行按照調查問卷內容進行了調查,現將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金融消費者的界定

  (一)金融消費者就是購買金融商品和接受金融服務者的統稱或泛指。小微法人、三農客戶等弱勢群體應納入保護范圍。

  (二)金融消費者與普通消費者所受保護權利的異同及原因

  1、金融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的金融產品或者接受的金融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金融消費者有權根據金融產品或者金融服務的不同情況,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提供金融產品的價格標準和依據、計息罰息政策、運作方式、風險程度,或者金融服務的項目、內容、收費標準和依據等信息。金融消費者有權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出售金融產品或者提供金融服務的合同條款進行解釋說明。

  2、金融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銀行業金融機構、金融產品或者金融服務的權利。

  3、金融消費者在購買金融產品或者接受金融服務時,有獲得機會均等、自愿交易、收費合理等公平交易的權利。

  4、金融消費者享有個人隱私和消費信息受保護的權利。金融消費者在購買金融產品或者接受金融服務時,其身份信息、財產信息、賬戶信息、信用信息、金融交易信息、衍生信息等與金融消費者個人及其家庭密切相關的信息受法律保護。

  5、金融消費者有權檢舉、控告銀行業金融機構損害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對人民銀行定襄縣支行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的工作提出批評、建議。

  二、受理請抗投訴

  XX銀行20XX年度受理投訴分別為32件和19件,均為電話投訴。投訴多集中在營業時間上,投訴者多為30-40歲左右的客戶,投訴處理滿意率高。

  三、 機構組織情況

  今年9月,市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領導小組正式成立,我行將按照要求,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制定工作職責,積極開展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

  四、消費者權益保護情況

  (一)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增強維護消費者權益的主動性和責任感,牢固樹立公平對待金融消費者的觀念,并將其融入公司治理和企業文化建設當中,建立健全金融消費者保護機制。銀行業金融機構董事會應當將關注和維護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作為重要職責之一,并確保高級管理層有效履

  行相應職責 。構筑健全的投訴處理機制、流程和崗位責任制,及時妥善解決客戶投訴事項,積極預防合規風險和聲譽風險;設立投訴處理部門,負責指導、協調、處理客戶投訴事項,相關人員充分了解法規規章和監管要求,熟悉產品、服務和流程;強化網點現場處理投訴的能力,規范營業網點現場投訴處理程序,明確投訴處理工作人員的崗位職責,嚴格執行首問負責制,有效提升現場投訴處理能力;加強投訴渠道建設,在各營業網點和官方網站的醒目位臵公布電話、網絡、信函等投訴處理渠道。

  (二)依法受理金融消費者的申訴;指導金融消費者依法維權;對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情況進行評價;對損害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進行披露;加強金融知識的普及宣傳。

  五、投訴信息處理系統

  (一)目前我行的投訴信息受理、處理、統計、分析工作由我行人事部門負責,由專門人員對投訴信息進行登記和處理,并進行定期統計分析。

  (二)尚未納入分支機構、各部門及員工個人的績效考核。

  六、銀監局及銀行業金融機構消費者投訴受理及處理流程

  (一)客戶投訴渠道:電話投訴、意見簿(箱)投訴、

  網絡投訴、上門投訴、信件投訴、媒體投訴和政府部門轉來投訴等。不同渠道受理標準一致。客戶投訴按照業務類別實行“對口處理、分工負責”的管理體制,執行首問責任制、誰的客戶誰負責、公開透明、及時規范、信息保密、資料保存完整的原則。對于消費者的重復投訴,應認真分析客戶再次投訴的原因,組織有關人員對投訴情況再次核實,在處理過程中進行跟綜。客戶服務熱線和投訴電話的設置不統一。 客服熱線受理的客戶投訴,接到客戶投訴后,要認真對投訴情況進行登記,根據情況及時轉至服務監督電話。

  XX服務監督電話受理的客戶投訴 :

  1.投訴登記。接到客戶投訴或相關部門轉接的投訴,要做好相關記錄。

  2.投訴調查。根據客戶投訴的情況進行調查,酌情轉至營業網點或自行處理,重大問題報投訴管理領導小組。

  3.投訴處理。根據客戶投訴調查情況,提出對相關問題的處理意見,并將調查和處理結果及時向客戶反饋,力求客戶滿意。對有效投訴的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報投訴管理領導小組。對重大的投訴問題及時向監管機構報告。

  4.投訴反饋。屬總行協調解決的客戶投訴,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協調,指定主辦單位及協辦單位解決,并將處理結果回復客戶,對暫時不能解決的投訴要明確給出承諾解決時限,處理后及時回復客戶。

  5.投訴總結。幫助被投訴的單位和個人認真總結,有必要全行通報、吸取教訓的要及時通報;有改進服務和管理價值的,要及時向相關業務部門反饋,進一步修訂完善我行服務和管理制度。

  處理客戶投訴的時限從接到客戶投訴到回復客戶(含回復轉來部門) :一般投訴(工作失誤、服務態度、內部管理)當日完成,復雜投訴(服務產品、服務渠道、違規操作)三個工作日內完成。被投訴單位接到《客戶投訴處理單》后,立即由相關負責人(非當事人)進行溝通處理。在規定時限內處理不完的,要向投訴受理部門報告原因同時應向客戶作出說明。

  (二)客戶投訴處理程序

  XX營業網點直接受理的客戶投訴

  1.投訴登記。營業網點接到客戶的現場投訴后,要耐心聽取客戶投訴,對投訴情況進行詳細登記,積極做出正面解釋,不要與客戶爭論,避免矛盾激化產生不良影響。同時應把客戶請離業務區,盡可能減少負面影響,網點負責人要主動出面調解(網點負責人不在場的情況下,可由會計主管或大堂經理出面調解),進行個別處理;若超出處理權限,應及時轉交給總行人力資源部處理。

  2.投訴調查。通過詢問當事人、查閱查看相關資料和現場錄像,了解客戶投訴的原因,并做好相關記錄;涉及重大

  消費者權益保護調查問卷分析報告4

  按照市人大常委會的工作安排,為了更進一步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規范我市市場秩序,改善我市經濟發展軟環境,常委會財經工作委員會在王振東副主任的帶領下,于3月29日,對工商局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下簡稱《消法》)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了視察。為了全面了解情況,在視察前,財工委還組織了來自外貿公司、文化局、糧食局、商貿總公司等12個單位的15位同志召開座談會,聽取了他們的匯報、建議和意見。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貫徹執行《消法》工作的'基本情況

