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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輪崗實施方案

時間:2025-01-03 10:59:57 煒玲 方案 我要投稿

交流輪崗實施方案(精選16篇)

  為保障事情或工作順利開展,我們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工作重點、實施步驟、政策措施、具體要求等項目。那么優秀的方案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交流輪崗實施方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交流輪崗實施方案(精選16篇)

  交流輪崗實施方案 1

  力推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使全鎮廣大干部職工積極投入到省級文明鄉鎮創建中去,全面提升干部職工隊伍整體素質,推進全鎮精神文明建設和各項事業的發展,根據《甘肅省文明單位建設管理辦法》,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科學發展觀,以《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為主線,緊緊圍繞創建省級文明鄉鎮的目標,結合本鎮實際,進一步深化創建主題、創新形式,促進我鎮的發展和整體素質的提高,努力培養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管理隊伍,塑造良好的文明形象。通過創建省級文明鄉鎮活動的開展,在抓好各項工作的同時,突出組織建設、思想建設、職業道德建設、法制建設、廉政建設和環境建設,促進全鎮全方位的發展,把我鎮建設成為組織健全、素質良好、勤政廉潔、管理規范、高效績優、環境整潔的文明單位。

  二、組織機構

  為加強對創建工作的組織領導,切實將精神文明創建活動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確保創建工作的順利開展,經鎮黨委研究,決定成立由鎮黨委書記任組長,鎮黨委副書記為副組長的創建省級文明鄉鎮領導小組(名單附后)。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領導小組實行集體領導下的成員分工負責制,按創建規劃,各司其職,扎實開展工作。

  三、主要任務

  (一)組織建設

  加強理論學習,強化班子自身建設。為進一步推動干部隊伍建設,根據“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要求,認真抓好領導班子的理論學習。用科學理論指導工作實踐,分析和解決問題,增強工作的原則性、系統性、預見性和創造性。班子成員進一步提高加強自身學習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增強學習自覺性,并以自己的模范行動帶動全鎮干部職工的政治理論學習,在全鎮形成講學習的良好氛圍。

  健全完善黨建工作制度,提升黨建工作水平。認真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黨委中心組學習制度、 “三會一課”制度等黨建工作制度。認真召開民主生活會,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領導干部模范履行黨風廉政責任制,做到清正廉潔,無違法違紀案件發生。建設團結協調的領導班子,班子成員做到思想常溝通,自覺接受監督,提高領導班子解決自身問題的能力;班子成員分工明確,協調配合;積極做好新黨員的'發展工作,充分發揮黨支部的戰斗堡壘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健全工、青、婦等群團組織。

  (二)思想建設

  切實加強思想道德建設,不斷提高干部職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學文化素質。貫徹落實中央《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結合本單位實際,大力提倡愛崗敬業、誠實守信、服務群眾、奉獻社會的精神;加強政風行風建設,自覺抵制和糾正各種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根據《綱要》精神,制定切實可行的加強職業道德建設的措施,加強行業自律。采取中心組學習、專題講座、集中輪訓、考試考核等多種形式,強化道德教育活動,提高職業道德的“培訓率、知曉率、執行率”。

  廣泛開展崗位練兵、創建文明標兵、文明崗位、文明窗口等活動,深化道德實踐活動。

  深入開展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和艱苦創業精神教育;抵制拜金主義、個人主義、享樂主義;樹立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廣泛開展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教育。重點是進行道德、傳統、法制三大教育,建立人才激勵制度,實行民主管理,真正做到因人而用,量才而用,充分調動全鎮干部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工作效率;加強崗位技能培訓,通過“知識競賽”等形式,促進管理執政水平的全面提高。

  按照“總體部署,統一規劃,條塊結合,分類實施,各展所長,全面推進”的思路,通過各種載體,努力調動各方面積極性。重視智力開發和文化建設,鼓勵干部群眾參加各類成人函授學習;努力提高科學管理水平,不斷改善辦公條件。健全信息報道網絡,不斷加強宣傳報道骨干隊伍的培養,建立一支熱愛烏江、熱愛宣傳工作,有較強責任感和文字基礎的骨干隊伍。利用社會新聞媒體,及時溝通信息,宣傳先進,推廣經驗,推進本單位的創建活動,促進各項工作的完成;認真發揮工會、團委、婦聯的作用,對現有文化設施加強管理,充分發揮其作用,安排形式活潑、內容健康、格調高雅的文體節目,豐富全鎮農民的文化娛樂生活。

  (三)環境設施建設

  在鞏固近年對環境建設投資的基礎上,把環境衛生整治工作做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采取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層層負責的辦法,以監督、檢查、治理為手段,結合我鎮的實際情況,采取集中整治和長效管理相結合的方式,大力開展

  “五整治”,著力解決臟亂差問題,努力提高全鎮衛生綜合管理水平,使我鎮的衛生面貌發生較大的改觀。

  (四)法制建設

  積極開展法律、法規教育,重點是加大執法培訓和普法教育,全面提高執法人員的素質,用法律規范執法者的言行、約束手中的權力,做遵守法紀的模范,使法律條文成為全鎮行政人員的行為準則。結合普法工作制定相應的責任制度及實施方案,逐步增強法律意識。一是有計劃、有步驟、分層次地學習基本法律知識和有關專業法律知識,學習采取自學和輔導相結合、分類學習和專題講座相結合、日常宣傳教育和階段性宣傳教育相結合的三結合原則,充分形成一個努力學法、文明執法的良好氛圍。在具體操作中,深入學習、宣傳鄧小平關于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理論和黨的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基本方略,切實加強干部職工學法的規范化、制度化建設,不斷提高依法辦事、依法管理、依法決策、依法行政的自覺性和能力;著重抓好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知識的普及,有針對性地普及有關市場經濟法律、法規知識,提高領導干部運用法律手段調節各種經濟關系的本領。為保證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開展,增強全鎮干部職工的法制觀念和依法行政意識,進一步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和能力,努力建設一支文明、高效、公正、廉潔的行政執法隊伍。

  建立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在辦理直接涉及群眾切身利益行政許可時,都通過一定的形式,把辦事制度、程序與結果及時向當事人和社會公開,自覺接受群眾的監督。通過聘請行政執法監督員、發放公開信、設立舉報箱、對外公布舉報

  電話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其進行執法監督檢查,置行政執法于社會監督之下,做到以點帶面、點面結合,抓出成效。為全面達到執法權限法定化、執法內容標準化、執法程序合法化、執法制度規范化、執法監督經常化、執法管理制度化打下了基礎。

  嚴格依法行政,根據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執法管理的需要和現實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加強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為重點的自身法制建設,嚴格按上級要求搞好普法教育,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綜合治理責任制。以防為主,切實落實安全保衛措施,確保本單位無重大經濟和刑事案件,無重大事故和責任事故。以制度把關,遏制賭博、民事糾紛、封建迷信、計劃外生育和不良社會風氣的現象發生。

  (五)創建工作

  加強創建工作力度,確保創建工作扎實有效。制定創建實施計劃,工作目標明確,措施具體,職責分明,責任到人。大力開展文明細胞工程和爭創先進集體、文明站、文明職工活動,全鎮上下形成學、比、趕、幫、超的良好創建局面。

  四、實施步驟

  第一階段:20xx年3月至5月。制定創建規劃,宣傳發動階段。通過各種形式的有效宣傳,創建工作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真正成為大家的自覺行動。

  第二階段:20xx年6月至20xx年9月。全面爭創階段,對照市級文明單位建設標準,依照創建規劃,逐項落實。

  第三階段:20xx年10月。查漏補缺,邀請市、區文明委對我鎮爭創工作進行檢查考評、指導,查找不足,及時整改。

  第四階段:迎接市級文明單位考評驗收,在接受上級文明委考評的同時,對各村實施考核,邊考核邊提高,以創建為手段,達到全面提高的目的。

  五、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統一思想。

  創建文明單位是黨中央提出的三大群眾性精神文明活動之一,要求高、標準嚴、內容廣、任務重,我們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根據制定《烏江鎮創建市級文明鄉鎮實施計劃》的工作目標,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建立“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親自抓,對口部門具體抓,工青婦等群團組織合力抓的工作機制。對創建工作實行目標管理責任制,推動創建工作的經常化、制度化、規范化。

  2、加強宣傳,形成氛圍。創建文明單位活動是群眾性精神文明建設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在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轉變行業作風,規范行業行為,提高服務質量,促進兩個文明協調發展的有效載體。我們必須充分發揮輿論的導向和監督作用,運用各種媒體廣泛宣傳,進一步提高干部職工對創建文明單位重要性的認識,形成一個人人關心、人人監督的良好氛圍。

  3、突出重點,注重實效。創建文明單位,不能游離于形式,必須把工作的切入點放在圍繞全鎮經濟發展為中心、服務大局、促進改革、推動發展上,必須著眼于推進行業經濟利益和社會利益的共同提高。各單位在組織實施中,要結合本單位中心工作和年度目標責任制,把創建工作作為一項

