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安全規章制度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幼兒園安全規章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幼兒園安全規章制度1
1、食品衛生應有專人負責,成立食品衛生管理委員會,定期檢查食品衛生情況,總結經驗,及時解決問題,不斷提高兒童食品衛生的質量。
2、根據季節供應情況,制定適合各年齡組兒童的食譜。
3、食品由專人按實際需要采購,采購的食品應新鮮優質,每天由專人驗收生、熟食品,并建立驗收簿。
4、生食品經驗收后入庫,庫存不宜過多,各類食品應按需要量領取,每月底盤存。庫房由專人保管,建立出入庫帳目。庫房保持整潔干燥,各種盛器須加蓋。過保質期的食品不得食用。
5、準確掌握兒童出勤人數,作到每天按人按量供應主副食品。
6、各種膳食烹調后,由專人檢查質量,合格后根據各班用膳人數發出,營養員應到各班了解兒童用膳情況,聽取對膳食的意見。
7、保健人員(或營養員)應定期進行食品衛生檢查,對食品的保質期嚴格把關。做到過期不用,生熟分開。
8、建立嚴格的消毒衛生制度。規范操作。定期檢查。
幼兒園安全規章制度2
為了強化廣大教職員工的安全意識,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幼兒安全責任重于泰山,將幼兒安全教育和管理納入到教學管理和一切教育活動中,獎勵先進,鞭策后進,特制訂以下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
一、責任界定:
1、幼兒園校舍安全隱患未及時排除造成幼兒意外傷害事故:幼兒園校舍安全隱患未檢查發現或發現后未及時上報,負責人負全責;上報后未及時采取措施,分管領導負責。
2、幼兒課堂內和幼兒園組織活動過程中造成幼兒意外傷害事故:任課教師和活動組織者負管理不力之責:幼兒園集體活動,班主任負管理不力之責;體育課或體育活動,任課教師和活動組織者負管理不力之責,教師采取保護措施,但無法抗拒因素出現,另行調查。
3、幼兒課間休息、課間活動發生幼兒意外傷害事故:帶班教師負教育不力和課間管理不力之責。
4、在幼兒接送期間發生的事故,帶班教師負全責;在園門口發生的事故,值日教師和門衛,負全責,班主任負教育不力之責。
5、幼兒擅自離園,在路上發生交通、溺水、食物中毒等重大安全事故:班主任和幼兒園負責人負責教育不力之責。
6、幼兒在節假日期間發生交通、溺水、食物中毒等重大安全事故:班主任和幼兒園負責人負教育不力之責。
7、幼兒在幼兒園食堂購買飯菜食用后發生中毒癥狀,經檢驗由食堂飯菜引發,食堂管理人員負全責,食堂人員負次要責任。
8、幼兒因課業負擔過重、受到老師歧視、體罰和變相體罰、諷刺挖苦、教師行為使幼兒心理過于緊張、懼怕等造成幼兒逃學、出走、自殺、心理障礙等,有上述行為的教師負全責。
9、老師撤離崗位、未按規定到崗、未按幼兒園布置的要求認真履行職責所發生的安全事故,均視為本教師工作失職。
10、幼兒園在校內和幼兒園組織的活動中發生重大幼兒傷害事故,或雖發生幼兒輕微傷害事故,但影響較大的,帶班教師、幼兒園負責人、安全領導小組分管組長均負領導責任。
11、如發現幼兒傷害事故發生,應立即救治或立即送幼兒到醫院救治。如未及時救治造成幼兒傷害加劇或出現嚴重后果,第一發現人按嚴重違反師德師風處理。
二、責任追究:
1、對因教師教育不力、管理不力,造成幼兒輕微傷害事故,幼兒園給予嚴肅批評:如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全鎮通報批評;教師本人不得評為本年度各類先進,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秀稱職。
2、對因教師失職造成學生傷害事故,全鎮通報批評,教師本人不得評為本年度各類先進,年度考核和職務評聘實行一票否決,扣發學期基本考核獎;如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報上級主管部門進一步處理。
3、負領導責任的幼兒園領導要對全體教師公開檢討,本人不得評為本年度各類先進,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秀稱職,并報上級主管部門處理。
4、對幼兒傷害事故負有一定責任的教師,幼兒園給予嚴肅批評,教師本人不得評為本年度各類先進,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秀稱職,幼兒園行政集體商議后,酌情扣除部分學期基本考核獎。
5、幼兒在幼兒園食堂購買飯菜食用后發生中毒癥狀,經檢驗由食堂飯菜引發,食堂管理人員和食堂臨時人員扣發學期基本考核獎,對食堂臨時人員中的責任人作辭退處理。
6、對造成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當事人,由上級行政部門調查處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幼兒園安全規章制度3
一、全園教職工應堅守崗位,高度負責,保證幼兒身邊有人,隨時清點人數,嚴防幼兒走失。
二、加強對幼兒的常規教育,培養良好的行為習慣,隨時檢查幼兒鞋帶、衣物,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處理解決。向幼兒進行安全教育,加強自我保護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教會幼兒知道幼兒園的名稱、家庭地址、父母姓名等,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三、帶幼兒外出活動,必須請示領導,選好安全場地,有組織有紀律地進行。并隨時清點人數,走路時注意不離隊、不掉隊。
四、外來人員必須登記后經允許方能入園,一般情況當班老師不能會客和接電話,建立健全幼兒接送制度,不準陌生人來園接幼兒,防止冒領。
五、車輛必須停在指定區域,嚴禁進入幼兒活動場所或停放在走道上。
六、一切不安全用品、藥品必須由專人妥善保管,熱水、熱湯應放置適當位置,電器設備應安裝合理,嚴防中毒、燙傷、觸電等事故的發生。
七、做好防火、防盜工作,下班后應關好門窗,做好巡視工作,安排好節假日值班人員,切實做好保衛工作。
八、全體教職工應自覺遵守門衛制度,住園教職工應協助做好保衛工作。
九、要注意房屋、場地、家具、玩具、用具的安全,定期進行檢查維修,避...