  自1994年1月1日《消法》實施以來,我市給予了相當的重視,踏踏實實的開展了一些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績,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進行了大量的宣傳工作,廣大經營者和消費者的法制觀念和維權意識有所增強

  從1995年以來,每年都舉行了國際消費者權益保護日大型宣傳活動,參與人數多達萬人,采用發表講話、設立咨詢、發放宣傳材料、掛圖展示和舉行文藝演出等多種方式對《消法》進行宣傳;每年都發放了2萬份以上的宣傳材料;每年也都通過新聞媒體普及《消法》知識。到目前為止,《消法》已成為社會上知曉率較高的幾個法律之一。

  第二、建立了消費者申訴舉報服務網絡,形成了覆蓋城鄉的維護消費者權益服務體系

  1993年10月27日,我市成立了消費者協會。隨后,在設有工商所的鄉鎮設立了“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站,掛靠工商所辦公。1998年,開通了與全國工商系統一致的號碼為“12315”的消費者申訴、舉報電話。1999年,把XX市消協規格機構為科員級。20xx年,成立了市工商局消費者權益保護科。今年初,還新增了369個投訴服務點,實現了消費維權下鄉村、進市場、入社區。

  第三,加大執法力度,努力保護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目前,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已經形成了五個相互聯系的工作運行機制:一是“一個中心,分級執法”的聯動執法機制;二是內部統一受理、分類處理的辦案機制;三是部門協作執法機制;四是企業自律機制;五是社會監督機制。這些機制的建立,對《消法》的執行力度起到了加強作用。

  二、在貫徹執行《消法》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第一,宣傳力度不大,方法不活。從時間上講,年年315的宣傳,不可能實現消費者隨時315的需求。消費者最想了解消法的時間,不是休閑時間,而是他們在進行消費的時間。從地點上講,廣場、大街上消費者不需要《消法》,集中宣傳實際效果不好,不能作為宣傳的主體。從對象上講,《消法》面向的是消費者,雖然每個同志可以說都曾經或者可能或者即將是消費者,但當不購物的時候,他們不是消費者,對他們的宣傳不可能會起到很好的效果。從宣傳的內容上,面向不同的客體,搞一刀切,沒有側重點,不利于強化《消法》的宣傳效果。

  第二,執行主體——消協,無法保障《消法》的貫徹執行。首先是權力問題,消協的協會性質決定了它不可能采用強制手段,往往會造成執行中打折扣,客觀上削弱了《消法》的威懾力和震懾力。其次是人力問題,幾個人的消協不可能應付幾十萬人的消費市場,消費者發生問題投訴難,造成了《消法》應當發揮作用的時候,發揮不了作用。再次是消息獲取問題。消協也不可能及時的掌握市場情況,從而出現了民不告,官不究的現象。

  第三,執行不力。首先是追究對象不全。存在著只查銷售者,不查生產者的現象,追究責任沒有深挖到根源,不能從長遠和實際效果上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其次是配套的法律法規不健全。推委扯皮現象存在,對于一些疑難問題,幾個部門相互推委,削弱了消費者對《消法》的信任程度。再次,咨詢不到位。對于一些高科技,貴重產品,消費者咨詢無門。

  三、對宣傳貫徹《消法》工作的幾點建議

  第一,加大宣傳力度。從時間上講,要在群眾需要《消法》的時間宣傳。做到消費者什么時候需要《消法》,他們就能聽到有關《消法》的聲音。從地點上講,要把《消法》的宣傳到柜臺上,那里在銷售產品,就在那里宣傳《消法》。從對象上講,要找那些成為或馬上要成為消費者的群眾宣傳。從側重點上講,要機動靈活。如:在商場外面就宣傳《消法》的內容;在柜臺前,就宣傳投訴和咨詢的方法;對銷售者就宣傳經營者的義務等。從擴大影響上講,對于典型的案件,要及時向社會宣傳,用活生生的案例來教育群眾。

  第二,要把自身作為主體,加強部門間協作。《消法》的貫徹執行不是一個部門就可以完成的,工商局要當好神經中樞,把相關部門作為末梢神經。在維護消費者權益的時候,涉及制假的要追到根源,觸及法律的就委托法院公正判決,遇到阻力的就聯系公安,進行宣傳時就拉上宣傳部門,促使大家共同維護《消法》。

  第三,要提高認識,明確責任,加大執行力度。要使部門的各個科室明白《消法》的重大意義,把責任落實到科室,落實到人,杜絕推委扯皮現象。

  消費者權益保護調查問卷分析報告5

  根據《XX銀保監分局關于開展20XX年度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情況自查督查的通知》要求,我行組織相關部門認真開展此次自查工作,對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進行了梳理,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內控制度及工作機制建設方面

  我行在各級監管機構的監管指導下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暢通渠道,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加強內外部溝通協調,切實履行金融機構主體責任,營造消費者保護的良好氛圍。

  1、制度建設

  我行嚴格按照《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實施辦法》,逐步建立健全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機制,梳理了金融消費者投訴處理工作流程,制定了《客戶投訴管理辦法》及《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辦法》。

  2、機制運行

  為保證我行消費投訴制度機制有效運行,我行明確了全行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牽頭部門為綜合辦公室,指定綜合辦公室成員負責具體經辦并組織實施;全行客戶投訴的指導、協調、督促等工作由辦公室負責,處理及協調好消保投訴等事宜,為全行消費投訴制度機制的有效運行提供有力保證。

  3、成立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委員會

  我行董事會下設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委員會,委員會主任XXX,成員XXX、XXX,明確了董事會承擔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最終責任。

  二、金融消費者權利保護方面

  1、我行始終把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滲透到各項具體的業務中,金融消費者教育及權益保護知識教育,提升金融消費者識別、抵御金融風險能力。讓客戶明白“自享收益”的同時,要“自擔風險”。引導客戶進行風險自評,讓客戶學會根據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和相關產品的風險特征,選擇適當的金融產品,提升金融風險抵御能力;出現“風險越位”情形時,積極采取限制措施并提醒客戶,幫助客戶做出正確的金融決策。

  2、我行不存在挪用侵占客戶資金的行為,不存在代客戶辦理相關業務等違規行為。在客戶接受我行金融服務或選擇金融產品時,我行會對客戶接受的金融服務、選擇的金融產品進行如實告知,讓客戶自主選擇金融服務、金融產品,不存在捆綁銷售行為。

