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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時間:2023-02-20 16:18:49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薦】

  在現實社會中,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薦】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

  為規范公司內部考勤及請假管理程序,保證良好的工作秩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一、考勤:

  (一)每日考勤原則上以當日簽到記錄為準。考勤每月匯總,如出現多人次無簽到記錄,由綜合管理部負責調查核實并報經理批準后,另作處理。其余未簽到者,按曠工處理。

  (二)凡因工作需要不能簽到的,必須口頭或電話通知綜合管理部備案。否則事后不補,均按事假處理。

  (三)因私請假,須辦理請假手續,并將請假條交綜合管理部備案,否則視為曠工。

  (四)部門員工加班后需補休的,由部門負責人擬定調休計劃報經理批準后,交綜合管理部備案。

  (五)安護員、保潔員考勤,以每日考勤記錄為準。

  二、請假

  (一)員工因個人原因需請假停止工作進行辦理時,可向公司請假。除工傷假外,所有假期均須填寫《職工請假審批單》,完成審批程序后,交綜合管理部考勤員處作為工資核發依據之一備案。請假時限超過3天者,經批準后應將有關工作交接完畢,方可離崗。

  (二)請假的種類: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哺乳假、工傷假、計劃生育假八類。

  (三)適應范圍及請假程序

  ◆病假

  1、適用于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職工患病需要停止工作進行治療時,根據國家規定享有醫療期。

  2、職工請假(傷)假須于上班前或不遲于上班后15分鐘內電話通知所在部門領導及綜合管理部。不需要住院治療的,應于病假后上班第一天內,向綜合部提供病假條,否則按事假計算。需入院治療的,應于住院后一周內,委托他人持,《住院證》和病歷復印件辦理正式請假手續。請長假病職工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者,公司可予以調整工作崗位,本人不能或不愿接受調整的,公司根據國家勞動法之相關規定將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事假

  1、適用于確需占用工作時間辦理私事的職工。職工一次事假最多不得超過15天,全年不得超過20天。

  2、職工請事假須提前填寫《請假審批單》報批,事后不補。半天以內事假由部門負責人審批,綜合管理部備案;1天以上,3天以內的事假,經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由公司綜合管理部審批;三天以上的事假由部門負責人,綜合管理部簽署意見后,報公司經理審批。審批后的.請假單及時交綜合管理部備案。

  3、事假請假審批權限同樣適用于婚假、喪假等的審批。

  ◆婚假

  適用于公司已轉正職工以國家婚姻法履行正式登記手續結婚。婚假一般為3個工作日,如符合男28周歲以上,女26周歲以上的初婚晚婚條件的職工,經公司經理特別批準后可適當延長。

  2、職工請婚假應當提前5個工作日按請假審批權限,逐級審批后,報綜合管理部備案。試用期員工不享受婚假。

  ◆喪假

  1、公司職工的直系親屬(指配偶、子女、父母及配偶之父母)去世,可依據國家規定給喪假3天,去市外或省外料理喪事適當給予路程假。

  2、職工請喪假如需去外地料理的,經請假審批后應交接完手頭工作,方可離崗。

  ◆產假

  1、適用于按國家和公司規定履行了生育申報審批程序的合法結婚女職工,不論生育的為活胎或死胎均可按規定享受產假。

  2、女職工請產假必須至少于產前l周內向公司申請,并出示醫院證明和準生證,經批準后交辦公室備案。正常生育的產假為90天。

  3、女職工產假期滿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療的,按照病假對待。

  4、女職工非婚生育時,不享受產假,其需要休養的時間不享受工資及其他福利。

  5、夫妻雙方系晚育的,在女方產假期間給男方護理假3天,期間工資獎金照發。

  ◆哺乳假

  職工自產假休滿到嬰兒l周歲以前,每天享受兩次,每次30分

  鐘的哺乳假,視同正常出勤。兩次哺乳時間可以合并使用,但不得超過一小時。

  ◆工傷假

  1、適用于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公司職工。

  2、工傷職工接受治療可享受不超過12個月的停工留薪期。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公司負責安排人員護理。

  3、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工傷職工工傷復發,確認需要治療的,享受規定的工傷待遇。

  4、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計劃生育假

  1、適用于因響應國家計劃生育政策需要暫停工作進行人工流產、結扎的公司職工。

  2、已婚女職工流產或夫妻雙方進行結扎、節育手術的,可享受15天的計劃生育假。

  3、計劃生育假實行員工提前申請,憑醫院計生證明履行審批手續。

  四、考勤及請假的薪金處理方式與績效考評

  (一)考勤的處理方式

  I、遲到、早退:當月遲到或早退一次者,扣罰10元,遲到、早退達30分鐘以上的,按曠工半天計算。當月累計遲到一次按10元扣罰,遲到兩次以上的,按第二次扣罰20元,第三次扣罰40元,以此類推。

  2、代人簽到:發現一次罰款100元,第二次扣罰300元,累計3次作辭退處理。部門主管未能教育好員工,應負連帶責任,每次扣罰100元,并通報批評。

  3、曠工:曠工半天按當日工資的1.5倍扣罰,扣除績效考核分1分,扣除當月獎金,年終獎按3個月扣罰;曠工1天按當日工資的3倍扣罰,扣除績效考核分3分,扣除當月獎金,年終獎按半年扣罰;在一個月內曠工累計達3天以上的,公司予以解除勞動合同;累計曠工2天者,除每天按當日工資的3倍扣罰外,扣除績效考核分3分/天,扣除全年獎金。

  (二)請假處理方式

  1、請假的假期時間均自離崗之日起算起,除事假外,其余假期均包括公休假目和法定假日。

  2、假期結束應立即銷假。請假期滿因故不能上班者,要事先續假,并提供正當理由的證明,續假未獲批準而不上班者,按曠工處理。

  3、處理方式

  ◆病假

  l、職工病假不需要住院治療且當月病休時間累計在3天以下者

  (含3天)病假一天按其日應發工資扣發,年終獎按天扣發。職工病假當月累計超過3天以上,7天以下者(含7天),病假一天按其日應發工資扣發,并扣除當月獎金,年終獎按1個月扣發。當月病假累計7天以上者,病假工資按天扣發,年終獎按每7天扣發一個月年終獎計算。全年累計病假達一個月者扣除全年年終獎。

  2、職工病假當月個人績效成績按0.5分/天扣除,當月病假超過15天,績效考核成績為0分。

  ◆事假

  1、職工事假當月累計在3天(含3天)以下者,按其應發工資標準按天扣發事假工資,年終獎金按l天扣3天計算。事假當月累計在3天以上者,除按其應發工資標準按天扣發事假工資外,扣除當月獎金,年終獎金按每3天扣發一個月計算。

  2、職工事假當月累計在3天以下者,個人績效分按1分/天扣,當月累計事假在3天以上者,績效分按2分/天扣除,事假超過15天者,當月績效成績為0分。

  ◆婚假、喪假

  1、職工婚假、喪假期間工資、獎金照發。

  2、職工婚假、喪假在3個工作日以內的不影響其當月個人績效考評成績。

  ◆產假

  1、女職工產假期間工資待遇按公司基本工資400元/月計發。

  2、正常休產假員工的年終獎金及其他福利待遇不受影響,休假

  期間績效考評成績為0分。

  ◆工傷假

  1、職工因工負傷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工傷職工治療工傷所需的掛號費、住院費、醫療費、藥費、就醫路費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予以報銷。工傷職工需要住院治療的,公司按照當地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經批準轉外地治療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按照本企業職工因公出差標準由公司報銷。

  2、職工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治療的,實行工傷醫療期。工傷職工在工傷醫療期內停發工資,改為按月發給工傷津貼。工傷津貼標準相當于工傷職工本人受傷前12個月平均工資收入。

  ◆計劃生育假

  1、職工計劃生育假期問,工資、獎金按產假標準計發。

  2、正常休計劃生育假的員工的年終獎金及其他福利待遇不受影響,休假期間考評成績為0分。

  五、本辦法經公司經理批準后實行,由綜合管理部負責修訂解釋。

  六、本辦法自發布起正式實行,公司原規章制度中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xxxxxxxxxxx有限責任公司

  二0xx年五月二日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2

  總則

  1、為維護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強化全體職工的紀律觀念,現結合公司企業管理需求及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期全體員工自覺、認真地予以執行;

  2、公司的考勤管理由綜合部負責實施,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人員的考勤工作負有監督義務;

  3、公司考勤管理采用指紋+臉部識別簽到系統,公司于走廊處安裝一臺考勤機供全體員工記錄出勤使用;按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考勤實行每天一次簽到和一次簽退;考勤機是對員工上下班時間的記錄和證實,采用指紋+人臉識別考勤機必須本人親自考勤,員工要嚴格遵守工作時間,上下班按時考勤;

  4、有關缺勤管理及違反考勤制度的處罰嚴格依據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執行。各部門員工應按照考勤管理的流程和規定及時報批報備,綜合部考勤員應及時、完備地做好考勤事項的核批、記錄及相關資料的存檔備查工作。綜合部門將于每月末根據考勤記錄和人員外出登記表以及請假條審核統計員工出勤情況,并根據該審核統計結果對員工的每月應發工資數額予以調整;

  5、員工年度累積出勤情況將作為年度績效考核的重要因素之一予以考量。

  第一章考勤機使用注意事項

  1、員工要嚴格按照考勤機的操作規程及使用方法使用,不得將水、油、灰塵、砂礫等物質留在指紋采集窗口上,也不要用尖硬的東西接觸考勤機。若有個人損壞情形將對其通告批評并要求其核價賠償;

