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輪崗實施方案

時間:2024-09-04 10:28:45 敏冰 實施方案 我要投稿

輪崗實施方案(精選20篇)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進行,時常需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是闡明行動的時間,地點,目的,預期效果,預算及方法等的書面計劃。方案應該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輪崗實施方案,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輪崗實施方案(精選20篇)

  輪崗實施方案 1

  為進一步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建立健全教師校長的合理流動機制,根據旬教體發〔xx〕138號文件《關于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校長交流輪崗工作的實施意見》,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原則。

  1、遵循科學合理,統籌兼顧,立足當前,著眼長遠,穩步推進的原則。

  2、遵循個人意愿與教育需求相結合的原則。

  3、堅持個人申請與學校推薦,組織安排相結合的原則。

  二、范圍要求。

  1、輪崗范圍為本校在編在崗教師。具體是:男45 周歲、女40 周歲以下(年齡計算截止當年8 月31 日),在本校連續任教滿6 年的專任教師(教齡計算截止當年8 月31 日)。

  2、交流輪崗每學年安排一期,每期交流服務時間不少于2年。

  3、凡男45 周歲、女40 周歲以下(年齡計算截止當年8 月31 日),擬晉升高級教師、一級教師職稱的,必須有2年以上交流輪崗工作經歷。(不符合上述條件的教師,如本人愿意參加輪崗,可以向學校申請,經學校研究同意后可參加輪崗)。

  4、對符合交流輪崗條件但拒不接受輪崗工作安排的,由學校上報縣教育體育局,調離本校。

  三、工作程序。

  1、動員部署。學習宣傳輪崗方案,讓教師明白此項工作的重大意義。

  2、初定人選。根據方案規定結合學校實際確定人數,由教師自主報名和學校推薦相結合確定初步輪崗人選。學校推薦符合輪崗條件人選的先后順序是:富余學科教師優先安排輪崗,同等條件下,年齡小教齡短的教師優先安排輪崗。

  3、確定名單。學校上報初定人選,待縣教體局審核確定正式輪崗人員后年,學校負責通知到人。

  4、正式到崗。輪崗人員應準時到輪崗學校報到,接受流入學校安排相應崗位工作。

  四、優惠條件

  1、交流輪崗到外鄉鎮工作的`教師,在交流輪崗期間,每學年由服務學校核銷交通補貼1500 元,交流輪崗到鎮內完全小學的每學年核銷交通補貼1000 元。

  2、交流輪崗教師在本校的住房保留。

  3、交流輪崗教師職稱晉升時綜合考核每年加分。

  4、交流輪崗教師交流期滿回校后業績突出的,優先評優、提職。

  五、工作任務

  交流輪崗教師必須接受服務學校的管理,自覺遵守服務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不得敷衍塞責、扯皮推諉。交流輪崗教師要積極參加服務學校的教育教學教研等活動,每學期聽課20 節以上,至少上1 節示范觀摩公開課,撰寫交流輪崗工作經驗總結1 篇以上。一級及以上職稱的交流輪崗教師,每學年至少要開辦1 次教育教學專題講座,策劃并參與組織服務學校的校本研修活動1 次以上。交流輪崗服務學校在交流輪崗教師、校長工作安排上不得徇私照顧,其工作量應與服務學校同職稱崗位教師等同。

  六、輪崗管理

  1、交流輪崗教師在交流服務期間,接受服務學校和派出學校雙方共同管理,以服務學校為主。

  2、交流輪崗教師在交流服務期間要認真填寫交流輪崗工作日志,每學期由服務學校校長及教研組長(年級組長)簽字確認。期滿,服務學校對交流教師的工作情況作出客觀公正的鑒定,將學校班子、教師、學生共同參與的綜合考評報告報備派出學校和縣教體局。派出學校要把交流輪崗教師的工作日志、綜合評價報告等記入教師成長檔案,作為晉職、晉級、評優、評先、提干等重要依據。

  3、嚴格交流輪崗教師考勤管理,由服務學校按《xx縣教育局關于教職工考勤管理工作意見(試行)》執行。交流輪崗期間,病事假累計超過30 天的教師,應中止本學年度交流工作,且不計算交流經歷;因特殊情況調整,經組織同意,按實際交流輪崗服務時間計算。

  4、交流輪崗教師的年度考核、績效考核由服務學校組織,將結果送派出學校進入個人檔案。學年度考核結果為合格(不含)以下格次的,按照相關規定執行,且不計算交流輪崗經歷。

  5、教師在交流輪崗期內,人事及工資關系保留在原學校,各項待遇與派出學校教師相同。派出學校負責交流輪崗教師校長的職稱評聘、基礎性績效工資發放;服務學校負責做好工作安排、考勤考核、績效考核、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

  本方案自 年 月 日起開始執行。

  輪崗實施方案 2

  為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建立符合我校特點的教師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師輪崗交流工作長效管理機制,切實解決我鎮偏遠地區學校教師缺編、各小學教師資源配置上的結構性矛盾,優化教育資源配置,實現教育資源共享,促進海口鎮小學教育公平和均衡發展,不斷提升辦學水平和效益,努力辦好讓人民滿意的教育。經研究,制定大觀區海口中心學校教師輪崗交流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以辦好每一所小學和關注每一個學生健康成長為宗旨,以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質量為根本任務。立足我校實際,建立和完善教師輪崗交流制度,促進教師資源均衡配置,實現教師隊伍管理上的創新與突破,積極推動我校教師輪崗交流工作。

  二、基本原則

  按照“以人為本、統籌兼顧、增強活力、和諧穩定”的工作要求,實現“資源共享、協調發展”的原則,做到三個結合,即:建立教師輪崗交流機制與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教師年度工作考評和獎懲機制相結合;建立教師輪崗交流機制與教師評優、晉級、職稱聘任相結合;建立教師輪崗交流機制與校長、主任隊伍管理相結合。

  三、組織領導

  成立大觀區海口中心學校教師輪崗交流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四、實施辦法

  (一)輪崗對象

  海口中心學校在編(除外單位借調的)在崗、在現任教學校服務已滿3年的專任教師,均為輪崗對象。其中下列人員不作為輪崗交流對象:

  1、年齡男55周歲以上,女50周歲以上的專任教師。

  2、身體殘疾或長年病假的教師(以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經區教育局批假為準)。

  3、中層管理干部、教導主任輪崗交流方案另行制定。

  (二)輪崗交流措施

  1、競聘小學高級教師職務的教師,必須有在培文小學、保嬰小學、引河小學、義湖小學其中之一學校任教2年的經歷。(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50周歲不受此項限制)

  2、小學高級教師崗位10級晉升9級,9級晉升8級;必須有在培文小學、保嬰小學、引河小學、義湖小學其中之一學校任教2年的經歷。(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50周歲不受此項限制)。

  3、從20xx年開始,我鎮小學教師評先進、優秀等,必須有在培文小學、保嬰小學、引河小學、義湖小學等偏遠學校任教經歷。

  4、從20xx年開始,中心學校將從公用經費和績效工資中提取相應部分,用于在偏遠學校任教而家不在任教學校所在村的教師生活、交通補貼。

  5、超編學校教職工績效工資發放按中心學校績效工資方案執行。

  6、從20xx年開始,新任命的校長、主任必須有在偏遠地區任教2年以上的工作經歷。

  7、從20xx年開始,新分配的教師全部到培文小學、保嬰小學、引河小學、義湖小學等校任教。服務期為3年。

  8、到偏遠地區學校輪崗交流任教時間為2年。中心學校與輪崗交流教師簽訂輪崗協議,輪崗交流結束后由中心學校統一安排。(原則上愿意回原校任教的安排到原校)

  五、工作要求:

  1、各校要加強領導,提高認識、精心組織,服從全局安排。

  2、有關人員要積極參與,爭取機會,提高自我,為我鎮小學的均衡發展作出貢獻。

  3、派出學校要加強與接收學校的溝通與協調,了解輪崗交流教師的.工作、學習等情況,及時給予關心和幫助,使其能夠思想穩定、工作安心。

  4、輪崗交流教師的工資關系不變,年度任職考核和教師工作量化評估由接收學校負責進行。

  5、所有涉及到的輪崗人員都必須按要求準時到崗盡責,不得自行安排或雇用臨時人員頂崗。凡不服從組織調配,超過一周拒不到崗的,將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予以批評教育;超過半個月時間拒不到崗的,按自動離職處理,上報教育局予以除名。

  6、各校校長是實施教師輪崗交流機制的第一責任人。凡對輪崗制度不落實、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響的,將追究學校主要領導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7、從20xx年開始,每年的7月海口中心學校受理教師輪崗交流申請。8月編制海口中心學校崗位設置方案。

  輪崗實施方案 3

  為深入貫徹落實山東省教育廳、編辦、人社廳、財政廳等四部門聯合下發的《關于推進縣(市、區)域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意見》(魯教師發〔20xx〕1號),山東省教育廳、編辦、人社廳等三部門《關于推進中小學教師縣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導意見》(魯教師發〔20xx〕2號),《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全省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魯發﹝20xx﹞44號)以及《滕州市教育和體育局關于中小學縣管校聘改革推進教師交流輪崗實施方案》(滕教體發﹝20xx﹞20號)等文件精神,全面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進一步優化教師資源配置,推進義務教育高水平均衡發展,結合我校教育發展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實現縣域內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加快實現教育現代化為目標,按照“統籌兼顧、因地制宜、以人為本、科學規范、均衡發展”的原則,全面落實中小學教職工“以縣為主”管理體制,著力構建科學、規范、有序的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機制,優化教師資源配置,提升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增強教師隊伍內在活力,縮小城鄉、區域、校際之間師資差距,促進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質量。

  二、實施范圍和條件

  (一)教師競聘上崗人員范圍:蔣莊礦區學校在編在崗教師。

  (二)教師交流輪崗人員范圍:蔣莊礦區學校在編在崗教師。在我校連續任教超過兩個聘期(每個聘期一般3-5年),距法定退休年齡超過5年的專任教師,原則上應當交流輪崗。每學年教師交流輪崗的比例不低于應交流教師總數的20%。

  農村教師已經在城區學校交流2年以上的(含2年)原則上不能再交流到城區工作,確因工作需要,要求繼續交流到城區工作的,不再享受農村崗位津貼。

  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教師,經本人申請,可不參與交流輪崗。處于孕期、哺乳期(小孩一周歲以內)或因病等特殊情況不宜交流的教師,在校內公示并經教育和體育局同意后,暫不交流。

