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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防護管理制度

時間:2023-10-11 14:34:27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個人防護管理制度20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個人防護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個人防護管理制度20篇

  個人防護管理制度 1

  1、 目的

  為進一步明確“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工作方針,加強安全防護裝置、設施的管理。免遭或減輕事故傷害和職業危害,保障員工人身安全和創造良好的生產環境。

  2、范圍

  2.1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安全防護設備的管理。

  2.2安全防護設備包括:機械設備設施上完全固定、半固定密閉罩;機械或電氣的屏障;機械或電氣的聯鎖裝置;自動或半自動給料出料裝置;手限制裝置、手脫開裝置;機械或電氣的雙手脫開裝置;自動或手動緊急停車裝置;限制導致危險行程、給料或進給的裝置;防止誤動作或誤操作裝置;警告或警報裝置;除塵設施、通風設施、降噪聲設施和凈化設施等。

  3、 職責

  3.1各車間、部門負責本制度的實施。

  3.2 各使用車間、部門是安全防護裝置、設施(防塵防毒設施)的責任單位,設備科負責維護、保養。

  3.3安全科負責本制度的監督工作,如出現重大問題無法及時解決,應向公司工業安全小組上報,由工業安全小組協調處理。

  4 、相關標準

  4.1機械設備防護罩標準:

  4.1.1機械設備上的防護罩是為保護操作者人身安全而安裝在機械設備上的防護罩。

  4.1.2防護罩的安全距離是防護罩外緣與危險區域之間的直線距離。為防止手掌(不含第一掌指關節)誤通過而造成傷害時,其開口寬度:直徑及邊長或橢圓形孔的短軸尺寸應小于20mm,安全距離應不小于135mm。

  4.1.3防止上肢誤通過而造成傷害時,其開口寬度:直徑及邊長或橢圓形孔的.短軸尺寸應小于47mm,安全距離應不小于460mm。

  4.1.4防止足尖誤通過而造成傷害時,防護罩底部與地面(或站立臺面)的間隙應小于76mm,安全距離應不小于150mm。

  4.1.5防護罩應盡量采用封閉結構,當現場需要采用網狀結構時,其安全距離和網眼的開口寬度應符合下列要求:

  4.1.6為防止指尖誤通過而造成傷害時,其開口寬度:直徑及邊長或橢圓形孔的短軸尺寸應小于6.5mm,安全距離應不小于35mm。

  4.1.7為防止手指誤通過而造成傷害時,其開口寬度:直徑及邊長或橢圓形孔的短軸尺寸應小于12.5mm,安全距離應不小于92mm。

  4.2 機械設備防護罩技術要求:

  4.2.1一般情況下,應采用固定式防護罩,經常進行調節和維護的運動部件,應優先采用聯鎖式防護罩,條件不允許時,可采用開啟式或可調式防護罩。

  4.2.2防護罩表面應光滑無毛刺和尖銳棱角,不應成為新的危險源。

  4.2.3防護罩不應影響視線和正常操作,應便于設備的檢查和維修。當防護罩需涂漆時,應按GB 6527、2-86《安全色使用導則》執行。

  4.2.4防護罩結構和布局應設計合理,使人體不能直接進入危險區域。

  4.2.5防護罩應有足夠的強度、剛度,一般應采用金屬材料制造,在滿足強度和剛度的條件下,也可用其他材料制造。

  5、 安全裝置的使用、維護及管理

  5.1必須根據作業性質、條件、勞動強度及有關安全技術標準,正確選擇和采用合適的防護裝置和設施。

  5.2安全裝置不準隨意拆除、挪用或棄置不用,因檢修拆除的,檢修完畢后必須立即復原。

  5.3各車間、班組所屬機械、設備上的安全防護裝置如:防護罩、蓋、欄等均由各使用車間、部門自行負責管理,如出現問題應及時通知設備科維修組進行維修或更換。

  5.4公共設備上的安全防護裝置由設備科負責管理,應經常檢查和維護保養并落實到人。如壓力容器上的安全閥、壓力表;起重機械上的負荷、行程限制器等裝置;電柜、接線盒里的接地保護裝置、漏電保護裝置和避雷裝置;生產區域中的火災報警裝置等。

  5.5各種安全裝置要建立檔案編入設備檢修計劃,定期檢修。

  5.6設備科配合安全科對須由技術監督局等政府機構校檢的安全裝置送相關政府部門校驗,并將檢查、校驗記錄存入檔案。

  個人防護管理制度 2

  為進一步規范全防護器材的領用發放、使用管理和廢棄處理,嚴格申報、審批、購買、發放和使用各環節控制,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1、 嚴格審批程序。安環部負責各種安全防護器材采購計劃的制定、審批,各部室、車間按照實際所需,報安環部審核、匯總,經生產廠長審核,主要領導審簽后,報公司采購部購買;確因特殊情況急需購買的,由部門負責人報生產廠長、公司主要領導審簽后購買。

  2、 嚴格比質比價采購。采購部負責安全防護器材的采購,根據安環部上報的個人安全防護器材計劃,采購部按照公司有關規定,從具有相應資質的.廠家比質比價采購安全防護器材,并必須保證所采購的安全防護器材質優價廉,需正規廠家生產,廠家需雙證齊全(安全生產許可證及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產品必須滿足qs認證許可、la安全標志認證、3c認證的合格產品。所購買廠家資質、供貨商資質必須提供復印件留存安環部。

  3 、嚴格入庫、發放、調換程序。物品采購后,由安環部和采購部、倉管部、所使用車間、職工代表根據產品質量標準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由倉管部辦理入庫手續,質量不合格的,不予辦理入庫。安環部待安全防護器材入庫后全部領出存放至安環部專用倉庫內。物品發放時,使用部門根據所報計劃到安環部辦理《安全防護器材領取記錄單》,然后領取所需安全防護器材。

  4 、嚴格使用管理。使用部門要每月對所屬各類安全防護用品進行檢查、維護和保養,并做好記錄,安環部定期檢查各部門安全防護器材、維護保養記錄。附:各種安全防護器材(含個人防護)使用、維護、保養參數、時間一覽表。

  5 、嚴格廢棄處理。使用部門在每月檢查維護中發現安全防護器材損壞、內部介質欠壓或超期、失效、使用后無法繼續使用應主動向安環部報停。安環部接到申請后對所報物品嚴格審查,發現屬實給予更換或者補充介質等維修。安環部對無法使用的防護器材,集中后統一銷毀。

