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欠薪工作方案(精選11篇)
學會從不同角度分析問題,能更好的完成工作方案。當計劃做某項工作時,領導會根據提交上來的工作方案整合選出最優方案,一起來參考工作方案是怎么寫的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農民工欠薪工作方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農民工欠薪工作方案 1
近幾年以來,農民工欠薪案件頻發,主要涉及建筑、交通、林業、水利、環衛等領域,嚴重影響了經濟發展及穩定大局。為進一步強化綜合治理欠薪工作,扭轉欠薪違法行為高發態勢,切實維護勞動者依法獲得勞動報酬的權利,防患于未然,構建我鎮和諧穩定勞動關系,鎮政府決定在全鎮范圍內開展綜合防范整治欠薪專項行動,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綜合防范整治欠薪行動,全面推進各部門落實預防化解處置欠薪工作機制,突出強化相關部門責任,突出源頭預防、基層化解欠薪隱患,突出建設工程等重點領域的綜合治理,遏制欠薪高發態勢,確保欠薪問題得到有效治理,確保職工和企業合法權益得到有效維護,預防由于欠薪引發的重大群體 事件,促進勞動關系和諧與社會穩定。
二、實施步驟
(一)集中宣傳和自查階段。人社、宣傳等部門要采用多種形式,廣泛宣傳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重要意義,普及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知識。人社、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門利用微信公眾平臺開設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專欄,登載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和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工作政策法規、政策解讀、工作動態、互動交流等內容,公布舉報投訴電話、24小時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在所轄范圍內的建設工地布置農民工工資支付相關內容的宣傳標語。組織轄區內企業、建筑工地負責人召開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制度落實情況座談會,督促其積極履行各項制度要求,切實發揮示范帶動作用。要組織動員用人單位對按時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情況開展自查自糾,及時發現和整改欠薪隱患,力爭把問題解決在萌芽階段。對自查不到位不主動、欠薪問題屢清屢欠的企業,在執法檢查階段要重點督查,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并予以公開曝光。
(二)執法檢查階段。抽調執法、安監、人社等部門工作人員,組成聯合執法檢查組,對轄區內用人單位工資支付情況進行集中排查,采取有力措施加強預警監測,及時發現和化解欠薪隱患。要集中力量清理化解歷史存量欠薪案件,特別是做好上級督辦和交辦案件線索的'核查解決工作。要建立健全工作臺賬,實時準確掌握欠薪企業、欠薪人數、欠薪金額、工作進度,堅決做到欠薪問題不解決不銷賬,歷史欠薪案件不解決不銷賬,確保年底前不因存量案件問題,引發社會輿情,導致極端事件或突發性事件,引起較大負面社會影響。
三、實施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臨澗鎮綜合防范整治欠薪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后附名單)。各相關部門要提高思想認識,高度重視欠薪專項治理工作,強化屬地管理主體責任,加強各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全力做好勞資糾紛預防化解工作。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門形成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強信息共享,確保無縫相銜接,組織聯合執法,形成整體合力,共同做好欠薪整治工作。
(三)做好相關材料報送和總結工作。各成員單位向領導小組按時報送排查情況,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時對各階段情況進行匯總分析,梳理存在問題,提出解決問題對策。上報數據前,要各部門溝通協調統計數據要準確。
農民工欠薪工作方案 2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國辦發〔20xx〕1號)和《關于本市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實施意見》(滬府辦發〔20xx〕35號)精神,結合浦東新區實際,現就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明確目標任務
以建筑、市政、交通、水務等(包含土木工程、建筑工程、裝修工程、園林綠化工程等,下同)工程建設領域和勞動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飲服務等易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行業為重點,形成源頭預防、動態監管、失信懲戒相結合的制度保障體系。用一到兩年時間,在工程建設領域全面落實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及工資支付臺賬等制度;用三年時間,力爭實現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按月支付。到20xx年,基本形成制度完備、責任落實、監管有力的治理格局,努力實現新區農民工工資基本無拖欠,確保不發生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重大群體 性事件,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經濟健康發展。
二、全面規范勞動用工行為
(一)嚴格規范勞動用工管理。各類企業要切實規范勞動用工行為,依法與招用的農民工簽訂、履行勞動合同,建立職工名冊并辦理用工備案。
(二)全面實行實名制管理。在工程建設領域,施工總包企業要在工程項目部配備勞務(資)員。工程項目施工現場實行實名制管理。施工總包企業要按照“先進場登記再施工作業、先退場登記再進入下一施工現場登記”的原則,使用施工現場作業人員實名制系統進行農民工進退場登記;并利用實名制登記信息,記錄農民工每日考勤。建設單位要在招標文件或承發包合同中,明確施工總包企業負責現場實名制登記。對未按規定實施實名制登記或實名制登記不到位的,由建設行政管理、環境保護和市容衛生管理、科技和經濟管理等部門(以下簡稱“行業監管部門”)要求限期整改;未按期整改的,可采取責令停工整改等措施。
(三)全面建立工資支付臺賬制度。在工程建設領域,施工總包企業要在項目現場建立工資支付臺賬,保存至工程竣工驗收后半年。工資支付臺賬人員名單必須與實名制登記人員一致。用工單位(施工企業)要按月考核農民工工作量、支付工資和編制臺賬,并經農民工本人簽收。施工企業將臺賬提交施工總包企業,由施工總包企業在每月10日前,錄入實名制系統。對未按照規定建立或編制工資支付臺賬、未按月錄入工資支付臺賬的,由行業監管部門要求限期整改;未按期整改的,可采取責令停工整改等措施。
(四)明確工資支付、清償主體責任。要依法將工資支付給農民工本人,嚴禁將工資發放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由招用農民工的企業承擔直接清償主體責任。在工程建設領域,建設單位負責確保工程款按時結算和支付,施工總包企業對所承包工程項目的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總責,分包企業對所招用農民工的工資支付負直接責任。監理單位要負責監督施工企業落實實名制管理、工資支付臺賬、工資專戶、人工費支付臺賬等制度。積極推進施工總包企業和分包企業實現按月支付工資,推行委托銀行直接向農民工個人銀行卡發放工資制度。施工總包和分包企業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為由克扣或拖欠農民工工資。建設單位或施工總包企業未按照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工程款或存在工程款支付結算糾紛,致使分包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建設單位或施工總包企業以未結清的工程款為限先行墊付農民工工資。建設單位或施工總包企業將工程違法發包、轉包或違法分包致使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建設單位或施工總包企業承擔清償責任。
三、完善工資支付監控制度
(五)健全工資支付監控機制。加強基層勞動保障網格化基礎建設,依托街道(鎮、鄉)勞動關系協調員和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員等,對轄區內企業工資支付情況實行日常監控,落實工資支付信息采集、企業經營狀況動態調查、欠薪矛盾排查化解等管理職能。提升勞動保障監察網絡化管理水平,根據勞動用工誠信記錄健全分類監管機制,對發生過欠薪的企業實行重點監控并要求其定期申報。根據區群體性勞資矛盾月度例會匯總反映的企業經營狀況重點隱患,努力實現重大欠薪問題早發現、早介入、早化解。
(六)健全工資支付托底保障制度。在非工程建設領域,依法有序用好欠薪保障金制度。對企業因破產、解散或經營者隱匿等情形無力支付欠薪的,依規及時啟用欠薪保障金先行墊付部分工資或基本生活費,幫助解決被欠薪農民工的臨時生活困難,有效緩解群體性欠薪矛盾。
(七)建立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制度。在工程建設領域,實行人工費用與其他工程款分賬管理制度。建設單位、施工企業在招標投標、承發包合同中要單列人工費和結算條款,專業工程人工費參考行業監管部門發布的費率計算。施工總包企業要開設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以下簡稱“工資專戶”),作為人工費收支專用賬戶,專項用于支付農民工工資。
