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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公司績效評價報告

時間:2024-10-02 06:23:48 曉怡 報告 我要投稿

公交公司績效評價報告(通用11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報告使用的次數愈發增長,報告中涉及到專業性術語要解釋清楚。我們應當如何寫報告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公交公司績效評價報告,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公交公司績效評價報告(通用11篇)

  公交公司績效評價報告 篇1

  為了加強和規范我縣泰運城市公交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泰運公司)財政資金的使用管理,強化財政支出績效理念和責任意識,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根據《關于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若干經濟政策的意見》和《華容縣預算績效管理工作規程(試行)》(華財發[20xx]20號)等文件精神,對泰運公司20xx年財政資金使用與管理及20xx年損益和運營情況開展了績效評價。現將評價情況報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況

  20xx年3月20日,泰運公司正式從華泰汽車運輸有限公司分立,成為獨立企業法人,財務單獨核算,專業經營城市公交。公司相應內設辦公室、財計科、生產經營科、安機科和IC卡管理中心等5個科室,共有工作人員39名;另外,公司對外招聘駕駛員16名,從事⑦路公共汽車駕駛工作。

  二、公交車輛運營情況

  泰運公司現有公交車80輛,公交線路7條,實行公車公營和承租承包經營兩種模式,其經營狀況如下:

  1、承租承包模式:共有公共汽車60輛,其中①路華容一中至遠大農資市場車輛9輛;②路白頂山至清水車輛9輛;③路金谷花園至李家湖車輛9輛;④路縣政府至財政局車輛11輛;⑤路華容人家至治河渡車輛13輛;⑥路黨校至東門水碼頭車輛9輛,實行承包經營。承租、承包經營模式的從業人員由承租、承包人自行招聘,與公司不存在勞動關系,公司負責公共汽車的經營和管理,每月對個車收取承租、承包管理費,主要用于經營生產、安全管理、行管人員工資等支出。

  2、公車公營模式:共有公共汽車20臺,⑦路橋東汽車站至華都國際共有車輛16輛,車輛由縣財政全額補貼車價款383.68萬元。該線于20xx年8月3日正式運營,公司負責該線的經營和管理,承擔運營風險,從業人員由公司招聘,簽訂勞動合同,薪酬待遇按國家標準執行。另外4臺車是承租的循環線(李家湖至工農橋)下線的車輛,公司將其收購為公車公營車輛。原訂計劃上6路線(東門水碼頭至黨校),由于承租人強烈抵制,不同意公車上路經營。20xx年一直停運,經與承租人多次協商后,準備于20xx年3月份后正式啟動營運。

  三、績效評價內容

  1、20xx年、20xx年華泰公司資產、負債、收入、支出、利潤情況;

  2、泰運公司成本費用評價和合理界定并計算政策性虧損額度。

  四、公司賬面財務狀況

  附財務收支報表

  五、綜合評價情況及績效分析

  城市公共交通是交通運輸服務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滿足人民群眾基本出行需求的社會公益性事業,是城市重要的基礎設施和重大的民生工程,與人民群眾的生活息息相關,與城市經濟運行和社會發展密不可分。城市公共交通具有容量大、能耗低、效率高、污染小等優勢。由此可見,優先發展公共交通將推動建設資源節約、環境友好型城市。城市公共交通為廣大人民群眾的出行提供了便利的條件,體現了“以人為本”和社會公平性。

  績效評價組認為,從整體上看,泰運公司能夠較好的完成城市公交事務,管理上秉著安全第一,服務至上的.宗旨,極大的方便了市民出行,確立了公交在城市交通中的主體地位。從以下幾方面來說明:

  1、城市公交對居民的生活有著很大影響,公交必須以方便居民出行為目的,優化換乘中心功能和布局,提高站點覆蓋率。泰運公司積極配合縣運管所對城區公交站牌進行了合理設置和更換,確保了我縣城市公共汽車運營秩序良好。

  2、根據華政辦發[20xx]9號《華容縣盲人、一級肢體殘疾人、殘疾軍人和65周歲以上老年人免費乘坐縣城區公共汽車實施辦法》,泰運公司承擔免費乘車人員乘坐縣城區公共汽車業務,認真貫徹縣政府對城區公共汽車實行,20xx年完成老年卡年審15000多張,新辦老年卡5000多張,市民卡400多張。

  3、按照縣委縣政府指示安排,迅速調配臨時車輛方便市民。先后完成新人民醫院至老人民醫院的臨時班線任務,華都國際、創新工業園、科力嘉紡織和科創紡織的線路調整事宜。

  六、公司運營管理中存在的幾個問題

  這需要從兩個方面來分別說明,一是管理方面,二是財務方面。

  管理方面,由于我縣實現公共交通時間不長,公交事業又是一項工作強度大、服務要求高、影響力強的事業,雖然我縣公交事業在短時間內已經有了很大進步,成為大部分市民出行的首選工具,但仍有一些需要改進的地方:

  1、隨著機動車的快速增長,交通環境污染日益嚴重,我國機動車交通已成為城市主要的大氣污染源和噪聲污染源。泰運公司要爭取更新和新增新能源電動公交車,實現節能減排。

  2、公交服務水平低。主要表現為:速度慢,乘車換乘不方便,路線不合理,密度低,甚至有些地方存在公交盲區。

  3、公交車司機服務意識淡薄。目前我縣的公交服務還未能達到大部分人心中的滿意程度,在許多方面還有欠缺。部分公交司機對于乘客的詢問不太耐心、細致。客流高峰期時,由于公交車內人數較多,公交司機在部分站點不停車,致使乘客抱怨。司機從后視鏡明明看到有乘客在匆忙跑來乘車,卻故意一腳油門開走,不愿意等乘客上車。在到站的時候,乘客還沒下完,司機已經關門開走。有些車輛行駛中速度很快,剎車很急,會讓乘客不適應。而有些車輛行駛速度太慢,使乘坐車輛的及等車的乘客很著急。

  4、要大力發展汽車租賃、包車客運等交通服務方式,通過社會化、市場化手段,滿足企事業單位和個人商務、旅游等多樣化的出行需求,提高車輛的利用效率。

  5、盡快實現刷卡服務。雖然我縣已采取無人售票,這是文明縣城的一大進步,但也給市民乘坐公車帶來不便,經常因無零錢而“望車興嘆”。

  財務方面,通過查閱泰運公司獨立以來全部財務資料,較全面了解了公司財務情況,泰運公司在財務管理上有以下幾個方面影響企業的經營成果。

  1、預提費用不實,虛增企業虧損,使企業經營效果出現偏差。20xx年4-12月該企業多提福利費10.26萬元,多提安全經費0.93萬元。

  2、非正常支出較大。因企業對司機的管理制度不嚴格、獎懲機制不分明,導致20xx年度交通事故頻發,已結案的交通事故賠償損失達17.44萬元。

  3、未嚴格執行權責發生制的會計核算原則。政策性油補一般于下一會計年度到賬,但該公司未及時核算油補收入,導致少計利潤44.92萬元。

  4、管理人員較多,導致管理費用過高。該公司只有公營車輛20輛、承包車輛60輛,招聘司機16名,但管理人員卻達39人。

  公交公司績效評價報告 篇2

  我們接受貴局委托,對六安市金安區交通運輸局(以下簡稱“區交通局”)20xx年度城鄉公交一體化項目績效進行評價。我們的考評工作是依據財政部《項目支出績效評價管理辦法》(財預〔20xx〕10號)、六安市金安區財政局《關于開展金安區部分重點項目績效監控及評價的通知》等相關規定進行的。考評過程中,我們結合實際情況,實施了查閱項目相關資料,抽查會計憑證、現場考評和問卷調查等我們認為必要的考評程序。現考評工作已完成,滿分100分,本項目得分95.3分,評價等級為“優”,考評情況報告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一)項目背景

  按照六安市城鄉公交一體化工作安排,金安區于20xx年10月開始城鄉公交一體化改革工作,第一批對全區295臺農村客運車輛進行了退出經營權收購;為擴大改革成果,于20xx年12月開始對經營金安區鎮鎮、鎮村78臺農村客運車輛辦理退出經營權手續。

  市政府20xx年4月10日專題會議紀要研究決定,將省交通廳下達金、裕兩區的鄉鎮運輸服務站補助資金用于兩區城鄉公交樞紐站、首末站的土地征遷、桿線遷移補償、外水外電建設、原有公交站牌地面硬化和新增公交站牌工程;將外水外電建設、公交站牌地面硬化及新增工程交由兩區政府負責組織實施。

  本次評價的金安區交通局20xx年度城鄉公交一體化項目主要包括農村客運班線車輛退出經營權、公交站牌地面硬化及新增工程、公交站自來水外接工程、公交站配電工程和土地房屋拆遷補償。其中公交站牌地面硬化及新增工程具體由區交通局下屬單位金安區公路運輸管理所負責具體實施。

  (二)項目資金投入和使用情況

  1.項目資金投入情況

  金安區20xx年城鄉公交一體化項目共安排資金1725.94萬元,其中:市政府20xx年4月10日專題會議紀要研究安排金安區鄉鎮運輸服務站補助資金1125.94萬元(其中:省交通廳下達鄉鎮運輸服務站建設資金660萬元、市交通局下達市級退坡資金鄉鎮運輸服務站建設補助465.94萬元)、20xx年市交通局下達市級退坡資金農班線車輛收購補助資金200萬元、20xx年預算安排農班車收購項目資金300萬元以及20xx預算安排農班車收購項目資金100萬元。

  2.項目資金支出情況

  20xx年1月至20xx年10月底,金安區城鄉公交一體化支出1468.94萬元,結余239萬元,結余資金區交通局擬用于公交線路延伸優化及站牌建設,具體支付明細如下表:

  金額單位:xxx萬元

  二、項目效益

  (一)助力公交改革順利完成,構筑交通出行新格局

  金安區按照城鄉公交一體化改革方案的要求積極推動改革工作,區工作領導組在20xx年通過開展政策宣傳、引導動員等工作,保障鎮村客運車輛退出經營權工作順利進行,在規定時間內辦理了第二批78臺農村客運車輛退出經營權手續,其中報廢處理65臺車輛、下線營轉非13臺車輛,對車輛、駕駛員和客運公司進行了補貼和獎勵,維護了社會的穩定,助力全區城鄉公交一體化改革工作的順利完成。按照市政府統一安排,完成了城鄉6個公交樞紐站、8個首末站的征遷補償、外水外電以及招呼站地面硬化和新增站牌工程的建設工作。