十,安排好節假日值班人員,下班后應關好門窗、做好防火、家庭地址,建立健全幼兒接送制度、防盜工作、要注意房屋。
十一、一切不安全用品,嚴禁進入幼兒活動場所或停放在走道上,隨時清點人數、縫針等重大事故、外來人員必須登記后經允許方能入園,避免砸傷,及時處理解決,有組織有紀律地進行,必須請示領導,培養良好的行為習慣,并及時通知家長。
十二,隨時檢查幼兒鞋帶,當班人員必須及時向園領導匯報并送醫院治療、幼兒在園如發生骨折。教會幼兒知道幼兒園的名稱,高度負責、摔傷等事故發生、用具的安全。
十三,發現不安全因素、父母姓名等、全體教職工應自覺遵守門衛制度、玩具、燙傷。
十四。并隨時清點人數,定期進行檢查維修、藥品必須由專人妥善保管,保證幼兒身邊有人、衣物、家具、不掉隊、觸電等事故的發生、場地,防止意外事故發生,住園教職工應協助做好保衛工作,嚴防幼兒走失,做好巡視工作,選好安全場地,熱水,走路時注意不離隊、全園教職工應堅守崗位。
十五,切實做好保衛工作,加強自我保護意識。
十六,一般情況當班老師不能會客和接電話、車輛必須停在指定區域,提高自我保護能力,電器設備應安裝合理,嚴防中毒、熱湯應放置適當位置、帶幼兒外出活動,寫出事故發生情況報告,不準陌生人來園接幼兒、加強對幼兒的常規教育,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當事人相應處理.
幼兒園安全規章制度4
1、選擇經過安全處理的食品,水果、蔬菜一定要清洗干凈。
2、徹底加熱食品,食品所有部位的溫度都必須達到70度以上。
3、做熟的食品放置時間不宜過長,最好在食品出鍋后盡快吃掉。
4、妥善貯存熟食品,應在60度以上或10以下的條件下貯存熟食品。
5、貯存的熟食品在食用前必須再次徹底加熱,加熱時應使食品所有部位的溫度都達到70度以上。
6、避免生食品與熟食品的接觸,用于處理生、熟食品的刀具、案板等也要分開。
7、加工制作食品前和每次間歇后,必須把手洗凈。
8、保持加工操作間的清潔,所有用來制備食品的用具表面必須保持絕對干凈,抹布應每天更換,并在下次使用前煮沸消。
9、避免昆蟲、鼠類和其他動物接觸食品。
幼兒園安全規章制度5
一、嚴格遵守我園作息時間,上午7:40分迎接幼兒入園、下午5:30分幼兒離園。
二、嚴格實行早晨入園晨檢制度,由行政值班人員、保健醫生、門衛把關,密切觀察幼兒身體情況、嚴防不法人員混入、防止鬧情緒幼兒跑出等情況。
三、門衛、保衛人員嚴格把關,按規定時間開關大門。有權對攜帶大小包裹入園的人員進行開包檢查。對公事來訪者問清事由后仍需進行指定登記(來訪單位、人數、來去時間等)。教職工上班時間嚴禁私人會客,嚴禁私人串門者及推銷人員進入園內,幼兒在園時間段我園實行封閉式管理。
四、嚴格執行幼兒接送卡制度,幼兒家長進出園門一律出示接送卡,特殊情況由別人代接送的,更應認真檢查接送卡和隨身物品,否則一律不予放行。
五、門衛、保衛人員上班時要認真負責,堅守崗位,不得隨意串崗,擅離職守。幼兒上課期間幼兒園大門、小門必須上鎖,出現意外必須及時匯報,不得隱瞞。
六、嚴禁上課期間教師帶幼兒外出散步,在操場進行戶外活動前講明要求,清點人數,注意安全,以防事故發生。
七、嚴禁教師安排幼兒獨自送餐具到廚房或倒垃圾以及到園內任何辦公室替老師辦事。
八、實行全天制行政值班人員輪流值班,處理突發事件。
九、教師必須加強對幼兒進行各方面安全知識教育和自我保護能力的培養。教育幼兒知道幼兒園名稱、家庭住址、父母姓名單位及電話號碼。
十、教育幼兒不得帶尖銳和危險物品入園,有因帶病帶藥入園的幼兒早晨入園時家長必須親自將藥物交給班級教師。幼兒午睡時間及中途一律不接待家長送藥。保健醫生、教師對帶藥幼兒作好記錄,以免服錯藥。
十一、如果發生緊急突發事件,教師必須保護好周圍的幼兒。
十二、我園安全保衛領導小組對園內房屋結構,設備、桌椅、床、玩具等每周檢查一次,發現損壞及時報告、修理,消除不安全隱患。
十三、禁止腐爛、變質等一切不符合衛生要求及幼兒生長發育的食物進入幼兒食堂。
十四、全園教職工必須按照崗位職責和規章制度工作,強化安全意識,有責任、有義務同一切不法行為作斗爭。
xx年五月十三日
幼兒園安全規章制度6
第一條
為加強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保障學校及其學生和教職工的人身、財產安全,維護中小學、幼兒園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三條
學校安全管理遵循積極預防、依法管理、社會參與、各負其責的方針。
第四條
學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一)構建學校安全工作保障體系,全面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和事故責任追究制,保障學校安全工作規范、有序進行;
(二)健全學校安全預警機制,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完善事故預防措施,及時排除安全隱患,不斷提高學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三)建立校園周邊整治協調工作機制,維護校園及周邊環境安全;
(四)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提高師生安全意識和防護能力;
(五)事故發生后啟動應急預案、對傷亡人員實施救治和責任追究等。
第七條
教育行政部門對學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一)全面掌握學校安全工作狀況,制定學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標,加強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檢查指導,督促學校建立健全并落實安全管理制度;
(二)建立安全工作責任制和事故責任追究制,及時消除安全隱患,指導學校妥善處理學生傷害事故;
(三)及時了解學校安全教育情況,組織學校有針對性地開展學生安全教育,不斷提高教育實效;
(四)制定校園安全的應急預案,指導、監督下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開展安全工作;
(五)協調政府其他相關職能部門共同做好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協助當地人民政府組織對學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調查處理。教育督導機構應當組織學校安全工作的專項督導。
第八條
公安機關對學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一)了解掌握學校及周邊治安狀況,指導學校做好校園保衛工作,及時依法查處擾亂校園秩序、侵害師生人身、財產安全的案件;
(二)指導和監督學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協助學校處理校園突發事件。
第九條
衛生部門對學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一)檢查、指導學校衛生防疫和衛生保健工作,落實疾病預防控制措施;
(二)監督、檢查學校食堂、學校飲用水和游泳池的衛生狀況。
第十條
建設部門對學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一)加強對學校建筑、燃氣設施設備安全狀況的監管,發現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依法責令立即排除;
(二)指導校舍安全檢查鑒定工作;
(三)加強對學校工程建設各環節的監督管理,發現校舍、樓梯護欄及其他教學、生活設施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應責令糾正;
(四)依法督促學校定期檢驗、維修和更新學校相關設施設備。
第十四條
舉辦學校的地方人民政府、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公民個人,應當對學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一)保證學校符合基本辦學標準,保證學校圍墻、校舍、場地、教學設施、教學用具、生活設施和飲用水源等辦學條件符合國家安全質量標準;
(二)配置緊急照明裝置和消防設施與器材,保證學校教學樓、圖書館、實驗室、師生宿舍等場所的照明、消防條件符合國家安全規定;
(三)定期對校舍安全進行檢查,對需要維修的,及時予以維修;對確認的危房,及時予以改造。舉辦學校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依法維護學校周邊秩序,保障師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為學校提供安全保障。有條件的,學校舉辦者應當為學校購買責任保險。
第十六條
