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薦】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協議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協議能夠成為雙方當事人的合法依據。協議到底怎么寫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1
畢業生: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
學校名稱:____________
按《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的要求,為維護國家就業計劃的嚴肅性,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簽訂如下協議:
一、畢業生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了解單位的使用意圖,表明自己的就業意見,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若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需征得用人單位的同意。
二、用人單位要如實介紹本單位的情況,明確對畢業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圖,做好各項接收工作。凡取得畢業生資格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不得以學習成績為由提出違約;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結業生,本協議無效。
三、學校要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的情況,做好推薦工作,用人單位同意錄用后,經學校審核列人建議就業計劃,報教育廳批準,學校負責辦理派遣手續。
四、學校應在學生畢業前安排體檢,不合格者不派遣。如果用人單位對畢業生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原則上在簽訂協議前進行單獨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為準。
五、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如有其他約定,應在備注欄注明,并視為本協議的一部分。
六、本協議經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或蓋章后生效。經學校鑒證登記后作為簽發報到證的依據。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各執一份,復印無效。
甲方(用人單位蓋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
乙方(院方蓋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丙方(學生簽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2
編號:20151001
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范本)
畢 業 生 張×× 用人單位 河南煤業化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河南理工大學萬方科技學院
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制表
學校名稱
簽約須知
按《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和教育部的有關要求,為維護國家就業方案的嚴肅性,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簽訂如下協議:
一、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在簽訂協議時要嚴格執行國家關于畢業生就業的方針、政策。
二、畢業生應按國家規定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了解單位的使用意圖,表明自己的就業意見,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若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需征得用人單位同意。
三、用人單位要如實介紹本單位的情況,明確對畢業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圖,做好各項接收工作。凡取得畢業資格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不得以學習成績為由提出違約,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結業生,本協議無效。
四、學校要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的情況,做好推薦工作,用人單位同意錄用后,經學校審核列入建議就業方案,報省教育廳批準,學校負責辦理就業手續。
五、學校應在學生畢業前安排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辦理就業手續,本協議自行取消,由學校通知用人單位。如用人單位對畢業生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原則上應在簽訂協議前進行單獨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為準。
六、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如有其他約定,應在備注欄注明,并視為本協議書的一部分。
七、本協議經各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三方都應嚴格履行本協議,若有一方提出變更協議,須征得另兩方同意違約,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并在備注欄注明。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各執一份,復印無效。
簽訂協議書注意事項
一、到河南省轄市市管或區管單位就業的,需經省轄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非師范經市人事局、師范經市教育局)蓋章同意;到縣及縣以下單位就業的,只需經縣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蓋章同意。
二、到河南省直、部屬單位就業的,需經其主管部門蓋章同意。部屬單位主管部門系指在豫的主管部門;在省工商局注冊的非國有單位接收畢業生,須到省就業辦辦理審核備案手續。
三、在省外落實接收單位的,按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原則上到河南省外各省區直或部屬單位就業的,經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蓋章同意;到市(地)以下單位就業的,經市(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蓋章同意;到省轄市單位就業的,需經直轄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同意。
四、到在京中央單位的,需經國家人事部門同意。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3
畢業生甲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
政治面貌:__________________
學歷:__________________
培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專業:__________________
學制:__________________
健康狀況:__________________
生源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畢業院校:____________
院校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乙方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
上級主管部門: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檔案轉寄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國家畢業生就業政策,為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在畢業生就業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已如實向乙方介紹自己情況,通過對乙方了解愿意到乙方就業,服從乙方安排。