  三、實施辦法和程序

  (一)支教申請

  在學校競崗之前,個人提出外出支教申請。

  (1)申請人數超過指標人數,學校根據教學工作需要,由工作小組研究確定外出支教人員。

  (2)申請人數未超過指標人數,在保證學校教學工作正常開展的情況下,申請教師優先確定為支教人員;如果外出支教申請的學科過于集中,則依據得分選拔支教人員。

  (3)確定的支教人員,不再參與后續的競崗工作,學校優先向接收單位推薦。

  (二)崗位設置

  學校參照《山東省中小學崗位設置結構比例指導標準》,學校按照《《山東省中小學崗位設置結構比例指導標準》》(魯政辦字[20xx]56號)文件精神,依據學校實際設置崗位并公示。

  (三)個人申請

  未直聘人員,必須填報教師競聘上崗申請表。一線教師崗位原則上應與本學年度任教學科相符。特殊情況,由競聘領導小組商議后決定。若某學科競聘出現空崗,如無該學科合格人員,相近學歷專業教師可申報。競崗者依照競崗順序依次競聘,每次只能競聘一個崗位。

  (四)開展競聘

  競崗順序為:一是直聘崗位,二是校內教學崗位競聘,三是支教交流崗位競聘,四是跨鎮交流崗位競聘,五是校內工勤崗位安排。

  1.直接聘用

  直接聘用指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教師、因產假或重大疾病(有完備的醫院診斷證明、請假手續,已在教體局備案)等特殊情況不宜交流的教師,可直接安排學校設置的直聘崗位,經學校和教體局同意并公示后,簽定聘用合同,合同聘用期限為一年,不再參與其他崗位競聘。符合直接聘用規定的教職工若不滿意學校安排的崗位,也可參加競聘上崗,因此而空置的直聘崗位可進行調整。新分配教師直接聘用;二實小新校來支教的教師直接聘用。

  2.校內競聘

  根據競崗申請、所學專業、教師資格證專業和任教學科確定。支教回來的教師參加競聘,原則上和支教前所帶學段、學科一致。特殊情況,由競聘領導小組商議后決定。

  如果出現空崗,第一輪競聘落選人員可以寫出申請繼續參加競聘。

  競聘計分辦法:按照本學年度教學實績及師德考核結果記分。

  教學實績:A:3分;B:2分;C:1分;D:不計分

  師德考核:優秀:1分;合格:0.5分

  依據量化結果,從高分到低分擇優聘用;如分數相同,支教回來的教師優先;再相同,依據本學年度考核分數高低確定上崗人員。

  情況說明:

  教學崗位設置不為整數的崗位處理辦法。在某學科崗位不為整數,出現有一位教師工作量不滿的現象時,學校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兼職職員、教輔任務。上一年度從事此項工作的教師優先。如果有教師出現特殊情況不能代課時,首先安排該兼職職教師代課。

  依據本學年代課情況,原則上中學教師競聘中學崗位,小學教師競聘小學崗位,如果出現空崗,專業相同或相近的'可以申請跨學段競聘,曾經在該學段任教的優先。因工作需要,學校安排跨學段工作申請回原學段競聘的,同等條件下優先。

  3.支教交流競聘

  未能成功進行校內競聘人員根據支教學校空崗情況依據量化分數高低按順序選擇交流學校。

  4.跨鎮(校)競聘

  跨鎮(校)競聘按市教育和體育局有關精神執行。

  5.校內工勤安排

  工勤崗位安排原則:原教輔工勤人員,根據個人申請原則上安排到原崗位。如果前勤教師有特殊情況,工勤崗位教師應服從代課安排。

  (五)簽訂合同

  所有競聘上崗工作于9月1日前完成。根據《山東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結合本單位崗位工作實際,完善具體條款和內容,明確聘用崗位的職責任務、工作標準、任職條件、崗位工作量等事項。競聘結果作為崗位分級競聘的重要依據。

  四、幾點要求

  1.按照魯政辦發[20xx]56號及棗莊市教育局印發的《關于進一步規范全市中小學教師課時量的指導意見(試行)》(棗教字〔20xx〕30號)文件精神,嚴格設置班級數,執行教師最低課時量標準,并將完成最低課時量作為申報教師專業技術職務和競聘專業技術崗位的必要條件,將課時量標準納入教師崗位目標任務,寫入聘用合同,對達不到規定課時量的,聘期考核不合格,在下一學年度進行轉崗或低聘。按照文件規定,教師兼職管理崗位的(如科室職員、功能室管理員、臨近5年退休的老教師新老結對指導年青教師等)課時量達到規定的三分之二,視為滿工作量,可以參加職評及分級聘任。

  2.競崗成功人員必須服從學校工作安排,課時、年級由學校根據實際情況決定。除了正常的上課外,早讀、午自習、課后服務等納入工作范疇。不服從安排的,按棄崗處理。

  3.學校將競崗輪崗交流情況在公示欄中公示并上報市教育局,同時與支教單位對接。拒不參與支教輪崗的人員依據市局要求,按待崗處理,學校不予考核。

  4.交流輪崗教師的交流期限,根據交流輪崗教師本人申請及學校工作實際需要確定,最短不低于一年,在本輪交流期內不得申請再次與其他單位交流。

  5.參加交流輪崗教師完成規定的教學任務且考核合格,可認定為交流經歷。期間年度考核、師德考核中有一次考核為不合格等次、參與有償補課、體罰變相體罰學生以及其他有違教師職業道德行為的,交流經歷不予認定,并依據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輪崗實施方案 4

  根據《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推進縣(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意見》(教師〔20xx〕4號)、《關于進一步加強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的實施意見》(粵教師〔20xx〕1號)、《廣東省教育廳關于推進落實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有關工作的通知》(粵教師函〔20xx〕48號)和“強師工程”有關要求以及市縣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工作要求,20xx年樂昌市將繼續落實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有關工作,創新交流輪崗方式方法,不斷提高交流輪崗實效。結合樂昌市教育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立足縣域教育實際,深入挖掘本地師資潛力,有效整合教師資源,構建交流互助共同體,激發教師隊伍和學校管理活力,促進教師專業發展,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有效促進樂昌市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教育均衡、快速發展。

  二、工作目標

  (一)加強同等條件下的校際融合,師資互換,激發教師隊伍活力,促進教師專業發展,提升教育教學質量。

  (二)進一步加大校本部與村小(教學點)間的教師交流輪崗力度、廣度和深度,激發隊伍活力,均衡配置師資,縮小教育水平差距,有效促進當地教育均衡發展。

  (三)通過教師市內競崗激發教師隊伍活力,促進縣域內師資合理流動,實現師資均衡配置。

  三、工作內容

  (一)校長交流

  20xx年樂昌市中小學正副校長繼續加大交流輪崗力度,合理調配資源,有效激發校級領導活力,提高學校管理水平和管理實效。具體由市教育局結合實際組織實施。

  (二)教師交流

  20xx年,縣域內教師的交流輪崗工作采取結對交流、競崗和支教等多種方式進行。具體安排如下:

  1.交流范圍。

  (1)城區及鎮義務教育學校繼續按學校整體情況互派教師結對交流。

  (2)加大中心小學(學校)本部與村小(教學點)間交流輪崗力度,校本部與村小(教學點)繼續互派教師交流。

  (3)直屬學校優秀教師到薄弱學校、農村學校支教或鄉鎮學校教師到城區學校跟崗學習。

  (4)市內競崗。通過競崗加大城鄉師資交流,激發教師隊伍活力。

  2.交流對象。結合樂昌市實際,參與交流的城區和鎮義務教育學校的教師在現學校原則上任教9年(含9年)以上的需進行交流輪崗(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教師除外)。

  3.交流人數。

  (1)結對交流學校交流人數原則上按學段雙方各派6人。鑒于實際情況,實際派出交流學科由雙方按需協商后確定。

  (2)中心小學(學校)與村小(教學點)間的交流輪崗人數由各校根據本校實際進行統籌安排、合理配置。

  (3)競崗和支教等方式的交流人數均由市教育局結合實際予以確定。

  4.交流時間。每位教師參與交流時間為1年。

  5.交流安排。校際間需就交流工作進行充分溝通和協商,依照下表安排選派相關學科教師進行交流。

  (1)結對交流安排如下:

  略

  除上表安排的交流學校及人數外,各校還可自行協商安排各學科其他教師參與交流。安排交流的教師信息需在確定人選一周內報市教育局人事股備案。

  (2)全市各中心小學(學校)校本部與村小(教學點)間的教師交流輪崗,由各中心小學(學校)參照上級文件要求并結合本校實際,自行制定交流實施方案,并認真、扎實開展教師交流活動。9月10日前各中心小學(學校)還需將當年校本部與村小(教學點)間教師交流活動方案、交流教師名冊,以及上學年校本部與村小(教學點)間教師交流情況總結報備樂昌市教育局人事股。同時,學校需做好資料歸檔工作。

  (3)市內競崗由市教育局組織實施。

  四、管理要求

  (一)宣傳動員。

  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是實現教育均衡發展的重要舉措。實施結對交流、競崗及支教等教師交流方式是立足縣域實際、突破教師交流瓶頸的有效途徑。各校要提高認識,統一思想,加大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宣傳力度,將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有關政策精神傳達給每位教師,并動員廣大教師積極參與交流輪崗活動。

  (二)交流管理。

  交流輪崗教師接受派出學校和接收學校的雙重管理,按照“接收學校為主,派出學校為輔”的管理原則,由接收學校將交流輪崗教師納入本校教師管理范疇。

  1.結對交流。按照原交流管理辦法進行。

  2.支教。按照原支教管理辦法進行。

  3.市內競崗。理順交流輪崗人員的崗位關系和工資關系。

  (三)考核管理。

  1.交流教師的各方面表現、工作情況、教學成績等列入當年交流學校的管理成績中,作為評價雙方學校教育教學管理成績以及學校和學校領導評優評先等的重要依據。

  2.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納入職務評定、職級晉升等考核指標;在同等條件下,評優評先優先考慮。

  (四)組織管理。

  除競崗人員外,其他參與交流輪崗教師的工資、人事關系均在原任教學校。

  五、保障措施

  1.加強指導與落實,成立中小學校長教師交流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人事股,辦公室主任由何思同志擔任,負責教師交流工作的綜合協調和具體組織實施工作。

  成立六個督導組,負責校長教師交流的指導和協調工作。

  第一督導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掛點下列學校的股室負責人

  負責學校:樂昌二中、金雞小學、沙坪中學、沙坪中心小學、云巖中學、云巖中心小學、樂昌四中

  第二督導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掛點下列學校的股室負責人

  負責學校:九峰中學、九峰中心小學、兩江中心學校、北鄉中心學校、樂園小學

  第三督導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掛點下列學校的股室負責人

  負責學校:中英文學校、三溪中心學校、老坪石中心學小、坪梅中學、坪梅小學、坪石實驗學校、關春中學

  第四督導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掛點下列學校的股室負責人

  負責學校:樂昌一中、樂昌中職學校、樂城一小、鳳凰小學

  第五督導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掛點下列學校的股室負責人

  負責學校:新時代學校、樂昌實驗學校、樂昌四中、啟智學校、樂昌小學、樂城二小、樂城三小、河南小學、果育小學

  第六督導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掛點下列學校的股室負責人

  負責學校:城關中學、梅花中學、梅花中心小學、秀水中心學校、長來中學、長來中心小學、樂昌三中、廊田中心學校、五山中心學校、大源中心學校、白石中心學校、黃圃中心學校、慶云中心學校

