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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運車站安全管理制度

時間:2024-08-27 09:32:18 賽賽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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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運車站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4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客運車站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客運車站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4篇)

  客運車站安全管理制度 1

  第1條各車站要嚴格按照交通部客運站安全管理規范要求嚴格管理,要按要求設置和完善安全服務設施,車輛進出口及停車坪要有交通標志及停車標線。候車室和行包房必須張貼“嚴禁攜帶危險物品上車”的標語和宣傳畫,廣播、宣傳欄要宣傳安全乘車常識,要實行站務封閉作業,發車區和停車場要有引車員,要嚴禁行人過往,保持良好的安全乘車環境。

  第2條各車站要在候車廳、售票窗口等醒目位置開辟安全告知專欄,接受社會各界特別是廣大旅客的監督。

  第3條堅持實行車輛安檢合格發班制度,配置必要的安檢設施,配齊專職安檢員,車輛安檢員必須參加培訓,持證上崗,在對車輛安檢時要對照《江西省營運客車安全例行檢查報告單》所列內容嚴格把關,尤其對車輛的制動、傳動、轉向、燈光、刮雨器、輪胎等安全部件更要仔細認真檢查。

  第4條站內應設消防栓,配備足夠齊全有效的滅火器及有關消防設施,并布局合理,使用方便。

  第5條各車站要認真貫徹“三不進站、六不出站“制度,即:

  1、易燃、易爆和易腐蝕等危險品不進站,無關人員不進站(發車區),無關車輛不進站。

  2、超載客車不出站,安全例檢不合格客車不出站,駕駛員資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客車證件不齊全不出站,“出站登記表“未經審核簽字不出站。同時,還要做到司乘人員不系好安全帶不出站,要向旅客宣講“安全帶——生命帶”的意義,要求旅客自覺系好安全帶。

  第6條乘務員操作規程

  1、發車前要對旅客進行安全警示教育,宣傳安全乘車常識及安全告知內容,公布安全監督內容和安全監督舉報電話,督促旅客系好安全帶。

  2、旅客上下車時,乘務員要宣傳安全注意事項,維持秩序,先下后上;車未停穩時,不許開啟車門和上下車。無論何時,旅客不能自己開啟車門。

  3、客車行駛當中,請旅客不要把頭、手伸出窗外;駕乘人員要嚴格執行行車紀律,不準相互閑談,并教育旅客不要與駕駛員閑談及做妨礙駕駛操作的動作。

  4、途中照料旅客,維護乘車秩序,并協助駕駛員做好應急安全處置,認真清點人數,嚴禁超載、防止漏乘。在車輛行駛中報告車輛異常運行的相關信息,如遇到治安事件、乘客突發疾病等。

  5、對精神病患者及醉酒人員必須要有人護送。否則,不予乘車。對惡性的傳染病患者,一律不準上車。

  6、嚴禁旅客在車上吸煙,并認真進行行李安全運輸的宣傳、教育和必要的檢查,防止旅客將“三危”物品夾在行包中攜帶上車。

  7、車輛在運行或停放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時,駕乘人員要自己帶頭并組織未受傷(含輕傷)的旅客把受傷較重人員抬出車外,并迅速通知救護單位派車救治;同時,要保護好現場,迅速報告交警部門和車屬單位,請求派員處理。

  8、旅客乘車期間,因摔、夾、擠、顛等情況造成傷亡時,乘務員應妥善處理,并與駕駛員商量,迅速送往附近醫院救治,并向車屬單位報告。

  9、旅客在乘車途中發生急病時,乘務員要動員旅客讓出座位供患者躺臥,同時要與駕駛員商量,將車開往醫院使病人盡早得到搶救治療,并及時通知患者親屬或單位派人到醫院照顧病人。

  第7條站務員操作規程

  1、信號指揮應班車輛安全入庫;

  2、查驗應班車輛安全例檢合格通知單,駕駛員資質(駕駛證、從業資格證、內部準駕

  證),客運線路牌、道路運輸證、行駛證;

  3、查驗人員應按該車核載旅客座位數進行驗票,不準驗超載票;

  4、站務員根據應班車輛合格的安全例檢單,開具行車路單和運量單;

  5、行車員根據開具的行車路單和運量核對應班車輛實載人數;

  6、行車員對即將發班的車上旅客進行安全提示;并公布安全監督舉報內容和電話。

  7、信號指揮發班車輛安全出庫;

  8、售票人員嚴禁售超載票;

  9、站務人員有責任對站內“三品”進行查堵。

  第8條“三品”檢查員操作規程

  1、每天適時開啟安檢儀,對旅客攜帶的各種物品進行檢測,沒有安檢儀的要設置專門的危險品檢查崗,配備專人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進行查堵。

