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績效獎勵方案范文(精選5篇)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條不紊地開展,通常會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的內容多是上級對下級或涉及面比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帶“文件頭”形式下發。那么你有了解過方案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招商績效獎勵方案范文(精選5篇),歡迎大家分享。
招商績效獎勵方案1
為加大我縣招商引資力度,進一步明確招商工作任務,充分調動各鄉鎮、縣直各單位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有效推動全縣招商引資工作再上新臺階,特制定本方案:
第一條 任務安排
1、縣處級領導干部(含調研員、副調研員)每人引進1個項目。
2、各鄉鎮引進項目任務以縣工業領導小組下達(給各鄉鎮)的引進任務為準。
3、縣經貿局、縣政府招商中心各引進3個項目,城聯社、富源中小企業管委會、藥業發展局、駐榕辦、駐溫辦、京津商會、上海商會、廣西商會各引進2個項目,其他縣直單位各引進1個項目。所引進項目固定資產投資必須達到200萬元以上(含200萬元)。
第二條 項目認定
1、本方案以當年新引進的項目為考評對象,項目必須屬于《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除淘汰類外符合我縣發展的項目。項目認定范圍主要包括先進制造業、新興產業、高新技術產業、現代服務業(重點為旅游文化類、商貿物流類)以及基礎設施項目(含以BT或BOT運作模式)。
2、不予認定的資金和項目:政策性資金、農業種養殖項目、本縣內企業法人名稱變更或兼并及股東重組項目、原有企業擴大再生產或異地搬遷項目。縣委、縣政府確定的“一事一議”項目除外。
第三條 考評組織
成立招商引資工作績效考評領導小組,縣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王青任組長,縣委常委、縣政府副縣長陳守榕,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蘇吳淞,縣政府副縣長黨帥,縣政府副縣長袁濟光任副組長,成員由縣紀委、縣委辦、政府辦、縣委組織部、發改局、經貿局、財政局、工商局、稅務局、統計局、審計局、人行柘榮支行、縣政府招商中心等單位抽調人員組成,辦公室設在縣政府招商中心。
第四條 考評程序
1、申報:各招商目標單位應及時向縣招商引資工作領導小組報送項目進度以及資金到位情況,并提供如下材料:
⑴投資方證明:提供投資者的身份證明或投資企業的營業執照等。
⑵項目證明:提供項目簽約合同、注冊資金證明、土地報件、預征地款證明以及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等相關材料。
⑶資金證明:提供驗資報告、銀行進帳單、設備清單、評估報告、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等,以非貨幣資金投資的,應提供投資企業的資產驗收單。(引進外資可按同期人民幣匯率折算成內資后乘以2倍計算,涉及港、澳、臺的投資,比照此辦法計算)
2、認定:縣招商引資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各招商目標單位報送相關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進行審核確認,并將項目審核結果報縣政府備案。
第五條 考評辦法
本考評方案按20XX年度績效考評辦法執行。
第六條 獎勵措施
(一)基金設立
縣財政每年預算安排100萬元作為招商引資專項獎勵基金,用于兌付招商引資工作中的各種獎勵。該專項獎勵基金當年若有結余,結轉至下年度使用。
(二)獎勵設置
1、單位獎勵:
⑴各鄉鎮:
經相關部門考核,認定為新增規模企業的,每新增一家一次性獎勵企業2萬元,獎勵企業所屬鄉鎮1萬元。
⑵縣直各單位:
①稅收獎勵:根據《關于進一步促進工業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柘委〔20XX〕24號)第八條規定執行。