(八)建立工資專戶備案報告制度。建設單位在申報工程施工許可時,將工資專戶賬號一并提交。(牽頭單位:區建交委;完成時限:20xx年底)工資專戶應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管理部門、建設行政管理部門以及項目主管部門備案,并委托開戶銀行負責日常監管,確保專款專用;開戶銀行發現賬戶資金不足、被挪用等情況,要及時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和項目主管部門報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和項目主管部門要及時會同相關監管部門進行核查處理。對經查實人工費支付不到位或被挪用的,由行業監管部門要求限期整改;未按期整改的,可采取責令停工整改等措施。
(九)建立人工費支付臺賬制度。在工程建設領域,建設單位、施工總包企業和專業工程分包企業要按照合同或按月結算并支付人工費;建設單位要將人工費支付到施工總包企業開設的工資專戶,施工總包企業收到后,要按照規定支付給分包企業。有勞務分包的專業工程分包企業在收到人工費后,要按照規定支付給勞務企業。相關企業在收到或支付人工費后10日內,要將收支情況錄入本市建設工程合同信息報送系統,收支雙方確認并簽名。施工總包企業要建立人工費支付臺賬,匯集支付清單和支付憑證,形成支付臺賬備查,并保存至工程竣工驗收后半年。對未按合同或按月支付人工費的項目,施工總包企業、分包企業或勞務企業等要及時向行業監管部門報告。對未按規定建立人工費支付臺賬、未按合同或按月支付人工費的,由行業監管部門要求限期整改;未按期整改的,可采取責令停工整改等措施。
(十)加強對政府投資項目的管理。加強對政府投資工程項目的管理,對建設資金來源不落實的工程項目不予批準。政府投資項目一律不得以施工企業帶資承包的方式進行建設,并嚴禁將帶資承包有關內容寫入工程承包合同及補充條款。全面推行施工過程結算,建設單位要按照合同約定的計量周期或工程進度結算并支付工程款。
四、完善聯合處置工作機制
(十一)強化欠薪矛盾處置聯動機制。加強工資支付勞動監察執法,擴大日常巡視檢查等主動監察覆蓋范圍,加大欠薪舉報投訴受理和案件查處力度,強化跨區域案件執法協作。完善多部門綜合治理機制,采取聯合檢查、聯合辦案、聯合督查等方式,提高欠薪案件查辦效能。在工程建設領域全面落實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工資支付臺賬、人工費與其他工程款分賬管理、人工費支付臺賬、工資保證金等制度的基礎上,對因掛靠承包、違法發包、分包、轉包、拖欠工程款等糾紛造成的欠薪案件,由行業監管部門牽頭處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公安、工商等部門協助配合;(牽頭單位:區建交委;完成時限:20xx年底)對非因違法發包、分包、轉包、拖欠工程款等糾紛造成的欠薪案件,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牽頭處理,行業監管部門和公安、工商等部門協助配合。
(十二)完善欠薪案件執法與司法銜接機制。依法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件移送工作,定期召開工作例會,健全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公安部門、檢察機關、審判機關間信息共享、協商溝通、案情通報、案件移送等制度,繼續完善公安部門提前介入、全程參與和人民檢察院立案監督等制度,進一步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建設行政管理等部門啟動工程建設領域惡意欠薪用工單位和個人刑事責任追究程序,切實發揮刑法對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行為的威懾作用。
(十三)完善行業監管懲處工作機制。要定期對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實名制、工資支付臺賬、工資專戶、人工費支付臺賬等制度落實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及聯合檢查。對未按照要求實行前述制度,特別是發生兩次以上違規行為或未按期整改,或惡意拖欠工程款、人工費,或因掛靠承包、違法發包、分包、轉包、拖欠工程款、工程款支付結算等糾紛導致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或以拖欠農民工工資為名討要工程款,或不積極配合有關部門處置等行為的,行業監管部門要根據情節對相關企業和個人進行處理處罰,采取記入企業誠信手冊、列入不良企業名單、暫停資質升級和增項、限制在本市承接工程、責令停工整改、降低或吊銷資質等措施,對其市場準入、資質審批、招標投標、施工許可、信用評價等依法依規進行限制。對因拖欠工程款引發欠薪問題的建設單位,在欠薪問題解決前,項目主管部門或審批部門停止審批其新的建設項目。
(十四)完善欠薪爭議案件調解工作機制。切實發揮街道(鎮)化解勞動人事爭議的主體責任,完善街道(鎮)調解組織為主,企業、行業調解組織為輔,律師事務所等社會力量參與的勞動爭議調解組織體系。拓展調解仲裁部門主動服務的維度和力度,為欠薪農民工開通綠色通道,積極探索引導先行調解、先行裁決等辦案機制,實行“快立、快審、快裁”。對已造成較大負面社會影響的集體欠薪爭議或涉及金額較大的欠薪爭議案件,各級領導要高度重視并督辦處置。完善與綜治部門、法院等多部門的集體爭議案件聯動處置機制,推動工會和企聯、工商聯等企業代表組織進一步提高化解勞動人事爭議的`能力,為農民工提供法律服務。
(十五)健全欠薪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加強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起的突發性、群體 性事件應急處置,完善應急預案,規范指揮權限、分級響應和處置措施,落實區、街道(鎮)分級分工負責、上下聯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公安、綜治、司法行政和工會、產業(系統)等相互協同的處置機制。
(十六)健全欠薪失信行為聯合懲戒機制。建立欠薪企業“不良名單”制度,健全欠薪等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布機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及行業監管部門要建立企業違規用工、拖欠農民工工資等違法信息的歸集、交換和更新機制,將違法信息統一納入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加強對欠薪失信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等直接責任人員的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在政府資金支持、政府采購、招投標、生產許可、履約擔保、資質審核、融資貸款、市場準入、評優評先等方面依法依規予以限制,使失信行為人“一處違法、處處受限”,提高失信違法成本。
(十七)落實屬地監管考核工作機制。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統籌推進街道(鎮)欠薪處置工作的監管責任。要完善欠薪治理目標責任考核制度,將街道(鎮)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納入政府目標責任、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建設)考核指標。加強對治理欠薪問題的督查工作,發現監管責任不落實、工作措施不到位的,嚴格責任追究;對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拖欠工程款并引發欠薪問題的,追究項目負責人責任。
(十八)加大宣傳及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加強普法宣傳,充分發揮新聞媒體宣傳引導和輿論監督作用,綜合運用送法上門宣講、組織法律培訓等方式,大力借助現代傳媒手段,不斷增強宣傳效果,引導企業依法誠信用工和農民工依法理性維權,營造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的良好法治氛圍。司法行政部門、工會組織要把農民工列為法律援助的重點對象。對農民工(包括本市農村戶籍人員)申請法律援助,要簡化程序,快速 辦理。對申請支付勞動報酬和工傷賠償法律援助的,不再審查其經濟困難條件。工會組織和行業協會應引導法律服務機構和從業人員積極參與涉及農民工的訴訟活動、非訴訟協調及調解活動。鼓勵、支持律師和相關法律從業人員接受農民工委托,并對經濟確有困難而又達不到法律援助條件的農民工適當減少或免除律師費。
農民工欠薪工作方案 3
為了積極穩妥地處理好因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突發事件,切實維護農民工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公司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堅持以項目部為主,實行項目經理負責制。堅持預防為主,糾防結合,在項 目經理領導下,各有關部門“快速反應、趕赴現場,協調配合、控制局面、妥善處理”,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態擴大,盡快恢復生產、生活和社會秩序,減少或避免經濟損失和不良影響,確保社會穩定。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工程區域內因用人單位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突發事件的應急響應,包括:
1、罷工、停工、怠工事件;
2、圍堵項目部辦公室、場區交通要道事件;
3、群毆、致人重傷或死亡事件;
4、自殺、自殘等惡性 事件;
5、造成農民工生活困難、危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影響社會穩定的事件;