  2、要恪盡職守,堅守崗位,按照規定的程序、工作時間,認真仔細的檢查物件行李,不放過任何危險物品進站上車。

  3、要文明檢查、禮貌待人,檢查中發現可疑物品,要禮貌地要求旅客打開行李包檢查。

  4、對查獲的危險物品要進行造冊登記保存,按規定進行處理。

  5、“三品”檢查員每天要按規定認真填寫“三品”檢查登記表。

  第9條車輛安檢員操作規程

  1、各客運單位(含客運站)必須按規定配齊車輛安全檢驗員,并參加省局質檢員培訓、考試,取得質檢員資格證書。

  2、車輛安檢員要堅守崗位,對參檢車輛隨到隨檢。

  3、對每部參檢車輛必須要求上臺檢驗,有防溜槽的要停在槽內,沒有防溜槽的要塞三角木,以防車輛滑溜。

  4、車輛安檢時,安檢員必須按照《江西省營運客車安全例行檢查報告單》的檢驗內容,逐項認真檢驗,對檢驗合格或不合格的項目,均必須按安檢報告單中規定的方法進行填寫和處理。

  5、對于檢驗不合格的項目要立即填寫《安全例檢不合格項目告知單》,待全部項目檢驗合格后才可開出安全例檢合格通知單,車輛每次檢驗,駕駛員和安檢員均要在對應的表上相應的欄目中簽字,建好《營運客車安全例檢臺賬》。

  6、安檢員填寫安全例檢合格通知單時要真實、準確、認真,底聯要留存備查。

  7、對經常出現安全隱患的車輛,安檢員要及時提出警告,并將其列為重點檢查對象,同時將車號及駕駛員名單報給單位領導,采取必要的教育與處罰措施。

  第10條門檢員安全操作規程

  1、門檢員應堅守崗位,嚴格實行一班一檢制度。

  2、認真查驗駕駛員和客車“四證一牌二單”,即:駕駛證、行駛證、道路運輸證、從業資格證、客運標志牌、例檢合格通知單和派車單,對不符合要求運營客車堅決不予放行。

  3、對出站車輛每車必須上車清點人數,必須確認客車載員與行車路單登記相符,并無超員情況,堅決杜絕超員客車出站。

  4、長途班車必須查驗雙班駕駛員的資質,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放行。

  5、檢查駕、乘人員安全帶系用情況,未系好安全帶的不予放行。

  6、查驗合格后,要認真填寫《出站登記表》,經駕駛員和檢查員共同簽字后方可放行。

  第11條車站停車場安全管理制度

  1、各客運站停車場要配備專人管理,建立崗位責任制度和巡查制度,實行24小時工作制和巡查工作制,并對進出車輛進行檢查登記工作。

  2、所有客運站停車場只能停放進站發班和等待發班的客運車輛,其他無關車輛一律不準進場停放。

  3、凡進站停放的客車,均要簽訂車輛停放協議,并按停車場要求辦好相關手續。

  4、各停車場必須劃好停車線,留有足夠的消防、應急通道,并確保消防應急通道暢通無阻。

  5、各客運站停車場均要按照消防部門的要求配齊消防栓及滅火器材等消防設施,并經常檢查確保有效。停車場值班室至少要配置一臺手推式干粉滅火器。

  6、禁止駕駛人員使用消防水源洗車,經勸阻無效者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7、若發現車輛發生火災,要及時報火警并立即采取撲救等應急措施。

  8、進場停放客車必須經過安檢合格,并確保無漏油、漏電情況。

  9、車輛停放后,必須關閉車輛所有電源并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確認安全后,駕駛員方可離開。巡查人員若發現車輛漏油或未關閉電源應當及時通知駕駛人員。

  10、在場內停放的客車,不得在停車場內修理車輛及清理汽車零件,不得在停車場內清倒油漬物品。

  11、進場停放的所有車輛,必須配備有效的消防器材,并禁止裝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以及易揮發的氣體。

  第12條車站消防管理制度

  一、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由消防管理人員負責每日對站場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站場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情況。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消防管理人員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根據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的,及時配合進行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站場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二、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站場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三、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存放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器材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安保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及消防器材的存放情況。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要定期進行測試維護。

  4、消防器材要妥善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安排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確保隨時處于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每天進行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站領導。

  (4)站場內的消防器材統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5)各車站要繪制平面圖詳細標注消防器材與設施的位置。

  四、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安保部門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通知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跟進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站場責任人報告;

  五、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在站場內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做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后才可動火作業。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15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設置適當的安全隔離帶,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六、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各車站要設立義務消防隊。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秀的給予表彰或獎勵。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七、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各車站要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要定期組織全體員工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每年進行一次消防演練。

  5、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八、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3、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4、未經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

  5、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6、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7、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8、站場內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定。

  九、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對消防安全工作做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