②縣直單位獨立引進項目的獎勵標準參照個人獎勵相關條款執行;縣直單位與鄉鎮共同引進項目,獎勵由縣直單位與鄉鎮自行協商。(縣經貿局、縣政府招商中心任務數內不予獎勵)
2、個人獎勵:
⑴先進制造業、新興產業、高新技術產業項目:
①引進單個項目固定資產投資(含土地出讓金)在500萬元(含500萬元)-1000萬元的有功人員獎勵2萬元;固定資產投資在1000萬元(含1000萬元)-1500萬元的有功人員獎勵5萬元;固定資產投資在1500萬元(含1500萬元)-2000萬元的有功人員獎勵8萬元;固定資產投資在2000萬元(含2000萬元)-2500萬元的有功人員獎勵12萬元;固定資產投資在2500萬元(含2500萬元)-3000萬元的有功人員獎勵15萬元;固定資產投資在3000萬元(含3000萬元)以上的有功人員獎勵20萬元。
②引進項目建成投產并經縣統計局、審計局審定后,給予兌付獎勵資金的50%;引進項目投產后三年內若有一年畝創增值稅達10萬元(含10萬元)以上的,剩余50%的獎勵資金一次性予以兌付,達不到的不予獎勵。
⑵現代服務業(重點為旅游文化類、商貿物流類):
①旅游文化類項目:當年實際投入建設資金達到500萬元(含500萬元)-1000萬元的,按當年實際投入建設資金的1‰獎勵;當年實際投入建設資金達到1000萬元(含1000萬元)-3000萬元的',按當年實際投入建設資金的2‰獎勵;以后實際投入建設資金超過3000萬元的,每增加1000萬元,再獎勵1萬元,以此類推。最高獎勵10萬元。
②商貿物流類項目:當年實際投入建設資金達到2000萬元(含2000萬元)-5000萬元的,按當年實際投入建設資金的0.5‰獎勵;當年實際投入建設資金達到5000萬元(含5000萬元)-1億元的,按當年實際投入建設資金的0.8‰獎勵;以后實際投入建設資金超過1億元的,每增加5000萬元,再獎勵2萬元,以此類推。最高獎勵15萬元。
⑶基礎設施項目:引進客商投資開發我縣道路交通、水利、工業園區配套等基礎設施建設(含以BT或BOT運作模式),單個項目總投資規模達到1億元(含1億元)以上的,在工程竣工通過驗收合格即可獎勵有功人員5萬元。
(三)獎勵程序
每年1月31日前,縣統計局負責提供相關的統計數據;縣稅務部門負責提供招商引資企業實際納稅情況;縣經貿局、縣政府招商中心負責提供上一年度各招商目標單位招商任務完成情況。需要獎勵的單位和個人提供相關資料報縣招商引資工作績效考評領導小組審核,縣財政局、審計局對領導小組提出的初步方案予以復核,確定獎勵方案后報縣政府審批。縣財政局根據縣政府的審批文件安排獎勵基金撥付給各相關單位。個人獎勵由各相關單位依法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之后,向受獎個人兌付獎金。
第七條本方案核定的獎勵基金應當“專款專用”。對違反國家法規和本方案規定,以虛報、冒領等手段騙取財政獎勵基金,或截留、挪用、滯留應當下撥和發放的財政獎勵基金,或違反規定擴大財政獎勵基金開支范圍,提高開支標準的,以及其他違反規定使用、騙取財政獎勵基金行為的單位和個人,將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進行處理、處罰。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單位、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追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條在招商引資過程中,工作成效顯著的單位主要負責人以及有功人員,在提拔使用上優先考慮。
第九條園區外原有企業入駐園區的,其產生的稅收按原分配方案分成;園區所在鄉鎮外的其他鄉鎮或單位,新引進入園企業實現稅收構成地方級財政收入部分根據現有縣鄉財政體制分成,其中構成鄉鎮分成部分的按4:6比例分成,即園區所在鄉鎮40%,引進鄉鎮或單位60%。
第十條本方案由縣招商引資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如遇上級政策調整與本方案相矛盾的,則按新政策執行。
招商績效獎勵方案2
一、考核目的:
1、促進招商部整體團隊建設,保障公司招商運營日常工作的正常進行,保障招商部團隊的穩定發展。
2、最大效應地提高招商專員的自主招商積極性,盡快盡好的完成公司招商任務。
二、考核對象:
1、公司各個招商團隊
2、各招商團隊中各個招商專員
三、考核基礎:
招商人員中,并不一定有資源、有經驗就是最好的,個人素質很重要。將團隊考核目標分解,與個人績效掛鉤,可以促使個人更加關注團隊目標的達成;個人工作計劃的設定,能夠最大限度從過程上度量其工作績效;而定期的能力態度考核,則可以彌補除了業績考核之外,對工作態度和個人能力方面的綜合評估。
四、考核內容:
工作態度、工作能力、團隊合作、招商完成情況,租金收取情況、日常工作完成情況等方面,一般采取月度、季度考核的形式。 五、項目招商績效考核:
項目招商績效考核以招商項目組為考核對象,招商項目組根據招商項目的整體招商計劃完成進度統一考核招商業績提成。招商
業績提成的分配必須既體現項目組團隊合作同時能最大效應地提高招商人員的自主招商積極性。
招商項目組業績提成在招商租賃合同簽訂、首期租金交付后的次月予以兌現。按首期到賬租金的2%--4%一次性計提,為促進適當提高商鋪租金價格,增加公司效益,防止招商人員壓低租金出租。 基準租金價格出租 按2%提取業績提成
基準租金價格上浮10%出租 按3%提取業績提成
基準租金價格上浮20%出租 按4%提取業績提成
特殊原因經總經理批準低于基準租金價格出租的按2%提取業績提成
五、招商業績提成的分配比例:
1、業績提成部分的50%為招商合同主簽人員提成,在招商租賃合同簽訂、首期租金到賬后的次月予以兌現。(體現個人能力價值)
2、業績提成部分的30%為招商項目組其他人員提成。在招商租賃合同簽訂、首期租金到賬后的次月予以兌現。(體現團隊合作)
3、業績提成部分的10%留為招商項目組完成整體招商計劃的風險考核,在項目完成整體招商計劃的.90%后次月予以兌現。
4、業績提成部分的10%留為個人完成月度招商計劃的業績提成風險金考核。
六、績效工資獎勵方法:
基本工資(3000元)+獎金 +個人績效工資 績效工資由二部分業績提成組成:
1.租金收繳業績提成
采用招商人員追蹤負責制,即招商人員對所租賃的商鋪從招商開始到后期租金收取到商鋪經營調整負責到底。招商人員按照每月(每季)租金收繳完成比例提取績效工資
租金收繳完成比例100% 績效工資按到賬租金提取2%提成; 租金收繳完成比例90% 績效工資按到賬租金提取1.5%提成; 租金收繳完成比例80% 績效工資按到賬租金提取1%提成; 租金收繳完成比例不能達到 80 % 無提成;
2.項目招商業績提成風險金
招商人員在項目招商個人業績提成部分的10%留為日常招商考核的業績提成風險金,按招商人員完成月度(季度)招商計劃的比例發放績效工資
招商計劃完成比例100% 績效工資按業績提成風險金100%發放; 招商計劃完成比例80% 績效工資按業績提成風險金80%發放; 招商計劃完成比例60% 績效工資按業績提成風險金60%發放; 如在規定的總體招商計劃完成時間內提前完成招商計劃,將所扣的業績提成風險金全額補回。(目的是促進總體招商計劃的完成)
招商績效獎勵方案3
為進一步激發專職招商人員工作動力,強化考核,努力提高招商引資工作成效,加快推進開發區經濟發展,根據我區實際情況,現制定招商引資績效掛鉤考核獎勵實施辦法如下:
一、考核獎勵對象
招商局全體工作人員。
二、考核獎勵辦法
招商人員拿出全年陽光工資的30%、非公務員的拿出全年獎金直接與招商引資實績掛鉤,招商費用(交通費、住宿費、招待費等)一律自理,按招商引資實績進行考核獎勵,具體按引進項目實際投資規模、土地價格、高新技術、名牌產品和知名企業等分別獎勵結算。
1、投資規模獎:按引進項目實際投入固定資產總額(廠房、設備、土地等)進行獎勵,其中內資項目獎勵比例為0.7%,外資項目獎勵比例為1%。
2、土地價格獎:以引進項目每畝土地價格為標準進行一次性獎勵,零地價獎勵標準為5000元。
3、高新技術、名牌產品、知名企業獎:凡引進項目屬省級高新技術企業的,獎勵2萬元。屬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的,獎勵5萬元;引進項目產品為省著名商標的,獎勵1萬元。為國家馳名商標的.,獎勵2萬元。引進全國同行業前10名企業的,獎勵5萬元。引進世界500強企業的,獎勵50萬元。
4、引進項目在簽約后因投資方因素6個月內不開工建設的,按項目獎勵資金總額下浮10%;9個月內不開工建設的,按項目獎勵資金總額下浮15%;1年內不開工建設的,按項目獎勵資金總額下浮20%。
5、招商局人員每月暫按陽光工資的70%發放報酬,非公務人員暫按基本工資標準發放,同時每人自籌招商啟動資金伍萬元,年終未完成考核目標任務的按比例扣罰工資、獎金。完成任務的按300%給予獎勵。
