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豬銷售合同書范本(精選12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種豬銷售合同書范本(精選12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種豬銷售合同書1
甲方:
乙方:
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雙方協商,現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斯格父母代種豬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憑縣扶貧部門開據的提豬證明信(標明種豬品種、數量、體重、金額等)到甲方提豬,甲方負責免費送豬到村,并提供所有種豬耳號和系譜檔案。乙方負責分豬到戶。
二、產品品種及數量
三、種豬的質量標準:甲方提供的種豬優質純正,符合國家的種豬銷售標準,并經過了科學免疫程序免疫和嚴格檢疫。
四、20 年扶貧項目斯格種豬價格為:父母代65公斤以上種母豬每頭1100元,種公豬110公斤以上達到能夠取精配種或直配要求的每頭6000元。
五、服務承諾:
1、由于運輸等原因,從供豬到戶七日內死亡或有傷殘的包換,病死豬由縣扶貧辦商京安公司處理。
2、對不孕母豬,經過技術人員人工配種兩次以上,仍不受孕的,按每公斤7.2元由京安分公司回收。繼續養豬的,農戶按當時商品豬市場價交款,購回一頭60公斤同品種母豬;不愿繼續養豬的,周轉到期時每頭償還300元。對不能配種的公豬,在供豬到戶半月內,經技術人員簽定,由于種公豬本身原因的,由京安分公司調換一頭110公斤以上的合格的種公豬。
3、負責為養殖戶提供不同品種、不同階段的飼料配方。對飼養戶使用本公司4%預混料的按對本公司內部價供應。
4、負責組織有實踐經驗的技術人員,建立技術服務巡回小分隊。按300頭種母豬配備一名包村技術人員,服務期限一年。對包村技術人員、村技術人員和養殖示范戶進行系統培訓。
5、搞好統一防疫和配種服務。種母豬從供豬到戶開始到第二窩產仔,種公豬從公豬到戶一年內,第一窩仔豬從出生到育肥出欄實行免費供應疫苗,統一防疫。對養殖戶種母豬第一次受孕采取免費配種,以后配種實行市場運作、費用自負。
六、爭議處理: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發生爭議,由扶貧部門協調解決。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與扶貧部門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一式參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縣扶貧辦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種豬銷售合同書2
出賣人:(下稱“甲方”)
買受人:(下稱“乙方”)
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雙方協商,現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本合同約定的嘉興黑豬父母代種豬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質量標準
甲方提供的本合同約定的嘉興黑豬父母代種豬應當優質純正,符合國家的種豬銷售標準,并經過了科學免疫程序免疫和嚴格檢疫。
第二條:種豬交付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向乙方交付的種豬數量1500頭,具體交付數量和交付時間由雙方另行約定。
甲方依照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時間向乙方指定的地點交付種豬,并提供所有種豬耳號和系譜檔案。
第三條:付款方式
雙方同意根據種豬市場公允價格進行結算,具體價格及付款方式由雙方代表(甲方代表為潘清煜、乙方代表為徐美根)以簽署《結算單》形式進行結算。
第四條:售后承諾
由于運輸等原因致使種豬交付后七日內死亡或傷殘的,甲方承諾包換,病死豬由乙方依照當地規定處理,但所獲補助歸甲方所有。
對不孕母豬,經過技術人員人工配種兩次以上仍不受孕,乙方不愿飼養的,按母豬市場公允價格由甲方回收;乙方愿意飼養的,按當時商品豬市場價重新結算。對不能配種的公豬,經技術人員鑒定屬于種公豬本身原因的,由甲方調換相同規格和數量的合格種公豬。
第五條:其他約定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發生爭議,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種豬銷售合同書3
合同編號:
訂購方(甲方):
簽訂地點:
出售方(乙方):
簽訂時間:
根據《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生豬購銷合同。
第一條、生豬單體品種、毛色由雙方協商議定。
品種
毛色
第二條、標的交售日期、數量、重量及價格:
1、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交售生豬 頭。
2、價格隨市場行情,由甲乙雙方按照次時市場價格進行收購。
3、乙方出售的生豬單體重量每頭不得低于 公斤。
4、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貨與提貨,均應事先通知對方,雙方另行達成新的協議,甲乙雙方應按本合同繼續履行。
第三條、交貨、驗收、結算方式:
1、生豬由甲方上門收購,雙方當面驗收。
2、貨款由甲方支付給乙方,現金結算當場結算,錢貨兩清,甲方不得欠款。
第四條、不可抗力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盡快向雙方通報理由,在提供相應證明后,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2、生豬如因生長、養殖等原因不能出欄,交貨日期可提前協商,提前或推遲。
第五條、違約責任