  客運車站安全管理制度 2

  為進一步提高廣大職工的安全意識,提高職工安全生產知識,特制定安全生產教育制度:

  1、每年組織一次全站職工安全生產知識培訓班。由站行政辦公室負責編制全站年度安全生產教育計劃、以及實施綱要。

  2、各部門每季度都要進行2小時以上的`安全生產知識培訓。并編制本部門年度安全生產教育計劃。

  3、參加培訓的職工必須做好記錄,不得遲到、早退或曠課,培訓期間按正常考勤。

  4、培訓內容:消防常識、消防設施、設備的使用以及客運站安全生產相關制度、職責等。各部門內容的安全教育可根據自身工作的特點編制培訓內容。

  5、培訓方式:全站培訓采取集中、脫產式培訓。從社會聘請專家進行授課等。

  各部門內容的安全教育可根據本部門工作性質采取形式多樣的教育方式。

  客運車站安全管理制度 3

  為認真搞好我站安全生產工作,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安全生產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及《江西省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并結合我站工作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1、車站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為本制度的實施監督機構。負責全站安全生產制度的落實,發現有違反規定,以及限期整改未落實的,將責令整改,情節嚴重的`給予處分。

  2、車站站長是本級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安全生產分管領導和科室班組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各司其職,對本科室和職工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3、車站范圍內負有安全生產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個人或科室,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各自的職責而導致發生安全事故的,均應按本制度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

  4、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的責任,誰承擔”的原則,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精神,做好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宣傳和教育工作。

  5、發生重、特大事故時,相關部門領導應立即到場組織救援,了解事故發生情況,查找事故原因,做到“四不放過”,切實做好善后處理工作,并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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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安全管理宗旨

  1.1、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實現把住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源頭關,有效預防和減少因汽車客運站源頭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安全事故這一總體目標,促進陽山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工作健康有序的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1.2、安全管理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制度》、《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規范》、《廣東省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規范》等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形勢,建立健全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綜合運用法律、經濟、行政的手段,實施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的管理,達到遏止事故,安全生產,實現最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目的。

  1.3、安全工作以集團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為依據,實行黨、政、工、團、婦齊抓共管、綜合治理,工會依法組織職工參加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民主監督,維護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合法權益。

  1.4、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每名職工都必須在各自的工作崗位上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再生產過程中要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實現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5、本制度適用于全站的各職能部門。

  2.安全管理機構

  2.l、安全生產領導機構

  建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黨、政、工、團、婦各職能管理部門負責人組成,建立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全方位管理的網絡,對安全生產進行管理、指導、監督、檢查。

  2.2、安全管理職能機構

  建立安全生產管理職能部門,設立安全(技術)科,專職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安全(技術)科成員是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3.安全管理機構的職責

  3.1、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職責

  3.1.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認真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制定本單位各時期安全生產管理目標、規劃、計劃并貫徹落實。

  3.1.2、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層層分解落實安全生產目標,逐級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建立安全生產目標管理體系,并逐級建立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

  3.1.3、統籌規劃、掌握政策、信息引導、組織協調、提供服務和監督檢查,對全站的安全生產工作實行宏觀管理。負責審議和決定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一切重大決策、方案、制度和獎悠措施,對本單位發生的重、特大事故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認真地處理事故責任者。

  3.1.4、掌握和研究全站的安全生產情況,確保全站安全生產方針、目標和指導意見,提出改進工作意見和措施要求。督促和指導各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對存在的安全生產重大問題及時分析原因和提出整改意見,并督促落實。

  3.1.5、宣傳安全生產、勞動防護、治安消防法律法規,不斷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防范意識。

  3.1.6、每月召開一次小組成員會議,分析查找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缺陷和安全管理的薄弱環節。

  3.1.7、制定并按要求演練7個應急預案:

  (1)重大安全事故(火災)應急預案;

  (2) 惡劣天氣和重大道路交通阻塞應急預案;

  (3)防控疫情應急預案;

  (4)旅客疏散應急預案;

  (5)道路緊急運應急預案;

  (6)突發公其事件應急預案;

  (7)群體性上訪事件應急預案。

  3.1.8、發事故后,站長應當及時召開安全生產分析會,對事故當事人的聘用、培訓、考核、上崗以及客運站管理等情況進行倒查,并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理。

  3.2、安全生產管理職能部門職責

  3.2.1、傳達、貫徹、執行和組織學習上級各有關部門頒發的安全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文件精神。

  3.2.2、協助安全主管站長工作,制定有關內部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并督促檢查其執行情況;負責組織年度、季度、月度和重大節假曰的安全生產檢查,督促安全生產措施的落實。

  3.2.3、具體組織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例會,分析安全生產情況,收集有關安全信息,向領導提供安全管理決策的依據和建議,并根據安全生產的存在問題和隱患,提出有效的預防整改措施。