  2、考勤機上已設定管理員,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操作。如考勤機出現故障或出現其他不能解決的問題應協調管理員解決,若擅自擺弄而致考勤機損壞的,將對其通告批評并要求其核價賠償;

  3、使用指紋考勤機簽到/簽退時,手指平壓于指紋采集窗口上,指紋紋心盡量對正窗口中心,手指不要傾斜或放在指紋采集窗口太偏的位置。保持手指水平按在指紋采集頭上,并且覆蓋盡可能大的面積。不要垂直點擊指紋在指紋采集頭上;不要快速的敲擊手指;也不要滑動手指。指紋輸入結束后,出現語音提示“謝謝”為成功驗證指紋,確認完畢后方能離開;

  4、為便于考勤管理人員確認考勤機記錄,除因休假或全天外出未到班到崗而無法指紋簽到的,員工到班到崗(含值勤日)必須簽到/簽退。

  5、除經審批確認的特殊情況外,員工出勤時間一律按指紋考勤記錄的時間為準。

  第二章具體規定

  第一條工作時間

  1、因季節變化調整工作時間的以綜合管理辦公室的通知為準;

  2、公司實行五天工作制,但因崗位職責特殊及其他特殊需要安排相關部門及人員公休日值班的,相關部門及人員應予配合;

  3、有關員工的法定節假日的休假的規定,具體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作給假及調休處理。

  第二條遲到、早退

  1、工作時間開始后十五分鐘內到班者為遲到,工作時間終了前十五分鐘內下班者為早退;

  超過十五分鐘后到班者以曠工(職)半日論,提前十五分鐘以上下班者,以曠工(職)半日論,因審批確認的特殊情況而致簽到/簽退有此情形的除外;

  2、員工每遲到早退一次,扣款10元以示處罰,部門負責人遲到早退的,每一次扣款20元以示處罰;員工當月內遲到、早退合計每三次以曠工(職)半日論,;

  3、遲到早退情節嚴重、屢教不改者,公司有權視情形給予通報批評、扣除一定比例的月度績效工資直至解除勞動合同等不同程度的處罰措施;

  4、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到班的,應及時電話告知公司總經理、部門主管并報綜合部知悉,到班后及時補充《考勤特殊情況說明》交存綜合部,經核查屬實且報備手續齊全的,綜合部門予以記錄后不作遲到早退處理;

  5、員工實際到勤但忘記指紋簽到/簽退或因考勤機故障無法指紋簽到/簽退或因公外出或其他特殊情況未能指紋簽到/簽退的,需及時填寫《考勤特殊情況說明》按流程呈批后交綜合部門考勤登記備查,本《考勤特殊情況說明》需一事一呈批,一月一交存,如無經審批確認的特殊情況說明而缺勤的,一律按指紋考勤機記錄的遲到/早退/曠工(職)狀態予以處理;

  6、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屬實,雙方均以曠工(職)論處且將扣除月度績效工資的20%以示處罰。

  第三條請假

  1、部門主管以下人員請假半天及以下者由部門主管批準,部門主管以下人員請假半天以上者及部門主管請假的由公司總經理批準,所有在職員工請假三天及以上的由公司董事長批準,副總經理、總經理及董事長秘書請假由董事長批準;

  2、因需請假人員經核準允許休假的均須在綜合部門備案以便工作協調和緊急聯絡。部門主管及以下員工休假的需持書面《員工請假單》按流程呈批后于休假前一個工作日下班前交存綜合部,副總以上人員經董事長批準同意請假的,口頭通知到綜合部即可。因事發突然未能提前呈批但已征得口頭同意的,應及時補充相關書面文件交存綜合部門,否則一律按照曠工(職)處理;

  3、因享受年休假、國家法律規定的相關員工假(婚假、產假/陪產假、計生假、喪假等)的請假人員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提前按流程呈批《員工請假單》及《考勤特殊情況說明》并至少提前一個工作周報備綜合部;

  4、員工因獲準享受本辦法所列法定帶薪假/薪資補貼假的,應填寫《考勤特殊情況說明》交綜合部備案供核算薪資使用;因一般事假及普通病假可不予填寫呈批《考勤特殊情況說明》;實際遲到早退、曠工(曠職)的,不可填具呈批《考勤特殊情況說明》,否則一律按照偽造出勤記錄論處;本《考勤特殊情況說明》需一事一呈批,一月一交存,如無經審批確認的特殊情況說明而缺勤的,一律按指紋考勤機記錄的遲到/早退/曠工(職)狀態予以處理;

  4、員工休假期間達3天以上(含3天)的需做好相關工作交接并在休假期間保持聯絡暢通以及時應對緊急工作處理情形。經獲準休假3天以上的員工,應填寫《日常工作交接單》按流程呈批核實工作交接情況,并于休假前一個工作日下班前交存綜合部。

  5、未按規定請假即休假或假滿未經續假而擅自不到職的,以曠工(職)論處且將扣除月度績效工資的10%以示處罰;偽造請假事由或請假手續者,一經查明屬實,以曠工(職)論處且將扣除月度績效工資的20%以示處罰。

  第四條病假

  1、員工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應填寫《員工請假單》按照請假流程提前呈批,并應于休假前一個工作日下班前交存綜合部;連續請病假兩個工作日以上(不含兩日)者,必須取得區級以上公立醫院開據的休假證明,如不能提交相關證明的,一律按照事假處理并扣除月度績效工資的10%以示處罰;

  2、員工因急發病情需請假的,應由本人或由直系親屬向其所在部門領導及公司總經理請假,經批準方可休假;員工必須在病愈上班后兩日內向綜合部報備補充的流程文件,連續請病假兩個工作日以上(不含兩日)的,還需提交區級以上公立醫院開據的休假證明,如不能提交相關證明的,一律按照事假處理并扣除月度績效工資的10%以示處罰;

  3、非需住院治療的一般病假,病假期間每日/每小時工資將從應發工資中予以扣除;

  4、員工患病及非因公傷需要接受住院治療的,憑病歷及醫院證明可申請病假,公司將根據員工病情嚴重程度給予一定的醫療期,醫療期間公司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病假工資;超過醫療期仍未痊愈者,按事假處理,扣除相應的事假考勤款;

  5、無正當理由或虛構謊報病假者,一經查實,公司將視情形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績效工資直至解除勞動關系等不同程度的處罰措施。

  第五條事假

  1、員工因私人事務須作請假處理的,應填寫《員工請假單》及《考勤特殊情況說明》按照規定的請假流程呈批,并應于休假前一個工作日下班前交存綜合部。未按規定報批報備而擅自休假的,一律按照曠工(職)處理;

  2、事假期間每日/每小時工資將從應發工資中予以扣除;

  3、員工在工作時間遇有緊急情況需要本人離開崗位處理的,需在外出辦理業務前向部門主管(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的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按照曠工(職)處理;

  4、員工每年累積事假不得超過12天,超過12天的一律以曠工(職)論。

  第六條年休假

  1、員工在公司累計工作滿一年的,享受每年5個日歷日的年假;工作年限每增加一年假期增加一日,但最長假期不超過15個日歷日;

  2、員工申請年休假的,應按流程呈批《員工請假單》及《考勤特殊情況說明》并至少提前10個工作日報備綜合部;

  3、年假需一次休完,當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計到第二年;

  4、員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5、員工本年累計事假8天以上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第七條婚假

  1、員工請婚假,需按流程呈批《員工請假單》及《考勤特殊情況說明》并應至少提前10個工作日報備至綜合部;員工應于婚假后及時向綜合部提供結婚證書作為相關事實證明;

  2、適齡結婚的.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方滿25周歲、女方滿23周歲)享受婚假7天;

  3、員工婚假期間享受本崗位基本工資收入。

  第八條產假及計生假

  1、產假期間嚴格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2、公司對參保員工不另行計發生育津貼,員工由于生育所產生的一切檢查和醫療費用都將根據天津市政策予以報銷,由員工本人產后到天津市生育保險處辦理,公司綜合部門予以必要的協助;

  3、員工休產假/陪產假及法律規定的其他計生假前提交醫院證明,按公司規定的流程填具《員工請假單》及《考勤特殊情況說明》呈批報備。

  4、員工產假期間享受本崗位基本工資收入。

  第九條喪假

  1、員工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滿周歲的子女)死亡,公司將酌情給予1-3天喪假(不含法定節假日、公休日)。

  2、員工辦理喪假需按流程呈批《員工請假單》及《考勤特殊情況說明》并報綜合部備案;

  3、員工喪假期間享受本崗位基本工資收入。

  第十條工傷假

  1、員工因工受傷,由其所在部門及時通知綜合部;根據情況嚴重程度,綜合部于48小時內到工傷部門報案;

  2、員工因執行公務負傷或致傷殘者,持指定醫院證明,經公司確認確不能出勤,核給工傷假的,按照員工月平均工資的60%予以發放;工傷假期期滿應主動復職,否則一律按照曠工(職)處理。

  第十一條值勤

  1、公司值勤分為:1)上班日的值夜;2)休假日的值日及值夜;值日值夜悉遵照本辦法執行;

  2、公司休假日(周末公休日及部分法定節假日)值日由部門職員輪流排班執行,財務部無特殊情況可不排班值勤,綜合部應保證每值班日有一人值勤,工程部門應保證每值班日有所在部門50%以上的人員值勤;副總經理以上人員均免值勤;

  3、公司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協調、監督本部門值勤安排,并應于每周五下午將本部門本周值班人員安排報綜合部,由綜合部統一公示記錄;

  4、值勤人員職責如下:

  (1)代理收受保管公私函件及電文;

  (2)接待來客,收聽電話及整理收文并歸放各部門、各辦公室;