  6 、其他事項:外來實習、培訓人員個人安全防護用品,由安環部提供;任何職工不得出賣或變相出賣公司發放的安全防護用品,否則,除按用品價值雙倍罰款外,根據情節輕重予以勞動紀律處分。

  個人防護管理制度 3

  ①工人在有灼傷、燙傷或者容易發生機械外傷等危險的操作;在有強烈輻射或者低溫條件下的操作;散放毒性、刺激性、感染性物質或者大量粉塵的操作等條件下工廠應該供給工作服或者圍裙,并且根據需要供給工作帽、口罩、手套和護腿等防護用品。

  ②在有危害健康的氣體、蒸汽或者粉塵的場所操作的工人,應該由工廠分別供給適用的口罩、防護眼鏡和防毒面具等。

  ③在有噪聲、強光、輻射熱和飛濺火花、碎片的場所操作的工人,應該由工廠分別供給護耳器、防護眼鏡、面具和帽盔。

  ④經常站在有水或者其他液體的'地面上操作的工人,應該由工廠供給防水靴或者防水鞋等。

  ⑤高空作業工人,應該供給安全帶;電氣操作工人,應該按需要供給絕緣靴、絕緣手套;經常在露天作業的工人,應該供給防曬、防雨的用具;在寒冷氣候中必須進行露天工作的工人,應該根據需要供給御寒用品。

  個人防護管理制度 4

  為認真貫徹、實施《勞動法》、《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和《勞動防護用品監督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危害,保護員工在生產過程中安全和健康,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負責個人防護用品實施計劃、采購、驗收、保管、發放的部門和使用人員。

  一、勞動防護用品,是保護員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職業安全健康的一種預防性輔助措施,是保護員工健康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線。是指發給員工穿戴和使用的各著裝、用品、用具和器材。

  二、各單位職業健康安全負責人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人員要認真執行防護用品管理制度,指導、督促員工在作業時正確使用防護用品。

  防護用品發放標準,由職業健康安全部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生產實際情況具體擬定,各單位按擬定的標準執行。

  三、建立防護用品領用登記卡片或領用證制度,凡發給員工個人的防護用品均由二、三級單位進行登記,領用證或登記卡片由單位保存。

  四、凡因工作需要在公司內部調動的員工應按其變動后的工種標準領取防護用品。

  五、凡發給員工個人的防護用品,應正確使用和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更不能轉賣等,若發生上述情況,給予適當處罰。

  六、員工進入廠區,根據不同季節正確著裝,分別是夏季工作服,春秋季工作服,冬季工作服,穿勞保皮鞋。檢修人員在生產現場作業時,根據作業性質和接觸物質等選擇不同的防護用品正確穿戴(連體工作服、防砸作業鞋、防酸鞋、防酸靴、安全帶等防護用品)。

  七、凡發給車間、班組的公用防護用品(如:防護面罩、防酸服、隔熱服、防酸靴、防酸手套等),均應建立登記臺賬,指定專人管理

  八、凡調離公司的員工,應在調離前交清防護用品,方可辦理調離關系。

  九、凡因故較長時間未出勤者,根據離開崗位的時間,酌情停發,減發或延長防護用品的使用期(一月以上者,停發肥皂、手套、口罩等;半年以上者,停發一切防護用品)。

  十、凡已享受專業服裝待遇的`員工(如:公司消防隊,治安保衛人員),公司不再另發防護服,但肥皂、手套、毛巾等小件用品,可酌情適當解決。

  十一、凡外單位來公司實習、培訓等人員,應根據其經常進入的生產區域,參照本公司防護用品發放標準,配備相應的防護用品,所需經費由原單位負責。

  十二、臨時工崗位的防護用品可參照本公司防護用品標準發放,其費用按簽訂的勞動合同執行。

  十三、環保安全部職業健康安全部門負責審查進入本公司的外部勞動防護用品生產廠家及生產經營單位的資質認可工作。制定防護用品的購置計劃,審批防護用品的發放,負責監督檢查防護用品的質量、發放及使用管理,并對購進的防護用品進行驗收。

  十四、物資采購部門根據防護用品的購置計劃,負責防護用品的采購,保管和發放,購買防護用品必須到領有《定點生產證》、《經銷許可證》的單位購買,對特種防護用品必須具有職業健康安全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和安全鑒定證,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證

  十五、財務部門負責提供購買防護用品的資金,對購置防護用品經費須憑環保安全部職業健康安全部簽署的報銷憑證列支報銷。

  十六、各二級單位負責對佩戴個人防護用品人員、數量、種類的進行統計上報。按照公司的要求領用個人防護用品并發放到員工。對員工佩戴個人防護用品進行指導、督促正確佩戴。

  十七、工會是防護用品的監督部門,有權對勞動防護用品的質量、發放、使用進行監督。

  十八、環保安全部職業健康安全部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對公司內防護用品進行抽查與檢查,需要技術鑒定的送國家授權的防護用品檢驗站檢驗。

  十九、防護用品的報廢,公司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的判廢條件、判廢程序、判廢處理規定執行。

  二十、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環保安全部職業健康安全部。每年按公司hse流程對其合規性進行評估。

  二十一、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有關勞動防護用品的其他規定按照國家現行的法規、標準和公司其他相關制度執行。

  個人防護管理制度 5

  一、目的

  為了確保公司員工和從業人員在施工生產作業活動中使用符合標準的合格勞動防護用品,保護員工安全與健康,防止職業病和工傷事故,制定本辦法。

  二、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個體特種防護用品采購、使用、檢驗和試驗的管理工作。

  三、規范性引用文本:

  1、《勞動保護用品配備標準》;

  2、中國國電集團公司工程建設安全設施、標志標識標準化圖冊;

  3、中國國電集團公司基建工程項目公司管理文件—火電建設項目項目管理手冊—安全工器具及個人防護用品管理辦法。

  四、職責

  1、經理工作部負責公司本部人員人個人防護用品的采購工作。

  2、安全質量部負責組織對勞動防護用品供應商進行評價;負責公司員工個人防護用品(特指安全帽)的登記、發放工作;負責監督項目實施全過程中,項目部對分包單位的個人防護用品、共用防護用品用具的管理與控制情況。