  3、我行機構設施完善,計算機網絡平臺硬件設備使用合理,軟件設置規范,設備運行狀況良好,未發生因機構設施、計算機網絡平臺等出現故障或其他風險而導致客戶財產及相關權益受到侵害的情形。

  4、向金融消費者提供服務或銷售產品時,會全面、完整的提供金融產品或者服務的真實信息,對復雜產品、關鍵條款或者交易條件以通俗易懂的語言向消費者說明、進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和風險提示,并按照監管要求留存相關資料。

  5、在對金融產品營銷推介過程中,對產品的服務和性質、主要風險、收費標準、金融產品表現情況以及其他影響產品預期收益的重要信息等的介紹真實、全面,不誤導、夸大產品收益,或者掩蓋產品風險信息、虛假宣傳等。

  6、我行在自行催收過程中未采取違反法律法規、違背社會公德、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方式向金融消費者進行催收,或者損害金融消費者或者第三人的合法權益。

  7、我行建立了金融消費者個人信息保護機制,客戶在接受我行的金融服務時,我行遵循為客戶保密的原則,對網銀、征信、賬戶管理等系統進行設置訪問權限、增加身份識別功能等措施保護客戶個人金融信息,不存在泄露、非法使用或非法對外提供個人金融信息的情形;在向有權機關提供個人金融信息時,會核實相關文件,并登記查詢人員身份證件等,保護金融消費者財產不受侵害。

  8、我行柜員在辦理業務時對手續費的收取均能按照上級制定的收費標準進行收費,并對收費項目及收費標準對客戶做了提示,不存在無合法依據收取費用或收取費用未提前告知的情形。

  我行嚴格貫徹落實上級銀行及監管部門各項規章制度,從未發生過侵犯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重大事件。

  三、投訴處理方面

  我行在營業部大廳醒目位置公示投訴電話、擺放客戶意見簿,公布張貼價目表,向客戶公示各類業務的最新收費標準,公開透明,充分保護客戶的知情權。

  我行目前還未開通官方網站,但會通過官方微信公眾號公布來電、來訪等投訴渠道方式等,并對客戶投訴的處理流程進行了明確規定,建立金融消費者投訴處理工作臺賬,時刻跟蹤處理結果并接受金融消費者的監督。同時在我行產品或服務合約中,也會提供本行投訴電話、通訊地址等信息。

  我行自XX年30月20日開業運營以來,尚未發生客戶投訴事件。但我行會嚴格按照相關要求,報告本行消費投訴處理工作相關制度、消費投訴管理工作責任人名單,以及上述事項的變動情況。

  四、宣傳教育方面

  我行高度重視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借助各種業務宣傳渠道,組織開展多次關于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活動:

  1、集中宣傳

  20xx年,我行組織并開展了3.15“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日”、“金融知識送下鄉”、“防范非法集資宣傳月”、“普及金融知識萬里行”,“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跨境賭博宣傳月”、“金融知識普及月金融知識進萬家爭做理性投資者爭做金融好網名”、“金融標準為民利企”等宣傳活動,累計活動時長約40天,共受理咨詢答疑800余人次,發放宣傳資料2000余份。重點圍繞安全用卡、客戶維權、防范金融詐騙和非法集資等金融安全知識,幫助社會民眾增強辨假防騙能力,收到良好效果。

  2、線上宣傳

  發揮網絡和自媒體的陣地輻射作用,充分利用線上渠道宣傳。20XX年,我行利用官方微信公眾號,發布多篇關于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推文,如“金融消費者八大權益你知道幾條?”、“老年人如何防范金融詐騙?”、“提高防范意識,謹防電信詐騙!”、“看清非法集資真面目,提高警惕防入坑”、“防范電信網絡詐騙,打擊治理跨境賭博”、“反假幣宣傳,我們在行動”等,總計閱讀量為1200人次。在普及金融知識的同時,幫助金融消費者增強金融風險防范意識,進一步擴大了宣傳影響,有效提升了金融知識的普及,使廣大金融消費者能夠充分運用自身所了解的金融知識維護合法權益,營造濃厚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氛圍。

  五、檢查監督和整改方面

  通過本次自查,發現在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中存在一些問題。如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系統不夠完善、部分員工金融消費權益知識學習程度不夠等。由于我行目前開展的業務還比較單一,相對應的消費者權益保護系統也不夠完善,隨著以后業務的不斷擴展,金融產品及金融服務的不斷創新,也會帶來更多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的問題。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行會進一步加大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知識培訓力度,提高員工對金融消費保護工作的認識;同時加大科技投入,不斷完善消費投訴處理信息系統,以便更好的服務金融消費者,提升客戶滿意度。

  消費者權益保護調查問卷分析報告6

  我行自接到《關于開展20XX年度金融消費權益保護評估的通知》(XX辦〔20XX〕X號)后,行領導高度重視,立即召開了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工作會議,對金融消費權益保護評估工作進行了部署。根據《指引》要求,認真開展了自評估,現將評估情況匯報如下:

  一、自評情況

  (一)本行基本情況

  我行自XX年X月X日經浙江省銀監局批準開業,分行下設辦公室、計劃財務部、風險管理部、運營管理部四個管理部門,以及營業部、公司業務部、小企業部、個金業務部、國際業務部五個業務部門。先后開通了個人儲蓄業務、個人貸款業務、個人中間業務、各類企業存款業務、結算業務、貸款業務、理財業務、基金業務、電子銀行業務等普通業務,又開辦了以“年審工廠”、船舶抵押貸款、漁捷貸、無還本續貸等符合地方經濟特色的創新業務。

  (二)組織機制及制度建設情況

  從成立之始,我行就十分重視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成立了以行長為組長,分管行長為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組員的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健全了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工作制度,梳理了金融消費者投訴處理工作流程,明確規定我行運營管理部在職責范圍內負責分行客戶投訴處理工作的跟蹤、監督和考評,協調分行其他相關部門形成金融消費者保護的聯動機制。我行在營業廳墻壁醒目位置公布了本行受理金融消費者投訴的專門機構、投訴方式、投訴處理流程等事項,并做到積極、妥善、快速處理金融消費者的投訴或者建議,及時告知金融消費者處理結果并接受金融消費者的監督。機構負責人是客戶投訴處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我行運營管理部運營管理崗和網點營業廳主任是服務投訴的管理人員,網點會計主管為指定的投訴處理人員、負責職責范圍內的客戶投訴處理工作。對客戶投訴處理工作采取“統一管理、分級處理、專人負責、逐級上報”的管理模式,建立了以電話、網絡、意見簿(箱)、上門、信件等形式的多種投訴渠道,對客戶投訴的處理流程進行了明確規定,且應對不同渠道的投訴設定了處理實效,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將客戶投訴進行化解。