  3.2.4、處理站場及道路上發生的事故,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剖析事故原因,提出處理意見和整改措施。

  3.2.5、協助各部門組織員工參加的安全規章制度和業務知識的學習,參與擬定并實施學習和培訓計劃。協助人事勞資部門做好新招聘的員工和特殊技術工種的安全技術考核和年度審驗工作。

  3.2.6、對新開的客貨運輸線路、站點和新建的生產場所進行現場調查,協助做好勘察鑒定工作,及時向司乘人員通報安全行車注意事項。凡發現有危及安全生產的場地和影響安全行車的線路,以及未經公路部門驗收的道路,有權制止車輛的運行和人員的使用。

  3.2.7、對不利生產和行車安全的行為言論,及時制止和提出否決意見,對違章行車和違反操作規程或因此導致發生事故的人員提出處理意見,并執行落實各項處理決定。

  3.2.8、組織開展每年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生產勞動競賽和經驗交流,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4.崗位人員責任制

  4.1、站長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4.1.1、站長是全站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依法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對全站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4.1.2、保證客運站安全生產的投入和實施,組織制定客運站安全生產投入的長遠規劃和年度計劃,定期召開會議,聽取安全生產投入資金的使用情況。安全技術措施工程、安全設備更新等投入項目完成后,要組織驗收、檢查,并保證投入資金的有效使用。

  4.1.3、要具備一定的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依法獲得相應資格證書,一旦發生安全生產事故,要及時、如實的向有關部門報告,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積極組織搶救。

  4.1.4、要定期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安全生產情況,聽取職工代表大會對單位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和建議,針對提出的問題,認真研究解決。

  4.2、副站長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4.2.1、副站長協助站長做好全站的安全生產工作。根據有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客運站的實際情況,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各種工種的操作規程。

  4.2.2、應具備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依法獲得相應資格證書。

  4.2.3、組織編寫并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真正的把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到基層,落實到每個職工。

  4.2.4、督促、檢查各職能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4.2.5、組織制定客運站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一旦發生事故,能夠及時、有效、正確的.實施現場搶救和其他各種救援措施。

  4.2.6、定期組織召開安全生產會議,協助組長分析安全形勢,研究布置全站的安全生產工作。

  4.2.7、組織客運站相關人員定期參加安全生產培訓,并對培訓結果進行監督考核。

  4.3、安全(技術)科長崗位職責

  4.3.1、負責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安全生產和出租車行業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指示。

  4.3.2、根據有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客運站的實際情況,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各種工種的操作規程。

  4.3.3、具備一定的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組織制定客運站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一旦發生安全生產事故,要及時、如實的向有關部門報告,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積極組織搶救。

  4.3.4、掌握和研究全站的安全生產情況,確保全站安全生產方針、目標和指導意見,提出改進工作意見和措施要求。

  4.3.5、檢查督促全站的安全生產工作,協調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及相關部門關系。組織全站的安全活動、總結、交流和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4.3.6、定期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安全生產情況,聽取職工代表大會對單位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和建議,針對提出的問題,認真研究解決。

  4.3.7、督促、檢查各職能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4.3.8、組織客運站相關人員定期參加安全生產培訓,并對培訓結果進行監督考核。定期組織召開安全例會,對司乘人員、出租車主進行安全教育,提高交通法規意識,消除事故隱患。

  4.3.9、督促本部門從業人員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規范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不強令從業人員冒險作業。

  4.3.10、加強"三關一監督"的源頭管理,督促各部門落實安全責任,嚴格履行安全操作規程,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不安全事故發生。

  4.4、安全員崗位職責

  4.4.1、認真貫徹和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程和標準。

  4.4.2、參加編制長遠規劃年度安全措施計劃,參與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工作。

  4.4.3、參與制定安全生產目標和計劃,并提出完成計劃和目標的措施和方法。

  4.4.4、做好會議記錄,負責起草年度工作計劃和總結,整理、積累、匯編各方面的綜合性材料,對全局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

  4.4.5、負責各種安全文件的收發和管理工作;籌備各類會議、培訓、活動的準備工作;業務工作的動態信息的搜集、整理和上報。

  4.4.6、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

  4.4.7、參加或組織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做好工傷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人員制定防止事故重復發生的措施,并檢查落實。

  4.4.8、經常對工作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各種不安全因素,督促整改,消除事故隱患。

  4.4.9、監督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工作,并培訓員工使其掌握正確佩戴和使用防護用品的方法。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防塵、防毒、防暑降溫和女職工保護工作。

  4.4.10、認真學習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本單位的規章制度,積極參加安全管理業務培訓(每年應不少于一次的專業培訓),努力提高自身文化素質和業務水平。有條件的應參加文化知識和專業技術培訓,考取專業技術職稱。

