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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考勤處罰的制度(通用19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員工考勤處罰的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員工考勤處罰的制度 1
公司實行每周5天每天8小時工作制(周一到周五),每日上班時間為上午9:00時至下午18:00時, 午飯時間1小時(12:00時至13:00時)。員工考勤由辦公室指定專人(前臺)負責,考勤時間以樓層公用計時器(鐘表)為準。
一、遲到與早退。
1、上午晚于9:00時及中午晚于13:00時視為遲到。
2、中午12:00時之前及下午18:00時之前離開公司視為早退。
3、鑒于市區內交通狀況,部門主管及以上職務每月累計遲到不超過2次時不作處罰(須9:30時之前到崗);普通員工每月累計遲到不超過4次不作處罰(須9:30時之前到崗)。
4、超出以上規定次數每次扣除全月全額工資的1/60(以遲到總次數計)。
二、病假、事假與曠工。
1、除國家明文規定公休日外,因病或因事不能上班均為病事假,事先或事中24小時內未向主管負責人書面或口頭請假的、或請假未批準確不來上班的為曠工。
2、遲到或早退時間超過3小時記為半天事假。
3、病事假每半天扣除全月全額工資的1/43,每1天扣除全月全額工資的1/22;曠工扣除額度加倍。
三、婚假與喪假。
1、婚假期公司發放固定工資800元,喪假期公司發放固定工資600元。
2、婚喪假期按工作日停發工資,工作日內每半天扣除全月全額工資的'1/42—1/46,每1天扣除全月全額工資的1/21—1/23。
四、孕產假。
女員工因懷孕、輔乳等不能到崗,允許請長假在家休息,公司發放基本工資(不低于北京市規定的最低生活標準工資)。男員工在三天產假內發放基本工資(不低于北京市規定的最低生活標準工資)。
五、因公外出。
員工因公外出須填寫有部門經理簽字的《因公外出單》交前臺,否則按早退或事假處理。
六、最低收入保障。
因病事假或遲到早退扣除工資,最高限度為保證當月實發工資不低于北京市規定的最低生活標準工資。
本規定20xx年xx月xx日起執行。
員工考勤處罰的制度 2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必須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二、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
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
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
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
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
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三、請假制度。
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1、病假:
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2、事假:
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3、婚假:
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4、年假:
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5、工傷假:
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6、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四、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五、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六、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七、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員工考勤處罰的制度 3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為工作日,周日為休息日。
公司機關周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營銷部、項目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
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準;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事畢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準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十一、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準,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未經批準,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處理。
十二、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痹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員工考勤處罰的制度 4
第一條 為加強考勤管理,規范員工上下班時間,現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每天上午8時至12時,下午2時至6時,每周6個工作日,根據員工工種和所擔負的任務,公司各部門視情安排、調整所屬員工輪休。
第三條 xx營業廳、百靈營業廳實行兩班工作制。早班自上午8時至下午5時;晚班自上午11時至晚上8時。
第四條 公司對員工的考勤,實行上、下班簽到制度。總經理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第五條 xx營業廳,百靈營業廳,公司財務部,電腦、空調事業部所屬員工,統一到總經理辦公室簽到。辦公室員工每天上、下班簽到四次。營業廳早班員工每天上、下班簽到兩次;晚班員工上午11點簽到一次,下班考勤由各營業廳負責人監督執行。
第六條 員工上、下班簽到,不許弄虛作假,找人代簽到或替其他人簽到,一經發現,扣發代簽人半天工資,當事人按曠工半天處理。
第七條 員工于上班時間后1~10分鐘內簽到出勤者,視為遲到;10分鐘后簽到出勤者視為曠工半天;當月累計遲到三次者,視為曠工一天。員工于下班時間前,非為公司業務之需要,擅自下班者,視為早退;員工早退或下班時間不簽到者,按曠工半天處理。曠工一天,扣發兩天工資;連續曠工三天以上,作自動離職處理。
第八條 公司所有人員必須先到公司簽到后,方可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總經辦批準,否則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九條 員工因公外出辦理業務,需提前向本部門負責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按曠工處理。
第十條 員工休假(輪休)應提前申請,填寫申請單。由部門主管批準,交總經辦備案,作為考勤依據,否則,以未簽到作曠工處理。
第十一條 公司提倡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講究工作效率;確因公司需要或任務緊迫,員工放棄休假,視為加班。加班應填寫《加班申請單》,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批準,送交考勤部門備案,作為考勤和計發工資的依據。加班薪酬的計發,參見《薪酬發放辦法》。
第十二條 員工在下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出勤,以雙薪計發工資:
A、元旦(1月1日)一天。
B、“五一”國際勞動節(5月1日、2日、3日)三天。
C、國慶節(10月1日、2日、3日)三天。
D、春節(農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三天。
第十三條 員工因病或因事請假,須提前一天向部門主管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離崗休假;事假、病假期間不計發員工工資。
第十四條 總經理辦公室負責對公司各部門人員的出勤在位情況進行不定期的檢查或抽查。
第十五條 xx、xx商場,xx工業園,參照本規定制定相應的`考勤管理和薪酬發放辦法。
第十六條 本規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執行,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員工考勤處罰的制度 5
1、主題內容及適用范圍。
(1)為了確保出勤的準確統計,維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各職能部門及下屬公司。
2、考勤方式及對象。
