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流轉合同
定義在不改變林地所有權和林地用途的前提下,將其使用權按照一定的程序,以有償的方式,由一方轉讓給另一方的經濟行為。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林地流轉合同(精選9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林地流轉合同1
轉讓方(甲方):_______
受讓方(乙方):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湖南省森林資源流轉辦法》等有關規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流轉標的和確認
甲方同意將位于_______畝(大寫附小寫)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租賃給乙方。本次租賃的林權為林地使用權、林木使用權。
本次租賃的標的物的林權證編號為 。 林地坐落具體位置:_______ 、小地名:_______ 、面積:_______ 、小班:_______ 、林種:_______ 、主要樹種:_______ 。
二、流轉方式及流轉期限
原經營方式為家庭承包經營,本次流轉方式為 _______。
甲方原承包期限:從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共_______年;本次流轉期限:從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共_______年。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享有的權利
1、依照本合同約定獲取林權流轉價款。
2、監督乙方按照合同約定合理利用和保護林地,經營保護森林、林木。
3、有權按本合同約定在流轉期滿后收回流轉林地使用權和林地上的林木所有權、林木使用權。
4、非經特別約定,在流轉經營期內,有權獲取原發包方和承包方簽訂的承包合同中約定屬于本合同中甲方所有的政策補助資金。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甲方承擔的義務
1、保證流轉林權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或經濟糾紛;如存在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的,必須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責任,如對乙方的生產經營造成了實際損失的,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2、尊重乙方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未經合同約定或雙方協商不得非法變更、提前終止或解除流轉合同。
3、協助乙方辦理林權證明或林權變更登記備案手續。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三)乙方享有的權利
1、依照本合同約定,依法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使用權,以及自主經營權和處置權,并獲得相應收益。
2、有權享受國家鼓勵發展林業生產經營的優惠政策和項目扶持資金及相關補貼。
3、流轉期滿后,甲方繼續就該林權進行流轉時,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四)乙方承擔的義務
1、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流轉價款。
2、依法履行造林、管護、森林防火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治等責任。在發生亂砍濫伐和亂占濫用林地時,應當及時制止,并向有關部門報告。
3、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森林資源,不得擅自改變林地用途,不得有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流轉林地上毀林開墾、采石取土的破壞森林資源的行為。
4、主動接受林業主管部門依法對森林經營的管理和監督。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五)雙方特別約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1、對二次流轉的特別約定:
乙方在合同約定的流轉期內,在不改變林地使用性質的前提下可單方面進行二次流轉,二次流轉的時間及使用范籌不得超出本合同對該林地的約定。
2、對流轉林地上現有林木的處置的約定:
如甲方有臨時釆伐需要,可與乙方進行溝通解決;針對該流轉林地上新增加的林木或種植物乙方有權單方面進行處理,如發生林地征用,乙方有權獲得新增部分的政策性補助;在合同期滿后,乙方針對新增部分有完全的處置權。
3、對流轉合同到期時地上修建的附屬設施歸屬的約定:
對于乙方由于生產經營所修建的附屬設施,如雞舍、豬舍、工人房等,乙方有完全的處置權。乙方在合同期間內對該部分也同樣享受國家的相關政策性補助。
4、合同約定本林地乙方主要從事發展林下經濟。
四、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
本次流轉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以下費用:_______
采取固定總額使用費形式:總使用費_______元為每畝 , 合計:_______ 。 支付方式:_______ 。
五、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 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
2、 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等)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3、 其他法律規定或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情形。
六、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照國家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林地林木流轉價款,逾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應付款的1%滯納金,逾期1個月視為乙方嚴重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有關林權。合同解除后,甲方不須退還已收的林權轉讓金。但由于甲方的違約行為而導致此種情形發生的除外。
2、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按時向乙方支付有關林權,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總流轉價款的1%違約金,逾期1個月視為甲方嚴重違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全額退還乙方已交林權轉讓金,給乙方造成實際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3、流轉后,若乙方發現流轉林地林木存在權屬糾紛、經濟糾紛,并書面告知甲方處理,逾期1個月甲方沒有處理妥當的,視為甲方單方違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全額退還乙方已交林權轉讓金,并按已支林權轉讓金總額的300%向乙方繳納違約金,給乙方造成實際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流轉期內,若甲方單方違約終止流轉合同或以其它方式主觀上迫使乙方無法執行流轉合同,甲方應全額退還乙方已交林權轉讓金,并按已支林權轉讓金總額的30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給乙方造成實際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七、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對于以轉讓方式流轉的還須經發包方同意簽字后,方可生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和發包方、鄉鎮林業工作站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流轉合同2