1、甲方在合同履行中退貨,應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5%—15%)的支付違約金。
2、甲方無故拒收生豬,應向乙方償付拒收生豬值(5%—15%)的支付違約金。
3、乙方交貨數量少于合同規定的,按少交數量價值(1%—15%)支付違約金。
4、乙方在交售中,出售病死或其它有害身體健康的生豬,甲方有權拒收。
第六條、合同變更與解除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未達成協議前,本合同繼續有效,雙方達到變更或解除合同,就簽署書面協議。
第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提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合同范本《生豬購銷合同》。
第八條、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交工商機關備案一份。
買受人(甲方):
住所:
負責人:
聯系電話:
出賣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鄉 村
組
聯系電話:
備案機關:
經辦人:
年 月 日
種豬銷售合同書4
甲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使兩地畜牧業發展,農民的經濟收入提高,經甲、乙雙方協商,現就引種相關事項簽訂如下協議:
一、根據乙方需要,甲方組織保質保量的貨源,由乙方在場內自由選購體型純正,發育正常的__,達到乙方滿意。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選__場地,在選__過程中一切費用由甲方負責,選__價格質量由乙方確定,甲方要以合理的市場價格在中協調達到乙方同意。
三、甲方負責裝車,負責辦理各項運輸手續,路途中費用運輸費由乙方承擔。乙方購買數量超過__頭(只),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
四、付款方式:甲方裝車后,乙方付訂金 ,運送到__一次性付清欠__款___________元。如不付清,甲方有權把__全部拉回,訂金作為賠償路途中的全部費用。
五、甲方為乙方提供技術資料和跟蹤服務,技術人員的費用由乙方負責,工資待遇由甲方承擔。
六、甲方應無償向乙方提供所購__的管理方式、飼養、疾病防治資料及跟蹤服務。
七、選__報酬。乙方按總__元/頭(只)付給甲方,甲方承擔招待客戶的一切費用和當天選不夠,喂__的飼料及裝車費用。
八、因選購期間乙方親自在場,乙方所選__的大小、肥度、高低及體重都和甲方無關,甲方只承擔運輸途中__的死亡。__下車后,一切情況與甲方無關。
九、甲、乙雙方不得違約,若一方違約,應承擔全部經濟損失司法機關制裁,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雙方簽字生效。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后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代表: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種豬銷售合同書5
養殖人(甲方):_________
銷售人(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甲乙雙方自愿、平等、公平及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負責 的養殖生產管理。乙方負責 養殖生產的技術指導和銷售。養殖的技術標準為: 。
第二條 甲方承諾養殖的 為 只(頭),按照乙方提出的技術標準要求進行養殖管理,并于約定日期 前足額向乙方交售符合質量標準和等級的 計 千克(只、頭)。
第三條 甲方承諾在乙方未放棄收購權時,其養殖的不向他人出售。
第四條 甲方養殖的符合約定質量標準和等級,乙方承諾負責包銷。每千克(只、頭)的收購價為 元。
第五條 乙方應做好養殖生產的信息技術和培訓工作,指導甲方科學養殖,預防畜禽疾病,提高養殖質量。如確需適量收取技術信息服務費的,其收取的標準和時間為。
第六條 乙方需統一提供畜禽種苗及預防治療用藥的,應以優惠價格供應,具體價格為 種苗元(只、頭)。預防治療用藥 。
第七條 乙方因技術指導失誤或提供的畜禽種苗、畜禽用藥質量問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進行賠償。
第八條 甲方未按乙方提出的技術條件和標準進行養殖造成的損失,應自行承擔。
第九條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可由雙方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有調解權限的其它行政機關受理合同糾紛調解);也可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 仲裁委員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__ 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
養殖人:_________
銷售人: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種豬銷售合同書6
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促進肉牛的商品生產,滿足城鄉人民生活對肉牛商品的需要,根據商業部頒發的《生豬、鮮蛋、菜牛、菜羊、家禽購銷合同實施辦法》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產品的名稱、品種和數量
1、產品的名稱和品種:肉牛。
2、產品的數量:每公斤計稱。
(必須明確規定產品的計量單位和計量方面)
第二條產品的等級、質量和檢疫辦法
1、產品的登記和質量:
產品的等級和質量,國家有關部門有明確規定的,按規定標準確定產品的等級和質量;國家有關部門無明文規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
2、產品的檢疫辦法:
國家或地方主管部門有衛生檢疫規定的,按國家或地方主管部門規定進行檢疫;國家或地方主管部門無檢疫規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檢疫辦法。
第三條產品的價格、貨款結算
1、產品的收購價格由甲乙雙方協商議定。
2、貨款結算辦法一般采取現金結算,錢貨兩清,雙方同意后亦可銀行轉賬;
第四條交貨期限、地點和方式由甲方交貨前協商。
第五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收購或在合同期中退貨的,應按未收或退貨部分貸款總值的20%,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2、甲方如需提前收購,商得乙方同意變更合同的,甲方應給乙方提前收購貨款總值的10%的補償,甲方因特殊原因必須逾期收購的,除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收購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外,還應承擔供方在此期間所支付的保管費或飼養費,并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實際損失。
3、對通過銀行結算而未按期付款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
4、乙方按合同規定交貨,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貨款總值的25%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外,還應承擔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和費用。
第六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交貨或交貨少于合同規定的,如需方仍然需要的,乙方應如數補交,并應向甲方償付逾期不交或少交部分貨物總值的10%(由甲乙方商定)的違約金;如甲方不需要的,乙方應按逾期或應交部分貨款總值的10%(1—20%的幅度)付違約金。
1、乙方交貨時間比合同規定提前,經有關部門證明理由正當的,甲方可考慮同意接受,并按合同規定付款;乙方無正當理由提前交貨的,甲方有權拒收。
2、乙方交售的產品規格、衛生質量標準與合同規定不符時,甲方可以拒收。乙方如經有關部門證明確有正當理由,甲方仍然需要乙方交貨的,乙方可以延遲交貨,不按違約處理。
第七條不可抗力
合同執行期內,如發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當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也能適當履行合同的`,應向對方當事人通報理由,經有關主管部門證實后,不負違約責任,并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忠縣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提前通知對方,并采用書面形式由當事人雙方達成協議。接到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通知的一方,應在七天之內作出答復(當事人另有約定的,從約定),逾期不答復的視為默認。
第十條違約金、賠償金
應在有關部門確定責任后十天內(當事人另有約定的,從約定)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付貨款來充抵。
第十一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
需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種豬銷售合同書7
甲方(出售方):
乙方(購買方):
根據公平、公正、合理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持鑒定本合同。
一、內容:甲方向乙方出售人工馴養繁殖的野豬、竹鼠、蛇,貨物價格根據送貨時市場行情確定。
二、交貨方式:乙方需要時,應提前一天電話通知甲方,根據乙方電話口頭訂單送貨。
三、交貨地點:農貿市場。
四、付款方式:乙方應每次交易后,一次性將購貨款付給甲方,不得拖欠。
五、質量要求:質量符合國家質量標準和有關質量要求。
六、其他事項:甲方應保證向乙方銷售的野生動物應當是人工馴養繁殖的,并提供合法手續;甲方根據乙方電話聯系,送到目的地后,符合質量要求乙方不得拒收貨物。
七、本合同一式兩式,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起訴至人民法院。
甲方簽字(出售方):
乙方簽字(購買方):
年 月 日
種豬銷售合同書8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1.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在平等互利、等價有償的原則下,一致同意達成由甲方供給乙方牛的供貨協議。為確保雙方的各項權益,義務的全面履行,特做以下約定,各方必須按本協議的約定條款履行。
2.甲方賣給乙方大牛80頭,每頭6000元(陸仟元),小牛30頭,以每頭3000元(叁仟元),總價值57萬元(伍拾柒萬元)。
3.乙方向甲方購買的牛是必須先付款后收貨。
4.甲方向乙方出售的牛必須是健康的,否則乙方有權向甲方索賠損失。
5.本協議自簽字之日后生效,如有乙方違約的按照法律條款進行處罰。
6.本協議未盡事宜,執行國家現行的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本協議雙方簽字后生效,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種豬銷售合同書9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定一致,牛副產品以牛頭的重量為計量標準(牛副產品包括牛頭、牛蹄、牛心、牛肝、牛肺、牛肚、牛膽汁,大腸、小腸、傘帶、彎溝、心管,氣管、紅腸、腸油、牛舌、牛百葉等)簽訂購銷合同條款如下
