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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服整治活動方案

時間:2024-07-31 16:20:07 澤彪 方案 我要投稿

校服整治活動方案(精選13篇)

  為了保障活動順利、圓滿進行,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優秀的活動方案,活動方案其實就是針對活動相關的因素所制定的書面計劃。活動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校服整治活動方案,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校服整治活動方案(精選13篇)

  校服整治活動方案 1

  中小學生統一著裝是加強學生思想品德教育、增強學生集體榮譽感、培養學生團隊意識的重要舉措。校服質量關系學生的健康成長,款式影響學生的形象和氣質養成。優質、合體、美觀、舒適的校服是培養校園文化的重要載體,它可以時刻提醒學生,認清自己的身份,自覺用學生的標準來規范自己的言行舉止,維護自身和學校的整體形象。統一著裝上學已成為普遍共識。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我縣中小學生校服采購及管理工作,確保學生校服品質和質量安全,發揮校服育人和審美功能,保障廣大中小學生健康成長,依據國家教育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教基一〔20xx〕3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校服是體現新時代社會進步的重要標志,是傳承中華民族傳統文化的新要求,是建設新時期美麗新校園的象征,是教育公平均衡發展的需要,是培養學生社會責任感、團隊意識、傳播平等精神的有益方式,全縣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應予以高度重視,把學生校服工作做實做細做規范,為學生在校安心學習、舒適生活提供服務和保障。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于xx縣各中小學校(包括公、民辦中小學、幼兒園、職校、特校)的校服采購及管理工作。

  第二章 責任主體

  第四條 學校家長委員會是校服采購管理的主體,學校校長是校服采購管理的監督責任人,對校服采購管理過程負責。

  第五條 嚴禁任何學校和個人在校服采購過程中未認真履行職責,存在違反程序、收取回扣、濫用職權、徇私舞弊、損壞群眾利益等行為的,由紀檢監察機關依法處理。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三章 采購程序

  第六條 學校應結合實際深入論證,并與家長委員會充分溝通后確定是否選用校服。選用校服的學校應建立由家長代表(每班學生家長代表不得少于1人)、教師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社會知名人士等多方參與的校服選用家長委員會。采取學校召開家長委員會及各班級家長會的形式,在充分征求大多數家長同意的前提下,商定本校是否選用校服事宜。選用校服由學校家長委員會按照事前、事中、事后進行組織實施。

  第七條 學生校服訂購實行“自愿量力”的原則,學生訂購的校服套數必須征得家長委員會同意。小學生每三年更換一次,分別在一、四年級定制;初中生、高中生在新入學年級定制。

  第八條 在征求家長意見時,學校應告知家長“為什么要選用校服、選什么樣的.校服”,明確校服顏色、款式、面料、質量等,對不同意選用校服的學生、家長,應尊重學生家長意見,不得強制學生家長選用,可推薦學生家長在市場購買同顏色校服。

  第九條 學校在確定要選用校服后,在一定范圍公示校服采購信息,審查投標企業資質、經營許可證、信譽度高的校服生產企業為學校提供校服服務,由家長委員會提出選用企業, 不得少于3家企業參與競標選用。

  第十條 學校在采購校服過程中,應嚴格按照招投標或競爭性談判的規范性程序進行、嚴格紀律,公開透明開展選用工作,選用應按照家長委員會代表現場綜合評定打分的辦法確定,并現場公布選用結果。縣域內同一家企業、同一類產品、同一樣質量采購價格必須相同,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第十一條 學校在組織校服選用過程中應做好選用過程和選用結果的文字記錄、圖片記錄和視頻記錄,監督人員和代表應對選用結果簽字認可,并向學生和家長公示中標企業、校服質量標準、采購流程、采購價格等,公示5天以上無異議后方可簽訂合同。

  第十二條 校服選用結果確認后,學校法人代表與確定校服生產企業簽訂合法有效合同,校服合同按照全縣統一規定的校服合同進行簽訂,簽訂后報教育備查。同時完善校服采購過程資料檔案,不得中途銷毀,做到備案備查。