二、乙方已如實向甲方介紹本單位情況以及工作崗位和待遇,通過對甲方了解、考核,同意接收甲方,并負責按有關規定為甲方辦理落戶等接收手續。
三、學校在甲方畢業前負責安排體檢,不合格者不派遣。若乙方對甲方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乙方應在簽訂本協議前對甲方進行單獨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為準。
四、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協議,若一方提出變更或終止協議,須征得另一方和學校的同意,并按有關規定履行解約手續,由違約方承擔相應責任。未經協商,單方面不得變更或終止協議。
五、甲方因國家有特殊需要抽調,經與乙方協商,由學校報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同意,本協議自動終止。
六、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需各執一份,學校留存一份備案。
七、補充條款:無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為進一步適應高校畢業生就業市場化運作,加強甲乙雙方的交流與合作,共同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本著友好協商,相互協作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就共同建立高校畢業生就業基地(以下簡稱“就業基地”)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同意作為甲方的“就業基地”,并在適當時機舉行“就業基地”掛牌儀式。
二、甲方在本單位的網站上與乙方的網站建立鏈接,在就業網上開辟“就業基地”專欄,并通過校內各宣傳媒體,積極宣傳乙方的基本情況,及時發布乙方的招聘信息。
三、甲方于每年底前向乙方通報下一年高校畢業生生源及畢業生基本情況,并邀請乙方選派有關用人單位領導和高層管理人員來校,為畢業生開設就業指導講座。
四、甲方根據乙方的具體需求,優先推薦綜合素質較高的畢業生,并為乙方來校招聘提供便利條件。
五、甲乙雙方定期舉辦“就業基地”校企聯誼活動,加強甲乙雙方的溝通與聯系。
六、乙方在本單位的網站上與甲方的網站建立鏈接,并宣傳甲方辦學,教學,專業設臵及畢業生生源情況。
七、乙方每年根據甲方提供的畢業生生源情況,向甲方通報當年的畢業生需求情況,并應甲方的邀請,組織相關用人單位參加“畢業生供需洽談會”。
八、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根據需求情況,優先推薦甲方的畢業生應聘就業,并及時向甲方反饋用人單位對畢業生使用情況信息,以便甲方更好地培養學生。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起有效期三年。有效期從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執行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為止。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5
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畢業生在就業過程中經雙向選擇、自主擇業后,畢業生、用人單位和高等學校應當簽訂教育部統一格式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作為制定畢業生就業方案和辦理畢業生就業派遣手續的依據。
為維護學院聲譽和廣大畢業生的切身利益,維護協議書的嚴肅性,進一步規范我院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管理工作,規范我院畢業生擇業行為,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辦法中所提及的就業協議書均指由國家教育部統一制定格式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第二條 就業協議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文書。
第二章 協議書的制作和發放
第三條 就業協議書由國家教育部統一制定,有唯一編號。
第四條 就業協議書的發放范圍是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全日制普通招生本專科畢業生。
第五條 就業協議書的發放部門是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就業協議書須加蓋“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印章方為有效。
第六條 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畢業生在與用人單位正式簽訂就業協議書時,一律以原件為準,復印無效。
第七條 協議書一經發放務必妥善保管,謹防丟失。協議書原則上不予補辦,如因特殊情況遺失者,補辦協議書的程序如下:
1、如學生本人丟失的,學生本人與畢業班輔導員聯系,提供協議書丟失的書面情況說明,領取并填寫《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協議書遺失補辦審批表》,(附件1),經畢業班輔導員核實情況,學生管理分部初審后,上報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審核通過后,在學院畢業生就業信息網上公告掛失,公示期三個月;公示期滿學生到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申請領取新的就業協議書;
2、如用人單位丟失的,學生本人與畢業班輔導員聯系,提供用人單位出具的相應證明(加蓋單位公章)以及協議書丟失的書面情況說明(以上材料均需為原件,復印及傳真件無效),領取并填寫《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協議書遺失補辦審批表》,經畢業班輔導員核實情況,學生管理分部初審后,上報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審核通過后,在新的就業協議書上填寫用人單位名稱后,發放給學生。
3、對于協議書丟失補辦的畢業生,在其新領取協議書上加注“遺失補發”字樣;因個人原因造成協議書丟失而違約或被用人單位追究違約責任等其他相關后果的,丟失者承擔全部責任。
第三章 協議書的簽訂
第八條 畢業生就業實行在國家政策指導下的雙向選擇、自主擇業。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協議須在充分了解、全面考察、周密思考的基礎上,慎重抉擇。
第九條 畢業生應如實填寫協議書中的相關內容,畢業生與用人單
位簽約前,應詳細閱讀協議書上所列條款,如與用人單位有其它約定,應當符合就業政策和國家法律規定,并以書面形式確定,標注在協議書“備注”欄內,其內容視為協議書的一部分。違背就業政策或要求學院在規定以外履行某些義務的,學院一律不予承認。
第十條 每名畢業生只能與一個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與兩個或兩個以上用人單位簽訂任何形式就業協議書的,學生個人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簽約后畢業生應及時無誤地將就業協議書送達用人單位。不送達用人單位,并以此為理由要求重新選擇用人單位的,一律按違約處理;就業協議書未及時無誤地送達用人單位,報到時用人單位拒絕接收的,所產生的后果由畢業生自己承擔。
第十二條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協議后,在一周內將協議書(一份)上交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對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書進行全面審查,符合手續和規定的予以辦理,并列入學院畢業生就業計劃。
第十三條 未簽訂的就業協議書在國家規定的擇業期內有效,超過擇業期作廢,擇業期為兩年。
第十四條 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畢業生使用協議書簽訂的就業協議無效。
第四章 就業協議書各協議方義務
第十五條 就業協議一經簽訂,所規定各項權利和義務即生效。三方在享有各自權利的同時必須履行相應的義務。
第十六條 學院監督畢業生履行就業協議,為畢業生辦理就業報到手續;用人單位按協議接收畢業生,并履行協議所簽訂的其他內容;畢業生應按協議規定就業,按時到用人單位報到。
第五章 違約協議的處理
第十七條 各學生管理部門在開展就業指導工作中,要對畢業生廣泛開展誠信教育,對畢業生違約問題進行核查、教育和引導,降低就業違約率。違約率作為學院年度就業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標。