  4.5、保衛科科長安全職責

  4.5.1、保衛科長在主管站長領導下工作,執行站長指令,按“三不進站、五不出站”要求,全面負責企業內部安全保衛工作。

  4.5.2、嚴格執行國家政策法令,嚴格執法,文明執法,忠于職守,秉公辦事。

  4.5.3、負責組織學習政治、業務、政策、法規,熟練掌握客運業務、保衛工作業務,搞好工作安排,積極參加各項活動。

  4.5.4、負責協調科室、保衛業務關系,搞好分工協作,積極執行公安機關下達的任務和內保各項工作,及時完成領導交辦的臨時工作。

  4.5.5、負責組織維護好車站公共秩序,保護旅客生命財產安全。組織、布置查堵危險品進站乘車,及時協助治安派出所處理車站發生的治安案件,嚴厲打擊各種犯罪活動。

  4.5.6、負責管理站所屬各站安全防火工作,經常組織安排檢查滅火器有效情況,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問題,做到有備無患。

  4.5.7、管理好站區的客運秩序,負責組織保衛人員維護購票、檢票等乘降秩序,保證站區內不亂停亂放車輛,不亂設攤點,治安秩序良好。

  客運車站安全管理制度 5

  1、安全生產事故的報告、統計、調查和處理工作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

  2、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負傷者或者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直接向部門領導報告,部門領導應在第一時間內報告單位主管領導。

  3、單位主管領導接到重大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趕赴事故現場,領導研究采取進一步措施。

  4、對于重大安全事故,單位主管部門應當立即按系統逐級上報。事故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

  (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4)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5)事故報告單位。

  5、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應當保護事故現場,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

  6、一般性責任事故,由各部門領導負責人組織成立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死亡事故,由單位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7、事故調查組有權向發生事故的`有關部門、有關人員了解有關情況和索取有關資料,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拒絕。

  8、事故調查組提出的事故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經單位主管領導同意后,由發生事故的主管部門負責處理。

  9、因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玩忽職守或者發生事故隱患、危害情況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安全生產事故的,或者事故發生后隱瞞不報、謊報、故意延遲不報、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或者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調查以及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由單位主管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相應部門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經濟處罰或開除;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0、在調查、處理傷亡事故中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或者打擊報復的,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處罰或開除;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客運車站安全管理制度 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省治安保衛工作的條例精神,參照廣東省實施《消防法》辦法和《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確保旅客人身安全和車站財產不受損失。結合本公司情況,特制訂以下消防管理制度。

  一、防火工作實行分級管理

  根據車站的實際情況,定三級防火責任制,車站領導是本車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一級責任人,車站下屬各部門負責人是二級責任人,各部門的所屬人員是三級責任人。

  二、一級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人職責

  1、車站站長是本站的消防安全管理直接責任人,負責本車站消防安全管理組織工作,對車站的防火及各級防火組織人員、制度、落實、貫徹,提出具體計劃和要求,并對全車站的防火工作進行領導和支持。站長可委托一名副職領導分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公安消防部門的監督和指導。

  2、組織制定和審批各項安全、消防管理制度,保障必要的消防安全管理經費開支。

  三、二級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人職責

  1、各部門負責人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本部門消防安全管理負第一責任。

  2、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各部門的實際情況制訂本部門的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制度。

  3、負責組織開展本部門各項安全評比活動。做好職工消防安全思想教育。

  4、負責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工作的各項臺帳。每月安全檢查一次,每季度召開安全例會一次,并將月、季檢查、例會情況向辦公室通報。

  四、三級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人職責

  1、各部門、全車站員工要認真落實做好車站制訂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積極落實各項防火安全措施。

  2、開展本崗位的防火安全自查工作,及時整改各種事故隱患,以重大隱患及時報告車站消防職能部門。

  3、對車站發生火災,要及時開展撲救,控制火勢,如火勢無法控制,立刻撥打119電話,災后要保護好現場,如實向公安消防部門報告火災發生的情況。

  五、安全辦職責

  安全辦作為車站的消防安全主管部門,負有直接的管理責任。主要職責有:

  1、在車站辦公室的領導和公安消防部門的.指導下,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消防法律、法規、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組織、監督、檢查本車站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對站長負責。

  2、組織車站管理人員、職工開展以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為主題的宣傳活動,不斷提高廣大員工的防火安全意識。

  3每月進行防火安全檢查一次,對查出的問題及隱患及時督促有關部門落實整改措施,并及時向站長匯報。每季召開安全例會一次。

  4、制訂和修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經常性對各部門進行督促落實,對事故處理做到四不放過原則。即:事故責任未查清不放過,事故隱患未排除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未受到處分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未得到教育不放過;。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臺賬。

  5、監督各部門落實做好新上崗人員的防火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工作。落實部門對違章操作人員的處理,如發生火警和火災后,輕者將追究其責任,并賠償全部經濟損失;重者,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有關條例,根據情節追究其刑事責任。