  第十三條 學校成立校服采購監督委員會。主任由學生家長代表或社會知名人士擔任,成員由“兩代表”、“一委員”、家長代表等組成。主要負責校服采購經費、質量、采購流程等進行全面監督檢查,確保校服采購在“陽光下”進行。

  第十四條 校服采購經費由學校家長委員會負責收支和管理,校長是資金監督的第一責任人,負責資金安全使用。

  第四章 質量保障

  第十五條 校服安全與質量應符合GB18401《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GB31701《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范》、GB/T31888《中小學生校服》等國家標準。

  第十六條 學校應要求校服生產企業嚴格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以及合同約定的標準組織生產,嚴禁不按標準生產和采購校服的行為發生。

  第十七條 學校在接收校服時應進行檢查驗收和記錄,驗明并留存產品出廠檢驗報告和質量標識,還應將校服抽樣送到具有法定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檢驗,檢驗合格后,方可發放給學生。采購校服學校一經發現質量問題,要立即與生產企業進行交涉,依照采購合同約定,要求校服生產企業辦理退賠事宜,并向教育主管部門報告,同時向質監部門舉報。

  第十八條 全縣建立校服生產企業“黑名單”制度。質量監督部門對出現嚴重質量問題的校服生產企業,將其列入“黑名單”并向社會公布,本縣中小學校不得向列入“黑名單”的生產企業采購校服。

  第五章 校服管理

  第十九條 校服管理堅持學校自主選用的原則,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制學校和學生購置校服。

  第二十條 學校定制校服要保持穩定性和連續性,不得隨意更換校服樣式、風格,盡可能減少家長重復支出。確需更換時,必須提前征得家長委員會同意,并公示相關內容。

  第二十一條 各學校在選用校服時,校服質量應高于市場質量,價格應低于市場價格,款式應遵循學生成長規律,充分考慮學生體育運動與課間活動需要,突出育人功能,貼近地域文化特點,符合時代精神特征,具有學校特色。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校服整治活動方案 2

  為貫徹落實市教委等六部門《關于加強本市中小學生校服管理的若干意見》,以及市教委貫徹落實該意見有關事項的通知精神,現就規范我區中小學生校服采購和管理,制定本方案。

  第一條:中小學校應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建立校服穿著規定。中小學校制定的校服采購辦法、校服穿著規定等工作應當聽取本校家長委員會意見和建議,并經本校家長委員會審議通過,在學校網站、公告欄公布后方可實施。

  第二條:中小學生校服采購應選擇生產安全、管理規范、質量保證、服務到位和便于屬地管理的經區、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認定、備案的校服生產企業。按照市工商局、市教委發布的校服采購格式合同,與校服生產企業簽訂合同,并將合同報送區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備案。

  第三條:中小學生校服合同價格應在市教委、市物價局、市財政局制定并公布的.學校代辦校服價格范圍內。校服代辦服務性消費應由學校財務部門統一收取,并使用由市財政部門印(監)制的統一票據。

  第四條:中小學校接收校服時,必須查驗生產企業提供的由上海市纖維檢驗所出具的校服質量檢測報告。對校服款式、面料材質、輔料材質、服裝標識等進行初步認定合格才能收貨。如有異議,按照合同約定處理。

  第五條:中小學校在將校服發給學生前,應當按照區、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規定的抽樣送檢比例,主動將每批次校服進行抽樣送檢。檢測合格后,在學校網站、公告欄進行公布,再將校服發放給學生。校服送檢費用在學校公用經費中列支,不得向學生另行收費。

  第六條:中小學校應按時將校服發至學生,并會同校服生產企業做好售后服務工作。

  第七條:中小學校校服經辦人員應嚴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學校和教師不得在校服采購活動中獲取任何利益,不得收任何形式的服務費用。如有違紀、違法行為,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第八條:中小學校發現校服有安全質量問題,應及時將相關情況報區教育局,由區教育局會同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進行調查核實。依據調查結論進行處理,情況嚴重的依法追究校服生產企業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九條:區教育局成立中小學生校服監管工作小組,由分管中小學、局屬企業、監察的局領導以及基礎教育科、學前教育科、監察室負責人組成。區教育局基礎教育科、監察室負責本制度具體實施的過程監管。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實行問責追究制。