  (3)巡察本公司辦公區、接待區,注意電氣安全、電氣節約及清潔衛生工作,并預防竊盜及其他可能危害公司安全的事項;

  (4)處理當日其他臨時發生的事務,但事后應分別報告部門負責人及公司總經理及董事長;必要時,亦得請示總經理及董事長辦理后辦理;

  5、值勤人員不得推諉免值或擅離職守,如因病或因故確實不能到值者,應事先自行委托本公司同職人員代值并向綜合部報備,經委托代值的,其一切責任則由代值人員承擔;經取得公司總經理及董事長同意而免于值班的,經報備綜合部可不予值勤安排。

  6、公司值夜另有專人擔任,不須輪值,但其職責除前條所列各項外,尤應注意人員的來往走動,燈火管理及門戶安全等事項。

  7、公休日值日時間原則上與日常上下班時間一致,經總經理及董事長核準可稍晚于上班日工作時間到班或稍早于下班時離班;值夜時間以當日下午下班后至隔日上午上班前以內的時間為限,但需候接替人接值后始可離班。

  8、在崗人員薪資給予已包括工作時間因素在內,故公司不另行報支加班費,但值班期間公司提供全天工作餐,并在每月計算考勤扣除以核定月工資表時將值班天數與法定工作天數并行計算以作平衡,值班一天為正常上班的半天計算,故各部門值班人員務必及時報綜合部門記錄備查。

  9、違反上述值勤規定而擅自行事者,皆按正常工作日考勤管理做遲到/早退/曠工(職)處理。

  第十二條出差

  1、員工因需出差或接公司指示出差的,應填寫《員工出差申請單》及《考勤特殊情況說

  明》按流程呈批,呈批獲準的應在出差日開始前一個工作日交綜合部門存檔備查,未按規定提交流程文件或所提交的流程文件無領導批示而擅自離職離崗者一律按照曠工(職)處理;

  2、員工出差應向同職人員做好崗位工作的交接,并應在出差期間保持聯絡暢通,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工作進程。核批的出差期滿應及時返崗述職;如因工作處理需延長出差期間的,應在征得公司總經理及董事長同意后報備綜合部門,并于返崗后兩個工作日內向綜合部補充報備相關流程文件,未能提交補充文件的,一律按照曠工(職)處理;

  3、出差員工應提交《員工出差申請單》至財務部門,并按照核定的擬借出差費用領款;員工應于返崗后兩個工作日內向財務部門提交相關票據如實核銷出差費用;

  4、接公司指示出差的員工無特殊理由應服從安排;員工出差在外,應注意人身及財物安全,遵紀守法,按公司規定的標準和使用交通工具,合理降低出差費用;出差人員返回公司后,應及時向主管述職。

  第十三條曠工(職)

  1、以上列明的違規遲到/早退及違規請假情形按照曠工(職)處理的,依照本條規定予以記錄、計扣工資;

  2、曠工(職)半日者,由綜合部予以記錄備查,不計發曠工(職)期間內的日/小時工資,并扣除當月月度績效工資的10%以示處罰;曠工(職)全天的,由綜合部予以記錄備查,不計發曠工(職)期間內的日/小時工資,并扣除當月月度績效工資的20%以示處罰;連續曠工數日的,績效工資的扣除累計計算;

  3、以上第一條至第十二條列明的幾種情形下計扣績效工資比例的規定不與本條關于曠工(職)績效工資扣除的規定相沖突,有如上條款列明情形的,應扣績效工資與曠工(職)處理下的績效工資的扣除并行計算;

  4、連續曠工(職)三日或全月累計曠工(職)六日或一年累計曠工(職)達十二日者,除依照上述規定予以處理的外,公司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3

  為了加強企業管理,嚴肅物業公司勞動紀律,合理計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勞動法》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職工每天工作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個小時,每周工作五天,公司嚴格控制值班,值班超過六小時,可安排倒休或給五十元計酬(值班不許抵病、事假)。

  一、病假

  1、職工休病假前,須報請領導批準(兩天以內由所屬部門主管領導批準,兩天以上需經總經理批準)。

  2、職工請病假10天以內扣除日效益工資,超過10天扣當月全部效益工資。

  二、事假

  1、職工因事請假,需提前一天填寫請假單,報部門領導批準,請假手續由本人親自辦理,不得委托他人,遇有特別情況可先電話請假,事后向領導補辦請假手續。

  2、職工請事假五天(含)以內扣除當日工資的10%,過五天扣除當月全部效益工資,并按實際請假天數扣除當月日工資。

  三、產假

  1、女職工產假為90天,難產增加15天,晚育增加30天,晚育假不休者可多發半個月崗位工資,休假期間工資照發。

  2、女職工分娩前15天假期,產前檢查假視為出勤。

  3、女職工懷孕終止妊娠者,可給14天休養假,休假期工資照發。

  四、婚假

  職工本人結婚,可請婚假(婚假不包括節日、公休日)婚假7天,晚婚獎勵7天。休假期間工資照發。

  五、探親假

  職工休探親假按國家規定執行,探親報告應交公司、公司備案。休假期間工資照發。

  六、喪假

  職工配偶、直系親屬、同住岳父母(公婆)去逝,可請假5天,家在外地者可酌情給予路程假,休假期間工資照發,效益工資參照事假處理。

  七、曠工

  職工曠工半天扣除當日工資和當月效益工資的5%,曠工一天扣除兩天崗位工資和全部效益工資。

  八、遲到、早退

  職工遲到一次,扣除效益工資的'10%,每月累計3次以上按半天曠工計算。

  職工早退一次視同曠工半天,兩次視同曠工1.5天處罰。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規范考勤及休假管理,嚴格勞動紀律,維護公司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員工的身心健康,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正式員工、試用期員工。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三條部門負責人職責

  (一)部門負責人為考勤休假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本部門員工請假的真實性負責;

  (二)核準和審批員工出差、因公外出、請假等。

  第四條人力資源部

  (一)人力資源部為考勤休假的監督管理部門;

  (二)負責統計每月員工出勤情況,考勤結果是計發工資、獎金、補貼、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據。

  (三)負責根據員工的出勤情況,計算員工工資、補貼等。

  第三章工作時間

  第五條工作時間

  公司實行一周五天工作制,即周一至周五為正常工作日。每日標準上班時間為:

  上午08:30—11:40

  下午12: 40—17:30

  公司可根據實際需要調整作息時間,具體以通知為準。

  第六條考勤方式

  (一)公司統一實行指紋打卡的考勤方式,員工在工作日上班、下班、中途因公務外出時均需進行考勤記錄。

  (二)若員工因機器故障或無法識別等特殊原因而無法打卡,需在上、下班時親自到考勤管理人員處登記考勤,在《手工考勤登記表》上簽字確認上、下班時間。

  (三)因出差或公務外出無法按時打卡的員工,考勤核算均以釘釘中備案的《出差審批表》、《因公外出審批表》為準。未登記或未經簽批,按曠工處理。

  (四)出勤期間不得無故離崗,不得辦理私人事務。

  (五)考勤統計時間: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計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

  第七條遲到早退

  (一)晚于規定的上班時間到崗且未超過30分鐘者視為遲到;無正當理由早于規定的下班時間離崗且未超過30分鐘者視為早退。

  (二)員工每月有三次10分鐘(含)以內緩沖時間的機會,其不計為遲到,但不包括開會等情況。因惡劣天氣(臺風、暴雨等)或重大交通事故半小時以內到崗者不計為遲到。

  (三)遲到10分鐘(含)以內者(當月遲到次數≥4次時,3次緩沖次數不計入內)或無正當理由早退10分鐘(含)以內者,遲到/早退每1次折算為1小時事假處理。

  員工遲到10分鐘以上且30分鐘(含)以內者,或無正當理由早退10分鐘以上且30分鐘(含)以內者,一個月內遲到/早退每2次視作半天事假處理。

  (四)每月遲到早退情況,是當月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

  第八條曠工

  (一)員工未事先辦理請假手續而缺勤或請假手續尚未獲批而休假,視作曠工處理。

  (二)上班中途離崗1小時以上,以不正當手段騙取休假,打架斗毆致傷而停工休息,無故不參加公司團體活動,晚于規定的上班時間且超過30分鐘到崗,早于規定的下班時間離崗且超過30分鐘,或休假期滿后仍未出勤等情況均視為曠工。

  (三)曠工的最小計算單位為半天(0.5天)。凡曠工者,按照2倍工資扣款作為處罰,即:曠工扣款=月基本工資/21.75×曠工天數×2。另外礦工期間的績效工資全額扣除。

  (四)員工累計曠工時間3天(含)以上,則視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有權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第九條因公外出

  (一)因公外出是指員工因公司業務需要,離開公司辦公場所,但在公司所在地市內活動。因公外出不享受出差補助。

  (二)員工因公外出,需提交《因公外出審批單》,經核準后方可外出;若未經核準私自外出,則以曠工處理;因特殊原因不能提前申請者,員工本人應口頭(電話)告知部門負責人或部門分管領導外出原因、外出地點及外出時間,回公司后2個工作日內補辦審批手續,否則視為曠工。

  (三)員工因工作性質需頻繁因公外出者,可按周進行審批,并在《因公外出審批單》中明確每天具體的因公外出時間。

  第十條出差

  (一)出差是指員工因工作需要,離開公司所在地市的活動。員工出差時間段若跨越休息日,休息日不計加班。

  (二)員工連續出差超過15天(含),返回后可帶薪休息一天。員工連續出差超過30天(含),返回后可帶薪休息兩天。

  (三)員工出差應至少提前半天填寫《出差審批單》,經有關領導核準后方可出差。《出差審批單》須抄送人力資源部考勤管理人員。如因特殊或緊急情況無法預先簽批《出差審批單》者,需電話向分管領導報批,并告知考勤管理人員,同時填寫《出差審批單》。