  (三)權益保護情況

  把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前置滲透到各項具體的業務中,向金融消費者全面、完整提供有關金融產品或者服務的真實信息,制定了固定的風險提示和信息披露格式,對復雜產品、關鍵條款或者交易條件以通俗易懂的語言向消費者說明,進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和必要的風險提示。對產品與服務的性質、主要風險、收費標準、金融產品表現情況以及其他影響產品預期收益的重要事實等的介紹說明負責做到全面、真實,不夸大產品收益或者掩飾產品風險的信息,不作虛假宣傳。

  在客戶購買金融產品、接受金融服務時,對客戶購買的金融產品、接受的金融服務進行如實告知,讓客戶自主選擇金融產品、金融服務,努力維護金融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特別是隨著我行業務品種的逐步齊全,在基金、理財等新業務的推廣中,特別強調客戶風險提示工作,踐行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的職責。

  金融消費者在接受我行的金融服務時,我行遵守為客戶保密的原則,對ATM機、網銀系統、征信系統、賬戶管理系統、客戶管理系統等系統采取了設置訪問權限、增加身份識別功能等措施保護客戶個人金融信息,辦理司法查詢時驗看協查通知書、相關司法文書、留存查詢人員身份證件等措施確保金融消費者的個人隱私及信息安全。建立了相應的內部控制制度及安全的信息系統保護金融消費者的財產不受侵害。

  (四)開展宣傳培訓情況

  我行積極響應監管分局、人民銀行及上級分管行的號召,面向廣大平普通消費者開展了“提升信用品質,普及金融知識萬里行”活動,“普惠公眾 誠信服務,切實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弘揚楓橋經驗、金融知識進萬家”為主題的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日專題活動,“3.15消費者權益保護宣傳周”活動,“5.13紹興市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日”活動等形式各樣的專題活動。每次專題活動期間,營業網點利用網點門楣LED顯示屏滾動播放宣傳標語,營業大廳等宣傳點擺放宣傳展架,設立“金融消費者”咨詢臺,抽調業務上經驗豐富、溝通能力強的業務骨干擔任現場咨詢員,負責接待相關咨詢、投訴,充分發揮便民便利服務站的有利優勢。在活動日期間,各設咨詢臺的網點重點圍繞銀行卡用卡安全、殘損券零幣兌換辦法、假幣防偽知識、電子銀行使用技巧、銀行免費及收費項目、理財產品、個人信貸業務等與消費者息息相關的金融知識,并結合本網點自身特點,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向廣大消費者發放資料,宣傳介紹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常識,同時積極征求消費者對改進金融服務、提高服務質量的意見和建議,力求最大限度滿足金融消費者的合理需求。

  為加強員工的培訓教育,做好保密承諾工作,年初制定培訓教育計劃。充分利用周三學習日的平臺,多次組織員工有針對性得開展了關于金融消費權益保護的培訓,根據學習內容的多樣性,采取統一集中學習和分散自學相結合的方式,培訓之余并組織交流學習心得。

  二、存在問題及原因分析

  根據《指引》,結合我行的自身實際情況,雖制定了相關的制度文件,但在具體的實施過程中,也存在著一定的問題。

  (一)部分員工對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存在認識上的不足

  隨著金融經濟的不斷發展,金融消費已然成為一項重要的消費活動,然而保護消費者的措施相對薄弱,導致了部分員工缺乏這方面的意識,在對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重要性在認識上還存在很大不足。

  (二)相關制度還需進一步完善

  由于我行目前開展的業務還是比較單一,相對應的系統也不夠完善。隨著日后業務的不斷開展,金融產品及金融服務的不斷創新,也會帶了更多金融消費權益保護方面的問題。這必將使我行拓寬金融消費保護領域,加大金融消費權益保護的工作重點,規范新業務的操作流程,出臺新的制度并完善原有的關于消費權益保護方面的制度。

  (三)金融業信息安全宣傳不夠到位

  我行雖積極做好日常的金融知識宣傳,卻忽視了金融業信息安全的宣傳。金融業信息化的快速發展,對信息技術的要求越來越高,對金融信息安全的保障難度也在不斷加大,在平時的工作中,我行對信息安全工作的指導還處于初級階段,缺乏完整的認識。

  三、相關建議及下一步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行將持續推進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建立健全完善長效工作機制,繼續提高對自身的要求,提升全體員工的維權意識,引導客戶強化風險意識,以進一步推動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深入開展。

  (一)強化金融消費權益保護意識,提高服務水平 進一步加強員工的教育培訓,樹立維護金融消費者權益的服務意識,提高服務水平。從自身價值與履行社會責任的角度,高度認識和關注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問題,讓消費者享受到優質的金融服務。

  (二)進一步完善制度,切實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 把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落實到業務管理制度和業務流程中去,進一步完善各項內控制度,制定相應的考評制度,實現全員全方位的管理機制。結合各種消費者權益保護活動,認真組織各部門、各崗位、各類人員中開展個人金融信息保護專項自查。自查重點包括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依法合規收集、保存、使用和對外提供個人金融信息等方面。通過自查,使全行內部權限管理規范,責任落實明確,有效降低個人金融信息被盜的風險,確保個人金融信息不泄露、不濫用。

  (三)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公眾維權意識

  把金融消費教育貫穿于金融消費者的日常金融活動中,加大對社會公眾的金融宣傳力度,提升全體公民的整體金融水平,提高金融消費者的金融知識和風險防范意識,增強金融消費者的自我保護能力。

  消費者權益保護調查問卷分析報告7

  根據《興安銀監分局辦公室關于扎賚特蒙銀村鎮銀行20xx年度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考核評價情況的通報》興銀監辦發【20xx】99號的結果,對本次考核評價中發現的問題逐項進行了認真整改,整改情況如下:

  一、總體情況

  20xx年,我行總體上能夠有序開展消費者權益保護各項工作,能夠結合本行實際制定關于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基本制度、明確各部門在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中的職責,能夠按要求做好消費者個人信息保護、金融知識宣傳、投訴接待處置等工作,但在消費者權益保護制度完備性、制度執行保障、具體工作要求落實及內部考核與管理等方面還存在一定問題。

  二、整改落實情況說明

  (一)消費者權益保護制度體系建設整改情況:

  1、設立了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委員會,并明確規定了工作職責和議事決策規程。

  2、重新修訂了《扎賚特蒙銀村鎮銀行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管理辦法》,明確規定高級管理層在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方面的工作職責及工作組織架構和部門分工。

  3、制定了產品信息披露制度,建立了專門的產品信息公開查詢平臺管理制度,并明確消費者權益事項的審批與落實相關規定。

  (二)消費者權益保護制度執行整改情況:

  1、健全和完善消費者權益保護制度體系,將消費者權益保護納入企業文化建設和經營發展戰略中。

  2、修訂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委員會制定的《20xx年度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計劃》。

  3、消費者權益保護專職部門設立專人專崗。

  (三)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開展整改情況:

  1、貸款業務中存在的未做好消費者資信狀況評估的問題已整改。

  2、通過神秘人暗訪、客戶滿意度調查、稽核檢查等對銷售過程、信息披露進行內部監督檢查。

  3、在營業部配備少數民族語柜員,開設少數民族語窗口,并設置殘疾人無障礙通道,提高對特殊消費者群體的服務能力。

  4、設立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機構,明確專職部門以及其他部門有關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具體職責,以及明確消費者投訴處理牽頭部門。

  (四)內部考核與管理整改情況:

  1、制定了《扎賚特蒙銀村鎮銀行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培訓計劃》。

  2、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進行內部考評。

  3、20xx年按時向監管部門提交消保工作半年及年度報告。

  4、20xx年按時向監管部門報送內部考評和內審結果。

  (五)重點問題發生情況:

  我行自20XX年成立以來未發生重大輿論事件等問題,也未發生任何客戶投訴問題。

  三、下一步工作規劃及建議

  努力提升金融服務水平,履行農村金融機構服務作用,提高金融服務匹配度、附加值和客戶滿意度,提升農村金融服務的便利度和普惠金融服務水平。目前,尚未發生負面輿情或重大突發事件情況,較好的完成了銀行業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相關工作。本行會繼續積極關注來自各界發出的不同聲音,與中小企業、各行業人士建立良好的金融服務關系,加大宣傳力度,提高我行整體服務水平,創陽光綠色便捷銀行。

  消費者權益保護調查問卷分析報告8

  消費者權益保護部按照年初工作計劃,繼續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暢通渠道,加強內外部溝通協調,營造消費者權益保護的良好氛圍,逐步建立健全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機制,加強考核激勵,強化措施落實,完善基礎服務設施和條件,著力提升從業人員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意識,持續深化開展金融知識宣傳教育,實現了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有效、常態化的開展。現將20xx年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開展情況匯報如下:

  一、20xx年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開展情況

  (一)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管理體系建設逐步完善

  為更好的推進全行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有效開展,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做到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可依,在已有制度的基礎上,繼續完善規章制度。一是印發《XX銀行消費者個人金融信息保護管理辦法》,更加規范化收集、使用、保存金融消費者個人信息;二是在我行今年印發的《XX銀行20xx年度分支機構綜合考核辦法》和《XX銀行20xx年度總行部門綜合考評辦法》中,對總行部門和分支機構的綜合考核涉及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指標進行了考核設置,制定了專門的消費者權益保護考核體系;三是我行印發的《XX銀行產品創新管理辦法(試行)》中要求消保部對客戶個人金融信息保護、客戶知情權與選擇權保護、客戶風險承受能力與產品的匹配、收費合理性等消費者權益保護監管要求進行落實,充分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四是下發《關于建立網點員工服務錄像回放機制的通知》,通過監控回放強化員工服務意識,提高規范化服務水平;五是重新修訂《XX銀行客戶投訴管理辦法》,妥善解決客戶投訴事項,規范客戶投訴處理流程;六是重新修訂《XX銀行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管理辦法》,深入開展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推進全行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有效開展。

  (二)金融知識宣傳活動取得實效

  一是在公眾宣傳教育方面,開展了多種形式的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活動,區別城鄉,針對不同客戶群體開展了有針對性的宣傳,幫助不同客戶群體系統地了解與自身利益和需求相關的消費者權益保護知識。積極參與全行業的“3.15”消費者權益保護宣傳活動、“金融知識萬里行”、“金融知識進萬家”、“金融知識普及月”、“金融知識惠萬村”、“普及金融知識,守住‘錢袋子’”等大型宣傳活動。根據活動主題,組織員工進學校、走社區、訪鄉鎮,重點宣傳了銷售專區“雙錄”、防電信網絡金融詐騙、非法集資等。通過發放我行專門印制的宣傳手冊、現場咨詢解答居民問題等方式進行宣傳,與廣大居民共同學習,相互交流。通過互動,增加了銀行與居民的熟悉度,充分發揮了銀行機構網點服務大眾與肩負社會責任的雙重效用,取得了較好效果。全年累計進社區宣傳700余次,制作展板50件,制作橫幅400余條,印制海報1000套,發放宣傳材料12萬余套,受眾人數13萬余,并被青島銀監局評為20xx年“金融知識進萬家”宣傳服務月活動先進單位。二是組織人員到青島理工大學黃島校區、青島大學、中國石油大學黃島校區、青島酒店管理學院、山東外貿職業學院等大學高校開展了以“金融知識進校園”為主題的金融知識普及宣傳活動。不但在學校內部設立宣傳點,在學校操場擺放展板,發宣傳材料,一對一講解金融知識,更深入課堂,制作ppt,對校園網貸、金融詐騙、信用卡等知識進行重點宣講,幫助學生樹立理性消費觀念、誠信金融和安全金融意識。三是充分利用網站、報刊等各種方式向社會公眾普及相關金融知識,并通過微信平臺編發有關金融消費者權利、義務、風險責任等內容的信息。四是總行消保分管領導及相關部室負責人兩次做客青島廣播電視臺“1076空中金融講堂”節目,與廣大聽眾分享了我行的發展近況,并針對非法集資的危害、如何防范網絡金融詐騙、電子銀行業務等以及聽眾關心的金融問題進行了詳細解答,受到廣大聽眾們的一致好評。