(1)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均使用卡鐘進行打卡考勤。
(2)集團總部副總級以下員工、下屬公司副總經理級以下員工為考勤對象。集團及下屬公司經理級(含)以上員工每天打卡二次(上下班各一次),集團及下屬公司經理級以下員工每天打卡四次(上午上班、上午下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各一次)。
(3)市場業務人員在公司上班應照常打卡,出差的人員憑《因公出差申報單》記錄考勤。
3、工作時間。
集團總部實行六天工作制。上班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集團的某些特殊崗位及下屬公司可依據營業特點、工作崗位性質調整上班時間和休息時間,報集團人力資源中心審批并備案。
4、打卡管理。
(1)代人或授人打卡者,一經發現即予以記大過處分,再次發現即予以開除。
(2)人事部門負責考勤制度的執行與考勤的管理工作,考勤結果直接與工資掛勾。
(3)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記錄,違者扣薪50元/次。
(4)員工在打卡時,應自覺遵守秩序,打卡完畢將卡依位插入本部門區域,不得亂放。
(5)因卡鐘出現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人事部門登記上下班時間。
(6)因公出差若預計會影響正常打卡者,須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經規定的審批人審批后,由本部門文員于每周六下午交至人力資源中心,作為考勤的依據。如因特急事而無法預先填單者,可事先電話知會人事部門,待出差返回后及時補卡。補卡時間為每周六下午。
(7)每月25日,各部門文員到人力資源中心領取考勤卡,按員工工號填寫下月考勤卡,于每月末前一天晚上依位插入本部門區域。每月于1號將上月考勤卡送交人力資源中心,并附考勤原始報表。
(8)在市內辦理公務不能按時打卡或已按時上、下班但忘記打卡者,須在次日填寫《出勤解釋單》,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由主管副總/總監初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下屬公司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下屬公司總經理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否則作缺勤處理。
(9)因公外出當天不能往返的為出差。出差人員須提前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一式兩份,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由主管副總/總監初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集團總部副總級(含)以上員工及下屬公司總經理由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初核,集團總經理審核,集團董事長批準。下屬公司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下屬公司總經理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否則作缺勤處理。
(10)需到國外出差的,出差人員須提前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一式兩份,并附申請報告(說明內容、目的、地點、時間、費用預算等),由集團總經理審核,集團董事長批準。
5、請假流程。
(1)員工請假必須填寫《請假申請單》,并在批準后交人事部門備案,未在人事部門備案的請假無效,強行請假作曠工處理。
(2)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請假三天(含)以下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請假三天以上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并交人力資源中心備案。
(3)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請假三天(含)以下由主管副總/總監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請假三天以上由主管副總/總監初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并交人力資源中心備案。
(4)集團總部副總級(含)以上員工及下屬公司總經理請假報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復核,集團董事長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
(5)下屬公司員工請假由部門經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下屬公司總經理批準。并交行政人事部備案。
(6)員工請產假必須提前三十天向人事部門申請,并附醫院或當地政府相關證明。
(7)凡請假員工,假期未滿上班或超假必須到人事部門辦理銷假或續假手續。未辦理銷假手續者假期內上班不計工資,超假但未辦理續假手續者以曠工論。
6、缺勤處理。
(1)遲到、早退者,5分鐘以內每次扣薪5元,15分鐘以內的每次扣薪15元,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薪30元。每個季度考勤有遲到、早退記錄,將不能獲得年度的晉職、晉級資格。
(2)當月忘記打卡超過一次(含)以上,沒有合理理由的;遲到或早退30分鐘(含)以上的;沒有事先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擅離工作崗位的,以曠工論。
(3)無故不上班或故意不打卡者作曠工處理,當日曠工0、5—2小時以內的計半天曠工,2—4小時以內的計全天曠工。曠工扣當天工資總數并進行相關的行政處罰,曠工一天扣薪100元,曠工二天扣薪200元,依此類推。連續曠工三天或全年累計曠工達四天者作自動離職處理,將予以解除勞動合同,不計發當月工資,不做任何經濟補償。
7、加班管理。
(1)公司提倡高效運作,員工的本職工作應于正常上班時間內完成,不得故意拖延。
(2)實際加班時間應與考勤紀錄相符,加班工資計算以考勤紀錄為準。如有加班考勤紀錄而實際并未加班的,視情節輕重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扣薪50—100元的處罰。
(3)員工加班需提前半天提出申請,詳細填寫《加班申請單》,經部門經理審核,主管(副)總經理/總監批準后交人事部門備案,未經批準而擅自加班的,公司不予計算加班費。如加班時間與所填報時間不符的`,部門經理需在次日上午補填《加班申請單》,經相關負責人審批后交人事部門備案。
(4)如確因工作需要,符合以下條件并經過相關領導審批的,可計為加班:
①在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內,公司因為生產、業務等原因要求員工加班的。
②必須利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進行物資盤點、對帳或不影響日常工作而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召開會議的。
③由于發生嚴重自然災害或其他災害,為避免公司財物遭受損失而進行搶救的。
④突發性、不屬于正常工作范圍內的工作而必須通過延時工作或利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完成工作的。
(5)下列情況不屬于加班:
①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經理級(含)以上員工(除司機)在星期日、法定節假日以外的延時工作時間。
②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正常上班時間以外的延時工作時間。
③凡屬正常工作范圍之內,但因個人工作效率必須在正常工作時間之外繼續上班的。
④因工作需要出席社交場合的。
⑤因公差旅期間。
⑥加班時的就餐時間。
⑦市場銷售人員的業務時間。
(6)加班工資計算:
①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經理級以下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及司機)在正常上班時間外(非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150%的基本工資。
②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200%的基本工資。
③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300%的基本工資。
④加班時間不足30分鐘者不予計算加班費。
8、其他。
(1)本制度解釋權歸集團人力資源中心。
(2)本制度應與相關的人事管理制度配套實施。
(3)本制度自簽發之日起執行,以往如有與此制度相抵觸者,以此為準。
員工考勤處罰的制度 6
第一條 根據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要求,為加強公司員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員工應按照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上午9點、下午5點準時上、下班制,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再另行通知。