6、其他因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突發事件等。
(三)組織體系及相關機構職責
項目部成立解決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協調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項目經理擔任,成員由工程部門、技術部門、材料部門、安全部門、財務部門等協調處理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
領導小組工作職責:全面負責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發生后,在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根據情況, 工程部門、技木部門、材料部門、安全部門、財務部門等應同時到場組成現場處理小組進行應急處理。
工程技術部門:協助做好現場勞資雙方當事人的調解工作,積極引導農民工通過訴訟等正常渠道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負責召集用人單位相關負責人到場,協助調查核實,責成支付農民工工資。協助項目經理對突發事件處置和恢復生產秩序。
財務部門:負責調查核實欠薪事實及數額,責令欠薪單位立即支付。協助做好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農民工工資核實工作,責令用工單位立即支付農民工工資。
安全部門:暢通職工訴求表達渠道,及時了解并報告用人單位欠薪情況。負責維持現場秩序,預防、制止違法犯罪行為必要時撥打11 0。
材料部門:負責宣傳、教育并引導農民工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四)應急響應和處置程序
信息報告:發生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后,應當在2 0分鐘內上報領導小組,重特大事件應在1 0分鐘內報告分公司領導小組。
報告內容為:
1.突發事件發生的基本情況,包括時間、地點、規模、涉及人員、破壞程度以及傷亡等情況。
2.突發事件發生的起因分析、性質判斷和影響程度預測。
3.突發事件發生的用人單位和有關部門已做工作和采取的措施及處理情況。
4.其他已掌握的情況。
啟動預案: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發生后,領導小組根據實際情況,由領導小組下令啟動應急預案。
應急處置:各部門在接到預案啟動指令的2 0分鐘內,根據案情投入應急處理工作。各部門在接到通知后,應快速趕赴現場,在領導小組統一指揮下,了解情況,進行初步分析研究,按各自職責果斷處置。如案情擴大或可能會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可請求分公司領導小組給予指導和幫助。
①處理突發事件時要注意運用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認真聽取群眾訴求,穩定群眾的情緒,避免矛盾的進一步激化;要通過開展耐心細致的宣傳解釋和思想政治工作,控制事態發展,動員、疏導農民工返回崗位,盡快恢復生產、生活。
②現場協商和調解不成的,各部門應在摸清情況的基礎上提出切實可行的處理意見。對嚴重侵犯農民工合法權益的用人單位,責令改正。必須通過仲裁和司法程序的,要引導當事人通過勞動爭議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時處理。
③當出現暴力破壞活動苗頭時,必要時撥打11 0請公安部門依法采取防范措施,防止辜態進一步擴大和惡化。對無理取鬧、違反治安處罰法的人員,依法處理。
④必要時,應啟動欠薪保障應急資金和欠薪墊付特別程序,公司設置了一個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用于欠薪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在農民工生活確實困難或用人單位確無財產可供執行等緊急情況下,先行墊付已查實的所欠農民工工資或生活費,及時平息事態,解決農民工生活困難。財務部門要對欠薪保障應急資金給予保障。
(五)后期處置
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發生后,領導小組應做好預案的后期處置、協調、監督,有關部門應督促、幫助用人單位盡快恢復生產秩序,完善勞動用工管理,及時向分公司領導小組報告后期處置工作進展情況。將發生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用人單位列入誠信系統黑名單。
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結束后,領導小組要組織相關人員對事件進行分析,評估事件后果,總結經驗教訓,進一步鞏固成果,防止事件反彈,并對事件處理情況進行上報。
項目領導小組要在事件結束后的`1 0個工作日內向分公司領導小組提交處置報告。內容包括:發生突發事件單位的基本情況、導致突發事件的原因、事態發展趨勢、處理經過、處理結果、進度、形象影響評估等。
在預防和處置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中,部門歿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應當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1.對本工程區和所屬單位開展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預警預報工作不重視,不 負責,情況不明,措施不力,造成勞動糾紛不斷,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多發,社會影響惡劣的;
2.對農民工反映的可能引發突發事件的問題不關心,或推諉、敷衍,長期得不到解決,致使問題和矛盾越來越多,趨向激化,多次發生突發事件等現象的;
3.對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苗頭不及時,發生突發性事件后,緩報、 謊報、瞞報或未采取積極有效措施進行調查處理。在調查處理工作中推諉扯皮、處置不力,以致延誤時機,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
各部門之間應建立應急聯系工作機制,保障信息暢通,做到信息共享;按照 各自職責管理和實施。并對本預案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檢查,以提高應急處理能力。
(六)違約經濟處罰
施工中若不按應急預案措施履行的,承擔相應的經濟處罰。
(七)其它應說明的事項
我們承諾:在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我公司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1.采取必須的衛生防護措施,經常保持現場及其駐地整潔和衛生,以保護職員和工人的健康,并應與當地衛生部門合作,根據要求在整個合同執行期間配備醫務人員,防止傳染病和準備常用的急救藥物。在炎熱的高溫條件下施工時,應注意采取防暑降溫措施。同時還應負責為其雇用的員工供應清潔的飲用水和合格的施工用水。
2.我公司應自行雇用當地的民工投入到施工生產中,以增加當地的民工收入。雇用員工應完善勞務注冊手續,并與雇用的員工訂立勞務合同,以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同時為其雇員安排食宿并提供各種必需的生活設施,并應采取合理的衛生防護措施以保護其雇員的健康和安全。在處理勞務事宜時,應充分考慮和尊重法定的節假日和公認的農忙季節,尊重宗教習慣和風俗習慣。
農民工欠薪工作方案 4
為了有效預防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的發生,確保農民工工資及時兌現到位,確實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鞏固和完善解決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長效機制,維護社會穩定。經研究,決定于20xx年12月11日至20xx年春節前,在全街道范圍內組織開展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具體方案如下:
一、成立領導小組
成立以辦事處主任張海濤同志為組長,分管領導周子陽同志為副組長,派出所、司法所、經濟發展辦、市監所、建設環保辦、專職人民調解員、人社所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工作領導小組。
二、部署落實
召開專題會議,部署落實,具體分三步走:
1、宣傳排查階段。由領導小組成員抽調人力,深入我街道范圍內的用人單位進行廣泛宣傳,登記好日常巡查記錄表及農民工工資專項檢查記錄表,根據《勞動法》《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及相關條例,督促用人單位按時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營造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法制環境。
2、執法檢查階段。在前階段排查梳理的基礎上,對每個用人單位進行逐一檢查,對有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單位進行雙方協商或調解,能解決的立即解決,不能解決的.必須拿出可行的,使雙方都能接受的實施方案。
3、總結階段。對前階段執法檢查中未能夠解決的問題進行實時跟蹤督查,直至限期解決。
三、行動措施
對本實施辦法,我們將堅持每日一排查,每周一會辦制度,對惡意拖欠、拒不改正的用人單位,要申請司法部門依法處理,確保我街道不發生一例因拖欠農民工工資而引發上訪的事件,維護我街道乃至全縣的和諧穩定發展大局。