  自20xx年10月至今,全區全面完成了城鄉公交一體化改革,開通城區至鄉鎮、鄉鎮至建制村公交班線59條,公交旅游專線1條,投入新能源城鄉公交車266臺,年度客運量達40萬人次,全區行政村公交通達率100%,改革工作的完成為城鄉居民的出行創造了更大的便利。

  (二)提升公共服務質量,降低居民出行成本

  城鄉公交一體化前農村客運班線車輛多是掛靠管理,經營不規范,旺季抬價、拉客、宰客、甩客、兜客現象時有發生,運行車輛檔次低、車況差、設施簡陋,損害了人民群眾的利益。該項目完成后,車輛統一更換為新能源綠色公交車,舒適安全;駕駛員擇優錄取,服務質量得到提升;根據人民群眾出行需求適時開通新的公交線路,最大程度滿足人民群眾的.需求;日常由六安市惠民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負責公交運營、維護和管養,經營更加規范,服務更有質量;改造后的公交線路實行統一公交票價,多數線路只需一元票價,較改革前的票價大幅降低,降低了居民出行成本,既方便了農村居民出行,又推進了城鄉公共服務一體化、均等化進程,真正做到讓改革發展紅利惠及所有群眾。

  (三)綠色出行共享生態文明,安全保障更顯民生特色

  此次公交一體化改革后采購并投入運行的公交車均為綠色新能源公交車,不僅為廣大百姓提供更加舒適、安全、便捷、優質、綠色、環保的出行服務,更助力全區在創建文明城市、營造綠色家園等方面向前邁進了一大步,使城市公交成為一道靚麗的風景線;同時,通過公交一體化改造后,改變了前期農村客運班線車輛維修不到位、駕駛員日常安全教育跟不上、隨意變更線路走向、隨意上下客等不規范現象,事故易發等運營安全風險得到有效控制,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保障得以提升,切實保障了人民群眾的利益。

  (四)帶動鄉鎮旅游、物流業發展,為鄉村振興賦能增色

  城鄉公交化一體化改革工作的完成,不僅促進了交通出行的提升,更呈現出牽一發動全身、落一子滿盤活的示范帶動效應,為促進區域經濟發展、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發揮引擎作用。為適應以全民旅游和個人游為主的旅游業發展新階段需求,開通了金安區公交旅游專線,由客運南站公交換乘中心發往東石筍風景區和響洪甸風景區,沿途串聯了大別山石窟、嵩寮巖、毛坦廠明清老街,以較低的票價、優質的服務和優美的自然景觀以及不一樣的鄉村旅游感受,吸引了大批市民和游客,取得了較好的社會和經濟效益。依托建成的公交客運站及交通綜合服務點,群眾在交通服務網點等候公交的同時可以收發快遞、網上購物,滿足了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生活需求,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農村物流“最后一公里”與“最初一公里”的瓶頸問題,為區域經濟發展提供了新動能。

  三、存在問題

  項目過程管理存在不規范情形。一是區交通局參與簽訂補充協議,協議約定由施工單位授權委托其他公司代收項目工程款并開具相應的發票,導致公交站配電工程項目涉及三個標段的工程發票及收款方與實際施工單位不一致。此行為不符合發票管理相關規定。二是部分施工單位記錄的施工日志無記錄人簽字。

  四、建議

  (一)建議區交通局加強對項目的過程管理,督促施工單位按規范要求開具發票。

  (二)建議區交通局鞏固工作成果,按照實際需求繼續優化調整路線,方便乘客出行;對已建成的6個公交樞紐站、8個首末站,升級改造為集客運、郵政、物流等多功能為一體的鄉鎮綜合服務站。

  (三)建議進一步強化農村道路建設規模與建設質量,合理布局城鄉路網。一方面要提高農村地區道路寬度,對現有較窄的農村道路進行適當拓寬,滿足公交車輛運營需求;另一方面要優化城鄉公交網絡,提高城鄉間、鎮與鎮之間及鎮與村之間的道路連通度,為城鄉公交一體化運營提供道路通行條件,提高公交通達率。

  五、績效評價指標分析

  (一)項目決策情況分析(標準分值10分,評價得分8分)

  1.項目立項(標準分值5分,評價得分5分)

  立項依據充分性(標準分值5分,評價得分5分)

  金安區城鄉公交一體化項目立項符合六安市城鄉公交一體化工作發展規劃、符合金安區交通局部門職責范圍。

  2.績效目標

  績效目標合理性(標準分值5分,評價得分3分)

  區交通局對預算安排資金“城鄉公交一體化改革原農班車收購補貼”項目編制了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績效目標細化為具體的績效指標,但未對公交招呼站硬化、公交站自來水外接工程、公交站配電工程和土地房屋拆遷補償相關內容設置績效目標。本項扣2分。

  (二)項目過程情況分析(標準分值25分,評價得分22.3分)

  1.資金管理(標準分值15分,評價得13.3分)

  (1)資金到位率(標準分值5分,評價得分5分)

  金安區20xx年城鄉公交一體化項目共安排資金1725.94萬元,實際到位資金1725.94萬元,資金到位率100%。

  (2)資金執行率(標準分值5分,評價得分4.3分)

  截至20xx年10月31日,區交通局用于城鄉公交一體化支出1468.94萬元,占到位資金1725.94萬元的85.11%,本項扣0.7分。

  (3)資金使用合規性(標準分值5分,評價得分4分)

  評價組對區交通局項目資金使用情況進行了解,并查看了相關賬簿和會計憑證,經檢查資金使用基本符合國家財經法規和財務管理制度以及有關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但也存在不規范情形,具體如下:

  區交通局實施的公交站配電工程項目有三個標段的工程發票及收款方與實際施工單位不一致。經詢問和查看相關項目資料,發現區交通局簽訂補充協議不合規。20xx年8月31日,金安區交通運輸局與安徽省響洪甸發電設備檢修公司(第一、第六標段施工單位,以下簡稱“響洪甸公司”)、安徽祥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第三標段施工單位,以下簡稱“祥源公司”)簽訂補充協議,協議約定響洪甸公司授權委托祥源公司代收項目工程款并開具相應的發票。20xx年9月1日,金安區交通運輸局與安徽潤揚電力工程有限公司(第二標段施工單位,以下簡稱“潤揚公司”)、祥源公司簽訂補充協議,協議約定由潤揚公司授權祥源公司委托代收項目工程款并開具相應的發票。以上協議違反發票管理辦法。

  2.項目實施(標準分值10分,評價得分9分)

  (1)退出經營權工作規范性(標準分值4分,評價得分4分)

  退出經營權獎補工作的審核資料完整、審核程序規范,獎補事項和標準按照實施方案規定執行。區交通局對客運班車線經營情況進行了情況調查,形成情況調查表。根據調查結果,對照方案規定的獎補事項和標準確定獎補金額。與車輛所屬企業和車輛經營業主共同簽訂“六安市金安區鎮村客運班線車輛退出經營權獎補資金確認表”和“六安市金安區鎮村客車班線車輛退出經營權協議書”。

  (2)支付拆遷補償依據充分性(標準分值2分,評價得分2分)

  20xx年1月區交通局支付第二批拆遷補償款427.1萬元。支付依據20xx年1月20日金安區人民政府向六安市城鄉公交一體化PPP項目工作領導組報送的審核認證結果,拆遷補償款按相關文件標準進行核算,支付依據充分。

  (3)建設項目實施規范性(標準分值4分,評價得分3分)

  評價組檢查了建設項目招投標資料、施工日志、監理日志、驗收報告、審計報告等各項工程資料,該項目基本按照相關業務管理制度執行,有相關記錄,有驗收和審計程序。但也存在以下問題:

  施工資料記錄不規范。金安區公交站自來水外接工程共涉及14個公交站,其中淠東公交站、馬頭公交站、閆店公交站施工單位為六安市金安區供水服務有限公司。經檢查,該公司的項目施工日志均無記錄人的簽字,其中閆店公交站項目施工日志僅記錄3天。金安區城鄉公交站臺地面硬化工程由六安市金鑫公路養護工程有限責任公司負責施工,經檢查,施工日期無記錄人簽字。

  (三)產出情況分析(標準分值40分,評價得分40分)

  1.數量指標(標準分值20分,評價得分20分)

  (1)收購鎮鎮、鎮村農班線車輛(標準分值5分,評價得分5分)

  計劃收購鎮鎮、鎮村農班線車輛78臺,實際收購78臺;

  (2)駕駛員擇業補貼人數(標準分值5分,評價得分5分)

  計劃完成駕駛員擇業補貼78人,實際補貼78人;

  (3)客運公司退出經營權數量(標準分值5分,評價得分5分)

  計劃完成客運公司退出經營權9家,實際完成9家;

  (4)公交站外水外電工程完成數量(標準分值5分,評價得分5分)

  計劃完成14個公交站外水外電建設項目,實際完成14個。

  2.質量指標(標準分值10分,評價得分10分)

  通過現場查看公交站、招呼站建設情況、檢查驗收資料質量相關結論,建設項目質量合格。

  3.時效指標(標準分值10分,評價得分10分)

  項目補貼及補償發放、建設項目均按規定時間完成。

  (四)效益(標準分值23分,評價得分23分)

  1.社會效益(標準分值15分,評價得分15分)

  全區全面完成了城鄉公交一體化改革,基本實現了城鄉客運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自20xx年10月至今,金安區開通城區至鄉鎮、鄉鎮至建制村公交班線59條,公交旅游專線1條,投入新能源城鄉公交車266臺,年度客運量達40萬人次,全區行政村公交通達率100%。

  2.滿意度(標準分值8分,評價得分8分)

  評價組對項目受益對象進行了問卷調查,詢問對項目實施滿意度,收集有效問卷10份,調查滿意度為100%。

  (五)績效評價工作配合情況(標準分值2分,評價得分2分)