第三條 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第四條 公司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計每日四次)。員工應親自打卡,開箱時間為每天上午8:40,關箱為下午18:00,上班打卡時間為上午8:40—9:10、中午12:00—12:30、下午13:45—14:10、下午17:00—17:30為打卡時間。因工作原因未打卡者,應與本部門負責人說明原因并及時通報人事財務部。
第五條 考勤獎罰制度
一、管理層考勤制度:
①高管層:每月出勤工資為400元,違反出勤制度一次扣100元,兩次扣200元,三次全部扣除并通報批評。
②中管層:每月出勤工資為200元,違反出勤制度一次扣50元,兩次扣100元,三次全部扣除并通報批評。
二、員工考勤制度:
①員工遲到或早退10分鐘內扣工資10元、10—30分鐘內扣工資20元,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每次扣當月工資的5﹪,提前30分鐘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每次扣當月工資的10元,提前下班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每次扣當日工資的5﹪。
②無任何原因未打卡者,按曠工處理。不得有代打卡的行為,一經發現代打卡者與被打卡者雙方均予以通報批評并按以下制度處理:第一次按30元/人次處罰、第二次按60元/人次處罰、第三次按曠工一天處理。
③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當月工資的50元,并給予警告一次。
④員工無故曠工一日者,扣發當月工資的10%,并給予警告一次;每月累計三天曠工者,扣發當月工資50%;一年內曠工達到十天者,予以辭退。
⑤員工因公出差需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交于財務人事部備案。
三、每月從出滿勤的人員中以抽簽的方式抽出兩名,獎勵300元,并通報表揚。對于違反考勤制度的,每月懲戒一名,罰200元。并出海報張貼在一樓大廳。
第六條 全體員工(含管理層)外出辦理業務前必須向本部門登記(外出登記表),特殊情況可以電話通報部門主管或人事部,回公司補辦好相關的手續。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各部門每月月底將部門外出登記表交于人事部)
第七條 每年年終對全年沒有違反出勤制度的人員進行一次抽獎,獎金為500元,名額為5人。
第八條 出勤率作為全年進行評優選先的指標,先進個人評比必須是出勤率在100%,沒有違反勞動紀律的員工才能參加評選;先進集體的'評比必須是全部門出勤率在90%以上,勞動紀律遵守率在90%以上的部門才能參加先進集體的評比。
第九條 各分公司、各部門應有專人負責考勤記錄,填寫考勤登記表和外出登記表。
第十條 各部門人事管理員應于每月30號將各部門的x考勤情況表外出登記表和請假條交于財務人事部統計。由財務人事部將各員工的出勤情況,外出情況及請假情況與打卡記錄進行核對。無故未打卡一律按遲到或早退、曠工論處。
第十一條 以上制度從20xx年xx月開始執行,請各部門認真學習并遵照執行。
員工考勤處罰的制度 7
為維護公司勞動紀律和各項制度,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進行,激勵職工的敬業精神,特制定本條例。
一、獎勵類別。
1、獎勵分為:嘉獎、小功、大功三種和年終評獎。
2、懲處分為:警告、小過、大過、除名四種。
二、懲罰事件在小功以下者,由部門經理經理簽發《職工獎罰審批表》生效。
獎罰事件在大功或大過以上者,由總經理在調查核實后,簽批《職工獎懲審批表》生效。
三、《職工獎懲審批表》生效后,須轉發登記在《職工獎懲記錄表》中。
以備存查,大功或大過以上者在規定的`張貼處張貼告示。
四、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獎:
1、積極維護公司榮譽,在客戶中樹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2、認真勤奮、承辦、執行、或督導工作得力者。
3、工作勤奮,超額完成工作任務者,當月被評為優秀員工者。
五、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小過。
1、對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者。
2、積極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減低成本確有成效者。
3、檢舉揭發違反規定或損害公司利益事件者。
4、對可能發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確保公司及財物安全者。
5、策劃、承辦、執行重要事務成績顯著者。
6、其它應給于記小功事跡者。
六、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大功。
1、在工作或技術上大膽創新,并取得顯著經濟效應。
2、同壞人壞事作斗爭,對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有顯著功績者。
3、對公司發展有重大貢獻,應記大功之事跡者。
七、職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終可參加優秀工作者評獎。
1、一年中累計三次記大功但無記大過記錄者。
2、在當年工作中給公司帶來重大效應者。
3、在當年工作中,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完成本職工作,工作成績優秀者。
4、其他可參選優秀工作評獎者。
八、職工有下列情形者,予以警告。
1、因過失導致工作發生錯誤但情節輕微者。
2、防礙工作秩序或違反破壞安全,環境衛生制度者。
3、初次不聽主管合理指揮者。
4、經查實在一個月內兩次(含)以上未按規定配戴胸卡者。
5、不遵守考勤規定,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兩次者。
6、同仁之間相互謾罵吵架情節尚輕者。
7、一個月內兩次未完成工作任務,但未造成重大影響者。
8、對各級主管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無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處理不當者。
9、在工作場所防礙他人工作者。
10、在工作時間內睡覺或擅離工作崗位者。
11、工作時間,非招待客戶或業務關系飲酒者。
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小過。
1、因玩忽職守造成公司損失但不大者。
2、對同事惡意攻擊,造成傷害但不大者。
3、檢查值班人員未按規定執行勤務者。
4、捏造事實騙取休假者。
5、季度內累計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務,但未造成重大影響者。
6、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三次(含)以上者。
7、上班期間中午非工作需要飲酒者。
十、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大過:
1、在工作時間睡覺或擅離職守,導致公司蒙受損失者。
2、攜帶危險或違禁物品進入工作場所著。
3、故意撕毀公文者。
4、虛報工作成績或領先偽造工作記錄者。
5、對同事惡意攻擊,造成較大傷害者。
6、遺失重要公文者(物品)者或故意泄漏商業秘密者。
7、職務下所保險的公司財物短少、損壞、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損失較小者。
8、違反安全規定,使用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9、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超過六次(含)以上者。
10、未完成工作任務,造成重大影響或損失者。
11、工作時間,非招待客戶或業務關系飲酒者。
十一、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除名。
1、拒不聽從主管指揮監督,與主管發生沖突者。
2、在公司內酗酒滋事造成惡劣影響者。
3、在公司內聚眾賭博。
4、故意毀壞公物,金額較大者。
5、聚眾鬧事妨害正常工作秩序者。
6、違反勞動合同或公司管理規定,情節嚴重者。
7、對同仁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脅行為者。
8、嚴重違反各種安全制度,導致重大人身或設備事故者。
9、連續曠工10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20天以上者。
10、盜竊同仁或公司財物者。
11、利用公司名義招搖撞騙,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12、在公司內部有傷風敗俗之行為者。
13、利用職權受賄或以不正當手段謀取私利者。
14、年度內累計十三次記大過行為者。
15、經公檢法部門給予拘留、勞教、叛刑處理者。
16、其它應給予除名。
十二、職工獎懲經領導后生效,每嘉獎一次,當月獎勵10元,小功獎勵50元,大功獎勵100元;大過罰扣100元,主要責任者或部門主管以上者加倍處罰。
十三、職工年終被評為優秀工作者,公司將給予一定獎勵。
員工考勤處罰的制度 8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人力資源的開發和管理,保證公司各項政策措施的執行,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各企業自定的`考勤管理規定須由總公司規范化管理委員會審核簽發)。
