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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時間:2024-03-06 21:00:12 藹媚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精選19篇)

  在當下社會,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工程質量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精選19篇)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1

  (一)工程質量檢查驗收的基本要求:

  ①參加工程施工的各施工隊負責人、班組長、技術員、質檢員和施工人員,必須熟悉掌握并嚴格執行“施工驗收規范”、“標準”和相關規范標準。

  ②主要工序操作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管道、電氣、起重工、電焊工等必須持證上崗,并且有相應的資格。

  ③各施工隊必須配備責任心強、熟悉本專業技術的質檢員。質檢員工作上對口項目質檢員,在施工過程中接受項目質檢員的指導和監督。

  (二)工程質量的分級驗收制度:

  工程質量檢查驗收,按照分項工程的重要程度、部位,分為班組自檢、施工隊復檢和項目驗收,以及業主(或其委托的監理公司)驗收評定共四級。在新版“驗標”中對關鍵的分項工程還增加了業主質檢站監督即第五級。

  (1)工程質量的分級驗收方法:

  ①班組自檢:施工人員應對施工質量負責,所有分項工程完工后均要進行自檢,發現不符合圖紙和標準要求的問題,立即處理,不合格不交工,同時做好自檢記錄,根據該分項的驗收等級,進行相應等級的驗收。

  ②施工隊復檢:經施工隊復檢的是二級驗收項目,施工隊質檢員根據自檢記錄對該分項進行復檢,確認無誤后,整理正式的記錄保存。

  ③項目部質檢員驗收:經項目質檢員驗收的是三級驗收項目,分項工程完成后,在班組自檢、施工隊復檢的基礎上,施工隊質檢員提交復檢記錄交項目質檢員,項目質檢員對該分項工程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整理正式的評定記錄,并辦理簽證后保存。

  ④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驗收:經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驗收的項目分為四級驗收項目,施工隊質檢員在復檢后,提交記錄給項目質檢員,項目質檢員通知監理工程師共同驗收,驗收合格后,整理正式評定記錄,并辦理簽證后保存。

  ⑤經質檢站(技術監督局)驗收的分項分部工程,項目質檢員在接到驗收通知后,應同時通知其他各級驗收人員共同到現場驗收、監督,并共同評定質量等級。

  ⑥隱蔽工程的驗收:隱蔽工程是指在施工過程中上一道工序完工后,被下一道工序所掩蓋,正常情況下無法進行復檢的工序或部位。特別應引起注意和重視的是,所有的隱蔽工程全部要經過四級驗收檢查。須隱蔽的工程,經施工隊檢查合格后,應提前將記錄報項目質檢員,項目質檢員通知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共同驗收,合格后整理正式記錄并辦理簽證;未經驗收的隱蔽工程不得隱蔽,不得進入下道工序。

  ⑦多工種接續施工的分項工程應進行工序交接檢查,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得施工。

  (三)技術復核:

  在施工過程中,對重要的和影響全面的技術工作,必須在分部分項工程正式施工前進行復核,以免發生重大差錯,影響工程質量和使用。當復核發現差錯應及時糾正,方可施工。主要內容:

  ①建筑物的位置和高程:四角定位軸線樁的坐標位置,測量定位的標準軸線樁位置及其間距,水準點、軸線、標高等。

  ②地基與基礎工程設備基礎:基坑(槽)底的土質;基礎中心線的位置;基礎底標高、基礎各部尺寸。

  ③砼及鋼筋砼工程:模板的位置、標高及各分部尺寸、預埋件、預留孔的位置、標高、型號和牢固程度;現澆混凝土的配合比、組成材料的質量狀況、鋼筋搭接長度;預埋構件安裝位置及標高、接頭情況、構件強度等。

  ④技術復核記錄由所辦復核工程內容的'技術員負責填寫,技術復核記錄應有所辦技術員的自復記錄,并經質檢人員和項目技術負責人簽署復查意見和簽字。

  ⑤技術復核記錄必須在下一道工序施工前辦理。

  (四)隱蔽工程項目及檢查內容:

  ①地基與基礎工程:地質、土質情況、標高尺寸、墳、井、坑、塘的處理。基礎斷面尺寸,樁的位置、數量、記樁打樁記錄、人工地基的試驗記錄、坐標記錄。

  ②鋼筋混凝土工程:鋼筋的品種、規格、數量、位置、形狀、焊接尺寸、接頭位置、除銹情況,預埋件的數量及位置。

  ③防水工程:屋面、地下室、水下結構物的防水找平層的質量情況、干燥程度、防水層數,防水處理措施的質量。

  ④水暖衛暗管道工程:位置、標高、坡度、試壓、通水試驗、焊接、防銹、防腐、保溫及預埋件等。

  ⑤電氣線路工程:導管、位置、規格、標高、彎度、防腐、接頭等,電纜耐壓絕緣試驗、地線、地板、避雷針的接地電阻。

  ⑥完工后無法進行檢查、重要結構部位及有特殊要求的隱蔽工程。

  (五)原材料進廠的質量驗收:

  ①物質供應部門采購的用于工程建設的各種材料,如鋼材及其他材料的質量必須是合格的,并附有材料出廠合格證和質保書原件,嚴禁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

  ②原材料進場后必須按有關檢驗要求和抽檢比例進行抽查復檢,并出具復檢報告,復檢不合格的材料必須退貨,嚴禁用于工程。合格材料與待檢材料應掛標識牌進行區別。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2

  實行iso9001質量保證體系,推行全面質量管理。

  (1)、推行全面質量管理,在施工過程中實行全過程、全方位管理,一切管理都要以搞好工程質量為中心。堅持自檢、專職檢、交接檢,并做好記錄,定期進行評定、評比。

  (2)、實行定人定崗,質量掛牌管理制度,質量責任落實到人,掛牌上崗,嚴格執行獎優罰劣。

  (3)、對于施工中遇到的質量疑難問題,設定專題,成立有技術人員參加的qc小組,進行攻關研究,使質量難題消除在施工過程中。

  (4)、認真貫徹工程質量保證體系的落實,做到工程質量分級管理,把好質量關,在竣工驗收時達到一次交驗。配備專職質量檢查員,加強施工現場質量檢查。

  (5)、加強原材料和設備的質量檢查工作,做好記錄,不論任何人進的設備、材料,堅持不合格品不施工的原則。

  (6)、有施工方案的項目,必須按方案進行施工,所有工程都必須達到有關規范要求及檢驗評定標準的規定。

  (7)、水、暖、等安裝工程的隱蔽和試水、試運行、必須經質量技術環境部專職質檢員檢查簽認。

  (8)、公司質量技術環境部重點檢查項目部質量自檢、專職檢、交接檢制、掛牌制的落實,督促檢查樣板間制的執行;檢查項目部質安員的工作質量及檢查項目部分項工程質量評定。

  (9)、質量技術環境部協助并督促項目部,對公司質量技術環境部發出的《質量問題整改通知單》認真進行整改,并將整改的核查意見上報質量技術環境部。

  (10)、項目經理對本項目的工程質量全面負責,應經常親臨操作面檢查工程質量,督促和檢查項目部管理人員質量責任的落實,保證各項質量檢查管理辦法特別是自檢、專職檢、交接檢制得以貫徹。

  (11)、技術負責人負責進場材料和施工過程中的質量控制;檢查施工方案和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的'技術措施執行情況;負責并參與技術復核和結構工程的隱蔽檢查工作。

  (12)、施工員應堅守在操作面上,加強對班組操作質量的過程控制,督促班組進行質量自檢。分項工程完成后,會同班組長、質量員及時進行檢驗,負責工序自檢、專職檢、交接檢表格的填簽。

  (13)、由施工員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隱蔽工程驗收,辦理《隱蔽工程驗收記錄》的簽證手續,組織樣板間工程實施并會同有關人員進行檢驗。

  (14)、質量員應督促和幫助班組做好自檢,在班組自檢合格基礎上,進行專職檢和交接檢,協助施工員做好工序自檢、專職檢、交接檢表的簽填工作,按質量標準評定分項工程質量。

  (15)、內業資料員負責收集和填寫在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各種技術資料和紀錄,做到真實、及時,參加工程技術復核工作并做好記錄。

  (16)、材料員要嚴把原材料和成品的質量驗收,提供材料合格證及質量保證書,及時進行材質復試檢驗,做好物資、材料的標識。

  (17)、班組操作者嚴格按施工員交底的質量技術環境要求或質量樣板操作和自控,對已完成的工作進行自我檢查,達不到質量標準的立即糾正。

  (18)、班組兼職質檢員和班組長對本班組完成的工作進行檢查,起到班組自檢、自控和監督作用,確保班組完成的分項工程達到質量標準。

  (19)、在班組自檢合格基礎上,班組長提請施工員、專職質安員驗收,并在工序自檢、專職檢、交接檢表上簽字。

  (20)、要嚴格按圖紙施工,特別是對一些不常見的設備,要詳細閱讀說明書和有關資料,要掌握設備的有關規范和有關技術要求,各項安裝工程要做出施工方案或施工技術措施才能進行施工。

  (21)、對各管道實行統一作法,要首先作好樣板間 樣板層,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再統一進行安裝施工。管道在安裝前應先刷漆防腐,不準在鋼模板上開洞。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3

  一、為加強我公司安全技術防范工程的質量管理,特制定此制度,由20xx年9月9日起實行。

  二、本公司的安全技術防范工程之質量管理工作由總經理直接領導,具體負責部門為工程技術部,其他部門進行配合。

  三、本公司安防工程的質量管理工作包括以下幾方面:

  1.設計方案的質量管理;

  2.器材與材料的質量管理;

  3.工程實施的質量管理;

  4.系統維護及維修保養的質量管理。

  四、設計方案的質量管理

  1.設計方案的質量管理工作,由工程技術部負責實施,其他相關部門配合。

  2.設計質量保證體系:

  3.設計前業務人員應該提交盡可能詳盡的設計委托書,使得設計人員清楚明白用戶的需求、現場條件以及設計目標。有可能的情況下,還應與設計人員一起實地考察現場,與用戶深入溝通,確保設計的工程方案可以達到用戶的要求。

  4.設計人員必須遵循國家相關標準和法規,制定出科學合理的系統方案,必須符合建設單位的使用要求,可以達到國定相關規定的檢驗要求。

  5.設計的方案中,選用的專業器材必須是通過公安部門檢測的持有生產許可證的合格產品。

  五、器材與材料的質量管理

  1.建立供應商檔案,包括:所代物資的資質證明、合格證、檢驗試驗報告、價格、功能、質量等有關資料并進行綜合分析,分類建立供應商信息檔案。選擇合格的供應商。

  2.采購部必須確保采購的器材與材料符合工程需要,達到國家有關部門的要求,技防工程專用的.專業器材必須選用通過公安部門檢測的合格產品。

  3.工程技術部必須對采購回來的器材和設備進行質量把關,對主機等關鍵設備必須要檢查合格后才能送往工地現場調試。

  4.根據設計要求和施工組織設計的規定,按質、按時、按期采購材料設備,保障按質、按量、按時供應到施工現場。做到材料、設備質量證明文件的收集,并保證真實、齊全、完整與工程施工同步。

  六、工程實施的質量管理

  1.工程技術部在工程開工前,設計人員必須將技術交底卡提前交給施工班組的負責人,明確相關工程質量與技術要求。

  2.施工質量標準和技術規程

  gb50348-安全防范工程技術規范

  ga308—安全防范系統驗收規則

  ga/t74—安全防范系統通用圖形符號

  ga/t75—1994安全防范工程程序與要求

  ga/t70—安全防范工程費用預算編制辦法

  ga/t367—視頻安防監控系統技術要求

  ga/t368—入侵報警系統技術要求

  ga/t394—出入口控制系統技術要求

  ga/t269—黑白可視對講系統

  ga/t72—1994樓寓對講電控防盜門通用技術條件

  ga38—XX銀行營業場所風險等級和防護級別的規定

  gb/t16676—1996銀行營業場所安全防范工程設計規范

  3.施工質量管理體系

  4.工程實施過程中,必須狠抓工程質量,落實設計方案中的各項質量要求,以確保沒有工程質量隱患。

  5.所有線材及材料必須經過現場檢測后才能入管布線,不能達到使用要求的、有故障隱患的材料絕對不可以勉強使用。

  6.布線工程完成后,必須經過檢測后才可以通電試機。不能通過檢測的必須找出原因,排除后才能通電試機。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4

  1.工程材料檢驗制度

  砼結構用的鋼筋,其種類、鋼號、直徑等均應符合設計文件的規定。熱軋鋼筋的性能必須符合國家標準GB13013-91的要求。

  鋼筋應有出廠證明書或試驗報告單。使用前仍應作拉力、冷彎試驗。以同一批號,同一截面尺寸的鋼筋為一批,重量不大于60t。每批鋼筋進場首先檢查外觀質量(如裂縫、結疤、麻坑、氣泡、砸痕及銹蝕程度等)并測量代表直徑。在每批鋼筋中選取一個拉力試件和一個冷彎試件,按試驗規程GB228-76金屬拉力試驗法和GB232-85金屬冷、熱彎曲試驗法的規定進行試驗,其中拉力試驗項目應包括屈服點、抗拉強度和伸長率三個指標。

  依據設計要求和施工規范,砼建筑物應選用硅酸鹽水泥,其標號也應為425#;運至現場的水泥應有廠家品質試驗報告,進場后尚須復驗。袋裝水泥儲運時間超過三個月時,在使用前尚須重新檢驗,其品質質量按復驗結果為準和使用。

  通過水泥試樣檢驗其標號、凝結時間和安定性,必要時尚須增加細度、稠度和水化熱等檢驗項目。在這些品質檢驗指標中,安定性檢驗項目用沸煮法必須合格,若不合格時該水泥定為廢品;凝結時間檢驗時:初凝時間不得早于45min,此項檢驗不合格,該水泥為廢品,而終凝時間不得遲于12h,否則為不合格品;細度項目用0.08mm方孔篩,篩作不得超過12%,超過者為不合格; 另外,燒失量、不溶物以及水泥標號代于商品標號或者水泥包裝標志不全者,任一項不合格都為不合格品。只有按現行國家標準進行檢驗各項指標均合格的為合格品。

  混凝土用砂應符合SDJ207-82國家現行標準的規定第4.1.13條款。砂料應質地堅硬、清潔、級配良好;砂的細度模數宜在2.4、2.8范圍內;粒徑小于0.08mm的細屑、淤泥和粘土的總量要小于砂重的3%。

  砼用石應按批檢驗其顆粒級配、含泥量、針片狀顆粒含量;若工程具有抗凍要求D150的砼,其石料堅固性指標應小于5%;其力學性能的檢驗可按JGJ53-92,《普通砼用碎石或卵石質量標準及檢驗方法》的規定進行。當粗骨料中含有活性骨料、黃銹等必須進行專門的試驗論證。

  土工布與土工膜除滿足一般物理力學性能外,見設計 施工說明 尚應滿足水利專業特殊要求的.指標,驗收時并應具有法律效力的檢測報告,達到合格品后方可購入使用,在此應強調土工布的有效孔徑檢測指標對反濾作用至關重要,一般工程無紡布是無此技術指標要求的,而且多數廠家產品達不到此項水利要求,承建管理購貨時切切注意!

  鑒于當前市場上橡膠止水質量下滑狀況,特別強調對購貨前應測試其性能指標;比重應為1.2~1.5、含新膠量應為≥60%、極限強度應為13~15MPa、肖氏硬度應為50~60、延伸率應達400%~500%、彈性模量和在-40℃溫度下工作不發生凍裂或硬化以及壓縮應力等性能指標均達到規范標準,并以省檢測中心站的檢測報告為驗收依據。對橡膠止水材料的采購建設施工單位購買時征得建設單位的認可。

  施工單位應對提供使用的工程建筑材料負全部的責任。一旦發現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施工單位必須按發包單位監理工程師的指示立即予以更換并承擔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也不能以此為由要求增加工程支付。

  砼工程開工前,施工單位應對工程建筑材料進行自檢,并在自檢合格的基礎上報監理站確認,并存檔作為驗收依據。

  2.隱蔽工程驗收制度

  隱蔽工程是指那些在施工過程中上一工序的工作結束將被下一工序所掩蓋,而無法進行復查的部分。如基礎工程、混凝土工程及止水工程等。

  當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協議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在承建單位自檢合格及在隱蔽和中間驗收12h通知建設單位,通知包括承建單位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由建設單位牽頭會同監理工程師、設計代表及質量監督組共同參與隱蔽工程的驗收。

  基礎工程的驗收內容包括土質、標高、斷面及位置等,砼工程的驗收包括鋼筋的品種、規格、數量、位置、形狀、焊接、預埋件數量及位置等。

  檢查驗收認為符合設計要求及施工規范規定,可簽署隱蔽工程記錄手續,若認為不符合有關規定,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建單位令其處理,待處理符合要求后再進行驗收與簽證。

  隱蔽工程通常都攝影以備考。

  3.鋼筋代換認證制度

  當施工現場因鋼號或規格不全與設計文件規定的不符合時,將以另一種鋼號或直徑的鋼筋代替設計文件規定的鋼筋時,經建設單位與監理工程師會簽后,交施工單位施工。

  依據規范要求,鋼筋代換應遵守以下規定:

  以另一種鋼號或種類的鋼筋代替設計文件規定的鋼號或種類的鋼筋時應將兩者的計算強度進行換算,并對鋼筋截面面積作相應的改變。即:

  S設xQ設=S代xQ代

  式中:S設,Q設---設計鋼筋的截面面積與強度;S代,Q代---代用鋼筋的截面面積與強度。

  某種直徑的鋼筋,用同鋼號的另一直徑鋼筋代替時,其直徑變更范圍最好不超過4mm,變更后的鋼筋總截面面積不得小于2%或超過3%設計文件規定的截面面積。

  鋼筋等級的變換不能超過一級。用高一級鋼筋代替低一級的鋼筋時,宜采用改變鋼筋直徑的方法而不宜采用改變鋼筋根數的方法來減少鋼筋截面面積。部分構件應校核裂縫和變形。

  以較粗的鋼筋代替較細的鋼筋時,部分構件應校核握裹力。

  4.分部工程制度

  工程建設實施階段分部工程驗收應及時進行,驗收合格,才能進行下一工序施工。不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工作,不能列入完工項目和進行結算。

  4.1分部工程驗收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分部工程已按設計要求完工,并經檢查符合施工質量標準;

  (2)施工中出現的缺陷和事故已處理完畢;

  (3)設計中預埋件已安裝完成,并符合要求。

  4.2 分部工程驗收應準備的文件資料

  (1)已完工程的設計、施工、安裝的文件和資料;

  (2)有關工程材料的試驗資料和檢測報告;

  (3)關于隱蔽工程的驗收資料;

  (4)關于工程施工,預埋件安裝質量檢查記錄以及工程施工的缺陷、事故處理等資料;

  (5)施工觀測記錄,控制網與控制點位置圖;

  (6)已完工程數量,各種材料規格型號等統計資料以及施工用工數、實際投資數額等。

  4.3分部工程驗收依據的資料

  (1)已批準的設計文件和施工圖;

  (2)設計變更通知單和施工要求;

  (3)施工原始記錄;

  (4)工程質量檢查、試驗、檢測、測量、觀測等記錄或資料;

  (5)地質資料;

  (6)有關技術會議紀要和有關問題的處理說明,包括質量事故與缺陷處理記錄。

  分部工程驗收,由發包單位牽頭,會同監理、監督、設計、施工與管理單位共同組成驗收小組進行。

  4.分部工程驗收的任務

  (1)檢查已完工程的數量和質量是否符合設計要求;

