績效工資發放方案合集18篇
為確保事情或工作順利開展,預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計劃中內容最為復雜的一種。我們應該怎么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績效工資發放方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1
一、指導思想:
以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工資實施為契機,建立科學規范的學校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杠桿作用,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努力推進我鎮教育事業又好又快發展。
二、實施對象:
全鎮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在編在崗的正式工作人員。
三、考核分配原則:
1、堅持“干與不干不一樣、干多干少不一樣、干好干壞不一樣”的原則。
2、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3、堅持“科學合理”原則。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辦法:
(一)班主任津貼發放辦法。
1、班主任津貼按實結算到學校。各校再根據學校班主任考核津貼發放方案發放。
2、班級生數超過班額基本標準10人(含10人)的班主任每月得110元;低于班額基本標準(含10人)的班主任每月得90元;其他的班主任每月得100元。(班額基本標準為:全鎮學生數÷全鎮班級數)。
(二)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辦法。
1、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按百分制考核結果發放。考核分四部分:師德考核、工作表現、教師業務考核和學歷、資歷、職務。
(1)師德考核25分。(考核辦法具體見附件1)
(2)工作表現10分。其中在校表現6分、考勤4分,上述兩方面均實行單位總量控制。各校在考核中,要把教師的在校表現劃分成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類(至少要分成三類),優秀人數占比,村小原則上不高于20%,中心小學原則上不高于25%;要把考勤劃分為三類。(具體考核辦法見附件2)
(3)教師業務考核50分。根據業務考核意見積分后,按總人數2:6:2的比例分為三檔,第一、二、三檔分別得50分、47分、44分。另外,前20%人數中,村小人數占比不少于20%,英語教師人數占比不少10%。(具體考核辦法見附件3)
(4)學歷、資歷、職務共15分。學歷:中師及以下的1分、專科1.5分、本科及以上的2分;職稱:初級及以下的1分、中級1.5分、高級2分;教齡:教齡×0.3分;職務:中心小學校級2分、中層正職1.5分、中層副職1.2分,村小校長1.7分、副校級1.3分、主任級1分;鎮教研員1分。
2、計算辦法:全鎮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減去班主任津貼部分及特殊人員實際應得部分后進行測算,即:【(全鎮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班主任津貼部分和特殊人員實際應得部分)÷全鎮教職工績效考核得分總和)】×教職工個人績效考核得分=教職工個人績效工資。
五、考核工作的組織領導: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xx
六、其它說明:
1.20xx年度退休人員:本年度仍然堅持上崗代主要學科的,在績效總分中另加3分;20xx年度退休人員:按縣批復核定時間確定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
2.年度內,在縣教育教學工作考核中,因教學研究方面為全鎮累計爭得1、2、3、4分及4分以上的教師分別加2、3、4、5和8分。在縣學生學業水平測試中名列同類學校學科1-3名、4-6名分別加6、3分。在鎮組織的學業水平測試中,村小與中心小學學期累計相比,語數英三科平均名次高于中心小學的,其村小所有任教人員加2分,若單科平均名次高于中心小學的執教者加1分。
3.學校管理人員、教輔人員、工勤人員:業務考核先按所在單位人員均分的90%作為基準分,后根據各自承擔工作及分管工作的實績、教科研實績及所在單位教職工及領導班子(按6:4的比例)對其進行的滿意度測評情況,計算最后得分。(滿意度達90%的得基準分,滿意度每上升3個百分點的另加2分,滿意度每下降2個百分點的另減1分,該項得分不得高于所在單位的最高分。)
4.因病等不能上崗,但按有關規定要求,有人承擔其課務的人員:其業務考核分根據不同年齡及請假原因,男56、女52周歲以下的,學期累計請假一個月、兩個月、三個月及以上的按低于最后一檔3、6、12分的.分值,計入績效總分,男56、女52周歲及以上的按低于最后一檔2、3、4分計入績效總分。
5.患有重大疾病仍然堅持到崗的人員:總體予以適當照顧,原則上業務考核分低于上述第四條所述人員(在一定的年齡段內比較)。
6.因病或因事請假,但逾期未到崗人員:逾期每超過一天在其績效工資中扣除總額的1%,情節嚴重的報上級主管部門,并按相關的教職工管理規定執行。
7.抽借用人員:有一定的手續被鎮或局抽用的,其業務考核分先按所在單位人員均值的90%計算,后根據其服務發展、招商引資及吸稅任務完成情況進行量分。同時結合上述情況計算其績效考核最后得分。
8.第十三個月工資按實發放到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按學期考核,一年考核兩次,根據考核結果,年終一次性發放。
9.實行本辦法后,各學校一律不得另立任何名目自行發放津貼、福利等。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2
為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公平、公正,根據國家、省相關文件和《灌南縣事業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指導意見》(灌人社發【20xx】67號)文件精神,并結合實際,現制定《灌南縣新集鎮事業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實施方案》如下:
一、執行時間
從20xx年1月1日起執行。
二、實施對象
新集鎮事業單位全體在編正式工作人員。
三、分配原則
(一)堅持人才導向,優績優酬原則。分配要重點向業務骨干、技術性人才和有突出貢獻的人員傾斜,真正做到多勞多得,優績優酬。
(二)堅持效率與公平并重的.原則。樹立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正確導向,激勵廣大職工愛崗敬業,開拓進取,提升公益服務水平和效率。
(三)堅持公開操作,嚴格考核的原則。規范操作程序,各環節務必公開透明。建立科學的考核制度,提高分配的透明度、可信度和權威性。
四、分配辦法
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在全鎮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范圍內,依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等次,出勤及處罰等情況分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工作小組,書記張峻松任組長,組織科負責人梁鵬任副組長,相關部門領導為成員,并下設辦公室。
(二)嚴格公正考核。年度考核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原則,實行領導考核與群眾評議相結合、考核工作實績與考核工作態度相統一的辦法。
(三)健全完善制度。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進一步深化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確保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公平、公正。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3
根據《xx縣教育體育局關于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的指導意見》(平教發[XX]47號文)規定,對管理人員績效工資的考評主要從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進行考核:
一、職業道德(10分)
參照任課教師職業道德考核辦法執行。
二、考勤(30分)
根據各校的考勤制度執行。
三、工作實績(30分)
主要考核管理人員的事業心和工作態度,宗旨觀念,群眾觀念,工作作風,工作主動性、積極性,實干精神和進取精神,以及自己分管工作完成情況等方面的表現。
考核說明:本項考核分為管理人員互評(30%)、全體教師評議(30%)及全縣千分制考核分管工作成績三部分(40%):
1.管理人員互評(30%):由各校管理人員進行互評,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乘以30%即為該項最后得分。
2.全體教師評議(30%):由各校全體教師對本校管理人員進行民主評議,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乘以30%即為該項最后得分。
3.全縣千分制考核分管工作成績(40%):根據全縣千分制考核時個人分管工作得分,折合成統一分數,最高分記40分,用個人分管工作所得分÷最高分×40即為個人該項最后得分。
4.以上三項合并起來即為個人以上三項最后得分,最高分記30分,用個人所得分÷最高分×30即為個人工作實績最后得分。
5.沒有參與本年度全縣千分制考核的完小依據《xx鎮中心校完小考核評估方案》中各校最后評價得分進行賦分。
四、工作能力(20分)
主要考核管理人員的決策能力,合作能力,協調能力等方面的表現。
考核說明:本項考核分為管理人員互評(50%)、全體教師評議(50%)兩部分:
1.管理人員互評(50%):由各校管理人員進行互評,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乘以50%即為該項最后得分。
2.全體教師評議(50%):由各校全體教師對本校管理人員進行民主評議,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乘以50%即為該項最后得分。
3.以上二項合并起來即為個人以上二項最后得分,最高分記20分,用個人所得分÷最高分×20即為個人工作能力最后得分。
五、清正廉潔(10分)
主要考核管理人員能否正確處理個人利益與集體利益的關系,執行民主集中制、維護班子團結、廉潔自律以及抵制消極腐敗現象等方面的表現。
考核說明:本項考核分為管理人員互評(50%)、全體教師評議(50%)兩部分:
1.管理人員互評(50%):由各校管理人員進行互評,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乘以50%即為該項最后得分。
2.全體教師評議(50%):由各校全體教師對本校管理人員進行民主評議,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乘以50%即為該項最后得分。
3.以上兩項合并起來即為個人以上兩項最后得分,最高分記10分,用個人所得分÷最高分×10即為個人清正廉潔最后得分。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4
一、總則
為規范公司對員工的考察與評價,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核目的
1、在造就一支業務精干的高素質的、高境界的、具有高度凝聚力和團隊精神的人才隊伍.并形成以考核為核心導向的人才管理機制.
