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推薦】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需要使用協議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協議是提高經濟效益的手段。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協議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歡迎大家分享。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1
編號:
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畢業生
用人單位
學校名稱
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制表
按《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的要求,為維護國家就業計劃的嚴肅性,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簽訂如下協議:
一、畢業生應按國家規定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了解單位的使用意圖,表明自己的就業意見,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若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需征得用人單位同意。
二、用人單位要如實介紹本單位的情況,明確對畢業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圖,做好各項接收工作。凡取得畢業資格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不得以學習成績為由提出違約,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結業生,本協議無效。
三、學校要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的情況,做好推薦工作,用人單位同意錄用后,經學校審核列入建議就業計劃,報教育部批準,學校負責辦理派遣手續。
四、學校應在學生畢業前安排體檢,不合格者不派遣,本協議自行取消,由學校通知用人單位。如用人單位對畢業生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原則上應在簽訂協議前進行單獨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為準。
五、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如有其它約定,應在備注欄注明,并視為本協議的一部分。
六、本協議經各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三方都應嚴格履行本協議,若有一方提出變更協議,須征得另兩方同意,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各執一份,復印無效。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2
甲方:
乙方:(學生填寫)
丙方: 大學就業指導辦
省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以下簡稱甲方)是 省高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于___年_____月畢業于__大學學院__院校____專業,是____省______市_____縣(市。區)生源。甲方與乙方和丙方(畢業生畢業學校就業管理部門)根據教育部及 省關于高校畢業生可申請暫緩兩年就業的有關規定及乙方的申請,就乙方暫緩兩年就業事宜,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暫緩就業時間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暫緩就業期限內,乙方的檔案委托甲方保管,乙方須將有效聯系地址及電話通知甲方;乙方的戶口(入學時戶口未遷入學校的按《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學生戶籍管理工作的通知》( 教畢[ ] 號)有關規定辦理)及黨團關系及材料按規定保留在丙方,丙方負責提供用人單位所需乙方在校期間或在暫緩就業期間行為表現等鑒定材料。
三、暫緩就業期限內,乙方應每月一次向丙方所在院系匯報有關情況,黨員要交思想匯報,參加組織生活。乙方可以參加丙方舉辦的各種類型的招聘活動,獲取用人單位的需求信息,與用人單位進行雙向選擇,以及獲取丙方提供有關就業的其他服務。
四、暫緩就業期限內,如乙方需要升學(出國留學除外)或報考公務員時,甲方負責為乙方出具與升學有關的和報考公務員有關的證明,乙方須持本協議書及畢業證到甲方辦理;如乙方需辦理《失業證》、《結婚證》、《計劃生育證》或申請出國留學等手續,必須終止本協議,將檔案、戶口及其關系轉回生源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由生源地按相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五、暫緩就業期限內,乙方回生源地就業的,憑本協議書到甲方辦理派遣手續;乙方在非生源地落實就業單位的,憑本協議書及當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或省直及中央駐粵單位接收證明到甲方辦理派遣手續。
六、暫緩就業期限內,乙方在非生源地落實單位或回生源地就業經批準辦理了派遣手續的,憑報到證及本協議書到甲方辦理檔案轉遞手續。甲方在五個工作日將乙方檔案交由機要部門轉遞(特殊情況除外),如乙方未交回轉遞資料而造成檔案轉遞延誤,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乙方在聯系用人單位時,如對方提出調檔查閱的,廣州地區的用人單位請乙方通知用人單位到甲方審閱;廣州以外地區的用人單位乙方可憑本協議書及當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調檔證明到甲方辦理借檔審閱手續。(注:借檔要在一個月內歸還,逾期不還視為放棄本協議,甲方有權作出適當處理,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七、暫緩就業期限屆滿時,如乙方尚未落實就業單位,必須在暫緩期限屆滿后的十天內,到甲方辦理派遣回生源地和檔案轉遞回生源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手續,并到丙方辦理戶口遷出及黨、團組織關系轉出手續。若協議到期時乙方不辦理,甲方有權將檔案轉回乙方生源地地級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并
將報到證交由丙方,由丙方連同戶口、黨團關系一并寄回生源地,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八、暫緩就業期限內,乙方必須嚴格遵守法規法紀,如果乙方有違法違紀以及民事糾紛、勞務糾紛。債權債務糾紛,所引起的法律責任及后果自行承擔,與甲、丙方無關。乙方被勞動教養或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甲方有權取消其暫緩就業資格,將乙方檔案轉口生源地級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戶口關系和黨組織關系及材料按本協議第七條中關于未落實單位畢業生的規定辦理。暫緩就業期間,醫療費用、人身意外傷害費用,乙方個人承擔。
九、逢周二、五辦理上述相關手續。
十、本協議書一式三份(須粘貼有與檔案一致的條形碼),甲方委托丙方簽署,甲、乙、丙叁方各執一份。協議書自丙方將本協議書及乙方檔案在規定時間內移交給甲方之日起生效(檔案未到甲方,此協議無效)。
乙方簽章: (學生填寫)
聯系電話: (學生填寫)
家庭地址: (學生填寫)
郵政編碼:(學生填寫)
年 月 日(學生填寫)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3
甲方(見習單位)名稱:
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見習生)姓名: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根據《民法通則》、《合同法》、《勞動法》、《就業促進法》及陜西有關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協議期限及工作安排
1、本協議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甲方根據本單位具體情況,安排乙方見習活動包括提供必要的培訓。
第二條見習崗位
甲方按乙方見習內容及要求,安排在崗位見習,乙方應按照見習崗位要求,努力完成見習任務。見習崗位職責與任務為,甲方可以根據需要和乙方的具體情況對乙方見習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工作時間及休息
1、乙方在甲方見習期間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的工作時間。
2、甲方保證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各種休息、休假。
第四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在見習期間甲方應根據國家及陜西省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安全衛生的見習條件,為乙方配備必須的勞動防護用品。
2、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和崗位技能培訓,見習學生不得從事特種作業。
3、甲方不得安排18周歲以下的學生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和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工作。
4、甲方不得安排女見習生在經期從事高溫、低溫、冷水作業和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工作。
5、乙方在見習工作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操作規程,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人身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拒絕執行、檢舉或控告。
6、甲方通過省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為乙方購買意外傷害保險。
第五條勞動紀律
1、甲方有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對乙方實行管理。
2、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第六條見習補貼
執行政府有關規定,對符合條件者,甲方負責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政府補貼并及時發放至乙方,同時甲方應另外支付乙方生活補貼元∕月。
第七條本協議的解除、變更、終止
1、經甲乙方協商同意,本協議可以變更或解除。
2、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單方解除協議:
(1)乙方已落實工作單位或被見習單位選中正式招用的; (2)乙方由于患病等原因不宜繼續從事就業見習的; (3)乙方不遵守見習紀律且教育無效的;(4)乙方主觀過失給見習單位造成一定損失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單方解除協議:(1)甲方未按相關規定足額支付乙方補貼的; (2)甲方有違反本協議第四條相關規定的。
4、本協議到期即終止。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各自應承擔的職責和義務,即為違約,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2、甲方未能及時足額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致使乙方受損的,應予賠償。
3、乙方違反甲方管理制度,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4、甲方未能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見習生活補貼,乙方有權追償。第九條爭議解決途徑
甲乙雙方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先經見習學生所在學校或省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進行調解,調解未成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辦理。
第十條其他規定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補充約定或協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三份,見習單位和見習畢業生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報當地主管部門備案。
甲方(蓋章):
乙方(簽):
法人代表簽: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4
畢業生到河北日報上登報聲明畢業生持學校證明、登報聲明和畢業證書原件到省廳流動調配處辦理補辦手續。
甲方(用人單位):
依照按勞取酬的原則,按甲方現行制度確定實習學生的實習津貼,月津貼人民幣_________元。如實習學生需變動實習崗位,甲方相應調整實習津貼(月津貼人民幣_________元)。
乙方(姓名):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畢業生就業政策及相關規定,遵守誠實、信用的原則,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依法達成如下協議:
為明確實習學生與實習單位的責任與義務,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同意錄(聘)用乙方。
畢業生工作若干年以后,有不少人可能準備報考研究生,繼續深造。或者由于種種原因,要求調離。這些問題,如果未在協議書中明確,則雙方很難協商解決,極易引起糾紛。為了減少因此而可能發生的問題,畢業生最好與用人單位洽談時,就此明確,并以文字形式確定下來,為以后雙方順利解決這些問題創造有利條件。
二、乙方同意畢業后到甲方工作。
三、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限為_______年,工作地點為_______,工作崗位為_______。
丙方就業實習依法享受勞動保護,乙方應對丙方的人身安全提供保障,不得損害或變相損害丙方在勞動保護方面的合法權益。否則,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負責。但是,甲方應為丙方提供相應的醫療保障,乙方對丙方的醫療不承擔責任。在工作期間,乙方對丙方的故意行為造成的自身人身傷害事故不負責任。具體情況依照現行《勞動法》規定執行。
_________博士后流動站(甲方)接受_________大學(學院、研究所)博士學位獲得者_________(乙方)為博士后研究人員,合作導師_________。為了明確各自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特簽訂如下協議:
四、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間,乙方月實際工資收入不低于_______元(該項收入不得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五、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間,甲方按國家和本省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包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保險),提供相關的福利待遇,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
對實習期間工作達不到公司要求的,提前通知乙方將不予錄用或經雙方同意后延長試用期;對符合要求的實習生,在實習結束并取得畢業證時,予以接受我方的合同制員工;
六、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在簽訂本協議前組織體檢,否則以學校畢業時體檢為準。
七、甲方在招聘時所提供的帶有承諾內容的宣傳材料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乙方在應聘時所提供的自薦材料亦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八、甲方所介紹的情況嚴重失實,乙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并免責;乙方所提供的自薦材料內容嚴重失實,甲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并免責。
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經書面告知對方,本協議解除:
1、甲方被撤銷或依法宣告破產的;
2、乙方考入普通高等院校、依法服兵役、被錄用為公務員,或經選拔參加選調生、選聘生、西部計劃、欠發達計劃、三支一扶、服務社區計劃等國家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的;
3、乙方報到時未取得畢業資格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它情形。
法律效力本協議正本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交政府人事部門備案,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十、本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并要求賠償相關損失。
十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協議中雙方約定的條款或解除協議,變更或解除協議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十二、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提請有關部門協調解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十四、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日前到甲方報到。甲方應當在乙方報到后1個月內為乙方辦理錄用手續,或簽訂勞動(聘用)合同,乙方應當積極配合。本協議中關于工作期限、崗位、地點、薪酬等主要條款應寫入勞動(聘用)合同。
十五、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簽訂勞動合同或甲方為乙方辦理錄(聘)用手續后,本協議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5
用人單位(甲方):
畢業生(乙方):
學 校:
填 寫 說 明
1、本協議書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在正式確立勞動人事關系前,經雙向選擇,在規定期限內就確立就業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而達成的書面協議;是用人單位確認畢業生相關信息真實可靠以及接收畢業生的重要憑據;是政府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和各高校進行畢業生就業管理、編制就業方案以及畢業生辦理就業落戶手續等有關事項的重要依據。用人單位、畢業生應逐項準確填寫,學校應認真審核畢業生有關信息,政府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依據本協議書,辦理畢業生就業登記審核和報到證簽發等工作。
2、本協議書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和畢業生雙方當事人親自簽訂,代簽無效。
3、本協議書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后填寫,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本協議書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書的附件,與本協議書一并履行。
4、本協議書內的年、月、日一律使用公歷,除落款日期外,均用阿拉伯數字填寫,工資報酬等金額一律使用大寫。
5、填寫本協議書一律用藍、黑色墨水書寫,字跡清晰、工整,涂改處必須(簽名)或加蓋校對章,否則無效。
6、畢業生離校后簽訂本協議書的,學校可不簽注意見。
甲方乙方(簽名):
負責人:年月日
公章:
年月日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為進一步適應高校畢業生就業市場化運作,加強甲乙雙方的交流與合作,共同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本著友好協商,相互協作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就共同建立高校畢業生就業基地(以下簡稱“就業基地”)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同意作為甲方的“就業基地”,并在適當時機舉行“就業基地”掛牌儀式。
二、甲方在本單位的網站上與乙方的網站建立鏈接,在就業網上開辟“就業基地”專欄,并通過校內各宣傳媒體,積極宣傳乙方的基本情況,及時發布乙方的招聘信息。
三、甲方于每年底前向乙方通報下一年高校畢業生生源及畢業生基本情況,并邀請乙方選派有關用人單位領導和高層管理人員來校,為畢業生開設就業指導講座。
四、甲方根據乙方的具體需求,優先推薦綜合素質較高的畢業生,并為乙方來校招聘提供便利條件。
五、甲乙雙方定期舉辦“就業基地”校企聯誼活動,加強甲乙雙方的溝通與聯系。
六、乙方在本單位的網站上與甲方的網站建立鏈接,并宣傳甲方辦學,教學,專業設臵及畢業生生源情況。
七、乙方每年根據甲方提供的畢業生生源情況,向甲方通報當年的畢業生需求情況,并應甲方的邀請,組織相關用人單位參加“畢業生供需洽談會”。
