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培訓管理制度
現如今,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學校培訓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學校培訓管理制度1
(一)多媒體教室(含計算機教室、網絡教室、通用技術教室等,下同)是用于開展教學和為師生提供信息資源的專用教室,必須專人管理、科學管理、嚴格管理。
(二)多媒體教室必須由精通多媒體技術、工作責任心強的.專職人員負責其設施設備的保養、維護和技術指導工作,確保設備的完好和可隨時使用。
(三)多媒體教室內的設施設備均要建檔入冊,注明廠家品牌、型號、配置、購置日期等,及時記載維修、維護、損耗情況。
(四)多媒體教室必須裝有牢固可靠的防盜門窗,配備消防滅火器材,并張貼警示標志,嚴禁易燃、易爆、易腐蝕、易污染物品入室,保持室內的清潔衛生。
(五)建立多媒體網絡安全技術支撐平臺,定期進行病毒查殺和網絡安全漏洞檢測,嚴防病毒侵入攻擊,確保多媒體網絡系統正常工作。
(六)遵守《全國青少年網絡文明公約》,文明上網。自覺維護網絡秩序,規范上網行為,不打游戲,不進聊天室,不瀏覽不良信息,不發布虛假信息。
(七)多媒體儀器使用結束后,要認真填寫使用記錄(包括班級、姓名、日期、上機時間、上機目的、多媒體工作狀況等)。管理人員要及時查驗記錄,檢查設施有無缺損,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學校培訓管理制度2
為實現學員管理工作規范化、制度化,保證培訓任務的順利完成,特制定學員管理辦法。
一、學員管理的指導思想
學員管理緊緊圍繞實現職業培訓目標來進行,從加強職業道德學習、專業理論知識培養和實踐能力培養入手,使學員掌握一門專業技術的同時,擁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意識。
二、學員管理的內容和方式
1、學員管理工作包括學習管理、生活管理、考試管理等。重點是學習管理。
2、學員管理工作要從各班次學員的實際和特點出發,既要發揮管理職能部門的作用,又要充分發揮學員班委會的作用,引導學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
3、在學校的'統一領導下,教務處作為學員管理機構履行管理職能。
4、各專業班次均設班主任,具體負責班級的學習和其他各項活動的管理工作,班主任要嚴格履行班主任職責。
5、各主體班次均建立學員班委會,協助班主任做好班級管理工作。各班次要劃分若干學習小組。各小組長負責組織本小組認真完成學校或班級交給的學習或其他各項任務。
三、學習管理
1、學員到學校學習,要進行入學教育,明確入學目的,端正學習態度,并制定相應的個人學習計劃。
2、貫徹理論聯系實際的教學方針,堅持以理論學習為主,注重實踐操作,認真搞好自學。
3、課堂紀律
(1)學員上課保持安靜,關閉通訊工具,在課堂上接打手機按規定扣分,不得隨意出入教室或做其他任何有礙課堂秩序的事。
(2)在教室上課不吸煙,不隨地吐痰,不亂扔紙屑,保持良好
學校培訓管理制度3
為了一個安靜的學習環境,大家才到翰林來;為了改變自己的學習習慣,大家才到安親班里來;為了能讓自己在原有的基礎上有提高,大家才到一起來……那么,既然有著這么多的共同目標,大家都同在一個教室里,更應該相互關照,與人方便,與己方便,故制定安親班教室管理規則,希望同學們能自覺遵守:
1。進出教室必須輕手開,關門。如果故意開,關門發出很大的聲響,影響到其它同學的學習,請站在教室門后寫作業五分鐘,以示警告,如果以后再犯,每次增加五分鐘累積。
2。不能在教室里吃東西,尤其是邊做作業邊吃零食,如果被發現,零食無條件被沒收。如果吃晚飯,一律到休息區就餐,就餐時間不能超過15分鐘。
3。請自覺的.維持教室里的秩序,保持安靜,如果在問老師問題,一定要注意控制自己的音量,嚴禁大喊大叫,搗亂其他同學的思路。
4。如果要喝水,上廁所,出教室前要告訴老師,并且進行登記,清楚地注明離開和回來時間,提高自己的學習效率,更好地完成學習任務。
5。沒有經過老師的同意,不得隨意竄班,在每個教室里逗留一段時間,浪費了自己寶貴的學習時間,以至于作業不能按時完成。
6。教室里出現跟學習無關的東西(如:玩具,毽子,游戲機,手機等),拿出來后自己玩,借別人玩,被老師發現后,無條件沒收。
7。自己作業完成后,按照老師的安排自覺復習,如果打攪到其他同學們的學習,罰站五分鐘,,以示警告,如果屢犯,則每次增加五分鐘累積。
學校培訓管理制度4
一、個人衛生
1、廚房部員工堅持按時上、下班、堅守崗位;進入廚房必須做到工裝鞋整潔。
2、在工作時間內,當班人員不能隨意離開工作地點,更不能遲到早退。
3、不準用勺子直接用口嘗味,不抽煙操作。
4、不得在廚房內躺臥,也不許隨便懸掛衣服及放置鞋子,或亂放雜物等。
5、在廚房工作時,不得在食物或食器的附近咳嗽、吐痰、打噴嚏。
二、環境衛生
1、保持地面無油漬、無水跡、無衛生死角、無雜物。
2、保持瓷磚清潔光亮,勤擦門窗。
3、工作結束后調料加蓋,工具、用具、工作臺面、地面清理干凈。
4、下班前應將冰箱、爐灶、配菜臺、保潔櫥等清理干凈。
5、廚房、冰箱等設備損壞應及時報修。
6、地面、天花板、墻壁門窗應堅固美觀,所有孔洞縫隙應予填實密封,并保持整潔,以免蟑螂、老鼠隱身躲藏或出入。
7、垃圾桶和餿水桶身需基本保持干凈、標識明確并加蓋,按時清理。
三、冰箱衛生
1、冰箱有專人管理,定期化霜。
2、保持冰箱內外清潔,每日擦洗一次。
3、每日檢查冰箱內食品質量,杜絕生熟混放,嚴禁疊盤,魚類、肉類、蔬菜類,相對分開,減少串味,必要時應用保鮮膜。
四、食品衛生
1、認真做好原料的檢疫工作,變質、有毒、有害食品不切配、不燒煮。
2、食物應保持新鮮、清潔、衛生,并于洗清后,分類以塑膠袋包緊,或裝在有蓋容器內,分別儲放冰箱或 冷凍室內,魚肉類取用處理要迅速,以免反覆解凍而影響鮮度,要確實做到勿將食物暴露在生活常溫太久。
3、凡易腐敗飲食物品,應貯藏攝氏零度以下冷藏容器內,熟的與生的食物分開貯放,防止食物氣味在冰箱內擴散及吸收箱內氣味,并備置脫臭劑或燃過的木炭放入冰箱,可吸凈臭味。
4、食品容器清潔、炊具做到刀具不銹、砧板不霉,加工臺面干凈,配菜盤與
熟菜盤有明顯區別。
5、食品充分加熱,防止里生外熟,隔頓、隔夜、外購熟食要回燒后再供應。
6、按政府有關規定,禁用不得銷售的食品。
7、蔬菜不得有枯葉、霉斑、蟲蛀、腐爛、如衛生不合格,要退回粗加工清洗。
8、干貨、炒貨、海貨、粉絲、調味品、罐頭等,要妥善儲藏,不得散放,落地。
五、餐具衛生
1、切配器具要生熟分開,加工機械必須保持清潔。
2、熟食、熟菜裝盆、餐具不得缺口、破邊,必須清潔,經消毒后,無水跡、油跡、灰跡、方能裝盆出菜。
3、不銹鋼器具必須保持本色,不潔餐具退洗碗間重洗。
六、切配衛生
1、切配上下必須保持清潔、衛生、整潔。
2、砧板清潔衛生,用后豎放固定位置,每周清洗,定期消毒。
3、不銹鋼水斗內外必須保持清潔,光亮。
4、遇有下水道不通或溢水要及時報修。
七、爐灶衛生
1、灶臺保持不銹鋼本色,不得有油垢,抹布結束后清洗干凈。
2、鍋具必須清潔,排放整齊。
3、爐灶瓷磚清潔、無油膩,爐灶排風要定期清洗,不得有油垢。
4、各種調料罐、缸必須清潔衛生并加蓋。
員工食堂衛生管理員工職責
1、廚師負責灶臺衛生、地溝衛生,每次下班前將負責的區域打掃干凈,隨時保持區域的衛生整潔;
2、切菜工負責廚房衛生、冰柜衛生,每周定時清理冰柜; 3、洗碗工負責洗碗間衛生,盤碗每餐清洗干凈,每月大洗一次; 4、打菜工負責員工食堂大廳衛生,每餐用餐完畢及時打掃衛生,隨時保持桌面、椅子及地面的干凈整潔,每周大清洗一次;
5、負責早餐的員工負責湯灶衛生;
6、每周星期五全體員工大掃除。員工食堂廚師長崗位責任工作職責
1、在人力資源部領導的.督導下,全面負責員工食堂的管理工作。
2、了解掌握各崗位人員技術水平和工作特點,根據個人專長,合理安排技術崗位。
3、與采購部保持良好的聯系,保證貨源供應及時,質量良好,同時親自檢查、落實貨源購進的驗收和儲存。
4、不斷的研制、創新菜式。在保留餐廳傳統菜式,保持特色不變的基礎上,推陳出新。
5、控制食品成本、合理使用各種原料,減少浪費。
6、負責廚房員工作息時間安排。
7、做好每月的工作計劃、材料領用以及工作總結。
工作時間早上8:30-13:00
下午:15:30-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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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總體環境保持與考核標準:
1.1、保持所屬區域地面干凈、無雜物(紙屑、瓜果皮核、煙頭等)、水跡、浮土,無死角,違
者上交10元/項
1.2、保持門窗干凈整潔、無塵土、玻璃清潔、透明,違者上交10元/項
1.3、保持墻壁、墻角、屋頂及其附屬物(開關、插座、電源等)清潔,表面無灰塵、污跡,無
亂貼亂畫,違者上交10元/項
1.4、保持掛件、畫框及其他裝飾品完整無破損,干凈整潔,違者上交10元/項
