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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規章制度

時間:2023-06-29 20:29:12 規章制度 我要投稿

工廠規章制度(合集15篇)

  在現實社會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工廠規章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工廠規章制度(合集15篇)

工廠規章制度1

  一、認真學習《安全生產法》等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自覺接受各級政府和安監部門的監督管理,一高度負責的精神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二、加強安全組織機構建設和安全制度建設,認真做好職工的工作技能和安全技術培訓,不斷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業務素質,做到安全工作有人抓,又章可循,安全責任明確到位。

  三、教育職工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操作規程,認真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和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認真檢查維護保養機械設備,使多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延遲設備的使用壽命,確保設備安全運行。

  四、加大事故隱患的檢查與排除度,對危及安全生產的部位和行為,要堅決糾正,發現隱患及時排除,落實好整改措施,做到隱患不消除,不生產,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確保安全生產。

  五、制定切實可行的'事故預防措施和事故應急求援預案,成立事故求援小組,經常進行應急求援演練。嚴格遵守事故報告制定,一旦發生事故,及時向縣主管部門和安監部門報告。

  六、樹立“以人為本"的管理理念,關心職工生活,加大安全生產投入,依法給職工加入工傷保險,改善職工勞動生活條件,保證勞保用品的及時發放和使用,確保職工的人身安全,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和切身利益。

工廠規章制度2

  一、本廠員工應遵守本廠一切的規章制度,積極配合各車間主管的'指揮和監督,對安排的職務和工種有建設性意見時,可以口頭或書面陳述。

  二、員工平時的言行舉止應誠實、謙潔,同事之間要和睦相處,互相幫助以爭取工廠榮譽。

  三、員工均按時上下班,工作時間開始后3分鐘至于15分鐘以內到班者為遲到,超過15分鐘或無故提前15分鐘下班的員工為曠工論處,同時提前3分鐘下班的為早退行為,遲到、早退罰款15元,曠工者不發當天工資及津貼,如有員工代打卡行為,每次罰款50元,另員工如有特殊情況,及時報告,均可以酌情處理。

  四、員工未經安排學習不得開動生產設備,儀器,各車間主管需嚴格確保安全生產。

  五、各車間主管應做好帶頭作用,做好自身職務,領導好所屬員工,培養良好的工作情緒,同心協力把本廠工作效益提高。

  六、各車間主管必須嚴格遵守工廠規章制度,對所屬員工按規章制度監督管理,不得知情不報,蓄意隱瞞,一經發現,嚴重處理。

  七、員工違反工廠規章制度所罰的罰款撥入員工福利金,對工廠有貢獻者或提供違反本廠規章制度情報者予以嘉獎,對提供情報者保密。 (以上金額為人民幣)

工廠規章制度3

  一、廠規廠紀

  1、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公司領導,服從工作分配。

  2、上班不干與工作無關的事,節約用水用電,下班隨手關燈,關水,關門。

  3、保守生產與業務秘密,不帶與廠內業務無關人員進入廠區,不將公司的產品,樣品,材料等私自帶出公司。

  4、工作期間,忠于職守,不消極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崗,不吃零食,不打鬧嬉戲,不大聲說笑、喧嘩等,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二、員工必須遵守如下考勤和辭職制度

  1)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因公外出、須經部門主管證明,交人事方能有效;

  3)有事、有病必須向車間主管或人事部請假,不得無故曠工;

  4)請假必須事先填寫《請假單》,并附上相關證明(病假應有醫生證明),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應提早電話、電報或委托他人請假,上班后及早補辦請假手續;

  6)未履行請假、續假、補假手續而擅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處;

  7)員工因故辭職,應提前一個星期向車間主管或人事部提交《辭職通知書》,試用期內辭職應提前三天口頭或書面通知;

  8)員工辭職由車間主管或人事部批準,辭職獲準后,憑人事部簽發的'《離職通知書》辦理移交手續。

  三、工作時間和加班工作政策

  1、嚴格遵守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遲到或早退當日工資作廢.無故曠工半天扣天,一天扣三天,三天以上為自離。

  2、每天早7:30上班,下午6:00交接班,各部門可根據實際工作情況進行調節,公司實行每月26天制為滿勤,滿勤獎為每月每人xx元,節假日除外。

  3、員工請假應先辦理手續,填寫請假單,并交人事部作記錄憑證,不能事先請假的,可用電話,口信等方式請假,事后必須補辦相關手續。

  4、連續曠工15天,或1年累計曠工30天,作自離處理。

  5、考勤統計員必須在每月工資發放前將考勤統計結果送交財務部。財務部根據統計結果計發工資。

工廠規章制度4

  一、目的

  為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清潔、整齊的環境,以保證員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維護宿舍安全和提高環境品質,特制訂本制度。

  二、范圍

  本公司所有住宿員工以及其他租借公司所有住宿員工

  三、內容

  (一)住宿須知

  1、服從公司安排、監督和管理。

  2、員工入住須經批準,服從物業主管人員安排,按指定的房間、鋪位入住。未經物業部批準不得擅自入住或自行更換房間、鋪位。

  3、集體宿舍床位只限本人使用,住宿人員不得將床位轉租或出借給其他人使用,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住宿資格,并追究其相關責任。

  4、公司宿舍不允許留宿外來人員,如有特殊情況應先到公司報備,公司備案同意后方可入住。

  5、已入住人員需退宿的,須提前到公司辦理退宿手續。

  6、住宿員工離職(包括自離、辭職、免職等),須到公司辦理退宿手續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7、公司宿舍實行共有負責制,宿舍所有人一起負責本宿舍的衛生、紀律、安全等方面工作,安排宿舍衛生值日表,監督衛生值日員工作,檢查房內設施,申報日常維修,檢查排除安全隱患,清點離職人員物品等。

  (三)設備設施管理

  1、有需要的宿舍配備的設施物品,向公司申請后由公司指派專人進行清點并確認。

  2、宿舍內非私物品由宿舍內人員共同負責保管,員工不得私自拆換、占用、損壞。

  3、宿舍內非私設施,非自然損壞的由責任人照價賠償,不能明確責任歸屬的由宿舍內人員平攤賠償費用,自然損壞及時報修。

  (四)紀律管理

  1、員工必須按照統一編號使用各自的床、臥具等,不得私自隨意調換或多占)。

  2、集體宿舍床位只限員工本人使用,不得帶外來人員來宿舍住宿,外出請假并按時限返回。離開本宿舍保持衣冠整齊。

  3、嚴禁在宿舍內進行賭博、宣傳迷信等其他有傷風化的活動,違者視情節嚴重處以罰款50-200元不等,情節嚴重者,送公安機關處理,并予以無薪辭退。

  4、嚴禁在宿舍內酗酒、打架、斗毆或侮辱他人,違者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50-200元不等,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并予以無薪辭退。

  5、自覺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大聲喧嘩,同事之間應和睦相處,不得以任何借口爭吵、打架、酗酒、賭博,晚上24時后停止一切娛樂活動(特殊情況除外)。

  6、住宿員工不得于宿舍區室內外墻壁、櫥柜、門窗隨意張貼字畫或釘掛物品。

  7、嚴禁在宿舍內飼養動物,嚴禁向窗外潑水、亂扔雜物。住宿員工不得在公共走廊、樓梯及其他公共場所堆放物品。

  8、嚴禁宿舍白天無人時應關閉照明燈。

  (五)安全管理

  1、所有宿舍的照明燈具及線路必須由電工安裝、維修,禁止亂接臨時電線、不準超負荷用電,不準用不符合規定的'裝置,違者予以100元/次的罰款。

  2、不得使用電爐、電飯煲等大功率家用電器,違者除沒收器具。

  3、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水,發現事故及時上報公司。

  4、由于本人私接電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災,未造成后果予以責任者違紀處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視損失程度給予按價賠償,并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

  (六)衛生管理

  1、污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于指定場所傾倒。

  2、所有住宿員工必須安排搞好每日所住宿舍的清潔衛生。

  (七)物品擺放規定

  1、必須保持物品擺放整齊、美觀,嚴禁亂堆、亂放、亂扔。

  2、床上用品必須擺放整潔,被褥疊放整齊,床單平整,其他床上用品擺放有序。

  3、鞋子有序擺放于鞋柜內或床下,鞋內勿放置襪子,并保證其干凈無異味。

  4、面盆、水桶置于衛生間內,并置面盆于桶上。

  5、住宿員工洗曬衣物須在指定區域或宿舍陽臺晾曬,不得隨意在走廊、過道、衛生間及其它公共區域晾掛。

  (八)遷出管理

  1、住宿員工離職(包括自離、辭職、免職等),須到公司辦理退宿手續并于離職當日內搬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

  2、住宿員工遷出時須將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屜等清理干凈,所攜出的物品,須先經過相關人員檢查。

  四、住宿人員發生以下行為之一的,立即取消其住宿資格并視情節嚴重呈報至相關部門進行處理。

  1、不服從公司安排、管理的;

  2、有偷窺、偷竊行為的;

  3、在宿舍內賭博、打架、酗酒的;

  4、經常妨礙他人休息,屢教不改的;

  5、蓄意破壞公物的;

  6、經常不在員工宿舍住宿但仍然占用床位的;

  五、附則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由x有限公司負責解釋并執行,未盡事宜,另行修訂。

  工廠員工宿舍管理規定

  宿舍是員工在住宿期間學習、生活、休息的重要場所,直接關系到員工的精神風貌和身心健康。為了加強本司員工宿舍安全管理,確保公司財產及員工財產的安全,搞好員工宿舍區的清潔衛生,建設一個良好、整潔、優美的宿舍環境,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個人物品隨身保管,一但丟失公司不負任何責任。離開宿舍必須關好門窗,人為原因造成的失竊事件由事件責任人承擔相應責任。

  (二)、員工宿舍實行責任制,排出衛生值班表;每天值日人員進行責任范圍的保潔工作。安排好每天的清潔衛生工作和保持宿舍的整潔。請每組值日員工認真自覺執行。每月全體宿舍員工對宿舍進行大掃除,請各員工積極參與。

  (三)、任何人不得在宿舍內亂扔果皮、紙屑、煙頭、飯菜等垃圾,不得從陽臺、門廳等地方向下倒水、吐痰、扔垃圾雜物,不得將塑料袋、飯菜雜物倒入便池和下水道等。凡經發現,即對當事人處理。宿舍內保持室內整潔,衛生干凈、物品擺放整齊,室內通風。