2、及時、公正地對員工過去一段時間的工作績效進行評估,肯定成績,發現問題,為下一階段工作的績效改進做好準備。
3、為行政管理人員的職業發展計劃的制定和員工的薪酬待遇以及相關的教育培訓提供人事信息與決策依據。
4、將人事考核轉化為一種管理過程,在形成一個員工與公司雙向溝通的平臺,以增進管理效率。
三、考核原則
1、以公司對員工的業績指標及相關的管理指標,和員工實際工作中的客觀事實為基本依據;
2、以員工考核制度規定的內容、程序和方法為操作準則;
3、以全面、客觀、公正、公開、規范為核心考核理念。
四、適用對象
本制度主要是為公司行政管理人員。
五、考核方式
考核實行自評、直接主管考評部屬、人力資源部復評制。
六、考核標準
行政管理人員的'考核標準主要是從工作業績、工作態度及綜合素質等方面。大發在設計考核標準的核心理念是(員工)分層分類考核、客觀評價過去著眼將來。公司依據員工經營責任大小,將員工分為三個層次,人力資源部針對公司中層和一般行政管理人員設計考核標準與量表。高層由董事會確定考核辦法,基層由分廠、車間制訂考核辦法。
七、考核程序
考核的一般操作程序:
1、員工自評:按照“考核表”,員工選擇適當的考核分進行自我評估
2、直接主管考評:直接主管對員工的表現進行考評。
3、人力資源部復核:人力資源部對考核結果評估,并最后認定。
八、考核幅度
公司將考核結果與工資相掛鉤,中層管理人員每月從工資中拿出1000元,一般管理人員拿出500元作為考核考核工資,按得分比例發放。
九、附則
1、本制度的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
2、本制度的最終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
3、本制度生效時間為1月1日。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5
為做好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工作,充分發揮其激勵作用,促進學校事業又好又快發展,根據上級規定精神并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分配原則
1、堅持“多勞多得、不勞不得,優績優酬、重崗重酬”原則。
2、堅持“向教學一線、骨干教師、關鍵崗位傾斜”的原則。
3、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4、堅持“科學、規范、簡便”的原則。
二、對象及范圍
我校事業編制內的在編在職教職工。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實施標準
根據上級要求,此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調整主要體現工作量和實際貢獻等因素。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具體項目為:
1、課時津貼:根據教學人員的專業技術職務、實際授課時數和承擔崗位工作等為主要依據計發課時津貼。學校課時安排應以學期教學考核成績優良者優先。20xx年9月1日起,教干不超過4節課/周,兼職人員不超過8節課/周,超出部分不記入工作量。課時津貼具體標準為:
2、班主任津貼:學校鼓勵課時量不足的老師擔任班主任。教干原則上不擔任班主任。20xx年9月1日起,班主任由系部會同學工處、教務處聯合考察推薦,報校長室考核任命,無教學任務的教干須經校長批準后方可兼任班主任。依據學校班主任考核辦法分類發放班主任津貼。
3、兼職津貼:指在各部門兼職的工作人員和各系部教研室主任、后勤服務中心主任,以崗位為主要依據計發津貼。
4、教輔、工勤崗位津貼:根據上級文件精神,依據學校教輔、工勤崗位考核辦法分類發放,標準見表四。
5、管理崗目標任務津貼: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校長目標任務津貼以不超過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數的'1.5倍確定,教干以完成崗位目標任務為主要依據考核發放目標任務津貼。
6、教案津貼:每篇教案按6元標準計發津貼(舊教案與字數在500字以內的教案不計入),由教務處審核。
7、輔導教師津貼:指導學生參加校內外大型文體活動及比賽、指導社團或興趣小組活動一次(不少于1小時)折合為1標準課時20元;開一次講座折合為5標準課時;校內組織的學科競賽、專轉本輔導、活動評委及裁判以及其它指令性工作,視實際工作量大小折算成標準課時。
8、教研活動津貼:根據學校教育教學實際,每周由系部組織開展學科教研活動,每次教研活動按20元標準計發教研津貼。
9、考勤獎勵津貼:指執行學校考勤制度,按時上、下班,在有效工作日內發放5元/天考勤津貼。
10、教育教學成果獎勵津貼:教師在教育教學研究、專業建設、課程建設、專業發展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的,發放獎勵津貼。
11、科研津貼:全體教學人員要積極參加課題研究,每年應在省級以上刊物發表1篇以上論文。在部屬重點高校學報、國家級雜志、核心期刊上公開發表的論文,每千字符資助300元;在普通高校學報或一般省部級期刊雜志上公開發表論文,每千字符資助200元。教師未完成年度科研任務的,扣除其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500元。
12、科研津貼:全體教學人員要積極參加課題研究,每年應在省級以上刊物發表1篇以上論文。在部屬重點高校學報、國家級雜志、核心期刊上公開發表的論文,每千字符資助300元;在普通高校學報或一般省部級期刊雜志上公開發表論文,每千字符資助200元。教師未完成年度科研任務的,扣除其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500元。
13、特級教師、名教師、市學科帶頭人、市雙師型骨干教師及校級學科帶頭人等書報費。對于在任期內并完成一定教學任務的教師,根據每年考核結果,稱職的每月享受相應標準書報費,不稱職的不享受,不上課的不享受(考核由教務處等部門分工負責)。
(1)上述人員完成相關工作并考核合格后,按規定標準發放津貼。
(2)凡由學校發放的各類津貼,按“就高、不重復”原則發放;上級部門已發放的,學校不再配發,不足的學校補齊。
13、年終考核津貼。根據學校年終考核結果,對年度考核取得一、二等獎的教職工,每人按2000元、1900元標準計發年終考核津貼。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
獎勵性績效工資實行按月考核、公示后發放。
1、教師課時津貼:由各系統計,教務處把關,按月匯總公示后,交組織人事處審核。
2、班主任津貼:由學工處把關,按月考核公示后,交組織人事處審核。
3、兼職人員、教輔及工勤人員獎勵津貼:兼職人員由辦公室牽頭,各部門考核;教輔及工勤人員由教務處、學工處、后勤處等部門按月考核公示后,交組織人事處審核。
4、中層干部考核由分管校長負責;副校長考核由組織人事處根據其分管工作完成情況進行統計,報校長審核;校長考核由分管人事工作的副校長負責。
5、教育教學成果獎勵津貼:由教務處根據《教育教學成果獎勵辦法》按學期統計、考核、公示后,交組織人事處審核。
6、組織人事處負責審核、匯總、造表,報主管領導審批并公示后,由財務處統一進入工資卡發放。
五、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考核管理
1、對年度績效考核優秀、合格等第人員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基本合格減半發放,不合格不發放。
2、婚假、產假、喪假的人員不享受假期間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工傷假人員享受對應崗位的人均獎勵性績效工資;常年病假的人員,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學校每年給予慰問。
3、因違紀造成不良后果的,視情節輕重,除給予紀律處分外,停發部分或全部獎勵性績效工資,要求其轉崗直至解聘。
4、在職攻讀學位、外出進修、借調等人員,其績效工資的發放按照相關政策規定執行。
5、違反《教職工考勤制度》的,按相應條款處理。
6、工作中因不負責任出現事故者,視其情節輕重,扣發獎勵性績效工資。
7、各部門要從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的角度出發,加強管理,嚴格考核,制定科學合理的考核辦法。通過績效工資改革,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
六、相關說明
1、根據學校實際,教師周滿課時標準為:12課時/周;男教師滿55周歲,女教師滿50周歲,周滿課時按2/3標準執行。
2、音樂、體育、計算機等無書面作業批改的課程每節課為1課時;語文、數學、外語等每節課按1.1課時計;政、史、地、理、化、生、教心、口語、美術、語基、語音等按1.05課時計。
3、學生外出(見)實習期間,由學校安排的跟班(見)實習指導教師每天為3個標準課時,原班主任津貼減半執行。
4、每位教師原則上在一個系內擔任一個班級班主任。擔任兩個班級班主任工作的,需經校長室研究批準,班主任津貼按一個班主任津貼加400元標準發放。
5、上合班課的:2合班按1.3計,3合班按1.5計,4合班及以上的按1.6計。
6、需扣發、停發或補發、調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事項和人員,由校長室研究決定。
7、本方案經教職工代表會議通過后實施。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6
為提升我校教育教學水平,改革完善學校現行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激勵作用,調動教職工愛崗敬業,勤奮工作,主動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的積極性,特制定本方案。
一、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原則
1、堅持以教學為重,促進學校全面發展和短板弱項工作任務提升。
2、堅持按勞分配,重實績、重貢獻、重責任,向教學科研一線傾斜。
3、堅持權利下放,創新管理機制,建立校系二級分配體系。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范圍
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對象為全體在崗人員。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構成與指導標準
原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工作效能補貼、綜合目標獎兩部分構成。本方案將“工作效能補貼”分為工作量績效、人才績效、項目績效、獎勵績效和其它績效五部分,共占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90%;綜合目標獎,改為年終考核獎,占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10%。
(一)工作量績效
根據在崗人員當年完成崗位規定的工作量情況所支付的績效,每月采用預發的形式發放,年底統一核算,多退少補。
1、人員分類及相應工作量績效總量分割方法
(1)全校享受工作量績效人員分為兩類:
第一類:教學人員:全體以課時計算工作量人員,即全體校內專任教師、實驗教師。
第二類:非教學人員:全體不以課時計算工作量人員,即全體管理人員、教輔人員、輔導員、工勤人員。
(2)工作量績效總量分割方法:
教學人員、非教學人員年工作量績效總量分割方法采用“加權平均值法”。
(3)工作量績效總量具體分割:
工作量績效年總量設為M,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年總量為M1,非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年總量為M2。
M=M1+M2,分割方法如下:
M1=(M/全體人員系數加權總值)×教學人員系數加權總值;
M2=(M/全體人員系數加權總值)×非教學人員系數加權總值。
全體人員系數加權總值:學校全體享受工作量績效人員崗位權重系數之和。
教學人員系數加權總值:學校享受工作量績效教學人員崗位權重系數之和。
非教學人員系數加權總值:學校享受工作量績效非教學人員崗位權重系數之和。
2、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
(1)教學人員分為專任教師和實驗教師。根據教學人員資格崗位和教學、科研工作量完成情況,設立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
(2)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采用二級分配的辦法,先預留部分資金用于教務處統一管理選修課程,再按一定比例分割到各系部,分割方法為:
各系部教學人員分割工作量績效年總量設為N,各系部實驗教師分割坐班工作量績效年總量為N1,各系部全部教師二次分割工作量績效年總量為N2。
N=N1+N2
N1=全體人員月均工作量績效基數×各系部實驗教師系數加權總值×10個月×65%。
全體人員月均工作量績效基數=M/全體人員系數加權總值/12個月。
N2=(各系部20xx年課時總量/全校20xx年課時總量×65%+各系部教學人員系數加權總值/全校教學人員系數加權總值×35%)×(M1-預留的用于教務處統一管理選修課程的資金-全校實驗教師坐班工作量績效年總量)。
全校實驗教師坐班工作量績效年總量=各系部實驗教師分割坐班工作量績效年總量之和。
