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金堂中學(xué) 童華池
陜西考生吳斌的《無題》一詩獲滿分后,在字數(shù)“違規(guī)”與否的問題上,引發(fā)了一場爭論,不僅從中央到地方的不少媒體刊發(fā)了有代表性的文章,人民網(wǎng)還專門進行網(wǎng)上調(diào)查--在我寫這篇文章之時,參加調(diào)查并投了票的網(wǎng)民已有20860人之多。投了莊嚴的一票后,我看了一下三種有代表性的意見得票的情況:認為“教育要有創(chuàng)新精神,該得滿分”的占30.18%,認為“嚴重違規(guī),此文不及格”的占53.86%,認為“有文采但不符規(guī)則,適當減分”的占15.96%。顯然,投反對票的占了大多數(shù)。
無可諱言,我是對吳斌投贊成票的,作為一名高中語文教師,我深知在高考的考場上,要寫出像《無題》那樣的詩,實屬不易。同時,我已在一篇文章中表明了我的觀點--20行詩相當于1000字,吳斌的詩除了標題和“題記”,尚有27行,可折合1350字,不存在“違規(guī)”的問題。如此表白以后,我又在想,對《無題》以及更多的高考詩作的字數(shù),能否換一個角度來考慮,即“高考考場上寫得出800字的詩嗎”?
現(xiàn)行高考制度規(guī)定了,語文一科考試時間是150分鐘,在這150分鐘里,考生須完成三大“版塊”的題,除了作文,還有“基礎(chǔ)”和“閱讀”。說得具體一點,學(xué)生用于寫作文的時間也就是那么60分鐘左右。60分鐘左右能寫些什么?先不說作文,只是寫字,中等以上書寫速度的人,可以寫滿“20×15”的稿紙6頁--我國現(xiàn)行稿費制度可計為1800字(詩歌除外)。除去標點和空格,一個一個地數(shù)文字,恐怕最多就是1500字吧。也就是說,如果考生看到作文題后,不假思索,奮筆疾書,大概就是寫這么多文字。寫作文,特別是高考作文,又怎么可能不花費一點時間來審題來構(gòu)思呢?又有誰能保險下筆后一路順風(fēng)呢?高考的考場上,學(xué)生在有限的時間里寫作文所能達到的文字的量是有一定限度的?v觀歷年來的高考優(yōu)秀作文,字數(shù)大多在800-1000之間(包括標點和空格)。詩歌這種特殊文體,字數(shù)就更不可能寫好多了。
詩歌的特點,《辭海》上是這樣概括的:“按照一定的音節(jié)、聲調(diào)和韻律的要求,用凝煉的語言、充沛的情感、豐富的想像,高度集中地表現(xiàn)社會生活和人的精神世界!惫识谙迺r限地限題的情況下,詩歌的整體構(gòu)思,特別是語言的錘煉,難度要大些,單位時間里所能完成的文字的量,也不可能有其他文體的多;也正因為語言“凝煉”,“高度集中地表現(xiàn)社會生活和人的精神世界”,在考場上寫同樣的題目,也就不必花費其他文體的作文那樣多的文字。吳斌的《無題》雖然只有209字,但它結(jié)構(gòu)完整,內(nèi)涵豐富,且語言精煉,當是獨自成篇的一首好詩。如果硬要將之湊足800字,時間許可嗎?而且有這樣的必要嗎?如果硬要把詩歌和其他形式的作品的字數(shù)“扯平”--都要寫夠800字,那才是“違規(guī)”--違反寫作的客觀規(guī)律。
《南方都市報》上刊登過顧一冰先生的《“違規(guī)”作文豈能得滿分》一文,顧先生在判吳斌“違規(guī)”后說:“我以為一份在共同規(guī)則下的作文考卷,如果有應(yīng)試者一定是要用詩歌文體來完成,那就請寫出‘琵琶行’(中學(xué)課本里有類似的范文)這樣的長詩來,不然只能嚴格按照評分標準扣分……”按顧先生所說,我們就看看白居易的《琵琶行》吧:高中語文教材里確實有這篇課文!杜眯小饭88句,屬于古體長詩;其水平之高,早有公論。白公當年用了多少時間來寫,不得而知--恐怕他老先生60分鐘寫不出來吧?何況還不是坐在考場上。因《七步詩》而揚名的快詩圣手曹植亦未必能寫得出……說到這里,還須挑明:如果一個字一個字地數(shù)的話,《琵琶行》的字數(shù)是“凡616言”(作者自序),就是加上作者詩前“自序”的138字,總共也才754字--還是沒有達到800字的要求!既然如此,我們怎么能苛求甚至責(zé)難有寫詩天賦的考生呢?
吳斌寫詩得了滿分--這是2003年的事;吳斌之前,有人寫詩嗎?答案是肯定的。從2000年高考對詩歌解禁起,每年都要看到考生的優(yōu)秀詩作,囿于見聞,我看到過這樣一些:2000年《語文報》(高中版)的高考專號破天荒地刊登了一名貴州考生的詩作《多彩夢為何物》,2001年該報則翻了一番--刊登了重慶考生的《誠信背囊--生命的雙桅船》和貴州考生的《歌頌誠信》,同年的《語文周報》(高中版)刊登了湖南考生的《河兩岸的風(fēng)景》,《天府早報》和《成都晚報》刊登了四川考生的《誠信》,2002年《成都商報》刊登了四川考生的《選擇》,等等。以上一些詩歌,應(yīng)是四年來全國高考詩歌作文的一個縮影,基本上代表了全國高考詩歌作文的最高水平, 而共同的一點就是,都沒有寫夠800字,如2002年得滿分而被多家媒體轉(zhuǎn)載的四川考生毛敏的《選擇》一詩,也只有337字。我們能說這些高考優(yōu)秀詩作都是“違規(guī)”的嗎?這批高手無一達到“800字”的要求,能否說明高考的考場上,考生,至少可以說是寫詩中的大多數(shù)考生,不可能寫出800字的詩呢?
詩歌的字數(shù)計算似乎是小事一樁,但當它放置在高考這個全國人都關(guān)注的大事的背景之下時,事情就不小了--作文占了考生語文一科全部分值的40%,作文得分于考生來說可是舉足輕重--盡管寫詩的考生少;哪怕是一個考生寫詩,也要對其負責(zé)。
從2000年算起,連續(xù)四年的高考(全國卷)對詩歌開禁,這是好事;但在字數(shù)要求上,只是籠而統(tǒng)之地提出“800字”的下限--這種“規(guī)則”,沒有充分考慮到不同文體的作文的寫作規(guī)律, 更確切地說, 是沒有考慮到不同文體的作文在單位時間里所能完成的文字的數(shù)量--問題是明擺著的,這就是高考作文命題“規(guī)”而不周。沒有嚴密周到的評分“規(guī)則”,模模糊糊地評了幾年的詩歌卷子--幸好每年寫詩的考生少--也正因為少,才沒有引起有關(guān)部門對這個問題的重視,也才有了今天關(guān)于高考詩作字數(shù)“違規(guī)”與否的爭論。客觀地講,爭論的雙方,都是為了維護當前規(guī)模最大的國家級考試的權(quán)威性;問題“爭”清楚了,對考生個人,對高考,對國家選拔人才,都是有利的。
四年之后的今天,這個問題當引起有關(guān)部門的重視了。
換一個角度考慮問題吧!不要再盯著在高考考場上寫出詩歌佳作的考生不放,何不審視一下我們的高考制度--還有哪些地方不完善?
2003年7月7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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