  (四)、員工應該自覺維護宿舍墻壁的潔凈,不得有任何污損行為(包括在墻上亂敲亂砸、張貼標語、廣告、亂寫亂畫、用腳踢、用球砸等)。凡有污損行為,一律視其情節給予處罰。如未查出直接責任人,則該室全部成員給予處罰。

  (五)洗手間、浴室及各公共區域,應保持地面干凈整潔,盥洗盆要保持清潔,節約用水、用電,養成隨手關水關電的良好習慣。門外不能堆放垃圾,垃圾要及時清理,不得存放在室內。

  (六)不得在室內隨意拉接電線,不得在宿舍用未經許可的電器,愛護宿舍各項公用設施,不得破壞公用設施,若因此造成的事故,事件責任人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七)宿舍住宿人員應注意個人衛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生活習慣。嚴禁在宿舍內參與賭博活動,嚴禁在宿舍里酗酒或酒后鬧事。嚴禁外來人員留宿或男女混住,一經發現嚴重處罰。嚴禁在宿舍大聲喧嘩,放高音音樂。按時熄燈睡覺,不影響他人的休息。

  (八)住宿員工下班外出時,盡量結伴而行,晚12:00前必須返宿,加強防盜、防搶等安全防范意識。

  (九)住廠舍員工,必須服從公司安排,未經公司批準,不得更換床位、宿舍。辭工辭退人員必須自停工三天內憑離職證明搬離宿舍,逾期未搬者每天由工資中扣除50元。

  (十)要求全體員工必須認真遵守《員工宿舍管理制度》,攜手共創文明宿舍。

工廠規章制度5

  為了保障勞資雙方的合理利益,加強公司的治理工作,維護和保障正常生產,提高生產效益,結合我廠實際情況,要求每位應聘者必須具體了解和自覺遵守公司的各種規章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完善公司管理制度,逐步健全現代化管理機制,使內部管理走向科學化、系統化、規范化,使之管理有法可依、違章可究,從而督導全體員工遵紀守法,共同維護、保障公眾生活及各項工作有序進行,特制訂本管理章程。

  第二條在當地政府有關部門領導下, 本廠最高領導權力屬于總經辦 , 并由以總經理為首的辦公室領導機構開展具體工作, 聘用職工解雇職工和開除職工以及其他重大事項由行政部共同批核。

  第三條凡屬本公司職員都必須遵守和執行本管理章程的各有關條款,同時享有本章程所規定的一切權益。

  第四條凡違犯本章程的職員,由有關部門依有關制度為準繩,按程序公正處理。

  第五條各部門可依據本章程有關指導原則,根據本部門實際具體情況,制訂相關的管理細則,報公司審核批準生效。

  第六條各部門單位負責人,應當經常教育所屬人員遵守本管理章程。 第七條對違犯本管理章程的行為者,任何人都有勸阻和投訴的權力。 第八條本章程由頒發之日起生效,凡與之相抵觸的舊條款,一律作廢。

  第九條本章程經公司擴大會議集體討論通過,公司總經理簽署生效,其解釋權及修改權歸本公司。 第十條本章程于二零一二年八月一日正式頒布實施。

  第二章

  員工守則

  第一條 員工守則是職員在公司從業期間,所必須遵守的基本行為準則。

  第二條努力學習科學知識,認真鉆研生產技能、工藝技術,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做一名現代化企業1 有用之才。

  第三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的有關規章制度,做遵紀守法的優秀社會公民和企業員工。 第四條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和分工,樹立團結協作、積極奉獻、顧全大局的集體主義精神。 第五條嚴禁參與煽動他人怠工、罷工、打架斗毆及違犯廠規和任何危害社會安定的違法行為。 第六條樹立關心、互助、團結、文明、禮貌、尊重同事工友的處世作風,嚴禁拉幫結派、損人利己、破壞公司集體凝聚力的各種不良言行。

  第七條熱愛公司、忠于公司、忠于事業,以廠為家,樹立“廠興我榮、廠衰我貧”的正確創業觀念,反對“淘金”庸俗思想,自覺維護集體利益和公司聲譽,積極為廠的各項改善工作提供合理化建議。

  第八條熱愛本職工作,忠于職守、勤奮工作,對工作認真負責,對技術精益求精,按時、保質、高效、低耗出色完成工作任務,做公司出色員工。

  第九條加強個人品德、職業道德修養,嚴禁偷竊公司和同事的財物,以及聚眾賭博的一切道德品質敗壞的行為。

  第十條遵章守紀、服從大局。嚴禁任何人以個人理由抗拒、威脅、恐嚇、毆打執行公務人員。 第十一條 積極配合公司各項管理工作,出入車間大門和倉庫等公共區域都必須自覺規范佩戴工作證(廠牌),要自覺維護公共區域的環境衛生,不亂吐亂扔,并服從執勤保安人員的檢查、監督,自覺維護公共區域整潔環境。

  第十二條 按時上下班;不遲到早退,不無故缺勤,自覺遵守簽到制度。未經主管同意不得擅自外出或接待親友和外賓

  第十三條 工作時間內,員工嚴禁閑談、竄崗、打鬧、大聲喧嘩,不得接聽私人電話,有事應長話短說,以免擾亂工作秩序。

  第十四條 公司提倡勤儉節約,能源、用品及各種材料,不損壞公共財物、因個人原因造成損失的,公司將據情節輕重予以處理。

  第十五條 每天生產操作之前先檢查機器是否正常。操作之后或下班后收好各種文件、資料、工具、2 零件、產品、關好門窗、水、電、氣源。按規定位臵擺放工具及物品。搞好個人及集體衛生。

  第十六條 按質、按量、按時完成任務,不得借故、拖延、敷衍、推委。嚴格按照安全規格操作,嚴禁違章操作,一旦發現嚴肅處理。

  第十七條 在廠員工必須服從主管人員的合理指揮和調動,如有異議應及時與領導商議,無理由不服從主管調動者按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第十八條 各部門主管,必須注意自身涵養,以身作則,與公司員工同舟共濟,提高工作熱情,團結協作精神。

  第十九條 本廠員工均有責任和義務保守本廠經營秘密,維護本廠利益,未經領導書面批準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外泄露本廠所有秘密,否則作盜用和侵權行為論處,本廠將追究違反者的經濟責任。未經批準,不得帶外來人員到處參觀。

  第二十條 任何員工在其上班時間及廠內出現突發性的個人疾病、非本職業引起的職業病、打架傷亡等非因工受傷均與本廠無關的疾病一律不負任何責任與費用.本廠工人與外人打架, 在廠外偷竊等犯罪行為, 均屬刑事犯罪, 本廠不負任何責任。

  第二十一條 違犯本章第關規定者追究責任,情節嚴重者送司法機關處理。同時,并做開除出廠處理。

  第二十二條 本廠不有任何的歧視行為存在,即;

  本廠在雇用、薪酬、升遷、訓練機會、解雇或退休事務上,不可存在或支持任何基于種簇、社會階層、國籍、宗教、殘疾、性別、性別取向、工會會員資格或政治關系的歧視行為。 本廠不可干涉員工遵奉信仰和風俗的權利,和滿足涉及種族、社會階層、國籍、殘疾、性別取向和工會的信條、政治需要的權利。

  本廠不可允許帶有強迫性、威脅性、凌辱性或剝削性的行為,包括姿勢、語言和身體的接觸。

  第三章

  員工薪酬制度

  第一條公司采用28天/月上班制,全年正常工作時間為8小時,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3 需晚上加班的均為18:30-21:30。凡加班超過10點鐘后的有5元夜宵費。

  第二條公司薪酬發放采用隔月結算制,即當月月底20號發放上月工資, 一般情況下廠方及時發工資, 特殊情況需延時的, 最多不能超過15天。

  第四章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一條貫徹“安全為了生產,生產必須安全”的預防方針,認真遵守各項安全生產規則。

  第二條各部門應根據本部門所使用的機械設備性能,操作使用方法,制訂出安全操作規程,供操作者安全指南。

  第三條學徒應在師傅、新工應在組長的指導下,依照《安全操作規程》操作機電設備和危險工種。 第四條作業員應嚴格學習、遵守本部門有關安全細則,并做好日常保養維護工作,確保機械安全性能正常穩定。

  第五條非機電操作人員,不準私自使用機電設備;非專業機電維修人員,嚴禁私自拆卸、安裝機電設備。

  第六條危險機電設備或工種,必須經培訓熟悉本崗位機電設備性能和本工種安全規程后,方可獨立上崗作業。

  第七條各機電操作者在作業前,要檢查機電設備運轉是否正常,各種保險設施是否齊整牢固,確認正常方可作業。

  第八條機電設備出現故障時,應立即關閉電源,并報部門負責人及時維修,禁止使用帶故障的機械設備。

  第九條嚴禁安排帶有妨礙安全性疾病的人員從事機電操作作業、酒后人員及過度疲勞者、精力不集中的狀況下操作機電設備。

  第十條嚴禁任何人或單位私自拆卸、破壞各種安全標識和其它安全設施。

  第十一條 各部門機電設備應制訂安全檢查制度,指定安全維護人員和實行安全監護責任人制度。

  第十二條 安全監護人有權依章監督作業,對本安全區域內的違章作業人員不聽勸告者,監護人應向人事部申報執罰和當即中止違章者作業。

  第十三條 安全監護責任人發現員工違章作業應及時制止,安全監護責任人失職者,應追究相關責任。

  第十四條 員工違犯本章有關條款,造成他人傷殘的視情節《人事制度》第十三節有關程序規定處理。

  第十五條 如發現有遺失情況,必須立即上報部門主管及經理部作處理措施:對所生產產品進行嚴格檢查及金屬檢測并對場地進行清理。

  第五章

  人事制度

  第一條

  員工的招聘

  第一條各部門因生產需要增員時,應由部門組長口頭申請或者填寫《增員申請表》,報部門部門主管核定生產量情況批準后,再經公司核準,由人事部統一組織招聘。

  第二條普通員工由人事部按規定核實身份證等有關證件,已便安排適當的工作,再進行技能測試。 第三條技術人員、文員、各級管理人員的招聘,除進行上述普工考試程序合格后,報總經理或經理面試批準。