  1.項目單位配合情況(標準分值1分,評價得分1分)

  在評價小組開展績效評價工作期間,區交通局、區運管所相關人員積極配合績效評價工作。

  2.項目資料管理情況(標準分值1分,評價得分1分)

  經查看被評價單位項目資料,歸檔及時,完整規范。

  公交公司績效評價報告 篇3

  一、項目基本情況

  (一)項目概況。

  根據縣政府20xx年2月14日政府常務會議決定,全縣實施城鄉公交一體化,年需政府補貼2800萬元;根據縣政府20xx年度第十三次常務會議紀要精神,鎮村公交按計劃有序開通,鄉鎮成立鎮村公交公司,車輛由縣通運公交公司統一租賃投放,產生政策性虧損由縣政府補貼,山區每臺7萬元/年,丘崗區每臺6.5萬元/年,平畈區每臺6萬元/年,新建客運站一次性補助60萬元,鄉鎮已開通村公交線64條,新建公交站場15座,車輛96臺,車輛運營補貼、電車的維保、及公交智能監控系統,由通運公交公司支付,年需政府補貼經費1000萬元。學生訂制線路追加政府補貼200萬元,三項合計20xx年度財政撥付4000萬元。

  (二)項目績效目標。

  項目績效總體目標:作為縣級增設的特色民生工程,公交運營虧損補貼列入財政預算。通過財政資金投入的保障,使得城鄉公交一體化得以正常運營。舒城公交堅持國有公益屬性,執行“全縣一個價,上車一塊錢”和70歲以上老年人等免費乘車政策。同時出臺公交運營管護辦法,有力保障城鄉公交健康可持續發展。

  項目績效階段性目標:通過公交車運營補助的持續投入使用,為全縣公共交通網絡的建立和群眾便捷舒適出行提供了有力保障,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得到了提升。

  二、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一)績效評價目的、對象和范圍。

  績效評價的目的是進一步增強公司的服務運營能力,保障全縣人民的出行便捷和安全。評價對象是縣通運公交公司,范圍是公交運營補助。

  (二)績效評價原則、評價指標體系、評價方法、評價標準等。

  績效評價遵循公平公正原則,運用成本效益分析法。

  (三)績效評價工作過程。

  績效評價工作通過確定評價范圍,收集資料,查看現場,整理數據,最后得出報告。

  三、綜合評價情況及評價結論

  通過公交運營補助的.投入,績效產出指標和效益指標得到較大提升。其中乘客運輸量、公交站場數量、公交線路和公交車臺數增長;公交車輛智能終端安裝率100.0%;全年亡人事故0件;人均出行成本降低;新能源車比例高于65.0%;鄉鎮通車率100.0%。作為全縣一項重大民生工程,社會、經濟、生態效益成果顯著,人民群眾滿意度高,促進了社會穩定,區域經濟發展。

  四、績效評價指標分析

  (一)項目決策情況。

  項目決策根據縣政府常務會議決定和相關精神。

  (二)項目過程情況。

  作為民生工程,通過縣委縣政府大力支持和財政資金的持續投入,保障了城鄉公交一體化得以正常運營。

  (三)項目產出情況。

  全年乘客運輸量、公交站場數量、公交線路和公交車臺數增長;公交車輛智能終端安裝率100.0%;全年亡人事故0件;本著增收節支,量力而行原則,運營成本也得到了控制。

  (四)項目效益情況。

  通過項目的開展,企業已被評為AAA級誠信企業,全縣人均出行成本降低,公共交通節能減排效果好,鄉鎮通車率100.0%,人民群眾滿意度高。

  五、主要經驗及做法

  近年來在縣委、縣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將公交納入縣里民生工程,實現村村通公交。解決群眾出行難問題,充分體現縣委堅持一手抓經濟,一手抓惠民,促進社會祥和穩定。政府確定了“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城市發展戰略,為公交今后的發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六、存在問題及原因分析

  公交公司因票價低、運營收入微薄,同時城區規模持續擴大,線路和車輛持續增加,運營壓力非常大,需要財政資金投入,保障城鄉一體化正常運營。

  城鄉公交一體化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客觀需求,但由于多種因素,其經濟效益較差,需政府及相關部門的積極引導與支持,進一步促進城鄉公交一體化的良性發展。

  七、有關建議

  全縣公交車輛運營密度仍需增加,建議加大城市公交網密度,縮短發班間隔時間;城區內港灣式站亭站牌沒有統一建設規劃主管單位;農村農忙時載客率不高,建議區分調整運營時間,購買符和條件的新能源車輛,建議優先更換汽車尾氣排放量相對較大的待更換車輛。

  八、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舒城縣交通運輸局無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公交公司績效評價報告 篇4

  一、項目基本情況

  (一)項目立項

  城市公共交通是為社會公眾提供基本出行服務的公益性事業,是關系國計民生的公益性事業,是關系人民群眾“衣食住行”的重大民生工程,承擔著城市經濟發展、城市生態建設和社會公平正義的功能,與城市發展的經濟目標、生態目標和社會目標休戚相關。城市公共交通企業能否保持正常的運營秩序,對城市居民的生產生活、城市的發展與建設以及社會的和諧與穩定都會產生影響。因此,對于公交企業而言,履行社會責任具有著行業特殊的意義。

  (二)項目概況

  為沂水縣盛通公交客運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由臨沂交通運輸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出資設立,主營業務:城鄉公交、城市公交、出租客運、校車客運服務等,系全資國有企業。20xx年整合沂水縣城鄉公交,投入公交客車120臺,運行18條城鄉公交線路;20xx年4月整合沂水縣城市公交,并與沂水縣人民政府簽訂城市公交運營協議,投入新能源客車60臺,運行5條城市公交線路。縣人民政府根據國家有關政策,為確保公交公司正常運營,對沂水縣盛通公交客運有限公司每年給予定額補貼720萬元。

  二、財政預算

  1.項目預算

  沂水縣人民政府根據國家有關政策,為確保公交公司正常運營,對沂水縣盛通公交客運有限公司每年給予定額補貼720萬元,列入財政預算。

  本次績效評價的對象為沂水縣盛通公交客運有限公司20xx年城市公交項目的使用績效,該項經費20xx年預算為720萬元,20xx年520萬元,財政預算審批1240萬元,實際撥付經費為1240萬元。

  2.評價結論

  城市公交地方運營補貼項目績效綜合得分為97分,評價等級為“優”。

  三、經驗做法

  (一)加強城市公交運營管理和基礎設施建設,充分發揮社會效益。

  1、公交班次控制規范,正班正點保障

  城市公交運營中,沂水縣盛通公交客運有限公司高度重視班次考核,對每個班次發班以前到調度室報班,保證了車輛正點發出。不定期上路抽查,查班次運行情況,特別是早班車、末班車的運行時間是否規范,為城市公交規范運行奠定了良好的基礎,為群眾候車等車乘車提供了方便。

  2、高度重視安全生產,保障城市公交安全運行

  城市公交車輛駕駛員均由安全科審核把關,并考試合格后方可上車,安全科對駕駛員動態管理,駕駛證到期提前提示,車輛違章即時通報,把好“人”的因素。機務科嚴把車輛技術狀況關,公交車定期年審、二護,定期上修理廠例行車況檢查,把好“車”的因素。雙管齊下,20xx年城市公交安全生產實現佳績。

  3、抓好“三清一保”,打造良好的公交車輛形象。

  清理工作臺,清理車體各類污漬,清理車輛及擋風玻璃張貼物,把車輛衛生形象作為工作個一個重點,城市公交車輛始終保持整潔衛生,一塵不染的良好形象。

  4、重視文明服務,旅客投訴率不斷下降。

  工作中加強駕駛員的培訓教育,樹立高度的服務意識,文明用語,禮貌待客,拾金不昧,文明服務水平顯著提升。同時對收到的旅客投訴,本著發生一起查實一起,對責任投訴嚴格按照《城市公交駕駛員服務規范》中的規定進行處罰,同時要與當事人進行談話,使其認識到自己錯在哪里,以后避免類似問題再次發生。對查實好的案例在駕駛員隊伍中進行通報,舉一反三,以儆效尤。

  5、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優化公交站場環境。

  沂水縣城市公交總站位于沂水汽車站北側,長途旅客出站后零公里換乘,占地面積約8000平方米。根據沂水縣城鄉公交一體化建設規劃,西城公交換乘樞紐占地面積12000平方米。

  6、發展智慧交通,智能候車,便利出行。

  打造綠色出行環境。城市公交車輛全部按照4G視頻監控系統,適時掌握車輛運行線路、時速、車內基本情況,保障安全運行。為方便群眾乘車,公司與“掌上公交”合作,將我縣所有公交站點、車輛信息、發車班次等輸入該終端,乘客在公交車上掃描按照“掌上公交”APP 后能夠適時掌握車輛運行情況,查詢乘車線路、等待時間、去程時間等。20xx年公司試點安裝電子公交站棚4處,智能候車進一步方便了群眾乘車。

  (二)制度健全,提高資金有效使用率

  從調研情況看,我局和資金使用單位沂水縣盛通公交公司都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和資金監管制度,尤其是針對公交補貼資金的使用監管制定了完善的管理辦法,城市公交財務管理規定》確保補貼資金專款專用,保證資金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更為項目的落地實施提供了堅實保障。從本項目實際看,項目財政補貼資金620萬元在申請當月即撥付至公交公司,為城市公交的正常運營提供了堅實保障。

  (三)產出效益明顯,群眾滿意度高

  20xx年城市公交改制以來,采取公車公營的模式,服務質量明顯提升,徹底杜絕了原來個體業戶經營始終存在的倒客、甩客、饋班、超員運輸、私漲票價等問題,切實實現了城市公交安全舒適、便民惠民的優越性。

  公司加大對正班正點的考核,保障了班次正常運行,群眾乘車方便快捷。加大對文明服務的考核,公開投訴監督電話,安排專人負責受理服務投訴,對查實后的責任投訴發生一起查處一起,公示一起,投訴率明顯下降,文明服務水平不斷提高。