八、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根據需求情況,優先推薦甲方的畢業生應聘就業,并及時向甲方反饋用人單位對畢業生使用情況信息,以便甲方更好地培養學生。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起有效期三年。有效期從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執行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為止。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代表(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7
甲方單位名稱_____
乙方姓名_____
一、甲方同意錄(聘)用乙方;乙方同意畢業后到甲方工作。
二、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經書面告知對方后,本協議解除:1.甲方被撤銷或依法宣告破產;2.乙方在畢業離校前升學、入伍、被錄用為國家公務員或參加國家及地方志愿服務項目;3.乙方報到時未取得畢業資格;4.乙方被判處拘役以上刑罰或者被勞動教養;5.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它情況。
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另行約定。
四、本協議僅作為辦理《就業報到證》的依據。甲方(公章):
聯系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特別提示:本《協議書》簽訂后10個工作日內,畢業生應登陸省高校畢業生就業網絡聯盟填報單位信息,將《高校畢業生接收函》交至學校。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8
編號:( )
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畢業生
用人單位
學校名稱
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制表
大中專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印制
畢業生情況及意見姓名性別年齡民族政治面貌培養方式并軌、定向健康情況專業學制學歷家庭地址應聘意見:
畢業生簽名:
年月日用人單位情況及意見單位名稱單位隸屬聯系人聯系電話郵政編碼通訊地址e-mail所有制性質全民、集體、合資、股份制、其它單位性質黨政機關、科研事業單位、學校、醫療衛生、金融單位、國有企業、三資企業、商貿公司、廠礦企業、部隊、其它檔案轉寄詳細地址用人單位意見:
簽章
年月日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意見:
(有用人自主權的單位此欄可略)
簽章
年月日
學校意見學校聯系人聯系電話郵政編碼學校通訊地址院(系、所)意見:
簽章
年月日學校畢業生就業部門意見:
簽章
年月日
注:上述各項必須逐填寫,不得空白。學歷指本科生、專科生和高職。
簽約須知
按《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和教育部的有關要求,為維護國家就業計劃的嚴肅性,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簽訂如下協議:
一、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在簽訂協議時要嚴格之星國家關于畢業生就業的方針、政策。
二、畢業生應按國家規定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了解單位的使用意圖,表明自己的就業意見,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若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需征得用人單位同意。
三、用人單位要如實介紹本單位的情況,明確對畢業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圖,做好各項接收工作。凡取得畢業資格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不得以學習成績為由提出違約,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結業生,本協議無效。
四、學校要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的情況,做好推薦工作。用人單位同意錄用后,經學校審核列入建議就業計劃,報省廳批準,學校負責辦理就業手續。
五、學校應在學生畢業前安排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辦理就業手續,本協議自行取消,由學校通知用人單位。如用人單位對畢業生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原則上應在簽訂協議前進行單獨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為準。
六、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如有其它約定,應在備注欄注明,并視為本協議的一部分。
七、本協議經各方簽、蓋章后生效。三方都應嚴格履行本協議,若有一方提出變更協議,須征得另兩方同意,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各執一份,復印無效。
簽訂協議書注意事項
一、到省轄市事管或區管單位就業的,需經省轄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非師范經市人事部、師范經市教育局)蓋章同意;到縣及縣以下單位就業的,只需經縣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蓋章同意。
二、到省直、部屬單位就業的,需經其主管部門蓋章同意。部屬單位主管部門系指在魯的主卦部門;在省工商局注冊的非國有單位接受畢業生,須到省就業辦辦理審核備案手續。
三、在省外落實接收單位的,按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原則上到山東省外各省區直或部屬單位就業的,經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蓋章同意;到市(地)以下單位就業的,經市(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蓋章同意;到省轄市單位就業的,需經直轄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同意。
四、到在京中央單位的,需經國家人事同意。
省畢業生就業辦網址:
備注: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9
編號:20151001
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范本)
畢 業 生 張×× 用人單位 河南煤業化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河南理工大學萬方科技學院
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制表
學校名稱
簽約須知
按《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和教育部的有關要求,為維護國家就業方案的嚴肅性,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簽訂如下協議:
一、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在簽訂協議時要嚴格執行國家關于畢業生就業的方針、政策。
二、畢業生應按國家規定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了解單位的使用意圖,表明自己的就業意見,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若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需征得用人單位同意。
三、用人單位要如實介紹本單位的情況,明確對畢業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圖,做好各項接收工作。凡取得畢業資格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不得以學習成績為由提出違約,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結業生,本協議無效。
四、學校要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的情況,做好推薦工作,用人單位同意錄用后,經學校審核列入建議就業方案,報省教育廳批準,學校負責辦理就業手續。
五、學校應在學生畢業前安排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辦理就業手續,本協議自行取消,由學校通知用人單位。如用人單位對畢業生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原則上應在簽訂協議前進行單獨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為準。
六、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如有其他約定,應在備注欄注明,并視為本協議書的一部分。
七、本協議經各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三方都應嚴格履行本協議,若有一方提出變更協議,須征得另兩方同意違約,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并在備注欄注明。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各執一份,復印無效。
簽訂協議書注意事項
一、到河南省轄市市管或區管單位就業的,需經省轄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非師范經市人事局、師范經市教育局)蓋章同意;到縣及縣以下單位就業的,只需經縣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蓋章同意。
二、到河南省直、部屬單位就業的,需經其主管部門蓋章同意。部屬單位主管部門系指在豫的主管部門;在省工商局注冊的非國有單位接收畢業生,須到省就業辦辦理審核備案手續。
三、在省外落實接收單位的,按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原則上到河南省外各省區直或部屬單位就業的,經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蓋章同意;到市(地)以下單位就業的,經市(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蓋章同意;到省轄市單位就業的,需經直轄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同意。
四、到在京中央單位的,需經國家人事部門同意。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10
編號:
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范本)
畢 業 生 張××
用人單位 河南煤業化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學校名稱 河南理工大學xxxxx學院
備 注:
為了更好地維護自己的法定權益,請與單位協商好并在此處注明!!!