(3)各系部根據自身實際,制定本系部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分配辦法,并從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工作量績效出來發揮管理杠桿作用,提高本系部教學人員的工作積極性。
(4)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由教學工作量績效和科研工作量績效兩部分組成,分別占剩余總量的85%和15%。教學工作量包括理論授課、實驗實訓和課程考核等工作量,管理和計算辦法詳見本系部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分配辦法和附件1《滄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非課堂教學工作量計算辦法》;科研工作量指教學人員在完成教育教學和其它工作的同時,積極從事科學研究工作,計分辦法詳見附件2《滄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教學人員科研工作量積分及績效折算辦法》。
(5)學校設定基本教學工作量和最高教學工作量
低于基本教學工作量的,可以由系部安排其它工作量補足。仍不能完成的,次年扣發全部工作量績效。
超過最高教學工作量的`,超出部分不再享受教學工作量績效。
3、非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
根據非教學人員崗位職責和工作完成情況,設立非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其計算方法如下:
非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非教學人員月均工作量績效基數×崗位權重系數。
非教學人員月均工作量績效基數=M2/非教學人員系數加權總值/12個月。
(二)人才績效
主要用于學校引進和培養的高層次人才等,包括博士學位津貼、專業帶頭人津貼、骨干教師津貼等(不能重復享受,按最高標準享受)
(三)項目績效
主要用于各類專項項目,包括教學改革、科研專項、優質校建設等,按照項目匹配經費和固定績效方式予以支持,詳見附件3《滄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項目績效實施辦法》。
(四)獎勵績效
主要用于教科研獎勵、技能競賽獎勵、綜合性獎勵等,詳見附件4《滄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獎勵管理辦法》、附件5《滄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教學改革與創新項目獎勵辦法》及附件6《滄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科研成果獎勵辦法》等文件。
(五)其它績效
主要包括責任津貼、專兼職輔導員超工作量津貼、臨床一線保留津貼、值班費等。
專兼職輔導員超工作量津貼
專職輔導員按照1:200標準管理班級,最多不超過300人,超過200人按每生4元標準計算超工作量。
兼職輔導員(專任教師和行政管理人員擔任輔導員)擔任1個標準班(50—60人),每班按400元享受兼職輔導員津貼,少于50人的班級享受300元兼職輔導員津貼。原則上兼職輔導員帶班不超過1個。
(六)年終考核獎
年終考核獎原則上占獎勵性績效總量的10%,因特殊需要,可按績效工資總量實際結余進行發放。年終考核獎結合年度考核結果發放,每年發放一次。
年終考核獎=年終考核獎基數×崗位權重系數。
年終考核獎基數=年終考核獎總量/全體人員系數加權總值。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程序
1、專任教師和實驗教師工作量績效具體操作流程為:各系部按照本系部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分配辦法,每年分兩次于開學前將下學期的工作量績效(每學期分6輪核算)報人事處備案,由學校統一發放。同時,各系部需每月將實際授課情況報教務處備案,每半年將科研工作量情況報科研處備案。
2、黨政、系部管理人員、教輔人員、工勤人員工作量績效發放流程為:各處室、系部每月第一周將所屬人員上月考勤結果報人事處,人事處根據考勤情況,按程序核算工作量績效,并由學校統一發放。
3、專兼職輔導員超工作量津貼,由各系部每月(寒暑假除外)根據考核情況進行統計核定,學工部進行匯總審核,并于每月15日前送人事處備案,由學校統一發放。
4、人才績效、項目績效、獎勵績效,由有關部門按照相關文件規定審核測算,并送人事處備案,由學校統一發放。
5、年終考核獎根據年度考核結果,于次年年初發放。
五、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其他規定
1、工作量績效每年按12個月固定進行發放(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每年按12次發放,元旦之后至寒假產生的課時計入上年度)。
2、工作量績效以預發的辦法發放,年底統一核算。
3、每年未能完成基本教學工作量的,次年扣發全部工作量績效。
4、每年未能完成額定科研工作量的,當年年底按未完成比例扣發科研工作量績效。
5、本科班課時費標準,根據本系部實際情況可以適當上浮,但不能超過10%。
6、校內兼課教師課時費標準為專任教師課時費標準的1/2。
7、各專業根據學校人才培養方案,制定校外兼職教師聘任計劃,經學校人事處、教務處審批后執行。校外兼職教師任課所產生的課時費用不納入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
8、經學校審核批準,教學人員脫產參加院企進修、訪問學者,享受本系部教學工作量績效平均數的1/2,保留科研工作量績效。
9、經學校審核批準,參加全日制脫產學歷學習的人員,自自脫產之日的次月起停發工作量績效(教學人員保留科研工作量績效);能夠不定期回校承擔教學任務的,按校內兼課教師標準發放課時費。
10、女職工生育且符合國家政策,在產假內享受國家規定的檔案工資、生育險補貼,停發工作量績效(教學人員保留科研工作量績效)。
11、病假,15天以內,按離崗天數扣發工作量績效,超過15天者,扣發其當月全部工作量績效;事假,10天以內,按離崗天數扣發工作量績效,超過10天者,扣發半個月工作量績效,超過15天者,扣發當月全部工作量績效;婚假、喪假,超出國家規定時間的部分,按離崗天數扣發。離崗天數為自離崗當天起,按日歷連續計算。
12、教職工每曠工1天(含1天以內),扣發1個月的工作量績效;累計曠工2天,扣發3個月的工作量績效;累計曠工5天,扣發6個月的工作量績效;累計曠工10天,扣發當年全部工作量績效。
13、因各種原因被解聘的人員,自次月起停發工作量績效;被學校認定為工作失誤或嚴重失職的人員,從當月起停發工作量績效,并根據情節輕重,做出相應處理。
14、教學人員脫產參加院企進修、訪問學者,減除其不在校期間的基本教學工作量要求,額定科研工作量要求不變。
15、全日制脫產學歷學習、女職工生育等人員,減除其停發工作量績效期間應承擔的崗位任務(教學人員額定科研工作量要求不變)。
16、無論何種原因扣發工作量績效的人員,其崗位任務要求不變。
17、高層次人才(碩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員)自人事關系進校之日起,享受工作量績效;新調入非高層次人才半年后享受工作量績效。
18、實行獨立核算的部門,參照學校相應崗位職級標準制訂本部門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辦法,并報人事處審核備案。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7
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建立充滿活力的校內管理機制,根據省、市關于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的實施意見和市教育局關于市直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辦法,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訂本方案。
一、發放原則
1.堅持正確的政策導向,引導教職工將主要精力集中到教書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務育人上,完善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實行競爭上崗。
2.強化激勵作用,以教職工在學校完成的工作數量、質量和工作紀律為依據,堅持按勞分配,多勞多得,優質優酬的原則,堅持公平、公開、公正,進一步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3.堅持簡單易行的原則,便于操作管理。
二、資金來源
財政下撥的全校全年教職工績效工資。
三、發放人員
校長聘任的能履行崗位職責,遵守職業道德和學校規章制度的在編在崗教職工。
四、月績效考核辦法
學校教職工應自覺遵守職業道德和學校的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工作職責,按時保質保量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全額發放當月基礎性績效工資。請事假扣20元/天,請病假扣10元/天;長病假人員的基礎性績效工資的崗位津貼納入病假工資計發基數,生活補貼按原標準發放;凡無故曠職,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安排,無視勞動紀律屢教不改,工作失職造成不良后果,師德失范,有違法亂紀行為的.,扣發直至全部取消當月基礎性績效工資的崗位津貼,并要在年終獎勵性績效工資中體現。(整月病假、事假,取消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對基礎崗位津貼根據有關規定酌情扣發。)
五、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辦法
根據學校工作特點,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項目主要有:特殊崗位津貼(班主任津貼、行政崗位津貼、值日津貼等);超工作量津貼;優秀個人和集體榮譽獎、年終考核獎勵(年度考核獎、崗位責任獎、業績獎等)。
(一)特殊崗位津貼
1.班主任津貼
(1)基礎班主任津貼中學400元/月,小學350元/月,按10個月發放。班級人數在15人以下按50%發放,人數在16-40人按100%發放,班級人數在41人以上每月增發100元。
(2)臨時代理班主任:20元/天。因故未履行班主任職責,扣20元/天。
(3)獎勵性班主任津貼:按月考核,根據學期班級及班主任考核結果分一、二、三等獎發放。(見班主任考核細則)
(4)中層兼班主任的,考慮到工作中的實際情況,按班主任津貼的70%計算。
2.行政崗位津貼
中層正職400元/月,每月考核,按10個月發放。因工作確需在寒暑假加班的,根據實際情況發放加班費。
3.校值日津貼
按照學校值日的考核要求,認真履行職責,值日效果好,30元/次,遲到、早退5元/次。
能積極參與春節值班,按時到崗,認真負責,80元/次。
4.早讀津貼
按時到班早讀的教師3元/次,遲到給一半,不到崗扣3元/次。
5.凡年滿58周歲的男教師和年滿53周歲的女教師,能堅持正常教學工作的,每月可照顧4課時,后勤人員每月增加20元。
6.經校長室同意的加班,根據工作的實際情況折算成課時發放加班費。
(二)超工作量津貼
1.超課時津貼:標準課時10元/節。按實際超課時數和各學科系數每月測算。
超課時數=實際周課時數—額定周課時數上限
超課時津貼=10×超課時數×學科系數
(1)各學科額定周課時標準及系數
(2)因病事假等個人原因需要他人代課時,每節課扣除10元。臨時代課10元/節,看課5元/節。
(3)校級領導工作量按上級規定執行,中層周額定工作量為所教學科教師周額定工作量的一半,超出部分按超課時的0.5計,不足部分按實際缺課課時扣發。
(三)優秀個人獎和集體榮譽獎
1市級骨干教師100元/月;校級骨干教師50元/月,按10個月發放。
2局嘉獎以上600元/人。校先進300元/人。
3.班主任連續擔任6年,應休整一年,確因學校工作需要繼續擔任班主任的,一次性獎勵1200元。
4.學校獲得各級榮譽,經學校辦公會研究,視財力酌情發放。
5.安全責任獎:學校通過安全評估或檢查,師生無重大安全事故,每年教職工經學校考核后按500元/人發放。
(四)年終考核獎
1.年度考核獎
學校根據教職工一年的工作表現進行考核,9月至次年1月占40%,2月至—6月占60%。考核通過個人自評、民主測評、綜合評定、校內公示,確定等次。績效考核分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
a.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酌情扣發:
(1)病假(一天及以上需醫院證明),10元/天;事假(必須事先請假),20元/天。
(2)累計病假20天,事假10天,不得評定為優秀等次。
(3)有損師德(沾染黃、賭、毒、打架、罵人、),50-100元/次。
(4)教育或批評學生不當,造成不良影響或造成流生,每一人次視情節扣20-50元;未經教務處批準隨意停學生的課,每一人次扣10元。
(5)教師上課遲到或提前下課,上課中途擅離課堂,每次扣10元。
(6)教師擅自不上課,發現一節扣20元,擅自調課,有一次扣5元。
(7)監考時有抽煙、看報、批改作業、備課等情況之一,扣20元;擅離考場或丟失試卷等失職行為扣100元。
(8)上課和監考時使用通訊工具的一次扣20元。