1.5、書櫥、鏡子上干凈明亮,無浮塵、污跡及亂貼亂畫,書櫥內種類書籍資料排列整齊,無灰
塵,櫥頂無亂堆亂放現象,違者上交20元/項
1.6、任課教師每次下課后,須徹底打掃教室衛生,整齊擺放課桌椅,每日傾倒垃圾桶至指定位
置,違者上交20元/項
1.7、桌椅擺放整齊,每排每列成一條直線,課桌腿、面,無臟痕、浮塵,亂寫亂畫,違者上交
10元/項
1.8、樓梯、扶手及欄桿上無灰塵、雜物及臟痕,樓梯保持暢通,立面無污跡,違者上交10元/項
1.9、室內暖氣片上無雜物、浮塵及蛛網,空隙無懸掛物及浮塵,違者上交10元/項
1.10、保持所屬區域內的各種辦公設備(電腦、打印機、電話、電視等)、教學設備(投影儀、幕布、音響、調音柜、演講臺、黑板及公示板等)、日常生活設施(鐘表、飲水機、自動投幣機、冰箱、空調、風扇、微波爐等)完好無損,干凈整潔,并定期進行維護保養,違者上交50—100元/項
1.
11、庫房內物品擺放整齊,分類清晰,地面、墻面、隔斷及屋頂保持干凈整潔,違者上交10元/項
1.
12、每次使用完衛生間須保持衛生間干凈明亮、無異味,水洗臺面整潔無水跡,便池內無污垢,無異物阻塞,保持清潔工具干凈整潔,用后及時清洗整理,擺放整齊,取放均在固定(或隱蔽)位置,違者上交10元/項
1.
13、各教室垃圾簍擺放整齊并每日及時清理傾倒,無異味、溢滿現象。違者當日任課教師上交10元/項
1.14各教室窗簾每月清洗一次,坐班教師輪流負責,違者上交20元/項
1.
15、員工及學員不得在公共區域內大聲喧嘩, 保持良好的工作氛圍。
2、辦公用品的擺放管理標準:
2.1、辦公桌面:辦公桌面只能擺放必需物品,其它物品應放在個人抽屜,暫不需要的物品就擺回柜子里,不用的`物品要及時清理掉。
2.2、辦公文件、票據:辦公文件、票據等應分類放進文件夾、文件盒中,并整齊的擺放至辦公桌左上角上。
2.3、辦公小用品如筆、尺、橡皮檫、訂書機、啟丁器等,應放在指定地點,要從哪取使用完后放到原位。
2.4、電腦:電腦鍵盤要保持干凈,下班或是離開學校前電腦要完全關閉。
2.5、報刊:報刊應擺放到報刊架上,要定時清理過期報刊。
2.6、飲食水機、燈具、打印機、傳真機、文具柜等擺放要整齊,保持表面無污垢,無灰塵、水漬,蜘蛛網等,辦公室內電器用線走向要美觀,規范,并用護釘固定不可亂搭接臨時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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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班時間:
13:00----20:30
13:00---15:30
教師備課時間
15:30---16:00
招生宣傳即接學生
16:00---20:30
教師輔導作業(備注:學生作業未完成的可往后順延時間)
二、辦公室規章制度
1、每天整理自己的物品,保持桌面干凈、整潔,座椅擺放整齊。
2、需要打印的習題、資料等必須提前遞交,經安排后將由打印人員統一處理。個人所需所查資料,請保存到E盤所屬文件夾。
3、工作時間內,任何人不得在辦公室接打電話,閑聊,影響他人工作;任何人不得利用辦公室網絡資源或自己手機進行非工作性質活動(QQ聊天、游戲等),違者必罰。同事之間保持良好的關系,避免大聲爭執以造成不好的影響。
4、每天13:00始為正式上班時間,所有教師13:00時必須在辦公室自己的辦公桌自己備課,不在位者視為遲到;
5、每天下班前,自覺檢查臨近窗戶是否關閉;最后離開者必須關閉所有電源開關(照明燈、空調、電腦、插座等)。
三、教學要求(16:00----20:30為輔導作業時間)
1、帶班教師全權負責本班教學任務。
2、教師進班輔導前要準備好教材、教案、教具和課堂必需品,于輔導前5分鐘到達教室。期間不得隨意出教室(特別是過道南邊的教室,杜絕學生攀爬窗戶)。維持好各自班級的教學秩序。
3、帶班教師應保證學生作業的完成,對于學校期中和期末考試教師應合理安排,確保學生掌握所學知識,如有必要可安排單元測試。
4、教師上課必須保持衣冠整潔、態度溫和、舉止大方,避免情緒化(女性教師上課不得化濃妝、嚴禁穿吊帶衫、拖鞋、超短裙、超短褲或過于透明的服飾等;男性教師不得穿無袖、背心、西式短褲等不符合教師規范的.服飾)。
5、上課時,教師手機必須處于關機或靜音狀態,禁止上課接聽手機或發送信息。對于學生家長將作業發送到老師手機上的,允許老師看短信。
6、教師必須嚴格執行課堂流程,對學生嚴格要求,培養良好的課堂紀律和行為規范,隨時注意學生聽講、書寫坐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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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培訓管理制度7
(一)基本要求
1、加強自身修養,注意職業道德,講究儀表禮儀,處處為人師表。
2、穿戴整潔,發式適合,端莊大方,上班不化濃妝,佩帶首飾適度,女教師不穿時裝和短裙,男教師不穿背心和短褲,符合職業身份。
3、按時上、下班,遵守坐班制度,有特殊情況需要臨時外出,因事或因病不能到校上班,須把工作安排好,必須按學校請假程序辦理請假手續。
4、使用禮貌用語,講普通話,使用職業語言,說話注意身份,注意場合,切忌用粗言惡語傷害他人。
5、參加政治學習、聽課、講座活動時,應講究禮儀,不遲到、不早退,不交頭接耳,不隨意進出會場,不看與會議無關的書報,做好會議記錄,早操按學校要求與學生一起做廣播體操。
6、騎自行車或摩托車到校門前要下車推行,自行車、摩托車要按制定地點整齊存放。
7、不得隨意拿取學校或他人信件、報紙、書刊、雜志等;不得隨意在他人報刊、雜志上亂寫亂劃;未經圖書管理員同意,不得拿走閱覽室的書報雜志,不得“折頁”、“開窗”。
8、愛護學校公物,精心保護電教器材、教具、書籍。注意保持辦公室、電教室、計算機室、閱覽室等公共場所的衛生。
9、下班前,“一周校長”要檢查辦公室,督促關好門窗、電燈、空調、電扇等;班主任、科任教師要檢查教室、多媒體教室,督促學生做好室內清潔衛生,關好門窗、電燈、電扇等。
10、在上班時間內絕對禁止在辦公室打牌、下象棋、談論股票等;不允許帶手機進課堂;不允許上班時間串辦公室閑談;不允許與學校無關的其它事情。
(二)基本修養
1、熱愛學生,尊重學生,不諷刺學生。
2、與學生談話要用熱情的語調,鼓勵的眼神。既嚴格要求,又避免簡單粗暴,不訓斥學生,不傷害學生的自尊心。
3、保持良好的心境,善于控制調節自己的情緒,不得向學生發泄怨氣而影響工作,損害自己的形象。
4、教態親切,聲情并茂,形成良好的`教育教學風度。不準用教鞭敲桌子,不坐著上課(生病不能支持者除外)。
5、堅持正面教育,不準以罰代教(罰站、罰勞動、罰不準進教室上課等)。
6、保持校園和辦公室的安靜,輕聲說話,輕步走路,不打擾他人、工作、學習。不聚在一起閑談,無事不隨便出入他人辦公室。
7、尊重他人,團結同事,誠懇待人,禮貌相處,不議論、不傳播別人隱私,不誹謗中傷同事,不互相拆臺,教師之間,不允許言行粗魯和爭吵行為,團結協作,奮發向上。
8、接待家長和來賓,要熱情有禮,起立送迎。
9、不接受家長饋贈,不得向家長索取物品,不得在任何節假日暗示學生送禮。不得對學生有親疏遠近的表示,不勉強家長為自己辦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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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員必需嚴格遵守課堂紀律,按指定聽課座位就坐。仔細聽講,勤做筆記,按時完成作業。上課時,不得隨便使用通訊工具,手機應予關閉;有問題要舉手示意,不任憑講話。
二、學員應遵守培訓班的規章制度,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有事必需請假。請假半天由班主任同意,1天及以上者,須持單位證明,由學校教務處批準;若無故曠課1天以上、或無故缺課超過3次或經批準缺課2天以上,不得參與本次培訓的`考試。可視狀況,轉到下期學完同類課時,方可參與考試。
三、培訓學員采納簽到制度。學員到課狀況,由班主任點名記載,上、下課前各簽到一次。將到課、遲到、缺課狀況記錄在學員簽到卡上,并作為評定考勤分的依據。若缺一次簽到蓋章,視為半天未到課,按規定扣5分,累計扣分減理論和實務考核未達到60分,視為考試不及格,應重新按課時補課。學員補課考試再不合格的,應重新參與下期培訓學習。直至考核合格,方可發證。
四、學員要講文明,有禮貌,做到尊敬老師,團結同志,愛惜公物,講究衛生,不亂丟紙屑,不隨地吐痰,自覺維護公共秩序。
五、聽從培訓班支配,若有不同意見,先向班主任反映,班主任不能處理時,可向培訓學校教務處反映。學員一經違反培訓學校的有關規定,視情節輕重予以警告或取消培訓資格。