第三條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每周六下午不上班;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總裁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條公司職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第五條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須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犯此條規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一次的處分。
第六條公司每一天安排人員一到兩名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勤狀況報告值班領導,由值班領導報至勞資部,勞資部據此核發全勤獎金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第七條所有人員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狀況須經主管領導簽卡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八條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九條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回到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十條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
第十一條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5次者扣發100%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第十二條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應扣發當月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一次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第十三條職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準,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準,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經總裁或董事長批準,工作緊急無法向總裁或董事長請假時,須在董事長秘書室備案,到達出差地后應及時與公司取得聯系。出差人員應于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并交至勞動工資部備案。凡過期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狀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四條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200元。員工考勤制度9
1、在編人員每學期給予兩天看病調休,編外人員每學期一天看病調休,調休必須不影響帶班、教研、政治學習等情況。調休以半天為起點,調休沖病假必須在病假當天提出,過時一律不作調休。
2、帶班遲到不作調休處理,進班教師遲到不能用調休單抵付,除按規定扣去其考核部分外,由此而造成的事故等一切后果均由其承擔。空班遲到可用調休單抵付,但需在當日向園長說明原因。 3、后勤人員(保育員、食堂、保健、財務)必須自行協商安排好工作,經領導認可后方可調休,調休以半天為起點。
4、病假需醫生證明,并提前一天通知園方,須持假者在病假結束前一天做好續假手續。在編人員病假一天扣除50元,病假半月以下福利享受3/4,病假半月以上享受福利一半,連續病假滿2個月以上,按長病假處理,長病假者按國家規定,期間不享受福利。事假每天扣60元,每學期最多不超過2天。
5、教師不能自行調課,遇特殊情況,需經領導同意后方可調課,如有此發生延誤工作的情況(未安排好代課老師、未移交備課等)扣去考核分。
6、教工外出開會、培訓等,需出示相關通知、證明,并經領導同意后方可調課,但要保證完成自己的工作量,并且外出時在考勤冊上做好記錄。
7、婚、喪、產假按有關文件規定辦理。
8、教工在規定上班時間內不得擅自離崗,如遇必須由本人料理的突發急事,當事人需向領導請假,經同意、安排好工作后方可離園。
員工考勤處罰的制度 9
一、員工考勤工作指定專人負責,由部門負責人監督執行。
二、員工上班無特別狀況者,一律按時簽到。
三、嚴格保管簽到簿,考勤負責人到上班時光及時收管簽到簿并舉行檢查記下。
四、員工本人親筆簽到,嚴禁他人代簽,如有代簽行為,除視被代簽人遲到或曠工,并按《員工獎懲制度》相關條款處理。
五、晚到、早離五分鐘視為遲到、早退,五分鐘以上視為曠工。
六、無故遲到、早退每月累計三次視為曠工一天,確有特別緣由者,須向領導說明。
七、嚴格病、事假制度。事前由本人遞交請假條,經領導簽字后為有效假條,若的確來不及遞交假條的,事后必需由主客領導出據證實。
八、工作需要外出無法簽到者,必需由主管領導出據證實。
九、工作一年以上員工可享有每月三天有薪病假,過月作廢,其它員工病假為無薪假。
十、員工休病假,三天內由醫療單位出據診斷證實;三天以上必需有縣級經上醫院證實;急診須有急診證實,并按事假審批程序辦理請假手續。
十一、事假一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一天以上三天以內由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由集團主管負責人批準;中層以上干部休假必需由集團主管、負責人批準;班組長以上員工批準休假前,必需妥當支配好本部門班組的'工作。
十二、員工病事假每年不超過六次,累計不超過三十次,超過者按辭退處理。每次休假結束后必需到請假部門辦理銷假手續。
十三、累計三天曠工按除名處理,曠工一天扣罰兩天工資。
十四、每位員工必需嚴格執行考勤制度,以身作則,相互監督,如有弄虛作假、哄騙隱瞞出勤行為,按有關條例予以重罰。
員工考勤處罰的制度 10
一、實行人臉識別考勤的范圍
1、被考勤人員:公司所有管理人員。
2、考勤地點:公司辦公室走廊。
二、人臉識別考勤時間
正常工作日內,上班每人每天四次人臉識別考勤,具體考勤時間:上午8:00前、11:30后,下午14:00前、17:30后。
如遇上、下班時間調整,則另行通知。
三、人臉識別考勤規定
1、考勤機全天固定位置開機,被考勤人員只要上班,不論遲到與否,均須錄取面像考勤。上班后30分鐘內錄面像考勤計為遲到,超過30分鐘計為缺勤,既無面像又無請假單者計為曠工。
2、因工作需要,不能在公司錄面像考勤的,須經公司領導批準。負責考勤人員于每月1日上午9點前,將上月相關人員記錄上報至辦公室,便于匯總考核。
3、每月1日上午下班前,辦公室將上月員工上下班人臉識別考勤記錄送給公司財務科,財務科按相關規定對缺勤、曠工行為進行處罰。考勤結果將作為干部考察和年終考核考評的依據之一。
四、關于請假、出差等情況的管理規定。
(一)請假。凡需請假不能考勤的,須提前填寫《請假審批表》。
1、請假半天以內的,須填寫《請假審批表》經公司分管領導審批后,留存辦公室備查。
2、請假超過1天(包括1天)的,須填寫《請假審批表》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后,留存辦公室備查。
(二)出差。因出差不能考勤的,須提前填寫《出差審批表》。如單位正常業務出差的,經公司主管領導同意后留存辦公室備查;如開會或其它出差,經公司主管領導同意后留存辦公室備查。
(三)特殊情況。因特殊情況不能考勤的,須第一時間電話報告分管領導,并補寫《請假審批表》或《出差審批表》(特殊情況包括:
1、因公突擊開會、出差、外出辦理急事等來不及辦理相關手續的;
2、因公加班至深夜致第二天不能按時上班的;
3、因處理突發問題不能按規定請假的;
4、因不可預見因素導致不能按規定請假的等)。
五、獎懲辦法
遲到或早退的`罰款10元/次,曠工罰款100元/天,工作日中午未經批準喝酒的罰款200元/次,在公司全體管理人員大會上檢討,并降低年終獎金系數。每月全勤的給予一定獎勵。
員工考勤處罰的制度 11
一、考勤制度
1、目的
為了建立統一的考勤考核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獎優罰劣,保證工作順利進行,并給員工考核考勤提供依據。根據多勞多得,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2歸口部門
2.1公司業務室為考核考勤管理的歸口管理部門。
3考勤管理
3.1作息時間
3.1.1員工正常工作時間
夏季:上午9:30—13:30、下午16:30—20:00。
冬季:上午10:00—2:00、下午16:00—19:30
3.1.2如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辦公室另行通知。
3.1.3實行每天7.5小時工作制。
3.2考勤須知
3.2.1員工不得遲到、早退。每遲到、早退一次扣罰工資10元。月累計3次以上者按缺勤1天處理。
3.2.2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4小時以內者以曠工0.5天計算。
3.2.3曠工處罰規定
1)曠工0.5天—3天者扣罰實際曠工天數的三倍日基本工資。
2)連續曠工3天(含)以上者員工自動離職.