  2.交流學習經費按相關規定執行。

  輪崗實施方案 5

  為貫徹落實《中共山西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山西省教育廳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西省財政廳關于加快推進義務教育教師縣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的意見》(晉教師〔20xx〕14號)、《山西省教育廳等六部門關于轉發<教育部等六部門加強新時代鄉村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的通知》(晉教師函〔20xx〕31號)等精神,加強教師隊伍建設,促進校長、教師交流制度化、常態化,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現就推進大同市20xx年度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實現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為目標,按照“統籌兼顧、均衡發展、因地制宜、以人為本、科學規范、積極穩妥”的原則,著力構建科學、規范、有序的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機制,優化教師資源配置,提升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增強教師隊伍內在活力,縮小城鄉、區域、校際之間師資差距,促進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質量。

  二、交流范圍

  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

  縣域內以優質學校為龍頭,分別聯合周邊農村學校、薄弱學校,形成若干個片區(學區、盟區),實行教師在片區(學區、盟區)內學校間交流。鼓勵城區學校教師跨片區交流。校級領導一般在縣域內交流。有鎮區和鄉村學校的縣(區),以城鄉學校之間交流為主;沒有鄉村學校的市轄區,以優質學校和薄弱學校之間的交流為主;鄉鎮范圍內以中心小學與村小學、教學點交流為主。在此基礎上,不斷完善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機制,逐步擴大交流范圍。

  三、交流對象

  1、凡男50周歲、女45周歲及以下,在同一所學校連續任職滿6年及以上的校長(含其他校級領導),在同一所學校連續任教滿6年及以上且完成一輪教學任務的專任教師為應交流對象。校長的交流按照管理權限由主管部門確定。教師每年交流人數要達到應交流對象總數的10%以上,其中每年參與交流的特級教師、學科帶頭人、教學能手、骨干教師、縣級以上模范(優秀)教師以及中高級教師要達到應交流對象總數的20%以上。同一學校級領導每次交流人數一般不超過校級領導總人數的30%。

  2、在山區、丘陵地區農村學校任教滿9年或在條件更為艱苦的邊遠農村學校、教學點任教滿6年的教師,自愿繼續留校任教的,應尊重本人意愿,視為具有交流經歷。

  3、處于孕期和哺乳期的教師或患病并經同級教育行政部門指定醫院診斷不宜交流的教師,在校內公示后,可暫不交流。學校傳統項目、特色課程的領銜教師經同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可暫不交流,但延長時間原則上不超過3年。

  4、校長、教師自愿申請參與交流的,經學校和同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后實施交流。

  四、交流形式

  交流堅持個人申請、學校推薦和組織安排相結合,堅持與教師培養、使用和優化教師隊伍相結合,堅持多形式、多層面開展交流工作。

  1.指導性交流。鼓勵城區學校的名師、骨干教師和校長向農村學校、城區薄弱學校流動,指導農村學校、薄弱學校的學科建設、隊伍建設等。

  2.合作性交流。采取名校辦分校、集團化辦學、聯盟校等形式進行交流,實現資源共享,優勢互補。

  3.優化型交流。特長教師向特色學校流動,富余學科教師向該學科短缺學校流動,超編學校教師向缺編學校流動,超編學校與缺編學校根據學科余缺進行互補式流動,進一步促進教師結構優化。

  4.走教型交流。采取就近片區內走教兼課的辦法,解決部分學校音體美、勞技、信息、心理健康等結構性崗位空缺問題。

  5、其它形式交流。各縣區教育局、各學校要不斷創新交流方式,采取名師名校長特聘崗交流、對口幫扶、支教、送教下鄉等形式,支持優秀校長、優秀骨干教師向農村學校、薄弱學校有序流動。

  五、工作流程

  縣屬學校將符合交流條件的所有人員花名冊報送各縣(區)教育局。各縣(區)教育局根據各學校教師編制、崗位及符合交流條件教師的情況,下達各學校應交流的學科及交流名額指標。各學校將參與交流的人員名單報各縣(區)教育局。各縣(區)教育局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確定交流人員的服務學校。各縣(區)教育局將本學年度教師交流情況報告、校長教師交流花名表、交流人員報到單上報市教育局備案。

  六、保障措施

  1、評職評優優先機制。對積極參與交流并在教育教學工作中發揮骨干示范作用的校級領導、教師,在職務晉升、評優評先等方面給予傾斜,對做出突出貢獻的給予表彰獎勵。

  2、改善工作生活條件。各縣教育局和各學校要努力改善交流教師的.工作、生活條件,加快建設教師周轉房,可根據各縣實際情況給予交流人員一定的交通補貼。城區學校交流到農村學校的教師,享受農村教師補貼。

  七、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認識。全面推進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是優化中小學校長和教師隊伍結構的有效手段,是推進優秀校長和骨干教師合理分布,縮小師資校際差距、城鄉差距和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重要舉措。各有關部門和學校主要領導要深刻認識這項改革的重要意義,消除對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的片面認識,在總結以往工作經驗的基礎上,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積極組織開展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大力提升校長教師隊伍素質,激發校長教師隊伍活力,促進本區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2、加強組織領導。要充分認識教師校長交流的重大意義,予以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市教育局成立校長教師交流工作領導組。由主要領導擔任組長,分管領導擔任副組長,相關科室人員擔任成員,具體指導和落實全市范圍內的校長教師交流工作。選派交流教師的學校,要深入細致地開展思想工作,組織教師有序開展交流,努力幫助教師解決交流中遇到的各類困難。接收交流教師的學校,要熱誠對待每一位流入的教師,盡快幫助流入教師熟悉學校環境和文化,及時融入學校的各項工作,充分發揮流入教師的作用。

  3、分級規劃實施。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全面掌握所屬義務教育學校師資需求和在編教職工基本情況,統籌制定年度交流計劃,將交流指標落實到各校;各學校每年進行調查摸底,核清人員學科、年齡、教齡結構和學校工作年限等情況,根據交流指標,確定交流人員名單。

  4、加強政策宣傳。要統籌協調各方面的關系,深入細致地做好政策解釋、輿論宣傳和思想政治工作,要多形式引導教師深入認識交流的意義和價值,消除思想顧慮。要廣泛聽取意見建議,研究制定科學合理的教師校長交流工作方案。要大力宣傳和總結交流教師的先進典型和成功經驗。

  5、平穩有序推進。要充分認識該項工作的復雜性、艱巨性,結合本地實際,妥善處理改革、發展、穩定關系,把握工作重點和進度,循序漸進。保持和發揚學校的辦學特色和優勢,發揮骨干教師的引領作用。堅決防止部分學校因交流而引發學校超編、超崗位結構比例配置等現象發生。要制定相關配套政策,解決交流教師的后顧之憂,尤其要關心交流到農村學校任職任教教師校長,保障他們的合法權益。

  6、其他要求。各縣(區)教育局要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全力推進校長、教師交流工作,確保圓滿完成年度目標任務。從9月份起,于每月25日前向市教育局書面報告該項工作進展情況。建立責任制度,確定1名分管領導和1名具體責任人負責日常管理、考核評價、信息報送等工作。

  輪崗實施方案 6

  為進一步促進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合理配置,推進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優質均衡發展,同時打破教師“一校所有”的格局,積極推行“學校人”向“系統人”的轉變,結合區教育武教人〔20xx〕13號《關于做好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交流工作的意見(試行)》文件精神,現制定禮河實驗學校教師輪崗交流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推進區域內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加快實現教育現代化為目標,通過交流,促進教師資源合理配置,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提升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增強教師隊伍活力,為辦好每一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提供有力保障。

  二、交流原則

  (一)優化結構、合理流動、注重實效的原則;

  (二)個人主動申請與組織統籌安排相結合的原則;

  (三)個人發展、學校發展與區域均衡發展相結合的原則;

  (四)教師交流與隊伍穩定和學校長遠發展相結合的原則。

  三、交流形式

  交流分為頂崗交流、結對互助交流、跟崗學習交流、指導性交流和走教交流五類以及區教育局認可的其他形式。

  1.頂崗交流。超編學校(學段)向缺編學校(學段)派出教師,派出的教師在交流周期內,原則上在另一方學校(學段)工作。

  2.結對互助交流。雙方學校互相派出教師,派出的教師在交流周期內,原則上在另一方學校工作。原則上雙方學校互派出同學段同學科同數量的教師。

  3.跟崗學習交流。中層及以上學校管理人員參加區教育局組織的跟崗學習。

  4.指導性交流。區級及以上骨干教師和學校中層以上干部,日常工作主要仍在原學校,但通過定期到交流學校上示范課、開展教研活動、結對培養青年教師等,開展指導性交流工作。

  5.走教交流。區域內學校之間,緊缺學科教師可以安排走教交流,即在雙方學校都擔任一定課務。

  四、教師交流的范圍、對象、人數及時間

  (一)交流范圍:全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完中初中部。

  (二)交流對象與條件:男50周歲以下,女45周歲以下,在同一所學校任教滿6年以上的公辦教師,原則上都應分期分批循環參加交流。

  (三)交流人數:結對交流人數原則上不少于2人,骨干教師、專任教師的比例原則上不少于15%。

  (四)交流時間:頂崗交流、結對互助交流,2年為一個周期;指導性交流、走教交流,3年為一個周期;跟崗學習交流每期時間由區教育局確定。

  五、交流辦法與程序

  (一)成立輪崗交流領導小組,

  組長:蔡自力

  副組長:龔廣發、陳建國

  組員:莊小芬、金建中、丁東偉、楊莉亞

  (二)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教師交流工作實施方案。

  (三)符合交流條件的教師向所在學校提出申請。

  (四)工作責任和要求

  1.交流教師:

  ⑴交流教師由派出學校和接收學校雙重管理,其中頂崗交流、結對互助交流以接收學校管理為主。

  ⑵交流期間教師的人事、工資關系不變,參加頂崗交流和結對互助交流的黨員的組織關系轉入接收學校,在接收學校參加組織活動。

  ⑶指導性交流的骨干教師應通過青藍工程、師徒結對等形式,為對方學校培養1-2名青年教師;同時,每學期至少在交流學校開設4次以上示范課,或學科專題講座,或指導集體備課,至少進行8次聽課評課等教科研活動。

  ⑷跟崗學習交流原則上不少于參加2期不同學校的跟崗學習。

  ⑸教師交流期滿后,回派出學校工作。要求繼續交流的教師須經派出學校和接收學校雙方同意并報區教育局批準。

  2.派出學校:

  ⑴要精心選派交流教師,有序安排教師參加交流,確保教師交流工作取得實效。

  ⑵及時向接收學校了解交流教師的工作、學習和生活情況。

  ⑶對參加交流教師的交流時間、交流效果等建立詳細的基礎臺賬,并報區教育局組人科存檔備查。

  3.接收學校:

  ⑴要從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關心交流教師,妥善解決好他們的工作、學習和生活問題,促使其迅速適應崗位變動,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學工作。定期與派出學校溝通交流教師的情況。

  ⑵要根據交流教師的專業及特長合理安排工作,為交流教師提供專業成長與發展的良好平臺。

  ⑶要加強對交流教師的過程管理。認真記載其業務檔案,每學期進行考核,交流期滿時作出綜合鑒定,并將考核情況報區教育局組人科進行交流認定。經區教育局組人科認定的交流材料交派出學校存檔。

  ⑷要認真做好教師交流的考核工作。教師交流期滿后,由接收學校和派出學校、并以接受學校為主共同做好交流教師的考核工作,認真填寫《武進區義務教育學校教師交流工作考核表》,在雙方學校公示后報區教育局審批。

  六、保障措施

  (一)頂崗交流和結對互助交流教師,享受每月最高1000元的教師交流補貼,具體標準由區教育局根據實際家庭住址與交流學校路途遠近等分別確定。

  (二)頂崗交流教師和結對互助交流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在接收學校考核發放,其他形式交流教師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仍由原學校考核發放,其在交流接收學校的工作和現實表現反饋給派出學校并可納入派出學校的考核。

  (三)在專業技術崗位競聘中,同等條件下,具有交流工作經歷的教師優先聘用。教育系統組織評優評先、高層次學習培訓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實績突出的交流教師。

  (四)從20xx年起,凡申報中級、高級職稱評審的應交流教師,均需具備交流工作經歷才可參與擇優申報。

  (五)頂崗交流教師由接收學校實行單獨年度考核,考核優秀比例可放寬至頂崗交流人數的'30%。

  (六)區教育局將按學年度對各校教師交流工作進行專項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學校工作考核評價的內容之一。對政治思想合格,專業技術過硬,業績突出、符合基本條件的交流教師,經派出學校和接收學校推薦,組織考核,可列為學校后備干部。擬提拔的學校中層正職以上干部,原則上應有交流工作的經歷,或者在提拔試用期內必須參加交流。

  (七)嚴肅教師交流紀律。

  凡屬應交流對象的教師,如果不服從學校交流安排的,按照以下條款處理:

  1.學校不得推薦其參加市、區“五級梯隊”等專業榮譽稱號的評選;

  2.當年年度考核不能定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3.交流教師不能勝任本職工作,導致教學質量嚴重滑坡,或工作不負責任造成重大事故的,當年年度考核不能定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教師交流工作事關教師的切身利益和學校教育的優質均衡發展,我們要充分認識教師交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廣泛宣傳,加強教育,認真組織,統籌安排;要深入細致地做好交流教師的思想工作,及時化解各種矛盾,保證教師交流工作平穩、有序地推進;要及時總結教師交流工作經驗,及時反饋好的做法和建議,不斷改進和完善教師交流工作。

  輪崗實施方案 7

  為進一步促進城鄉義務教育協調均衡可持續發展,優化我區學校教師合理配置,全面夯實教育內涵發展的基礎,根據xx區教育局《xx區學校(幼兒園)教師校長(園長)交流輪崗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制定本實施方案。

  第一條、以實現我區學校教育高位均衡發展、加快實現教育現代化為目標,不斷促進教師資源合理配置,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提升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增強教師隊伍活力,為辦好每一所學校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條、根據區教育局要求,教師校長交流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促進均衡。均衡合理配置教師資源,優化教師隊伍的學科結構、職稱結構和年齡結構,縮小校際差距,縮小城鄉差距,努力辦好每一所學校,促進每一個學生健康成長。

  (二)增進激勵。通過交流,增加鍛煉機會,消除教師職業倦怠,不斷激發工作熱情和創新能力,提高教師適應不同學校、不同學生的教育教學能力,增強教師隊伍活力,促進教師的專業發展和學校的可持續發展。

  (三)有序流動。教師校長交流工作納入區教育發展規劃和教師隊伍建設規劃,重點引導骨干教師和校長向農村學校(教學點)和城區薄弱學校流動,引導超編學校教師向缺編學校流動。

  (四)統籌兼顧。統籌各類學校和教師的不同需求,統籌交流與培養、使用與結構優化,統籌學校需要和交流對象的實際情況,兼顧學校的辦學特色與優勢,兼顧交流對象的工作、生活和家庭實際情況,保持教師隊伍的動態平衡,維護學校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

  (五)公開規范。公開教師校長交流辦法、程序和結果,規范操作,嚴肅紀律,加強監督,切實防止不規范、不公平以致xx現象的發生。

  第三條、交流輪崗是指事業編制教師從一所學校調到另一所學校工作,并隨遷人事關系的流動過程。交流對象為在同一學校連續任職或任教達到一定年限的校長(包括其它他中層及以上干部,下同)和教師。

  第四條、以下人員可以不納入交流范圍:

  (一)男超過50周歲、女超過45周歲(具有高級職稱且選擇延遲退休的女教師為50周歲)的教師。

  (二)已有2所及以上其他學校的工作經歷且每所學校工作時間均超過3年及以上的教師。

  (三)處于孕期和哺乳期的教師,或患病并經區教育局指定醫院診斷不宜交流的教師。

  (四)現承擔學校特色課程的領銜教師、承擔學校重大教科研項目的教師,經區教育局同意,可暫不納入交流。

  (五)下一學年擔任畢業班教學工作的教師,學校確需留任可暫緩安排,但延長時間一般不得超過一年。

  第五條、以下人員為符合年度交流條件的對象:

  (一)同一學校任職滿九年的校長或書記;

  (二)同一學校同一崗位任職滿6周年的副校級及中層干部;

  (三)同一學校任教滿12周年的教師;

  (四)夫妻在同一學校的其中一方(符合第四條第一款的對象仍列入交流范圍);

  (五)符合第四條第2、3、4款可不納入交流條件,但在同一學校已連續任職滿15周年的有關人員;

  (六)無3周年以上非城區學校或2所以上學校(幼兒園)工作經歷的,獲得區學科骨干及以上榮譽的城區教師;

  (七)新分配或從區外調入xx城區學校滿3周年,未到xx農村(非城區)學校服務的教師。

  (八)其它因工作需要、結構優化,需調整交流的有關人員。

  第六條、對沒有達到交流條件或可不納入交流范圍的教師校長,本人申請要求交流的,經所在學校(幼兒園)同意并報區教育局批準也可納入交流對象范圍。

  第七條、交流在全區范圍內進行。交流后服務時間一般不少于3周年。

  第八條、符合交流條件的校長原則上均要進行交流,區學科骨干及以上榮譽的教師每年參與交流的比例應不低于符合交流條件的骨干教師總數的'15%。義務段學校、幼兒園、成人學校每年流動率不少于教師總數5%—8%。

  第九條、支教、借調人員及教育集團內校際交流情況計入其他學校工作經歷;中心學校內校際流動計同一所學校工作經歷。

  第十條、校長交流輪崗工作一般參照《xx區教育局關于完善中小學(幼兒園)校長(園長)隊伍管理的若干意見》(侖教人〔20xx〕19號)文件進行;中層干部交流輪崗工作一般按《xx區學校實施中層干部競聘上崗的實施意見》(侖教人〔20xx〕12號)及崗位對等、人崗相適等原則進行,超齡人員視作一般教師進行交流輪崗;教師交流輪崗人員推薦確定的順序一般按個人志愿、同一學校工作年限、年齡及教學工作特殊需要的順序排列。

  第十一條、激勵保障

  (一)新任義務教育段學校校長應有在2所及以上學校工作的經歷,其中每所學校工作時間一般不得低于3周年,或在農村學校有6周年及以上的工作經歷。

  (二)義務教育學校教師評選省特級教師、區級及以上名師名校長(園長)時,被評選人須具有2所及以上學校的工作經歷,且每所學校工作時間不得低于3年,或在農村學校有6年及以上的工作經歷。

  (三)參評中級及以上職稱,須具備農村(非城區)任教一年及以上的經歷;參評名優骨干教師,須具備三年及以上農村(非城區)任教服務經歷。骨干教師農村學校服務經歷納入年度骨干教師考核指標。

  (四)在省特級教師、省教壇新秀評選,以及浙派名師名校長培訓和省級骨干教師培訓中,優先向城區學校交流到農村學校的骨干教師傾斜。

  (五)符合交流條件無其他特殊原因拒不交流的教師,三年內不得評先、評優及晉升高一級職稱資格。

  輪崗實施方案 8

  為推動全縣教育事業協調發展,促進教師隊伍合理流動,根據人事部、教育部關于印發《關于深化中小學人事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國人部發〔20xx〕24號)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及中共河南省委編辦、河南省教育廳、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挖潛創新加強教職工管理的意見》(豫編辦〔20xx〕6號)文件精神,經研究,并報請縣委縣政府同意,決定面向全縣農村義務教育學校選聘部分教師到城區義務教育學校交流輪崗,結合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原則;

  (二)堅持公開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則;

  (三)堅持自愿申報,擇優聘用的原則;

  (四)堅持人崗相適,人事相宜的原則。

  二、交流對象

  虞城縣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在編在崗一線教師。

  三、學科及人數

  本次交流教師150名,其中:

  (一)小學(100人):語文30人、數學35人、英語18人、信息技術2人、體育5人、音樂5人、美術5人;

  (二)初中(50人):語文10人、數學10人、英語6人、物理3人、化學1人、生物3人、歷史3人、地理3人、道法1人、信息技術2人、體育5人、音樂1人、美術2人。

  四、申報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

  (二)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教師職業道德,嚴謹治學,為人師表;

  (三)45周歲及以下(以檔案年齡為準);

  (四)申請初中教師崗位應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申請小學教師崗位應具有專科及以上學歷;

  (五)持有相應學段教師資格證書。持有高學段教師資格證人員可以申請低學段的崗位,持有低學段教師資格證人員不得申請高學段的崗位;

  (六)身心健康,能適應申請崗位工作要求;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報:

  1.特崗教師服務期限未滿3年的人員;

  2.小學定向全科教師服務未滿6年的人員;

  3.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正在接受審查調查的人員;

  4.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5.近三年(20xx年、20xx年、20xx年)年度考核結果有“不合格”等次的人員;

