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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合作經營合同

時間:2023-09-28 09:04:53 宇濤 經營合同 我要投稿

林地合作經營合同(通用13篇)

  隨著時間的推移,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范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林地合作經營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林地合作經營合同(通用13篇)

  林地合作經營合同 1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平等協商,甲方同意將其享有林地使用和經營權的林地租賃給乙方用于林業及農業綜合開發,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關系,特訂立本協議條款如下:

  一、甲方將位于:,林權證登記面積為 畝的林地租賃給乙方。

  二、林地租賃期限為叁拾年,自 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 日起至 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_月 ____________日止。

  三、林地租賃價格:

  林地租金按每年____________元/畝以實際租賃面積計算;在租賃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再向乙方收取其它費用。

  四、林地租金支付辦法

  林地租金采用一年一付的方式,每年的林地租金于當年農歷12月31日前付清;

  五、甲方的林地租賃給乙方后,林地的使用權和經營權歸乙方,林地的規劃、投資和經營由乙方負責,收益亦由乙方享有,甲方必須積極配合乙方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山地上的生產經營活動。甲方租賃給乙方的.原林地上已有成片經濟林原則上不砍伐(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砍伐除外),但有權進行撫育和管理;當原林地上的已成片經濟林由甲方砍伐后,在協議期內,甲方不得再種植樹木及其他作物,同時交給乙方進行規劃和經營。

  六林地內原有墳墓保持不變,農戶需要在林地內新建墳墓,告知乙方后乙方同意使用。

  七、在協議期內,乙方享受國家有關扶持、補貼、優惠政策;租用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林地征用補償由甲方獲得,但乙方在林地上種植青苗和建筑物等相關補償由乙方獲得。

  八、協議期滿終止時如甲方繼續出租或轉讓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權或受讓權。

  九、簽訂本合同時,甲方必須將林權證原件交給乙方。

  十、本協議如有不盡事宜,可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內容與本協議一樣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 日 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_月 ____________日

  林地合作經營合同 2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

  為搞活經營,促進經濟發展,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原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就土地山林租賃經營事宜簽訂本合同書,以資共同遵守。

  一、承租經營土地山林地點:廣東省河源市東源縣新回龍鎮立溪村。承租經營面積和經營方式:承租經營面積共約萬畝,以當地林業部門提供的地界圖(紅線圖)為準,其中包含地界內的山林、竹木、河流、山塘、水庫、道路、景觀等,由乙方承租并以自主經營方式進行開發經營。

  二、承租方(乙方)經營規定范圍:以生態旅游、休閑、度假、種養植為主題的項目開發經承租金及承租金支付方式:每畝每年 元;合同簽訂并生效三日內五十年承租金,共承租經營年期:共五十年,自20xx 年 月 日起至20xx 年 月 日止;合營。計萬 元,由乙方一次性結清給甲方。同期滿,甲方收回乙方承租經營權,場內不動產乙方無償移交給甲方;如乙方需要繼續承租有優先權,承租費標準按當時市場情況甲乙雙方再行商定;乙方承租期內可以轉讓承租經營權。

  三、甲方和乙方主要責任和義務:

  甲方:

  1、 提供地界圖(紅線圖)、林權證和當地政府相關部門測定的面積數據以及有80%以上村民簽字同意出租經營該土地山林證明文書,并按要求辦理完善政府備案報批手續。

  2、甲方對乙方提出的`因項目開發和經營管理需要動土或砍伐部分山林竹木新建房屋、道路和相關設施等申請要求,應給予支持,并負責向上級的辦理報批手續;有關部門收取的辦理費用由乙方承擔;山林竹木由甲方砍伐,并歸甲方所有。

  3、甲方保證乙方擁有自主開發經營權,所有開發經營活動只要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和合同規定要求,甲方不得干涉阻撓;甲方應著力保持生態、水土和植被原貌,對惡性破壞行為以及干擾乙方正常開發和經營活動的人和事應堅決予以制止,并妥善處理。

  乙方:

  1、乙方保證從事以生態旅游、休閑、度假、種養植為主題的項目開發經營;不破壞生態、不從事污染生態環境經營活動,項目開發經營活動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

  2、根據項目發展需要適當安排當地村民就業。

  3、乙方以獨立承包經營方式進行自主經營,期間所有投資、收益和盈虧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效力,協商不成,向合同簽訂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仲裁。

  八、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蓋章并經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 日簽訂日期: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日

  林地合作經營合同 3

  甲 方: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湖北省林業局《關于推進林地使用權合同流轉意見》及總口管理區關于第二輪林地承包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

  甲方潛江市總口管理區楊灣辦事處將一林地租賃給乙方 經營,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面積:甲方將 _________畝地租賃給乙方經營。

  二、租賃經營期限為十年:從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 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

  三、林地租賃經營費,每畝地每年 _________元,十年共計 大寫_________ 元。

  四、支付方式:雙方簽約時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現金 大寫_________ 元。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監督乙方按國家法律法規展開生產經營活動。

  2、依照合同向乙方收取相關費用。

  3、當乙方有違約行為時,向乙方提出勸問,乙方嚴重違

  4、合同期內,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5、協助乙方協調部門關系,為乙方創造良好的生產經營環境。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合同期內,依照國家法律法規開展林木種植管理、砍伐、銷售、加工及林地的合理利用活動,并接受甲方監督。

  2、乙方建林、育林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并按林業主管部門規定栽植樹木,搞好病蟲害防治;完成租賃面積的水利任務。

  3、砍伐樹木必須完備申報、審批手續,承擔其費用。

  4、按照合同約定向甲方交納租賃經營費用,不再交繳其它費用。

  5、依法經營。如有違法違規行為,獨自承擔法律責任。

  6、合同期內,不得改變林地用途。

  七、違約責任

  1、甲方的違約責任。如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享有標的自主經營權,甲方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乙方的違約責任。合同期內如乙方未能依合同辦事,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八、其它事項

  1、合同期內雙方若有爭議,雙方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處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行政執法部門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訂立補充協議。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送當地林業主管部門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合作經營合同 4

  甲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為了規范合伙企業的行為,保護合伙企業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丙各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合伙宗旨

  甲、乙、兩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勞動、共同經營、共同發展的原則,共同經營事務。

  第二條 合伙企業概況

  名稱:_________)農業綜合經濟開發有限公司

  經營場所:_________(詳林權證所示山地范圍內)

  經營范圍:經濟林(含速生林、果樹林)、種植/養殖、觀光休閑經濟

  第三條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 林權證有效期內,自_________ 年_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__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方式

  1、甲方:出資額為_________ 元,以 現金 方式出資,占出資資本的_________%;

  2、乙方:出資額為_________ 元,以現金 方式出資,占出資資本的_________%;

  本合伙出資(現金)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叁拾萬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合伙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伙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伙企業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五條 出資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___年______月 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 出資評估

  用實物(或者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出資,應當經有企業法人資格的評估機構評估作價,在公司注冊資本驗證后_________ 天內,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并在申請公司設立登記時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有關證明。

  第七條 合伙企業登記

  全體合伙人同意指定 作為申請代理人,向登記機關申請企業名稱預先核準登記和設立登記。

  第八條 財務、會計

  合伙企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財政部頒布的《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建立本合伙企業的財產、會計制度。

  第九條 盈余分配

  1、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2、盈余分配以_________入股股份 為依據,按比例分配。合伙企業分配當年的稅后利潤(虧損),按下列順序進行;

  (1)提取法定公積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____________%;

  (3)剩余利潤(虧損)按合伙人出資比例分配(分擔)。

  3、合伙企業的利益分配、虧損,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伙人協商決定。

  第十條 債務承擔

  1、合伙企業債務由合伙企業財產償還。

  2、合伙企業財產不夠償還時,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資的比例承擔債務。

  3、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伙人協商決定。

  4、執行合伙企業日常事務的執行人,應向其他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伙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伙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伙人承擔。