  (2)按國家或部頒規定要求,評定工程質量等級;分部工程質量評定由甲方代表、監理單位代表、乙方代表共同評定。

  (3)對驗收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提出修正,改善或返工的處理意見,重要部位返工后應補充驗收;嚴防工程留下隱患;

  (4)根據檢查驗收的評定結果,寫出分部工程驗收簽證。

  階段驗收將以分部工程簽證為基礎,對已簽證部分,除有特殊要求抽樣外,一般不再復驗。

  驗收小組對所發現的問題以協商方式解決。建設單位對有爭議的問題有裁決權。如驗收小組中有過半數不同意裁決意見,可以報請上級主管部門決定。

  分部工程驗收的圖紙、資料和成果將是竣工驗收的組成部分,必須按竣工驗收標準制備。其要求為:

  (1)凡按設計圖施工沒有變動的圖紙,可由施工單位在原圖紙上加蓋 竣工圖 標志后,即為竣工圖。

  (2)凡在施工中,雖有一般性設計變更,但能將原設計圖加以修改補充作為竣工圖的,可不重新繪制,由施工單位負責在原設計圖上注明修改的部分,并附圖以設計變更通知單和施工說明,加蓋 竣工圖 標志后作為竣工圖。

  (3)凡結構形式、工藝、平面布置改變以及其它重大改變,應按變更后的情況重新繪制竣工圖。施工單位負責在新圖上加蓋 竣工圖 標志并附以有關記錄和說明,作為竣工圖。

  (4)竣工圖是記錄工程情況的重要技術檔案,一定要與實際情況相符,要保證圖紙質量,做到規格統一,圖面整潔,字跡清楚。竣工圖要逐級審核并由承擔施工的技術負責人簽字。

  以上四項制度是水利施工中必須嚴格遵守的,實踐證明,只有按照管理制度進行施工管理,才能保證工程質量。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5

  一、材料:

  通過執行進場檢驗制做到:

  1.杜絕小廠水泥、立窯水泥、無準用證水泥進場。

  2.進口鋼筋必須進行化學分析。

  3.砌塊、瓷磚、涂料、防水材料等必須有合格證。

  二、施工:

  在抓質量分解目標落實中,重點抓好以下幾點:

  1.隱檢制:根據進度安排預檢、隱檢計劃,進行預檢、隱檢程序。辦理預檢、隱檢手續,并及時履行簽字歸案。

  2.三檢制:按工序,分部、分項落實三級檢查控制,重點抓住工序跟蹤檢查,把優質優價、獎優罰劣及時落實到班組,落實到人頭。

  3.樣板制:以樣板指路,用樣板交底,按樣板驗收,執行好樣板工序、樣板段、樣板區的施工管理細則。

  4.崗位責任制:按質量目標分解,將質量責任層層掛牌,層層落實到人頭,形成優質精品競賽氣氛,質量管理工程師行使質量否決權和質量獎罰權。

  三、協調措施

  執行現場例會制度,明確專業的施工順序和工序穿插的交接關系及質量責任,加強各專業工種之間的協調、配合及工序交接管理,及時解決前后工種間的矛盾和問題,避免扯皮、返工現象,保證施工順利進行。

  在現場成立一個車輛、機械調度室,確保車輛、機械及時到位作業,加強維修保養,確保同時參與作業的.車輛、機械數量滿足施工需要。加強現場車輛的指揮調度,維護交通秩序,確保場地內道路暢通無阻。

  四、外監

  主動虛心接受地盤監理、業主、質檢總站及設計院等各方面的指導和意見,從嚴自我要求,實施超前預控,堅決及時整改。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6

  為全面落實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規定,體現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工作的公開、公正和透明原則,進一步明確目標,強化責任,充分履職,嚴格追責,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規范》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站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質量安全監督工作必須由兩名或兩名以上監督人員共同實施。監督的基本工作單元為監督小組,監督的工作內容包括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的全部過程。監督小組在監督科科長的直接負責下開展工作。

  第二條 以下監督工作,應由相同或相近專業不少于兩名監督員參加:

  ①監督交底;

  ②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理;

  ③分部、子分部工程中間驗收及單位工程驗收監督;

  ④工程質量事故調查處理;

  ⑤每月的工地現場巡查;

  ⑥其他行政執法行為。

  第三條 監督文書及監督報告應由兩名以上監督員簽名,監督文書中若涉及實體質量及技術問題,應由兩名以上監督員簽名。

  第四條 工程質量監督工作中重大問題的處理,應由監督小組成員集體討論、做出初步決定意見,由站分管領導審批后才能下達處理決定書,站分管領導認為需提交站務會研究的,由站務會議研究后再下達處理決定書。

  本條款中重大問題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①對責任單位記不良行為記錄或嚴重不良行為記錄的;

  ②對中心城市重點項目下達停工整改監督文書的;

  ③對工業園區項目下達停工整改監督文書的。

  第五條 督查指導科在站長的領導下組成抽查巡查小組,對各科室的質量安全監督工作進行每月督查和不定期抽查。

  第六條 質量安全監督一線人員,對正常管理項目必須每月至少2次到項目進行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對實行差別化管理的項目,每月至少3次到項目進行質量安全督查檢查,對非正常監督項目(重點項目)每月至少4次進行質量安全跟蹤記錄和查處,并將所有項目監督管理情況及時登錄站質量安全監督信息網和省建筑工程監管信息平臺。對非正常監督項目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嚴重質量問題,要形成專題調查報告,報站務會研究,并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第七條 嚴把建設工程開工安全條件審查關。

  1、監督科在接到項目開工安全條件審查申請后,分管領導要委派安全監督員,在5個工作日內按照《xx省建設工程開工安全生產條件審查制度》對施工現場進行實地安全生產條件核查,符合要求的簽署審查意見;對不具備開工安全生產條件的項目,要一次性告知下發整改意見,整改復查合格后簽署審查意見;

  2、對建設、勘察、設計單位的項目負責人和施工、監理單位的關鍵崗位人員實行面簽并加蓋手印存檔,對不能到崗履職的單位人員下發整改通知,開工條件審查不允許通過;

  3、對現場存在深基坑或項目施工可能損害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的,開工前項目建設單位必須委托第三方鑒定機構對建筑物、構筑物進行房屋結構安全鑒定,形成鑒定資料和影像檔案;開工后必須要求施工單位委托第三方觀測機構對基坑邊坡和建筑物、構筑物進行定期觀測,并定期公示觀測數據;。

  4、項目在申請開工安全條件審查前必須完成項目施工圍擋、車輛沖洗平臺和進出場道路的硬化,圍擋外必需粘貼創衛、創交模及創文明城市宣傳標語,九牌二圖和《xx建筑市場質量安全十項管理規定》。圍擋和車輛沖洗平臺,具體施工標準按照《xx市房屋建設工程和閑置土地創衛標準》實施。

  本條九牌二圖是:

  1)工程項目概況牌;

  2)責任主體單位關鍵崗位人員名單及電話牌;

  3)安全生產制度牌;

  4)消防保衛制度牌;

  5)文明施工牌;

  6)建筑節能公示牌;

  7)重大危險源識別牌;

  8)規劃審批牌;

  9)五方責任主體牌;

  10)質量常見問題治理和安全達標圖;

  11)施工平面布置圖。

  第八條 對建筑工程以下重要環節的監督必須實行安全監督交底制度。監督科要形成安全監督交底報告,登錄信息平臺匯總,并作為日常安全抽查檢查的依據。

  1、建設工程項目及危險性較大的專項工程開工安全生產條件審查責任交底制度;

  2、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方案編制、審批交底制度;

  3、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監督交底制度;

  4、基坑(深基坑)支護及土方工程安全監督交底制度;

  5、模板(高支模)工程安全監督交底制度;

  6、高處作業安全監督交底制度;

  7、人工挖孔樁安全監督交底制度;

  8、腳手架(懸挑腳手架、附著升降腳手架、門式腳手架等)安全監督交底制度;

  9、建筑起重機械(施工升降機、塔吊物料提升機等)安全監督交底制度;

  10、臨時用電及小型機具安全監督交底制度。

  11、電梯井、施工電梯等臨邊洞口防護安全監督交底制度。

  第九條 建筑工程實體質量實行監督抽測制度

  1、工程質量監督抽測的頻率:面積小于1萬平方米的多層建筑或10層以下的建筑抽測不少于1層且不少于10套;10層及其以上的不少于2層且不少于20套;30層或100米以上建筑不少于3層且不少于30套;每層每個抽測項目不少于2個構件;并采取實體檢測方式。

  2、質量安全一線監督員,必須對質量常見問題進行重點督查,形成履職記錄并登錄省、市質量監管信息平臺;經抽測對工程質量確有懷疑的,由質量監督員簽發《工程質量整改通知單》,責令施工單位委托有資質的檢測單位按有關規定進行檢測,并出具檢測報告。經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結果不符合規范標準和設計要求的工程,應提出經設計單位同意的處理方案,經監督小組會同意后進行處理,處理后由質量監督員對有關資料復查、備案并錄入建筑信息平臺;工程質量監督抽測的主要項目:

  ①現場使用商品混凝土情況。對混凝土企業資質進行核查,對商品混凝土進場驗收及現場塌落度檢測記錄進行抽查,加大對原材料的抽檢力度和加強對專項實驗室的延伸監督,對現場混凝土試塊留置和標養、同條件養護情況進行重點檢查,并形成督查記錄。發現商品混凝土生產企業代做、代養混凝土試件行為或施工單位使用無資質的商品混凝土,必須立即下發《工程停整通知》,責令施工單位委托有資質的檢測單位對已建成的主體結構逐層進行結構實體檢測,檢測一般構件數量原則上每層不不少于30%,所有影響結構安全的構件必須全數檢測。

  ②承重結構混凝土強度及混凝土結構構件軸線、幾何尺寸情況;

  ③主要受力鋼筋數量、位置及鋼筋保護層厚度情況;

  ④現澆樓板結構厚度及窗臺、陽臺混凝土壓頂情況;

