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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工欠薪工作計劃方案范文(精選23篇)
編寫工作方案的人需要有高瞻遠矚的眼光,深思熟慮的判斷。當計劃做某項工作時,為了領導更好的決策,我們需要準備多份工作方案,一起來參考工作方案是怎么寫的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農民工欠薪工作計劃方案范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農民工欠薪工作計劃方案 篇1
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加強矛盾糾紛源頭預防、前端化解、關口把控,加強人民調解助力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全力防范和化解欠薪矛盾糾紛,切實維護全區社會和諧穩定,決定在全區集中開展拖欠農民工工資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專項行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在社會矛盾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化解綜合機制中的重要作用,以人民滿意為首要標準,以為群眾辦實事為抓手,以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為主線,以防范化解重大社會風險為著力點,不斷提高人民調解工作服務大局、維護穩定的能力和水平,為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安居、法治安居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二)工作目標
深入開展拖欠農民工工資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專項行動,通過開展專項活動,緊盯重點領域、重點人群、重點問題,進一步織密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網絡、優化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方案、加大矛盾糾紛排查化解頻次,切實做到矛盾糾紛排查“零死角”、案件調解“零積壓”、跟蹤防控“零懈怠”,努力化解存量風險,有效防范增量風險,堅決防止因排查調處不及時、不到位發生影響社會安全穩定的“民轉刑”案件、重大群體性和個人極端案(事)件。
二、工作措施
(一)深入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各司法所堅持指導村(社區)每周、鎮(街道)每半月矛盾糾紛排查,健全完善矛盾糾紛常態排查和集中排查機制,建立排查臺賬,提前發現、準確預警、精準防控拖欠農民工工資類矛盾糾紛和風險隱患。緊緊圍繞建筑工程、服務行業、中小微企業等欠薪糾紛多發易發重點領域,農民工等易引發群體性的事件人員深入開展全覆蓋、拉網式的`矛盾糾紛排查活動,切實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無死角、無盲區。最大限度地把欠薪類風險隱患排查出來,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對有可能因欠薪引發影響較大群體性的事件、有跡象表明或揚言個人極端行為擾亂社會正常秩序或報復社會、有可能引發重大網絡輿情炒作事件,要及時向當地黨委、政府報告,防止事態擴大,確保社會和諧穩定。
(二)全力做好矛盾糾紛化解。壓緊壓實屬地責任,堅持抓早抓小、應調盡調,最大限度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風險隱患消除在源頭。充分發揮各級人民調解組織排查化解矛盾糾紛基礎性作用,不斷優化基層調解員隊伍結構,依托基層調解組織“地熟、人熟、情況熟”的優勢,立足發現和加強對欠薪類矛盾糾紛的化解,靈活采取隨手調、隨時調等多種方法,依法及時就地進行化解,防止矛盾糾紛交織疊加、激化升級。區糾紛多元化解中心要充分發揮對本轄區內矛盾糾紛化解工作的統籌協調指導,全力調處重大、疑難和跨行政區域的欠薪類矛盾糾紛。要依托和發揮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的專業優勢,加強與安居區勞動爭議糾紛專業調解委員會的配合,對重大風險隱患,要統籌部門資源,組織專門力量,形成合力攻堅,著力把矛盾風險控制在區、化解在區。
(三)健全完善預防化解長效機制。各司法所要強化矛盾糾紛預研預判。對排查出的可能引發群體性的事件、個人極端事件等重大社會影響的欠薪矛盾糾紛,做到早發現、早分析、早研判,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矛盾糾紛化解回訪督辦制度,強化欠薪矛盾糾紛跟蹤回訪。嚴格按照“誰調解、誰負責”的原則,對成功調處后的欠薪矛盾糾紛一律進行回訪,防止因履行協議不到位等其他原因發生反復甚至激化“次生糾紛”,對調解不成功或者不適用人民調解程序的欠薪類矛盾糾紛,各司法所要積極引導其通過勞動仲裁、法律援助等途徑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四)加大法治宣傳力度。各司法所要以農村(社區)為主陣地,以農民工、企業等為重點對象,深入轄區工程建設領域和農民工生活區域,圍繞《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四川省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法律援助法》等法律法規開展針對農民工的法律知識宣傳,通過懸掛橫幅、張貼宣傳標語、發放宣傳手冊、設立咨詢臺等方式對農民工關心的勞動合同簽訂、工傷賠償、工資報酬等熱點問題進行解答,引導農民工尊法、守法、學法、用法,以理性合法方式解決問題,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三、工作步驟和時間安排
專項行動從20xx年12月下旬開始,到20xx年3月底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12月18日-12月31日)。各司法所要指導各級人民調解委會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召開動員大會,層層發動,逐級成立工作專班,建立橫到邊、縱到底工作網絡,形成欠薪矛盾糾紛大排查大化解的強大合力。
(二)集中排查、化解階段(1月1日至3月15日)。各司法所要指導各級調委會深入開展拉網式欠薪矛盾糾紛大排查,將本轄區的欠薪矛盾糾紛排查清楚,對排查出來的欠薪矛盾糾紛,認真梳理歸類,分級分類逐一登記造冊,組織分析研判,排查有臺賬、化解有檔案。對排查出來的欠薪矛盾糾紛,層層落實包案化解責任,集中人力、精力、物力、財力,加大化解力度。
(三)總結提升階段(3月16日-3月31日)。各司法所要采取信息報送、工作通報和微信新媒體等多種形式,及時總結專項行動開展情況、經驗做法和工作成效,引導更多的欠薪糾紛當事人通過人民調解等法治化途徑解決矛盾糾紛。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各司法所要根據本轄區的實際情況,認真調研分析,制定有針對性的工作方案。指導各級調解組織明確責任人,層層量化工作目標任務,精心安排,確保行動扎實有效開展。
(二)把握節點,穩步推進。各司法所要按照時間節點要求,扎實推進行動開展,每月向區糾紛多元化解中心上報排查臺賬、工作總結。
(三)加強督查,嚴格考評。由糾紛多元化解中心成立督查組,對整個專項行動進行督查督辦,跟蹤問效。
農民工欠薪工作計劃方案 篇2
1、如果包工頭屬于沒有資質的企業或個人,則由違反規定將工程違反規定發包、分包的企業承擔清償拖欠工資連帶責任。
2、建議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這種違法行為,投訴電話:12333;
3、法律依據:
(1)《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二條:工程總承包企業不得將工程違反規定發包、分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個人,否則應承擔清償拖欠工資連帶責任。
(2)《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第四條:建筑施工、礦山企業等用人單位將工程(業務)或經營權發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自然人,對該組織或自然人招用的勞動者,由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發包方承擔用工主體責任。
(3)《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九條: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4)《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十七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調查,應當自立案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情況復雜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30個工作日。
無故拖欠工資,是指用人單位在沒有任何合法甚至合理的原因下的拖欠員工的工資的行為,超過《××省工資支付規定》的期限,延期支付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的行為。拖欠工資是不合法的,如果雙方有合同,被拖欠方可以把另一方告上法庭,但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采取合法的方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能采取綁架或者威脅之類的手段。
勞動部《對〈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補充規定》中對于“無故”作了排除性規定:“‘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指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超過規定付薪時間未支付勞動者工資。
不包括:用人單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災害、戰爭等原因,無法按時支付工資;用人單位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周轉受到影響,在征得本單位工會同意后,可暫時過期支付勞動者工資,延期時間的最長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根據各地情況確定。其他情況下拖欠工資均為無故拖欠。“
《勞動法》第九十一條:“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并可以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1)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2)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4)解除勞動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可以看出,無故拖欠職工工資,資方要支付拖欠工資、補償金(25%拖欠工資額),必要時還要支付賠償金(但要以造成實際損害為前提)。
農民工欠薪工作計劃方案 篇3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縣關于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部署要求,進一步做好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切實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維護勞動關系和諧穩定,現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作風、法治、文明”三個年建設活動為契機,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著力規范企業勞動用工管理和工資支付行為,建立健全工資支付保障制度,依法懲處拖欠工資的違法行為,完善源頭預防、動態監管、失信懲戒相結合的制度保障體系,構建我鎮預防和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長效機制。形成制度完備、責任落實、監管有力的治理格局,努力實現無拖欠現象發生,切實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二、整治范圍和重點
(一)整治范圍
全鎮建筑市政、交通運輸、水利、農業設施等工程建設領域和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等易發生拖欠工資問題的行業領域。
(二)整治重點
1.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拖欠工資問題。嚴查工程項目未批先建、企業帶資施工建設、隨意增加建設項目、拖欠工程款導致拖欠工資等問題。
2.化解難度大的欠薪陳年積案。嚴查停工半停工項目違反基本建設程序、工程決算久拖不決、惡意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等問題。
3.工資支付制度落實不到位問題。嚴查用工企業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工程建設項目不按規定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不設立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不落實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和工資銀行直接支付制度、不實行工程款與工資款分賬管理、撥付工程款時未及時撥付人工費等問題。
4.工程建設領域違法分包、轉包、掛靠問題。嚴查建設單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將工程發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或個人,或者肢解發包等違法行為;嚴查施工企業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或義務,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給其他單位或個人施工的轉包行為;嚴查施工企業承包工程后,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及施工合同關于工程分包的約定,把分部、分項工程或者單位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或個人施工的違法分包行為;嚴查單位或個人以其他有資質的施工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的掛靠行為;轉讓、出借資質證書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許他人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攬工程的出借資質行為。
三、整治措施
(一)加強勞動合同管理。用人單位是農民工工資支付的責任主體,必須依法與招用的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建立職工名冊,并辦理勞動用工備案。在工程建設領域,施工總承包企業對所承包工程項目的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總責,并在工程承包合同中予以明確。實行先簽訂勞動合同后進場施工,明確約定工作時間、工作內容、勞動報酬、支付方式等內容并嚴格履行。鎮社保站和相關主管部門要把企業與農民工簽訂和履行勞動合同、考勤管理等用工管理情況納入監管重點,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發現不簽訂或不履行勞動合同等違法違規行為,及時督促整改。對拒不改正的通報區勞動監察隊予以處理。
(二)實行農民工實名制管理。施工企業招用農民工必須實行實名制管理。施工總承包企業(包括直接承包建設單位發包工程的專業承包企業,下同)對所承包工程項目施工現場農民工的實名制管理負總責,在工程項目部配備勞資專管員,編制施工現場所有勞務人員計酬手冊和管理臺賬,記錄施工現場作業農民工的`身份信息、勞動考勤、工資支付等信息,由農民工本人確認簽字并保存兩年以上備查。施工總承包企業要加強對分包企業勞動用工和工資發放的監督管理,實時掌握施工現場用工及其工資發放情況,不得以包代管。在處理拖欠工資案件時,施工總承包企業和分包企業應當提供花名冊、考勤及工資結算等相關記錄。
(三)實行銀行代發工資制度。逐步實現各類企業委托銀行代發農民工工資。在工程建設領域,實行分包企業農民工工資委托施工總承包企業直接代發的辦法,由分包企業按照相關規定,為招用的農民工申辦了銀行個人工資賬戶,并辦理實名制工資支付銀行卡,按月考核農民工工作量并編制工資支付表,經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后,交施工總承包企業委托銀行通過其設立的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直接將工資劃入農民工個人工資賬戶。
(四)嚴格落實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當自工程項目取得施工許可證之日20個工作日內,在銀行開立專戶并存儲工資保證金,專項用于農民工被拖欠的工資。使用過保證金的續建工程項目,要按照剩余工程量核定繳納額度并足額繳納。對未繳清農民工工資保證金仍在施工的項目,限1個月內繳清(期限時間不得超過),逾期未繳清的,責令停工。
(五)積極化解欠薪陳年積案。行業主管部門認真排查停工、半停工工程項目欠薪情況,建立詳實的工作合賬,明確化解欠薪陳年積案工作的責任部門。采取拍賣、融資等多種方式,精準施策積極化解。倒查工程項目違反基本建設程序行為,對落實制度不規范的.項目,由行業主管部門限期整改,確保欠薪陳年積案于20xx年7月底前全部得到有效穩妥處置。
四、時間安排
(一)集中宣傳和自查整改階段(20xx年3月1日至5月31日)
1.開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宣傳。各村委要嚴格落實責任,大力宣傳《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和《致農民工朋友的一封信》發揮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工作。
2.開展欠薪隱患自查自糾。按照“屬地管理、行業監管”的原則,各村委要負責任的對本領域在建工程項目進行摸底排查和督促整改,精準掌握項目建設單位、總承包與分包施工單位、投資規模、欠薪數量和欠薪原因等情況,做到情況明、底數清、數字準、制度實。強化欠薪預警監測和風險隱患排查,對已排除風險隱患的企業和項目,持續關注、動態監管,嚴防問題復發。
(二)深入督導和檢查階段(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1月20日)
本次專項整治行動成立督導組,督導各村開展行動。加強對制度落實和欠薪線索辦理的督導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鎮工作領導小組及專項工作組協調處置,定包案單位、定包案領導、定工作措施、定化解時限,限期整改。每季度將巡查督導結果和整改情況,呈報鎮主要領導。對逾期不整改的企業,強化聯合懲戒力度,依法依規予以限制。
(三)總結階段(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月20日)
對前期工作情況進行回頭看,跟蹤、督促企業及時補發拖欠農民工的工資。各村梳理總結各自專項整治工作情況,并于20xx年1月10日前報至鎮人社所辦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嚴格落實部門監管責任。各行業主管部門要落實行業監管責任,監督指導項目實名制管理、工資保證金存儲、專用賬戶開設使用、人工費撥付、總包代發工資、維權信息公示及建筑業勞動合同簽訂等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各項制度落實,加大對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相關法律法規的普及宣傳,規范工程建設市場秩序,嚴厲打擊違法分包、層層轉包、掛靠承包等違法行為。工程建設項目總包單位取得施工許可20個工作日內,必須按照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制度落實相關措施。已開工但尚未履行立項審批程序的政府性投資項目,由發包單位承擔監管責任。符合納入省農民工工資支付監管平合標準的工程建設項目,務必納入;未納入的,落實相應制度后納入管理。對長期拖延工程款結算或抪欠工程款的建設單位,行業主管部門不得批準其新項目開工建設。對于未履行工程款支付責任的建設單位,主管部門將其不良行為記入信用記錄。工程建設項目違反國土空間規劃、未批先建等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行業主管部門責令建設單位清償,由職能部門依法查辦違法行為。對領導責任不落實、部門監管責任不履行、相關工作不到位等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根據情節輕重和影響程度,依法追究責任。
(二)嚴格落實屬地責任。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村對本區域內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負責,按照《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規定的職責,加強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矛盾的排查和調處工作,防范和化解矛盾,及時調解糾紛。
(三)強化部門協調聯動。鎮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領導小組各成員實行定期例會制度,各村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有關措施,和村委做好溝通街接。各村應將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工程建設項目詳細信息及時推送至鎮人社所辦公室。