  6.存在其他違背師德師風行為的.人員。

  五、方法及程序

  (一)報名及初審

  由各鄉鎮組織符合條件的教師填寫申請表,并進行資格初審。各鄉鎮要嚴格把關,不得弄虛作假,資格審查貫穿全過程,凡被發現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除取消當事人交流資格外,將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二)復審及面試

  8月15日下午6點前以鄉鎮為單位將本鄉鎮教師申請表(見附件),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獎勵證書復印件各1份,近期小二寸標準證件照2張統一報送至縣教體局干部人事股,由干部人事股組織人員對申報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結束后,按照不低于1: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

  面試采取試講和答辯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面試總成績100分,其中試講70分、答辯30分。備課時間15分鐘,面試時間共10分鐘(試講時間8分鐘,答辯時間2分鐘)。試講主要考察申報人員的學科專業素養、教育教學基本素養、教育教學能力、職業道德素質和心理素質等,試講不使用多媒體,不帶教具,可帶試講提綱進入面試室。答辯主要考察申報人員的語言表達能力和臨場應變能力。每組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面試成績。

  (三)公示與聘用

  根據面試成績,按照1:1確定考察人員,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交流輪崗人員,考察不合格的依次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遞補,最終確定人員在各鄉鎮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交流輪崗教師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參與學校學年度綜合考核,考核合格人員,統一辦理調動手續;考核不合格人員,退回原工作單位。另外,交流輪崗教師需無條件服從工作分配,凡不服從工作安排,不能勝任教學工作的,原則上退回原工作單位,三年內不得申請交流。

  (四)人員補充

  各鄉鎮對符合條件報名的教師,不得以各種理由推諉拒絕,對因教師交流輪崗空缺的崗位,原則上由20xx年招聘的特崗教師、小學定向全科教師及城區輪崗支教教師進行補充。

  未盡事宜由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輪崗實施方案 9

  為了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均衡配置學校教師資源,促進我市城鄉教育均衡發展,提高農村學校和邊遠地區薄弱學校教育質量,根據《教育部關于大力推進城鎮教師支援農村教育工作的意見》(教人2號)精神,結合我市中小學校教育教學實際,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促進教育均衡發展為目標,以全面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為核心,貫徹科學發展觀,建立和完善教師輪崗支教長效機制,有效開發和利用我市優質教育資源,合理調配師資,逐步縮小各學校之間師資力量、教育教學質量的差距,努力建設一支素質優良、結構合理的教師隊伍。

  二、基本原則

  相對穩定、合理流動、相對均衡、資源共享、統籌兼顧的原則。

  三、支教方式

  全職到受援學校任職,派出學校不再安排任何工作。支教時間為1學年,期滿回原學校工作。

  四、支教對象

  從教職工超編的學校中,選派一名素質優良的'教師安排到缺編學校支教。

  五、組織機構

  組長:朱xx

  副組長:崔xx、曾xx、劉xx、卓xx、卓xx、林xx

  成員:各股室負責人、各中學、中心學校校長。

  六、有關要求

  (一)對派出學校的要求

  1、派出學校要根據教育局的安排,做好宣傳發動工作,落實支教人員,將名單報送局人事股。

  2、派出學校必須按規定時間派員到教育局領取支教報到書,保證支教教師按時到位工作。

  3、派出學校要關心支教教師,為支教教師排憂解難,每學期中和學期末,派出學校的領導要深入支教教師任教學校了解支教教師的工作、紀律及生活情況。

  4、派出學校對因病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支教人員要及時派員替換。

  5。派出學校對支教教師給予適當的交通、生活等補貼

  (二)對受援學校的要求

  1、受援學校要根據學校實際,安排好支教教師的各項工作,為支教教師解決實際困難。

  2、受援學校要將支教教師納入本學校教師管理,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每月將出勤情況一式二份分別送原單位和教育局人事股,每學期末對支教人員的思想表現、工作態度、出勤情況、教學效果等實事求是地做出鑒定,并填寫《xx市輪崗支教教師鑒定表》,一式二份分別送原單位和教育局人事股存檔。

  3、受援學校對支教教師不按時到位,不完成工作任務,不遵守紀律等情況,要及時上報市教育局人事股。

  4、受援學校領導隱瞞包庇支教教師以錢代教,一經發現核實,將追究主要領導責任。

  (三)對支教教師的要求

  1、要以大局為重,克服困難,按時到受援學校報到。

  2、要遵紀守法,認真履行工作職責,自覺加強師德修養、恪守職業道德規范,團結同事,以身作則,言傳身教,為人師表。

  3、支教教師必須吃住在學校,有事因病須辦理請假手續。

  4、要積極參加受援學校的政治業務學習、教學教研等集體活動,承擔不低于受援學校教師的平均教學工作量,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學工作,嚴謹治學,熱愛學生,尊重家長,努力提升教育教學質量。

  5、支教教師支教期間每學期末都要寫出支教工作總結材料,分別報送派出學校和受援學校。

  七、支教管理

  1、支教教師的人事關系、工資關系不變,支教期間享受派出學校同級同類教師的福利待遇。支教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受援學校考核認定,并在受援學校領取。

  2、支教教師在支教期間接受受援學校的管理。

  3、支教期滿,市教育局將派員配合受援學校對支教教師進行全面考核,并填寫《xx市輪崗支教教師考核登記表》一式三份,派出學校、受援學校、市教育局各一份。

  4、支教經歷等同交流經歷,對支教期滿,考核合格的,在全省全面開展教師交流時,市教育局承認其交流經歷和年限,不再安排相當年限的交流。

  5、凡核實有以下行為者,考核直接認定為不合格;

  (1)支教教師擅自缺勤超過10天或一年累計超過15天以上的。

  (2)支教教師以錢代教或請外人替教的。

  6、對做出顯著成績的支教教師給予表彰獎勵,并在評先評優、提拔任用與職稱評聘時優先考慮。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參加中高級職稱評審并繼續支教。

  7、本方案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輪崗實施方案 10

  根據中共XX委辦公室、XX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XX縣科級以下干部交流輪崗暫行規定〉的通知》(明委辦[20xx]18號)精神,本著"切合實際、突出重點、分步實施、平穩推進"的原則,制定本方案。

  一、建立工作機構。

  1、成立縣委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在縣人事局,負責全縣干部交流輪崗工作方案的制定,對全縣各部門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進行指導;負責干部交流對象的調配,輪崗人員的統計備案。

  2、各鄉鎮、縣直各單位要相應成立以主要領導為組長的`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成員應包括政工、組織、紀檢、工會等崗位人員。具體負責本單位干部交流輪崗工作方案的制定和組織實施。

  二、深入宣傳發動(5月中旬-5月下旬)。

  各鄉鎮、縣直各單位要認真做好干部交流輪崗政策的宣傳發動工作,講明階段性對干部實施交流輪崗,是國家《公務員法》的要求,是干部人事制度的完善,是鍛煉干部的必要措施,是培養人才的需要。

  三、認真調查摸底(5月下旬-6月上旬)。

  根據交流輪崗的范圍對象,對全縣干部狀況進行調查摸底,摸清各類型的干部人數、在單位工作時間、任職年限(時間截止20xx年5月30日止)、親屬關系、干部隊伍結構存在的問題等,各單位必須提供本單位在編在崗人員花名冊(表一),并組織政工干部認真填寫《XX縣輪崗干部花名冊》(表二)、《XX縣交流干部花名冊》(表三)、《XX縣符合交流條件但暫緩交流的干部花名冊》(表四)、《XX縣符合交流條件但不交流的干部花名冊》(表五)和《XX縣輪崗干部調配方案》(表六),做到不漏報、不虛報。屬于“交流、輪崗”的人員,同時符合暫緩交流條件和不交流條件的人員,應當通過會上公布和上墻等形式進行公示(公示情況要留底備查),接受群眾監督,上墻公示時間統一為7天。在公示期間各領導小組要繼續做好宣傳工作,并針對各種思想反映采取集體談話,個別談心,消除各種思想顧慮。經公示后,將表二至表六(含交流輪崗方案)黨群系統的報縣委組織部黨群科;政府系統的報縣人事局干部管理科綜合后統一上報縣委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個人提出交流、輪崗意見的,填寫《XX縣干部交流輪崗申請表》(表八),表八只供給單位提交干部交流、輪崗方案時的第一參考。

  四、各鄉鎮、各單位領導小組制定干部交流、輪崗方案(6月中旬-6月下旬)。

  領導小組集體討論本單位干部交流輪崗方案,要組織交流輪崗干部認真填寫《XX縣干部輪崗登記表》(附表七)。

  五、縣委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單位方案(7月上旬-7月中旬)。

  交流換崗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各單位的交流輪崗方案報領導小組集體討論審核、審批。

  六、交流、輪崗的組織實施(7月下旬-8月中旬)。

  交流輪崗方案經縣領導小組審批后,即可組織實施。

  1、干部交流。各鄉鎮、縣直各單位屬交流的干部,方案提交縣委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批準后,由所在單位統一集中交流對象集體談話,提出相關要求,之后由單位統一到組織人事部門辦理調動手續,并要求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原單位工作移交。由單位一名領導帶交流人員到新單位報到并介紹情況。

  2、干部輪崗。各鄉鎮、縣直各單位制定的輪崗方案,經審核后,即可組織實施。

  交流、輪崗工作基本結束后,各鄉鎮、縣直各單位將填寫好的《XX縣干部輪崗情況登記表》(表七)分別報組織部黨群科、人事局干部科。

  輪崗實施方案 11

  為深化干部制度改革,加強對干部的培養,經局黨委會研究,決定在全區衛生系統內開展干部輪崗交流活動。現結合實際情況,就做好干部輪崗交流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干部輪崗交流工作的指導,確保我區衛生系統干部輪崗交流工作的順利進行,成立云龍區衛生系統干部輪崗交流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局長擔任,組員由局黨委委員擔任。

  二、對象確定

  根據輪崗交流的范圍、對象,對全區衛生系統干部狀況進行調查摸底,經局黨委會研究擬定輪崗交流對象。各有關單位(科室)認真填寫《云龍區衛生系統輪崗交流干部花名冊》等表格,對輪崗交流的有關規定和人員名單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三、基本原則

  1、局屬各單位及局機關各科室都要納入交流范圍。

  2、根據工作需要,聽取個人意見,體現能力特長,讓合適的人到合適的`崗位。

  3、局機關科室負責人和局屬各單位中層以上干部視工作需要進行上派、下派,交流時間不低于1年,不超過2年,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交流時間的,經局黨委研究后可延長。上派、下派干部在交流期間,編制性質、身份、職級和工資福利渠道保持不變。

