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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學學校管理制度

時間:2024-09-28 13:29:06 制度 我要投稿

中小學學校管理制度范例(15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中小學學校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中小學學校管理制度范例(15篇)

中小學學校管理制度1

  1、負責全校教師和學生的課本、教參、教輔的訂購、分發、留存與核算。

  2、負責教師、教學的.各種材料的收集整理、統計匯總、歸檔保存,管理好教學檔案。

  3、收集管理校級以上(含校級)教育科研課題的實驗報告、數據資料、課題組會議記錄、研究報告及工作報告等與科研課題有關的資料。

  4、統計教師工作量。

  5、完成招生考試、市(縣)統考、月考、期中、期末、學科競賽等各類考試考務工作的安排準備、布置。

  6、負責教師的公事、私事、請假或病休請假的記錄,并在教務主任的指導下安排調課、代課。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中小學學校管理制度2

  (一)、校史室使用管理制度

  1、校史室是收藏與參觀并用的場所,任何人未經管理員許可不能進入室內。

  2、在室內參觀要保持安靜。

  3、愛護室內的物品和圖片,不準用手、物觸摸。

  4、要保持室內的清潔,不要在室內亂丟雜物。

  5、室內東西一般不能借出,若特殊需要,必須經管理人員同意,并辦好借出手續。

  6、管理人員要定時打掃室內衛生和洗刷室內物品,離開校史室要關好空調及門窗。

  7、管理人員必須把每次參觀作好記錄。

  (二)、校史室設備、物品保管制度

  1、注重收集整理校史資料,集中保管、分類管理。

  2、有防火、防盜、防蟲、防鼠、防潮、防塵、防光等設施,定期或不定期地對所有設備、物品進行檢查,及時排除不安全因素,防患于未然確保安全。

  3、管理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校史檔案借閱制度,做好利用、簽定、收藏工作。

  4、原則上不外借校史室設備、物品,如因工作需要確需外借的,必須經分管領導批準,并辦理借還手續。

  5、遵循歷史文件材料的形成規律,保持文件之間的有機聯系,分類陳列,排列有序。

  6、管理好校史資料,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保管情況,作好記錄。

  7、管理員必須熟悉業務,工作認真負責,積極提供便利,熱情為師生服務。

  8、管理員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嚴格執行校史室管理工作制度,確保歷史資料安全。如因工作失誤造成損失,視其情節論處。

  (三)、心理咨詢室使用管理制度

  1、心理咨詢室的服務對象主要是在校需要心理助的教師、學生和家長;

  2、心理咨詢室由校級分管領導和心理咨詢老師共同管理;

  3、心理咨詢老師應按值班日程表值班,提前做好準備工作,營造舒適的`咨詢環境;

  4、心理咨詢老師值班期間,應保持咨詢室安靜,禁止聲喧嘩,并不得隨意私自動用咨詢室內物品。

  5、咨詢結束后,咨詢老師應及時并做好值班記錄,整理咨詢檔案,并分類存檔。

  6、咨詢檔案應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或泄漏,不得隨意帶出咨詢室;咨詢檔案實行咨詢員個人負責制,未經本人同意,他人不得隨意翻閱;

  7、咨詢測量用表不可外借、復印,由咨詢室統一管理使用;

  8、咨詢室所屬書籍借閱對象限于專兼職咨詢老師及本校學生,每人一次限借數量,定期歸還;

  9、咨詢室文件由專人管理,按類分好,未經允許任何人不得私自翻閱或帶走文件,咨詢老師使用完后放回原處,嚴禁隨意帶領無關人員進入咨詢室及翻閱咨詢檔案;

  10、每天開啟心理信箱,及時收取信件,收取后把信件分類整理好,記錄在案,并做好信箱的維護工作;

  11、咨詢室衛生由當日咨詢老師負責打掃,要求整潔舒適。

  12、做好安全保衛工作,工作人員離開咨詢室應關好門窗,關閉電器電源,杜絕發生治安事故。

  13、愛護咨詢室的一切公物,保持咨詢室清潔,使用后必須做好清潔、整理工作,如果丟失或損壞咨詢室公共財產,需按學校規定進行賠償。

  2、學校教室衛生管理制度

  一、教室衛生要求及獎懲

  1、值日生每天按照值日表的安排,三次打掃衛生。

  2、打掃時間為早晨6:55之前 中午13:35之前,下午6:25之前。

  3、值日生早晨必須認真清掃室內衛生區等衛生,并將地面走廊拖干凈,在早中晚規定時間及時倒掉垃圾。

  4、擦黑板的同學,要使黑板及黑板槽擦干凈,并將講臺收拾整齊,擦干凈。

  5、每一位同學應注意保持室內衛生,不要隨意丟雜物,若發現隨意丟雜物的同學,我們將進行一定的懲罰,如罰倒垃圾一天,罰擦黑板一天等臟活累活不限。

  6、保持位洞的整齊和桌椅的擺放整齊,窗臺一律不準放任何物品.離開教室時應主動關窗戶,將板凳擺放整齊。

  7、宿舍長安排組員進行課間擦黑板,若上課之前黑板擦干凈,則罰干一天擦黑板。

  8、對口教室打掃用具擺放整齊,最后一位同學應主動將對口教室的門鎖上,這點請宿舍長注意,進行檢查。

  二、宿舍衛生管理制度

  宿舍衛生要求及獎懲:

  1、值日生每天按照值日表的安排,按時打掃宿舍的衛生。

  2、宿舍衛生打掃時間為6:30---6:40 ,此間,不打掃衛生的學生應當離開宿舍。

  女生宿舍獎懲制度

  1、女生宿舍只允許出現9.9’和10’出現

  2、若出現9.8’罰室內一天黑板 連續兩天罰室內三天黑板

  3、若出現9.7’ 罰室內衛生一天 連續兩天罰室內衛生三天

  4、若連續得兩次十分(可累計) 可免一次室外打掃, 連續三次則可免一次室內衛生

  男生宿舍獎懲制度

  1、每小組(兩人)負責區域扣分不得高于0.1。

  2、若高于0.1分則一次罰干一天,標準如一 另加倒垃圾(教室內)一天.連續兩次, 罰干三天,另加 倒垃圾及拖教室外走廊兩天。

  3、若無扣分,則免拖室外走廊一次。

  星級宿舍獎勵

  五星級宿舍獎3桶水,四星級宿舍2桶水,三星級宿舍1桶水。

中小學學校管理制度3

  一、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要自覺接受黨支部和教代會的監督,實行校務公開,建立校務公開欄。

  二、凡屬涉及到學校重大的改革措施和教職工切身利益的事項,必需召開教代會進行充分的爭論,集中正確的.看法和建議。

  三、每學期開展一次評議學校各項工作,評議領導干部的雙評工作,將學校的工作置于群眾的監督之下。

  四、每周召開的教務會議,除布署下周重點工作外,聽取組長及老師代表對學校各項工作的看法,涉及學校重點工作的問題,當場決策,并責成有關職能部門辦理。

  五、建立校長與教職工對話制度,溝通領導與群眾之間的聯系,促進學校的民主化管理。

  六、對教代會爭論通過的決議,必需無條件執行,任何個人不能隨便更改。

中小學學校管理制度4

  近年來,我國不斷加大對中小學校的投入力度,中小學的資產不斷增加,為中小學資產的管理工作提出了更多的挑戰。作為中小學管理重要組成部分的資產管理在提高中小學對資產的使用率及對教育經費的使用效率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本文中,筆者主要針對目前我國中小學資產管理存在的問題進行研究,指出資產管理的有效措施,進而不斷完善中小學的管理工作。

  一、提高全員的資產管理意識

  從目前中小學資產管理的現狀來看,中小學的教育經費問題仍然突出,用于改善教學條件的教育經費是十分有限的,而為了提高學校的教學質量,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改革都需要大量的資金,因而提高中小學資產的管理水平,提高資產使用率是十分重要的。首先,應該提高全員的資產管理意識,上到中小學的管理人員,下至全校的師生都應該認識到學校資產管理的重要意義,拋棄傳統的觀念,樹立科學正確的資產管理意識,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做好中小學的資產管理;再次,在中小學中建立起嚴格的責任制,明確中小學校長以及管理人員井陘資產管理的責任,進而保證資產管理工作的推進。

  二、健全中小學資產管理機構

  對于中小學資產管理機構的設置應該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以我國教育部門的實際規定為指導思想進行。中小學的資產管理機構主要有分管校務的校長進行領導,其管理工作通常涉及到全校資產的.采購、分配以及處置等。此外,在校長管理制度下還應該建立資產管理小組,在學校的財務室設置資產核算小組,在學校的圖書館設立圖書材料等資產的管理小組,比不過將具體的資產管理工作進行細化,責任到人,進而推動中小學資產管理工作朝向更加規范化、信息化的方向發展,提高中小學的資產使用效率。

  三、建立健全資產管理規章制度

  中小學建立健全資產管理規章制度主要涉及五個方面:第一,建立健全資產準購制度,根據學校科室、班級以及辦公室的實際需求編訂資產購置的申請表格,申請之后由相關部門進行審批,最后統一購置,在該過程中要注意透明操作;第二,建立健全資產驗收制度。在資產的驗收環節中,應該有采購部門以及保管部門的工作人員一同進行驗收工作,與此同時做好相關的登記和入賬工作;第三,建立健全學校的資產保管制度。資產保管是資產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對資產進行保管就是要做好資產變動的記錄,特別是重要的靜謐儀器和設備,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建檔;第四,建立健全資產的清查制度,對學校的資產進行定期的護理和清理;第五,建立健全學校資產的維修制度,最大限度的減少資產的磨損,延長其使用壽命,使其保持良好的狀態。