  (四)如無特殊情況,出差前未填寫《出差審批單》,出差過程中或者返回公司后補辦出差審批手續,則扣除一天出差補助(出差補助相關規定詳見《差旅費管理細則》)。

  第四章請休假管理

  第十一條請休假種類

  本制度所涉及的國家法定節假日、年休假、婚假、產假、喪假、工傷假等按照國家及公司所在地區的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事假、病假(醫療期除外)、年休假休假天數為實際工作日;婚假、產假、哺乳假、喪假、工傷假休假天數含法定節假日。

  第十二條事假

  (一)員工凡因個人事宜不能按照規定時間出勤者,均應事先在釘釘提交《請假申請表》,三天或以下的由部門經理批準同意,三天以上由總經理批準同意。

  (二)事假為無薪假,事假期間不計發工資、補貼等各項待遇。

  (三)事假的最小請假單位為1小時,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算;扣款計算方式:事假扣款=月基本工資/21.75/8×事假時數。

  (四)員工單次事假時間原則上不得超過3天,年累計事假時間原則上不得超過10天。每超過一次月度績效考核進行分數酌減。

  (五)除因公外出或出差外,員工在上班或下班時產生未出勤打卡的情況,一律按照半天事假處理,如上下班均未打卡,一律以曠工論處。

  第十三條病假

  員工因普通傷病、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須治療或休養者,依下列規定請病假:

  (一)病假須出具正規醫院開具的就診記錄、病歷卡、病情證明單、醫藥費證明等請假證明單資料,并報請所在部門和人力資源部確認;無醫院開具的就醫證明,則按事假處理。如因情況緊急、突發事件或不可抗力無法正常辦理請假手續的,在

  恢復上班的第一個工作日應及時補辦請假手續,逾期無效。

  (二)病假的最小請假單位為0.5天,員工累計休病假時間不得超過法律醫療期規定的時間,病假扣款計算方式:

  1、當月累計病假天數≤3個工作日,則扣款額度按照每小時平均工資的30%計算,即:病假扣款=月工資/21.75/8×30%×病假時數;

  2、當月累計病假天數>3個工作日且≤10個工作日,則扣款額度按照每小時平均工資的50%計算,即:病假扣款=月工資/21.75/8×50%×病假時數;

  3、當月累計病假天數>10個工作日,則病假期間工資按照天津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計算。

  (三)員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就醫治療時,可按照《企業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及天津市相關規定,享受醫療期相關待遇。醫療期累計計算,病休期間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包括在內。

  (四)病假期間根據實際請假天數扣發月度績效工資及年度績效獎金。

  (五)病假工資不能低于本市(天津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六)公司認為員工提供虛假病情信息或假資料或故意夸大病情的,有權要求員工到指定醫院復查,費用由公司先行墊付。復查結果屬實,相關費用由公司承擔,復查結果表明員工提供虛假信息或資料的',其虛假行為屬于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費用由員工自行承擔,休假期間視為無故曠工。虛構捏造謊報病假者,屬于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經查屬實,情節嚴重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補休

  (一)員工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須在保障員工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員工須在當月補休有效期內,事先填寫《調休申請表》申請補休,未按規定事先辦理補休手續而自行補休的,視為曠工處理。補休時長每月安排補休天數不超過一天,當月有效,逾期作廢。補休時間須根據工作情況統籌考慮。

  第十五條年休假

  (一)員工連續工作滿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員工依法享受的婚假、喪假、產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以及因工傷停工留薪期間不計入年休假假期。(二)職工帶薪年假天數:

  1、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法定帶薪年休假5天;

  2、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法定帶薪年休假10天;

  3、職工累計工作已滿20年的,法定帶薪年休假15天;

  員工入職當年年休假天數按照當年實際工作天數按比例折算。即按照【(當年度在本單位剩余工作自然天數÷365天)×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三)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年休假

  1、員工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2、員工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3、員工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如屬上述1~3所列情形而當年已休過年休假的,則應在下一年停休年休假。

  (四)員工申請年休假時,需辦理相應請假手續,經核準后方可休假。公司根據經營管理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員工本人意愿,統籌安排員工年休假。

  (五)原則上年休假在應在本自然年度內使用,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確因工作需要而未能使用的休假天數,由人力資源部核準,可延至次年度3月前使用,到期仍未使用完畢的年休假將不再另行安排補休。

  (六)員工可使用當年年休假同等天數折抵病假、事假(折抵的最小單位為1小時);申請人須在《請假審批表》中注明折抵情況。

  第十六條婚假

  (一)轉正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在勞動合同期內領取結婚證的,可享受7天婚假,再婚者享受3天婚假。假期連續計算,包含公休日及法定假日。

  (二)員工需憑結婚證可申請婚假,婚假自勞動合同期內辦理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有效,過期視為自動放棄,不予補休。婚假需一次性休完,不得分期休假。

  第十七條產假

  (一)產檢假

  女員工在懷孕期間,憑借產前檢查建檔可享受帶薪產檢假。超過以下規定時間的,按事假處理。

  1、懷孕第1~7個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

  2、懷孕第8個月,每月可享受2天假期。

  3、懷孕9個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預產假中。

  (二)產假

  1、女員工正常生育的,可享受帶薪產假128天;

  2、難產的增加帶薪產假15天;

  3、多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帶薪產假15天。

  4、產假期間,員工工資按照基本工資計算。

  (三)陪產假

  男員工配偶正常生育的,可享受帶薪陪產假7天。男員工陪產假,應提供配偶單位出具的休產假證明或孩子的出生證明。

  (四)流產假

  1、女員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時可享受帶薪產假15天;

  2、女員工懷孕超過4個月流產時可享受帶薪產假42天。

  3、流產假期間,員工工資按照基本工資計算。

  (五)保胎假

  女員工按計劃生育懷孕,如員工身體虛弱且工作許可,經公司同意,由醫院提供證明,可請保胎假,期間享受病假待遇。

  第十八條哺乳假

  女員工生育后,嬰兒不滿一周歲時享受每日哺乳假,每日2次哺乳(含人工喂養)時間,每次30分鐘,兩次哺乳時間,可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個嬰兒每次增加30分鐘哺乳時間。

  第十九條喪假

  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去世,持死亡證明員工可給予3天喪假;員工的旁系親屬(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持死亡證明可給予一天喪假。親人在外地去世,本人需要前往料理喪事的,喪假酌情延長(以合理的往返時間計算)。

  第五章考勤休假審批程序

  第二十條審批流程

  員工因公外出、出差或請假應按不同考勤類別填寫審批單(須提供證明資料的須附證明資料),并提前履行相應的審批手續,具體審批流程參見下表。

  第二十一條請假核實

  員工請假時,應告知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應予核實請假事由;因故未能事先請假,或請假期間需要續假者,應于當日電話告知部門負責人,同時辦理補(續)假手續,過期未辦理手續者視為曠工處理。

  第六章考勤休假紀律

  第二十二條員工須嚴格遵守本制度,嚴格遵循相關審批流程并提供相關證明資料,員工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論處。

  第二十三條考勤作弊者、擅自修改考勤記錄者、提供虛假休假信息或證明資料者,屬于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經查屬實,則在當年度內不允許參與升職、加薪。情節較為嚴重者給予降薪、降職處罰。情節嚴重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試)執行。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強化全體職工的紀律觀念,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第二條考勤制度是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勞動生產效率,搞好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

  全體員工要提高認識,自覺地、認真地執行考勤制度。

  第三條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實施。

  第四條各部門經理、主管對本部門人員的考勤工作負有監督的義務。

  第五條公司考勤實行打卡制度,員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計每日2次)。

  員工應親自打卡,不得幫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幫助打卡。

  第六條考勤記錄作為年度個人工作考評的參考依據。

  第二章:具體規定第一條工作時間

  1、本企業全體員工每日工作時間一律以八小時為標準。

  公司實行每天八小時工作制,每周一至周五為正常工作日,周六、周日休息。

  若有特殊情況,可另行安排作息時間。

  2.上班時間為:早上8: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中午12:00至13:00為午餐時間,每天打卡四次。

  如有因季節變化,時間以調整后為準.第二條打卡規定

  1.打卡地點:各辦公司室及園區辦公和生產場所.

  2.打卡要求:

  1).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因故不能打卡者,須在當天向上一級領導陳述原因(出差者除外),并由部門領導簽字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否則以曠工論處。

  2).所有員工上下班須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打卡或由他人代替打卡,違反規定者,一經發現,打卡者與持卡者每次各罰款50元。

  3).每月5號前各部門統一將原始考情和打卡記錄進行如實匯總,經部門主要負責人審定簽字后報辦公室匯總。

  4).全體員工的年度考勤情況,由公司辦公室在次年的元月十日前做出公示。

  第三條違紀界定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在超出上班時間的第一分鐘都視為遲到.遲到1分鐘至10分鐘扣10元、11分鐘至30分鐘的扣20元,超過30分鐘,按曠工半天論處(扣除1.5天工資),超過60分鐘按一天曠工處理(扣除3天工資)。

  每月累計遲到3次以上.(含3次)或有曠工記錄,扣發當月滿勤獎。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未辦理請假手續或未經批準而無故不到崗位的,視為曠工,曠工以事假標準的三倍扣罰。

  連續曠工三天公司予以辭退,并扣發當月工資200元。

  未經請假,私自不來上班者按曠工處理,每曠工一天扣除3天工資,一個月內累計三次將予以辭退。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第四條請假制度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

  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1.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2.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3.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婚假必須提前一周申請,超出時間按一般事假進行計算.