  重要的內容,帶領干部職工積極投入到創建活動中去,真正抓好自己的事,管好自己的人,把好自己的門,辦實事、出實招。針對本部門、站所辦存在的問題,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認真做好整改工作,充分調動干部職工的積極性,切實改變工作作風,提高辦事效率,把創建工作真正落到實處,為促進我鎮各項事業跨越式發展而努力奮斗。

  交流輪崗實施方案 2

  為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強干部、職工隊伍建設,提高工作效能,促進勤政廉政,結合本單位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科學發展觀,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規定程序開展。著眼于鍛煉培養干部,增強干部、職工主人翁意識,促進人員流動,優化干部隊伍結構,增強隊伍活力;著眼于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為營造本單位旅游事業風清氣正的發展環境,為創建工作的順利實施提供堅強有力的組織保證。

  原則:必須堅持有利于本單位事業科學發展,有利于各項工作規范化,有利于優化干部結構,有利于培養鍛煉年輕干部的原則;堅持量才適用、擇優上崗的原則;堅持個人服從組織的原則。

  二、交流輪崗的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單位管理處中層正、副職干部,以及全體職工。

  三、交流輪崗的方式

  1、在處各部門不同崗位、同級別之間進行。

  2、交流輪崗的形式主要是調任、轉任。

  四、交流輪崗的范圍和條件

  (一)在同一職位任職滿5年的`中層正、副職干部,必須進行輪崗交流。

  (二)在同一科室由副職升任正職且連續任職滿5年的,有計劃的進行輪崗交流。

  (三)在同一崗位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職工,有計劃地進行輪崗交流。

  五、交流輪崗的方法步驟

  (一)調查摸底(11月1日至10日)。對中層干部及職工情況進行調查摸底,登記造冊,對需要交流的崗位及相關人員情況進行初步分析。

  (二)制定方案(11月11日至20日)。根據要求,結合實際,在充分溝通醞釀,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輪崗交流實施方案。經處黨委研究確定后,報區人社局備案。

  (三)組織實施(11月20日至12月30日)

  1、動員部署。組織召開全體干部職工會議,進行安排部署,宣布本單位輪崗交流工作實施方案。

  2、推薦測評

  (1)干部:首先由符合輪崗條件人員本人以記名的方式就交流去向進行選擇性自薦,每人自薦2個崗位,然后根據自薦情況,由黨委會研究確定初步任職人選,最后對初步人選按任

  職崗位是否適應、基本適應、不適應三個等次,由處中層以上干部進行民主測評。

  (2)職工:由各部門上報本部門職工崗位年限,以有自薦情況,在規定時間內上報至人力資源部(表格見附件)。

  3、黨委決定

  推薦測評結束后,黨委召開專題會議,在認真分析民主測評結果的基礎上,根據工作需要,作出干部、職工輪崗交流決定,并予以公布。

  4、集體談話

  輪崗任職決定公布后,由黨委同已輪崗交流人員進行任前集體談話(干部、職工分開進行)。就工作交接、履職盡責和嚴格執行制度、紀律等提出要求。

  5、到崗履職

  集體談話后,輪崗交流人員,應迅速將以前承擔的工作進行清理。

  六、下屬公司可參照執行。

  交流輪崗實施方案 3

  為推進股級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進一步提高全系統黨員干部的素質和能力,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提高行政服務效能,根據《黨政領導干部交流工作規定》及南昌市國土資源局《關于切實加強全市國土資源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實施意見》(洪國土資黨字〔20xx〕28號)有關精神,結合全縣國土系統干部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干部交流輪崗工作,要在局黨組的統一領導下,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交流工作規定》以及中央、省、市一系列政策規定,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規定程序開展。要把推進干部交流輪崗與改進干部選拔任用機制,加強對干部的培養、鍛煉結合起來;要通過交流輪崗,優化中層領導結構,提高干部素質,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為營造風清氣正的工作環境、加快全縣國土資源管理事業發展提供堅強有力的'組織保證。

  二、工作原則

  1、遵循民主集中、統籌兼顧、逐步實施、公開公平、客觀公正、按章辦事的原則。

  2、交流輪崗按先正股級后副股級的原則有序推進。

  三、交流對象:

  1、在同一職位擔任股級職務滿3年的原則可以交流;滿5年的,應當交流;滿8年的,必須交流;

  2、因工作需要、發揮干部特長需要進行交流輪崗的;

  3、缺少基層工作經驗或崗位單一的;

  4、因其他原因,需要進行交流輪崗的。

  四、實施程序:

  1、由局人事股提出交流輪崗人選和崗位;

  2、局黨組與交流輪崗干部談話,做好思想工作,提出有關要求;

  3、征求干部交流輪崗部門分管領導意見;

  4、局黨組集體研究決定;

  5、局人事股辦理有關手續。

  五、工作紀律

  1、確定干部交流輪崗,須在廣泛征求群眾意見,有利于工作開展的基礎上,經局黨組集體研究決定。

  2、已談話明確即將交流輪崗的干部,在做好交接工作的基礎上,盡快到崗。

  3、凡經組織研究決定安排交流輪崗的干部,應自覺服從組織決定,盡快到崗任職。對無正當理由拒不服從組織決定者,要進行批評教育;經批評教育不改者,應予以相應的處分。

  交流輪崗實施方案 4

  根據《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中發〔2018〕4號)、《關于推進縣(市、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意見》(遼教發〔2014〕159號)和《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大委發〔2019〕21號)有關精神,為建立相對穩定、流動有序、公平合理、資源共享的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制度,推進義務教育區域優質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質量,特制訂本方案。

  一、交流輪崗工作目標

  以骨干校長、教師為交流重點,建立并完善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制度,進一步擴大校長、教師交流覆蓋面,科學有序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促進區域內優秀校長、教師資源均衡配置,整體提升義務教育學校辦學水平,推進義務教育區域優質均衡發展。

  二、交流輪崗工作原則

  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是指各區市縣(含先導區,下同)教育行政部門為了推進義務教育區域優質均衡發展而統一組織的區域內義務教育階段公辦中小學校校長、教師的異校流動。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應遵循以下原則:

  1、科學合理。遵循義務教育規律以及校長、教師成長規律,創新管理模式,統籌規劃,有序推進校長、教師合理流動。

  2、公開規范。堅持公開、公平、公正,規范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程序和辦法,嚴肅紀律,加強監督。

  3、以人為本。尊重校長、教師主體地位,引導其積極支持、主動參與交流,保障其合法權益。

  4、促進發展。保持和發揚學校辦學特色和優勢,發揮骨干校長、教師引領作用,促進學校內涵發展。

  三、交流輪崗范圍和比例

  (一)交流輪崗范圍

  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范圍為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在編在崗校長、副校長及其他校級干部和教師(以下簡稱校長、教師)。

  1、在同一所學校任教滿9年及以上的教師(男55周歲及以下,女50周歲及以下)必須交流輪崗(個別偏遠農村地區、海島學校無交流輪崗條件的除外)。處于孕期、哺乳期或患病經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指定醫院診斷不宜交流輪崗的教師并在校公示后,可暫不交流輪崗;學校傳統項目、特色課程的領銜教師,經本人、學校申請,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可暫不交流輪崗,但延長時間原則上不超過3年。對于任教滿9年教師較多的學校,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可有計劃安排在3—5年內完成交流輪崗。

  2、校長、副校長及其他校級干部在同一所學校連續任職滿三屆(每屆三年)應交流輪崗,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一屆的可不交流輪崗。

  3、各區市縣可以根據本地區師資隊伍實際,通過放寬交流輪崗教師年齡等方式,擴大優質師資交流輪崗范圍,加大對超編學校和超編學科教師的交流輪崗力度。男55周歲、女50周歲以上教師,經本人申請,學校同意,也可參加教師交流輪崗。

  4、根據《關于轉發教育部等部門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師范生公費教育實施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8〕75號)要求,公費師范生服務期由10年改為6年,到農村義務教育學校任教服務至少1年。公費師范生工作滿兩年后原則上由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有計劃地組織安排其赴農村學校支教交流輪崗。

  (二)交流輪崗的比例

  區市縣每年交流輪崗校長、副校長及其他校級干部總量應不少于符合交流輪崗條件總量的15%。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每三年確定一次本地區義務教育優質學校、一般學校和薄弱學校,其中優質學校和薄弱學校數量原則上分別不超過本地區義務教育學校總數的30%。城鎮學校或優質學校每學年教師交流輪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輪崗條件教師總數的15%,一般學校每年教師交流輪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輪崗條件總數的10%。其中骨干教師交流輪崗應不低于交流總數的20%。

  四、交流輪崗期限和方式

  城區學校之間的校長、教師交流輪崗,要調轉人事關系,形成真正意義的“人走關系動”;以城帶鄉交流到農村學校或農村學校之間交流輪崗的校長、教師,交流期間的人事關系可因地制宜,靈活管理,交流的時限原則上不少于2年(具體年限由各地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堅持組織選派與個人志愿相結合,采取多種途徑和方式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

  1、區域內校際交流。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將應交流教師指標落實到具體學校,根據學校層次、學科結構、教師隊伍實際等統籌安排,統一組織實施。

  2、區域內劃片交流。對部分地域較大的地區,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可將地域內距離相對較近的學校劃定為一個“片區”。“片區”內未完成交流輪崗的,由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協調調配其交流輪崗。