  公交運營中,精神文明建設取得佳績。公司駕駛員王京國被評為“全國十大見義勇為英雄司機”,20xx年駕乘人員涌現出好人好事85件,拾到現金21000余元,手機12部,還有10多個身份證、銀行卡、行李等,都一一送還乘客,收到乘客贈送的錦旗16面。盛通公交駕乘人員高尚的品質和道德情操,為弘揚社會正義、傳遞社會正能量,發揮了積極作用。

  從本項目的產出效益看,項目按照臨沂交通運輸集團與沂水縣人民政府簽訂的《沂水縣城市公交運營協議》實施,各項產出指標均達到預期目標。效益指標更是顯著,無論是社會效益還是生態效益更進一步彰顯了項目的民生性質,滿足了百姓的出行需求、安全需求和環境凈化需求,群眾滿意度高。

  四、存在的問題

  通過評價發現,20xx年城市公運營補貼項目帶來了較為顯著的社會效益,但還存在一定的問題和不足,主要表現在

  相關基礎支撐材料不甚完善。

  (一)預算編制應更科學規范

  本項目涉及到的1500萬元資金為縣財政對農村通戶道路硬化工程補助資金。在工程項目申報報告中,本項目建設投資預算合計1.5億元,20xx年申請補助資金1.5億元。20xx年年初,安排預算資金250萬元,20xx年12月份,又申請追加1250萬元。在實施方案中雖明確了補助資金的`標準及支付的數額,但年度補助資金率低,后續補助資金缺口較大。

  (二)相關基礎支撐材料不甚完善

  本項目中的立項申報、招投標、合同協議等事前材料,以及資金撥付憑證較為充分,但是項目實施過程中的支撐材料較為缺乏,比如工程施工期間的績效監控,工程竣工后的驗收證明等。這些基礎材料不足,對于評價項目開展的有效性、規范性難以提供有力證據。

  五、意見建議

  (一)充分考慮項目實際和地方實際,科學編制預算

  本項目一個突出問題是補貼資金與年度預算偏差較大,年度預算資金僅為項目預算的二分之一左右。雖申請資金和實際批復資金的偏差在所難免,但也體現部門對項目實際和地方財政實際考慮論證不甚充分。以此建議部門在項目申請論證中既要立足于民,想民生之所想,急民生之所急,切實解決百姓呼聲較大的實際難題,又要充分考慮縣域實際,科學編制項目預算。同時要積極多措并舉,多方籌措資金,破解資金難題,確保各民生工程項目順利落地,盡早產出積極的社會效益。

  (二)樹立檔案意識,提升過程管理的流暢性、嚴謹性

  在推進實施項目過程中相對忽視過程的管理和相關材料的留存和歸檔。因此在績效評價量化過程中就無法取證體現過程監控和具體績效指標。建議以后重視項目業務管理過程手續的規范、齊全并及時歸檔,強化過程管理的嚴謹性,提升制度執行的有效性。同時注重與各相關部門、項目關聯單位的信息溝通,提升項目實施的流暢性、高效性。

  公交公司績效評價報告 篇5

  一、項目基本情況

  (一)項目名稱:20xx年節能與新能源公交車運營補助

  (二)項目單位:射洪市公共交通有限責任公司

  (三)主管部門:射洪市交通運輸局

  (四)項目屬性:新增項目

  (五)項目起止年限:20xx年—20xx年

  (六)資金申請情況:申報項目預算金額為190.83萬元,資金來源為財政資金。

  (七)項目概況:

  本項目的主要內容是:公交公司于20xx年購買新能源公交車20輛,20xx年購買新能源公交車30輛,并全部投入營運,年運行里程約470.53萬公里,運營成本共約1772.54萬元。

  二、評估原則

  根據20xx年預算編制要求,績效評估本著真正過緊日子的原則,厲行節約、精打細算,從嚴從緊控制項目申報和預算安排,非必要項目和工作內容可壓盡壓、應壓盡壓,做到客觀、績效、精準。

  三、評估目的

  通過事前績效評估將績效管理關口前移,為項目設立和預算安排提供重要參考依據,提高預算編制科學性、合理性,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從源頭上防控財政資源配置的低效無效,提高財政資源配置效率和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四、評估程序和方法

  (一)評估程序

  20xx年度預算項目績效評估工作通過線上與線下相結合方式開展。按照有關規定和工作安排,我單位開展自行評估,通過自行成立方式組建評估組,通過收集被評估項目相關基礎資料,并查閱資料、收集數據信息等,深入論證分析后,形成績效評估報告。

  (二)評估方法

  本項目通過現場踏勘、與項目相關人員座談或討論、市場調研等方法了解項目情況,收集相關資料,綜合分析相關情況后,對項目的立項必要性、投入經濟性、目標合理性、方案可行性以及籌資合規性實施評估。

  五、評估內容

  (一)立項必要性

  現根據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交通運輸廳《關于下達20xx年節能減排補助資金(節能與新能源公交車運營補助)的通知》(川財建〔20xx〕346號)文件規定和中央下達我省節能減排補助資金分配表。特向市財政申請撥付20xx年節能與新能源公交車運營補助資金190.83萬元,該筆補助資金將全額用于我公司公交車運營支出。

  (二)投入經濟性

  該項目申報預算190.83萬元,本次申報金額為190.83萬元,資金來源為市級財政資金。

  (三)目標合理性

  ①項目目標有對項目資金支出的目的、范圍、對象、產出、結果等要素有概括性的文字描述;

  ②績效指標三級指標內容齊全,指標值明確,項目完成指標中數量、質量、時效指標完整。

  根據審定績效目標,均滿足以下條件:

  ①績效目標根據工作任務內容設定,工作內容全面體現在績效目標之中,目標具體細致;

  ②目標圍繞項目實施后產生的經濟、社會、環境、利益相關者滿意度等方面綜合效益設立;

  ③所有項目績效目標均有對應指標。

  射洪20xx年節能與新能源公交車運營補助項目績效目標表

  (四)實施可行性

  實施的計劃性,評估內容包括制定了實施方案或計劃,組織機構是否健全,職責分工明確,有具體的實施時間,有明確的工作程序,資金足額保證,具有相應的質量檢查、驗收等必要的控制措施或手段,有針對突發事件或未知風險的應急措施。

  該項目的'實施管理及運營工作由射洪市公共交通有限責任公司全權負責,射洪市交通運輸局對項目運營進行監管。

  城市公共交通是與人民群眾生產生活息息相關的重要基礎設施,是關系國計民生的社會公益事業。城市公共交通場站作為城市公共交通的后勤保障設施,是重要的城市基礎設施,是公共交通運營的重要保障和支撐。加快公交場站建設,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不僅是緩解城市交通擁堵的有效措施,也是改善城市人居環境、促進城市可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

  (五)籌資合規性

  本次籌資具有公共性,屬于公共財政支持范圍。符合國家法律規定,籌資結構合理,資金來源渠道明確,財政資金支持方式科學合理。

  (六)評估結論

  合評分為91分,評估等級為優

  (七)其它說明事項

  公交公司績效評價報告 篇6

  一、項目基本情況

  (一)項目概況

  將樂縣公共交通客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是將樂縣20xx年公交營運虧損補貼項目的項目法人,將樂縣公共交通客運有限公司組織實施。

  公共交通運營屬于公益性質,以低票價、高密度的方式服務百姓出行,并按照有關部門規定“70周歲以上老年人免乘公交”,學生享受6折優惠。目前將樂擁有公交車53輛;線路11條,涵蓋城內、城郊、城鄉等線路,極大方便群眾出行,緩解交通壓力。

  根據將樂縣人民政府 縣長辦公室會議紀要[20xx]21號文,關于公交公司20xx年度公交運營補助,為更好地扶持將樂縣公交事業發展,會議議定以下事項:

  1、同意給予縣公交公司20xx年度公交運營虧損補助702.27萬元(含已撥付的300萬元),所需經費由縣財政核撥;

  2、同意縣公交公司今后公交車的更新置換采取縣財政出資方式進行購置。

  (二)項目績效目標

  節約運營成本,降低虧損;提高公交分擔率以及公交覆蓋率,大力提升公共交通服務水平,規范車輛運行,方便群眾出行。

  將樂縣財政局文件《將樂縣財政局關于開展20xx年度公交客運公司財政扶持補貼經費績效重點評價工作的通知》(將財[20xx]113號),為規范和加強“公交客運公司財政扶持補貼”專項資金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績效,對“20xx年度公交客運公司財政扶持補貼專項經費”開展專項支出績效重點評價工作。

  二、項目績效報告情況

  項目業主單位將樂縣公共交通客運有限公司基本按照提綱內容提交了項目績效自評報告,對項目基本概況、項目績效目標設定情況、項目實施情況、資金到位及管理情況做了較具體的說明,并總結分析了績效目標完成情況。

  三、績效評價組織實施情況

  (一)績效評價目的

  通過引入第三方開展績效評價工作,獨立、客觀、公正地核查將樂縣20xx年公交營運虧損補貼專項經費的目標實現情況,系統、科學地考評項目資金支出效益及綜合社會經濟效果,總結項目資金使用中的主要經驗及存在問題,提出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議,不斷提高財政資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為預算安排提供重要依據。

  (二)績效評價原則

  本次績效評價遵循分級負責、科學規范、公正公開、績效相關、權責一致的原則。

  (三)績效評價工作過程

  1、前期準備

  組織相關項目單位對《將樂縣財政局關于開展20xx年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通知》(將財〔20xx〕109號)、《將樂縣人民政府常務會議紀要》(第19次)、《將樂縣財政局關于開展20xx年度公交客運公司財政扶持補貼經費績效重點評價工作的通知》(將財〔20xx〕113號)、《關于下發<福建閩通長運股份有限公司會計核算辦法〉的通知》(閩通財〔20xx〕2號)、《關于下發<福建閩通長運股份有限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通知》(閩通財〔20xx〕3號)等本次績效評價涉及相關辦法、文件進行了學習,為順利完成本次績效評價工作做好準備。

  2、組織實施

  根據將樂縣財政局的部署,按照《將樂縣財政局關于開展20xx年度公交客運公司財政扶持補貼經費績效重點評價工作的通知》(將財〔20xx〕113號)文件要求,開展績效評價工作。