(9)搬弄是非、影響團結,50元/次。
(10)不服從學校工作安排,50-100元/次。
(11)上班玩游戲、看電影、炒股等50元/次。
(12)無故不參加升旗、政治學習、校會等集體活動或不守紀律,20元/次,遲到5元/次。
(13)無教學計劃、教案上課,不布置、不批改作業,10元/次。
(14)工作馬虎、敷衍了事、完不成任務者,視情況扣20—50元/次。
(15)根據相關文件規定,夫妻雙方父母亡故可請3天喪假;結婚(男滿22周歲、女滿20周歲)可請3天婚假,晚婚(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可延長請10天婚假;生小孩可請90天產假,剖腹產、難產等可再延長15天假期,晚育可延長30天;妻子生產可請10天護理假;其余出差和公事可以請公假。以上請假只作記載,不扣發考核獎。
b.教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年度考核不得定為合格以上等次,不發年度考核獎以致全部獎勵性績效工資。
(1)有曠職行為者,解聘或緩聘人員。
(2)不履行教育教學職責或上班時間擅自離崗辦私事,影響學校正常工作造成嚴重后果者。
(3)從事有償家教者。
(4)有其他違法行為者。
(5)歧視、侮辱、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者。
(6)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者。
2.崗位目標獎
(1)崗位質量獎
①教師課時獎:每月實際課時數=每周實際授課數×4.3(周)×學科系數。
課時津貼為8元/節
②行政崗位質量獎:凡能認真履行其崗位職責的中層干部按月考核,年終計發,280元/月,經考核和民主測評,不能全部履行其崗位職責的,按實際情況扣除相應的津貼:若因病事假缺席,且影響到其行政工作,按實際工作天數計發。計算公式如下:
行政崗位質量獎=(本人津貼÷21.5)×實際工作天數
③教輔質量獎
凡能認真履行其崗位職責的教輔人員按月考核,年終計發,280元/月,經考核和民主測評,不能全部履行其崗位職責的,按實際情況扣除相應的津貼:若因病事假缺席,且影響到其本職工作,按實際工作天數計發。計算公式參照行政崗位質量獎。
④退居二線的校級領導,不參加考核,獎勵性績效工資正校級按人均系數1.3倍、副校級按人均系數1.1倍年終計發。
(2)常規考核獎
學校根據教師、行政、教輔的崗位分別設立常規考核獎。具體操作根據相關部門的考核細則分別進行。每年對照考核細則分類進行考核,評定出一、二、三等獎。
一等獎:5000元(3名);二等獎:4500元;三等獎:3500元(2名)。
教師、行政、教輔人員常規考核:
見徐南中學教師、行政、教輔人員考核細則。
(五)業績獎
(1)論文、課件獲獎和指導學生學科獲獎及獲獎課等。
(2)讀書征文活動得獎獎勵為相應級別的一半。
(3)未經學校教師系統培訓的學生代表學校獲獎,由校長室研究后,酌情獎勵。
(4)發表圖片和文章獎市級20元,省級40元,國家級60元,系統內部10元,系統內部門欄目5元。
(5)論文大市級交流40元,省60元,國家80元。
(6)校級課題結題,有完整的過程材料,有效果,獎課題組500元(每高一個級別上浮200元)。若過程材料不完整或有作假、無效果,視情況扣減。
(7)優質課獎:市級一等140元,二等120元,三等100元;市屬一等100元,二等80元,三等60元;校級一等60元,二等40元,三等20元。
(8)集體獲獎(不含文明處室、組織獎)市屬60元、大市100元、省140元、全國160元(上浮或下調20-40元)。
(9)工作突出成效獎:取得業績明顯,為學校的發展作出了突出貢獻,校長室酌情獎勵。
(10)市體、衛、工先進個人60元、市新秀60元。
(11)優秀團組織市60元,市局50元。
(12)公開課市屬60元,大市80元,省100元,全國120元。
(13)中考文化課獎:根據畢業班學生情況,參照往屆中考成績,根據教務處制定的標準,視完成情況酌情獎勵。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8
一、總則
1、學校成立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發放領導小組,人員由學校黨政工領導、部門負責人及教職工代表組成。
2、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工作量和實際貢獻,占績效工資的30﹪。
3、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堅持把師德考核放在首位。重視考核教師履行崗位職責的實際表現和貢獻,注重激勵先進,促進教師素質和教學能力的提高。
4、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主要包括考勤獎勵、崗位獎勵和業績獎勵三部分,三部分獎勵基數分別為教育局下發的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提取班主任津貼、干部管理津貼和早讀晚自習等加班加點補助余額后的三分之一。
5、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按月度考核、學期匯總、年度兌現。
二、考核內容及要求
(一)師德考核
教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扣發獎勵性績效工資。
1、擅離職守、工作失職釀成責任事故的;
2、向學生推銷商品、教輔資料,損害學生利益的;
3、從事有償家教并經查實的;
4、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
5、校內外行為不檢,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損害學校聲譽的;
6、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的;
7、其他影響教育形象和學校聲譽的。
(二)考勤獎勵。
考勤獎勵主要考核教職工的出勤、到班到崗,參加政治和業務學習以及公益活動等情況。
1、教職工請假按請假制度要求,由本人申請(病假附相關證明),一般應安排好課務和相關工作,填寫請假單,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及校長批準后,予以給假。假期結束后應銷假。未請假或請假未批就離校的按曠課(職)處理。
2、凡一學期請私假五天以上,每超過一天扣20元。
3、一年中病假累計一個月以上,每超過一天扣10元。
4、婚、產、喪假按相關規定執行,超過規定天數按私假處理。
5、凡曠職一天扣50元,曠課一節扣20元。
6、上班遲到早退或中途抽點不在崗每次扣5元,升旗或政治、業務學習等中心工作無故不參加每次扣10元。
7、因遇特別緊急情況,可先請招呼假或委托他人請假,但事后必須補辦手續。
8、早讀、晚自習視為加班加點,早讀每次6元,晚自習每次8元。
9、凡連續曠職10天或一年內累計曠職20天作自動辭職處理。
10、監考過程中玩手機,發現一次扣10元,情節嚴重的扣20元。
(三)崗位獎勵。
崗位獎勵指教職工完成規定的教育教學或后勤服務工作所發的'獎勵。
1、按照《教職工管理條例》的規定,對學校黨政工團等管理人員、教學人員、教研組長、備課組長、兼職教輔等人員工作量進行折點計算。
2、教學人員崗位工作量按所任教學科課時折點計算。語文、數學、英語標準課時為11節,物理、化學標準課時為13節,政治、歷史、地理及生物標準課時為15節,信息技術、體育、音樂、美術、勞技等標準課時為16節。
3、校級、副校級、中層正職、中層副職工作量分別為上課時數加校平均課時量的3/4、2/3、1/2、5/12。
4、教研組長每學期補貼80元,備課組長每學期補貼40元(教研組長兼任不累加計算)。
5、班主任津貼按每月120元的基數標準考核發放,中層以上管理人員津貼按市局相關規定提取,按崗位要求考核發放。
5、物理、化學、生物實驗室管理工作量各折算2課時,計算機房及網絡維護工作量折算2課時,課間操播放加器材室保管折算3課時,計算機硬件維護折算1課時。
6、主辦會計、出納、保管、門衛、水電維修、圖書管理等人員完成崗位相關工作視為滿工作量(校平均崗位工作量)。
7、年滿55周歲教師的工作量達標準課時量60﹪為滿工作量。55周歲退休的女教師可以提前5年享受。
8、超課時獎勵金為每課時6元
(四)業績獎勵
1、教學實績考核。
以一年內期中、期末考試四次成績為基數,各年級四次考試的權重各占25%,計算出個人學科實績得分與學科平均實績得分(學科實績得分為優秀率、及格率、均分和1-低分率各占25﹪)的差值。當差值為正時,教學實績獎勵金額為(差值-1)×100元;當差值為負時,教學實績扣罰金額為(差值-3)×50元。
實績考核承認起點成績。以上學期期末成績為基礎,初二物理、初三化學以上學期期末考試數學成績的60%為基礎。七年級各學科以小升初成績為基礎,若組織入學考試,則以入學考試成績為準。若中途不分班,這個基礎將一直跟隨科任老師。若有學生中途流失,該學年度內該生成績以0分納入考核。
2、學科貢獻獎。
在中考中,九年級學科成績位居全市上游,則給予畢業年級與非畢業年級學科教師相應獎勵,具體標準見附表一。
非考試學科教學人員和后勤人員享受非畢業年級學科教師學科貢獻平均獎獎金的1/2。
3、教科研獎勵。
①教師個人參加教學競賽(含實驗操作、說課等)獲獎、教科研競賽獲獎給予獎勵,具體標準見附表二。本項可以累計計算。
②教師指導學生由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合主辦)比賽獲獎的給予相應獎勵(不累計計算),具體標準見附表三。
③重大科學管理建議獎。個人對學校管理及服務的建議被采納,對學校工作有重要貢獻,給予建議人100元—300元獎勵;對學科教學管理有重大貢獻的教研組長或備課組長,由校長根據其貢獻大小給予一定獎勵。
4、學校加強對教育教學和后勤服務工作的全程管理,有下列情形予以扣罰:
①凡備課不認真、過分簡單、缺備,每次扣10元;作業批改不及時或不認真,每次扣10元。
②凡私自調課、跑課、停學生課或課堂上讓學生站在門外,發現一次扣10元。
③未按規定上好教研課的每次扣10元。
④教師每月聽課不少于4次,每學期聽課不少于20節,每少一節扣10元。
⑤學科教學影響學校教學質量提高的,學科教師分別給予扣罰,具體標準見附表四。
⑥后勤人員因服務不及時或不到位嚴重影響教育教學活動的正常開展,發現一次扣10元。
5、后勤人員滿意度測評達90﹪時發放全額平均業績獎勵金,低于90﹪時則按實際滿意度打折發放。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9
根據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縣財政局《關于優化直屬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景人社發〔20xx〕231號)文件精神及要求,為切實做好我局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配實施工作,進一步規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分配激勵機制,理順收入分配關系,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調動事業單位干部職工工作積極性,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事業單位工資分配改革的方針和原則,在不斷完善事業單位工資總額調控管理辦法的基礎上,圍繞搞活內部分配,以工作業績考核為依據,建立體現人才價值的分配激勵機制,進一步激發廣大干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全縣統計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二、考核對象
普查中心全體干部。
三、組織保障
成立景泰縣統計局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王扶海,副組長趙中瑞、廖玲月,成員張國鈞、李力。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統計局辦公室,由局辦公室主任擔任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負責全局事業單位績效考核日常工作。
四、考核時間
領導小組每半年進行一次考核,確定績效考核結果,考核結果經績效工資分配領導小組評審后,報縣人社、財政部門核準,半年發放一次。
五、績效工資總量核定及分配方式
績效工資總量為事業單位按照規定的績效工資標準和各崗人數確定績效工資總量,并隨工資標準調整和人員變化進行動態調整。
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基礎性績效工資占規范性津貼補貼的70%,獎勵性績效工資占規范性津貼補貼30%。基礎性績效工資按月發放,直接打入個人帳戶;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工作實績和出勤情況考核后,半年發放一次。
六、績效考核辦法
績效工資主要考核職工工作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具體內容包括:對職工工作作風、政治表現、工作紀律、工作態度、工作效率、是否服從工作安排、履行崗位職責、工作量大小、在崗工作時間、完成本單位規定的工作任務等情況進行全面考核,重點考核工作實績。
分別由領導干部與全體干部職工對干部職工進行評議和民主測評。領導干部測評分值比例為70%,全體干部職工測評評分值比例為30%,測評結果為兩項得分相加。設立100分,其中職業道德15分、出勤情況30分,工作能力15分、工作實績30分,廉潔情況10分。