學校應當建立校內安全工作領導機構,實行校長負責制;應當設立保衛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安全保衛人員,明確其安全保衛職責。
第十七條
學校應當健全門衛制度,建立校外人員入校的登記或者驗證制度,禁止無關人員和校外機動車入內,禁止將非教學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動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險物品帶入校園。學校門衛應當由專職保安或者其他能夠切實履行職責的人員擔任。
第十八條
學校應當建立校內安全定期檢查制度和危房報告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安排對學校建筑物、構筑物、設備、設施進行安全檢查、檢驗;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停止使用,及時維修或者更換;維修、更換前應當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或者設置警示標志。學校無力解決或者無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隱患,應當及時書面報告主管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學校應當在校內高地、水池、樓梯等易發生危險的地方設置警示標志或者采取防護設施。
第十九條
學校應當落實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責任制,對于政府保障配備的消防設施和器材加強日常維護,保證其能夠有效使用,并設置消防安全標志,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暢通。
第二十條
學校應當建立用水、用電、用氣等相關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進行檢查或者按照規定接受有關主管部門的定期檢查,發現老化或者損毀的,及時進行維修或者更換。
第二十一條
學校應當嚴格執行《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餐飲業和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衛生規范》,嚴格遵守衛生操作規范。建立食堂物資定點采購和索證、登記制度與飯菜留驗和記錄制度,檢查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狀況,保障師生飲食衛生安全。
第二十二條
學校應當建立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并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置于實驗室顯著位置。學校應當嚴格建立危險化學品、放射物質的購買、保管、使用、登記、注銷等制度,保證將危險化學品、放射物質存放在安全地點。
第二十三條
學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具有從業資格的專職醫務(保健)人員或者兼職衛生保健教師,購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藥品,保障對學生常見病的治療,并負責學校傳染病疫情及其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報告。有條件的學校,應當設立衛生(保健)室。新生入學應當提交體檢證明。托幼機構與小學在入托、入學時應當查驗預防接種證。學校應當建立學生健康檔案,組織學生定期體檢。
第二十四條
學校應當建立學生安全信息通報制度,將學校規定的學生到校和放學時間、學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離校情況、以及學生身體和心理的異常狀況等關系學生安全的信息,及時告知其監護人。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狀況異常以及有吸毒行為的學生,學校應當做好安全信息記錄,妥善保管學生的健康與安全信息資料,依法保護學生的個人隱私。
第二十五條
有寄宿生的學校應當建立住宿學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專人負責住宿學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
學校應當對學生宿舍實行夜間巡查、值班制度,并針對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點,加強對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學校應當采取有效措施,保證學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第二十六條
學校購買或者租用機動車專門用于接送學生的,應當建立車輛管理制度,并及時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接送學生的車輛必須檢驗合格,并定期維護和檢測。
接送學生專用校車應當粘貼統一標識。標識樣式由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制定。
學校不得租用拼裝車、報廢車和個人機動車接送學生。
接送學生的機動車駕駛員應當身體健康,具備相應準駕車型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最近3年內任一記分周期沒有記滿12分記錄,無致人傷亡的交通責任事故。
第二十九條
學校組織學生參加大型集體活動,應當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一)成立臨時的安全管理組織機構;
(二)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三)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員,明確所負擔的安全職責;
(四)制定安全應急預案,配備相應設施。
第三十條
學校應當按照《學校體育工作條例》和教學計劃組織體育教學和體育活動,并根據教學要求采取必要的保護和幫助措施。
學校組織學生開展體育活動,應當避開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開展大型體育活動以及其他大型學生活動,必須經過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應當事先與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共同研究并落實安全措施。
第三十一條
小學、幼兒園應當建立低年級學生、幼兒上下學時接送的交接制度,不得將晚離學校的低年級學生、幼兒交與無關人員。
第三十二條
學生在教學樓進行教學活動和晚自習時,學校應當合理安排學生疏散時間和樓道上下順序,同時安排人員巡查,防止發生擁擠踩踏傷害事故。
晚自習學生沒有離校之前,學校應當有負責人和教師值班、巡查。
第三十五條
學校教職工應當符合相應任職資格和條件要求。學校不得聘用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處罰的人,或者有精神病史的人擔任教職工。
學校教師應當遵守職業道德規范和工作紀律,不得侮辱、毆打、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的,應當及時告誡、制止,并與學生監護人溝通。
第三十七條
監護人發現被監護人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況的,應當及時告知學校。
學校對已知的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況的學生,應當給予適當關注和照顧。生理、心理狀況異常不宜在校學習的學生,應當休學,由監護人安排治療、休養。
第三十九條
學校應當在開學初、放假前,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集中開展安全教育。新生入校后,學校應當幫助學生及時了解相關的學校安全制度和安全規定。
第四十一條
學校應當對學生開展安全防范教育,使學生掌握基本的自我保護技能,應對不法侵害。
學校應當對學生開展交通安全教育,使學生掌握基本的交通規則和行為規范。
學校應當對學生開展消防安全教育,有條件的可以組織學生到當地消防站參觀和體驗,使學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識,提高防火意識和逃生自救的能力。