一、數量(公斤)計量單位(公斤)
單價、 金額
二、質量標準:甲方屠宰的牛以育肥為公牛,每頭重量不少于450公斤,屠宰的牛是母牛或尖牛價格下調為17元每公斤。
三、交貨方式、地點和運雜費負擔:甲方為乙方提供加工車間,速凍庫,儲藏庫,水,電。。
四、付款辦法和期限:
1.甲方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定金________元; 代 表 人: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種豬銷售合同書10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買賣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品種與數量
1、品種:生乳豬。
2、數量:每天300頭,如臨時有改變則乙方要先知會甲方,甲方盡可能滿足乙方的需求。
二、等級、質量和檢疫方法
1、等級和質量:生乳豬必須是健康的,重量要在8-20斤之內。
2、檢疫辦法:按國家或地方主管部門規定進行檢疫。
三、價格、貨款結算
1、價格:16元/每斤,如市場價格波動超過20%,則由雙方協商新價格,本合同繼續有效。
2、貨款結算方式:乙方需預付一個月的貨款。
四、交貨期限、地點和方式
1、期限:一到兩天交貨一次。
2、地點:乙方的加工產所。
3、方式:甲方實物交貨給乙方,乙方通過銀行轉賬支付甲方貨款。
五、乙方的違約責任
l、乙方未按合同收購或在合同履行期內退貨的,應按未收或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30%,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因特殊原因逾期收購的,除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收購部分貨款總值10%(由買賣雙方約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外,還應承擔甲方在此期間所支付的保管費或飼養費,并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實際損失。
2、對通過銀行結算而未按期付款的,乙方應按未付貨款總值的10%,向甲方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
3、甲方按合同規定交貨,乙方無正當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貨款總值的30%向甲方償付違約金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和費用。
六、甲方的違約責任。
l、甲方逾期交貨,如乙方仍然需要,甲方應如數交貨,并應向乙方償付貨物總值的10%的違約金;如乙方不需要,甲方應按未交貨款總值的30%償付違約金。交貨少于合同規定的,如乙方仍然需要,甲方應如數補齊,并應向乙方償付少交部分貨物總值10%的違約金;如乙方不需要,甲方應按逾期應交部分貨款總值30%償付違約金。
2、甲方交貨時間比合同規定提前,乙方有權拒收。如乙方同意接收,不按違約處理。
3、甲方交售的生乳豬品種、標準與合同規定不符時,乙方可以拒收。
七、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為2012年03月01日至2014年03月01日,由于臨近清明,
乙方第一個合同月需要的生乳豬數量較大,在1.5萬頭左右,因此經雙方協定當乙方付首筆貨款250萬元時本合同正式生效。
八、不可抗力
合同履行期內,如發生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當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者不能適當履行合同的,應向對方當事人通報理由,并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以申請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調解或協商不成的,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方式解決。
十、其他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提前通知對方,并采用書面形式雙方達成協議。街道要求變更或接觸合同通知的一方,應在七天之內作出答復,逾期不答復的,視為默認。違約金、賠償金應在有關部門確定責任后十天內賠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買賣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時間: 時間:
種豬銷售合同書11
銷售方: (以下簡稱甲方)
購貨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協商,甲方自愿將南部縣金瑞食品有限責任公司(地處南部縣嘉陵路136號)的生豬頭蹄銷售給乙方,并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年宰生豬約10余萬頭,平均月宰量約9000余頭,其頭、蹄全部銷售給乙方,若甲方的生產量不能保證乙方的需求,乙方可另行外購,甲方不得干預。
二、產品質量:甲方所提供生豬產品,必須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經過檢疫檢驗并出具相關有效票據。
三、甲方每日所產生的頭蹄乙方自行組織人員收集、歸類過磅,結清當日貨款(其中:運費、人工、卸裝車等費用概由乙方自行負責),否則,甲方將從定金中扣除,乙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四、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若需續簽,雙方協商一致可續簽。
五、資金流量預算:300套/日×18.50㎏/套×10.50元/㎏×30天=1.748.250.00元。因市場價格的不確定性,甲、乙雙方每10日議價一次,達成共識后執行。