  第十一條 委托執行人

  第十二條 執行人的職責

  企業事務的執行人對全體合伙人負責,并行使下列職責: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主持合伙企業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3、擬定合伙企業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

  4、制定合伙企業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方案;

  5、制定合伙企業具體管理制度或者規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制定增加合伙企業出資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合伙人報告合伙企業事務執行情況以及經營狀況、財務狀況;

  9、除《合伙企業法》另有規定外,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決通過,表決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方法,但在爭議雙方票數相等時,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有裁決權。

  第十三條 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1、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檢查其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情況;

  2、為了解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賬簿;

  3、被委托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協議或者全體合伙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有權決定撤消該委托;

  4、合伙人分別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其他合伙人有權對合伙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

  第十四條 企業事務的決定

  企業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1、處分合伙企業不動產;

  2、改變合伙企業名稱;

  3、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4、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5、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8、合伙人與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9、合伙人增加對合伙企業的出資,用于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10、依照合伙協議約定的有關事項。

  第十五條 禁止行為

  合伙人在合伙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2、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業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3、除全體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其業務獲得的利益歸本合伙企業,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十六條 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依法訂立入伙協議;

  4、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七條 可以退伙的情形

  (一)合伙協議約定合伙企業的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3、發生合伙人難于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二)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八條 當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第十九條 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第二十條 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經全體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簽訂書面協議;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應當與該退伙人按照退伙時的合伙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伙人的財產份額;退伙人對其退伙前已發生的合伙企業虧損或債務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

  3、退伙人有未了結的合伙企業事務的,待了結后進行結算;

  4、退伙人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按企業的實際情況,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退還貨幣或實物;

  5、退伙人對其退伙前已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與其他合伙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十一條 出資的轉讓

  合伙人出資轉讓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合伙人轉讓出資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轉讓出資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3、轉讓本企業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對待;

  4、合伙人依法轉讓出資的,受讓人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企業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5、轉讓出資后的企業合伙人必須符合《合伙企業法》規定的法定人數。

  第二十二條 企業的解散

  企業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給予解散:

  1、合伙期屆滿,合伙人不愿繼續經營的;

  2、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項出現;

  3、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5、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6、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7、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三條 清算的順序

  1、清算由全體合伙人擔任,并確定一名清算負責人或者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業清算時,應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3、清理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4、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伙企業未了結的事務;

  5、清算后的盈余,在支付清算費用和共益債務后,按員工工資(包括醫療、傷殘補助和撫恤金等費用)、稅款、普通債權的順序清償,如仍有剩余,按照出資比例返回出資;

  6、清算后如虧損或企業無能力償還債務,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企業共有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7、清算結束后,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

  第二十四條 違約責任

  1、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4、合伙人違反本合同關于禁止行為規定的,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二十五條 聲明和保證

  本協議簽署各方作出如下聲明和保證:

  1、合伙人各方均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并擁有合法的`權利或授權簽訂本協議。

  2、合伙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資金,均為各合伙人所擁有的合法財產。

  3、合伙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資料等均是真實、準確和有效的。

  第二十六條 保密

  合同各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其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 年。

  第二十七條 通知

  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 :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的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八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丙、丁、戊、己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30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各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九條 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決:

  1、 向長壽區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 30 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各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各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各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三十一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各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三十二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合伙各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手印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兩 份,甲、乙、雙方各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合作經營合同 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為改善承包林地的立地生態條件,促進植物生長,提高土地利用率,并減少土地管理投入,彌補目前經費不足困難,將從王阜鄉王阜村承包取得、已栽種部分經濟植物的土地與乙方進行合作,由乙方套種漿果林。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作經營林地面積及位置

  合作林地坐落于 范圍內,共780畝(其中已改地408畝),山林權證號為 ,四至范圍是:_________

  第二條 合作經營期限 為二十年。即自_________年3月6日起至_________年3月6日止。

  第三條 甲方收益和結算時間

  甲方第一年的收益為林地租金2萬,由乙方于合同簽訂后支付。第二年起,甲方每年的收益按乙方采摘運出的鮮果重量來計算,為_________元/千克,由乙方在采摘結束后于每年的10月底前向甲方結算并一次付清。如果乙方不采摘或采摘數量少,則由乙方補足至2萬元作為甲方當年的收益。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所有權;