甲 方(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 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貴州省森林林木林地流轉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利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林木林地轉讓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的林木林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自愿將本人承包經營的林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_________________生產經營。轉讓的林地面積_________畝(大寫)_____宗,坐落于______縣_________鄉(鎮)___ ___村__________組(林地名稱,小地名:_________),四至界限:東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
二、轉讓期限
林木林地承包經營權轉讓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付款方式和時間
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林木林地承包經營權轉讓費:
1、貨幣支付:林地人民幣____元,林地上的林木_______ 立方,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林地上的建筑物、構筑物價值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以上合計人民幣 __ 元(大寫_______)。
2、實物支付:每年每畝____立方( 填木材或雙方議定的其他實物),合計 (大寫:_______ ) 立方。
3、其他方式:
考慮物價等因素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轉讓費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全部支付完畢。
四、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當在本合同簽訂前向發包的集體經濟組織提出轉讓申請,并經發包方同意。
2.轉讓合同生效后,甲方終止與發包方在該轉讓林地上的承包關系,甲乙雙方持林權證書和本流轉合同,共同到原辦證單位作林權注銷登記。
4.乙方必須與發包方簽訂新的林地承包合同,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出申請,取得新的林權證書。
5.乙方獲得林木林地承包經營權后,不得改變林地用途或者閑置荒蕪;不得有造成林土永久性損害等行為。乙方依法享有該林地的使用權、收益權、生產經營權和產品處置權。
6.乙方應按時向甲方支付約定的轉讓價款,同時承擔與發包方簽訂的林地承包合同所約定的義務。甲方應當維護乙方的流轉林地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本流轉合同
7.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
五、違約責任
1.乙方不按時支付轉讓費,每延遲一天,按轉讓費總額的___‰(或者___%)承擔違約金,并支付給甲方。
2.甲方不按時交付轉讓林木林地的,每延遲一天,按轉讓價款總額的___‰(或者___%)承擔違約金,并支付給乙方。
3.因不履行合同致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承擔賠償責任。
4.一方當事人違約,經書面通知后,30天內仍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六、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水災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
七、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同意按下列方式處理:
1、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
2、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3、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約定
1.經發包方同意,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2.經協商,決定__(需要或否)提交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鑒證。未盡事宜,雙方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需說明的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本合同一式__ 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林業部門各備案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月__日___年__月__日
發包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鑒證單位:(簽章)_________________
林地流轉合同3
出租方: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_______
承租方: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
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遵守雙方自愿、公平合理、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就乙方租賃甲方林地從事農業綜開發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愿將本人座落南康市麻雙鄉村_______組,用林地共計_______畝,林班_______小班 。
林地界址: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出租給乙方經營種植桂花、油茶或其它對山地沒有污染的經濟林木,造林苗,園林綠化苗。 注:
二、租賃期為50年,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三、租賃價為每年每畝人民幣____元租金按____元由乙方在每年的__月__日前先把____年的租金存入甲方的銀行帳戶(專戶)或現金支付。