學校應當根據當地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開展到江河湖海、水庫等地方戲水、游泳的安全衛生教育。
第四十二條
學校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組織師生開展多種形式的事故預防演練。
學校應當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針對洪水、地震、火災等災害事故的緊急疏散演練,使師生掌握避險、逃生、自救的方法。
第四十四條
教育行政部門應當組織負責安全管理的主管人員、學校校長、幼兒園園長和學校負責安全保衛工作的人員,定期接受有關安全管理培訓。
第四十八條
建設、公安等部門應當加強對學校周邊建設工程的執法檢查,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在學校圍墻或者建筑物邊建設工程,在校園周邊設立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腐蝕性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場所或者設施以及其他可能影響學校安全的場所或者設施。
第四十九條
公安機關應當把學校周邊地區作為重點治安巡邏區域,在治安情況復雜的學校周邊地區增設治安崗亭和報警點,及時發現和消除各類安全隱患,處置擾亂學校秩序和侵害學生人身、財產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
第五十條
公安、建設和交通部門應當依法在學校門前道路設置規范的交通警示標志,施劃人行橫線,根據需要設置交通信號燈、減速帶、過街天橋等設施。
在地處交通復雜路段的學校上下學時間,公安機關應當根據需要部署警力或者交通協管人員維護道路交通秩序。
第五十一條
公安機關和交通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農村地區交通工具的監督管理,禁止沒有資質的車船搭載學生。
第五十二條
文化部門依法禁止在中學、小學校園周圍200米范圍內設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并依法查處接納未成年人進入的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查處取締擅自設立的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
第五十三條
新聞出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應當依法取締學校周邊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無證照攤點,查處學校周邊制售含有淫穢色情、兇殺暴力等內容的出版物的單位和個人。
第五十四條
衛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對校園周邊飲食單位的衛生狀況進行監督,取締非法經營的小賣部、飲食攤點。
第五十八條
發生教職工和學生傷亡等安全事故的,學校應當及時報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和政府有關部門;屬于重大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逐級上報。
第五十九條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在每年1月31日前向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書面報告上一年度學校安全工作和學生傷亡事故情況。
第六十一條
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設、交通、文化、衛生、工商、質檢、新聞出版等部門,不依法履行學校安全監督與管理職責的,由上級部門給予批評;對直接責任人員由上級部門和所在單位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者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二條
學校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職責,對重大安全隱患未及時采取措施的,有關主管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對學校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發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學生和教職工傷亡的;
(二)發生事故后未及時采取適當措施、造成嚴重后果的;
(三)瞞報、謊報或者緩報重大事故的;
(四)妨礙事故調查或者提供虛假情況的;
(五)拒絕或者不配合有關部門依法實施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其實施條例另有規定的,依其規定執行。
第六十三條
校外單位或者人員違反治安管理規定、引發學校安全事故的,或者在學校安全事故處理過程中,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造成學校財產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幼兒園安全規章制度7
為規范餐飲服務食品用設備、設施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食品處理區應按照原料進入、原料處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應的流程合理布局設備、設施,防止在操作中產生交叉污染、
二、配備與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設施、主要設施應易于維修和清潔、
三、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及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加工與用餐場所(所有出入口),設置紗門、紗窗、門簾或空氣幕,木門下端設金屬防鼠板,排水溝、排氣、排油煙出入口應有網眼孔徑小于6mm的防鼠金屬隔柵或網罩;距地面2m高度可設置滅蠅設施、
四、配置方便使用的從業人員洗手設施,附近設有相應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設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標示、宜采用腳踏式、肘動式或感應式等非手動式開關或可自動關閉的開關、
五、食品處理區應采用機械排風、空調等設施,保持良好通風,及時排除潮濕和污濁空氣、
六、用于加工、貯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裝材料和設備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無異味、耐腐蝕、不易發霉、食品接觸面原則上不得使用木質材料,必須使用木質材料的工具,應保證不會對食品產生污染、
七、各功能區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臺、刀具、砧板等工用具,應分開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顯標識、
八、貯存、運輸食品,應具有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要求的設備、設施,配備專用車輛和密閉容器,遠程運輸食品須使用符合要求的專用封閉式冷藏(保溫)車、每次使用前應進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九、應當定期維護食品加工、貯存、陳列、消毒、保潔、保溫、冷藏、冷凍等設備與設施,校驗計量器具,及時清理清洗,必要時消毒,確保正常運轉和使用、
十、用于食品加工操作的設備、設施不得用作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用途、
幼兒園安全規章制度8
為確保幼兒在園的'一切安全,保證幼兒身心健康發展和幼兒園工作的有序進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防火
1、每學期開學的第一周請安全員檢查一遍消防設施,并教會全園教工使用滅火器。
2、學期開學初請實業中心裝飾工程公司檢查園里電路、開關等用電設施,插座應裝在幼兒摸不到的地方,防止觸電。
3、廚房開火操作時,操作人員不得離開灶臺,發現漏氣及時報修.