  第四條年齡不滿 18 周歲的為童工,本廠不允許招請或使用童工和不支持招請或使用童工。 第五條凡來應聘人員須真實填寫應聘申請表,本廠會先對所填寫內容進行審核確認無誤后才可錄用。 第二條

  員工的錄用

  第一條凡被我廠聘請的職員工必須有本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年滿18周歲, 身體健康、無傳染病及不良嗜好, 需交免冠2寸/1寸照片1張、清楚了解我廠的廠規并無任何異議后方可辦理入廠手續。

  第二條被錄用的員工,憑人事部的錄用通知書到人事部領考勤卡、安排住宿等上班手續

  第三條新錄用的員工一律采用試用制,普通員工的試用期為二個月,技術人員、文員、各級管理職員試用期為三個月,并簽訂試用合同。

  第四條試用期滿合格者,員工可繼續留廠工作者,必須與廠方簽訂勞務合同。

  第五條辭職員工要求重新回廠工作的,由部門主管同意后,報公司或人事部批準,并按程序重新辦理入廠手續。

  第三條

  員工證件辦理

  第一條員工進廠后試用合同、勞務合同、廠牌、工傷保險、考勤卡等證件手續由人事部統一辦理。 第二條員工廠牌、考勤丟失或損壞時,應即刻到人事部補辦。

  第三條員工故意損壞,丟失廠牌和考勤卡的,要自費繳納對應卡工本費,并據情節嚴重程度相應處罰 第四條

  人員調動

  第一條公司因工作需要對人員進行調動時,任何部門和個人都必須服從,手續由人事部辦理。 第二條部門主管可根據本部門的生產需要對所屬進行工種或班組調動,組長、員工必須服從安排,并報人事更改人事資料。

  第五條

  考勤打卡規則

  第一條員工必須自行打卡記錄上下班時間,包括上下班因公因私離開廠的時間。 第二條若廠級領導或員工外出無法報告,應向辦公室考勤員及時說明備案。

  第三條每月底考勤員提交考勤表若與辦公室收取的《個人電腦打卡鐘專用表》出現不相符情況時,則按照《考勤制度》處理。

  第四條考勤員每月底要認真核對本部門管理人員上班離開時間登記表與打卡牌的情況,

  第五條打卡機真實記錄員工出勤、外勤(或因私外出),上、下班要打卡,回廠后外出(無論因公因私,也無論時間長短)也要打卡,否同,輕者作忘記打卡處理,重者視為早退或離崗。

  第六條因公外出或其它特殊情況未打卡的,可由部門主管核實報人事部補簽卡,其余未打卡者不準補卡(簽卡)。

  第七條員工遲到或早退者給予書面警告,警告無效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八條凡無故曠工一天者,處罰300元。通知后仍未到崗,作警告、檢討教育處理,連續曠工五天者通告后仍未到崗的作自動離廠處理,若有意外事故不能到崗的,必須提供相關證明。

  員工請假需經該部門主管批準后,再到人事部辦理簽章、放行手續,部門主管級請假需經公司領導批準,再到人事部辦理簽卡、放行手續;假期七天以上者,一律需經公司領導批準方可有效。 第一條任何人在上班期間請短假外出,必須經人事部相關程序和放行手續。

  第二條員工請病假,未提前提出請假,第二天可補假或電話請假。時間較長者須持醫生證明補假。

  第六節

  員工投訴規則

  第一條員工在尊重事實的前提下,可用書面形式向公司或人事部投訴,任何人都有投訴的權利。 第二條員工投訴書可直接遞交有關部門負責人受理,也可交與公司領導。

  第三條接訴部門原則上二日作出調查處理答復,對特大事件二日內無法落實,可以另議。

  第七節

  懲罰種類

  1、口頭警告

  2、書面警告、批評或罰款

  4、辭退或開除

  第八節

  辭工制度

  第一條任何員工辭工需提前一月(30天)用書面形式提出申請(如無特殊情況),詳寫辭工原因交到部門主管審批,經公司領導批準后再交人事部備案,由人事部與當事人進行協商,適當安排時間辦理辭工手續。離廠時應上繳個人工具及鑰匙清點無誤后30日內結算個人全部工資,否則不予結算工資。

  第二條員工在廠方接受辭工期間,仍需遵守廠紀和各項制度,否則將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條如發現盜竊工廠財物或宿舍同事財物,立即無條件開除, 不計工資, 嚴重者送當地派出所處理

  第九節

  解除勞動關系條款

  第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15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能按以上兩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節

  獎懲處理程序

  第一條由部門把事實的經過報人事部,人事部再對該部門呈報人事項進行調查審核。

  第二條違紀人接口頭批評后,頂撞主管的、態度不好的,人事部可在宣傳欄公開通知批評,態度較為惡劣者由人事部可向公司申報執罰違紀人。

  第十一節

  廠服管理規定

  為規范公司廠服的管理,使其制定、發放、領用納入程序化管理軌道,確保提高此項工作的有效性與合理性,更好地樹立公司形象,特制訂本規定。

  第一條公司廠服的面料、顏色、等級、樣式、數量、品種、發放的時間、范圍、條件所有標準由總經辦負責制訂,由人事部負責具體實施

  第二條本廠建議所有員工著廠服上班,廠服由工廠統一發放:冬裝:兩件,夏裝:兩件提供給員工。

  第三條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廠服款式,顏色等

  第四條發放標準:公司員工每人發放冬裝兩套,夏裝兩套;新員工辦理完入廠手續后才可領取廠服(臨時工均不發),發放夏裝2件、冬裝2件.廠服發放由人事部人員負責,員工領取廠服須出示廠牌,并登記領取數量、類型、日期、領取人簽名;人事部人員需將記錄備案存檔。

  第五條有下列情況,離職扣回廠服費用:

  1、入廠不滿一年的新員工,領取廠服之日起不滿3個月,如員工離職,廠服由員工帶走。扣回廠服費用。

  2、人為損壞或丟失,舊工作服由員工帶走,扣回廠服費用。

  3、試用期內的,把廠服帶走的,扣回廠服費用

  第六條穿廠服即代表本公司形象,必須保持整潔,不得遺失或損壞,上班時間必須穿著廠服,假日可以不穿。為方便工作,廠服可以穿出廠外。

  第七條本規定由人事部負責解釋及修改,并由人事部負責安排檢查與考核

  第十三節

  員工福利待遇

  第一條公司為每位員工提供補助用餐和住宿。餐補350元/月,住宿費、水、電費全免。 第二條公司負責為員工購買工傷保險

  第三條工齡單方滿一年的員工結婚,雙方入廠滿三月合格轉正員工,結婚可享有十天新婚假期。 第四條三個月試用期考核合格員工,可享受正式員工級工資待遇。

  第六章 車間管理制度

  第一條 共同維護車間生產秩序井然,遵守勞動紀律,確保生產正常運作。

  第二條 上班后,部門各級管理人員必須到崗位做好班前安排工作,員工應準時進入崗位,并禁止未到點離崗下班,違者一律以早退論處。

  第三條 嚴禁亂扔亂放廢料、雜物、工具等,當本區域內有材料或雜物、工具落地時應隨手撿起并規范放整齊。 第四條 保證車間環境、機械臺桌面整齊、清潔,貨物放置規范,消防通道暢通無阻。 第五條 嚴禁將工廠工具、紙張和任何生產材料與產品帶出廠區,違者將按偷盜論處

  第六條 下班前各部門主管應檢查本區域內門窗、水、電總制掣,并做好必要的防火防盜工作。

  第七條 嚴格遵守、落實各項安全生產規程作業,及消防制度,確保公司生命財產安全。

  第八條 違犯本章條款的單位和個人將受到相關處分,情節嚴重者視情節輕重按有關程序規定另行處理。

  第七章

  質量管理政策

  第一節

  質量方針及目標:

  本廠遵循質量第

  一、客戶至上的宗旨,盡全廠員工之努力、用科學合理之方法,切實執行質量管理之規定,以期做到高質量的產品,以符合客人要求及符合相關產品及行業標準!

  第二節

  產品質量標準:

  按客戶的要求;

  按相關產品的.國內及國際標準;

  第三節

  品管組織人員編排:

  第一條質量控制及檢驗流程: 第二條不良品除理:

  1、所有于不同生產環節上檢出的不良產品必需分開擺放并加明顯的不良品標記,返工、報廢、退貨等不良品必需作分別注明。

  2、所有的不良品狀況必需寫書面報告呈主管部門;

  3、質量部分要及時通知生產或采購部門對所發現的不良品作出及時處理。 第三條糾正和預防:

  1、對發現所有的質量狀況必需于第一時間找出原因;

  2、及時研究所需糾正的措施,以防再度發生;

  3、實施控制,以保證糾正措施得以執行并且有效;

  4、對所有的員工要進行不斷的在操作技能及質量標準上的訓練,以期每位員工能不斷提高生產技能、不斷熟悉質量標準、不斷加強質量意識;

  5、對生產或質量管理上的不足需要不斷地認識并作糾正

  品質標準需按客戶的要求。

  第八章

  設備工具管理制度

  第一條機械設備、工具是公司重要資財之一,必須建立和健全設備使用管理程序,進行規范化管理制度,防止流失,便于統計公司資產。

  第二條凡外購、自制各種設備和工具都必須辦理申請、審批、驗收登記、定位放臵、繪圖造冊、檢驗報廢程序規范管理。

  第三條各部門應按公司指定的機械設備放臵點定臵管理,未經公司許可不許隨意搬放他處,以便于公司繪制設備分布平面圖和定期盤點核算資產。

  第四條設備調用、搬遷位臵,必須報辦公室設備管理人員造冊備案,并隨時更改放臵平面圖和跟蹤統計。

  第五條凡新購的機電設備,必須報安全管理部門制訂《安全操作規程》,并對使用者作必要的安全知識培訓指導,方可投入使用,確保人機安全投入運作。

  第六條員工必須妥善保管工廠發給的一切工具,如有丟失或損壞必須當天報部門主管人員并申請補發。

  第七條屬機械設備應指定專人進行專業定期維修保養,并作好維護記錄,使之保持良好性能狀況,預防早期磨損。

  第八條設備工具的報廢、更新應由使用部門填表申請,經設備專業維修人員和設備管理人員核實簽認后,方可將《設備報廢申請表》隨同《設備申購表》交公司重新申購或換用。

  第九條違犯本章有關規定的單位負責人或有關員工,本章已有規定的按規定處理,遇本章節未規定的按《人事制度》第十三節有關程序處理。

  第九章

  裝配車間制度

  為確保裝配車間現場人員和作業符合要求,實現優質、高效、低耗、均衡、安全、衛生生產。

  第一節

  工作程序

  第一條嚴格按照生產部所下達的《生產計劃單》合理安排各項裝配任務事宜。裝配工必須服從主管的裝配安排和調動。

  第二條裝配工進行安裝產品時應首先熟悉裝配作業的技能、技巧;熟悉各零部件良與不良的正確區分。 第三條裝配工嚴格按照工藝規程、操作規程的規定進行裝配作業。裝配時發現零部件不良,要及時向車間主管反映,否則出現批量質量事故將追究其經濟責任。

