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考核方案模板集錦4篇
為確保事情或工作順利開展,常常需要提前準備一份具體、詳細、針對性強的方案,方案是書面計劃,是具體行動實施辦法細則,步驟等。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考核方案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考核方案 篇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深化公辦中小學人事制度改革,促進中小學校長專業化、職業化發展,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校長職級制,是指在本市公辦中小學設置獨立的校長職級序列,建立獨立的校長職務通道和專業的職級評定標準,對符合資格條件的校長進行綜合評定、分級聘任的校長管理制度。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中小學校長,是指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含高等院校)所屬的全日制公辦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和工讀學校(統稱中小學)的正、副職校長。
第四條 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按管理權限,負責所屬中小學校長職級制的實施。市、區人事主管部門對校長職級制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章 職級設置
第五條 校長職級制分別設置正校長、副校長兩個職務序列。正校長職務共設5個等級,自上而下分別為特級正校長、一級正校長、二級正校長、三級正校長、四級正校長;副校長職務共設4個等級,自上而下分別為一級副校長、二級副校長、三級副校長、四級副校長。
第六條 二級以上正、副校長實行職數控制。特級正校長不超過正校長總崗位數的5%,一級正校長不超過正校長總崗位數的10%,二級正校長不超過正校長總崗位數的15%。一級副校長、二級副校長分別不超過副校長總崗位數的20%。
第三章 選拔聘任
第七條 中小學正、副校長按現行人事管理權限,由市、區組織人事部門、教育行政部門選拔產生,其后納入職級制管理。
第八條 受聘校長崗位的,應當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一)受聘正校長崗位的,應在副校長崗位聘任滿3年及以上;或具備受聘正校長的其他條件。
(二)受聘小學副校長崗位的,應在一級教師(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崗位)聘滿3年及以上且具有3年及以上學校中層管理崗位正職工作經歷;受聘中學(含九年一貫制、中等職業、特殊教育、工讀學校)副校長崗位的,應在高級教師專業技術職務(崗位)聘滿3年及以上且具有3年及以上學校中層管理崗位正職工作經歷;或具備受聘副校長的其他條件。
受聘校長的其他條件,由市教育行政部門另行制定。
第九條 中小學校長按現行人事管理權限聘任,每一聘期為4年。
第四章 職級評定
第十條 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分別成立中小學校長職級評定委員會(以下簡稱“評定委員會”),負責對校長職級進行評定。評定委員會由教育專家、名校長、名教師組成,人數不少于11人。評定委員會開展職級評定時,評定委員會成員是參評校長的近親屬或者與參評校長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評定的,應當回避。應當回避而未回避的,取消其評定委員會成員資格,取消與其有具有回避情形的參評校長的評定結果。各區評定委員會成員組成應報市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第十一條 市評定委員會負責評定全市二級及以上正、副校長和市教育行政部門直屬學校校長的職級。區評定委員會負責評定本區三級及以下正、副校長的職級。區評定委員會評定結果應自確定之日起5日內,報市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第十二條 校長職級評定,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學歷條件。應達到國家規定的學歷要求和具備相應的上崗證書。