六、考試時,必需嚴格遵守考場紀律,對監考老師勸說無效者。監考老師有權取消其連續考試的資格,并報學校教務到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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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全面落實素質教育和新課程改革的精神,根據省、市關于教師校本培訓的有關精神,加強對校本培訓工作的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1、業務進修制度:要求教師每周利用業余時間到圖書館、閱覽室或網絡系統進行自培自練;同時,積極鼓勵教師參加各種學歷和非學歷的教育和培訓。內容包括:
2、分層培訓、整體推進制度:針對我校教師教齡結構和發展水平的實際情況,進行分層培訓。共分為三層次:年輕教師培訓、骨干教師培訓、名師培訓,分別制定相應的培訓目標和計劃,層層遞進、環環相扣。
3、校本教研培訓制度:教研組開兩周集中半天時間,確定主題,由專人主講,學習教育教學理論,最新教改動態,探討教育教學體會;組織全組成員按照學校工作要求有序組織集體備課,技能培訓,三課匯報課、研究課、示范課,活動和課題研究。
4、活動考勤制度:在開展校本教研和校本培訓的過程中,將設置考勤登記表或手冊,對全體參加教師進行嚴格的`考勤,無故曠缺者作為曠課處理。
5、學分登記制度:參加校本培訓和校本教研的教師,教研處和教研組共同根據教師參加培訓的數量和質量進行整理評定,上報縣教育局和教師進修學校按校本培訓規范性學分登記辦法申請相應的學分。
6、過程督查制度:學校對校本教研和培訓工作實行動態管理,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抽查。強化六種工作態度:積極主動參與態度;一切為了學生態度;團隊合作態度;勤于研習態度;善于反思態度;合理利用業余時間豐富自己專業的態度。堅持做到勤學習、勤鉆研、勤反思。
7、資料建檔制度:學校對開展的校本教研和校本培訓活動以及教師參加該活動的各種資料,做好建檔工作,將課程理念、教學觀、學生觀的認識和變化、收獲和感悟記錄下來,做好教師個人專業成長過程資料的積累。
民辦培訓學校的管理制度4
教育教學工作的前提,特制定教師人事管理制度,以抓好學校人事管理工作,造就師資強、師風純、教風正的教師隊伍。
一、全體教師必須服從上級和學校的管理,自覺做到依規辦事、依法治教,遵守上級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到遵紀守法、教書育人、為人師表,崇尚科學,反對邪教。
二、學校內部教師人事調整,由學校領導班子成員根據教師的專長和表現,召開專門會議研究討論決定,人事調配實行一次性討論,一經討論確定,原則上不得變動,特殊情況需要調整的要經過學校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
三、每學期對教師的各方面表現進行一次業績考評,考評結果由高分到低分排隊,末位的實行待崗;考評結果作為教師評聘、評優、評先、考核、晉升的重要依據。
四、實行教師聘任制,學校根據教師的平時的表現和業績考評結果,由校領導班子根據學校和崗位的需要,確定聘任教師的名單,各教師與學校簽定聘任協議。
五、全體教師必須從大局出發,服從學校分工,按學校分工認真搞好本職工作,想方設法提高工作效率。如不服從分工的,視情節輕重,在學年度業績考評“思想表現”和“工作態度”中扣分。
六、建立教師工作考核檔案,健全教師業務檢查評比制度,學校領導班子成員、各部門負責人定期或不定期對教師各方面的表現進行檢查,并作好記錄,對教師各方面的表現每學期由學校考評小組作出公平的評價。
七、各教師要認真學習教育法律法規各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樹立高尚的師德師風,積極參加繼續教育和教研教改活動,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學能力,認真總結教育教學經驗,積極撰寫教育教學論文,完成學校布置的各項任務,想方設法在各自的崗位上做出成績,為推進素質教育,提高學校的教育教學質量而努力奮斗。
學校培訓管理制度10
第一條為規范和加強職業學校學生實習工作,維護學生、學校和實習單位的合法權益,提高技術技能人才培養質量,增強學生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更好服務產業轉型升級需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指職業學校學生實習,是指實施全日制學歷教育的中等職業學校和高等職業學校學生(以下簡稱職業學校)按照專業培養目標要求和人才培養方案安排,由職業學校安排或者經職業學校批準自行到企(事)業等單位(以下簡稱實習單位)進行專業技能培養的實踐性教育教學活動,包括認識實習、跟崗實習和頂崗實習等形式。
認識實習是指學生由職業學校組織到實習單位參觀、觀摩和體驗,形成對實習單位和相關崗位的初步認識的活動。
跟崗實習是指不具有獨立操作能力、不能完全適應實習崗位要求的學生,由職業學校組織到實習單位的相應崗位,在專業人員指導下部分參與實際輔助工作的活動。
頂崗實習是指初步具備實踐崗位獨立工作能力的學生,到相應實習崗位,相對獨立參與實際工作的活動。
第三條職業學校學生實習是實現職業教育培養目標,增強學生綜合能力的基本環節,是教育教學的核心部分,應當科學組織、依法實施,遵循學生成長規律和職業能力形成規律,保護學生合法權益;應當堅持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強化校企協同育人,將職業精神養成教育貫穿學生實習全過程,促進職業技能與職業精神高度融合,服務學生全面發展,提高技術技能人才培養質量和就業創業能力。
第四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相關部門應高度重視職業學校學生實習工作,切實承擔責任,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措施鼓勵企(事)業等單位接收職業學校學生實習。
第二章實習組織
第五條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統籌指導職業學校學生實習工作;職業學校主管部門負責職業學校實習的監督管理。職業學校應將學生跟崗實習、頂崗實習情況報主管部門備案。
第六條職業學校應當選擇合法經營、管理規范、實習設備完備、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要求的實習單位安排學生實習。在確定實習單位前,職業學校應進行實地考察評估并形成書面報告,考察內容應包括:單位資質、誠信狀況、管理水平、實習崗位性質和內容、工作時間、工作環境、生活環境以及健康保障、安全防護等方面。
第七條職業學校應當會同實習單位共同組織實施學生實習。
實習開始前,職業學校應當根據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與實習單位共同制訂實習計劃,明確實習目標、實習任務、必要的實習準備、考核標準等;并開展培訓,使學生了解各實習階段的學習目標、任務和考核標準。
職業學校和實習單位應當分別選派經驗豐富、業務素質好、責任心強、安全防范意識高的實習指導教師和專門人員全程指導、共同管理學生實習。
實習崗位應符合專業培養目標要求,與學生所學專業對口或相近。
第八條學生經本人申請,職業學校同意,可以自行選擇頂崗實習單位。對自行選擇頂崗實習單位的學生,實習單位應安排專門人員指導學生實習,學生所在職業學校要安排實習指導教師跟蹤了解實習情況。
認識實習、跟崗實習由職業學校安排,學生不得自行選擇。
第九條實習單位應當合理確定頂崗實習學生占在崗人數的比例,頂崗實習學生的人數不超過實習單位在崗職工總數的10%,在具體崗位頂崗實習的學生人數不高于同類崗位在崗職工總人數的20%。
任何單位或部門不得干預職業學校正常安排和實施實習計劃,不得強制職業學校安排學生到指定單位實習。
第十條學生在實習單位的實習時間根據專業人才培養方案確定,頂崗實習一般為6個月。支持鼓勵職業學校和實習單位合作探索工學交替、多學期、分段式等多種形式的實踐性教學改革。
第三章實習管理
第十一條職業學校應當會同實習單位制定學生實習工作具體管理辦法和安全管理規定、實習學生安全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等制度性文件。
職業學校應對實習工作和學生實習過程進行監管。鼓勵有條件的職業學校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構建實習信息化管理平臺,與實習單位共同加強實習過程管理。
第十二條學生參加跟崗實習、頂崗實習前,職業學校、實習單位、學生三方應簽訂實習協議。協議文本由當事方各執一份。
未按規定簽訂實習協議的,不得安排學生實習。
認識實習按照一般校外活動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第十三條實習協議應明確各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協議約定的內容不得違反相關法律法規。