4、工作人員下班前必須拔掉電線插頭,關閉電扇、空調、錄音電視機等各種電器,滅掉蚊香。門衛每晚需檢查一遍門窗、電耍加強午睡巡視,當班保教人員不可睡覺,注意觀察蚊香使用情況,空調運作情況,并注意防止幼兒將異物放進鼻孔。
二、防走失
5、加強門衛管理,門衛全天候不得離崗,定時鎖門。
6、禁止精神不正常者入園,禁止小商小販入園。
7、家長接送幼兒高峰期,門衛必須站在門口,防止陌生人接走孩防止幼兒獨自離園。
8、嚴格執行接送卡制度,教師不得將幼兒交給未見過又無證明的生人。
9、外出活動經常清點人數,防止幼兒走失。
三、防燙傷
10、廚房工作人員開始點火操作時開小量煤氣,防止點火時沖氣沖火燙傷員工。
11、幼兒不得進廚房和開水間。
12、廚房夏天先燒湯,待涼后再發到班上,發送到班上應加蓋,裝幼兒食物食品的盆、桶均放置高處。
13、各班保溫桶內裝滿溫開水,班上不得放開水瓶。
14、保教人員為幼兒盛湯、盛面條、盛餛飩時應等到稍涼以后再由老師端給幼兒。
四、防跌傷、摔傷
15、檢查高低鋪的防護欄,采取加圍措施,加強午睡巡視,確保幼兒不滾下來。
16、檢查園內、班內設施,尖銳棱角處、地面高低不平處及過滑之處均要采取措施消除隱患。改造不適合幼兒的設施。
17、添置大型玩具時要檢查論證是否適合幼兒使用,是否安全。大型玩具下面鋪設軟質地。使用過程中每周由專人定期檢查,發現螺釘松動,玩具脫落、破損,需立即報修。
18、園內盡量減少臺階,有尖銳棱角的臺階均實施軟包裝或進行改造。
19、幼兒上大型玩具時,教師要加強巡視,保證幼兒在保教人員的視線范圍之內。
20、教師帶班時一分鐘也不能離開幼兒,組織幼兒戶外活動時不得聚集閑聊,注意調節幼兒活動量,防止因幼兒活動失控而跌傷。
21、組織幼兒外出參觀、游玩需事先向上級報批。外出前教師應事先察看,熟悉線路和地形,確保一路無事故隱患后方可帶幼兒外出。外出時注意交通安全,保證每個幼兒有座位,注意幼兒共、手不伸出窗外,防止車內設施傷著幼兒。帶幼兒走馬路上時,教師走在靠馬路中間的一側,幼兒走在靠人行道的一側。在上下樓梯的時候,都應靠右走。
五、防戳傷
22、班內不置尖銳玩具和有毒的塑料制品玩具,不放如牙簽、木質棉簽之類的尖銳物品,教師用剪刀等工具需放置高處,幼兒用剪刀需是圓頭剪刀。
23、每周清洗玩具時剔除破損玩具,防止破損鋒利玩具戳傷幼兒。
24、園內班內在幼兒活動之處不得隨便牽拉繩子。
六、防食物中毒
25、不購買變質、腐爛的食品,不購買熟食葷菜,不做涼拌菜,幼兒不吃隔夜食品,豆漿要煮開。
26、嚴格保管幼兒食品,加強廚房和食品倉庫的保管,非有關人員不得入內,廚房內不接待任何生人,下班前廚房上鎖。
七、防藥物事故
27、藥品放置高處,并由專人負責,內服藥、外用藥分開擺放,定期處理過期藥品,分芡動兒藥品時核對班級、核對姓名、核對劑量、核對用法。滅蚊滅鼠時周密安排,確保幼兒不接觸滅蟲藥。
幼兒園安全教育的規章制度5
一、幼兒來園和離園教師負責照顧,交接班不能有空檔,必須清點幼兒人數。
二、幼兒戶外活動要有明確的目的,要注意動靜交替;要適合幼兒的年齡特點,時間不宜過長,活動前后一定要清點幼兒人數,確保幼兒的安全。
三、向幼兒進行安全教育,不要打鬧亂跑,進園后不得擅自離開幼兒園。增強幼兒自我保護意識,使幼兒知道幼兒園的名稱、具體地址、父母姓名等,防止意外事故,提高幼兒自我保護能力。
四、加強每天晨、午檢工作,教育幼兒不要帶危險品來園(如:別針、紐扣、尖針、玻璃球、小刀、小豆豆等),防止異物落入鼻腔、口腔、耳內。
五、園內各活動室要定期消毒,消毒時防止人員入內。
六、每天下班前要對全園各活動室進行檢查。如:教室、廁所等,防止幼兒遺留在室內。
七、園長每天早晚要巡視一遍園所,發現有不安全因素要及時處理,教師在活動中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報告。
八、意外事故及時采取相應措施,包括家長工作。然后必須寫出事故報告,并根據產生影響程度、情節輕重給予處理。戶外活動和放學老師負責,其他時間由當班老師負責。
九、熱開水要放在幼兒碰不到的地方,防止燙傷事故。
十、凡是幼兒經過的地方及活動場地要經常檢查,不準亂放雜物。
十一、幼兒玩大型玩具要加強監護,隨時糾正幼兒的不安全動作,組織活動要有秩序;顒油旰,要清點幼兒人數。
十二、幼兒室內外活動時,教育幼兒不大聲喧嘩,要有秩序、不亂跑亂撞,劃定活動范圍,所有教師到位。
十三、幼兒各環節的安全防護措施一定嚴格執行,針對具體情況對幼兒加強常規教育,不得有半點疏忽。
十四、堅持正面教育,嚴禁態度粗暴、動作生硬、體罰、變相體罰幼兒,杜絕因上述情況造成事故。
十五、值班時不會客,不打、接電話,如有急事,須經領導同意后予以安排。
十六、值班教師下班前,檢查并關閉門窗、水管、電源等。
幼兒園安全教育的規章制度6
1、幼兒安全教育“五不”。不觸摸各種電器開關;不亂食花、草、種子、藥物、食品;不把小物件銜在口中;不把臟東西和危險品放在口袋里;不隨便離開老師。
2、上課及活動時間教師不得與人聊天,不得離開幼兒,要時刻關注每個孩子,讓所有孩子始終處于老師視線之內。一般情況下,不接電話和會見客人。
3、活動前做“三檢查”(即檢查場地、設備、幼兒情緒和衣著):“一交代”(向幼兒交待紀律與玩法);活動時注意觀察幼兒活動內容和方式;活動后清點幼兒人數并總結講評。
4、拿飯、拿水時要打招呼,要躲開幼兒走。剛煮沸的湯和水要放在幼兒碰不到的地方。開飯時,飯菜、湯不燙手時才能讓幼兒端,飯、菜、湯不能從幼兒頭上過。
5、不讓幼兒接觸電源開關、刀器、滾水和火
6、下班前要仔細核對幼兒人數;關好門窗;關閉電器并關閉開關;鎖好貴重物品。
7、幼兒受傷后,帶班老師要冷靜沉著,耐心詢問,仔細查看傷口。如果是燙傷要迅速離開熱源,是骨折要固定好傷口位置,再迅速護送到醫院。
8、發生事故后,要立即報告園長。
幼兒園安全規章制度9
為了加大教育執法力度,推進依法治校,使幼兒園的各項工作都以法律為依托,保證教育教學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以此促進教育事業的發展,保障師生生命財產安全。
一、本制度所指教育行政責任是指在幼兒園內教育教學中出現的重大事故,造成影響教學秩序正常進行和幼兒園財產安全及師生身心傷害的,從而追究其責任者的行政及刑事責任。
二、對上級主管部門的教育教學工作,安全四防工作,法規教育等工作會議精神和有關工作要求,不傳達,不執行或拖延執行,不及時匯報,給工作造成損失的。
三、教育教學事故、安全責任事故的責任追究制,遵循誰主管誰負責,有錯必究,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
四、對依法治校工作態度不好、不能按時完成或不積極布置關于依法治校的宣傳、學習造成師生缺乏法律法規知識,缺乏自我保護意識和防范意識,出現違法事故的。