  ⑤砌體工程平整度、垂直度、組砌方法及豎向和水平灰縫施工情況;

  ⑥廁所、廚房混凝土翻邊情況。翻邊在未完成主體驗收前嚴禁粉刷;如翻邊為二次澆搗應對預留鋼筋、翻邊的截面尺寸、位置及在二次交接的接觸面是否采用人工鑿毛進行重點監督。

  ⑦必須對屋面外墻的淋水試驗進行重點督查。

  第十條 監督項目現場安全防護及文明施工情況。

  1、在項目辦理開工安全生產條件審查時,應核查四方監管協議,以及撥付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的情況。

  2、按照創國衛、創交模、創文明城市要求核查現場圍擋、沖洗平臺、揚塵控制、道路硬化、衛生管理、材料堆放等核查,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落實到位情況。

  3、根據項目施工進度,分階段對施工現場安全質量標準化進行評價。對建設單位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撥付不及時、施工項目部不按規定使用或施工現場安全質量標準化不達標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止施工,并按規定上報相關單位和人員不良行為記錄。

  第十一條 監督重大危險源的識別和控制管理情況。

  1、對施工項目部和現場監理部共同識別確認后報送的項目重大危險源名錄進行核驗、建立管理臺帳。重大危險源應將人的“三違”不安全行為、腳手架、模板和支撐、起重塔吊、人工挖孔樁、基坑施工、臨時用電、安全防護、洞口及臨邊防護作為重點管理。

  2、對抽檢項目的重大危險源的專項施工方案、措施和應急救援預案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核查施工項目部和現場監理部日常對項目重大危險源適時過程監控措施的檢查及整改落實情況。同時抽查施工企業根據季節特點、氣候的變化和安全生產形勢適時組織項目重大危險源控制的`專項檢查等落實企業安全責任的情況。

  3、對施工項目部制定的重大危險源專項施工方案、措施不能滿足項目實際防控要求或施工項目部、現場監理部日常監控不到位以及施工企業安全責任不落實,造成項目重大危險源處于非受控狀態的,及時責令整改;情節嚴重的應立即責令停工整改,并按規定上報相關企業和人員不良行為記錄。并對處于非受檢狀態的重大危險源進行跟蹤督辦直至消號。

  第十二條 監督項目分部(子分部)驗收情況;

  1、驗收監督組參加監督驗收過程中,必須落實項目五方責任主體負責人參加基礎及主體結構工程驗收活動,否則,即可認定驗收人員資格不符,不具備基礎及主體結構驗收監督條件,由監督組長宣布擇日重新組織驗收監督;監督人員應認真審查參建各方人員資格及證書(原件或有效復印件)。

  2、驗收監督組可采取分組的方式對工程質量進行抽查。重點檢查“強條”的實施;重點抽查梁柱節點、懸挑構件、板厚、樓梯板、施工縫、后澆帶、板面平整、砌筑方法、拉結筋安裝、軸線位移、空間幾何尺寸、柱和墻面垂直、窗框安裝、鋼結構節點構造、焊縫外觀質量、螺栓副安裝質量、外墻滲水、廚衛漏水、建筑節能等。

  3、驗收監督不通過的項目,責令整改。需對存在的各類較嚴重的質量問題徹底整改后,擇日重新組織驗收監督。驗收監督不通過的工程,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如有違反,監督科應責令整改并視具體情況對主要責任方下發“嚴重不良行為記錄”和停工通知單并履行行政處罰程序。

  第十三條 建筑施工現場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驗收要求

  1、依據x建建〔20xx〕x號《xx省建筑施工現場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驗收辦法》和湘建建[20xx]44號《xx省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實施細則》的規定,要求在建工程分別在基礎、主體、裝修等分部工程施工階段的動態評定工作不得少于1次,市政道路、橋梁按完成各階段工程進度量,其施工進度應完成不少于該分部工程工程量的30%至80%。停工3個月以上的工程項目,開工前應做分部工程階段性動態評定。

  2、各階段性質量安全標準化驗收,重點對以下內容進行檢查。

  ①建筑工地建筑圍擋外必須整潔、美觀,所粘掛的宣傳標語應無破損和污染;施工現場進出大門和車輛沖洗平臺必須配備專職人員;主次干道必須通順,施工場地必須設置防止泥漿、污水、廢水外流設施;

  ②生活區、辦公區、建筑材料堆場、攪拌場(砂漿),鋼筋加工棚等作業區必須硬化;建筑材料、構件、料具必須按總平面圖堆放,堆放整齊并按名稱、品種、規格掛標牌;

  ③民工宿舍生活用品放置整齊,宿舍周圍環境衛生、生活垃圾必須及時清理,并按要求配備生活垃圾桶和滅火器材;食堂必須符合建筑工地創衛要求,辦理相關許可證,從業人員必須辦理健康證;

  ④外架鋼管必須刷黃色油漆,剪刀撐、臨邊防護欄桿必須刷紅白相間油漆;懸挑架首層必須封閉,并在外設置分層帶,分層帶必須刷紅白相間油漆;

  ⑤施工現場首層必須封閉施工,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從安全施工通道進出施工現場。工地樓層和外架無建筑垃圾,如其他特殊原因無法外運,必須集中碼堆或裝袋處理

  3、對達標驗收組復查情況加強日常監督巡查,對階段性動態評定不合格的工程項目應實施差別化管理,并分別對施工、監理下達督辦函,對單位責任人進行約談,同時要求施工單位在7個工作日內重新申報施工階段性動態評定,評定合格,方可以進行下道工序施工。每次項目施工階段性動態評價結果和分項評分會及時錄入《xx省建設工程項目監管信息平臺》,以確保信息真實、準確、同步。

  第十四條 責任追究

  1、按照《xx市質量安全監督站責任追究辦法》的相關要求對市站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相關責任人履職情況進行督查,對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以及違紀人員進行嚴格追責。

  2、質量安全監督人員所監督的工地,在省檢、市檢或站督查科月度考核中,項目考核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進行全站通報批評,并由站領導對監督人進行質詢談話;連續兩次考核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對監督人員實施差別化考核,考核其監督全部項目,并在年終扣發該監督人員全年績效工資;連續三次或已實施差別化考核的監督人員在下次考核時仍達不到合格要求的采取離崗學習措施;離崗學習后仍達不到要求的,取消監督人員監督資格,并調離監督工作崗位。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7

  為進一步規范質量標準化、工程質量考核行為,更好地貫徹執行好《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使驗收考核工作組更加制度化、規范化,促進礦井質量標準化工作的正常開展,規范現場施工行為,結合礦井現場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質標辦負責對全礦井下巷道質量標準化工作及單項工程進行動態監督檢查、考核和驗收的歸口管理。

  二、考核及驗收依據:《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集團公司《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實施細則》、作業規程、施工措施及公司有關規定。

  三、各施工單位必須在開工前將作業規程或施工措施、單項工程單或臨時派工單及時報送監理方及礦相關部門,嚴禁無規程措施施工,補充規程(措施)必須在改變原施工設計工程沒有開始施工以前送交,不得因被有關部室查出問題以后編寫補充規程措施或修改設計,否則按無規程措施施工或按原規程措施驗收,作業規程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標準、規范的要求,并在規程中明確注明。

  四、各單位施工的工程必須始終保持動態達標,每月組織自檢,自檢認為大豆標準后,在規定時間內,向有關職能科室提出驗收申請、聯系驗收。否則,不予驗收(視為拒驗),后果自負。

  五、質標辦組織的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或工程質量驗收,應通知有關職能部門或單位參加,有關職能部門或單位必須按時派人參加,參加右手人員應樹枝驗收標準,驗收完畢后,必須在驗收表(單)上簽字,并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無故不參加者將按公司有關獎懲辦法處理。

  六、各種工程驗收時,必須嚴格按規定拉線(掛線)或使用激光定向儀,施工現場各種檢測工具(錨桿錨索拉力計、扭力扳手、乳化液配比折射儀、單體支柱測壓儀等)必須齊全有效、準確、完好正常使用,否則,改檢測項視為不合格。

  七、在工程質量考核驗收中,充分利用各種檢測手段和檢測工具,用數據說話,對達不到工程質量要求和文明生產標準的,及時提出整改意見,下達整改通知單(整改通知單必須由施工單位負責人簽字確認),不按期整改的除對單位按規定處罰外,一并追究單位負責人的責任呢,拒不簽字責任者,按有關獎懲辦法進行處罰。

  八、煤巷掘進道遇斷層,煤體松軟,煤體節理發育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巷道超高超寬大于標準規定,必須有特殊施工措施,并注明支護方式,按施工措施,作業規程的`規定考核驗收。

  九、各單位施工的工程驗收時,工程主要負責人、驗收員必須參加,并積極配合驗收,并在考核驗收表(單)上簽字,確認驗收結果,提出意見,針對現場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拒不簽字,確認驗收結果的,按實際考核驗收為準,不予更改驗收結果。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8

  一、監督人員工作紀律

  1、監督人員經市質監部門授權由業主單位委派行使監督,受質監部門與業主雙重領導,直接對業主負責。

  2、監督人員必須堅持"公正、誠信、科學、求實"的宗旨。主動積極、勤奮刻苦、虛心謹慎地全心全意為工程建設服務。

  3、監督人員應加強自身思想建設,廉潔奉公,不謀私利。嚴禁以任何方式收受第三方任何形式的饋贈,自覺抵制不正之風,確保自身公正地位。

  4、監督人員不得向第三方推薦分包隊伍和推銷設備材料,更不準兼任第三方的實職或虛職(顧問)。

  5、監督人員應明確職責,擺正位置,顧全大局,實事求是。正確處理好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設計單位等各方的關系。

  6、監督人員應加強業務學習,熟讀圖紙規范及合同。常駐現場,堅守崗位,認真做好施工過程當中的各項監督工作,確保監督工程優質、高效、安全及造價合理。凡因監督人員失職、失誤造成損失的均須承擔責任。

