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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管理制度

時間:2023-01-03 17:22:47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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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車輛管理制度

  現如今,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車輛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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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管理制度1

  一、業主(或租戶)需要保管自行車、摩托車須先到小區管理處辦理立戶登記手續,領取存車牌,掛于車上,憑此享受按月收費待遇,由車棚管理人員查收,未掛牌車輛作臨時停車對待。

  二、在車棚存放車輛后務必立即領取“存車牌”,并詳閱“存車須知”。

  三、自行車、摩托車必須存放在指定位置,未按規定存放,造成損失,責任自負。

  四、要尊重車棚管理人員的工作,服從其管理。

  五、車棚管理人員對于所保管的車輛隨時整理、檢查,做到排列有序、擺放整齊。

  六、車棚管理人員的工作受各位住戶的監督,其任何失職行為住戶均可向物業管理處反映。

車輛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為加強本公司駕駛員及車輛安全工作的管理,落實車輛安全責任制,特制訂此制度。

  第二章駕駛員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一節駕駛員準入條件

  第一條凡是在本公司從事道路旅客運輸的駕駛員,必須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和公司各項管理制度,并且符合以下條件:

  (一)取得相應資格《機動車駕駛證》和相應準駕資質《從業資格證》,且證件須在審驗有效期內,能熟練掌握駕駛機動車技能,擁有5年以上專職旅客運輸駕駛經驗;

  (二)具有較強的安全意識和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行端正,遵紀守法;

  (三)年齡在22周歲以上60周歲以下,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且身體健康,無影響安全行車的各種疾病;

  (四)熟悉業務技能,對所駕車輛機械構造及安全部位的性能有基本認識,懂得機動車維護保養;

  (五)熟悉掌握道路運輸法規和旅客急救知識;

  (六)三年內無同等責任以上(含同等)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

  (七)一年內無2次以上(含2次)重大交通違法行為記錄的;

  (八)交通違法記分未滿6分的;

  (九)未納入行業管理部門黑名單的;

  第二節駕駛員準入程序

  第二條由駕駛員向公司提交自愿申請駕駛我公司客運車輛,從事道路旅客運輸,并申請辦理公司上崗證的申請書;

  第三條駕駛員本人提交以下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一)《居民身份證》、《機動車駕駛證》、《從業資格證》,年審身體體檢證明回執,工作簡歷表;

  (二)一寸近期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張;

  第四條由公司經營安全科對駕駛人的駕駛資質、安全意識、安全行車情況、職業道德等方面進行初審。

  第五條由經營安全科對駕駛人進行道路交通法律法規、旅客運輸服務規范、職業道德、駕駛技能操作、公司規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訓、考核,并對駕駛人進行理論和路面考試。培訓、考核內容:

  (一)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規培訓;

  (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培訓;

  (三)職業道德、安全意識、駕駛操作技能、道路標志、標線培訓;(四)是否熟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五)是否具有良好的安全意識和職業道德;

  (六)駕駛車輛是否具有識別信號和謹慎駕駛的能力;

  (七)是否具備相應的車輛維護保養基本常識;

  (八)是否掌握突發情況的應急處理措施,并迅速作出處置反應;(九)是否通過理論考試。

  第六條駕駛員經審查、培訓、考試合格的,由公司安全科填寫駕駛員資格審查表報送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后,與公司簽訂年度《安全責任書》;經營安全科為其辦理公司內部上崗證,并報運管部門進行執業備案。凡使用偽造證件的駕駛人員,一經查實,一律取消上崗資格。

  第三節駕駛員安全行為規范

  第七條認真學習并自覺遵守國家、地方政府和行業管理部門有關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及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服從交警、運政部門和公司的管理,安全、優質完成運輸任務。

  第八條樹立安全行車意識,提高職業道德修養,增強安全駕駛責任感,養成良好駕駛習慣。

  第九條愛護車輛,認真學習和掌握車輛的例行保養和修理技能,確保車輛安全技術狀況良好和各項安全設施設備齊全有效。

  第十條以人為本,旅客至上,文明服務,熱情待客。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敢于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見義勇為,弘揚正氣。

  第十一條出車前,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駕駛車輛:

  (一)飲酒、服用了國家管制的XX或者XX品;

  (二)患有妨礙安全駕駛的疾病;

  (三)未合理安排休息時間,過度疲勞影響安全駕駛的;

  (四)思想情緒受到影響的;

  第十二條認真檢查車輛各安全部位,確保車輛的轉向、制動、輪胎、燈光等綜合安全技術狀況良好。檢查車輛燃(潤)油、冷卻水是否加足,檢查安全監控設施設備(GPS或行駛記錄儀)、空調、視聽等設施是否完好,確保安全設施設備完好有效。不得駕駛安全設施設備不全或者技術狀況不符合安全運行要求和有安全隱患的車輛。

  第十三條攜帶好各種證件,嚴格按照駕駛證、從業資格證規定的準駕車型駕駛車輛,并按規定的線路、站點、班次、時間運行,不得擅自將車輛交給無公司上崗證或無駕駛資質的人駕駛。

  第十四條服從交警、運管和相關行業部門及公司的監督和管理,自覺接受公司安全管理人員提醒,并自覺接受旅客監督。

  第十五條行車前檢查行包(箱)、貨物是否捆綁牢固,并注意裝載物品的安全,嚴禁旅客攜帶危險品上車。

  第十六條嚴格遵守裝載規定和行駛規定,不疲勞駕駛、不帶情緒駕駛、不冒險駕駛、不爭道搶行、駕駛車輛時不使用手機、不抽煙、不飲食、不與他人閑談,保持注意力高度集中。

  第十七條連續駕駛車輛4小時必須停車休息,休息時間不得少于20分鐘,24小時之內連續駕車時間累計不得超過8小時,客車駕駛員凌晨2點至5點必須在服務區停車休息,并與駕駛員簽訂責任狀,防止疲勞駕駛。在中途休息時,駕駛員應檢查方向、制動、輪胎、輪轂、儀表、燈光等是否正常,確保車輛技術狀況完好。

  第十八條車輛在任何情況下起步必須先關好車門,在車輛始發站內起步運行必須服從站務人員的指揮,無站點起步前須仔細觀察車輛周圍情況確認安全方可起步;任何情況下,車未停穩嚴禁上下乘客;任何情況下途徑人行橫道時,必須無條件減速,如遇行人橫過斑馬線,必須停車讓行,優先讓行人通過。

  第十九條車輛通過漫水橋(路)、便橋(道)、沉陷、塌方等危險路段時,應嚴格遵守“一慢、二看、三通行”的規定停車觀察,確認安全后低速通過,必要時讓旅客下車步行通過,避免發生意外事故。

  第二十條在山區、停車視距不良或道路狀況不良的路段行駛時,應嚴格遵守“減速、鳴號、靠右行”、“寧停勿繞”、“寧停三分不搶一秒”安全行車的規定,不得在彎道上、下陡坡時強行超車。

  第二十一條通過施工作業路段時,應注意警示標志,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服從交通管理人員的指揮,減速行駛,嚴禁強行闖關、超速、搶(占)道行駛。如遇塌方、水毀、飛石等路段,危及行車安全或道路情況不明時應果斷停車,立即向公司安全部門和有關行業管理部門報告,不得擅自繞行。在不能確保安全的情況下,不得冒險行駛。