(二)任職年限條件。特級正校長須擔任一級正校長兩年及以上,一級正校長須擔任二級正校長兩年及以上,二級正校長須擔任三級正校長兩年及以上,三級正校長須擔任正校長兩年及以上。一級副校長須擔任二級副校長兩年及以上,二級副校長須擔任三級副校長兩年及以上,三級副校長須擔任副校長兩年及以上。
第十三條 市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學校規模、類型及校長工作資歷、專業能力和工作成效等因素,制定符合本市實際的中小學校長職級評定辦法和評價量化指標體系。
第十四條 中小學校長職級原則上每2年評定一次。評定委員會根據職級數量空缺情況,在核定的職級數量范圍內對中小學校長進行評定。特殊情況下,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可臨時召集評定委員會進行評定。
第十五條 首次受聘為校長職務的,原則上均從該職務最低職級起任,其中正校長認定為四級正校長,副校長認定為四級副校長。屬本市引進的市外校長或者從本市其他單位聘任校長的,可由市、區評定委員會根據實際情況評定職級。
第五章 考核、交流和轉聘
第十六條 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制定完善中小學校長考核辦法,由聘任機關進行考核。
第十七條 三級及以上正、副校長年度考核為基本合格的',降低一個職級。四級正、副校長在一個聘期內年度考核有兩次為基本合格的,撤銷職級并予以解聘。
中小學校長年度考核為不合格的,撤銷職級并予以解聘。
第十八條 市教育行政部門制定中小學校長交流辦法,鼓勵優秀校長向偏遠或基礎薄弱的學校交流,提升教育質量。
第十九條 中小學校長不再擔任校長職務的,可以根據職級工資執行情況,在本市教育系統內轉聘等于或者高于受聘校長前崗位等級的崗位,但被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解除聘任的除外。需調任、交流至其他機關事業單位的,按本市相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職級工資
第二十條 市人力資源保障、教育、財政等部門,結合校長職級制改革,完善校長工資分配辦法。
第七章 紀律與監督
第二十一條 為確保職級評定的公開、公平、公正,市教育行政部門應建立申訴委員會,受理實施中的投訴與申訴,對職級評定工作進行監督。申訴委員會由教育專家或者社會知名人士3人,與市教育、人力資源保障部門負責人各1人組成。
參評校長以及其他單位和個人發現評定委員會成員有應當回避而未回避情形,或者存在其他違反本辦法規定情形的,可自知曉上述情形之日起15日內,向申訴委員會書面提出異議。申訴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異議之日起30日內做出處理。
第二十二條 校長職級評定委員會成員在評定過程中,出現失職失責情況的,由市教育行政部門予以通報,取消其評定委員會成員資格,并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第二十三條 參評校長存在偽造資料等不正當手段或者實施不誠信行為的,由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按管理權限取消聘任,并按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處理。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自引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
第二十五條 中小學校長首次實施校長職級制的定級辦法由市教育行政部門另行制定。
考核方案 篇2
一、 考核目的
1、作為晉級、解雇和調整崗位依據,著重在能力、能力發揮和工作表現
上進行考核。
2、作為確定績效工資的依據。
3、作為潛能開發和教育培訓依據。
4、 作為調整人事政策、激勵措施的依據,促進上下級的溝通。
二、 考核原則
1、公司正式聘用員工均應進行考核,不同級別員工考核要求和重點不同。
2、考核的依據是公司的各項制度,員工的崗位描述及工作目標,同時考核必須公開、透明、人人平等、一視同仁。
3、制定的考核方案要有可操作性,是客觀的、可靠的和公平的,不能摻入考評人個人好惡。
4、提倡考核結果用不同方式與被評者見面,使之誠心接受,并允許其申訴或解釋。
三、 考核內容及方式
1、工作任務考核(按月)。