  4.產假:在本公司工作滿一年以上,女員工享受90天產假,產假期間不享受工資.女員工產假結束后,在其嬰兒一周歲以內,應給與授乳假,一日兩次,上午下午各一次,每次一小時.(男員工在配偶生育期間享有3個工作日的帶薪假期.)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

  直系親屬/3天,旁系親屬/1天)第五條批假權限員工及部門主管請假,按照審批流程后方可請假,具體情況參照<<請假>>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

  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領導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第六條外出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

  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第七條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

  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

  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

  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由經理簽字后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第八條出差

  1.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準;

  2.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

  《出差申請表》交行政部備查。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6

  一、總則

  1、公司執行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8小時的工作制度。

  2、考勤時間為:每天上午7:30分或(冬季8:00前)、下午13:00前、17:30(冬季17:00)后。特殊崗位工作可根據工作性質調整工作時間,經部門、主管及總經理批準后,報公司辦公室備案。工作時間內所有員工不應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3.每位員工都應自覺遵守早午晚三次的考勤制度,由辦公室行政專員負責監督審核,并于每月5號將考勤紀錄打印出,形成出勤表交于財務部。

  3、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嚴禁在工作時間內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各部門組織員工活動,須經總經理批準。

  4、員工應遵守統一規定,按時上、下班,不得隨意遲到、早退或曠工。員工享受國家和公司規定的假期時,應嚴格履行請假手續。

  5、員工須嚴格遵守考勤制度,不可弄虛作假,修改記錄。一經發現,對當事人給予罰款50元,通報批評的處理。

  6、鑒于存在惡劣天氣及突發事件的存在,公司每月允許員工3次5分鐘內的遲到,但對于無故遲到(早退)10分鐘以內,按罰款20元/次處理,1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按事假半天處理;1小時以上,按事假一天處理。

  7、每位員工每月允許有4個小時的帶薪事假,2天的無薪病、事假,如員工連續曠工3日無情況說明的,公司將終止與其的勞動合同,扣發當月工資。

  8、一般不得請事假,特殊情況下,可填寫請假單請部門負責人審批,審批后的請假單交辦公室行政專員備案。事假超過2天的,需應經企管總監審批。事假獲準后,員工應在離開工作崗位之前安排好工作。

  9、請病假須于上班前或不遲于上班后30分鐘內通知所在部門的負責人,并于病假后上班的.第一天填寫假單,補辦正式的請假手續。

  10、事假、病假期間,員工的工資與獎金按當月實際出勤率計算。在1個月之內,事、病假超過5天者,將不能參與當月獎金的分配。一年之內,事假累積20天以上或病假累計40天以上者,不能參與當年年終獎金的分配。(具體懲罰參照休假制度規定)

  11、凡考勤記錄不正規、不完全者,皆屬于個人責任,一律視為缺勤曠工,處以罰款50元/次,通報批評的處分。累積3次以上者罰款200元,并給予警告處分一次。

  12、因工作需要,員工外出辦公時,須事前報請部門負責人,稟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時間,經領導同意后,到企業管理部填寫外出登記單,方可外出,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外出不能回崗者,需部門負責人簽字證明,企業管理部記錄備案。

  13、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罰款50元/次,并給予警告處分一次。累計3次者,扣發當月工資,并給予開除處分。

  14、員工加班必須由部門負責人提前向企業管理部提出申請,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按加班處理。無加班申請單及加班記錄則視為無效。

  15、對于疏于管理部門員工,以致員工多次(3次以上)出現遲到、早退,缺勤空崗、漏報、謊報等不良行為的部門負責人,公司將追究其連帶責任,給予扣發當月50%工資,警告處分一次,部門通報批評的處罰。考勤處罰

  二、公司辦公室是員工考勤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職工考勤的檢查、監督及考核等。各部門負責本部門職工的考勤管理。

  二、本考勤規定適用于本公司所有員工和從事臨時性工作的員工(含試用期期人員)。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7

  1、辭職

  凡員工辭職須先提前一個月書面申請,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后領取離職單,到相應部門進行交接。

  辦理離職手續程序:書面申請→分部門負責人批準→部門總負責人批準→領取離職單→部門物品交接→人事交接(工號牌、服裝、更-衣室鑰匙、及相關交接)→保安部交接→上交離職單到人事。

  凡離職員工工資應根據月份累推發放,不予以一次發放結算,房補按出勤天數計算。

  2、勸退

  凡員工不勝任崗位或因酒樓崗位調整,無法繼續達成勞動關系予以勸退,勸退也應按離職手續辦理,房補按出勤天數計算,工資于每月工資發放日一次性發放結算。

  3、開除

  員工因工作失職或違反規章開除條例的,予以即使除名,解除勞動關系,開除不發放所有勞動工資,并張榜通告。

  4、自動離職

  凡員工曠工三天以上(含三天)視為自動離職,自動離職不發放所有勞動工資,解除勞動雇傭關系,不享受任何待遇獎金。

  5、曠工

  員工請假,調休未經批準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并扣當月滿勤。

  6、遲到早退

  員工遲到、早退一分鐘按/元計算,月累計遲到早退或遲到、早退達30分鐘扣除當月滿勤,遲到、早退一小時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前堂考勤以點名時間為準

  7、請假

  一、請假未經批準而離崗的按曠工處理。班中請假,按離崗時間酌情扣錢,中途請假外出,須樓面經理批準后,行政經理復核后,填寫出門條方可離崗。

  二、請婚嫁、喪假、病假不扣滿勤獎。(結婚出示結婚證、喪假出示死亡證明、病假出示醫院證明、病歷卡、繳納單、否則一律按事假處理)

  三、事假1天扣一天工資,扣罰當月滿勤獎

  四、事假,病假須提前一天書面形式申請,經批準后方可休假,如有特殊情況經核實后可允許電話請假,事后到崗位補請假條。

  五、假期半天以上1天由樓層經理簽字批準,1天以上3天以內(含3天)由行政經理審核,3天以上有總經理審批,以上假條月底上交備案。

  六、本酒樓員工應遵循工作先服從后討論原則,工作中不得越級應層層反饋(管理體制部長→樓面經理→行政經理→總經理),維護酒樓體制。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8

  第一條 請銷假

  1.請假一天的由主管領導批準,請假兩天及以上的由總經理批準,并在行政部備案。本規定適用于全體員工。

  2.請假手續以書面為準,如遇特殊情況無法辦理書面請假手續,則應電話請假,書面手續后補。短信請假無效。

  3.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記錄考勤的,應在歸崗后盡快到辦公室進行登記,并由主管領導簽字確認。

  第二條 病假

  1.員工本人確實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須主管領導批準。連續請病假超過三個工作日者,必須取得醫院開具的休假證明。

  2.患病員工請假應于當日九點前向主管領導請假,經批準后方可休假。

  3.員工須在病愈上班當日將病假條交給辦公室核查存檔。

  第三條 事假

  1.員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請事假的,須提前一天書面申請(如遇不可預測的緊急情況,必須由本人在早晨九點以前請示公司領導),如實說明原因,經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2.事假按照日標準工資100%扣除。

  3.工作時間如有私人緊急事務需要離崗處理,按照事假的規定向主管領導請假,違反規定者以曠工計罰。

  第四條 年假

  1、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年假天數的計算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為準,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應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請、審批方可進行休假。

  3、當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計到第二年(特殊情況除外)。

  第五條 婚假

  1.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員工請婚假時,必須本人填寫婚假申請單,經主管領導批準,交行政部備案。假后須拿結婚證及證明銷假。婚假時間: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2.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第六條 產假

  1、根據《計劃生育條例》女員工正常生育時,給予90天(包括產前15天)產假,難產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個嬰兒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齡的增加30天產假。

  2、晚育 已婚婦女24周歲以上或晚婚后懷孕生育第一個孩子為晚育。育婦晚育并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產假延長到135天至180天,由所在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具體規定。 )

  3、女員工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給予20-30天妊娠假,懷孕三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的給予42天妊娠假,懷孕七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90天產假。

  4、女員工休假前需要有醫院證明,經主管領導同意后,報行政部備案,方可休假。

  5、男員工產假的護理假3天,若妻子屬于晚育(生育時滿24周歲),則再延長7天。

  第七條 喪假

  1.員工供養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滿周歲的子女)死亡,可辦理喪假,員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3天;員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員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員工辦理喪假需在假前寫出申請,經辦公室簽字后,報總公司備案。

  2.喪假期間工資的發放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發放。

  第八條 曠工

  1.未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缺勤,或未按規定時間請假,或違反病、事假規定,或違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關規定等行為,均視為曠工。

  2.曠工一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日全部薪金的三倍工資;曠工二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日全部薪金的6倍工資;曠工三日(含累計)者,當月只發同年北京市最低生活標準工資;曠工超過三日(含累計)者,公司視情況給予處理。

  第九條 遲到、早退

  1、工作時間:根據《勞動法》的條款規定,結合本公司的經營特點及崗位的特殊要求,本公司辦公室人員實際五天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有特殊情況者可調休)。

  2、上班時間:按辦公室具體排班時間為準。

  3、遲到早退情節嚴重者,將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績效工資、直至解除勞動合同等方式處理。

  4、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屬實的,經主管領導批準后酌情處理。

  第十條:簽到簽退

  1、公司實行簽到簽退制,按照登記要求實行簽名登記制度,記錄上下班具體時間并親筆簽名確認。在工作期間,離開公司的情況需填寫相應的手續。

  2、若員工上、下班未辦理相關手續且沒有證據證明確實上班的,沒有按照要求親筆簽名登記考勤的1次罰款10元。對于無法查證的,公司一律按請假計算。

  3、如果員工由于工作的特殊要求,不能及時履行簽到簽走的,須向辦公室管理人員明確原因。

  第十一條 加班、調休

  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能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無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計算。