  3、分析評價

  項目業主單位根據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及評價標準,結合項目實際情況進行分析自評。根據項目業主單位提交的績效自評情況,對照其提供的佐證材料,對績效自評結果進行復核。

  四、績效評價指標體系、評價標準和評價方法

  本次績效評價采用《福建省財政廳關于印發<福建省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管理辦法>的通知》(閩財績〔20xx〕4號)、《三明市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管理暫行辦法》等文件規定,確定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和評價標準(詳見附表);采取目標比較法,公眾評判法,以項目業主單位自我評價為主,主管單位依據項目業主單位提供的佐證材料對其自評情況進行復核。

  五、績效評價指標分析情況

  (一)項目投入情況分析(滿分20分,得19.2分)。

  1、項目立項(包括前期工作等)情況分析(滿分8分,得7.2分)。

  (1)項目立項規范性(滿分1.6分,得0.8分): 本項目嚴格按照規定的政府常務會議紀要,縣長辦公會議紀要執行,但無完整的立項文件。扣0.8分,得0.8分。

  (2)績效目標合理性(滿分3.2分,得3.2分): 項目為促進交通運輸事業發展所必需,預期績效顯著,能夠體現項目實際產出和效果的明顯改善,符合公交車運營公司現狀和發展要求。得3.2分。

  (3)績效指標明確性(滿分3.2分,得3.2分):項目績效目標清晰,與預算編制和實施方案基本對應,預算確定資金相匹配。得3分。

  2、項目資金落實情況分析(滿分12分,得12分)。

  (1)資金到位率(滿分6分,得6分):計劃投入資金按20xx年度公交運營虧損補助702.27萬元,實際已到位資金702.27萬元,資金到位率99.96 %。得6分。

  (2)到位及時率(滿分6分,得6分):根據項目進度安排,資金到位及時率為100%。得6分。

  (二)項目實施過程情況分析(滿分30分,得27分)。

  1、業務管理情況分析(滿分18分,得15分)。

  (1)管理制度健全性(滿分3.6分,得2.4分):項目制定了較為完整的管理制度,制度建設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但實施過程中沒有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和手段。扣1.2分,得2.4分。

  (2)制度執行有效性(滿分5.4分,得3.6分):項目的實施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遵守建設項目日常管理制度,由總公司統一招標,內部控制有效執行。但未按項目資料裝訂成冊、及時歸檔。扣1.8分,得3.6分。

  (3)項目質量可控性(滿分9分,得9分):項目按要求定期向主管部門報送項目建設進展情況,并采取了監督檢查等手段,定期向財政部門匯報項目進度。得9分。

  2、財務管理情況分析(滿分12分,得12分)。

  (1)資金使用合規性(滿分8分,得8分):①項目的資金管理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財務管理制度以及公交客運財政扶持補貼管理辦法規定,項目支出符合預算批復,公交客運財政扶持補貼專款專用,無截留、擠占、挪用、虛列支出等情況,資金支付與審批符合、財政局的相關規定。得4分。②20xx年度公交客運公司財政扶持補貼項目支出實際支出702.27萬元,資金使用合法合規。得4分。

  (2)管理制度健全性(滿分2分,得2分):項目資金管理制度健全。得2分。

  (3)財務監控有效性(滿分2分,得2分):項目實施中采取了相應的財務檢查等手段,項目實施了外部審計等審計監督,得2分。

  (三)項目產出情況分析(滿分20分,得15分)。

  1、產出質量分析,質量達標率(滿分10分,得5分):控制成本、費用;提高公交分擔率,覆蓋率;降低二氧化碳排放,組織駕駛員培訓和學習等執行良好,但公交線路覆蓋率有待提高,線路有待優化,成本控制有待提高,加強運行安全。得5分。

  2、產出數量分析,實際完成率(滿分10分,得10分):實際到位金額7,022,700.00元,實際支出7,022,700.00元,其中:20xx年撥入3,000,000.00元已列補貼收入,剩余4,022,700.00元已用于彌補20xx年虧損(20xx年虧損經廈門良邦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廈良邦會審(20xx)第S272 號《審計報告》確認的金額為4,022,720.70元),支出實現率100%。得10分

  (四)項目效益情況分析(滿分30分,得24分)。

  (1)社會效益(滿分12分,得9分):項目實施方便群眾出行、生活;提高人們的交往;有利于完善將樂縣公交客運交通體系,改善縣城區交通環境,提升將樂縣門戶城市形象,公交成本控制有待提高。得9分。

  (2)經濟效益(滿分6分,得6分):公交車營運降低人們的出行成本,為社會增加了就業崗位,拉動縣城的經濟增長。得6分。

  (3)生態效益(滿分6分,得6分):公交車有利于保護環境,降低污染,有效的降低噪音,項目建設符合基本環保要求。得6分。

  (4)社會公眾或服務對象對實施效果的滿意程度(滿分6分,得3分):項目實施以來,方便群眾出行,詢問、走訪調查有高于10%的群眾對該項目有意見。扣3分,得3分。

  六、綜合評價情況及評價結論

  對照評分標準和績效分值,我們對將樂縣20xx年公交營運虧損補貼4大類一級指標6項二級指標細化的17項三級指標進行了逐項評分,本次評價得分85.2分(詳見附表),評價等級為“良”。

  七、績效評價結果應用建議

  為使績效評價結果得到合理應用,建議將本次績效評價結果作為作為將樂縣20xx年公交營運虧損補貼項目投資政策和財政局后續安排資金的`重要參考。對評價結果為優、良的項目,應當加大資金支持;對評價結果為中、差的項目,應適當壓減以后年度的投資補助規模;對通過績效評價發現存在違反財經紀律的問題,督促相關單位予以整改,并按照規定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八、存在的問題和建議

  (一)存在問題

  由于將樂縣實現公共交通時間不長,公交事業又是一項工作強度大、服務要求高、影響力強的事業,雖然將樂縣公交事業在短時間內已經有了很大進步,成為大部分市民出行的首選工具,但仍有一些需要改進的地方:

  1、公交車司機服務意識有待加強。目前將樂縣公交服務意識還有待加強,特別對于老年人乘車,部分公交司機對于乘客的詢問不太耐心、不細致。客流高峰期時,公交司機趕時間部分站點不停車,或催促行動不便老人,致使乘客抱怨。

  2、特殊人群乘車人次增長,財政負擔不斷增加。近兩年,公交車逐步更換新空調車,乘車環境不斷改善,特殊人群乘車人次逐年增加。隨著社會人群老年化及辦卡老人的增加,按照目前的免費乘車補貼政策,財政負擔將不斷增加。建議縣政府根據將樂縣特殊人群免費乘坐公交的現狀,研究調整財政補貼政策。

  (二)建議

  1、公交運營應該以群眾滿意為目標,大力提升公交服務水平,規范車輛運行,提高公交車輛分擔率;加強業務培訓,組織相關人員學習交流,借鑒同行業單位績效目標的設置方法,結合自身特點,進一步加強與業務部門的信息溝通;設置更加全面合理的績效目標。

  2、加強司乘人員教育,不斷優化服務。公司積極開展公共汽車司乘人員的思想教育工作,不斷優化服務,維護特殊人群免費乘車權益,確保將樂縣城市公共汽車運營秩序良好。

  3、線路不斷優化,提高覆蓋率,提高群眾滿意度。

  九、其他需說明的問題

  無

  公交公司績效評價報告 篇7

  一、項目基本情況

  (一)項目名稱:20xx年節能與新能源公交車運營補助

  (二)項目單位:射洪市公共交通有限責任公司

  (三)主管部門:射洪市交通運輸局

  (四)項目屬性:新增項目

  (五)項目起止年限:20xx年—20xx年

  (六)資金申請情況:申報項目預算金額為190.83萬元,資金來源為財政資金。

  (七)項目概況:

  本項目的主要內容是:公交公司于20xx年購買新能源公交車20輛,20xx年購買新能源公交車30輛,并全部投入營運,年運行里程約470.53萬公里,運營成本共約1772.54萬元。

  二、評估原則

  根據20xx年預算編制要求,績效評估本著真正過緊日子的原則,厲行節約、精打細算,從嚴從緊控制項目申報和預算安排,非必要項目和工作內容可壓盡壓、應壓盡壓,做到客觀、績效、精準。

  三、評估目的

  通過事前績效評估將績效管理關口前移,為項目設立和預算安排提供重要參考依據,提高預算編制科學性、合理性,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從源頭上防控財政資源配置的低效無效,提高財政資源配置效率和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四、評估程序和方法

  (一)評估程序

  20xx年度預算項目績效評估工作通過線上與線下相結合方式開展。按照有關規定和工作安排,我單位開展自行評估,通過自行成立方式組建評估組,通過收集被評估項目相關基礎資料,并查閱資料、收集數據信息等,深入論證分析后,形成績效評估報告。

  (二)評估方法

  本項目通過現場踏勘、與項目相關人員座談或討論、市場調研等方法了解項目情況,收集相關資料,綜合分析相關情況后,對項目的`立項必要性、投入經濟性、目標合理性、方案可行性以及籌資合規性實施評估。

  五、評估內容

  (一)立項必要性

  現根據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交通運輸廳《關于下達20xx年節能減排補助資金(節能與新能源公交車運營補助)的通知》(川財建〔20xx〕346號)文件規定和中央下達我省節能減排補助資金分配表。特向市財政申請撥付20xx年節能與新能源公交車運營補助資金190.83萬元,該筆補助資金將全額用于我公司公交車運營支出。

  (二)投入經濟性

  該項目申報預算190.83萬元,本次申報金額為190.83萬元,資金來源為市級財政資金。

  (三)目標合理性

  ①項目目標有對項目資金支出的目的、范圍、對象、產出、結果等要素有概括性的文字描述;

  ②績效指標三級指標內容齊全,指標值明確,項目完成指標中數量、質量、時效指標完整。

  根據審定績效目標,均滿足以下條件:

  ①績效目標根據工作任務內容設定,工作內容全面體現在績效目標之中,目標具體細致;

  ②目標圍繞項目實施后產生的經濟、社會、環境、利益相關者滿意度等方面綜合效益設立;