  3、教育集團內交流。實施緊密型辦學模式的教育集團,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可在集團內學校之間交流輪崗,主校區交流至分校區視為薄弱學校交流輪崗經歷,分校區交流至主校區視為異校交流輪崗經歷,交流輪崗期限不少于3年。

  五、交流輪崗實施步驟

  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原則上在每學年開學前由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按交流輪崗實施步驟統一組織完成。具體的交流輪崗實施步驟如下:

  1、統籌規劃。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全面梳理轄區內學校師資需求和學校用人情況,統籌規劃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

  2、制定方案。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本地區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實施方案,明確交流輪崗的基本原則、條件、形式、程序、要求及獎懲措施等。

  3、宣傳動員。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加強對交流輪崗政策的宣傳,進行廣泛動員部署。通過宣傳,讓校長、教師充分了解交流輪崗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強參與交流輪崗的自覺性。

  4、個人申報。符合交流輪崗條件的教師,向所在學校提交交流輪崗申請。

  5、審批實施。各學校結合學校教師隊伍實際確定交流輪崗教師名單,報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實施方案,組織實施。

  六、保障措施

  1、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及時調整義務教育學校崗位設置方案,滿足教師交流到農村和薄弱學校崗位聘用的需要。探索逐步提高農村學校中級、高級教師崗位比例,推動區(市、縣)域城鄉學校教師崗位結構比例的'總體平衡。

  2、在職務(職稱)評聘工作中,將教師到農村學校、薄弱學校任教1年以上的工作經歷作為申報評審高級教師職務(職稱)和特級教師的必備條件。在鄉村學校任教3年以上(含城鎮學校交流、支教)、經考核表現突出并符合具體評價標準條件的教師,同等條件下優先評聘。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可安排本轄區小學、初中在本校崗位結構比例內,預留部分中、高級崗位,專項用于聘任到農村學校、薄弱學校交流輪崗的教師。優先任(聘)用具有農村學校或薄弱學校管理崗位任職經歷的人員擔任校級干部。

  3、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參評特級教師、區市縣及以上名師名校長、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時,須有2所及以上學校工作經歷,且每所學校工作時間不得低于2年,或在農村學校或薄弱學校有3年及以上的工作經歷。新任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應有在2所及以上學校工作經歷,且在農村學校或相對薄弱學校工作時間不少于3年。

  4、要加強對交流輪崗校長、教師的針對性培訓,培訓工作納入各級校長教師培訓計劃和項目,并予以優先安排。對積極參加交流輪崗工作并在新崗位做出突出貢獻的校長教師,要在各級評優表彰工作中予以傾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表彰獎勵。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充分認識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強領導,確保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順利完成。市教育督導部門將義務教育階段校長、教師交流輪崗情況納入市政府教育督導考核,并作為認定全國義務教育發展優質均衡縣(市、區)的重要指標。

  2、加強宣傳,積極引導。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政策性強,社會關注度高,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廣泛宣傳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的重大意義和優化師資配置的政策,引導學校、校長、教師、學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理解并支持交流輪崗工作,為推進交流輪崗工作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3、認真組織,穩步推進。在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實施過程中,要妥善處理好校長、教師交流與學校辦學特色傳承的關系,優質學校交流輪崗到薄弱學校和一般學校的骨干教師數量必須多于薄弱學校和一般學校骨干教師交流出的數量,防止骨干教師“逆交流”現象發生,保護和調動各層次學校校長、教師積極性,確保交流輪崗工作穩步推進。

  4、建立機制,規范管理。建立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常態化機制。每學年實施一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各學校要強化人文關懷,認真開好教師歡送會和歡迎會。每年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在完成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后,要將本地區校長、教師交流輪崗人員情況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保證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本方案印發后,《大連市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實施方案》同時廢止。

  交流輪崗實施方案 5

  根據中共xx委辦公室、xx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xx縣科級以下干部交流輪崗暫行規定〉的通知》(明委辦[20xx]18號)精神,本著"切合實際、突出重點、分步實施、平穩推進"的原則,制定本方案。

  一、建立工作機構。

  1、成立縣委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在縣人事局,負責全縣干部交流輪崗工作方案的制定,對全縣各部門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進行指導;負責干部交流對象的調配,輪崗人員的統計備案。

  2、各鄉鎮、縣直各單位要相應成立以主要領導為組長的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成員應包括政工、組織、紀檢、工會等崗位人員。具體負責本單位干部交流輪崗工作方案的制定和組織實施。

  二、深入宣傳發動(5月中旬-5月下旬)。

  各鄉鎮、縣直各單位要認真做好干部交流輪崗政策的宣傳發動工作,講明階段性對干部實施交流輪崗,是國家《公務員法》的要求,是干部人事制度的完善,是鍛煉干部的必要措施,是培養人才的.需要。

  三、認真調查摸底(5月下旬-6月上旬)。

  根據交流輪崗的范圍對象,對全縣干部狀況進行調查摸底,摸清各類型的干部人數、在單位工作時間、任職年限(時間截止20xx年5月30日止)、親屬關系、干部隊伍結構存在的問題等,各單位必須提供本單位在編在崗人員花名冊(表一),并組織政工干部認真填寫《xx縣輪崗干部花名冊》(表二)、《xx縣交流干部花名冊》(表三)、《xx縣符合交流條件但暫緩交流的干部花名冊》(表四)、《xx縣符合交流條件但不交流的干部花名冊》(表五)和《xx縣輪崗干部調配方案》(表六),做到不漏報、不虛報。屬于“交流、輪崗”的人員,同時符合暫緩交流條件和不交流條件的人員,應當通過會上公布和上墻等形式進行公示(公示情況要留底備查),接受群眾監督,上墻公示時間統一為7天。在公示期間各領導小組要繼續做好宣傳工作,并針對各種思想反映采取集體談話,個別談心,消除各種思想顧慮。經公示后,將表二至表六(含交流輪崗方案)黨群系統的報縣委組織部黨群科;政府系統的報縣人事局干部管理科綜合后統一上報縣委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個人提出交流、輪崗意見的,填寫《xx縣干部交流輪崗申請表》(表八),表八只供給單位提交干部交流、輪崗方案時的第一參考。

  四、各鄉鎮、各單位領導小組制定干部交流、輪崗方案(6月中旬-6月下旬)。

  領導小組集體討論本單位干部交流輪崗方案,要組織交流輪崗干部認真填寫《xx縣干部輪崗登記表》(附表七)。

  五、縣委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單位方案(7月上旬-7月中旬)。

  交流換崗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各單位的交流輪崗方案報領導小組集體討論審核、審批。

  六、交流、輪崗的組織實施(7月下旬-8月中旬)。

  交流輪崗方案經縣領導小組審批后,即可組織實施。

  1、干部交流。各鄉鎮、縣直各單位屬交流的干部,方案提交縣委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批準后,由所在單位統一集中交流對象集體談話,提出相關要求,之后由單位統一到組織人事部門辦理調動手續,并要求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原單位工作移交。由單位一名領導帶交流人員到新單位報到并介紹情況。

  2、干部輪崗。各鄉鎮、縣直各單位制定的輪崗方案,經審核后,即可組織實施。

  交流、輪崗工作基本結束后,各鄉鎮、縣直各單位將填寫好的《xx縣干部輪崗情況登記表》(表七)分別報組織部黨群科、人事局干部科。

  交流輪崗實施方案 6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中發〔20xx〕4號)和《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深入推進中小學教師“縣(區)管校聘”管理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盤政辦發〔20xx〕28號)精神,不斷優化干部、教師資源配置,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現結合我縣義務教育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要以《義務教育法》、《教師法》、《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若干意見》等法律法規為依據,以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為宗旨,通過全縣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科學有序地交流輪崗,優化干部、教師資源配置,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和全縣義務教育的教育教學水平全面提升。

  二、工作任務與交流輪崗范圍

  1.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由縣教育局在每學年開學前統一安排進行。

  2.義務教育學校教師交流輪崗的范圍為公辦學校在編(在冊)在崗教師。在同一所學校任教滿9年及以上的教師(男50周歲及以下、女45周歲及以下)均應交流輪崗(特殊情況,可適當放寬交流條件),城鎮學校、優質學校每學年教師交流輪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條件教師總數的10%,其中骨干教師交流輪崗比例應不低于交流總數的20%。處于孕期、哺乳期、患病、離退休時間不足3年、學校傳統項目和特色課程的領銜教師,可不交流輪崗。

  3.義務教育學校校長交流輪崗的范圍為公辦學校校長、副校長。校長、副校長在同一所學校連續任滿兩屆后,原則上應交流輪崗。

  三、工作原則

  校長、教師交流輪崗要有利于相對薄弱學校師資隊伍的加強與發展;要有利于滿足一線教學需求;要有利于區域內整體師資隊伍的結構優化;要有利于校際的學科配套;要有利于校長、教師的專業發展;要有利于激活學校用人制度改革。

