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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用會議紀要規范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會議紀要應用范圍愈來愈廣泛,紀要要求會議程序清楚,目的明確,中心突出,概括準確,層次分明,語言簡練。什么樣的會議紀要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學校用會議紀要規范,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一、會議記要是指會議結束后,會議承辦部分或記錄職員根據會議宗旨扼要撰寫會議主要精神、會議情況和議定事項,并印發給相干單位和個人,以確保更好地貫徹執行會議精神的一種公文。
二、學校層面的會議分為四類:黨委會、校長辦公會、專門委員會(領導小組)會議和專題工作會議。
(一)黨委會、校長辦公會、專門委員會(領導小組)會會議記要(也指平常行政工作類會議記要),主要用于黨委會、校長辦公會、專門委員會(領導小組)會議開會研究題目,布置工作,為展開工作提供指導和根據。
(二)專題工作會議記要(也指協商交換性會議記要),主要用于校領導為落實黨委會和校長辦公會精神,召開的各類調和會、交換會、座談會、研討會等會議記要,目的是傳達精神、探討題目、布置工作、傳遞信息等。
三、會議記要的內容分為四部份:
第一部份是會議記要套頭和標題。會議記要套頭分四種:江西財經大學黨委會會議記要、江西財經大學校長辦公會會議記要、江西財經大學專門委員會(領導小組)會議記要、江西財經大學專題工作會議記要。
會議記要標題有二種:一是XX年第X次黨委會(校長辦公會、XX專門委員會或XX領導小組會議)記要;二是關于XX工作的會議記要。
第二部份是基本會議信息。包括會議時間、地點、主持人、出席人、列席人、記錄人等。
第三部份是會議的情況簡述。包括:(1)開會的根據和目的,會議討論的題目和會議結果。會議情況簡述簡明扼要,篇幅不要過量,以便其他人對會議有整體了解。(2)主體,主要指會議的精神和議定事項。黨委會、校長辦公會、專門委員會(領導小組)會議的記要,一般包括會議內容、議定事項,有的還可概述議定事項的意義。專題工作會議記要,常常還要寫出經驗、做法、今后工作的意見、措施和要求。假如會議內容較多,可以列標題,逐段、逐層地將會議討論的各方面題目論述明白。(3)結尾,對特別重要的會議,結尾主要是對會議的總結、發言評價和主持人的要求或發出的號召、提出的要求等。一般會議記要不需要寫結束語,主體部份寫完就結束。
第四部份落款。署名和日期均應寫在正文的右下方。署名寫會議主辦單位名稱,用全稱。成文日期一般以會議結束的日期為準。
落款以后應有主題辭、抄報、抄送及印刷說明等。
四、會議記要發布程序
(一)會議記錄人按相應會議記要格式擬稿,并由承辦會議部分的負責人審稿。
(二)會議研究事項中假如有觸及超該會議權限的事項,須經分管該事項的相干校領導審閱并簽署意見。
(三)主持會議的領導簽發。
(四)黨委辦公室或校長辦公室制發正式文件。
五、會議記要的印發
會議記要寫好并經領導簽發后,應及時發給校領導、預會職員和會議內容觸及的有關部分,假如需要公開的,可通過辦公自動化系統發布會議記要電子稿。印發會議記要也有兩種方式,一是將會議記要全文印發給相干單位和職員。二是假如會議記要的內容具有較強的機密,為保密起見,只摘錄有關部份印發給相干單位和職員。具體采用哪一種方式,由會議主持人視情況而定。
會議記要可編順序號,并視會議內容注明密級。
六、本規范由黨委辦公室、校長辦公室負責解釋。
七、本規范自發布之日起試行。
會議紀要的規范格式總結
一、會議紀要的概念
會議紀要是一種記載和傳達會議基本情況或主要精神、議定事項等內容的規定性公文。是在會議記錄的基礎上,對會議的主要內容及議定的事項,需要貫徹執行或公布于報刊的具有紀實性和指導性的文件。
會議紀要根據適用范圍、內容和作用,分為三種類型:
1、辦公會議紀要(也指日常行政工作類會議紀要),主要用于單位開會討論研究問題,商定決議事項,安排布置工作,為開展工作提供指導和依據。如,xx學校工作會議紀要、部長辦公會議紀要、市委常委會議紀要。
2、專項會議紀要(也指協商交流性會議紀要),主要用于各類交流會、研討會、座談會等會議紀要,目的是聽取情況、傳遞信息、研討問題、啟發工作等。如,xx縣脫貧致富工作座談會議紀要。
3、代表會議紀要(也指程序類會議紀要)。它側重于記錄會議議程和通過的決議,以及今后工作的建議。如《××省第一次盲人聾啞人代表會議紀要》、《xx市第x次代表大會會議紀要》。
另外,還有工作匯報、交流會,部門之間的聯席會等方面的紀要,但基本上都系日常工作類的會議紀要。
二、會議紀要的格式
會議紀要通常由標題、正文、結尾三部分構成。
1、標題有三種方式:一是會議名稱加紀要,如《全國農村工作會議紀要》;二是召開會議的機關加內容加紀要,也可簡化為機關加紀要,如《省經貿委關于企業扭虧會議紀要》、《xx組織部部長辦公會議紀要》;三是正副標題相結合,如《維護財政制度加強經濟管理——在xx部門xx座談會上的發言紀要》。
會議紀要應在標題的下方標注成文日期,位置居中,并用括號括起。作為文件下發的會議紀要應在版頭部分標注文號,行文單位和成文日期在文末落款(加蓋印章)。
2、會議紀要正文一般由兩部分組成。
(1)開頭,主要指會議概況,包括會議時間、地點、名稱、主持人,與會人員,基本議程。
(2)主體,主要指會議的精神和議定事項。常務會、辦公會、日常工作例會的紀要,一般包括會議內容、議定事項,有的還可概述議定事項的意義。工作會議、專業會議和座談會的紀要,往往還要寫出經驗、做法、今后工作的意見、措施和要求。
(3)結尾,主要是對會議的總結、發言評價和主持人的要求或發出的號召、提出的要求等。一般會議紀要不需要寫結束語,主體部分寫完就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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