2、綜合能力考核(由考評小組每季度進行一次)。
3、考勤及獎懲情況(由行政部按照《公司內部管理條例》執行考核)。
四、考核人與考核指標
1、成立公司考評小組,對員工進行全面考核和評價。
2、自我鑒定,員工對自己進行評價并寫出個人小結。
3、考核指標,員工當月工作計劃、任務,考勤及《內部管理條例》中的獎懲辦法。
五、考核結果的反饋
考績應與本人見面,將考核結果的優缺點告訴被評人,鼓勵其發揚優點、改正缺點、再創佳績。
六、員工績效考核說明
(一)填寫程序
1、每月2日前,員工編寫當月工作計劃,經部門直接上級審核后報行政部;
2、工作績效考核表每月28日由行政部發放到部門,由本人填寫經部門直接上級審核后于次月2日前交至行政部;
3、工作計劃編寫分日常工作類5項、階段工作類5項及其它類等,其它類屬領導臨時交辦的工作任務;
4、工作計劃完成情況分完成、進行中、未進行(階段性工作)三檔,月末由本人根據實際選項打分,并在個人評價欄內給自己評分;
5、工作計劃未進行、進行中(階段性工作)項請在計劃完成情況欄內文字
說明原因。
(二)計分說明
1、工作績效考核表總分90分,日常工作類5項每項8分占40分,階段工作類5項每項10分占50分,其它類每項附加分8分,意見與建議如被公司采納,附加分10分;其中個人評分、職能部門評分、直接上級評分所占工作績效考核得分比例分別是30%、30%、40%。(個人評分突破90分者,個人評分無效,按直接上級評分減10計算;職能部門評分從兩方面考評:成本意識、職業規范。分別由財務部和行政部考評。)
2、綜合績效考核由考評小組季度進行一次,員工每季度填寫一份《員工考核表》和一份《員工互評表》,具體時間由行政部另行通知;《員工考核表》由被考核員工和考評小組填寫,《員工互評表》由員工以無記名方式填寫后投入公司投票箱;其中自我考評、員工互評、考評小組考評所占綜合績效考核得分比例分別是30%、30%、40%。
3、工作績效考核季度得分為3個月的平均分,占季度績效考核得分的60%;綜合績效考核得分占季度績效考核得分的40%,季度最終績效考核得分即為兩者之和。
4、評分標準:優85分以上,良84-80分,合格79-75分,一般74-65分,不合格64(含)分以下。
(三)季度績效工資內容
季度績效工資=績效考核獎+績效季度獎
(1)績效考核獎由三部分組成:
a、員工季度預留崗位工資10%的考核風險金;
b、員工的第13個月月工資的四分之一;
c、公司拿出該崗位10%的年崗位工資的四分之一作為激勵。
員工季度考核為優秀的發放全額季度績效考核獎金;考核為合格的只發a項和b項;考核不合格者無季度績效考核獎金。
(2)績效季度獎金是總經理根據員工在公司的整體表現,參考員工的考核情況在季度末以紅包形式發放。
(四)增減分類別:
1、考勤計分:當月事假1天扣2分,以此類推。季度內事假累計3天扣績效工資1%,累計5天扣績效工資3%;
2、培訓計分:參加培訓一次加1分,缺勤一次扣2分,以此類推。季度內缺勤培訓累計2次扣績效工資1%,累計4次扣績效工資3%;
3、沒有按期編寫當月工作計劃和填報工作績效考核表,每逾期一天扣1分,以此類推。
4、季度內考核為合格的員工,其季度內個別月份考評為優秀的,每評為優秀一次加績效工資2%,以此類推;其季度內個別月份考評為不合格的,每不合格一次減績效工資4%,以此類推。
5、獎懲計分:
(1)季度內嘉獎一次加績效工資2% 、記功一次加績效工資4%、記大功一次加績效工資6%;
(2)季度內警告一次減績效工資2%、記過一次減績效工資4%、記大過一次減績效工資6%。
七、附件
工作績效考核表、員工考核表(半年)、員工互評表、部門評議表。
考核方案 篇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銷售管理,增加公司經營收入,提高銷售人員的積極性,建立健全銷售獎懲管理,通過將具體量化的考核指標和措施落實到人,強化員工責任意識,為做精品餐飲店打下良好基礎。
第二條 績效管理的宗旨與原則
(一)通過考核管理系統實施目標管理,保證公司經營目標的順利實現;通過考核管理幫助銷售部員工提高工作能力。
(三)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做到獎懲有依據、分配有監督,以日常工作及業績狀況作為對員工考核的重要依據。
第二章 銷售管理考核辦法
第三條 銷售經理工資考核
(一)薪資構成:根據《XXX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銷售經理的薪資由“工資(底薪)+提成”組成,其中“工資(底薪)”為20xx元,提成包含桌數提成、回款額提成、宴會提成及充值卡提成等各類銷售提成。
(二)手機費補助:每月報銷手機補助費100.00元。