農民工欠薪工作方案 5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縣關于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部署要求,進一步做好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切實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維護勞動關系和諧穩定,現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作風、法治、文明”三個年建設活動為契機,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著力規范企業勞動用工管理和工資支付行為,建立健全工資支付保障制度,依法懲處拖欠工資的違法行為,完善源頭預防、動態監管、失信懲戒相結合的制度保障體系,構建我鎮預防和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長效機制。形成制度完備、責任落實、監管有力的治理格局,努力實現無拖欠現象發生,切實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二、整治范圍和重點
(一)整治范圍
全鎮建筑市政、交通運輸、水利、農業設施等工程建設領域和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等易發生拖欠工資問題的行業領域。
(二)整治重點
1.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拖欠工資問題。嚴查工程項目未批先建、企業帶資施工建設、隨意增加建設項目、拖欠工程款導致拖欠工資等問題。
2.化解難度大的欠薪陳年積案。嚴查停工半停工項目違反基本建設程序、工程決算久拖不決、惡意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等問題。
3.工資支付制度落實不到位問題。嚴查用工企業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工程建設項目不按規定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不設立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不落實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和工資銀行直接支付制度、不實行工程款與工資款分賬管理、撥付工程款時未及時撥付人工費等問題。
4.工程建設領域違法分包、轉包、掛靠問題。嚴查建設單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將工程發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或個人,或者肢解發包等違法行為;嚴查施工企業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或義務,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給其他單位或個人施工的轉包行為;嚴查施工企業承包工程后,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及施工合同關于工程分包的約定,把分部、分項工程或者單位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或個人施工的違法分包行為;嚴查單位或個人以其他有資質的施工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的掛靠行為;轉讓、出借資質證書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許他人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攬工程的出借資質行為。
三、整治措施
(一)加強勞動合同管理。用人單位是農民工工資支付的責任主體,必須依法與招用的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建立職工名冊,并辦理勞動用工備案。在工程建設領域,施工總承包企業對所承包工程項目的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總責,并在工程承包合同中予以明確。實行先簽訂勞動合同后進場施工,明確約定工作時間、工作內容、勞動報酬、支付方式等內容并嚴格履行。鎮社保站和相關主管部門要把企業與農民工簽訂和履行勞動合同、考勤管理等用工管理情況納入監管重點,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發現不簽訂或不履行勞動合同等違法違規行為,及時督促整改。對拒不改正的通報區勞動監察 大隊予以處理。
(二)實行農民工實名制管理。施工企業招用農民工必須實行實名制管理。施工總承包企業(包括直接承包建設單位發包工程的專業承包企業,下同)對所承包工程項目施工現場農民工的實名制管理負總責,在工程項目部配備勞資專管員,編制施工現場所有勞務人員計酬手冊和管理臺賬,記錄施工現場作業農民工的身份信息、勞動考勤、工資支付等信息,由農民工本人確認簽字并保存兩年以上備查。施工總承包企業要加強對分包企業勞動用工和工資發放的監督管理,實時掌握施工現場用工及其工資發放情況,不得以包代管。在處理拖欠工資案件時,施工總承包企業和分包企業應當提供花名冊、考勤及工資結算等相關記錄。
(三)實行銀行代發工資制度。逐步實現各類企業委托銀行代發農民工工資。在工程建設領域,實行分包企業農民工工資委托施工總承包企業直接代發的辦法,由分包企業按照相關規定,為招用的農民工申辦 銀行個人工資賬戶,并辦理實名制工資支付銀行卡,按月考核農民工工作量并編制工資支付表,經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后,交施工總承包企業委托銀行通過其設立的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直接將工資劃入農民工個人工資賬戶。
(四)嚴格落實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當自工程項目取得施工許可證之日20個工作日內,在銀行開立專戶并存儲工資保證金,專項用于農民工被拖欠的工資。使用過保證金的續建工程項目,要按照剩余工程量核定繳納額度并足額繳納。對未繳清農民工工資保證金仍在施工的項目,限1個月內繳清(期限時間不得超過),逾期未繳清的,責令停工。
(五)積極化解欠薪陳年積案。行業主管部門認真排查停工、半停工工程項目欠薪情況,建立詳實的工作合賬,明確化解欠薪陳年積案工作的責任部門。采取拍賣、融資等多種方式,精準施策積極化解。倒查工程項目違反基本建設程序行為,對落實制度不規范的項目,由行業主管部門限期整改,確保欠薪陳年積案于20xx年7月底前全部得到有效穩妥處置。
四、時間安排
(一)集中宣傳和自查整改階段
1.開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宣傳。各村委要嚴格落實責任,大力宣傳《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和《致農民工朋友的一封信》發揮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工作。
2.開展欠薪隱患自查自糾。按照“屬地管理、行業監管”的原則,各村委要負責任的對本領域在建工程項目進行摸底排查和督促整改,精準掌握項目建設單位、總承包與分包施工單位、投資規模、欠薪數量和欠薪原因等情況,做到情況明、底數清、數字準、制度實。強化欠薪預警監測和風險隱患排查,對已排除風險隱患的企業和項目,持續關注、動態監管,嚴防問題復發。
(二)深入督導和檢查階段
本次專項整治行動成立督導組,督導各村開展行動。加強對制度落實和欠薪線索辦理的督導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鎮工作領導小組及專項工作組協調處置,定包案單位、定包案領導、定工作措施、定化解時限,限期整改。每季度將巡查督導結果和整改情況,呈報鎮主要領導。對逾期不整改的企業,強化聯合懲戒力度,依法依規予以限制。
(三)總結階段
對前期工作情況進行回頭看,跟蹤、督促企業及時補發拖欠農民工的工資。各村梳理總結各自專項整治工作情況,并于2023年1月10日前報至鎮人社所辦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嚴格落實部門監管責任。各行業主管部門要落實行業監管責任,監督指導項目實名制管理、工資保證金存儲、專用賬戶開設使用、人工費撥付、總包代發工資、維權信息公示及建筑業勞動合同簽訂等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各項制度落實,加大對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相關法律法規的普及宣傳,規范工程建設市場秩序,嚴厲打擊違法分包、層層轉包、掛靠承包等違法行為。工程建設項目總包單位取得施工許可20個工作日內,必須按照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制度落實相關措施。已開工但尚未履行立項審批程序的政府性投資項目,由發包單位承擔監管責任。符合納入省農民工工資支付監管平合標準的工程建設項目,務必納入;未納入的,落實相應制度后納入管理。對長期拖延工程款結算或抪欠工程款的建設單位,行業主管部門不得批準其新項目開工建設。對于未履行工程款支付責任的建設單位,主管部門將其不良行為記入信用記錄。工程建設項目違反國土空間規劃、未批先建等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行業主管部門責令建設單位清償,由職能部門依法查辦違法行為。對領導責任不落實、部門監管責任不履行、相關工作不到位等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根據情節輕重和影響程度,依法追究責任。
(二)嚴格落實屬地責任。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村對本區域內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負責,按照《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規定的職責,加強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矛盾的排查和調處工作,防范和化解矛盾,及時調解糾紛。