職業道德包括愛崗敬業,工作熱情,遵紀守法,遵守單位規章制度等;出勤情況以辦公室統計結果為準;工作能力以干部職工的決策能力、洞察能力、管理能力、組織能力、協調能力、創造能力為主;工作實績主要包括完成工作任務、工作質量、工作效率和崗位職責履行情況;廉政情況主要考查干部職工廉潔自律、有無吃拿卡要等行為
七、考核內容及考核程序
(一)考核方法要注重實效,采取簡便宜行,易于操作,實行領導與群眾相結合,平時與定期相結合,定性與定量相結合,單項與綜合相結合,考核要充分聽取本人,其他職工以及相關人員的意見,其他人員及相關人員測評等方法進行。
(二)考核分為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日常考核隨時進行,年度考核在年末進行,聘期考核在聘期結束前考核。日常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礎,以年度考核為主,考核結果是聘期考核的重要依據。
(三)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
1、考核準備。考核前夕,我局將確定專人負責、考核小組安排具體考核工作,被考核對象按要求撰寫書面述職報告,并對照考核內容自查。
2、公開述職。所有考核人員作本人半年或年度工作總結匯報,由分管領導核定,初步提出被考核人員履行崗位職責的等次。
3、民主測評。在聽取考核對象述職匯報的基礎上,統一對全體考核對象以表格的形式進行民主測評,測評表的發放、收繳、統計和匯總由考核領導小組負責。
4、調查核實。由考核組負責,按照本人述職情況,對考核對象工作完成情況進行核實,并評分。
5、領導評議。由我局領導班子對干部職工進行評議打分。
6、統計匯總。由考核組成員根據逐項考核結果,綜合考核得分,匯總結果。
7、通報考核結果。
八、考核規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不得享受績效工資:
(1)違反職業道德規范,考核不合格的。
(2)績效考核結果為不稱職;
(3)本年無故曠工累計達20個工作日以上(含)的;
(4)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5)因違法違紀或其他有關規定停發工資。
2、單位因工作需要選派進修的人員享受同崗位平均績效工資。
3、法定產假、婚假、喪假、因公致殘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對年度或半年內受到通報批評、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處分的,分別扣除同期獎勵性績效工資的20%、30%、50%、60%、70%、80%、100%。
5、對因工作嚴重失職或瀆職,對違反法律、法規,且被公安、司法機關處理的,扣除同期績效工資的50%。
6、造成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扣發同期績效工資。
7、借調出的干部職工,由借用單位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本單位同職級人員績效工資的平均數發放。
8、經單位批準長期病休的按同職級人員績效工資的平均數發放。
9、病假人員按相關文件精神執行。
九、工作要求
實施績效工資考核的全過程要公開透明,隨時接受干部職工的監督。考評的各項得分必須保存有原始依據,考核量化分數及結果應告知被考核人員并在局單位公示欄公示,有異議的可在7個工作日內提出復核。
十、其他事項。
(一)考核領導小組要切實履行職責,按照規定的辦法實施考核。
(二)不準拉幫結派,嚴禁不利于團結的行為。
(三)不準弄虛作假,謊報、瞞報考核數據和工作情況。
(四)本方案由局績效工資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五)本方案從20xx年1月1日起實施。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10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內涵建設,深化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關于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xx〕7號)、《關于20xx年度省直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有關問題的通知》(皖人社秘〔20xx〕121號)、《關于創新高校院所工資分配激勵機制有關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秘〔20xx〕353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進一步完善學校內部管理機制,增強學校的辦學活力,全面提升學校的教學、科研、管理和服務水平,建立與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學建設相適應的、符合學校辦學特點和體現教職工崗位職責的績效工資分配制度,充分調動全校教職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促進學校各項事業的發展。
(二)基本原則
1.堅持服從規劃、服務建設,統籌兼顧、綜合平衡的原則;
2.堅持業績優先、突出貢獻,獎懲分明、公平公正的原則;
3.堅持分級管理、考核發放,簡便易行、操作簡單的原則。
二、實施范圍
本方案適用于校本部在職在崗教職工的績效工資分配。
三、組織實施
績效工資實行學校和二級單位兩級管理。
(一)在學校機構與人事改革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成立學校績效工資分配工作組,主要職責為:按照上級文件規定確定績效工資總量,制定學校績效工資分配方案,指導各單位實施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工作。
(二)學校各單位成立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工作小組,機關處室和其它教學輔助等單位由領導班子成員和教職工代表組成,教學院部由黨政主要負責人、教代會執委或代表、工會主席和教職工代表組成,負責本單位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工作。
(三)學校各單位應按照本方案,根據本單位學科建設、專業建設、教育教學、科研工作、學生工作及黨建工作的需要,結合實際,制定本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實施細則,經全體教職工大會討論通過后,報學校人事處備案。
四、績效工資構成和總量
(一)績效工資的構成
績效工資由基礎性績效工資、獎勵性績效工資、單列性獎勵構成。
1、基礎性績效工資是用于支付受聘于各類崗位的教職工履職的薪酬,相對穩定,具有一定的保障功能,基礎性績效工資依據上級文件規定隨工資按月發放。
2、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工作業績和實際貢獻等因素,與教職工日常工作任務的完成情況和對學校的貢獻度直接掛鉤。其構成包括:獎勵性津貼(崗位津貼、教師統籌津貼、課時津貼、管理服務津貼)和調節性津貼(自主調節津貼、綜合考核津貼、兼課教師課時津貼以及空崗兼職人員津貼等)。
(1)獎勵性津貼:指對教職工完成基本工作任務、崗位職責及超出本人年度工作任務和考核指標之外的業績進行考核后發放的津貼。
①崗位津貼:指教職工完成基本工作任務、崗位職責且滿勤后,經考核發放的津貼。
②教師統籌津貼:是指根據教師對學校事業發展所作出的貢獻(包括培養學生、博士學位授權點、碩士學位授權點、重點學科、科研平臺以及專業建設等)而撥付的津貼,由教學院部統籌分配。
③課時津貼:指從事教學的人員完成學校的指令性教學任務后發放的津貼。
④管理服務津貼:指對管理、工勤及實行坐班制的其他專業技術人員,在履行崗位職責、管理服務和工作成效等方面取得的成績而發放的津貼。
(2)調節性津貼
調節性津貼:是指學校統籌并單獨撥付的津貼,包括自主調節津貼、綜合考核津貼、兼課教師課時津貼、空崗兼職人員津貼等。
①自主調節津貼:是指用于二級單位教學、科研、專業建設以及管理服務工作等方面的加班勞務部分所發放的津貼。
②綜合考核津貼:是指對個人進行年度考核和二級單位進行年度綜合考核后,對考核結果為優秀的個人和單位進行獎勵的津貼。具體考核辦法另行制定。
③兼課教師課時津貼:是指對在管理或業務崗位工作的人員完成教學任務后所發放的課時津貼。
④空崗兼職人員津貼:是指教學院部的行政崗位和部分實驗崗位空缺后,由教師兼職相關工作而對其發放的津貼。
3、單列性獎勵:是指用于年終獎、新校區工作補貼、輔導員津貼等發放的獎勵部分。單列性獎勵經費單獨預算,單獨發放。
(1)年終獎:按照上級文件規定發放的年終獎勵。
(2)新校區工作補貼:根據學校文件規定和考勤結果,對在少荃湖校區工作的教職工發放的補貼。
(3)輔導員津貼:是指對學校專、兼職輔導員帶班并經考核后發放的工作津貼。
(二)績效工資總量
根據上級相關文件的要求,績效工資實行總量控制,并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進行核定。
績效工資總量=基礎性績效工資總量+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單列性獎勵總量
五、有關規定
(一)各類人員崗位的確定,以第五輪全員聘用的合同為準。教職工必須嚴格履行應聘崗位職責,完成相應的教學、科研、管理和服務的任務。
(二)各類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核算,按所聘主崗類別進行。其中管理類具有專業技術職務的兼課人員可按主崗和輔崗的核撥系數各占50%計算。兼課人員計算課時津貼的工作量最多不得超過同類專任教師基本教學工作量的1/3(因教學任務需要,經教務處同意的除外)。
(三)新聘人員,從工資發放的當月起,按所聘崗位的標準預發相應的崗位津貼;聘用崗位發生變動的,自變動的`下個月起按新的標準預發崗位津貼。
(四)年度考核結果的運用。
1.考核結果為優秀等次者:參與績效工資分配,并按標準給予獎勵。
2.考核結果為合格等次者:參與績效工資分配。
3.考核結果為基本合格等次者:參與績效工資分配,扣發3個月崗位津貼。
4.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等次者:不參與績效工資分配,并逐月扣回上年度發放的基礎性績效工資總額的50%和預發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五)經學校批準進修培訓的人員(含培訓、訪學、攻讀學位、進行博士后研究等),正常發放基礎性績效。一年以內的(含一年)正常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從第二年起,完成基本工作量一半及以上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正常發放;完成基本工作量一半以下的,按照相應比例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掛職人員全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六)探親假、工傷假、婚假、產假、護理假等在本辦法中未涉及的,按照《安徽中醫藥大學職工考勤與請假暫行規定》執行。對不按照學校規定考勤或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個人或單位,按學校考勤規定扣罰個人或單位負責人的獎勵性績效。
(七)受學校問責、黨紀、行政處分的個人或單位,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八)神經病學研究所、產業實體、附屬醫院可自行制定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辦法。學校派駐在產業實體的工作人員可自行選擇發放途徑,選擇在學校發放的人員不得同時在產業實體領取績效工資或獎金,且選擇后不得隨意更改。
(九)經費來源。績效工資的經費納入學校財務年度預算。
(十)退休返聘人員按在職同類人員享受績效工資。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11
為激勵、督促教師提高政治業務素質,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杠桿作用,真正打破干與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壞一個樣,激勵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目標。本著客觀公正,民主公開的原則,并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考核細則:
本細則采用百分制,主要考核教師的德(20分)、能(30分)、勤(10分)、績(40分)四個方面。
一、思想政治表現(20分):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為不合格,此項不予記分,實行一票否決。
1、違反四項基本原則,在教師中發現與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有嚴重抵觸的言論或參加封建迷信、邪教活動,造成不良影響者;
2、違紀違法受到治安處罰或黨紀政紀處分者;
3、對學校有建議,不積極與學校直接溝通,致使學校形象嚴重受損者。
4、由于失職給學校或師生造成嚴重損害或不良影響者;
5、搬弄是非,制造矛盾,影響團結者;