  (三)全力提升員工消保意識及技能

  一是召開了20xx年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會議。本次會議共設1個主會場和11個分會場,總行副行長賈承剛,相關業務部門人員,各分支機構消保分管行長、部門負責人,各二級支行及直管分理處負責人、會計主管,部分柜員共計1000余人參加了會議。會議全面解讀了20xx年及20xx年消費者投訴具體情況,傳達監管部門對消費者權益保護重點建議,明確下一階段的工作重點、目標和任務。二是特邀青島市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協會副秘書長為員工進行金融消費糾紛調解培訓,了解通過調解解決投訴的優勢,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保護銀行機構的利益,提升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水平。三是參加人民銀行、青島市銀行業協會、青島市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協會及省聯社組織的各類消保培訓,進一步提高投訴處理技巧,全面提升我行服務水平。

  (四)消費者投訴大幅度下降

  截止到11月底,消保部共接收處理消費者投訴188起。其中,銀監局轉辦的投訴65起;人民銀行轉辦的投訴13起;總行消保部門直接受理電話投訴110起,總投訴量比20xx年同期下降11.32%,通過青島銀監局轉辦投訴較20xx年同期下降50.76%。消保部積極協調各相關部門及管轄支行,做好客戶投訴的登記解釋、分辦、后期跟蹤、信息反饋等工作。在各部門和各分支機構的通力協作和全面配合下,能夠及時調查投訴事件的前因后果,明確權責,妥善的應對和處理,讓消費者得到滿意的答復,并在規定時間內及時反饋人民銀行及銀監局,未出現負面輿情或重大突發事件。

  為有效降低投訴數量,提高服務水平,消保部針對投訴情況進行詳細分析,一是總行消保部對于消費者投訴按季度、半年度下發投訴通報,統計投訴數量、投訴業務領域,對投訴情況進行分類,并對投訴較集中的問題進行重點分析,提出整改意見;二是按月向銀監局報送投訴分析統計表,按半年度、年度將消費者投訴情況分析報告報送銀監局。

  (五)青島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知識競賽成績斐然

  為進一步提升金融從業人員消保意識和能力,傳導消保監管政策,青島銀監局于20xx年3月15日舉辦20xx年青島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知識競賽。競賽準備期間,消保部精心組織,周密安排,以考代訓,共組織10次理論考試和3次現場模擬測試,最終我行獲得競賽一等獎,并榮獲此次競賽的“最佳組織獎”。

  (六)全行規范化服務工作持續提升

  20xx年消保部持續強化規范化服務工作,通過多種渠道監督檢查,切實提高服務水平。一是通過神秘人暗訪檢查,從營業環境及設施、員工職業形象、大堂經理服務、柜員服務、客戶經理服務、保安服務等6方面進行檢查,并在全年和上半年工作會議上播放暗訪視頻錄像;二是組織人員現場檢查,每個管轄行按照一定比例進行抽查,針對發現的服務問題現場提出整改意見,現場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期整改;三是總行、管轄行、網點三級聯動,強化督導落實,總行每季通報,管轄行每月有檢查,網點晨夕會天天要求提醒,同時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落實責任人、限期整改,看到實效。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20xx年消費者投訴數量較去年有所下降,但在全轄金融機構中仍處于較高位置

  20xx年消費者投訴主要集中在個人貸款業務,大部分因前期規章制度不完善、工作人員審查貸款不嚴格等部分歷史遺留問題,從而導致今年冒名貸款和冒名擔保類投訴層出不窮,貸款類投訴在我行投訴總量中占比較高。

  (二)員工消費者權益保護意識有待進一步加強。

  員工雖有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相關意識,但是沒有引起高度的重視,尤其是對一些現有的規定沒有從保護消費者權益的角度進行解讀認識,執行不徹底、不到位,對嚴格執行規定既是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也是保護自己的正當權益認識不足。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強風險排查,預判性處置各類風險

  對20xx年消費者投訴進行分類,對消費者反映突出的、損害其合法權益的行為進行前瞻性、預判性集中排查,定期匯總分析,及時采取相關措施,對于出現無法實現預期收益苗頭的相關產品,及時提示客戶,并與保險公司做好溝通工作。

  (二)強化“首問負責制”,推動投訴成果轉化

  嚴格落實首問負責制,提高投訴處理效率,首訪首訴處理妥善、徹底,盡量避免不滿升級引發的二次投訴。在妥善處置投訴事項的基礎上,發現服務或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并加以改進,提升綜合管理水平。

  (三)改進投訴管理

  不斷增強大局意識,以優質高效的投訴處理助力提升客戶服務體驗。把管理重心放在防范有責投訴、避免或減少二次投訴和升級投訴上。加強與業務部門的聯動配合,及時解決焦點、熱點和難點投訴問題,推動潛在風險的前端化解和源頭治理。深入查找重大、頻發、典型投訴事件體現的根源性問題,主動發現和揭示風險,推動服務的不斷優化完善。

  (四)加大考核力度

  繼續強化客戶投訴治理,在年度分支機構考核中增大投訴的考核占比,對反映集中、消費者多次投訴的問題加倍處罰,雙向問責等方式重拳出擊,并強化客戶投訴的問責機制、通報機制。

  (五)加強培訓,提高員工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能力水平

  20xx年,消保部將加強員工培訓,采取“走出去,請進來”等方式開展多次消保培訓,提高員工思想認識,切實提高本行工作人員投訴處理能力和服務水平,努力將投訴消化在基層、處置于萌芽狀態。

  (六)強化服務,提升員工服務水平,提高客戶滿意度

  繼續加大對營業網點的服務檢查力度,建立由總行、管轄支行、神秘人組成的三位一體的檢查體系,進一步鞏固規范化服務工作成果,提高我行服務水平,強化客戶體驗效果。

  (七)進一步強化宣傳,提升消費者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

  繼續堅持集中宣傳與日常宣傳、常規宣傳與專項宣傳相結合的方式進行。一是積極配合銀監局及監管部門開展宣傳活動。通過“金融消費者權益日”、“金融知識進萬家”、“金融知識普及月”、“金融知識萬里行”等面向廣大群眾的金融消費者宣傳教育活動,不斷加大金融知識宣傳教育的投入力度,增加金融消費者對金融知識的認知和了解,提升消費者保障自身資金財產安全的意識和能力;二是積極開展專項宣傳。重點宣傳那些對群眾危害大、容易上當受騙的金融知識,如金融詐騙常用手段及識別方法、假幣的識別技能與制假販假的犯罪性質、非法集資的陷阱誘惑及嚴重后果、參與洗錢的危害性以及反洗錢在反腐、反黑、反走私等方面的重要意義,切實提高居民的金融素質;三是強化日常宣傳。各營業網點借助LED顯示屏、宣傳折頁、報刊雜志、電視、網絡、廣播等各種業務宣傳渠道,采用廣告、軟文或新聞報道等多種形式,宣傳我行的產品政策、產品特色及服務流程等金融知識,同時提醒客戶注意產品風險,結合自己實際情況進行選擇。