實習協議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一)各方基本信息;
(二)實習的時間、地點、內容、要求與條件保障;
(三)實習期間的食宿和休假安排;
(四)實習期間勞動保護和勞動安全、衛生、職業病危害防護條件;
(五)責任保險與傷亡事故處理辦法,對不屬于保險賠付范圍或者超出保險賠付額度部分的約定責任;
(六)實習考核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其他事項。
頂崗實習的實習協議內容還應當包括實習報酬及支付方式。
第十四條未滿18周歲的學生參加跟崗實習、頂崗實習,應取得學生監護人簽字的知情同意書。
學生自行選擇實習單位的頂崗實習,學生應在實習前將實習協議提交所在職業學校,未滿18周歲學生還需要提交監護人簽字的知情同意書。
第十五條職業學校和實習單位要依法保障實習學生的基本權利,并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安排、接收一年級在校學生頂崗實習;
(二)安排未滿16周歲的學生跟崗實習、頂崗實習;
(三)安排未成年學生從事《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中禁忌從事的勞動;
(四)安排實習的女學生從事《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中禁忌從事的勞動;
(五)安排學生到酒吧、夜總會、歌廳等營業性娛樂場所實習;
(六)通過中介機構或有償代理組織、安排和管理學生實習工作。
第十六條除相關專業和實習崗位有特殊要求,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的實習安排外,學生跟崗和頂崗實習期間,實習單位應遵守國家關于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的規定,并不得有以下情形:
(一)安排學生從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具有較高安全風險的實習;
(二)安排學生在法定節假日實習;
(三)安排學生加班和夜班。
第十七條接收學生頂崗實習的實習單位,應參考本單位相同崗位的報酬標準和頂崗實習學生的工作量、工作強度、工作時間等因素,合理確定頂崗實習報酬,原則上不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試用期工資標準的80%,并按照實習協議約定,以貨幣形式及時、足額支付給學生。
第十八條實習單位因接收學生實習所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按現行稅收法律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第十九條職業學校和實習單位不得向學生收取實習押金、頂崗實習報酬提成、管理費或者其他形式的實習費用,不得扣押學生的居民身份證,不得要求學生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收取學生財物。
第二十條實習學生應遵守職業學校的實習要求和實習單位的.規章制度、實習紀律及實習協議,愛護實習單位設施設備,完成規定的實習任務,撰寫實習日志,并在實習結束時提交實習報告。
第二十一條職業學校要和實習單位相配合,建立學生實習信息通報制度,在學生實習全過程中,加強安全生產、職業道德、職業精神等方面的教育。
第二十二條職業學校安排的實習指導教師和實習單位指定的專人應負責學生實習期間的業務指導和日常巡視工作,定期檢查并向職業學校和實習單位報告學生實習情況,及時處理實習中出現的有關問題,并做好記錄。
第二十三條職業學校組織學生到外地實習,應當安排學生統一住宿;具備條件的實習單位應為實習學生提供統一住宿。職業學校和實習單位要建立實習學生住宿制度和請銷假制度。學生申請在統一安排的宿舍以外住宿的,須經學生監護人簽字同意,由職業學校備案后方可辦理。
第二十四條鼓勵職業學校依法組織學生赴國(境)外實習。安排學生赴國(境)外實習的,應當根據需要通過國家駐外有關機構了解實習環境、實習單位和實習內容等情況,必要時可派人實地考察。要選派指導教師全程參與,做好實習期間的管理和相關服務工作。
第二十五條鼓勵各地職業學校主管部門建立學生實習綜合服務平臺,協調相關職能部門、行業企業、有關社會組織,為學生實習提供信息服務。
第二十六條對違反本規定組織學生實習的職業學校,由職業學校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處分。因工作失誤造成重大事故的,應依法依規對相關責任人追究責任。
對違反本規定中相關條款和違反實習協議的實習單位,職業學校可根據情況調整實習安排,并根據實習協議要求實習單位承擔相關責任。
第二十七條對違反本規定安排、介紹或者接收未滿16周歲學生跟崗實習、頂崗實習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照《禁止使用童工規定》進行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章實習考核
第二十八條職業學校要建立以育人為目標的實習考核評價制度,學生跟崗實習和頂崗實習,職業學校要會同實習單位根據學生實習崗位職責要求制訂具體考核方式和標準,實施考核工作。
第二十九條跟崗實習和頂崗實習的考核結果應當記入實習學生學業成績,考核結果分優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次,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學生獲得學分,并納入學籍檔案。實習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畢業。
第三十條職業學校應當會同實習單位對違反規章制度、實習紀律以及實習協議的學生,進行批評教育。學生違規情節嚴重的,經雙方研究后,由職業學校給予紀律處分;給實習單位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依法予以賠償。
第三十一條職業學校應組織做好學生實習情況的立卷歸檔工作。實習材料包括:(1)實習協議;(2)實習計劃;(3)學生實習報告;(4)學生實習考核結果;(5)實習日志;(6)實習檢查記錄等;(7)實習總結。
第五章安全職責
第三十二條職業學校和實習單位要確立安全第一的原則,嚴格執行國家及地方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有關規定。職業學校主管部門應會同相關部門加強實習安全監督檢查。
第三十三條實習單位應當健全本單位生產安全責任制,執行相關安全生產標準,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必要的安全保障器材和勞動防護用品,加強對實習學生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管理,保障學生實習期間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第三十四條實習單位應當會同職業學校對實習學生進行安全防護知識、崗位操作規程教育和培訓并進行考核。未經教育培訓和未通過考核的學生不得參加實習。
第三十五條推動建立學生實習強制保險制度。職業學校和實習單位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為實習學生投保實習責任保險。責任保險范圍應覆蓋實習活動的全過程,包括學生實習期間遭受意外事故及由于被保險人疏忽或過失導致的學生人身傷亡,被保險人依法應承擔的責任,以及相關法律費用等。
學生實習責任保險的經費可從職業學校學費中列支;免除學費的可從免學費補助資金中列支,不得向學生另行收取或從學生實習報酬中抵扣。職業學校與實習單位達成協議由實習單位支付投保經費的,實習單位支付的學生實習責任保險費可從實習單位成本(費用)中列支。
第三十六條學生在實習期間受到人身傷害,屬于實習責任保險賠付范圍的,由承保保險公司按保險合同賠付標準進行賠付。不屬于保險賠付范圍或者超出保險賠付額度的部分,由實習單位、職業學校及學生按照實習協議約定承擔責任。職業學校和實習單位應當妥善做好救治和善后工作。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七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應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相關部門依據本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實施細則或相應的管理制度。