  第十條:本制度適用于嘉定區中小學校(含中職、中專、特殊學校、幼兒園)校服采購和管理。

  本制度解釋權屬于區教育局基礎教育科。

  校服整治活動方案 3

  為依法加強各級各類學校校服管理,不斷提升我市校服管理工作水平和校服總體品質,確保學生健康成長,我市特制定廣元市中小學校服管理方案。

  嚴格校服選購范圍

  辦法規定,除小學六年級、初中三年級、高中三年級不得統一采購校服外,其余年級經家長委員會同意,可以統一采購校服。校服使用年限原則上不低于2年。

  嚴控校服采購品種、檔次和套數,不能一次性購買多套校服,原則上春秋季、夏季、冬季每生選購校服不超過2套(實際需求根據家長委員會意見確定)。

  嚴格校服成本核算,合理定價,做到質優物美,嚴禁采購價格虛高的所謂高檔校服,增加學生優越感和家長經濟負擔,同時也嚴禁采購低價低質的校服。嚴格執行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管理規定,中標供應商收取貨款時應向學校出具增值稅發票,嚴禁違規收取和挪用校服費。

  鼓勵中標供應商按學校著裝人數的2%以上比例,對建檔立卡貧困學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兒、殘疾兒童等無償提供校服。符合條件的學生填寫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學校負責材料審核,存檔備查。

  明確校服選購主體

  辦法指出,學校是校服選用的組織者,家長委員會是校服選用的主體。學校應在深入論證和與家長委員會充分溝通的基礎上確定是否選用校服。凡自愿統一著裝的,須由學生(或家長)提交簽字委托并由學校存檔。

  建立以學校和家長委員會為主體,學生代表、家長代表、教師代表等多方參與的校服選購小組及評委,負責具體選用、采購工作。選購小組及評委5—7人為宜(著裝人數1000人以下5人,1000人以上7人)。

  嚴格校服選購評比條件

  辦法強調,參加競標的企業必須是具有校服生產銷售合法資質的校服生產企業(不接受中間商)。

  為保證質量,在充分市場調查的`前提下,確定校服價格范圍,適當降低價格在評分中的影響因素,避免廠家低價降質。

  學校要抽取一定數量校服,委托具有法定資質的檢驗機構對校服進行檢驗。學校在組織驗貨中發現有質量問題的校服時,應及時向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報告;對已經進入校園的不合格產品,要及時更換,防止危害學生身體。

  建立校服監督懲處機制

  辦法要求,教育、市場監管等相關部門要建立聯動協調機制,定期或不定期開展聯合專項督查,通報督查結果。

  學校要監督供應商的產品質量及售后服務水平。招標文件要依法公示備案,產品要嚴格履約驗收,檔案資料要齊備完善;一律不得向資質證照不齊備、質量安全無保證、售后服務差、商業信譽度不良的校服生產企業、中間商和“皮包公司”采購校服;嚴禁訂購來源不明或標志標識不規范的校服。

  嚴肅查處違法違紀行為。學校、相關部門和機構工作人員在校服采購過程中,未履行職責,存在違反程序、收取回扣、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等行為的,由相關職能部門依法處理;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市場監管部門依法查處生產、銷售不合格校服的企業,并計入“黑名單”,取消在本市參加校服競標資格,情節嚴重的,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校服中標供應商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對學生造成損害的,依法進行處罰和賠償。

  暢通反映渠道,充分發揮12345政務服務熱線、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和教育主管部門投訴電話作用,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校服整治活動方案 4

  為貫徹落實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山東省中小學學生裝工作管理辦法(暫行)的通知》(魯教辦字[20xx]17號)的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學生校服采購管理工作,確保學生校服質量安全,切實維護學生和家長的利益,特制定如下校服采購管理方案。