  2、國家或地方政府對于甲方項目經營活動的各項政策性補償、補貼、獎勵歸甲方所有;

  3、監督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林地;

  4、甲方因用地需要調回部分已改地,乙方應予同意并按合同條款結算;

  5、進入經濟植物掛果年份后,可摘取成熟果實;

  6、收取屬于甲方的合作收益,電費按村里給合作社(或村民)的價格按實收取,不再收取其他費用;

  (二)甲方的義務

  1、確保承包林地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

  2、維護乙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得擅自使用和占用其承包的漿果林地;

  4、幫助乙方解決在合同期內林業生產上所遇到的矛盾和糾紛。國家或地方政府對于乙方經營活動的各項政策性補償、補貼、獎勵歸乙方所有,如需甲方配合取得,甲方無償提供幫助;

  5、在20xx年4月底前建設好已規劃的管理房,在當年5月底前建設好三座集水池。負責清欠合作之前發生的工資、

  6、不在雙方合作的土地上從事其他種植和養殖。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及甲方設施的使用權、生產經營自主權、管理權、產品的處置權和收益權;

  2、國家或地方政府對于乙方項目經營活動的各項政策性補償、補貼、獎勵歸乙方所有;

  3、承包林地被征用、占用造成損失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4、享有乙方種植漿果林的所有權和支配權;

  5、依法享有繼承權,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依法繼續承包、受益;

  6、可以對地塊進行符合現代設施農業要求的改造,可以根據需要在通過規劃審批的前提下,建一定數量的經營管理用房,投入和收益均歸乙方所有;

  7、在合同到期時,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包權。

  (二)乙方義務

  1、維護承包林地的林果業用途,保護和合理利用好林地,適度養殖以取得有機肥,搞好水土保持,促進地力提升;

  2、積極做好森林防火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

  3、按約定向甲方支付合作收益;

  第六條 林木和林地存量的處置

  合同期滿,林地所存漿果林由甲方進行管理或處置。如繼續漿果生產,所產漿果必須全部由乙方收購,甲方不得出售給第三方。雙方約定,將來漿果的收購價格按國家當年晚粳谷收購指導價的1.5倍進行計算。其他資產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七條 協議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均不得以人員變更等作為理由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合同,方可變更或解除;

  2、如甲方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雙方約定以乙方相關項目公司注冊資本金作為違約標的,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均以標的同等金額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對方由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2、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費用,如乙方逾期三十天未付,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九條 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當地人民法

  院提起上訴;

  第十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第十一條 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商定后作為補充,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 _________份,雙方各執 _________份,鑒證方留存 ___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合作經營合同 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雙方本著誠信、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過充分協商,甲乙雙方就合作經營儲煤場地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場地位置、大小、性質:現甲方有場地一塊,場地性質為煤炭儲存、集站所用,位于五寨縣孫家坪鄉陽坡村西南角(陽坡村加油站西側),長約_________ 米,寬 _________米,占地面積約60畝,用于煤炭堆存、集站,自愿乙方合作經營。

  二、場地使用期及權限:自_________年9月1日至_________年9月1日,五年時間。場地所有權歸甲方所有,場地管理和使用權歸乙方所有,在未經雙方同意的情況下,甲乙雙方均無權擅自改變場地性質。

  三、共同責任:

  1、甲乙雙方共同負責場地的整修、碾壓、鋪墊及場地所需設施設備的配置、購買和安裝。

  2、甲方雙方共同負責場內設施設備的維修、維護和保養,確保正常使用。

  3、所有場地鋪墊、人員工資、設備維修產生的費用均由甲乙雙方認可后方可支出,費用共同承擔(各50%)。

  三、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提供場地,確保場地性質。

  2、甲方負責縣政府、環保、煤管站、經貿委、鄉政府和村委會等有關部門及相關管理人員的關系,確保場地的正常使用,出現一切干擾煤場正常使用的情況,均由甲方負責,因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3、甲方負責派遣四名場地管理人員,協助乙方做好煤場巡查工作。主要任務:

  一是負責場內煤炭安全,確保客戶無煤炭丟失、被盜情況。

  二是負責保障場地內供電、供水正常。

  三是負責協調當地村民關系,杜絕一切不利于場地的行為。

  四是自覺服從乙方管理和任務分配。

  4、甲方負責協調進站煤的短倒,確保場內存放煤炭的短倒費用與萬通內部一致

  5、自覺配合乙方做好一切場地的管理工作。

  四、乙方責任:

  1、乙方負責煤場全部管理、人員安排。確保場地秩序正規和人員安排合理。

  2、乙方負責協調客戶、各種收費及帳物管理。收費標準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帳目由乙方管理,雙方共同監督,定時公開。

  3、乙方負責場內煤炭的堆存安排及客戶使用場地的劃分。

  五、利潤分配:甲乙雙方本著風險共擔、利潤共享的原則,在排除場地所需費用開支的前提下,甲乙雙方共同分享利潤,各按50%的利潤分成。

  六、甲乙雙方均不得在場地內進行任何非法活動,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當事方自行承擔。

  七、甲乙雙方只涉及場地使用事宜,其它場地所有權問題及有關債權債務和法律糾紛問題與乙方無關。

  八、本協議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不得擅自修改和解除協議。協議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并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合作經營合同 7

  合伙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合伙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合伙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信互利的原則,共同投資經營商鋪.經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書。

  第一章:合伙人的責任與義務

  第1項,合伙人擬共同投資經營的項目為位于< >商業街.并掛號< >的名義,無償提供商鋪內的所有一切配套經營.

  第2項,經協商選出財務保管人,貨源負責人,最終決策人.任命店長及店內職務人員.并所有股東必須配合服從.不可違背職務人員的權力.

  第3項,所有股東有權利參加所有會議,及重要決定的投票權力.

  第二章:合伙人的職責

  第1項,所有合伙人必須配合管理人員的工作,并積極完成給其的.任務,不可與管理人員發生任何矛盾,如有不可避免,及時會議協商,不可擅自做主。如有違反,視情況而定,嚴重者解除本合同,并不予退出所擁有的資產。

  第2項,如合伙人未經同意超過一個星期沒有上班,或擅自離職者與上條通行

  第3項,所有合伙人須按照店內規章制度上班,沒有特殊優待。

  第4項,如在經營過程中有意見不合,可投票決定,或由最終決策者做出策略。

  第5項,最終決策者有權利決定股東的職務及分配。

  第三章:盈利的分配

  第1項,盈利是指一個月扣去店內所有費用,所剩下的資金為盈利。

  第2項,所有盈利按個人的股份以一百股計算分配。

  第3項,紅利在發完工資后三個工作日內由財務主管計算分配。

  第四章:退股方式

  第1項,所有合伙人在本合同書期限未滿前不予退股,合同期滿后需退股者,可按當時的市場值根據其所投資的股份退出。如未到期退出一概不退出投資股,可保持股份,不予分紅,其得到的紅利由其他股東平分,待到店鋪轉讓或拍賣經營時,可按其股份分配。

  第2項,退出股份需經股東會議共商決議,并計算出市場值。

  第3項,退出的股份首先由店內購買,經股東同意可轉賣給他人,如未轉賣,其他股東平衡分配。

  第五章:其他事項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林地合作經營合同 8

  合作甲方:____________

  合作乙方:____________

  合作丙方:____________

  以上三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互惠互利,相互信任的原則,就甲、乙、丙三方合作與林地、林木有關的各類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望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為____________年03月01日至____________年01月01日。

  第二條三方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甲、乙、丙三方同意,以購買宗地(林權證號為)為基礎,合作項目包括林地的開發、林地現有林木的移栽,園林綠化苗圃的建設和林木銷售等與其有關的事項。