3)連續曠工時間15天(含)或者一年以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十天的,公司有權予以除名。
二、考核辦法
打卡:員工每天上班打卡,員工應親自打止,幫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幫助打卡者,無論是否遲到,均按遲到計算。忘記打卡的員工,需要其直接上級把員工漏掉打卡的時間報辦公室給予補簽。
公出:一個工作日內的公出需在內勤處登記,以方便轉接電話和留言。出差、事假等需事前得到總經理批準,并到辦公室登記備案。請假:任何類別的假期都需上級負責人事前批準,并到辦公室登記備案,如有緊急情況,不能事先請假,應在兩小時以內電話通知上級負責人和辦公室并在上班當日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計。
三、考核制度全勤獎:每月元,以簽到表為準。
1、遲到、早退規定:
上班:8:45以后到達,視為遲到;
下班:17:45以前離開,視為早退。
特別條款:在一個自然月份里,允許二次遲到(不晚于上班時間一個小時,給員工應急時使用。超過一個小時,扣除缺勤時間的工資)。
2、處罰規則:
在一個自然月份里,第三次或更多的遲到處理如下:
A:8:45-9:00上班,17:45-18:00下班,即遲、早退0-15分鐘/次,扣款個人月工資1%;B:9:00-9:15上班,17:30-17:45下班,即遲到、早退16-30分鐘/次,扣款個人月工資2%;C:9:15-9:30上班,17:00-17:30下班,即遲到30-45分鐘/次,扣款個人月工資3%;D:9:30以后上班,17:00點以前下班,按曠工一天計曠工連續三個工作日無故缺勤,或未經批準休假者將被視為曠工。在30天內未經批準缺勤總計6天(48小時)者被視為曠工,并予以辭退。
四、考勤統計
各種休假單、加班單應于每月5日前交至財務部。
員工考勤處罰的制度 12
為加強教師考勤制度管理,確保教學工作時間,完成好教育教學工作任務,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學校管理水平,根據學校實際及參照有關規定,制定學校考勤工作制度如下:
1、教師必須嚴格遵守學校作息時間表,模范遵守學校考勤工作制度,每學期滿勤教師無遲到、無早退,獎每位教師元。(包含月全勤獎)
2、學校準予教師請假。病事假一律由本人親自請假,不能捎假(特殊情景除外)每一天7:20之前為請假截止時間,未請假的教師一律按曠工處理,遲到教師按時簽到,上午8:00點和午時2:00后到校者,按事假半天處理。
3、病假、事假、曠工、遲到、早退、臨時假扣款標準:病假每一天扣款元;事假每一天元;曠工每一天元;遲到、早退一節課以內扣款元。簽到后請病、事假沒有完成當日教育教學工作任務的教師其簽到無效,按病、事假處理,教師不得提前簽退,一經發現給予元的處罰,(陪同上級檢查領導除外),教師出現重大疾病特殊處理,以診斷或住院證明為準。教師上班期間禁止飲酒應對學生。
4、實行簽到簽退,每一天上下班簽到簽退時間要準確,禁止教師找他人簽到或簽退,若教師代簽到出現教學空堂或沒有到校工作,罰代簽教師元,罰被簽到教師元,簽到完畢后即回自我的工作崗位,禁止教師在簽到場所內久坐閑談影響他人辦公。
5、教師請假要求:教師病、事假必須經校長批假(校長不在可由主任批假),請假期滿,如需要繼續請假要提前續假,必須經校長批假,超假天數按曠工處理。長期病假(指一周以上)必須持有真實可靠的縣醫院以上的醫療診斷證明,弄虛作假的教師一經查出按曠職處理。
6、教師要嚴格遵守學校作息時間,學校實施上班時間內查崗制度,教師要高度樹立學校形象,工作時間內不得隨意外出學校。如若有事外出必須向學校領導請假,到教導處填寫“教師工作時間流動情景記錄表”,寫清外出的原因、離校時間和回到學校的時間,限時2小時。對外出不請假者、超時者、不在工作崗位和下班時仍不返校者一經查出每次給予元的'處罰。主管考勤領導要做好臨時請假的記錄工作。
7、教師婚假一周,產假按法定正常婚齡三個月,小產假按規定15天,婚假產假含節假休息時間,男教師不享受產假休息待遇。(只準假三天)
8、教師子女結婚準假三天不扣款,但不算全勤,其他親屬結婚一律按事假處理,教師喪假三天,不扣款,但必須是教師夫婦的雙方老人或直系親屬,否則其它喪事按事假處理,喪事含節假休息日。
9、給孩子送奶的女教師要在不影響教學的情景下按固定時間送,上午時一次,要嚴格遵守學校考勤制度,往返限時1小時,不得去而不回影響工作,否則一經查出按早退等要求處理,特殊情景要跟教導處請假,教導處做好記錄。
10、教師每月給臨時假,累計時間不超過2小時,超過2小時以上的按累計時間做事假處理。接送孩子上學、放學的教師給30分鐘的時間(指幼兒園學生)。
11、教師政治學習、業務學習、影視教育、團體活動要及時出勤,缺席每次給予元的罰款。領導及教師外出參觀、學習、考試、開會等,要按領導所批假或派出天數內及時返校,不按時返校者,按所超假天數予以曠工論處,學校不予以報銷差旅費。
12、有事要請假,不得先斬后奏,請假要真是可靠,跟領導說明原因,如若出現以病假充當事假或以請病假從事非正常的個人經濟等活動欺騙學校,一經查出所請假的天數按曠職處理,禁止教師影響工作幫忙其他單位處理事務,如若處理須經校長同意。
13、全學年病、事假超過10天以上者,不能作為本年度的評優對象,年度事業單位考核只能作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處理,其獎勵資金不給本人,全學年無故曠職累計超過2天以上者也視為年度考核不合格對象,學校不予以安排教育教學工作,學校將上報教育局,由局里處理。
14、學校幾位后勤人員由于工作性質決定,暫不做考勤。
15、主管考勤的領導要及時做好每月的教師統計工作,一式兩份,一份上報校長室審核,一份存檔。
員工考勤處罰的制度 13
一、工作時間
1.按國家規定實行八小時工作制。
2.上班時間:早8點至下午17點。
3.生產部需要倒班時,生產早班8點至16點,中班16點至24點,晚班是24點至8點。
二、出勤要求