  6、制定本車站防火預案。定期或不定期組織義務消防隊進行消防知識學習和防火、滅火訓練。

  7、負責滅火器材的有計劃購置,分配和維護、保養管理工作。

  8、負責本車站重點要害部位通道的管理。

  客運車站安全管理制度 7

  為加強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業務知識和水平,增強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責任意識,學會在緊急時刻的自救與逃生,特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員工的消防安全培訓制度。

  一、 凡入廠職工(包括適用期員工、合同工、實習生等)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消防教育。

  二、 三級安全消防教育的主要內容

  1、一級(公司級)安全消防教育

  新入廠職工報到后,由辦公室負責組織,防火、工業衛生、保衛、安全意識教育,時間不少于8小時。其教育內容:

  1.1 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消防法令、法規和規定;

  1.2 公司的性質、生產特點及本公司安全生產消防規章制度;

  1.3 安全生產的基本知識和防火、防爆、防毒、防塵常識等;

  1.4 公司的紀律、規定和入司后的'安全注意事項;

  1.5 典型事故及其教訓。

  經一級安全消防教育考試合格,方可分配工作,否則各部門不得接受。

  2、 二級(部門級)安全消防教育:

  由部門分管領導或指定專人負責教育,時間不少于8小時,其教育內容:

  2.1 本單位概況,生產及工作特點,注意事項;

  2.2 本單位安全生產制度及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2.3 安全設施、工具、個人防護用品、急救器材、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等

  2.4 以往的事故及其教訓。

  經二級安全消防教育考試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班組。

  3、 三級(班組)安全消防教育:

  由班長或班組安全員負責教育,可采取講解和實際表演相結合的方式。其主要內容為:

  3.1 本崗位的生產流程及工作特點和注意事項;

  3.2 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3.3 本崗位設備、工具的性能和安全裝置、消防器材、安全設施、安全監測儀器的作用,防護用品的使用和保管辦法;

  3.4 本崗位事故教訓及危險因素、預防措施、應急處理的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組織人員疏散及逃生。

  三、 日常消防安全教育

  1、車間每年春季應對全體職工進行一次消防安全的培訓教育活動。

  2、消防安全培訓的內容包含:

  ①、學習安全消防文件法規、通報、安全規程及安全消防技術知識;

  ②、討論分析典型事故,總結吸取事故教訓。

  ③、組織開展事故預防和各類應急預案的實際演練。

  ④、檢查安全消防規章制度執行情況和消除事故隱患,表揚安全消防工作中的好人好事。

  ⑤、 開展安全座談會、攻關和其它安全消防活動。

  客運車站安全管理制度 8

  1、安全科負責對駕駛人的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2、廣泛利用黑板報、宣傳欄、定期分發各種宣傳材料等方式進行安全宣傳工作,其中黑板報每月更換一次、安全宣傳材料根據不同季節和安全生產情況隨時制發。

  3、對駕駛人的安全教育培訓,每月不少于兩次,聘請專業技術人員進行授課,授課內容:法律法規、道路旅客運輸企業安全管理規范、駕駛理論、駕駛技能,參加人員:客運公司的全體營運駕駛人。

  4、組織學習:

  一、學習內容:國家關于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及上級主管部門關于安全生產的集中整治、專項治理、各項安全活動的.文件精神和要求。

  二、安全領導小組每三個月學習一次,主要目的是通過學習吃透精神,部署安全工作、開展安全活動、檢查總結安全工作經驗教訓。

  三、安全管理人員每月學習一次,將安全領導小組的學習內容,通過學習融會貫通,根據學習內容和要求,設置成多種方式。如黑板報、宣傳欄、現場宣傳咨詢等形式貫徹下去。

  四、每月15、16日召開駕駛人教育培訓,組織駕駛人和承租人學習安全生產有關內容,引導駕駛人積極參與各項安全活動。

  五、通過宣傳貫徹安全生產制度,使全體員工學習安全知識、自覺糾正不規范行為成為了習慣和風氣。

  客運車站安全管理制度 9

  一、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車站安全生產目標的制定、溝通、傳達、設立、溝通、回顧和評審修訂方面的管理。

  二、職責

  (一)站長

  組織制定、修訂安全生產方針;批準、簽發確認的安全生產方針。

  (二)分管安全站長

  1、負責組織制定、修訂安全生產方針的具體工作。

  2、負責安全生產方針的貫徹和實施。

  3、檢查各部門安全生產方針的貫徹、實施情況。

  4、負責實施安全生產目標,制定車站安全生產目標的實施計劃,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評審,并對安全生產目標進行溝通與回顧,對安全生產目標進行修正與更新。