(四)嚴肅查處欠薪案件。鎮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領導小組在接收欠薪線索后,按行業分類,報鎮工作領導小組,并推送至鎮行業主管部門。行業主管部門要建立欠薪工作合賬,逐一落實欠薪企業、欠薪人數、欠薪金額。對化解難度大的欠薪陳年積案,要嚴查停工半停工項目違反基本建設程序、工程決算久拖不決、惡意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等問題,做到欠薪問題不解決絕不銷賬。對制度不落實導致欠薪的企業,有關部門要依法責令其限期改正。要加強行政與刑事司法銜接配合工作,嚴厲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犯罪行為。對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案件,行業主管部門要查清欠薪人數、欠薪金額、拖欠責任主體,并將工程項目工資支付制度落實情況相關資料、投訴人詢問筆錄和身份證復印件等有關材料、相關人員詢問筆錄和身份證復印件等有關材料、企業營業執照、調查結論報告和移交書等書面材料移交人社部門,人社部門在核查完畢后要及時向公安機關移送,由公安機關偵辦。對欠薪違法案件,堅決做到事實不查清不放過、制度不落實不放過、整改不到位不放過、責任不追究不放過,保持對欠薪犯罪行為的高壓態勢。
(五)加大欠薪失信懲戒力度。各村理拖欠農民工工作負責成員要進一步加強對欠薪問題的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用人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情節嚴重或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將該用人單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在政府資金文持、政府采購、招投標、融資貸款、市場淮入、稅收優惠、評優評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規子以限制。
(六)完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發生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起的板端、群體突發事件及網絡輿情,經村委會分析研判,按“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明確責任,并報鎮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人社所辦公室。辦公室應立即響應、協調處置,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應及時響應、共赴現場,對涉事企業負責人進行聯合約談,督促其妥善處理欠薪問題,做好現場穩控和矛盾化解工作。對發生農民工工資保證金不足、企業負責人逃匿等情況的,可以動用應急保障金,先行墊付農民工部分工資或者基本生活費。信訪部門嚴格執行輿情信訪信息的發現、報告程序,鎮領導小組辦公室充分發揮協調機制,各行業主管部門落實行業監管責任,確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緊密銜接,特別對網絡輿情要第一時間跟蹤處置,防止事態發酵。司法行政部門和法律援助機構要將農民工列為法律援助的重點對象,依法提供便捷的法律援助。對采取非法手段討薪或以討薪為由討要工程款、勞務費、承包費等,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要依法予以治安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七)嚴格落實“三單”管理。行業主管部門對日常巡查中發現的制度落實問題,出具《整改通知單》,責令工程建設項目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工并嚴厲處罰;對各類違法分包、轉包、墊資施工、拖欠工程款等行為,行業主管部門要嚴抓嚴管、頂格處罰。鎮領導小組辦公室對督導檢查發現的問題,向行業主管部門及時派發《督辦單》,限期整改。
(八)嚴肅責任追究。將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納入對各村委的考核范圍。各村不按照要求推送工程建設項目信息,并出現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追責問責。對工程建設項目欠薪案件頻發高發、制度落實不到位問題突出的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約談相關企業負責人。對重大欠薪問題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要從工程項目入手,在立項、土地、規劃、招投標、施工許可、資金籌集使用等方面進行深入核查,層層理清責任。對重大欠薪問題線索核處不力、政府投資項日因資金不到位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約談相關行業監管部門負責人和屬地管理地方人民政府負責人。對因工作不到位造成群體性、極端性事件和重大負面輿情的,嚴格追究相關單位和工作人員的責任。
農民工欠薪工作計劃方案 篇4
為推進《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落實落地,加強欠薪源頭治理、系統治理、依法治理,切實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關于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決策部署,按照“減存量、遏增量”的總體目標和“誰拖欠、誰償還”、“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以根治脫貧攻堅領域欠薪問題為突破口,進一步壓實責任、細化措施、分類施策,全面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為全鎮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組織保障
為推進雙堡鎮欠薪化解維穩工作,全面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為全鎮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保障,經研究決定,成立雙堡鎮欠薪化解維穩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主要職責: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區關于根治欠資欠薪工作的決策部署,負責統籌安排部署根治欠資欠薪相關工作,通過處置國有資產化解一批、處置宅基地化解一批、發展產業化解一批、項目資金化解一批的方式,確保如期完成欠資欠薪根治工作;實行一周一調度工作機制,原則上每周一召開專題會議,由領導小組組長召集召開,及時研究工作開展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討論解決方案,安排下一階段工作;負責督促指導各成員單位開展欠資欠薪排查、欠薪清償、相關政策落實;關注網絡輿情反映的相關欠薪線索,督促涉及單位第一時間作出處理,嚴防網絡輿情負面炒作欠薪問題;嚴厲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惡意欠薪等違法行為。
領導小組下設七個工作專班,分別為欠薪化解專班、拖欠工程款化解專班、信訪維穩工作專班、國有資產處置專班、宅基地處置專班、產業發展專班、項目資金及經費爭取專班,具體如下:
(一)欠薪化解工作專班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責:牽頭做好欠薪相關情況排查統計,建立工作臺賬,并認真審核相關邏輯、數據等,并簽字把關,確保統計情況真實有效;收集完善相關資料并歸檔;根據工作需要和實際情況,報請領導小組召開專門會議,研究安排相關工作,并適時通報專項行動工作開展情況;牽頭制定欠薪化解工作方案;
(二)拖欠工程款化解專班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責:牽頭做好工程項目欠資情況排查統計,建立工作臺賬,并認真審核相關邏輯、數據等,并簽字把關,確保統計情況真實有效;認真收集完善相關資料并歸檔;根據工作需要和實際情況,報請領導小組召開專門會議,研究安排相關工作,并適時通報專項行動工作開展情況;牽頭制定拖欠工程款化解工作方案;
(三)信訪維穩工作專班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責:負責收集信訪反映欠資欠薪情況,建立臺賬,并認真審核相關邏輯、數據等,并簽字把關,確保統計情況真實有效,及時反饋相關情況給行業主管部門,跟蹤督促回復辦理,制定信訪穩控方案,做好接訪工作,確保穩定;負責堅持零報告和日報告制度,收集完善相關資料并歸檔;根據工作需要和實際情況,報請領導小組召開專門會議,研究安排相關工作,并適時通報專項行動工作開展情況。
(四)國有資產處置專班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責:負責摸清國有資產底數,做好資產評估工作,按程序做好國有資產處置,及時籌措資金用于化解欠資欠薪;收集完善相關資料并歸檔;根據工作需要和實際情況,報請領導小組召開專門會議,研究安排相關工作,并適時通報專項行動工作開展情況;。
(五)宅基地處置專班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責:加強與區自然資源局對接,做好土地調規等工作;
進一步摸清現有可作為宅基地處置的地塊面積,對接上級主管部門辦理相關用地手續,按程序做好宅基地處置,及時籌措資金用于化解欠資欠薪;收集完善相關資料并歸檔;根據工作需要和實際情況,報請領導小組召開專門會議,研究安排相關工作,并適時通報專項行動工作開展情況。
(六)產業發展專班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責:進一步摸清現有農業設施及產業情況,盤活農業設
施,確保發揮效益,做好產業發展事宜,算好產業收益賬,及時籌措資金用于化解欠資欠薪;收集完善相關資料并歸檔;根據工作需要和實際情況,報請領導小組召開專門會議,研究安排相關工作,并適時通報專項行動工作開展情況。
(七)項目資金及經費爭取專班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責:結合雙堡鎮實際,建立項目庫清單,積極向上爭取項目;加強向上對接,根據工程項目資金支付情況積極爭取撥付相關項目工程資金及工作經費用于化解欠資欠薪;收集完善相關資料并歸檔;根據工作需要和實際情況,報請領導小組召開專門會議,研究安排相關工作,并適時通報專項行動工作開展情況。
三、工作要求
(一)各工作專班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根治欠薪欠資作為當前重要政治任務,切實把思想統一到省委、市委、區委有關要求上來,扎實抓好各項工作,確保按時完成根治欠資欠薪各項工作。
(二)各工作專班要高度重視,及時制定專班詳細工作方案。
(三)各工作專班要切實履職,按職責抓好根治欠資欠薪各項工作,鎮黨委政府對根治工作實行周調度,并聽取各專班工作開展情況匯報,對工作不力的將嚴肅追究相關責任。同時在開展相關工作過程中,要確保程序合法合規。
四、重點任務
(一)全面摸排,建全清欠資金臺賬。
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及時會同農旅公司、城建辦、農業服務中心、扶貧辦、經發辦、水務站、財政所等有關部門,認真梳理匯總,形成全鎮清欠資金臺賬。
(二)突出重點,加快清欠進度。
對于本方案明確的欠薪項目,涉及村(居)、部門要盯緊抓牢、強化工作措施、加快分類化解進度,堅決做到心中有數、手里有招、肩上有責,確保按時高質量完成既定目標任務,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全程跟蹤進度。
(三)強化督促檢查,加大督查力度。
各村(居)、各重點部門要對本行業在建工程項目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情況持續開展監督檢查,確保在建工程項目拖欠農民工工資全面落實到位,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定期、不定期開展隨機抽查,對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單位及責任人,按程序上報區勞動監察隊,將其納入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實施聯合懲戒,形成強有力震懾。
(四)加強監測預警,做好風險穩控。
各村(居)、各部門要動態建立重大欠薪問題和敏感項目臺賬,并納入重大風險防控責任清單,確保重大欠薪問題和敏感項目發現及時、處置得當、穩控有力、化解到位。綜治辦、人社中心、科宣中心要加強協調聯動,充分發揮欠薪輿情聯動處置機制作用,強化正面引導和負責輿情管控,嚴防和妥處各類輿情風險隱患,在開展根治欠薪專項行動中要注重實干、多做少說,避免產生負面輿情。
農民工欠薪工作計劃方案 篇5
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加強矛盾糾紛源頭預防、前端化解、關口把控,加強人民調解助力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全力防范和化解欠薪矛盾糾紛,切實維護全區社會和諧穩定,決定在全區集中開展拖欠農民工工資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專項行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在社會矛盾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化解綜合機制中的重要作用,以人民滿意為首要標準,以為群眾辦實事為抓手,以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為主線,以防范化解重大社會風險為著力點,不斷提高人民調解工作服務大局、維護穩定的能力和水平,為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安居、法治安居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二)工作目標
深入開展拖欠農民工工資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專項行動,通過開展專項活動,緊盯重點領域、重點人群、重點問題,進一步織密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網絡、優化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方案、加大矛盾糾紛排查化解頻次,切實做到矛盾糾紛排查“零死角”、案件調解“零積壓”、跟蹤防控“零懈怠”,努力化解存量風險,有效防范增量風險,堅決防止因排查調處不及時、不到位發生影響社會安全穩定的“民轉刑”案件、重大群體性和個人極端案(事)件。
二、工作措施
(一)深入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各司法所堅持指導村(社區)每周、鎮(街道)每半月矛盾糾紛排查,健全完善矛盾糾紛常態排查和集中排查機制,建立排查臺賬,提前發現、準確預警、精準防控拖欠農民工工資類矛盾糾紛和風險隱患。緊緊圍繞建筑工程、服務行業、中小微企業等欠薪糾紛多發易發重點領域,農民工等易引發群體性的`事件人員深入開展全覆蓋、拉網式的矛盾糾紛排查活動,切實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無死角、無盲區。最大限度地把欠薪類風險隱患排查出來,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對有可能因欠薪引發影響較大群體性的事件、有跡象表明或揚言個人極端行為擾亂社會正常秩序或報復社會、有可能引發重大網絡輿情炒作事件,要及時向當地黨委、政府報告,防止事態擴大,確保社會和諧穩定。
(二)全力做好矛盾糾紛化解。壓緊壓實屬地責任,堅持抓早抓小、應調盡調,最大限度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風險隱患消除在源頭。充分發揮各級人民調解組織排查化解矛盾糾紛基礎性作用,不斷優化基層調解員隊伍結構,依托基層調解組織“地熟、人熟、情況熟”的優勢,立足發現和加強對欠薪類矛盾糾紛的化解,靈活采取隨手調、隨時調等多種方法,依法及時就地進行化解,防止矛盾糾紛交織疊加、激化升級。區糾紛多元化解中心要充分發揮對本轄區內矛盾糾紛化解工作的'統籌協調指導,全力調處重大、疑難和跨行政區域的欠薪類矛盾糾紛。要依托和發揮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的專業優勢,加強與安居區勞動爭議糾紛專業調解委員會的配合,對重大風險隱患,要統籌部門資源,組織專門力量,形成合力攻堅,著力把矛盾風險控制在區、化解在區。
(三)健全完善預防化解長效機制。各司法所要強化矛盾糾紛預研預判。對排查出的可能引發群體性的事件、個人極端事件等重大社會影響的欠薪矛盾糾紛,做到早發現、早分析、早研判,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矛盾糾紛化解回訪督辦制度,強化欠薪矛盾糾紛跟蹤回訪。嚴格按照“誰調解、誰負責”的原則,對成功調處后的欠薪矛盾糾紛一律進行回訪,防止因履行協議不到位等其他原因發生反復甚至激化“次生糾紛”,對調解不成功或者不適用人民調解程序的欠薪類矛盾糾紛,各司法所要積極引導其通過勞動仲裁、法律援助等途徑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四)加大法治宣傳力度。各司法所要以農村(社區)為主陣地,以農民工、企業等為重點對象,深入轄區工程建設領域和農民工生活區域,圍繞《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四川省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法律援助法》等法律法規開展針對農民工的法律知識宣傳,通過懸掛橫幅、張貼宣傳標語、發放宣傳手冊、設立咨詢臺等方式對農民工關心的勞動合同簽訂、工傷賠償、工資報酬等熱點問題進行解答,引導農民工尊法、守法、學法、用法,以理性合法方式解決問題,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三、工作步驟和時間安排
專項行動從20xx年12月下旬開始,到20xx年3月底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12月18日-12月31日)。各司法所要指導各級人民調解委會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召開動員大會,層層發動,逐級成立工作專班,建立橫到邊、縱到底工作網絡,形成欠薪矛盾糾紛大排查大化解的強大合力。
(二)集中排查、化解階段(1月1日至3月15日)。各司法所要指導各級調委會深入開展拉網式欠薪矛盾糾紛大排查,將本轄區的欠薪矛盾糾紛排查清楚,對排查出來的欠薪矛盾糾紛,認真梳理歸類,分級分類逐一登記造冊,組織分析研判,排查有臺賬、化解有檔案。對排查出來的欠薪矛盾糾紛,層層落實包案化解責任,集中人力、精力、物力、財力,加大化解力度。
(三)總結提升階段(3月16日-3月31日)。各司法所要采取信息報送、工作通報和微信新媒體等多種形式,及時總結專項行動開展情況、經驗做法和工作成效,引導更多的欠薪糾紛當事人通過人民調解等法治化途徑解決矛盾糾紛。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各司法所要根據本轄區的實際情況,認真調研分析,制定有針對性的工作方案。指導各級調解組織明確責任人,層層量化工作目標任務,精心安排,確保行動扎實有效開展。
(二)把握節點,穩步推進。各司法所要按照時間節點要求,扎實推進行動開展,每月向區糾紛多元化解中心上報排查臺賬、工作總結。
(三)加強督查,嚴格考評。由糾紛多元化解中心成立督查組,對整個專項行動進行督查督辦,跟蹤問效。
農民工欠薪工作計劃方案 篇6
20xx年元旦、春節臨近,欠薪問題進入易發高發期,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和社會和諧穩定,本鎮將于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春節前,在全鎮范圍內開展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以下簡稱“專項行動”)。具體工作方案如下:
一、行動內容
此次行動以貫徹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為抓手,以招用農民工較多的工程建設領域和勞動密集型加工制造、快遞物流等行業為重點,對欠薪問題進行集中專項整治,主要包括:一是全面加快“全國根治欠薪線索反映平臺”和其他渠道接收欠薪舉報投訴的分類核實處置,做到案結事了;二是全面排查用人單位依法按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情況;三是工程建設領域關于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實名制管理、總包代發工資、工資保障金等制度落實情況;四是依法處置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行為,對欠薪違法行為依法依規實施信用懲戒。
二、行動目標
認真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依法維護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對查實的欠薪問題要在20xx年春節前全部辦結,讓被欠薪農民工及時拿到應得的工資返鄉過年,確保不發生因欠薪引發的重大群體性的事件或惡性極端事件,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大局。
三、組織機構
鎮成立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具體人員名單如下:
組長:
常務副組長:
副組長:
鎮規建辦、社發辦、平安辦、信訪辦、司法所、西虹橋地區社會事務管理中心、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及各村居、鎮屬公司負責人為領導小組成員。
領導小組在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主任兼任。
四、專項檢查安排
(一)宣傳和自查階段(20xx年11月1日-11月30日)
各村居、鎮屬公司和行業主管部門要堅持早預防、早發現、早介入、早化解,深入企業、工地、社區,結合實際開展普法活動,大力宣傳《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和相關勞動用工法律法規,切實提高企業依法支付農民工工資的自覺性,增強農民工依法理性維權的意識,營造維護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的良好輿論環境。各村居、鎮屬公司和行業主管部門要指導本行業或轄區內的用人單位對其20xx年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開展自查,對存在的問題主動予以糾正,并結合企業實際,采取多種方式協助化解隱患,把問題解決在萌芽階段。