  四、不斷加強對資產管理人員的培訓

  中小學資產管理人員需要適應時代的需求以及教育發展的要求,不斷更新資產管理的知識,加強對財會知識的培訓和學習,進而熟練度的掌握學校資產的管理方法,結合財經方面的制度及法規做好資產管理的工作。

  五、對中小學資產進進行動態管理

  中小學資產管理工作具有復雜性、工作量大的特點。傳統的管理方式費時費力,為了適應時代的發展要求,順應信息化時代的發展趨勢,使用科學化、信息化的管理手段對資產實施動態管理至關重要。動態管理對于提高中小學資產管理、提高資產使用效率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對資產實施動態管理可以在校內以及校際之間建立局域網,進而實現校內各個部門以及學校與學校之間的資源共享,借助局域網對本校的資產進行合理的安排和使用,提高學校資產的管理水平,提高其資產的使用率。加強中小學資產管理工作是學校進行教育教學活動的前提和基礎。為了提高中小學校資產的管理水平,提高資產的使用率,必須要求全體師生的全員參與,對學校資產進行全方位、全過程的管理,充分的意識到資產管理的重要性,設置專門的管理機構,建立健全相關的規章制度,實施動態管理,力求提高資產的使用率,推動學校的長久發展。

中小學學校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規范中小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教育事業發展,根據《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和國家有關法規,結合中小學校特點,制定本制度。

  第2條本制度適用于各級人民政府舉辦的普通中小學校、職業中學、特殊教育學校、工讀教育學校、幼兒園、成人中學和成人初等學校。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及其他社會組織舉辦的上述學校參照執行。

  第3條中小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第4條中小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集事業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

  第5條單獨設置財務機構的中小學校,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管理”的體制。學校的財務活動在校長的領導下,由財務部門統一管理。不具備條件或不需要單獨設置財務機構的中小學校,實行“集中管理、分校核算”的體制。即在一定區域內,設置中心財務機構,統一管理區域內中小學校的財務活動。學校只設報賬員,在校長領導下,管理學校的財務活動,統一向中心財務機構報賬。具體實行何種體制,由地方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

  第6條中小學校財會人員的工作職責、工作權限、技術職稱、任免獎罰,應嚴格按照《會計法》規定執行。

  第7條中小學校校辦產業、勤工儉學項目的財務活動,由學校財務機構統一領導。

  第三章單位預算管理

  第8條預算是指中小學校根據教育事業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中小學校預算包括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

  第9條國家對中小學校實行“核定收支、定額或者定項補助、超支不補、結余留用”的預算管理辦法。定額或者定項補助標準根據中小學校特點、學校收支狀況、事業

  發展計劃以及國家財政政策和財力可能確定。

  第10條預算編制原則

  中小學校預算編制,堅持“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學校應當自求平衡,不得編制赤字預算。

  第11條預算編制方法

  收入預算,應考慮學校維持正常運轉和發展的基本需要,參考以前年度預算執行情況,根據預算年度的收入增減因素和措施測算編制。

  支出預算,根據學校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需要和財力可能測算編制。支出預算的編制,應在保證教學和行政管理人員工資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項支出。

  第12條預算編報審批程序

  中小學校預算由學校提出預算建議方案,按照國家預算支出分類和管理權限分別上報各有關主管部門審核匯總報財政部門核定預算控制數。中小學校根據預算控制數編制預算,由各有關主管部門匯總報財政部門審核批復后執行。

  第13條預算執行和調整中小學校預算在執行過程中,財政補助收入和從財政專戶核撥的預算外資金一般不予調整;如果國家有關政策或事業計劃有較大調整,對預算執行影響較大,確需調整時,可以報請主管部門或者財政部門調整預算。其余收入項目需要調增、調減的,由學校自行調整并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收入預算調整后,相應調增或者調減支出預算。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14條收入是指中小學校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

  第15條中小學校收入包括:

  (一)財政補助收入,即中小學校從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項事業經費,包括教育事業費、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費、公費醫療經費、住房改革經費等。上述財政補助收入,應當按照國家預算支出分類和不同的管理規定,進行管理和安排使用。

  (二)上級補助收入,即中小學校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三)事業收入,即中小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繳納的雜費;非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繳納的學費;借讀學生繳納的借讀費;住宿學生繳納的住宿費;按照有關規定向學生收取的其他費用等。其中:按照國家規定應當上繳財政納入預算的資金和應當繳入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要及時足額上繳,不計入事業收入;從財政專戶核撥的預算外資金和部分經核準不上繳財政專戶預算外資金,計入事業收入。

  (四)經營收入,即中小學校在教學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即中小學校附屬獨立核算的校辦產業和勤工儉學項目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上述規定范圍以外的各項收入,包括社會捐贈,投資收益、利息收入等。

  第16條中小學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范圍和標準,并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合法票據;各項收入必須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管理,統一核算。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17條支出是指中小學校為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

  第18條中小學校支出包括:

  (一)事業支出,即中小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發生的支出。事業支出的'內容包括基本工資、補助工資、其他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助學金、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和其他費用。

  (二)建設性支出,即中小學校用于建筑設施方面的支出,包括用專項資金和社會捐贈等新建、改擴建建筑設施發生的支出。

  (三)經營支出,即中小學校在教學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四)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即中小學校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第19條中小學校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必須以不影響正常教學活動為前提。在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中,應當正確歸集實際發生的各項費用;不能直接歸集的,應當按照規定的比例合理分攤,經營支出應當與經濟收入配比。

  第20條中小學校從有關部門取得的有指定項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單獨核算的專項資金,應當按照要求定期報送資金使用情況:項目完成后,應當報送資金支出決算和使用效果的書面報告,并接受有關部門的檢查、驗收。

  第21條中小學校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規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主度沒有統一規定的,由學校結合本校情況規定,報主管部門習和財政部門備案。學校規定違反法律和國家政策的,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應當責令改正。

  第22條中小學校要加強對支出的管理,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生數列支,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

  中小學校財務的管理制度8

  一、會計人員必須堅持原則,廉潔奉公。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熟悉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掌握本行業業務的有關知識。熱愛本職工作,努力鉆研業務。

  二、持證上崗,定期參加財政部門規定的業務培訓,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業務技能。

  三、按照《會計法》和上級要求設立會計核算科目,建立帳冊,設立總帳和明細帳、銀行日記帳和現金日記帳。

  四、做好會計核算工作,對違反國家統一的財政、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財務收支,不予辦理。

  五、對本單位的收入、支出進行全面的預測,按照收支情況,編制年度預算計劃,并嚴格按照預算計劃執行。

  六、正確分清各類收支,按月向民主理財小組和校長匯報學校財務執行情況,協助校長做好學校財務管理工作。

  七、學校所有的收費項目按物價局規定辦理,亮證收費,所有收費全部入帳,不設帳外帳。

  八、對往來款項設立明細帳,及時清理。對應上繳的款項,不拖欠挪用,及時上繳。

  九、加強對學校資產的管理,確保學校資產不流失,按規定進行核算,固定資產的購入、使用、報廢清理手續完整,做到帳證相符、帳帳相符、帳實相符。

  十、做好年終決算工作,全部報表做到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口徑一致,帳帳、帳表相符,編報及時說明詳實。保證所提供的會計信息合法、真實、準確、及時、完整。

  十一、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妥善保管好會計憑證、帳冊、報表等資料,定期立卷歸檔。

  十二、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全部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并編制移交清冊。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調動或者離職。

中小學學校管理制度6

  (一)、校史室使用管理制度

  1、校史室是收藏與參觀并用的場所,任何人未經管理員許可不能進入室內。

  2、在室內參觀要保持安靜。

  3、愛護室內的物品和圖片,不準用手、物觸摸。

  4、要保持室內的清潔,不要在室內亂丟雜物。

  5、室內東西一般不能借出,若特殊需要,必須經管理人員同意,并辦好借出手續。

  6、管理人員要定時打掃室內衛生和洗刷室內物品,離開校史室要關好空調及門窗。

  7、管理人員必須把每次參觀作好記錄。

  (二)、校史室設備、物品保管制度

  1、注重收集整理校史資料,集中保管、分類管理。

  2、有防火、防盜、防蟲、防鼠、防潮、防塵、防光等設施,定期或不定期地對所有設備、物品進行檢查,及時排除不安全因素,防患于未然確保安全。

  3、管理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校史檔案借閱制度,做好利用、簽定、收藏工作。

  4、原則上不外借校史室設備、物品,如因工作需要確需外借的,必須經分管領導批準,并辦理借還手續。

  5、遵循歷史文件材料的形成規律,保持文件之間的有機聯系,分類陳列,排列有序。

  6、管理好校史資料,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保管情況,作好記錄。

  7、管理員必須熟悉業務,工作認真負責,積極提供便利,熱情為師生服務。

  8、管理員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嚴格執行校史室管理工作制度,確保歷史資料安全。如因工作失誤造成損失,視其情節論處。

  (三)、心理咨詢室使用管理制度

  1、心理咨詢室的服務對象主要是在校需要心理幫助的教師、學生和家長;

  2、心理咨詢室由校級分管領導和心理咨詢老師共同管理;

  3、心理咨詢老師應按值班日程表值班,提前做好準備工作,營造舒適的咨詢環境;

  4、心理咨詢老師值班期間,應保持咨詢室安靜,禁止大聲喧嘩,并不得隨意私自動用咨詢室內物品。

  5、咨詢結束后,咨詢老師應及時并做好值班記錄,整理咨詢檔案,并分類存檔。

  6、咨詢檔案應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或泄漏,不得隨意帶出咨詢室;咨詢檔案實行咨詢員個人負責制,未經本人同意,他人不得隨意翻閱;

  7、咨詢測量用表不可外借、復印,由咨詢室統一管理使用;

  8、咨詢室所屬書籍借閱對象限于專兼職咨詢老師及本校學生,每人一次限借數量,定期歸還;