第四條 考核指標構成:考核內容由經營指標、各類銷售提成構成。
(一)經營指標:按照公司經營指標的70%—72%制定銷售部任務指標,超額完成經營指標72%的月份,對超出部分按照2%計提;低于經營指標70%的月份,對未完成部分按照1%扣罰,在完成經營指標70%—72%的區間內,不獎不罰,具體內容如下:
(1)銷售部經理以銷售部任務為考評基數,計算公式:
獎金=(銷售部月度業績 - 銷售部月度任務)×2%
(2)銷售經理以分解到個人的任務為考評基數,計算公式:
獎金=(銷售經理月度業績 - 銷售經理月度任務)×2%
扣罰=(銷售經理月度任務 - 銷售經理月度業績)×1%
(3)特殊情況,須報上級公司批準后另行獎勵。
(二)各類提成:含包房桌數提成、回款額提成、宴會提成、充值卡提成等,具體提成標準如下:
(1)包房桌數提成:
①午餐:每完成一桌(每桌不少于4人,人均消費不低于150元),按15元/桌提成;
②晚餐:每完成一桌(每桌不少于4人,人均消費不低于150元),按11元/桌提成;
(2)回款額提成:
①銷售經理每月基礎回款額為5萬元,5萬元(不含)以上10萬元(不含)以下,按0.2%提成;10萬元(含)以上15萬元(不含)以下按0.3%提成;15萬元(含)以上20萬元(不含)以下,按0.4%提成;20萬元(含)以上25萬元(不含)以下,按0.5%提成;25萬元以上(含)30萬元以下(不含),按0.7%提成;30萬元(含)以上40萬元(不含)以下按0.8%提成;40萬元(含)以上按1%提成。
②對逾期收回的掛賬款,實際回款每逾期一個月,計入提成的回款額遞減20%;如:逾期一個月收回,按照回款額的80%計算,逾期兩個月收回,按照回款額的60%計算,依次類推,逾期五個月收回,將不再計入回款額提成。
(3)宴會提成:
為提高周末及節假日的上座率以及集團單位的大型餐飲消費活動,實行宴會全員銷售政策。
①婚宴、會議宴會、生日宴會、同學聚會等,人均菜品消費在150元以上(含)、桌數不低于三桌的宴會計入宴會提成。
②計入提成的宴會消費必須在接待完畢當天結算,結算方式不包括掛賬和預充值卡結算。
③符合宴會提成標準的宴會均按結算金額的4%提取給業務介紹的員工。員工介紹的宴會,不能獨立完成接待協調任務時(接待協調不能影響本職工作),須交給銷售部人員接待,負責接待的銷售部員工與介紹業務的員工各從提成額中比例為4:6。
④銷售部員工接待的已計入宴會提成的消費額,不計入每月回款額提成,不計入桌數提成。
(4)充值卡提成:
①一次性充值三千至一萬元(不含)提成比例為2%;
②一次性充值一萬元至三萬元(不含)提成比例為2.5%;
③一次性充值三萬元至五萬元(不含)提成比例為3%;
④一次性充值五萬元至十萬元(不含)提成比例為3.5%,
⑤一次性充值十萬元以上提成比例為4%。
⑥充值卡消費不計回款額提成,可計入當月銷售業績,享有桌數提成,使用充值卡結算的宴會消費不計宴會提成。
第五條 公司每年評選銷售狀元1名,按優秀員工標準實施獎勵。要求遵章守紀,忠誠公司,愛崗敬業、群眾基礎好,年度銷售業績為公司第一名。
第六條 銷售管理
(一)銷售經理(不含試用期員工)每月銷售業績低于5萬元的,扣發績效工資,連續兩個月達不到基礎銷售業績的予以辭退。
(二)試用期內,銷售經理工資按照薪資標準的80%發放,并享受公司各類銷售提成,回款額低于5萬元(含)的,按照0.2%提成。
(三)每天9:00—11:00、14:00-17:00為客戶走(回)訪時間,銷售經理每人每天走(回)訪客戶不得少于3個(不含節假日),每減少一個扣罰10元。
(四)銷售經理必須將當日走訪情況做好登記,拜訪記錄應于每日下午下班前交銷售部負責人審閱。
(五)銷售人員每日下午下班時,必須當面或用短信的形式告知銷售部負責人。
(六)銷售人員應主動做好與協議客戶的聯系和溝通,每周必須進行一次電話或短信回訪,公司給銷售經理統一配備手機卡,銷售人員在與客戶聯系和溝通時必須使用該卡,電話報銷單據以該卡為準,離職時將手機卡一并進行交接。
(七)凡連續二個月未在店內消費的協議客戶,自動轉為非協議客戶,其他銷售人員可進行重新開發。
(八)銷售人員必須做好客戶檔案的整理,完善有關內容,并將每月客戶走(回)情況和協議簽訂情況匯總上報。
第七條 店內維護管理
(一)銷售經理負責值班區域進店客戶的維護和名片的發放,并按要求做好餐前站位,主動協助前廳人員做好進店客人的引領。
(二)當日不值班人員,如有協議或預約客戶,必須在前廳迎接并做好引領和跟蹤服務。
(三)銷售經理負責值班區域房間(零點)的點菜和標準配餐,并將菜單交由客人確認,征求意見,以便將公司的特色和優勢向客人進行推薦,拉近與客戶的距離,做好溝通和協調,第一次進店客戶不作為銷售經理的桌數和業績提成。
第三章 申訴及附則