1、工作年限,工作地點,工資待遇; 2、是否有“三險一金”失業保險、養老保險、和住房公積金);3、如本人違約,違約金的數額約定;4、其他需要補充的事項。
每人畢業前只此一份協議書,請簽工作時經過與家長協商后再與單位簽署!!如簽協議書后又想簽其他單位,務必要給原單位交一筆數額不小的違約金并由單位出具解除協議證明,務必慎重考慮后再決定!!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11
1、基本概述
就業協議與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錄用畢業生時所訂立的書面協議,但兩者分處兩個相互聯系的不同階段,表現在:
1、畢業生就業協議是畢業生在校時,由學校參與見證的,與用人單位協商簽訂的,是編制畢業生就業計劃方案和畢業生派遣的依據,勞動合同是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明確勞動關系中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學校不是勞動合同的主體,也不是勞動合同的見證方,勞動合同是上崗畢業生從事何種崗位、享受何種待遇等權利和義務的依據。
2、畢業生就業協議的內容主要是畢業生如實介紹自身情況,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單位就業、用人單位表示愿意接收畢業生,學校同意推薦畢業生并列入就業計劃進行派遣。勞動合同的內容涉及勞動報酬、勞動保護、工作內容、勞動紀律等方方面面,更為具體。勞動權利義務更為明確。
3、一般來說就業協議簽訂在前,勞動合同訂立在后,如果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就工資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約定,亦可在就業協議備注條款中予以注明,日后訂立勞動合同對此內容應予認可。
4、就業協議是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關于將來就業意向的初步約定,對于雙方的基本條件以及即將簽訂勞動合同的部分基本內容大體認可,并經用人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高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蓋章承諾履行協議,高校不作為第三方。高校只在“有關信息及意見”一欄填寫(或制作長條章加蓋)學校的聯系電話、郵箱、郵寄地址及相關意見等信息。一經畢業生、用人單位、高校、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簽字蓋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應,是編制畢業生的就業計劃和將來可能發生違約情況時的判斷依據。
5、現實中就業協議存在的尷尬現象,必須先簽訂就業協議,學校才發畢業證的現象(不簽三方,不發畢業證)。這樣,就業協議不是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關于將來就業意向的初步約定,而是未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關于將來就業意向的初步約定。
2、主要條款
主要內容
就業協議書的基本內容:
(1)高校畢業生基本情況,應包括:姓名、性別、身份證號、專業、學制、畢業時間、學歷、聯系方式等。
(2)用人單位基本情況,應包括:單位名稱、組織機構代碼、單位性質、聯系人及聯系方式、檔案接收地等。
(3)高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約定的有關內容,可包括:工作地點及工作崗位;戶口遷入地;違約責任;協議自動失效條款、協議終止條款;雙方約定的其他事宜。
(4)各方應嚴格履行協議,任何一方若違反協議,應承擔違約責任。
(5)其他補充協議。
協議包括
由甲方(用人單位)和乙方(高校畢業生),同意簽訂如下協議:
(1)甲方應如實向乙方介紹情況,經了解,同意接受乙方,并負責有關接受手續。
(2)乙方應如實向甲方介紹情況,同意到甲方工作,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
(4)甲乙雙方如有其他約定,應在備注欄明確,并視為本協議書的一部分。
(5)雙方中有一方要變動協議,須提前一個月征得對方的同意,否則按違約處理。
(6)本協議一式三份,分別由甲方、乙方和學校就業工作部門留存,復印件無效。
(7)就業協議書由各省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主管部門或高等學校印制,由高等學校統一發放給畢業生。
3、協議簽訂
簽訂原則
是指雙方在訂立就業協議時必須遵循的基本準則。
1、主體合法原則:
簽訂就業協議的當事人必具備合法的主體資格。
對畢業生而言,就是必須要取得畢業資格,如果學生在派遣時未取得畢業資格,用人單位可以不予接收而無須承擔法律責任。對用人單位而言,用人單位必須具有從事各項經營或管理活動的能力,單位應有錄用畢業生計劃和錄用自主權,否則畢業生可解除協議而無須承擔違約責任。
2、平等協商原則:
就業協議的雙方在簽訂就業協議時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學校也不得采用行政手段要求畢業生到指定單位就業(不包括有特殊情況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亦不應在簽訂就業協議時要求畢業生交納過高數額的風險金、保證金。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應是一致的。除協議書規定內容外,雙方如有其他約定事項可在協議書“備注”內容中加以補充確定。
簽訂步驟
就業協議的訂立一般要經過兩個步驟,即要約和承諾。
1、要約
畢業生持學校統一印制的就業推薦表或復印件參加各地供需洽談會(人才市場),進行雙向選擇,或向各用人單位寄發書面材料,應視為要約邀請,用人單位收到畢業生材料,對畢業生進行考察后,表示同意接收并將回執寄到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或畢業生來人,應為要約。
2、承諾
畢業生收到用人單位回執或通過其他方式得到用人單位答復后,從中作出選擇并到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領取就業協議書,與用人單位簽訂協議,即為承諾。由于畢業生就業工作比較繁瑣,比較具體,有時很難明確分為要約和承諾兩個步驟。比如:有的畢業生參加公務員考試,達到面試線后,到用人單位參加面試、體檢,用人單位也對畢業生進政審、閱檔,表示同意接收,在這種情況下,畢業生應與該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而不應再選擇其他單位。又如,用人單位到學校挑選畢業生,畢業生自己主動報名,經學校積極推薦,用人單位也表示同意接收,但要回到單位后再正式發函簽協議,在這種情況下,畢業生也應安心等待與用人單位簽約,而不能出爾反爾,以未正式簽協議為由,置學校信譽于不顧,在這過程中與其他單位簽約,這樣也浪費了其他畢業生的就業機會。
簽訂注意
1、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達成協議并在就業協議書上簽名蓋章,用人單位應在協議書上注明可以接收畢業生檔案的名稱和地址。
2、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批準蓋章。
3、用人單位必須在與畢業生簽訂協議書起的十個工作日內將協議書送學校畢業生就業的工作部門。
4、由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在協議書“乙方基本信息”中的“學校有關信息及意見”一欄填寫(或制作長條章加蓋),補蓋學校就業部門公章,并及時將協議書反饋用人單位。
4、無效協議
概念
無效協議是指欠缺就業協議的有效要件或違反就業協議訂立的原則從而不發生法律效力,無效協議自訂立之日起無效。
例子
1、有的就業協議書對畢業生顯失公平,或違反公平競爭、公平錄用的原則。
