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综合专区|和领导一起三p娇妻|伊人久久大香线蕉aⅴ色|欧美视频网站|亚洲一区综合图区精品

車輛管理制度

時間:2023-07-19 07:53:15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車輛管理制度【精選13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車輛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車輛管理制度【精選13篇】

  車輛管理制度 篇1

  為了加強住宅小區機動車輛管理,維護小區的居住環境,確保機動車輛出入有序,創建和諧平安小區,格瑞物業管理公司在制訂廣潤翰城機動車輛出入管理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租用地上車位車輛管理:

  1、各車主到格瑞物業管理公司辦理臨時地面停車位租用手續,繳費后領取通行證。臨時地面車位租用費600元/年。(地上車位租用本著先到先辦,組滿為止)

  2、車輛進出小區時,保安員認通行證對車,無通行證或通行證與車牌號不符者,保安人員有權禁止該車輛進入、停放。

  3、車主應保管好通行證,如有丟失或損壞,車主要立即報告保安主管,及時補辦通行證否則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車主自負。

  二、租用地下車位車輛管理:

  1、各車主到格瑞物業管理公司辦理臨時地面停車位租用手續,繳費后領取通行證。臨時地面車位租用費100元/月,按月辦理智能卡,按指定位置停放在地下車庫。

  2、車輛進出小區時,保安員認通行證對車,無通行證或通行證與車牌號不符者,保安人員有權禁止該車輛進入、停放。

  3、車主應保管好通行證,如有丟失或損壞,車主要立即報告保安主管,及時補辦通行證否則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車主自負。

  三、臨時進出車輛出入管理:

  1、臨時進出車輛進入小區前要進行登記,領取臨時通行證簽字確認后方可進入。

  2、臨時進出車輛必須接受保安人員指揮,不得隨意占道停放,不得占用固有車位。

  3、臨時進出車輛停放按2小時免費,超過每小時2元,超過4小時按全天4元/天收費。

  4、當日臨時車位已滿時,無車位車輛將不允許在小區內停放。

  車輛管理制度 篇2

  1、車輛的管理、調度

  1.1公司所有車輛由總經辦負責管理。

  1.2配送車輛由物流部調度,公務用車和私人借車必須是保證物流業務的基礎之上方可調度,否則不予以批準。

  1.3公務車由總經辦進行調度,員工因公務出車,必須填寫出車申請單,報部門領導和總經辦負責人審批簽字后,方可出車,同時,在出車申請單上真實地填寫出車情況;

  1.4員工個人不得隨意借用公司車輛,但員工有特殊原因,需要用車的,填寫出車申請單,經批準后,方可出車;所發生的停車費、過橋過路費等附加費用由員工自己負擔。

  1.5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私自調用公司車輛。私自開車造成的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由責任人承擔,公司有權根據情節給予扣績效分、通報批評、降級、降職的處分,情節嚴重的,予以開除。

  2、車輛的安全

  2.1車輛需按規定進行維修和保養。

  2.2駕駛員須嚴格遵守國家的道路交通法規和公司制定的有關規定。因違反上述法規和規定,所造成的損失由駕駛員負責全責。

  2.3堅持定人定車制度,駕駛員不得將車交與他人駕駛(特殊情況報總經辦批準)。

  2.4應堅持“六不”開車:酒后不開車、疲勞不開車、有情緒不開車、有故障不開車、證照不齊不開車、無安排不開車。

  2.5收車后,車輛必須停放在公司規定地點,不得異地停放或開回家停放(特殊情況經總經辦批準)。

  2.6堅持每周六安全檢查工作。

  2.7為保證車輛行駛的安全,對于連續行車及休息不足的駕駛員應安排適當的休息。

  3、車輛的維護及修理

  3.1駕駛員必須經常性地進行車輛的日常維護保養,每天上班前對車輛進行例行檢查(如油、水、胎、電等)和衛生清理。每周六對車輛內外及引擎進行全面的清潔、檢查、保養。

  3.2車輛維修由配送部主管負責鑒定。對于車輛出現的問題,鑒定是小問題,由駕駛員自行維修;鑒定為須進修理廠維修的,由配送主管填寫《車輛報修單》,經行政人事部經理簽字,每次預計超過500元的'報總經理簽字。

  3.3駕駛員憑批準后的報修單到公司指定修理廠修理,在修理過程中駕駛員應在場監督廠家修理,發現問題及時向配送主管匯報。

  3.4公司車輛實行定點加油。

  4、駕駛員管理

  4.1保持車輛衛生,愛護車輛,發現問題和故障及時處理或報告領導。

  4.2認真填寫出車日志,做好時間、里程、配送量、停車費、過橋過路費等記錄。

  4.3違章駕駛的罰款由駕駛員自行承擔,因駕駛員違章而造成的交通事故,并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由駕駛員自己負擔。

  4.4配送主管負責好駕駛員管理、車輛加油、維修、保養安排,證照手續辦理及管理,費用核算等工作。

  4.5保管好隨車工具資料和物品,若需增換隨車物品,應按有關規定執行。違者照價賠償。

  4.6每月第一個工作日,駕駛員必須將該月的行車日志和駕駛員月報報物流部和總經辦檢查,核實。

  5、使用表格

  車輛管理制度 篇3

  為規范校園車輛行駛秩序,強化治安管理,維護校區教學工作及生活等各項秩序,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1、所有車輛(包括校車、工作用車、施工用車及經批準進入校區的'其他車輛),在校園內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服從學校工作人員指揮。