①租賃期間,乙方享有該林地的使用權和經營管理權,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在此林地的自主生產經營;該林地的項目建設和生產經營由乙方自負盈虧,經營期間的全部投資、所涉及的所有稅收及各項規費及生產經營活動所產生的經濟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②乙方有權在租賃地域內進行道路排灌,水泵和水池等輔助生產的基礎設施建設,修建因生產經營所需的大棚和辦公用房,生產管理用房。
③乙方有權在本林地上用于高效農業、農業觀光、養殖業、生產或規范化的農業開發和生態園建設。
④乙方在生產中種植過程中,園林綠化苗、造林苗,經濟林木等樹苗要帶土移栽,甲方不得阻擾干涉。
四、期間,乙方享有經營形式的自主權和選擇權,在不違背本合同基本原則的前提下,甲方允許乙方將林地轉租或轉讓給第三方經營。
五、 甲方出租的林地應無林權糾紛,租賃期間如出現林權糾紛及其他侵權事件,甲方有義務進行調處,如因調處不當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負賠償責任。
六、租賃期間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做好森林防火及防范偷盜砍伐等到工作,甲方應遵守乙方制定的各項林保規章制度、共同防御森林火災及砍伐盜偷事件的發生。
七、租賃期間甲方有義務給乙方提供進入林區水、電、路等基礎設施建設的方便,同時為乙方在林區進行必要的生產、生活設施建設提供便利。
八、租賃期間,如因政策調整或國家建設需要征用所租林地,林地補償歸甲方享有,地表上的種植和建筑物及基礎設施、設備補償歸乙方享有。
九、違約責任:租賃期間雙方應嚴格遵守合同條款,如甲方違約則甲方賠償乙方該林地開發投資及相關項目建設投資應攤費用總額的200%的賠償金,如乙方違約則乙方賠償甲方該林地兩年的期限的租金。
十、流轉事宜:
①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林權證件的過戶和流轉變更手續,
②本合同項下的過戶和流轉變更手續涉及相關稅費由乙方承擔。
③甲方將林地使用權用權租賃或流轉乙方后,由乙方享受國家有關農業開發的各種優惠政策,乙方享有自主經營權,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正常用工,采購、施工、生產等。
④在林地租賃或流轉期間,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甲方土地損毀;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條款,具有同等到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訴訟至當地人民法院解決。
十三、本合同租期到期限后,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乙方。
十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麻雙鄉林管站及村委會各執一份,市公證處存檔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
鑒證單位:__________
南康市林業局麻雙林管站 :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月__日
林地流轉合同4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
鑒證單位:翠屏區__________鄉(鎮)人民政府翠屏區__________鄉__________社__________
甲方自愿將已承包經營的本社集體所有林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用于農業范圍內的生產經營。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規定,本著平等、協商、自愿、有償的原則,在經過甲方全體村民一致討論通過后,就林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轉讓事宜達成一致意見,訂立本合同。
一、流轉林地地概況
(一)流轉林地位置:本合同約定的轉讓林地位于翠屏區__________村__________社。
(二)流轉林地在林權證上的信息情況:
林權證號:__________ ;
林地使用權權利人:__________ ;
(三)流轉林地面積:實際測繪面積__________畝。
(四)流轉方式:__________ (轉包/租賃/互換/轉讓等)。
(五)流轉期限:共__________年__________個月,即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止。
二、合同價款
(一)林地流轉費單價為:__________元/畝/年。
(二)流轉期限內流轉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元整),實際支付流轉費以甲方實際流轉林權面積計算。
三、價款支付
(一)乙方分 次向甲方支付承包費。
(二)第一次付款時間為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林地流轉費的____%,即人民幣____元(大寫:____ )。
(三)第二次付款時間為自甲方將林權證過戶到乙方名下之日起 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林地流轉費。
四、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依法獲得林地流轉費用,協助乙方辦理林權證,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不得變更、解除流轉合同。
2、甲方應履行所發包林地的政策性義務,基于行政部門政策性規定關于本次流轉林地的收益由甲方享有。
3、甲方應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后5日內將其地上附著物自行清理,過期即視為自動放棄,歸乙方自主處理。
5、甲方確認前述流轉林地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如在本合同簽訂前存在的所有土地權屬糾紛、相鄰權糾紛,在不得影響乙方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前提下,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當相應責任。
6、甲方全力配合乙方實施農村道路等基礎設施建設,凡乙方因生產經營方面需要建設道路、房屋、堰塘等基礎設施時,甲方應及時協調解決相關占地、青苗賠償等事宜。
7、承包期滿后,林地承包權仍屬甲方,乙方有意愿繼續承包,甲方仍按本合同的約定內容流轉給乙方,若國家土地政策有變動按國家土地政策規定。
8、甲方在不影響乙方整體規劃并征得乙方同意的條件下,甲方可以在承包林地周邊經相關部門批準后建房,需占用乙方承包林地的,按實際占用面積扣減轉讓面積,并承擔乙方移栽樹木的人工費用;甲方在不損壞乙方樹木的條件下,可以在原有祖墳的周圍建墳。
(二)乙方權利義務
1、因生產經營需要招錄工人的,在平等、自愿及服從乙方安排管理的前提下,乙方可以優先考慮使用甲方符合條件的人員。
2、在向甲方支付林地流轉承包費后即可進行相關施工作業。
3、乙方承包生產經營期內,如遇國家或其它征地、占地,林地在承包范圍內的地上附著物按賠償企業的標準賠償給乙方。
4、如因國家政策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乙方承包的地上附著物由乙方變賣或處理,一切所得歸乙方,乙方交回所承包的林地。
5、乙方在剩余轉包期依法再流轉林地承包經營權的,再流轉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的轉包期限。