  第二十二條發生交通事故時,應保護好現場,積極搶救傷員和保護財產。按規定放置安全警告標志,并迅速向當交警、公司安全部門和保險公司報告,主動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認真檢查車內安

  第二十三條收車后做好車輛例行保養和清潔工作,全設施設備和車輛技術狀況,如實向單車經營者反映行車途中的安全問題,必要時報告公司安全部門。

  第二十四條按時參加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生產活動,不斷提高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識。

  第四節安全帶使用管理辦法

  為加強營運客車安全帶安裝使用管理辦法為全面推廣使用安全帶,提高廣大司乘人員的責任意識,加強營運客車安全帶安裝使用管理,最大限度地保護旅客人身安全,特制定此辦法。

  第二十五條加強從業人員教育培訓,嚴格執行客運安全告知制度;必須要求駕駛人系好安全帶,同時,要在客運車輛出站前、上高速公路前、服務區休息發車前等環節提醒旅客系好安全帶。

  第二十六條對所車輛安全帶安裝情況進行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做好相關記錄。

  第二十七條加強宣傳引導,利用新聞媒體大力宣傳使用安全帶的重要意義及正確方法;在客運站場廣泛張貼、發放倡導安全帶使用的掛圖、車貼、折頁等宣傳品,讓“安全帶生命帶”主題概念深入人心,形成良好的輿論氛圍。

  第五節GPS監管制度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和市、區政府及交通部門的相關文件精神,強化安全保障措施,切實加強對旅客運輸車輛安全監管,實現由靜態監管向動態監管、事后處理向事前預防的轉變,凡我公司旅客運輸車輛必須安裝GPS監控系統。

  第二十八條GPS監控系統要有且監控人員能熟悉掌握和操作的以下主要功能:

  (一)實時監控功能:系統能夠實時反映車輛的運行狀況,GPS監控客戶端可通過互聯網或專線實現對車輛實時跟蹤和查看;

車輛管理制度3

  近年來,隨著學校辦學規模的擴大,對外往來的增多,進入校園的公務車輛、教職工的私家車輛不斷增多。各類車輛頻繁進出,給校園管理帶來了壓力。為維護校園良好的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安全和校園財產安全,減少各類事故發生,營建良好的校園環境和停車秩序,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訂本規定。

  一、本規定適用所有出入學校,并在校園內部通行的車輛。

  二、機動車輛的管理

  (一)車輛進出

  1、所有進入校門的機動車輛(含摩托車、電動車)必須減速緩行,進出校門應主動接受門衛查驗,經同意后登記,方可進出。本校教職工私家車、送貨車輛一律從后門進出。

  2、無牌無證車輛嚴禁進入校園。

  3、凡在校內舉辦的各種會議或活動的外單位車輛,由主辦單位提前一天向學校申請,經同意辦理手續后由學校通知門衛放行。相關科室人員須事先通知安保人員具體時間、路線等,避開學生上學放學和自由活動時間。

  4、禁止來校的其它外來機動車輛,任何來訪的車輛一律從后門入校。

  5、車輛載物出門,一律憑處室、部門負責人出門證明放行。

  6、特種車輛(公安、消防、救護、搶險)進出校門安保人員要主動疏導,確保暢通。

  (二)車輛行駛

  1、車輛進入校園后,禁止鳴笛,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0公里/小時;嚴禁超車;在遇學生上下課人流高峰時,機動車應主動避讓,嚴禁與學生爭道。

  2、嚴禁在校園內無證駕車,練車和試剎車;駕駛證照必須年檢有效,并與所駕駛的機動車型相符;嚴禁酒后駕駛。

  3、摩托車、電動車、助力車嚴禁在校園內行駛;上、下班使用者必須按指定位置停放。

  4、基建、維修等各類工程用車必須到相關部門辦理審批手續發證后方可進出校園,且在工程區域內和指定路線上行駛。

  (三)車輛停放

  1、機動車輛須停放在指定地點,嚴禁在禁行區域和道路上亂停亂放。

  2、因辦理公務或來校指導工作等需要進入校園的機動車輛由學校保安人員指揮車輛按指定路線慢速行駛,停放在指定的地點。

  3、車輛停放時,須拉緊手剎、關閉電路、鎖好門窗以保安全。

  4、距離校門、路口、消防水栓15米內禁止停放各種車輛,確保消防通道的暢通。

  5、外單位車輛不得在校內停放過夜,特殊情況須經學校批準。

  三、非機動車輛的管理

  (一)進出校門的非機動車必須證照齊全、手續完備。

  (二)進出校門時,須下車推行,載物出門時,憑物品出門證放行。

  (三)校園內禁止騎車帶人,不準雙手脫把或手中持物;不準扶身并騎,互相追逐或曲折競駛。

  (四)所有非機動車應停放在指定地點有序停放,嚴禁亂停亂放。

  (五)學生自行車停放在校門外兩側指定地點,要鎖好。

  四、管理辦法

  (一)上學放學時,值日師生在校門口維持秩序,管制車輛。

  (二)進出校園的車輛,應自覺服從管理,凡違反本規定或造成交通事故的,按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違反交通法規造成后果的,由公安部門按交通法規有關條款處罰。

  (三)在校園內行駛的車輛,造成對學生傷害的負主要責任,并按有關規定進行經濟賠償。

  (四)對無牌無證,或擅自進入校園以及在禁止通行區域內行駛停放的各種車輛,除教育批評外,對其立即驅逐出校。

  (五)保衛工作人員負責檢查校園內的非機動車,對違規的車輛停放、行駛等,要做出相應的處理。無視校園規定的,加鎖暫扣,并按相關規定處理。

  (六)對違反規定不服從管理者,必須學習校內車輛管理規定后方可領取車輛,嚴重違規者除學習規定外,還須其交納費用,并交公安機關處理。

  五、附則

  1、此規定由學校校長室解釋并執行。

  2、本規定自20xx年6月1日起執行,此前與本規定相抵觸者,一律按本規定執行。

車輛管理制度4

  一、目的:

  為提高工作效率、滿足企業員工工作用車的需求、完善公司福利制度。經公司研究決定,明確車輛使用及其相關費用的處理,特制定本辦法。

  二、適用范圍:

  公司主管級以上正式員工;

  三、使用規定:

  1、報銷目標車輛為以員工本人名義購買的車輛,并將相關手續遞(駕駛證、車輛行駛證)交行政部備案。

  2、享有公司油費補助的員工應保證本車輛為親自駕駛、供白天上班及外出辦公時使用,不得將車輛私自轉至他人使用。

  3、享有油費補助的員工將不再享有市內交通補助費用和辦公車費報銷,如遇市外、省外出差,按照差旅費報銷標準執行。

  4、請假天數≥3天,在財務核定的最終報銷金額基礎上,按實際出勤天數核算。

  四、報銷事項:

  1、補助以本車當月使用的油票單據為報銷依據,不超過補助上限金額,對于非當月單據,不予以報銷。

  2、每月1-5日為上月1-31日油費補助報銷時間。3、油費補助每月以報銷形式進行現金補助。

  五、補貼相關細則

  補貼是一種公司行為,是公司對員工在日常工作中外出辦公各項耗費,及上下班發生的各項耗費進行一定程度的資金補給,而非對其所發生全部耗費進行實報實銷;