(二)預警和排摸階段(20xx年11月15日-20xx年1月15日)
各村居、鎮屬公司和行業主管部門要聚焦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項目,及早開展隱患排查,對可能存在的矛盾糾紛認真梳理,實行“臺賬式”管理,做到底數清、情況明。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要加強對用工企業的日常巡查,嚴格落實上報制度,及時掌握企業欠薪動態;鎮規建辦、水務局、征收辦等對各自行業內的建設工程項目進行排查,督促總包及時撥付工程款,規范工資支付保障制度落實;鎮經發辦對快遞物流行業企業進行排查,對獨立運營的小微快遞企業要重點關注,對可能存在的欠薪隱患及時匯總。各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預警檢查、梳理排查工作、做好相應臺賬記錄。
(三)執法和化解階段(20xx年12月1日-20xx年春節前)
各單位要集中力量開展檢查,并做好相關檢查臺賬記錄。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負責對全區實體性用工企業進行檢查,發現欠薪企業,立即上報進入執法程序,迅速查清欠薪事實。鎮規建辦、水務局、征收辦等負責對各自行業內的'在建工程項目工資支付保障制度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責令整改。各部門要成立聯合檢查組,對轄區內的用工企業和建設工程項目工資支付情況進行檢查,對檢查出的問題,逐一制定化解整治方案和落實責任領導、責任人員,確保在20xx年春節前全部化解。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
各單位要進一步提高站位,充分認識做好春節前根治欠薪工作的重要和緊迫性。要成立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凝聚各部門的力量,層層壓實責任,精心組織實施、強化督查檢查,確保專項整治行動高效有序開展。
(二)加強指導督查,履行監管責任
各單位要不斷完善工作方案,靠實工作職責、暢通維權渠道、細化排查任務、突出化解效果,密切保持與上級部門聯系,加強排查化解工作的銜接,落實矛盾糾紛逐級化解,統籌推進欠薪工作的監管責任。
(三)樹立防范意識,提高維穩能力
要牢固樹立風險防控意識,健全欠薪應急處置機制,完善工作方案。出現因欠薪引發的群體性的事件或極端事件,要迅速啟動應急預案,快速介入,查明情況,督促企業或建設工程項目盡快解決欠薪問題,防止事態蔓延擴大。對企業一時難以解決拖欠工資或企業主欠薪逃匿的,及時上報適時動用欠薪保證金或其他渠道籌措資金,清償欠薪或墊付基本工資,幫助被拖欠工資農民工解決臨時生活困難,確保社會和諧穩定。
(四)健全工作臺賬,落實信息報送
各單位要嚴格按照方案的工作部署要求,努力形成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協調聯動、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落實專人負責檢查臺賬和報表,對重要工作信息,及時上報,確保信息溝通渠道暢通。聯系人: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顧小紅xxx。
農民工欠薪工作計劃方案 篇7
為認真落實省、市、縣政府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決策部署,切實維護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關于進一步做好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的通知》(晉政辦發〔20xx〕44號)及晉城市人民政府農民工工作暨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關于開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集中排查的通知》(晉市農民工治欠組辦函〔20xx〕10號)要求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健全根治欠薪長效機制,從源頭上制止和預防農民工欠薪行為發生,現結合我鎮實際,制定建立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協調機制實施方案:
一、成立工作領導小組
建立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協調機制,成立大箕鎮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開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指導開展根治欠薪工作。組長由鎮長任藝華同志擔任,副組長由副鎮長張晉杰同志擔任。辦公室主任由鎮勞動保障所所長閆鵬兵同志兼任。
二、建立工作會議制度
由鎮政府牽頭,定期召開根治欠薪工作會議,研究落實根治欠薪進展情況并按要求及時上報上級部門。按照屬地管理、歸口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村(社區)、鎮各有關部門要在領導小組統籌安排下,明確分工,強化責任,具體分工如下:
1.各村(社區):各村(社區)主要負責人是根治欠薪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建立健全應急工作機制,完善應急預案,及時妥善處置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引發的事件,維護社會穩定;要加強輿論宣傳,做好疏導工作,引導農民工用合理合法手段維護自身權益。
2.勞保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聯合相關部門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全面掌握清欠工作動態;建立健全應急工作機制。負責對已建成和在建的工程進行摸底排查。一旦發現有拖欠農民工工資,第一時間協調項目負責人妥善處理,做到預見早、處置快、影響小,努力從源頭上預防和化解拖欠工資糾紛。
3.信訪辦:負責組織協調各站所依法處置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起的涉訪、涉穩事件,防止群體突發性事件的發生;負責農民工來信來訪的接待、分流、轉送、交辦、督辦工作;督促各村(社區)、有關部門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行業管理、條塊管理責任,妥善處置群體上訪事件。
4.財政所:督促項目業主做好解決政府投資工程拖欠工程款工作;負責制定政府投資工程拖欠工程款的還款計劃;負責對已解決拖欠工程款的政府投資工程的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進行監督;負責規范政府性投資工程項目,防止新欠工程款。
5.派出所:負責調查處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規定的行為;對移送涉嫌犯罪的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件,應依法及時審查;對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依法立案,并及時查明犯罪事實,依法處置;協助處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事件,維護社會穩定。
6.司法所:負責建立農民工討薪法律援助機制。成立農民工法律援助中心,為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提供及時有效的法律咨詢服務和法律援助,依法幫助農民工解決拖欠工資問題。
三、完善工資支付監控預警機制
充分發揮網格化管理機制,加強對轄區內用人單位工資支付情況實行日常監管,每年開展2次以上用人單位工資支 付情況摸底排查,及時發現和處置欠薪隱患。對出現工資支付困難的勞動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飲服務以及涉及化解過剩產能的企業,實行重點監控,積極完善欠薪預警系統。一旦發生勞資糾紛突發性事件,鎮、村(社區)責任人應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組織協調處理,并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共同介入處理。
四、建立健全工作問責制度
鎮政府對在處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中組織不到位、監管責任不落實、欠薪處理不力的引發極端事件或重大事件的,要對相關領導和責任人進行問責;對工作不作為、亂作為行為,工作中失職、瀆職行為進行立案查處,確保農民工工資支付各項措施和工作落到實處,確保農民工按時足額拿到工資,維護我鎮社會和諧穩定。
農民工欠薪工作計劃方案 篇8
一、指導思想
根據市委、市政府針對解決好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的要求和部署,有效預防和快速查處因農民工工資拖欠引發的突發事件,切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依法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確保勞動關系和諧,維護社會穩定。
二、工作目標
建立預防和解決我鎮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長效機制,切實解決好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
三、組織機構
為保障我鎮預防和解決拖欠民工工資工作的順利實施,加強對該項工作的領導與協調,成立陸坪鎮解決清理拖拖欠民工工資工作小組,具體負責我鎮解決清理拖欠民工工資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勞動監察中隊,由彭菊敏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四、職責分工
各部門要在預防和解決拖欠民工工資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各司其職,做好預防和解決拖欠民工工資問題。按照各部門的工作實際,具體職責如下:
綜治辦,負責做好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群體性突發事件處置的組織協調工作,督促各部門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妥善處理上訪事件。
勞動監察中隊,負責受理拖欠民工工資的舉報投訴工作,要堅決依法從嚴從快查處。加強勞動監察日常巡查范圍,規范用人單位勞動用工管理。聯合各部門開展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全面掌握清欠工作動態,做到反映迅速、措施果斷、處置穩妥。建立健全應急工作機制,發揮農民工資保障金德保障作用。、
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拖欠民工工資工作問題的實施意見》(黔府辦發[2016]32號)有關規定,分管各村(居)領導按照“屬地管理、分級管理、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定期或不定期走訪排查可能引發農民工工資拖欠事件的隱患,明確并落實農民工工資拖欠工作的信息報告人,及時上報相關信息;組織、協調相關部門處理農民工工資拖欠工作;落實上級部門下達的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工作任務。
農民工欠薪工作計劃方案 篇9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國辦發〔2016〕1號)、《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實施意見》(陜政辦發〔2016〕28號)、《安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實施意見》(安政辦發〔2016〕126號)精神,切實有效解決我縣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為了有效治理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我們將以建筑、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設領域和勞動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飲服務等易發拖欠工資的行業為治理重點;著力解決工資支付行為不規范、工資支付監控手段不完備、工資清欠應急保障能力不足、企業失信懲戒機制不健全等突出問題;健全源頭預防、動態監管、失信懲處相結合的制度保障體系;完善市場主體自律、政府依法監管、社會協同監督、司法聯動懲處的工作體系。確保到2017年底,形成制度完備、責任落實、監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我縣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得到根本遏制。
二、工作內容
(一)檢查各施工單位是否存在非法用工、未簽訂勞動合同、未建立勞動用工備案名冊、未執行考勤登記、扣押證件、收取押金、限制人身自由等問題;
(二)治理建設工程違法發包、轉包、掛靠經營、非法分包和拖欠工程款引發的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問題,尤其是政府工程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
(三)監督檢查建設項目是否落實工程項目總承包企業工資支付負責制;
(四)各建設單位執行工資保證金制度情況;
(五)政府欠薪應急周轉金賬戶建立及資金入賬情況;
(六)整治各行業主管部門和建設單位未落實監督責任,造成拖欠農民工工資日積月累、集中討薪的問題。
三、治理方法和步驟
(一)宣傳動員。縣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長期組織成員單位采取專欄宣傳、送法上門、散發宣傳資料等形式,大力宣傳《勞動合同法》、《最低工資規定》、《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全縣即時制定的各類農民工工作保障措施。指導施工單位規范用工管理,樹立守法誠信的理念,引導廣大農民工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營造支持、推動治理行動的良好社會氛圍。
(二)集中治理。各建設單位要落實施工總承包企業在本實施方案印發之日起,及時督促各施工企業就合同簽訂、勞動用工備案名冊建檔、農民工考勤登記制度完善等情況認真開展自查,主動糾正存在的問題。縣人社局要按照實施方案,對我縣所有施工項目逐一進行排查;發現問題的,嚴格按照有關規定,督促相關企業或單位予以糾正、妥善解決,同時要暢通投訴舉報渠道,深入群眾中傾聽群眾訴求,征求群眾意見。對查找出的問題和群眾關心并反映強烈的問題,建立臺賬,跟蹤管理,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確整改時限、責任人,集中力量打好欠薪問題治理攻堅戰,確保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不受損。
(三)總結建制。各建設單位要對本系統施工項目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進行全面匯總分析,在春節前一個月分析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原因,研究解決問題的具體措施,建立健全保障農民工工資及時足額支付的長效機制。
四、治理措施
(一)暢通投訴舉報渠道。要始終保持農民工維權投訴通道暢通無阻。設立投訴舉報電話:0915—8820328、信訪接待室:縣人社局二樓勞動監察隊。各行業管理部門也要建立維權渠道解決拖欠工程款問題引發拖欠工資問題,并向社會公布投訴舉報電話和設立信訪接待室。招用農民工較多的企業要設立勞動保障維權公示牌,嚴格落實受理投訴舉報“首辦負責制”,做到有訴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
(二)明確工資支付和清償主體責任。在工程建設領域,施工總承包企業對所承包工程項目的農民工工資負總責,直接與農民工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務和分包企業對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直接責任;農民工工資必須按月足額支付到農民工本人,嚴禁將工資發放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個人;施工總承包企業將工程違法分包、轉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者個人,對該組織或者個人招用的農民工,由建設單位、施工總承包企業和分包企業承擔用工主體責任并支付農民工工資。因建設單位或者施工總承包企業未按照施工進度和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致使分包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以應支付而未支付的工程款為限先行墊付農民工工資。
(三)依法規范勞動用工管理。一是加強勞動合同管理。各類企業依法與招用的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并嚴格履行,建立職工名冊并辦理勞動用工備案。在工程建設領域,堅持施工企業與農民工先簽訂勞動合同后進場施工,全面實行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制度,建立農民工名冊,督促施工單位將農民工名冊、身份證和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上報縣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登記,逐步實現信息化實名制管理。二是施工總承包企業要加強對分包企業勞動用工和工資發放的監督管理。在工程項目部配備勞資專管員,建立施工人員進出場登記制度和考勤計量、工資支付等管理臺賬,約定每月工資的核算辦法和標準、支付時間、支付方式等事項,直接服務管理到農民工。三是施工總承包企業應當在施工現場醒目位置設立農民工維權信息告示牌,向農民工公示所建項目的建設單位、施工總承包企業、勞務和分包企業的詳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聯系電話、施工總承包企業和分包企業項目經理姓名、聯系電話、每月支付農民工工資的具體日期。
(四)完善農民工工資保障金制度。各建設單位在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工程建設施工許可手續和招投標時,將施工企業資質證照及施工項目名稱和總投資金額等內容上報縣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登記備案。按照《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清理規范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的實施意見》(陜政辦發﹝2016﹞80號)規定,按照工程投資總額0.5%-3%的比例向縣人社局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建設工程項目發生農民工工資拖欠,縣人社局經核準確認后,依法動用工程項目繳存的工資保證金,用于支付拖欠的農民工工資。已動用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的,建設單位或工程總承包單位限期等額補繳,逾期未補繳的,建設工程項目行政主管部門對已竣工的工程暫緩驗收。
(五)建立健全欠薪應急處理制度。為依法妥善處置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突發群體的事件和極端性事件,縣財政局預算專項資金,建立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政府欠薪應急周轉金,用于解決緊急情況下的欠薪問題,先行墊付農民工基本生活費,幫助解決欠薪農民工的臨時生活困難。對采取非法手段討薪或者以討薪為名實為達到其他目的的行為,公安機關應快速依法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六)推行施工總承包企業代發工資制度。在工程建設領域,實行勞務和分包企業委托施工總承包企業代發農民工工資制度。分包企業應逐月編制實名工資支付表,如實記錄所有農民工姓名、身份證號碼、工資支付數額和扣除數額等事項,經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后,于每月10日前將上月的實名工資表送施工總承包企業項目部。施工總承包企業項目部負責為招用的農民工申辦的銀行個人工資賬戶和銀行卡,委托銀行按月將農民工工資匯入其個人賬戶。施工總承包企業自收到分包企業提交的工資表之日起10日內將工資支付到農民工本人。
(七)實行農民工工資與工程款分賬管理制度。要落實施工總承包企業將人工費用與其他工程款分賬管理,在工程項目部所在地銀行開設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為農民工申辦的銀行個人工資賬戶并辦理實名制工資支付銀行卡,委托銀行代發農民工工資。要把開設的農民工工資支付專用賬戶報縣人社局備案,同時委托開戶銀行負責日常監管,確保專款專用。開戶銀行發現賬戶資金不足、被挪用等情況時,應及時向縣人社部門和工程建設項目主管部門報告。建設單位應從工程價款中單獨列支農民工工資款,在工程基礎、主體和裝修三個部分開工前按照工程價款一定比例,向施工總承包企業農民工工資支付專用賬戶劃撥資金。施工總承包企業沒有按照規定設立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的,由建設項目行政主管部門發出書面通知責令整改或停工。發生勞動糾紛,由施工總承包企業承擔舉證責任和連帶支付責任,不能舉證的,由人社局按照農民工提供的工資數額或參照本企業同崗平均工資,以有利于農民工的原則計算確定欠資數額。
(八)建立健全企業勞動用工和工資支付情況信用體系。加強企業守法誠信管理,實行分類分級動態管理。建立拖欠工資企業“黑名單”制度,將嚴重拖欠工資企業納入銀行企業征信系統、社會信用信息共享系統和市場主體信用信息系統,施工總承包企業和分包企業同時納入建筑企業信用信息系統,由各部門依法向社會公布,在政府資金支持、政府采購、招投標、施工許可、履約擔保、資質審核、融資貸款、市場準入、評優評先等方面予以限制,形成“一處違法、處處受限”懲治格局,提高企業失信違法成本。