三、結算兌付辦法
引進項目獎勵資金由區考核領導小組依據考核獎勵辦法,按實際考核結果進行結算兌付,具體結算兌付辦法如下:
1、投資規模獎勵資金:從項目開工建設之日起,每半年按項目建設形象進度考核結算兌付一次。
2、土地價格獎勵資金:項目洽談的土地價格經集體討論確認后,在繳清土地款后進行一次性結算兌付。
3、高新技術、名牌產品、知名企業獎勵資金:在項目建成投產后,憑有權部門出具的證書進行結算兌付。
4、本文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招商績效獎勵方案4
為進一步在全市營造主動擔當、比學趕超、大抓項目、抓大項目的濃厚氛圍,激勵全市各區鎮加大招商引資力度,為我市高質量建設“兩地兩城”提供有力支撐,特制定本獎勵辦法。
一、獎勵對象
太倉港經濟技術開發區港區(含浮橋)、太倉高新區(含科教新城、婁東街道、陸渡街道)、城廂鎮、沙溪鎮、瀏河鎮、璜涇鎮、雙鳳鎮。
二、獎勵范圍
(一)區、鎮完成和超額完成實際利用外資、注冊外資、引進內資、個私經濟當年新增注冊資本及引進德企等五項目標任務;
(二)區、鎮引進的優質項目;
(三)招商引資重點工作。
三、獎勵標準
(一)完成目標任務的獎勵
1.完成年度實際利用外資工作目標得50分(以年終考核數為準)。未全部完成的,按完成的比例得分。房地產項目按到賬資金的50%計算。完成年度工作目標后,產業項目每超額完成100萬美元,得0.5分。完成當季度利用外資指導目標的,得1.5分,未完成不得分。在完成年度目標基礎上,增幅第一名、第二名分別加3分、2分。(考核單位:市商務局)
2.完成年度注冊外資工作目標,各得5分。未全部完成的,按完成的比例得分。(考核單位:市商務局)
3.完成內資當年新增注冊資本、個私經濟當年凈增注冊資本工作目標得3分。未全部完成的,按完成的比例得分。(考核單位:市發改委、市工信局)
4.完成當年新增法人主體數量工作目標得10分。未全部完成的,按完成的比例得分。在完成年度目標基礎上,增幅第一名、第二名分別加3分、2分。(考核單位:市行政審批局)
5.完成年度引進德資企業(德國、奧地利、瑞士、比利時、盧森堡)任務目標的60%,得20分。未全部完成的,按完成的比例得分。每超額引進一個項目得2分。引進德資企業以工商登記為準。(考核單位:市商務局)
(二)引進優質項目的獎勵
1.產業項目
(1)重大服務業項目:引進符合《江蘇省現代服務業產業指導目錄》的服務業項目,內資備案總投1億元(含,下同)、外資總投1000萬美元以上的,每個得1分;內資總投3億元、外資總投3000萬美元以上的,每個得2分;內資總投5億元、外資總投5000萬美元以上的,每個得3分;內資總投10億元、外資總投1億美元以上的,每個得5分;內資總投50億元、外資總投5億美元以上的,每個得10分;內資總投100億元、外資總投10億美元以上的,每個得15分。
(2)重大制造業項目:內資備案總投3億元、外資總投3000萬美元以上的.,每個得3分;內資總投5億元、外資總投5000萬美元以上的,每個得5分;內資總投8億元、外資總投8000萬美元以上的,每個得8分;內資總投10億元、外資總投1億美元以上的,每個得10分;內資總投30億元、外資總投3億美元以上的,每個得20分;內資總投50億元、外資總投5億美元以上的,每個得30分;內資總投100億元、外資總投10億美元以上的,每個得50分。
以上項目符合國家重點支持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每個額外加1分。
以上項目不包括公共事業項目及房地產項目。(考核單位: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務局)
2.500強項目及投資性公司
引進世界500強(以本年度《財富》公布的世界500強的名單為準,下同)直接投資項目,注冊資本在5000萬元以下,每個得5分;注冊資本在5000萬元以上的,每個得10分;注冊資本在1億元以上的,每個得15分;注冊資本在2億元以上的,每個得20分。引進世界500強轉投資項目、中國企業500強(以本年度《財富》公布的中國企業500強的名單為準)、中國民營企業500強(以本年度全國工商聯公布的中國民營企業500強的名單為準)項目的,按以上標準減半計分。引進投資性公司(以商務部門認定為準),每個得5分。(考核單位: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務局、市工商聯)