  4、凡局機關推薦的科級后備干部人選,應首先考慮有交流到基層領導崗位鍛煉的經歷。

  5、局及局屬單位窗口科室干部原則上2年交流一次。其他崗位干部根據需要適時交流。

  6、對不服從交流的,原則上不再做領導職務安排,并報組織人事部門備案。

  7、副科級單位副職輪崗交流按照管理權限實行預審備案制度。

  四、相關要求

  1、干部在交流期間要積極配合所在單位領導班子工作,有意見或建議,可向局黨委或組織人事部門書面反映。

  2、參加交流的干部在新部門、新崗位要珍惜鍛煉機會,加強調研和學習,全面提高自身綜合素質。

  3、各單位(科室)要嚴格按照干部管理辦法,加強規劃、完善制度、規范管理。對確定輪崗交流的干部,做好思想工作,盡快辦理交接事宜,并報局黨委。

  輪崗實施方案 12

  為深入推進我縣創建省級文明縣城工作,按照縣委、縣政府的工作部署,結合我局實際,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大力弘揚 “少說多干、奮勇爭先、務實創新、開放超越”的灤南精神,創新工作方式方法,維護城鄉建設秩序,提升規劃設計水平,為打造“激情灤南、實力灤南、文化灤南、生態灤南、和諧灤南”和建設“濱海水城、經濟強城、文化名城、宜居靚城”營造良好的城鄉建設環境。

  二、主要任務

  1、扎實細致開展規劃提升工程。以繁榮、舒適,提品位、出特色為目標,立足打造中等城市,對北河新區尚未定稿的詳細規劃設計方案進行回頭看并進行必要的.修改和完善,使水、城交融,人工環境與自然環境二者更和諧。進一步梳理老城區詳細規劃設計構思,編制老城區控制性詳細規劃,通過優化公建設施資源配置、合理安排綠地廣場等公共活動空間,因地制宜確定開發強度,為實現功能更新、改善人居環境、保持改造的可持續性奠定基礎。

  2、打造精品工程。為更好對接區域發展戰略,提升城市區域競爭力,我局將嚴把規劃審查關口,實現高標準設計、高水準建設;充分挖掘地方特色,塑造精品工程,著力推進城鎮建設上水平、出品位;在規劃建設中,按照中等城市的標準配建公共設施和基礎設施,提升承載能力,打造舒適宜居的人文生態城市。

  3、加強城鄉規劃工作的監督監察。結合縣委、縣政府有關城鄉規劃管理工作的文件以及《城鄉規劃法》的規定,加強對縣域內規劃執行情況的監督監察,鞏固和擴大工作成果。

  4、建立健全保障機制。完善重大項目公示聽證等制度,聘請城市規劃建設方面的專家,對規劃、建筑、市政、園林等具體項目進行把關,對城市建設情況進行評估,并提出意見和建議;對重大項目進行公示聽證,對不利于生態建設的項目實行否局。

  三、組織領導

  成立以局長王海林任組長,其他主管副職為副組長、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綜合科科長擔任,具體負責活動的組織協調和日常工作。各科室都要把這項活動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切實與貫徹落實縣委第十一次黨代會精神結合起來、與推動當前工作結合起來,做到思想到位、領導到位、組織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確保創建工作有效開展。

  四、步驟措施

  1、宣傳動員階段(3月15前)

  召開全體干部職工動員會,結合本單位創建重點,進一步健全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分解責任、細化指標,將創建任務落實到每一位機關干部。

  2、全面實施階段(3月16日——6月底) 對照操作標準逐項對標創建,做到固強補弱、查缺補漏、全力提升。

  3、鞏固提高階段(7月——12月底)

  針對查擺出的問題進行認真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力爭各項指標達到創建標準。

  五、工作要求

  1、統一認識,明確創建工作的目的意義。要廣泛深入地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動員活動,形成廣泛共識,增強全體干部職工參與文明創建的積極性和自覺性。

  2、明確職責,形成文明創建的聯動機制。創建全省文明縣城工作涉及面廣、要求高,各科室按照具體部署扎實開展創建工作,積極配合,齊抓共管,形成有效運行的聯動機制。

  3、嚴格考核,建立創建工作的督導機制。加強對創建工作的調度考核和自查測評,確保創建工作按要求與步驟完成目標任務,實行工作問責制,將文明創建工作納入年度目標管理和績效考核內容,切實保障爭創全省文明縣城各項工作順利實施和各項任務完成。

  輪崗實施方案 13

  根據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xx年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我區學校、幼兒園實際,制定20xx年校(園)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方案如下。

  一、交流輪崗人員范圍

  全區中小學、職業學校、幼兒園、局所屬事業單位(以下簡稱學校)的在編在崗(含人員控制總量、合同制教師)校(園)長、教師(以下簡稱校長、教師)。

  二、交流輪崗的對象和人數

  符合以下條件的校長、教師均須按規定參加交流:

  (一)在同一所學校連續任職滿2屆的校長。其中,校長每屆任期一般為5年、副校長為3-5年,同一所學校校長、副校長一般不同時進行交流;

  (二)已聘任一級教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在同一所學校連續任教超過2個聘期的專任教師。高級教師及以下每個聘期為3年、正高級教師為5年;

  (三)新晉升履職的教師原則上3年內至少安排其參加1次不低于1學年的城鄉教師輪崗交流。

  除上述條件以外,本人自愿交流的校長、教師,所在單位要給予積極支持。

  三、交流輪崗的類別和時間

  (一)調配交流。校長的調配交流,按校長職級制的有關規定,按程序辦理,人事關系同步調整。教師的調配交流根據《墾利區教育系統人員調配暫行規定》(墾教發[20xx]41號),區教育局擬定人員調配方案,經區委編委領導同意后,報區委編辦、區人社局備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手續,調配交流人員人事關系同步調整。

  (二)校際之間交流。由各區直學校提報交流任教教師到鎮、街道學校任教的材料,報區教育局審批備案,交流期間不轉人事關系,原單位工資待遇等保持不變;學校學科富余人員,根據學科情況,各學校提報人員名單,由教育局統籌安排交流,交流期間不轉人事關系,原單位工資待遇(鎮、街道學校教師交流到區直學校教師不再享受鎮、街道相應補貼)等保持不變。教師交流時間原則上為1-3學年。校長每次交流的年限原則上不少于一屆。

  (三)局屬事業單位與學校之間的交流。局屬事業單位人員到學校交流,學校教師到局所屬事業單位交流,由所在單位提報人員交流材料,報區教育局審批備案,交流期間不轉人事關系,原單位工資待遇(鎮、街道學校教師交流到局所屬事業單位不再享受鎮、街道相應補貼)等保持不變。交流時間原則上為1-3學年。

  四、交流輪崗的方式

  (一)個人申請。符合交流輪崗要求的校長、教師本人提出交流申請,報學校和區教育局審批。

  (二)學校推薦。學校根據教師交流的.有關規定和本校教師隊伍實際,制訂年度交流計劃。主要依據教師在本校連續任職時間和個人申請,確定符合規定條件的校長、教師,原則上不低于符合交流條件人數的10%,分期分批進行交流,報區教育局備案后實施。

  五、交流輪崗的實施步驟

  (一)人員上報。確定全區各學校交流輪崗人員計劃,采取個人報名、組織安排的方式確定本單位交流人員,填寫《墾利區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登記表》,上報區教育局備案。

  (二)資格審查。根據報名條件要求,區教育局審核報名人員資格,確定交流輪崗人員。

  (三)組織交流。根據報名情況和資格審查情況,對審查合格的教師做出統一安排。各單位要為交流輪崗校長、教師創造必要的工作條件,支持、指導、幫助交流輪崗校長、教師履行工作職責。

  (四)報送要求。以學校為單位,將《墾利區符合交流輪崗教師統計表》、《墾利區教師交流輪崗登記表》、《墾利區校長交流輪崗登記表》和《墾利區校長教師交流輪崗人員匯總表》紙質版一式兩份于8月31日前報區教育局509室;上年度交流輪崗教師所在單位和交流學校要認真總結教師交流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的意見、建議,形成書面報告,一并上交。不按規定時間和要求提報材料的學校,區教育局不再受理。

  六、有關要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個人申請,所在單位同意,區教育局批準,可以不列入交流范圍:

  1.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

  2.因患重大疾病正在治療,或正在孕期、哺乳期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安排參與交流: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

  2.因健康等原因不能保證正常工作的;

  3.存在嚴重師德問題的。

  (二)交流范圍內的校長、教師參加職稱評審、聘任的必須具有交流工作經歷,其中:申報評審高級教師職稱、正高級教師職稱和評選特級教師的必須具有在鎮學校任教1年以上的工作經歷。對出勤達不到要求、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認定支教經歷。

  (三)交流輪崗待遇。按照區委組織部下派干部的標準發放交通、生活補貼,交流期滿結束時經考核合格后根據考勤情況一并發放。交流輪崗校長、教師與接收學校教職工在培訓學習、假期安排、日常管理等方面同等對待。

  (四)優先安排交流輪崗校長、教師的培訓計劃和項目。

  (五)嚴肅工作紀律。各學校在實施校長、教師交流工作中,必須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肅紀律,加強監督,切實維護參與交流人員的合法權益,維護教師隊伍穩定。

  輪崗實施方案 14

  為了建立健全校長教師正常流動的長效機制,增強校際交流,取長補短,相互學習進一步優化教師隊伍資源配置,促進學校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提升我校的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學質量,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義務教育法》、《教師法》和國家 自治區《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以促進義務教育優質教育均衡發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為目標,建立健全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制度,扎實推進教育教學管理創新,著力提升學校辦學水平,努力創辦人民滿意的教育和學校。

  二、組織機構

  為確保我校輪崗交流工作順利展開,我校特成立了輪崗交流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三、基本原則:

  四、堅持以集團內部交流為主的'原則

  堅持領銜學校與成員學校雙邊交流的為主的原則。

  五、工作進程:

  (一)宣傳動員階段宣傳動員,向廣大教師傳達輪崗交流相關文件精神。并制定輪崗交流實施方案。

  (二)組織實施階段

  1、確保人員 采取個人申請和學校推薦相結合的辦法,根據相關標準確定輪崗交流人員。

  2、調配安排

  六、工作要求

  1、統一思想,精心組織,加強宣傳,充分認識到此次輪崗的重要性。

  2、嚴明紀律,加強管理。鼓勵廣大教師顧全大局,帶頭執行,積極引導。

  輪崗實施方案 15

  為了加強我縣農村信用社重要崗位人員的管理,做好超前預防、加強檢查監督,遏制違規違紀行為和各類案件發生,防范金融風險,促進我縣農村信用社各項業務健康快速發展,根據上級行內控管理工作要求和市聯社有關規定,結合我縣信用社實際,決定從20xx年元月一日起,對全縣信用社重要崗位人員實行輪崗和強制休假,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重要崗位人員的范圍

  信用社重要崗位人員是指信用聯社會計主管、微機管理員、機關會計員、重要憑證管理員、金庫管理員、經警保衛人員、票據交換員和基層經營單位的主任、信貸員、主管會計、出納員、微機操作員、聯行結算員。