  2、校外單位車輛進入校園,必須主動接受門衛查詢方可入校。

  3、車輛進入校區后須注意行車安全,減速慢行,不得鳴號;禁止在校園內練習駕駛或試車、驗車。

  4、校內車輛應停放在指定地點。

  5、施工用車、垃圾清運車應注意清潔衛生,防止拋、灑、滴、漏。

  6、禁止學生在校園內騎自行車,教職工和學生使用的自行車必須停放在自行車棚內。

  7、家長會等大型活動車輛管理按學校制定的臨時方案實施。

  8、凡違反上述規定者,由學校職能部門視情節輕重予以批評教育并視情節處理。

  9、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車輛管理制度 篇4

  一、實施目的

  為提升物業服務品質,維護小區車輛管理的正常秩序,防范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以下車輛管理方案。

  二、適用范圍

  柏林印象、柏林陽光小區

  三、收支對比

  柏林陽光:

  1、原來:每月80元/個,園區共215個停車位,一年總費用206400元。

  2、新方案執行后:每月80元/260張卡一年249000元,臨時停車費用按每天100元,一年36000元,合計總費用:285000元。

  3、臨時卡片工本費用一年3000元。

  4、新方案執行后可在原方案基礎上增加收入75600元。

  備注:兩個項目合計增加213160元

  四、車輛管理原則

  1、地面車位以租賃為主,地下車庫車位以出售為主,有卡的車主可在地上不固定停車,所有無卡的車輛則停放在小區環道規劃車位上。

  2、凡本小區有卡車輛必須進出刷卡,任何時間均憑卡出入。

  3、小區實行先到先得停放方式,依據《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第五條》其他有償服務費用:臨時停車90分內不收費,超過90分鐘白天(不超過23:00時)為5元,夜晚(超過23:00時)為10元

  4、園區車位停滿后不允許再進車。

  五、車輛管理現狀

  柏林陽光:

  1、柏林陽光車位共288個車位(其中:地下車庫73個,地面車位215個),現共有車輛400多輛,且車輛還在不斷增加,小區最多能容下約270輛車(不包括地下車位),剩下的車輛和不常回來的車輛則是停放在小區外面。

  2、據統計,目前小區每天有大約30個固定車位空著,造成了資源浪費。小區環道大約停有50輛左右的車輛。

  3、結合小區現狀,柏林陽光小區能夠辦理260張停車卡,剩余10個車位空間為臨時停車位。

  4、目前柏林陽光車輛租賃協議簽訂的到期日期為20xx年1月31日。現在執行,考慮到協議未到期,簽過協議的業主不同意。如果到期在執行,今年的1月22日為除夕,時間上可能不允許。

  六、實施方案

  1、宣傳方式:在大門口制作噴繪、在門崗做宣傳牌、單元門上張貼辦理車輛出入卡通知、發放宣傳頁、小區環道上以及門崗拉上宣傳條幅、在門口顯示屏上提示、給業主群發短信等方式。

  2、車卡管理:

  (1)地上、地下、環道車位車輛,均需憑卡出入(門崗、車庫出入口都設有門禁刷卡系統)。

  (2)未辦理出入卡車輛:所有無卡車輛視為臨時停車(包括業主和外來車輛)

  (3)無卡出入(或忘記帶卡)的小區業主車輛,按臨時停車進行收費(前期試行期間忘記帶卡的可以核實身份先放行)。

  (4)卡已到期的車輛,工作人員需提醒車主在一周內到物業服務中心重新續交費用,逾期不交者監控中心將其卡片掛失并收回。

  (5)刷卡無效車輛,工作人員應登記其卡號、車牌號、業主姓名及樓座號,先予放行并立刻通知班長。須在一天內查清此卡無效的原因并采取相應措施解決;無效解決的,通知部門主管或廠家進行處理,給業主調整卡或回復業主處理辦法。

  (6)如卡片丟失的業主進出門崗時按臨時停車進行收費,并提醒盡快到服務中心重新辦理,并補交卡片工本費30元,丟失卡片監控人員則給予掛失作廢。

  (7)門崗遇見車輛使用丟失卡片時,應馬上攔下、立即上報當班班長或上報部門主管。

  (8)所有辦理車卡的業主必須憑房產證明、行車證、駕駛證到財務登記才可以辦理。

  (9)臨時卡片內容(車牌號、進車時間、出車時間、以及日期、樓號、聯系方式)收取停車費時一定要發放發票。

  3、車輛管理:

  (1)車輛進入小區后,工作人員應及時主動的對車輛進行引導停放和疏通,避免亂停亂放現象。

  (2)所有月租車輛均需按要求有序停放,一車一位,禁止占用消防通道,輾壓綠化帶及碰撞、損壞公共設施,確保道路暢通。

  (3)所有臨時車輛在園區停放必須按規定停放在符合標準的路面,并設立專人監管。

  (4)對于箱式貨車、面包車必須開箱檢查。裝修及搬家車輛需憑物業服務中心所辦理的《裝修許可證》和《物品出入許可證》方可進出小區。

  (5)工作人員必須完整清晰的記錄每天進出的.臨時車輛(進出的時間、車牌號,被訪對象的姓名、樓號,還有車體的完好情況),并發放收費卡片,如果超時則正常收費。

  (6)非業主的出租車進入小區時,應詢問乘車人落實身份。如是來訪人員,應登記核實確認后方可放行。

  (7)小區內嚴禁車輛鳴笛。

  (8)車輛在小區內限速5公里。

  (9)嚴禁進入小區車輛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等危害物品進入小區。

  (10)按優質服務細節標準,對進入車輛、違章車輛、可疑車輛實行先舉手敬禮,再按相應工作程序執行工作要求。

  4、人員安排:

  (1)因前期工作難度大,柏林印象需增加15名秩序員支撐工作,柏林陽光需增加10名秩序員,需部門之間相互配合,項目及公司安排管理人員到門口做好解釋溝通,各部門人員做好時間分配。

  (2)小區環道每個路段派出一名秩序隊員,早上6:30—8:30疏通引導車輛外出,上午9:30—11:30當班秩序員疏通車道,晚上19:00—22:00引導車倆有序停放。