第十八條 畢業生一旦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雙方就已構成契約關系,畢業生因特殊原因終止與原簽約單位的協議,必須辦理解約手續。 第十九條 要求解約的畢業生,首先提出書面申請并填寫《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解約審批表》(附件2),由原接收單位簽署解約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新接收單位簽署接收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經所在學生管理分部初審,向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提交審批,學院按照“理由充分、流向合理、手續齊備”的原則進行審批,同時將相關紀錄存入學生個人誠信檔案。
對于以下情況原則上將不予審批:
1、學生要求與來我院參加校園招聘會的用人單位解約;
2、學生要求與作為我院教學實踐基地的用人單位解約;
3、無新簽約單位或升學單位的學生要求解約;
4、學生第二次申請辦理解約手續。
第二十條 未通過學院審批,學生擅自與原簽約單位解約,不履行協議的,應當自行承擔違約責任,學院將其《報到證》等相關就業材料發
往原用人單位。
第二十一條 對于違約的畢業生,在其新領取協議書上加注“解約補發”字樣。
第二十二條 畢業生在就業過程中如有以下行為,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將不再為其發放就業協議書,亦不再負責推薦其就業:
1、求職過程中惡意競爭,對學院聲譽和其他同學求職產生嚴重不良影響的;
2、與用人單位簽約過程中,故意錯誤填寫個人信息或不簽字,并以此為理由要求解約的;
3、假稱協議書丟失、損毀或其他理由試圖騙領新協議書的。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規定適用于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專科學生
第二十四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就業指導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6
1、基本概述
就業協議與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錄用畢業生時所訂立的書面協議,但兩者分處兩個相互聯系的不同階段,表現在:
1、畢業生就業協議是畢業生在校時,由學校參與見證的,與用人單位協商簽訂的,是編制畢業生就業計劃方案和畢業生派遣的依據,勞動合同是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明確勞動關系中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學校不是勞動合同的主體,也不是勞動合同的見證方,勞動合同是上崗畢業生從事何種崗位、享受何種待遇等權利和義務的依據。
2、畢業生就業協議的內容主要是畢業生如實介紹自身情況,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單位就業、用人單位表示愿意接收畢業生,學校同意推薦畢業生并列入就業計劃進行派遣。勞動合同的內容涉及勞動報酬、勞動保護、工作內容、勞動紀律等方方面面,更為具體。勞動權利義務更為明確。
3、一般來說就業協議簽訂在前,勞動合同訂立在后,如果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就工資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約定,亦可在就業協議備注條款中予以注明,日后訂立勞動合同對此內容應予認可。
4、就業協議是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關于將來就業意向的初步約定,對于雙方的基本條件以及即將簽訂勞動合同的部分基本內容大體認可,并經用人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高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蓋章承諾履行協議,高校不作為第三方。高校只在“有關信息及意見”一欄填寫(或制作長條章加蓋)學校的聯系電話、郵箱、郵寄地址及相關意見等信息。一經畢業生、用人單位、高校、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簽字蓋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應,是編制畢業生的就業計劃和將來可能發生違約情況時的判斷依據。
5、現實中就業協議存在的尷尬現象,必須先簽訂就業協議,學校才發畢業證的現象(不簽三方,不發畢業證)。這樣,就業協議不是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關于將來就業意向的初步約定,而是未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關于將來就業意向的初步約定。
2、主要條款
主要內容
就業協議書的基本內容:
(1)高校畢業生基本情況,應包括:姓名、性別、身份證號、專業、學制、畢業時間、學歷、聯系方式等。
(2)用人單位基本情況,應包括:單位名稱、組織機構代碼、單位性質、聯系人及聯系方式、檔案接收地等。
(3)高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約定的有關內容,可包括:工作地點及工作崗位;戶口遷入地;違約責任;協議自動失效條款、協議終止條款;雙方約定的其他事宜。
(4)各方應嚴格履行協議,任何一方若違反協議,應承擔違約責任。
(5)其他補充協議。
協議包括
由甲方(用人單位)和乙方(高校畢業生),同意簽訂如下協議:
(1)甲方應如實向乙方介紹情況,經了解,同意接受乙方,并負責有關接受手續。
(2)乙方應如實向甲方介紹情況,同意到甲方工作,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
(4)甲乙雙方如有其他約定,應在備注欄明確,并視為本協議書的一部分。
(5)雙方中有一方要變動協議,須提前一個月征得對方的同意,否則按違約處理。
(6)本協議一式三份,分別由甲方、乙方和學校就業工作部門留存,復印件無效。
(7)就業協議書由各省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主管部門或高等學校印制,由高等學校統一發放給畢業生。
3、協議簽訂
簽訂原則
是指雙方在訂立就業協議時必須遵循的基本準則。
1、主體合法原則:
簽訂就業協議的當事人必具備合法的主體資格。
對畢業生而言,就是必須要取得畢業資格,如果學生在派遣時未取得畢業資格,用人單位可以不予接收而無須承擔法律責任。對用人單位而言,用人單位必須具有從事各項經營或管理活動的能力,單位應有錄用畢業生計劃和錄用自主權,否則畢業生可解除協議而無須承擔違約責任。
2、平等協商原則:
就業協議的雙方在簽訂就業協議時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學校也不得采用行政手段要求畢業生到指定單位就業(不包括有特殊情況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亦不應在簽訂就業協議時要求畢業生交納過高數額的風險金、保證金。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應是一致的。除協議書規定內容外,雙方如有其他約定事項可在協議書“備注”內容中加以補充確定。
簽訂步驟
就業協議的訂立一般要經過兩個步驟,即要約和承諾。
1、要約
畢業生持學校統一印制的就業推薦表或復印件參加各地供需洽談會(人才市場),進行雙向選擇,或向各用人單位寄發書面材料,應視為要約邀請,用人單位收到畢業生材料,對畢業生進行考察后,表示同意接收并將回執寄到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或畢業生來人,應為要約。
2、承諾
畢業生收到用人單位回執或通過其他方式得到用人單位答復后,從中作出選擇并到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領取就業協議書,與用人單位簽訂協議,即為承諾。由于畢業生就業工作比較繁瑣,比較具體,有時很難明確分為要約和承諾兩個步驟。比如:有的畢業生參加公務員考試,達到面試線后,到用人單位參加面試、體檢,用人單位也對畢業生進政審、閱檔,表示同意接收,在這種情況下,畢業生應與該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而不應再選擇其他單位。又如,用人單位到學校挑選畢業生,畢業生自己主動報名,經學校積極推薦,用人單位也表示同意接收,但要回到單位后再正式發函簽協議,在這種情況下,畢業生也應安心等待與用人單位簽約,而不能出爾反爾,以未正式簽協議為由,置學校信譽于不顧,在這過程中與其他單位簽約,這樣也浪費了其他畢業生的就業機會。
簽訂注意
1、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達成協議并在就業協議書上簽名蓋章,用人單位應在協議書上注明可以接收畢業生檔案的名稱和地址。
2、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批準蓋章。
3、用人單位必須在與畢業生簽訂協議書起的十個工作日內將協議書送學校畢業生就業的工作部門。