  三方合作人投資方案:甲、乙、丙三方按所占有的股份承擔資金投資義務(甲方持有;乙方持有;丙方持有)。總投資額預計為150萬人民幣,三方依據各事項進行的`實際需要共同議定實際投資金額。在保證各項目的正常運轉時,由三方合作人按項目所需資金并根據三方所持有的股份投資。

  第三條三方的責、權、利;

  甲、乙、丙三方按所占有的股份承擔投資義務、投資風險和承擔相關責任。三方按所占有的股份享有與本合作相關事項的相關權利。三方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三方的共有財產,由三方按股份所有。

  1、本協議為私有協議,僅針對本協議的三方合作人。三方合作人的任何一方均無權隨意變賣股份且不得無故退出本合作協議。

  2、因業務擴大的需要,確需向三方合作人以外的人轉讓其股份或部分股份時,須經全部合作人同意;三方合作人依法轉讓其股份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方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四條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有效履行,甲、乙、丙三方同意任何一方違約須向所有守約方賠償所有投資損失,并分別支付30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第五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三方合作人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合作人各執一份。

  3.本協議附件為三方合作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甲方(簽章): 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_月 __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日

  丙方(簽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_月 ____________日

  林地合作經營合同 9

  出資方: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經營方: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共同合作投資經營 項目,經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書。

  第一章 合作項目

  1、雙方擬共同投資經營的項目為于并共同經營,該項目為獨立改建獨立運營獨立核算實體。實體管理人員由雙方確認。

  2、本合作項目期限為

  第二章 股權及盈虧分擔

  1、雙方股權比例:甲方以;乙方以經營管理模式 占 % 。

  2、經營的利潤分配方式為:甲方占項目內的純利潤享有合作經營所產生的利潤;如在乙方經營管理中,經營管理產生借款,經營的利潤應先償還借款;利潤 個月分配一次。

  3、合作經營的虧損分擔方式為:甲方按乙方按分擔合作經營實體所造成的虧損。

  第三章 其他

  1、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欲變更、解除本協議,必須采取書面形式,口頭無效;解除協議需提前一個月向對方提出。

  2。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條款,導致協議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對方有權變更、解除協議,違約方要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為 萬元。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本著互惠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另行約定,并以備忘錄或附件的`形式體現;本協議的備忘錄或者附件與本協議擁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法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_月 ____________日

  林地合作經營合同 10

  發包方(簡稱甲方、法人代表):________

  承包方(簡稱乙方、個體農民):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及《合作社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國家政策規定,本著平等協商、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乙方以自有土地折價入股與甲方共同建設洋芋優良品種種植等相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方式

  乙方以土地使用權向甲方投資入股,甲方負責油橄欖良品種種植、經營管理,承擔收購銷售、經營管理所需的全部資金。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給付紅利。

  二、合作期限

  乙方入股合作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乙方入股土地的基本情況

  乙方用于投資入股的土地位于________村________組,暫估面積________畝(以實際核定面積為準),土地四抵界址以鄉政府、村委會最終確定的紅線為準。

  土地主要用于洋芋良種生產種植。

  四、乙方分紅的標準及結算方式

  1.經雙方協商,乙方入股按下列標準分紅:

  以每畝________元作為股金入股合作社,農民入股的土地越多分紅就越高;合作社生產種植十年內按保底價每畝每年________元的標準分紅給乙方;十年后按每畝每分________元分紅給乙方;二十年后按每畝每年________元分紅給乙方。

  2.乙方不參與甲方經營管理,不論甲方合作社經營狀況如何,甲方均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給付乙方分紅。逾期超過三個月,視為違約,按違約條款處理

  3.甲方按年與乙方進行紅利結算,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年度十一月末,一個月內甲方將乙方應得的第一年度紅利款付給乙方指定的賬戶。以后,在每一年度十一月末期期滿后給付當年度紅利。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入股土地并要求乙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甲方承擔辦理入股土地使用權證所需費用。

  2.甲方在本合同約定的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3.甲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和經營活動,應當加強農墑保情,防止自然災害發生,造成損失的,由其自行承擔責任。