  (3)小區臨時停車將加大巡邏,對臨時停放的車輛進行巡視管理。

  5、意外管理:

  (1)對于無卡鬧事的業主,工作人員應保持良好的態度,耐心的告知業主。統一用語“為了小區車輛更好的管理和避免外來車輛的進入,請您體諒和配合我們的工作,我們向您表示感謝”。必要時,班長及部門主管到現場進行處理。

  (2)車輛如發生交通堵塞事件,工作人員應立即保護好現場,通知部門主管現場處理,必要時請交通部門進行處理。

  (3)因車主原因造成小區公共設施設備損壞時,要追究車主責任,并賠償一切損失。

  (4)針對超時不繳費車輛,外來車輛則不讓出行,并通知班長到現場處理繳費后放行,業主則登記(電話、樓棟號、車牌號)并上報班長事后小管家給予協助上門收費。

  (5)新聞記者采訪需請公司派專業人員接受訪問(二次采訪情況客服部處理)。

  (6)出現過激行為如(打架)主管到現場處理,需公司協調相關部門(派出所、交警)或人員進行處理。

  (7)進入小區車輛需服從工作人員的調度指揮,不得亂停亂放;若出現不服從管理者,應立即通知部門主管以上人員處理。

  七、方案執行前后注意項

  (1)針對前期執行車輛管理中意見較大的業主可提前進行溝通可從以下方面。

  前期問題主要是存在沒車位不讓進小區,所以意見較大。

  月租卡固定停車位業主部分不同意將車位打亂,后期溝通可以對前期月租卡用戶在后期辦理上提供方便。

  部分業主對臨時收費不認可,針對執行過程中有質疑的業主,服務中心組織專人進行溝通。

  溝通無效時需公司出面協調處理。

  (2)后期發票和現金的管理。

  發票由(核算員)發放并記錄,門崗停車費的收入要有記錄,每天派專人(主管、班長)對發票和現金進行領取統計。

  門崗不允許出現不收費或私自收費現象。

  八、需支撐和相關費用方面

  方案所需費用:初步估計需44300元

  柏林陽光:

  (1)需增加秩序員10名。其中有4名為臨時短期(一個月)

  每月每人1600元,共計16000元

  (2)宣傳頁20xx張,約100元

  (3)車輪鎖兩把,約900元

  方案共計需費用:17000元

  兩個項目合計總費用:62200元

  車輛管理制度 篇5

  第一條為了保證園區內的安全,規范車輛的停放和行駛秩序,維護全體業主(使用人)的利益,創造一個寧靜、舒適的居住環境。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公安消防部門的有關規定,特制定如下管理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只適用于本園區內車輛的進出、停放和行駛管理。

  本規定所指園區,是指整個住宅區域。本規定所指管理部門,是指受聘于本園區的物業服務企業;本規定所指的管理人員,是指物業服務企業屬下的管理人員和秩序維護員。

  第三條管理部門應當按照以下要求為園區提供停車、行駛管理服務。

  1、履行《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中有關人員出入及車輛管理的相關義務。(不承擔保管責任險)

  2、嚴格依照本園區車輛停放、行駛管理規定進行管理。

  3、不斷完善園區的機動車停放、行駛管理制度,包括停車管理部門的規定、停車位和臨時進出車輛停放的管理方案、發生緊急情況的處理預案等。

  4、負責收取停車費,并做好詳細的收費檔案。

  第四條車輛使用人應當自覺做到。

  1、遵守園區停車、行駛管理規定。

  2、接受車輛管理部門或保安人員的管理。

  3、按時繳納停車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第五條機動車輛進出管理,采用“停車證”制度。

  1、園區業主車輛

  (1)購有固定地下車位的業主(使用人),依據《車位購買協議》到物業服務中心辦理“停車證”,每個車位只能領取一張“停車證”。固定地下車位“停車證”主色調為綠色,持有服務中心發放的綠色停車證車輛可以自由出入園區地下車庫。

  (2)無固定地下車位的業主(使用人),不得將車輛駛入園區。(本物業不設園區露天泊位)

  2、外來車輛(含訪客車、搬運送貨車、出租車等)

  (1)謝絕一切外來車輛進入本園區。(本物業在緊急情況下除特種車輛外謝絕其它車輛進入)

  (2)材料運輸車輛及貨物運輸車輛停放于就近指定的地下車庫或就近地點,不得在園區無故逗留,卸完相應物品即刻離開園區,裝卸過程中不能影響路面交通和環境衛生。(指大件物品)車輛離開園區時,保安人員有權進行詢問并要求車主作出說明。

  (3)為了維護園區正常的生活和治安秩序,保安人員有權謝絕一切車輛進入園區。(特種車輛除外)

  (4)晚20:00后,謝絕外來車輛進入園區。

  (5)謝絕載客出租車輛進入園區。

  3、其他規定

  (1)禁止載重2.5噸以上的貨車和16座以上客車進入園區。

  (2)禁止裝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和其它危險的車輛進入園區。

  (3)禁止空載出租車進入園區(受園區業主電話委托保安人員招進的除外);不允許載外客出租車(非本園區業主)進入園區。

  第六條機動車輛停放管理,采用“對號入座”的停放原則

  1、園區地下車庫,實行誰購買誰停放原則、謝絕其它車輛駛入地下車庫。

  2、地下車庫通道、消防通道、及非停車位置禁止停放任何車輛(包括非機動車輛)。

  3、所有具有固定車位的車輛,進入園區地下車庫后必須停入車位,不得停放于自己車位以外的區域。

  4、所有臨時停放車輛,進入園區地下車庫后必須把車輛整齊地停放在規定的泊位,不得停放于有可能妨礙其他車輛通行的區域。

  5、停放車輛時應小心謹慎,若不慎發生碰撞、擦傷,應主動向管理人員或保安人員說明情況并報警,進行妥善處理。

  6、停放車輛注意保持清潔,無滴、漏油現象。

  第七條機動車輛行駛管理

  1、所有車輛均從地下出入口駛入,在通過擋車器時,必須等擋桿逐一開啟后方可進出,不能尾隨前車沖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以此造成后果均由車主自行負責)