  9、咨詢室文件由專人管理,按類分好,未經允許任何人不得私自翻閱或帶走文件,咨詢老師使用完后放回原處,嚴禁隨意帶領無關人員進入咨詢室及翻閱咨詢檔案;

  10、每天開啟心理信箱,及時收取信件,收取后把信件分類整理好,記錄在案,并做好信箱的維護工作;

  11、咨詢室衛生由當日咨詢老師負責打掃,要求整潔舒適。

  12、做好安全保衛工作,工作人員離開咨詢室應關好門窗,關閉電器電源,杜絕發生治安事故。

  13、愛護咨詢室的一切公物,保持咨詢室清潔,使用后必須做好清潔、整理工作,如果丟失或損壞咨詢室公共財產,需按學校規定進行賠償。

  (四)、心理咨詢室儀器、設備保管制度

  1、儀器設備管理科學合理

  儀器設備必須全部入櫥分類存放,合理排列,定櫥定位;并根據重下輕上、水平或豎直放置的原則作適當調整,特高特大儀器設專柜,做到科學合理、美觀大方、取用方便。

  2、確保櫥內儀器隨時處于可使用狀態

  各種儀器設備應定期保養,及時維修,并根據儀器不同要求做好通電、防塵、防銹、防腐蝕工作。保持儀器設備性能良好狀態,使用結束應對使用過的儀器進行必要的檢查,保養后入櫥。每年對現有儀器設備作一次常規保養,完好率100%。

  3、堅持填寫《儀器使用日記》

  注意積累資料,如電教儀器使用的優點和缺點及改進;測量儀器的使用情況及反饋意見;軟件的使用情況、改進與心得;工作計劃、會議記錄、總結。保證每次使用及借用及時的紀錄在案,紀錄方法參考咨詢員工作守則。

  4、室內必須要經常保持整潔,注意通風換氣,為來訪者、工作人員提供優雅的工作、咨詢環境。

  5、健全帳冊

  做好帳冊填寫工作,做到定期盤點,帳帳相符、帳物相符,帳、卡、物相符率達100%。

  (五)、少先隊隊室管理制度

  1、少先隊隊室是供輔導員及隊部進行大隊委例會、學習活動的場所,它也是對學生進行思想品德教育的最重要陣地。未經管理人員許可,其他人不得擅自入內。

  2、定期組織隊員參觀,向隊員講清各專題的意義和目的,使每一個隊員都受到深刻的教育。

  3、大隊委員輪流值日,明確責任。

  4、室內一切設施,未經許可,不準亂動。

  5、在室內不許大聲喧嘩,保持室內安靜,更不許吸煙、隨地吐痰、亂扔臟物,保持室內衛生。

  6、隊室使用完畢,值日人員一定要將室內打掃干凈,關好門窗。

  (六)、團隊活動室管理制度

  團隊活動室是學生會、團員開展活動的陣地,是學生學習團的知識和理論的園地。為了更好地發揮團會活動室的作用,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任何人、處室不得以任何非工作理由,占有活動室;

  2、因工作需要使用活動室需向團總支申請,由團總支統一安排;

  3、該活動室僅供團總支、學生會使用,除學校安排,不得另作他用。

  4、活動室物品由團總支統一保管,各處室、支部、個人使用相關物品需向團總支申請,經批準后方可使用,損壞或丟失要照價賠償;

  5、使用后要認真填寫使用記錄。

  6、團員、學生要自覺遵守團會活動室的各項規章制度,愛護設施保持衛生,不準吸煙。

  (七)、史地專用教室使用管理制度

  1、使用史地專用教室的教師必須掌握各種教學設備的教學用途、使用方法和簡單故障的排除方法,認真備課,明確師生需要使用的教學設備,提前做好準備工作。

  2、學生進入專用教室后,要保持安靜,聽從教師和管理人員的安排,定組定位,不得隨意換位。

  3、學生開始使用教學設備前,要根據教師和管理人員的要求,檢查核對所用設備是否齊全,名稱規格是否一致,如有不符及時報告老師。

  4、學生要按規定進行操作,仔細觀察,認真思考,不得隨意動用室內其它教學設備。

  5、教學過程中一定要保持良好的課堂秩序,有疑難時,應請老師幫助,遇有偶發事故時,應保持鎮定,迅 速報告老師處理。

  6、教學過程結束后,學生應仔細檢查教學設備,保證完好,并放歸原處,整理好活動臺面,保持專用教室整潔。不允許把教學設備帶出專用教室。

  7、教師和管理人員課后要仔細檢查教學設備,做好記錄。如有缺失、損壞,要及時查找當事人,查清責任,并按規定處理、賠償。

  (八)、史地專用教室設備管理制度

  1、史地專用教室教學設備要有明確責任人負責管理。

  2、教學設備的存放要分類、編號、定室、定櫥、定位,專用教室內要有防盜、防火、等安全措施,做好防潮、防塵和整潔工作。

  3、建立健全教學設備管理明細帳,定期核對,做到帳、卡、物相符。人員調動時要辦理嚴格的接交手續。

  4、教學設備的借用、報廢要辦理登記和審批手續。外借器材要及時收回,并做好接交手續。

  5、教學使用后應及時進行清潔、保養并歸櫥,同時要根據各類器材的特點,定期的、有計劃的進行維護與保養,使所有器材處于完好狀態。

  6、每學期結束前,對專用教室的全部財產進行一次全面清查核對,處理好有關事項,及時完成各種統計工作,并按要求上報和存檔。

  (九)、體育場地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1、師生要重視、支持體育場地、器材的管理工作。

  2、師生要愛護體育場地、器材及設施。凡借用的器材如有遺失或人為損壞的要照價賠償,如有故意損壞的除賠償外,還要上報校領導進行處理。

  3、班級上體育課所需器材,由任課老師在上課前指派體育委員根據需要辦理借用手續,上完課后歸還,課后要清點檢查,然后歸類放置,如有損壞和遺失,及時與保管員聯系。

  4、班級活動所需借用的器材由班主任或任課體育老師辦理,否則管理員拒絕借器材。

  5、師生借用的體育器材必須當天下課后歸還,如有特殊情況可以辦理續借手續。

  6、借用的體育器材只限在校園內使用。

  7、管理員應根據教學要求制定每周課外活動場地、器材安排表。

  8、保管員認真負責管理好器材。做到每天一檢查(當天器材點數歸類)一周一大查(清點與整理)每月一次整理修補并配齊器材,保證教學活動的正常進行。

  9、凡校外租用場地、器材的,除上述條件外,要經分管領導同意后使用。

  (十)、體育器材保管制度

  1、體育器材必需有專人管理。未經許可,外人不得擅自進入體育器材室。

  2、按配備標準和教學要求,及時申購器材及設備,保證教學正常進行。

  3、體育器材及設備入庫,要憑單據及時登記,做好帳冊管理,每年年底調整一次,做到帳物相符。

  4、體育器材及設備原則上不向校外出借。特殊情況必須經學校主管部門批準,辦理手續,并按時歸還。

  5、日常管理中,做好防潮、防霉、房銹等工作。

  6、做到定期保養、及時維修。如有損壞應及時填寫體育器材及設備損壞報告單,按有關規定報損。保持常用器材、設備完好無損。

  7、根據教學安排,及時做好準備工作。師生借用,做好借用記錄。

  8、保持室內整潔有序,不準存放其它無關物品。

  9、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定期檢查漏電保護器、等安全設備,下班前關閉水、電總開關和門窗。

  (十一)、衛生室管理制度

  1、樹立全心全意為師生服務的思想,堅守工作崗位,隨時處理師生的傷害及意外事故。

  2、做好教職工校內就醫工作,一般傷病不出校門。處理不了的病及時轉診。

  3、及時做好各種藥品的進出消耗登記,藥品存放通風、干燥、避光,堅決不進偽劣藥品。根據需要購進藥品,建立健全衛生室各種藥品器械檔案,做到合理使用,規范管理。

  4、凡遇學生意外傷害,小事故要采取應急措施,妥善解決,解決不了的要及時報請主管領導通知家長,并立即送往醫院就診。

  5、醫務室要保潔,保證室內一切設備干凈衛生,一切物品擺放有序,整齊。

  6、醫療器具嚴格消毒,不違章操作,器械要定期核查,發現損壞及時登記、修理,經常使用器械定期保養,以防發生醫療事故。

  7、醫務人員要加強業務學習,提高醫療水平,為師生排憂解難。

  8、藥品、器械不外借,毒、限、劇藥品專人專柜妥善保管,室內嚴禁大聲喧嘩。

  (十二)、音樂、舞蹈室使用管理制度

  1、學生進音樂、舞蹈室上課,應提前排好隊,有序進入教室,下課時依次離開教室,不得擁擠。

  2、使用音樂、舞蹈教室,應愛護室內公物,不隨意動用室內的樂器與器械,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3、室內一切設備、教具,未經負責管理的教師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或拿走。