  二、有關規定

  1、凡是在同一單位連續從事主任、會計工作滿五年的,必須調離原單位;連續從事其他工作滿三年(特殊情況不得超過五年)的人員,都要進行輪崗。

  2、對從事重要崗位的工作人員必須由聯社班子成員根據工作需要研究決定,有計劃的.安排休假,并安排好頂崗人員和交接工作,特殊情況可實行強制性休假。

  3、休假人員的安排:

  ①聯社機關重要崗位人員休假,由聯社理事長安排,在科室之間調劑頂崗;

  ②信用社主任休假,由聯社主要領導安排,并明確臨時負責人;

  ③信用社職工休假,由聯社安排,在內部之間調劑頂崗;

  ④信用分社人員休假,由信用社主任調劑安排,要明確雙人臨柜。

  4、崗位輪換及休假必須堅持先移交后離崗,先審計后上崗的原則。重要崗位人員輪崗及休假,必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全部移交手續;對強制休假的人員,休假時間視實際情況需要確定,強制休假期間個人待遇不變。

  5、對輪崗和強制休假期間,審計監察部門要及時按有關規定對其經辦的工作進行全面審計,審計時間控制在七天以內。審計結束后,對審計結果形成書面報告,作出審計結論。經審計檢查確有問題的人員按有關規定進行查處。涉及違法行為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置。代班人員在頂崗期間如發現問題要及時向負責審計人員報告。

  三、管理責任

  1、對不組織本單位職工學習,安排輪崗未輪崗,造成員工有抵觸情緒不服從安排,并有嚴重違規違紀或發生案件的,將撤銷主任職務。

  2、強制休假對象審計不及時,措施不力,導致發生案件或不按審計程序、走過場,應發現的問題未發現或反映問題避重就輕的,將追究審計人員責任。

  3、對頂崗代班人員在代班期間發現問題不及時報告、不按規定程序操作或監守自盜而引發責任事故和案件的,將按有關規定從重處罰。

  輪崗實施方案 16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中發〔20xx〕4號)和《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深入推進中小學教師“縣(區)管校聘”管理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盤政辦發〔20xx〕28號)精神,不斷優化干部、教師資源配置,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現結合我縣義務教育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要以《義務教育法》、《教師法》、《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若干意見》等法律法規為依據,以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為宗旨,通過全縣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科學有序地交流輪崗,優化干部、教師資源配置,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和全縣義務教育的教育教學水平全面提升。

  二、工作任務與交流輪崗范圍

  1.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由縣教育局在每學年開學前統一安排進行。

  2.義務教育學校教師交流輪崗的范圍為公辦學校在編(在冊)在崗教師。在同一所學校任教滿9年及以上的教師(男50周歲及以下、女45周歲及以下)均應交流輪崗(特殊情況,可適當放寬交流條件),城鎮學校、優質學校每學年教師交流輪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條件教師總數的10%,其中骨干教師交流輪崗比例應不低于交流總數的20%。處于孕期、哺乳期、患病、離退休時間不足3年、學校傳統項目和特色課程的領銜教師,可不交流輪崗。

  3.義務教育學校校長交流輪崗的'范圍為公辦學校校長、副校長。校長、副校長在同一所學校連續任滿兩屆后,原則上應交流輪崗。

  三、工作原則

  校長、教師交流輪崗要有利于相對薄弱學校師資隊伍的加強與發展;要有利于滿足一線教學需求;要有利于區域內整體師資隊伍的結構優化;要有利于校際的學科配套;要有利于校長、教師的專業發展;要有利于激活學校用人制度改革。

  四、交流輪崗形式和程序

  1.校長交流輪崗堅持組織選派的原則,立足學校干部隊伍實際,促進均衡發展。教師交流輪崗堅持組織選派和個人自愿相結合的原則,從實際出發,積極穩妥推進。

  2.符合交流輪崗條件的校長,交流輪崗期間考核不合格者做降職或免職處理。符合交流輪崗條件的教師,可自愿提出申請,經學校和縣教育局批準后實施。即在各校教職工編制核定范圍內,統籌考慮師資的實際需求,結合每學年區域內教師調劑補充計劃,實施城鎮學校與農村學校、優質學校與薄弱學校教師交流輪崗。交流輪崗時限為三個學年度。

  3.申請交流輪崗的教師填寫《盤山縣交流輪崗教師申請表》,縣教育局黨委根據全縣各學校教學實際需求,決定交流輪崗教師人選及其交流輪崗學校,填寫《盤山縣交流輪崗教師登記表》并存入個人檔案。

  4.交流輪崗教師必須在一線任教,由交流輪崗學校負責交流輪崗期間的年度考核,優秀比例大于20%(具體比例與縣人社局商定)。交流輪崗期間因為個人原因不再交流輪崗的,取消交流輪崗教師身份和待遇(縣直學校教師不視為農村工作經歷),并從交流輪崗終止之日起,2年內不許評優評先(提交申請后反悔的參照執行)。

  5.支教是交流輪崗的特殊形式。支教時間須滿一年,支教比例不得大于學校在編人數的5%。支教教師需在《盤山縣交流輪崗教師申請表》“備注”中標明“支教”字樣。受援學校僅限古城子學校、沙嶺學校、沙嶺北鄭學校、棠樹學校、東郭學校、石新小學、羊圈子小學。

  五、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推進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是實現區域教育資源均衡配置,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和教師專業發展的重要舉措,是《義務教育法》賦予縣政府的重要職責。因此,各學校要予以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成立教師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認真組織好本校的教師交流輪崗工作。要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制定本校的教師交流輪崗工作方案,確定交流輪崗工作指導思想、目標、交流輪崗方式等。

  2.加大政策宣傳。教師交流輪崗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社會影響大、觸及教師的切身利益。因此,各校在實施過程中要始終貫徹以人為本的思想,要以對教師高度負責、對教育事業高度負責的精神,搞好宣傳,做實做細各項工作,促進教師交流輪崗工作的健康發展。

  3.加強考核管理。嚴格執行校長崗位責任目標管理制度和中小學教師考核測評標準。進一步規范和完善教職工考核程序,積極探索學生家長、學生參與評價、考核教職工的辦法,嚴格執行師德一票否決,重點考核工作實績。在考核等次的確定上不徇私情,準確定位。對那些業務技術水平低、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工作不努力、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未完成學年工作任務或在工作中出現較大失誤,造成較大損失的人員,考核等次應確定為“不合格”。考核不合格或不參加考核的人員按照相關規定處理。

  4.強化政策保障。從20xx年起,在職稱評聘工作中,將教師到其他學校交流輪崗的工作經歷作為申報評審高級教師職務(職稱)和特級教師的加分條件。到縣直學校交流輪崗按有關政策執行。

  5.消除后顧之憂。各校要切實解決校長、教師交流輪崗中工作、生活等實際困難,為參與校際交流輪崗的校長、教師創設良好的工作平臺和條件。

  (1)交流輪崗到異校中、高級崗位的教師,其在原學校聘任的中、高級職務的細分等級予以保留。

  (2)交流輪崗校長、教師的差別化待遇、鄉鎮工作補貼待遇由交流地學校發放。選派學校根據交流地學校所開具的工作量(含教學和教育管理等工作)證明落實工資待遇、職稱評聘、崗位聘任和績效獎金等待遇。

  6.各校要做好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政策宣傳和思想教育工作,著力形成正確的輿論導向和良好的工作氛圍,進一步激發校長、教師的工作積極性、主動性,確保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取得實效。要將實施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作為推進義務教育高水平均衡發展的關鍵舉措,并與全面改善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有機銜接,形成全面發展的整體合力。

  本方案自下發之日起執行,以前交流輪崗文件即行廢止。

  輪崗實施方案 17

  為進一步加強公司人才隊伍建設,優化人員配置,提高辦事效率,全面培養和鍛煉員工隊伍,結合公司的實際,依據《公司管理人員交流輪崗、掛職鍛煉暫行辦法》有關規定,制定本年度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目的和宗旨

  按照建設一支高素質人才隊伍的要求,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著眼于管理人員的培養鍛煉和潛在能力的開發,選拔優秀人才進入公司各級管理干部層面,優化管理人員隊伍結構,努力做到配置合理、人崗相適、各得其所,實現人盡其才、才盡其用、事盡其功,為公司的持續發展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

  通過交流輪崗、掛職鍛煉,建立起公司管理人才庫,為公司選擇、提拔管理干部提供依據。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個人服從組織的原則

  個人要從公司整體的發展需要,顧全大局,服從安排。

  (二)人員崗位相適的原則

  要使年齡、文化結構、現任與后備干部結構更趨合理,活力更強,工作效能進一步提高。

  (三)整體功能優化的原則

  要擴大管理人員橫向交流范圍,增強管理人員綜合管理能力培養的意識、樹立胸懷全局、團結協作的觀念。

  三、交流輪崗、掛職鍛煉崗位

  (一)總部機關本次交流輪崗培訓學習的崗位有:工程造價管理崗位、工程技術管理崗位、安全管理崗位、會計核算崗位、人力資源管理崗位。

  (二)本次掛職鍛煉的崗位有公司總部辦公室副主任一職,機關各部門、各分公司和項目部可推薦人選掛職鍛煉。

  四、交流輪崗、掛職鍛煉方式和條件

  (一)交流輪崗、掛職鍛煉方式

  本次交流輪崗、掛職鍛煉的崗位是根據本年度公司總部機關定員定編定崗進行崗位設置而確定的職能部門業務管理崗位,采取各單位推薦和組織安排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各分公司、項目部針對每個崗位最多可推薦一名人選。

  (二)交流輪崗、掛職鍛煉條件

  1、品德端正,遵紀守法,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

  2、工作認真負責、積極主動,服從整體安排;

  3、認同公司文化,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4、熱愛集體、愛崗敬業、能完全勝任本職工作;

  5、交流輪崗人員為35周歲以下基層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具有推薦崗位或相關崗位1年以上工作經歷;

  6、掛職鍛煉人員為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中青年干部,掌握行政職能、行政組織等行政管理學的基本知識,掌握各種常用公文的寫作,語言、文字表達能力強,思維敏捷,洞察能力強,有企業活動的策劃和組織能力,有對外聯絡交際和對內各部門工作的協調能力。

  五、實施步驟

  (一)3月5日前,向司屬各單位下發《20XX年度交流輪崗、掛職鍛煉實施方案》,要求各分公司、項目部于3月12日前上報本次推薦到總部機關交流輪崗、掛職鍛煉人員名單。各分公司、項目部如果有交流輪崗、掛職鍛煉的崗位,需要由公司總部進行協調、配置人員的,一同將信息上報。