(九)強化部門聯動處置。實行多部門聯合治理機制,加強與公安、市場監管、工會等部門協調溝通,加大聯合執法力度,快速、依法處理有關問題,對農民工投訴的重大疑難案件、跨地區以及出現過激行為的案件,要現場辦理、特案特辦、快速處置。同時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處置”的原則,組織縣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加強對用人單位的勞動用工動態監管,從源頭上預防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問題的.發生。完善勞動監察執法與公安、檢察院、法院的協作制度,發揮刑法對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行為的威懾作用。督促企業嚴格落實工資支付規定,逐步完成實名制用工,不斷擴大日常巡視檢查、書面材料審查的范圍,查處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
五、工作要求
(一)夯實工作責任。縣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要充分發揮作用,整合各部門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定期研判我縣農民工工資支付形勢,制定解決突出問題的具體措施。縣人社部門負責組織協調和督促檢查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發揮勞動監察、爭議仲裁調解等職能作用,做好勞動爭議投訴和農民工工資拖欠投訴等工作,督促建立和完善工資保證金、應急周轉金等工作機制;縣住建、交通、水利、農林科技、教體等部門要切實履行行業監管責任,規范工程建設市場秩序,督促企業落實勞務用工實名制管理等制度規定,負責督辦因掛靠承包、違法分包、轉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督促所批項目落實工資支付監控制度、工資保證金制度,審驗項目資金到位情況;縣發改部門要加強對政府投資項目的審批管理,嚴格審查資金來源和籌措方式;縣財政部門要加強對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全過程的資金監管,按規定及時撥付財政資金,落實欠薪應急周轉金制度;縣公安部門要積極處理因拖欠農民工工資而引發的刑事和治安案件,加強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聯動,依法快速受理縣人社部門移送的欠薪逃匿、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涉嫌違法犯罪案件,依法打擊采取非法手段討薪,或以追討農民工工資為名追討工程款且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縣司法部門要積極為農民工提供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金融機構對欠薪企業在貸款、融資等方面依法依規予以限制;工會組織要加強法制宣傳和執行監督,提供法律援助,協調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
(二)提高查辦效率。對農民工投訴的拖欠工資案件,縣勞動監察執法大隊要在法定時間內堅持快立案、快調查、快辦理、快結案的“四快”原則,迅速找準勞資雙方的糾紛切入點,進一步提高了辦案效率。對農民工申訴的克扣拖欠工資案件,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應適用簡易程序,迅速作出裁決。
(三)強化責任追究。對農民工工資問題發頻高、舉報投訴量大的行業和重大違法案件進行重點督查。對相關政策制度落實不到位、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嚴重的單位,由縣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進行約談。對因拖欠工資造成打砸公共設施、圍堵政府、圍堵交通等突發性事件和群體的事件的,將追究行業主管部門責任。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拖欠工程款并引發拖欠民工工資問題的,嚴厲追究發包單位和項目負責人的責任。將農民工工資支付納入全縣目標責任考核,建立健全考核評估機制和問責制度,對部門和鎮在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中存在領導不力、監管不力、配合不力、處理不力和工作人員推諉扯皮等不作為行為,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農民工欠薪工作計劃方案 篇10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精神》,規范企業用工行為,維護廣大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促進區域經濟健康發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根據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京興政發[2007]38號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具體要求如下:
一、重要意義
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出發,以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作為根本出發點,把繼續解決好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重要工作來抓,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力度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快建立預防和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長效機制,把解決舊的拖欠和預防發生新的拖欠相結合,通過加大執法檢查力度,鞏固我鎮近年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取得的成果。
二、組織機構
成立北臧村鎮2009年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領導小組,鎮長王志敏同志任組長,鎮信訪辦、矛盾調處中心、企業發展辦公室、農業發展辦公室、勞動和社會保障科、城鎮建設規劃科、重大項目辦公室、派出所、司法所、工會、宣傳文體中心及各村黨支部、村委會等為成員單位。
三、組織保障
1、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聯席會議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解決農民工工資問題的組織領導,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確保社會穩定,建立鎮長參加的,鎮信訪辦、矛盾調處中心、企業發展辦公室、農業發展辦公室、勞動和社會保障科、城鎮建設規劃科、重大項目辦公室、派出所、司法所、工會、宣傳文體中心及各村黨支部、村委會等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聯席會議制度,負責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相關事宜,加強對重點行業農民工工資支付的監督管理。
2、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責任分工制度:
勞動和社會保障科牽頭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相關工作計劃和政策措施,建立預防和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機制和制度,通過勞動行政監察執法,糾正和處理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違法行為。
城鎮建設規劃科負責對非法占地,違法建設行為進行嚴厲查處,杜絕因非法占地,違法建設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現象。
企業發展辦公室負責鎮域企業勞動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與貫徹,對雇傭雙方進行《勞動合同法》、《就業促進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三法培訓教育,重點抓好用人單位勞動用工、勞動合同簽訂、社會保險費征繳、勞動報酬規范化管理工作,依法查處違法行為,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農業發展辦公室負責鎮域農業企業雇用雙方勞動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與貫徹,進行三法培訓教育,對企業用工行為規范管理,做好日常巡查。
重大項目辦公室負責新農村建設中建筑施工企業雇用雙方勞動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建立資金監管賬戶,保證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信訪辦、矛盾調處中心負責接待來訪農民工、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及其總體部署、協調工作,兩部門相互協助配合,疏導調處重大信訪、群體上訪案件,解決突發性事件,做好農民工的思想疏導工作。
工會負責指導、幫助企業建立和完善工會組織,逐步提高工會組織為勞動者維權的能力。指導農民工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加強對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履行情況的監督。
派出所負責協助勞動和社會保障科嚴厲查處拖欠農民工工資以及欠薪逃匿的違法行為,對惡意討要工資的要依法從嚴處理,確保社會穩定。
司法所負責推行法律援助制度,為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農民工提供法律援助。配合勞動和社會保障科指導、督促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用人單位與農民工簽訂還款協議,建立完善、便捷、高效的`維權機制。
各村黨支部、村委會負責轄區內企業日常巡查工作,對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社會保險繳納、工資發放等情況進行規范管理,按月上報監察信息,發現問題及時上報。負責轄區內各類建設工程的日常監察,做好工程甲乙雙方工程款的協助兌現工作,確保無拖欠工人工資現象的發生,做好矛盾排查和預防并上報及時。
各職能部門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職,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理勞務糾紛引起的群體的事件,做好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預防與解決工作。
3、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定期會審制度:
各職能部門要各司其職,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各類情況要做到底數清、掌握情況及時,通過定期會審、重點排查等手段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現象認真研究建立臺帳制定措施,做到早預防,早處理。
4、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定期通報制度:
建立健全工資支付監控制度和定期通報制度,對企業工資支付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對檢查結果進行公布和對有關企業提出預警。對因勞動報酬原因造成越級上訪及大規模工資拖欠現象的企業進行新聞媒體曝光,通報批評。
四、工作措施
1、強化企業三法培訓:以全面貫徹實施《勞動合同法》、《就業促進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為主線,在全鎮范圍內開展企業法人、勞資負責人三法培訓活動,活動要求勞動和社會保障科牽頭,企業發展辦公室組織,其他各部門協助配合。通過強化宣傳教育,在全鎮大力營造學法、守法、用法、執法的良好社會氛圍。
2、建立企業職工聯系卡制度:在執法大檢查活動中,向企業職工發放北臧村鎮政府聯系卡,聯系卡中注有政府各職能部門的工作分工,投訴及舉報電話,確保舉報投訴渠道的暢通,對舉報投訴的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及時進行調查處理。
3、落實層層監管責任,簽訂責任書:在執法大檢查活動中,我鎮要求各村黨支部、村委會與轄區內企業簽署《清欠工人工資責任書》,規范企業用工行為;村域外的本鎮企業由企業發展辦公室與各企業簽署《清欠工人工資責任書》,政府還要與各村委會簽署《清欠工人工資責任書》,使責任層層落實到位。
4、強化日常巡查:各村級專職就業指導員要各負其責,每月對轄區內企業進行日常巡查,于每月30日前將巡查結果上報勞動和社會保障科。
5、日常矛盾排查工作:每月30日前召開日常矛盾排查會議,各職能部門及村級就業指導員做好日常排查、矛盾預防工作,定期匯報排查結果,制定解決方案,及時解決矛盾問題。
6、做好專項監察:每季度的首月為專項執法大檢查活動月,檢查的主要內容有:(1)針對《勞動合同法》貫徹實施情況,監察企業勞動合同文本規范情況、勞動合同簽訂情況、勞動合同履行情況、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等規范企業用工行為;(2)監察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活動由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組織實施,并做好執法大檢查總結,及時上報相關部門。
7、重大活動監察工作:對元旦、春節等重大節日和兩會、國慶等重大活動要加強監察力度。2009年是我國新中國成立60周年大慶,我鎮要重點做好國慶期間的勞動用工監察,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五、總體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
當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問題仍是一個突出的社會熱點問題,因“拖欠”而引發的群眾性討要工資突發事件已成為影響社會穩定的一個重要因素,對此鎮各有關行政職能部門一定要從維護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認識維護廣大農民工合法權益的工作,對于促進經濟健康發展,維護社會穩定,建設和諧社會的重要意義,切實把做好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工作擺在突出位置,加強組織領導,確保人員,專人負責,全力以赴的把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的專項執法大檢查活動組織實施好,確保取得實實在在的工作成效。
(二)明確責任,嚴格執法
各職能部門要密切配合,保證這次執法大檢查活動取得明顯效果。根據這次專項執法大檢查的具體要求,要重點突出對勞動用工管理工作薄弱、發生問題較多的用人單位的執法檢查,嚴格依法行政,凡是在規定期限內沒有按照要求進行整改的,要依據有關規定實施行政處罰。對影響惡劣屢教不改尤其是唆使民工惡意滋事、擾亂市場秩序的.用人單位在依法處理的同時還應依法通過新聞媒體公開曝光。同時,要確保舉報投訴渠道的暢通,對舉報投訴的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要及時進行調查處理。
(三) 搞好大檢查活動主要信息的報送工作
鎮宣傳文體中心負責解決宣傳工作,指定專人負責,確保各項活動圖像、文字信息資料齊全。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將活動的主要信息報區對口各委辦局。
農民工欠薪工作計劃方案 篇11
為積極預防和有效處置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建立健全長效機制,落實上級要求,從根本上解決我市建筑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20xx年3月15日,我市出臺了《關于全面治理建筑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一、出臺背景情況
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事關廣大農民工切身利益,事關社會公平正義和社會和諧穩定。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都明確提出,要保護勞動所得,健全工資支付保障機制。為此,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實施意見》。近年來,經過各有關部門共同努力,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總體得到有效控制,但目前仍未得到根治,特別是建筑領域受經濟下行壓力增大、部分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等因素影響,在一些領域還有所反彈,拒不支付勞動報酬違法犯罪行為還時有發生。由此可見,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形勢依然嚴峻,任務十分艱巨。對此我市結合實際,出臺《關于全面治理建筑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實施方案》是全面深入貫徹落實上級部署要求的重要舉措,目的是從根本上解決我市建筑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
二、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成因
從近年來的情況來看,當前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仍主要發生在工程建設領域,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建設領域市場秩序不規范。工程項目違法分包、層層轉包、掛靠承包、墊資施工和拖欠工程款等問題仍大量存在,無用工主體資格的“包工頭”帶隊伍參加施工的現象比較普遍,導致建設單位與農民工之間形成了很長的“債務鏈”,工資支付的責任主體難以落實。二是建設領域用工管理和工資支付行為不規范。施工企業普遍采取平時只給農民工發基本生活費,工程竣工后或春節前結清工資等做法,將農民工工資與工程款捆綁在一起,一旦工程款不到位極易導致欠薪。同時,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低、流動性大,使農民工在追討工資時往往缺乏證據。
三、主要任務和目標
以建筑、市政、農牧、交通、水利、電力等工程建設領域等易發生拖欠工資問題的行業為重點,健全源頭預防、動態監管、失信懲戒相結合的制度保障體系,完善市場主體自律、政府依法監管、社會協同監督、司法聯動懲處的工作體系。形成“全面覆蓋、制度完備、責任落實、監管有力”的治理格局,努力實現我市農民工工資基本無拖欠。
四、在治理工程建筑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有效措施
《方案》堅持以問題為導向,以治理工程建筑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為重點,從用工管理、工資發放、資金撥付、保障制度、項目管理等環節予以規范,提出了有針對性的政策措施。一是針對用工管理、工資支付、保障制度等問題,通過落實“五項制度”管理,規范企業勞動用工及工資支付行為,用制度保護農民工的權益;二是通過加強工程款支付的管理,在源頭上保證農工工資的來源;三是加大拖欠工資案件的查處,建立欠薪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機制,做好事中的處置預案。
五、加強組織實施,確保政策措施落實到位
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誰建設、誰負責”“誰監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政府領導責任和部門監管責任。將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納入政府目標責任考核體系。對責任落實不到位的單位和個人,將依法依規予以追究問責。同時加強政策宣傳,營造依法按時足額支付工人工資的環境氛圍,使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得到根本遏制。
農民工欠薪工作計劃方案 篇12
為進一步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預防和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群體性的事件,切實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為貫徹落實婁星區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領導小組會議精神,徹底解決我鎮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決定在全鎮范圍內開展為期60天的清理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行動,現制定如下整治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理念,以推進建筑項目工人實名制管理為基礎,以完善欠薪預警系統為重點,以治欠保支夏季行動“三查兩清零”(查欠薪隱患、查歷史積案、查政府和國有企業投資項目工資支付情況,實現政府投資項目、國有企業投資項目欠薪清零)為手段,全面落實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各項制度措施,規范建筑市場秩序,規范工資支付行為,落實政府主體及部門監管責任,加大問責和懲戒力度,確保不發生因欠薪引發群體性、極端性事件,確保實現在建項目無欠薪,推動我鎮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取得明顯進步,切實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保障廣大農民工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大局穩定。