  (三)副站長

  負責組織部門設立安全生產目標,形成《年度安全生產責任書》,組織與各責任人簽訂并予以批準實施,且為安全生產目標的實現提供充足的人力、財力、物力資源。

  (四)其他部門負責人

  及時將安全生產方針傳達給本部門全體員工;認真宣傳、貫徹、實施安全生產方針;負責實施與本部門相關的目標,對本部門安全生產目標進行分解。

  三、工作程序

  (一)目標的制定依據

  制定目標以安全生產方針、管理評審的結果、經危害辨識與風險評價確定的不可承受風險、已經識別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生產和過程中的安全績效、可選的技術方案、財務、運行及業務的要求以及相關方的觀點為依據。

  (二)目標的實施與監督

  每年年初發布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計劃。各部門在接到實施計劃后,應立即組織本部門人員認真學習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各部門應圍繞安全生產目標和實現目標的措施和要求,認真開展實施工作;各部門應定期與本部門員工溝通,確保員工理解完成安全生產目標的重要性。

  (三)目標的評審、修訂和更新

  企業發生重大變化時,安全員組織對目標進行及時地評審和修訂;分管領導主持管理評審會議,每年對安全目標的完成情況進行審議,當大部分或全部目標都已完成,或大部分或全部不可承受風險都已受控,則結合不可承受風險的修訂來更新目標;目標應形成文件,并向所有相關職能部門和各級員工進行傳達。

  (四)建立管理體系

  安全目標制定后,要建立管理體系。管理體系主要是組織體系和制度體系。各部門責任人為安全生產目標責任人,為促進安全目標的實現,必須建立健全制度體系。要完善以安全生產責任制、崗位責任制和安全操作規程為中心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五)實行過程管理

  在進行安全目標管理時,要強調過程管理和階段的'完成。安全領導小組要對各部門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給予具體指導,進行各方面的協調。對于暫時無力解決的整體性問題,要及時逐級匯報。在實施管理過程中,必須堅持各項安全生產原則,認真落實安全責任,防止事故發生。

  (六)年度檢查考核及評審要求

  安全效果的檢查考核,一般分為定期檢查考核和最終檢查考核兩種形式。定期檢查考核是每隔一定的時間,對照方針與目標逐項檢查評定。最終檢查考核,一般是半年或一年作一次總的檢查考核。檢查考核的主要內容是:目標的執行情況,總結經驗教訓,制定下步措施,組織新的循環。

  (七)進行制定新的目標

  根據年度考核和評審結果,進行新的目標的制定。新目標的制定要結合上一年度實際,并合理預測下一年度的發展勢頭,充分考慮公司現有資源以及可以獲得的資源,使新的目標既符合企業實際,又能體現逐年好轉的形勢。

  客運車站安全管理制度 10

  一、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車站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確保運輸暢通,根據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結合車站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車站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站長負責制,班組安全員必須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確保運輸暢通。

  第三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班組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二、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車站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安全領導組)是車站安全管理的組織領導機構,由站長和班組長構成。

  組長:王健

  運轉甲班安全員:張濤

  運轉乙班安全員:趙宏旭

  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車站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安全領導組的日常事務由安全員負責處理。

  第五條安全員負責對本班組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講解及組織學習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公司及安全領導組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

  第六條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站長是本車站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各班組安全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第七條各班組必須在本職工作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八條車站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職責:

  1、切實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公司安全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2、匯總和審查安全生產措施計劃,并監督車站各班組切實按章執行。

  3、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保護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并立即報告分管領導研究處理。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6、參加班組對職工的安全考核比且對班組長進行定期的安全考核。

  7、參加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時實現。

  8、根據公司有關規定和實際工作需要,采購本單位的勞動防護用品、制定發放和使用標準,并監督執行。

  9、把安全生產納入車站績效的考核范圍并與績效工資掛鉤,嚴格監督執行。

  10、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上傳下達,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第九條各班組安全員要協助站長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班組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十條兩端扳道房及運轉室,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月度會議時負責向站長匯報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各項生產設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第十一條職工在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班組長,迅速予以排除。

  三、安全教育與培訓

  第十二條對新到站職工或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項教育(即人身安全通用標準、崗位安全標準、車站線路及設備情況)才能準其進入崗位學習。對改變工種的職工,也同樣需要進行三項教育才能上崗學習。

  第十三條對在一線從事值班員、調車員、扳道員等工種的職工,必須每月進行崗位和人身安全標準的學習和考試,考試成績必須達到車站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對于安全考試的最低分數才能繼續上崗,否則安全領導組有權暫停其工作并進行培訓。對全體車站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標準的宣傳和教育。

  四、設備、勞動環境

  第十四條各種行車設備和站場設備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向上級申請更新或改造。

  第十五條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六條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措施

  第十七條遇有高溫、嚴寒、潮濕、雷電等危險的勞動環境時,必須采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五、個人防護用品和職業危害的預防與治療