(三)強化部門協調聯動。鎮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領導小組各成員實行定期例會制度,各村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有關措施,和村委做好溝通街接。各村應將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工程建設項目詳細信息及時推送至鎮人社所辦公室。
(四)嚴肅查處欠薪案件。鎮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領導小組在接收欠薪線索后,按行業分類,報鎮工作領導小組,并推送至鎮行業主管部門。行業主管部門要建立欠薪工作合賬,逐一落實欠薪企業、欠薪人數、欠薪金額。對化解難度大的欠薪陳年積案,要嚴查停工半停工項目違反基本建設程序、工程決算久拖不決、惡意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等問題,做到欠薪問題不解決絕不銷賬。對制度不落實導致欠薪的企業,有關部門要依法責令其限期改正。要加強行政與刑事司法銜接配合工作,嚴厲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犯罪行為。對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案件,行業主管部門要查清欠薪人數、欠薪金額、拖欠責任主體,并將工程項目工資支付制度落實情況相關資料、投訴人詢問筆錄和身份證復印件等有關材料、相關人員詢問筆錄和身份證復印件等有關材料、企業營業執照、調查結論報告和移交書等書面材料移交人社部門,人社部門在核查完畢后要及時向公安機關移送,由公安機關偵辦。對欠薪違法案件,堅決做到事實不查清不放過、制度不落實不放過、整改不到位不放過、責任不追究不放過,保持對欠薪犯罪行為的高壓態勢。
(五)加大欠薪失信懲戒力度。各村理拖欠農民工工作負責成員要進一步加強對欠薪問題的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用人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情節嚴重或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將該用人單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在政府資金文持、政府采購、招投標、融資貸款、市場淮入、稅收優惠、評優評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規子以限制。
(六)完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發生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起的板端、群體突發事件及網絡輿情,經村委會分析研判,按“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明確責任,并報鎮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人社所辦公室。辦公室應立即響應、協調處置,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應及時響應、共赴現場,對涉事企業負責人進行聯合約談,督促其妥善處理欠薪問題,做好現場穩控和矛盾化解工作。對發生農民工工資保證金不足、企業負責人逃匿等情況的,可以動用應急保障金,先行墊付農民工部分工資或者基本生活費。信訪部門嚴格執行輿情信訪信息的發現、報告程序,鎮領導小組辦公室充分發揮協調機制,各行業主管部門落實行業監管責任,確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緊密銜接,特別對網絡輿情要第一時間跟蹤處置,防止事態發酵。司法行政部門和法律援助機構要將農民工列為法律援助的重點對象,依法提供便捷的法律援助。對采取非法手段討薪或以討薪為由討要工程款、勞務費、承包費等,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要依法予以治安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七)嚴格落實“三單”管理。行業主管部門對日常巡查中發現的制度落實問題,出具《整改通知單》,責令工程建設項目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工并嚴厲處罰;對各類違法分包、轉包、墊資施工、拖欠工程款等行為,行業主管部門要嚴抓嚴管、頂格處罰。鎮領導小組辦公室對督導檢查發現的問題,向行業主管部門及時派發《督辦單》,限期整改。
(八)嚴肅責任追究。將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納入對各村委的考核范圍。各村不按照要求推送工程建設項目信息,并出現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追責問責。對工程建設項目欠薪案件頻發高發、制度落實不到位問題突出的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約談相關企業負責人。對重大欠薪問題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要從工程項目入手,在立項、土地、規劃、招投標、施工許可、資金籌集使用等方面進行深入核查,層層理清責任。對重大欠薪問題線索核處不力、政府投資項日因資金不到位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約談相關行業監管部門負責人和屬地管理地方人民政府負責人。對因工作不到位造成群體性、極端性事件和重大負面輿情的,嚴格追究相關單位和工作人員的責任。
農民工欠薪工作方案 6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區關于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的決策部署,全面排查轄區建設項目農民工實名制、工資專用賬戶管理、分賬管理制、銀行代發制度等根治欠薪長效機制的落實情況,切實維護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
二、工作原則
按照“全面排查,依法規范,協調配合,及時處理”的原則,力爭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確保社會和諧穩定。
三、組織機構
為切實做好望月湖街道農民工欠薪問題排查和處置工作,經街道辦事處研究決定,成立望月湖街道農民工欠薪問題排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站、公共安全辦、城市管理辦、望月湖派出所、司法所、溁灣鎮社區、榮華社區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設辦公室,設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站,辦公室主任由吳尉同志擔任。
四、工作措施
1.宣傳到位。組織開展宣傳活動,進行社會宣傳,送宣傳資料進工地,增強企業責任感和守法意識,提高農民工維權意識,暢通農民工維權舉報渠道;
2.排查到位。進一步規范用人單位勞動用工行為和用人單位工資支付行為。排查用人單位非法用工、扣押證件、收取抵押金、限制人身自由等問題;檢查用人單位維權信息公示情況、簽訂勞動合同和實名制工資發放、分賬管理的情況;摸排因掛靠、違法分包、轉包、拖欠工程款等因建筑施工企業管理問題造成的欠薪案件。
3.部署到位。
(1)由彭躍武同志牽頭,葛昊同志協助,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站、城市管理辦為主,各部門和社區配合相關工作,組織欠薪問題的排查;暢通農民工欠薪問題投訴舉報渠道,受理投訴舉報電話(投訴熱線:xxx),詳細記錄欠薪基本情況;及時對接各部門在工地內部解決欠薪問題;內部無法解決時,聯系岳麓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保障監察執法隊進行糾正和處理;
(2)由葛昊同志牽頭,陳小國、吳尉同志負責,以城市管理辦為主,各部門和社區配合相關工作。督促施工總承包企業在施工現場醒目位置設立維權信息告示牌;約談甲方項目負責人或用人單位,責其盡快查實欠薪實際情況后報告街道農民工欠薪問題排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集中力量,限期用人單位內部解決欠薪問題,避免矛盾爆發;
(3)由虢旭同志牽頭,汪丕洪同志負責,司法所配合相關工作。暢通法律援助渠道,實現農民工討薪法律援助全覆蓋;及時了解農民工欠薪問題動態,勸導合法維權,避免非法上訪;對接望月湖派出所,對可能出現的非法手段討薪、因欠薪引發的`突發事件及極端事件進行溝通,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置。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完善各部門快速聯動處置機制,提高政治站位強擔當。把根治農民工欠薪工作當成一項重大的政治任務,認真履行職責,落實工作責任,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做到不留死角;
2.保證力度。加強部門協調抓作風,各部門及社區要緊密配合,不推諉、不遲緩,統一行動,責任到部門、責任到社區,責任到人。各責任領導根據進展情況定期召開碰頭會、調度會,跟蹤問效,督促進度;
3.確保實效。不走形式、不打折扣、務求實效,切實落實各項整改措施,實現專項整改目標。突出問題不解決不放過、問題整改不到位不放過,主體責任不落實不放過。做到投訴有記錄,違規有處理,處理有結果,結果有反饋;
4.考核兌現。此項工作中,如有履責不到位、排查有遺漏、整改不到位等現象,將納入年底績效考核扣分處理。
農民工欠薪工作方案 7