  3、項目部監督分包單位個體防護用品、共用防護用品用具的`計劃、采購、驗收、使用、保管工作;負責為項目管理人員及其他工作人員相關個體防護用品的配備。

  4、分包單位負責為從業人員配備合格的個體防護用品、用具及共用防護用品、用具;

  負責對從業人員的正確佩戴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負責對自行采購的防護用品用具進行定期檢驗;

  負責作業范圍內所需共用防護用品的計劃、采購、驗收、使用和保管。

  五、管理內容和要求:

  1、經理工作部對所購置的個體防護用品,按標準規定的時間間隔進行檢驗。

  定期檢驗、試驗標準見附件。

  2、分包單位對所購置的個體防護用品、用具及共用防護用品用具,按標準規定的時間間隔進行檢驗。

  3、安全質量部、項目部定期對項目實施過程中,現場人員安全防護用品、用具的正確使用和共用防護用品用具的配備進行監督檢查。

  4、分包單位定期對項目實施過程中,本單位人員安全防護用品、用具的正確使用和責任區域內共用防護用品、用具的配備進行監督檢查。

  5、公司安全質量部、分包單位還應對勞動防護用品供應商進行評審,評審內容包括:特種勞動防護用品所應具備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產品檢驗合格證”和“安全鑒定證”;銷售防護用品用具的單位還應持有“特種防護用品經營許可證”。

  6、在委托外部單位進行勞動防護用品檢驗試驗前,委托單位應以適當方式評審,并確認受委托單位所應具有的資質能力。

  7、名詞解釋:

  ⑴個體防護用品、用具: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防御物理、化學、生物等外界因素傷害人體而必須配戴的安全帶、安全帽、速差自控器、電絕緣鞋、電絕緣手套、護聽器(耳罩)、防塵口罩等。

  ⑵共用防護用品、用具:防護作業場所中作業人員和防護進入作業場所中人員的防護用品包括:安全網、安全繩、吊繩等。

  六、相關文件:

  1、工程項目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制度;

  2、工程分包安全管理制度;

  3、安全文明施工檢查制度。

  個人防護管理制度 6

  1、目的

  為確保各類機械安全防護設備設施裝置的正常使用,維護工人的安全與健康。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單位各類安全防護設備設施和裝置。

  3、職責

  3.1設備科負責對各類安全防護設備設施裝置的.調研、安裝、調試及維修,運營部負責購置。

  3.2各使用部門、車間負責各類安全防護設備設施裝置的管理、維護。

  3.3生產部負責組織對各類安全防護設備設施裝置的評審、驗收工作,并負責日常安全監督檢查工作。

  4、控制內容

  4.1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是改善勞動條件、降低勞動強度、避免或減少職業危害和預防工傷事故的技術措施或裝備,各級管理人員和全體員工要認真管理、使用和保養。

  4.2各類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應符合國家規定標準要求。

  4.3生產部負責對安全防護設備設施全面管理,并建立完整的資料和檔案,對有特殊要求的防護設施,必須建立健全相關規章制度或管理辦法。

  4.4安全防護設備設施的備品、備件等,供應必須及時,并保證質量。

  4.5單機或與設備配套的安全防護設備設施大修或更新,必須列入生產計劃,由工程部門提出并組織實施。

  4.6各部門、各車間對安全防護設備設施必須加強日常管理,定期進行維護保養。

  4.7各部門、各車間和職工必須按規定使用安全防護設備設施,安全防護設備設施出現問題時,必須及時報告或處理。

  4.8未經主管部門批準,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拆遷或停止使用安全防護設備設施。

  4.9安全防護設備設施需要報廢的,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說明情況,報經動力處鑒定后,提出書面意見,報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報廢。

  個人防護管理制度 7

  1、 勞動防護用品時企業免費發給職工個人保管使用的公共財物,是保證職工在生產過程中安全和健康的一種輔助措施,必須堅持在生產中使用,不得折發現金給個人。

  2、 勞動防護用品根據車間的實際工作需要實行定額、定量、定期統一發放,個人自己保管,同時為杜絕用完的含鉛的防護用品亂扔亂丟,保障公司環境和員工健康,公司規定以舊的'定期以舊的勞保用品換新的,如在個人保管過程中丟失或用完后亂扔不回收的,按成本價扣款。

  3、 員工自愿多領勞動防護用品的按成本價扣款。

  4、 勞動防護用品分防毒,反腐蝕,防噪音,按不同部門分發,如職工工種有變動時,應及時辦理手續改發現行工種的勞動防護用品。

  5、 勞動防護用品的購置必須符合《職業病防治法》中的相關規定及具有合格檢驗證書。

  6、 員工進入車間工作時必須嚴格按公司的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由各車間主管進行監督。

  個人防護管理制度 8

  1、 勞動防護用品時企業免費發給職工個人保管使用的公共財物,是保證職工在生產過程中安全和健康的一種輔助措施,必須堅持在生產中使用,不得折發現金給個人。

  2、 勞動防護用品根據車間的實際工作需要實行定額、定量、定期統一發放,個人自己保管,同時為杜絕用完的含鉛的防護用品亂扔亂丟,保障公司環境和員工健康,公司規定以舊的定期以舊的`勞保用品換新的,如在個人保管過程中丟失或用完后亂扔不回收的,按成本價扣款。

  3、 員工自愿多領勞動防護用品的按成本價扣款。

  4、 勞動防護用品分防毒,反腐蝕,防噪音,按不同部門分發,如職工工種有變動時,應及時辦理手續改發現行工種的勞動防護用品。

  5、 勞動防護用品的購置必須符合《職業病防治法》中的相關規定及具有合格檢驗證書。

  6、 員工進入車間工作時必須嚴格按公司的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由各車間主管進行監督。

  個人防護管理制度 9

  1、總則

  1.1為加強和規范勞動防護用品的監督管理,保障從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根據安全生產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適用于神寧集團靈新煤礦。

  1.3本制度所稱勞動防護用品,是指我礦為從業人員配備使其在勞動過程中免遭或者減輕事故傷害及職業危害的個人防護裝備。

  1.4勞動防護用品分為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和一般勞動防護用品。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目錄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確定并公布;未列入目錄的勞動防護用品為一般勞動防護用品。

  1.5安全管理科對全礦勞動防護用品的購買、發放、使用的情況實施綜合監督管理。

  1.6供應科對礦的勞保用品安全性負責。

  2、勞動防護用品

  2.1生產勞動防護用品的類型:

  2.1.1防護帽、防護衣褲、防護口罩、面罩;

  2.1.2防護眼鏡、防護手套、防護鞋、防護圍裙;

  2.1.3耳塞、耳罩等;

  2.2供應科應當按其產品所依據的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進行自檢,并對產品的安全防護性能負責。

  2.3三無產品不的得納入采購。

  2.4勞動防護用品發放,必須要有記錄。

  2.5勞保用品必須發放到個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代領。

  3、勞動防護用品的'配備與使用

  3.1人力資源科應當按照《煤礦職業衛生個體防護用品配備標準》(aq1501)規定,為從業人員配備勞動防護用品。

  3.2經營管理科應當安排用于配備勞動防護用品的專項經費。各單位不得以貨幣或者其他物品替代應當按規定配備的勞動防護用品。

  3.3供應科不得采購和使用無煤安標志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

  3.4供應科為從業人員提供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不得超過使用期限。

  3.5供應科建立健全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驗收、保管、發放、使用、報廢等管理制度。

  3.6從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必須按照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防護用品使用規則,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未按規定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的,不得上崗作業。

  4、監督管理

  4.1安全管理科對各單位勞動防護用品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督促其按照有關規定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4.2安全管理科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單位,進行查處:

  4.2.1不配發勞動防護用品的;

  4.2.2不按有關規定或者標準配發勞動防護用品的;

  4.2.3配發無煤安標志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的;

  4.2.4配發不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的;

  4.2.5配發超過使用期限的勞動防護用品的;

  4.2.6勞動防護用品管理混亂,由此對從業人員造成事故傷害及職業危害的;

  4.2.7其他違反勞動防護用品管理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的行為。

  4.3安全管理科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審查。

  4.4從業人員有權依法向礦提出配備所需勞動防護用品的要求;有權對本單位勞動防護用品管理的違法行為提出批評、檢舉、控告。安全管理科對職工提出的批評、檢舉、控告,經查實后上報礦委會處理。

  4.5各單位應當接受職工的監督。安全管理科對生產單位勞動防護用品管理的違法行為有權要求糾正,并對糾正情況進行監督。

  個人防護管理制度 10

  ①工人在有灼傷、燙傷或者容易發生機械外傷等危險的操作;在有強烈輻射或者低溫條件下的操作;散放毒性、刺激性、感染性物質或者大量粉塵的操作等條件下工廠應該供給工作服或者圍裙,并且根據需要供給工作帽、口罩、手套和護腿等防護用品。

  ②在有危害健康的氣體、蒸汽或者粉塵的.場所操作的工人,應該由工廠分別供給適用的口罩、防護眼鏡和防毒面具等。

  ③在有噪聲、強光、輻射熱和飛濺火花、碎片的場所操作的工人,應該由工廠分別供給護耳器、防護眼鏡、面具和帽盔。

  ④經常站在有水或者其他液體的地面上操作的工人,應該由工廠供給防水靴或者防水鞋等。

  ⑤高空作業工人,應該供給安全帶;電氣操作工人,應該按需要供給絕緣靴、絕緣手套;經常在露天作業的工人,應該供給防曬、防雨的用具;在寒冷氣候中必須進行露天工作的工人,應該根據需要供給御寒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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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一級防護

  (一)適用于發熱門(急)診的醫務人員。

  (二)穿工作服、隔離衣、戴工作帽和12層以上的棉紗口罩。

  (三)每次接觸病人后立即進行手清洗和消毒。手消毒用0.3%-0.5%的碘伏消毒液或快速手消毒劑(洗必泰醇、新潔爾滅醇、75%的'酒精)揉搓1-3分鐘。

  二、二級防護

  (一)適用于進入隔離留觀室和專門病區的醫務人員,接觸從病人身上采集標本、處理分泌物、排泄物、使用過的物品和死亡病人尸體的工作人員,轉運病人的醫務人員和司機。

  (二)進入隔離留觀室和專門病區必須戴12層以上的棉紗口罩,每4小時更換1次或感潮濕時更換;穿工作服、隔離衣、鞋套;戴手套、工作帽。

  (三)每次接觸病人后立即進行手清洗和消毒。手消毒用0.3%-0.5%碘伏消毒液或快速手消毒劑(洗必泰醇、新潔爾滅醇、75%的酒精等)搓揉1-3分鐘。

  (四)對病人實施近距離操作時,戴防護眼鏡。

  (五)注意呼吸道及黏膜的防護。

  三、三級防護

  (一)適用于為病人實施吸痰、氣管切開和氣管插管的醫務人員。

  (二)除二級防護外,還應加戴全面性呼吸防護器。

  個人防護管理制度 12

  一、美術室管理人員為安全責任人,具體負責安全防護工作。對不符合規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進行監督,有權停止有礙安全的操作,各級領導亦要支持安全員的工作。

  二、電器或電源線按規定裝設,禁止超負荷用電,不準亂接電線。

  三、上課完畢后,應整理好儀器,離開美術室要檢查門窗、電燈、電源是否關好,把儀器放回原處。

  四、對違章操作、玩忽職守等忽視安全而造成的'火災、污染、中毒、人身重大傷害,美術室要保護好現場。立即向學習哦啊和教育局報告。

  五、健全規章制度,完備安全防護措施,各種安全措施要定期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采取補救措施。

  六、對違反本條例有關規定而自行其是,學校有權停止其美術室工作,并作出限期整改的決定,并作為教學事故記錄在案。

  個人防護管理制度 13

  為加強員工自我防護和安全意識,提高醫療廢物處理人員個人防護能力,特制定我院醫療廢物處理人員個人防護制度,相關人員須嚴格執行。

  1.管理部門為醫療廢物處理工作人員配備防護用品(工作服、防水圍裙、橡膠手套、防水靴、口罩、帽子等)

  2、對醫療廢物處理工作人員定期進行健康體檢,必要時對有關人員進行免疫接種

  3、配置防滲漏、防遺撒、無銳利邊角、易于裝卸和清潔的專用運送工具

  4、任何在醫院內的.醫療垃圾都被認為有傳染性,因此工作人員接觸醫療垃圾的過程中必須著工作服、佩戴橡膠手套、口罩;工作結束后認真洗手,更換衣服。

  5、從垃圾桶內拿出垃圾袋時要拿垃圾袋的上部,不要拿垃圾袋的側部,防止扎傷自己,裝車時垃圾袋盡量不要超出車的邊緣,防止在運送過程中碰及到他人。

  6、對于在產生、收集、貯存、運輸、處置醫療廢物的過程中,必須防止醫療廢物直接接觸身體,一旦發生刺傷、擦傷等職業暴露時按職業暴露要求及時報告醫院感染管理科,并根據種類與受傷害程度,采取相應應急措施,跟蹤隨訪。