  7、監督人員必須堅持科學的工作態度,嚴格按國家規范、標準實施監督,以檢查、試驗、測量的數據為監督的主要依據。

  8、監督人員應加強組織紀律性,認真貫徹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內外有別,保守公司及建設單位的秘密。

  9、監督人員應接受質監部門的指導,按照業主單位的要求,虛心聽取受監督單位的意見,及時總結經驗教訓,不斷提高監督水平。

  10、監督人員有責任將本守則以文字方式傳達各受監方,并請業主和各受監方配合監督。

  二、監督人員工作細則

  1、監督進場各施工單位的工程技術人員、施工機械、試驗和檢測儀器設備是否與標書承諾一致。

  2、審核各施工單位編織的施工組織設計的合理性。

  3、施工過程當中要嚴格按規范要求控制施工,對施工過程當中施行全過程、全方位、全天候的現場監控,對不合格工程要堅決做返工處理。

  4、底基層施工

  4.1底基層施工前對路基進行處理并壓實,要求表面平整、堅實、無彈簧,無大的坑槽、高的土坎,底基層是一個結構層也是一個整平層,保證此層灰土最小厚度不小于15CM,整平后路拱基本達到路面設計要求,底基層石灰穩定土壓實度要符合規范要求不小于93%。

  4.2底基層施工控制有高程、寬度、松鋪厚度、含灰量、含水量、平整度、壓實度,每一控制都需要測量或試驗。

  4.2.1高程由松鋪厚度來推算,寬度要用尺丈量,不小于設計寬度底基層寬8米,基層寬7.5米,下封層寬7米。

  4.2.2含灰量要依試驗室檢測數據為準,石灰劑量不足要及時加灰;含水量要求在碾壓時不能太大或太小,試驗室要經常檢測含水量,碾壓時的含水量應為最佳含水量略大于1%左右。

  4.2.3底基層的平整度要符合規范要求,對平整度達不到要求的不準終壓,要在初壓時觀測平整度;壓實度必須達到規范要求,碾壓要一次碾壓到位,不能壓壓停停,對壓實度不符合要求的,要一直碾壓到合格為止,對實在達不到規范要求的要查明原因,采取措施,使壓實度滿足規范要求。

  4.2.4土塊要經粉碎,石灰要經過充分消解才能使用,未消解石灰必須剔除,配和比要按設計要求控制準確,路拌深度要達到底層,不準有夾層現象。

  5.基層施工

  5.1基層施工與底基層施工相同,要特別注意平整度、路拱和基層的養生工作,養生期一般為七天,養生期間表面要保持濕潤,水量又不能太大,盡量禁止車輛通行。

  5.2其余各項要求與底基層相同。

  6.下封層施工

  6.1基層養生期滿后,應盡快鋪灑下封層,施工時先對基層表面進行清掃,灑少量水,避免表面起揚塵。

  6.2下封層施工必須在氣溫不低于15℃,且穩定上升,風速不大時進行噴灑,有霧或下雨不能施工,施工過程當中注意油溫,控制在130-1700C灑布在均勻,用油量相對較準確,灑布過程當中發現有空白、缺邊時,應立即補灑,有積聚時應予刮除,灑布后及時用碎石覆蓋,碾壓。

  7.施工時的進度控制

  7.1根據施工單位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每月(旬)計劃完成量與實際完成量與以比較,對計劃沒有完成的,要找明原因,寫出處理意見,如何在以后的時間內給補上來。

  7.2對施工不利的環節,要想辦法解決,解決不了的要及時上報組長。

  8.資金控制

  8.1施工過程當中,如有變更發生,現場監督人員要平等、公正的配合進行變更設計,即不讓施工單位吃虧,又不讓公路建設的'資金用在不該用的地方。

  8.2認真進行對待計量工作,要真實反映工程實際發生的工程量及工程的進展情況。不準以任何不正當理由給施工單位少計量,計量要真實準確,如發現工程中有少計量要說明理由,如發現多計量或重復計量立即做嚴肅處理。

  9.合同管理

  施工過程當中要嚴格按合同辦事,對不按合同要求辦事的,一律不與計量支付。

  10.安全生產

  10.1監督檢查施工單位的安全保障措施,把施工單位的安全保障體系和安全保障的責任制落到實處,避免只有文字沒有行動的形式主義。

  10.2監督人員要定期對施工單位安全生產進行抽查,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11.實驗檢測

  11.1加強試驗工作,認真填寫實驗數據,要求施工單位的試驗要真實、準確,滿足規范要求的頻率;

  11.2作為監督人員要以實驗數據為依據,不能只憑直觀、直覺,要親自動手去做,檢查頻率要符合監督檢查的要求。

  11.3對完成的結構層要認真檢測,檢查是否滿足設計標準要求,如不合格,責令返工或采取其它補救措施。

  12.內業

  12.1現場監督人員,要經常檢查施工單位的內業資料,雙方的內業資料要同步、齊全、準確、規范。

  12.2不合格工程的返工,內業上也要反映出來。合格的內業資料才是計量的依據。

  12.3現場監督人員要隨時接受建設單位或市質監部門檢查或抽查。

  13.環境保護

  要加強境保護,做到文明施工,廢棄的材料不準亂丟亂放,施工過程當中注意灑水,避免出現揚塵。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9

  1、為統一工程建設項目施工質量檢驗評定范圍、內容、標準和檢測方法,促進和加強工程建設項目質量管理與控制,確保工程質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項目部施工部負責項目施工質量驗收管理工作,監督檢查各分包方按照相關規程規范要求做好質量驗收工作。

  3、質量驗評范圍由總承包方的總工程師組織施工部及分承包商以“驗標”為基礎,結合工程具體情況編制所承建工程的質量驗評范圍,報監理核定后抄報業主。

  4、工程項目進行的質量檢驗、評定,應在該項目施工完成后進行。分項工程(分段工程)的質量,按“質量驗評范圍”規定,依次進行質量檢驗及評定。

  5、屬四級檢驗的分項(檢驗批)工程的質量檢驗評定(一次或分數次),由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后填寫相關表格交總承包方,由總承包方的施工部檢驗后提交監理方,并對現場進行實地檢查、核簽。

  6、分部工程的質量評定,在所含分項工程全部完工并簽證“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的.基礎上由分承包方負責填寫 “分部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由總承包方的施工部審查后交監理部核簽。

  7、單位工程的質量評定,在所含分部工程完工并簽證了 “分部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后,由總承包方提交監理部核簽。

  8、總承包方的施工部參加四級驗收,一、二、三 級由分承包方自檢,總承包方抽查。

  9、質量檢驗等級評定按照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為對象依次進行,質量等級標準按照國家和部頒各專業“驗標”規定執行。

  10、分項工程質量經檢驗評定不符合標準規定的“合格”要求時,應立即進行處理,處理后按“驗標”中的規定確定質量等級。

  11、建設工程項目要實行中間驗收,土建交安裝要辦理中間驗收簽證手續。

  12、主體結構工程質量驗收,對重要部位,如:汽輪發電機基座、鍋爐基礎等的直埋螺栓或錨板,予埋件、孔洞等,在澆灌前總承包方工程處須組織各相關單位聯合檢查。

  13、項目部施工部專業工程師負責組織實施分項、分部及單位工程驗收管理工作,并按照項目部要求將驗收情況在每周進度報告中反映。

  14、項目部施工部負責對施工質量驗收工作的監控,并負責階段性質量檢查驗收工作的組織實施,對施工質量驗收過程中出現的重大問題進行處理。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10

  1、樹立貫徹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思想走質量求生存,質量求發展的道路。

  2、質量保障體系:建設單位、市質檢站——公司質監站——分公司質檢站——項目經理部(質檢員、各專業工長、材料員)——班組長——操作工人。

  3、推行全面質量管理,實行企業管理,全過程管理問題和全員管理。

  4、要高標準,嚴要求,勤檢查勤督促,對工程質量問題做到獎罰分明。

  5、要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機具和新材料,以提高工程質量。

  6、認真學習施工圖紙、做到真正了解設計意圖,能按圖施工,以期達到設計要求的工程質量同時做好圖紙的審查工作,避免設計存在的差錯,給施工帶來工程質量的影響。

  7、施工前應認真研究每一施工過程的施工方案,針對我司在技師上的`薄弱環節和質量在關鍵總是提出切實可行的方案和措施,并認真貫徹執行。

  8、建立材料和予制構件,半成品等的檢驗制度,從原材料進場和材料的加工就開始嚴格把好質量關。

  9、施工機械設備應經常進行檢修,使其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況,不致因機械發生故障而影響工程質量。

  10、對班組做好保證質量的技術交底,使各工種人員都重視質量明確各自在不同的崗位上如何保證工程質量。

  11、加強施工工藝管理,嚴格按設計圖紙和施工驗收規范和施工操作規程施工。

  12、加強施工質量的各種檢查,驗收建立質量三檢制。

  13、通過對質量的檢查,開展質量統計分析,找出產生質量缺陷的原因,采取預防措施把質量陷患盡可能消除在出現之前。

  14、按照施工組織設計要求進行施工管理,使現場的施工和秩序井有條,實現文明施工。

  15、做好工程質量的各項技術內業,技術復核隱蔽驗收等。

  16、設專職質量檢員對各分部分項工程進行質量評分,實行質量獎罰。

  17、做好各工序的交接班自檢=互檢并做好記錄。

  18、貫徹誰負責生產,誰負責質量的原則強化現場各專業工種質量任制。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推進我市裝配式建筑的健康發展,保障裝配式建筑工程的質量和安全,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關于加快推進裝配式建筑的通知》等相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工作指引。

  第二條本工作指引所稱裝配式建筑工程,指采用工廠預制生產的構件在施工現場裝配而成的建筑,“預制構件”包括混凝土構件和鋼結構構件。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裝配式建筑工程項目的新建、改建、擴建等有關活動及監督管理。