  4、保持室內的清潔衛生,嚴禁在室內進食,不得攜帶食物和其他與學習無關的物品進入教室,不亂丟果皮紙屑。

  5 使用后應切斷室內所有電器和電源,關好門窗,方可離開。

  6、每次使用后,使用人應在使用情況登記簿上認真登記。

  7、其他師生需要使用音樂、舞蹈教室的,須經本室管理教師同意,使用前應由雙方驗收器材、設備等,使用時,應按本制度要求進行管理。

  (十三)、音樂、舞蹈器材管理制度

  保管制度

  1、建立器材管理明細賬,做好賬物相符。

  2、根據器材的性能、形狀分類,擺放整齊。

  3、注意器材的通風及防火。

  4、定期檢查物品,對易耗物品及時辦理注銷、報修手續。對丟失物品及時登記、報告工作。

  借用制度

  1、音樂、舞蹈課上借用物品需由任課教師做好器、材物品借還登記工作,并注明日期節次、器材、數量等。

  2、課外活動學生借用器材要有登記,歸還時要檢查數量和有無損害。如有損壞或丟失,根據情況進行批評教育或進行賠償,

  3、對學校教師借用器材,要履行登記手續,歸還時要予以注銷。

  4、外借的器材要經分管領導同意,進行登記并加以說明。

  賠償制度

  1、教育學生愛護音樂、舞蹈器材和設備。凡器材使用不合理、造成損害者,要進行批評教育。對有意破壞者,要根據損害成度進行賠償。

  2、借用音樂、舞蹈器材丟失或損壞者,酌其程度予以一次性賠償。

  3、外借的器材丟失或損壞應照價賠償,并進行登記加以說明。

  (十四)、音樂、舞蹈室學生活動守則

  1、音樂、舞蹈器材應規范擺放整齊。

  2、注意室內清潔,不準帶東西進室內吃,不準亂丟紙屑、雜物,不準在座臺、墻壁亂刻亂畫。

  3、上課、排練節目, 學生要著裝整潔,有秩序進入室內,按規定的地點排練節目、就座。室內保持安靜,不準隨意喧嘩、運動、 打鬧。

  4、愛護音樂、舞蹈器材, 沒有取得允許,不準隨意使用樂器、音響等教學設備。違者造成損失,應照價賠償。

  5、每次活動完畢,要檢查器材放置,關好窗,鎖好門。如失職造成損失,按損失程度追究事故責任。

  (十五)、美術室使用管理制度

  1、美術教室由美術課教師負責統一管理。

  2、管理人員要認真做好設備添置登記,畫架、畫臺課后要擺設整齊。

  3、室內保持清潔,不準亂丟紙屑、雜物,不準在畫架、畫臺、墻壁上亂刻亂畫。

  4、愛護室內擺設模型設備,損壞者,照價賠償。

  5、師生書法、美術作品要擺放整齊或張貼好,不準隨意亂擺。

  6、室內器材外借,必須經學校主管領導批準,如因損壞或遺失,照價賠償。

  7、每天活動結束,要進行打掃,搞好室內整潔,關好門窗。

  8、美術教師應配合學校德育處或團、隊組織開展校園文藝活動和課外興趣小組活動。

  (十六)、美術器材保管制度

  1、美術器材必需有專人管理。未經許可,外人不得擅自進入美術器材室。

  2、按配備標準和教學要求,及時申購器材及設備,保證教學正常進行。美術器材的配發、自購、自制、調撥、饋贈、破損、丟失、報廢等都必須及時登記。

  3、根據學校教學的實際,部分美術器材可在學期初由教研組(教師)向美術器材室辦理出借領用手續,美術器材在期末結束前及時歸還給美術器材室,

  4、美術器材領用和歸還時應仔細檢查儀器完好情況,做好借用記錄。

  5、要加強對美術器材的保養和維護,根據不同的特點,分別定期進行烘曬、通風、除塵,確保美術器材良完好可用。

  6、保持室內整潔有序,不準存放其它無關物品。

  7、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定期檢查電源、滅火器等安全設備。

  (十七)、科學探究室使用管理制度

  1、器材的存放要編號、分類、定室、定柜、定位。室內要有防盜、防火、防毒等安全措施,做好通風、防潮、防塵和整潔工作。

  2、建立健全器材管理實物流水帳、明細總帳、和分類統計報表,定期核對,做到帳、卡、物相符。人員調動時要辦理嚴格的接交手續。

  3、器材的借用、報廢要辦理登記和審批手續。外借器材要及時收回,并做好接交手續。

  4、任課教師使用器材和藥品進行教學活動前,應填寫活動通知單,指導教師應努力做好課前準備。活動結束后將器材完好的`歸還器材室,如有損壞或丟失應及時登記、查找并填寫報告單、做好處理工作。

  5、器材使用后應及時進行清潔、保養并歸櫥,同時要根據各類器材的特點,定期的、有計劃的進行維護與保養,使所有器材處于完好狀態。

  6、每學期結束前,對活動室的全部財產進行一次全面清查核對,處理好有關事項,及時完成各種統計工作,并按要求上報和存檔。

  (十八)、勞技室使用管理制度

  1、勞技器材應有專人保管,按統一帳號登記造冊,并做到帳物相符。

  2、各勞技器材應按要求分類存放,使用規范、定期檢查并保養。

  3、保持室內清潔、衛生,物件擺放整潔、有序。

  4、做好器材的借用手續,無特殊情況一般不予出借。

  5、嚴禁私自占用器材設備。

  6、嚴肅課堂紀律,操作規范,上課時禁止用手中器材相互嬉鬧,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7、嚴禁在勞技桌或課桌上用工具亂刻亂畫。

  8、下課后按要求檢查勞技器材,并整理好放在規定的位置,關好窗鎖好門。如失職造成損失,追究其相關老師責任。

  9、注意用電安全,落實各項安全措施。

  (十九)、科技活動室使用管理制度

  科技活動是學校強化科技教育特色的延伸。科技活動室是培養學生興趣、發展個性、進行科技活動、操作的重要場所。

  1、科技活動室為科技小組活動場所,要充分發揮其職能,以達到培養學生創新能力的目的。科技室由專人進行管理,管理人員要對科技活動室的工作全面負責。

  2、室內布置體現青少年熱愛科學的氛圍。

  3、科技室供科技活動使用,入室使用應辦理使用手續,并做好使用記錄。

  4、科技室內的工具、儀器、設備要存放到位,各類設備要注意正確操作,避免不必要的損壞。設備如有損壞應及時上報有關領導,搞好維修。對于非正常損壞的設備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并按規定賠償。

  5、科技活動室內的設備不得私自外借。如因工作需要確需外借,必須由有關領導簽字批準,管理人員要做好記錄,及時索還。

  6、使用人員要保證室內衛生,地面、門窗、墻壁窗明幾靜、整潔有序。

  7、管理員監督做好防火、防電、防盜工作。

  8、非本校師生嚴禁入內活動。

  9、室內器材的使用須由輔導老師分配。

  (二十)、通用技術實踐室使用管理制度

  1、新添設備管理人員要驗收,并熟悉其性能、構造。對所有設備要妥善保管,經常保養,按時維修,為教學提供服務。

  2、建立物品帳簿或清單,對外建立借用手續,做到帳物相符。報廢、損壞、消耗、丟失要及時填表上報。

  3、精密貴重的設備要保存原始說明書、圖紙及技術資料,建立專業技術檔案。

  4、按照實踐室的管理使用規定,按時開放,嚴格管理,按要求填好使用記錄,及時檢查、驗收、整理,保持實踐室處于完善可用狀態。

  5、根據物品的不同要求分類排放,做好防火、防潮、防塵、防光、防熱、防凍、防震、防銹、防腐、防盜等工作,對危險品及有毒物品應嚴格按有關技術規定管理存放。

  6、做好本室日常管理工作,隨時經得起主管部門檢查。

  7、更換管理人員,要有交接手續,在主管人員的監督下,雙方核實數量質地后,三方簽字,辦理交接手續。

  (二十一)、綜合實踐類專用室學生實踐與活動守則

  1、學生應重視綜合實踐活動課,要有嚴肅認真的科學態度,堅持理論聯系實際,努力掌握基本活動技能,不斷提高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2、課前要認真預習,完成活動預習作業,明確活動目的,了解活動原理,知道活動步驟和操作要領,經老師批準方可進入活動室。

  3、學生進入綜合實踐室后,要保持安靜,定組定位,不得隨意換位。

  4、開始活動前,要檢查核對所用器材、工具是否齊全,名稱規格是否一致,如有不符及時報告老師。活動臺要始終保持整潔,各物品應放在合適的位置上。

  5、學生要按規定進行活動,謹慎操作,仔細觀察,認真思考,如實記錄,不得隨意更改活動,不得隨意動用室內其它活動器材。

  6、活動過程中一定要保持良好的課堂秩序,有疑難時,應請老師幫助,遇有偶發事故時,應保持鎮定,迅速報告老師處理。

  7、用過的火材梗、廢渣、廢紙等不得隨意丟棄,須置于指定地方,如器材損壞,應主動 報告老師,以便妥善處理。

  8、公用器材用過后,要立即放回原處。規定在原地使用的器材,不得任意移動。

  9、活動結束后,應將器材清洗干凈。放回原處,整理好活動臺面,仔細檢查水龍頭、電源是否關閉,學生不得將活動用品及設備帶出綜合實踐室。

  11、各任課教師應了解專用教室環境管理條例并配合工作人員做好使用管理工作。

  12、使用專用教室應課前先登記、課程結束后檢查好教室衛生和用品擺放并與管理人員一同檢查后在記錄本上簽字。

  13、根據活動內容和要求及時寫出綜合實踐活動報告。活動報告必須如實反映結果和活動過程,不得隨意臆造或抄襲他人活動數據和記錄。

  (二十二)、綜合實踐類專用室設備、器材、工具保管制度

  1、加強設備的技術管理,設備操作人員要做到“四懂”(懂結構、懂原理、懂用途、懂操作),“三會”(會使用、會保養、會排除故障)。明確職責,管理、保養、送修責任到人。

  2、嚴格資產管理紀律,未經主管部門同意,未辦理相應手續不能隨意外借或私用。學校內部調劑須經本實驗管理組同意后到總務資產管理部門辦理內部調撥手續。借出或調撥到校外單位須經主管校長同意后到資產部門辦理手續。否則要追究單位領導和管理人員行政和經濟責任。

  3、各種設備、實物應建立相應的臺帳,(設立總帳,建立分帳。)要求各項基礎數據、資料要準確詳實并保存完好。

  4、設備使用應符合操作規程,由具備相應條件的人員使用。

  5、設備應設有專人負責保管,定期檢查、保養和維修,建立科學的保管和使用制度,使儀器、設備經常處于完好可用狀態,保證實踐教學的順利進行。

  6、各臺(套)設備應建立運轉及維修記錄。

  7、設備損壞、報廢或調用應有專人鑒定并通過實驗設備管理組向學院專職設備管理人員備案及有關業務部門批準后方可執行。

  8、對實驗設備、器具等若有損壞或丟失,要及時查找核對,追究責任人的責任,并及時向領導報告進行解決處理.