4、由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在協議書“乙方基本信息”中的“學校有關信息及意見”一欄填寫(或制作長條章加蓋),補蓋學校就業部門公章,并及時將協議書反饋用人單位。
4、無效協議
概念
無效協議是指欠缺就業協議的有效要件或違反就業協議訂立的原則從而不發生法律效力,無效協議自訂立之日起無效。
例子
1、有的就業協議書對畢業生顯失公平,或違反公平競爭、公平錄用的原則。
2、采取欺騙等違法手段簽訂的就業協議無效,如用人單位未如實介紹本單位情況,根本無錄用計劃而與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無效協議產生的法律責任應由責任方承擔。
5、協議解除
概念
為了維護就業協議書的嚴肅性和學校的.聲譽,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就業協議書》后,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都應認真履行協議。倘若畢業生因特殊原因要求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已簽訂《就業協議書》的畢業生,如要違約,需辦理解約手續。
步驟
1、到原簽協議書的單位辦理書面同意的解約函(蓋單位公章)。
2、向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提出書面申請(闡明解約理由),并附上單位及上級人事主管部門審核同意的解約函,交招生就業辦。
3、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根據有關規定審批換發新的《就業協議書》
就業協議的解除分為單方解除和二方解除。
單方解除,包括單方擅自解除和單方依法或依協議解除。單方擅自解除協議。屬違約行為,解約方應對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單方依法或依協議解除,是指一方解除就業協議有法律上的或協議上的依據,如學生未取得畢業資格,用人單位有權單方解除就業協議,畢業生錄用之后,可解除就業協議,或依協議規定,畢業生未通過用人單位所在地組織的公務員考試,用人單位有權解除協議,此類單方解除,解除方無須對另一方承擔法律責任。
二方解除
二方解除是指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雙方經協商一致,消滅原訂立的協議,使協議不發生法律效力。此類解除因是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一致的體現,雙方均不承擔法律責任,雙方解除應在就業計劃上報主管部門之前進行,如就業派遣計劃下達后雙方解除,還須經主管部門批準辦理調整改派。
6、違約后果
定義
就業協議書一經畢業生、用人單位簽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否則違約方應向權利受損方支付協議條款所規定的違約金,從實際情況來看,就業違約多為畢業生違約。
違約結果
畢業生違約,除本人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外。往往還會造成其他不良的后果,主要表現在:1、就用人單位而言,用人單位往往為錄用一畢業生做了大量的工作,有的甚至對畢業生將要從事的具體工作也有所安排。同時畢業生就業工作時間相對比較集中,一旦畢業生因某種原因違約,勢必使用人單位的錄用工作付之東流,用人單位若另起爐灶,選擇其他畢業生,在時間上也不允許。從而給用人單位工作造成被動。2、就學校而言,用人單位往往將畢業生違約行為認為是學校的行為,從而影響學校和用人單位的長期合作關系。用人單位由于畢業生存在違約現象,而對學校的推薦工作表示懷疑。從歷年上情況來看,一旦畢業生違約,該用人單位在幾年之內不愿到學校來挑選畢業生。面對激烈的就業競爭,用人單位需求就是畢業生擇業成功的前提,如此下去,必定影響今后學校的畢業生就業工作。同時影響學校就業計劃方案的制定和上報,并影響學校的正常派遣工作。3、就其他畢業生而言,用人單位到校挑選畢業生,一旦與某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就不可能再錄用其他畢業生。若日后該畢業生違約,有些當初希望到該用人單位工作的其他畢業生由于錄用時間等原因,也無法補缺,造成就業信息的浪費,影響其他畢業生就業。因此,畢業生在就業過程應慎重選擇,認真履約。
7、意義
概述
就業協議作為用人單位、畢業生之間雙方的一份意向性協議,不僅能為畢業生解決工作問題,保障畢業生在尋找工作階段的權利與義務;同時,也保障了用人單位能夠從不同學校找到合適,優秀的畢業生。
具體作用
第一、保障畢業生在尋找工作階段的權利與義務,約束簽訂勞動合同的時間,勞動合同的內容等。當發現所要簽訂的勞動合同與就業協議不一致,特別是出現對維護畢業生權益不利的情況時,畢業生應該要求用人單位按照已經簽訂生效的就業協議,制定新的勞動合同,使其內容符合就業協議。
第二、保障用人單位能方便地直接從學校方面調出該畢業生真實的檔案、資料。次乃令用人單位能夠方便,清楚了解畢業生真實情況。
8、注意事項
一般事項
須注意的是學校同意蓋章這一步一定要最后執行以保護學生的權益高校畢業生就業必須由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簽署就業協議書。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各執一份。就業協議書由國家或市高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統一制表。
(一)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在就業協議書上簽名蓋章;
(二)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批準蓋章;
(三)用人單位必須在與畢業生簽署協議書起的15天內,將協議書送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
(四)學校同意蓋章,并及時將意見反饋用人單位。
采用欺騙等手段簽署的就業協議書無效,并由欺騙責任方承擔違約責任
(五)畢業生如需調整就業單位,在本市、縣、區范圍內的,由當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辦理調整手續;跨地區,由兩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辦理調整手續;從市、縣、區調整到省級、中直單位,或從省級、中直單位調整到市、縣、區的,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調整就業去向,由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辦理,每位畢業生只允許調整一次就業單位。
1、畢業生辦理就業手續截止日期為6月30日。
2、畢業生辦理就業調整時,須攜帶如下材料:
A原就業報到證
B以前已落實就業單位的,須出具原就業單位同意解除協議并經上級就業工作部門審核同意的書面意見。
C現已落實單位的,須出具與就業單位簽訂的并經上級就業工作部門審核同意的就業協議書,或是就業單位出具的,并經上級就業工作部門審核同意的書面接收意見。
3、已落實單位的畢業生如落實新用人單位,可憑原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和解除協議證明,向招生就業辦申請換發新就業協議書(每位畢業生只允許換1次),改派由學生自行到省教育廳簽發新的就業報到證。
(六)各類證件遺失怎么辦?
畢業證書遺失:本證遺失不補,學校給予出具證明。
學位證書遺失:本證遺失不補,學校給予出具證明。
戶口遷移證遺失:向發證戶籍中心掛失,并補辦。
就業協議書遺失:登報申明作廢,攜帶報紙及系審核同意的書面材料到招生就業辦補辦。(指已簽好的就業協議書)。
畢業生如遺失《就業協議書》,請于就近的報刊登報聲明作廢,隨帶報紙經所在系負責大學生就業工作的老師簽署意見,至招生就業辦,招生就業辦審核同意后,予以補發。補發的《就業協議書》上注明“該生原件已遺失,此份為遺失補辦件”,以示有別于正式的《就業協議書》。
畢業生如謊報遺失《就業協議書》,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校規校紀處分。
協議區分
大學生畢業前后往往要簽署三份協議:實習協議、就業協議、勞動合同,但是不少學生和用人單位都不能區分三份協議的特點和效力。
實習協議是指在校學生通過參加實習單位的實際工作進行實踐學習,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
就業協議是指在校學生畢業前與學校、用人單位三方簽訂的協議,目的在于約束學生和用人單位在畢業后建立勞動關系;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的合同。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7
編號:
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范本)
畢 業 生 張××
用人單位 河南煤業化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學校名稱 河南理工大學xxxxx學院
備 注:
為了更好地維護自己的法定權益,請與單位協商好并在此處注明!!!