  一、校服采購前提

  1、本著“積極穩妥,量力而行”的原則,堅持在學生、家長自愿的基礎上,通過召開家長委員會會議,共同商定本校學生是否穿著校服。

  2、在通過本校學生統一穿著校服的決定后,成立由學校領導、教師代表、學生及家長代表組成的校服采購管理領導小組。

  3、由校服采購管理領導小組共同制定校服穿著制度和校服采購管理制度。

  二、校服采購程序

  1、遴選校服生產企業

  校服招投標工作開展前必須在校園網進行公示,時間不少于一周,參與招投標的廠家不得少于3家,同時積極邀請同級紀委監察、財務審計、學生管理等多部門參與,尤其是要發揮好學校家長委員會的作用。原則上在山東省教育廳批復的濟南市學生裝定點生產企業中進行招標選用。校服采購管理領導小組本著“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對校服生產企業資格進行審查,選擇質量保障體系健全、產品質量優良、社會信譽好的企業采購校服。要求生產企業提供以下材料: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招投標工作結束后還需在相應網站上進行公示,接受質詢,時間不得少于一周。學校絕對不向列入“黑名單”的校服生產企業采購校服。

  2、簽訂合同

  與校服生產企業簽訂統一的校服采購合同,同時,將校服采購合同向市教育部門備案。校服價格嚴格按照山東省物價局、山東省教育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 教育部關于規范中小學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魯價費發[20xx]74號)要求執行。向在校學生收取學生裝費,必須堅持非營利原則,據實結算,多退少不補。在學校有關部門的'監督下,由校服生產企業直接收取。

  3、公示采購情況

  學校將采購情況與家長委員會溝通后,通過公示欄、學校網站或者家長會等形式公示采購情況。主動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增強工作的透明度。

  4、交付驗收

  校服生產企業應當在每批次校服出廠前,按照國家標準要求,將一定數量校服送法定檢驗機構進行檢驗。送達學校的校服,其質量標識應當完整齊全,并有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本批次產品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學校在接收校服時,應當認真進行檢查驗收,查看產品質量檢驗報告和質量標識。

  5、學校送檢

  學校在收到企業生產的校服后,及時將該批次校服隨機抽樣送至質監部門進行檢測,檢驗合格后再統一發放給學生。

  三、建立問題校服退賠和懲處機制

  一旦發現采購的校服有質量問題,學校立即與校服生產企業進行交涉,依照校服采購合同約定,要求校服生產企業辦理退賠等事宜,并向上級教育部門匯報,向質監部門舉報。

  校服整治活動方案 5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全市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確保校服工作有序推進,保障廣大學生、家長的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教基一〔20xx〕3號)精神,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第二條 本方案適用于梧州轄區內全日制中小學在校生(下同)。

  第三條 中小學生校服是指全日制中小學校學生在校期間或其他規定時間和場所統一穿著的學生服裝,體現中小學生的標識性身份。

  第四條 校服安全與質量應符合GB18401《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GB31701《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范》、GB/T31888《中小學生校服》、GB/T28468《中小學生交通安全反光校服》等國家標準,有條件的地方可適當提高相關指標要求。

  第五條 梧州市各縣(市、區)的教育、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應當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對各中小學的`校服管理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及管理。

  主管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對校服采購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生產、銷售環節校服質量和價格監管,及時公布校服質量監督檢查結果。

  第六條 各學校負責本校校服管理工作的組織及實施。

  第二章 款式管理

  第七條 校服款式設計要遵循學生成長規律,簡潔明快,突出育人功能,貼近地域文化特點,符合時代精神特征,并適度扣合傳承民族文化需求。

  第八條 校服款式一經選用要保持相對穩定,校服款式原則上每 5 年選定一次,減少家長重復支出和資源浪費。

  第九條 各縣(市、區)、各學校可結合本地經濟、氣候等情況推行冬季防寒服。

  第三章 選用規則

  第十條 學校應在深入論證和與家長委員會充分溝通的基礎上確定是否選用校服。

  第十一條 選用校服的學校要建立以學校和家長委員會為主體,學生代表、家長代表、社會代表等多方參與的校服選用組織,負責具體選用、采購工作。

  第十二條 學校校服選用時應當遵守以下要求:

  (一)制定校服選用工作方案。

  (二)校服選用統一從全市確定的款式中選取。

  (三)校服選用組織應在確定校服選用前召開校服選用工作會議并形成《梧州市中小學校服選用意見書》(附件1),明確是否選用校服、選用校服款式及價格。

  (四)校服選用意見、款式、價格需向學生和家長公示,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第四章 規范采購