  1、補貼原則:

  補貼具有職級差別,只有具有相應職級才可享有相應補貼。

  2、補貼職級確定:

  公司總經理、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部門經理、部門主管均按公司任命確定補貼級別。

  3、補貼規定:

  3.1公司在職員工按確定的相應職級執行車輛補貼待遇;

  3.2現有公司按職級可享受補貼待遇且已有私人車輛的管理人員,可依照本補貼辦法按級享受補貼待遇(外出辦理公務,不可申請公務車,應自行解決交通);

  3.3現有公司按職級可享受補貼待遇且無私人車輛的管理人員,不可依照本補貼辦法按級享受補貼待遇。(外出辦理公務的,可申請公務車);

  4、補貼標準(見附表)

車輛管理制度5

  1.、目的:為了加強廠內交通管理、防止交通運輸事故發生

  2、范圍:機動車和叉車駕駛員

  3、責任者:保衛科、安全部、購銷運輸部門

  4、程序:

  4.1機動車輛駕駛員和職工必須嚴格遵守國家交通法。

  4.2各級領導和廠內職工,本廠或外單位入廠車輛都必須認真貫徹執行、自覺遵守廠內交通安全規定。

  4.3駕駛員應精力集中,嚴禁違章作業,行車進入禁火區內嚴禁吸煙。

  4.4無阻火器車輛不準駛入禁火區。

  4.5廠內行車速度不大于10公里/小時,危險場所不大于5公里/小時。車輛應在中心道上行駛,嚴禁與生產系統設備管道接觸。

  4.6嚴禁在道口、車間、交叉路口上停留車輛。

  4.7車輛通過道口、拐彎,應顯示信號,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減速鳴笛,注意觀察。

  4.8行人靠道路右側行走,嚴禁與汽車及其它車輛搶道。

  4.9自行車、摩托車不得進入廠區,一切進出車輛應接受門衛檢查。

  4.10道路上不準放物件,隨時保持暢通。

  4.11廠區的一切交通標志和安全設施,任何人不得損壞或搬動。

  4.12車輛裝載運輸:

  4.12.1汽車不得超載、超高、超長、超寬,若特殊情況,必須事先與主管部門聯系,采取安全措施,方可行駛。

  4.12.2廠內推車行走時應注意前方行人,防止傷亡事故發生。

  4.13機動車輛的七大禁令:

  嚴禁無證開車和無令開車(調度令)。

  嚴禁酒后開車。

  嚴禁超速開車。

  嚴禁空擋溜車。

  嚴禁設備帶病運行。

  嚴禁人貨混載行車。

  嚴禁超標(超高、超長、超重)裝載行車。

  4.14凡發生交通事故應保留現場,對負傷人員及時搶救,并立即報告主管部門前往調查處理。

  4.15廠內交通安全,由保衛部門負責全面管理、檢查。

  4.16對本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廠安全部門必須實施監督。

車輛管理制度6

  為了規范機關公務用車,確保安全、節約、遵章、守紀,根據《xx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工作規則》、《xx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機關財務管理制度》,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車輛使用范圍

  (一)辦領導工作用車;

  (二)會務保障和公務接待用車;

  (三)各處室工作用車;

  (四)老干部、機關工作人員及家屬危、重病人用車;

  (五)因特殊情況需要用車。

  二、派車程序

  (一)處室公務用車,經所在處室負責人同意后,由綜合處統一安排,未經批準,駕駛員不得擅自出車。

  (二)出市區范圍外的長途車輛,需經綜合處分管副處長或處長同意,并填寫《省政府法制辦公務車輛派遣單》。

  (三)老干部用車,直接與綜合處聯系,統一安排車輛。

  (四)特殊情況,可先出車后報告。

  三、車輛管理

  (一)嚴格控制公務用車范圍,嚴禁公車私用和利用公車學車、練車,否則造成損失由駕駛員全部承擔。

  (二)嚴禁私自出車或者將車輛交他人駕駛,否則造成損失由駕駛員全部承擔。

  (三)嚴禁酒后和違章駕駛,否則造成損失由駕駛員全部承擔。

  (四)車輛因違章停放而造成損失的,維修費用由駕駛員全部承擔;因公出車發生事故造成的損失,由駕駛員承擔10%。

  (五)重要會議和辦領導出差期間,車輛由綜合處統一調配。

  (六)夜間或節假日車輛必須統一停放在辦公樓下或車隊院內。

  駕駛人員違反以上條款之一的,除承擔相應經濟損失外,還要追究行政責任,直至解除勞動關系。

  四、油料管理

  (一)公務車輛在鄭州市區內實行定點加油;加油必須憑加油卡、《加油憑據》、對車號加油。嚴禁用單位加油卡給私車加油。

  (二)外地出差加油,回程后過路費、行駛里程數、出差日期等有關憑證要一致。

  (三)健全車輛耗油量統計,定期公布車輛耗油數量和行駛里程,以接受監督。

  (四)綜合處車管人員應加強對油料的管理,厲行節約,不徇私情。發現給私車加油情節嚴重的,追究其行政責任。

  五、車輛保養維修

  (一)駕駛員要提高車輛維修技術和保養技能,提倡一般常見故障自己處理;車輛日常保養、維修時,駕駛員要提前申請,填寫《省政府法制辦公務車輛送修單》,經車管負責人審核批準后,方可到定點單位進行保養、維修;保養、維修過程中,擅自擴大維修范圍或未經批準私自購置車輛用品的費用由駕駛員承擔。

  (二)車輛在日常保養或維修期間,駕駛員要現場跟蹤把關,出廠時,由駕駛員和車管人員共同驗收、簽字。

  (三)車輛發生事故后,應按規定到指定維修中心或定點維修點維修以便索賠。

  (四)車輛在外地出現故障時,駕駛員要妥善處置,同時向車管人員或者分管副處長說明情況。

  (五)健全車輛維修檔案,每季度末月25日前,由車輛管理人員與維修廠家核對單據、結算修車費用,再按程序審批報銷,并定期進行公布,接受監督。

  六、車輛經費管理

  (一)車輛在鄭州市區內維修經費的報銷由定點單位提供原始明細單,并開據正式發票,經核查無誤后,按照程序審簽報銷;車輛在外地出現故障維修時,維修廠家提供原始明細單,并開據正式發票,回程后經費按程序審批報銷。

  (二)車輛在鄭州市區內不按規定在其他地方加油費用不予報銷。外地出差,回程后路橋費、加油費、行駛里程數、出差日期等有關憑證要一致,否則不予報銷。

  七、駕駛員工作紀律

  (一)遵守國家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本《制度》,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二)服從車輛指揮、調配,自覺接受道路交通管理、檢查,確保行車安全。

  (三)隨時做好車輛行駛準備工作,始終保持車輛狀況良好,車容車貌整潔衛生。

  (四)尊重領導,保守秘密,熱情服務,不講粗話、臟話,不犯自由主義。

車輛管理制度7

  1目的

  為加強本公司車輛的保管及有效運用,特制定本規定。

  2日常管理

  2.1本公司的辦公用車由綜合辦統一管理;

  2.2車輛的有關證件及保險資料統一由綜合辦保管,按車建立資料、費用檔案;