6、按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林地流轉費。
(三)其他權利義務
甲乙雙方在本流轉合同簽訂后,持原林權證書和本流轉合同,共同到原辦證單位作林權變更、過戶登記。
五、違約責任
(一)如乙方不按時付款,應向甲方支付未付部分每日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二)如甲方違約,應按乙方已支付承包費每日萬分之三的金額支付違約金,并賠償乙方由此產生的直接、間接損失。
(三)甲方確認合同約定的流轉林地產權清晰,無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并不含不可占用的國有林及不可變更用途的生態林;否則由甲方承當相關經濟責任和雙倍流轉金額的違約金。
六、其他
(一)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甲方家庭戶代表在本合同上簽字后,其本人及家庭戶成員即視為接受本合同,受本合同約束。本合同不因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的變更而影響合同的法律效力。
(二)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或者糾紛,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調解決,并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貳份、鑒證單位、區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各壹份,與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流轉合同5
甲方:安徽____生態旅游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店鎮____平橋村村民小組(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快我鎮生態旅游發展,根據x安區旅游發展總體規劃和當前林業政策,以及《大別山養生公園____度假村規劃設計方案》,經____店鎮人民政府及x平橋村委會同意,經甲乙雙方協商,就山場土地流轉經營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山場土地流轉范圍及面積:
____、____山場,具體四至邊界及面積由甲乙雙方現場勘界確定,村民山場內部具體確界及補償分配由村民小組具體自行負責。
二、流轉經營期限:
自_____年1月1日至2052年12月31日,計40年。流轉到期,甲方按照同區位同類別補償標準,優先與乙方簽訂下一輪流轉經營協議。
三、流轉補償標準及兌付辦法
旱地、水面350月∕年·畝,荒地、林地及未利用土地____元/年·畝,考慮物價上漲因素,其補償標準每五年遞增8%。
流轉經營山場按實際面積支付補償費,每五年一次繳清,第一次繳納補償費問_____年春節前,后五年以此類推。
四、雙方權利與責任
1、甲乙雙方共同履行依法保護生態林責任,保護動植物資源和地質景觀。
2、乙方擁有山場林木所有權,不得擅自砍伐生態林,竹林、杉木林確需間伐,需提前書面報請鎮村同意,并向甲方備案。
3、甲方擁有山場林木的管理權和更新權,確需按規劃設計更新林木,需提前書面報請鎮村同意,并通報乙方及時回收林木。跟新土地的林木所有權歸甲方
4、甲方使用乙方流轉土地從事經營性永久建筑,需辦理征地手續,按國家現行政策支付乙方征地補償費,并從現有土地流轉補償費中比除。若是公益性建筑(如游步道、亭榭、座位等)乙方不得要求支付征地補償費。
五、其他約定
1、甲方依據建設規劃需要,將來需擴大流轉經營范圍,甲乙雙方另作約定,其補償標準參照本協議第三項。
2、依據旅游規劃及今后林業政策,甲方確需對成片山林(一畝以上)經行林地全懇改造,需辦理相關報批手續,甲方按現行補償標準增付一半土地流轉補償費。甲方就地補植林木和非成片(一畝以下)更新林種,乙方不得要求增加補償。
3、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當面商談,簽訂相關具體補充協議。
六、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此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鎮政府、村委會各一份。
甲方:____
乙方:____
鎮村工作人員(簽名):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流轉合同6
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江西省森林資源轉讓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甲方同意將其林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為明確各方的權利和義務特簽訂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流轉林地概況
1、流轉林地地類:無立木林地的荒山
2、流轉方式:有償流轉,只流轉林地的使用權,林地的所有權不流轉。
3、流轉期限:___年___月__日-___年___月__日。
4、流轉林地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流轉林地林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流轉林地、地塊、四至、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流轉林地的用途
本流轉林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包括種植中草藥等)。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有權依法自主決定以轉讓方式進行林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
(2)有權依法獲得流轉收益。
2、義務
(1)確認前述流轉林地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如在流轉后存在林地、林木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的,仍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責任。
(2)本合同是甲方經大家商定后確定、而且后代子孫無爭議,維護乙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流轉合同。
(3)合同期限內,甲方應確保林地及周邊原有道路有權無償使用和乙方根據林地經營需要新開林道的正常通行(乙方受讓林地范圍內),如有他方干擾應負責給予解決,并承擔因此產生的相關費用。
(4)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經營過程中治安問題,解決乙方與村民發生的爭議等問題。
(5)尊重并確保乙方自主生產經營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協助乙方道縣級林業主管部門辦理林業森林、林木和林地流轉登記、備案,在辦理林權證變更手續和采伐林木手續時,甲方應提供相關證件協助乙方辦理,直至辦理完畢、變更林權費用由乙方支付。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流轉后,林地所有權不變,乙方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權、乙方種植林所有權。
(2)依法享有流轉林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依法處置林木及產品。有權與其他方合作,將承包經營權入股等,從事林業生產。