  四、交流輪崗形式和程序

  1.校長交流輪崗堅持組織選派的原則,立足學校干部隊伍實際,促進均衡發展。教師交流輪崗堅持組織選派和個人自愿相結合的原則,從實際出發,積極穩妥推進。

  2.符合交流輪崗條件的校長,交流輪崗期間考核不合格者做降職或免職處理。符合交流輪崗條件的教師,可自愿提出申請,經學校和縣教育局批準后實施。即在各校教職工編制核定范圍內,統籌考慮師資的實際需求,結合每學年區域內教師調劑補充計劃,實施城鎮學校與農村學校、優質學校與薄弱學校教師交流輪崗。交流輪崗時限為三個學年度。

  3.申請交流輪崗的教師填寫《盤山縣交流輪崗教師申請表》,縣教育局黨委根據全縣各學校教學實際需求,決定交流輪崗教師人選及其交流輪崗學校,填寫《盤山縣交流輪崗教師登記表》并存入個人檔案。

  4.交流輪崗教師必須在一線任教,由交流輪崗學校負責交流輪崗期間的年度考核,優秀比例大于20%(具體比例與縣人社局商定)。交流輪崗期間因為個人原因不再交流輪崗的,取消交流輪崗教師身份和待遇(縣直學校教師不視為農村工作經歷),并從交流輪崗終止之日起,2年內不許評優評先(提交申請后反悔的參照執行)。

  5.支教是交流輪崗的特殊形式。支教時間須滿一年,支教比例不得大于學校在編人數的5%。支教教師需在《盤山縣交流輪崗教師申請表》“備注”中標明“支教”字樣。受援學校僅限古城子學校、沙嶺學校、沙嶺北鄭學校、棠樹學校、東郭學校、石新小學、羊圈子小學。

  五、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推進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是實現區域教育資源均衡配置,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和教師專業發展的.重要舉措,是《義務教育法》賦予縣政府的重要職責。因此,各學校要予以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成立教師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認真組織好本校的教師交流輪崗工作。要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制定本校的教師交流輪崗工作方案,確定交流輪崗工作指導思想、目標、交流輪崗方式等。

  2.加大政策宣傳。教師交流輪崗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社會影響大、觸及教師的切身利益。因此,各校在實施過程中要始終貫徹以人為本的思想,要以對教師高度負責、對教育事業高度負責的精神,搞好宣傳,做實做細各項工作,促進教師交流輪崗工作的健康發展。

  3.加強考核管理。嚴格執行校長崗位責任目標管理制度和中小學教師考核測評標準。進一步規范和完善教職工考核程序,積極探索學生家長、學生參與評價、考核教職工的辦法,嚴格執行師德一票否決,重點考核工作實績。在考核等次的確定上不徇私情,準確定位。對那些業務技術水平低、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工作不努力、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未完成學年工作任務或在工作中出現較大失誤,造成較大損失的人員,考核等次應確定為“不合格”。考核不合格或不參加考核的人員按照相關規定處理。

  4.強化政策保障。從20xx年起,在職稱評聘工作中,將教師到其他學校交流輪崗的工作經歷作為申報評審高級教師職務(職稱)和特級教師的加分條件。到縣直學校交流輪崗按有關政策執行。

  5.消除后顧之憂。各校要切實解決校長、教師交流輪崗中工作、生活等實際困難,為參與校際交流輪崗的校長、教師創設良好的工作平臺和條件。

  (1)交流輪崗到異校中、高級崗位的教師,其在原學校聘任的中、高級職務的細分等級予以保留。

  (2)交流輪崗校長、教師的差別化待遇、鄉鎮工作補貼待遇由交流地學校發放。選派學校根據交流地學校所開具的工作量(含教學和教育管理等工作)證明落實工資待遇、職稱評聘、崗位聘任和績效獎金等待遇。

  6.各校要做好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政策宣傳和思想教育工作,著力形成正確的輿論導向和良好的工作氛圍,進一步激發校長、教師的工作積極性、主動性,確保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取得實效。要將實施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作為推進義務教育高水平均衡發展的關鍵舉措,并與全面改善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有機銜接,形成全面發展的整體合力。

  本方案自下發之日起執行,以前交流輪崗文件即行廢止。

  交流輪崗實施方案 7

  一、指導思想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推進縣(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意見》(教師〔20xx〕4號),湖南省教育廳《關于推進縣(市、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的意見》(湘教發〔20xx〕51號)和長沙市教育局《關于推進縣(市、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的'意見》(長教通〔20xx〕121號),以及《事業單位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試行辦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為全面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優化教師隊伍結構,促進城鄉校長教師合理交流,激發教師隊伍活力,提升教育教學質量,推進城鄉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特制定本方案。

  二、具體措施

  (一)區管校聘工作

  1.試點學校

  望城區向陽中學望城區茶亭梅園中學

  2.聘用原則

  堅持按需設崗、雙向選擇、公開公平、以人為本的原則。

  3.聘用流程

  按需設崗→個人申請→審核聘用→公示結果→簽訂聘書(合同)

  4.落聘人員由區教育局統籌調劑。

  5.時間安排

  3月-5月前期調研,6月-7月制定方案,8月具體實施并完成。

  (二)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

  1.交流輪崗方式

  (1)支教:城區學校教師到農村學校支教。

  (2)交流:城區與城區、農村與農村學校之間教師交流輪崗。

  (3)考選:區內農村教師通過考試方式交流到城區。

  (4)走教:片區或集團學校內部因學科需要跨校兼課;市、區級卓越教師對口支援相對薄弱學校或薄弱學科。

  城區學校是指街道區域內的學校,農村學校是指鄉鎮區域內的學校。

  2.交流輪崗對象

  (1)公辦學校(園)在編在崗教師(幼師)。

  (2)公辦學校校長(園長)、片區校成員。

  3.交流輪崗原則

  (1)按個人申報、學校同意、雙向選擇、教育局審批的流程辦理。

  (2)鼓勵城區教師到農村支教。

  (3)支教時間原則上1-3年,也可直接辦理人事異動關系。

  4.交流輪崗時間

  除走教外,支教和交流均在6月28日前完成申報工作(申報審批表交區教育局318室),8月底前完成有關人事關系異動。

  5.交流輪崗補助

  (1)支教教師工作量達學校平均工作量及以上,根據支教學校距離及偏遠程度,享受300-900元/人?月的交通補助;享受相應農村學校教師的鄉鎮工作補貼。

  (2)走教教師兩校工作總量(按課時計算)達所在學校平均工作量及以上,且在走教學校課時工作量達該校平均工作量三分之一及以上的,可享受支教相應交通補助。

  (3)市、區級卓越教師對口支援相對薄弱學校,交通補貼酌情而定。

  三、實施步驟

  (一)宣傳發動

  區管校聘試點學校要制定本校“區管校聘”改革試點工作的具體實施方案,及時召開教職工“區管校聘”管理改革試點工作動員會。區屬各學校、各片區校要根據長沙市教育局《關于推進縣(市、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的意見》(長教通〔20x〕121號)文件精神,鼓勵城區學校教師到農村支教,鼓勵卓越教師支教、走教。

  (二)摸底申報

  區屬各學校、各片區校要根據各校崗位需求等實際情況,精準制定崗位需求計劃,重點摸清緊缺學科、意向交流、支教教師實際情況,引導、規范教師流動。

  (三)會議審定

  區教育局根據各校崗位需求,結合教師申請意愿,意向學校教師結構、專任教師需求、崗位設置等實際情況,召開專題會議研究,統籌調劑。

  四、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部門聯動。“區管校聘”和校長教師交流工作在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開展。

  2.明確目標,促進交流。以“城鄉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為目標,調優教師結構,推進教育優質均衡發展。

  3.強化保障,激發活力。在教師職務晉升、職稱晉級、評優評先、培養培訓等方面向有農村工作經歷、有交流輪崗經歷的校長、教師傾斜。

  4.嚴格考核,落實獎懲。一是考核學校。對派出學校和受援學校均設置專項指標進行考核。二是考核教師。以受援學校為主,派出學校為輔。

  交流輪崗實施方案 8

  為進一步促進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合理配置,推進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優質均衡發展,同時打破教師“一校所有”的格局,積極推行“學校人”向“系統人”的轉變,結合區教育武教人〔20xx〕13號《關于做好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交流工作的意見(試行)》文件精神,現制定禮河實驗學校教師輪崗交流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推進區域內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加快實現教育現代化為目標,通過交流,促進教師資源合理配置,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提升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增強教師隊伍活力,為辦好每一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提供有力保障。

  二、交流原則

  (一)優化結構、合理流動、注重實效的原則;

  (二)個人主動申請與組織統籌安排相結合的原則;

  (三)個人發展、學校發展與區域均衡發展相結合的原則;

  (四)教師交流與隊伍穩定和學校長遠發展相結合的原則。

  三、交流形式

  交流分為頂崗交流、結對互助交流、跟崗學習交流、指導性交流和走教交流五類以及區教育局認可的其他形式。

  1.頂崗交流。超編學校(學段)向缺編學校(學段)派出教師,派出的教師在交流周期內,原則上在另一方學校(學段)工作。

  2.結對互助交流。雙方學校互相派出教師,派出的教師在交流周期內,原則上在另一方學校工作。原則上雙方學校互派出同學段同學科同數量的教師。

  3.跟崗學習交流。中層及以上學校管理人員參加區教育局組織的跟崗學習。

  4.指導性交流。區級及以上骨干教師和學校中層以上干部,日常工作主要仍在原學校,但通過定期到交流學校上示范課、開展教研活動、結對培養青年教師等,開展指導性交流工作。