1、工作年限,工作地點,工資待遇; 2、是否有“三險一金”失業保險、養老保險、和住房公積金);3、如本人違約,違約金的數額約定;4、其他需要補充的事項。
每人畢業前只此一份協議書,請簽工作時經過與家長協商后再與單位簽署!!如簽協議書后又想簽其他單位,務必要給原單位交一筆數額不小的違約金并由單位出具解除協議證明,務必慎重考慮后再決定!!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8
案例一:
你簽就業協議的話,學校就會根據你的就業協議開具《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和《戶口遷移證》,同時轉移學生檔案。
畢業生小許5月中旬順利地與北京一家研究院簽訂了就業協議書,只等著就業派遣了。可是沒過幾天該研究院突然要求和小許解除就業協議,原因是該單位沒有為小許申請到留京的指標。
小許該怎樣辦呢?用人單位可以隨意解除就業協議嗎?就業協議受法律保護嗎?簽訂了就業協議書,還要簽訂勞動合同嗎?
一、就業協議書有什么作用?
就業協議書(俗稱三方協議)是有教育部門統一制定的。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達成就業意向后一般需要簽署就業協議書。就業協議書是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在正式確立勞動人事關系前,經雙向選擇,在規定期限內就確立就業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而達成的書面協議。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三方簽署各執一份。
簽署就業協議是一個法律行為,三方都要承擔各自的責任和義務。對畢業生來說,即承諾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自身情況,并愿意到用人單位工作;用人單位簽署同意并蓋章后,意味著同意畢業生到單位工作,負責為畢業生辦理落戶等接收手續。
二、就業協議書與勞動合同有什么區別?
就業協議書與勞動合同是不同的,區別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主體不同。
就業協議的主體是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而勞動合同是具有勞動資格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在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則下依法簽訂的,只有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兩個主體。這里需要強調的是畢業生的身份是準勞動者,是在校生,不具有勞動者的資格,因此,在畢業前如直接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將因主體不符導致合同無效。
2、依據不同。
就業協議的依據是國家關于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法規和規定,一般而言,就業協議產生糾紛主要適用《民法通則》、《合同法》、以及相關的就業政策;而勞動合同依據《勞動合同法》訂立,產生糾紛主要適用于《勞動合同法》。
采取欺騙等違法手段簽訂的就業協議無效,如用人單位未如實介紹本單位情況,根本無錄用計劃而與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無效協議產生的法律責任應由責任方承擔。
3、內容差異。
就業協議可規定畢業生自身情況、就業意向、用人單位同意接收、學校審核派遣等,一般可不涉及具體的勞動關系。而在勞動合同中,依法必須明確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合同終止條件以及違反合同的責任等必備條款,勞動權利義務關系更為明確。
4、簽訂時期不同。
就業協議只是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在正式確立勞動人事關系前簽署的,其效力始于簽訂之日,終于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之時,也即就業協議一般在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之前簽訂。而勞動合同一般在報到入職時正式簽訂。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雙方簽訂勞動合同之后,原就業協議隨之終止。從這點來看,就業協議不能替代勞動合同。社會人員就業一般直接簽訂勞動合同,而畢業生總是先簽訂就業協議,再簽訂勞動合同。
總之,就業協議重點約定用人單位接收畢業生到該單位工作,而勞動合同重點約定在勞動過程中所產生的權利義務關系。
簽訂“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是高校畢業生畢業工作之中的一項重要程序,也是畢業生落實單位后須履行的義務。
小許在了解了就業協議的作用后,與學校和用人單位進行了積極的溝通,最終該研究院又幫助他申請到一個北京戶口指標,7月份小許順利入職了。簽署就業協議是一個法律行為,它維護了現有的就業市場,對當事人有約束作用,同事也起到保護作用。因此,畢業生因慎重簽約,信守承諾,同時也要注意維護自身權利。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學生)
雙方經協商,就以下問題達成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修業期間,甲方將嚴格按照國家教育法規及職業教育的培養目標認真做好教育教學工作,維護學生身心健康,促進學生德、智、體全面發展,使其成為社會需要的有用人才。
其他1.因國家政策導致物價變動時(特別是燃油價格),雙方應友好協商適當調整租金予以解決。 2.合同自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如甲方需解除此合同必須提前至少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在收取最后一個月租金后七日內退還乙方的預付押金。 3.本合同文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中文為準。 4.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首先友好洽談解決。
2、根據學院教學計劃的安排,科學地對學生實施考核、技能鑒定,實事求是地確定其修業情況、職業技能等級及思想品德表現
3、按期向乙方收取學費、住宿費;代收代付學生學習生活用品、技能鑒定所需費用(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實習期間,甲方如發現乙方不符合實習要求、或者不能勝任實習工作,可向乙方提出解除實習協議,在支付給乙方生活補貼并履行相關手續后,解除本協議。
4、按照省教育廳有關就業政策,認真做好學生畢業前的實習安排及畢業后的就業安置,維護乙方在勞動就業方面的合法權益。
5、因甲方過錯不能按時推薦乙方就業,甲方負責乙方上崗前每月_________元的生活費。(期限_________年)
為了適應目前經濟發展對各類人才的需求,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在加強教學管理的同時,著力于建立通暢的就業渠道,在學生與企業之間建立起一座溝通的橋梁,解除學生及家長(以下簡稱乙方)對就業的后顧之憂,使我校畢業生能夠順利就業,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6、為促進學生遵紀守法、努力學習、健全人格、正常完成學業,甲方規定:
第三十一條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承租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直接損失,并支付當年租金____%的違約金。
(1)對全部成績合格獲得畢業證書,職業技能鑒定合格并獲得技術等級證書的畢業生優先安排就業;