  (二十三)、安全及環境衛生管理細則

  安全與衛生工作

  1、潔凈:

  工作人員積極做好教室衛生管理,保證做到:每課一整理;每日一保潔;每周一清掃。各項工作完成后必須按要求填寫登記表。(備查)

  具體檢查要求:

  保證教室內外所有硬件及物品整潔:

  上:天花板-墻角-墻面-門窗框-門窗玻璃-門窗凹槽-燈-黑板-廣播-宣傳鏡框等。

  中:桌椅面、邊、抽屜內-櫥柜-衛生角-衛生用品等。

  下:地面-墻角等。

  外:門前走廊-欄桿-樓梯等

  2、整齊:

  ⑴所有物品按專用教室規定定點擺放(不得隨意移動)。

  ⑵使用后必須物歸原處。

  3、安全:

  ⑴必須按規范使用物品,注意安全。

  ⑵藥品等危險品必須嚴格按照實驗要求使用、處理、擺放。

  環境布置工作

  工作人員應積極開動腦筋做好專用教室環境布置,在保證環境整潔的基礎上力求創造適宜的教學氛圍,并積極做好環境的保護、整理和更新工作。

  1、根據教室特點布置名言、宣傳畫等勵志語。

  2、各項使用制度等上墻并宣傳到每位使用者。

  3、按要求適當布置課程內容或實驗介紹等知識。

  4、適時布置學生學業成果。

  5、適當擺放參考資料、輔助資料和器具等。

  配合協助工作

  所有專用教室使用者必須同時做好教室環境與安全維護工作,工作人員應指導、協助并一同檢查。

  1、事先做好使用登記

  2、按規定使用器材并復原

  3、保持教學環境整潔

  4、維護教學秩序嚴謹

  檢查監督工作

  1、學校每周檢查一次,并適時進行抽查。

  2、任課教師每次課后協助管理監督。

  3、工作人員每次課后按要求檢查整理情況并自查填寫檢查登記表;每日做好保潔檢查工作并自查填寫情況登記表;每周做好大掃除并接受分管處室等部門檢查,及時做好整改工作。

中小學學校管理制度7

  1、本校所用校車須為按照國家校車標準制造的中小學專用校車。

  2、本校校車必須取得公安機關頒發的校車接送牌,并注明行駛路線和編號,在進出校門時必須掛好。未載學生上路行駛時不得使用校車標牌、標志和停車指示標志。

  3、嚴禁酒后駕車,在接送學生時不準無校車駕駛資質的`駕駛員代駕。

  4、不開違章車、斗氣車、故障車、英雄車。

  5、駕駛校車時需中、低速行駛,注意避讓,避免急剎,車門車廂未關閉不準啟動校車。

  6、按規定定期檢測校車,檢查、保養車輛,保持車況良好內部整潔不出臟車。

  7、駕駛員在行車過程中應保持注意力集中,不得有抽煙、進食、接聽手機、聊天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8、校車上路前必須對車輛的制動、轉向、照明、輪胎,安全門、座椅、安全帶等零部件是否存在安全問題進行排查,不得駕駛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上路行駛。

  9、校車駕駛員行車途中要注意車載各類儀表的工作情況,發動機、底盤是否存在異響、制動轉向系統是否正常。

  10、接送學生時需開啟gPS衛星車輛定位導航系統和3g實時監控系統。

  11、必須辦理50萬/座的校車座位險及第三者責任保險。

  12、車輛未停穩時,禁止開門上下學生,并注意行人和其他車輛動向。

  13、校車接送學生遇雨、霧、冰、雪等惡劣天氣時應應加大車輛橫向及縱向距離。

  14、校車應在公安部門核準的線路上行駛,盡量避開急彎、陡坡、臨崖、臨水的危險路段。

  15、在核準線路上確有無法避開的危險路段,應提請道路或交通管理部門按照標準對上述路段設置安全防護裝置、限速標志、警告牌等。

  16、校車行駛速度不超過60公里,在急彎、陡坡、窄路窄橋、或遇雨、雪、霧、等低能見度氣象條件時,時速不超過20公里;在校內行車不超過5公里。

  17、校車隨車需帶好有效滅火器、安全錘、停車警告標志、急救箱、車內通道禁止堆放雜物保持暢通。

  18、校車禁止在接送學生途中進入加油站加油,應在空車時加足油料。

  19、校車上有學生、發動機引擎熄滅前,駕駛員不準離開車輛。

  20、副駕駛座位上不得安排學生乘坐。

  21、校內禁止鳴笛,禁止在校內設置禁行標志的路段行駛和停靠。

中小學學校管理制度8

  中小學學校管理制度匯編

  教務處主任職責

  提出各個學期課程設置課時計劃方案,經校長審定后組織落實

  編排各個學期課程表作息時間表及各種教學活動表。

  做好教材資料的訂購與發行。

  指導各級部各學科備課組工作。定期檢查教師的備課作業批改,組織好各類公開課。

  組織好各類考務活動。

  管理好學生學籍,做好學生的轉學休學退學工作。

  抓好實驗室建設圖書閱覽室的工作。

  組織教師文化業務進修活動,注重培養青教師。

  負責教師的業務考核工作,管理業務檔案。

  協調各級部教學工作抓好音體美的教學。

  搞好辦公室的衛生工作。

  教務處副主任協助主任按時完成校長交辦的各項工作。

  政教處主任職責

  根據學校工作要求,制訂對學生進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計劃,組織政教處工作人員及班主任實施落實。

  協助校長領導班主任工作,審查班主任工作計劃,定期布置班主任工作,對班主任工作進行督促考核評定,定期組織班主任學習和經驗交流,并做好總結工作,組織安排好班會校會活動。

  負責紀律衛生的檢查評比,做好衛生室的管理工作。

  負責管理對學生的獎懲。組織好對“優秀學生干部” “三好學生”先進集體的評選和表揚,對違反紀律的學生執行紀律處分。

  負責對學生干部的培養教育,配合團委指導學生會的工作。

  配合教務處做好畢業生工作。

  定期召開學生代表座談會和激代表座談會,定期向校長匯報學生情況和班主任工作情況。

  搞好辦公室衛生工作。

  副主任協助主任按時完成校長交辦的各項工作。

  總務處主任職責

  根據雙向選擇的原則,對總務處所屬人員實施聘任安排分配。

  制定總務處工作計劃和管理體制。

  管理校產,負責學校基建維修和校產保管,對校產要登記造冊,定期檢查。

  嚴格執行財務制度,勤儉辦學,增收節支,定期審核,公布帳目。

  采購教學設備與辦公用品,保證教學正常進行。

  解決師生生活問題。

  負責學校綠化美化凈化。搞好校容校貌建設,及時進行水電設備的維修與水電費的收繳。

  搞好辦公室衛生工作。

  副主任協助主任按時完成校長交辦的各項工作。

  校長辦公室主任職責

  認真貫徹執行黨和政府的路線方針政策及上級有關部門的.指示精神,按照校領導指示及學校規章制度處理各項工作。

  組織擬訂學校工作計劃決議工作報告規章制度,審核學校上報下發的文件,草擬并向全校發布通告通知。

  負責全校性行政黨務會的安排組織工作,會前準備好議題的有關文件資料,提供會議要點和內容,督促檢查各部門招待會議的情況,并及時向領導匯報。

  負責學校重大問題的歸口報告,認真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協調各處室等職能部門,組織完成需要由幾個部門同籌辦的綜合性工作。

  負責學校公文的收發傳遞批轉管理及歸檔工作,將收到的公文進行拆封分類編號登記,送主管領導審批,轉發到有關部門處理。

中小學學校管理制度9

  垃圾并不是一無是處的廢物,[垃圾是放錯了地方的資源”、[垃圾是地球上惟一增長的資源”,它應該是可循環利用的自然資源。垃圾分類要抓好過程的管理,這樣垃圾分類和回收利用才能見到實效,才能持之以恒。為此,我校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了垃圾分類制度,加強管理,把資源的回收利用和環境保潔做細做好。

  一、目標:

  1、引導師生關注環境保護問題,知道一些環保法規、環保知識、增強環保意識,養成保護環境的習慣,掌握基本的環境科學知識。

  2、培養師生對環境負責任的精神,樹立熱愛大自然和保護地球家園的高尚情x。

  3、使師生從自己做起,從小事做起,從關心校園環境做起,積極參與保護環境的行動,做一些力所能及的環境保護工作。

  4、將環境意識和行動貫穿于學校的管理、教育、教學和校園建設。培養可持續發展人。環境保護教育是讓少年兒童從小懂得保護好人類生存的環境,讓社會可持續發展。

  5、建立學校、家庭、社會一體化的教育機制,以學校為中心,帶動全社會環保意識發展,使環保教育成為全社會的共同責任。

  6、結合創建[節約型學校”工作,綠化、美化、凈化校園,加強學校環保硬件建設。

  二、校園垃圾的分類:

  1、垃圾分類和管理的原則:

  人人有責,加強管理,重在實效,持之以恒

  2、垃圾分類的具體做法:

  (1)可回收垃圾(指:紙類、塑料類、金屬類、玻璃類等能變賣的垃圾)。

  (2)食堂垃圾(指:剩飯剩菜,菜根菜葉、廢棄油指等)。

  (3)有毒有害垃圾(指:廢舊電池、廢日光燈管、實驗室過期x品、廢舊電器等電子垃圾)。

  (4)不可回收垃圾(指:塑料類、瓜皮果殼、建筑垃圾和其他清掃垃圾等)。

  (5)綠化帶的落葉、雜草、草皮等垃圾。

  3、垃圾分類處理的辦法:

  (1)學校在公共場所和主干道邊同一位置設置兩種垃圾箱,一種為可回

  收垃圾箱,另一種為不可回收的垃圾箱,全校師生員工必須按有關要求將垃圾放入相對應的垃圾箱內,各班各室設置不同種類的垃圾袋(紙盒),按要求分類投放處理。

  (2)廢紙及廢紙品、塑料飲料瓶以及能變賣的其它塑料;

  易拉罐、玻璃

  瓶及能變賣的其它可利用的`廢棄物均必須投入到可回收垃圾箱。

  (3)各班各室清掃的不可回收的垃圾必須統一集中倒入學校指定的垃圾箱內。

  (4)食堂垃圾:剩飯剩菜等廢物由食堂指定專人集中處理,廢棄油脂由

  相關x照齊全的x人員集中回收。菜根、菜葉等食品廢棄物集中處理。

  (5)有毒有害垃圾和廢舊電子垃圾交總務處集中統一處理,并做好相關記錄。

  (6)落葉、雜草、草皮等清掃后集中處理。

  (7)建筑垃圾等由施工單位妥善處理。

  三、垃圾分類處理措施:

  1、政教處處、團委要充分利用升旗儀式、班會、板報、櫥窗等形式做好宣傳教育工作,讓全校師生員工充分認真垃圾分類處理的優點,為保護環境、節約資源做到人人參與,人人有責。

  2、加強對分類垃圾的及時處理,后勤人員要按相關要求把好關并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反映,并提供垃圾分類設施設備的物質保障。

  3、任何人未經許可不得私自處理,焚燒垃圾,輕者批評教育,重者并造成一定影響的給予相關處理,并追求有關責任。

  4、對本制度執行良好的集體或個人,學校每學期給予表彰和獎勵。

  四、垃圾分類的管理辦法

  (1)各班均設垃圾分類儲藏簍,每天把教室內的垃圾按要求分三類放好。一類回收易拉罐、可樂瓶、礦泉水瓶、牛奶瓶;

  一類回收廢紙;另一類是剩余垃圾。

  (2)收集廢電池,投放到廢電池回收點。

  (3)按要求將垃圾進行分類投放。

  五、垃圾回收的措施是:

  (1)學校各班設立專門垃圾回收點,設分類儲藏箱若干個(暫設儲藏箱2只,一只回收易拉罐、可樂瓶、礦泉水瓶、牛奶瓶,另一只回收廢紙),廢電池回收桶一只。

  (2)每天各班安排專人做環保衛士負責監督、檢查、整理。

  (3)每月所得的回收費有專人做好登記,并歸各班所有。

  六、醫務室垃圾分類

  1、醫務室實行垃圾分類管理,由校醫收集,醫用垃圾與生活垃圾分別處理。

  2、醫務室應使用專用垃圾箱儲存醫務垃圾,不得隨意丟棄。垃圾箱應放置在學生不能接觸到的地方。

  3、醫療廢物應置于防滲漏、防銳器專用包裝物或者密閉的容器中并注明x示說明。

  4、嚴禁露天存放醫療廢物,暫時儲存時間不得超過一周,醫療廢物及時由校醫專人負責處理。

  5、防止學生接觸醫務垃圾,以免造成感染。

  6、醫療垃圾要由專人負責,嚴禁讓學生運送。

  7、對超過保質期限的所有x水、x物、醫用器材一律按規定妥善處理。

中小學學校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學校固定資產管理,提高資產的使用效率和利用效益,根據資產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固定資產是學校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學校建設和發展的基本條件,是培養人才,保證教學、科研、行政辦公、生活后勤等項工作順利進行,辦好學校的物質基礎。加強固定資產的管理,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明晰產權關系,合理配備并節約有效使用固定資產,保證學校資產的安全和完整。

  第二章固定資產的范圍和分類

  第三條一般設備單價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價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能夠立使用,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來物質形態的資產屬于固定資產。單位價值雖不足規定標準,但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批同類物資,按固定資產處理。

  第四條學校各部門不論是通過何種經費購得設備(包括自籌、捐贈、自制等);均屬于學校財產,納入固定資產管理范圍。

  第五條固定資產按以下分類進行管理。

  1、土地。指學校所有的經營場地。

  2、房屋及建筑物類。指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房屋包括教學和科研用房、行政辦公用房、職工生活用房、食堂用房、鍋爐房等;建筑物包括道路、圍墻、等;附屬設施包括房屋建筑內的電梯、通訊線路、輸電線路、供水設施道等;

  3、交通運輸設備。主要指學校的車輛。

  4、教學儀器設備類。指各種具有專門性能和專門用途的設備。包括各種儀器和機械設備、實訓室的設備。

  5、辦公電子設備類。指辦公和事務用的通用性電子設備;

  6、家具及其他類。指學生桌椅、床、辦公桌椅、柜、沙發、茶幾等;

  7、圖書文物類。指圖書館(室)、閱覽室、資料室的圖書資料等;

  8、文藝體育設備。

  9、公共設施。

  第三章固定資產的管理體制

  第六條固定資產的管理和使用應堅持統一歸口管理。后勤處是學校固定資產管理的職能職權部門,其職責是:

  1、負責全校固定資產產權界定、資產評估、清產核資等項工作;

  2、負責制定固定資產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實施產權管理,保障資產的安全和完整;

  3、負責制定固定資產的配備使用標準、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落實;

  4、負責學校固定資產的建檔建卡。

  5、負責學校固定資產的驗收、調撥、調出、丟失、損壞、報廢的審批及處理;

  6、對各部門的固定資產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

  第七條各處室是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單位,在資產管理處授權范圍內,組織實施本單位的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行政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固定資產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固定資產負有全面的管理責任。其職責是:

  1、認真貫徹執行學校固定資產管理的規章制度,制定資產管理的實施細則,加強規范化和使用效益的管理;

  2、對本單位使用的固定資產,在學校規定的權限內有調配權,但需到后勤處備案,必須保證學校資產的安全和完整;

  3、配備專職和兼職固定資產管理人員,管理好本單位固定資產的賬、物,根據學校資產管理部門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清查,保證賬、物相符,認真做好有關資產管理的各種統計報表工作。

  第八條各單位固定資產管理人員應相對穩定,工作調動或離職時要實行嚴格的交接手續,賬、物清點無誤后,簽署交接文書,經資產管理處備案后方可調動或辦理離職手續。

  第四章固定資產的計價

  第九條固定資產計價標準

  1、購入、上級主管部門劃撥的固定資產,按實際支付的買價、調撥價以及運雜費、保險費等計賬;

  2、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建造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全部支出計賬;

  3、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改建、擴建的固定資產,按改建、擴建發生的凈增加值增繼定資產賬;

  4、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照同類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或者有關憑證記賬;

  5、無償調入的固定資產,不能查明原價值的,按照估價入賬;

  6、盤盈的固定資產,按照重置完全價值入賬;

  7、已投入使用,但尚未辦理驗收手續的固定資產,待確定實際價值后,再進行入賬;

  第十條固定資產不實行折舊,按原值入賬。

  第十一條已經入賬的固定資產除發生下列情況,不得任意變動固定資產賬面原值:根據國家規定對固定資產進行重新估價的;增加補充設備或改良裝置的;將固定資產一部分拆除的:根據實際價值調整原來暫估價值的;發現原來記錄固定資產價值有誤的。

  第十二條固定資產的價值變動,由資產管理處負責辦理,并對固定資產有關賬目作相應調整。

  第五章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動

  第十三條添置固定資產必須根據學校發展規模及學科設置情況,按照教學、科研、行政辦公、生活服務等方面的需要,全盤規劃,保證重點。貫徹勤儉辦學的方針,避免重復購置,積壓浪費。

  第十四條購入、調入和自制的固定資產,不分單位、不分經費來源,統一由資后勤處組織驗收(屬于技術設備的協同技術部門共同驗收),驗收合格后,由后勤處根據驗收單等憑證入賬。

  第十五條接受捐贈或盤盈的固定資產,由資產管理處辦理接收和交接。并開具固定資產交接單、捐增協議、發票或固定資產盤盈報告單等憑證,資產管理處根據憑證,辦理入賬手續。

  第十六條新增固定資產一律持購貨憑證等相關證件(須有單位負責人、經辦員、領用人簽字)到資產管理處辦理驗收,登繼定資產編號、入固定資產賬;經驗收人員及主管負責人簽字之后,財務室方可辦理報銷手續。未經資產管理處辦理上述手續的,財務室一律不能辦理其它手續。

  第十七條固定資產的減少變動(變賣、盤虧、報廢、丟失、損壞)都必須按規定履行報批手續。全校各部門使用的固定資產,其產權歸學校所有,處置權歸后勤處,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對固定資產報廢、變賣、串換或私分。固定資產處置的審批手續完備后,由資產管理處組織回收、處置或授權歸后勤處處置。

  第十八條對使用部門長期閑置、多余或不能有效利用的固定資產,后勤處有權進行處置或調劑。拒絕處置、調劑的,資產管理處可建議學校對其進行相關的處理。

  第六章固定資產的管理

  第十九條固定資產的購置、驗收、入庫、發放、使用、保管、維修保養及處置等項工作,都要有專人負責,建立嚴格的責任制度。

  第二十條建立固定資產賬目管理制度,做到賬物相符、賬賬相符。后勤處建立全校統一的固定資產一級賬。各部門也要建立所管固定資產明細賬,準確記錄所管范圍的固定資產的數量、價值增減變動情況。各處室每年十二月底前將所管資產增減變動情況報給后勤處。