1.員工必須準時上、下班,并按公司規定進行出勤打卡,不得找人替代。違者給予當事人雙方經濟處罰。打卡后速到各自崗位,不得在傳達室逗留,由車間主任每早8點10分準時點名再次記錄。
2.員工因工作無法到公司進行上、下班打卡登記,需提前向辦公室負責考勤人員進行說明,以便其補充登記。
3.員工不得無故遲到、早退、請假或曠工,違者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或經濟處罰。
4.管理部負責考勤登記,考勤分出勤、遲到、早退、事假、病假和曠工,每月最后一個工作日將考勤表匯總至管理部。
5.工作時間不得飲酒并且酒后不得進入辦公區域及車間,違者經濟處罰。
三、考勤制度
1.上班時間嚴禁個人私自外出,若有特殊原因應向本部門經理請假后報管理部批準才可外出。
2.如遇突發事件不能及時到崗,須在上班后1小時內電話通知本部門經理后再報管理部。
3.員工請假時間不超過一天(含一天)可由部門經理和管理部準許;一天以上的須報請總經理批準。部門經理以上員工需向總經理提出申請批準。請假須填寫請假單。
4.請病假三天者,須提供區以上醫院證明,請事假須提交假條給管理部。
5.員工超過上班時間十分鐘到崗視為遲到;未到下班時間視為早退;半天無故不到視為曠工一天。
6.若因工作原因未能按時打上下班卡,回公司后由部門主管簽字到管理部填寫未打卡異常記錄,以便月底結算考勤。若未填寫則當天不計考勤。
7.無請假手續視為曠工。
四、管理規定
1.員工因工作需要加班,可由主管領導視工作需要,進行調休。
2.員工在一個月內連續或累計請病、事假三天以上(含三天),按薪金全部扣發相應天數的工資。
3.遲到一次從當月工資中扣發5元;二次從當月工資中扣發10元;曠工半天扣發一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發二天工資;曠工二天扣發三天工資;月曠工三天以上(含三天者)予以除名。
4.一經發現代替打卡,扣發當事人雙方本月工資的50%;
5.公司銷售人員,因工作的'特殊性,考勤向部門經理請假后,由管理部負責人考核登記。出差時填寫出差申請單,返回單位后按時考勤。
出差人員在外時,必須每天用出差所在地固定電話向總經理或總經理指定人員匯報當日工作。
6.因公需加班者,部門主管填寫加班申請單交由總經理批準后,管理部存檔,做為核算工資的憑證。若不填寫辦理相則不享受加班待遇。
7.生產部門員工加班以30分鐘開始計算,并以30分鐘作為一個加班單位。
8.生產部門員工加班計算標準:按實際加班時間乘底薪計算。
9.月考勤結算日期為每月底,次月5—10號發放工資。
員工考勤處罰的制度 14
一、凡本院員工由本人根據實際上、下班時間打卡記錄考勤。醫務人員交接班提前15分鐘進行。
二、如有特殊情況遲到、早退或缺勤,應及時向組長講明原因并請假,經組長認可后,由組長在考勤卡上簽字。嚴禁由他人替代打卡;嚴禁在考勤卡上自行書寫或涂改上、下班時間。
三、因故離開工作崗位必須事先向組長請假;未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四、請假三天以內由業務組長批準,三天以上由業務組長批準后報院長審批;業務組長休假由院長審批。
五、職工探親假必須服從工作需要安排使用。享受探親假的職工其探親假原則上一次用完,個別經領導批準的`也可以分兩次使用,路程假和路費只給一次。
六、婚假、產假、計劃生育假一次性休完;產假由公司計生辦開“證明”。
七、病假由醫生開“病休證明”;因病情需要轉院治療時,憑醫生開轉診證明及治療手冊辦理病假手續。
八、各類假期超過1月以上,取消年假;如請假前年假已休完,第二年取消年假。
九、各種假期不得轉讓互借。按公假待遇的休假不得轉為串休。
十、各類假期及具體待遇按公司《人力資源管理手冊》執行。
員工考勤處罰的制度 15
作為公司的員工,你有義務按公司規定的工作時光出勤。
1、公司實行每周五天工作制。
工作時光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12:00—13:30為午餐休息時光。
打卡時光為:早上上班打一次卡,中午12:00-12:30之間打一次卡,下午13:00-13:30之間打一次卡,下午下班打一次卡。如有緊急事務或臨時突發任務,應服從公司的工作安排;
2、忘記刷卡,請部門負責人證明,人事部簽卡。一個月內有三次簽卡的機會,超過的按每次5元處理;
3、遲到(早退)10分鐘以內,每分鐘扣一塊錢;遲到(早退)1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按事假2小時處理;遲到一小時以上,按事假半天處理;遲到、早退者沒有全勤獎。每月工作報告漏提交+漏打卡累計超過3次無全勤獎;日報、周報沒有按時交(公司群眾活動允許的除外),補交的扣5元/次,沒交的扣10元/次。
4、曠工一天扣兩天的工資,曠工二天扣四天的工資,連續曠工三日視為自離,公司將會解除與你的勞動合同;
5、因工作需要,不能執行公司正常作息時光的員工,部門負責人應及時安排調休或者輪休;
6、有事需要請假的人員,可填寫請假單請部門負責人審批總經理核準,核準后的請假單交給人事部。事假獲準后,應在離開工作崗位之前安排好工作,請假者沒有全勤獎;
7、員工病假須于上班開始的前30分鐘內,致電總經理,請病假的人員在病假后上班的第一天需補寫請假單,并帶給縣級以上醫院就診的`就診證明,病假單和發票交給人事部;
8、員工因患傳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請假,病愈返工時需持區、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康復證明,經人事部門核定后,由公司給予工作安排;
9、病假期間,工資與獎金按當月實際出勤率計算。一年之內,事假累積20天以上或病假累計40天以上者不能參與當年年終獎金的分配;
10、上班期間如需外出辦理公務,請寫出差單。出差單經部門負責人審批總經理核準,核準后的出差單交給人事部后方可離開。
員工考勤處罰的制度 16
第一條為避免公司員工早退、遲到、曠工等違紀行為,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總部,下屬全資、控股企業可以參照執行,也可以另行規定。