  5.走教交流。區域內學校之間,緊缺學科教師可以安排走教交流,即在雙方學校都擔任一定課務。

  四、教師交流的范圍、對象、人數及時間

  (一)交流范圍:全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完中初中部。

  (二)交流對象與條件:男50周歲以下,女45周歲以下,在同一所學校任教滿6年以上的公辦教師,原則上都應分期分批循環參加交流。

  (三)交流人數:結對交流人數原則上不少于2人,骨干教師、專任教師的比例原則上不少于15%。

  (四)交流時間:頂崗交流、結對互助交流,2年為一個周期;指導性交流、走教交流,3年為一個周期;跟崗學習交流每期時間由區教育局確定。

  五、交流辦法與程序

  (一)成立輪崗交流領導小組,

  組長:蔡自力

  副組長:龔廣發、陳建國

  組員:莊小芬、金建中、丁東偉、楊莉亞

  (二)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教師交流工作實施方案。

  (三)符合交流條件的教師向所在學校提出申請。

  (四)工作責任和要求

  1.交流教師:

  ⑴交流教師由派出學校和接收學校雙重管理,其中頂崗交流、結對互助交流以接收學校管理為主。

  ⑵交流期間教師的人事、工資關系不變,參加頂崗交流和結對互助交流的黨員的組織關系轉入接收學校,在接收學校參加組織活動。

  ⑶指導性交流的骨干教師應通過青藍工程、師徒結對等形式,為對方學校培養1-2名青年教師;同時,每學期至少在交流學校開設4次以上示范課,或學科專題講座,或指導集體備課,至少進行8次聽課評課等教科研活動。

  ⑷跟崗學習交流原則上不少于參加2期不同學校的跟崗學習。

  ⑸教師交流期滿后,回派出學校工作。要求繼續交流的教師須經派出學校和接收學校雙方同意并報區教育局批準。

  2.派出學校:

  ⑴要精心選派交流教師,有序安排教師參加交流,確保教師交流工作取得實效。

  ⑵及時向接收學校了解交流教師的工作、學習和生活情況。

  ⑶對參加交流教師的交流時間、交流效果等建立詳細的基礎臺賬,并報區教育局組人科存檔備查。

  3.接收學校:

  ⑴要從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關心交流教師,妥善解決好他們的.工作、學習和生活問題,促使其迅速適應崗位變動,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學工作。定期與派出學校溝通交流教師的情況。

  ⑵要根據交流教師的專業及特長合理安排工作,為交流教師提供專業成長與發展的良好平臺。

  ⑶要加強對交流教師的過程管理。認真記載其業務檔案,每學期進行考核,交流期滿時作出綜合鑒定,并將考核情況報區教育局組人科進行交流認定。經區教育局組人科認定的交流材料交派出學校存檔。

  ⑷要認真做好教師交流的考核工作。教師交流期滿后,由接收學校和派出學校、并以接受學校為主共同做好交流教師的考核工作,認真填寫《武進區義務教育學校教師交流工作考核表》,在雙方學校公示后報區教育局審批。

  六、保障措施

  (一)頂崗交流和結對互助交流教師,享受每月最高1000元的教師交流補貼,具體標準由區教育局根據實際家庭住址與交流學校路途遠近等分別確定。

  (二)頂崗交流教師和結對互助交流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在接收學校考核發放,其他形式交流教師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仍由原學校考核發放,其在交流接收學校的工作和現實表現反饋給派出學校并可納入派出學校的考核。

  (三)在專業技術崗位競聘中,同等條件下,具有交流工作經歷的教師優先聘用。教育系統組織評優評先、高層次學習培訓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實績突出的交流教師。

  (四)從20xx年起,凡申報中級、高級職稱評審的應交流教師,均需具備交流工作經歷才可參與擇優申報。

  (五)頂崗交流教師由接收學校實行單獨年度考核,考核優秀比例可放寬至頂崗交流人數的30%。

  (六)區教育局將按學年度對各校教師交流工作進行專項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學校工作考核評價的內容之一。對政治思想合格,專業技術過硬,業績突出、符合基本條件的交流教師,經派出學校和接收學校推薦,組織考核,可列為學校后備干部。擬提拔的學校中層正職以上干部,原則上應有交流工作的經歷,或者在提拔試用期內必須參加交流。

  (七)嚴肅教師交流紀律。

  凡屬應交流對象的教師,如果不服從學校交流安排的,按照以下條款處理:

  1.學校不得推薦其參加市、區“五級梯隊”等專業榮譽稱號的評選;

  2.當年年度考核不能定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3.交流教師不能勝任本職工作,導致教學質量嚴重滑坡,或工作不負責任造成重大事故的,當年年度考核不能定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教師交流工作事關教師的切身利益和學校教育的優質均衡發展,我們要充分認識教師交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廣泛宣傳,加強教育,認真組織,統籌安排;要深入細致地做好交流教師的思想工作,及時化解各種矛盾,保證教師交流工作平穩、有序地推進;要及時總結教師交流工作經驗,及時反饋好的做法和建議,不斷改進和完善教師交流工作。

  交流輪崗實施方案 9

  根據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xx年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我區學校、幼兒園實際,制定20xx年校(園)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方案如下。

  一、交流輪崗人員范圍

  全區中小學、職業學校、幼兒園、局所屬事業單位(以下簡稱學校)的在編在崗(含人員控制總量、合同制教師)校(園)長、教師(以下簡稱校長、教師)。

  二、交流輪崗的對象和人數

  符合以下條件的校長、教師均須按規定參加交流:

  (一)在同一所學校連續任職滿2屆的校長。其中,校長每屆任期一般為5年、副校長為3-5年,同一所學校校長、副校長一般不同時進行交流;

  (二)已聘任一級教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在同一所學校連續任教超過2個聘期的專任教師。高級教師及以下每個聘期為3年、正高級教師為5年;

  (三)新晉升履職的教師原則上3年內至少安排其參加1次不低于1學年的城鄉教師輪崗交流。

  除上述條件以外,本人自愿交流的校長、教師,所在單位要給予積極支持。

  三、交流輪崗的類別和時間

  (一)調配交流。校長的調配交流,按校長職級制的有關規定,按程序辦理,人事關系同步調整。教師的調配交流根據《墾利區教育系統人員調配暫行規定》(墾教發[20xx]41號),區教育局擬定人員調配方案,經區委編委領導同意后,報區委編辦、區人社局備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手續,調配交流人員人事關系同步調整。

  (二)校際之間交流。由各區直學校提報交流任教教師到鎮、街道學校任教的材料,報區教育局審批備案,交流期間不轉人事關系,原單位工資待遇等保持不變;學校學科富余人員,根據學科情況,各學校提報人員名單,由教育局統籌安排交流,交流期間不轉人事關系,原單位工資待遇(鎮、街道學校教師交流到區直學校教師不再享受鎮、街道相應補貼)等保持不變。教師交流時間原則上為1-3學年。校長每次交流的年限原則上不少于一屆。

  (三)局屬事業單位與學校之間的交流。局屬事業單位人員到學校交流,學校教師到局所屬事業單位交流,由所在單位提報人員交流材料,報區教育局審批備案,交流期間不轉人事關系,原單位工資待遇(鎮、街道學校教師交流到局所屬事業單位不再享受鎮、街道相應補貼)等保持不變。交流時間原則上為1-3學年。

  四、交流輪崗的方式

  (一)個人申請。符合交流輪崗要求的校長、教師本人提出交流申請,報學校和區教育局審批。

  (二)學校推薦。學校根據教師交流的有關規定和本校教師隊伍實際,制訂年度交流計劃。主要依據教師在本校連續任職時間和個人申請,確定符合規定條件的.校長、教師,原則上不低于符合交流條件人數的10%,分期分批進行交流,報區教育局備案后實施。

  五、交流輪崗的實施步驟

  (一)人員上報。確定全區各學校交流輪崗人員計劃,采取個人報名、組織安排的方式確定本單位交流人員,填寫《墾利區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登記表》,上報區教育局備案。

  (二)資格審查。根據報名條件要求,區教育局審核報名人員資格,確定交流輪崗人員。

  (三)組織交流。根據報名情況和資格審查情況,對審查合格的教師做出統一安排。各單位要為交流輪崗校長、教師創造必要的工作條件,支持、指導、幫助交流輪崗校長、教師履行工作職責。

  (四)報送要求。以學校為單位,將《墾利區符合交流輪崗教師統計表》、《墾利區教師交流輪崗登記表》、《墾利區校長交流輪崗登記表》和《墾利區校長教師交流輪崗人員匯總表》紙質版一式兩份于8月31日前報區教育局509室;上年度交流輪崗教師所在單位和交流學校要認真總結教師交流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的意見、建議,形成書面報告,一并上交。不按規定時間和要求提報材料的學校,區教育局不再受理。

  六、有關要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個人申請,所在單位同意,區教育局批準,可以不列入交流范圍:

  1.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

  2.因患重大疾病正在治療,或正在孕期、哺乳期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安排參與交流: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