  第二十一條學校各部門要認真貫徹執行學校固定資產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各固定資產管理部門要認真履行資產管理職責,切實管好、用好學校的固定資產。各使用單位要妥善維護和保養好自己所占用的固定資產,保持其良好的使用性能和財產的完整。對使用情況要經常進行檢查,充分發揮固定資產的使用效益。

  第二十二條對利用學校固定資產進行非法經營活動、未經許可擅自處理、變賣學校資產的收入,后勤處有權代表學校予以沒收,并對有關責任人按相關規定給予經濟處罰或建議學校給予紀律處分。

中小學學校管理制度11

  一、金計電算化崗位責任

  根據《會計電算化工作范》的規定,結含廣西中小學會計電算化工作實際,會計電化位和工作職責一般可劃分如下:

  (一)電算主管位:負責協調計算機及會計數件系統的運行工作;此崗要求具備會計和計算機知識以及相關的會計電算化組織管理的經驗。電算化主管可由會計主管兼任。采用中小型計算機和計算機網絡會計款件的單位應設立此崗位。

  (二)軟件操作崗位:負責輸入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等會計數據,輸出記賬憑證、會計賬簿、報表,進行部分會計數據處理工作;此崗要求具備會計軟件操作如識,達到會計電算化初段知識培訓的水平。各單位軟件作崗位的工作可由(并且應鼓勵)基本會計崗位的會計人員兼任。

  (三)審核記賬崗位:負責對輸入計算機的會計數據(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等)進行審核,操作會計軟件登記機內賬簿.對打印輸出的賬簿、報表進行確認;此崗要求具備會計和計算機知識,達到會計電算化初級知識培訓的水平。各單位審核記賬崗位的工作可由主管會計兼任。

  實施會計電算化過程中,各單位可根據內部牽制制度的要求和本單位的工作需要,參照上述對電算化會計崗位的劃分進行調整和設立必要的工作崗位。基本會計崗位和電算化會計崗位,可在保證會計數據安全的前提下交叉設置,各位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規模小的中小學設立電算化會計崗位,應根據實際需要對上述給出的崗位進行適當合并。

  二、會計電算化作管理

  根據《會計電算化工作規范》的規定,各單位應建立會計電算化操作管理制度,主要內容包括:

  (一)操作人員的工作職責和工作權限。應明確規定上機操作人員對會計軟件的操作工作內容和權限,嚴格管理操作密碼,指定專人定期更換密碼,杜絕未經授權人員操作會計軟件;

  (二)預防已輸入計算機的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等會計數據未經審核而登記機內賬簿的措施(建議在會計核算軟件基本功能中設置此項功能);

  (三)操作人員離開機房前,應執行相應命令退出會計軟件;

  (四)必要的上機操作記錄制度。應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由專人保存必要的上機操作記錄,記錄操作人、操作時間、操作內容、故障情況等內容。

  三、計算機硬件、軟件和數據管理

  根據《會計電算化工作規范》的規定,各單位應建立計算機硬件、軟件和數據管理制度,主要內容包括:

  (一)保證機房設備安全和計算機正常運行的措施(如經常對有關設備進行保養,保持機房和設備的整潔,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等);

  (二)會計數據和會計核算軟件安全保密的'措施(如防止對數據和軟件的非法修改和刪除;對磁性介質存放的數據要保存雙備份等);

  (三)修改會計核算軟件的審批和監督制度(如對正在使用的會計核算軟件進行修改、對通用會計軟件進行升版和計算機硬件設備進行更換等工作,應具備審批手續;在軟件修改、升版和硬件更換過程中,如何保證實際會計數據的連續和安全,并應由有關人員進行監督等);

  (四)健全計算機硬件和軟件出現故障時進行排除的管理措施,保證會計數據的完整性;

  (五)健全必要的防治計算機病毒的措施。

  四、電算化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根據《會計電算化工作規范》的規定,各單位應建立電算化會計檔察管理制度,主要內容包括:

  (一)電算化會計檔案,包括存儲在計算機硬盤中的會計數據(以其它磁性介質或光盤存的會計數據)和計算機打印出來的書面等形式的會計數據;會計數據是指記賬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包括報表格式和計算公式)等數據,以及會計軟件系統開發運行中編制的各種文檔程序和其他會計資料;

  (二)已經采用電子計算機替代手工記賬的,其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等會計檔案保管期限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三)存儲在計算機硬盤中的會計數據(以其它磁性介質或光盤存儲的會計數據)是在會計電算化情況下新的會計檔案形式,在未打印成書面形式輸出之前,應妥善保管并留有副本,并都應視同會計資料或檔案進行保存;

  (四)對電算化會計檔案管理要做好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塵工作,重要會計檔案應準備雙份,存放在兩個不同的地點;

  (五)采用磁性介質保存會計檔案,要定期進行檢查,定期進行復制,防止由于磁性介質損壞而使會計檔案丟失;

  (六)會計電算化系統開發和使用的全套文檔資料以及會計軟件程序,視同會計檔案保管,保管期截止該軟件停止使用或有重大更改之后的五年

  (七)電算化會計檔案使用規定

  1.各種會計資料包括打印出來的會計資料及存儲會計資料的軟盤、硬盒、計算機設備、光盤、微縮膠片等,未經單位領導同意,不得外借和拿出單位。

  2.借閱會計資料,應履行相應的借閱手續,經手人必須簽字記錄。存放在磁介質上的會計資料借閱歸還時還應認真檢查,防止感染病毒。

中小學學校管理制度12

  按照校服管理規定,采取學校與家委會主導、3家校服企業遴選原則召開校服采購會議,以確定本年度校服相關事宜。

  一、召開校務會議,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學校校服管理小組,確定召開校服采購會議時間。

  二、由于確定需求選購的是新生校服,隨機抽取5位新生家委會的家長代表,代表家委會參與校服采購工作。

  三、通過比較選擇,邀請3家知名企業參與本校校服會議。

  四、家長現場確定企業:

  1、是否征訂校服:按照自愿原則、通過各位家長代表表決,確定校服是否有存在的.必要。

  2、通過廠家展示、陳述,家委會現場確定校服供應企業、款式風格、服裝面料、服務方式等。(要求:價格應低于本年市教委規定的上限,款式風格盡量符合學校特色和文化氛圍。)

  五、廠家參與的要求:

  1、具有完善的公司資質證明材料,在校服行業有良好的口碑和一定的合作相類似客戶操作案例,能承擔起相符相關的設計、生產、銷售、服務等校服相關工作。

  2、按照市中小學生校服抽查及送檢流程第一條校服產品監督抽查的工作流程中,有以下三種記錄的企業將不得參與學校校服遴選:

  (1)產品有嚴重質量問題的廠家:

  (2)主要指標連續兩年不合格:

  (3)拒不配合檢查和抽檢的。

  3、3家企業做好現場服裝展示,并依次進行闡述各自的優勢,由學校校服管理小組和家委會代表共同投票決定遴選出更適合本校情況的企業。

  六、共同確定交貨時間、雙重質檢相關問題。

  七、按照市教委本年規定版本簽訂相關合同,并及時備案。

中小學學校管理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和加強中小學校的財務管理,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促進我縣教育事業發展,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通知》(國發〔20xx〕43號)文件精神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中小學校財務制度》,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全縣各級人民政府舉辦的普通初中、職業初中、九年一貫制學校、普通小學、特殊教育學校,高級中學等也可參照執行。

  第三條、中小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度;堅持量入為出,勤儉辦學;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第四條、中小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部門預算,實行國庫集中收付、政府采購和預算外資金收支兩條線管理;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核算和監督。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

  第五條、按照農村義務教育“以縣為主”的管理體制要求,以中小學經費實行“校財局管”的管理辦法,并由縣級財政、教育行政部門及農村中小學共同組織實施。

  縣級財政部門的主要職責:按有關政策和要求,組織預算編制工作,按規定程序和時間下達預算控制數和批復農村中小學預算;按批準的農村中小學年度預算和用款計劃,及時撥付資金。每年新學期開學前,要按國庫直接支付或授權支付的辦法,保證農村中小學運轉資金及時到位;對農村中小學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使用效果進行考核;定期向縣級人民政府報告農村中小學預算執行情況;定期向上級財政部門報告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實施情況。

  縣級教育部門的主要職責:在編制好本級教育行政部門預算和執行部門預算的前提下,組織、指導農村中小學校編制本單位年度預算草案,匯總報送同級財政部門;根據縣級財政部門下達的預算控制數和預算批復,向各農村中小學下達預算控制數和年度預算;匯總審核農村中小學校用款計劃,及時向財政部門提出申請;加強教育經費的管理和監督,對農村中小學校的預算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內部審計;定期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實施情況。

  農村中小學校的主要職責:認真落實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各項政策,在校長的領導下,組織學校教務、總務、財務和教師代表研究、確定預算建設草案,報各鄉鎮中心學校匯總,各中心學校在規定的時間報送縣教育局;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按批準的年度預算向縣教育局申報用款計劃,按要求定期報送預算執行情況報表。

  第六條、按照財政“四項改革”的要求,中小學校的財務嚴格實行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支付、政府采購、收支兩條線管理。建立健全中小學校預算編制制度,各項收入統一編入縣級財政預算,并由縣級財政部門按照財政國庫管理體制的規定辦理資金支付。

  第七條、以鄉鎮中心學校為單位分別設立中小學財務核算點,以學校(教學點)為基本核算單位,分別按政策規定的標準,核算中小學經費,各中學和村小(教學點)實行報帳制,但學校的資金所有權、使用權、財務自主權不變。中小學校的賬戶按照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管理的規定,在本地金融機構開設零余額賬戶,核算學校的財務收支,賬戶的管理按照國庫集中收付管理的相關規定。