  (二)3月17日前人力資源處將各分公司、項目部上報的推薦人員名單按崗位分類,交予崗位所屬部門進行初步審定,初步審定后由人力資源處牽頭組織機關各部門對初步確定的人員進行集中討論,確定擬交流輪崗、掛職鍛煉人員。3月19日前人力資源處將擬確定交流輪崗、掛職鍛煉人員,報公司領導最終審定。

  (三)3月21日前將公司領導最終審定通過的交流輪崗、掛職鍛煉人員通知相關分公司、項目部。3月25日前人力資源處與確定的交流輪崗人員簽訂《交流輪崗和專業培訓協議書》,3月31日前所有交流輪崗、掛職鍛煉人員到崗就位。

  六、管理工作措施

  (一)將各分公司、項目部推薦而未能參加本次交流輪崗、掛職鍛煉的人員進行備案,如有相應或相似的崗位需要交流輪崗、掛職鍛煉的,優先考慮和組織安排。

  (二)本次交流輪崗、掛職鍛煉時間定為1年,從20XX年4月1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結束,結束后對本次交流輪崗、掛職鍛煉人員進行績效考核,考核結果將作為崗位晉升的重要依據。

  (三)績效考核結束后,公司將按照考核結果對交流輪崗、掛職鍛煉人員工作崗位重新安排。根據公司整體發展需要,可留任總部機關,或回到原單位相應崗位工作。

  (四)由公司人力資源處總結本次工作開展情況,為明年交流輪崗、掛職鍛煉工作積累經驗。

  (五)各分公司、項目部依據《公司管理人員交流輪崗、掛職鍛煉暫行辦法》有關規定,自行編制本年度單位內部交流輪崗、掛職鍛煉實施方案,并于20XX年6月30日前將本單位交流輪崗、掛職鍛煉實施方案及方案實施情況報公司人力資源處。

  輪崗實施方案 18

  為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干部隊伍管理的競爭、激勵機制,促進優秀人才脫穎而出,提升干部職工隊伍整體素質,促進公共資源交易效益最大化,根據公務員法等有關文件精神,經中心研究決定,在中層干部、工作人員中實行輪崗。現結合中心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著眼于優化干部隊伍結構,提高干部隊伍素質和活力,加強機關勤政廉政建設,促進工作作風轉變,改善發展環境,進一步推動全市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化改革發展。

  二、輪崗目的

  1、合理配置,規避風險。通過定期輪崗制度來防止腐敗,采取崗位輪換的方式可以防范管理風險或道德、法律風險。

  2、多崗鍛煉,培養人才。通過內部崗位輪換,緩解晉升崗位不足的壓力,有效地培養出能夠在公共資源交易工作中獨擋一面的復合型人才。

  3、激勵干部,創造寬度。輪崗可以使干部開拓視野、積累人脈資源、發現自己真正的興趣與能力所在、鍛造多方面的.能力與經驗,從而拓寬干部工作寬度,真正做到“把合適的人用在合適的崗位”,即“以人為本”。

  三、輪崗范圍

  此次輪崗的范圍為中心各部室在職在崗中層干部及職工。

  四、實施程序

  1、由中心辦公室提出交流輪崗人選和崗位;

  2、征求干部交流輪崗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意見;

  3、召開中心主任辦公會議討論研究決定;

  4、中心分管領導與交流輪崗干部談話,做好思想工作,提出有關要求;

  5、中心辦公室行文辦理有關手續。

  五、工作紀律

  1、已明確即將交流輪崗的職工,在做好交接工作的基礎上,盡快到崗。

  2、凡經組織研究決定安排交流輪崗的干部,應自覺服從組織決定,盡快到崗任職。對無正當理由拒不服從組織決定者,要進行批評教育。經批評教育后仍拒不執行的,就地免職,不保留原職務待遇,調辦公室進行待崗處理;根據本人需要,可提出辭職或自行聯系單位外調,中心支持辦理相關調動等手續。

  輪崗實施方案 19

  為了促進基礎教育的改革和發展,建立符合我校特點的教師管理制度,促進教育公平和均衡發展,不斷提升辦學水平和效益,努力辦好讓人民滿意的教育。經研究,決定建立本校教師輪崗支教交流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趙化學區教育工作督導組和xx鎮政府關于均衡發展教育的精神,以關注每一個學生健康成長為宗旨,以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質量為根本任務,立足本校實際,建立和完善教師輪崗支教交流制度,積極推動我校教師輪崗交流工作。

  二、基本原則

  按照“以人為本、統籌兼顧、增強活力、和諧穩定”的.工作要求,本著“資源共享、協調發展”的原則,做到三個結合,即:建立教師輪崗交流機制與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教師職務晉級和獎懲機制相結合;建立教師輪崗交流機制與弘揚艱苦奮斗、愛崗敬業的師德教育相結合;建立教師輪崗交流機制與確保教育系統安定穩定、推動教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相結合。

  三、基本情況

  本校下轄青山、楊寺村小。青山村小現有五個教學班,學生110余人,教師6名。楊寺村小現有四個教學班,學生90多人,代課教師4名。

  四、實施辦法

  (一)輪崗對象

  1、凡我校完小的在編在崗專任教師,均為輪崗對象。

  2、當村小一旦出現差缺教師時,在完小教師中按照下列次序確定交流對象:

  (1)教師自愿申報到村小任教。由本人提出申請,學校根據學科結構等情況確定是否安排輪崗支教。

  (2)在近一學年期末統考中,所任教學科平均分與學區平均分差距最大者【教多班科的取平均,再乘以系數(1-0.1x),x為教師任教的統考班科數】,按照輪崗支教人數,按平均分差距從大到小依次確定。

  (3)若統考成績名次相同,則年齡較小者為輪崗支教交流對象。

  3、符合下列條件者,不作為輪崗交流的對象:

  (1)男教師年齡58周歲以上,女教師53周歲以上的專任教師(時間截至到當年8月31日為準)。

  (2)校委會成員。

  (3)孕婦、身體殘疾或長期病假的教師(以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為準)。

  (二)輪崗年限要求

  到村小支教原則上應滿1學年,期滿后可申請回完小工作,也可申請繼續在村小工作。

  五、激勵措施

  1、參加輪崗交流的教師在評優評先時,在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考慮。

  2、在崗位等級晉升時,在同等條件下有到村小支教工作經歷者優先晉升。若均有到村小支教工作經歷,則以支教工作時間較長者優先晉升。

  3、到村小支教的教師,學校給予路費生活費補助:青山:300元/月,楊寺:500元/月。一學年按10個月計算。

  六、紀律要求

  1、全體教師要積極參與,爭取機會,提高自我,為我校教育事業均衡發展做出貢獻。

  2、對于學校考核確定應該到村小支教而不參加輪崗支教的教師處理辦法:①師德師風年度考核“不合格”。②教師學年度考核“不合格”。

  3、到村小支教的教師必須按要求準時到崗,不得雇用臨時人員頂崗。凡不服從組織調配,超過一天拒不到崗的,將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予以效能告誡;超過2天時間仍然拒不到崗的,按上述第2條處理。

  4、本實施方案自20xx年8月1日起執行。

  輪崗實施方案 20

  一、指導思想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推進縣(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意見》(教師〔20xx〕4號),湖南省教育廳《關于推進縣(市、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的'意見》(湘教發〔20xx〕51號)和長沙市教育局《關于推進縣(市、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的意見》(長教通〔20xx〕121號),以及《事業單位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試行辦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為全面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優化教師隊伍結構,促進城鄉校長教師合理交流,激發教師隊伍活力,提升教育教學質量,推進城鄉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特制定本方案。

  二、具體措施

  (一)區管校聘工作

  1.試點學校

  望城區向陽中學望城區茶亭梅園中學

  2.聘用原則

  堅持按需設崗、雙向選擇、公開公平、以人為本的原則。

  3.聘用流程

  按需設崗→個人申請→審核聘用→公示結果→簽訂聘書(合同)

  4.落聘人員由區教育局統籌調劑。

  5.時間安排

  3月-5月前期調研,6月-7月制定方案,8月具體實施并完成。

  (二)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

  1.交流輪崗方式

  (1)支教:城區學校教師到農村學校支教。

  (2)交流:城區與城區、農村與農村學校之間教師交流輪崗。

  (3)考選:區內農村教師通過考試方式交流到城區。

  (4)走教:片區或集團學校內部因學科需要跨校兼課;市、區級卓越教師對口支援相對薄弱學校或薄弱學科。

  城區學校是指街道區域內的學校,農村學校是指鄉鎮區域內的學校。

  2.交流輪崗對象

  (1)公辦學校(園)在編在崗教師(幼師)。

  (2)公辦學校校長(園長)、片區校成員。

  3.交流輪崗原則

  (1)按個人申報、學校同意、雙向選擇、教育局審批的流程辦理。

  (2)鼓勵城區教師到農村支教。

  (3)支教時間原則上1-3年,也可直接辦理人事異動關系。

  4.交流輪崗時間

  除走教外,支教和交流均在6月28日前完成申報工作(申報審批表交區教育局318室),8月底前完成有關人事關系異動。

  5.交流輪崗補助

  (1)支教教師工作量達學校平均工作量及以上,根據支教學校距離及偏遠程度,享受300-900元/人?月的交通補助;享受相應農村學校教師的鄉鎮工作補貼。

  (2)走教教師兩校工作總量(按課時計算)達所在學校平均工作量及以上,且在走教學校課時工作量達該校平均工作量三分之一及以上的,可享受支教相應交通補助。

  (3)市、區級卓越教師對口支援相對薄弱學校,交通補貼酌情而定。

  三、實施步驟

  (一)宣傳發動

  區管校聘試點學校要制定本校“區管校聘”改革試點工作的具體實施方案,及時召開教職工“區管校聘”管理改革試點工作動員會。區屬各學校、各片區校要根據長沙市教育局《關于推進縣(市、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的意見》(長教通〔20xx〕121號)文件精神,鼓勵城區學校教師到農村支教,鼓勵卓越教師支教、走教。

  (二)摸底申報

  區屬各學校、各片區校要根據各校崗位需求等實際情況,精準制定崗位需求計劃,重點摸清緊缺學科、意向交流、支教教師實際情況,引導、規范教師流動。

  (三)會議審定

  區教育局根據各校崗位需求,結合教師申請意愿,意向學校教師結構、專任教師需求、崗位設置等實際情況,召開專題會議研究,統籌調劑。

  四、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部門聯動。“區管校聘”和校長教師交流工作在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開展。

  2.明確目標,促進交流。以“城鄉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為目標,調優教師結構,推進教育優質均衡發展。

  3.強化保障,激發活力。在教師職務晉升、職稱晉級、評優評先、培養培訓等方面向有農村工作經歷、有交流輪崗經歷的校長、教師傾斜。

  4.嚴格考核,落實獎懲。一是考核學校。對派出學校和受援學校均設置專項指標進行考核。二是考核教師。以受援學校為主,派出學校為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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