  2、若因額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辦公室記錄加班時間。按月總結核算,以獎金或假期形式(調休)兌現。

  3、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員工自行加班行為不享受加班調休,且不得影響次日考勤。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9

  一、總則

  1、目的:為規范人員管理及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嚴格請假紀律,保障公司的正常運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公司制定的考勤管理制度,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2、適用范圍:公司全體員工

  二、出勤

  公司的工作時間:每周六個工作日,

  上班時間為早7:30,下班時間為18:00(正常班),中午12:00-13:30為休息時間。

  現場倒班時間為7:30-18:00(白班),23:00-7:30(夜班),上午10:00-10:10,下午15:00-15:30夜班3:00-3:10為中間休息時間。

  員工有以下情況之一為曠工:

  1.未經批準,不上班的;

  2.遲到和早退時間超過2小時以上,未請假的。

  3.曠工的最小時間單位為半天。曠工連續十天者或一年內累計超過15天者除名。

  4、元旦、春節、清明節、國際勞動節、端午節、國慶節及由國家和當地政府規定的其它公眾假期為帶薪假日。

  三、請假程序

  1)、員工請假程序自下而上的次序,采取逐級審批制度,員工請假1天(含)首先經班組長審批,員工請假三天以上者,首先經過班組長審批,部門主管批準后方可休假。

  2)、員工填寫請假單,經各級領導審批后交辦公室備案歸檔。

  3)、3天以上(含)的假期,必須交接好工作,確保工作的連續性。

  4)、超假期應提前通告請示有關領導。

  5)、公司所有員工無論因公、私事請假經批準后,均需交請假單至辦公室備案歸檔。

  四、請假、休假申請規定:

  1、請假

  1)、病假(病假期間扣除當天工資)

  ①.員工因病假請假一天以上,需出具正規醫院開具的病假條,請假一天(含)內下,可憑請假單銷假。 ②.員工病假休假,需填寫《請假單》,員工若因急病未能在當天親自遞交《請假單》,必須及時電話告知或委托他人向主管領導請假,待回公司后半天內補齊請假手續,交由辦公室備案。否則一律按事假處理,未辦任何手續而缺勤者,作曠工處理。

  ③病假期間工資按當日基本工資的50%扣除。

  2)、事假(事假期間扣除當天工資)

  ①員工因事需要休假時,可申請無薪事假,并填寫《請假單》。

  ②未辦任何手續或請假未經同意而缺勤者,一律作曠工處理。

  ③員工因事請假原則上一次最長不得超過10天,全年累計不得超過30天。

  ④特殊情況需報公司經理批準,未經批準的超過假期者按曠工處理。

  ⑤事假期間扣除當日基本工資。

  3)、工傷假

  ①凡工作中非個人過失造成負傷,二十四小時內憑正規醫院簽發的《診斷證明》依法享受工傷假。

  ②工傷期間的'工資按照負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按月支付。

  2、休假

  1)婚嫁

  工齡滿一年以上可享受婚假。

  凡請婚假者,應提前一周填寫《婚假請假單》直接交總經理,由總經理安排人員接替其工作,并持《婚嫁請假單》至辦公室備案。

  ①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嫁。

  ②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0天(含3天法定婚嫁)。

  ③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是國家規定保障員工權益并依法享受的假期,憑結婚登記證一年內一次性休完,不可分開休假。

  ④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嫁,不能享受晚婚假。

  ⑤婚嫁期間的工資照常發放。

  2)產假

  女職工生育符合《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辦妥生育假期手續的,公司準予休假。

  ①請產假應提前一周填寫《產假請假單》,報公司總經理,由總經理安排人員接替其工作,并持《產假申請單》至辦公室備案。

  ②凡在公司連續工作滿12個月(自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的正式員工,持醫院證明書均可申請帶薪產假或產后護理假

  ③單胎順產者,產假90天,其中包括產前假15天;難產者,再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④符合晚育年齡員工(女24周歲,男26周歲),單胎順產者,產假為120天,難產者,再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⑤女員工妊娠三個月內自然流產或子宮外孕者,根據醫院的證明,視情況給予15-30天的產假;妊娠三個月以上,七個月以下自然流產者,給予45天的產假。

  ⑥男員工的產后護理假為7天,晚育者為15天,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⑦產假期間薪水按照《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標準發放。

  3)喪假

  以下情形視為喪事假(需提出書面申請)

  ①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近親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或配偶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等)死亡,準假3天。

  ②喪假是國家規定保障員工權益并依法享受的假期,必須一次性休完,不休不補,超期按事假處理。③喪假期間工資照常發放。

  4)年假

  ①在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以上者(自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算),可享受5天帶薪年休假,年休時間按照在本公司的工齡計算,每滿一年增加一天,最高不超過15天。

  ②所有年休假以半天為一個單位,由辦公室根據工齡發放相應的《年假單》,每次請年假需出示《年假單》,并交辦公室備案。

  ③帶薪休假期間,不記錄考勤,發放全額工資。

  五、公出

  1)、在工作時間需要外出辦理業務時,需在《辦公室員工出入登記表》中作登記,需注明時間,內容,地點,并且簽名。

  2)、外出時間不到半天的,可自行登記,外出時間超過半天的,需讓主管領導同意簽字,如因私自外出而未登記或告知主管領導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3)、如有緊急事情,早上不能直接前來公司的,可電話告知主管領導,待返回公司后補辦手續,否則一律按照曠工處理。

  六、加班

  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視為加班,加班時間在夜間零時之前者可補休半天假。加班時間至零時之后者,可補修一天假。如因工作需要不能補休假者,可發給加班費,加班費發放標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有關規定執行。

  七、本規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執行。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0

  一、目的

  第1條 為規范公司考勤制度,統一公司請假政策,特制定本辦法。

  二、請假程序:

  第2條 員工需要請假時,應先到人力資源部領取《請假單》,注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事由、交接事項;

  第3條 請假人填好《請假單》有關項后,按照《請假規定》呈請各級領導批準,將批準后的《請假單》送交人力資源部門備案;

  第4條 辦理工傷假審批手續,必須查驗下列證件(材料):

  1、由當事人提供工傷事故的經過報告;

  2、由安全小組提供的工作事故調查,分析報告;

  3、公司指定醫院出具的工傷證明和病歷;

  4、經有關部門鑒定工傷致殘等級的,必須出具有效鑒定傷殘等級證明。

  第5條 較長假期須交接手頭工作,確保工作連續性;

  第6條 超假期應及時通告請示有關領導審批;

  第7條 假滿回公司銷假,通報人事部,并交接工作。

  三、假期類別:

  公休假日,法定假日,法定假日,年休假,事假,病假,工傷假,婚假,生育假,喪假,長假;

  四、請假規定:

  第8條 凡因病、事、工傷等不能正常工作時,必須按規定履行請假手續;

  第9條 員工請假應以“誠實守信”為原則,如有發現弄虛作假且影響惡劣者,公司將予以辭退;

  第10條 員工請假以半天為單位,不足半天以半天計;

  第11條 一般員工請假三天以下的由部門負責人批準;三天以上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報高層領導或總經理審批;

  第12條 部門副職以上負責人請假由總經理審批;

  第13條 請假單必須由本人填寫,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并送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14條 未請假、請假而未經批準就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未按時出勤者,以曠工論處;

  第15條 如遇急病或重大事情有能親自辦理請假手續者,可于當日委托同事、家屬或以來電、函等形式請假,并于事后次日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曠工處理。

  第16條 員工的請假事由不充分或有可能對工作產生不良影響時,其主管領導有權不予準假,或酌情減少準假時間;

  第17條 如果員工請假時弄虛作假,不能實事求是,一經查出,按其情節輕重嚴肅處理;

  五、假期說明

  第18條 公休假日:每星期六、星期日,法定公休假期間工資照發。

  第19條 法定假日:

  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3天;

  春節:農歷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放假調休,共7天;

  清明節:農歷清明放假公休,共3天;

  勞動節:5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

  端午節:6月14日至16日放假調休,共3天。6月12日(星期六)、13日(星期日)上班;

  中秋節,9月22日至24日放假調休,共3天;9月19日(星其日)、25日(星期六)上班;

  國慶節,10月1日至7日放假調休,共7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

  婦女節(3月8日),婦女放假半天;

  青年節(5月4日),14周歲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第20條 非法定假日:婦女節(3月8日)、青年節(5月4日),可分別組織婦女和青年(35周歲以下)參加紀念活動。如不組織活動,則分別給婦女、青年員工放假半天。對參加活動或照常工作的員工,均不支付加班工資。如婦女節、青年節適逢法定公休日,則不補假。

  第21條 年休假: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員工享受帶薪休假。

  1、年休假標準:員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20xx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20xx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以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2、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 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20xx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2) 累計工作滿20xx年不滿2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3) 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員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3、 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不跨年度安排,年休假工資照發。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員工休年假的,經員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員工休年假。對員工應休年休假未休的天數工資按國家標準執行。

  第22條 事假:員工因事必須由本人處理的可申請事假。有調休假或年休假者,須在調休假和年休假用完后請事假,事假期間不發工資。

  1、有薪事假: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員工享受帶薪事假。

  2、有薪事假標準:員工累計工作每滿1年的,年有薪事假1天,最多不超過7天(含7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有薪事假的假期。