  第八條、各鄉鎮中心學校的財務核算點要有專門人員擔任會計、出納工作一般鄉鎮2—3人,大鄉鎮3—4人。各中學和各小學只設立報帳員,財務核算點分別為各中小學校設立帳本。中學財務核算點的會計負責為有關中學代理記帳,小學財務核算點的會計負責為各小學代理記帳,并辦理學校的會計核算、資金收付、會計報表、檔案管理等財會業務。學校可成立教職工選舉推薦產生的民主理財小組,負責對學校每月收支匯總表進行初審,校長終審。學校對會計原始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責。

中小學學校管理制度14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政府的路線、方針、政策及上級有關部門的指示精神,按照校領導指示及學校規章制度處理各項工作。

  2、組織擬訂學校工作計劃、決議、工作報告、規章制度,審核學校上報、下發的文件,草擬并向全校發布通告、通知。

  3、負責全校性行政、黨務會的安排組織工作,會前準備好議題的.有關文件、資料,提供會議要點和內容,督促檢查各部門招待會議的情況,并及時向領導匯報。

  4、負責學校重大問題的歸口報告,認真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協調各處室等職能部門,組織完成需要由幾個部門共同籌辦的綜合性工作。

  5、負責學校公文的收發、傳遞、批轉、管理及歸檔工作,將收到的公文進行拆封、分類、編號登記,送主管領導審批,轉發到有關部門處理。

  6、掌握并正確使用學校印鑒,校長名章,負責審定各行政部門印章的刻制,并對用印進行監督。

  7、負責做好接待、車輛管理及日常服務工作,接待上級和兄弟單位領導同志的參觀、訪問,做好來信、來訪答復。

  8、負責職員的考核工作、管理好學校人事檔案、文件檔案及綜合統計工作。

  9、搞好辦公室衛生工作。

  10、完成校長交辦的各項工作。

中小學學校管理制度1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中小學校、幼兒園規劃建設,保障中小學校、幼兒園規劃建設與經濟社會發展、人口增長相適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中小學校、幼兒園的規劃建設適用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中小學校,包括小學、初中、普通高中(含完全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

  第三條 中小學校、幼兒園規劃建設,應當堅持政府主導、合理規劃、統籌建設、依法管理的原則。

  第四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領導、組織中小學校、幼兒園的規劃建設,將中小學校、幼兒園規劃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城鄉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協調解決中小學校、幼兒園規劃建設的重大問題。

  第五條 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中小學校、幼兒園規劃建設的組織實施工作。

  規劃行政部門負責中小學校、幼兒園的規劃管理工作。

  國土行政部門負責中小學校、幼兒園的建設用地供給管理工作。

  住建行政部門負責中小學校、幼兒園的建設管理工作。

  第十六條 中小學校、幼兒園合并、分立、置換、搬遷等需要對用地進行調整的,由教育行政部門會同規劃、國土、發展改革、財政等有關部門提出方案,按照規定程序報批后實施。

  本市行政區域內大專院校因合并、分立、置換、搬遷后閑置的教育資源以及其他富余的公共資源

  應當優先改建成中小學校、幼兒園。

  第三章 建設

  第十七條 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根據中小學校、幼兒園布局專項規劃和入學需求,提出中小學校、幼兒園年度建設計劃,報請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列入當年建設計劃。

  第十八條 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負責城區范圍內普通高中(含完全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建設計劃的組織實施工作。

  縣(市)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中小學校、幼兒園建設計劃的組織實施工作。

  城區人民政府負責轄區范圍內小學、初中、幼兒園建設計劃的組織實施工作。

  第十九條 中小學校、幼兒園建筑設計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設計、建設標準和規范,充分考慮教育教學需要以及中小學生和學齡前兒童使用特點,達到建筑工程質量、消防、抗震、防雷、環保、節能、衛生、安全等標準和規范的要求。

  第二十條 毗鄰現有中小學校、幼兒園或者中小學校、幼兒園預留用地新建、改建、擴建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設施的,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間距、消防、安全和環保等要求,不得影響中小學校、幼兒園規劃建設的實施,不得妨礙中小學校、幼兒園的通風、采光和日照,不得危害學校環境和師生身心健康。

  第二十一條 中小學校、幼兒園周邊應當有良好的交通條件,與中小學校、幼兒園毗鄰的主干道應當設置適當的安全設施,保障中小學生和學齡前兒童安全通行。中小學校、幼兒園門前及周圍道路應當設置規范的警告、限速、禁鳴、讓行等交通標志、標線。

  第二十二條 市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編制中小學校、幼兒園建設需要繳納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服務性收費清單,并向社會公布。對國家和省規定予以減免的收費項目,應當依法減免;對屬于本市開征的收費項目,應當予以免征。

  第二十三條 中小學校、幼兒園建設資金按照下列渠道籌措:

  (一)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的財政撥款;

  (二)依法征收的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和土地出讓收益計提百分之十;

  (三)社會組織和個人的捐資;

  (四)建設單位納入綜合開發計劃的建設資金;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渠道籌措的資金。

  第二十四條 支持鼓勵社會組織和個人投資建設中小學校、幼兒園。

  支持鼓勵社會組織和個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的規定,捐贈財產建設中小學校、幼兒園。

  社會組織和個人投資、捐贈建設中小學校、幼兒園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優惠。

  第四章 配建和移交

  第二十五條 開發建設商品房、保障性住房以及城中村、棚戶區改造涉及的房屋建設等住宅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中小學校、幼兒園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或者有關建設單位應當按照中小學校、幼兒園布局專項規劃配建小學、初中和幼兒園。

  第二十六條 住宅建設項目配建中小學校、幼兒園所需用地,符合《劃撥用地目錄》中非營利性教育設施用地有關規定,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以劃撥方式供地;住宅建設項目配建營利性中小學校、幼兒園所需用地,以出讓方式供地。

  以劃撥方式供地的,由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或者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教育機構,依法辦理相關用地手續。

  以出讓方式供地的,建設單位自愿將其建設的中小學校、幼兒園無償移交政府舉辦的,建設單位應當與教育行政部門在辦理住宅建設項目配建中小學校、幼兒園用地手續前簽訂協議,明確配建中小學校、幼兒園的性質、建設標準和建成后無償移交教育行政部門等內容。變更出讓中小學校、幼兒園用地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報請市人民政府批準后,由國土行政部門依法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

  第二十七條 住宅建設項目配建中小學校、幼兒園的,規劃行政部門在出具建設項目規劃條件時,應當明確配建中小學校、幼兒園的占地面積、建筑面積等內容;在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前,應當就中小學校、幼兒園的建設方案書面征求同級教育行政部門意見。

  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

  第二十八條 建設單位應當在住宅建設項目施工現場和房屋銷售現場,公示配建中小學校、幼兒園的辦學性質、規模和標準、開工和竣工日期等信息。

  第二十九條 配建中小學校、幼兒園應當與住宅建設項目同時辦理規劃、土地、建設等審批手續,與住宅建設項目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

  分期建設的住宅建設項目,配建中小學校、幼兒園應當與首期建設項目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

  第三十條 住宅建設項目不具備配建中小學校、幼兒園條件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統籌協調教育資源。

  第三十一條 配建中小學校、幼兒園的住宅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時,驗收組織單位應當通知教育行政部門及相關部門參加。配建中小學校、幼兒園不符合相關標準和規范要求的,建設單位應當及時整改。

  對配建中小學校、幼兒園不符合規劃條件、設計方案、相關標準和規范要求的,不予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三十二條 配建的中小學校、幼兒園竣工驗收合格后三個月內,建設單位與教育行政部門有簽訂協議的,應當按照協議將校舍、場地和相關建設資料全部移交教育行政部門,并協助辦理不動產登記。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及時辦理接管手續。

  配建的中小學校、幼兒園移交產生的稅費,由同級人民政府列入財政預算,予以保障。

  配建中小學校、幼兒園移交管理的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十三條 住宅建設項目配建中小學校、幼兒園移交前由建設單位負責管理維護,并承擔相應費用;移交后由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管理維護,并承擔相應費用。

  配建中小學校、幼兒園的建設、勘察、設計、監理、施工等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承

  擔質量安全保證責任。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三十四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對本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執行本條例情況進行監督,并將執行情況納入政府目標管理和績效考核內容。

  第三十五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教育、規劃、國土、住建、發展改革、房管等部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本條例的規定,簡化中小學校、幼兒園建設的審批程序,明確審批條件、時限和責任,提高審批效率。

  教育行政部門應當組織對因城市建設、人口變化等因素影響學校布局、學生就學的情況進行評估,并及時將評估結果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

  第三十六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機構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對實施本條例的有關情況進行專項督導。

  第三十七條 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會同規劃、國土、住建、發展改革、房管等有關部門對中小學校、

  幼兒園規劃建設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八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教育、規劃、國土、住建等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一)未組織編制、調整或者擅自變更中小學校、幼兒園布局專項規劃的;

  (二)未按照中小學校、幼兒園布局專項規劃規劃建設的';

  (三)中小學校、幼兒園建設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的用地、選址建設標準的;

  (四)對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要求建設的中小學校、幼兒園項目辦理規劃、建設許可、竣工驗收手續的;

  (五)其他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行為。

  第三十九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建設單位擅自改變以劃撥方式取得配建中小學校、幼兒園建設用地用途的,由國土行政部門責令交還土地,并處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十元以上三十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建設單位配建的中小學校、幼兒園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規劃行政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并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一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建設單位違反約定未將配建的中小學校、幼兒園的校舍、場地及相關建設資料在規定期限內移交的,由教育行政部門作出限期移交決定;逾期不移交的,由教育行政

  部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七章 附則

  第四十二條 本條例施行前,建設單位配建的中小學校、幼兒園未移交教育行政部門的,由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組織,經教育行政部門與建設單位協商一致,由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可以收回中小學校、幼兒園的建設用地使用權。

  第四十三條 本條例施行前,建設單位沒有按照規劃要求配建中小學校、幼兒園的,由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第四十四條 本條例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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