  2、進入園區地下出入口車輛請嚴格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最高時速請勿超過限速標志的`規定。

  3、所有進入園區地下車庫的車輛,請勿隨意鳴叫喇叭,禁止試車、學習駕駛、修理車輛、清洗車輛等。

  第八條泊位費及臨時停車費的收取

  1、收費標準最終以紹興市發展和改革局核價為準。

  2、車輛進出時,應將《車輛通行證》放置顯眼的位置,有利于保安人員核實并放行。(《車輛通行證》工本費10元,遺失后請馬上補辦并照價每張10元)

  3、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修車、城管執法車進入園區時,免收停車費。

  第九條特別提醒

  1、本園區車輛管理只提供車位的公共管理和使用,不承擔任何保管和保險責任,建議車主離開時鎖好車門、車窗,不要將貴重物品遺留在車內,為車輛辦理相關保險業務,以便在意外發生時減少損失。

  2、車主不得以任何理由委托車輛管理人員移動車輛。

  3、服務中心可依據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收取臨時地下車位使用費,扣除管理成本和費用外,將用于園區地下車庫場地等公共設施設備的整修、清潔等。

  第十條非機動車輛管理

  1、非機動車輛按照車輛停放規定停放于指定的非機動車停放點,并且擺放整齊,自覺上鎖,不得停放于單元門口、樓道內、地下單元門入口處等。

  2、裝修施工人員的非機動車輛一律不得進入園區,停放于指定區域。

  3、自行車出入園區大門時須下車推行。

  4、外來人員的非機動車輛原則上不得進入園區。

  第十一條生效及實施

  1、若違反上述規定的相關內容,一切責任自負。

  2、本規定適用(星星港灣)園區,自發布之日起正式實施。

  車輛管理制度 篇6

  為了維護小區交通秩序,保障車輛、行人安全,制定本制度;

  1、遵守交通管理規定,愛護小區的道路、公用設施,不亂停放車輛,外來車輛未經允許不得駛入。

  2、小區內車輛行駛停放要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注意前后左右車輛安全,在規定位置停放。

  3、非業主車輛不得在小區內停放過夜,若臨時滯留必須停放在指定位置。

  4、非機動車輛必須按規定的位置停放,嚴禁在消防通道及樓宇內等隨意停放。

  5、凡不遵守小區內車輛停放規定及管理人員的指揮,發生一切事故,后果自負。

  6、本小區車輛出入小區要出示出入證,外部車輛出入小區時,由值班人員履行登記手續,并服從本小區管理人員指揮。

  7、車輛進入小區,司機必須減速慢行,禁止鳴喇叭,注意往來車輛及行人安全。

  8、停放好車輛后,必須鎖好車門,調好防盜系統警備狀態,車內貴重物品必須隨身帶走。

  9、進入本小區車輛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劇毒及各種腐蝕性物品在本小區停留。

  10、不準在本小區任何場地試車、修車、練車。

  11、不準碾壓綠化帶,不準損壞路牌和各類標識,不準損壞路面及小區內一切設施。

  12、不準在人行道上、車行道、消防通道停放車輛(非機動車必須服從管理人員指定的停放位置)。

  13、出租車接送小區住戶,上下客后必須馬上駛離,不得在小區內招攬客人。出租車司機屬來訪客人,必須正常辦理探訪手續。

  14、車輛帶貨駛離小區,必須有相應的證明,屬貴重、大件物品或搬家物品,必須由住戶登記簽字放可放行。

  15、除執行任務的'車輛(消防車、警車、救護車)外,其它車輛一律按本制度執行。

  16、本小區車位首先滿足在本小區長期居住的業主停放車輛,非本小區業主的車輛,不管與其小區業主任何關系不予提供車位。

  17、本小區車位在滿足本小區業主停放的情況下,有多余車輛可以安排臨時車輛停放,停放費按本物業規定收取。

  車輛管理制度 篇7

  后勤處為使車輛管理科學化,合理有效的使用車輛,最大限度的節約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車輛使用,特制訂本制度。

  一、職責

  1、辦公室是后勤處車輛的統一管理部門,負責車輛調度、保險購買、安全行車管理、駕駛安全培訓、車容車況檢查、油料統計、新車購買、監督各室、中心對所屬車輛的.使用、車輛臺賬的檢查及車輛費用審核等各項有關車輛管理的工作。

  2、車輛的備用鑰匙和相關證件由辦公室物資管理員妥善保管,建立并完善其所屬車輛臺賬的建立和編寫。車輛臺賬包括車輛信息臺賬、用車使用臺賬、維修保養臺賬、油料使用臺賬。并建立電子文檔,每月交主管領導核查。

  二、車輛使用管理制度

  1、本處車輛由辦公室統一管理,其他人員不得隨意調度車輛。

  2、本處車輛只能由辦公室專職駕駛員和經后勤處考核并批準同意駕駛車輛的兼職員工駕駛,其他人員一律不得駕駛本處車輛。嚴禁將車輛私自交他人駕駛,嚴禁公車私用。

  3、遇職工突發疾病或受到意外傷害等突發事件,駕駛員可直接出車,事后補報辦公室主任。

  4、每天上班后,駕駛員要先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料是否充足,車況是否正常,隨車證件及手續是否齊全等,保證出車安全、迅速。

  5、每天下班前須將車輛停放在指定地點,節假日和每天下班時,車輛凡未按時停放在指定停車地點的應及時報告,否則發生任何意外,由當事人自行承擔;