第三十八條非全日制職業教育、高中后中等職業教育學生實習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三十九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辦法》(教職成〔20xx〕4號)同時廢止。
學校培訓管理制度11
為確保師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證師生身心健康發展和學校工作的有序進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課堂教學制度
1、每堂課的任課教師是當堂課的安全責任人。
2、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準把學生趕出教室。
3、規范課堂教學行為,檢查教學設備設施。
4、嚴禁遲進課堂或擅自脫離課堂。
5、教師如發現學生無故不上課,應在第一時間內通知學生家長。
二、課間管理制度
1、各部門主任、副主任、值周教師必須加強課間巡視工作。
2、教育學生課間不攀高、不跳臺階、不追跑,上廁所不擁擠、不做危險性游戲等。
三、組織保障制度
1、建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安全工作。法人代表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法人代表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含校長、執行校長、副校長、黨支部書記、教務處主任、綜治辦主任、學生處主任)
2、健全安全工作責任制,確保安全工作落實到人,每學期要簽訂各類安全責任書。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教育局;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一式二份,一份報教育局,一份報公安派出所,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3、定期排查不安全隱患。
四、突發災害安全防護工作制度
1、學校應在各類災害發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預測工作,化被動為主動,實行全員監控。
2、在遭遇不可預見的火災、地震等災害時,應有序組織學生緊急疏散和撤離現場,保證學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強對學生進行防災、抗災的教育,傳授遇災后的自救、互救辦法,培養學生的自救能力。
4、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
5、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6、實行全員參與安全工作制度,不得回避安全工作責任。
附:因任課教師管理不善導致安全問題的,免除任課教師參與年終全校優秀教師的評選資格,由任課教師承擔事故主要責任,各部門主任、副主任承擔連帶責任;因課間管理不善導致安全問題的,由任課教師、各部門主任承擔責任;因校內安全排查不過關導致的安全事故的,由各部門主任、副主任承擔責任;部門提出了整改,而學校負責人沒有落實到位,由學校負責人承擔責任。篇二: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幼兒園安全管理,創造一個和諧安寧的教書育人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1、牢固樹立“生命至上”的觀念,切實把“安全第一”的思想落到實處。
2、建立健全有效的安全責任體制,一把手負總責,班子成員“誰主管、誰負責”,中層管理人員分工負責,基層人員崗位負責。
3、探索建立穩定有序的安全運行機制:
(1)在安排年度工作計劃時,安全工作與教育、教學工作同步安排。
(2)在編排校歷、園歷時,安全工作與教育、教學工作同步編排。
(3)在布置每周工作時,安全工作與教育、教學工作同步布置。
(4)在檢查每周工作時,安全工作與教育、教學工作同步檢查,同步評價。
(5)在全年工作考核、總結時,安全工作與教育、教學工作同步考核、同步總結。
(6)在全年工作表彰、獎勵時,安全工作與教育、教學工作同步表彰、同等獎勵。
(7)校內、園內安全教育與教育、教學內容同等重要,教師、教材、課時、課酬等與教育、教學同等標準。
(8)校外、園外安全學習培訓與教育、教學外出學習培訓同樣需要,同等政策。
4、堅持預防為主,堅持警鐘長鳴,堅決落實安全工作“一票否決制”和“責任追究制”。
校長崗位安全職責:
1、校長全面負責學校安全工作,是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管理工作負總責。
2、宣傳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學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的指示精神。
3、依法制定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層級安全崗位責任制,明確安全責任人。
4、把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管理全過程,組織師生員工學習安全制度和規則。
5、建立學生安全保障領導機構,并指導和督促其有效運作。
6、落實安全經費,改善安全設施,提高物防水平。
7、主持召開安全檢查工作會議,對重大安全措施和事故隱患整改做出決策,并督促職能部門貫徹落實,及時制止和處理教職工侵犯學生權益的行為。
8、對學校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積極組織搶險處置,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損失,責成有關人員進行事故調查、整改和處理。
9、對學校的財務資產安全承擔責任,指導分管校長、園長做好財務資產安全管理工作。
10、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安全工作,申請獲得支持。
分管安全副校長崗位安全職責:
1、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是校園安全的直接負責人,協助校長抓好安全工作。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學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的指示精神。
3、認真執行校長決策和行政會議決議,參與學校重大安全問題的討論與決策。,協助校長做好安全工作,對學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負分
4、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建設,組織制訂學校安全管理制度,檢查指導制度落實,考核評價落實效果。
5、組織校級安全檢查,研究制訂隱患整改措施,督促職能部門、崗位整改落實。
6、督促有關人員做好校舍維修與管理,安全設施的配置、使用和維護,使之處于完好狀態。
7、負責組織應急搶險和事故處理,會同有關部門或人員調查原因,分析責任,提出整改及處理意見。
8、按時選派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參加業務培訓,持證上崗、熟練操作,規范管理。
9、加強師生員工安全教育,經常傾聽師生員工的意見反映,及時解決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0、做好各處室、崗位之間的協調工作,督促、指導其發揮職能作用,提高工作效益,確保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的貫徹和落實。
11、協助校長做好財務、資產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規章制度,落實人防、物防、技防要求,抓好監督檢查和整改落實工作。
12、協調、協助轄區公安等職能部門的工作,齊抓共管、綜合治理。
13、發生突發事件時,要及時趕到現場,服從校長的指揮,沉著冷靜,組織力量積極穩妥地作好師生員工的撤離工作,穩妥處理善后工作。
1、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抓好分管領域的安全工作,對分管領域發生的安全事故視具體情況承擔相應責任。
2、布置工作時同時布置安全,指導工作時同時指導安全,檢查工作時同時檢查安全,評價工作時同時評價安全。
3、督促分管領域按要求落實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建立健全基礎資料,做好本領域安全基礎工作。