  第十八條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職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各班組安全員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第十九條夏季應努力做好防暑降溫工作,冬季應努力做好防寒過冬工作,進行經常性的衛生檢查,不斷改善勞動環境,按規定發放保健防護用品,提高班組職工的'健康水平。

  第二十條積極地組織員工參加公司的職業體檢。對確診為職業病的職工,應立即上報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會視情況調整工作崗位,并及時作出治療或療養的決定。

  第二十一條禁止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哺乳期從事影響胎兒、嬰兒健康的作業。

  六、檢查和整改

  第二十二條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車站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檢查,每月不少于二次;各班組自行組織的檢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各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后檢查制度;對經常使用的通信設備和站場設備應在每天交接班時進行檢查。

  第二十三條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班組不能進行整改的,或不具備單獨整改條件的,要立即報告安全領導組統一安排整改。

  七、獎勵與處罰

  第二十四條車站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月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安全領導組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班組和先進個人。

  第二十五條安全生產先進班組的基本條件: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落實班組長負責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2、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措施落實,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3、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第二十六條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第二十七條對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的,給予特別獎勵。

  第二十八條工作中造成的行車事故以及人身安全責任事故,交由安全領導組依照《事規》以及公司的各項事故處理規定處理,觸及刑法的移交司法部門。

  第二十九條各班組可根據此車站管理制度制定更符合班組現狀的現行制度,但必須在此制度的框架內,不得隨意修改此制度所規定的內容。

  第三十條本規定由車站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車站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定等如與本規定有抵觸的,按本規定執行。

  客運車站安全管理制度 11

  (一)義務消防隊受車站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領導。

  (二)義務消防隊,應編制名冊,明確負責人,并隨組成人員的變化而及時補充、調整。

  (三)車站的義務消防隊,每半年進行一次消防知識、消防法規、消防技能等方面的培訓。培訓應有培訓情況記錄并存入消防檔案。

  3、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狀況;

  4、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5、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6、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7、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

  客運車站安全管理制度 12

  (一)車站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為火災隱患整改第一責任人,提供人員、場地、資金等資源,由義務消防隊負責組織人員、落實火災隱患的整改措施。

  (二)車站發現下列火災隱患,應責成有關人員立即改正,并做好記錄:

  1、違章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2、違章使用具有火災危險性的電熱器具、高熱燈具等具有火災危險性的用電器具;

  3、違反規定吸煙、亂扔煙頭、火柴的;

  4、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鎖、遮擋、占用,影響疏散的;

  6、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或挪作他用的;

  7、其它可以立即改正的行為。

  (三)對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災隱患,應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措施、期限和人員。對隨時可能引發火災的隱患或重大火災隱患,應將危險部位停止使用整改,并落實整改期間的`安全防范措施。

  (四)整改完畢,負責整改人員應上報至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未能及時整改火災隱患的個人或部門,車站應根據相關獎懲措施對責任人進行懲處。

  (五)對于涉及城市規劃布局而不能自身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以及車站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車站應當提出解決方案

  并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或者當地人民政府報告。

  (六)火災隱患整改期間,應當采取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七)車站要認真做好火災隱患整改記錄,并存入消防檔案。

  客運車站安全管理制度 13

  (一)車站要堅持24小時消防安全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兩人。

  (二)值班人員要熟悉和掌握消防法規和本單位消防工作管理制度及應急措施;熟悉消防重點部位的布局、建筑特點、防火區域及疏散通道走向、消防設備的配置情況;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和操作方法。

  (三)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忠于職守,做到不脫崗、不睡崗、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四)值班人員要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五)值班人員要對管理范圍內的'各種消防設施、器材進行檢查,確保設施、器材的完好有效。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六)值班人員對攜帶易燃易爆危險物品進入車站的人員要進行驅逐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七)發現火警信號或接到報警時,要進行實地查看,并及時將著火地點、火勢情況、燃燒物質、報告人姓名、撲救情況向有關領導報告,并以最快的速度向公安消防部門報警,做好詳細記錄。

  客運車站安全管理制度 14

  (一)義務消防隊負責實施對學校消防設施、器材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無損。

  (二)對消防設施、器材應進行登記,建立維護、管理檔案,記明消防設施、器材的類型、數量、部位、檢修或充裝記錄和維護理責任人。

  (三)滅火器維護管理要求:滅火器應保持銘牌完整清晰,保險銷和鉛封完好,應避免日光曝曬、強輻射熱等環境影響。

  (四)義務消防隊員要熟悉本單位滅火與應急疏散預案。

  (五)義務消防隊員要參加消防業務培訓及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了解防火知識,掌握滅火與疏散技能,會使用滅火器材及消防設施。

  (六)發生火災時,義務消防隊必須立即趕赴現場,服從現場指揮,積極參加撲救火災、疏散人員和物資、保護現場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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