  第四條裝配式建筑工程采用的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尚無國家、省、市有關規范、標準、規定的相關依據,對不涉及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由建設單位組織行業專家進行專項技術論證;對涉及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經相關行業協會、學會等社會團體開展技術論證,并制定相應團體標準。相關單位應當在設計文件、施工方案等技術文件編制時充分考慮論證結果的意見,審圖、方案審批時應嚴格審查論證意見的采納情況。

  第五條建設單位對裝配式建筑工程的質量安全負首要責任。裝配式建筑原則上采用設計—采購—施工(epc)工程總承包模式。建設單位或epc總承包單位根據裝配式建筑工程的特點,負責全面協調工作。在工程建設的全過程中,應承擔裝配式建筑設計、預制構件生產、施工等各方之間的綜合管理協調責任,促進各方之間的緊密協作。

  第六條裝配式建筑工程的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等工程質量安全責任主體,以及施工圖審查、預制構件及建筑部品生產等與工程質量安全相關的單位,應建立健全質量安全保證體系,依法對工程質量安全負責。

  第七條裝配式建筑中現澆混凝土施工管理應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規范、標準、規定,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

  第二章質量安全責任

  第八條建設單位質量安全責任

  (一)建設單位應將裝配式建筑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監理、施工單位,并根據裝配式建筑的特點和要求,對相應單位的資質、能力、經驗進行審查。

  (二)采用epc工程總承包模式的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加強工程總承包項目全過程管理,督促epc工程總承包企業履行合同義務。建設單位根據自身資源和能力,可以自行對工程總承包項目進行管理,也可以委托項目管理單位,依照合同對工程總承包項目進行管理。

  (三)建設單位應嚴格遵守圖紙審查制度,保證裝配式建筑項目設計和施工符合技術規范、標準,并滿足《深圳市裝配式建筑認定規則》(下簡稱《規則》)和項目裝配式建筑實施方案(下簡稱“實施方案”)。

  1.工程設計階段,應按照《規則》編制裝配式建筑“實施方案”并進行認定。

  2.施工圖審查時,應當將裝配式建筑施工圖設計文件、抗震超限審查文件、裝配式建筑認定意見、實施方案等作為審查內容;施工圖設計文件應滿足《規則》要求。

  3、施工圖設計文件有涉及裝配式建筑認定、結構安全、使用性能的重要變更時,必須送審圖機構重新審查確認。

  (四)建設單位應根據裝配式建筑施工特點,在工程造價中按規定確保足夠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措施費用;裝配式建筑采用的新技術、新工藝缺乏定額等計價依據時,建設單位在招投標、合同清單中應根據實際情況確保合理的費用。

  (五)當工程實體結構質量監督抽檢結果不符合要求時,檢測單位須立即通知建設單位,并上報質監機構。建設單位須組織相關單位按《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第5.0.6條的規定處理。

  (六)建設單位督促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建立預制構件驗收制度并參與首次驗收。

  1.對每種類型的'樣板預制構件,建設單位應組織設計、監理、施工、生產單位等參建各方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后續生產。

  首批預制構件驗收內容包括:

  (1)預制構件外觀、尺寸符合規范要求;

  (2)預留鋼筋定位、規格符合設計要求,滿足施工要求;

  (3)混凝土水洗面符合規范要求;

  (4)各種預埋件、預埋套管符合設計要求,滿足施工要求;

  (5)預埋管線、線盒符合設計要求;

  (6)預埋窗框或鋼附框符合設計要求,滿足施工要求;

  (7)預制構件、預埋窗框成品保護措施完善;

  2.建設單位應協調監理、施工單位建立預制構件出廠檢驗和進場驗收制度。

  預制構件出廠、進場驗收,應按相關規范和合同要求執行,監理和施工單位承擔相應職責。

  (七)建設單位應建立裝配式模板驗收制度

  鋁模板等裝配式模板在工廠生產完成后,須進行整層試拼裝,經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驗收合格后才能運到現場安裝。

  (八)建設單位應建立裝配式建筑工程驗收制度。

  1.首個裝配式標準層結構施工前,建設單位應組織設計、施工單位對下部結構的預留、預埋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標準層結構施工。

  2.首個裝配式標準層結構澆筑混凝土之前,建設單位應組織設計、監理、施工、構件生產單位等參建各方進行工程驗收,重點檢查預制構件安裝和連接節點、工具式模板安裝等。

  3.首個裝配式標準層結構拆模后,建設單位應組織設計、監理、施工、構件生產單位等參建各方進行結構驗收,對工程設計、施工進行階段性總結和改進,保證工程的順利進行。

  4.裝配式結構、裝配式內墻板、機電安裝、裝飾裝修等分部分項工程,建設單位應協調設計、監理、施工單位建立樣板先行制度。

  5.建設單位應根據裝配式建筑施工特點,在首層結構驗收、樣板先行制度的基礎上,建立分部分項工程驗收制度,及時組織參建各方進行工程驗收。

  6.裝配式建筑單位工程完工后,由建設單位組織參建各方進行工程竣工驗收。

  第九條設計單位質量安全責任

  (一)設計單位在裝配式建筑設計時應遵循“結構安全、設計合理、生產施工可行”的原則,完善本單位質量安全管理體系,根據裝配式建筑的特點進行施工圖設計。

  施工圖設計文件中應明確裝配式建筑的結構類型、預制率和裝配率、預制構件種類、裝配式構造節點做法等關鍵內容,并編制裝配式建筑設計說明專篇,對構件圖深化要求以及可能存在的重大風險提出專項設計要求,裝配式構造節點做法應安全可靠并滿足建筑相關性能要求,前期設計應充分考慮構件生產、運輸、安裝的可行性和便利性。

  (二)設計單位應加強協調建筑、結構、電氣、設備、裝飾裝修等各專業之間的溝通協作,裝配式建筑設計應考慮預制構件的模具制作、生產、運輸、吊裝以及安裝施工等相關要求。

  (三)設計單位應就裝配式建筑設計內容向監理、施工、預制構件生產單位進行設計交底,參與裝配式建筑專項施工方案的討論,并對方案提供專業意見,確保設計原則準確落實。

  設計單位應核實預制構件深化圖與施工圖設計文件的符合性,確保滿足結構安全和建筑性能的要求,未經核實通過嚴禁進行預制構件生產加工。

  (四)設計單位應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預制構件、裝配式結構、施工樣板質量驗收,對構件生產和裝配式施工是否符合設計要求進行檢查。

  設計單位需特別關注首批預制構件驗收、首層裝配式構件安裝、裝配式模板驗收等關鍵節點的質量驗收工作。

  (五)設計單位應提出對裝配式建筑施工過程安全管理的要求,包括重要施工節點如起重吊運、安裝就位等過程的安全保障措施。

  第十條施工圖審查機構質量安全責任

  (一)施工圖審查機構必須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范、標準、規定的要求對裝配式建筑施工圖設計文件進行審查。

  (二)施工圖審查機構應對預制構件布置、節點連接設計、保溫隔熱設計、防水設計、防雷設計、構件深化要求、預制率、裝配率等裝配式建筑涉及結構安全和建筑功能的關鍵環節進行重點審查,并出具明確的審查意見。后期設計修改涉及結構安全、使用功能、預制率、裝配率等重要變更的內容必須重新進行審核,并出具審查意見。

  (三)預制構件深化圖應送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合格后,方可實施。

  第十一條監理單位質量安全責任

  (一)監理單位應根據裝配式建筑施工圖設計文件和相關規范標準,編制裝配式建筑監理實施工作指引,經總監理工程師批準后實施。在實施建設工程監理過程中,監理實施工作指引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補充、修改,經審批后實施。

  裝配式建筑監理實施工作指引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裝配式建筑工程特點、裝配式建筑監理工作流程、裝配式建筑監理工作要點、裝配式建筑監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二)監理單位應對施工、預制構件生產單位的質量保證體系進行審核,對預制構件生產單位編制的預制構件制作方案及施工單位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和裝配式建筑施工方案進行審批。

  (三)監理單位應按下列要求對預制構件的生產制作全過程進行監理:

  1.實施預制構件生產制作全過程的駐廠監理,預制構件生產前,對預制構件原材料進行質量檢查、見證送檢,對預制構件生產過程的隱蔽工程和檢驗批進行質量驗收,對需要進行結構性能檢驗的預制構件見證送檢。

  2.當采用鋼筋套筒灌漿連接工藝時,監理單位應根據灌漿套筒廠家提供的型式檢驗報告審查所使用的灌漿料與套筒的匹配性,并在預制構件制作前和現場灌漿操作前,監督操作人員進行接頭強度工藝性檢驗。

  3.預制構件進場時應檢查質量證明文件,質量證明文件包括產品合格證明書、混凝土強度檢驗報告、原材料檢驗報告及其他重要檢驗報告等。

  (四)監理單位應對預制構件的施工安裝過程進行監理:

  1.組織施工單位、預制構件生產單位對進入施工現場的預制構件進行質量驗收。

  2.核查施工管理人員及安裝作業人員的培訓情況。

  3.根據工程特點和施工單位報送的施工組織設計,確定旁站的關鍵部位、關鍵工序,安排監理人員進行旁站,并應及時記錄旁站情況;安排監理人員對工程施工質量進行巡查,巡查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施工單位是否按工程設計文件、工程建設標準和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施工。

  (2)使用的工程材料、構配件和設備是否合格。

  (3)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特別是施工質量管理人員是否到位。

  (4)特種作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

  4.對預制構件施工安裝過程的隱蔽工程、檢驗批和分項工程進行驗收,對驗收合格的應給予簽認;對驗收不合格的應拒絕簽認,同時應要求施工單位在指定的時間內整改并重新報驗。

  (五)監理單位必須逐層核查施工單位是否按裝配式建筑施工圖設計文件、裝配式建筑專項施工方案進行施工。未按要求進行施工時,監理單位應簽發監理通知書,責令其限時整改,拒不整改則及時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委托的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報告。

  (六)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同步收集整理工程監理資料,并對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有效性負責,不得弄虛作假。