4、嚴格要求分管領域落實安全工作的月檢、周檢、日檢制度,及時整改隱患,健全資料臺帳。
5、隨時與校長和分管安全的副校長溝通安全工作,提出意見建議,形成管理合力。
6、支持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長的工作,協調落實分管領域的細節安排,把安全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
7、學習安全法律、法規,參加安全培訓,具有明確的安全意識和基本的安全技能。
8、遇突發事件發生時,要及時趕到現場,服從校長的指揮,協助做好分管工作。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基本方針,及時傳達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政策、文件、規定和事故通報。
2、熟悉學校安全管理方面的各項規章制度,定期對本室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
3、管理好人事、文書、檔案室檔案及各類文件、職改材料、畢業生高三年政審材料、各類印章、印信,防止丟失、損壞、遺漏,外借材料應及時歸檔。
4、加強本部門保密管理,有關保密性質內容的文件材料要嚴防泄密,督促有關人員及時上繳有時限的文件。
5、加強防火、防盜工作,熟練使用滅火器;及時清理廢棄紙張,下班時應關掉電源,鎖好門窗。
6、檢查落實本處室人事、文書、檔案的安全責任管理。
7、建立健全部門安全檢查臺帳。篇三:職業培訓學校管理制度[1]
學校培訓管理制度12
學生檔案管理工作是培訓學校的重要工作之一,為做好學生檔案材料的收集、歸檔和管理工作,實現學生檔案管理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更好地為學生服務,充分發揮學生檔案在教學管理中的作用,制訂本管理。
第一條
培訓學校學生檔案管理的主管部門,在校長領導下,為進一步規范培訓學校學生檔案管理工作,特制訂辦法統一組織實施管理。
第二條
由一名管理人員專門負責學生檔案的收集、歸檔、整理、鑒定、保管、統計、借閱和傳遞等各項基礎工作。管理人員應自覺執行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確保檔案的完整與安全。
第三條
學生檔案資料的整理是為了解該生在培訓期間的思想、學習、生活等各方面的情況及表現,因此學生檔案管理工作極其重要。
第四條
學生檔案管理的職責
一、統一部署、指導完成畢業生檔案的整理、排序、密封及發放工作。
二、負責接收、整理、分類、統計、保管各類學生檔案及有關材料。
三、完成畢業生各類材料的裝檔發放工作。
四、配合各部門做好學生檔案的查閱工作。
五、對失去保存價值的學生檔案,應征求檔案管理處領導的同意。造冊報經培訓學校領導批準,予以銷毀,未經鑒定和同意不得銷毀任何檔案。
第五條
學生檔案歸檔范圍
凡是學生在培訓學校所填寫的相關表格,在培訓期間的表現情況以及學生相關的各種材料,均應歸檔。
第六條
學生檔案管理辦法
一、學生在培訓期間,檔案以班級為單位進行管理。
二、建立學生電子檔案,用來記錄學生的基本信息及檔案中的材料名稱。
第七條
學生檔案管理工作要求
一、檔案管理人員要認識到檔案工作的重要性,保證學生檔案材料的完整安全。對于學生的檔案材料應及時整理歸檔。
二、要愛護檔案,查閱時不準在檔案上劃圈、涂抹、批注、刪改,未經批準不得復制。
三、查閱、借閱檔案時,需履行借閱手續,經檔案管理處領導審批后方可查閱。外單位人員因需要查閱、借調學生檔案時,必須持單位介紹信身份證。
四、培訓學校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需查閱學生檔案,在借閱時也需嚴格履行借閱手續,借閱人要愛護檔案原件,用后及時歸還。
五、檔案室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隨意將查閱檔案內容泄露他人。未經培訓學校檔案管理處領導的`同意,不得向無工作關系的個人借閱檔案。
六、做好防火、防水、防潮、防盜、防有害生物、防塵、防光、防高溫等工作,定期檢查保管情況,確保檔案的安全,做到無丟失、無霉變、無蟲蛀、無差錯。
第八條
本制度由培訓學校檔案管理處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教務管理員崗位職責(試行)
一、認真做好各類班次的開班教學準備、教師接待和管理過程中的協調工作,教學安排有變動應及時通知相關部門和主管領導。
二、認真做好各類教學通知、課表、小結、試卷和學員考核等材料的起草、打印、安排和歸檔工作。及時做好各班次的教材及辦公用品采購申報、分發、處理等工作。
三、及時了解與落實基層單位委托辦班的要求、意見和建議,增強主動服務意識。
四、認真組織、申報職業資格考試及成績等相關工作,加強對學籍檔案的管理,負責做好各期學員及主管單位查證和學籍保管等工作。
五、主動接受上級領導對教務管理工作的業務指導,做到認真、誠懇、有效。
六、協助班主任做好培訓班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七、積極主動完成培訓學校領導臨時交辦的其他工作。
學校培訓管理制度13
為加強學校學員安全管理工作,維護正常教學和生活秩序,保證學員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及財產安全。根據上級有關規定和學校有關規定精神,特制訂以下規定。
一、學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任務是:對學員宣傳、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實施安全教育及管理,妥善處理各類安全事故,積極引導學員安全健康成長。
二、學校對學員安全教育管理,要以預防為主,本著愛護學員,教育先行,明確責任,管教結合,妥善處理的原則,做好教育管理和處理工作。
三、本規定是對學員在校期間的安全教育,管理及事故處理的規范。
四、學校要把對學員進行安全教育作為一項重要工作列入到議事日程上來,積極開展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工作,增強學員的防范能力。
五、為加強學員的安全管理工作,學校將建立學員安全教育管理領導小組,組成員由各任課教師及各部門主管參加,在學校主管校長領導下進行工作。
六、學校教職工要從愛護、關心學員出發、努力做好本職工作和改善環境,保護學員人身和財產安全
七、學員發生意外以及學員要求人身安全或財產安全保護時,學校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學員應自覺尊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不得參與危害社會及學校穩定的活動。不得有損害他人利益的行為,要注意自身安全和財產安全,防止各種事故發生。
八、學員在各項活動中,應遵守紀律和有關規定。
1、在實操室應嚴格按操作進行操作。
2、在實操、社會實踐、軍訓及勞動中,應嚴格遵守學校有關規定,注意人身安全,交通安全。
九、學員應嚴格遵守宿舍管理規定,保持宿舍衛生清潔,嚴禁使用各種電器、煤油爐、酒精爐等易燃易爆物品,一經發現,將按學校有關規定進行經濟處罰,并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行政律處分。
十、如發生刑事、交通等其它事故,在場學員應保護現場,并及時向學校有關部門報告。
十一、學員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發生一般傷害后,學校將及時進行調查,根據當事人或他人的過錯,給予批評教育,并根據損失程度,除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外,同時要給予相應的行政紀律處分。
十二、學員在教學、實習、生活過程中,因屬學校責任發生的傷亡、或致殘等事故,由學校承擔責任,并依據有關規定做好處理及善后處理工作。在教學、實習生活過程中,由于學員本人不能遵守紀律或不按要求進行活動而發生意外人身傷亡事故,由學員本人負責。
十三、學員參加未經學校校長批準的活動或未經請假擅自離校而發生的一切意外傷亡事故,由學員本人負責。
十四、學員假期或畢業離校后發生的一切意外傷亡事故,由學員本人負責。
十五、由屬于不可抗拒原因或自然災害而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由學校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理。
十六、對已參加人身保險的學員,在有效保險期內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由保險公司按規定給予一定數額的保險金;屬于學校責任的,由學校根據有關規定補償,屬于學員本人責任的,除保險公司按規定給予一定數額的保險金外,學校將不再負責。