五、對所負責的范圍內的教育教學、安全事故,遲報、瞞報、漏報、不按規定呈報的。
六、對事故不能及時匯報和應急處理或處理不當,造成事態擴大,影響嚴重的。
七、不服從上級指揮,玩忽職守,工作失控、瀆職,造成事故或事態擴大的,追究直接責任人責任,若經哪位領導批準,由哪位領導承擔主要責任,該責任人承擔次要責任。
八、對幼兒園安全防火器材設備設施保管、修繕、維護不及時造成損失的。
九、不按操作規程操作,開關、電路電器、電閘、保險絲等不按時檢查、檢修、校驗造成事故的。
十、不經允許擅自使用電器、私自接電線、裝電器造成事故的。
十一、食堂、飲水不執行食品衛生法,造成事故的。
十二、對有毒、易燃、易爆藥品保管使用不當的。
十三、在校內點燃明火、吸煙、隨地丟煙頭造成事故的。
幼兒園安全規章制度10
1、園長安全工作職責
主持制定幼兒園安全工作計劃和重大制度措施。布置落實上級提出的安全工作任務和要求。掌握幼兒園安全工作總體情況及存在的問題,督促完善相應措施,及時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落實幼兒園安全工作管理機構和人員,解決工作經費和必需的工作條件。與幼兒園職能部門簽訂安全工作責任書,明確其工作職責和要求。保證安全工作責任落實到具體部門和責任人。幼兒園發生事故時,要立即到達現場,認真組織搶救和善后工作,積極協助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處理。
2、幼兒園領導班子安全工作職責
建立與本園安全管理工作相適應的機構,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管理人員,落實職責和經費。建立健全幼兒園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制定幼兒園安全事故預防和事故搶險預案。制定本園安全工作年度計劃,落實年度工作。負責與本園各職能部門簽訂安全責任書,將安全責任落實到具體部門和有關人員,并考核其執行情況。定期開展安全檢查,排查隱患,落實整改措施,并對本校無力解決的問題如實上報主管部門和同級政府。定期排查校園危房,保證師生員工人身和財產安全。
3、幼兒園主管安全副園長工作職責
根據上級部門和幼兒園對安全工作的要求,考慮貫徹實施方案,指導相關部門認真落實。掌握職責范圍幼兒園安全工作情況及存在的主要問題,督促有關部門有針對性的制定措施,加強檢查、監控及整改工作。采取多種形式,及時研究安全工作中的問題,總結推廣基層工作經驗,調動廣大教職工的積極性。
幼兒園發生安全事故時,及時到現場組織搶救工作。
4、幼兒園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工作職責
根據幼兒園工作部署,結合實際把安全工作融入到業務工作中。同時研究、同時布置、同時檢查、同時總結。健全具體的管理制度,把安全工作責任落實到人頭,使每一位同志都明確自己的職責。而且知道應該怎樣做。組織對制度實施情況進行有效的檢查監督。隨時掌握職責范圍的安全工作動態,并按規定及時上報。依照幼兒園有關規定,實施對職工的獎懲工作。
5、具體崗位職責
A、幼兒園教師安全工作職責
。ㄒ唬┱J真執行幼兒園的各項規章制度,切實履行自己的安全工作職責。把幼兒的安全放在首要位置。
(二)注意掌握幼兒動態,及時發現各種安全隱患,并采取相應的方式或者報告。
。ㄈ┓e極學習,努力提高安全意識,掌握相應知識和技能,主動把有關安全工作內容日常工作中。
B、押車教師安全工作職責
。ㄒ唬┭很嚱處煴仨毺崆10分鐘上車,負責安排幼兒入座上車維持秩序,作好安全乘車的準備工作。上車時,押車教師清點幼兒人數,讓幼兒站隊上車,沒有教師帶領的幼兒不能上車。接幼兒來園時押車教師要下車接幼兒上車,安排好幼兒的座位。車到園后,幼兒下車,押車教師與本班教師交接,清點本趟車上各班幼兒人數。
(二)押車教師要加強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質量,始終和司機保持密切合作,協調一致,對家長、幼兒態度和藹、細心周到,服務熱情。
(三)押車教師在開車前后及時開關車窗,以保障車內空氣流通,并根據氣候變化為幼兒上下車做到及時增減衣服。
押車教師要時刻提醒幼兒,幼兒不要將頭手等身體的部分伸出窗外,窗戶不要打開的過大。
(四)押車教師保證各班聯系單及幼兒園通知單,準時發給家長;并將幼兒服藥準確地帶回交到各班教師手中,保障幼兒及時服藥。
。ㄎ澹┭很嚱處熞莆沼變河绕湫氯雸@幼兒的乘車起始、終點,對家長提出的線路更換和正確建議高度重視并及時反映,以便更好地解決而服務于家長。
。┭很嚱處煶醇议L通知外,還要結合接待室溝通后方能處理幼兒的往返乘車并不準有幼兒漏上或錯上車的事故出現。
。ㄆ撸┭很嚱處煈卦谲囬T處,守護好乘車的幼兒,杜絕一切不安全因素及其他事故;防止其衣帽、書包和其他東西丟失,圓滿將幼兒送交給家長。
(八)送幼兒時車要靠邊停,押車教師要先看一下前后是否有車輛,確認無車輛時,教師要先下車后再讓幼兒下車,同時教育幼兒下車后不要奔跑,等車走后再走。
(九)行車途中,不得與司機交談。
C、校車司機安全工作職責
(一)愛護車輛,加強檢查、保養,保證車輛的完好狀態,隨時準備執行任務。
。ǘ┬\囁緳C負責全園乘車幼兒的早晚接送,全心全意為幼兒和家長服務,熟悉行車路線,幼兒接送站名和時間,準時、平穩行車,確保幼兒身心安全。如車輛途中遇到突發問題要及時同有關部門及園領導聯系,采取必要措施,妥善處理。
。ㄈ┳袷亟煌ㄒ巹t,杜絕交通事故和違章駕駛情況的發生,安全正點接送幼兒。文明行車,非緊急情況不踩急剎車,幼兒坐穩后才開車,不吸煙,行車前不喝酒。
(四)每次出車前檢查好車況,開車前確定車門已關好,并不得讓幼兒擅自開啟車門。
(五)在幼兒乘車時,要中速行駛,注意避讓,協助跟車教師做好安全工作。
。┯變合萝嚂r,切勿將車停在危險處。
(七)熱心為家長和幼兒服務,與接送車教師密切配合,對幼兒耐心照顧,若有家長漏接,司機應將幼兒帶回幼兒園等待,有情況及時向園長報告。
。ò耍┏鲕嚽疤崆15分鐘做好準備,并負責安排幼兒座位,協助接送車教師記錄考勤,分工合作,做到準確無誤,準時發車。
D、門衛人員安全工作職責
。ㄒ唬┴撠熡變簣@的門衛安全工作,嚴防幼兒走失。
。ǘ┴撠熗鈦砦募、報刊、雜志、信件等的登記送發,不得有任何遺失;接聽電話,并及時傳達有關人員。
(三)對來訪人員進行登記、詢問、解釋工作,重大問題及時和園領導聯系,嚴禁推銷商品人員入內。
。ㄋ模﹫允貚徫,幼兒入離園時在門前巡視,防止事故,嚴格掌握幼兒離園開門時間,沒人頂班不能離崗。熟悉火警、匪警、急救電話號碼,會使用滅火栓.