  2.因健康等原因不能保證正常工作的;

  3.存在嚴重師德問題的。

  (二)交流范圍內的校長、教師參加職稱評審、聘任的必須具有交流工作經歷,其中:申報評審高級教師職稱、正高級教師職稱和評選特級教師的必須具有在鎮學校任教1年以上的工作經歷。對出勤達不到要求、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認定支教經歷。

  (三)交流輪崗待遇。按照區委組織部下派干部的標準發放交通、生活補貼,交流期滿結束時經考核合格后根據考勤情況一并發放。交流輪崗校長、教師與接收學校教職工在培訓學習、假期安排、日常管理等方面同等對待。

  (四)優先安排交流輪崗校長、教師的培訓計劃和項目。

  (五)嚴肅工作紀律。各學校在實施校長、教師交流工作中,必須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肅紀律,加強監督,切實維護參與交流人員的合法權益,維護教師隊伍穩定。

  交流輪崗實施方案 10

  為了促進基礎教育的改革和發展,建立符合我校特點的教師管理制度,促進教育公平和均衡發展,不斷提升辦學水平和效益,努力辦好讓人民滿意的教育。經研究,決定建立本校教師輪崗支教交流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趙化學區教育工作督導組和xx鎮政府關于均衡發展教育的精神,以關注每一個學生健康成長為宗旨,以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質量為根本任務,立足本校實際,建立和完善教師輪崗支教交流制度,積極推動我校教師輪崗交流工作。

  二、基本原則

  按照“以人為本、統籌兼顧、增強活力、和諧穩定”的工作要求,本著“資源共享、協調發展”的原則,做到三個結合,即:建立教師輪崗交流機制與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教師職務晉級和獎懲機制相結合;建立教師輪崗交流機制與弘揚艱苦奮斗、愛崗敬業的師德教育相結合;建立教師輪崗交流機制與確保教育系統安定穩定、推動教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相結合。

  三、基本情況

  本校下轄青山、楊寺村小。青山村小現有五個教學班,學生110余人,教師6名。楊寺村小現有四個教學班,學生90多人,代課教師4名。

  三、實施辦法

  (一)輪崗對象

  1、凡我校完小的在編在崗專任教師,均為輪崗對象。

  2、當村小一旦出現差缺教師時,在完小教師中按照下列次序確定交流對象:

  (1)教師自愿申報到村小任教。由本人提出申請,學校根據學科結構等情況確定是否安排輪崗支教。

  (2)在近一學年期末統考中,所任教學科平均分與學區平均分差距最大者【教多班科的取平均,再乘以系數(1-0.1x),x為教師任教的統考班科數】,按照輪崗支教人數,按平均分差距從大到小依次確定。

  (3)若統考成績名次相同,則年齡較小者為輪崗支教交流對象。

  3、符合下列條件者,不作為輪崗交流的對象:

  (1)男教師年齡58周歲以上,女教師53周歲以上的專任教師(時間截至到當年8月31日為準)。

  (2)校委會成員。

  (3)孕婦、身體殘疾或長期病假的教師(以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為準)。

  (二)輪崗年限要求

  到村小支教原則上應滿1學年,期滿后可申請回完小工作,也可申請繼續在村小工作。

  四、激勵措施

  1、參加輪崗交流的'教師在評優評先時,在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考慮。

  2、在崗位等級晉升時,在同等條件下有到村小支教工作經歷者優先晉升。若均有到村小支教工作經歷,則以支教工作時間較長者優先晉升。

  3、到村小支教的教師,學校給予路費生活費補助:青山:300元/月,楊寺:500元/月。一學年按10個月計算。

  五、紀律要求

  1、全體教師要積極參與,爭取機會,提高自我,為我校教育事業均衡發展做出貢獻。

  2、對于學校考核確定應該到村小支教而不參加輪崗支教的教師處理辦法:①師德師風年度考核“不合格”。②教師學年度考核“不合格”。

  3、到村小支教的教師必須按要求準時到崗,不得雇用臨時人員頂崗。凡不服從組織調配,超過一天拒不到崗的,將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予以效能告誡;超過2天時間仍然拒不到崗的,按上述第2條處理。

  4、本實施方案自20xx年8月1日起執行。

  交流輪崗實施方案 11

  為貫徹落實《中共山西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山西省教育廳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西省財政廳關于加快推進義務教育教師縣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的意見》(晉教師〔20xx〕14號)、《山西省教育廳等六部門關于轉發教育部等六部門加強新時代鄉村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的通知》(晉教師函〔20xx〕31號)等精神,加強教師隊伍建設,促進校長、教師交流制度化、常態化,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現就推進大同市20xx年度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全國、全省、全市教育大會精神,以實現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為目標,按照“統籌兼顧、均衡發展、因地制宜、以人為本、科學規范、積極穩妥”的原則,著力構建科學、規范、有序的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機制,優化教師資源配置,提升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增強教師隊伍內在活力,縮小城鄉、區域、校際之間師資差距,促進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質量。

  二、交流范圍

  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

  縣域內以優質學校為龍頭,分別聯合周邊農村學校、薄弱學校,形成若干個片區(學區、盟區),實行教師在片區(學區、盟區)內學校間交流。鼓勵城區學校教師跨片區交流。校級領導一般在縣域內交流。有鎮區和鄉村學校的縣(區),以城鄉學校之間交流為主;沒有鄉村學校的市轄區,以優質學校和薄弱學校之間的交流為主;鄉鎮范圍內以中心小學與村小學、教學點交流為主。在此基礎上,不斷完善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機制,逐步擴大交流范圍。

  三、交流對象

  1、凡男50周歲、女45周歲及以下,在同一所學校連續任職滿6年及以上的校長(含其他校級領導),在同一所學校連續任教滿6年及以上且完成一輪教學任務的專任教師為應交流對象。校長的交流按照管理權限由主管部門確定。教師每年交流人數要達到應交流對象總數的10%以上,其中每年參與交流的特級教師、學科帶頭人、教學能手、骨干教師、縣級以上模范(優秀)教師以及中高級教師要達到應交流對象總數的'20%以上。同一學校級領導每次交流人數一般不超過校級領導總人數的30%。

  2、在山區、丘陵地區農村學校任教滿9年或在條件更為艱苦的邊遠農村學校、教學點任教滿6年的教師,自愿繼續留校任教的,應尊重本人意愿,視為具有交流經歷。

  3、處于孕期和哺乳期的教師或患病并經同級教育行政部門指定醫院診斷不宜交流的教師,在校內公示后,可暫不交流。學校傳統項目、特色課程的領銜教師經同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可暫不交流,但延長時間原則上不超過3年。

  4、校長、教師自愿申請參與交流的,經學校和同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后實施交流。

  四、交流形式

  交流堅持個人申請、學校推薦和組織安排相結合,堅持與教師培養、使用和優化教師隊伍相結合,堅持多形式、多層面開展交流工作。

  1.指導性交流。鼓勵城區學校的名師、骨干教師和校長向農村學校、城區薄弱學校流動,指導農村學校、薄弱學校的學科建設、隊伍建設等。

  2.合作性交流。采取名校辦分校、集團化辦學、聯盟校等形式進行交流,實現資源共享,優勢互補。

  3.優化型交流。特長教師向特色學校流動,富余學科教師向該學科短缺學校流動,超編學校教師向缺編學校流動,超編學校與缺編學校根據學科余缺進行互補式流動,進一步促進教師結構優化。

  4.走教型交流。采取就近片區內走教兼課的辦法,解決部分學校音體美、勞技、信息、心理健康等結構性崗位空缺問題。

  5、其它形式交流。各縣區教育局、各學校要不斷創新交流方式,采取名師名校長特聘崗交流、對口幫扶、支教、送教下鄉等形式,支持優秀校長、優秀骨干教師向農村學校、薄弱學校有序流動。

  五、工作流程

  縣屬學校將符合交流條件的所有人員花名冊報送各縣(區)教育局。各縣(區)教育局根據各學校教師編制、崗位及符合交流條件教師的情況,下達各學校應交流的學科及交流名額指標。各學校將參與交流的人員名單報各縣(區)教育局。各縣(區)教育局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確定交流人員的服務學校。各縣(區)教育局將本學年度教師交流情況報告、校長教師交流花名表、交流人員報到單上報市教育局備案。

  六、保障措施

  1、評職評優優先機制。對積極參與交流并在教育教學工作中發揮骨干示范作用的校級領導、教師,在職務晉升、評優評先等方面給予傾斜,對做出突出貢獻的給予表彰獎勵。

  2、改善工作生活條件。各縣教育局和各學校要努力改善交流教師的工作、生活條件,加快建設教師周轉房,可根據各縣實際情況給予交流人員一定的交通補貼。城區學校交流到農村學校的教師,享受農村教師補貼。