十七、因病死亡可由本人承擔責任死亡的學員,學校不承擔喪葬費,如家庭確有實際困難,學校可酌情給予一次性經濟補助,補助費金額最多不能超過500元。
十八、因保護國家財產或他人生命而致殘或英勇犧牲的學員,學校將報請省、市人民政府授予榮譽稱號,同時給予一定數額的經濟補償。
十九、本規定由學校學員安全領導小組負責解釋,自頒布日起實施。
學校培訓管理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全面推進素質教育,促進學生素質全面提高,努力提高我市藝術教育成果,根據《民辦教育促進法》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培訓中心在辦學過程中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遵循教育規律,保證學校的辦學方向。
第三條:培訓中心以培養兒童藝術素質為主要教學任務,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
第四條:培訓中心教風:嚴謹施教務實創新教有特色
培訓中心學風:勤奮扎實精益求精學業有成
第五條:培訓中心辦學目標:努力創辦質量一流、隊伍一流、條件一流、管理一流的樂園式學校。
第六條:培訓中心的辦學理念:以人為本、育人為旨、德育為首、質量為上。
第七條:培訓中心的辦學方針:依法治校、科研興校、質量立校、特色榮校。
第八條:培訓中心的辦學思想:堅持整體改革、和諧發展,減輕學生負擔,提高綜合素質,培養學生藝術特長,促進全面發展。
第九條:培訓中心的辦學模式:以改革促創新,以特色促發展,與實踐相結合,學習內容級級銜接的長期培養制培訓中心。
第十條:培訓中心的教育思想:樹立以人為本的教育理念,樹立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教育質量觀,樹立為學生的一生發展和幸福奠定基礎的教育價值觀。
第十一條:培訓中心的教學思想:扎實基礎,注重過程,揭示規律,授給方法,培養自學,啟迪創造,發展個性,健全人格。
第二章培訓中心行政管理
第十二條:培訓中心的主要制度
(一)培訓中心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是培訓中心的法人代表,對培訓中心的教育教學和行政管理工作全面負責。校長在校內具有人事聘任權、財務經費使用權和培訓班教育教學工作決定、指揮權、管理權。
(二)培訓中心實行崗位責任制。培訓中心在定編定崗的基礎上,根據培訓班里的工作需要,科學設置工作崗位,根據崗位的特點,合理確定崗位責任,崗位工作量,工作目標和上崗條件,建立科學的考核辦法,促進全體教職工熱愛本職工作,不斷提高工作效率。
(三)培訓中心實行教職工聘任制,本中心在定編和建立崗位責任制的基礎上,依據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教職聘任方案的有關要求,實行待聘管理,每兩年進行一次教職工聘任。
(四)培訓中心實行職務等級工資制,教職工的工資由基本工資、浮動津貼工資、獎勵工資三部分組成。獎勵工資培訓中心從辦學經費中提取一部分,用于獎勵在學校管理、教育教學、教學科研等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教職工。
(五)培訓中心實行校務公開制
(六)培訓中心實行師生獎懲制
對于教職工在管理、教育、教學、教研、科研及其他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培訓中心將給予物質和精神上的獎勵。
對于學生在學習及其他方面中表現特別突出的,培訓中心將給予物質和精神上的獎勵。對于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中心紀律規定的行為,除追究其法律責任外,本培訓中心還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經濟上的處罰。
第十三條:校長行使下列權利
(一)按照辦學章程自主管理中心;
(二)組織實話教育教學活動;
(三)聘任教職工,實施獎勵或者處分;
(四)管理、使用本單位的設施和經費;
(五)拒絕任何組織和個人對培訓中心工作的非法干涉項;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四條:校長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二)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執行國家教育教學標準,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三)管理好學校不斷提高學校的辦學質量和辦學效益;
(四)維護受教育者、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五)采取措施,創造條件,努力提高教師隊伍素質。
(六)保證本培訓中心利益不受非法侵害;
(七)依法接受監督。
第三章教育教學管理
第十五條:培訓中心要牢固樹立以教育教學中心的辦學思想,加強對教育教學工作管理,保證教育教學質量不斷提高,促進學生素質不斷提高。
第十六條:培訓中心嚴格執行規定課程計劃,開足學科和課時。
第十七條:培訓中心在開展教育教學工作時,以國家的《教學大綱》為指導,大力推進課程改革,努力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第十八條:培訓中心加強教育教學研究工作,強化和突出校本研究,樹立“教學即研究”的理念,促進教師不僅成為一個優秀的教學人員,也要成為一個出色的研究人員。
第十九條:以學校教育為基礎,開展好家庭教育和社區教育,整合教育資源,完善育人網絡,提高育人效果。
培訓中心要通過教師家訪,召開家長會等形式指導好家庭開展家庭教育工作。
培訓中心要充分利用社區教育資源,通過社會實踐,密切學校與社區的.聯系,發揮軍區育人的作用。
第二十條:培訓中心加強對任課教師工作的指導和管理,任課教師應當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對學生進行德、智、體、美全面教育。
(二)開展豐富多彩的活動。
(三)關心愛護差異學生,尊重學生的人格,促進所有學生健康成長。
(四)認真貫徹落實《小學生守則》和《小學生行為規范》的各項要求,做好學生養成教育工作。
(五)做好班級管理,學生檔案的建立,學生操作評定等各項工作。
(六)做好家訪工作,協調好培訓中心、家庭的關系。
(七)做好學生鞏固工作,盡量杜絕出現流失生。
第二十一條:培訓中心的每一位教職工都是學生的教育者,必須樹立“學校無小事,事事都有人”的理念,做好學生的教育工作,在教育工作中應做到以下要求:
(一)用愛心和技能服務學生;
(二)用熱情和無私奉獻學生;
(三)用真誠和友愛尊重學生;
(四)用汗水和心血滋潤學生。
第二十二條:在教育教學中要做好因材施教,特別加強對后進生的教育,采取科學有效的教學方法,幫助他們努力學習。
第二十三條:對學生要加強學習方法的傳授和良好學習習慣的養成教育。指導學生掌握正確的學習方法,養成提前預習、使用
學習用具,動手完成的良好習慣。
第二十四條:教師必須嚴格按照要求保證正常的教學秩序。
(一)每節課前必須充分做好教學準備,不許無準備上課。
(二)每節課必須提前10分鐘進入教室,組織學生上課。
(三)課堂教學進行中教師不得離開課堂。
(四)課堂教學中教師不得使用通訊工具。
(五)教師不經本培訓中心批準不準隨意串、并課。
(六)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學生接受學習的權力。
(七)教師必須按時下課,不得壓堂延長教學時間。
(八)教師下課后必須組織學生列隊出教室。
第三十七條:關于使用教材的規定
(一)必須使用國家規定的教材;
(二)任何人不許以任何理由亂訂資料,并推銷規定使用外的教材;
第二十五條:關于教學質量測試的規定
(一)學校每年進行二次集中測試,期中一次,期末一次。
(二)平時測試、分期測試由任課教師組織。
(三)測試內容為非筆試,內容側重專業成績、實踐能力的考查。
(四)學生期末總成績由平時成績、分期成績、期中成績、期末成績按比例折算,綜合評定。
(五)任何教師不得給學生排名次。
第二十六條:關于教育管理的規定
(一)培訓中心的招生、編班由培訓中心校長組織完成。
(二)培訓中心校歷由教導處根據培訓中心工作計劃按月編排并嚴格執行。
(三)培訓中心每個月召開一次工作例會、例會的基本內容是總結上段工作,布置下段任務和要求;且進行一次全校的工作總結。
(四)培訓中心的檔案管理按檔案管理規定由專人負責。
(五)培訓中心的學籍管理執行上級的有關規定,由教導處負責此項工作。
第四章后勤管理
第二十七條:加強對培訓中心的秩序管理
1、認真做封閉管理工作,對外來人員沒有學校的允許不準進入教室內。
2、嚴禁任何外來人員在我培訓中心內從事商業活動。
3、嚴禁在培訓中心內進行任何危害師生身心健康的活動。
第二十八條加強對培訓中心環境的管理