  6、本處各部門負責人用車,直接向辦公室物資管理員領鑰匙,安排司機,方可出車,隨行司機認真填好《車輛行駛記錄表》。《車輛行駛記錄表》隨車存放,一車一份,不得丟失,每月將《車輛行駛記錄表》交由辦公室物資管理員記錄存檔。辦公室主任每半月抽查一次。發現記載不實、不全或為登記者應呈報領導提出批評,對不聽勸阻屢犯者應給以處分。

  對于部門大型活動用車需提前申請。填好用車申請單,經處領導批示后,由辦公室安排,方可出車。

  7、全處車輛統一定點加油。

  8、物資管理員做好每臺車輛的油料使用臺賬,記錄好每次加油的時間,數量,起始公里數等相關數據,每月將臺賬數據交主管領導稽查;

  9、鑒于后勤處維修車輛車況都較差的實際,一般僅限于離石城區周邊范圍內行駛,禁止跑長途、上高速。特殊情況下破例,需經分管處領導批準。

  三、駕駛員管理

  1、駕駛員擅自駕車外出肇事的,由本人承擔責任;造成車輛損壞及其他經濟損失的,由本人負責賠償。

  2、駕駛員無出差任務時,應在辦公室值班,不得擅自離崗;請假時,須將車輛鑰匙交辦公室。

  3、駕駛員嚴禁在中午及出差期間飲酒,晚上飲酒,須向辦公室負責人報告。

  4、無正當理由不服從車輛調度安排的,應給予處罰。屢教不改者,辭退。

  5、駕駛員要嚴格按照交通法規行車。

  6、惡劣天氣,注意安全,慢速行駛。

  四、車輛罰款及交通事故理賠管理

  1、車輛任何交通違章及罰款均由駕駛員自行解決處理,且不得耽擱車輛的正常運行。

  2、車輛遇不可抗拒之事故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保護現場,并立即與物資管理員(物資管理員需要在第一時間了解事故全過程和責任,便于做出對該起事故的判斷和聯系保險公司)和本部門負責人取得聯系,根據實際情況采取相應的措施;其次與附近交警部門聯系,等候交通部門處置。根據交通部門處理意見,由辦公室聯系保險公司進行賠款處理。

  3、因事故造成車輛及連帶損失中,保險公司拒賠部分,據交警部門裁定責任,學校、駕駛人各自承擔相應部分。

  4、車輛出現故障后,駕駛員應及時報告辦公室,并據安排到修理廠將車輛盡早修好。(按照交通法規和本辦法行車的屬集體承擔違規行車,責任由駕駛員承擔)小額修理費先由駕駛員墊支,大額修理費憑保險公司的事故定損單向學校借款支付。

  本辦法由辦公室負責制定解釋。

  本辦法由下發之日實施。

  車輛管理制度 篇8

  1、小區停車場實行日夜24小時值班制度,由小區秩序維護員負責管理,車輛可以隨時進出、停放。

  2、本小區停車場實行有償使用,車主須憑車輛進出小區的磁卡(月卡或一次性卡)進入停車場。

  3、車輛進入:車輛進入停車場應一停二慢,必須服從管理員的指揮和安排,取得管理員同意后方可進入。

  4、車輛停放:車輛停放時必須服從管理員指揮,注意前后左右車輛的安全,在規定位置上停放,并與周圍車輛保持適當距離,不得對其他車輛的進出和其他車位的使用造成阻礙,車主必須鎖好車門,調整好防盜系統至警備狀態,車內貴重物品須隨身帶走,車主停好車輛后須立即離開停車場,不得在他人車輛旁停留。管理員應指揮車輛停放,查看車輛有無上鎖,有無外部破損,應通知車主并登記,不服從指揮、亂停放車輛的按照交通亂停放車輛有關規定給予處罰。停車場車位分固定車位和非固定車位,車主按類使用車位。

  5、駛離:車輛駛離停車場時應注意周圍車輛的安全,緩慢駛離,并在出口處向管理員交回停車牌,管理員核對牌號相符,收回停車牌、收取停車費后方可駛離。

  6、管理員值班期間應認真負責,熱情服務,不得會客、喝酒、睡覺,不得離開,不得讓親朋好友和其他無關人員進入停車場,嚴格核對駛離車輛的'牌號,對車主的合理要求應給予滿足。管理員交接班時應辦理交接手續,核實停車場車輛內登記記錄相符,并列簽字交接。

  7、停車場內不得試剎車、練習車、修理車輛,禁止裝載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險品的車輛停放。

  車輛管理制度 篇9

  文件編號:

  發布日期:

  1、目的

  規范公司車輛的使用

  2、范圍

  公司服務部的全部車輛

  3、職責

  3.1、物流部經理負責車輛的全面管理

  3.2、物流部司機負責車輛的日常保養

  4、工作程序

  4.1、車輛在執行運輸任務需要進行停車作業時,一定要按照規定注意選擇好停車地點和位置,不能再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點停車,注意車輛被盜或受損失。

  4.2、駕駛員在出車執行任務時,應檢查各種隨車證件是否齊全,以備檢查,若不齊而被相關部門罰款,責任自負

  4.3、駕駛員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嚴禁酒后駕車。酒后駕車或私自用車所造成的一切違章或交通事故、責任、費用和后果,均有駕駛員本人承擔,公司概不負責,并將對司機給予處罰500元每次。

  4.4、駕駛員行車時,應認真遵守交通法律,法規條例規定,嚴禁違章行駛(酒后駕駛。闖紅燈、開斗氣車、高速行駛,搶道、逆行、開霸王車等不文明和違章行為),凡屬于違章駕駛而產生的罰款、交通事故和費用全部由當事駕駛人員自行承擔,公司概不予以報銷。

  4.5駕駛員對工作安排有意見,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上車,待完成任務后,向上級部門領導說明情況,不得帶情緒和沖動態度出車。