6、嚴重違反校規校紀,嚴重損害學校形象者;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評先選優,扣除該項分值的1/3。
1、偶有體罰行為,或隨意停學生的課造成不良影響者;
2、有變相體罰或侮辱學生人格尊嚴現象,或歧視后進生造成不良影響者;
3、在學生中亂收費,造成不良影響者;
4、確有矛盾糾紛需逐級上報學校,如因私自解決方法不得當,致使學校形象受損者;
5、應參加的集體活動、會議或學習,未經請假無故不參加,每學期累計達兩次(含兩次)以上者;
6、無故曠課四節(含四節)以上,或其他有損教師形象者;
(三)下列工作實行量化積分。
1、服從分配,按時完成各項任務;遇事不推諉,履行工作職責不存在有力不使的現象,否則一次扣2分。
2、有創新意識,如果有合理化建議要積極與學校直接溝通交流,如被采用每次(項)加0.2分,最高分值2分。
3、嚴禁上課時在教室內打電話,如確有緊急或重要事情,請到教室外接聽,違者每次扣1分。
二、業務能力(30分)
1、思想工作細致,能根據具體情況不分班級,不分學校內外隨時對學生進行教育,目睹學生違反紀律,沒有及時給予教育的行為。(以校內外人士反映,經查實為依據),一次扣除1分。
2、各教研組活動每學期不少于2次,根據計劃合理組織,每少活動一次,則從教研組長該項分中扣除2分。
3、各教師參加教研組活動無記錄一次扣除0.5分。
4、自愿承擔公開課、示范課、研討課、學科教育講座等教研活動一次校級記4分。 若某次教研活動無人自愿承擔,則由教研組長指定人選,推委者從該項分中扣除1.5分,若是教研組指定的一次加2分。
5、計算方法:用教學常規目標考核分值×30分得到該教師的業務能力得分。再從該得分中扣減1-4條的應扣分,從而得到該教師的業務能力的最后得分。
三、出勤(10分)
1、嚴格執行請假制度。不管哪位教師,因私事要離校外出,必須與領導請假,并寫出請假條。經批準后方能離校,否則仍視為未請假。按曠課論處。
2、曠工一課時扣0.5分;病、事假每課時扣除0.1分(住院治療和規定的婚、喪、產假及公事除外)。
3、上班無故遲到一次扣0.2分,早退每一次扣除0.3分。
4、凡一學期全勤者另加5分。(全勤指一學期無調課、無請假、無遲到、無早退、無曠工等現象出現,公假除外)
四、工作績效(40分)
以學校的業務考核辦法中的`教學效果計算方法進行量分(鞏固率10分,合格率5分,平均分20分,優良率5分。) 具體的計算方法:
1、鞏固率:任課班級為所在學校最高鞏固率的計10分,低于最高鞏固率的以最高鞏固率為參照按比例量分。如某班鞏固率為100%,則計10分;鞏固率為97%,所得分為( ×10)分。擔任多個班級課程的教師要按班計算,然后求出平均分作為此項分。
2、合格率、優良率、平均分的比較在同級同科中進行比較,計算方法與鞏固率的計算方法相同。若某學科不存在優良率或合格率,合格率、優良率分值與平均分分值合并計算。教師同時擔任多個學科課程的,要分別進行計算,然后再按標準課時比例求出總平均分。
3、平均分即教學成績在鎮組織的綜合訓練中,同學科同年級,第一名的為20分,第二名的計算辦法如下:個人得分除以第一名的成績的商乘以20分,就是第二名的成績。其它名次算法相同。
4、總和即個人工作績效得分。
五、績效工資分配:
學校績效工資總額除以全體教師績效總分得出分值
教師個人績效得分乘以分值得出個人績效工資.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12
根據長人聯字[20xx]3號文件《關于市直事業單位在職人員新增績效工資額度和離退休人員新增生活補貼實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我校對在職人員績效工資額度和離退休人員生活補貼的發放等做了調整,并形成《長春市第一實驗小學績效工資發放方案》經教代會討論通過后,將執行此方案。
一、執行時間
在職人員新增績效工資額度,從20xx年12月1日起執行,每年執行12個月。
二、執行范圍
我校在編人員、享受在編人員同等待遇的人員。
三、績效工資總額的組成
1、年終一次性獎金。
2、節假日補貼。
3、現行的生活補貼。
4、20xx年11月規范后的津貼補貼(陽光工資)。
5、在職人員:新增績效工資。
四、發放辦法:
在職人員的現行生活補貼發放渠道不變,即由單位自籌,經統發中心發放;在職人員新增績效工資的50%由市財政補助,其余部分由我校自籌解決。
五、績效工資的項目設定
共設立5個欄目即工齡補貼、課時費、出勤獎金、代課費、班主任費(副班主任費)。
六、工齡補貼、課時費、出勤獎金、代課費、班主任費(副班主任費)等五項目的具體解釋:
(一)工齡補貼
按參加工作年限累計計算,每滿一年增加工齡補貼2元。
(二)課時費:
1、標準:
滿課時為每周18節,每月按四周計算。
中學高級教師每課時15.5元,每月為:15.5×18×4=1116元;
小學高級教師每課時11.5元,每月為:11.5×18×4=828元;
小學一級教師每課時8.5元,每月為:8.5×18×4=612元;
小學二級教師每課時5.5元,每月為:5.5×18×4=396元
工人課時費計為中級工560元/月,普工500元/月。
2、發放辦法:
(1)每周上18節課及18節以上的教師以周實際上課節數乘以相應職稱標準的課時費。
(2)有教學任務,但不滿18節課的教師及沒有教學任務的教師,學校在核定其工作量時視為其滿工作量。該同志每天的課節視為3.6節,該教師的課時費以實際出勤天數乘以3.6節課再乘以相應的職稱標準。
(3)有教學任務但每周課時不滿18節的教師,學校在核定其工作量時視為不滿工作量的人員,該教師的課時費以本月實際上課的節數乘以相應的職稱標準。
(三)出勤獎金:
1、標準:每人每月200元。
2、發放辦法:
(1)在完成已規定的工作任務外,病假一天(含累計病假一天),事假一天(含累計事假一天)不扣除當月出勤獎金。
(2)當月統計病假超過一天者(含累計病假超過一天者)自病假第二天起,每增加一天扣除當月出勤獎金15元;如累計病假超過一天者每增加一天扣除當月出勤獎金25元。
(3)當月統計事假過一天者(含累計事假超過一天者)自事假第二天起,每增加一天扣除當月出勤獎金30元;如累計事假超過一天者每增加一天扣除當出勤獎金40元。
(4)自病假或事假第二天起,累計病假超過兩周(含兩周)、累計事假超過一周(含一周)者,扣除當月出勤獎金。
(四)代課費:每代一節課增加一課時費用。體育教師間操一周按一課時計算。課時費計算標準詳見“六、課時費標準”。
(五)班主任費(副班主任費):班主任費80/月,副班主任費40/月。
七、其他有關政策問題
(一)在新增績效工資的同時,我校原生活補貼中超出省直同職務人員生活補貼部分進行沖銷(在職57元、離退休47元),真正實現同城同待遇。
(二)在職人員職務發生變化的,從任職后的下一個月起執行新任職務的新增績效工資額度標準。在職人員退休后,從離退休的'下一個月起,執行退休人員的新增生活補貼標準。
(三)規范后的地方性津貼補貼,不作為職工醫保、住房公積金等按比例繳費項目的繳費基數。
(四)離退休人員按《市直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新增生活性補貼標準表》的相應金額落實到個人。
(五)在職人員執行新增績效工資額度標準、離退休人員執行新增生活補貼標準后,學校自行設定的行政類(校長、主任、教研員、組長、班主任等)、教學類(首席、骨干等)獎金項目同時廢止。
(六)長人聯字[20xx]3號文件規定,執行新增績效工資后,各單位一律不得在國家收入分配政策以及工資列支渠道之外,直接或變相發放津貼、補貼和獎金。
(七)學校以銀行卡的形式發放新增績效工資和新增生活補貼,并依法代扣代繳職工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八)績效工資的組成中含年終一次性獎金、節假日補貼,執行此方案后年終一次性獎金、節假日補貼不再發放。
(九)本方案中出勤獎金發放辦法與學校《教職工考勤制度》第二條第四點不一至,經教代會討論通過后執行本方案。《教職工考勤制度》的其它條款繼續執行。
(十)此方案經教代會討論通過后,以往有關工資方案同時廢止。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13
為規范鹿寨縣寨沙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建立健全科學的考核激勵機制,調動全鎮干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根據績效工資有關規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省、市、縣有關績效工資分配政策,正確行使績效工資分配的自主權。實行科學考核、績效掛鉤、按勞分配,建立自主靈活、符合事業單位工作特點的激勵分配機制,進一步擴大單位內部分配自主權、增強競爭意識,充分調動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促進事業單位全面健康發展。
二、分配原則
(一)堅持“多勞多得、不勞不得、優績優酬、責益相符”的原則。
(二)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三)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科學合理”的原則。
三、實施范圍
事業單位財政撥款的在編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工勤技能人員,從20xx年1月1日起實施本方案。
未經編制部門核編及組織人事部門正式辦理手續的各類人員,暫不列入本實施方案的實施范圍。
四、績效工資構成及分配辦法
績效工資主要對干部職工工作的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進行考評,具體內容包括:工作作風,工作紀律、工作態度、是否服從工作安排、履行崗位職責、工作量大小、在崗工作時間、完成本單位規定的工作任務情況進行全面考核,重點考核工作實績。事業單位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為各崗位層級績效工資水平控制線平均標準減去基礎性績效工資標準部分的總額(即平時的獎勵性績效工資)與年終獎勵性績效工資增量的總和。
(一)平時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工作紀律、工作態度、工作量和實際貢獻等因素,由在職人員績效工資水平控制線平均標準和基礎性績效工資標準的差額構成,根據年終考核結果按半年發放一次。從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進行,主要考核貫徹落實鹿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及寨沙鎮黨委、政府下達的工作任務以及完成單位規定的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的實效。連續請病假、事假等非國家規定帶薪休假超過一個月(含1個月),扣發一個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二)年終獎勵性績效工資參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年終一次性績效獎勵標準實行,根據年終考評結果一次性發放。
(三)經組織批準派出學習、培訓的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享受崗位津貼。
(四)30天內請事假累計15天及以上者,停發一個月崗位津貼;病假2個月以內的按100%發給;超過2個月的,從第3個月起至6個月以內,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發給90%,工作年限滿10年及以上的發給100%;病假累計超過6個月,從第7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發給70%,滿10年及以上的發給80%;請病假、事假不超過一個月的按《寨沙鎮事業單位績效考核細則》規定執行。
(五)新聘用、調入人員,凡按規定辦完編制、人事相關手續的,可從當月起執行單位同等條件人員的崗位津貼。
(六)國家和自治區規定的婚、喪、產假期間崗位津貼照發。
(七)工作人員受記大過處分且在處分期的,其崗位津貼按90%發給;受降職處分的,按降職后的職務發給崗位津貼;受撤職處分的,從撤職的下月起按重新確定崗位的崗位津貼標準發給。
五、分配辦法:
根據當月工作人員崗位系數、考核系數、系數基數等進行分配。(個人獎勵工資額=崗位系數×考核系數×工作月份)。
六、分配計數辦法:
(一)、平時的獎勵性績效工資計數辦法
1、崗位系數:按全區統一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崗位津貼分配系數。
2、考核系數:按《寨沙鎮事業單位績效考核細則》考核結果為依據,分三個等次:考核分值95—100分,崗位津貼按1、0系數計算;考核分值90—94分,崗位津貼按0、9系數計算;考核分值90分以下,崗位津貼按0、8系數計算。
3、工作月份:即當年實際工作的月數。
(二)年終獎勵性績效工資計數辦法
按職務崗位和年度鹿寨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結果為依據,分三個等次(同時符合兩項的,只享受一項,就高不就低計數):事業單位領導職務按1、2系數計算;年終考核為優秀等次的,按1、1系數計算;年終考核為合格等次的,按1、0系數計算;年終考核為基本合格等次的,按0、8系數計算,年終考核為不合格等次的,按0、5系數計算。
扣發人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和經考核兌現后其余部分金額,由事業單位作為獎勵性績效工資自主統籌安排。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14