  第十三條 校服采購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 87 號)等有關法規執行。

  第十四條 校服采購堅持自愿購買原則,遵從學生、家長意見,不得強迫或變相強迫學生、家長購買。可采取如下兩種方式進行:一是以學校為單位組織統一采購,向學生家長發放校服(自愿)訂購卡、校服征訂過程中學校不得參與校服收費,可為學生(家長)提供必要的協助。二是學生自行購買校服,允許學生按照所在學校校服款式、顏色,自行選購校服。

  第十五條 校服規格型號與采購單不符、有質量問題、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校服生產企業應在與采購單位承諾約定的時間內免費更換校服。

  第五章 質量管理

  第十六條 校服生產企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相關標準要求組織生產,積極配合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校服質量和生產過程的監督檢查。

  第十七條 校服供應和驗收應實行“明標識”制度。各采購單位購買的校服,要具備齊全的成衣合格標識,并有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質量檢驗合格報告。

  第十八條 鼓勵實行“雙送檢”制度。在供貨企業送檢的基礎上,采購單位可結合實際,將一定數量校服送法定檢驗機構檢驗。檢驗費由送檢單位自行承擔,不得向家長收取。

  第十九條 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每年定期函詢同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了解、查詢校服生產企業每年是否有質量不合格的行為,對校服質量監督管理啟動問責機制。

  第二十條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要依法查處生產不合格校服的生產企業和在市場上銷售不合格校服的銷售門店,建立校服生產企業“黑名單”制度,對出現嚴重質量問題的校服生產企業列入“黑名單”并向社會公布,同時抄送教育部門。教育部門要及時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反映有關校服質量問題的線索。

  第六章 監督檢查

  第二十一條 校服實行“雙備一查”監管機制。“雙備”即學校在形成選用意見后,將《梧州市中小學校服選用意見書》(附件1)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做流程報備,在完成校服驗收工作后一個月內,將《梧州市中小學校服選用管理備案表》(附件2)、本批次校服質量檢驗合格報告、發票的復印件上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備案;“一查”即主管教育行政部門與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每年對產品質量、售后服務等相關工作開展監督抽查及專項檢查,督促校服生產企業、校服售后服務店、學校共同做好校服供應和管理工作。

  第二十二條 主管教育行政部門要充分發揮信息平臺作用,公布投訴舉報熱線,暢通學校、群眾反映問題的渠道,更好地服務學生和學校,防范廉政風險。

  第二十三條 各校要將校服采購工作列入廉政風險防控重點,對存在未履行職責、違反程序、收取回扣、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等各類違規違紀行為的人員,由相關職能部門依法處理,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七章 保障機制

  第二十四條 各地要結合實際加大校服發展保障力度,逐步使更多學生能夠穿著校服。

  第二十五條 對家庭貧困學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兒、殘疾兒童等,要采取多種措施無償提供校服,減輕其家庭經濟負擔。鼓勵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公益捐助學校或學生校服。

  第二十六條 有條件的地區,可由地方政府向中小學生無償配發校服,并優先配發給農村地區中小學生。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七條 選用和采購校服各環節相應文件材料,學校應全部存檔備查。

  第二十八條 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校服整治活動方案 6

  為切實維護我市學生利益和著裝安全,根椐西安市教育局、質量技術監督局《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校服規范管理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西安市中小學校服采購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設立校服管理機構,加強對校服管理工作的領導

  1、市上成立由西安市教育局牽頭、西安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配合、以西安市學校后勤服務管理中心和西安纖維紡織品監督檢驗所為主體、各區縣學校后勤管理機構和質監分縣局參與的校服管理委員會。西安市校服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設在西安市學校后勤服務管理中心,主要負責貫徹落實國家及上級有關政策,制定管理辦法,加強和指導日常管理工作,協調有關部門,理順管理體制,強化全程監控,確保運行暢通;西安纖維紡織品監督檢驗所負責校服原材料及成品的檢驗、抽檢工作;各區縣學校后勤管理機構負責學校校服征訂過程的監督及合同備案工作,切實做好學生權益維護工作。

  2、中小學成立校服管理工作小組,由校長或分管副校長擔任組長,總務處、教導處等部門負責人、教師代表、學生代表以及家長委員會代表擔任組員,全面負責校服的征詢、采購、質量控制、信息公開等工作,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流程規范。