根據省紀委辦公廳《關于“點題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和不正之風突出問題的方案》(閩紀辦〔20xx〕9號),“整治在建工程項目拖欠工程款、農民工工資問題,保障農民工權益”列為省紀委監委18項整治選題之一。為貫徹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整治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領域在建項目拖欠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問題,保障廣大企業和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目標
總體思路:堅持人民至上的根本立場,牢記初心使命,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擔當。堅持問題導向、分類施策、系統推進、開門整治,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領域在建項目拖欠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問題,通過“項目化推進、流程化運作、清單化管理”,動真碰硬抓整治,全面推進拖欠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問題整治,讓群眾獲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續、安全感更有保障。
工作目標:通過開展五個月的專項整治,以在建的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國企項目為重點,全面排查摸底,發現一批欠款案件,查處一批欠款違法違規行為;堅決查處欠薪違法違規行為,實現欠薪案件動態清零;健全長效機制,凈化建筑市場環境,進一步維護企業和農民工合法權益。
二、整治重點
(一)建設單位未向施工承包單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
(二)政府投資項目所需資金未落實到位,要求施工單位墊資建設;
(三)建設單位未按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工程款;
(四)建設單位以等待竣工驗收批復、決算審計等為由,拒絕或者遲延支付工程款,或以商業匯票等形式支付工程款;
(五)施工總承包單位未落實工資保證金制度;
(六)施工總承包單位未落實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制度;
(七)施工單位未按時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排查摸底。各級住建主管部門和人社主管部門要對照整治重點,結合迎建黨百年“護薪”行動,認真組織對在建項目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問題進行全面排查,按照“一個企業不落、一個項目不落”原則,摸清底數,建立欠薪欠款臺賬,做到應付盡付,不留死角。督促在建項目的建設單位和施工企業對照專項整治內容開展自查自糾,施工單位將項目欠薪情況報項目所在地人社主管部門匯總,建設單位將項目欠款情況報項目所在地住建主管部門匯總。建設、施工單位未如實報送情況的,一經查實,將予以嚴肅處理。
(二)集中專項整治。各級住建主管部門和人社主管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將排查摸底問題清單分解移送有關部門。對政府投資項目存在墊資施工、拖欠工程款的`,項目主管部門要督促建設單位落實資金來源,按合同約定辦理支付,不得拖延。對國有企業項目拖欠工程款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要加強督促、指導國有企業按合同及時償還拖欠的工程款。對工程項目存在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人社主管部門要依法依規予以查處;對不屬于本部門職責的,要及時移送相關部門依法予以查處。對因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掛靠、拖欠工程款等導致的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住建主管部門要及時予以督辦,并對違法行為依法予以嚴肅查處,按規定納入信用評價;對未落實工程款支付擔保的,要督促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予以行政處罰。要發揮黨建示范引領作用,各設區市住建主管部門確定公布一批政府投資工程項目(福州市不少于20個,廈門市、泉州市不少于15個,其他地市不少于10個),跟蹤指導施工過程結算和工程款支付擔保,總結推廣成熟經驗。
(三)強化監督指導。省、市級住建主管部門和人社主管部門加強層級監督指導,結合投訴舉報線索,組織抽查整治工作情況,對存在突出問題的地區予以通報。
(四)完善長效機制。嚴格政府投資類項目條件審核,沒有明確資金來源和制定資金平衡方案的,不得審批;嚴禁要求企業帶資承包政府工程項目。加強工程項目招標條件審核,將項目資金落實情況作為招標必備條件。全面推廣施工過程結算制度和工程款支付擔保制度。健全行業信用體系,對出現嚴重拖欠問題的失信主體,依法依規納入“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和“欠薪黑名單”,予以曝光并實施聯合懲戒。進一步健全防止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的有關制度,全面推進建筑勞務實名信息化管理,將施工企業勞務管理納入信用評價。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保障。各設區市要制定專項整治方案,細化工作舉措,明確責任單位、責任處室、責任人;列出清單,建立臺賬,實行銷號管理。整治方案及聯絡人名單請于6月5日前報送省住建廳和省人社廳。
(二)注重上下聯動。建立系統上下聯動整治工作機制,一級抓一級,一級帶一級,層層壓實責任。強化屬地責任,以問題為導向,嚴格分類實施,一項一項整治,一個一個攻堅,從源頭解決拖欠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問題。
(三)加強部門協作。各級住建、人社主管部門要進一步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公示投訴舉報電話,提供高效便捷的維權服務。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作配合,共享惡意欠薪欠款市場主體信息,實施失信聯合懲戒。強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聯動,建立欠薪欠款違法犯罪行為移送機制。加強行業宣傳力度,總結正面案例,通報一批惡意欠薪欠款案件,在行業形成威懾作用。
(四)及時報送情況。各設區市要加強對所轄縣(市、區)專項整治工作的指導和督辦,及時收集匯總工作進展情況,落實報送制度,6月10日和25日、7、8月每周三前由各級住建主管部門牽頭匯總上報欠薪欠款工作進展、突出問題、典型案例等有關情況至省住建廳建筑業處;9月20日前報送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報告。
農民工欠薪工作方案 8
根據《欽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印發欽州市住房城鄉建設領域集中排查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欽市建管〔20xx〕179號)工作部署,為持續鞏固根治欠薪工作成果,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結合我縣住房城鄉建設領域實際,在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組織開展集中排查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專項行動(以下簡稱專項行動),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通過開展本次專項行動,及時發現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違法行為,著力解決一批突出問題,有效化解勞資矛盾糾紛,切實維護廣大勞動者的工資報酬權益。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組織領導,立住房城鄉建設領域集中排查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專項行動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從建管股、縣質安監站等相關科室抽調組成。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米潤東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地點設在縣住建局建管股。
三、整治排查重點內容
(一)用人單位依法按時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情況;
(二)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國企項目及各類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項目審批管理、資金監管和工程款(人工費)按期足額撥付情況;
(三)工程建設領域落實工資保證金、勞動合同簽訂、施工全過程結算、實名制、分賬管理、分包委托總承包企業通過銀行代發工資、按月足額發放工資、維權信息告示牌(以下簡稱“一金七制度”)等保障工資支付制度情況;
(四)全面加大欠薪隱患排查力度,重點防范房地產領域風險,進一步摸清欠薪問題底數,建立欠薪問題工作臺賬,列出任務清單,一案一策,逐一制定清欠方案,明確責任人、清欠措施、解決時間,做到問題不解決絕不銷賬;
(五)施工現場參建各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員履職考勤制度落實情況等貫徹執行《欽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進一步全面加強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領域實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欽市建管〔20xx〕25號)的情況。