  七、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認識。全面推進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是優化中小學校長和教師隊伍結構的有效手段,是推進優秀校長和骨干教師合理分布,縮小師資校際差距、城鄉差距和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重要舉措。各有關部門和學校主要領導要深刻認識這項改革的重要意義,消除對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的片面認識,在總結以往工作經驗的基礎上,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積極組織開展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大力提升校長教師隊伍素質,激發校長教師隊伍活力,促進本區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2、加強組織領導。要充分認識教師校長交流的重大意義,予以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市教育局成立校長教師交流工作領導組。由主要領導擔任組長,分管領導擔任副組長,相關科室人員擔任成員,具體指導和落實全市范圍內的校長教師交流工作。選派交流教師的學校,要深入細致地開展思想工作,組織教師有序開展交流,努力幫助教師解決交流中遇到的各類困難。接收交流教師的學校,要熱誠對待每一位流入的教師,盡快幫助流入教師熟悉學校環境和文化,及時融入學校的各項工作,充分發揮流入教師的作用。

  3、分級規劃實施。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全面掌握所屬義務教育學校師資需求和在編教職工基本情況,統籌制定年度交流計劃,將交流指標落實到各校;各學校每年進行調查摸底,核清人員學科、年齡、教齡結構和學校工作年限等情況,根據交流指標,確定交流人員名單。

  4、加強政策宣傳。要統籌協調各方面的關系,深入細致地做好政策解釋、輿論宣傳和思想政治工作,要多形式引導教師深入認識交流的意義和價值,消除思想顧慮。要廣泛聽取意見建議,研究制定科學合理的教師校長交流工作方案。要大力宣傳和總結交流教師的先進典型和成功經驗。

  5、平穩有序推進。要充分認識該項工作的復雜性、艱巨性,結合本地實際,妥善處理改革、發展、穩定關系,把握工作重點和進度,循序漸進。保持和發揚學校的辦學特色和優勢,發揮骨干教師的引領作用。堅決防止部分學校因交流而引發學校超編、超崗位結構比例配置等現象發生。要制定相關配套政策,解決交流教師的后顧之憂,尤其要關心交流到農村學校任職任教教師校長,保障他們的合法權益。

  6、其他要求。各縣(區)教育局要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全力推進校長、教師交流工作,確保圓滿完成年度目標任務。從9月份起,于每月25日前向市教育局書面報告該項工作進展情況。建立責任制度,確定1名分管領導和1名具體責任人負責日常管理、考核評價、信息報送等工作。

  交流輪崗實施方案 12

  為了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建立符合我校特點的教師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師輪崗交流工作長效管理機制,切實解決我鎮偏遠地區學校教師缺編、各小學教師資源配置上的結構性矛盾,優化教育資源配置,實現教育資源共享,促進海口鎮小學教育公平和均衡發展,不斷提升辦學水平和效益,努力辦好讓人民滿意的教育。經研究,制定大觀區海口中心學校教師輪崗交流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以辦好每一所小學和關注每一個學生健康成長為宗旨,以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質量為根本任務。立足我校實際,建立和完善教師輪崗交流制度,促進教師資源均衡配置,實現教師隊伍管理上的創新與突破,積極推動我校教師輪崗交流工作。

  二、基本原則

  按照“以人為本、統籌兼顧、增強活力、和諧穩定”的工作要求,實現“資源共享、協調發展”的原則,做到三個結合,即:建立教師輪崗交流機制與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教師年度工作考評和獎懲機制相結合;建立教師輪崗交流機制與教師評優、晉級、職稱聘任相結合;建立教師輪崗交流機制與校長、主任隊伍管理相結合。

  三、組織領導

  成立大觀區海口中心學校教師輪崗交流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江振霞副組長:劉晗昭汪長生馬永生成員:朱慶鋒馬劉杰何傳劍黃平江劉純斌設立大觀區海口中心學校教師輪崗交流工作辦公室辦公室主任:汪長生(兼)

  四、實施辦法

  (一)輪崗對象

  海口中心學校在編(除外單位借調的)在崗、在現任教學校服務已滿3年的專任教師,均為輪崗對象。其中下列人員不作為輪崗交流對象:

  1、年齡男55周歲以上,女50周歲以上的專任教師。

  2、身體殘疾或長年病假的教師(以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經區教育局批假為準)。

  3、中層管理干部、教導主任輪崗交流方案另行制定。

  (二)輪崗交流措施

  1、競聘小學高級教師職務的教師,必須有在培文小學、保嬰小學、引河小學、義湖小學其中之一學校任教2年的經歷。(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50周歲不受此項限制)

  2、小學高級教師崗位10級晉升9級,9級晉升8級;必須有在培文小學、保嬰小學、引河小學、義湖小學其中之一學校任教2年的經歷。(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50周歲不受此項限制)。

  3、從20xx年開始,我鎮小學教師評先進、優秀等,必須有在培文小學、保嬰小學、引河小學、義湖小學等偏遠學校任教經歷。

  4、從20xx年開始,中心學校將從公用經費和績效工資中提取相應部分,用于在偏遠學校任教而家不在任教學校所在村的教師生活、交通補貼。

  5、超編學校教職工績效工資發放按中心學校績效工資方案執行。

  6、從20xx年開始,新任命的校長、主任必須有在偏遠地區任教2年以上的工作經歷。

  7、從20xx年開始,新分配的教師全部到培文小學、保嬰小學、引河小學、義湖小學等校任教。服務期為3年。

  8、到偏遠地區學校輪崗交流任教時間為2年。中心學校與輪崗交流教師簽訂輪崗協議,輪崗交流結束后由中心學校統一安排。(原則上愿意回原校任教的安排到原校)

  五、工作要求:

  1、各校要加強領導,提高認識、精心組織,服從全局安排。

  2、有關人員要積極參與,爭取機會,提高自我,為我鎮小學的'均衡發展作出貢獻。

  3、派出學校要加強與接收學校的溝通與協調,了解輪崗交流教師的工作、學習等情況,及時給予關心和幫助,使其能夠思想穩定、工作安心。

  4、輪崗交流教師的工資關系不變,年度任職考核和教師工作量化評估由接收學校負責進行。

  5、所有涉及到的輪崗人員都必須按要求準時到崗盡責,不得自行安排或雇用臨時人員頂崗。凡不服從組織調配,超過一周拒不到崗的,將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予以批評教育;超過半個月時間拒不到崗的,按自動離職處理,上報教育局予以除名。

  6、各校校長是實施教師輪崗交流機制的第一責任人。凡對輪崗制度不落實、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響的,將追究學校主要領導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7、從20xx年開始,每年的7月海口中心學校受理教師輪崗交流申請。8月編制海口中心學校崗位設置方案。

  (對在20xx年上學年,主動申請到偏遠學校任教的,計算時間按20xx年8月執行)

  交流輪崗實施方案 13

  為推動全縣教育事業協調發展,促進教師隊伍合理流動,根據人事部、教育部關于印發《關于深化中小學人事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國人部發〔20xx〕24號)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及中共河南省委編辦、河南省教育廳、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挖潛創新加強教職工管理的意見》(豫編辦〔20xx〕6號)文件精神,經研究,并報請縣委縣政府同意,決定面向全縣農村義務教育學校選聘部分教師到城區義務教育學校交流輪崗,結合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原則;

  (二)堅持公開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則;

  (三)堅持自愿申報,擇優聘用的原則;

  (四)堅持人崗相適,人事相宜的原則。

  二、交流對象

  虞城縣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在編在崗一線教師。

  三、學科及人數

  本次交流教師150名,其中:

  (一)小學(100人):語文30人、數學35人、英語18人、信息技術2人、體育5人、音樂5人、美術5人;

  (二)初中(50人):語文10人、數學10人、英語6人、物理3人、化學1人、生物3人、歷史3人、地理3人、道法1人、信息技術2人、體育5人、音樂1人、美術2人。

  四、申報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

  (二)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教師職業道德,嚴謹治學,為人師表;

  (三)45周歲及以下(以檔案年齡為準);

  (四)申請初中教師崗位應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申請小學教師崗位應具有專科及以上學歷;

  (五)持有相應學段教師資格證書。持有高學段教師資格證人員可以申請低學段的崗位,持有低學段教師資格證人員不得申請高學段的崗位;

  (六)身心健康,能適應申請崗位工作要求;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報:

  1.特崗教師服務期限未滿3年的人員;

  2.小學定向全科教師服務未滿6年的人員;

  3.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正在接受審查調查的人員;

  4.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5.近三年(20xx年、20xx年、20xx年)年度考核結果有“不合格”等次的人員;

  6.存在其他違背師德師風行為的人員。

  五、方法及程序

  (一)報名及初審

  由各鄉鎮組織符合條件的教師填寫申請表,并進行資格初審。各鄉鎮要嚴格把關,不得弄虛作假,資格審查貫穿全過程,凡被發現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除取消當事人交流資格外,將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二)復審及面試

  8月15日下午6點前以鄉鎮為單位將本鄉鎮教師申請表(見附件),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獎勵證書復印件各1份,近期小二寸標準證件照2張統一報送至縣教體局干部人事股,由干部人事股組織人員對申報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結束后,按照不低于1: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

  面試采取試講和答辯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面試總成績100分,其中試講70分、答辯30分。備課時間15分鐘,面試時間共10分鐘(試講時間8分鐘,答辯時間2分鐘)。試講主要考察申報人員的.學科專業素養、教育教學基本素養、教育教學能力、職業道德素質和心理素質等,試講不使用多媒體,不帶教具,可帶試講提綱進入面試室。答辯主要考察申報人員的語言表達能力和臨場應變能力。每組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面試成績。