  7、后勤處與醫院感染管理科對醫療廢物處理人員安全防護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指導、監督檢查。

  個人防護管理制度 14

  一、標準預防的概念:

  針對醫院所有患者和醫務人員采取的一組預防感染措施。包括手衛生,根據預期可能的暴露選用手套、隔離衣、口罩、護目鏡或防護面屏,以及安全注射。也包括穿戴合適的防護用品處理患者環境中污染的物品與醫療器械。

  標準預防基于患者的血液、體液、分泌物(不包括汗液)、非完整皮膚和粘膜均可能含有感染性因子的原則。

  二、標準預防的內容包括洗手、戴手套、使用面罩、護目鏡、口罩和隔離衣,具體措施為:

  1.醫務人員進行有可能接觸病人血液、體液的診療和護理操作時必須戴手套,操作完畢,脫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時進行手消毒。

  2.在診療、護理操作過程中,有可能發生血液、體液飛濺到醫務人員的面部時,醫務人員應當戴手套、具有防滲透性能的口罩、防護眼鏡;有可能發生血液、體液大面積飛濺或者有可能污染醫務人員的身體時,還應當穿戴具有防滲透性能的隔離衣或者圍裙。

  3.醫務人員手部皮膚發生破損,在進行有可能接觸病人血液、體液的診療和護理操作時必須戴雙層手套。

  4.醫務人員進行侵襲性診療、護理操作過程中,要保證充足的光線,并特別注意防止被針頭、縫合針、刀片等銳器刺傷或者劃傷。

  5.使用后的銳器應當直接放入耐刺、防滲漏的利器盒內,禁止將使用后的一次性針頭重新套上針頭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觸使用后的針頭、刀片等銳器。

  6.醫務人員在臨床工作中使用合格的防護用品。

  7.醫務人員若發生職業暴露后,嚴格按暴露的處理流程進行處理。

  三、術語和定義

  感染源:病原體自然生存、繁殖并排出的宿主或場所。

  傳播途徑:病原體從感染源傳播到易感者的途徑。

  易感人群:對某種疾病或傳染病缺乏免疫力的`人群。

  空氣傳播:帶有病原微生物的微粒子(≤5μm)通過空氣流動導致的疾病傳播。

  飛沫傳播:帶有病原微生物的飛沫核(5μm),在空氣中短距離(lm內)移動到易感人群的口、鼻教膜或眼結膜等導致的傳播。

  接觸傳播:病原體通過手、媒介物直接或間接接觸導致的傳播。

  感染鏈:感染在醫院內傳播的三個環節,即感染源、傳播途徑和易感人群。

  隔離:采用各種方法、技術,防止病原體從患者及攜帶者傳播給他人的措施。

  終末消毒:傳染源離開疫源地后,對疫源地進行的一次徹底的消毒。如傳染病患者出院、轉院或死亡后,對病室進行的最后一次消毒。

  個人防護管理制度 15

  一、根據衛生部《醫院感染管理辦法》、《消毒技術規范》,要求如下:

  1、工作人員上崗著裝符合要求(工作帽、工作服,必要時戴口罩、手套、隔離衣、專用防護鞋、防護鏡、防護面罩)。

  2、銳利器具和針頭應小心處理,嚴格禁止針頭回套操作,以防刺傷。工作人員發生醫院感染事件以及銳器傷,應及時報告醫院感染管理科。

  3、在進行消毒工作時工作人員應采取自我防護措施,防止因消毒操作不當可能造成的人身傷害。

  4、凡新來醫院的醫、護、技人員,必須檢測肝功及乙肝五項,化驗結果全部陰性者接種乙肝疫苗。

  5、從事醫療廢物收集、運送、儲存、處置等工作人員和管理人員,配備必須的防護用品,垃圾回收人員必須戴口罩帽子和膠皮手套,穿工作服,回收物品后和下班前要注意清潔雙手、沐浴。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必要時對有關人員進行免疫,防止其健康受到損害。

  6、各類人員均應嚴格執行醫院感染管理制度,做好個人防護和公共環境的保護,完成操作或離開工作區域時及時摘手套。嚴禁工作人員穿工作服進入食堂、宿舍和醫院外環境。

  7、醫務人員對病人的排泄物、血液、體液無論是否被污染或接觸非完整皮膚和粘膜都必須采取防護措施。根據疾病的主要傳播途徑,采取相應的隔離措施,包括接觸傳播的隔離、空氣傳播的隔離和飛沫傳播的隔離。

  二、醫院感染應按照標準防護實行分級防護的原則

  1、基本防護(一級防護)

  適用對象:

  在醫院傳染病區、發熱門(急)診以外的從事診療工作的醫護技人員。

  防護配備:

  白大衣、工作褲、工作鞋、戴工作帽和外科口罩。

  防護要求:

  按照標準預防的'原則。

  2、加強防護(二級防護)

  防護對象:

  進行接觸血液、體液、排泄物、分泌物等可視污染物的操作時的醫、護、技人員;進入傳染病區的醫護技工作人員;傳染病流行期間的發熱門診等。

  著裝要求:

  在基本防護的基礎上根據診療危險程度,使用以下防護用品。隔離衣(進入傳染病區時)、防護鏡(進入傳染病區時,進行可能被體液噴濺操作時)、醫用防護口罩(進入傳染病區時)、手套(醫技人員皮膚破損或接觸體液、血液可能污染時)、面罩(有可能被體液、血液分泌物噴濺時)、鞋套(進入傳染病房或病區)。

  3、嚴密防護(三級防護)

  防護對象:

  進行有創操作如給呼吸道傳染病病人進行氣管插管、切開吸痰時。

  防護要求:

  在加強防護的基礎上,可使用專用防護面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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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職業暴露是指醫務人員從事診療、護理等工作過程中意外被艾滋病毒、肝炎病毒等病毒感染者或病人的血液、體液(羊水、心包液、胸腔液、腹腔液、腦脊液、滑液、陰道分泌物等)污染了皮膚或者粘膜,或者被含有病毒的血液、體液污染了的針頭及其他銳器刺破皮膚,有可能被病毒感染的情況。