第八條 員工如對考核結果有異議,可以書面形式向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訴。
第九條 本方案自下發之日起執行,由行政人事部負責實施并具有最終解釋權。
考核方案 篇4
一、考核目的
1、作為晉級、解雇和調整崗位依據,著重在潛力、潛力發揮和工作表現上進行考核。
2、作為確定績效工資的依據。
3、作為潛能開發和教育培訓依據。
4、作為調整人事政策、激勵措施的依據,促進上下級的溝通。
二、考核原則
1、公司正式聘用員工均應進行考核,不同級別員工考核要求和重點不同。
2、考核的依據是公司的各項制度,員工的崗位描述及工作目標,同時考核務必公開、透明、人人平等、一視同仁。
3、制定的考核方案要有可操作性,是客觀的、可靠的和公平的,不能摻入考評人個人好惡。
4、提倡考核結果用不同方式與被評者見面,使之誠心理解,并允許其申訴或解釋。
三、考核資料及方式
1、工作任務考核(按月)。
2、綜合潛力考核(由考評小組每季度進行一次)。
3、考勤及獎懲狀況(由行政部按照《公司內部管理條例》執行考核)。
四、考核人與考核指標
1、成立公司考評小組,對員工進行全面考核和評價。
2、自我鑒定,員工對自己進行評價并寫出個人小結。
3、考核指標,員工當月工作計劃、任務,考勤及《內部管理條例》中的獎懲辦法。
五、考核結果的反饋
考績應與本人見面,將考核結果的優缺點告訴被評人,鼓勵其發揚優點、改正缺點、再創佳績。
六、員工績效考核說明
(一)填寫程序
1、每月2日前,員工編寫當月工作計劃,經部門直接上級審核后報行政部;
2、工作績效考核表每月28日由行政部發放到部門,由本人填寫經部門直接上級審核后于次月2日前交至行政部;
3、工作計劃編寫分日常工作類5項、階段工作類5項及其它類等,其它類屬領導臨時交辦的工作任務;
4、工作計劃完成狀況分完成、進行中、未進行(階段性工作)三檔,月末由本人根據實際選項打分,并在個人評價欄內給自己評分;
5、工作計劃未進行、進行中(階段性工作)項請在計劃完成狀況欄內文字說明原因。
(二)計分說明
1、工作績效考核表總分90分,日常工作類5項每項8分占40分,階段工作類5項每項10分占50分,其它類每項附加分8分,意見與推薦如被公司采納,附加分10分;其中個人評分、職能部門評分、直接上級評分所占工作績效考核得分比例分別是30%、30%、40%。(個人評分突破90分者,個人評分無效,按直接上級評分減10計算;職能部門評分從兩方面考評:成本意識、職業規范。分別由財務部和行政部考評。)
2、綜合績效考核由考評小組季度進行一次,員工每季度填寫一份《員工考核表》和一份《員工互評表》,具體時間由行政部另行通知;《員工考核表》由被考核員工和考評小組填寫,《員工互評表》由員工以無記名方式填寫后投入公司投票箱;其中自我考評、員工互評、考評小組考評所占綜合績效考核得分比例分別是30%、30%、40%。
3、工作績效考核季度得分為3個月的平均分,占季度績效考核得分的60%;綜合績效考核得分占季度績效考核得分的40%,季度最終績效考核得分即為兩者之和。
4、評分標準:優85分以上,良84-80分,合格79-75分,一般74-65分,不合格64(含)分以下。
(三)季度績效工資資料
季度績效工資=績效考核獎+績效季度獎
(1)績效考核獎由三部分組成:
a、員工季度預留崗位工資10%的考核風險金;
b、員工的第13個月月工資的四分之一;
c、公司拿出該崗位10%的年崗位工資的四分之一作為激勵。
員工季度考核為優秀的發放全額季度績效考核獎金;考核為合格的只發a項和b項;考核不合格者無季度績效考核獎金。
(2)績效季度獎金是總經理根據員工在公司的整體表現,參考員工的考核狀況在季度末以紅包形式發放。
(四)增減分類別:
1、考勤計分:當月事假1天扣2分,以此類推。季度內事假累計3天扣績效工資1%,累計5天扣績效工資3%;
2、培訓計分:參加培訓一次加1分,缺勤一次扣2分,以此類推。季度內缺勤培訓累計2次扣績效工資1%,累計4次扣績效工資3%;
3、沒有按期編寫當月工作計劃和填報工作績效考核表,每逾期一天扣1分,以此類推。
4、季度內考核為合格的員工,其季度內個別月份考評為優秀的,每評為優秀一次加績效工資2%,以此類推;其季度內個別月份考評為不合格的,每不合格一次減績效工資4%,以此類推。
5、獎懲計分:
(1)季度內嘉獎一次加績效工資2%、記功一次加績效工資4%、記大功一次加績效工資6%;
(2)季度內警告一次減績效工資2%、記過一次減績效工資4%、記大過一次減績效工資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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