2、采取欺騙等違法手段簽訂的就業協議無效,如用人單位未如實介紹本單位情況,根本無錄用計劃而與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無效協議產生的法律責任應由責任方承擔。
5、協議解除
概念
為了維護就業協議書的嚴肅性和學校的聲譽,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就業協議書》后,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都應認真履行協議。倘若畢業生因特殊原因要求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已簽訂《就業協議書》的畢業生,如要違約,需辦理解約手續。
步驟
1、到原簽協議書的單位辦理書面同意的解約函(蓋單位公章)。
2、向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提出書面申請(闡明解約理由),并附上單位及上級人事主管部門審核同意的解約函,交招生就業辦。
3、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根據有關規定審批換發新的《就業協議書》
就業協議的解除分為單方解除和二方解除。
單方解除,包括單方擅自解除和單方依法或依協議解除。單方擅自解除協議。屬違約行為,解約方應對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單方依法或依協議解除,是指一方解除就業協議有法律上的或協議上的依據,如學生未取得畢業資格,用人單位有權單方解除就業協議,畢業生錄用之后,可解除就業協議,或依協議規定,畢業生未通過用人單位所在地組織的公務員考試,用人單位有權解除協議,此類單方解除,解除方無須對另一方承擔法律責任。
二方解除
二方解除是指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雙方經協商一致,消滅原訂立的協議,使協議不發生法律效力。此類解除因是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一致的體現,雙方均不承擔法律責任,雙方解除應在就業計劃上報主管部門之前進行,如就業派遣計劃下達后雙方解除,還須經主管部門批準辦理調整改派。
6、違約后果
定義
就業協議書一經畢業生、用人單位簽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否則違約方應向權利受損方支付協議條款所規定的違約金,從實際情況來看,就業違約多為畢業生違約。
違約結果
畢業生違約,除本人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外。往往還會造成其他不良的后果,主要表現在:1、就用人單位而言,用人單位往往為錄用一畢業生做了大量的工作,有的甚至對畢業生將要從事的具體工作也有所安排。同時畢業生就業工作時間相對比較集中,一旦畢業生因某種原因違約,勢必使用人單位的錄用工作付之東流,用人單位若另起爐灶,選擇其他畢業生,在時間上也不允許。從而給用人單位工作造成被動。2、就學校而言,用人單位往往將畢業生違約行為認為是學校的行為,從而影響學校和用人單位的長期合作關系。用人單位由于畢業生存在違約現象,而對學校的推薦工作表示懷疑。從歷年上情況來看,一旦畢業生違約,該用人單位在幾年之內不愿到學校來挑選畢業生。面對激烈的就業競爭,用人單位需求就是畢業生擇業成功的前提,如此下去,必定影響今后學校的畢業生就業工作。同時影響學校就業計劃方案的制定和上報,并影響學校的正常派遣工作。3、就其他畢業生而言,用人單位到校挑選畢業生,一旦與某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就不可能再錄用其他畢業生。若日后該畢業生違約,有些當初希望到該用人單位工作的其他畢業生由于錄用時間等原因,也無法補缺,造成就業信息的浪費,影響其他畢業生就業。因此,畢業生在就業過程應慎重選擇,認真履約。
7、意義
概述
就業協議作為用人單位、畢業生之間雙方的一份意向性協議,不僅能為畢業生解決工作問題,保障畢業生在尋找工作階段的權利與義務;同時,也保障了用人單位能夠從不同學校找到合適,優秀的畢業生。
具體作用
第一、保障畢業生在尋找工作階段的權利與義務,約束簽訂勞動合同的時間,勞動合同的內容等。當發現所要簽訂的勞動合同與就業協議不一致,特別是出現對維護畢業生權益不利的情況時,畢業生應該要求用人單位按照已經簽訂生效的就業協議,制定新的勞動合同,使其內容符合就業協議。
第二、保障用人單位能方便地直接從學校方面調出該畢業生真實的檔案、資料。次乃令用人單位能夠方便,清楚了解畢業生真實情況。
8、注意事項
一般事項
須注意的是學校同意蓋章這一步一定要最后執行以保護學生的權益高校畢業生就業必須由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簽署就業協議書。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各執一份。就業協議書由國家或市高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統一制表。
(一)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在就業協議書上簽名蓋章;
(二)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批準蓋章;
(三)用人單位必須在與畢業生簽署協議書起的15天內,將協議書送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
(四)學校同意蓋章,并及時將意見反饋用人單位。
采用欺騙等手段簽署的就業協議書無效,并由欺騙責任方承擔違約責任
(五)畢業生如需調整就業單位,在本市、縣、區范圍內的,由當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辦理調整手續;跨地區,由兩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辦理調整手續;從市、縣、區調整到省級、中直單位,或從省級、中直單位調整到市、縣、區的,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調整就業去向,由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辦理,每位畢業生只允許調整一次就業單位。
1、畢業生辦理就業手續截止日期為6月30日。
2、畢業生辦理就業調整時,須攜帶如下材料:
A原就業報到證
B以前已落實就業單位的,須出具原就業單位同意解除協議并經上級就業工作部門審核同意的書面意見。
C現已落實單位的,須出具與就業單位簽訂的并經上級就業工作部門審核同意的就業協議書,或是就業單位出具的,并經上級就業工作部門審核同意的書面接收意見。
3、已落實單位的畢業生如落實新用人單位,可憑原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和解除協議證明,向招生就業辦申請換發新就業協議書(每位畢業生只允許換1次),改派由學生自行到省教育廳簽發新的就業報到證。
(六)各類證件遺失怎么辦?
畢業證書遺失:本證遺失不補,學校給予出具證明。
學位證書遺失:本證遺失不補,學校給予出具證明。
戶口遷移證遺失:向發證戶籍中心掛失,并補辦。
就業協議書遺失:登報申明作廢,攜帶報紙及系審核同意的書面材料到招生就業辦補辦。(指已簽好的就業協議書)。
畢業生如遺失《就業協議書》,請于就近的報刊登報聲明作廢,隨帶報紙經所在系負責大學生就業工作的老師簽署意見,至招生就業辦,招生就業辦審核同意后,予以補發。補發的《就業協議書》上注明“該生原件已遺失,此份為遺失補辦件”,以示有別于正式的《就業協議書》。
畢業生如謊報遺失《就業協議書》,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校規校紀處分。
協議區分
大學生畢業前后往往要簽署三份協議:實習協議、就業協議、勞動合同,但是不少學生和用人單位都不能區分三份協議的特點和效力。
實習協議是指在校學生通過參加實習單位的實際工作進行實踐學習,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