  ③所有項目績效目標均有對應指標。

  (四)實施可行性

  實施的計劃性,評估內容包括制定了實施方案或計劃,組織機構是否健全,職責分工明確,有具體的實施時間,有明確的工作程序,資金足額保證,具有相應的質量檢查、驗收等必要的控制措施或手段,有針對突發事件或未知風險的應急措施。

  該項目的實施管理及運營工作由射洪市公共交通有限責任公司全權負責,射洪市交通運輸局對項目運營進行監管。

  城市公共交通是與人民群眾生產生活息息相關的重要基礎設施,是關系國計民生的社會公益事業。城市公共交通場站作為城市公共交通的后勤保障設施,是重要的城市基礎設施,是公共交通運營的重要保障和支撐。加快公交場站建設,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不僅是緩解城市交通擁堵的有效措施,也是改善城市人居環境、促進城市可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

  (五)籌資合規性

  本次籌資具有公共性,屬于公共財政支持范圍。符合國家法律規定,籌資結構合理,資金來源渠道明確,財政資金支持方式科學合理。

  (六)評估結論

  合評分為91分,評估等級為優

  (七)其它說明事項

  公交公司績效評價報告 篇8

  為保障城市公交基本服務供給,充分調動公交運營企業(以下簡稱“公交企業”)積極性,合理控制運營成本、提升服務質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根據《政府購買服務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102號)、《城市公共汽車和電車客運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20xx年第5號)、《財政部交通運輸部關于推進交通運輸領域政府購買服務的指導意見》(財建〔20xx〕34號)、《貴州省城市公共交通條例》《貴州省財政廳關于印發〈貴州省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的通知》(黔財綜〔20xx〕39號)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總則

  (一)目的作用

  建立貴陽市政府購買公交服務制度,目的是深入貫徹落實城市公交優先發展戰略,完善行業管理制度體系,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促進政府職能轉變,推進交通運輸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二)基本原則

  1.公益主導。充分發揮政府主導作用,將政府購買城市公交服務納入公共財政預算,以市民可承受的出行成本提供基本公交出行服務,保障市民公交基本出行需求。

  2.可持續原則。堅持公交基本服務標準與城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及財政承受力相適應,企業經營保本,保障公交運營服務與財政扶持可持續,促進公共交通事業健康穩定發展。

  3.獎罰并重。推動公交企業建立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建立運營成本約束與服務質量績效考核獎懲機制,激發企業不斷提高公交運營服務質量、增收節支的積極性。

  (三)適用范圍

  在貴陽市實施政府購買城市公交服務的活動,適用于本方案。市交委代表市人民政府作為購買城市公交服務的主體。

  (四)購買內容

  本方案所稱城市公交服務,是指在貴陽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區域范圍內,按照城市公交行業管理部門核準的線路、站點、時間和票價為社會公眾提供基本出行服務的活動,以及其他政府指令性任務。

  (五)資金來源

  政府購買城市公交服務資金由市財政與各區財政分級負擔,具體方案另行制定。市財政與各區財政負擔的政府購買城市公交服務資金由市財政及各區財政分別列入年度財政預算。

  二、主要任務

  (一)實施政府購買機制

  以成本規制為依據,合理界定政府購買服務資金規模;

  以服務質量績效考核為手段,保證財政資金切實提升公交服務質量。

  (二)提升企業經營活力

  確保政府購買服務資金及時撥付,提高企業可持續經營能力,降低債務風險。

  (三)保障人民出行質量

  實施服務質量績效考核,并將考核結果與政府購買服務資金直接掛鉤,保障人民群眾獲得高質量的公交出行服務。

  三、政府購買城市公交服務資金預算方法

  政府購買城市公交服務預算資金應包括政府購買城市常規公交服務預算資金和購買政府指令性任務預算資金。計算公式為:

  政府購買城市公交服務預算資金=政府購買城市常規公交服務預算資金+購買政府指令性服務預算資金

  其中:

  政府購買城市常規公交服務預算資金=運營成本預算-主營業務收入預算

  (一)政府購買城市常規公交服務預算資金

  該項資金根據公交企業執行規制年度運營服務計劃產生的運營成本預算與主營業務收入預算之間的差額計算。運營成本預算是指按照《貴陽市城市公交運營成本規制辦法》測算的運營成本,主營業務收入預算是指公交企業經營公交服務所取得的客運收入預算。

  (二)購買政府指令性任務預算資金

  該項資金根據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務的公交服務所需的實際運營成本進行預算,政府指令性任務包括購買公交企業完成政府要求提供的保障大型公益活動、應對突發事件和執行搶險救災、為當地新產業發展進行的示范運行及其他政府指令性公交運營服務、市委、市政府、市委宣傳部、市文明辦等部門要求展示和播放的公益性廣告以及在公交年度運營計劃外新開公交線路提供的公交服務。下達政府指令性任務的相關部門應先將指令性任務需求報送市政府,獲得批復后轉發市交委,并在公交企業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務后出具書面證明材料,公交企業測算指令性任務成本并形成書面材料報送市交委。

  四、政府購買城市公交服務資金核算方法

  政府購買城市公交服務核定資金根據核定運營成本、核定主營業務收入、實發專項補助資金、公交企業多元化經營收益、服務質量考核績效、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務情況進行核定。若公交票價調整導致政府購買城市公交服務核定資金為負數,則該部分資金用于彌補歷史補貼欠賬。計算公式為:

  政府購買城市公交服務核定資金=政府購買城市常規公交服務核定資金+核定購買政府指令性任務資金

  其中:

  政府購買城市常規公交服務核定資金=核定運營成本-核定主營業務收入-實發專項補助資金-公交企業多元化經營利潤×30%+服務質量考核績效

  (一)核定運營成本及核定主營業務收入

  核定運營成本是指按照《貴陽市城市公交運營成本規制辦法》核定的規制年度企業運營成本,主營業務收入是指經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確定的公交企業主營業務收入。

  (二)實發專項補助資金

  實發專項補助資金包括中央、省、市(區、縣)財政實際撥付的專項補助資金。其中,中央級財政專項補助是指根據《關于完善城市公交車成品油價格補助政策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通知》(財建〔20xx〕159號)、《關于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xx〕86號)等文件規定,由中央財政撥付的`城市公交車成品油價格補助與新能源公交車運營補助等。省市級財政專項補助資金由市財政局據實核定。各級財政專項補助資金計算公式為:

  實發專項補助資金=∑(各級財政專項補助資金)

  各級財政專項補助資金按照相應的資金使用安排原則、資金支持范圍、資金申報、資金審核與撥付、資金撥付方式、監督管理等政策要求,由相應管理部門進行預算、撥付和計算,做到專款專用。相關部門要加強專項資金的績效評價和考核,切實提高專項資金使用效益,確保實現政策目標。

  (三)公交企業多元化經營利潤

  公交企業多元化經營利潤是指公交企業依靠提供公交基本服務所需資產(車輛、場站等)開展多元化經營所取得收益,包括含廣告、物業出租、車輛維修、加氣(充電)服務和對外投資等業務所產生的利潤。為鼓勵公交企業依托主營業務發展多元經營業務,政府、企業按3:7比例分享多元經營業務利潤,企業留存70%,用于企業擴大多元經營生產,實現企業可持續發展,30%用于反哺常規公交政策性虧損。如公交企業多元化業務虧損,則公交企業多元化經營利潤為零。

  (四)服務質量考核績效

  服務質量考核績效指與公交企業服務質量考核成績掛鉤的績效資金。由市交委按照《貴陽市城市公交運營服務績效考核管理辦法》對公交企業進行考核,并確定考核成績。服務質量考核績效采用“雙向激勵”方式,考核成績達到或超過規定要求時,公交企業可全額獲得政府購買城市公交服務資金及額外的獎勵資金,考核成績未達到規定要求的,扣減相應的政府購買城市公交服務資金,具體考核方法為:

  考核結果為優秀,服務質量考核績效=500萬元;

  考核結果為良好,服務質量考核績效=300萬元;

  考核結果為合格,服務質量考核績效=0萬元;

  考核結果為不合格,服務質量考核績效=-1000萬元。

  考核年度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同責以上)的,服務質量考核績效減半;發生特大交通事故(同責以上)的,不予發放服務質量考核績效獎勵。

  (五)核定購買政府指令性任務資金

  市交委根據公交企業執行政府指令性任務書面證明文件以及公交企業提交的相關材料核定政府指令性任務合理成本,在清算政府購買公交服務資金時一并兌付。計算公式為:

  核定購買政府指令性任務資金=∑(各類政府指令性任務成本)

  五、財政購買服務預算編制、資金撥付與結算

  市財政局采用“分季預撥、次年清算”方式將購買城市公交服務資金撥付公交企業,具體流程按照預算編制、季度預撥、服務質量績效考核、核定應發資金、結算實發資金五個步驟操作。

  (一)編制購買服務資金預算

  1.規制年度上一年9月底前,由公交企業編制規制年度公交運營計劃,提交市交委審核。

  2.規制年度上一年10月底前,市交委以年度公交運營計劃為基礎,結合本方案及《貴陽市城市公交運營成本規制辦法》初步編制規制年度政府購買城市公交服務資金預算,市交委會同市財政局綜合考慮本市公交基本服務需求以及市、區兩級財政承受能力,合理確定規制年度公交運營計劃。

  3.規制年度上一年11月底前,市交委按照部門預算編制要求和程序,根據正式確定的規制年度公交運營計劃,編制規制年度市、區兩級財政應負擔的購買城市公交服務所需資金預算,并列入年度財政預算。

  4.規制年度當年,經市、區兩級人大審查批準規制年度政府購買城市公交服務所需資金預算后20日內,市交委會同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向社會公布規制年度公交運營計劃。市交委與公交企業簽訂政府購買服務合同。

  (二)分季度預撥政府購買城市公交服務資金

  市、區兩級人大批準政府購買城市公交服務所需資金預算后,由市財政局統一于每季度末前向市交委撥付規制年度購買城市公交服務資金的25%,市交委收到后及時向公交企業撥付政府購買城市公交服務資金。