  一、預防

  1、 醫務人員預防艾滋病病毒、乙肝病毒感染的防護措施應當遵照標準預防原則,對所有病人的血液、體液及被血液、體液污染的物品均視為具有傳染性的病源物質,醫務人員接觸這些物質時,必須采取防護措施。

  2、對于擇期進行手術、介入治療、內鏡檢查、及其他侵入診療(包括胸穿、骨穿等)的病人,手術前要進行手術免疫全套(HIV抗體、HBsAg、HCV抗體、梅毒血清學試驗)檢測,麻醉科醫師在術前查房時要檢查患者是否檢查手術免疫全套,如為HIV、HBV、HCV或梅毒陽性患者要及時告之參與手術的醫師和護士;對于急診手術,主管醫師要檢測手術免疫全套 (快速檢驗HIV、HBV、HCV、Trust)。檢驗科對于要求快速檢驗手術免疫全套應在2小時及2天內主動向臨床報告檢驗結果。

  3、 醫務人員接觸病源物質時,應當采取以下防護措施:

  (1) 醫務人員進行有可能接觸病人血液、體液的診療和護理操作時必須帶手套,操作完畢,脫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時進行手消毒。

  (2) 在診療、護理操作過程中,有可能發生血液、體液飛濺到醫務人員的'面部時,醫務人員應當戴手套、具有防滲透性能的口罩、防護眼鏡;有可能發生血液、體液大面積飛濺或者有可能污染醫務人員的身體時,還應當穿戴具有防滲透性能的隔離衣或者圍裙。

  (3) 醫務人員手部皮膚發生破損,在進行有可能接觸病人血液、體液的診療的護理操作時必須戴雙層手套。

  (4) 醫務人員在進行侵襲性診療、護理操作過程中,要保證充足的光線,并特別注意防止被針頭、縫合針、刀片等銳器刺傷或者劃傷。

  (5) 使用后的銳器應當直接放入專用利器盒,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輸液器等醫用銳器,以防刺傷。禁止將使用后的一次性針頭重新套上針頭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觸使用后的針頭,刀片等銳器。

  二、 發生職業暴露的處理措施

  (一)局部緊急處理

  1、 醫務人員發生職業暴露后,應當立即實施以下局部處理措施:

  2、用肥皂液和流動水清洗污染的皮膚,用生理鹽水沖洗粘膜。

  3、如有傷口,應當在傷口旁端(從近心端向遠心端)輕輕擠壓,盡可能擠出損傷處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動水進行沖洗(沖洗時間大概為5分鐘),禁止進行傷口的局部擠壓。

  4、受傷部位的傷口沖洗后,應當用消毒液,如75%乙醇或者0.5%碘伏進行消毒,并包扎傷口;被暴露的粘膜,應當反復用生理鹽水沖洗干凈;眼睛受到血液或其它體液噴濺時,用生理鹽水沖洗,嚴禁揉搓眼睛和應用眼藥水滴眼(以上操作會擴張血管,增加進入血液的病毒量)。

  (二)報告

  1、報告部門負責人(醫生向科主任報告,護士向護長報告,清潔工向物業公司報告)。

  2、部門負責人報告電話院感科,認真詳細填寫“職業暴露登記表”,待院感科科長、護理部/醫務科科長簽名后,復印一式三份,原版留院感科,復印件科室和護理部/醫務科各留一份。

  (三)評估與預防

  院感科接到報告后應盡快(4小時內)評估職業暴露情況,并盡可能在24小時內采取預防措施。

  1、立即給發生職業暴露的醫務人員開具HbsAg、抗-HBs、抗-HCV、抗-HIV、Trust檢驗單。

  2、在征得患者同意的情況下,給患者檢驗HbsAg、抗-HBs、抗-HIV、抗-HIV、Trust。

  3、患者HbsAg(+):

  如需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醫務人員需在職業暴露登記表上簽字“本人已了解輸用血液制品的相關事宜,同意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并簽名作證。簽名同意后,由主治以上(含主治)職稱醫生開具處方單及注射單(診斷處注明“職業暴露預防用藥”),發生職業暴露的醫務人員個人繳費后到中心藥房取藥,并注射。

  (1)醫務人員抗-HBs<10iu/ml或抗-HBs水平不祥,應24小時內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200~400u,并接種乙肝疫苗全套(由誰開單?)。

  (2)醫務人員抗-HBs在10-20iu/ml者,應應24小時內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200u,并強化注射乙肝疫苗一次。

  (3)醫務人員抗-HBs≥20iu/ml者,可不進行進一步處理。

  (4)暴露后半年內每個月應檢查HbsAg、抗-HBs、

  4、患者抗-HCV(+):

  發生職業暴露的醫務人員抗-HCV(—),暴露后1個月、3個月、6個月應檢查抗-HCV,并根據復查結果進行相應抗病毒治療。

  5、患者抗-HIV(+):

  應馬上通知院感科和分管院長,院感科通知三水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由院感科工作人員帶發生職業暴露的醫務人員至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進行評估與預防指導,根據暴露級別和暴露源病毒載量水平決定是否實施預防性用藥方案。暴露后1個月、2個月、3個月、6個月、12個月(傳染源陽性時隨訪時間應增加至一年)檢查抗-HIV。

  6、患者Trust(+):

  (1)推薦方案:芐星青霉素,120-240萬U/次,每周1次,連續2-3周。

  (2)青霉素過敏:多西環素(強力霉素)100mg,2次/d,連用14天;或四環素500mg,4次/d,口服,連用14天;頭孢曲松最佳劑量和療程尚未確定,推薦1g/d,肌注,連用8~10天;或阿奇霉素2g,單次口服,但已有耐藥報道。

  三、職業暴露后抽血項目僅限于:

  肝功能、乙肝表面抗原和抗體、丙肝抗體、梅毒抗體、HIV抗體。首次驗單臨床任何一個有處方權的醫生都可以開,正常上班時間由當事科室報告院感科,非正常上班時間發生的職業暴露,由當事科室直接通知檢驗科檢測,第二天或待正常上班時間再報告院感科。隨診統一由院感科負責,驗單必須院感科蓋章確認,才能免費復檢。

  四、職業暴露的費用:

  醫務人員在工作期間嚴格遵守職業暴露基本預防控制措施后發生的職業暴露,其中需要注射的預防疫苗或治療所需的藥物、檢查費用,均由醫院支付。支付方法是治療療程完成后,由當事人出具相關的(疫苗、治療藥物)發票,經科主任或護長簽名后,再由院感科科長確認簽名并登記后交主管院長簽名,最后報主管財務院長審批,到財務科報銷。

  檢驗費用由檢驗科設“職業暴露”專項記賬,醫務人員不需要交費,檢驗科按照相關規定計算工作量和檢測費用,年終報院感科科長確認簽名后交主管院長簽名,在相關經費中報銷。

  五、隨訪和咨詢:

  1、醫院感染科負責督促職業暴露當事人按時進行化驗和預防用藥,并負責追蹤確認化驗結果,定期監測隨訪。

  2、在處理過程中,醫院感染科應為職業暴露當事人提供咨詢,必要時請心理醫生幫助減輕其緊張恐懼心理,穩定情緒。

  3、醫院和有關知情人應為職業暴露當事人嚴格保密,不得向無關人員泄露職業暴露當事人情況。

  個人防護管理制度 17

  一、要做到安全用電,實驗室的電路安裝要規范化,電線不能裸露。對電氣設備要經常檢查。使用時不能用濕手接觸電器。

  二、學生做實驗時,實驗設備和電路按要求接好,經老師檢查無誤,方可進行實驗,用電結束后應拔掉連接電源的插銷。

  三、教育學生要遵守紀律,認真做好實驗預習和嚴格按規程操作。發現異常現象要立即向老師報告。

  四、實驗室要有良好的.通風排氣設施和防護用品,進行有毒氣體產生的實驗時,盡可能密封化,能回收的要回收,化學實驗要特別加強安全操作,切實做到防毒、防爆炸。

  五、實驗室安全措施要齊全,按要求配備防火、防盜設施。滅火器要定期檢查,定期換藥液。

  六、實驗員每天在離開實驗室前,要認真檢查門窗水電,一切無誤后,方可離開實驗室。

  七、實驗室里要設置急救箱,以便初步處理臨時發生的燒傷、燙傷、割傷等事故。

  個人防護管理制度 18

  一、護理人員職業防護制度

  護理人員在進行護理操作或進行清潔消毒工作時應嚴格執行護理操作規程和護理工作制度,避免發生職業暴露

  護理人員在日常工作中應采取最基本的防護措施:

  穿工作服和工作鞋,戴口罩、帽子,洗手。

  以下情況應戴手套,脫去手套后應認真洗手:

  1、接觸患者血液、體液、分泌物、排泄物及其污染物品時。

  2、接觸患者粘膜和非完整皮膚時。

  3、清理傳染性患者用過的物品及進行清潔消毒時。

  當患者血液、體液、分泌物、排泄物等可能發生噴濺或為隔離患者治療護理時,應當穿隔離衣、戴面罩、眼罩、穿鞋套等防護措施。

  及時清理被污染的被服及各種污染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及微生物傳播。

  及時處理被污染的醫療用品及設備,重復使用的醫療儀器設備應進行清潔消毒。

  正確處理醫用垃圾,避免造成交叉感染。

  若發生職業暴露應立即采取緊急處理措施,并及時上報,按照醫院規定進行相應的身體檢查和預防治療。

  二、醫療銳器傷的防護措施

  (一)加強對臨床護理人員職業防護教育對醫療銳器傷的認識及重視,掌握預防醫療銳器傷的措施。

  (二)正確處理醫療銳器,避免發生銳器傷。

  1、銳器及用后的針頭直接放入耐刺、防滲漏的利器盒中。

  2、正確處理銳器禁止手持銳器隨意走動。

  3、禁止將使用后的一次性針頭重新套上針頭帽:如果必須套回一定要單手操作。

  4、禁止用手直接接觸使用后的針頭、刀片等銳器。

  5、禁止將針等銳器隨手傳遞。

  6、進行侵襲性診療、護理操作中,要保證充足的光線,防止被針頭、縫合針、刀片等銳器刺傷或者劃傷。

  7、丟棄的損傷性廢物無論是否使用均按損傷性廢物處理。

  (三)發生銳器傷后上報院感辦、填寫銳器傷登記表。

  三、化療防護工作規范

  (一)總體要求

  1、護理人員到崗前進行崗前教育,并定期接受防護知識培訓,增強化療科室護理人員的防護意識和防護知識。

  2、接觸化療藥品及做好相關處理時,必須做好個人防護,如穿防護衣,戴好口罩、帽子、眼罩、手套等,摘掉手套后應認真洗手。

  (二)化療藥物配置及臨床應用

  1、配置化療藥須穿一次性防滲透防護衣,戴雙層手套、口罩,在生物安全柜中配置。

  2、掰安瓿時用紗布包裹防止藥液外濺,融粉劑時,溶酶沿安瓿壁緩慢注入瓶底,待藥粉浸透后再攪動,注入藥瓶中的負壓不宜過高,以免拔針時藥液外濺。

  3、使用較大注射器抽取藥液,藥液不宜超過注射器容量的3/4,防止藥液外濺。

  4、操作時應確保空針及輸液管接頭處銜接緊密,以免藥液外漏。

  5、不要將抽吸化療藥空針內的空氣直接排到空氣中。

  6、在配制化療藥、輸入化療藥物時,如藥液接觸皮膚或濺到眼內應立即用大量清水沖洗,為患者更換液體時戴手套。

  7、化療藥物應專人、專柜保管。藥瓶有損壞時應及時處理,防止污染環境。

  (三)廢棄物處理

  1、廢棄化療安瓿、小瓶。用完后立即放入帶蓋密閉的桶內,并及時處理。

  2、安瓿中如有剩余藥液不可直接丟棄,應放入密閉容器后丟棄。

  3、配制化療藥物后的垃圾應按有毒垃圾處理裝入黃色垃圾袋,盛垃圾容器要加蓋并及時處理,防止化療藥物蒸發到空氣中污染環境。

  (四)環境保護

  1、加強病房通風換氣次數。

  2、對灑在桌面或地面的藥液,應及時用紗布吸附并用清水沖洗。工作臺面、治療車,盤等用后及時用清水擦拭,防止殘留藥物揮發到空氣中。

  3、加強宣教患者嘔吐物、排泄物要置于帶蓋容器中,如有遺灑應及時清理,并用清水反復擦洗。

  4、處理化療患者的尿液、糞便、嘔吐物或分泌物時必須戴口罩、手套。

  四、護士醫療保健服務相關規定

  1、護士享有與其所從事的護理工作相適應的衛生防護、醫療保健服務,醫院無條件為護士提供衛生防護用品,并采取有效衛生防護措施。

  2、醫院在防范護士職業健康危害的同時,還為護士提供醫療保健措施,以減少職業健康危害的程度。如:在易感染傳染病的工作崗位或者傳染病高發期,給予必要的免疫接種或者采取提高免疫力的其他措施。