(2)對因部分成績不合格,未按時獲得畢業證書,將視情況暫緩安排就業或安排就業但需經補考獲得畢業資格后享受相應待遇
(3)對思想品德差,因違紀而受到紀律處分的,并在畢業前尚未撤銷處分的學生,不安排就業。
(4)對未交清所規定費用的學生,必須待交清費用后(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再準予畢業,之后安排就業。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在修業期間必須遵紀守法,服從學校管理,努力學習、認真實習,力爭取得畢業證書。
2、按照規定,按期向學校繳納應繳費用。
3、乙方家長應努力配合學校教育管理好自己的子女。
4、乙方上崗就業試用期間,應努力鉆研技術、遵紀守法、吃苦耐勞、服從管理。若因個人原因被單位退回,甲方視情況最多再給一次就業安排機會;乙方試用結束,經錄用單位考核轉正后,若因個人違紀和個人辭職等原因被解雇,甲方不再負責安排就業;若因錄用單位生產減員,甲方可再次負責安排就業(有效期_________年,推薦次數為_________次)。
5、若甲方未能履行協議所規定的內容,乙方有向上級有關部門申訴的權利。
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協議自簽字后生效,雙方均須嚴格遵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家長(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3)在小區宣傳欄或告示牌中告知業主注意事項并及時更換最新事宜,包括小區房屋的屋面廣告的清理、外墻瓷磚、空調外機的安裝。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10
北京某高校畢業生小張簽約上海某軟件公司。他簽了就業協議中學生本人需要簽署的部分后,將協議書郵寄給該上海公司,公司簽完后郵回給他。拿到協議書時,他發懵了,郵回的協議書約定欄中寫有:“應屆畢業生進入公司前需要進行技術、外語、心理健康、生理健康的測試和檢查,如不能達到公司的要求,則本協議自行取消。”小張沒有想到協議書中會出現這樣的內容,并且他也很難接受這個條款。他連忙打電話給公司,結果公司認為這是他們的招聘流程,不愿取消這一條款。
小張最好只能選擇解除就業協議,為了解約他親自從北京跑到上海,在這個過程中花費了很多的精力、時間和財力。小張這種情況可以避免嗎?在簽署就業協議過程中他要注意什么問題呢?
一、簽署就業協議時要注意什么?就業協議書的“約定”有什么作用?
除了上述案例中所要注意的問題外,對于一份“協議書”,畢業生和用人單位要注意在平等協商、權利義務對等的情況下簽約。簽約前畢業生要詳細了解用人單位的情況,如企業規模、企業文化、薪酬待遇、管理方式等。同時還要對將來簽署的勞動合同有一定的了解,尤其重要的是勞動合同書中的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工作地點、薪酬待遇、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等等。畢業生要向招聘人員所要勞動合同樣本或復印件,以免報到后發生糾紛,遭受很大損失。
十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提請有關部門協調解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就業協議書沒有“約定”這一欄,畢業生要事先和用人單位就約定的內容進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并將約定好的內容全部寫進就業協議書中,一遍約束和保護雙方。協議書需要各方簽字蓋章后方能生效,任何口頭承諾都是無效的。
協議書一般需當面簽署,由于種種原因不能當面簽署的,如本例中兩地路途遙遠,畢業生不愿親自跑過去簽約時更需謹慎,一定要事先溝通簽約的各個細節,比如協議的內容,簽約的流程、時間等。
二、就業協議書可以約定哪些內容?
就業協議書“約定”欄一般可以協商的內容有服務期限,違約金、適用期、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和接收畢業生的條件(如要求畢業生順利取得畢業證和學位證)等。另外,畢業生在簽約時可在與用人單位溝通一致的情況下,將解除協議的條款寫在協議書中,例如“畢業生如出國成行,雙方同意解除本協議”等。約定條件一旦成立,畢業生可依約定解除協議,而無須承擔違約責任。
關于就業協議書中的違約金條款是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違約情形下追究責任的依據,就業協議中的違約金屬于約定違約金,也就是說如果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未在協議中就違約金進行約定,則日后一方違約,另一方無權就違約金進行追索。從目前的就業規范來看,并沒有法定的違約金,因此,違約金的數額一般由協議當事人自行約定。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11
甲方:xxx 乙方:xxx
單位名稱:xxxxxx 姓名:xxx
法人代表:xxx 性別:
委托代理人:xxx 出生年月:
“離婚證”一經發出,存放在婚姻登記機關的“離婚協議書”事后不能撤換和更改。離婚后如雙方當事人協商變更“離婚協議”內容的,可以到公證機關對有關變更的內容進行公證即可;如因“離婚協議”發生糾紛的,當事人可以向戶口所在地的區、縣級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廠址:xxx 家庭住址:xxxxxx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畢業生就業政策及相關規定,遵守誠實、信用的原則,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依法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愿意錄(聘)用乙方;
作為學生,保證每堂課按時上課,不早退,不曠課是一項最基本的責任,也是最基本的義務。但是我卻連最基本的都沒有做到。事后,我冷靜的想了很久,認識到自己將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我犯的是原則性的問題,是不能被原諒的,為了更好認識和改正自己的錯誤,我認為有必要對自己的行為做出深刻檢討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離婚登記機關留存一份。本協議,經登記生效后,雙方即應按照該協議履行。
二、乙方同意到甲方工作;
三、甲方負責辦理錄(聘)用乙方所需的有關手續,乙方予以積極配合;
ERP U8面向大中型企業或集團應用的一體化解決方案,用友ERP—U8企業應用套件是在全面總結、分析、提煉中國中小企業業務運作與管理特性的基礎上,針對中小企業不同管理層次、不同管理與信息化成熟度、不同應用與行業特性的信息化需求而設計。將成功的管理經驗與業務實踐應用產品化,把管理要素合理預置在軟件中,讓更多的企業通過應用和實施用友ERP—U8企業應用套件來實現先進、成熟管理的應用價值。
四、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間,甲方按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包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保險),提供相關的福利,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畢業生就業政策及相關規定,遵守誠實、信用的原則,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依法達成如下協議:
五、甲方在招聘時所提供的帶有承諾內容的宣傳材料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乙方在應聘時所提供的自薦材料亦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六、甲方所介紹的情況嚴重失實,乙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并免責,乙方所提供的自薦材料內容嚴重失實,甲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并免責;