  第四條各種裝配設備及工具應經常檢查、保養,確保遵守使用規定。

  第五條各項產品裝配過程中所需原材料、裝配工具,均由倉庫庫管員發放,裝配工無權到倉庫拿取任何零部件,待裝完成后,一定要上交倉庫。

  第六條裝配過程中檢驗出的不合格品要及時進行返工返修,不得亂扔給別人;不得拖延返工/返修時間。

  第二節

  定臵管理實施要求

  第一條有物必有位:裝配物品各有其位,分區存放,位臵明確; 第二條有位必分類:裝配物品按照工藝和檢驗狀態,逐一分類;

  第三條分類必標識:狀態標識齊全、醒目、美觀、規范;認真分析繪制生產現場定臵區越,所有物品按區越標明位臵,分類存放;不能越區、不能混放、不能占用通道。

  第十章

  倉庫管理制度

  為了提高公司的基礎管理工作水平,加強成本核算,進一步規范物資和產品流通保管和控12 制程序。維護公司資產的安全完整,加速資金周轉,特定本制度。

  第一條

  庫管員職責

  1、準確詳細地做好各種物資進出倉庫的帳務工作。

  2、嚴格按照產品的驗收要求,做好產品驗收工作。

  3、不合訂購要求或者不合格的材料產品等一切物資嚴禁入倉。 第二條

  倉庫日常保管工作

  1、貨物入庫需按要求不同類別、性能、特點和用途分類、分區、分碼放臵。要做到:“二齊、三清、四號定位”。

  A、二齊:貨物擺放整齊,庫容干凈整齊。 B、三清:材料清、數量清、規格標識清。 C、四號定位:按區、按排、按架、按位定位。

  2、庫管員對常用或每日有變動的工具、貨物要隨時盤點,若發現誤差須及時找出原因并做更正。

  3、庫存信息應每月呈報,須對數量、文字、表格仔細核對,確保月報表數據的準確性和可靠性。 第三條

  入庫物資的管理:

  1、產品、工具及物資到庫后庫管員應依據送貨單上所列的名稱、數量、規格進行核對、清點。在經使用部門和請購人員及檢驗人員對質量檢驗合格簽字后,方可入庫。

  2、對入庫產品和物資核對清點無誤后,庫管員要及時填寫入庫登記單。

  3、庫管員要嚴格把關,有以下情況時可拒絕驗收或入庫登記。 A、未經廠部各級領導主管審準的采購。

  B、與產品圖紙尺寸、數量相差較大、未按采購單要求的產品或材料。

  C、因生產急需或其他原因不能形成入庫的產品及材料,庫管員要到現場認真核對后方可驗收產品或材料,并及時補填入庫單。

  第三條

  工具和材料的領發:

  2、庫管員根據進貨時間必須遵守“先進先出”的原則。

  3、領料人員所需工具和原材料無庫存時,庫管員應及時通知領用人,領用人要上報各主管審批在由主管按要求填寫工具采購單交由采購員及時采購。

  4、任何人不辦理領用手續不得以任何名義從庫內私拿工具及各種產品材料,不得在貨架和貨柜中亂翻、亂動、亂扔,如有違者庫管員有權制止其行為,警告無用者,律以嚴懲。

  5、易損的工具均要以舊換新,一律先交舊工具,之后在領用新工具

  第十一章

  公共生活區管理制度

  第一條共同維護廠區、集體宿舍公共場所環境衛生,創造舒適優美的環境。

  第二條人事部門應按照本廠實際管理情況,不斷完善廠區、宿舍等公共區域有關管理細則,持續規范優化公眾環境。

  第三條自覺遵守各有關公共場所公約、細則,做一名文明有禮的合格員工。

  第四條按時作息,禁止在公共區域內洶酒喧鬧、聚眾賭博、高聲吆喝和放高聲音響等影響公眾休息的不文明行為,共創安定清靜的休息環境。

  第五條嚴禁在任何公共場所亂堆亂放私人物品或懸掛衣物,影響公眾區域環境形象。

  第六條愛護公共環境,禁止在廠區采摘花草樹木,亂扔垃圾、亂潑亂倒污水和隨地吐痰等不文明行為。 第七條愛護公共財產設施,反對鋪張浪費的不良習慣,提倡勤儉節約的美德,用水用電后隨手關水關電,積極舉報破壞公共設施和隨意浪費公司財物的不良行為者。

  第八條非特殊情況下,不準將廠外人員引入廠區,共創安定有序環境。

  第九條公共生活區管理制度,由執勤人員負責檢查監督,違章者將由當值人員按程序登記呈報人事部按有關規章處理。

  第十條違犯本章有關條款者將受到警告、檢討處分,情節嚴重者按《人事制度》第十三節有關程序規定處理。

  第十二章

  員工住宿管理細則

  為了使本廠員工有一個安全、文明、舒適、清靜、衛生的住宿環境,特制訂本管理細則:

  第一條保持宿舍環境美觀整潔,禁止往宿舍窗外隨口吐痰、不得隨手亂丟垃圾,不亂倒污水,各自衣物、洗潔用品找定位臵擺放整齊。不得在宿舍亂拉電線、損壞設施、設備

  第二條遵守住宿安全規則,嚴禁在公共宿舍生火煮東西,亂堆物品堵塞安全通道,爬坐走廊上的安全防護墻(欄)上。私自拆卸任何安全設施和消防標識,禁止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舍區,若有火警發生,請馬上撤離舍區。

  第三條入住員工宿舍者必須服從工廠安排床號及調動,不服從廠部按排及調動的不給予住宿。 第四條嚴禁在宿舍區賭博、洶酒、大聲喧嘩、放高聲音響,從事任何有影響他人休息的行為,及吵架、打架等擾亂公共秩序的惡性行為。

  第五條在廠員工要關心集體,夜間11:00——12:00必須關閉所有電源,停止一切文娛活動就寢休息,不得外出,不得大聲喧嘩,以免影響他人休息。

  第六條保持廁所清潔,便后沖洗,不留下報紙、雜物等

  第七條本房損壞公物或亂拋硬物堵塞廁所孔的,同房者應積極主動協助追究,責任不清的,賠償費或維修費由該房住宿人員分攤抵償。

  第十三章

  安全操作規程

  第一條上機前,首先應檢查電源、機械性能及防護裝臵是否安好,發現隱患,及時排除。

  第二條啟動電機前,應確保機床臺面無任何可移動物件時,方可開機操作,以免操作中,因震動而使物件墜于腳踏上造成機床誤動而傷害人體。

  第三條嚴格按操作規定工作,規定用雙手開關時嚴禁用腳踏,決不允許私自改變操作方式。 第四條使用腳踏板時,嚴禁閑雜人員靠近,以防誤動腳踏板而造成傷害。 第五條一般情況下,盡量選擇用雙手開關同時操作

  第六條開機后,嚴禁將手放于機床任何傳動部位及滑塊的工作區域。

  第七條機床工作中,如發現滑塊自由下落或有不正常撞擊聲及噪單,成品有毛刺及質量小時,應立即關機檢查。

  第八條任何時間都須注意機床及模具緊固螺絲或傳動皮帶的松緊并做出正確處理。 第九條設備維修之中,應切斷電源,嚴禁開機修理。

  第十條沖制小產品時,應用工具夾取,嚴禁直接將手伸入模具之中索取工件 第十一條 嚴禁兩人同時操作同一機床,禁止酒后、上機操作。 第十二條 人體不可觸及配電系統任何電極。

  第十三條 嚴禁操作中思想不集中、或閑談聊天、以免分神而造成傷害;在身體欠佳、情緒不穩定及嚴重疲勞的情況下,不可上機操作。

  第十四章

  消防制度

  第一條實行“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積極做好防火工作。 第二條各部門每月15號進行一次安全性檢查;電器、電路有關等設施。 第三條各部門的消防通道、安全門不準堆放雜物、機械等,經常保持暢通。

  第四條嚴格管理和規范放臵易燃易爆物品,未經廠安全管理小組批準,任何人與部門不得將易燃、易爆物品轉移廠方指定的原存放點。

  第五條新員工入廠時,由人事部培訓有關安全防火知識及緊急疏散方法,并每季度組織一次全廠全員安全疏散實習演練。

  第六條各部門應在下班離開作業場所時,關閉一切電源,發現電路、電器有破損現象要即刻中止使用,報電工專業人員及時維修好后方可投入再作業。

  第七條若發生火警,廠中心領導應即刻到位,迅速組織消防工作,采取緊急、正確的消防措施滅火,并及時報火警119求援。

  第八條違犯本章有關規定的單位負責人或個人按《人事制度》第十三節有關程序規定處理。

工廠規章制度6

  車間是企業內組織生產的基本單位,對保證產品質量和提高工作質量負有重要責任,車間應遵循以下管理制度:

  一、深入進行"質量第一"的思想教育,發動群眾開展:"產品質量信得過"和質量管理小組"活動,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方法。