(五)離開崗位時門要上鎖,未經批準各種車輛均不得入園,嚴格檢查出入車輛所載物品,防止幼兒園的物品丟失。
。└愫脗鬟_室內外衛生和門衛責任區衛生,及時清理積雪、雨水、雜草等。
。ㄆ撸┩馊塑嚒⑽锊荒芗拇鎴@內。
。ò耍┴撠煵シ庞變夯顒右魳、教師簽到。
(九)有權查詢本園職工、外來人員攜帶可疑物品,職工帶公物出門,應有相應的憑證.帶大件物品出園者要查問清楚并做好記錄.
。ㄊ┘皶r靜園,禁止園外人員在園內逗留和玩耍.
幼兒園安全規章制度11
一、防止食物污染措施
。ㄒ唬﹪栏駡绦惺称沸l生法和飲食衛生“五四”制,按崗位責任制要求,搞好環境和個人衛生工作。
。ǘ⿵氐紫麥鐝N倉庫、配食間的老鼠、蟑螂、蒼蠅和蚊子。
。ㄈ﹪澜少彛庸じ癄、變質、霉爛的肉類、奶類、水產品、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禁止家禽類活物進入廚房。
。ㄋ模┮赘称窇蜏乩洳兀粢故澄锎蠖鄶挡灰嗽儆,應作廢棄處理。
。ㄎ澹┓不加衅つw病、化膿性創傷、上呼吸道炎癥、口腔疾病者或其他傳染性疾病,應禁止從事食品加工和食品供應工作。
(六)把好食品采購、驗收關,防止有毒食物進入廚房,以防誤食或由于加工不當而引起食物中毒。
(七)廚房中的非食用或非直接食用品如:面堿、小蘇打、明礬、硫黃去污粉、清潔劑、食品添加劑、發色劑等應分類專門貯存,禁止與其它物品特別是食品混裝。
(八)劇毒物品(包括殺蟲劑)禁止進入倉庫和廚房。
。ǎ┮坏┌l生事故,應保持現場應有狀態,防止當事人擅自毀掉可疑食物,應收集食品容器、砧板、半成品或原料、采集病人排泄物或嘔吐物樣品,及時送交衛生管理部門,以備檢查,聽候處理。
二、食堂安全操作、預防火災、防火措施
。ㄒ唬┦程玫脑O備應符合消防規范,并需要配備足夠的消防設備。
(二)加強火源管理,油灶、煤氣爐灶、電熱設備及電源控制柜應
有專人負責,下班前,應將所有的電源切斷。
(三)隨時消除油漬污物,將易燃物品置于遠離火源的地方,廚房和倉庫內應禁止吸煙。
。ㄋ模┍仨殞λ械膯T工進行消防知識的培訓,定期組織對所有的消防設施的檢查。
。ㄎ澹┙挂磺蟹菑N房人員進入操作場所。
三、食堂工作人員刀傷、燙傷、燒傷和機械傷害預防措施
。ㄒ唬┧性O備實行包機制,操作人員必須嚴守操作規程和安全制度。
。ǘ┘訌姡吖芾,設置專用*具柜和*具架,上班時專人定點使用,下班后集中存放保管。
。ㄈt灶操作人員在烹制、運送食品過程中,應避免直接接觸高溫炊具爐具,必要時,應戴上手套或用布巾隔熱,以防燙傷灼傷。
(四)員工如受到傷害,應立即送醫院治療,并通知其家屬,在傷口未愈之前,傷員不應與食品再有接觸。
幼兒園安全規章制度12
為了加強保衛消防管理、保護公共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并綜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1、保衛消防工作實行“預防為主,誰主管,誰負責的方針”。
2、行政主管領導、法人代表對安全保衛工作全面負責。各室主要負責人對各室安全保衛消防工作全面負責。
3、各室經常進行自我安全檢查。
4、各室須明確一名同志協助負責保衛消防方面的工作。
5、定期對消防器材進行檢驗,并參加上級部門組織的有關學習、培訓。
6、對各辦公室的降溫、取暖用電、照明用電、設備用電等電器實行專人負責管理。
7、不亂拉、亂接電源,嚴格控制大功率用電設備,電源設備由專人負責。
8、在走道上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9、下班前要檢查辦公室門、窗是否關牢、電源是否切斷。
蘇州工業園區東港實驗幼兒園
二〇〇五年九月
幼兒園安全規章制度13
一、幼兒園在取得衛生許可證的情況下進行食品加工烹飪工作。
二、建立健全相關的衛生管理制度,配備專門的食品衛生管理人員。
三、根據《食品衛生法》的規定,做好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和培訓工作。
四、食品加工場所應當保持內外環境整潔,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
五、食品加工、貯存的各種防護設施、設備及其運送食品的工具應當定期進行維護,冷藏及保溫設施應定期清洗、除臭,溫度指示裝置應當定期檢驗,確保正常運轉和使用。
六、幼兒園采購的食品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和規定,禁止采購有毒、有害、變質及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不采購三無產品。
七、食品提供商應具有衛生許可證,同時應向提供商索要食品檢驗合格證、肉類食品檢疫證及豆制品送貨單等有效憑證的復印件。
八、貯存食品的場所、設備應保持清潔、無霉變、鼠跡、蒼蠅、蟑螂,倉庫應通風良好,禁止存放有毒、有霉、有害物品。
九、食品應分類、分架、隔墻離地存放。