七、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經書面告知對方后,本協議解除:
本協議經甲乙各方協商一致、同意、簽名蓋章后生效,簽訂之日為本協議的生效日期;所有條款必須執行、本協議內所涉違約的違約金金額為人民幣叁仟元整,凡乙方違約將支付給甲方違約金外同時甲方收回房屋并且乙方根據本協議條款繳清各種費用所有應付款。
1、甲方被撤銷或依法宣告破產;
2、乙方在畢業離校前升學、入伍、被錄用為國家公務員或參加國家及地方志愿服務項目;
3、乙方報到時未取得畢業資格;
4、乙方被判處拘役以上刑罰或者被勞動教養;
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租金按(月)(季)(年)結算,由乙方于每(月)(季)(年)的第_____個月的_____日交付給甲方。
5、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他情況;
八、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協議,若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以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并要求其賠償相關損失;
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協議中雙方約定的條款或解除協議;
十、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提請備案、登記部門協調解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國家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十二、乙方需在甲方單位工作不少于兩年,否則乙方需繳交違約金叁仟人民幣給甲方。
十三、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簽名):xxx
負責人:xxx 年月日
公章:
年月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12
甲方(省級見習基地):
乙方(見習人員):
為幫助乙方提升職業技能和增強就業競爭力,根據《江蘇省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在甲方就業見習有關事項簽訂協議如下:
一、甲方同意接收乙方為見習人員,見習崗位為 ,見習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按照《江蘇省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管理辦法》的要求,制定見習方案,確定指導老師,在就業見習期間為乙方提供良好的學習、工作、生活條件,通過就業見習培訓切實提高乙方的職業技能;
(二)加強對乙方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導其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就業觀;
(三)負責對乙方見習期間的考勤管理和考核工作,出具見習考核意見,協助發放《江蘇省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合格證書》;
(四)見習期內甲方原則上不得變更乙方的見習崗位,如因特殊情況需變更的,應由甲、乙雙方協商后以書面形式確定;
(五)乙方見習合格后,甲方應協助安排、推薦就業;
(六)見習期間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江蘇省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管理辦公室審批同意后,甲方可與乙方中止見習協議:
1.無故曠工連續3天或累計曠工5天以上的;
2.嚴重違反甲方有關規章制度,不遵守見習紀律且教育無效的;
3.有主觀重大過失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嚴格遵守《江蘇省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管理辦法》和甲方有關規章制度;
(二)服從甲方的管理,主動接受指導老師的見習指導與培訓,努力提高自身的職業技能。
(三)經考核合格,可獲得《江蘇省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合格證書》,作為用人單位優先聘(錄)用見習合格人員的依據。
(四)見習期間,乙方應保護甲方的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
(五)見習期間,乙方因病或已落實工作等原因不能在甲方繼續從事見習的,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并出具相關證明,經與甲方協商,并報江蘇省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管理辦公室審批同意后可以中止見習協議,不再享受見習人員待遇。
(六)見習期間,甲方違反有關法律和規章制度,對乙方造成嚴重傷害的,乙方有權報請所在地省轄市人才服務機構(畢業生就業指導機構)協調處理,情形嚴重的,可報請江蘇省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管理辦公室批準,中止見習協議。
四、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由甲方所在地省轄市人才服務機構(畢業生就業指導機構)協調處理。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由甲方所在地省轄市人才服務機構(畢業生就業指導機構)負責鑒證,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人才服務機構(畢業生就業指導機構)留存一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省轄市人才服務機構(畢業生就業指導機構)(簽章)
年 月 日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13
首先談談 三方協議:
三方的作用在于:
確定畢業工作去向,確定畢業后檔案去向、確定畢業后戶口去向
三項都能解決,才是完整的三方協議,否則無效。如果畢業生所簽的單位這三條中有一條不滿足,其實所簽的三方是沒意義的
因為任何一條不滿足,這個畢業生最終還是要改派回原籍的
絕對不會存在學生和北京的單位正式簽了三方,戶口檔案被打回湖北原籍的情況。
可是很多單位都不明白這一點,把三方當成“預備勞動合同”來約束畢業生,覺得我這單位要你了,你就得給我簽三方,對于三方的實際用途一知半解,所以亂簽三方。
還有個因素是:學校片面地追求就業率,追求三方簽約率,所以學生一找到工作就讓他們簽三方,
而現在全國畢業生很多都心儀到上海、北京等直轄市工作,而這些城市的落戶、存檔是有嚴格限制的,所以戶口不要貿然和這些地區的單位簽三方,要反復確認是否接收戶口檔案
如果單位不解決戶口,簽的就是無效三方,最后你的戶口檔案還是會被打回原籍,你的派遣證上的報到單位是“(原籍)人事局”
需要放心的是,打回原籍的畢業生,不需要簽三方,一樣有派遣證(報到證),不影響干部身份。只要你按時到原籍人事局/人才中心報到,按照要求辦理相關的手續、提交相關的材料就可以了。
接下來談談靈活就業找到了工作,而單位不能解決戶口檔案問題的畢業生,這種情況下,畢業生就屬于“靈活就業”范疇了
靈活就業就是畢業生戶口、檔案打回原籍,而找到了在另外的城市工作
這樣,畢業生的轉正定級可以由原籍的人事局/人才中心來做,也可以由工作的單位填寫完之后放回你的檔案。兩者皆可。
畢業生在外地工作期間的工齡是被計算的。
由此可見,靈活就業的畢業生,和那些簽訂正式完整三方的人是不一樣的。
簽訂了正規三方的畢業生,三方、派遣證、轉正定級的單位,都應該是同一個。