  二、嚴格貫徹執行工藝紀律,制止違章操作,確保制造質量。

  三、組織有秩序的生產,搞好文明、安全生產,保持環境衛生。

  四、組織好質量自檢、互檢,支持專檢人員的工作,共同把好質量關。車間定期召開質量分析會,不斷改進質量,發生質量問題時,積極配合質量管理部門,分析研究解決。

  五、掌握本車間質量狀況,認真填寫質量記錄,落實質量獎懲制度。

  六、針對車間內存在的.主要質量問題,提出課題發動群眾開展技術革新和合理化建議活動,對設計、工藝等方面存在的問題積極向有關部門和質量管理部門提出,共同研究解決。

  七、對不合格產品車間負完全責任。

工廠規章制度7

  為健全公司組織,提高工作效率,使員工盡快熟悉工作環境,能安心工作,凡公司員工都應遵守本規章之各項規定。對違規亂記者視情節輕重給于警告或開除處理。

  一、員工應忠于職守努力做好本職工作,服從各級主管的`合理安排。

  二、總經理是公司最高負責人,總經理及工廠長有權安排和調配員工的工作崗位,員工必須無條件服從。

  三、員工應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或曠工。

  四、員工因事請假3天以內(含3天),需提前3天和工廠長請示,請假超過3天,需提前3天和總經理請示,允許后方可休假,事畢需和請示人銷假。

  五、因個人原因辭職者,需提前30天向總經理或工廠長提出申請。

  六、禁止在工作場所或工作時間內吸煙、接打電話、談笑打鬧等一切非工作事宜。

  七、對屢次遲到、早退、不服從主管合理指揮經警告未改正者,作開除之處理。

  八、對盜竊同仁、公司財物證據確鑿者將賠償損失、開除之處理。

  九、未經批準擅自離職,連續曠工3日的員工,以自動離職論處。員工無條件放棄當月工資,放棄任何申訴權,如果給公司造成損失將追究賠償責任和法律責任。

  十、通過培訓后不能勝任工作及工作表現不佳者將被公司辭退,公司將提前通知本人,結算工資、離場。嚴重違反廠規廠紀而被公司開除者,當天結算工資,不得停留在廠,若有損壞公司物品者需照價賠償。

  十一、公司薪資制度為計時制,員工入廠試用期為1個月,如試用期不合格者公司給予辭退處理,清結試用期工資,公司不給予任何其它賠償或補貼。

  十二、上下班時間上午7:00-12:00下午13:00-17:00

  8:00-12:0013:00-18:00

  休息時間上午10:00-10:15中午12:00-13:00下午15:00-15:15

  十三、凡我公司員工必須無條件遵守以上各條款。

  十四、以上所有條款公司具有最終解釋權。

工廠規章制度8

  一、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二、機構與職貢

  第四條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安委會的日常事務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安委辦)負責處理。

  第五條公司下屬生產單位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訂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安委會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各單位的領導提任,并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各機樓(房)、生產班組要選配一名不脫產的安全員。

  第六條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單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領導和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第七條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審核、批準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他各種技術文件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衛生技術運用的準確性。

  第八條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九條公司安全生產專職管理干部職責:

  1、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2、匯總和審查安全生產措施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3、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保護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6、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文件和工程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7、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時實現。

  8、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發放標準,并監督執行。

  9、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并監督執行。

  10、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上傳下達,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第十條各生產單位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十一條各機樓(房),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本機樓(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樓(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與培訓

  第十三條對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單位、機樓(房)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十四條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桿線作業卜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準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設備、工程建設、勞動場所

  第十五條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條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七條引進國外設備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條凡新建、改建、擴建、遷建生產場地以及技術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勞動保護設施的建設,并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簡稱三同時)。

  第十九條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在組織工程設計和竣工驗收時,應提出勞動保護設施的設計方案,完成情況和質量評價報告,經同級勞資、衛生、保衛等部門和工會組織審查驗收,并簽名蓋章后,方可施工、投產。末經以上部門同意而強行施工、投產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二十條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設施。

  第二十一條生產用房、建筑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順,要有足夠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需有安全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志。

  第二十二條有高溫、低溫、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采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第二十三條雇請外單位人員在公司的場地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單位應加強管理,必要時實行工作票制度。對違反作業規定并造成公司財產損失者,須索賠并嚴加處理。

  第二十四條、被雇請的施工人員需進人機樓、機房施工作業時,須到保衛部辦理《出入許可證》需明火作業者還須填寫(公司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卜辦理相關手續。

  五、電信線路

  第二十五條電信線路的設計、施工和維護,應符合郵電部安全技術規定。凡從事電信線路施工和維護等工作人員,均要嚴格執行《電信線路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二十六條電信線路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組織施工。對架空線路、天線、地下及平底電纜、地下管道等電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環境都必須相應采取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工具和儀表要合格、靈敏、安全、可靠。高空作業工具和防護用品,必須由專業生產廠家和管理部門提供,并經常檢查,定期鑒定。

  第二十七條電信線路維護要嚴防觸電、高空墜落和倒桿事故,線路維護前一定要先檢查線桿根基牢固狀況,對電路驗電確認安全后,方準操作。操作中要嚴密注意電力線對通信線和操作安全的影響,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不準聘用或留用退休職工擔任線路架設工作。

  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條易燃、易爆物品的運輸、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設有防火、防爆設施,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

  第二十九條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可能發生火種的一切隱患。檢查設備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采取妥善的防護措施,并經有關領導批準,在專人監護下進行。

  七、電梯

  第三十條簽訂電梯訂貨、安裝、維修保養合同時,須遵市勞動部門規定的有關安全要求。

  第三十一條新購的電梯必須是取得國家有關許可證并在勞動部門備案的單位設計、生產的產品。電梯銷售商須設立有(經勞動局備案認可的)維修保養點或正式委托保養點。

  第三十二條電梯的使用必須取得勞動部門頒發的電梯使用合格證。

  第三十三條工程部門辦理新安裝電梯移交時,除應移交有關文件、說明書等資料以外,還須告訴接受單位有關電梯的維修、檢測和年審等事宜。

  第三十四條負責管理電梯的單位,要切實加強電梯的管理、使用和維修、保養、年審等工作。發現隱患要立即消除,嚴禁電梯帶隱患運行。

  第三十五條確需聘請外單位人員安裝、維修、檢測屯梯時,被雇請的單位必須是勞動部門安全認可的單位。

  第三十六條電梯管理單位須將電梯的維修、檢測、年審和運行情況等資料影印副本報公司安委辦備案。

  八、個人防護用品和職此危害的預防與治療

  第三十七條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職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各單位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第三十八條努力做好防塵、防毒、防輻射、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音工程,進行經常性的衛生監測,對超過國家衛生標準的有毒有害作業點,應進行技術改造或采取衛生防護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按規定發放保健食品補貼,提高有毒有害作業人員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九條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要實行每年一次定期職業體檢制度。對確診為職業病的患者,應立即上報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會視情況調整工作崗位,并及時作出治療或療養的決定。

  第四十條禁止中小學生和年齡不滿18歲的青少年從事有毒有害生產勞動。禁止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哺乳期從事影響胎兒、嬰兒健康的有毒有害作業。

  九、檢查和整改

  第四十一條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產單位每季檢查不少于一次;各機樓(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后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第四十一條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委辦統一安排整改。

工廠規章制度9

  一、目的

  為規范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證車間生產正常進行,讓員工做好本職工作,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本廠全體工作人員。

  三、具體制度

  (一)考勤管理:標準考勤時間:辦公室人員:上午07︰30—11︰15,下午12︰00—17︰00;生產人員:上午07︰30—19︰30,晚上19︰30—07︰30。

  1、嚴禁遲到或早退、不打卡或代人打卡。如果出現代人打卡者,雙方違反當事人扣除當月全勤獎。

  2、如果出現因考勤機故障或員工卡不能正常打卡的,則由本人到車間進行登記,并由直接上級簽字認可,否則按曠工處理。

  3、上班時間超過半小時到達車間均屬于遲到,30分鐘以上未到崗位也未請假視為曠工一天,每遲到或早退一次,10分鐘以內罰款10元。遲到10-30分鐘(含30分鐘)的每次均罰款50元。一個月內累計遲到的次數達3次者(含3次),記曠工一天。

  4.若一個月內累計遲到的次數達10次以上(含10次),或半年內累計遲到的次數達20次以上(含20次)屬于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將予以辭退。

  (二)班前會、班后會

  1、早晨07︰20及晚上19︰20召開交接班會議。

  2、如果有事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能參加會議者,必須提前給班長打電話說明原因。

  3、交班班長在生產中遇到的問題,盡量在本班解決,為下一班的安全生產打下良好基礎,如問題未能解決,做好詳細交班記錄,并上報車間主任,在交接班時與接班負責人解釋清楚后方可下班。

  4、交班時交班班長必須如實反映生產狀況和設備運行情況,不得對存在的問題隱瞞,接班者要嚴肅認真,仔細檢查,做到交班清,接班嚴。

  5、如果交班者故意隱瞞事實真相或有意違反規定,雖然接班者已接班,但發生的后果視情節嚴重由雙方共同承擔。

  6、交班人員應明確回復接班人員提出的問題,并和接班人員共同核實,檢查設備運行情況。

  7、交班人員在接班人員因故未到現場,或未完成接班檢查工作前不得擅自離去。

  8、接班人應按交接班內容逐一檢查核對,符合實際情況即可交接班,不得無理刁難或無故不接,由于接班人檢查核對不周而引起的后果,由接班人負責。

  9、接班人員發現交班人員未認真完成工作,或檢查中發現問題,應向交班人員提出,如交班人員不能給予明確回復,接班人員可以拒絕接班,并報上級領導處理。

  10、當交班人員檢查工作完成,并且接班人員無任何疑問后,交班結束。接班人即可在交班記錄表上簽字,記錄交班時間,讓交班人員下班。

  11、班后會由當班班長總結本班生產運行情況,產量、點檢、崗位紀律等,如果生產過程中存在問題要對其進行分析和討論,或向上級反映。

  (三)工作紀律

  1、上班時生產人員必須穿工作服,佩戴安全帽、胸卡;禁止穿拖鞋上班。儀表應保持整潔、大方、得體。

  2、上班時間員工應該堅守工作崗位,需暫時離開時應與同事交代,工作期間未經班長同意,不得擅自離開崗位。如果有特殊情況,必須進行電話或口頭請假方可離開崗位。

  3、操作人員必須按照操作規程和工藝指標進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流程和指標。

  4、操作記錄要認真填寫,不得亂寫亂圖,填寫內容必須和實際相符合。

  5、工作時間嚴禁打瞌睡,睡崗。如果發現,當事人罰款50元,當班班長罰款50元。

  6、上班時間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不得串崗、打私人電話、玩手機、吃零食、閑聊等。