根據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625號令)和《甘肅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暫行辦法》(甘人社廳〔20xx〕60號)、武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績效工資管理工作的通知》(武人社發〔20xx〕654號)以及市縣人社部門有關事業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要求,為了充分調動事業單位干部職工工作積極性,發揮獎勵性績效工作的激勵導向作用,結合我單位實際,經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實施范圍
本單位縣財政撥款的全額事業管理人員。
二、分配原則
1.在績效工資分配形式上,建立總量宏觀控制、加大崗位考核兌現力度的分配制度。
2.在崗位目標考核上,建立崗位目標考核、擴面目標考核和綜合目標考核的立體考核制度,按期公布考核結果,實現量化考核,確保公平、合理、透明。
3.在績效工資分配兌現上,建立重工作目標、重工作實績、重爭先創優的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合理拉開分配檔次,保證收入分配客觀公正、科學合理。
三、績效工資分配
按照績效工資分配的要求,為切實搞活內部分配,強化分配的激勵機制和績效機制,適當拉開分配檔次,實行績與效掛鉤,按分配工資的總額和個人基本績效工資為基礎,以量化分數來進行分配,具體計算辦法如下:
獎勵性績效工資額=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績效考核得分總和×干部職工個人績效考核得分(績效考核結果不稱職人員考核得分在績效工資分配時不計入單位績效考核總分)
由于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額不一致,每人每月500元納入績效考核分配,其余部分由個人所得。
四、考核方法
由本單位領導班子成員組成考核領導小組,對事業干部進行績效工資考核評分,從干部的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進行考評,具體內容包括:工作作風,工作紀律、工作態度、是否服從工作安排、履行崗位職責、工作量大小、在崗工作時間、完成本單位規定的工作任務情況進行全面考核。
五、考核規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不得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1)違反職業道德規范,考核不合格的。
(2)績效考核結果為不稱職。
(3)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4)因違法違紀或其他有關規定停發工資。
2.因工作需要選派、進修人員享受同崗位平均績效工資。
3.法定產假、婚假、喪假、陪產假、因公致殘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因工作需要,經組織、人社部門同意抽調到其他單位工作的人員,由借用單位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相關規定執行。
5.受到警告以上黨紀、政紀處分或違反國家法律而追究刑事責任的,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6.經組織、人社部門批準長期病休人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相關規定執行。
六、有關要求
本方案未明確相關事宜,按照武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績效工資管理工作的通知》(武人社發〔20xx〕654號)的精神執行,或黨支部委員會擴大會議研究確定。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15
一、指導思想
為貫徹落實《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認真履行《義務教育法》《教師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切實做好幼兒園績效工資發放工作,充分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激發教職工工作熱情,促進教師的專業成長,提升辦園水平。根據《江蘇省義務教育績效工資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以及我市《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考核發放實施意見》精神,特制定我園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二、實施范圍和時間
20xzx年1月1日到20xx年12月31日在編的正式工作人員。
三、績效工資構成與發放辦法
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基礎性績效工資占績效工資總量的70%,根據相關政策規定已經按月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占績效工資總量的30%。以出勤獎、工作量獎、業績獎三個方面進行考核后發放。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發放的基本原則
獎動性績效工資的考核發放要充分體現以人為本,教書育人工作的專業性、實踐性、長期性和教師勞動的特點。堅持以德為先,把工作量考核作為重點,注重實績,激勵先進,不搞平均,引導教師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教育教學能力。考核發放辦法必須科學合理,簡便易行。獎勵性績效工資按學期考核,按年度發放。
五、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辦法
幼兒園根據市局每年劃撥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數量,全額用于發放。根據歷史、現狀及發展目標,在充分聽取教職工意見的基礎上修訂、完善分配方案,形成科學合理、便于測算、便于操作的分配方案,經教代會討論通過后執行。發放總量由管理津貼、考核獎勵兩部分組成:管理津貼包括園長津貼、副園長津貼、中層津貼、班主任管理津貼;考核獎勵工資包括考勤獎勵津貼、工作量獎勵津貼、業績獎勵津貼。
(一)考核發放及標準
1.管理津貼發放標準及辦法
(1)管理人員。根據規定園長崗位考核為全園績效工資的平均數,其業績由教育局考核,副園長150元/月;中層干部和主辦會計120元/月,經考核后按10個月發放。幼兒園所有行政人員不參與質量獎的分配。
(2)班主任。每月120元,每月考核后全年按10個月發放。
2.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發放標準
(1)考勤獎勵
當月出滿勤、無曠職、病事假等現象,發放足額津貼。請假考核細則詳見《臺東市幼兒園教職工考勤細則》。
(2)工作量獎勵津貼
凡擔滿幼兒園規定的實際工作量并認真履職者,發放足額津貼。幼兒園安排的代班發放費為每半天10元。
(3)業績獎勵津貼
①師德20分:依據教師工作責任心、工作態度、職業道德、對幼兒的愛心、班級管理、班級生源、家長工作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分,發放師德津貼。對嚴重違反教師職業道德規范,進行體罰、變相體罰、向家長索要財物、違反市局五嚴規定等行為,一經舉報查實的,實行一票否決,扣除全月考核獎。
②家長測評10分
家長測評即每學期末家長對班級教師測評的滿意程度調查,最高分為10分。
得分統計方法為:
班主任(配班教師、保育老師)滿意票數×10分
家長投票數
③教學測評10分
教學測評即每學期對幼兒發展情況的書面等級評價,以“☆”為衡量單位,一般最高等級為“☆☆☆”,最低為“☆”。其中“☆☆☆”得全分,“☆☆”扣0.1,“☆”扣0.2分
④各類競賽10分
一等獎1.5分,二等獎1分,基礎分為10-(一學期競賽次數×1.5),如:一學期總比賽次數為5次,則基礎分為2.5(10-1.5×5=2.5),得分為基礎分+實際獲獎分數。
⑤一日活動20分
按活動表開展活動、一日活動的組織、教師儀表、班級常規管理、普通話使用情況、保育工作配合、作業欄、主題墻、自然角、區域活動等。根據考核記載進行減分計算,每次扣0.5分。
⑥資料完成10分
資料完成情況包括教師保教日記、周計劃表、保教筆記、家園聯系、聽課筆記等各項資料的完成情況,進行減分計算。按時完成得10分,未完成一次扣0.5分,扣完為止。
⑦安全工作20分
安全工作總分為20分,班級每出現一次重大安全事故扣1分,因玩忽職守造成不良后果的安全事故一次扣20分。
加分項目
1.班主任:+1
2.臺東市會教:一等獎+0.3 二等獎+0.2 三等獎+0.1
3.鹽城市會教:一等獎+0.4 二等獎+0.3 三等獎+0.2
4.公開課、送教下鄉:+0.1
5.報刊發表:
國家級:+0.5 省級 +0.4 市級 +0.3
論文獲獎:
省級:一等獎+0.3 二等獎+0.2 三等獎+0.1
市級:一等獎+0.2 二等獎+0.1
考核方法采用平時考核、期末匯總。考核人員為分管教學園長、主任。教學人員考核前50%,每人獎勵100元;后勤及教學輔助崗考核前50%,每人獎勵100元。
(二)核算
每月考核一次,每學期核算一次,計入每人分戶帳。每年再核算一次總帳,用[撥發總額-管理津貼(含班主任津貼) ——考核發放獎勵性工資]的所得部分再平均分配一次,計入每人分戶帳。
(三)解釋
本方案最終解釋權屬幼兒園考核領導小組。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16
為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公平、公正,根據國家、省相關文件和《灌南縣事業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指導意見》(灌人社發【20xx】67號)文件精神,并結合實際,現制定《灌南縣新集鎮事業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實施方案》如下:
一、執行時間
從20xx年1月1日起執行。
二、實施對象
新集鎮事業單位全體在編正式工作人員。
三、分配原則
(一)堅持人才導向,優績優酬原則。分配要重點向業務骨干、技術性人才和有突出貢獻的人員傾斜,真正做到多勞多得,優績優酬。
(二)堅持效率與公平并重的原則。樹立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正確導向,激勵廣大職工愛崗敬業,開拓進取,提升公益服務水平和效率。
(三)堅持公開操作,嚴格考核的原則。規范操作程序,各環節務必公開透明。建立科學的考核制度,提高分配的透明度、可信度和權威性。
四、分配辦法
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在全鎮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范圍內,依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等次,出勤及處罰等情況分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工作小組,書記張峻松任組長,組織科負責人梁鵬任副組長,相關部門領導為成員,并下設辦公室。
(二)嚴格公正考核。年度考核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原則,實行領導考核與群眾評議相結合、考核工作實績與考核工作態度相統一的辦法。
(三)健全完善制度。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進一步深化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確保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公平、公正。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17
為進一步規范我單位工作人員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建立符合我單位分配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調動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積極性,根據《柳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柳州市市本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績效工資實施辦法>和<規范柳州市市本級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津貼補貼實施辦法>的通知》(柳政辦﹝20xx﹞218號)文件要求,結合長塘鎮下屬事業單位實際情況,制定本級事業單位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一、分配原則