  (三)公示與聘用

  根據面試成績,按照1:1確定考察人員,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交流輪崗人員,考察不合格的依次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遞補,最終確定人員在各鄉鎮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交流輪崗教師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參與學校學年度綜合考核,考核合格人員,統一辦理調動手續;考核不合格人員,退回原工作單位。另外,交流輪崗教師需無條件服從工作分配,凡不服從工作安排,不能勝任教學工作的,原則上退回原工作單位,三年內不得申請交流。

  (四)人員補充

  各鄉鎮對符合條件報名的教師,不得以各種理由推諉拒絕,對因教師交流輪崗空缺的崗位,原則上由20xx年招聘的特崗教師、小學定向全科教師及城區輪崗支教教師進行補充。

  未盡事宜由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交流輪崗實施方案 14

  為進一步貫徹省、縣關于加強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的精神,落實科學發展觀,合理配置教師資源,促進優質學校與薄弱學校之間教育的均衡發展,提高義務教育的教育教學質量,根據閩政辦[20XX]262號、浦教[20XX]40號、浦教中[20XX]7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經學校行政會討論,教代會主席團審議通過,實行教師城鄉輪崗交流制度。

  一、輪崗交流的學校及對象

  (一)交流學校范圍:全縣范圍所有單位、以城鄉學校結對幫扶為基礎。

  (二)輪崗交流的對象及條件

  1、政治思想、業務素質較好的教師。

  2、從20xx年8月起,身體健康,45周歲以下(含40周歲)的全體教師。

  3、外鄉鎮籍教師可優先參與輪崗交流。

  外鄉鎮教師的界定(此界定只限于輪崗交流):

  ①外鄉鎮籍教師到霞南中學任教。

  ②霞美籍女教師嫁外鄉鎮,現在霞南中學任教。

  4、暫緩輪崗交流的`對象:

  ①身患重病不能正常工作的教師;

  ②配偶殘疾或重病需照顧的教師;

  ③子女未滿三周歲的女教師;

  ④家庭遭遇重大變故的教師;

  ⑤夫妻雙方若均屬輪崗交流對象,一方可暫緩。

  二、輪崗交流的調配方法

  1、個人自愿申請的教師優先安排。

  2、同一所學校有多人申請的按任現職時間的先后和在該校任教的時間長短而定。

  三、輪崗交流待遇

  1、全職交流人員的人事關系,工資福利待遇不因交流受到影響。

  2、績效工資按照全額分發。

  3、選派單位對參與交流的教師給予一定的生活和交通補助。

  4、對于表現較好,成績顯著的交流人員,在評優評先、晉職、職稱評聘等方面給予優先考慮,并頒發榮譽證書。

  四、輪崗交流的教師管理

  1、凡屬輪崗交流對象沒有到交流學校任教,就沒有參與聘用職稱教師職務的資格。

  2、輪崗交流的時間定為一年,若需再交流再申請。

  本實施方案實施時間為20xx年9月1日起,未盡事宜由學校負責解釋。

  交流輪崗實施方案 15

  為推進股級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進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激發干部隊伍活力,根據中共分宜縣委辦公室關于印發《全縣科級領導班子成員分工調整和正股級(中層)干部交流輪崗的意見》的通知(分辦字[2013]27號)精神,結合衛生工作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加強干部隊伍執政能力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為目的,提高干部管理科學化水平,從嚴落實干部管理各項制度,對關鍵崗位干部實行重點管理,打造一支政治素質高、創新意識強、工作能力優、廉潔自律好的干部團隊。

  二、實施范圍及交流輪崗對象

  實施范圍:全縣各級公立醫療衛生單位及局機關各股室。

  交流輪崗對象:縣直醫療衛生單位職能科室主任;各鄉鎮衛生院院長;局機關各股室股長。

  三、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原則。根據各單位實際情況,結合被調整分工或交流人員的專業、能力、經歷、特長等綜合因素,做到量才為用、人崗相適。

  2、有序適度原則。從有利于干部隊伍穩定,保證工作的銜接出發,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做到統籌規劃、突出重點、數量適當、有序實施。

  3、服務大局原則。嚴格組織紀律,堅持個人服從組織,下級服從上級,局部服從全局。

  4、依法辦事原則。嚴格執行法律法規和黨內規章制度,確保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

  四、交流輪崗要求

  1、正股級(中層)干部在同一單位同一中層崗位任職時間連續滿4年的,原則上不在原崗位繼續任職,應當有計劃地逐步輪崗;滿6年的,必須交流輪崗。

  2、正股級(中層)干部在人事、財務、基建、項目審批、資金管理、執紀執法或其他直接管理人、財、物的中層崗位任職時間連續滿4年的`,必須進行交流輪崗。

  為保證工作的連續性,原則上不同時調整正股級(中層)干部和分管該股室工作的班子成員。對個別專業性、技術性較強的崗位,經批準可以適當延長交流輪崗年限。

  正股級(中層)干部交流輪崗要嚴格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規定程序,在單位編制限額和職數范圍內進行。

  五、實施程序:

  1、由各單位提出本單位中層崗位工作人員的交流輪崗意見上報局黨委。

  2、崗位調換可以直接由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提出調換方案,按干部管理權限報批后執行。

  3、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加強領導,周密安排,精心組織,穩妥實施,堅決杜絕交流輪崗工作中的不正之風,確保交流輪崗制度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六、有關要求

  1、確定干部交流輪崗,須在廣泛征求群眾意見,有利于工作開展的基礎上,經局黨委集體研究決定。

  2、已談話明確即將交流輪崗的干部,在做好交接工作的基礎上,盡快到崗。

  3、凡經組織研究決定安排交流輪崗的干部,應自覺服從組織決定,盡快到崗任職。對無正當理由拒不服從組織決定者,要進行批評教育;經批評教育不改者,應予以相應的處分。

  交流輪崗實施方案 16

  為切實加強干部隊伍自身建設,全面熟悉和掌握市場監管業務知識,建立公正、公平的用人機制,充分調動干部職工工作的積極性和創造活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并結合我局的實際,對條件艱苦、特殊崗位的干部實行輪崗制度,特制定如下實施辦法。

  一、交流輪崗的指導思想

  堅持黨管干部、民主集中、人盡其才、適人適用的原則。通過干部交流輪崗,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干部交流輪崗制度,激發全局干部的潛能,充分調動干部職工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為全局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二、交流輪崗的范圍和對象

  交流輪崗的崗位范圍主要是指農村駐在監管所管理崗位和行政審批辦公室工作人員崗位交流輪崗。

  交流輪崗的對象是全局內設機構、派出機及事業單位所有符合條件的干部職工(不包括食品檢驗檢測中心)。

  交流崗位主要指男性干部職工年滿55周歲以下的,在駐在農村崗位上循環輪崗。女性干部職工50周歲以下的,在行政審批辦公室工作崗位上循環輪崗。本人志愿可以適當放寬年齡。

  有下列情形的,可不輪崗交流或者暫緩輪崗交流:

  1.涉及黨和國家重要機密工作人員;

  2.中層正職以上的'人員;

  3.其他原因不適合輪崗交流的。

  三、交流輪崗的形式和方法

  干部交流主要采取機關、市區駐在所、隊和中心與農村駐在監管所及行政審批辦公室之間輪崗的形式。輪崗人員的確定采取組織指派與隨機的方式安排。

  干部交流輪崗工作按照培養鍛煉與選先任賢相結合的原則,建立全局交流輪崗制度,實行有計劃的交流。全局內設機構、派出機構及事業單位崗位和農村駐在監管所及行政審批辦公室之間的交流輪崗,符合條件的干部職工每一年輪崗調換一次,在本人自愿的情況下,可適當延長輪崗時間。

  四、交流輪崗的相關政策

  1.農村工作公務員享受鄉鎮工作補貼。

  2.在輪崗崗位工作期滿且表現優秀的在干部使用上予以優先考慮。

  3.在輪崗崗位工作期滿且表現優秀的在同等條件下公務員職級、職稱晉升優先。

  4.凡是沒有在輪崗崗位工作一年(含一年)以上經歷的原則上不予提拔使用(包括正股級、副股級及支部領導)。

  五、交流輪崗的紀律和要求

  1.交流輪崗干部要堅決服從組織安排,對不服從分配,影響工作和造成影響的,黨組根據情況做出嚴肅處理。

  2.交流輪崗過程中嚴守“三不準”紀律:不準有短期行為,對工作應付了事;不準鬧個人情緒,影響工作開展;不準無故請假曠工,輪期內,事假、病假累計超過20天或無故曠工超過3天,不算完成輪崗任務,要重新輪崗。

  3.輪崗交流結束后,妥善安置工作單位。干部接到交流輪崗通知后,要盡快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在限定的時間內到新的崗位工作。

  4.交流輪崗干部離職前,要留職兩周,做好對新上崗人員的傳、幫、帶工作。

  5.各科(室)、所、隊、中心要高度重視干部交流輪崗工作,充分認識干部交流輪崗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過輪崗交流推動全局各項工作更好地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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