  4.6、嚴禁駕駛員將車交給無駕駛證人員駕駛,嚴禁無駕駛證人員駕駛本公司車輛,嚴禁沒有經過公司車管人員同意隨意將車輛交給其他人駕駛。若出現任何責任事故或車輛損壞,后果責任自負,并承擔此產生的全部費用,并罰款200元每次

  4.7、公司車輛實行定點加油,實行一車一加油證加油,嚴禁無證加油,嚴禁一證兩用,沒有經過車管人員或者領導批準,嚴禁在外加油,否則加油費用公司概不予以報銷(特殊外出情況除外)公司發現有侵吞油料者,罰款1000元每次

  4.8、公司車倆實行定點維修廠進行維修,進場維修時,應向公司車管人員說明維修項目,維修項目結束時,應認真檢查維修項目情況,在維修單上簽名確認(特殊外出情況除外),并將損壞部件帶回公司上交

  4.9、公司車輛完成當日運輸任務后,必須將車輛停放于公司停車場,車輛回場停放后,嚴禁私自將車輛開出,若發生任何責任,由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并罰款200元

  4.10、公司實行車輛一車一駕駛員責任制,每車責任駕駛員應對公司交予自己負責的車輛嚴格管理,認真愛護,保持車容整潔,車輛運行正常,其車輛規定駕駛員如下:

  4.11、以上公司車輛成員調配,各責任駕駛員要求嚴格遵守各項交通法規和公司的規章制度,在保障安全的情況下認真的完成公司所下達的運輸任務。對不愛護車輛,無視各項交通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造成交通事故,車輛的損傷,車容車況不整潔,零配件(附屬件)的缺失和造成違章罰款行為者,公司將追究車輛的責任人的責任和罰款。對不遵守交通法律法規,造成違章罰款和交通事故的責任后果,其責任自負。

  4.12、公司車管人員每月將公司車輛運行情況,車輛愛護,車輛車況的整潔,車輛的維修,耗油,費用等行車實務進行嚴格檢查,對檢查中所出現的問題,將積極進行監督整改,本根據實際情況對違反者實行責任處罰。

  4.13、交通事故和其他違章責任的處理

  4.13.1、車輛在行駛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駕駛員應立即通知公司車管人員和公司領導,并保護好現場,積極配合交警和保險公司做好事故處理工作,嚴禁破壞和逃離現場。

  4.13.2、駕駛員在交通事故中應承擔的責任,以事故現場為依據,交警裁決為準繩,分為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四種責任

  4.13.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和保險公司相關法律法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后的責任承擔,當事駕駛員應當依據交警部門對發生交通事故責任劃分進行承擔,該交通事故經交警部門對責任劃分后,有保險公司根據承擔責任進行審核賠付。對保險公司根據事故責任進行賠付后的不予賠付的費用,按責任大小,公司和當事駕駛員進行分攤,其分攤賠償比例如下:

  全部責任:賠償事故實際損失額的40% 主要責任:賠償事故實際損失額的30% 同等責任:賠償事故實際損失額的20% 次要責任:賠償事故實際損失額的10%

  4.13.4、根據交通法規定:司機因違反交通法律條款規定而所產生的罰款責任應由司機全額承擔。(酒后駕駛、不按規定行使、亂停亂放、逆行、戰線行駛、壓線行使、超速和隨車證件不齊等違章行為)

  以上十八條為四川世杰美家具有限公司,根據公司駕駛員和車輛的實際情況制定,要求公司全體駕駛員認真遵守交通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遵章守紀保安全,認真做好行車安全工作,完成公司下達的.各項運勢任務而努力工作,公司將對優秀員工每季度、全年進行安全獎勵。根據四川世杰美家具有限公司駕駛員和車輛管理責任書,對公司駕駛員和車輛進行規范化管理增強駕駛員在駕駛車輛的行車安全意識和愛護自己所駕駛車輛的責任心,對有以下違反本公司管理規定者,公司將根據公司的規定進行處罰:

  4.13.5、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交通法》規定條例駕駛車輛,被公安交警部門處罰所產生的責任,罰款,扣分行為者,其責任、罰款、扣分均自行承擔。(公司視特殊情況行為除外)

  4.13.6、對酒后駕駛者,罰款200-500元,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交通事故所造成的責任,損失,費用,罰款,公司在對當事人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4.13.7、對違反公司車輛運輸所規定而未經公司同意而私自用車,謀私利,拉私貨、罰款100元,并承擔由此產生的郵費,車輛損失和交通事故責任及費用。

  4.13.8、對違反公司車輛維修、油料管理、謊報維修費用、私自屯油料而私用者,罰款500-1000元。

  4.13.9、對自己所負責駕駛車輛不愛護,車容不整潔(包括駕駛室)者,對每天出車前不對車輛進行三檢查者,對車輛整車配件和附件缺失不及時進行裝配者,車輛不及時進行保養者,對駕駛車輛為帶齊有效證件,對自己所駕駛車輛的有效證件(駕駛證年審、車輛到期未審、保險期限、營運證期限,二保單期限,資格證和從業證期限)到期不上報而被誤期者,罰款50-100元,并對所產生的相應罰款全額承擔

  4.13.10、公司將依據駕駛員和車輛管理規定對遵守《道法》條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的車輛駕駛員給予獎勵

  5、相關表格

  5.1、《行車記錄表》

  請各位司機確認無誤后簽字,并按此制度執行!