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工作量和實際貢獻,實行按所聘崗位進行發放,無特殊情況,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季度按所聘崗位發放。調離人員按工資所在單位發放的月數計發。如有特殊情況,按照本方案中分配相關規定扣除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因特殊情況被扣除的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上繳國庫。
二、分配相關規定
(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采取強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處罰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待遇發放辦法
1、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刑事拘留、逮捕期間,停發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經審查核實,公安機關撤銷案件或人民檢察院不起訴或人民法院宣告無罪、免予刑事處罰,未被收容教育、強制隔離戒毒、勞動教養、行政拘留,且未受處分的,恢復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待遇,減發的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予以補發。
2、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刑事拘留在逃或批準逮捕在逃的,停發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3、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收容教育、強制隔離戒毒、勞動教養、行政拘留期間,未被開除的,停發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期滿后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所受處分相應確定。
4、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行政機關任命的除外)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處分決定機關尚未作出開除處分決定的,從人民法院判決生效之日起,取消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被判處管制、拘役或拘役被宣告緩刑期間,如單位未給予開除處分的,停發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期滿后根據所受處分相應確定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待遇。
5、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刑事處罰,經再審宣告無罪或免予刑事處罰,原開除處分決定被撤銷,不再給予處分的,從處分變更的次月起恢復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6、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刑事處罰,經再審宣告無罪或免予刑事處罰,原開除處分決定被變更的,根據變更后的處分相應確定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從處分變更的次月起執行。
(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處分后,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處理
1、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警告或者記過處分且在處分期的,不降低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2、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處分的,從作出處分決定的次月起,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新聘任崗位確定。未明確新聘任崗位的,暫按本人原崗位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的80%發放。明確新聘任崗位后,被多減發或少減發的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予以補發或扣發。
3、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開除處分的',從作出處分決定的次月起,取消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4、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決定被變更,需要調整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從處分決定被變更的次月起執行。處分減輕或撤銷的,多減發或停發的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予以補發。處分被加重的,少減發的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予以扣發。
5、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黨內警告的,且在處分期內的不降低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影響期內,其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95%發給;因受撤銷黨內職務處分而崗位沒有變化的,其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90%發給;因受撤銷黨內職務處分而崗位有變化的,按新聘任崗位確定發給獎勵性績效;受留黨察看處分且在處分期的,按85%發給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受開除黨籍處分的,其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2年內按80%發給。
(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對獎勵性績效工資影響
凡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可享受所聘崗位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基本合格的,其下一年度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90%發給;不合格的,按60%發給。
以上分配方式中處分與年度考核結果對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影響有交叉部分的,以就重不就輕為原則處理。
(四)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病假、事假、各類假期對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影響
工作人員病假期間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比例發放。一年內病假2個月以內的按100%發給;超過2個月的,從第3個月起至6個月以內,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發給90%,工作年限滿10年及以上的發給100%;病假累計超過6個月,從第7個月至24個月以內,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發給70%,工作年限滿10年及以上的按80%發給。若出現病假超過24個月的情況,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方案則通過召開事業單位人員會議商議。
30天內請事假累計15天及以上者,停發一個月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一年內請事假累計超過15天以上者,按超過15天以上的時間停發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國家和自治區規定的婚假、喪假、產假期間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照常發放。
三、如有未盡事宜,可經本級事業單位人員會議、鎮領導班子會議集體研究,另行調整修正方案。
四、該方案從20xx年1月起執行。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18
根據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625號令)和《甘肅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暫行辦法》(甘人社廳〔20xx〕60號)、武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績效工資管理工作的通知》(武人社發〔20xx〕654號)以及市縣人社部門有關事業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要求,為了充分調動事業單位干部職工工作積極性,發揮獎勵性績效工作的激勵導向作用,結合我單位實際,經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實施范圍
本單位縣財政撥款的全額事業管理人員。
二、分配原則
1.在績效工資分配形式上,建立總量宏觀控制、加大崗位考核兌現力度的分配制度。
2.在崗位目標考核上,建立崗位目標考核、擴面目標考核和綜合目標考核的立體考核制度,按期公布考核結果,實現量化考核,確保公平、合理、透明。
3.在績效工資分配兌現上,建立重工作目標、重工作實績、重爭先創優的`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合理拉開分配檔次,保證收入分配客觀公正、科學合理。
三、績效工資分配
按照績效工資分配的要求,為切實搞活內部分配,強化分配的激勵機制和績效機制,適當拉開分配檔次,實行績與效掛鉤,按分配工資的總額和個人基本績效工資為基礎,以量化分數來進行分配,具體計算辦法如下:
獎勵性績效工資額=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績效考核得分總和×干部職工個人績效考核得分(績效考核結果不稱職人員考核得分在績效工資分配時不計入單位績效考核總分)
由于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額不一致,每人每月500元納入績效考核分配,其余部分由個人所得。
四、考核方法
由本單位領導班子成員組成考核領導小組,對事業干部進行績效工資考核評分,從干部的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進行考評,具體內容包括:工作作風,工作紀律、工作態度、是否服從工作安排、履行崗位職責、工作量大小、在崗工作時間、完成本單位規定的.工作任務情況進行全面考核。
五、考核規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不得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1)違反職業道德規范,考核不合格的。
(2)績效考核結果為不稱職。
(3)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4)因違法違紀或其他有關規定停發工資。
2.因工作需要選派、進修人員享受同崗位平均績效工資。
3.法定產假、婚假、喪假、陪產假、因公致殘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因工作需要,經組織、人社部門同意抽調到其他單位工作的人員,由借用單位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相關規定執行。
5.受到警告以上黨紀、政紀處分或違反國家法律而追究刑事責任的,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6.經組織、人社部門批準長期病休人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相關規定執行。
六、有關要求
本方案未明確相關事宜,按照武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績效工資管理工作的通知》(武人社發〔20xx〕654號)的精神執行,或黨支部委員會擴大會議研究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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