  (三)核定運營服務質量考核績效

  1.規制年度次年2月底前,市交委會同有關部門,按照《貴陽市城市公交運營服務績效考核管理辦法》規定,組織對公交企業進行年度考核,考核結果向社會公示。

  2.規制年度次年3月底前,市交委會同市財政局根據運營服務績效考核結果,按照《貴陽市城市公交運營服務績效考核管理辦法》核定公交企業服務質量考核績效。

  (四)清算政府購買城市公交服務資金

  規制年度次年5月底前,市交委根據已預撥政府購買城市公交服務資金、規制年度運營成本、主營業務收入、多元化經營收益、實發專項補助資金、購買政府指令性任務核算政府購買城市公交服務資金,并進行年度清算。如已撥付政府購買城市公交服務資金高于核定金額,則超撥部分從下一規制年度第一季度政府購買城市公交服務預撥資金中扣減。如已撥付政府購買城市公交服務資金低于核定金額,則在清算完畢后一個月內據實補撥購買城市公交服務資金。

  市財政局應將各區財政應負擔的政府購買城市公交服務資金(預撥與清算)數額及時行文告知各區。

  六、監督與績效考核

  (一)市交委會同市財政局建立公交運營服務信用記錄,對公交企業弄虛作假、騙取套取、擠占挪用財政資金的行為,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有關規定嚴厲查處,保障財政資金安全。

  (二)市交委、市財政局建立政府購買城市公交服務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機制,加強公交企業成本效益分析,推進政府購買城市公交服務資金的評價工作。

  七、附則

  (一)公交企業未經批準自行開通公交運營線路的,不予核發政府購買公交服務資金。

  (二)本方案由市交委牽頭,會同市財政局、市國資委等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本方案由市交委負責解釋,涉及其它部門法定職責及相關政策制度的內容由其負責解釋。

  (三)具備條件的區(縣)可參照本方案執行。

  (四)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實施。

  公交公司績效評價報告 篇9

  為加強公交企業監督管理,保障財政補貼資金有效落實,結合《晉城市公共交通條例》《晉城市公共交通運營補貼辦法》等相關文件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適用于晉城市主城區范圍內的公交企業。考核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每年度為一個考核周期。

  一、設立考核機構

  由市交通運輸局牽頭,會同市財政、國有資產管理等部門人員組成考核組,組長由市交通運輸局分管領導擔任。考核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交通運輸局綜合運輸管理科,主任由市交通運輸局科室負責人擔任,具體負責公交企業年度考核工作。

  主要工作職責:

  1.制定、修改本考核辦法;

  2.設定年度考核目標值;

  3.組織開展考核工作;

  4.組織開展年度公交企業滿意度調查工作;

  5.公示考核結果并報送有關部門。

  二、設置考核指標

  1.公交企業績效考核內容:由設施與服務、安全與穩定、運營效率、行業處罰、任務落實、企業創收6部分17個指標組成。重點考核公交企業在運行質量和社會效益、資金運營效率及投入合理性、承擔部分政府指令性工作計劃和任務落實情況。

  2.考核指標采用百分制,總分為100分。績效考核體系及指標取值按照年度滾動調整與優化。

  三、考核程序及要求

  1.考核工作辦公室每年初設置調整考核目標值,向公交企業下達考核方案。

  2.考核工作組每年底組織開展年度公交企業滿意度調查工作,對公交企業進行考核評分,提出意見并由參加考核工作的人員簽字確認。

  3.考核工作辦公室將考核結果及意見上報考核組組長進行審核,形成考核結果。

  4.考核工作辦公室自考核結果確定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被考核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交企業對考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考核結果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考核工作辦公室申請按本方案的有關規定重新考核。不予重新考核的,考核工作辦公室應當書面向公交企業說明理由。

  5.考核結果抄送市財政局、市工信局等相關部門,作為預撥公交企業運營補貼的重要依據。

  四、考核結果運用

  1.根據年度考核得分,將公交企業運行績效劃分為優秀(考核得分≥85分)、合格(65分≤考核得分<85分)及不合格(考核得分<65分)三個等次。完成目標值且考核優秀的按考核基金增值部分的50%進行獎勵;完成目標值且考核合格的`按考核基金增值部分的20%給予獎勵;未完成非主營業收入目標值的不予以獎勵,且從年度補貼資金中扣除未完成差額。考核不合格的直接扣除年度補貼資金總額的5%。

  2.公交企業可將考核結果作為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企業經營管理層及其報酬事項的重要依據之一。

  3.公交企業應針對考核中被扣分的項目提出具體整改措施并及時整改。

  五、監督管理

  1.考核人員在考核過程中徇私舞弊的,由考核組取消其考核資格,并向其所在單位通報。在考核工作中利用職權謀取利益或者侵犯公交企業合法權益的,由所在單位依法處理。

  2.被考核單位在考核過程中弄虛作假的,考核結果視為不合格;有其他違法行為尚未受到處理的,應當依法處理或者移送相關部門處理。

  3.本方案由考核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公交公司績效評價報告 篇10

  為進一步提高公共交通運營服務水平,保持公交行業穩定持續發展,根據《國務院關于城市優先發展公共交通的指導意見》(國發〔20xx〕64號)和《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見》(晉政辦發〔20xx〕23號)文件精神,依照《晉城市公共交通條例》相關規定,制定本方案。

  一、補貼原則

  (一)公交運營補貼費用納入公共財政預算支出的原則;

  (二)公共交通可持續發展,政策資金支持原則;

  (三)財政補貼與公交服務質量考核相結合原則;

  (四)公交企業集約高效、節能環保的原則;

  (五)科學劃分政策性虧損和經營性虧損的原則。

  二、補貼范圍

  1.市區公交企業運營的城市公交、城際公交、旅游公交由市級財政補貼。

  2.各縣(市)運營的“城市、城際、城鄉、旅游、鎮村”公交由屬地縣(市)財政補貼。

  三、補貼方式

  (一)城市公交

  按照“規制成本-規制收入+績效考核獎懲”的方式補貼。

  1.規制成本

  ①人工費:含城市公交企業管理人員、駕駛員工資和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勞動保護費、住房公積金及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

  建立駕駛員工資正常增長機制,以上年度駕駛員年人均工資為基數,與當地同行業職工工資增長額保持同步。

  嚴格控制非公交駕駛員的工資增長,逐年壓縮非生產性人員數量。在目前工勤管理人員人車比1:1基礎上,利用3年時間達到0.5:1。超出規定比例的人員費用由企業自行承擔。

  ②折舊費:用于支付城市公交購車費用(含購車利息),不得挪作它用。經市政府批準購置的城市公交車輛按8年計提折舊費。車輛報廢按國家規定的使用年限執行,需提前報廢車輛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剩余折舊費一次性計入當年補貼。

  ③能耗費:純電動公交車運營產生的能耗費用。按高峰、低谷和平時段的實際平均值核定。以車輛類型核定每百公里耗電:8米車耗電量63度;10米車耗電量73度;12米車耗電量83度。能耗費用超出部分由企業自行承擔。

  ④車輛修理及輪胎消耗費:城市公交車保養維修和輪胎更新費用。車齡3年以下,當年費用不得高于上年度費用的10%,車齡3年以上8年以下,當年費用不得高于上年度費用的15%,超出部分由企業自行承擔。

  ⑤保險費:含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車損險、客運乘運人責任險。事故賠償超出保險賠償之外的費用由企業自行承擔。

  ⑥安全費:車輛安裝的定位裝置、配備維護應急救援器材設備、應急演練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費。

  ⑦場站租賃及維護費:保障城市公交企業正常運行產生的場

  地租賃及維護費(含用水、用電、取暖費)。

  ⑧信息化系統維護費:城市公交車輛、站點安裝的網絡信息設備,企業管理調度建設的信息平臺及網絡系統維護費。

  ⑨車輛審驗費:城市公交車輛上牌及年度審驗費。

  ⑩企業提供城市公交服務依法繳納的稅金。

  2.規制收入

  城市公交運營車輛產生的投幣、微信、支付寶、IC卡等電子刷卡收入。國家及省、市、縣下達的相關補貼補助資金收入。利用場站及車輛產生的廣告、包租車輛、出租場站等固定資產的收入。

  3.績效考核獎懲調節

  ①為降低運營成本,提升服務水平,將公交企業廣告、包車、場站及房屋出租收入總額設為獎勵基金,以20xx年為基數,20xx年及20xx年兩年以年遞增50%下達目標值,2022年至2025年的目標值在年度考核方案中另行明確,完成目標值且考核優秀的按獎勵基金增值部分的50%進行獎勵;完成目標值且考核合格的.按考核基金增值部分的20%給予獎勵;未完成目標值的不予以獎勵,且從年度補貼資金中扣除未完成差額。考核不合格的從年度補貼資金中扣除5%。獎勵資金不列入規制收入。

  ②能耗費、車輛修理及輪胎消耗費、保險費、場站租賃及維護費和上年度支出相比,節約的費用按照企業留70%、上繳財政30%的比例分配。企業節約成本費用不計入規制收入。

  (二)城際公交、旅游公交

  市區發往各縣(市)的城際公交和旅游公交按照原核定客運班線票價與現行政府指定票價差額乘以實際載客數的方式補貼。

  (三)不得計入補貼的費用

  1.購置、建造與公交運營無關的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的支出。

  2.固定資產盈虧、毀損、閑置和出售的凈損失。

  3.對外投資支出。

  4.贊助、捐贈支出。

  5.罰款、滯納金、違約金。

  6.城際、旅游公交除票價差額以外的其它費用。

  四、公交車輛購置

  1.城市公交、旅游公交、城際公交車輛經市交通、財政部門審核,市政府批準后由企業融資購置。

  2.城市公交車購置以8年計提折舊費的方式償還購車費用。旅游、城際公交車購置資金由企業自行承擔。

  五、補貼程序及審計清算

  按照企業編制預算、主管單位審核并報財政部門列入當年預算的程序進行,每季度預撥年度預算總額的25%。次年初,交通部門委托審計機構對公交企業上年度補貼資金進行審計,并會同財政、工信等部門對公交企業進行績效考核。財政部門對審計報告和績效考核結果審核后進行年度清算。