二、整治對象
鎮轄區所有企業、在建項目、牽涉農民工用工的所有項目。
三、加強組織領導,依法執法
(一)加強組織領導。xx鎮成立鎮黨委副書記、鎮長xx任組長,政協工聯委主任黃建平,黨委委員、紀委書記xx,人大副主席李x任副組長,紀委、派出所、綜治辦、人社站、信訪辦負責人為成員的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xx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地點設鎮人社站。明確目標和任務,加大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及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宣傳力度,及時協調處理拖欠案件,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二)加大執法整治力度。鎮人社站、綜治辦、信訪辦,xx派出所及各村負責人,負責對轄區內企業,用人單位進行清理整頓,分片包干嚴密排查,實行責任制,誰清欠、誰簽字、誰負責,堅決做到不漏一家,不跑一戶。
(三)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公開農民工維權舉報投訴電話和接訪詳細地址(投訴舉報電話xxxx,地點鎮便民服務中心),采取有效措施及時化解各類用工矛盾,對舉報投訴力爭做到接待一起、登記一起、受理一起、化解一起。
(四)明確工作責任。在專項行動中,具體職責是:政府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維護農民工權益工作;人社站做為牽頭部門,負責組織協調清欠專項整治,對拖欠、摳扣農民工工資案件及時調查,及時處理;鎮綜治信訪辦負責農民工上訪案件的登記受理和協調解決,及時與有關部門溝通,做好案件的轉辦、交辦工作;xx派出所做好轄區安全穩定工作;各村負責各自轄區內的聯絡工作和協助人社站清理整頓工作。
(五)嚴肅查處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按照《勞動法》有關規定,加大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用人單位的處罰力度,對惡意拖欠,情節嚴重的企業,依法責令停業整頓,限期處理到位。對拖欠工程數額較大的企業單位和克扣農民工工資數額大、時間長、性質惡劣的用人單位,在依法處理的同時,并及時上報主管單位列入“重點監管單位”。
(六)建立工作信息通報制度。在專項行動期間,鎮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全鎮拖欠工資投訴典型定期進行通報,并及時匯報給鎮主要領導。
四、工作措施
(一)檢查各企業、在建項目的招用農民工情況,包括招用農民工數量、招用途徑、招用期限、招用農民工有關資料臺帳等。
(二)檢查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包括工資支付標準和方式,工資支付記錄,拖欠工資的數額和涉及人數。
(三)執行有關法律法規的情況,包括勞動合同簽訂,工程施工合同簽訂,參加社會保險情況,以及是否有扣押農民工本人證件,收取抵押金、使用童工、限制人身自由、強迫勞動等情況。
(四)檢查用人單位與招用的.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并為農民工繳納社會保險情況。
(五)用人單位無扣押農民工任何證件、錢物情況,無使用童工現象。
五、清理整頓標準
用人單位必須達到以下標準:
(一)用人單位持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施工資質證書或項目經理持有資質證書。
(二)用人單位建立工資支付臺帳,同時建立農民工考勤登記臺帳,按月或按合同約定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
(三)用人單位已拖欠農民工資的必須全額兌現,工資支付達到按月結算,不再發生新的拖欠,對整治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要敢于較真碰硬,加強問責和懲戒。把拖欠農民工工資整治情況納入對各單位的年度績效考核,對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國有企業投資工程項目和國有建筑企業施工總承包工程項目發生欠薪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啟動問責機制;對建筑企業不按要求落實各項制度,整治不到位或工資支付主體責任不落實的,積極聯動上級主管部門和各級職能部門,用好用足行政、刑事處罰措施和欠薪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對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的要依法從重打擊。
農民工欠薪工作計劃方案 篇13
根據《保山市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工作聯席會議關于開展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保薪聯發電〔2019〕2)要求,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批示要求,為進一步做好木老元鄉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經鄉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將在全鄉范圍內開展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專項整治行動,確保2020年實現全鄉農民工工資基本無拖欠的目標。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各鄉直有關部門要提高思想認識,把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工作作為信訪穩定工作的一件大事來抓,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緊密圍繞構建和諧社會的目標,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行業主管、部門聯動”的方針,強化措施、密切配合,確保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行動取得實效,同時要注重日常監管和長效機制的建立和落實,明確職責,常抓不懈,保障廣大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二、專項整治重點和目標
(一)專項整治重點:對使用農民工的各類用人單位,特別是招用農民工較多的建筑、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設項目和非建設領域勞動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飲服務等易發生拖欠工資問題的企業。用人單位按照工資支付有關規定支付農民工工資的情況、企業經營者拖欠工資后逃匿的情況;用人單位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等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情況。督促建設單位和施工總承包企業應按月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
(二)專項檢查目標:及時清理支付拖欠民工工資,督促項目施工單位按規定繳納民工工資保障金,切實維護民工合法權益,確保社會和諧穩定。并通過專項檢查,突出重點,加強欠薪隱患排查,掌握欠薪隱患情況,消除隱患,解決欠薪問題。依法查處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違法行為,加強疏導,引導其采取合理、合法途徑解決。確保2020年農民工工資基本不拖欠,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基本結案,以討要工資的名義討要工程款,引發群體的事件、極端事件的隱患的,公安部門按維穩要求加強制止和打擊,群體的事件基本得到妥善處置。因拖欠工資引發的群體的事件數量明顯下降,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件及時移交司法處理,切實維護廣大勞動者的工資報酬權益和社會公平穩定。
三、專項整治行動安排
(一)宣傳動員及自查階段(2019年6月2日至2019年6月30日)。一是引導廣大農民工增強依法維權的意識和能力。采取多種形式,廣泛深入宣傳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重要意義,采用媒體宣傳、上街宣傳、專欄宣傳、短信、微信以及送法律知識上門、設立維權告示牌、張貼和發放宣傳品、舉辦咨詢宣傳活動等形式,宣傳普及《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最低工資規定》、《云南省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規定》和《保山市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辦法》等法律法規,增強用人單位依法支付工資的自覺性,提高廣大農民工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營造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良好法制環境。二是召集專項檢查所涉部門召開動員部署會議,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充分發揮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工作會議制度作用,履行行業主管部門職責,整合各部門工作力量,嚴格落實“包保責任制”;分析研判工作形勢及存在問題,加強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工作情況動態互通,團結聯動,實施綜合整治,保證領導到位、組織到位、人員到位、責任到位。按照“問題早發現、隱患早排除、責任早落實”的要求,立足職能,密切配合,迅速行動,扎實開展欠薪隱患排查工作,準確掌握欠薪問題和隱患,嚴格按照“五個一”要求(一個矛盾隱患、一個化解方案、一名責任領導、一套化解班子、一抓到底),落實“四包”責任制度(包調查、包處理、包穩控、包鞏固)將各項欠薪問題和隱患就地、及時、妥善解決好。三是對農民工工資支付中存在的問題和隱患要“重排查”,做到“早發現、早解決”,努力把欠薪問題及時地解決在萌芽階段。四是各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由工程建設行業主管部門牽頭,相關部門參與,在2019年6月30日前,對本行業工程建設項目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進行全面排查,將容易發生拖欠工資問題和曾經發生過拖欠工資問題的.企業納入監控范圍,發現欠薪隱患和已欠薪的,登記造冊,指派專人負責,實行掛牌督辦,辦完一件,銷號一件。五是督促建設單位、施工總承包企業按期撥付工程款,及時進行工程驗收、決算,堅決防止因竣工驗收不及時,導致工程工期延長,造成農民工工資拖欠。2019年春節前全部辦結。
(二)執法檢查階段(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鄉勞動保障所、派出所、住建、交通運輸、水利、市場監督管理、工會等部門組成聯合執法檢查組,集中力量對用人單位進行檢查,進一步加強在建工程項目管理,綜合采取施工許可監管、信用評價管理、資質資格監管、行政執法檢查、竣工驗收備案等手段,積極開展工程建設項目的全過程監管,堅決遏制工程項目未批先建等問題。對重點行業、重點區域及發生過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用人單位要逐戶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一名領導專門負責,并選派素質好、責任心強、業務精通的人員開展工作,確保專項整治行動取得成效。
(二)暢通舉報投訴渠道。采取有效措施及時化解,堅持有訴必查、查實必究,對舉報投訴力爭做到接待一起、登記一起,受理一起、查處一起。
(三)強化協調配合。及時查處拖欠民工工資行為。尤其是對拖欠數額較大、時間較長且情節嚴重的用人單位及責任人,要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項目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采取強有力的工作措施,扎實開展拖欠民工工資處置工作。各級各部門對民工投訴的重大疑難案件以及出現過激行為的案件,要快速反應、特案特辦,及時到一線解決處置,確保不發生群體的事件。
(四)嚴肅追究責任。各鄉直有關部門要督促涉及單位足額兌現民工工資和足額繳納民工保證金,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對因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具體、處置不力導致群體的事件的,我鄉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農民工欠薪工作計劃方案 篇14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和博治欠發〔20xx〕2號《博羅縣開展集中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和社會和諧穩定,現結合我鎮實際情況制定專項行動方案。
一、工作內容
此次行動以貫徹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為抓手,以招用農民工較多的工程建設領域和勞動密集型加工制造、快遞物流等行業為重點,對欠薪問題進行集中專項整治,主要包括:一是全面加大“全國根治欠薪線索反映平臺”接收線索核處力度,壓實核處工作責任,嚴格遵守辦理時限,規范核處程序和結論,加強重大欠薪線索的.提級核處和督辦督查,提高核處工作質量和效率,確保所有線索按時辦結,做到案結事了;二是全面排查用人單位依法按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情況;三是全面核查工程建設領域關于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實名制管理、總包代發工資、工資保障金等制度落實情況;四是依法處置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行為,對欠薪違法行為依法依規實施信用懲戒。
二、工作目標
認真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依法維護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對查實的欠薪問題必須在20xx年春節前全部辦結,讓被欠薪農民工及時拿到應得的工資返鄉過年,確保不發生因欠薪引發的重大群體性的事件或惡性極端事件,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大局。
三、工作步驟
專項行動自即日起至20xx年春節前,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組織部署階段(10月份)
由調整后的鎮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負責領導此次專項行動,具體人員名單如下:組長許道榮(鎮黨委副書記、鎮長),副組長劉志偉(鎮黨委副書記)、曾仁思(鎮黨委委員)、薛祖業(副鎮長)、馮日成(副鎮長),領導小組成員由楊僑派出所、公共服務辦公室、綜合治理辦公室、經濟和建設辦公室、建設和道路事務中心、楊僑司法所、楊僑市場監督管理所、實業總公司等部門負責人組成。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公共服務辦,辦公室主任由曾仁思同志兼任,常務副主任由葉競陽同志兼任,負責統籌整治拖欠農民工專項行動日常工作。
(二)集中排查階段(20xx年11月1日-11月15日)
行業主管部門和各企業要堅持早預防、早發現、早介入、早化解,深入企業、工地、社區,結合實際開展普法活動,大力宣傳《勞動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和相關勞動用工法律法規,切實提高企業依法支付農民工工資的自覺性,增強農民工依法理性維權的意識,營造維護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的良好輿論環境。行業主管部門要指導本行業或轄區內的用人單位對其20xx年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開展自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行業主管部門要聚焦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重點領域,特別是一些“問題企業”及早開展隱患排查,對可能存在的矛盾糾紛認真梳理,實行“臺賬式”管理,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對存在的問題主動予以糾正,采取各種有效措施化解隱患,把問題解決在萌芽階段。
(三)處置和化解階段(20xx年11月16日-20xx年春節前)
各成員單位要組織開展根治欠薪集中接訪活動,有關成員單位負責通知帶頭接訪,直接處理重大敏感欠薪問題。對問題棘手一時難以解決、欠拖不決的案件,要合力攻堅,對涉及人數多、金額大的重大欠薪案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實施領導包案制度,掛牌督辦,不結案不銷號。
四、職責分工
(一)公共服務辦公室:統籌集中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行動日常工作,具體負責企業欠薪調處、化解及用工監管,負責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行動數據材料整理和報送。
(二)楊僑派出所:負責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行動秩序維持,依法打擊借拖欠農民工工資事由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秩序、擾亂社會治安及暴力侵害人身的違法犯罪行為,對移送的`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件,要及時受理、及時審查,對符合立案條件的,及時立案偵辦。
(三)綜合治理辦公室:負責“12345”平臺欠薪投訴案件轉辦、催辦,協助各成員單位調處、化解欠薪案件。
(四)經濟和建設辦公室:對快遞物流行業企業和獨立運營的小微快遞企業進行排查,對欠薪隱患和問題牽頭處置。
(五)建設和道路事務中心:對建設工程項目進行排查,督促總包及時撥付工程款,規范工資支付保障制度落實,牽頭處置建筑行業欠薪問題。
(六)楊僑司法所:協助成員單位調處各類欠薪案件,對當事人或企業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
(七)市場監督管理所:負責物流行業及個體工商戶欠薪問題排查和調處化解。
(八)實業總公司:負責所管轄的物業及相關工程的用工管理,負責相關欠薪問題的調處化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提高政治站位
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堅決把根治欠薪工作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擺上重要議事日程,進一步提高做好根治欠薪工作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增強齊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對欠薪多發的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進一步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二)加強協調聯動,形成工作合力
各成員單位既要各司其職,更要通力合作,嚴格落實方案明確的工作職責,做到“誰主管、誰負責”。實行聯動工作機制,由領導小組牽頭,每兩周召開一次的成員單位負責人會議,通報工作情況,研判存在的問題,部署下一階段的工作。
(三)樹立防范意識,嚴防極端事件
要牢固樹立風險防控意識,健全欠薪應急處置機制,完善工作方案。出現因欠薪引發的群體性的事件,要迅速啟動應急預案,快速介入,防止事態蔓延擴大,決不能發生因欠薪引發沖擊社會底線的極端事件和重大群體性的事件。
(四)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良好氛圍
持續加大宣傳力度,廣泛宣傳《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等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切實提高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特別是廣大農民工的法律意識,促使用人單位自覺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按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營造依法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良好社會氛圍。
(五)強化信息報送,做好輿情監控
涉及的各類欠薪問題案件,各成員單位除歸口上報上級主管部門以外,同時要一并報送公共服務辦。凡是報送縣委縣政府或上級人社部門的欠薪問題案件的數據材料一律由公共服務辦審核把關后統一報送。涉及因欠薪問題的所有輿情報道均由鎮委宣傳部門、公共服務辦把關,經領導審核后統一對外發布。
農民工欠薪工作計劃方案 篇15