  消費者權益保護調查問卷分析報告9

  為充分發揮工商行政管理職能,提高廣大消費者的消費維權意識,真正把12315消費維權平臺打造成一個家喻戶曉的公眾品牌,鏡湖區工商分局、區消費者協會結合轄區實際,把加強12315消費維權品牌建設作為構建和諧消費的一個重要支點,并向大型超市(商場)、學校、社區延伸,搭建了“快速受理、快速處理、快速反饋、快速評價”的運轉平臺,實現了哪里有工商監管,哪里就有12315維權的前哨和觸角。現就鏡湖區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開展情況進行了認真的自查總結,具體情況報告如下:

  一、消費者權益保護總體工作部署、工作實效和工作創新情況。

  鏡湖區工商分局、區消費者協會對省局、市局消保工作精神進行了傳達貫徹,并向各工商所、消協分會強調:一定要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積極服務科學發展和推進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開拓創新,扎實工作,全面推進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效能建設,積極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和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以更加優異的成績迎接黨的十八大勝利召開。鏡湖區工商分局、區消費者協會在全國工商系統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會議召開之后,于3月8日召開全區消費維權工作會議,布置落實全區消費維權工作,得到了區委、區人大、區政府的大力支持。

  二、12315行政執法體系“四個平臺”建設情況。

  1、12315消費維權工作平臺工作情況。截止20XX年10月31日,區工商分局消保工作今年共辦理平臺流轉工單1000余件。按照市局要求,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復。

  2、“訴調對接”工作機制與“一會兩站”規范化建設情況。一是建立了“訴調對接”工作機制,20XX年度區消協與區法院、區工商分局協調制定了“訴調對接”工作機制,為最大限度地化解消費糾紛,減少訴訟,及時有效地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邁出了一大步。堅持以調解止爭議,以和解促和諧,以和諧促發展的工作目標。進一步規范和完善了“訴前調解”工作機制,最大限度地化解糾紛,減少訴訟,降低消費者維權成本,使之成為消費者維權的又一“利劍”。二是大力推進我區“一會兩站”建設,20XX年我們在全區范圍內全面建立了“一會兩站”陣地,為創新消費維權服務模式,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消費維權活動又做出了積極的貢獻。三是加強培訓工作,進一步提高基層工作人員的整體素質。區消協組織舉辦了兩期全區消協系統和“一會兩站”工作培訓班,加強了對消協“一會兩站”骨干的培訓,提高了基層消費維權工作人員的業務素質。目前鏡湖區共有18個消費者協會分會,46個消費者投訴站和12315聯絡站,按照“八基”要求逐步進行了規范,力達“一會兩站”規范化、現代化、網絡化建設,今年共受理申訴145件,調解成功145件,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5.5萬元,充分發揮了基層維權組織的作用,凈化消費市場。促進社會消費和諧穩定。

  3、12315“五進”推進情況。市局部署此項工作后,鏡湖區分局及時召開了專題會議,成立了“12315五進”領導小組,制定了“五進”方案。鏡湖區共9個工商所,按照文件要求,全區共建立54個維權服務站,1個示范點,并全部規范到位,按職責制度進行工作,受理投訴數量17件,爭議金額9958元,和解17件,和解率100%。分局還統一制作了60塊維權服務站標牌和100張標貼,有力的推動了“五進”工作的開展。

  三、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管和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情況。

  1、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管情況。20XX年以來,鏡湖區分局按照市局部署開展消防產品類、紡織產品類、辦公用品類、裝飾建材類等各類商品抽檢80余組,對抽檢不合格的商品,已立案進行查處。另外積極開展商品市場專項執法檢查,“家電下鄉”市場專項整治,流通領域有機產品認證標志監管工作等各類專項行動,對轄區內的“家電下鄉”產品及流通環節有機產品的認證標志進行了規范。

  2、消費侵權違法案件查辦工作情況。截止20XX年10月,鏡湖區分局共辦理產品質量類案件20件,罰沒款20.5萬;辦理利用格式合同侵犯消費者權益案件26件,罰沒款6.41萬元;辦理食品安全類案件77件,罰沒款32.87萬。

  3、服務領域消費維權情況。鏡湖區分局高度重視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在工作會議上組織學習了國家工商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的指導意見》(工商消字〔20XX〕222號)文件,并部署了相關工作。各工商所、科室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公司法》、《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廣告法》、《合同法》、《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和國務院賦予的職能,對轄區內的壟斷、不正當競爭、虛假違法廣告等行為進行了嚴厲查處,并加強合同、廣告等監管,依法受理和處理消費者申訴舉報等工作。通過加強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切實保護了服務領域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促進了服務業健康有序發展。

  四、深入開展消費教育與指導工作,提高消費者的自我保護能力和理性、安全、科學的消費意識。

  開展消費教育是培養消費者安全、科學的消費觀念和維權意識,提高消費者自身素質的一項重要教育活動。根據《關于開展消費教育和消費引導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工商消字〔20XX〕86號)和全國工商系統消費教育引導暨基層消費網絡體系建設工作會議的部署,區消協根據本區工作和實際,以《消法》教育形式開展和指導工作。

  1、組織參加全市打假維權成果展銷活動的登記上報及送展、送銷工作。鏡湖區工商分局根據市工商局統一部署,將打假維權的成果展銷提前進行了登記上報,并參加了市工商局統一組織的送展、送銷工作。本次大家維權成果展銷活動,鏡湖區共送展、送銷物資兩車,包括白酒類、紅酒類、紡織類、電器類等共12大類物品。