  4.甲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使其荒蕪、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5.甲方在入股土地上可以修建必要的生產附屬設施、道路及其它相關生產種植必須的設施。

  6.在合同期滿后,甲方如需繼續使用該土地,在同等條件下甲方享有優先權。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股權紅利,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入股的土地。

  2.乙方有權監督甲方使用土地的`情況,并要求甲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3.乙方應協助甲方按合同規定行使土地使用權,幫助甲方協調自有土地與其它承包戶主發生的用水、用電、道路、治安等方面的糾紛,不干涉甲方正常的生產種植活動。

  4.合同簽訂后,乙方必須提供入股土地所有資料,積極協助甲方辦理合法土地使用權證到甲方名下。

  5.乙方必須維護甲方的生產、種植、生活環境,保護甲方的正常經營秩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礙甲方生產、種植、生活環境,保護甲方的正常經營秩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礙甲方生產、種植、生活,破壞經營秩序,如造成甲方損失,乙方負責全部經濟賠償。

  七、合同期滿后地上建筑物、構筑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1.甲方在與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條件下,在當時為生產經營需要而設立、安裝、購置的相關實施、設備及可移動的構(附)建物等,甲方自行拆除歸甲方所有。

  2.永久性建筑物,構筑物無償歸乙方所有。

  八、其它約定

  1.在合作經營期間內,土地所有權仍歸入股人所有,但不得在以土地入股經營期內挪作他用,不得將其對銀行及其它經濟體作為抵押,原則上土地不能作為貸款風險抵押物。

  2.地面建筑物、構筑物以合作社名義報建審批,乙方有義務積極協助辦理全部手續,使種植生產符合國家法律法規。

  3.種植開始后,生產工人優先在土地入股人中選拔。有技術、有能力,品德優良者優先進入生產經營管理層,待遇與其他人平等。

  4.本協議一經簽訂,依據《合作社法》組建合作社董事會,乙方可委派1名股東代表作為合作社監事監督合作社管理。

  5.合同到期后,如合作社經營正在良性循環,甲方有權在國家政策允許的條件下與乙方續簽合同,具體條款另行協商。

  6.合同期內,如果該土地被國家重大項目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甲方投入的所有資產及建筑物、附屬物設施的補償費全部歸甲方所有,土地補償費歸乙方所有。不可抗力的天災人禍所造成的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2.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3.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十、違約責任

  1.一方違約應按乙方叁拾年紅利綜合的10%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還應當賠償對方全部經濟損失。

  2.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時,一方當事人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證明材料。可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行規定的除外。

  十一、爭議解決的方法

  1.雙方發生合同糾紛可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人民政府進行調解。不愿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2.在調解或訴訟過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止正在進行的正常生產種植經營活動。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后訂出補充協議書,補充協議書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林地合作經營合同 11

  甲方: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本著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共同合作經營________公司項目,經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

  第一章合作項目

  第一條:甲、乙雙方共同合作經營的項目位于甲方內,并使用甲方的名義,甲方無償提供各類生產經營許可證,資質證等證件。

  第二條:合作本項目內容

  1、甲方提供生產的場地、生產設施及公用設施。

  2、生產經營權全部由乙方全權管理。

  第二章出資及盈虧分擔

  第三條:甲方出資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乙方出資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雙方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之前出資完畢。

  雙方所有出資額須匯入甲、乙雙方共同確認的銀行賬戶。

  第四條:合作經營的年利潤按照雙方出資的比例進行計算。

  合作經營的虧損按照雙方出資比例分擔合作經營所造成的虧損。

  第三章項目經營管理

  第五條:生產經營權全部有乙方全權管理。

  第六條:甲方可委派出任董事長、財務總監各一名,其他管理人員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乙方負責在崗員工按國家政策及時發放工資。

  第八條:項目具體經營模式、生產管理及業務、規章制度,由甲、乙雙方共同制定,雙方應認真全面遵守。

  第九條:甲、乙雙方不得從事損害項目經營的活動,不得非法經營,由此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甲、乙雙方若有轉讓其出資的,須經對方同意,轉讓時,對方享有優先購買權。