就業協議是指在校學生畢業前與學校、用人單位三方簽訂的協議,目的在于約束學生和用人單位在畢業后建立勞動關系;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的合同。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12
甲方:
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
所在學校:
為明確實習人員與實習單位的權利和義務,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實習期限及工作安排
1、實習生須將以下資料一并提供給公司:學校的就業推薦表或學院證明、學生證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
按照甲方的崗位需求,乙方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到甲方指定崗位實習。
2、甲方根據本單位具體情況,安排乙方實習活動,包括必要的培訓,以提高乙方的實踐能力。
3、如果實習結束,經雙方協商愿意達成正式勞動協議,甲方優先錄用乙方為公司員工。
二、實習崗位
4、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所學專業,安排乙方到部門,從事工作。實習期間,甲方可以根據其需要和乙方的具體情況對實習崗位進行調整。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5、甲方在乙方實習期間
(1)協助乙方所在高校對乙方進行管理;
(2)每月日前向乙方提供元/月的基本生活補助及補助(按出勤天數計);
(3)尊重乙方休息權;
(4)提供基本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用品,保障乙方在實習崗位的安全;
(5)實習結束時配合乙方所在學校共同對乙方進行考核鑒定,出具實習證明。
6、乙方及學校:學校已經購買了意外及疾病保險等,實習期間發生意外或疾病的,由乙方向學校及相應部門主張,甲方不承擔責任和損失。
7、乙方在協議規定的時間內按照甲方安排的內容參加實習,按時完成實習期間甲方交付的任務和工作;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保守甲方商業秘密、技術秘密。
8、實習期間乙方應遵守的規定: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及管理規定;
(3)乙方應遵守甲方的操作規程,如有違反造成甲方財物損失,按甲方規定處理。
對于不能遵守相關制度的學生,甲方有權根據具體情況決定對乙方做出警告、通報或單方即時解除協議,終止乙方在甲方的實習,但是應提前告訴乙方和說明原因。
9、甲方實習期間如需請假,應遵守公司規章提前提交請假申請,并應當告知乙方,如未辦理相關手續獲得批準或未告知乙方,視為擅自離崗,期間發生任何事故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0、實習期內,甲、乙任何一方要求解除本協議,應提前7天書面通知對方,并辦理完結交接手續。
四、違約責任
1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各自應承擔的職責和義務,即為違約,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12、乙方違反甲方各項管理制度,甲方可以向乙方所在學校反映,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教育或終止實習。如乙方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賠償。
13、甲方未能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基本生活補助,乙方有權追償。
五、其他規定
14、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補充約定或協商解決。
15、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經甲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甲方公章和乙方簽字(或所在學校簽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13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達成一致后,簽約程序是:
1、畢業生認真如實填寫基本情況及應聘意見,并簽名。
學生(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為解除學生的后顧之憂,保障合格學生全部安排就業,經甲乙雙方協議同意,簽定以下協議:第一條
2、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及人事調配部門簽定意見。
房產:a夫妻雙方婚后購有坐落在×路×號×小區×棟×單元×號的樓房一套,登記在男方/女方(或雙方)名下,屬夫妻共有財產。離婚后,該套房屋歸男方/女方所有(注:包括房內裝修內附屬設施及相關配套設施),雙方相互配合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因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所應支付的一切稅費等均由男方/女方承擔。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給予另一方經濟補償人民幣×××元,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付清。
3、用人單位一定將檔案詳細轉遞地址填好。
(一)做好本學期的收尾工作和新學期的開學準備工作。放假前,請各單位按照學校年度工作計劃安排,認真完成本學期的各項收尾工作,并做好下學期開學的各項準備工作。
4、各院系簽意見。
5、學校就業指導中心簽意見。
6、省就業指導中心簽證。
需要說明的是:按程序最后到學校簽章,由學校作最后把關,更有利于維護畢業生合法利益。有些畢業生圖方便,要求學校先簽章,再交用人單位,容易寫上有損畢業生權益的條款,產生不利后果。學校把關,意義還在于確認簽約手續是否完備,否則由于手續不齊等原因,導致報方案時通不過,或派走后到用人單位無法報到,會加大畢業生心理負擔。
簽訂協議時應注意的問題
1、查明用人單位的主體資格
簽訂就業協議的當事人必須具備合法的主體資格,一般而言用人單位必須具有從事各項經營或管理活動的能力,單位應有錄用指標和錄用自主權。
2、有關條款的內容必須明確
如乙方未具備第一條的六個條款中的任一要素或對甲方有所隱瞞的,本協議自動失效,甲方不必履行本協議規定的條款,不付退款責任并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在簽約時,盡量采用示范條款。如確有必要進行變更或增加,亦應在內容上必須明確。
3、注意與勞動合同的銜接
由于畢業生就業協議簽訂在先,為避免在日后訂立勞動合同時產生糾紛,應盡可能將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體現在就業協議的約定條款中,并明確表示在今后訂立勞動合同時應予以確認。
4、對合同的解除條件做事先約定
(一)、先由畢業生在《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中填寫基本情況;(二)、與用人單位簽定協議,用人單位填寫相關內容并簽字、蓋章;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填寫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畢業生就業協議一經訂立,就對當事人具有約束力,不得隨意解除,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14