  7、沒有特殊情況未經車間主任同意吃飯時間不得回食堂就餐。當送飯人員送到崗位時,崗位人員不得同時前去拿飯,必須有兩人留守崗位。

  8、在生產區內,杜絕一切火種,嚴禁將打火機、火柴等點火用具帶入。一旦發現罰款50元。

  9、嚴禁在生產廠區內吸煙,如有違反,車間將其本人除名并送至人力資源部。

  10、如果因有事需要請假則提前24小時請假,不允許事后請假或電話請假。一天內則先由班長批準后交車間主任審查,4天以內(含4天)最終由部門經理批準。4天以上需總經理批準。

  11、未辦理請假手續或未被批準,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12、送樣人員嚴禁在化驗室逗留和閑聊,不能隨意自動用電腦,或私自更改結果。

  (四)生產過程管控

  1、生產任務:車間負責人按生產任務單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有計劃的保質、保量完成生產任務,如完成不了,應即時向上級主管匯報,以便協調;同時切實安排好車間生產,保證各組的正常生產,避免銜接不良、產生誤工。

  2、產品質量:保證產品零配件符合質量要求和物料正確與齊備,尤其是確保產品首件質量的'前提下,在生產過程中要時刻關注產品的質量,巡檢人員應按規定時間要求進行巡檢、抽檢,避免常見質量問題及質量事故的發生,發現質量問題應現場解決,不能及時解決的要迅速向上級主管反映,以便盡早解決。

  3、安全生產:每日上班時,先檢查全車間的電源、電線和機器設備,保證無安全隱患方可生產;工作人員不得離開機臺并嚴密監視機器操作情況,在下班時,關掉車間內所有電源,嚴禁在無人狀態下機器仍在運轉。

  4、生產協調:在日常工作中,員工應積極與主管進行溝通協調,確有難度的,可向上級主管領導匯報,請求支持。

  (五)工具管理

  1、工具箱鑰匙由班長進行保管,領用工具和別人借用時要進行登記。

  2、領用貨架上的配件必須進行登記,需注明領用人,型號規格和數量。

  3、點檢人員要定時對工具箱內工具和貨架上的配件進行清點,并對其進行整理、整頓。

  四、其他

  本規章制度自下發之日起生效。

工廠規章制度10

  一、工廠規章制度—安全生產

  1,填寫要認真,嚴肅,實事求是,要經班長同意。

  2,班長負責檢查有關記錄的情況,并按月上交有關記錄,并立卷入檔。

  3,記錄情況應保存五年以上。

  二,事故報告制度

  1,鍋爐事故。鍋爐運行中因鍋爐受壓部件,附件或輔助設備發生故障或損壞,造成鍋爐被迫停爐或減少供汽量的稱鍋爐事故。

  2,鍋爐事故報告的類別,一般分鍋爐爆炸事故,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爆炸事故:使用中或試壓時發生破裂,使壓力瞬時降至等于大氣壓力稱為爆炸事故。

  重大事故:由于受壓部件嚴重損壞(變形,滲漏),附件損壞或爐膛爆炸等被迫停止運行,必須進行修理的稱為重大事故。

  一般事故:損壞程度不嚴重,不需停爐修理的事故稱為一般事故。

  3,事故報告程序。根據事故的不同類別,采取不同的'報告辦法。

  (1)發生爆炸或重大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時,應立即將事故概況盡快地報告單位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分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及鍋爐檢驗所,以便組織調查。

  (2)鍋爐發生重大事故時,應盡快地將事故情況,原因及改進措施書面報告分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及鍋爐檢驗所。

  (3)設備發生一般事故時,應分析原因,采取改進措施,可以不報告分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由所屬單位分析調查,處理,制定改進措施并存檔。

  4,鍋爐發生事故后,除了事故擴大或搶救人員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外,一定要保護好現場,以備調查分析。

  5,發生事故的當班人員應如實反映和提供情況,主動配合和協助查人員開展工作,并做到不隱瞞真相,不推卸責任。

  6,調查事故報告時,必須認真查清事故原因,提出改進措施和對責任者的處理意見,根據調查結果填寫"鍋爐事故報告書",報送單位的安全主管部門和分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工廠規章制度11

  1.公司員工應忠于職守努力做好本職工作,服從各級主管的.合理安排.

  2.總經理是公司最高負責人,總經理及其直屬部門主管有權安排和調配員工的工作崗位,員工必須無條件服從.

  3.公司員工應按時上下班,親自打卡,不得遲到早退或礦工.

  4.公司員工因事需請假時,應按規定辦理請假書面手續,允許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5.在工作場所或工作時間內吃零食,吸煙,亂丟垃圾,看小說、書報、談笑、打瞌睡者記警告(20元).

  6.未完成當天工作任務而拒絕加班或初次不服從主管合理指揮者記警告(10元).

  7.屢次遲到、早退,經多次教育未改正,嚴重者作開除之處理記小過處分(20元).

  8.在工作埸所喧嘩、吵鬧、勸阻而不聽者記小過(20元).

  9.拒絕聽從主管人員合理指揮監督者記大過,必須服從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對于工作安排若有單方面不公正意識時,必須先服從后報備.

  10.擅自變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記大過(50元).

  11.造遙生事,散播謠言,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記大過(50元).

  12.私自拆裝宿舍照明電線,插座、燈頭或使用電爐、電熱器致使發生危險者記大過(100元).

  13.初次帶人打卡或委托人代打卡者或偽造出勤記錄者記大過(50元).

  14.凡動手打人,出手幫兇,打架時造成對方身體傷害者,使用武力或攜帶兇器威逼恐嚇他人安全,實施暴力或重大侮辱之行為者給予罰款并送司法部門.

  15.盜竊同仁或公有財物價值在人民幣拾元以上者給予罰款并送司法部門.

  16.員工必須親自打卡,嚴禁代他人打卡(或由他人代打卡),違者一律記小過論處。

  17.有曠工人員:曠工半天扣當天,曠工一天扣三天,如令廠方生產有所延誤造成損失嚴重者,另加處罰,以示警告.

  18.凡正式雇員辭職者,需提前三十天提出申請,經各級主管核實,送交人事部簽署后方可生效,離職時,員工必須辦齊離職手續,經部門主管簽核后,工資結清離廠.

  19.未經批準擅自離職,切連續曠工三日者,以自動離職論處,員工無條件放棄工資及任何費用,放棄任何申訴權,如果給公司造成損失將追究法律責任.

  20.通過多次培訓后不能勝任工作及工作表現不佳者被公司辭退,公司將提前通知本人辦理離廠手續,只發給被辭退人員在廠期間出勤工資.

  21.凡嚴重違反廠規廠紀而被公司開除者一律先記大過,當天辦理離廠手續,并結算工資,不得停留在廠,若有損壞物品或材料浪費需照價賠償.

  22.我司的薪資制度為計時,請假事宜:所有請假人員必須填寫請假單,經組長,主管,經理批準后方可生效,事假視其它生產任務而定,病假須出示醫療證明;員工入廠試用期為一至三個月,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員工辦理離職申請,需要提前一個月向部門主管提出申請,經批準后到期結算工資,如有特殊情況需要急辭工者,須扣除半月工資.新進員工試用期為7天,如試用期員工不合格者,工廠給予辭退處理,工廠不給予任何其它賠償或補貼.

  23.上下班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加班:18:00特殊情況需要離崗者,在組長處領取離崗證,到前臺登記離崗.離崗時間不超過半小時.

  25.上班時間不得接聽,玩弄手機,不得聊天或隨意在車間走動等一切非工作事宜。 26.所有工人進出車間都必須穿著工衣,佩帶廠牌,進車間必須更換工作鞋。

  27.如果發現他人故意損壞公司設施罰款50元.

  28.不許將公司的用具物品帶回宿舍..

  29,.以上所有條款公司具有最終解釋.

  30.凡我公司員工必須無條件遵守以上各條款.

  注:凡有特殊情況者必須經過有關部門領導批示.立制人批準人

  日期XXXX年1月1號

  XXXX公司行政部

工廠規章制度12

  總則

  廠規是公司最基本的企業法規,是建立企業秩序和保證企業生產正常發展的主要依據和準則。凡是本公司雇員都是必須自覺遵守廠紀廠規以及其它規章制度。以廠為家,以企業的利益為重、積極維護公司形象和聲譽、服從領導的.工作安排,營造良好的企業氛圍,尋求全體雇員共同完成公司目標的有效途徑和最佳方法。品質、效率、時間是工廠賴以生存發展的關鍵,要求全體員工做到團結友愛、互相尊重、為人楷愛崗敬業、振興發展元宏。

  一、雇傭:

  1。雇傭同各主管提出經生產主管批準,同人事部門辦理實施手續。

  2。凡應聘人員必須滿18周歲。持有有效身份證和其它證件才準應聘。經人事面試查證,用人單位面試合格后,以實際技術來錄取并辦理入廠試用手續。

  3。新進人員應接受本公司的試用一個星期,如不合格無薪辭退,如合格根據個人職級和各方面表現來定。

  二、離職:

  1。員工離職分為四種:

  (1)當然解職

  (2)辭職

  (3)自動離職

  (4)解雇

  2。凡員工身體殘疾或心志喪失,不能勝職者為當然解職。

  3。員工辭職必須提前1個月,職員提前一個半月,并填寫辭職申請書,交部門主管同意再轉上級批準。

  4。未按公司辭職規定的自動要求離廠者,以請假逾期一星期,不返廠者為自動離職并不發放薪金。

  5。違反公司各項規則條例者,應給予開除解雇,凡解雇者須扣除當月工資的50%及廢除所有應得之福利。

  6。凡是離職人員均要辦理移交手續,準許后方可離廠。

  7。當天結算工資,必須當天搬離宿舍,并到人事開放行條。

  三、出入:

  1。上班時間有特殊事情需要外出者,事先寫好申請同部門主管同意,交生產主管批準,在到門衛室登記才許離去。

  2。員工攜帶物品(行李)要經值班門衛檢查后憑放行條才準出廠。

  3。上班時間員工有特殊情況要進入宿舍要經部門主管同意,并告之保安,放能進入。

  4。上班時間非特殊事由不準在大門會客。

  5。下班時間或未上班員工除特殊事由外,不能私自進入車間。

  6。員工晚上外出不能超過12:00點,員工凡在廠外發生任何事情由本人負責,工廠概不負責。

  四、考勤:

  1。上班時間只準提前10分鐘,不允許遲到早退,凡是遲到者必須到辦公室簽卡,不允許連續打卡。

  2。凡代打卡者,一經查實打卡者和被代打卡者二人各罰款50元。

  3。未到下班時間到打卡鐘等待打卡下班者,員工每次罰款50元,職員罰款100元。(注只限前三名)

  4。因公事外出未曾打卡者,須經其部門主管拿到辦公室簽卡。

  5。忘記打卡者,當天到辦公室簽卡,但該月簽卡三次者扣該月津貼。

  6。該月請假超過一天者,晚上加班請假超過三次者取消該月津貼。

  7。無故曠工三天或累計曠工一星期者作自動離職處理。

  8。無故曠工一天扣當月二天工資,加班曠工扣當天工資。

  五、工作、生產紀律:

  1。全廠員工必須帶廠牌上班。

  2。全廠員工必須準時上班、下班、不遲到、不早退。

  3。上班時間嚴禁抽煙、吃零食、撕打、聊天、打瞌睡等。

  4。員工上班時間不得接聽私人電話,如有特殊情況可由受話人轉告本人。

  5。凡屬公司勞動工具,財、物未經辦公室人員批準不準私自外借。

  6。員工上班時間不得做私事,干私活,不得外出探親、訪友等。

  7。員工在廠工作時,應節約用水、用電、用料、嚴禁浪費。

  8。下班后不得在車間逗留、休息、娛樂。

  9。員工不得無故拒絕所分配之工作必須服從,如確實有特殊情況不能執行者應立即向主管申述理由,但在未批準,變更之前應無條件服從。

  六、福利待遇:

  1。升職加薪:對式的表現特別優異的員工均有被升職加薪的機會。

  2。調薪:每年工資原則上普調一次的原則是依據公司效益好壞,由人事部門及各負責人出調整方案送呈公司老板審批。

  3。晚上加班,按時薪計,12:00前每小時補夜宵0。5元,12:00點后補1。5元每小時。

  4。公司提供伙食,宿舍。水電自付。

  5。員工各種罰款一律撥入員工福利金(得不包括工作錯失,而導致給公司帶來直接損失之罰款)

  6。每年節假,以按公司規定的節日給予有薪假期。

  7。其它獎勵:凡在公司服務的職員工有下列情況者酌情給予物質或精神獎勵。

  (1)獎金在該月發放薪資時發放,分為200元、150元、100元、50元四種。

  (2)對公司管理改善有具體建議,經采用成效者。

  (3)才能卓越、領導有力、工作成績優秀者。

  (4)緊急事故奮不顧身、保全人或物之安全者。

  (5)檢舉舞弊、違規、盜竊、浪費、損毀或其傷害本公司利益者。

  (6)全年未曾請假、遲到、早退、曠工者、

  8。每月20號發放上月薪金。

工廠規章制度13

  為增強工廠員工的責任感,提高員工的積極性,避免發生安全事故,保證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入職與選用

  1、用人原則:重選拔,重潛質,重品德。

  2、招聘條件:合格的應聘者應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年齡,學歷,專業資格等條件,同時具備敬業精神,協作精神,學習精神,創新精神。

  3、所有員工都必須簽定勞動合同,并遵守公司和國家的各項規章制度、法律法規。

  4、所有新進員工,都必須經人事行政部培訓,并且在本員工管理制度上簽名表示同意遵守公司員工管理制度后,方可上班工作。

  5、新進生產線員工入職后1-7天為試工期,試用不合格辭退,無工資發放。入職后的生產線員工按目標產能制計時,第二個月計件,多勞多得。非生產線員工試用期為1-3個月。

  二、考勤管理

  1.工作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2:30-16:30,晚上加班的加班時間依工作內容定。遇有特殊情況,或者遇時間調整,按工作需要安排。

  2.考勤

  1)打卡制度:

  ①本廠實行指紋識別打卡制度,所有員工必須嚴格遵守上下班打卡制度。

  ②漏打卡的,填寫補卡申請,部門主管簽字證明,由廠長最終簽字生效,否則作曠工處理。遇打卡機故障未能正常打卡,應填寫補卡申請,在24小時內交由廠長簽字認可,過時不予受理,作曠工處理。

  2)遲到,早退與曠工:

  ①遲到/早退:上班必須提前10分鐘到達崗位,做好工作前的準備,不得遲到/早退。未按時打卡上班算遲到,提前打卡下班算早退。

  ②遲到/早退的處罰:遲到/早退每1分鐘罰款1元。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③曠工:遲到或者早退30分鐘(含)以上者算曠工,30分鐘以上至4小時算曠工半天,4小時以上者算曠工一天。曠工半天,扣罰一天半工資;礦工一天扣罰三天工資(計件員工罰款時,按公司標準工資進行扣除),連續曠工三天(含三天)或者累計一個月曠工五天以上者視為自動離職,自動離職者不發工資。

  3.請假

  1)請假程序:請假需本人填寫請假單,由工廠授權人員簽字同意后,方可生效。文員級(含)以上管理人員請假,需具有職務代理人簽字。生產線員工請假簽至主管,管理人員請假簽至廠長;職員請假必須逐級簽核,不準越級請假。凡是請假人員需以簽字同意之日起執行。員工請假必須需寫請假條,經批準后才可離開工作崗位;不得電話請假,特殊情況下需經主管批準,并事后補寫請假條,廠長簽字同意后方可生效,否則按曠工處理。

  2)病假:請病假必須出具區級醫院或指定的醫院開具之《病歷單》,方可生效,否則按曠工處理。

  3)事假:進廠未滿一年者不可請超過三天之事假;進廠滿一年者方可請長假,但最長不得超過十天(公司放2假例外),且全年只可請一次長假。無假中假。事假全年不得超過12天。

  4)產假:按國家規定執行。

  5)員工請長假需提前三天,管理人員請長假需提前十天。請假最小時數為兩小時,不足兩小時者以兩小時計算,八小時為一個工作日。所有請假單必須經相關人員簽字同意后方可生效,否則以曠工論處。員工請假3天和以上者,公司將推遲一個月發放工資。

  4.考勤獎勵:每月對按時上下班的員工實行全勤獎,每月未遲到,早退,曠工,并未請假的發放全勤獎50元。

  5.加班

  因生產和工作需要,需要加班時,各部門員工必須無條件服從公司的加班安排,包括什么時間加班,加班多少小時等。安排加班時,各部門需在當天下午15:30前填寫《加班申請單》,經核準后方可生效。無經核準加班其加班工時無效。如因職務及工作需要,員工必須服從管理人員之加班安排。各部門必須如實記錄員工加班工時,若發現少記或多記,主管連帶處分。所有加班工時無效。

  6.調休:公司如果遇到特殊情況,如停電等,需要調整工作時間的,員工必須無條件服從公司的調休安排。這也是國家法律所允許的。

  三、離職規定

  離職規定分為四種:辭職、辭退、開除、自離。

  1、辭職

  1)滿試用期的所有職員工辭職,需提前一月提出申請。辭職申請表由員工本人填寫,經拉長、部門主管、廠長簽核同意后方可生效。管理人員和文員級以上人員最終須經廠長核準同意后方可有效。主管級人員由廠長審核,總經理批準方可有效。并在離職前交接好工作,在約定日期領取工資。

  2)新進員工工作未滿半個月即辭工的,扣罰全部工資;急辭工的,扣罰一個月工資。

  2.辭退(解聘)

  員工有下列情形者,公司將予以辭退處理:

  1)工作散漫,屢教不改、影響生產工作秩序者。多次違反工作、廠規廠紀,嚴重違反勞動紀律,不服從管理者。工作生產怠工,影響生產進度而不能保證客戶交期,導致公司信譽、經濟受到損失者。

  2)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者。利用職務之便接受賄賂收取回扣者。散布不利于公司言論,影響和打擊報復公司人員的工作、生產積極性者。破壞公司公共設備設施和財產者。泄漏公司相關的產品、質量、技術、文件和其它相關機密者,嚴重送司法機關和處理。

  3)公司歇業、轉讓、業務緊縮、虧損,不可抗力需暫停工作或生產一個月以上時。公司因生產技術變化,有必要減少員工而無適當工作可提供安置時。

  4)員工經教育培訓仍不能勝任職務工作生產,也不宜改調其他工種職務時。不服從工作安排,導致生產工作無法完成或滯后者。記大過而無改正者。

  5)辭退單由拉長填寫,經部門主管、廠長簽核同意生效,

  6)公司辭退人員原則上將不再予以錄用,導致公司遭受損失時,公司將依法追糾賠償。

  3開除

  員工有下列情形者,公司將予以開除處理:

  1)試用期被證明不合格者。工作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損害者。偷盜公司或他人物品者。泄露公司機密者,打架斗毆者,在宿舍內或上班時間賭博、酗酒或吸毒等。

  2)開除人員之辭退單由部門主管填寫、行政部簽核后生效,公司開除人員公司將不再予以錄用。

  4.自離

  1)連續曠工三天(含)以上,或當月累計曠工五天以上者作自離處理。尚在試用期之員工曠工一天以上,作自離處理。

  2)凡自離人員扣除全部工資,導致公司遭受損失時,依法訴請司法機關追糾賠償。

  四、行為準則

  為了員工與工廠的`安全運行,按時按質完成工作任務,員工工作期間,應了解,注意安全生產知識,遵守本廠行為準則,以做到安全生產。

  1)上班期間,不得穿拖鞋,超短裙,不得留長發(女員工有長頭發的,工作期間應將頭發束起。),應按要求穿戴勞動保護用品。不得亂丟亂放材料機器設備等,注意工作范圍的整潔衛生等。

  2)未經培訓,不得胡亂使用相應機器設備,否則發生事故時由當事人承擔主要責任。員工應愛惜工廠一切生產機械設備,正確操作機械設備,節約使用生產材料。不得故意損壞工廠設施設備,下班后及時檢查并關閉設備及電源。每發現一次違反規定者,罰款5元。