認真落實省、市、縣政府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決策部署,切實維護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關于進一步做好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的通知》(晉政辦發〔20xx〕44號)及晉城市人民政府農民工工作暨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關于開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集中排查的通知》(晉市農民工治欠組辦函〔20xx〕10號)要求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健全根治欠薪長效機制,從源頭上制止和預防農民工欠薪行為發生,現結合我鎮實際,制定建立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協調機制實施方案:
一、成立工作領導小組
建立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協調機制,成立大箕鎮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開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指導開展根治欠薪工作。組長由鎮長任藝華同志擔任,副組長由副鎮長張晉杰同志擔任。辦公室主任由鎮勞動保障所所長閆鵬兵同志兼任。
二、建立工作會議制度
由鎮政府牽頭,定期召開根治欠薪工作會議,研究落實根治欠薪進展情況并按要求及時上報上級部門。按照屬地管理、歸口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村(社區)、鎮各有關部門要在領導小組統籌安排下,明確分工,強化責任,具體分工如下:
1.各村(社區):各村(社區)主要負責人是根治欠薪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建立健全應急工作機制,完善應急預案,及時妥善處置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引發的事件,維護社會穩定;要加強輿論宣傳,做好疏導工作,引導農民工用合理合法手段維護自身權益。
2.勞保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聯合相關部門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全面掌握清欠工作動態;建立健全應急工作機制。負責對已建成和在建的工程進行摸底排查。一旦發現有拖欠農民工工資,第一時間協調項目負責人妥善處理,做到預見早、處置快、影響小,努力從源頭上預防和化解拖欠工資糾紛。
3.信訪辦:負責組織協調各站所依法處置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起的涉訪、涉穩事件,防止群體突發性事件的發生;負責農民工來信來訪的接待、分流、轉送、交辦、督辦工作;督促各村(社區)、有關部門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行業管理、條塊管理責任,妥善處置群體上訪事件。
4.財政所:督促項目業主做好解決政府投資工程拖欠工程款工作;負責制定政府投資工程拖欠工程款的還款計劃;負責對已解決拖欠工程款的政府投資工程的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進行監督;負責規范政府性投資工程項目,防止新欠工程款。
5.派出所:負責調查處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規定的行為;對移送涉嫌犯罪的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件,應依法及時審查;對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依法立案,并及時查明犯罪事實,依法處置;協助處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事件,維護社會穩定。
6.司法所:負責建立農民工討薪法律援助機制。成立農民工法律援助中心,為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提供及時有效的法律咨詢服務和法律援助,依法幫助農民工解決拖欠工資問題。
三、完善工資支付監控預警機制
充分發揮網格化管理機制,加強對轄區內用人單位工資支付情況實行日常監管,每年開展2次以上用人單位工資支付情況摸底排查,及時發現和處置欠薪隱患。對出現工資支付困難的勞動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飲服務以及涉及化解過剩產能的企業,實行重點監控,積極完善欠薪預警系統。一旦發生勞資糾紛突發性事件,鎮、村(社區)責任人應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組織協調處理,并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共同介入處理。
四、建立健全工作問責制度
鎮政府對在處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中組織不到位、監管責任不落實、欠薪處理不力的引發極端事件或重大事件的,要對相關領導和責任人進行問責;對工作不作為、亂作為行為,工作中失職、瀆職行為進行立案查處,確保農民工工資支付各項措施和工作落到實處,確保農民工按時足額拿到工資,維護我鎮社會和諧穩定。
農民工欠薪工作計劃方案 篇16
根治欠薪是事關廣大農民工切身利益的大事要事,是重大民生工作。為切實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以最堅決的態度、最強硬的措施全面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特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總體要求
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縣委縣政府關于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決策部署,按照“減存量、遏增量”的總體目標和“誰拖欠、誰償還”“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以根治脫貧攻堅領域欠薪問題為突破口,進一步壓實責任、細化措施、分類施策,全面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為全鄉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組織領導
為切實抓好專項行動工作,經研究,決定成立偶里鄉根治欠薪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人員組成如下: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舒剛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何丹同志具體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并從鄉綜治辦、派出所、司法所、人社中心、村鎮建設服務中心、交管站、水利站、農業服務中心、經發辦、林業站等部門抽調負責人或業務骨干成立根治欠薪專項工作專班,其組成人員如下:
工作職責:一是按照化解在鄉、穩控在基層的工作要求,加強日常排查化解,建立臺賬。二是協調處理一般的勞資糾紛。三是關注問題項目、問題企業,及時做好研判、處置和上報工作。四是做好《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
三、工作目標
(一)20xx年3月1日前,對今年春節前在我省視察時交辦的.脫貧攻堅領域欠薪問題清欠到位;20xx年5月1日前,對全鄉其他脫貧攻堅項目欠薪問題全部清零。
(二)20xx年6月10日前,對全鄉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國有企業以及各類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項目欠薪問題全部清零。
(三)20xx年10月底前,對全鄉非政府類欠薪問題全部清零。
(四)20xx年底前,實現根治欠薪長效機制基本建立,全鄉欠薪存量動態清零、增量明顯減少。
四、重點任務
(一)建實脫貧攻堅領域欠薪臺賬。各村、各相關部門要迅速對本轄區脫貧攻堅領域欠薪項目進行全面徹底核查,建實本轄區脫貧攻堅領域欠薪臺賬,于20xx年3月10日前報送鄉根治欠薪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鄉領導小組辦公室)。鄉領導小組辦公室要認真梳理匯總形成全鄉脫貧攻堅領域欠薪臺賬。
(二)建實全行業欠薪臺賬。各村、各相關部門部門要迅速對本轄區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及信訪、輿情線索反映的欠薪問題進行全面徹底核查,建實本轄區欠薪臺賬,于20xx年3月10日前報送鄉領導小組辦公室。鄉領導小組辦公室要認真梳理匯總形成全鄉全行業欠薪臺賬。
(三)建實拖欠工程款項目臺賬。各相關部門要突出房屋市政、道路交通、文化旅游、移民搬遷、教育衛生、水利水電等重點領域,迅速對本行業拖欠工程款項目進行全面徹底排查,建實本行業拖欠工程款項目臺賬,于20xx年3月10日前報送鄉領導小組辦公室。鄉領導小組辦公室要認真梳理匯總形成全鄉拖欠工程款項目臺賬。
(四)突出工作重點,加快清欠進度。對于本方案工作目標明確的欠薪項目,各村和相關部門要始終盯緊抓牢、強化工作措施、加快分類化解進度,堅決做到心中有數、手里有招、肩上有責,確保按時高質量完成既定目標任務。對于已清欠項目,鄉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綜合采取欠薪線索專查、隨機隨訪巡查、核查支付憑證等方式,動態開展清欠“回頭看”,發現問題立即整改到位,持續鞏固清欠成果。
(五)加強監測預警,做好風險穩控。各村要動態建立重大欠薪問題和敏感項目臺賬,并納入本轄區重大風險防控責任清單,確保重大欠薪問題和敏感項目發現及時、處置得當、穩控有力、化解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做好根治欠薪工作,事關廣大農民工切身利益,事關社會公平正義和社會和諧穩定,鄉各工作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做好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的重要性,認真安排部署,創新開展工作。
(二)強化組建落實。工作專班要在3月10日前進駐到位,同時要保證專班人員相對固定,專班成員抽調專業性強、協作能力強的具體業務人員扎實開展好工作。
(三)強化工作紀律。鄉專班要加強紀律教育,切實增強專班人員的服務意識,牢固樹立責任觀念、紀律觀念和大局觀念,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努力維護為民辦實事、辦好事的良好形象。要嚴格規范辦公秩序,專班人員要堅守崗位,履行職責,嚴禁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要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工作時間外出、辦事等必須請示報告,并時刻保持通訊暢通。
農民工欠薪工作計劃方案 篇17
為進一步加強依法用工,規范工資發放,嚴厲打擊惡意欠薪行為,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確保我鎮社會和諧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省工資支付條例》等相關法律規定,依照《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企業欠薪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鎮企業工資支付預警與處置實施方案》等相關辦法,結合本鎮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企業欠薪專項治理工作緊緊圍繞我鎮科學發展的主題,從維護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出發,認真貫徹執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堅持積極預防、認真應對、及時處置的原則,嚴防欠薪逃匿引發群體性突發事件的發生,切實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安定穩定。
二、工作原則
企業欠薪專項治理工作在鎮黨委、政府的領導下,遵循“堅持預防與整治、引導與打擊相結合”的工作原則,采取“誰主管,誰負責”和屬地管理的工作方法,各相關部門協調配合、齊抓共管、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的方式,建立起解決企業欠薪的長效治理機制。
三、實施方案
一是成立專項工作小組,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由鎮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口領導為常務副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勞動所及勞動監察中隊、經發辦、總工會、信訪辦、司法辦、綜治辦、建管所、宣傳辦、工商所、法庭、各派出所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勞動保障所。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和協調全鎮企業欠薪專項治理工作。
二是召開專項工作會議,明確職責分工。
近期召開企業欠薪專項治理工作專題會議,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明確各成員單位和所在各行政村(社區)等單位的工作職責,落實工作任務,建立鎮工資支付預警與處置領導小組半月例會制,分析問題,落實措施,制訂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并每月形成書面分析材料,及時上報市人社局。
三是及時制訂工作計劃,分階段部署實施。
一是摸底排查、自查預警階段,時間步驟至11月1日。
各行政村(社區)、新材料產業園、棉花原種場等單位對轄區所有各類企業(含無證無照)開展拉網式、地毯式全面排查,全面了解和掌握轄區內所有企業的生產經營狀況、工資支付情況、風險隱患情況等。
1、自專題會議召開之后起至xxxx年11月1日止,報送全部企業情況匯總表。
2、xxxx年11月1日至xxxx年1月25日,每10天上報一次。主要報送存在重點隱患的企業。書面材料報送至鎮勞動保障所,聯系電話:。
各村(社區)及相關單位特別要對惡意欠薪、平時勞資糾紛案件和舉報投訴較多、工資只發放生活費、租賃廠房、租賃設備、流動資金周轉困難等單位列為重要隱患排查對象,要密切關注,隨時了解企業的動態情況。一旦發現有搬運全部設備和全部產品等貨物的異常跡象,必須在第一時間報告公安部門。對發現符合工資支付黃色和紅色預警企業的,必須在第一時間向勞動部門及時報告。
二是配合市工資支付預警與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做好對黃色預警企業和紅色預警企業的'抽查督查以及整改工作。抽查企業為xx家。時間步驟為11月xx日至11月30日。
三是配合市局相關部門做好對工資支付紅色預警企業的立案查處工作。時間步驟為12月1日至12月30日。
四是配合市局相關部門做好“回頭看”工作,確保專項治理工作取得實效。同時鎮相關部門做好分析總結工作,并形成總結報告。時間步驟為xxxx年1月1日至1月25日。
四是各部門執法要各負其責,嚴格落實責任到人。
勞動所、總工會、信訪辦、司法辦、綜治辦、建管所等部門要對排查摸底匯總情況進行分析,及時處置潛在的不穩定因素,各派出所、法庭、監察中隊等執法部門抽調精兵強將,成立打擊惡意欠薪專項工作小組。對惡意欠薪逃匿行為的,法庭要快速執行財產和資產的封查,進行財產保全。公安部門要嚴懲惡意欠薪逃匿的犯罪行為,隨時對移送案件進行會商,協調各執法部門快速處置,防止重大群體性的事件的發生。
勞動所、司法所協助職工做好勞動爭議仲裁、上訴等工作,確保職工工資及時發放,保障職工合法權益。
五是杜絕處置不力現象,加大處置考核力度。
各部門要對這次專項治理工作高度重視,服從大局,要做到各負其責、攻堅克難、團結協作、形成合力,妥善處理各項群體性的事件。各村(社區)及相關單位在報送資料中,要嚴格做到不漏報、不瞞報、不謊報。對在處置群體性的事件中出現弄虛作假、推諉、處置不力、敷衍搪塞等不作為行為,將嚴肅追究相關部門及人員的責任。同時,將各部門企業欠薪專項治理工作情況納入績效考核,并作為年終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
農民工欠薪工作計劃方案 篇18
今年以來,我縣多次發生因拖欠農民工工資而引發的群體性上訪事件,主要涉及建筑、煤炭、交通、林業、水利等領域,嚴重影響了我縣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大局。為此,縣委、縣政府決定在全縣范圍內開展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行動,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城區管委會、各縣直有關部門要提高思想認識,把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作為信訪穩定工作的一件大事來抓,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緊密圍繞構建和諧社會的目標,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行業主管、部門聯動”的方針,強化措施、密切配合,確保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行動取得實效,同時要注重日常監管和長效機制的建立和落實,明確職責,常抓不懈。
二、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對全縣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行動工作的組織領導,特成立靈石縣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行動領導組(見附錄)。
專項行動領導組辦公室設在縣人社局,負責牽頭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兼任。
三、部門職責
人社部門負責牽頭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對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的案件及時進行調查快速處置,依法作出行政處理或處罰。并對發生的欠薪逃匿、轉移資產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等違法犯罪行為,要在24小時內移送公安部門立案查處同時,要開辟勞動爭議處理“綠色通道”,因拖欠工資問題引發的勞動爭議,要當即立案,快速審理,對部分事實清楚的,可就該部分先裁決,也可根據勞動者的申請,裁決先予執行該部分,移送人民法院執行。
住建部門負責對建筑行業的工資保證金制度的落實,并配合人社部門依法查處建設領域的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同時,對不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的建設單位和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施工單位,要責令其停產整頓,收回施工許可證。對已竣工工程不子驗收,不得投入使用。對于發生拖欠工資行為當前隱藏內容免費查看拒不改正的建筑企業和勞務承包企業要依法實施失信懲戒制度,對其市場準入、招投標資格和新開工項目施工許可等進行限制,并予以相應處罰。
信訪部門負責專項行動的協調處理工作,及時收集相關信息,向領導組提出完善政策和改進工作的建議。
煤管部門負責煤炭領域勞動用工管理和協助人社部門依法查處煤炭領域的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
交通部門負責對全縣公路建設項目進行重點監管,配合人社部門查處交通建設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案件。
工商部門負責按照人社部門《有關涉及拖欠農民工工資企業名單》的通報,以不良信用記入企業信用管理體系。同時,依照《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和省人民政府《關于完善查處取締無照經營行為長效工作機制的意見》(晉政發。202x。21號)的相關規定依法取締檢查發現的無照經營行為。
經貿部門負責對所管轄用人單位進行監管,協助人社部門查處所轄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案件。
規劃部門負責城市規劃實施的監督檢查,查處并及時制止違法建設工程。
司法部門負責指導基層大調解機構協調處理居民自建房拖欠勞務費問題,疏通非企業雇主拖欠勞務費的解決渠道,進一步加強涉及農民工工資的法律援助。
水利部門負責對所主管水利建設項目用人單位進行監管,協助人社部門查處所主管水利建設項目用人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案件。
林業部門負責對所主管林業項目用人單位進行監管,協助人社部門查處所主管林業項目用人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案件。
公安部門負責調查處理涉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
(八)》規定的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并對因惡意欠薪逃匿造成拖欠問題難以解決的,按照欠薪罪的處理程序依法嚴厲打擊,同時協助處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群體性的事件,打擊擾亂行政機關辦公秩序、信訪秩序的違法行為,維護社會秩序。
檢察機關負責對公安機關偵查的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案件,進行審查。
人民法院負責工資支付令的裁定、工資等相關案件的處理及行政處理、處罰決定、仲裁裁決書的執行工作。
紀檢監察部門負責監督工作,對不認真執行政府投資項目規定和監管不利、監管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到位、不積極履行職責,導致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發生、擴大及造成惡性的事件發生的相關部門責任人員和有關領導,嚴格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追究其相關責任。
各鄉鎮人民政府、城區管委會負責對轄區內居民自建房勞務費發放情況進行監管。