培訓中心的各處必須保證整潔干凈,物品擺放有序,綠化,美化工作符合要求;
1、負責環境管理的教師每天必須早午晚對培訓中心的衛生情況檢查一次,并及時總結。
2、每周周五為衛生清掃日,每月的月末最后一天的下午為全中心性的衛生清掃日。
3、環境衛生保持情況納入到我培訓中心考核評比內容之中。
第二十九第:加強對培訓中心各種物資,設施的管理工作
(一)安排專人負責對各種物資,設施的管理,各負責人必須認真履行職責:
(二)物資,設施的管理,必須做到賬,物相符,入庫及時。
(三)物資,設施的使用必須履行借用,歸還手續。
培訓中心每期組織管理者對所管物資,設施進行自查一次,每年由培訓中心組織專人檢查一次。
(四)由于管理者的原因造成培訓中心資產流失的。由管理者負責按價賠償(無法購置的加倍賠償);由于使用者的原因造成本培訓中心資產流失的,由使用者負責賠償,方法同上。
第三十第:加強對培訓中心財務工作的管理:培訓中心的收入與支出必須堅持平衡有余的原則。培訓中心的收入由培訓中心的財會人員及時收繳入帳,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執行,我中心的支出必須按如下要求執行;
(一)我培訓中心的一切支出必須經校長同意方可執行;
(二)培訓中心的重大款項的支出,必須經校長決定方可執行;
(三)培訓中心的支出必須遵循申請——批準——購物——核實的程序方可執行。
培訓中心的財務報銷必須執行以下要求:
(一)需要報銷的支出必須是培訓中心校長批準;
(二)報銷票據必須是真實,合法,有效;
(三)報銷必須具備的條件:
購物申請批準單,經手人簽字,驗收人簽字,財會人員的審核,校長簽字。培訓中心的財會人員必須每月向校長報告收支結余負責情況。培訓中心每年向全體教職工進行一次全年財務收支情況報告。
第五章人事管理
第三十一條:培訓中心的所有教職工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做遵紀守法的模范。所有教職工必須認真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做師德表率。
第三十二條:培訓中心的所有教職工必須認真完成學校分配給的各項工作任務,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第三十三條:教職工的病假,婚假,喪假,產假,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教職工有下列情況視為曠職:
(一)事假逾期者;
(二)無故不上班者;
(三)未經本培訓中心同意,到其他學校或培訓班工作者;
(四)病假無診斷或病假逾期者及不交診斷者;
(五)以患病為借口開假診斷者;
(六)本人不上班找他人頂崗者;
(七)婚假、喪假、產假等法定假日超過規定時間;
(八)出國逾期不歸者;
(九)教職工離崗出走,下落不明者;
(十)到其他單位工作,按通知規定時間未及時回本單位者。
第三十四條:教職工實行待聘管理,待聘人員的產生及待遇、管理按學校規定執行。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隨時待聘:
(一)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嚴重后果的;
(二)亂收費、亂訂資料、向學生家長卡、要、報等師德較差的,家長和學生反映強烈,在社會造成極壞影響的;
(三)由于工作失職,給培訓中心造成重大損失,影響較壞的;
(四)明顯不勝任教育教學工作,學生、家長反映強烈的;
(五)不服從學校分配工作的。
第三十六條:培訓中心對所有工作人員實行聘任制
(一)聘任依據為教師的工作考核分;
(二)聘任實行按需聘行,按崗聘任;
(三)聘任實行個人申報崗位,我培訓中心擇優任用,個人工作愿望必須服從培訓中心工作需要,如不服從按拒聘處理;
(四)聘任后的工作人員必須認真履行認真工作職責,對完不成工作職責的人員隨時解聘、待崗。
第三十七條:對教職工實行獎勵制度,培訓中心根據經濟能力設定以下獎勵項目:教學質量獎;最佳服務獎;綜合治理獎;滿勤獎;藝術成果獎。
第三十八條:培訓中心設立校長基金,用以獎勵在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有功人員:
(一)培訓中心臨時性工作完成突出的有功人員;
(二)在本職工作中特別突出的有功人員;
(三)為培訓中心建設獲得重大榮譽的有功人員;
(四)為維護培訓中心利益見義勇為的有功人員;
(五)為培訓中心避免重、特大事故的有功人員。
第三十九條:教職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扣發崗位工資:
(一)病事假累計一天(含一天)扣發20元,累計2天(含2天)扣30元,2天以上者扣50元;
(二)值日漏崗一次扣30元,在此期間發生事故一切損失均由漏崗者承擔;
(三)值日期間出現事故負全責(未造成損失,未遂的不扣);
(四)上班期間溜號一次扣30元;
(五)病事假累計一天扣5元(按實際工作日計算時間,其中:婚、喪、產、患病住院有診斷的除外);
(六)不經校長同意無故曠課一節扣100元。
第四十條:教職工有下列行為者之一,造成的所有損失均由當事者本人負全責:
(一)亂收費造成處罰金由當事人自己負責;
(二)亂訂資料亂造成處罰金由當事人自己負責;
(三)體罰學生造成的人身傷害損失由當事人自己負責;
(四)由于工作失職造成的人身傷害損失由當事人自己負責。
第四十一條:教職工應當積極參加培訓中心組織的政治學習、業務學習、繼續教育學習,完成繼續教育學習任務和培訓中心規定的業務學習任務,不斷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勝任本職工作。
第四十二條:我培訓中心的名星、先進的評選實行以下制度:培訓中心名星、先進評選實行民主集中制;培訓中心名星、先進評選實行公示制。
第六章學生管理
第四十三條:培訓中心為學生的健康成長提供符合要求的場地、環境、設施等。
第四十四條:學生必須保證按時到校上學,及時繳納學校規定的各種費用。
第四十五條:學生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校紀、校規。
第四十六條:學生必須愛護培訓中心的公共設施,尊敬師長,聽從教師的教導與同學友好相處。
第四十七條:學生必須完成我培訓中心規定的各項學習任務,努力提高自己的素質,做一個德、智、體全面發展的學生。
第四十八條:學生的入學、退學按我培訓中心有關規定辦理。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九條:培訓中心在辦學過程中所涉及到的有關制度,另行制定。
第五十條:本章程的修定由校長提出,并經教師會通過。
第五十一條:本章程由培訓中心校長負責解釋。
學校培訓管理制度15
琴行音樂培訓中心是X縣教育局嚴格審批,允許辦學,并具有教學資質的民辦教育機構。為貫徹執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加強學校、民辦教育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為保證各位學生學好樂器的同時,也希望和祝愿孩子們健康、快樂的成長,琴行音樂培訓中心決定進一步規范、強化安全管理。特與學生及家長或監護人(以下簡稱乙方)擬定以下責任。
1、學生上課、練琴時家長必須按時接送,琴行不負責接送學生。
2、正課時間最長為60分鐘(補課時間要短),具體的.上課時間由琴行與家長商定,正常上課時間定為星期六日。
3、本琴行保留更改教師及調動授課時間之權利,除特別通知外。如有特殊情況琴行會提前通知家長。故每位學生應遵守上下課時間,規定課前最多提前10分鐘到達;如有事不能來上課,家長應提前給老師打電話或通過其他方式請假,否則不給補課。
4、若假期間提供免費練琴輔導,請家長自由選擇,錯過不補。
5、家長應該監督和鼓勵孩子刻苦練琴,每天至少一小時,按時完成老師留下的作業;學樂器并非其他科目,教師只負責教會怎么去彈奏,怎么把握節奏、音準、感覺,每節課能保證學生理解,其余時間需要學生花時間練習,學樂器乃手上功夫。
6、請注意學樂器不一定是每節課都會有新內容。
7、不允許任何學生在教室里嬉戲、打鬧。如不遵守規定,損毀任何物件由監護人原價賠償。
8、不準在教室里飲食、大聲談笑。
9、上課時間不準接打手機,家長請調靜音或去教室外接打電話。
10、不許亂動教室里的每一個電源插座,當心電擊或者造成短路引起火災,一旦發生意外后果自負。
11、私人財物自行保管,如有損失,本琴行恕不負責。
12、在練琴期內不能影響其他人的學習,練琴完畢應關好燈、空調,蓋好琴蓋,然后安靜離開。
13、請自覺繳納學費,如繼續學習下期課程,須在本期最后一節課繳交下期學費。
14、在琴行購買的所有樂器均可享受一切售后服務(免費上門調試、安裝、保養等)。非本琴行購置的樂器不提供上門服務,而且要收取一定的調試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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