  2.3用車部門在用車前須填寫“派車單”,經分管總經理簽字后交綜合辦負責人依重要性順序派車,不按規定辦理申請者,不得派車;

  2.4駕駛員應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自己所開車輛,經常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和車外的清潔);

  2.5公司員工乘車時在車內不準吸煙,公司外的客人在車內吸煙時,可婉轉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2.6司機對乘車人要熱情、禮貌,說話應使用文明用語;

  2.7上班時間內司機未出車的,應隨時在公司等候出車,有事確需離開公司時要告知綜合辦負責人去向和所需時間,經批準后憑《出門證》方可離開;出車外出回來,應立即到綜合辦報到,嚴禁無事到其他辦公室聊天;

  2.8駕駛員對綜合辦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有公事隨叫隨到;

  2.9駕駛員出車執行任務,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通知綜合辦負責人并說明原因;

  2.10駕駛員通訊必須保持24小時暢通,除指派用車外,駕駛員必須按時上下班,保證在崗在位,自覺服從調度,在非工作時間車輛必須停放在指定位置或車庫;

  2.11下班后,就將車輛關門、關窗、上鎖后停放在規定地點,不準私自用車;

  2.12駕駛員應對各級領導在車內的談話保密;

  2.13駕駛員請假半天以上,須將車鑰匙交回行政;

  2.14公司車輛一般不得用于辦理私事或外借使用,因特殊情況和私人用車必須經分管總經理批準,燃油費、過路過橋費及其它費用均由用車人承付。

  3安全管理

  3.1禁止私自將車輛交他人駕駛;

  3.2駕駛員應加強安全法律法規、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學習,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意識,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交通規則,禁止酒后駕駛,做到謹慎駕駛,確保安全;

  3.3駕駛員應嚴格遵守車輛操作規程,加強對車輛的經常性安全檢查,定期維護保養,嚴禁帶故障出車;

  3.4駕駛員出車,必須帶齊有關證照;

  3.5車庫和車輛須按規定配備有效的消防器材;

  3.6車輛應按規定進行年檢,以保證其尾氣排放符合規定的要求。

  4維修管理

  4.1車輛實行定點維修,一般情況下駕駛員須擬出維修清單批準后方可維修,由綜合辦會同財務部負責結算維修費,車輛大修須經綜合辦認真調查核實后,提出車輛維修計劃,報總經辦按規定辦理維修報批手續;

  4.2因公外出,途中車輛發現故障需臨時維修,須請示隨車人員同意后,方可就地維修,駕駛員需持舊部件及有效票據進行費用核銷,凡未按要求、私自維修的費用自行承擔;

  4.3駕駛員要堅持“保修并重”、“預防為主”和“保養重于維修”的原則,要有計劃地安排好車輛的保修工作,禁止該修不修和以修代保、只修不保的錯誤做法。因使用不當或不按制度規定保養車輛而支出維修、罰款一切由駕駛員承擔。

  5油料管理

  5.1實行“統一管理、定點加油、分車核算、定時公布”制度,駕駛員持油卡加油;

  5.2除長途行車和特殊情況外,不得自行購買油料,外出途中(300公里以上買)油料須經隨車領導簽字,綜合辦審核后方可辦理報銷。否則,油款一律不予以報銷;

  5.3駕駛員應建立行車記錄,如實記錄行車日期、時間、去處、事由、乘車人、里程、加油等情況,作為審核差旅費和有關費用報銷的依據。

  5.4駕駛員根據“派車單”的資料于每日填寫“行車記錄表”,綜合辦則據“派車單”與“行車記錄表”每月審核并核對實際里程,“行車記錄表”(見附表二)所載里程數應與車輛里程表相符,不符的數應由駕駛員負責繳納差數里程的油料費。

  6獎懲辦法

  6.1設立車輛安全獎,對安全行車無事故者,年終給予一定的獎勵;

  6.2對違反紀律及有關規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理:

  6.2.1凡發生事故者,駕駛員需寫出書面檢查,扣發駕駛員年度安全獎,事故情節嚴重者,扣發比例由總經辦研究決定,給予通報批評,調離崗位直至待崗處理;

  6.2.2駕駛員擅自出車,一經發現罰款50元,如發生事故,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并給予待崗處理;

  6.2.3駕駛員將車輛私自交他人駕駛,一經發現罰款50元,如發生事故,駕駛員承擔一切責任并給予待崗處理;

  6.2.4工作時間外,車輛未按指定地點停放,每發現一次扣罰20元,造成被盜、損壞費用全部由駕駛員承擔;

  6.2.5未帶齊相關證件、違反交通規則,違規駕駛,闖紅燈等受到交警部門處罰,費用由責任人處理,丟失車輛證件、牌照及駕駛證的,駕駛員承擔全部證、照補辦費用;

  6.2.6駕駛員在執行任務期間,杜絕飲酒、杜絕酒后駕車,違者一次罰款100元,期間發生不良后果則由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

  6.2.7駕駛員無故私自油料外流,一經發現賠償三倍油料價值款,給予待崗處理,并在公司通報批評;

  6.2.8駕駛員無故不出車的,由此產生的交通費用由駕駛員全額負擔。

  7附則

  7.1綜合辦負責對本制度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7.2本制度由綜合辦負責解釋,自發布自之日起執行。

車輛管理制度8

  為了加強和落實安全生產,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國家財產的安全,更好地完成各項生產任務,特制定環衛車輛安全操作制度。

  1、必須遵守交通法規,接受交通民警的指揮和檢查,積極參加交通安全委員會的安全會和交通宣傳等活動。

  2、不準酒后駕車、強行超車和違章超速行駛。

  3、認真執行車輛“三檢”制度,做好設備的維修、保養,不得帶病運行。

  4、車輛在通過鐵道口和交叉路口時,必須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5、車輛在加油時,不允許打手機,不準吸煙和明火出現。

  6、做到文明操作、禮貌待人。

  7、加強冬季和雨季的安全教育。

  8、不允許在工作間內吸煙、點燃明火及往中轉箱中丟帶火的煙頭,無關人員禁止操作機械設備,外來人員禁止進入工作現場。

  9、定期檢查配電箱、操作開關,用電線路的設施、設備等其它用具,設備是否漏點。

  車輛三檢制度

  出車前檢查

  1、檢查燃油、機油、冷卻水是否加滿,有無滲漏現象。

  2、檢查液壓部分升降是否正常。

  3、檢查方向、制動、喇叭、輪胎、雨刮器是否正常。

  4、檢查隨車工具、輔助配件是否帶齊。

  行駛中注意

  1、行駛途中,注意各儀表、發動機和底盤各部的工作狀態是否正常。

  2、中途適當停車檢查傳動軸、輪胎、鋼板、轉向和制動裝置的狀態是否正常。

  3、檢查裝載的物品是否合理、安全可靠。

  收車后檢查

  1、沖刷車輛,車上垃圾及時清除。

  2、加添燃油、機油、液壓油、冷卻水,并根據需要潤滑各注油點。

  3、檢查風扇皮帶和空氣壓縮機皮帶松緊度。

  4、排除儲氣筒內的分離水和凝結物。

  5、排除故障,使車輛達到出車標準。

  6、檢查整理隨車工具。

  車輛管理制度

  1、車輛管理按照“統一”的原則,全部車輛要建立臺帳。

  2、車輛外借時,必須經負責人同意,方準出車。

  3、車輛駕駛員,任何時間不準出私車,有事必須提前請示領導,如發現未經領導同意私自出車的駕駛員,按照獎罰規定處理。

  4、車輛駕駛員,定車定人,未經領導同意不準外借他人駕駛、串開車輛。

  汽車隊設備維修、保養制度

  為了使車輛經常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貫徹預防為主,強制維修、保養的方針,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特制定車輛維修、保養制度。