  車輛管理制度 篇10

  1、鎮政府的車輛為工作用車,首先保證主要領導工作的`需要和其它重要工作的需要安排使用。

  2、三菱車只配二把鑰匙,由主要領導保管;桑塔納轎車和面包車各配三把鑰匙,分別由主要領導、專職司機和辦公室各保管一把。不允許任何人自配車輛鑰匙。

  3、所有機動車輛均指定專人駕駛。因工作需要臨時安排駕駛員的,駕駛員必須執有駕駛執照,由辦公室分管領導統一調度;安排駕駛單位轎車的,須經主要領導批準。

  4、專職司機不得擅自將單位車輛借給他人駕駛,不得公車私用。無駕駛證人員不得駕駛單位機動車輛,如違反造成交通事故或車輛損壞的,由無證駕駛員自負責任,車輛損壞的由其原樣修復,情節嚴重的追究責任。

  5、工作用車加油的由辦公室寫票備查,定點加油。干部職工因特殊情況使用公車時,由主要領導審批。

  6、單位車輛在政府院內劃定車位,執行定點停放,嚴禁在交通要道隨意停車。

  7、車輛的保養、維修和購買零配件,先由專職司機對所需項目進行費用評估,報主要領導審批后送修或采購。

  8、司機要努力學習駕駛技術和維修技能,遵守交通規則,嚴禁酒后開車,要愛護、保養、使用好車輛,保持車輛車容車貌整潔和技術狀況良好,確保行車安全。

  車輛管理制度 篇11

  為加強單位車輛的管理,本著“方便管理、節約開支、提高效率、優質服務”的原則,制定下列制度。

  一、車輛管理

  1、車輛有關證照和有關手續,由公司指定專人妥善保管。

  2、車輛嚴格實行下班入庫制。下班后車輛停放在指定停車場,因事不能停入指定車位的車輛應存放在相應有關規定的停放處。如:出差在外的車輛,要將車輛停放在安全場所,并鎖好方向盤和門窗,搞好安全防范。嚴禁車輛在洗車處及私人住宅區過夜,否則產生不良后果由駕駛員負責。

  3、車輛實行專車專人駕駛,嚴禁將車輛私自交他人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單位車輛練習駕車;不準跑私車。外單位向我單位借車的,須經領導批準;

  4、車輛進行加油需經財務人員負責登記,領導簽字;每月駕駛員需準確上報車輛的耗油和公里數情況,財務人員進行審核公布。

  5、特殊情況用車必須經領導同意方可出車。

  二、車輛調度和使用

  1、辦公用車實行派車制度。由用車人向領導提出申請,由領導統一進行安排、調度。領導外出時,由辦公室負責人安排調度。車輛調度按照工作的輕重緩急及領導優先的原則,統籌安排,未經領導批準,駕駛員不得擅自出車。司機必須經領導通知方可出車,并按派車通知規定的'時間、地點出車,不得擅自改變。

  2、用車均實行出車登記制,由駕駛員登記,注明出車途徑地、目的地、出車時間等,并請用車人簽字確認。

  3、辦公室各工作人員如需用車的,須提前向領導提出申請,填寫《派車單》,聽從領導安排。

  4、車輛出車返回后,駕駛員均應及時向辦公室報告,以便于車輛調度。未經派車,擅自出車者,按私自用車論處。

  5、單位領導和工作人員,都要自覺按制度辦事,尊重駕駛員的勞動。用車人員和駕駛員要主動配合,搞好工作銜接。

  三、車輛駕駛與行車安全(駕駛人員崗位要求)

  1、駕駛員要嚴格遵守上下班時間,24小時隨時待命,聽從本單位統一安排。按時出車,按時收車。

  2、駕駛員未出車時,應嚴格按照作息時間在辦公室待命,不得隨意串崗、外出。

  3、為確保行車安全,駕駛員必須認真鉆研業務,定期參加交警隊組織安排的安全學習和檢查,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服從交警指揮,嚴禁酒后開車,不準超速行駛。

  4、駕駛員對車輛要勤檢查,勤保養,勤擦洗,使車輛始終保持最佳運行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防事故發生。

  5、公車執行公務中發生交通事故,因違章造成事故應負全部責任或主要責任的,除保險公司賠償款項外,駕駛者承擔其余費用,并作出書面檢查;負次要責任或一定責任的,除保險公司賠償款項外,駕駛者承擔其余費用的10%。公車私用發生交通事故,除保險賠付外的一切費用由駕駛者承擔。

  四、車輛維護與修理

  1、要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發現問題,反應敏捷,處理及時。

  2、辦公室要加強對車輛的管理,按時組織進行年度審驗,及時辦理保險等有關手續,定期進行保養檢查、油料使用情況檢查,控制支出,節約開支。

  3、車輛需維修時,駕駛員事先應征得車管人員和領導同意,然后到定點廠家維修,并隨時將維修費用票據帶回,按財務制度的有關規定及時履行報批手續。

  4、未經批準擅自進行修車、購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廠家修車,其費用不得報銷。

  5、司機應建立車輛維修保養臺賬,按里程或時間及時提出保養和修理建議。

  五、相關費用報銷

  1.車輛的保險費、養路費、油費、路橋費、泊車費及凡因公使用的費用,統一由財務人員審核領導簽字后方可報銷。保險費、養路費每年報銷一次,路橋費、泊車費、洗車費由駕駛員每月匯總報銷一次,由財務人員根據出車記錄復核,經領導簽字驗核方可報銷。

  2.車輛維修費用報銷需附維修申請單和維修收費清單,經領導審核批準后報銷。

  3.駕駛員如有違反交通規章(如闖紅燈,違章停車等),造成罰款的不予報銷,由違規駕駛員個人承擔責任,并準時交納罰款。

  車輛管理制度 篇12

  為做好香格里拉小區車輛管理工作,為廣大居民營造一個安全、文明、舒適的生活環境,為了做好車位安排工作,在廣泛征求業主意見的基礎上,經馮莊社區、香格里拉小區業主委員會、麗嘉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商議,確定香格里拉小區車輛管理方案如下:

  一、車位確定的方法

  1)地面車位不對外開放,已報名業主經物業公司審核,業主委員會監督方可參加搖號,東區27個車位,西區42個車位進行搖號,西區預留3個做為臨時停車位,供來訪車輛使用。