  第十二條施工單位質量安全責任

  (一)施工單位應根據裝配式建筑施工的特點,建立健全本單位和各項目質量安全保證體系,合理設置質量安全管理機構,完善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制定質量安全保證措施。

  (二)施工單位應充分配合設計單位進行施工圖深化設計,及時提供塔吊和施工機械布置方案、腳手架布置方案、工具式模板施工方案、預制構件安裝方案、機電施工方案、裝配式內墻板施工方案、裝修深化圖等,以保證裝配式建筑設計與施工協調一致。

  (三)對于采用裝配式模板的裝配式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單位應進行裝配式模板深化設計,提前完成模擬安裝,并編制裝配式模板施工方案,經監理審批后實施。

  施工單位應加強模板工程質量安全控制,對模板及其支架進行承載力、剛度和穩定性計算,并在現場設工具式模板拼裝樣板。

  (四)施工單位應對預制構件生產單位編制的預制構件生產、運輸方案進行審核確認,并配合監理單位實施預制構件生產過程的駐廠監理。

  施工單位在預制構件生產過程中應加強巡視檢查,對構件原材料、成品、半成品進行隨機抽檢。

  (五)施工單位應對預制構件的場內運輸、存放、安裝,以及外圍護接縫處密封防水、機電管線安裝、裝配式內墻板安裝、集成式衛生間安裝、裝修施工、穿插流水施工工序等關鍵工程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報請監理審批,并嚴格按照施工圖和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施工。

  裝配式專項施工方案應制定有針對性的質量安全控制措施。質量控制措施應包括構件進場檢查、吊裝、定位校準、節點連接、防水、混凝土現澆、機具設備配置、首件樣板驗收等方面的要求;安全控制措施應包括預制構件堆放、吊裝、高處作業的安全防護、作業輔助設施的搭設、構件安裝的臨時支撐體系的搭設等方面的要求。

  (六)施工單位應對預制構件的質量負主要監督責任,建立健全預制構件施工安裝過程質量檢驗制度:

  1.會同預制構件生產單位、監理單位對進入施工現場的預制構件質量進行驗收,驗收內容應包含生產全過程質量控制資料、成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外觀質量等,未經進場驗收或進場驗收不合格的預制構件,嚴禁使用。

  施工單位應對進入施工現場的每批預制構件全數進行質量驗收,驗收內容包括構件外觀質量、尺寸偏差以及套筒、預埋件、插筋和預留孔洞等的預留預埋,同時還須復核預制構件產品質量保證文件,包括預制構件出廠合格證、出廠檢驗用同條件養護試塊強度檢驗報告、灌漿套筒型式檢驗報告、連接接頭抗拉強度檢驗報告、預制構件性能檢驗報告、吊點的隱蔽驗收記錄等相關內容。

  2.對預制構件鋼筋連接灌漿作業進行全過程質量管控,保證灌漿質量,并形成可追溯的文檔記錄資料及影像記錄資料。

  施工單位應安排質檢員對灌漿作業全過程進行旁站監管,確保按施工方案實施,并在記錄資料上簽字確認。

  3.對預制構件施工安裝過程的隱蔽工程和檢驗批進行自檢、評定,合格后通知監理單位進行驗收,隱蔽工程和檢驗批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不得進入下道工序施工。

  (七)裝配式建筑起重機械的安裝、拆卸及使用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省、市頒布的規范、標準、規定,司機、指揮、司索均應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預制構件安裝、灌漿、預埋等作業人員須經施工單位培訓上崗。

  施工單位應對構件吊裝進行施工驗算,每次吊裝前安全員均應檢查吊裝鋼絲繩、吊具、吊裝預埋件,發現問題立即更換。非吊裝作業人員應撤離吊裝區域,并配備足夠的吊裝作業指揮人員,在項目經理簽發吊裝令后方可吊裝。正式吊裝作業前,應先試吊,確認可靠后,方可進行正式吊裝作業。

  (八)裝配式建筑工程實施前,應編制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的施工組織設計、安全專項方案及與其配套的專項施工方案等技術文件,并按有關規定報送監理單位和建設單位;對于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應組織技術論證,符合要求后方可實施。

  第十三條預制構件生產單位質量安全責任

  (一)預制構件生產單位應與施工、監理單位一起配合設計單位完成施工圖深化設計,保證預制構件生產和安裝質量。

  (二)預制構件生產單位應編制預制構件生產方案,明確技術質量保障措施,包括生產計劃、材料要求、生產工藝、質量安全保障措施、運輸方案及成品保護措施等內容,報施工單位確認,再經監理審批后實施,報施工單位確認,再經監理單位審批后實施。并配合施工單位完成預制構件吊裝施工方案。

  (三)預制構件生產單位應保證預制構件生產、堆放過程中的質量安全,并根據現行有關規范、標準、規定進行檢驗。

  (四)預制構件生產單位應對檢查合格的預制構件進行標識,標識不全的預制構件不得出廠,出廠的預制構件應提供相應的、完整的質量證明文件。

  (五)預制構件生產單位應配合駐廠監理和施工監理的各項工作。

  (六)預制構件生產單位應向施工單位提交材料檢驗報告、生產過程驗收資料、預制構件合格證明等相關質量保證資料。

  (七)預制構件生產單位應編制預制構件生產過程中的專項安全保證措施。生產吊運設備應經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單位檢測合格并定期復檢,且做好防滑移和防傾覆措施。同時,預制構件存放和吊運應采取防傾覆措施,并報施工單位確認,再經監理單位審批后實施。

  第三章工程驗收

  第十四條裝配式建筑主體結構驗收可根據裝配式建筑施工特點分段分層進行,分段分層內主體結構驗收合格后,可進行機電設備安裝和裝飾裝修。

  采用鋼筋套筒灌漿連接施工前,需對灌漿料的強度、微膨脹性、流動度等指標進行檢測。鋼筋連接套筒灌漿實施過程中,同一規格每1000個鋼筋套筒灌漿連接接頭,且不超過3個自然層,應采用預制構件廠提供的灌漿端未進行連接的3個套筒,按照現場所采用的灌漿工藝流程,在施工現場制作3個鋼筋對中連接接頭平行試件,進行抗拉強度檢驗,檢驗結果應符合《鋼筋套筒灌漿連接應用技術規程》(jgj355)第3.2.2條的相關規定。施工中檢查套筒中連接鋼筋的位置和長度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并應加強全過程質量監控,灌漿施工過程應留存影像資料。

  預制構件尺寸偏差檢驗數量:同一類型的構件,不超過100個為一批,每批應抽查構件數量的5%,且不應少于3個。

  裝配式結構施工后,預制構件位置、尺寸偏差檢測數量:按樓層、結構縫或施工段劃分檢驗批。在同一檢驗批內,對梁、柱和獨立基礎,應抽查構件數量的10%。且不應少于3件;對墻和板,應按有代表性的自然層抽查10%,且不應少于3間;對大空間結構,墻可按相鄰軸線間高度5m左右劃分檢查面,板可按縱、橫軸線劃分檢查面,抽查10%,且均不應少于3面。

  第十五條裝配式建筑工程驗收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 50300)、《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 50204)、《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 50205)、《裝配式混凝土結構技術規程》(jgj1)、《鋼筋套筒灌漿連接應用技術規程》(jgj355)、《裝配式混凝土建筑結構技術規程》(dbj 15—107)等現行國家、行業、地方相關規范標準進行驗收。

  第十六條裝配式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應在施工單位自檢基礎上,按照檢驗批、分項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進行。分部(子分部)工程中分項工程劃分按照現行國家標準《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 50300)的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當預制構件生產單位與裝配式建筑工程項目在不同地區時,預制構件生產單位可就近委托有資質的檢測單位進行材料送檢和預制構件性能試驗。

  第十八條裝配式內墻板工程驗收按《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 50210)執行。

  第十九條整體衛浴按工程產品進行驗收,由生產廠家出具產品合格證和質量保證書,對產品質量和防水負責。整體衛浴必須采用整體防水底盤和配套的給排水系統,衛生間地面、墻面可不進行附加防水層設計和施工。集成式衛生間安裝完成后必須進行閉水試驗,確保無滲漏。

  第二十條當裝配式結構分項工程施工質量不符合要求時,應按現行相關規范、標準、規定處理。

  第四章執法監督

  第二十一條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委托的監督機構應根據裝配式建筑的特點,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對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進行監督檢查,并依據監督檢查結果,對各方責任主體及有關單位的質量安全行為實施執法監督,將項目實施裝配式建筑的情況納入日常監督檢查,有關監督檢查情況應當形成書面監督記錄,并在項目驗收階段對項目實施裝配式建筑情況出具意見。

  第二十二條對于裝配式建筑工程現場使用的原材料和構件實體質量應進行監督抽檢,抽檢重點是涉及工程結構安全、重要使用功能的實體部位所使用的原材料、構配件以及實體結構檢驗。

  對于現場使用的原材料如注漿料、套筒、外墻密封膠、連接件等,每個項目監督抽檢應不少于一次;對于裝配式構件實體結構質量包括混凝土強度、鋼筋保護層厚度、鋼結構焊縫等,項目建設單位應委托有相應資質質量檢測機構進行檢測,質監機構應對檢測報告進行核查。

  第二十三條對于裝配式建筑所使用的影響施工安全的建筑材料及構配件檢查檢測結果不符合要求時,應要求監理及有關責任主體單位停止裝配式安裝施工,將相關建筑材料配件進行補缺或更換,檢查無誤后方可進行后續安裝施工。

  對于工程實體質量檢測和施工安全檢查結果不符合要求時,應要求監理及有關責任主體單位分析原因,必要時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進一步擴大檢查檢測范圍;對于經確認檢查檢測結果不符合要求時,應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對監理及相關責任單位、責任人進行依法處理。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12

  一、施工單位自檢:

  操作人員在操作過程中必須按相應的分項工程質量要求進行自檢,并經班組長驗收后,方可繼續進行施工。施工員應督促班組長自檢,為班組創造自檢條件(如提供有關表格、協助解決檢測工具等)要對班組操作質量進行中間檢查。工種間的互檢,上道工序完成后下道工序施工前,班組長應進行交接檢查,填寫交接檢查表,經雙方簽字,方準進入下道工序。上道工序出成品后應向下道工序辦理成品保護手續,而后發生成品損壞、污染、丟失等問題時由下道工序的'單位承擔責任。項目總工及質檢部門負責向監理組報驗

  二、監理組抽檢:

  對施工單位提出的報驗申請,首先由承包人填寫請檢單,由現場監理人員檢查認可簽字后轉交試驗監理人員進行檢測,檢測結果報試驗工程師認可,在確認合格后報請駐地監理工程師或標段監理工程師簽認同意后方可進入下道工序施工。

  三、業主或質監站檢查:

  監理組簽認合格的施工段落、層次、部位等必須做好臺帳登記工作,業主或質監站不定期檢查時必須提供,并積極協助做好質量檢查工作,確保各項檢查工作的順利開展。

  施工單位采取“三檢”(自檢、互檢、專檢)

  1、 自檢:作業班組和作業人員的自我質量檢驗;

  2、互檢:相同工種相同施工條件的作業組織和作業人員,在實施同一施工任務時相互的質量檢驗;

  這兩者是同一個層次的,即專業施工班組內部的檢查;“交接檢”:前后工序之間的交接檢查;

  3、專檢:專職質量管理人員的例行專業檢查。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13

  1、醫院必須建立由院領導、總務處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紀檢監督員組成的基建管理小組。

  2、施工單位必須建立健全質保體系,同時,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技術方案在開工前提供給建設單位,并在實施過程中接受其監督。

  3、工程施工過程中,定位放線、基礎開控、基礎施工、框架梁柱澆筑、屋面工程等其他隱蔽工程都必須由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驗收簽字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4、加強對建筑工程材料把關,嚴格執行材料檢驗的方法和手續。材料進場必須出具質保證書。對需要復試的材料,應由建設、施工單位雙方抽樣,同時送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材料復試,復試合格者方可使用。三材抽驗見證人要持證上崗,砂漿和砼“兩塊”試件制作,要嚴格按規定取樣送檢。其余材料也要按有關規定要求檢驗或復試。

  5、基建管理中,必須加強對工程質量通病的防治。工程施工過程中、出現工程質量問題,建設單位及時向質監站、監理單位、設計單位和主管部門匯報,共同商定解決措施。如發生重大質量事故,應立即書面報局長。質監站、設計單位和衛生局,由質監站牽頭組織處理事故,提出書面處理方案并監督實施。

  6、工程施工期間,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均要建立安全保障體系和安全制度,施工單位要按規定創建文明工地,堅持安全生產,發現問題及時整改,消除隱患和嚴格執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7、基建工程的驗槽、基礎驗收、中間驗收、竣工驗收及其他單位驗收關由施工單位技術人員和建設單位派代表及監理員先進行全面檢查,初步認定后,再由施工單位將工程資料交有關部門審查,申請進行驗收。對驗收中發現的問題,施工單位必須限期整改。基建工程竣工驗收必須在施工單位按初驗結果整改完成,并經建設單位和監理方對整改結果認定后,方可向建設局申請組織竣工驗收。

  8、凡未竣工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項目,一律不得使用。工程驗收合格后,建設單位要到建設局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取得《工程使用證》后才可進行使用。

  9、投入使用后,院方要加強檢查,注意觀察,若發現工程質量問題和安全隱患,要及時與質監、監理單位、施工單位聯系,查明原因,采取措施。

  10、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要履行好雙方簽訂的《工程質量保修書》嚴格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的質量保修期,質量保修責任和施工單位投標承諾的條件執行,保修期內質保金不得返還。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14

  一、采煤工作面必需做到“三直、一平、兩暢通”,即煤壁、刮板運送機、支柱各成向來線;運送機鋪平;上、下平安出口暢通;

  二、采煤工作面的液壓單體柱必需舉行編號管理,牌號清楚,工作面嚴禁浮現單梁單柱;

  三、工作面的支柱必需堅持拉線打柱,確保支柱成排成行,其排距、柱距的誤差不得超過作業規程的規定;

  四、泵站的壓力不得低于18mp,確保采面單體柱有足夠的'初撐力;工作面支設的單體柱必需有適當的迎山角,保證支柱迎山有力。

  五、放炮后必需準時掛梁,破裂頂板必需超前掏窩掛梁,準時支護,防止片幫漏頂。

  六、切頂排的戧柱或加強柱必需嚴格按作業規程的規定執行;回柱放頂必需堅持“先支后回,由下向上,由老空向煤壁”的原則。回撤下來的支柱、鉸接頂梁、小板必需在材料道堆放整齊;

  七、工作面運送機頭、機尾必需使用好“四對八梁”,每根鋼梁必需保持“一梁三柱”交替邁步前進,嚴禁工字鋼側向和不成對使用。

  八、必需搞好采面上、下順槽的超前支護:采面上、下順槽離平安出口10米范圍內打雙排;10~20米范圍打單排舉行超前支護。

  九、每旬必需由礦長組織相關人員對工作面的工程質量舉行檢查,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準時制定整改計劃舉行整改,并對工程質量的檢查狀況存檔。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15

  第一條為強化和規范項目部所建工程質量管理工作,不斷提高工程質量管理水平,確保實現指揮部的質量目標,根據國家及上級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堅持“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促進質量管理的程序化、標準化、科學化。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本項目部各業務部門及所有施工人員。

  第四條工程質量總方針:精心策劃,積極創新,嚴格管理,文明施工。

  第五條工程質量總目標:工程驗收一次合格率達100%。

  第六條各級專職質量管理人員,應由工作責任心強、專業技術水平高、有一定施工經驗、經過培訓取得合格證的`人員擔任。

  第七條項目部要建立層層負責制,明確分工,責任到人。

  第八條組織學習總結和推廣質量管理方面的先進經驗,根據質量優劣進行獎罰。

  第九條定期組織質量檢查和質量評定工作,研究質量改進措施。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16

  1、項目部由主管領導組織主持,有關業務部門負責人參加,每月進行一次質量大檢查。施工隊主管領導主持,有關業務部門負責人參加,每半月組織一次質量大檢查。檢查后及時通報,嚴格執行獎罰制度,達到提高全員質量意識。

  2、凡對施工過程的路基基底處理,各類基坑、基礎工程、隧道圍巖地質,襯砌、回填和塌方處理,各類工程鋼筋布置,防水隱蔽工程,均應經現場監理檢查并簽證方可隱蔽,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3、凡需進行隱蔽的`工程,未經監理檢查自行隱蔽者,應揭蓋重新補驗,造成的損失自行負責。

  4、隱蔽檢查應及時,由施工單位技術人員自檢合格后,填寫檢查證,備齊有關資料,提前通知現場監理人員,到現場檢查辦理簽證手續。經檢查合格后,應立即封閉。

  5、檢查中發現地質變化與設計不符,本級不能處理者,應及時上報有關單位或設計單位。

  6、檢查工作,除按工程檢查證規定的項目逐項檢查外,還應查看圖紙,并對其位置,高程和施工尺寸進行調查,調查情況應記入施工日志。

  7、隱蔽工程檢查證,鐵路工程按照鐵道部例行程序進行表內的內容檢查,其他工程按行業或業主規定表格內容進行。

  8、隱蔽工程檢查證應用鋼筆,使用藍黑墨水或碳素墨水填寫。字跡工整,數據準確,一式不得少于三份,分別進行整理歸檔存放。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17

  建設單位對建筑工程質量應當承擔的義務和責任主要有如下方面:

  (1)建設單位應當依法對工程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向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單位進行招標,并不得將建設工程肢解發包。

  (2)建設單位應當向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供真實、準確、齊全的建設工程原始資料。

  (3)建設單位在領取施工許可證或者開工報告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

  (4)建設工程發包單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價格競標,不得任意壓縮合理工期,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設計單位或者施工單位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降低建設工程質量,不得采購不符合設計文件和合同要求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

  (5)涉及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變動的.裝修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在施工前委托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沒有設計方案的,不得施工。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18

  1、 井下的風門由通風工區負責按質量標準砌筑,風門要實現自動關閉,通車風門滿足行車要求,并實現自動化。

  2、 井下的永久風門要全部實現閉鎖,以防止風流短路。與總回風道、一翼回風相通的風門要實現地面遙訊。

  3、 風門調節裝置要牢固,靈活可靠。

  4、 通風設施施工完畢后,由安監處組織驗收,確保通風設施質量滿足通風質量要求。

  5、 嚴禁兩道風門同時打開,發現同時打開,按規定進行處罰。

  6、 運輸大件難以通過風門時,施工單位應提前一天通知通風工區進行處理,若私自拆除及人為損壞風門者,按破壞通風設施論處。追究責任者責任。

  7、 井下風門的安裝及維修實行轄區管理,安裝維護人員對管轄范圍內的.通風及時安裝或維修,不及時維修,按《通風工區獎罰條例》進行處罰。

  8、 井下所有的通風設施,通風工區要建立通風設施管理臺帳,安設好設施說明牌,并做好檢查臺帳。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19

  1、在運行督導直接領導下,承擔對空調系統設備值班、檢查、維修、定期保養、記錄等全套工作。

  2、嚴格執行開停機操作程序和安全操作規程。

  3、每日定時巡視主機組運行狀況,作好記錄。發現異常應立即認真查明原因,確保主機組處于良好運行狀態。

  4、每日按規定時間開停機組,但應按天氣變化和實際需求適當調整,以避免電力浪費。

  5、每周巡視檢查各空調機房一次,熱情對待用戶投訴,認真對待和解決投訴及檢查發現的問題。

  6、努力提高業務技術水平,認真細致、一絲不茍的檢查、維修設備,確保設備性能及運行良好,盡最大努力作好對用戶的`冷氣服務。

  7、向工程部申報空調系統內設備材料零配件計劃,協助采購空調的所需材料。

  8、遵守酒店各項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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