(3)有權享受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金。
(4)流轉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對造成的損失依法獲得相應補償。
(5)受讓方人亡故,其繼承人可以在流轉期內繼續經營。
2、義務
(1)維持流轉林地的駕家林用途。
(2)落實農林種植和管護措施。
(3)依法保護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流轉林內毀林開墾、采石、挖沙、取土等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行為。在流轉林地內發生毀林和亂占濫用林地行為時,已采取積極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4)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5)及時足額支付林地流轉一切費用。
(6)流轉期內,將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經營權進行再流轉的,再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該林地扣除已使用期限后剩余____年限。
(三)雙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乙雙方應當在本流轉合同簽訂之日,向縣林權管理機構申請林地轉備案登記,或持原“林權證”共同申請林權變更登記。
2、流轉期限屆滿,甲方林地轉讓同等價格歸乙方繼續受讓,若乙方不再受讓經營本合同項下的林地,則山上的油茶樹等林木,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后,可無償贈給甲方經營。
3、林地流轉期限內,乙方有權享受國家政策優惠或政策項目補助金、補助費。
4、林地流轉期內,若國家或有關部門征用該塊地時,地上補償費歸乙方所有。
5、流轉前林地上的原有木林有林農自己辦手續采伐,不能延誤乙方的整地時間,流轉前林地上的原有林木采伐時間限定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林地使用轉移
1、甲方確認其對該林地擁有合法有效之林地及林木權屬,并未對該林地使用權及林木所有權作任何處置。
2、簽署本合同時,甲方必需提交能夠證明其擁有該林地及林木權屬證書的復印件,經乙方確認后作為附件。
3、甲方確保該宗林地權屬流轉中相關方的權利義務以正常履行,并提供相應的證明文件。
4、該林得符合林業生產用地規劃。
5、甲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記在乙方名下,并辦妥《林證權》
五、流轉價款和支付方式
1、流轉價款:經雙方平等友好協商,本合同約定林地轉讓價格款按40年每畝___元計算,轉讓面積____畝,共計____元(大寫:____)。乙方支付每筆款項,甲方均需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據》或收條作為憑證。
2、支付方式:
(1)本合同簽訂當日,乙方一次性付清甲方款項;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所轉讓林地及林木權屬不合法、界址不清楚而引起糾紛,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須賠償乙方損失。
2、該宗林地的使用權流轉中相關方的權利義務未完善履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須賠償乙方損失(含林權變更事宜)。
3、如因甲方違約致使乙方不能進行管理生產,甲方應退還乙方全部款項及相關損失(因國家政策及不可抗力原因除外);如因他方干擾,造成乙方林地經營受阻,甲方應承擔支付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4、若因道路通行證問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及其它后果由甲方承擔。
5、乙方未按期支付甲方轉讓金的,需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息賠償給甲方。
6、甲、乙中任何乙方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存在瑕疪,違約方須全額賠償守約方損失。
7、甲方違約應對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如未及時充分賠償,乙方有權從應交甲方的合同對價中留置扣賠相應的金額。
七、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或提請村民委員會、鎮人民政府等調解不成的提請鎮人民政府裁決,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乙方、相關方、縣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林地流轉合同7
甲方(轉出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轉入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為規范林地流轉(包括非“四荒地”上的非家庭承包林地)行為,維護林地流轉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自愿平等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流轉林地標的、形式、期限和交付現狀
甲方將其享有的坐落在___的下列林地(具體見下表及附圖)面積共___畝的林地使用權、經營權以___(承包再流轉形式為轉包、出租、互換、轉讓、租賃、抵押、入股和作為合資合作形式出資或條件;非“四荒地”非家庭承包形式為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的方式,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流轉期限共___年,流轉給乙方用于林業生產經營活動。
上述林地、林木交付現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林地流轉價款和支付方式及時間
(一)林地流轉價款采取以下第___方式支付,如需具體收取可在本合同第七條作補充約定。
1.一次性付款方式。林地使用權流轉價款按每年每畝___為___元,面積___畝,共計為___元,如林地上的林木一并轉讓的,按每年每畝___元,共計___元,支付時間為___年___月___日。
2.分期付款方式。共分為___期,每期___年,每期林地流轉價款遞增___%。合同生效后___天內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期的流轉價款___元,以及林地上的林木轉讓款___元,共___元。以后每___年于當年___月___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一期的林地流轉價款。
(二)本合同生效后___天內,乙方向甲方支付___元作為合同定金。采取一次性付款的,定金在流轉合同期滿后___天內一次性返還。分期付款的,定金在最后一期的流轉價款中抵扣。
第三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依法獲得流轉收益,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規定繳交林地流轉價款。監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的林地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好林地;
2.有權在本合同約定的流轉林地期限屆滿后收回流轉林地經營權或使用權;