  2)公開透明操作,社區指導、業主委員會監督、物業公司執行。

  3)車位申請登記時,需提供房產證或承租合同、業主身份證復印件及車輛行駛證復印件。

  4)車位按搖號前后順序安排車位,按戶為計算單位,選定后,車主需要繳納一年的停車服務費,欠繳物業費的業主請結清費用并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停車服務協議后方可取得使用權。

  二、車輛日常管理

  1、取得車位使用權的業主車輛進出一律刷卡通行,外來車輛進入小區,須經門崗登記,接受秩序維護員的指揮和安排。并按市物價局、市房管局相關文件規定繳納臨時停車費,營運車輛進入小區必須經門崗登記和同意,并不得在小區內滯留。

  2、進入小區的'車輛,應服從秩序維護員的指揮和安排,不得在小區支干道、車行道、消防通道隨意停放車輛,不得跨騎路牙輾壓綠化草地、損壞路牌、各類標識及其他公用設備,如有損壞應照價賠償;造成嚴重事故的,將追究其經濟和法律責任。

  3、車輛進入小區禁止鳴笛,應減速慢行,避免發生意外

  4、車輛停放后,車主應隨身攜帶好貴重物品,鎖好車輛車門,設置好防盜系統。

  5、車輛帶貨出門,必須有相應證明,屬貴重物品,大件物品或搬家時必須由業主到管理處填寫物品出門單,領取放行條,經門崗查驗后方可離區。

  三、附則

  1、對于違章停放的車輛,物管處有權聯系相關職能部門協助處理,清理費用由車主承擔。

  2、本規定只適用于車輛進入小區后行駛、停放的秩序維護,不承擔車輛等其他義務,如發生意外由公安部門處理。

  3、當地面臨時停車位飽和時,其余車輛不得進入小區,自行在小區外尋找停車位。

  車輛管理制度 篇13

  一、用車范圍

  (一)堅持公車公用原則,首先保障局領導的工作用車。

  (二)機關人員在城區內辦事,除特殊情況外,原則上不派車。

  (三)股室人員因工作需要出差,經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由辦公室派車。

  (四)特殊情況下外單位調用本局小車,由辦公室請示局領導同意后方可派車。

  二、用車手續

  嚴格派車制度。

  所有用車人均先告知辦公室,由辦公室請示局領導審核同意后,填寫派車單,再通知駕駛員出車。

  用車人要事先告知用車事由、行車路線、往返時間、運行里程,便于統一協調安排。

  嚴禁股室和個人私自直接向駕駛員要車。

  節假日期間,局機關小車一律歸庫,特殊情況下用車,可由局領導暫行安排后再由辦公室補填派車單。

  三、安全管理、車輛維修和保養

  (一)駕駛員要認真學習交通法規,增強責任心,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駕駛人員要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自覺遵守交通秩序,嚴禁在上班、行車時間飲酒。

  (三)局機關小車無任務時一律停放在車庫,不得私自駕車外出或將小車交他人駕駛,不得私自將車輛借與他人,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概由駕駛員本人負責。

  未經分管領導同意不得私自調用學校車輛。

  (四)駕駛人員應按規定定期對車輛進行檢查、保養,隨時保持車況良好和車容整潔。

  (五)汽車受損或出現駕駛員不能排除的故障時,應及時向辦公室主任報告,經查驗后送維修費用低和服務信譽好的定點修理廠。

  修理金額在100元以內的由駕駛員自定,500元以內的由辦公室主任決定,500元以上的報局領導審批。

  出車途中臨時需要維修的,憑單據交局長審核報銷。

  (六)局機關小車一律實行定點加油。

  駕駛員憑供油本加油。

  每月底,由辦公室根據派車單和小車行駛里程核算用油量。

  到區外出車需臨時加油的,憑單據交局長審核報銷。

  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公務用車使用管理制度

  1、為了加強和規范公務用車使用管理,推動節能減排,節約開支,降低行政成本,促進黨風廉政建設,根據中央、自治區有關法規,結合本鄉實際,制訂本管理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全鄉黨政、人大、工青婦團體和事業單位(包括財政全額撥款、差額撥款)的公務用車使用管理。

  公務用車,是指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分為一般公務用車、執法執勤用車。

  3、加強公務用車集中管理。

  統一調度,嚴禁分散管理使用,減少空駛,提高使用效率,避免浪費。

  4、嚴格公務用車使用登記和公示制度,嚴格登記和公示用車時間、事由、地點、里程、治耗、費用等信息。

  公務用車嚴格執行回單位停放制度,節假日期間除特殊工作需要外應當封存停駛。

  5、實行公務用車保險、維修、加油政府集中采購準定點保險、定點維修、定點加油制度,健全公務用車油耗、運行費用單車核算和節獎超罰制度,降低運行成本。

  6、各單位各部門工作人員到外地辦理公務,除特殊情況外,應盡量乘用公共交通工具,減少公務用車長途行駛。

  7、嚴禁公車私用,不準將公務用車對外出租出借。

  凡違規公車私用者,視情節按有關規定處理。

  8、嚴禁公務人員擅自駕駛使用公車。

  凡違反規定駕駛使用公車造成肇事、損壞、丟失的,一切損失費用由該駕駛使用人承擔,造成嚴重后果和惡劣影響的,按有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9、公務人員駕駛使用公車發生交通事故,所在單位要及時向鄉黨委、縣紀委和縣公安交警報告。

  10、嚴格執行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各項規定,把公務用車的配備使用管理工作納入各單位各部門領導干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節能減排和績效檢查考核內容。

【車輛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公司車輛出入管理制度05-06

車輛管理制度05-08

車輛管理制度06-19

車輛的管理制度03-09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04-27

企業車輛管理制度04-24

【推薦】車輛管理制度01-03

車輛進出管理制度01-08

車輛公司管理制度02-15

車輛維修管理制度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