六、甲、乙雙方簽訂合同時,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貨源定金伍拾萬元人民幣。
七、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在合同執行期內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否則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八、本合同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達成共識,增補補充協議。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產生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種豬銷售合同書12
甲方(需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乙方(供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為了促進生豬、菜牛、菜羊、家禽的商品生產,滿足城鄉人民生活的需要,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產品的名稱、品種和數量
1.產品的名稱和品種:。
2.產品的數量:。(必須明確規定產品的計量單位和計量方法)
第二條產品的等級、質量和檢疫辦法
1.產品的等級和質量:
(國家有關部門有明確規定的,按規定標準確定產品的等級和質量;國家有關部門無明文規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
2.產品的檢疫辦法:
(國家或地方主管部門有衛生檢疫規定的,按國家或地方主管部門規定進行檢疫;國家或地方主管部門無檢疫規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檢疫辦法。)
第三條產品的`價格、貨款結算與獎售辦法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項執行:
(1)派購任務或派購基數內的產品,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購牌價。在合同執行期內遇有價格調整時,按新價格執行。
(2)不屬派購任務或派購基數的產品,收購價格由當事人協商議定。
2.貨款結算辦法按下列第()項執行:
(1)對村民、專業戶、個體經營戶采取現金結算,錢貨兩清。
(2)對按有關規定必須采取銀行結算的,按銀行的.統一規定辦法結算。
3.獎售辦法:
第四條交貨期限、地點和方式:
第五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收購或在合同期間退貨的,應按未收或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2.甲方如需提前收購,征得乙方同意變更合同的,甲方應給乙方提前收購貨物總值的 %的補償。甲方因特殊原因必須逾期收購的,除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收購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外,還應承擔乙方在此期間所支付的保管費或飼養費,并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實際損失。
3.對通過銀行結算而未按期付款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
4.乙方按合同規定交貨,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貨物總值的%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外,還應承擔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第六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交貨或交貨少于合同規定的,如甲方仍然需要的,乙方應如數補交,并應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或少交部分貨物總值的 %的違約金;如甲方不需要的,乙方應按逾期或少交部分貨款總值的 %償付違約金。
2.乙方交貨時間比合同規定提前,經有關部門證明理由正當的,甲方可考慮同意接收,并按合同規定付款;乙方無正當理由提前交貨的,甲方有權拒收。
3.乙方交售的產品規格、衛生質量標準與合同規定不符時,甲方可以拒收。乙方如經有關部門證明確有正當理由,甲方仍然需要乙方交貨的,乙方可以遲延交貨,不按違約處理。
第七條不可抗力
合同執行期內,如發生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當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適當履行合同的,應向對方當事人通報理由,經有關主管部門證實后,不負違約責任,并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應提前通知對方,并采用書面形式由當事人雙方達成協議。接到要求變更合同通知的一方,應在7天之內作出答復,逾期不答復的,視為默認。
違約金、賠償金應在有關部門確定責任后10天內(當事人有約定的,從約定)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拒付貨款來充抵。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于 在簽訂;有效期限至 。
甲方(需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供方):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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