3.所提供的林地林木權屬應清晰、合法,無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如在流轉后發現原轉出的林地林木存在權屬糾紛或經濟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責任;
4.提供所流轉林地范圍的全國統一式樣的林權證、原轉出方合法的集體決議紀錄或與集體經濟組織簽訂的原承包、流轉經營合同等證明材料;
5.不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協助乙方做好護林防火和林區治安管理工作。協助乙方申辦林地林木權屬登記或變更登記、林木采伐手續,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對流轉林地的自主生產經營使用權、林木處置收益權;
2.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流轉價款。如該流轉林地被依法征占用的,有權依法按規定獲得相應的補償;
3.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給該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不得改變林地用途,不得用于非林業建設。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4.必須做好造林培育,其采伐跡地應在當年或者次年內完成造林更新,并保護好生態環境和水資源。
5.依法按規定申辦林地林木權屬登記或變更登記、林木采伐審批手續,不得非法砍伐林木。
第四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在流轉期內,乙方不得擅自將林地再次流轉,如乙方確實需要將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經營權再次流轉的,必須經甲方同意,并依法辦理相關手續。再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該林地扣除已使用期限后的剩余____年限。
(二)合同有效期間,如因政府依法征占用該流轉林地,或者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時,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甲方將合同終止日至流轉到期日的期限內已收取的林地流轉款退還給乙方;致使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其他部分繼續履行,流轉價款作相應調整。
(四)合同期滿后,如乙方繼續經營該流轉林地,必須在合同期滿前60天內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擁有優先繼續經營使用權,但須與甲方重新簽訂合同。如乙方不再繼續流轉經營,在合同期滿后___天內將原流轉的林地交還給甲方,乙方必須將原流轉經營林地的林木妥善處理。未采伐林木的處理約定為___。
(五)合同終止或解除后,原由乙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設施,處置方式為______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設施,處置方式為___。
第五條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都必須認真履行。如甲方違約致使合同不能履行,須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如乙方違約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所交付定金歸甲方所有、不予退還。因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按時向乙方交付林地,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應繳納的流轉價款的___‰作為滯納金。逾期___個月,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三)甲方流轉的林地手續不合法,或林地林木權屬不清產生糾紛,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四)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經營,致使乙方無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五)乙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林地林木流轉價款,逾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期(____年)應付承包或流轉價款的___‰作為滯納金。逾期___個月,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六)乙方給流轉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或者擅自改變林地用途或者造成森林資源嚴重破壞,經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確認后,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違約損失、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林地經營使用權,所收取的定金不予退還。
第六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發生爭議,可由甲乙雙方自行和解;和解不成的,可由村民委員會、鎮(鄉)政府等政府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和解、調解不成的,可采取以下第___種解決方式:
(一)向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___人民法院申請訴訟。
第七條其他約定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對上述條款的修改或補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附則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如需經鎮(鄉)政府批準或經主管部門備案(簽證)的,經自批準或備案(簽證)后才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原發包方和鎮(鄉)政府以及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林地流轉合同8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和《吉林省集體林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家庭承包經營標的
甲方同意將下表所列的林地使用權承包給乙方。由乙方負責造林,樹木歸乙方。
宗地號: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公頃、____________立方米
二、林地承包經營期限
乙方承包林地經營期限為___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林地使用費標準及給付方式
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交納林地使用費______元人民幣(大寫)。
四、承包林地的用途