工會組織負責開展貫徹實施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活動,積極推動建立治理企業欠薪工作機制,加強對欠薪企業的督促檢查,指導農民工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拒絕改正違法行為的,要及時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廣電部門負責宣傳報道全縣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行動工作,曝光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用人單位,供電、供水部門負責根據專項行動領導組的要求對建設工程項目水電供應及停用工作。
四、專項行動的內容、方法、步驟
(一)檢查內容
1、用人單位與招用的農民工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和進行勞動用工備案情況;
2、用人單位以貨幣形式按月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情況;
3、用人單位執行最低工資標準情況
4、建筑施工企業是否將工資直接發放到農民工手上,有無代領代發行為,工資發放是否造有工資表。
(二)檢查方法與步驟
1、自查自糾階段(202x年x月x日到x月x日)此階段由各鄉鎮人民政府、城區管委會負責對本轄區內用人單位和居民自建房施工隊,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自查,對發現的問題要求立即整改并督促用人單位整改落實到位,年x月x日前將自查、整改情況的書面總結及《民工工資支付專項檢查情況表》報送縣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行動領導組辦公室。
2、檢查治理階段(x月x日到x月x日)
此階段由縣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行動領導組抽調
相關部門工作人員組成專項檢查組,對全縣各類用人單位的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進行集中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對重點行業、重點區域及發生過拖欠工資問題的用人單位要逐戶進行檢查。及時上報重大拖欠工資案件的查處情況、涉嫌欠薪逃匿案件和因欠薪引發的群體性突發事件的查處和進展情況。對因建設單位或工程總承包企業未按合同約定與建設工程承包企業結清工程款,致使建設工程承包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要督促建設單位或工程總承包企業先行墊付被拖欠的農民工工資。對因工程總承包企業違反規定發包、分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個人,致使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要由工程總承包企業承擔清償被拖欠農民工工資責任。對因工作量、工資額等基本事實無法查清的案件,應及時移交勞動爭議仲裁進行調查處理;對拖欠時間長、涉及數額大、一時無法解決的拖欠工資,由業主先行墊付部分工資或給予被拖欠工資農民工必要的生活補助。
3、總結匯報階段(x月x日到x月x日)
專項行動檢查組對檢查情況的書面總結、可行性建議和專項行動檢查統計表等應及時上報專項行動領導組辦公室。
五、長效措施
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各單位要清醒認識當前民工工資問題的嚴峻形勢,高度重視專項治理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細化工作措施,分解落實工作任務,堅持“注重預防、嚴厲打擊”原則,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拖欠、誰清欠”原則,在工作中探索、建立本單位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的長效機制,同時為從根源上和萌芽上治理好拖欠農民工工資屢禁不止的問題,積極推行好如下十條措施:
(一)建立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由縣政府辦、縣紀檢監察局、縣人社局、縣規建局、縣公安局、縣工商局、縣法院、縣司法局、縣交通局、縣水務局、縣總工會、等單位組成。會議由縣政府辦根據縣人社局提請適時召開,及時研究解決涉及農民工工資的有關問題
(二)由縣人社局和縣住建局負責在全縣建筑領域和曾經發生過拖欠工資的用人單位全面推行工資保證金制度。工資保證金實行財政專戶專用,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減免。
(三)落實部門職責。各有關部門要結合自身工作職責,對所管轄各類企業和主管的工程項目的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加強監管、檢查,成立專門機構、落實專人負責,每月向領導組辦公室通報所管轄領域工資支付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同時制定處置群體性及重大拖欠農民工工資事件應急預案,建立和完善所管轄領域工資支付情況監控制度,把所轄行業企業工資支付情況監控納入單位日常工作之中并就工作情況予以問責和考核;特別是各鄉鎮人民政府、城區管委會要加強對轄區內居民自建房勞務費發放情況的監管。
(四)對因惡意欠薪逃匿造成拖欠問題難以解決的,公安機關應及時追找逃匿人員,并按照欠薪罪的處理程序依法嚴厲打擊:對因拖欠工資引發的重大群體性的事件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嚴密措施,切實維護現場治安秩序、交通秩序;依法迅速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現場事態的發展;保護黨政機關等重點部位及現場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搜集并固定事件發生現場違法犯罪行為的證據;適時采取緊急處置措施,控制局勢,平息事態,恢復正常社會秩序采取強制措施前,應向現場人員明示告知;對事件中違法犯罪的人員以及插手事件的敵對分子,依法打擊處理。
(五)建立預防和處置企業工資拖欠問題群體性的.事件應急預案,強化我縣企業拖欠工資問題引發群體性的事件(下稱群體性的事件)處理的綜合指揮和快速反應能力,確保因勞資關系惡化引發的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有效處置。
事前,各部門要加強對社會不穩定因素的掌握和研判,逐步形成完善的預警工作機制。對可能發生的因企業工資拖欠問題引發的群體性的事件的信息,特別是對苗頭性信息進行全面評估和預測,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
事發后,各職能部門要快速反應,及時就位,認真履行職責,并做到主動協調、積極配合、果斷處置。同時,應急指揮部要組織領導事件現場的處置工作,調用有關部門的人員、交通工具、通訊工具和其他物資等資源,擬定處置措施。指令有關職能部門到現場開展相關工作。指揮部主要負責人迅速趕赴現場,了解引發事件的起因和有關情況,提出工作方案,直接指揮現場處置工作,并帶頭與有關部門的負責人面對面地做群眾工作,及時疏導化解矛盾和沖突,盡快平息事態。對群眾提出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當場表明解決問題的態度;無法當場明確表態解決的,責成有關職能部門限期研究解決;對確因決策失誤或工作不力而侵害群眾利益的,據實向群眾講明情況,公開承認失誤;對群眾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講清道理;有針對性地開展法制宣傳,引導和教育群眾知法守法。
善后處理時,對處置事件過程中發生的人員傷亡,不論是鬧事者還是自己的工作人員都要及時組織搶救、治療和慰問對現場受損壞的建筑物和公共設施,要及時組織搶修保障事發現場盡快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同時及時組織有關部門根據不同性質的問題,做好對觸犯刑律人員的調查取證工作,嚴格依法追究違法犯罪人員的法律責任。對事件處置過程中作出的有關決定,要組織專門人員盡快落實、兌現,防止出現群眾與政府之間的新糾紛。
(六)規范工資支付方式,實行工資與工程款分離。由人社局及住建局、交通局等項目主管部門負責逐步推行建設領域實施各用人單位直接發放或銀行代發工資制度,嚴格按照《勞動合同法》、《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和《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規定,由用人單位統一制發工資表,按月把工資發給農民工本人,做到月月清、季度清、年度清。工作時間不足1個月的,按實際工作時間一次性足額支付,并提供工資支付清單,嚴禁通過包工頭進行分配。每月支付工資和參加社會保險情況在用工場所公示不少于5日;并要求各建設單位和施工企業在合同中明確將工資與工程款分離,分離后工資支付不足的,由用人單位補足,項目主管部門負責監督。
(七)、建立違法用工處理機制
對不簽訂勞動合同、不備案、拖欠工資、不參加社會保險的違法用工單位,相關主管部門嚴格限制市場準入,取消招投標資格,停發施工或開工許可證,降低相應資質和信貸等級,不予辦理年檢、注銷等手續,不予評先晉級。各有關部門對農民工工資兌現情況每月進行一次督查通報。對于嚴重違法的用工單位,要狠抓一批典型、報道一批典型,通過新聞媒體、政府的網站等予以曝光,以震懾不法、警醒他人。
(八)強化勞動保障監察執法
加強勞動監察機構建設,配齊配強勞動監察執法裝備,各級勞動保障監察執法人員。做好日常巡查、專項檢查、案件查辦工作,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查處不簽訂勞動合同、不備案、拖欠工資、不參加社會保險等違法用工行為。
(九)縣級專查、部門自查和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日常巡查相結合,限制拖欠農民工工資事件
縣政府每半年組織開展一次專項檢查和召開一次專題會議,檢查處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分析研究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執法檢查和案件處理方面的問題,對失職人員進行問責,切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按時足額支付。
(十)、嚴格履職問責
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完善機制,健全制度,強化監督,切實履職到位,確保農民工工資不拖欠。對工作不到位、制度不執行、監管責任不落實、措施手段不到位,導致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發生、擴大及造成惡性的事件發生的相關部門責任人員和有關領導,紀檢部門要一律嚴格問責,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追究其相關責任。
各有關部門要結合本地本部門職責和實際情況制訂實施辦法,于年x月x日前報送縣專項行動領導組辦公室備案
農民工欠薪工作計劃方案 篇19
為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及時有效化解水利系統工程建設施工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水利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平昌縣水利局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稱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班子成員任副組長,成員由局辦公室、紀委辦、財務股、水利股、水庫股、水政股、信訪股、巴中市雙橋水庫建設管理局、巴中市友誼水庫建設管理局、巴中市牛角坑水庫建設管理局、縣江口水鄉旅游風景區建設管理局、縣水土保持局、縣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局、平州水利投資公司等股室(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
領導小組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和縣關于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相關規定,統籌解決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落實中的重點難點問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局信訪股,負責日常工作。機關各股室、局屬各單位要建立相應機構,明確職能職責。
二、健全工作制度
(一)加強工程承包管理,規范企業用工行為。各成員單位要適時對業務范圍內工程建設施工企業對所承包工程的分包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嚴禁不具備施工資質單位或“包工頭”進行工程建設作業。督促各建設施工企業依法與招用的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并嚴格履行,落實施工現場維權信息公示制度。督促各建設施工企業必須設立勞資專管員負責登記農民工管理臺賬,詳細記錄施工現場的農民工姓名、身份證號、工資卡銀行賬號、工資發放、聯系電話以及進場、離場時間等信息,建立完善用工花名冊、考勤記錄冊和月工資花名冊,并且“三冊”情況要相符。
(二)落實企業主體責任,規范工資支付方式。各成員單位要嚴格按照制度規定,全面落實企業足額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對有工資拖欠行為的企業應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凡因工資保證金收取不到位導致農民工工資無法支付的,由應收取保證金的建設項目主管部門負責籌措資金予以解決。督促工程建設施工企業切實履行對招用農民工的工資支付主體責任,嚴格依法將工資按月足額支付給農民工本人。各企業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為由克扣或拖欠農民工工資,不得將合同應收工程款等經營風險轉嫁給農民工。督促企業實行人工費用與其他工程款分賬管理制度,實行農民工工資與工程材料款等相分離。督促企業為招用的農民工申辦的銀行個人工資賬戶并辦理實名制工資支付銀行卡,積極推動企業委托銀行代發農民工工資工作。
(三)強化摸底排查梳理,加大治理處置力度。局班子成員要加強分管領域農民工工資保障支付工作的.組織領導,各成員單位要認真對業務范圍內的在建、已成工程項目支付農民工工資情況集中進行排查。對存在拖欠問題的,要詳細查清拖欠工資的數額、涉及人員數量、拖欠時間、產生拖欠的原因等,做到準確摸清底數,建好工作臺賬。對排查發現的欠薪問題苗頭及時預警,并制定完善相關應急預案,做到一企一策、跟蹤督辦。實行聯合懲戒機制,對因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引發的群體的事件、極端事件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失信企業,要依法依規列入“黑名單”,適時向社會公布,使失信企業“一處失信、處處受限”,形成對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的有力震懾,從制度上防范和化解拖欠農民工工資難題。
三、相關工作要求
(一)務必高度重視。各成員單位要充分認識到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重大意義,認清當前形勢,高度重視,精心安排。提前給各工程建設施工企業打好“預防針”,念好“緊箍咒”,筑牢行業領域“防火墻”,確保農民工欠薪問題得到及時處理,切實維護廣大農民工合法權益。
(二)明確工作責任。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農民工工資問題包案負責制。局班子成員要加強對分管領域農民工工資專項行動的組織領導,確保把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徹底解決好,防止因處置不當引發群體的事件,
(三)從嚴責任追究。對不重視民工工資兌現工作、激化矛盾而導致不穩定事件發生,以及在處置過程中因工作不力造成處置不當,或因遲報、漏報甚至瞞報信息造成嚴重后果的有關股室、下屬單位責任人,根據相關規定,逗硬責任追究;涉及違法犯罪的,按程序移送司法機關查處。
農民工欠薪工作計劃方案 篇20
依法保障農民工工資報酬權益,事關民生共享與社會和諧。多年來,我區一直高度重視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加大工作力度,創新維權載體,實行聯動懲戒,取得了明顯成效。但這一問題還未得到根本解決,部分行業特別是工程建設領域拖欠工資問題仍較突出,治理任務依然繁重。為切實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根據《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實施意見》(連政辦發〔156號),結合我區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全面達小康、邁上新臺階
(二)目標任務。全面落實工資支付各方主體責任,以建筑、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設領域和勞動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飲服務、船舶修造等易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行業為重點,加快建立源頭預防、動態監管、高效處置、失信懲戒相結合的制度體系,完善市場主體自律、政府依法監管、社會協同監督、司法聯動懲處的工作體系。到
二、重點任務
(一)全面實行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制定。堅持施工企業(包括施工總承包企業和分包企業,下同)與農民工先簽訂勞動合同后進場施工、先辦理實名制用工管理登記手續后開工的原則,建立涵蓋施工現場農民工身份信息、勞動考勤、工資結算等信息的勞動計酬手冊,逐步建立全區建筑工人信息管理服務平臺。施工總承包企業(包括直接承包建設單位、發包工程的專業承包企業,下同)要加強對分包企業(包括承包施工總承包企業、發包工程的專業企業和勞務企業,下同)勞動用工和工資支付監督管理,在工程項目部配備勞資專管員,建立施工人員進出場登記制度和考勤計量、工資支付等管理臺賬,實時掌握施工現場作業農民工(包括直接招用和分包企業招用人員)工資發放情況,不得以包代管。分包企業應依法招聘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建立職工名冊、約定工資標準、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施工總承包企業和分包企業應當按月向職工提供工資清單,并將經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的工資支付書面記錄保存兩年以上備查。對未按規定落實實名制管理的工程建設領域企業,由行業主管部門根據其情節輕重,采取通報、限期整改等方式予以懲戒,并與信用評價、評優評先、市場準入、招投標等相掛鉤。
(三)推行銀行代發農民工工資。推動各類企業委托銀行代發農民工工資。在工程建設領域,施工企業應為招用農民工申辦的銀行個人工資賬戶并辦理實名制工資支付銀行卡,按月考核農民工工作量并編制工資支付表,經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后,每月月底前將工資支付表報送銀行,委托銀行通過其設立的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直接將工資劃入農民工個人賬戶。鼓勵分包企業將農民工工資委托施工總承包企業直接代發。工期不足一個月的.短期或臨時性用工,施工企業應在完成任務后
(四)完善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和應急周轉金制度。在工程建設領域全面實行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將按規定繳納工資保證金作為建設項目開工必要條件。探索建立小微型制造企業、船舶修造企業和租賃型企業等易發生工資拖欠問題行業工資保證金制度。制定和完善工資保證金管理制度和具體辦法,明確收繳部門、繳納比例、動用標準和返還程序等。建立與用人單位信用等級掛鉤的工資保證金差別化繳存辦法,依法注冊且兩年內未發生拖欠的企業實行減免,發生工資拖欠的企業適當提高繳存比例。探索推行業主擔保、銀行保函等第三方擔保制度,積極引入商業保險機制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統籌設立農民工工資支付應急周轉金,欠薪案件高發地區要適當增加規模,動用應急周轉金墊付農民工工資后要及時補足,確保足額儲備。規范應急周轉金使用,明確資金額度、動用條件、批準程序和追回責任,確保財政資金安全。
(六)強化農民工工資支付各方主體責任。全面落實企業對招用農民工工資支付主體責任,督促各類企業嚴格依法將工資按月足額支付給農民工本人,嚴禁將工資發放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在工程建設領域,施工總承包企業對所承包工程項目的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總責,分包企業對所招用農民工的工資支付負直接責任,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理由克扣或拖欠農民工工資,不得將合同應收工程款等經營風險轉嫁給農民工。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未按合同約定及時劃撥工程款致使分包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要以未結清的工程款為限先行墊付農民工工資;引發群體的事件的,嚴肅追究拖欠工程款單位責任。將工程違法發包、轉包或違法分包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要依法承擔清償責任。
(八)依法處置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加大工資支付監察執法力度,完善勞動保障監察聯動舉報投訴平臺,實行舉報投訴全省聯動受理,保障執法力量、經費和裝備,提升拖欠農民工工資舉報投訴受理和案件查處效能。加強基層勞動爭議調解組織規范化建設,充分發揮勞動人事爭議調解服務平臺作用,開通農民工工資爭議維權綠色通道,做到優先受理、優先開庭、及時裁決、快速結案。掛牌督辦拖欠農民工工資集體勞動爭議或金額較大的欠薪爭議案件,實行立案、調解、裁決全過程逐級報告制度。健全多部門聯合接待、受理和處理工作機制,深入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活動。完善勞動保障監察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健全信息共享、案件通報、案件移送等制度,建立公安機關提前介入機制,推動完善人民檢察院立案監督和人民法院財產保全制度。對惡意欠薪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對采取非法手段討薪或以討要拖欠工資為名討要工程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予以治安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健全應急聯合處置機制,妥善處置農民工欠薪引發的群體的事件。