  1、車輛司機必須經常對所操作的設備進行例行維修、保養,完成操作供應知的設備維修、保養知識。

  2、車輛司機維修、保養設備,必須做好記錄,對維修、保養的部位、技術和質量負全部責任。

  3、設備維修、保養需要更換配件或總成時,必須以舊換新,經指定人員鑒定后方可領取或購買,因操作不當或違章作業造成的損壞要根據情節,按獎罰規定處理。

  4、設備維修、保養分定期和不定期,定期是入冬前、開春后和季度,不定期由車輛司機臨時安排。

  5、車輛由專人操作,未經允許其他人員不得操作,設備發生故障時,要及時排除,不得帶病運行。

  6、設備外觀要經常保持干凈。

車輛管理制度9

  一、車輛使用管理

  1.機關車輛由局辦公室統一管理調動。

  2.車輛使用的原則:保證防汛用車,保證領導工作用車,保證值班用車,保證老干部就醫用車,先急后緩,兼顧一般。

  3.用車一律實行派車單制度,不經派車一律不準使用車輛。

  4.機關各部門,因公到縣城辦事,除財務科提款外,一般不派車。

  5.機關工作人員根據工作需要用車,必須填寫《用車申請單》經主管局長簽批后,交辦公室車輛管理員,按先后順序派車。

  6.如遇防汛搶險,迎接上級領導,緊急病號等特殊情況,駕駛員應根據領導安排及時出車,并在行車途中向車管人員匯報車輛去向,返回后及時領取派車手續。

  7.機關車輛不準用于結婚等私事。

  8.駕駛員不得私自出車,發現一次罰款100元,發現2次罰款300元,超過3次,調離駕駛崗位。因私自出車發生交通事故,后果自負。

  9.駕駛員請假三天以上者,必須把車輛停放在機關,車上鑰匙和全套手續交車輛管理員保管。

  10.任何部門和個人都應以大局為重,不得刁難車管人員,不準以任何理由給車管人員和司機出難題,不得指定車輛。

  二、車輛維修管理

  1、當駕駛員發現車輛出現故障需要維修時,應及時向車管人員反映故障情況,并及時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

  2、維修申請單上需填寫維修所需時間、損壞部位、更換零件、維修金額等,如不清楚情況時,應立即到指定修車廠進行詢問,以便填寫申請單,申請單上需要由車管人員、車管負責人、辦公室負責人、及主管局長簽批。

  3、修車申請得到批準后,駕駛員應會同車管人員到指定車輛維修廠進行車輛維修,駕駛員不得私自維修。車輛在維修時發現新的問題,需要更換新的零件及增加費用時,應立即向辦公室負責人反映,并匯報主管領導,得到批準后方可修車。

  4、修車完畢后,修車廠應出示修車費用清單,駕駛員和車管員認可后簽字,以便日后結算。若駕駛員私自修理,沒有車管員的認可簽字,日后不予報銷。駕駛員應將更換掉的舊零件收回,交到辦公室。

  5、修車費用每兩個月結算一次,結算時由駕駛員、車管員及車管負責人共同前往結算,報銷時維修申請單及簽字后的修車費用清單應附在發票后報銷。

  三、車輛燃油管理

  1、車輛燃油實行全獎全罰制度。即車輛管理人員根據各車的耗油指標定出各車用油標準,辦公室每月底統計各車行駛里程提供給財務科,財務科根據當月市場油料價格按照行車里程和用油指標填寫核報單,由辦公室負責人簽字后交主管局長審批,財務科復核兌現。

  2、潤滑油、剎車油由辦公室統一購入保管,車管員根據單車里程用量及時登記更換。

  3、車輛用油一定要保證油的質量,絕不能投機取巧,弄虛作假,如發現在油的價格或用油規格投機鉆營,弄虛作假,將調離工作崗位,并進行500-1000元罰款。

  四、獎罰制度

  局機關每年對圓滿完成全年出車任務,愛惜車輛遵守交通規則,無發生交通事故,積極參加交通安全競賽,在本職工作中做出優異成績的駕駛員予以獎勵。同時,對違反規章制度冒險蠻干,不履行工作職責,造成車輛損壞以及發生事故的駕駛員,予以懲罰,懲罰標準按《黃委勞動安全條例》執行。

  五、對外租車管理

  1、對外租車必須經辦公室統一安排、調度。

  2、對外租車原則:各部門用車盡量安排本局公車,在無公車的情況下,為保證防汛搶險,工程施工,以及突發事件的需求方可租車,各部門因公到縣城辦事一律不得租車。

  3、對外租車一律實行填寫租車申請單制度。

  4、機關各部門根據工作需求,需要租車時必須填寫租車申請單,填寫申請單時要注明申請部門、事由、時間、起止地點、帶車人,租車申請單需要部門負責人、主管局長、主管車輛局長、辦公室負責人簽批,簽批后交辦公室由車管人員統一安排調度,車管人員根據出車時間、地點確定租車費用。

  5、被租車司機得到出車通知后,必須有租車申請單方可出車,被租車司機必須聽從辦公室車管人員,以及用車單位帶車人的安排,不得擅自行事,完成出車任務后立即返回.

  6、被租車輛出車時,根據工作需要,需要改變行車路線增加費用時,帶車人應及時與辦公室車管人員聯系,回來后及時補寫租車申請單補出差價。

  7、被租車輛車主日后報銷時憑租車申請單,并由

  稅務部門開出的租車專用發票為依據報銷,每一個季度報銷一次。

  8、任何部門和個人都應該服從車管人員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借口給車管人員出難題。

  9、本辦法經局黨組會研究通過。

車輛管理制度10

  為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加強對勞動車輛的管理,保持車輛良好的技術狀況,遏制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保安全、促發展。依據安全生產法規、道路及交通部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 公司必須建立勞動車輛日趟檢制度,編制車輛二級維護計劃,落實維護,按要求配備有效足量的滅火和安全防范用品,有條件的可以安裝gps。

  二、 公司應按規定對營運車輛安全檢查,檢查出的安全隱患應立即停業整改好方可繼續營運。

  三、 加強車輛保險制度和安全風險基金的管理制度,公司所屬車輛應由公司統一按規定投保和繳納安全風險金。

  四、 駕駛員使用營運車輛應遵守公司《駕駛員管理制度》。

  五、 公司必須建立營運車輛的基本檔案,內容如下:(每年應注意及時更新檔案的內容)

  1、 有效的行駛證、營運證、購置證、風車發票等證件的復印件。

  2、 車輛保險合同書,承包合同書等。

  六、 公司必須規范建立車輛技術檔案(一車一檔)內容如下:

  1、 與具有二類以上維修技術資質維修企業簽定維修合同。

  2、 設立單車技術檔案的登記臺賬。

  ⑴車輛技術參數⑵車輛里程記錄。⑶維修記錄(維修工時材料清單、發票等原件或復印件)⑷主要部件更換情況記錄⑸二級維護竣工檢漏報告單和出廠合格證⑹技術等級評定檢測報告單⑺交通事故記錄。

車輛管理制度11

  為了加強校車的有序管理,防止各種事故的發生,確保全體教職員工的車輛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工作、學習和生活秩序,學校研究并實施了人員和車輛的出入管理。

  一、車輛進出學校管理規定

  1、車輛進出學校時,應積極了解門崗檢查情況,嚴格遵守門崗管理制度。

  2、對進出學校的車輛進行分類管理,嚴格控制外來車輛進出學校。

  (1)教職員工用車

  教職員工用車需持學校統一發放的“車輛通行證”進出學校。上述車輛進入學校時,應在車輛擋風玻璃右下角放置“車輛通行證”進行檢查。

  (2)外國公務車

  外國公務車,憑有效證件登記(實行學校準入制度)。

  (3)特種車輛

  特種車輛(公安、執法、郵政、電信、消防、救護車、水電救援車、生活垃圾車等)持有效證件進出學校。

  (4)卡車

  餐廳等部門長期租用車輛,申請“車輛通行證”,憑“車輛通行證”進入學校。

  (5)嚴禁無證、無證、品牌不全、損壞嚴重的車輛進入學校。

  二、《車輛駕駛管理規定》

  雙方應以不同方式自行解決學校內的交通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1.嚴格按照交通標志駕駛。

  2.嚴禁超速行駛。

  3.禁止按喇叭。

  4.上課和課后學生優先。

  5.嚴禁在學校使用機動車輛和非機動車輛。

  三、車輛停放管理規定

  1、進入學校的各類車輛必須服從門衛指揮,停放在指定的停車場和停車線內。嚴禁在非停車線停車,堵塞火災應急救援通道。

  2、車輛停放必須規范有序,出入口不得堵塞,其他車輛通行不得堵塞。

  3、嚴禁停放在學校教學辦公區、主要交通道路、學生宿舍人行道等非停車場所。

  4、如遇大型學校活動或特殊任務,車輛停放應服從統一指揮。

  5、學校停車場因他人車輛或行為造成損失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處理,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車輛通行證的發放與驗證

  1.教師自備車輛:學校師生憑車輛駕駛證、駕駛證到辦公室登記,統一申請“車輛通行證”經核實。

  2.餐飲等部門長期租車:登記

車輛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了完善商品配送,加強配送環節管理,提高配送效率,使公司的配送環節高效、快捷、靈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原則

  安全行駛、提高效能、注重配合

  第三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品尚公司市場部、品尚事業部之相關人員

  第二章、細則

  第四條、配送車管理

  一、物流車輛上班期間由物流中心倉庫主管進行調配、指揮,主要責任是對公司的各分店商品進、退、換貨進行運輸。

  二、每天9點前或倉庫主管要求的時間,司機必須準時出車,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向物流中心倉庫主管說明原因。

  三、物流司機必須對物流中心倉出的貨核單清點簽字,如有誤直接指出改單。如未提出所造成的損失由物流司機負責。

  四、物流司機到達各分店,所有的貨由物流司機搬運到店門口,由店內員工清點簽字。對于退換回物流倉的貨物物流司機按《退貨單》清點簽字裝上車。所有的商品必須做到帳單相符,對于簽出字途中的貨物短少由物流司機負責賠償配送車輛安全規章制度配送車輛安全規章制度。

  五、物流司機從分店退換貨回送倉庫時,倉庫管理員必須檢查司機送達的貨單是否相符,核對無誤簽字方可入庫簽字后造成的短缺由物流中心倉負責賠償。

  六、配送車在運轉過程中如果有發生車輛異常或出現車禍,不能行駛,則司機需要立刻通知市場部經理車輛情況,并立刻進行后續處理,爭取車輛能提早投入使用。

  七、司機駕駛車輛時,應該遵守交通規則,開車時應該全神貫注,不可疲勞駕駛、酒后駕駛、。駕駛車輛時,不可以做同其他人聊天或接電話等不利于安全駕駛的的活動。如果在工作中出現違章等所產生的費用,公司與司機各承擔50%的費用。

  八、司機負責擬訂車輛的維護、保養,維修的年度計劃,按計劃的對車輛進行維護、保養,維修。在進行前應該通知經理,經理同意后方可在公司指定的維修點進行。在維修、保養維護中的費用報經理審核,副總簽報。

  九、司機每日行駛前必須檢查外觀、油漆、玻璃、車燈、水箱、剎車系統、輪胎、水、油、皮帶等是否有損壞或刮傷,如果發現第一時間通知經理,到現場核對檢查。如果有影響安全的異常,則必須安全隱患排除后方可行使。

  十、車輛在不使用時,應該放置在公司行政辦公區或指定的放置位置安全存放,以免不必要的損失。司機下班后,如無公司批準,嚴禁用公車辦私事,發現有此種情況,由經理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處罰直至開除,如果在此期間車輛有損壞、違規等事情發生,則造成的損失由司機全部負責(上班期間如果公車私用造成的損失也是由司機全權負責)。

  第三章、附則

  第五條、制度的批準、修定與解釋權

  一、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實施;

  二、本制度可根據公司經營及管理要求對本制度進行修訂,審批權歸公司總經理;

  三、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總經辦;

  四、新版本自發布之日起執行,舊版本同時廢止。

車輛管理制度13

  第一條為了加強車輛管理,規范使用程序,提高車輛利用率,保障公司各項業務順利開展,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用車管理

  (一)公司所有車輛由綜合管理部統一管理,凡西安市范圍內用車,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后向綜合管理部提出申請,經公司領導批準后進行用車登記(見附件)后使用;西安市以外用車,必須填寫派車單(見附件),經公司領導簽字同意后由綜合管理部派車。

  (二)綜合管理部要嚴格把關,依據工作的輕重緩急,合理調配接待用車和各部門公務用車。

  (三)因公外出人員需用車的,必須由用車人所在部門的負責人提前一天向綜合管理部申請用車;若長途(單程100公里以上)需提前二天提出申請,由綜合管理部按任務的輕重緩急統一調度。

  (四)車輛日常應停放在指定車位,任何人不得擅自用車。否則按違紀處理,并追究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

  (五)休假期間,公司所有車輛應停放在公司,車輛鑰匙與隨車證件在公司綜合管理部保管。如遇特殊情況用車,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出車。