  第23條 病假:員工因病請假,憑醫院的醫療證明填寫請假條,由醫務人員簽署意見,再按事假審批權限報批;病假的醫療期及待遇按《計劃生育及醫療待遇規定》執行。

  第24條 工傷假:員工因工負傷,員工因工遭受事故傷害或被診斷為職業病,由本人并所在部門報公司經營管理部,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診斷為職業病日起30天內,由公司經營管理部向公司所在地芝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并經認定后,給予工傷假;

  1、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2、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2)、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3)、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3、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1)、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

  2)、醉酒導致傷亡的;

  3)、自殘或者自殺的。

  4、在醫療期間,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執行,因員工個人責任事故原因造成的按病假規定執行,員工因公負傷,需治療休養者,須履行工傷假審批手續。

  第25條 婚假:員工符合結婚條件,需請婚假者憑結婚證填寫請假條,經計管員審核,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總經理審批。婚假的假期按《計劃生育及醫療待遇規定》執行,假期改發補肋工資。

  第26條 生育假:員工符合計劃生育規定需請生育假的,按請婚假審批程序審批;請生育假者可自己或委托他人填寫請假條。其假期及津貼補償按《計劃生育醫療待遇規定》執行。

  第27條 喪假:員工直系親屬死亡時,可給予3天喪假;請喪假者由本人填寫請假條,部門負責人審核報總經理審批,喪假期間改發補肋工資

  第28條 長假:員工請假超過15天即為長假,請長假員工不在歸屬車間管理,由辦公室直接管理,期滿后需續請的,須通過辦公室來辦理。

  六、附則

  第29條 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制訂和解釋,報總經理批準后施行,修改時亦同;

  第30條 本手冊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實施。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1

  第一條為落實“三講”教育整改措施,嚴肅勞動紀律,完善考勤管理,總行決定實行打卡考勤制度。為保證打卡考勤機制度的順利實施,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總行機關在冊正式職工、臨時用工(以下簡稱“總行職工”)均適用于本辦法。

  第三條總行職工上班與下班均要打卡。實行打卡考勤機制度后,總行機關仍然堅持正常的工作作息時間,即每周1至周5為正常工作時間,每天上午8∶00上班,下午5∶00下班,但考慮到打卡占時等因素,因此,上午8∶10分以前和下午4∶50以后打卡,均視為正常出勤,其他情況則為非正常出勤。打卡機24小時不關機。上午8∶10分至8∶30分打卡按遲到記錄;下午4∶30分至4∶50分打卡按早退記錄;上午8∶30分以后到達和下午4∶30分以前離開,按缺時記錄;每個工作日只打一次卡按少卡記錄,兩次均未打卡按缺勤記錄。

  第四條總行職工如有非正常出勤記錄,本人必須如實填寫《月度出勤及工作完成情況報告表》(以下簡稱《打卡考勤機報告表》),說明非正常出勤的原因,交本部、室考勤員審核,部、室主要負責同志簽字。

  第五條總行職工因公出國、出差、市內公務等不能正常出勤時,須在《報告表》中注明,按正常出勤對待;否則,以打卡考勤機記錄為準。

  第六條總行職工請事假、病假、婚喪假、產假、探親假、工齡假,須按打卡考勤機制度的有關規定辦理請假手續,并在《打卡考勤機報告表》中注明;未履行請假手續又未在《打卡考勤機報告表》中注明的,按曠工對待。

  第七條新入行人員和遺失考勤卡的人員,在領取(補辦)考勤卡以前,由本部、室考勤員負責考勤登記。有非正常出勤情況的.,應填報《打卡考勤機報告表》。

  第八條總行職工忘記打卡或忘記帶卡時,本人應在正常考勤所規定的時間內,向人事教育部勞資處報告,并在當月《打卡考勤機報告表》中注明。沒有報告或未在《打卡考勤機報告表》中注明,按曠工對待。

  第九條經鑒定確因打卡考勤機失靈而沒有打卡記錄的,按正常出勤對待。班車因特殊情況晚到,按正常出勤對待。

  第十條總行職工無正當理由考勤少卡,每少卡一次按缺時4小時對待,每月累積缺時4小時視同曠工半天。

  第十一條打卡必須由總行職工本人履行,任何人不得請他人代為打卡或代他人打卡。發現代打卡行為,扣除當事人雙方當月增收節支獎,并通報批評。

  第十二條總行職工上班打卡后即應到崗工作,在工作時間內未經請假不準擅自離崗。

  第十三條考勤機卡同時作為職工午餐的就餐卡,今后視情況還將開發其他功能,因此,總行職工應妥善保管好個人的考勤機卡,愛護打卡設施。丟失考勤機卡應及時向人事教育部勞動工資處申請補辦,并由本人負擔工本費100元。

  第十四條各部、室要加強考勤管理,嚴格請銷假制度。總行職工遲到、早退、曠工、病事假以及各種假期待遇,按農發行人字(1994)14號《總行機關考勤辦法》、《總行職工享受各種休假的規定》及《總行機關增收節支獎金發放暫行辦法》辦理。

  第十五條人事教育部于每月2日前將上月《打卡考勤機記錄明細表》印發各部、室核對,各部、室應于5日前將《打卡考勤機記錄明細表》、《打卡考勤機報告表》、《總行機關職工獎金及伙食補貼發放表》一并送人事教育部勞動工資處。

  第十六條本辦法由人事教育部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本辦法自20xx年十二月一日起試行。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2

  一、為加強考勤 管理 制度 ,嚴肅工作紀律,制定本制度 。

  二、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工作作息時間,在上午上班,下午下班時自覺打卡,以打卡記錄作為考勤登記的依據。

  三、在1:00以前打卡的,相應計入上午上下班時間紀錄;在1:00以后打卡的,相應計入下午上下班時間紀錄。

  四、工作人員在雙休日、節假日、工作時間以外自行加班 的,不用打卡。

  五、經公司統一安排,工作人員在雙休日、節假日加班,執行正常作息時間,并需要換休的,應按規定打卡,并以打卡記錄進行換休。沒有打卡記錄的,不予換休。

  六、遇停電或考勤機發生故障不能正常打卡時,工作人員需在管理部登記補卡證明并有主管簽字。

  七、工作人員每次打卡須得到考勤機確認有效。在沒有確認打卡有效情況下放棄打卡或因疏忽忘記打卡、無故不打卡者,以考勤機記錄為準,分別按以下情況處理:

  1、上班時打卡,下班時不打卡的,按照早退處理;

  2、上班時不打卡,下班時打卡的,按照遲到處理;

  3、上下班均不打卡的,按照曠工處理。

  八、經多次打卡考勤機不予確認者,須在規定時間內及時通知辦公室考勤人員重新錄入,由此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本人應在規定時間內向管理部辦理補卡登記。工作人員不主動向辦公室打招呼重新錄入或辦理補卡登記手續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九、工作人員因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喪假、公休假等原因不能打卡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由辦公室根據本人的請假條辦理核銷登記。工作人員事先未向辦公室遞交請假條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十、部門員工 因下列情況之一,不能打卡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由本人于當天或次日持部門負責人簽批的補卡登記向辦公室辦理補卡登記。未及時辦理補卡登記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1、因公出差 的;

  2、需連續在外工作,不能到公司打卡的;

  3、確因工作需要,上班前需直接外出開會、辦事的;

  4、上班后外出辦事、下班時不能按時返回的;

  部門經理有上述情況者,由總經理簽批補卡登記,并由本人負責向管理部辦理補卡登記。

  公司員工或部門經理在形成上述事實之前,應分別征得部門經理或總經理的同意。

  十一、經調查核實,工作人員確因疏忽忘記打卡的,可按照本制度第十項規定的方法和程序,經部門經理或總經理審批后辦理更正。

  十二、故意不打卡形成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即認同為遲到、早退或缺勤,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十三、工作人員因個人失誤,在非打卡時間打卡或打卡次數不夠、操作不當,導致考勤機錯誤記錄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十四、對個人考勤記錄有異議的,可以到管理部查詢。

  十五、本制度與《公司請假制度》配套使用,考勤結果作為兌現工資獎金和工作人員考核 、晉級晉職的重要依據。

  十六、為了維護公司的整體形象,嚴肅工作紀律,自覺遵守考勤打卡管理制度,不得出現有損于團隊的言論和行為。工作人員出現無理取鬧,與考勤管理人員爭執的,或管理人員營私舞弊的,給予通報批評,造成不良影響的,按照公司相關規定處理。

  十七、員工互相之間不得代打卡,如若發現代打卡現象,按照公司規定代打卡者和被代者都進行處罰。

  十八、考勤卡丟失或者人為損壞的話,及時向管理部申請新卡,并支付制卡費用。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3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公司作息制度

  第二條 公司上班時間為9:00~17:

  第三章 工作制

  第三條 公司一般實行每天8小時標準工作日制度。實行每周5天標準工作周制度,周工作小時為40小時。

  第四條 其他工作時間制度:

  縮短工作時間。主要針對特別繁重和過度緊張勞動,夜班工作,哺乳期的女職工。

  計件工作時間。按計件定額工作。

  不定時工作時間。主要為公司領導、外勤、部分值班人員、推銷員、司機、裝卸工等,因工作性質需機動作業的工作崗位。

  綜合計算工作時間。工作性質為連續作業和受季節影響的崗位。按標準工作日換算為以周、月、季、年等周期計算工作時間。

  第五條 遵照國家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制度。

  每周公休日2天。

  法定節假日:

  (1) 元旦,放假1日;

  (2) 春節,放假3日;

  (3) 國際勞動節,放假1日;

  (4) 國慶節,放假2日;