四、時間步驟
(一)集中宣傳和自查階段。落實普法責任制,通過以案釋法等多種形式,深入企業、工地、社區,結合實際開展普法活動,大力宣傳《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相關勞動用工法律法規,發揮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切實提高企業依法支付農民工工資的自覺性,增強農民工依法理性維權的.意識,營造維護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的良好輿論環境。指導用人單位特別是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對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開展自查自糾,并結合企業實際,采取多種方式協助化解欠薪隱患,把問題解決在萌芽階段。
(二)集中排查和處置階段。
開展在建工程項目欠薪風險隱患集中排查活動,不打折扣、不走過場、不留隱患。加強與勞動監察部門和行政執法部門聯動,充分利用好行政、信用等懲戒手段,集中處置排查發現的欠薪問題、信訪案件、平臺欠薪線索,并予以妥善化解,從嚴懲處欠薪行為特別是惡意欠薪行為。
1、全面排查,不留死角
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組織對轄區內全部續建項目以及20xx年新開工建設的在建工程項目逐個進行梳理排查。
2、對標根治欠薪,實施“三查兩清零”
(1)清查欠薪隱患苗頭。對本轄區內全部在建工程項目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逐個全面清查,健全完善工作臺賬,做到底數清、情況明、不留任何死角、杜絕發生新欠。
(2)清查歷史欠薪案件,集中力量解決一批長期未解決的歷史遺留欠薪問題,做到不解決問題不銷賬。
(3)清查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國企項目以及各類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項目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重點實施欠薪清零專項行動。
(4)對查實的欠薪違法行為,做到“兩清”目標,即:20xx年發生的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國企項目以及各類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項目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在20xx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在2023年春節前動態清零。
3、落實工資支付保障制度
(1)清查每個在建工程項目落實“一金七制度”情況。
(2)對清查中發現上述制度不落實的,要逐項整改落買到位,確保相應制度落實到每個在建工程項目,著力解決制度不落地的問題,規范企業日常エ資支付行為。
(三)集中整改和鞏固階段。聯合勞動監察部門,結合專項行動期間查處的欠薪案件,對照中央要求、對照勞動法律法規、對照問題清單,逐一銷號、徹底整改,舉一反三、完善制度,不斷促進解決欠薪問題長效機制建設。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扛起政治責任。堅決把根治欠薪工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擺上重要議事日程,進一步提高做好根治欠薪工作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層層壓實責任,嚴格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目標責任制,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二)強化部門聯動,推進系統治理。按照《條例》要求進一步加強與人社等部門溝通,對欠薪多發的重點企業、重點項目,進一步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同時針對行業特點、欠薪因素等,分類應對,系統治理,形成部門工作合力。
(三)加強督促檢查,加大問責力度。我局將對欠薪問題突出的項目、易引發極端事件的項目,以及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拖欠工程款導致欠薪的重大典型案件,依法依規嚴肅處置,做到約談、通報、處罰、曝光,起到警示的作用。
農民工欠薪工作方案 9
為了有效預防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的發生,確保農民工工資及時兌現到位,確實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鞏固和完善解決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長效機制,維護社會穩定。經研究,決定于20xx年12月11日至20xx年春節前,在全街道范圍內組織開展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具體方案如下:
一、成立領導小組
成立以辦事處主任張海濤同志為組長,分管領導周子陽同志為副組長,派出所、司法所、經濟發展辦、市監所、建設環保辦、專職人民調解員、人社所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工作領導小組。
二、部署落實
召開專題會議,部署落實,具體分三步走:
1、宣傳排查階段。由領導小組成員抽調人力,深入我街道范圍內的.用人單位進行廣泛宣傳,登記好日常巡查記錄表及農民工工資專項檢查記錄表,根據《勞動法》《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及相關條例,督促用人單位按時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營造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法制環境。
2、執法檢查階段。在前階段排查梳理的基礎上,對每個用人單位進行逐一檢查,對有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單位進行雙方協商或調解,能解決的立即解決,不能解決的必須拿出可行的,使雙方都能接受的實施方案。
3、總結階段。對前階段執法檢查中未能夠解決的問題進行實時跟蹤督查,直至限期解決。
三、行動措施
對本實施辦法,我們將堅持每日一排查,每周一會辦制度,對惡意拖欠、拒不改正的用人單位,要申請司法部門依法處理,確保我街道不發生一例因拖欠農民工工資而引發上訪的事件,維護我街道乃至全縣的和諧穩定發展大局。
農民工欠薪工作方案 10
按照內蒙古自治區根治拖欠農牧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開展集中整治拖欠農牧民工工資問題專項行動的通知》(內治欠辦發[20xx]9號)要求,我局決定自20xx年11月中旬至2023年春節前,在全旗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領域開展集中整治拖欠農牧民工工資問題專項行動。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系統治理、標本兼治,堅持超前發力、精準施治,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加強行業監督管理,形成執法檢查合力,對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以下簡稱房屋市政工程)拖欠農牧民工工資問題實施集中整治,全面推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暫行辦法》《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保證金規定》落實落地,切實防范化解重大欠薪風險隱患,堅決防止因欠薪問題引發重大群體性或極端事件,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二、主要任務
(一)開展集中排查,全面摸清欠薪風險隱患
11月中旬至下旬,組織開展房屋市政工程欠薪風險隱患集中排查活動,做到工作重點前移、工作重心下沉,采取包片包項目、監管責任明確到人的監管模式,以及拉網式排查、重點排查、線上排查等方式,不打折扣、不走過場、不留隱患。對實名制管理、工資專用賬戶管理、施工總承包單位代發工資、工程款支付擔保、工資保證金存儲、維權信息公示、施工過程結算等制度落實情況和農牧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開展監督檢查,要發揮實名制平臺預警監測作用,持續進行線上動態排查。
1.排查重點,重點排查政府投資、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國有企業作為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單位的房屋市政工程“兩拖欠”(拖欠工程款、拖欠農牧民工工資)問題和房地產開發項目欠薪問題。
2.建立排查臺賬。一查重復信訪隱患,全面清查我旗內房屋市政工程被多次反映拖欠農牧民工工資問題,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列出清單,明確可操作、可落地、可檢查的整改舉措,二查群體信訪苗頭,對排查中發現可能引發群體信訪的欠薪隱患和線索,制定行之有效化解措施,逐條確定責任人、責任單位和整改時限,并立行立改。三查歷史陳欠積案,進一步排查因陳欠可能引發的突發性、及時組織風險評估預判,集中力量化解長期未解決的.歷史遺留欠薪問題,做到問題不解決不銷賬。
(二)開展集中處置,著力化解欠薪突出問題