  六、監督管理

  (一)加強日常運營管理。交通部門要適時對公交企業運營狀況進行監督管理;財政部門要適時對補貼資金使用狀況進行監督管理;審計部門要適時對補貼資金進行審計監督。

  (二)加強智慧交通信息化管理。交通部門要督促公交企業運用大數據精準分析客流,調整運力結構,適時優化線路,提升服務水平。

  (三)嚴格履行股東職權。山西汽運集團晉城汽車運輸有限公司和晉城市國有資本投資運營有限公司要按照《晉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章程》對公交企業日常生產經營和固定資產進行全面監督管理。

  (四)公交企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情形予以暫緩、扣減、停止撥付財政補貼資金,直至取消財政補貼資格:

  1.報送不實或虛假補貼申報材料。

  2.運營服務績效考核不達標。

  3.不服從政府調度指令。

  4.有重大交通責任事故及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行為。

  七、附則

  本方案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有效期3年;之前有關規定與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為準;2020年6月舊辦法失效后到本方案生效前的補貼事宜參照本方案執行。

  公交公司績效評價報告 篇11

  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企業領導班子和干部員工隊伍建設,健全科學分類考核評價機制,著力解決城市公共交通企業的盈利性與公益性、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之間的矛盾,使城市公共交通企業自覺為廣大市民提供安全點、優質高效的出行服務,把政府惠民政策落到實處,根據《公司法》、《企業國有資產法》有關規定,《湘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湘潭市市屬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辦法和湘潭市市屬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辦法的通知》(潭政辦發〔20xx〕81號)、《關于進一步規范監管企業收入分配有關事項的通知》(潭國資〔20xx〕84號)文件要求,結合城市公交企業經營管理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的要求及原則

  本方案所指績效考核與管理,是指根據市委、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對公交公司的總體要求,通過對考核對象的績效進行考察、核實,以百分制的形式進行綜合評價,作為對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薪酬計發的依據并遵循以下原則:

  (一)依法考核原則。按照科學發展觀、國有資產保值增值以及服務水平的要求,依法考核公司負責人的經營業績。

  (二)激勵與約束相結合原則。按照責權利相統一的要求,建立公司負責人經營業績同激勵約束機制相結合的考核制度,建立健全科學合理、可追溯的資產經營責任制。

  (三)社會效益為主兼顧經濟效益原則。公交企業屬公共服務類企業,主要以確保城市正常運行和穩定、實現社會效益為目標,同時兼顧企業經濟效益。

  二、考核對象和范圍

  指符合相關程序任命的公交企業負責人。

  三、考核的組織

  根據市委、政府的'統一布置,由市國資委會同市交通運輸局,統一組織分項進行考核。市交通運輸局和企業簽定經營業績責任書(年度),并報市國資委備案后,下達考核指標,明確權責,確立考核與獎懲辦法,并對企業的經營管理情況分季度、半年度進行督查,年終考核獎懲兌現。

  四、考核內容

  (一)經濟指標

  1、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率:

  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率=(考核期末扣除客觀因素后的國家所有者權益/考核期初國家所有者權益)×100%

  指存在盈利和盈利前景的企業,客觀因素根據國務院國資委9號令規定審核確定。

  2、年度控虧:公交企業通過政府補貼在一定期間不能彌補虧損,采取該指標。

  3、其他經濟指標:由市交通運輸局按公司實際情況確定。

  (二)社會滿意度評價指標

  1、公眾滿意度。根據服務投訴情況和隨機調查結果確定。

  2、員工滿意度。反映企業工資收入、工作環境、民主管理、獎懲機制等各方面的情況。

  (三)服務質量指標

  1、特許經營管理規范

  2、駕駛員服務規范

  3、營運車輛整潔規范

  4、營運秩序規范

  5、線路、站點站牌設置規范

  6、服務投訴規范

  7、其他規范

  (四)綜合評價指標

  指企業黨風廉政建設、自身建設、計劃生育、企業維穩及企業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制度的貫徹落實等方面的綜合考評。

  五、考核方法

  根據企業各自不同的特點,確定其相關指標的基本分值。采用百分制的計分方法。

  年度考核各項指標均完成目標值時得基本分100分。

  (一) 經濟指標的考核計分

  經濟指標完成情況以年度審核確認后的數據為準。根據公交行業公益性服務為主、經濟利益為輔的特點,確定分值為25分。

  超過目標值時,絕對值指標每超過5%,加0.5分;相對值指標每高于1個百分點,加0.5分;

  低于目標值時,絕對值指標每低于5%,扣0.5分;相對值指標每低于1個百分點,扣0.5分。

  每項指標加分與扣分的上限與下限分別為該項指標基本分值的60%。

  (二)滿意度考核計分

  滿意度考核分值為30分。采取100分制測評和隨機問卷調查,分非常滿意、滿意、基本滿意和不滿意四個等次,平均90分以上為非常滿意,考核為滿分30分,每增加1分考核得分加0.5分; 80-90以上為滿意,考核為滿分30分;70-80分為基本滿意,考核得分28分;70分以下為不滿意,考核得分25分。

  (三)服務質量指標考核得分

  服務質量指標考核分值為25分。具體考核計分按《湘潭市城市公交服務質量考核辦法》執行。

  (四)綜合評價指標考核

  綜合評價指標考核分值為20分,采用扣分制。其中發生特大安全事故負責人無績效薪酬,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為0分。

  六、考核的獎懲

  對企業負責人的考核,依照考核計分結果,直接和企業負責人薪酬掛鉤。

  1、薪酬的構成及確定

  工資是企業負責人每月的基本收入,按月發放,享受年薪后計減。企業負責人年度薪酬由基薪、績效薪酬構成,基薪為企業職工平均工資的2-3倍。企業法定代表人的年度薪酬系數為1,其他負責人的基薪根據其任職崗位、責任、風險大小確定,應合理拉開差距,其薪酬系數控制在0.7-0.9之間。

  年度薪酬計算:

  年度薪酬=基薪×[1+(考核分數-70分)/20]

  考核得分低于80分時,企業負責人不享受年度薪酬;高于80分時,計算企業負責人的基薪和績效薪酬,但年度薪酬收入最高不超過職工平均收入的6倍。

  2、薪酬兌現

  企業負責人薪酬支付實行“先審計、后兌現”的原則。市國資委會同交通及客管等部門審核確認的公司年度經營業績考核目標值的實際完成數作為兌現薪酬的重要依據。

  企業負責人年度薪酬按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計算。每年年度終了,市國資委將審核后的企業負責人績效考核目標完成情況擬定其薪酬發放標準,報市政府研究決定通過后,兌現結算全年薪酬。

  企業主要負責人的薪酬的80%由企業一次性支付當期兌現,20%作為風險基金。

  企業負責人的薪酬收入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企業負責人薪酬計入企業工資總額并在企業工資統計中單列。

  企業負責人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應由個人承擔的部分,按國家和本市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時足額繳納。

  企業負責人在任期結束、退休、崗位調整、辭職、辭退時,當年績效薪酬應在任期或離任審計結束后半年內兌現。審計中發現有重大問題的,扣減企業負責人當年績效薪酬。

  對在資源節約、扭虧增效、管理創新、重大建設項目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績,做出重大貢獻的企業負責人,由市國資委報市政府進行專項獎勵。

  3、風險基金管理

  企業負責人的風險基金由企業制定相應辦法并設立專賬管理。

  風險基金的扣罰:

  (1)因管理不善、決策失誤,導致國有資產重大損失的,視情節輕重扣罰企業負責人繳納的風險基金的60%~100%。

  (2)考核或審計中發現企業負責人任期內存在潛虧、虛盈的,應相應扣減風險基金。

  風險基金在企業法定代表人任期審計或離任審計結束后結算發放。

  七、薪酬管理與監督

  1、企業根據本方案制定本企業負責人年度薪酬方案,市國資委在對其審核后予以批復。

  2、按照本方案進行薪酬管理的企業應逐步規范預算管理,加強財務監督,規范企業負責人職務消費,增加職務消費透明度。職務消費的范圍和標準要嚴格按有關規定執行。

  3、因工作需要在一年內崗位發生變更的,按任職時段計算當年薪酬。

  同時擔任多家公司負責人的,只能在一家公司領取薪酬。

  4、除國家另有規定及經市國資委同意外,企業負責人不得在企業領取年度薪酬方案(已經市國資委審核)所列收入以外的其他收入。

  5、企業負責人的基薪、績效薪酬和符合國家規定并經市國資委審核同意的其他收入,由企業對其負責人的具體收入與支出實行臺賬管理。

  6、市國資委定期對企業負責人薪酬發放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對執行本方案過程中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企業和企業負責人,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理。

  (1)對于超核定標準發放企業負責人收入的,責成企業收回超標準發放部分,并對企業、企業主要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給予通報批評;

  (2)對借實行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之機,超提、超發工資的,除對企業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給予通報批評外,酌情扣發;

  (3) 企業虛報、瞞報財務狀況的,除由有關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處理外,酌情扣發企業法定代表人及相關負責人的績效薪酬;情節嚴重的,給予紀律處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4)企業法定代表人及相關負責人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導致重大決策失誤、重大安全與質量責任事故、嚴重環境污染事故、重大違紀事件,給企業造成重大不良影響或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扣發其績效薪酬;情節嚴重的,給予紀律處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發生安全與質量責任事故、環境污染事故的,按照“一崗雙責”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7、按本方案進行薪酬管理的企業在向市國資委報送企業負責人薪酬方案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1)企業負責人的薪酬方案。包括基薪確定、薪酬結算方案。

  (2)企業基本情況。包括企業法人治理結構概況、年度總結報告。

  (3)企業負責人上年度的收入情況。

  (4)企業負責人職務消費情況。包括規范職務消費的制度建立情況及職務消費納入個人收入發放的情況。

  (5)企業負責人內部目標責任制考核結果。

  (6)企業負責人任職情況。

  (7)住房公積金的繳費基數及理由。

  (8)企業負責人其他貨幣性收入情況。

  8、企業在市國資委公布企業年度業績考核結果后15日內,將本企業負責人的薪酬方案及相關材料報市國資委。

  9、企業應當按照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建立規范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企業內部應逐步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建立健全績效考核體系。子公司主要負責人的薪酬由其母公司參照本方案執行,并報市國資委備案。

  10、本方案由市國資委負責解釋,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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