3.總部企業
引進地區總部企業或已落戶企業在注冊五年內獲認定的,每個得5分。引進功能性機構或已落戶企業在注冊五年內獲認定的,每個得3分。引進世界500強投資的地區總部企業或功能性機構,分別得10分、6分。(考核單位:市發改委、市商務局)
4.獨角獸企業
引進估值10億美元以上的創新型、引領型企業,每個得20分。引進獨角獸培育企業,每個得5分。(考核單位:市科技局)
5.高新技術企業
按《關于明確我市高新技術企業招引有關事項的通知》(太科字〔20XX〕20號)規定的流程,從市外新引進高新技術企業,超出工作目標凈增的,每個得1分。(考核單位:市科技局)
6.科技領軍人才項目
引進科技領軍人才創業類項目,獲評姑蘇領軍人才計劃的,每個得1分;獲評江蘇省“雙創計劃”的,每個得2分;獲評國家級人才計劃的,每個得3分。(考核單位:市委組織部、市科技局)
7.產業投資基金
引進產業投資基金(市產業引導基金出資超過30%的專項基金除外),按各區鎮的實際出資金額給分,每個基金5000萬元(含)以下得1分,每增加1000萬元得0.2分。(考核單位:市金融局)
以上優質項目,須在注冊之日起一年內,內資項目到賬金額達到總投15%以上,外資項目到賬金額達到注冊資金15%以上。未開工項目提留對應獎勵的40%,待開工建設后發放。
(三)開展招商工作的獎勵
1.加強載體資源儲備
新建及存量盤活廠房用于產業招商,每10000平米載體得2分(載體以竣工驗收為依據)。引入產業項目入駐民營閑置廠房,每1000平米得0.2分(以營業執照及租賃合同為準)。(考核單位:市招商局)
2.推動項目內部流轉
(1)項目信息流轉:區鎮把自身無法承接的有效項目信息上報市云招商平臺,項目成功落戶其他區鎮(領取營業執照),項目首談地和承接地各得2分。(考核單位:市招商局)
(2)市內項目流轉:區鎮將本轄區內有意遷出的稅收200萬以上制造業項目信息上報市云招商平臺,項目成功搬遷至市內其他區鎮并領取營業執照,項目轉出地和落戶地各得3分。(考核單位:市招商局)
以上項目,外資項目不包括公共事業項目,內資項目不包括公共事業項目和房地產項目。
3.豐富各類招商活動
港區、高新區年度成功組織境內外重大產業招商活動6場(其中太倉市外招商活動不少于1場),得3分;其他各鎮年度成功組織境內外重大產業招商活動4場(其中太倉市外招商活動不少于1場),得3分。重大產業招商活動須達到一定規模(境外30人以上,境內50人以上)。未全部完成的,按完成的比例得分。(考核單位:市招商局)
4.做好云招商平臺維護
區鎮完成云招商平臺的項目庫信息(C類及以上等級的在談、簽約、注冊項目)上報、熱力圖更新,雙月滾動更新、準確上報信息,得5分。(考核單位:市招商局)
四、相關說明
1.市招商引資工作領導小組為考核領導小組,組織實施專項績效考核工作。成員由市委組織部、市發改委、科技局、工信局、商務局、行政審批局、統計局、金融局、招商局、工商聯等部門組成。
2.市招商引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各考核工作成員部門的考核結果。
3.外資項目以當年12月31日國家外匯牌價為基準折算。
4.對當年度未計獎的項目可結轉到下一年,并按下一年獎勵辦法計獎。
5.在本辦法實施過程中,如需調整個別指標內容,則由市招商引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報考核領導小組同意。
6.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由市招商引資領導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招商績效獎勵方案5
根據《河池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河池市招商引資激勵辦法的通知》(河政發〔20XX〕23號)文件精神,為規范招商引資專項績效考評程序,充分發揮績效考評指揮棒的作用,提升招商引資工作水平,參照《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西招商引資績效考評辦法(試行)的通知》(桂政辦發〔20XX〕70號)文件,制定本方案。
一、專項考評對象
(一)承擔年度招商引資目標任務的縣(區)、市級工業園區。
(二)承擔年度實際利用外資目標任務的縣(區)。
二、專項考評的基本原則
(一)堅持實事求是,客觀準確地反映各縣(區)、各市級工業園區招商引資工作實績。