  3)根據工廠需要及職責規定,積極配合同事工作,不得故意拖延,推委,置之不理甚至拒絕。

  4)應堅守自己崗位,不得閑談,嬉笑,打鬧,胡亂串崗,甚至工作時間吃東西,玩手機,睡覺。每發現一次罰款10元。工作時間嚴禁打私人電話。禁止在廁所抽煙,每發現一次,罰款10元。

  5)員工之間應團結友愛,和睦相處,不得拉幫結派,打架斗毆等,違者立即開除并酌情罰款,嚴重者送公安部門處理。

  6)員工應遵紀守法,自尊自重,不得偷竊公司及他人財物,若發現偷盜者立即開除并酌情罰款,嚴重者送公安部門處理。

  7)員工對公司管理有意見的,應當面或者找廠部有關領導逐層提出申訴,任何人不得意氣用事,怠慢工作,聚眾鬧事或者做出其他違規違法行為,違者立即開除,不做工資結算。

  8)上班時間不得無故離開工廠,上班時間原則上謝絕親友探訪。

  9)員工無理取鬧,糾纏領導,影響本廠正常生產的,將提請相關公安部門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理,并扣罰全部工資。

  本人同意并遵守以上規定,如有違反,愿意按上述規定執行。

工廠規章制度14

  第一條、為了加強團隊安全生產管理

  保障企業生產安全、穩定及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以及行業和公司相關安全生產、安全保衛文件精神,結合本團隊安全生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堅持科學管理

  有效消除和制止生產過程中危及員工生命和企業財產安全的隱患和行為。當生產和安全發生矛盾時,生產要服從安全。

  第三條、明確團隊安全工作的組織

  (一)團隊長是團隊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團隊的安全工作,做好部署、檢查、控制、考核等工作,確保上級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要求在本團隊的貫徹執行。

  (二)團隊應設1名兼職安全員,協助團隊長全面開展團隊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員不在時,團隊長要明確代管人員。團隊長不在時,安全員有權安排本團隊員工完成與安全有關的工作。

  (三)團隊要建立包括團隊長在內的各崗位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全員安全生產職責。

  第四條、安全教育與宣傳。

  團隊要制定安全培訓計劃,對新員工進行安全教育;按時召開安全例會,組織團隊人員認真學習安全技術、規章制度等;每次安全教育要有教育記錄,且記錄詳細、整潔。

  第五條、消防安全管理

  1、有健全的消防組織,有必要的消防設備,有嚴格的防火制度。

  2、團隊成員要牢記“五知三會”內容,即:一知本崗位火災危險性;二知本崗位的`防火措施和防火安全制度;三知本企業的防火負責人、消防專(兼)職人員的姓名及電話;四知火警電話“119”;五知滅火的基本方法和措施。三會:一會打火警電話;二會使用各種滅火器材;三會逃生自救。

  3、嚴格落實阜陽卷煙廠“安全檢查”、“消防安全管理”、“三同時管理”、“危險化學品”等管理制度。

  4、認真抓好安保各基層隊伍建設和管理。

  5、加強廠重點部位檢查巡視。發現重大隱患問題時,應第一時間報責任人進行相關處理。

  6、加強“兩煙”倉庫防火管理,嚴格車輛和特種作業人員管理。

  第六條、團隊安全生產管理的主要內容

  1、安全用電,做到人來電開,人走電關,每天最后一個離開辦公室的人必須對各處電器進行檢查,關閉。

  2、科學使用本團隊內的各類設備管理、安全用電管理、消防控制中心安全管理、消防車輛安全管理。

  第七條、治安保衛、綜合治理目標管理。

  維護好團隊內部治安秩序,搞好內部治安綜合治理,妥善處理好突發事件;教育員工遠離邪教組織和性質的組織。

  第八條、安全檢查內容。

  明確檢查的周期,每次由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本團隊安全員及相關人員對本團隊進行系統的安全檢查。對檢查中所發現的或團隊成員反映的安全隱患,做到“三落實”(即:負責整改的人員和部門要落實,整改的措施要落實,整改的時限要落實)。

  第九條、處罰和獎勵

  (一)對于違反團隊安全管理制度的員工予以考核,對造成安全事故的員工予以處罰。

  (二)對于發現并及時上報安全隱患,有效預防了重大安全事故發生的員工予以獎勵。

工廠規章制度15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增強公司員工主人翁責任感,提高遵紀守法的自覺性,維護公司和員工的利益,避免發生事故,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完成,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作為公司基本準則,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

  第三條 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 紀 律

  第四條 全體員工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勞動紀律,愛護公物,團結協作,完成各項任務。

  第五條 凡各單位(職能部門、分公司)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經分管副總簽字后到企管處審核、備案,報經有關領導批準下發。

  第六條 勞動紀律

  (一) 全體員工須嚴格遵守班前班后點名的考勤制度。

  (二) 上下班須按時點名,不得早退、遲到。

  第七條 請假制度

  (一) 員工有事須向有關領導請假。

  (二) 請假須寫請假條,禁止以其它方式請假。重病、意外事故等,須持相關證明事后補假。

  (三) 員工本人結婚或直系親屬(指有直接血統關系或婚姻關系的父母、夫妻、子女)喪事,準假三天,工資予以編制。

  (四) 凡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育齡婦女,休產假期為十八個月,任何人不得私自縮短產假假期或以其它理由、形式請長假休產假。

  1、 休產假時,須持有效診斷證明,到工會領取《產假申請表》,經所在單位、人力資源處簽章后,交工會備案。

  2、 凡已參加養老保險的休假人員,須及時按月度交納個人應交保險費,以連續計算保險交費年限。

  3、 休產假超過規定期限的人員,須提出書面申請(產假期限最長不超過二年,即續假最長時間為半年),經工會研究決定后方可續假,否則按自動離職處理。

  4、 復工時,須到工會領取《產假復工申請表》,經工會簽章后,交人力資源處待工。

  5、 人力資源處組織已被接收的復工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復工人員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五) 請病假三天以上者須持醫生證明,請病假三個月以上者,復工須持醫生健康證明。

  (六) 批假權限(停工權限同請假,請假簽字須逐級批準)

  1、 員工請假三天(含三天)以下者,由各部門主管(車間主任)簽字批準;

  2、 員工請假三天以上七天(含七天)以內者,部門經理(分公司經理)簽字批準;

  3、 員工請假七天至三個月(含三個月)者,由分管副總簽字批準;

  4、 員工請假三個月以上者,由總經理簽字批準。

  (七) 凡請假時間較長,所得工資不足以扣除個人應交養老保險費者,須到人力資源處辦理保險費預交或補交手續,以連續計算保險交費年限。

  第八條 工作紀律

  (一) 上班時間,無部門負責人(車間主任、副處長級或以上人員)簽字批準的出門證不得出廠。

  (二) 因事晚來,須提前將車間主任、副處長級或以上人員簽字批準的'證明交門衛。

  (三) 車間主任、副處長級及以上人員出入廠區,須由本人到門崗簽字。

  (四) 工作時間須做到“五不準”。

  1、不準睡崗、脫崗、串崗; 2、不準吃零食; 3、不準打鬧、閑聊;4、不準干私活; 5、不準自行組織文體活動。

  第九條 組織紀律

  (一) 全體員工須無條件服從組織分配,上級對下級負責,下級對上級負責。

  (二) 員工享有“六項權利”:

  1、 有了解所從事工作中潛在的危險和可能造成事故的權利;

  2、 有對危害生命安全的行為批評、檢舉、控告的權利;

  3、 有獲得保障自身健康、良好的勞動條件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用具的權利;

  4、 有遇到生命安全侵害時緊急避險的權利;

  5、 有對班前不講安全拒絕上崗的權利;

  6、 有違章指揮拒絕作業的權利。

  第十條 生產紀律

  (一) 須認真保質保量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任務。

  (二) 須認真如實填寫原始記錄,不準弄虛作假、隨意涂改。

  (三) 須嚴格執行工藝標準和安全操作規程。

  第三章 安全、消防、保衛

  第十一條 安全、消防、保衛工作遵照每年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 質量

  第十二條 產品質量標準及檢驗等遵照質量體系運行的有關文件執行。

  第五章 來客管理

  第十三條 對來公司聯系業務(工作)者,門衛首先與其業務部門電話聯系,經同意后填寫《來客登記》,并辦理貴賓證后方可進入辦公區。

  第十四條 外來人員進入一般生產區,須經副總同意由相關人員陪同;外來人員進入特殊生產區,須經授權副總同意由相關人員陪同。

  第十五條 員工上班時間不準會客,確有特殊情況者,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后,方可會客。

  第六章 標志牌管理

  第十六條 員工標志牌由企管處統一管理,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私自制造、更改。 第十七條 如標志牌丟失補辦,須交費10元。

  第十八條 全體員工出入廠區須佩戴標志牌。

  第十九條 不準借(借給)他人標志牌。

  第七章 獎 勵

  第二十條 防止和排除事故有功或在搶險、防盜等方面,不顧個人安危,使公司利益免受損失者。

  第二十一條 努力鉆研業務技術,在工作中有發明革新或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且獲得較好效果者。

  第二十二條 愛護公共財產,堵塞漏洞,節約資金等方面有顯著貢獻者。

  第二十三條 通過各種形式勇于同違反本制度和違法犯罪行為做斗爭,大膽揭發壞人壞事者。

  第八章 處 罰

  第二十四條 “違紀”分為輕微違紀、一般違紀、嚴重違紀三種。

  第二十五條 “違紀”處理方式分別為:口頭警告、書面警告、單位處分、公司處分四種。

  (一) 口頭警告:視情況給予口頭警告,違紀者如能認清錯誤,當場改正,不再進行任何書面處分。

  (二) 書面警告:查獲的輕微違紀者,如認錯態度不好,又不能誠心改正錯誤則以書面形式下到所屬單位,由單位負責人進行教育,不做任何罰款處理,單位須將處理意見返回相關單位備案。

  (三) 單位處分:一般違紀,相關單位查獲后,全權由違紀者所屬單位自行處理,視情況教育、罰款,并將處理意見返回相關單位備案。

  (四) 公司處分:嚴重違紀,公司須罰款處理。

  (五) 凡一個月內第二次違紀者,給予該違紀雙倍罰款。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制度由公司總經辦負責修改并解釋。

  第二十七條

  第二十八條

  制度為準。 本制度有公司總經理簽名蓋章后生效。 本制度自 年 月 日開始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