三、“黑名單“一處違法,處處受限
(一)落實屬地管理責任。
(二)強化部門協調配合。健全區政府解決企業工資拖欠問題部門聯席會議制度,成員單位調整為區人社局、區綜治辦、區公安分局、區司法局、區財政局、區建設局、區農水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總工會。區人社局要加強統籌協調和督促檢查,做好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和勞動爭議調解仲裁工作。城建、水利等部門要履行行業監管職責,督促企業落實實名制管理、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銀行代發農民工工資等制度,負責督辦因掛靠承包、違法分包、轉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區綜治辦要將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評內容。區公安分局要嚴厲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依法查處以討要工資名義擾亂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司法行政部門支持引導法律服務機構和法律援助機構為農民工追討欠薪開辟綠色通道,確保提供及時有效的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區財政局要加強對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全過程的資金監管,按規定及時撥付財政資金。區總工會要加強對企業工資支付情況的監督檢查,協助做好拖欠工資問題查處和爭議調解工作。其他相關部門要根據職責分工,做好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
農民工欠薪工作計劃方案 篇21
按照市勞動局、市建委“關于進一步加強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工作”的通知,為維護社會安定團結,保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確保農民工工資發放到個人,監督分包企業工資發放,特編制本應急預案,一旦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事情,本預案立即啟動。
一、工程概況
本工程為青島紡聯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紗錠搬遷改造項目工程,該工程位于青島市四方區四流南路80號,總建筑面積37000平方米,包括一號廠房、一號倉庫共二個單體。一號廠房,主體地上一層,附房二至三層,局部四層;一號倉庫結構型式二層框架結構。
二、適用范圍:
本工程所包含一號廠房及一號倉庫在內的勞務務工人員。
三、解決農民工工資糾紛管理的機構體系
項目部是施工現場分包隊伍管理的責任主體,項目經理是本項目現場分包隊伍管理的第一責任人,項目部設專職勞務管理員,負責分包隊伍管理,勞務人員進出場登記、出勤統計、工資支付、持證上崗、勞動紀律、勞務糾紛處理等日常事務管理,是施工現場分包隊伍管理的直接責任人。
四、項目經理和勞務管理員的主要職責是:
1、負責分包單位人員進場驗證工作,整理和收集分包單位進場的各種備案有效資料。包括:
(1)企業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外地入青施工信用登記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2)勞務分包合同;
(3)勞務人員進出場登記、花名冊、身份證、暫住證、上崗證、特殊工種上崗證等原件及復印件;
(4)分包單位與農民工簽訂的`勞動用工合同原件;
(5)分包單位工資發放辦法、工人工資發放表原件等。
2、建立由項目經理任組長的“農民工工資支付協調處理小組”。及時掌握農民工工資發放情況,發現農民工因工資出現糾紛的苗頭,抓緊協調解決、控制不良苗頭,做好本項目農民工工資支付監督管理工作和勞務糾紛、上訪等事項的處置工作。
(3)建立工人進出場臺帳和人員出勤統計,落實勞動力統計報表制度,定期對現場勞動力進行檢查,及時掌握勞動力動態。
(4)建立農民工工資糾紛應急預案和工資支付監控制度。發生農民工工資糾紛或上訪,項目部要積極應對,妥善處理,不得推諉、回避和激化矛盾。
(5)嚴格“農民工工資監控、監督管理”制度,監控、監督管理勞務工人工資支付。分包隊伍支付農民工工資應編制工資表,并將工資發放表在工人生活區公示和報總包項目部備案。工資表總包單位要保存兩年以上備查。對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分包隊伍和個人,要立即采取措施,清退出場并報本單位勞務管理部門和集團公司勞務管理中心,作為不良行為記錄進行處理。
(6)按照合同約定時間,及時進行勞務分包施工的預、結算工作。
(7)負責勞務隊伍生活區的管理工作,改善工人生活條件,組織分包單位開展考核評比工作。
(8)提供收取業主工程款和支付分包勞務費憑證的復印件并存放項目部備查。
五、農民工工資糾紛的防范措施
1、嚴把勞務分包隊伍的選擇使用關
(1)選擇使用勞務分包隊伍時,必須在集團公司“合格勞務分包隊伍名冊”中選擇,并經集團公司、項目部共同考察評審后擇用。
(2)嚴禁選用集團公司“合格勞務分包隊伍名冊”以外的勞務隊伍和已被集團公司和政府主管部門列入“黑名單(不合格勞務分包隊伍名冊)”的勞務隊伍或個人,以及被集團公司或政府主管部門清理出當地市場、通報批評或不良記錄的勞務分包隊伍或個人。
(3)杜絕選用無資質、無營業執照、無安全生產許可證、無固定辦公場所的“包工頭”。
2、加強對勞務分包隊伍使用過程中的管理
(1)加強勞務(專業)分包合同管理
勞務分包單位經考察、招投標和評審確定后,發分包雙方必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在7日內且勞務分包隊伍進場施工前簽訂正式的勞務(專業)分包合同,合同中應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明確約定工程造價或勞務費、勞務費的支付方式和工程的施工及驗收準則、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2)強化勞動用工合同管理
勞務分包隊伍進場后,總包單位項目部應對勞務分包單位與進場勞務人員簽定的勞動合同進行核查并存檔,同時要附有勞務人員身份證復印件、進出場登記、花名冊,身份證和崗位證書編號。勞動用工合同必須經本人簽字,嚴禁代簽。
勞動合同中要明確約定雙方的權利與義務,規定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及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和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等內容。有關勞動報酬的條款,應明確工資支付標準、支付項目、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和日期、加班工資計算基數、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和其他支付內容以及產生爭議的解決方式等。其中,總承包企業組織自有人員實施勞務(專業)作業的,必須提供為其所招用的工人辦理勞動用工合同和社會保險手續。
農民工欠薪工作計劃方案 篇22
根據國務院提出用三年時間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和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統一要求,為加快解決我市建設領域拖工程款和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現制訂如下工作方案:
一、領導架構
成立領導小組,由市政府分管領導,市建設局、市發展計劃局、市工商局、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人行xx支行、市監察局和市法制局主要領導組成,辦公室設在市建設局(詳見臺府辦[xx]5號文)。
二、工作目標與工作計劃
工作目標:把徹底解決拖欠工程款問題作為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具體體現,確保在2006年年底前,基本解決全市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和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并采取得力的長效措施防止出現新的拖欠。
工作計劃:xx年年底前,爭取解決拖欠工程款30%以上,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95%以上,調查研究制定有關清欠政策措施;2005年年底前,爭取解決拖欠工程款85%以上,全部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落實有關清欠政策措施;2006年年底前,全面解決全市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并且建立長效機制,形成良好的支付制度,杜絕出現新的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
三、工作職責
由市建設局牽頭,會同各成員單位一起形成解決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下稱解欠)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分析解欠形勢,研究制定解欠政策措施,督促、檢查全市解欠工作的落實情況,各成員單位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建立協同工作機制和信息通報制度,辦好《工作簡報》,及時反饋解欠信息,掌握進度,對在解欠工作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及時向市領導小組報告,研究對策,上下聯動,保障解欠工作順利進行。
四、工作措施
(一)對政府項目拖欠工程款進行全面認真的清理,根據拖欠工程款的情況,統籌安排資金作出三年內基本解決拖欠工程款的計劃。
(二)對房地產項目拖欠工程款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和分類清理,要求有關房地產公司按項目作出三年內基本解決拖欠工程款的計劃,并與施工單位簽定支付合同,對逾期拒不清還或拖欠工程款較多的房地產公司,將記入信用檔案并向社會公布,限制房地產開發,不給予辦理項目招投標手續,并且由貸款銀行依法減少授信額度或不提供授信,促其盡快清還工程款。
(三)對其他項目拖欠工程款情況進行全面清理,逐一按項目由業主單位作出三年內基本解決拖欠工程款的計劃,對逾期拒不清欠的單位,建議按民事案件處理。
(四)對建筑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進行全面排查,要求建筑企業作出近期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計劃,對不按期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將記入信用檔案并向社會公布,停止承接新的工程項目,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暫不受理企業資質的升級、增項,并在企業資質年檢時作出相應處理;對惡意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或不如實上報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的.建筑企業,要嚴格按照國家規定進行處罰,予以曝光,并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五)設立舉報電話(5525858),接受投訴;按照國家規定,優先受理拖欠工程款和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案件。
(六)完善防止出現新拖欠工程款的長效機制。
1、加強并改進對建設項目立項和依法辦理程序的管理。對建設資金不足或建設資金不到位的項目、業主有拖欠工程款記錄并未結清的項目,計劃部門不得批準立項,規劃部門不辦理規劃審批、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發施工許可證。
2、建立工程擔保制度和工程保險制度。
3、建立企業勞動保障誠信制度。
4、建立企業工資支付信用監督制度。建筑企業每月應將用工人數、合同簽訂、工資支付日期、工資支付總額、是否拖欠工資等情況報市建設局并抄送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5、大力發展勞務企業,規范勞務企業用工行為;嚴格執行勞動合同制,對不與工人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要嚴格按省人大公布的《xx省流動人員勞動就業管理條例》進行處理。
6、地方政府投資的項目,必須落實建設資金,并由財政部門實行國庫集中支付,確保工程款按規定的程序及時足額支付給施工企業和設備供應方等單位。
7、市人民法院對拖欠工程款尤其是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案件,要優先立案,優先審理,優先執行。
農民工欠薪工作計劃方案 篇23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貴州省20xx年根治欠薪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省農民工工作暨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開展貴州省20xx年根治欠薪專項行動排查工作的通知》《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貴州省20xx年根治欠薪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興義市20xx年根治欠薪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實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以最堅決的態度、最強硬的措施全面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現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于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決策部署,按照“減存量、遏增量”的總體要求和“誰拖欠、誰償還,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以根治脫貧攻堅領域欠薪問題為突破口,進一步壓實責任、細化措施、分類施策,全面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為全鎮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標
(一)20xx年2月28日前,完成脫貧攻堅領域“兩拖欠”信訪事項全部化解;20xx年4月底前,完成全鎮脫貧攻堅領域其他所有欠薪項目的徹底化解。
(二)20xx年4月1日前,完成全鎮所有政府性拖欠工程款項目償還方案的制定,并接續督辦,限時銷號。
(三)20xx年6月10日前,完成全鎮所有政府性欠薪項目的徹底化解。
(四)20xx年10月底,完成全鎮所有非政府欠薪項目的徹底化解。
(五)20xx年底前,實現根治欠薪長效機制基本建立,全鎮欠薪存量動態清零、增量明顯減少。
三、重點任務
(一)全面徹底排查,建實三本臺賬
1.建實脫貧攻堅領域欠薪臺賬。由鎮脫貧攻堅指揮部牽頭,各村和相關站所配合,迅速對本村轄區、本行業內脫貧攻堅領域欠薪項目進行全面徹底核查,建實本地區脫貧攻堅領域欠薪臺賬,并于20xx年3月17日前報送鎮脫貧攻堅指揮部(表格模板詳見附件1),鎮脫貧攻堅指揮部要會同相關站所,認真梳理匯總形成全鎮脫貧攻堅領域欠薪臺賬。(牽頭單位:鎮脫貧攻堅指揮部,責任單位:各村、民政辦、交管站、水務片區、農服中心)
2.建實全行業欠薪臺賬。各村和各站所要迅速對本轄區、本行業內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及信訪、輿情線索反映的欠薪問題進行全面徹底核查,建實本轄區、本行業內欠薪臺賬,于20xx年3月18日前報送鎮人社中心(模板詳見附件1),鎮人社中心要會同各站所,認真梳理匯總形成全鎮涉及行業欠薪臺賬。(牽頭單位:人社中心,責任單位:各村、民政辦、交管站、水務片區、農服中心、扶貧站、園區辦、移民站、安監站、創建辦)
3.建實拖欠工程款項目臺賬。各村和各站所要對照房屋市政、道路交通、文化旅游、移民搬遷、教育衛生、水利水電等重點領域,迅速對本轄區、本行業拖欠工程款項目進行全面徹底排查,建實拖欠工程款項目臺賬,于20xx年3月15日前報送鎮人社中心,由人社中心會同各站所認真梳理匯總形成全鎮拖欠工程款項目臺賬(模板詳見附件2)。針對排查出的拖欠工程款項目,要同步制定工程款償還方案,20xx年3月18日前,各村、各站所完成所涉及政府性拖欠工程款項目償還方案的制定,抓好跟蹤落實,接續督辦,限時銷號。(牽頭單位:人社中心,責任單位:各村、民政辦、交管站、水務片區、農服中心、扶貧站、園區辦、移民站、安監站、創建辦、文化站、衛生院)
(二)突出工作重點,加快清欠進度
1.本方案工作目標明確的欠薪項目。各村和各站所要始終盯緊抓牢、強化工作措施、加快分類化解進度,堅決做到心中有數、手里有招、肩上有責,確保按時高質量完成既定目標任務。人社中心要全程跟蹤督辦和統籌調度,涉及村、站所要全面落實行業監管責任,加強統籌協調,積極幫助屬地政府解決問題。
2.移交司法程序的'欠薪項目。針對移交司法程序的欠薪項目,涉及村、站所要持續跟蹤,加強與司法部門的案情銜接,加快查處進度,確保盡早執行到位、案結事了。
3.已清欠項目。針對移交清欠的項目,涉及村、站所要綜合采取欠薪線索專查、隨機隨訪巡查、核查支付憑證等方式,動態開展清欠“回頭看”,發現問題立即整改到位,持續鞏固清欠成果。
(三)強化執法檢查,加大震懾力度
各村和各站所要對本轄區、本行業在建工程項目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情況持續開展監督檢查,確保在建工程項目全面落實存儲務工人員工資保障金等制度措施。配合上級部門,要做到對所有在建工程項目執法檢查全覆蓋并做好執法檢查文書的保管。園區辦、民政辦、交管站、水務片區等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大建筑市場秩序清理整頓力度,依法嚴厲查處和打擊建設工程項目未批先建、墊資建設、違法發包、違法分包、層層轉包、掛靠承包等違法行為和違規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勞務分包企業等,督促在建工程項目嚴格落實《條例》各項規定。派出所、司法所、綜治中心等司法機關依法對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用人單位及責任人嚴厲打擊。
(四)加強監測預警,做好風險防控
各村和各站所要動態建立重大欠薪問題和敏感項目臺賬,納入本級重大風險防控責任清單,確保重大欠薪問題和敏感項目發現及時、處置得當、穩控有力、化解到位。
(五)加強統籌調度,完善印證資料
各村和各站所要盯緊時間節點加強統籌調度,確保根治欠薪工作精準推進,對已化解的欠薪問題,要及時收集完善資金撥付憑證、兌付農民工工資清冊等印證材料,確保欠薪問題排查真實、化解真實、臺賬真實、印證真實,群眾滿意,實現可追溯,經得起檢驗。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統一思想認識
為確保全鎮20xx年根治欠薪工作有序推進,鎮黨委、政府不定期召開會議對全鎮根治欠薪工作進行研究,及時解決工作推進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各村和各站所要將根治欠薪工作作為重大政治任務和民生任務,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州、市關于根治欠薪工作決策部署,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協同配合、壓緊壓實責任,認真開展好本次專項行動,嚴禁瞞報漏報數據,確保排查數據真實有效,根治欠薪專項行動各項目標任務全面完成。
(二)加強督查,嚴格上報口徑
鎮紀委持續加大督查督辦的力度、密度,推動根治欠薪專項行動有力有序有效開展。敬南鎮要將根治欠薪專項行動開展情況作為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督查考核的核心內容,實行“每周問效、半月調度、每月小結、季度通報、半年巡查、全年考核”,推動形成全鎮上下齊心協力抓好根治欠薪工作的強大合力。嚴格按照層層匯總、審核方式進行數據報送,排查中嚴格甄別區分拖欠工資與拖欠工資款問題,重點對綜治中心渠道反饋的欠薪線索、市農民工支付領導小組等渠道反饋的欠薪線索排查統計,拖欠農民工工資臺賬必須有欠薪人員花名冊等印證資料備案備查,嚴防數據造假和瞞報漏報行為發生。從本方案印發之日起,嚴格執行欠薪問題數據上報“誰上報、誰負責”的原則,凡涉及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臺賬,必須統一村、鎮兩級上報口徑,對擅自上報欠薪問題造成不良影響或者引發其他負面炒作的, 嚴肅追究有關責任領導和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
(三)強化責任,嚴肅追責問責
鎮紀委對各村及各站所上報的排查情況開展督查、暗訪,對上報數據的真實性進行核查,通過信訪反映、網絡輿情等欠薪信息進行對比,倒查未將核實屬實的欠薪問題線索納入欠薪臺賬的瞞報漏報責任,并將相關工作情況作為年度考核重要參考,對首次發現數據瞞報、漏報的,將通過下發工作提示函(附問題清單)進行整改,并要求重新排查上報;再次發現瞞報、漏報的,對所涉及村和各站所負責人進行約談并進行全鎮通報;因瞞報、漏報導致發生重大問題或者因欠薪處置不力引發事件、重大負面網絡輿情或極端事件的,將依法依規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員責任,必要時將有關問題線索移送紀檢監察部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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