  (六)單位車輛原則上不外借,特殊情況需外借時,必須經總經理批準;外借期間,車輛的用油和司機的補助,原則上由借車方承擔。

  (七)公司班車

  公司在韋曲至公司廠區之間設置上下班班車,沿途設定乘車站點,需乘車人員按照規定時間地點侯車,過時不候。

  發車及候車站點的增減、行駛路線的確定及變更由綜合管理部依據實際情況確定。

  第三條安全管理

  (一)公司車輛實行專職駕駛員負責制,確需他人駕駛或互換車輛時,必須上報公司領導批準并在綜合管理部備案后方可互換。

  (二)駕駛員行車時,需攜帶有效駕駛證、行車證、保險卡等相關證件。

  (三)未經指派不得私自駕車外出,嚴禁將車輛交他人駕駛(含其他有駕駛證的人)。

  (四)駕駛證不按規定審驗或者審驗不合格者禁止繼續駕駛車輛;禁止駕駛與駕駛證準駕車型不相符的車輛。

  (五)禁止飲酒后駕駛車輛,禁止穿拖鞋駕駛車輛。

  (六)車未停穩,禁止上下乘員;車門沒有關好,禁止行車,車輛起動前,要觀察車前、后、兩側,確認安全后方可行駛。

  (七)駕駛員確需離開車輛時,必須鎖好門窗,并將車中貴重物品或文件資料隨身攜帶或放入行李箱并加鎖保存,確保安全;車內存放貴重物品的,駕駛員通常不可遠離車輛。

  (八)不準在駕駛車輛時吸煙、飲食、閑談、使用手機或其他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

  (九)嚴格遵守交通法規,杜絕英雄車、賭氣車、強超、硬會、超速行駛等一切交通違法行為。

  第四條車輛例檢保養

  (一)車檢

  1.駕駛員應堅持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后的日常自檢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綜合管理部每周需對公司所屬車輛至少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并在檢查后及時處理安全隱患,需要維修應及時報修,杜絕行車事故。

  (二)維護

  1.駕駛員要本著節約的原則,以提高服務質量降低運行成本為目的,應隨時保持車容整潔,車內衛生、空氣清新。

  2.因長途、雨、雪天氣行駛,通過泥濘道路車身泥污較重、遇最低氣溫在5°C以下及車身遇水結冰時可到洗車行洗車,通常情況下應自己清洗車輛。

  3.駕駛員根據車輛使用說明及養護規程,及時填寫《車輛維修保養申請單》(見附件)申請保養。

  4.綜合管理部審核《車輛維修保養申請單》的行駛里程、保養級別、保修項目及所需經費,報領導審批后送指定維修點進行保養或維修。

  5.車輛出現故障,由駕駛員提出維修意見,填寫《車輛維修保養申請單》(如在用車途中發生故障,應立即向綜合管理部報告,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維修地點,確需在當地維修的,事后必須補填《車輛維修保養申請單》,按程序呈報審批),綜合管理部審核維修項目及所需經費,報領導審批后送指定維修點進行維修。車輛修好接車時,駕駛員必須嚴格檢查,核對維修單項目及價格后,方可簽字接車。

  6.綜合管理部必須建立車輛維修保養檔案,做到記錄詳細真實,處置及時有效,及時安排車輛的維修保養。

  第五條車輛及人員保險,車輛需購買強險、商業險,具體由綜合管理部安排落實。車輛年審、車輛保險檔案資料由綜合管理部負責歸檔保管。

  第六條交通事故管理

  (一)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不論大小迅速逐級上報,嚴禁駕車逃逸。

  (二)綜合管理部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在最短時間內趕赴現場了解事故情況,并將有關情況向公司主管領導匯報。根據事故級別、損失等情況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事故處理辦法和保險條例等相關規定,妥善處理。

  (三)對事故駕駛員公司根據事故責任劃分,給予相應處罰。

  (四)事故處理后,綜合管理部應及時召開事故分析會,對事故產生的原因、責任進行認真、科學的分析,制定安全、有效的整改措施,使全體駕駛員得到教育,杜絕類似事故的發生。

  第七條車輛費用管理

  (一)車輛因公所發生的一切過路、過橋、停車等小額費用,由駕駛員先行從行車備用金重墊付,公司據實報銷;車輛的維修、保養等數額較大的費用,按照公司借款審批程序事前辦理借款,事后報銷沖賬。

  (二)所有違章費用及非公出車所發生的費用,公司一律不予報銷,由駕駛人員承擔。

  (三)行車費用。

  1.公司車輛燃油由公司統一購買加油卡,駕駛員每日檢查車輛油箱油量,使用加油卡在指定加油站加油,確保車輛燃料充足。特殊情況無法在公司指定加油站加油的,需電話請示本部門負責人并告知綜合管理部,經批準同意后方可使用現金加油,同當月費用一并報銷。

  2.綜合管理部每月26日(遇節假日順延)牽頭對公司所屬車輛運營費用進行統計匯總(見附件),為確保匯總計算的.準確性,匯總時需確保郵箱為滿箱狀態,周期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行車費用每月一次,該車的駕駛員為匯總的第一責任人,無固定駕駛人員的,由綜合管理部指定匯總人。

  3.財務部依據綜合管理部審核過的匯總表和原始票據進行報銷。

  4.原則上車輛費用每月報銷一次。單次費用數額較大的可以在財務辦理借款,同匯總報銷一起報銷沖賬。

  5.車輛費用發票自發生之日起30日內報銷,超過30日的,公司不予報銷;特殊情況導致未能及時報銷的,應寫書面的情況說明,經驗證人、部門負責人、綜合管理部審核簽字,經分管領導批準,總經理核準后方可進入報銷程序。

  (四)車輛發生故障,駕駛員應及時上報,由綜合管理部結合實際情況對故障進行分析認定,非因駕駛員責任產生的費用由公司承擔;能夠確認責任人的,由責任人承擔費用。

  (五)年審、保險費用。車輛年審、車輛保險由綜合管理部安排人員具體辦理,費用在發生當月同其他行車費用一并報銷。

  第八條駕駛員管理

  (一)駕駛員應認真做好車輛的日常保養,實行車輛日查、周檢,做到勤檢查、勤調整、勤養護,發現問題及時上報,確保車容整潔、狀況良好、運行安全,嚴禁車輛“帶病”行駛。

  (二)駕駛員要嚴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規和安全操作規程,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禁酒后駕駛、爭道強行、超速超載,杜絕一切不安全事故的發生。

  (三)駕駛員要嚴格遵守公司車輛管理規定,嚴禁將車輛交由他人使用,凡違犯規定而引發的一切法律、經濟及相關責任,全部由當事人承擔。

  (四)駕駛員應保持良好的個人形象,做到著裝整潔得體,儀容干凈衛生,言行文明周到,與相關領導或客戶同行時須保守機密,不得向他人泄露有關商業或公司信息及內容。

  (五)因公出車過程中所發生的油料、路橋、停車等費用,由駕駛員先行墊付,憑發票和派車單并完善相關審批手續后予以報銷。

  (六)綜合管理部應每月對公司車輛進行一次違章記錄查詢,凡有違章或處罰的,責成違章駕駛員自行處理和承擔,逾期造成重大影響的,視具體情節給予駕駛人員相應的處分。

  (七)駕駛員酒后駕車的,一經發現予以辭退。

  (八)無照駕駛、酒后駕駛、非公外出、私借車輛造成違犯交規、發生事故、車損等情況,由車輛駕駛員及直接責任人承擔一切后果。

  (九)車輛外出發生事故且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經交管部門認定為全部責任或者主要責任的,由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待事故處理完畢后予以辭退。