  3、醫院對從事直接接觸有毒有害物質、有感染傳染病危險工作的護士,按照法律、法規接受職業健康監護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津貼補助。

  4、醫院對從事放射工作的人員建立個人健康檔案。每季度進行一次個人劑量監測,每年體檢一次。

  5、護士工作中患職業病的,有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獲得賠償的權利。

  6、職業病患者享有的'權利

  (1)職業病患者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職業病待遇;

  (2)職業病患者的診療、康復費用,傷殘以及喪失勞動能力的職業病患者的社會保障,按照國家有關工傷社會保險的規定執行;

  (3)職業病患者依照有關民事法律、有權向醫院提出賠償要求;

  (4)職業病的確立應按照衛生部和勞動保障部頒布的《職業病目錄》執行。

  7、建立、健全各類職業暴露的處理流程,確保一旦發生職業危害,立即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用以減少職業健康危害程度。

  個人防護管理制度 19

  (一)標準預防

  認定病人的血液、體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傳染性,不論是否有明顯的血跡污染或是否接觸非完整的皮膚與黏膜,接觸上述物質者.必須采取防護措施。

  1、既要防止血源性疾病的傳播,也要防止非血源性疾病的傳播。

  2、強調雙向防護,既防止疾病從病人傳至醫務人員,又防止疾病從醫務人員傳至病人。

  3、根據疾病的主要傳播途徑,采取相應的隔離措施,包括接觸隔離、空氣隔離和微粒隔離。

  (二)標準預防的措施

  1、洗手:接觸病人的血液、體液、分泌物、排泄物及其污染物品時,不論其是否戴手套,都必須洗手。遇有下述情況必須立即洗手:摘除手套后(接觸病人前后)可能污染環境或傳染其他人時。

  2、戴手套:接觸病人的上述物質及其污染物品時,接觸病人黏膜和非完整皮膚前均應戴手套;對病人既接觸清潔部位,又接觸污染部位時應更換手套。

  3、上述物質有可能發生噴濺時,應戴眼口罩,并穿防護衣,以防止醫護人員皮膚、黏膜和衣服的污染。

  4、被上述物質污染的醫療用品和儀器設備應及時處理,重復使用的'醫療儀器設備應進行清潔和適當消毒。

  5、污染的床單及時處理,防止接觸病人的皮膚與黏膜,以防污染衣物及微生物傳播。

  6、銳利器具和針頭應小心處理,以防刺傷。

  7、醫護人員進行各項醫療操作、清潔及環境表面消毒時,應嚴格遵守各項操作規程。

  8、污染環境或不能保持環境衛生的病人應隔離。

  (三)醫護人員的防護要求

  1、基本防護:

  防護對象:

  在醫療中從事診療活動的所有醫、護、技人員。

  著裝要求:

  工作服、工作帽、醫用口罩、工作鞋。

  2.加強防護:

  防護對象:

  進行體液或可疑污染物操作的醫護人員,傳染病流行期的發熱門診的工作人員;轉運疑似或臨床診斷傳染病的醫護人員和司機。

  著裝要求:

  在基本防護的基礎上,可按危險程度使用以下防護用品:

  隔離衣:進入傳染病區時;

  防護鏡:有體液或其他污染物噴濺的操作時;

  外科口罩:進入傳染病區時;

  手套:操作人員皮膚破損或接觸體液或破損皮膚黏膜的操作時;

  面罩:有可能被病人的體液噴濺時;

  鞋套:進入傳染病區時。

  3.嚴密防護:

  防護對象:

  進行有創操作;對傳染病尸體進行解剖的醫務人員。

  要求:

  在加強防護的基礎上,應使用面罩

  個人防護管理制度 20

  1.消毒劑、麻 醉 藥的接觸

  由于手術室工作中消毒隔離非常重要。因此護士每日必須與大量化學消毒劑打交道,而這些消毒劑不論是揮發到空氣中還是與皮膚黏膜的接觸,都可以對人體造成慢性傷害。手術室消毒劑的使用應盡可能以新型低毒、無毒的消毒劑取代老式的消毒劑。配置消毒液應了解其理化性質,戴口罩及手套,定時通風,積極做好防范措施。規范麻 醉 藥品的使用方法,減少麻藥的外泄。

  2.血液體液的污染

  手術室的.工作性質使得手術室的醫生和護士過多地與患者的血液體液接觸。手術患者中存在較多的傳染病患者,如肝炎、結核、艾滋等,手術中又存在較多的利器、銳器,手術節奏快,稍不留意就可能出現刺傷,進而被感染。必須規范手術室內的各項防范用品的使用。將一次性手套多處放置,在可預見于患者體液、血液接觸時候及時取用。正確地使用利器盒,安取刀、針等使用針持,用過的注射器不回套。在進行可能發生血液噴濺的手術時,醫生要戴防護眼鏡。

  3.儀器設備的危害

  手術室較其他科室的設備儀器多許多,如:電鉆、電刀、X線、腔鏡等。這些設備在極大提高手術水平的同時,也為手術室的護士帶來了安全隱患,如電損失、噪音、輻射等。平時要注重儀器設備的保養以減少儀器出現意外。不使用存在安全隱患的儀器(如老化的設備,一次性物品的反復使用)。孕期護士應避免安排參加造影,透視等含有放射線的工作。

  4.提高醫生和護士的自我保護意識

  學習關于乙肝、丙肝、HIV、結核等傳染病方面的知識,了解各種病毒的傳播方式及如何采取防護措施。重視洗手環節。如手破損應用防水敷料包扎并戴手套,防止開放性傷口被患者血液污染。掌握銳器損傷后的處理程序,同時注重上報,以得到及時的監測與治療。

  5.減少不良習慣的養成

  合理地排班,盡量避免長時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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