  二、建立校服生產企業備案制度,規范企業準入程序

  西安市校服管理委員會發布了中小學校服生產企業備案工作實施方案,經過報名、資格審查、實地考察和產品質量抽檢等程序,對具備證照齊全、有合法生產經營資質、產品質量檢驗合格、有售后服務能力的企業實行備案管理,建立了備案企業信息庫。各區縣中小學的訂購信息由區縣學校后勤管理機構提供,市教育局各直屬學校訂購信息由市學校后勤服務管理中心提供。

  各中小學校服征訂工作必須在備案企業中選擇。對未按程序征訂,把關不嚴的學校要給予通報批評和相應處理。

  各企業要嚴格按照國家頒布的《中小學生校服》質量規范、國家質檢總局頒布的《纖維制品質量監督管理辦法》和陜西省《學生裝安全技術規范》組織生產。對校服生產企業實行動態管理。如發現有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校服產品流入學校,即將供貨企業列入“黑名單”,停止在西安市從事校服生產銷售經營活動,并在一定范圍內通報。

  三、建立校服管理制度,保障校服質量安全

  1、校服穿著征詢制度。本校學生是否穿著校服,學校應當聽取學校家長委員會意見后決定。確定穿著校服的學校應嚴格執行校服采購制度,主動會同學校家長委員會共同確定校服的款式、面料材質、輔料材質、顏色、價格等。學校與家長委員會商定結果后應當以會議紀要的形式與會議簽到單一起留檔。

  農村貧困地區的學校不得強制學生統一穿著校服。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應當減免校服征訂費用,減免費用由學校與中標企業協商解決。

  2、校服采購制度。校服采購參照政府采購程序的辦法進行,即在備案企業中,選擇3家以上供貨企業采取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或詢價采購的方式確定。學校可單獨采購,也可多校聯合采購。校服采購的全過程必須在區縣學校后勤管理部門、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

  3、校服“雙備案”制度。學校與校服生產企業簽訂的校服合同于簽訂之日起30天內報送區縣學校后勤管理機構備案,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在市學校后勤服務管理中心備案,校服采購合同統一采用《西安市校服采購合同文本》;各校服生產企業在合同簽訂30天內,向西安纖維紡織品監督檢驗所備案,西安纖維紡織品監督檢驗所對校服產品進行監督抽查。

  4、校服“雙送檢”制度。供貨企業在送達批量校服前要求將一定數量校服送法定檢驗檢測機構檢驗,檢驗合格后方可向學校供貨,各采購學校購買校服時,要查看成衣合格標識是否齊全,查看本批次成衣質量檢驗報告和質量標識是否合格。標識不明確或檢驗報告與供貨批次不符,學校應拒收;在供貨企業送檢的基礎上,采購學校應結合實際,必須將一定數量校服送達法定檢驗機構檢驗,學校規模小且采購同一批次校服,可實行多校聯合委托送檢。檢驗費用不得強制向家長收取。未履行檢查驗收和記錄義務或未按規定委托送檢的責令整改,并進行處罰。

  5、校服信息公開制度。學校要通過學校的網站、公告欄等途徑,主動將有關校服的信息公開,公開內容主要為:經家長委員會審議通過后的是否穿著校服的報告,校服公開采購過程與結果,學校與校服生產企業簽訂的校服采購合同,校服抽樣送檢的檢驗報告。

  6、校服封存留樣制度。校服留樣要備兩份,一份必須用塑料袋密封儲存,以備檢驗機構抽檢,一份便于對照質量款式是否一致,是否存在以次充好現象。

  7、校服款式創新制度。我市目前中小學校服普遍存在款式單一,樣式陳舊的問題。多數學校以“寬、大、短”的運動裝為主,顏色搭配缺乏時尚氣息。各學校應廣泛動員學生、教師和有興趣愛好的家長參與校服設計,開展“我的'校服我做主”活動,多方征集信息,創新校服款式,力爭設計出色澤搭配和諧,符合學生身心發育特征,具有時代氣息,彰顯校園文化的新款校服。