第三條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5:30,每周六、周日不上班。總經理辦公室應另行通知,因季節變化需要調整工作時間。
第四條工作時間開始后10分鐘至30分鐘內到達班級的,按曠工半天處理。提前30分鐘內退休的,按曠工半天處理。
第五條公司員工上下班打卡登記。
第六條公司員工上下班需要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表他人或者代表他人打卡。違反本條規定的,委托人和被代理人應當記過。
第七條公司每天安排專人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向值班領導報告員工出勤情況。值班領導應向勞資部報告,勞資部應填寫員工考核表,并頒發全勤獎。
第八條員工在辦理外出業務時,必須先辦理打卡手續。特殊情況需經主管簽證批準,違者按遲到或曠工。
第九條員工外出工作前,應當向本部門負責人(或者其授權人)申報外出原因和返回公司的時間,否則應當辦理私事。
第十條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的,扣除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處分。
第十一條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三次的`,扣發全勤獎1/2,達到五次的,扣發全勤獎,給予警告處分。
第十二條員工無故曠工半天的,扣發當月全勤獎,給予警告;當月累計曠工三天的,扣除當月工資,給予記過一次的處分;無故曠工一周以上的,除名。
第十三條員工因公出差,必須提前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經部門經理批準;各部門經理出差經主管領導批準;高級管理人員出差經總經理或董事長批準;緊急情況不能向總經理或董事長請假時,必須在董事長秘書處備案。到達出差地點后,應及時與公司聯系。出差人員出差前必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并報勞動工資部備案。因各種情況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的,不予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差旅費;特殊情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四條當月全勤人員獲得全勤獎金。
員工考勤處罰的制度 17
為了加強公司勞動紀律,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按照集團公司的實際狀況,制定本考勤制度,全體職工應嚴格遵守。
第一條:集團公司的正常工作時光為:每周一至周五8:00——16:30,天天上、下班職工必需在指定地點簽到。
第二條:集團公司考勤管理工作由人事部負責,各部室負責人對本部室平時的考勤工作負責。
第三條:各部室負責人要嚴格掌控本部職工的出、缺勤、公務出差及工作時光離崗等狀況,堅持按日考勤,并將出勤結果作為考核及評選中的'一項重要內容。
第四條:職工在工作時光應堅守工作崗位,嚴禁喝酒、睡覺及閑話談天,不許攜帶小孩上班,不得無故離崗、串崗,不允許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職工每月遲到或早退一次扣發當月獎金30%,二次扣發當月獎金50%,三次以上取消當月獎金。
第五條:普通狀況職工加班倡導奉獻,加班者可支配換休。換休限期普通在三個月內。超過三個月無效。
第六條:若需要職工在法定節假日加班工作的,由部室負責人請示總經理,獲得批準后方可報加班,同時報人事部,按規定支付加班費,否則不予支付加班費。
第七條:職工因事請假應填寫請假條,經領導同意后交人事部有效。
審批權限:中層以下人員請事假二天以內需本部室領導批準,三天以上經集團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后報人事教導部備查。部室領導正職請假(出差),由總經理審批,副職請假(出差)需經正職同意,報主管經理審批,然后交人事教導部備查。職工有急事請假應盡快通知單位,事后補辦請假手續。無故未上班者按曠工處理。
第八條:職工請事假,每季度在二天以內工資、獎金照發,三天以上扣除當月獎金。曠工一天扣發當月獎金。
第九條:中層下以人員因病休假需持醫生的診斷書向部室領導請假,急診應在最短內通知單位,并于上班后補辦請假手續。部室領導正職向總經理請假,副職向主管經理請假。病休延續三天以上(含三天)獎金發50%/月,病休兩周以上扣發當月獎金。
職工延續病休超過六個月按國家規定發給生活費,上班時須持健康證實。
第十條:職工供養直系親屬死亡給喪假三天(直第親屬包括夫妻雙方父母、配偶、子女)。直系親屬死亡如在外地,可增強路途假,來回路費由本人自理。假期工資照發。
第十一條:生育假按照規定女職工生育產假90天,晚育并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產假為150天。晚育的男職工給護理假7天(以上假其均包括法定節假日和星期日在內)。
女職工哺乳時光按有關規定落實。
第十二條:職工休探親假及婚假國家有關規定落實。
第十三條:職工參與各種文化學習,經公司領導批準的其占用的工作時光經請假后可按出勤處理。
本制度如與上級規定發生抵觸,按上級規定落實。
員工考勤處罰的制度 18
一、請假制度:
1、教師應自覺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上班、下班,不遲到、早退。
2、教師因病因事不能上班,必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病假須持醫院開具的病假證明(急診出示相關醫院的證明,緊急情景,可用電話請假)。事假(半天及以上)須持本人所寫請假條,向校長請假,經批準后方能請假,否則作曠工處理。如遇特殊情景,一時無法辦到,則三天內須補辦手續,否則作曠工處理。