(二)堅持公開公正,做到過程公開、標準規范、結果透明。
(三)堅持定性考評與定量考評相結合,突出量化考評。
(四)堅持科學制定考評指標,避免交叉和重復考評。
三、成立河池市招商引資專項績效考評小組
成立河池市招商引資專項績效考評小組,考評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投資促進局,負責考評小組的日常工作。市投資促進局、市績效辦、發展改革委、科技局、工業和信息化局、財政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自然資源局、生態環境局、農業農村局、商務局、文化廣電體育和旅游局、市場監管局、統計局、林業局為成員單位,承擔招商引資專項績效考評工作。
四、考評內容
結合自治區招商引資專項績效考評方案,因地制宜制定我市招商引資專項績效考評方案。考評內容主要涉及招商引資工作責任制等有關工作落實情況、招商引資目標任務完成情況、招商引資重大項目推進落實情況、外來投資企業投訴平臺建設及投訴意見處理情況等內容。
五、考評方式和程序
招商引資專項績效考評采取日常評估、單位自評、綜合考評等方式,由市招商引資專項績效考評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
(一)日常評估。根據考評對象年度績效計劃,制定階段性工作目標和步驟,對績效目標的完成情況實行動態管理。由市招商引資專項績效考評小組辦公室進行日常督促檢查。
(二)單位自評。考評對象按照考核內容,逐項開展自查自評,如實報告工作情況。
(三)綜合考評。市招商引資專項績效考評小組辦公室根據需要,抽調招商引資專項績效考評小組部分成員單位組成招商引資專項績效考評小組,負責對各縣(區)、各市級工業園區進行綜合考評。
六、考評結果的確定及運用
(一)市招商引資專項績效考評小組辦公室根據考評情況,匯總分析,形成初步結果。
(二)市招商引資專項績效考評小組辦公室將初步結果反饋各縣(區)、各市級工業園區。各縣(區)、各市級工業園區對考評初步結果有異議的,可向市招商引資績效考評小組辦公室申請復核,由市招商引資績效考評小組辦公室具體組織復核。
(三)復核結果由市招商引資專項績效考評小組審議后,報市人民政府審定。
(四)招商引資專項績效考評結果主要運用于以下方面:
1.招商引資績效考評結果抄送市組織人事部門和績效考核部門,并以適當方式向考評對象反饋,在一定范圍內公布或通報。
2.招商引資專項績效考評實行百分制,最終得分按市績效辦評分體系折算計入年度各縣(區)、各市級工業園區績效考評分值。
3.充分利用績效考評結果,認真分析和查找招商引資工作管理中的薄弱環節,不斷改進工作,加強行政效能建設,促進管理服務水平和企業滿意度不斷提高。
4.招商引資專項績效考評結果作為年度預算安排的`重要依據之一,調整和優化招商活動預算支出的方向和結構,合理配置資源,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和效率。
5.根據年度績效考核結果,按照《河池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河池市招商引資激勵辦法的通知》(河政發〔20XX〕23號)等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6.未完成市人民政府下達的招商引資目標任務,或者有弄虛作假等情況的縣(區)、市級工業園區,應在考評結果通報后10個工作日內,提出限期整改措施,向市委、市人民政府作出書面說明,并抄送市招商引資專項績效考評小組辦公室。
七、考評監督
(一)市招商引資專項績效考評小組各成員單位要發揮職能作用,加強對招商引資專項績效考評工作的監督。
(二)充分發揮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社會各界、新聞媒體的作用,強化對招商引資專項績效考評工作的監督。
(三)嚴格招商引資專項績效考評工作紀律,對績效考評工作中出現弄虛作假等行為,一經查實,嚴肅處理,并依據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負責人和具體責任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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