  (十)駕駛員在修車、加油等票據報銷中弄虛作假、侵占公款公物的,除追繳非法所得外,將予以辭退。

  第九條附則

  (一)本辦法解釋權歸綜合管理部。

  (二)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車輛管理制度14

  一、總體要求

  1、凡公司所屬車輛,必須按照公司規定的項目和標準及時辦理各種投保手續。

  2、車輛保險檔案、臺帳,要專人保管,及時辦理保險登記、投保、定損、理賠工作。

  3、按照保險分類情況,嚴格保險檔案管理,做到準確無誤、理賠及時。

  二、保險分類:

  1、消費貸款車輛保險。消費貸款車輛由汽車經銷商與銀行按照有關規定和公司規定的投保項目和數額辦理投保。

  2、正常車輛保險。除消費貸款車輛以外的所有車輛(包括貸款期限已到或提前還清的車輛)由安全科按照公司有關規定,統一辦理各種投保手續(按照公司規定的項目投保和參加內部互助)。

  三、有關規定

  依據公司規定,所有投保車輛,必須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1、第三者責任險。責任險額不能低于100萬元。

  2、車輛損失險。按照車輛重值價格辦理。

  3、車上人員責任險。

  ①駕駛員、乘務員保額不低于50萬元/每人;

  ②按照公司規定,乘客意外傷害險由車站安全科統一辦理。

  4、按照規定辦理玻璃單獨破碎險和不計免賠特約險。

  四、投保程序

  1、安全科將保險到期的車輛和測算保險數額提前三個月報表通知財務科,由財務科自保險到期前三個月開始,在兌現中分月扣除,無兌現車輛,分月單獨收取。

  2、每月二十五日前由安全科將次月保險到期車輛及投保具體項目填寫《車輛保險報表》上報公司,同時核對本月實際入保車輛和應交保費、保費返還等問題。投保車輛情況、收交保費、保費返還等應與公司進行書面交接。

  3、安全科、財務科,要對車輛的投保、理賠、保費返還、事故借款及公司內部互助、乘客互助等事項的交費、結算問題做好信息溝通,避免造成經濟損失。

  4、對全年未發生事故的車輛按照公司有關制度和我公司《安全質量指標考核獎懲辦法》的有關規定,對“保費”進行優惠和返還。

  5、安全科要將車輛投保情況、應收保費、保費返還等問題,按月進行匯總,分別報送有關領導。

車輛管理制度15

  為使機關車輛管理統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公務車輛,更有效的控制車輛使用,最真實的反映車輛的實際情況,盡可能的發揮最大經濟效益以及對所有車輛的保養和維修進行控制,以確保車輛安全、良好的運行狀況以及保養和維修的及時、經濟、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一、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機關所使用的公務車輛,行政辦公室負責車輛派遣及使用,并對各部門用車進行審批、協調、安排,保障辦公車輛的有效使用。

  二、 車輛使用管理

  (一)用車人員原則上應提前1~2天通知辦公室分管派車工作人員做好派車準備。正科級及以下工作人員出差時,兩人(含兩人)以下的原則上不派車。

  (二)用車人員需提前填寫《派車申請單》里的時間、地點等信息送至行政辦公室,用車結束后用車人員及駕駛員共同完善《派車單》并簽字確認。

  (三)公務車輛駕駛員在收到派車通知時,應提前檢查車輛狀況及油量情況,按照通知要求按時出車。

  (四)申請用車的部門或個人在辦理業務事宜時,應嚴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規定的時間返回單位,如果在派遣表規定的時間內無法及時返回單位,應提前向分管領導說明原因,獲得批準后向行政辦公室備案方可延時返回單位。

  (五)公務車輛駕駛員辦完事后應及時返回單位,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況不能按時返回單位的,應提前向行政辦公室說明原因,獲得批準。

  (六)公務車輛駕駛員不得擅自將車開回家。辦完公事必須將車輛停放在規定的地點,不得因私使用車輛。

  三、車輛用油管理

  公務車實行定點加油,行政辦公室負責對公務車輛的用油進行監督、控制,設備物資科、資產財務科輔助配合監控管理。行政辦公室應加強車輛用油管理,節約用油開支,使車輛均能在經濟耗油的情況下有效的運營。

  四、 車輛維修、保養管理

  (一)工作職責

  1.機關公務車輛維修實行定點維修制。

  2.駕駛員負責定期檢查車輛狀況,及時發現、檢查故障,并能處理簡單的車輛故障;對維修質量進行驗證,并保存相關的評定、維修質量、維修記錄等資料。

  (二)工作流程

  1.日常檢查、保養、維護

  ①駕駛員須做好車輛出、收車檢查,保持車輛內、外清潔。

  ②行駛中注意車輛是否有異常聲響。

  ③經常檢查各潤滑點,發現缺油或油變質應立即補或更換。

  ④駕駛員每月底進行檢查保養。

  ⑤每月由駕駛人員對電瓶外表進行清潔,經常檢查電瓶使用情況,保持電瓶周圍干燥清潔和有效工作能力。

  ⑥每月由駕駛人員檢查車輛消防設施。

  ⑦車輛管理人員對車輛進行不定期抽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避免車輛造成機械事故及影響運輸任務。

  ⑧車輛日常補胎及小零件更換必須在指定的維修廠進行,取得正規發票,不允許抵票報銷。

  2.定期保養

  ①駕駛人員要嚴格按照車輛保養相關規定定時對車輛進行保養。

  ②保養維修必須在指定的維修廠進行,駕駛員不得自行選擇修理廠。

  ③駕駛員根據車輛運行里程數填寫運行記錄,經行政辦公室負責人核實后,報車輛管理人員方能進行車輛保養。

  ④駕駛員須辦理完審批手續后方可對車輛進行保養、修理,不允許未經平準先辦理,否則費用自理。

  ⑤在行駛過程中發現故障,駕駛員應及時檢查,查明原因并判斷故障嚴重程度和對行駛安全的影響程度,主動設法排除故障。

  ⑥如駕駛員無法排除故障,須估算費用并征得行政辦公室負責人同意就近尋找修理廠處理,對故障嚴重程度及發生故障的原因應及時匯報,請示處理方案。

  ⑦突發修理的操作流程:原則上在普洱市區發生的故障必須到指定的維修廠維修,出差(超出普洱市區)過程中發生的故障首先口頭向行政辦公室負責人進行維修申請---獲批準后進行維修---補填《車輛維修申請單》---對維修質量進行反饋和記錄-----行政辦公室負責人簽字。

  ⑧保養、維修后的車輛須經車輛管理人員及駕駛員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車輛罰款及理賠管理

  (一) 車輛停車或超速罰款

  駕駛員應熟知交通停車相關規定,將車輛停放在允許停車的地方,按照相應交通規則安全行車,出現違規停車、超速罰款時,駕駛員自行承擔罰款費用。

  (二)車輛事故理賠管理

  1.車輛事故理賠是基于車輛保險的意外保證,駕駛人員應在提高自身駕駛技能的同時,認真遵守交通法規。

  2.車輛在發生交通事故時應及時聯系安全生產管理科并報行政辦公室備案,根據......

  六、費用報銷流程

  駕駛員出差費用及車輛維修、加油等費用支出單據報行政辦公室負責人審核認可后,送設備物資科簽字認可備案,方能送資產財務科進行報賬處理。

  附表一:《公務車輛使用申請表》

  附表二:《車輛派遣登記表》

  附表三:《車輛出車登記表》

  附表四:《車輛用油統計表》

  附表五:《車輛維修申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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