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畢業生在就業過程中經雙向選擇、自主擇業后,畢業生、用人單位和高等學校應當簽訂教育部統一格式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作為制定畢業生就業方案和辦理畢業生就業派遣手續的依據。
為維護學院聲譽和廣大畢業生的切身利益,維護協議書的嚴肅性,進一步規范我院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管理工作,規范我院畢業生擇業行為,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辦法中所提及的就業協議書均指由國家教育部統一制定格式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第二條 就業協議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文書。
第二章 協議書的制作和發放
第三條 就業協議書由國家教育部統一制定,有唯一編號。
第四條 就業協議書的發放范圍是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全日制普通招生本專科畢業生。
第五條 就業協議書的發放部門是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就業協議書須加蓋“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印章方為有效。
第六條 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畢業生在與用人單位正式簽訂就業協議書時,一律以原件為準,復印無效。
第七條 協議書一經發放務必妥善保管,謹防丟失。協議書原則上不予補辦,如因特殊情況遺失者,補辦協議書的程序如下:
1、如學生本人丟失的,學生本人與畢業班輔導員聯系,提供協議書丟失的書面情況說明,領取并填寫《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協議書遺失補辦審批表》,(附件1),經畢業班輔導員核實情況,學生管理分部初審后,上報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審核通過后,在學院畢業生就業信息網上公告掛失,公示期三個月;公示期滿學生到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申請領取新的就業協議書;
2、如用人單位丟失的,學生本人與畢業班輔導員聯系,提供用人單位出具的相應證明(加蓋單位公章)以及協議書丟失的書面情況說明(以上材料均需為原件,復印及傳真件無效),領取并填寫《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協議書遺失補辦審批表》,經畢業班輔導員核實情況,學生管理分部初審后,上報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審核通過后,在新的就業協議書上填寫用人單位名稱后,發放給學生。
3、對于協議書丟失補辦的畢業生,在其新領取協議書上加注“遺失補發”字樣;因個人原因造成協議書丟失而違約或被用人單位追究違約責任等其他相關后果的,丟失者承擔全部責任。
第三章 協議書的簽訂
第八條 畢業生就業實行在國家政策指導下的雙向選擇、自主擇業。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協議須在充分了解、全面考察、周密思考的基礎上,慎重抉擇。
第九條 畢業生應如實填寫協議書中的相關內容,畢業生與用人單
位簽約前,應詳細閱讀協議書上所列條款,如與用人單位有其它約定,應當符合就業政策和國家法律規定,并以書面形式確定,標注在協議書“備注”欄內,其內容視為協議書的一部分。違背就業政策或要求學院在規定以外履行某些義務的,學院一律不予承認。
第十條 每名畢業生只能與一個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與兩個或兩個以上用人單位簽訂任何形式就業協議書的,學生個人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簽約后畢業生應及時無誤地將就業協議書送達用人單位。不送達用人單位,并以此為理由要求重新選擇用人單位的,一律按違約處理;就業協議書未及時無誤地送達用人單位,報到時用人單位拒絕接收的,所產生的后果由畢業生自己承擔。
第十二條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協議后,在一周內將協議書(一份)上交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對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書進行全面審查,符合手續和規定的予以辦理,并列入學院畢業生就業計劃。
第十三條 未簽訂的就業協議書在國家規定的擇業期內有效,超過擇業期作廢,擇業期為兩年。
第十四條 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畢業生使用協議書簽訂的就業協議無效。
第四章 就業協議書各協議方義務
第十五條 就業協議一經簽訂,所規定各項權利和義務即生效。三方在享有各自權利的同時必須履行相應的義務。
第十六條 學院監督畢業生履行就業協議,為畢業生辦理就業報到手續;用人單位按協議接收畢業生,并履行協議所簽訂的其他內容;畢業生應按協議規定就業,按時到用人單位報到。
第五章 違約協議的處理
第十七條 各學生管理部門在開展就業指導工作中,要對畢業生廣泛開展誠信教育,對畢業生違約問題進行核查、教育和引導,降低就業違約率。違約率作為學院年度就業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標。
第十八條 畢業生一旦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雙方就已構成契約關系,畢業生因特殊原因終止與原簽約單位的協議,必須辦理解約手續。 第十九條 要求解約的畢業生,首先提出書面申請并填寫《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解約審批表》(附件2),由原接收單位簽署解約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新接收單位簽署接收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經所在學生管理分部初審,向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提交審批,學院按照“理由充分、流向合理、手續齊備”的原則進行審批,同時將相關紀錄存入學生個人誠信檔案。
對于以下情況原則上將不予審批:
1、學生要求與來我院參加校園招聘會的用人單位解約;
2、學生要求與作為我院教學實踐基地的用人單位解約;
3、無新簽約單位或升學單位的學生要求解約;
4、學生第二次申請辦理解約手續。
第二十條 未通過學院審批,學生擅自與原簽約單位解約,不履行協議的,應當自行承擔違約責任,學院將其《報到證》等相關就業材料發
往原用人單位。
第二十一條 對于違約的畢業生,在其新領取協議書上加注“解約補發”字樣。
第二十二條 畢業生在就業過程中如有以下行為,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將不再為其發放就業協議書,亦不再負責推薦其就業:
1、求職過程中惡意競爭,對學院聲譽和其他同學求職產生嚴重不良影響的;
2、與用人單位簽約過程中,故意錯誤填寫個人信息或不簽字,并以此為理由要求解約的;
3、假稱協議書丟失、損毀或其他理由試圖騙領新協議書的。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規定適用于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專科學生