經同甲方協商,承包的林地用于林業生產和發展林下經濟,不得改變林地用途。承包的荒山、采伐跡地、小片荒和其他無立木林地應在一年內造林。乙方承包的林地需改變林地用途(建筑、開礦等)時,應同甲方簽訂補充協議,明確雙方權益。乙方應落實管護措施,林木采伐應按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辦理。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享有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林地所有權,監督乙方依照合同約定合理利用和保護林地,經營保護好森林、林木;
2、制止和舉報乙方損害承包的林地、林木等森林資源的行為;
3、維護乙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和林木所有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經營合同;
4、尊重承包方的林業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如遇國家征用林地,享有林地補償費的______%。
5、為乙方提供生產、經營、技術、信息等服務;
6、協助乙方做好護林防火和森林病蟲害防治等工作;
7、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二)乙方享有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權和本合同約定的林木所有權、收益權,有權依法自主組織林地、林木生產經營,有權依照有關規定進行流轉,享有在法律規定內及合同約定內的處置權;
2、有權享受國家優惠政策扶助金;屬于公益林的享有生態補償權。如遇國家征用林地,享有林木補償費、安置補償費、地上附著物補償費,享有林地補償費的______%。
3、有權制止破壞林地和毀壞林木等違反林業法律、法規的行為,并及時向林業主管部門匯報;
4、依法保護、管理好承包的林地和林木,合理利用林地,承包的荒山、采伐跡地、小片荒和其他無立木林地應及時造林。不得因發展林地經濟而對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和水土流失,要依法經營;
5、承包期內林地承包經營權采取轉包、出租、互換方式流轉的,當事人雙方應簽訂書面合同并報甲方備案。采取轉讓方式流轉的,須經甲方同意后按法定程序方可進行;承包期內可以繼承。
6、乙方應依法采伐林木,采伐后應及時造林更新。不得擅自轉租他人改變林地用途非法牟利。
7、依法保護好野生動、植物資源,做好護林防火和森林病蟲害防治工作,一旦發生火災和森林病蟲害及林木盜伐事件,應積極采取措施,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
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七、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違約,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
(二)甲方無正當理由擅自終止合同的,應向乙方賠償損失并支付林木價值______%的違約金;
(三)乙方沒有按林業相關法律、法規及技術規程經營,應造林而未造林或造成林地破壞的,應按規定向甲方賠償林地損失費,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終止承包合同。
(四)在承包的林地上進行建筑、開礦等改變林地用途的,必須依法辦理有關手續。對乙方私自進行改變林地用途的行為,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視情節交由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五)本合同約定的受讓的林地應及時造林而乙方未造林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八、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或乙方(戶主)的變更影響合同的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到期時如乙方林木繼續存在,雙方應續簽合同,具體條款按當時情況重新制定。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發包方和承包方雙方共同協商解決,達成的書面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縣林業局、鄉鎮林業站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流轉合同9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
為維護農村林地承包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集體林地改革方案決議,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林地基本情況及承包期限
該林地總面積為___畝,四至為:東____,西____,南____,北____。
承包期限___年,從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二、雙方權利和義務
1、承包林地的所有權屬于甲方,乙方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和使用權。甲方確保承包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和債務抵押;承包林地在承包期間發生權屬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甲方應協助乙方登記申辦林權證。
2、甲方有權按承包合同約定檢查、監督乙方對承包林地的使用,有權制止乙方變更林地使用權等損害林地的行為;甲方應維護乙方的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和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林業生產經營活動。
3、乙方對承包林地享有經營權、收益權,有權依法自主生產經營和處置自有林木產品及其產品。乙方承包的林地在承包期限內可以依法流轉經營,但必須征得甲方同意,流轉經營期限不得超過原承包____年限。
4、乙方在承包期限內有權享受國家優惠政策的扶持資金;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或占用的,乙方有權獲得相應補償。
5、乙方應依法采伐林木,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采石、取土、放牧等破壞森林的行為。
三、承包價格、支付方式和時間
1、承包價格:____________
2、支付方式:____________
3、支付時間:____________
四、違約責任和其他事項
1、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合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_元。造成對方損失的,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不因雙方負責人、經辦人或名稱變更而影響合同的法律效力。
五、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依法簽訂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鄉政府、縣林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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