  (5)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假日,如婦女節、青年節、建軍節、少數民族節日等。

  第四章 考勤范圍

  第六條 公司除高級職員(總經理、副總經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第七條 特殊員工不考勤須經總經理批準。

  第五章 考勤辦法

  第八條 在有條件的情況下,采用考勤機打卡制度。未采用考勤機的',可填寫員工考勤表。

  第九條 任何員工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打卡或簽到。

  第十條 員工忘記打卡或簽到時,須說明情況,并留存說明記錄。 第十一條 考勤設置種類:

  遲到。比預定上班時間晚到。

  早退。比預定下班時間早走。

  曠工。無故缺勤。

  請假。可細分為幾種假。

  出差。

  外勤。全天在外辦事。

  調休。

  第十二條 員工須出示各類與考勤有關的證明材料。

  第六章 考勤統計及評價

  第十三條 行政主管負責每月填寫月度考勤統計表。

  第十四條 公司通過打分法綜合評價每個員工的出勤情況。

  第十五條 考勤計分辦法。

  遲到。遲到10分鐘扣2分,遲到10~30分鐘扣5分,遲到30~60分鐘扣10分,遲到60分鐘以上扣20分。

  早退。早退10分鐘扣2分,早退10~30分鐘扣5分,早退30~60分鐘扣10分,早退60分鐘以上扣20分。

  曠工。曠工一次扣20分。

  請假超期。一天扣20分。

  以100分為基數扣除,考勤成績分為五級:

  優: 90分以上;良: 80~90分;中: 70~79分;及格: 60~69分;差: 60分以下。

  第十六條 公司依據員工考勤成績決定員工的考勤獎勵、處罰。

  第七章 附 則

  第十七條 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批準頒行。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4

  為進一步加強勞動紀律管理,嚴格執行當班工作時間,做好考勤考核工作,特制訂如下考勤管理制度:

  一、公司全體員工須共同遵守本制度;

  二、考勤打卡實行一人一卡、專卡專用、自行保管(如有遺失需交5、00元卡費及補發卡手續)。

  三、上下班按規定時間由本人刷卡,不得替他人刷卡,否則按違章處理。

  四、當班執行時間為:上午9:00到12:30,下午14:00時到18:30時。上班刷卡時間:不得超過當班時間10分鐘,如上班超過刷卡規定時間視為遲到,未到下班時間刷卡視為早退,當月遲到或早退累計三次按違章處理(罰款__X元),超過三次,每次加罰__元。遲到、早退超過當班時間1小時按曠工處理。

  五、在當班時間內出差、施工、辦事或參加會議的必須先打卡后外出,因工作在當班前或下班前外出辦事不能按時刷卡的`,應及時向考勤管理員或辦公室負責人說明原因,可按考勤辦理登記手續。

  六、因公出差在外,無法執行打卡規定的,應事先向考勤管理員報告,并經部門以上負責人證明后辦理考勤登記手續。

  七、當月出現遲到、早退X次以上(含X次)或缺勤、曠工X次以上(含X次),將給予警告,年終不得評為先進工作者,如連續二個月出現類似情況或當年累計出現遲到、早退30次或累計缺勤、曠工10(含10次)以上,給予除名處理。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5

  一、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的管理,保障員工和公司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各部門均應設立兼職考勤員,負責本部門員工的出勤記錄。考勤員應當堅持原則,逐日記載部門員工的出勤情況。

  第三條 部門經理應支持、督促考勤員履行職責,并在考勤記錄上簽字,對考勤紀錄負責。各部門的考勤記錄,應于考勤月份的次月2日前交至公司行政部。

  第四條 凡全月出滿勤并經考核完成本職工作的員工,享受當月本崗位基本工資、職務工資和考核獎金;缺勤者,按本制度和《員工崗位考核制度》執行。

  第五條 調入、新招員工按實際工作時間計發基本工資、職務工資和考核獎金。

  第六條 法定節假日及員工帶薪年休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關于工作時間的規定

  第七條 各崗位工作時間:

  1、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部門經理、財會人員、行政部文員、保安主管、綜合主管、維修管理員、綜合管理員:每天工作7小時,每周工作6天,每月平均休息4天。

  2、保安班長、保安員:每天工作8小時(三班制),每周工作6天,每月平均休息4天。

  3、監控員:每天工作7小時(三班制),每周工作6天,每月平均休息4天。

  4、車輛管理員:

  (1)地下車庫車輛管理員每天工作8小時(四班三運轉)。

  (2)路面車輛管理員每天工作6.5小時,每周工作6天,每月平均休息4天。

  5、店面巡邏員:每天工作10小時,隔天休息,每月平均工作15天。

  6、門衛值班員:每天工作8小時(四班三運轉)。

  7、室外保潔員、室內保潔員:每天工作6.5小時(以完成每天的工作任務為標準),每周工作6天,每月平均休息4天。

  第八條 各部門相同工作崗位工作的起止時間應根據公司規定保持一致,由各部門經理負責安排,并報公司行政部備案。

  三、關于請銷假的規定

  第九條 病假:

  1、員工因病無法上班的,應及時向部門經理請假。病假超過三天的,須提供市屬醫院出具的病假證明。無病假證明但事先請假的,按事假處理;無病假證明且事先不請假,或提供虛假證明的,按曠工處理。

  2、病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3、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勞動,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其基本工資按下列公式計扣:(基本工資基數+超時工資基數)÷崗位滿月天數×病假天數;其職務工資和考核獎金的計扣按《員工崗位考核制度》有關規定執行。不論計扣結果如何,公司保證其病假期間的實際月收入不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80%(注:崗位滿月天數為該崗位平均每月實際上班的天數,下同)。

  4、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按《公司勞動用工管理制度》執行。

  5、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 事假:

  1、員工因事請假,應提前一天提出書面申請,并辦理報批手續。三天(含)以內的由部門經理審批,超過三天的經部門經理同意并報分管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審批,超過七天(含)以上的經部門經理同意,分管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審核后報公司總經理審批。部門經理因事請假經分管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同意后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2、當月既有事假又有加班的,應沖銷后計算加班和事假天數。

  3、員工需要處理私事的應盡量安排到假期中進行,確需請假的應用年休假沖抵事假天數,報批手續同事假。

  4、員工請事假,按下列公式計扣基本工資:(基本工資基數+超時工資基數)÷崗位滿月天數×事假天數;其職務工資和考核獎金的計扣按《員工崗位考核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工傷假:

  1、員工發生工傷,所在部門經理應立即向公司書面報告,員工本人應提供醫院診斷證明和勞動保障部門的工傷認定證明。

  2、員工工傷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婚、喪假:

  1、婚假假期三天,雙方符合晚婚條件的另加十二天。

  2、婚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3、直系血親(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直系姻親(包括配偶、公婆、岳父母)以及旁系血親(僅限兄弟姐妹和有直接撫養關系的親屬)死亡,均給喪假三天。

  4、員工請婚、喪假,應向部門經理辦理書面請假手續,并提供相關證明,同時報公司行政部備案。

  5、員工在規定的婚、喪假期內,其基本工資照發,其職務工資和考核獎金的計扣按《考核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6、超過規定的婚、喪假期,經請假同意的按事假規定處理,因病有醫院證明的按病假規定處理,既不事先請假又無醫院證明的按曠工處理。

  第十三條 產假、節育假、哺乳假、護理假:

  1、產假、節育假、哺乳假、護理假的假期按國家和市里有關規定執行。員工申請上述假期,應向部門經理辦理書面請假手續,并提供相關證明,同時報公司行政部備案。

  2、產假、節育假、哺乳假、護理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3、女員工申請產假及節育假必須提供醫院出具的證明。產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按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計發。正常節育者節育假的基本工資照發,職務工資和考核獎金的計扣按《考核制度》有關規定執行;非正常節育者節育假的工資、獎金待遇按病假規定處理。

  4、女員工申請哺乳假須提供《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哺乳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按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80%計發。

  5、女員工有不滿一周歲嬰兒未請哺乳假的`,則每天可哺嬰二次,每次半小時;一胎雙胞或多胞的,每多哺一個嬰兒,每次可增加半小時。未請哺乳假的女員工,其基本工資、職務工資和考核獎金按正常出勤計發。

  6、男員工申請護理假須提供醫院證明。護理假期間的基本工資照發,職務工資和考核獎金的計扣按《員工崗位考核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公假:

  1、在工作時間內,因履行國家(社會)義務或參加領導上指定的會議(活動)的,可作為公假處理。

  2、員工公假期間,其基本工資、職務工資和考核獎金按正常出勤計發。

  四、關于加班和調休的規定

  第十五條 加班應根據工作需要從嚴控制,除公司統一安排的加班外,各部門員工的加班應填寫加班申請單,經部門經理同意后報分管總經理、副總經理審批。

  第十六條 加班原則上發給調休單進行調休。若發加班工資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調休單原則上當年使用,當年用完。員工調休由部門經理統一并合理安排,部門經理調休由分管總經理、副總經理統一并合理安排。

  五、關于勞動紀律的規定

  第十八條 全體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遵守作息時間。每天上班應先到部門報到,如有特殊情況需直接外出聯系工作或出差等,須及時報告。

  第十九條 員工在上班時間應服從領導的工作調度和安排,按崗位職責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的要求努力完成工作任務。

  第二十條 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作曠工處理:

  1、未經請假,無故不上班的;

  2、請假不準,擅自不上班的;

  3、請假期滿不到崗,又不按時辦理續假手續的;

  4、不服從領導的工作調度和安排,擅離工作崗位的;

  5、弄虛作假,騙取、涂改病假證明或其他證明的;

  6、遲到、早退屢教不改三次(含)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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