3、教師因公外出開會學習或因個人學歷進修請假,一般應提前3天將通知原件交由校長簽批意見。無特殊情景,個人學歷進修一般不代課,教師按換課的原則事先將自我的課務安排落實好。因公外出的課務安排依上兩者結合處理。
4、凡請假者必須在離校前交出本學科教材、備課本等相關資料,指明教學進度,以便教導處排課。
5、零星病假及事假離校者,在安排好工作的情景下,一節課時間內的',向值日校委請假,一節課時間以上的,向校長請假。
6、如教師未辦理請假手續或手續不完備而擅自離崗的,以曠工處理。
7、婚、喪、產假,校長室辦理請假手續,婚、喪、產假均作病假論。
8、早操、集會、學習,教師都要到場(特殊情景除外),團體活動和公益勞動都要參加,否則按假論,違犯制度2次者,按事假半天論處。
二、獎罰規定:
1、曠工一天扣績效考核積分5分
2、曠課一節扣績效考核積分2分,對上課遲到、早退、溜堂者,每次扣績效考核積分1分,超過10分鐘的按曠課一節論。
3、事假每一天扣積分績效考核分,病、婚、喪、產假,只記入出勤考核,不做扣分處理。
4、一學期結束,考勤累計無請假、曠課、曠班、遲到、早退現象,視為全勤,并計入量化考評,學期末評先評優優先研究。
三、考勤操作:
1、考勤采用簽到制,每一天兩次,第一次為上午8:00前,第二次為午時3:30后,教師到值日校委處簽到。任何人不得請人代簽,代簽作缺勤處理。
2、值日校委按月輪換。(具體見安排表)
3、考勤人員按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對值勤情景,作出詳實的記錄材料。
4、考勤結果按每周統計一次,并予以公布,教師對公布結果,如有疑問,有權核查考勤的原始記錄材料。
5、全體教師,有權監督值勤和統計人員。值勤或統計人員必須實事求是,不得弄虛作假。
6、值勤人員必須按要求,履行值日職責,每一天至少檢查兩次,除上課外,不準以任何理由拒絕值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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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為了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加強考勤管理,使企業員工具備最基本的員工素質,結合公司管理的實際情況,具體的考勤管理體系。旨在幫助員工養成良好的專業習慣,為科學調度人員、合理配置資源、獎懲和晉升提供科學依據。
二、適用范圍
新疆多路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全體員工
三、工作時間
1、夏令時,上班時間為10:00,10:10晨會,下班時間為20:00
2、冬季上班時間為10:00,10:05晨會,下班時間為19:30
3、員工必須在上崗前做好10分鐘的考勤和早會準備,并在早會后立即進入各自的崗位。如果他們繼續做與家庭作業無關的事情,他們將按遲到扣分。
四、程序內容
1、員工每天上下班時需要簽到指紋。登錄時,他們應該按照考勤機的.提示出席。聽到“謝謝”后,他們成功地打卡:如果他們聽到“”,請再次按下手指”,他們應該再次刷指紋。
2、未參加早會的,應填寫《未按時早會說明書》的說明原因,并由部門主管簽字批準,并提交辦公室備案,否則視為缺勤。
3、因外出任務不能按時打卡早會的,應提前通知領導做好考勤記錄,否則按缺勤處理。
4、因指紋登錄機出現故障而無法正常出勤的,辦公室應當登記上下班時間。
5、員工的正常休息時間為每月4天。以順序為準。如果超過2人或需要更換休息時間,員工應協商并向領導報告。
6、因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而遲到的,情況特殊時不記得遲到。
7、全勤獎:一個月不遲到,早退,請假,每人每月獎勵50元,以簽到和宣誓為準。
8、員工連續三天缺勤,未告知上級原因,未辦理請假手續的,視為自行離職。
五、遲到細則:
1、遲到一次扣1分即10元(10:00打卡,10:10早會);
2、遲到30分鐘以上,以早合時間為準,扣2分20元;遲到一小時以上扣3分30元;11:00后到達崗位的,扣5分50元;一個月累計遲到3次以上(含),除按上述方式正常考核外,額外扣5分紀律分50元。
3、一個月累計遲到超過6次(含),除按上述方式正常考核外,額外扣10分紀律分100元。
4、月累計遲到9次以上(含),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
六、曠工處罰制度:
1、未請假,未通過電話通知或告知公司領導原因,半天以上缺勤視為曠工。
2、員工因各種原因必須外出任務或作業時,應當辦理外出手續。未經批準離職兩小時以上的,視為曠工。
3、上述曠工行為按責任人當月日雙倍工資處罰。
七、請假的有關規定制度:
1、事假必須提前一天辦理,部門主管胡立明應當根據事假單說明的實際情況予以批準。如果請假理由不足或足以影響公司業務和正常運營商,公司有權不允許請假或縮短或暫停請假。
2、員工上半年不得超過15天,月累計不得超過2天。因特殊原因必須超過上述假期期限的,應當經總經理簽字批準,否則視為曠工。員工在事假期間按事假期間扣除工資,以當月工資為準。
八、病假有關規定制度:
病假個人應當提供病假單日的門診病例或者醫療證明,并在病假前報部門主管批準。病假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移交考勤主管。
九、其他:
1、本制度的解釋權屬于公司人事行政部。
2、本制度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3、本制度自簽發之日起嚴格執行,希望作為企業員工認真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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