第二十四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就業指導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15
甲方(見習單位)名稱:
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見習生)姓名: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根據《民法通則》、《合同法》、《勞動法》、《就業促進法》及陜西有關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協議期限及工作安排
1、本協議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學員在本單位工作,基本能遵守法規和單位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待人有禮、業務成績還可以,對器材有一定鉆研能力,服從主管工作安排,希望日后工作更加刻苦,做一個對社會有貢獻的人。
2、甲方根據本單位具體情況,安排乙方見習活動包括提供必要的培訓。
乙方在本協議履行期間可以在說明原因的情況下向甲方提出終止實習合同,但必須提前7天通知甲方,并作好工作交接,否則應承擔相關責任。實習期間,甲方如發現實習學生不符合實習要求或不適宜甲方安排工作等情況的,可以向乙方提出終止實習,在為實習學生履行實習津貼支付手續后,解除本協議。
第二條 見習崗位
甲方按乙方見習內容及要求,安排在 崗位見習,乙方應按照見習崗位要求,努力完成見習任務。見習崗位職責與任務為,甲方可以根據需要和乙方的具體情況對乙方見習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 工作時間及休息
1、乙方在甲方見習期間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的工作時間。
2、甲方保證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各種休息、休假。
第四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在見習期間甲方應根據國家及陜西省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安全衛生的見習條件,為乙方配備必須的勞動防護用品。
2、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和崗位技能培訓,見習學生不得從事特種作業。
3、甲方不得安排18周歲以下的學生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和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工作。
4、甲方不得安排女見習生在經期從事高溫、低溫、冷水作業和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工作。
5、乙方在見習工作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操作規程,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人身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拒絕執行、檢舉或控告。
6、甲方通過省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為乙方購買意外傷害保險。
甲方所介紹的情況嚴重失實,乙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并免責;乙方所提供的自薦材料內容嚴重失實,甲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并免責。
第五條 勞動紀律
1、甲方有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對乙方實行管理。
本協議正本一式三份,經甲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甲方公章和乙方簽字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另一份交乙方組織單位存查。
2、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第六條 見習補貼
執行政府有關規定,對符合條件者,甲方負責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政府補貼并及時發放至乙方,同時甲方應另外支付乙方生活補貼 元M月。
第七條 本協議的解除、變更、終止
1、經甲乙方協商同意,本協議可以變更或解除。
2、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單方解除協議:
(1)乙方已落實工作單位或被見習單位選中正式招用的;
(2)乙方由于患病等原因不宜繼續從事就業見習的;
(3)乙方不遵守見習紀律且教育無效的;
(4)乙方主觀過失給見習單位造成一定損失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單方解除協議:
(1)甲方未按相關規定足額支付乙方補貼的;
(2)甲方有違反本協議第四條相關規定的。
4、本協議到期即終止。
第八條 違約責任
實習期間,我主要在商店擔任的是出納崗位,主要負責收取現金,完成收付手續和銀行結算業務;辦理銀行存款、取款和轉帳結算業務;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做到月結日清,保證帳證相符、帳款相符、帳帳相符,發現差錯及時查清更正;審核報銷單據、發票等原始憑證;妥善保管現金、有關印章、空白支票和收據。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各自應承擔的職責和義務,即為違約,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實習規章及其它各項規章制度。如違反國家法規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或終止實習。
2、甲方未能及時足額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致使乙方受損的,應予賠償。
3、乙方違反甲方管理制度,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乙方在本協議履行期間可以在說明原因的情況下向甲方提出終止實習合同,但必須提前7天通知甲方,并作好工作交接,否則應承擔相關責任。實習期間,甲方如發現實習學生不符合實習要求或不適宜甲方安排工作等情況的,可以向乙方提出終止實習,在為實習學生履行實習津貼支付手續后,解除本協議。
4、甲方未能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見習生活補貼,乙方有權追償。
第九條 爭議解決途徑
甲乙雙方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先經見習學生所在學校或省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進行調解,調解未成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辦理。
第十條 其他規定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補充約定或協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三份,見習單位和見習畢業生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報當地主管部門備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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