而靈活就業的學生,可以由人事局/或者人才辦理轉正定級,政策上相對要寬松些。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14
根據教育廳相關文件要求,《就業協議書》、《廣西壯族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非協議類就業登記表》、《廣西壯族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靈活就業登記表》或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均能用于證明畢業生就業情況,高校畢業生在就業前對用人單位進行必要的調查,有一定程度了解,充分與用人單位溝通,爭取在畢業(20xx年7月)前能與用人單位簽訂其中一類(三類只需提供一類即可視為學生就業),為畢業生就業的個人權益得到保障與維護,學院、各系相關就業工作人員要積極高度重視此項工作,正確引導畢業生填寫有效的就業證明材料,并認真通過各種途徑核實與跟蹤畢業生就業狀況。三類就業證明材料詳細說明如下:
一、協議類就業的形式
(一)、畢業生通過學校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三方協議書),到用人單位就業;
1.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畢業生領取后簽,在封面左上角填上編號(編號格式為:13642+學號,如:學號是1010123,則編號為:136421010123);
2.畢業生就業時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待甲方(用人單位)與乙方(畢業生)簽訂協議后,三份協議書由畢業生本人或用人單位同時寄回或送回學校就業指導中心,讓簽證登記方(學校)蓋章后生效。學校蓋章后留存一份(黑色),返還兩份給畢業生或用人單位,一份畢業生留存(綠色),一份用人單位留存(藍色),簽訂就業協議具體流程(附件一)
(二)、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經勞動(人事)部門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
(三)、畢業生參軍、參加國家、地方項目(含入伍預征、基層項目等)就業;
1.參軍、入伍預征要有生源所在地或高校所在地縣(市、區)級武裝部的入伍證明材料,或通過體檢成為入伍預征對象,提供學校及兵役機關審核蓋章的《應屆畢業生預征對象登記表》證明材料;
2.基層項目要有用人單位接收證明材料;
(四)、定向、委培畢業生回原定向、委培單位就業的;要出具定向委培協議;
(五)、出國、升學,包括考取研究生、專升本、考取第二學士學位,畢業生出國留學、工作;
1.出國留學、工作要有出國留學、工作相關的證明材料; 2.升學要有錄取通知書或調檔函;
二、非協議類就業的形式
用人單位與畢業生尚未簽訂協議書,只提供按要求填寫《廣西壯族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非協議類就業登記表》(附件二)到用人單位工作
附件二說明:
1.此表可用于證明畢業生就業情況;
2.用人單位蓋章須與填寫的單位名稱(可為簡稱)一致,否則為無效證明;
3.畢業生、用人單位雙方基于誠信原則填寫本登記表;
4.內容填寫不完整(學生本人確實沒有的信息除外)、不真實的,視為無效登記表;
5.畢業學校情況由學校負責填寫;
6.此表由用人單位蓋章,畢業生確認并簽字后,寄(送)回學院招生就業處蓋章以留檔。
三、靈活類就業的形式
畢業生填寫《廣西壯族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靈活就業登記表》(附件三),并以靈活方式就業的,其中靈活就業包括自主創業、自由職業等。
(一)自主創業指創立企業(包括參與創立企業)或是新企業的所有者、管理者。包括個體經營和合伙經營兩種類型。該就業形式要提供營業執照、法人代表證或合伙證明材料。
(二)自由職業指以個體勞動為主的一類職業,如作家、自由撰稿人、翻譯工作者、中介服務工作者、某些藝術工作者等。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15
畢業生:XXX
用人單位:XX公司
培養單位:XX培訓機構
簽訂本就業協議應遵守的條款
第一條 本《就業協議書》適用于參加初次就業的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養單位)畢業研究生、本專科畢業生;在中國境內登記注冊的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部隊以及依照中國法律核準登記的外因公司、分支機構。
第二條 簽訂本就業協議應當遵守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三條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有權利了解對方的實際情況,被了解方應當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不得弄虛作假。
第四條 《就業協議書》如增加其他約定條款,約定條款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行政規章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學校、用人單位和畢業生的聲譽及合法權益。
第五條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對就業協議的成立,有其他約定的,須在就業協議書中注明。例如:用人單位進人需要經人事主管部門核準的,應當在協議書中約定,核準后就業協議成立。
第六條 本協議經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或蓋章后生效,經學校鑒證登記后作為簽發報到的依據。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畢業后、用人單位、畢業后所在學院和學校各一份。
雙方協議的主要條款
用人單位:XX公司 用人單位名稱:XX有限責任公司 主管部門:人事部
通訊地址:XX省XX市XXXX 郵政編碼:XXXXXX
聯系人及電話:XXX—XXXXXXX 單位性質:
檔案
接收 單位名稱 郵政編碼
詳細地址
畢業生 姓名 性別 民族 出生年月
學院 專業 政治面貌
學位類別 學歷 培養方式
生源地 婚姻狀況
聯系方式
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畢業生工作的地點:
第二條 畢業生的工作崗位是:
第三條 畢業生戶口遷入地地址:
用人單位每月支付的勞動報酬是:
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初次服務的期限是:
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后是否簽訂: 合同。
本協議是否需要用人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核準后成立
雙方商定按下列步驟解決爭議:
一、對本協議產生糾紛和爭議的,()協商解決。
二、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可向當地政府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申請調解。
三、調解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方違約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 。約定支付違約金的,違約金額最高不超過20xx元。違約方應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另一方簽字蓋章后方可解除協議。
其他約定:
畢業生意見: 用人單位意見:
簽字: 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意見: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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