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要充分發揮好監督檢查、行政執法、調解仲裁、刑事司法聯動機制、集中處置排查發現的欠薪問題、信訪案件,并予以妥善化解。
1.開展專項接訪,強力化解欠薪信訪案件,領導要帶頭接訪,安排專人負責解決拖欠農牧民工工資信訪事項。對接訪過程中發現的復雜疑難和涉及人數較多、金額較大、造成一定社會影響的信訪事項,制定具體化解方案,實行領導包案。
2.強化行業治理,系統解決欠薪問題。加大力度督辦因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掛靠、拖欠工程款等導致的拖欠農牧民工工資案件,強化相關問題整治,進一步規范建筑市場秩序。重點對房地產開發項目加強監管,防止拖欠農牧民工工資,嚴防規模性欠薪。會同有關單位對政府投資房屋市政工程欠薪問題進行有效整治,對相關責任人進行約談。對違反《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按照職能職責依法處置;對發現的不屬于本部門職能職責的要及時通報移送相關部門。
3.完善落實應急處置機制。因房屋市政工程拖欠農牧民工工資引發群體性或極端性及重大輿情的事件,要及時、快速、妥善處置,防止事態蔓延擴大。
(四)開展集中整改,鞏固拓展根治欠薪工作效果
12月份,結合年度保障農牧民工工資支付考核反饋問題和行動期間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開展“三倒查”,查項目整體工資支付情況、查保障工資支付制度落實情況、查部門監管責任落實情況,逐一銷號、限時整改、全面整改。對整改落實情況,組織“回頭看”,確保問題整改到位,并舉一反三完善制度。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責任,以“時時放心不下”的責任感、時不我待的緊迫感,全面加強統籌協調,結合實際制定方案、明確時間表、路線圖、施工圖,抽調精干力量充實工作專班,堅決守住底線、防住風險,確保專項行動取得扎實成效。2024年春節前,要繼續對欠薪問題保持高度警覺,把整治欠薪問題擺在突出位置,做到思想不松、行動不停、要求不降、力度不減,持續深化推進、全力維護農牧民工勞動報酬權益和社會穩定。
(二)層層壓實責任,狠抓工作落實。切實履行業監管責任和屬地責任,規范建筑市場秩序,指導督促相關企業落實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工程款支付擔保等制度規定,切實發揮職能優勢。
(三)加強宣傳教育,營造良好氛圍。通過多種方式,大力宣傳《條例》和相關政策文件,營造尊重勞動、關愛農牧民工的良好氛圍。對項目負責人和勞資專管員進行警示教育,提高企業依法支付農牧民工工資的法律意識。對欠薪輿情要堅持線上監測和線下處置相結合,從速查清事實,穩妥處置化解,牢牢把握輿論引導的主動權。
(四)加強調度協調,做好信息報送。按照盟局工作安排,每月按時報送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排查表,于2023年1月前做好專項工作總結,及時報送。
農民工欠薪工作方案 11
按照省、市紀委關于“整治在建工程項目拖欠工程款、農民工工資問題,保障農民工權益”的有關要求,為深化推進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領域在建項目拖欠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問題整治,現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標
以政府投資和國企投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為重點,深化推進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整治,堅決查處欠款欠薪行為;強化欠款欠薪源頭治理,推進工程項目落實各項防欠治欠長效制度并實行信息化動態監管,力爭到20xx年10月底工程項目全面落實實名制信息化、工程款支付擔保、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工資保證金等保障制度,實現大數據監管全覆蓋。
二、整治內容
(一)整治重點
1.建設單位未按規定落實工程款支付擔保,政府投資項目已完工不竣工驗收、已竣工驗收不結算審核、已結算審核不支付工程款的問題。
2.施工總包單位未落實建筑工人實名制信息化管理、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工資保證金等制度。
(二)整治措施
1.實施重點專項行動。開展建筑市場專項整治行動,嚴格依照《福建省建筑市場行為監督檢查工作辦法(試行)》(閩建〔20xx〕8號)及《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的通知》(建市規〔20xx〕1號),實施“雙隨機、一公開”檢查,查處違法發包、轉包、掛靠、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開展欠薪案件線索“月月清”行動,及時高效處置欠薪問題線索,推進落實工資支付保障制度。
2.加強信息化監管。發揮泉州市工資支付監控預警平臺作用,做好省平臺施工企業合同履約行為評價,動態考核項目農民工實名登記及考勤情況、項目管理人員到崗履職、農民工工資按時發放、工資支付保障制度落實情況;探索運用實名制監測分析成果,將項目經理和項目總監未到崗履職納入《工程質量安全動態監管辦法》予以扣分;強化勞動監測與建筑市場聯動管理,以項目管理人員不到崗履職為線索,嚴厲查處工程轉包、掛靠、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
3.強化部門聯動協作。加強部門協作溝通,及時有效化解欠款欠薪糾紛隱患。對市人社局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的施工企業,由市住建局納入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管理并予以信用評價扣分。對人民法院移交的建筑市場違法行為案件,市住建局依法予以行政處罰、納入信用評價等舉措予以查處。落實清理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工作聯動機制,及時將發現的地方財政、國有企事業單位拖欠中小企業賬款線索移送市工信局處理。發現政府投資和國有企業投資項目建設單位存在“完工不竣工驗收、竣工驗收不結算審核、結算審核不支付工程款”問題,應當督促整改,對拒不整改的予以曝光,移送有權部門處理并抄送紀檢監察部門。對建設單位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或者拖欠工程款,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應按規定報請人民政府限制其新建項目。對監管責任不落實、成效不明顯、欠薪問題突出的,應按照《福建省根治欠薪工作約談制度》有關規定約談政府和有關部門負責人。
4.完善長效機制。推進開展施工過程結算試點,總結經驗并全市推廣;根據省廳要求將項目實施施工過程結算、工程款支付擔保等事項寫入標準施工招標文件合同條款,固化防欠制度。完善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工資保證金等制度,構建上下一體、整體聯動的根治欠薪制度體系。按照省上的.部署,推進工程建設領域資金監理制度,加強工程款項及資金異常情況監測,監督工資專用賬戶制度落實,進一步保障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支付。完善推進施工企業信用評價,加快形成“誠信激勵、失信懲戒”機制。
三、工作安排
(一)專項整治階段(5月至9月)
市住建局和人社局將對照整治重點,對在建項目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問題進行全面排查。建立欠薪欠款臺賬,明確化解時限,責任到人。堅持邊查邊改,督促欠薪欠款項目及時撥付工程款或農民工工資,推動完工項目按規定組織竣工驗收、竣工驗收項目開展結算審核、結算審核項目及時支付工程款。督促項目落實工程款支付擔保、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工資保證金等制度,對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規予以行政處罰。針對整治過程發現的問題,分析原因,健全防欠治欠長效制度措施。
(二)驗收鞏固階段(10月底前)
梳理形成“問題(整改)清單、制度清單、成果清單”三項清單,并逐級匯總上報。
四、工作要求
(一)完善組織領導。市住建局、市人社局成立市工作專班,由市住建局分管領導任組長,市人社局分管領導任副組長。
(二)強化責任落實。加強整治工作的指導和督辦,建立系統上下聯動整治工作機制,一級抓一級,一級帶一級,層層壓實責任。以問題為導向,嚴格分類實施,一項一項整治,一個一個攻堅,從源頭解決拖欠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問題。
(三)實施開門整治。要進一步暢通舉報投訴渠道,設置拖欠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問題專項整治專欄,動態公布整治情況,接收群眾反映問題和建言獻策,回應群眾訴求。加強行業宣傳力度,總結正面案例,通報一批惡意欠款欠薪案件,在行業形成威懾作用。
(四)深入督導落實。市住建局、人社局將組織對各工程項目整治進展進行專項檢查,對投訴舉報集中、問題較多的單位進行重點督導,對整治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實、整治不徹底的,該曝光的予以曝光,該懲戒的予以懲戒,依法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農民工欠薪工作方案】相關文章:
根治農民工欠薪工作方案05-12
農民工欠薪工作方案范文(精選5篇)12-08
根治農民工欠薪工作方案范文(精選10篇)12-08
鄉鎮根治農民工欠薪工作方案(精選7篇)12-07
農民工欠薪治理工作方案(精選17篇)12-07
關于農民工欠薪問題工作方案(精選7篇)12-07
鄉鎮農民工欠薪整治工作方案(精選9篇)05-12
農民工工資欠薪排查工作方案通用05-12
農民工欠薪治理工作方案范文(精選7篇)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