十、食品操作人員應做到“三白”上崗。
十一、食品原料使用前必須清洗干凈,水池應根據食品類別分開使用。
十二、原料、半成品、成品、刀、砧板、桶、盆、筐、容器、抹布等有明顯的標志,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凈。
十三、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應燒熟煮透,中心溫度不低于70攝氏度。
十四、烹飪后至食用前不得超過2小時,一旦超過應置于高于60攝氏度或低于10攝氏度的條件下
十五、對倉庫中的食品進行定期檢查,不用過期食品。
幼兒園安全規章制度14
一、入園、離園的安全要求
1.入園時家長務必把幼兒送交本班老師,辦理交送幼兒手續(如登記、使用接送卡、刷電子卡等。
2.幼兒每天由家長來接,如有特殊情況請家長與班上教師及時溝通,接幼兒時同樣要完成與班上老師間的交接手續。
3.班上教師要認真看護幼兒入園、離園,幼兒入園時應做好晨檢工作,保管好幼兒物品,如幼兒攜帶有危險物品(如沒有家長交待的藥物、鋒利物品等),要與家長及時溝通。
4.上午開大門時,教師應站在本班大門口迎接家長,與家長簡單交談幼兒情況。
5.晚班老師將每個幼兒交到家長手中,最后用點名冊清點人數,確認幼兒都接走后方離園。
二、幼兒生活活動中的安全要求
1.衛生間、盥洗室地面要保持干燥、不濕滑,無積水。
2.妥善保管清潔,消毒用品,確保幼兒不能觸及。
3.培養幼兒養成入廁有序、便后洗手、盥洗時不打濕地面的好習慣。
4.建立良好的進餐常規,與家長一起教會幼兒正確使用餐具,培養幼兒良好的飲食衛生習慣。
5.營造安全、衛生、整潔、有秩序、溫馨的進餐環境。
6.引導幼兒進餐前后不做劇烈運動。
7.開餐前后,飯、菜、湯要放在幼兒碰不到的地方,以免發生燙傷。
8.注意飯菜的溫度,粥、湯要等食物降溫后再盛入碗中。
9.保證進餐時間,不催飯。
三、幼兒午睡環節的安全教育
1.睡眠的環境應保持安靜、空氣清爽、溫度適宜、光線柔和。
2.園所要提高保教人員的安全意識,教師要加強班級午睡常規的建立與管理。
3.培養幼兒良好的午睡習慣,引導和提醒幼兒睡前入廁,不做劇烈活動,避免情緒過分激動、緊張,難與入睡。
4.培養幼兒具備初步的自理能力和良好的睡眠習慣(如不蒙頭、不俯臥等),學習自己疊放被子,依次脫衣,并放好鞋子等。
5.教育幼兒不站在床上打鬧、穿衣、疊被等,以免跌下床。
6.教師在幼兒午睡時要時常巡察幼兒午睡情況,及時處理午睡中出現的問題,為幼兒蓋被,以免受凉,嚴禁脫崗和睡崗。
7.妥善保管好幼兒藥品,放在幼兒拿不到的地方。
8.每天為幼兒提供的開水在放溫后才倒入保溫桶,不要讓幼兒直接接取開水,以免燙傷。
四、幼兒游戲和體育活動中應注意安全教育
1.體育活動中應該避免急驟性的靜止活動,如疾跑中突然靜止等,以防控制不住,突然摔倒。
2.避免可能對身體造成傷害的活動,如頂頭、拉手拔河、掰手腕、長跑等。
3.戶外活動時老師要做好準備,認真檢查場地安全、檢查幼兒穿戴安全。如:檢查器械是否有異物,是否松動、斷裂等不安全因素;檢查衣服、鞋是否合適。
4.建立必要的活動常規,引導幼兒幼兒有秩序地玩,不互相爭搶、推拉、打鬧。
5.戶外活動時老師要注意觀察幼兒活動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五、學習活動中安全教育
1.營造安全、溫馨的班級環境(心理與物質方面考慮全面)。
2.為幼兒提供兒童專用手工制作工具,讓幼兒學會正確使用,同時教給幼兒必要的要全常識和提出安全注意要求。
3.為幼兒提供的學習操作材料應是衛生、安全的。
幼兒園安全規章制度15
1、經常組織教職工學習消防知識,參加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增強消防安全意識。不定期向幼兒傳授簡單、基礎的消防安全知識。
2、認真執行消防安全條例的有關規定,高度重視,做好單位內部火災預防工作。
3、加強對幼兒活動室、午睡室、教師辦公室等人員密集區域的防火安全檢查,杜絕火災事故隱患。
4、經常檢查伙房、食堂等明火使用場所的防火安全工作,防止火災發生。
5、按消防要求,在顯眼的位置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檢查。
6、嚴禁在園內焚燒垃圾等物。幼兒午睡室禁止點蠟燭、蚊香。
7、嚴格控制電水壺、空調等電器的使用,禁止使用電爐,防止電線超載引發火災事故。下班前要關掉活動室、午睡室、辦公室及各功能用房電源。
8、幼兒園重要場所如電腦房、伙房、檔案室等,嚴禁吸煙,杜絕火種。
9、重要部位(如食堂、幼兒午睡室、活動室等)安排專門人員定期檢查電器及電路設備,及時更換破舊的消防器材,防止因電路老化引起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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