  2、為了組織開展好紀念“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活動,切實做好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工作,區工商分局和區消協聯合下發通知,要求各消協分會、工商所將“消費與安全”年主題活動作為“3·15”的主線和重點,周密組織、精心安排,與區司法局質監局、衛生局、物價局聯合組織開展了一系列紀念活動。區政府還召開了全區各大部門的專題會議,成立了“3.15”領導小組,布置了全區“3.15”活動方案。在“3.15”宣傳教育活動的當天開展了大型戶外宣傳咨詢服務活動。在我區人口密集區域和主要街道、商場門前設立了5個現場咨詢服務點,40多家單位、區4大班子領導、市工商局、市消協領導300余人參加了紀念活動。蕪湖電視臺、蕪湖日報社現場采訪,并在蕪湖電視臺經濟頻道進行播放,大江晚報進行了刊登。現場散發宣傳材料500余份,向消費者散發了“手持一卡、維權到家”卡片1000余張,得到了區委、區政府、消費者的好評。現場咨詢380余人次,接待消費者投訴7起,結案率100%,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8000余元,解決了消費者的實際問題。

  消費者權益保護調查問卷分析報告10

  根據xx銀保監分局“銀行保險機構侵害消費者權益亂象整治工作辦公室”下發的《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于開展銀行保險機構侵害消費者權益亂象整治工作的通知》(銀保監辦發〔2019〕194號)及《xx銀保監局辦公室轉發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于開展銀行保險機構侵害消費者權益亂象整治工作的通知》(x銀保監辦發〔2019〕119號)文件的要求,我行領導高度重視,立即召開了侵害消費者權益亂象整治工作會議,對維護金融消費者權益工作進行了部署,根據通知要求,我們對金融消費者權益方面的工作進行了自查,現將情況報告如下:

  一、工作組織情況

  從xx銀行成立之始,我行就十分重視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成立了以分行行長為組長,副行長為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組員的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健全了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工作制度,梳理了金融消費者投訴處理工作流程,明確規定我行分行營業部、各支行營業部在職責范圍內負責客戶投訴處理工作的跟蹤、協調工作。我行在營業廳醒目位置公布了本行受理金融消費者投訴的投訴電話和意見簿,并做到積極、妥善、快速處理金融消費者的投訴或者建議,及時告知金融消費者處理結果并接受金融消費者的監督。

  二、本次工作實施方案的具體情況說明

  (一)產品銷售方面

  我行把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前置,滲透到各項具體業務中,向金融消費者全面、完整提供有關金融產品或者服務的真實信息,制定了固定格式的風險提示信息和信息披露格式,對復雜產品、關鍵條款或者交易條件以通俗易懂的語言向消費者說明,進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和必要的風險提示。對產品與服務的性質、主要風險、收費標準、金融產品表現情況以及其他營銷產品的預期收益的重要事實等的介紹說明負責做到全面、真實,不夸大產品收益或者掩飾產品風險的信息,不做虛假宣傳。

  為了確保個人理財業務的合規銷售,分行專門設立了理財銷售專區,并配置“雙錄”設備。專職理財經理兩名,都已通過xx銀行總行的理財經理資格考試,并取得了基金從業資格、保險從業資格證書,AFP持證人。我行所有理財產品、基金、保險均由專職理財經理在“雙錄”完成銷售。

  在客戶購買金融產品、接受金融服務時,對客戶購買的金融產品、接受的金融服務進行如實告知,讓客戶自主選擇金融產品、金融服務,努力維護金融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特別是隨著我行金融產品、服務的逐步完善,在基金、理財、保險、信托等業務的推廣中,特別強調客戶風險提示工作,合規銷售,踐行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的職責。

  金融消費者在接受我行的金融服務時,我行遵守為客戶保密的原則,嚴禁代客操作現象的出現。對網上銀行、手機銀行、征信系統、賬戶管理系統、財富管理系統等采取了設置訪問權限、增加身份識別功能等措施保護客戶個人的金融信息。建立了相應的內部控制制度及安全信息系統保護金融消費者的財產不受侵害。

  理財檔案管理方面,所有柜面銷售的理財產品、保險所需的風險揭示書、銀行卡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產品說明書等文件資料均保存完整,并按期裝訂成冊,入庫統一保管。

  (二)產品設計方面

  一是我行發行的產品都是經過銀監部門審批,不存在多層嵌套,結構復雜的產品,產品說明書等銷售材料信息披露真實、準確、完善。二是我行發行的結構性存款也是經過相關部門審批,不存在替代保本理財,或按保本產品宣傳銷售的情況。三是理財產品預期收益區間測算科學合理,不存在誘導性表述。

  (三)營銷宣傳方面

  一是不存在不當宣傳和誤導銷售的情況。我行在對產品和服務宣傳時引用真實、準確的數據和資料,對過往業績進行真是宣傳,不存在夸大表述;不對資產管理類產品未來效果、收益等做出保證性承諾,不存在明示或暗示保本、無風險或者保收益的情況;也不存在使用偷換概念、不當類比、隱去假設等手段,誤導消費者相信或有理由相信金融產品和服務與自身風險承受能力相符的情況。二是我行信用卡業務為線上申請,有專門的信用卡部門通過客戶提交的資料后臺系統審批,不存在有意針對低收入人群開展信用卡業務,發展高風險用戶的情況。在校大學生不能申請我行信用卡;不存在為資信狀況不佳或已有多頭授信的客戶發放高額額度信用卡的情況;未過度營銷分期業務。

  (四)與第三方機構合作方面

  一是不允許第三方機構業務人員在銀行機構網點內開辦業務或營銷產品。二是建立合作機構名單制管理,與合作機構明確雙方責任義務與風險管理措施,明確合規管理方式要求。三是與第三方機構通過合同約定開展各種合作,定期檢查和有效管控合作機構執行情況。合同中明確約定第三方機構不得存在誤導銷售、暴力催收、強制搭售、針對同一服務項目同時向金融機構與消費者重復收費、巧立名目多收費、濫收費、非法獲取客戶個人信息等行為。四是在信貸業務中,不存在違規與各類中介、咨詢公司等第三方“合作”,不存在小微企業、個人消費者唯有接受第三方服務并支付費用等附加條件,才能獲取正常貸款的相關手續及獲得貸款的情況。

  (五)內部管理方面

  一是無信用卡營銷團隊。二是不存在資管類產品受托人盡職管理不到位而侵害消費者權益的情況。按照法律法規規定或合同約定,盡到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義務。

  三、下一步工作

  我行將認真履行監管部門的要求,不斷改進服務,履行社會責任,不斷加強內部管理,規范我行服務行為,以促進我行業務健康穩步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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