  第四章合作經營的加入及退出

  第十一條:若有第三方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經營時,應當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合作協議。

  第十二條:加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對加入前合作經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三條:合作人如退出經營,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他合作人一致同同意后,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經營。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退出合作經營。

  1、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作經營造成損失;

  2、執行合作經營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3、合作人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經營的的全部財產份額;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退出合作經營后以退出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無論以何種方式出資,均經金錢結算。未經合作人同意而自行退出合作經營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第十四條:退出合作經營的合作人對其退出前已發生的合作經營債務,與其他合作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五章合作經營的終止和清算

  第十五條:任何合作一方均不得擅自終止合作經營,合作經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終止:

  1、合作經營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作人不愿意繼續合作經營的;

  2、全體合作人決定終止合作經營的。

  第十六條:合作經營結束后,應當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者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第十七條:合作經營終止后,如合作經營存在借款,財產應優先償還借款,如財產不足以支付的,全體合作人須按照自己的投資比例以自己的財產承擔償還義務。

  第六章其他事項

  第十八條:甲方須積極做好安全、環保、稅務等工作,及時辦理相關公司證件,確保項目經營的合法。

  第十九條:合作人履行合作經營協議發生爭議時,合作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合作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所達成之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附件也與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簽署時間:____________

  簽署時間:____________

  林地合作經營合同 12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為促進農村經濟發展,解決家庭承包土地經營無法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問題,經過 村三分之二以上村民的同意,由________村民委員會組織,經________鎮黨委政府研究同意成立________林業專業合作社,為依法保護甲乙雙方權益,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公平、自愿、有償的原則,通過平等協商,現就土地入股事宜簽訂協議事項如下:

  一、甲方自愿將在________承包的________畝土地,采取作價入股的方式,交給乙方統一經營管理,期限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始,至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甲方入股到乙方的'土地,乙方按前十年每畝________元的入股單價入股,后十年按每畝 元計價入股。

  三、甲方入股到乙方的土地,按照所占股份享受乙方盈利時效益的股份分紅。

  四、乙方對甲方入股的土地,有植樹造林、育苗、旅游綜合開發、修路使用的自主經營管理權,保證甲方土地入股股份分紅逐年到位。

  五、乙方對入股的甲方,保證優先安排勞動力就業。

  六、在入股經營過程中,從入股開始三年以后如甲方提出退股申請,經過乙方理事會研究,由乙方按照約定入股價格分年度支付甲方股本(土地租賃費)。

  七、本協議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了由土地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八、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__村一份,________鎮政府留存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林地合作經營合同 13

  轉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明確轉包方與承包方的權利義務關系,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轉包給乙方的地塊位于 鎮 村 村民小組 處。本宗地面積 畝。其位置與四至范圍如下: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承包使用年限為國家土地政策變更之日止,既為永久。

  第三條 乙方同意按合同規定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土地承包金共計 元人民幣。

  第四條 本合同雙方簽字之日,乙方需于當日以現金形式向甲方繳付承包金 元。

  第五條 甲方保證上述土地使用權屬清楚、無爭議。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使用權糾紛或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訴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六條 乙方依法享有承包土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經營和處置產品。

  第七條 乙方承包的土地被國家建設用地依法征用、占用和白鶴灘電站建設占用的,土地補償甲、乙雙方各占50%,但征用登記時,權屬應登記在乙方名下,待土地賠償時由乙方將總賠償額的50%轉付給甲方;土地上的附著物的.賠償全部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

  第八條 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第九條 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第十條 甲方有義務協調甲方村民委員會及村民與乙方之間產生的矛盾,如因甲方村民委員會及村民的過錯給乙方造成了不應有的損失,甲方負責賠償造成的直接損失。

  第十一條 合同待雙方簽字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

  第十二條 因國家政策、法律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無法履行,合同自動解除。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負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直接損失。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發生糾紛后,應當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到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 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_月 _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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