  各校服生產企業要不斷提高設計研發能力,創新校服款式,為學校提供更多反映古城西安學生莊雅風貌,經濟適用的校服。

  8、校服管理聯席會議制度。西安市校服管理委員會建立校服管理聯席會議制度,每半年對校服的征訂及質量情況進行一次抽查,就全市中小學校服的采購、質量監督等環節互通信息,上報或通報抽查結果,保障校服質量安全,研究工作策略,共同做好校服管理工作。

  四、 加強校服售后服務,切實強化校服管理責任

  1、本次備案企業承諾在西安市域內有加工生產或售后服務場地,為學校提供便利的售后服務。學校與供貨企業應在合同中約定售后服務的相關事項。

  2、學校應當做好對有質量問題的校服處置工作。各學校如發現校服生產企業提供的校服款式、面料、顏色與合同規定不符,或經相關檢測機構檢測校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應按照合同約定處理。各學校如發現校服生產企業選用偽劣面輔料加工校服,對學生健康造成傷害或可能造成傷害的,應與校服生產企業交涉賠償,將相關情況報區縣學校后勤管理部門,向西安纖維紡織品監督檢驗所報案處置,并上報市校服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3、各級學校后勤管理機構要自覺接受學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認真對待校服申述,積極協調處理糾紛。對違反校服采購程序和校服管理制度的學校,要依據“問責追究制”,依法追究學校領導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校服質檢咨詢投訴單位:xxx 地址:xxx 聯系人:李xx;電話:xxx。

  校服整治活動方案 7

  為確保中小學生校服質量安全,保障廣大中小學生的切身利益,根據《上海市政府辦公廳轉發市教委等六部門關于加強本市中小學生校服管理的若干意見的通知》(滬府辦發﹝20xx﹞10號)、《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落實本市中小學生校服管理若干意見有關事項的通知》(滬教委基﹝20xx﹞43號)、《黃浦區教育局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關文件要求,制定本校學生校服采購方案。

  一、發揮家委會作用,強化學校責任

  1、建立由分管德育校長牽頭、德育處、總務處組成的校服管理工作小組,對校服質量監控負責,設立校服專管員負責具體發放、補定事宜。

  2、在校服訂購前,我校聽取家委會意見,家委會同意后,組織實施。會同學校家長委員會共同確定校服的款式、面料材質、輔料材質、顏色、價格等。與信譽好的'生產企業簽訂校服采購合同,主動接受家長監督,及時在學校網站、公告欄公示校服采購情況。

  3、發揮學校家長委員會監督作用,學校積極配合家委會相關工作。家委會通過座談會、問卷等形式,聽取學生、家長對校服質量、款式、價格,以及校服穿著制度等方面的意見,學校接受家委會提出的改進建議,發揮校服穿著制度在學校教育中應有的作用。

  二、規范學校校服采購程序

  1、學校通過綜合比較,選擇產品質量高、信譽好的校服生產企業,經家委會審核、同意后,按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教委發布的校服采購格式合同,與校服生產企業簽訂合同。校服合同價格應在市教委、市物價局、市財政局制定并公布的學校代辦校服價格范圍內。

  2、學校要將合同復印件及時報區教育局后勤中心備案。并督促校服生產企業盡快到區質量技監部門申報。

  3、學校將校服樣衣保留,作為驗收校服款式、面料、顏色等的依據。

  三、做好學生校服“雙送檢”工作

  1、學校接收校服時,嚴格查驗生產企業名稱標識、面輔料成分標識、洗滌標識、規格型號標識、校名標標識等是否齊全,是否有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本批次產品質量檢驗合格報告,是否與樣衣標準一致、外包裝及貨品有無破損等。質量標識不齊全、與樣衣標準不一致、外包裝及貨品有破損的,按照合同約定處理。校服生產企業未能出具校服質量檢驗報告的,學校拒收。

  2、學校在收到訂購校服后,將按照同一面料抽檢1套校服的要求,及時將校服送市纖檢所檢驗。檢驗合格后,學校在學校網站上公開校服質量檢驗報告,再將校服發放給學生。學生校服送檢費用由學校在公用經費中列支,不向學生另行收取。

  3、學校發現校服生產企業選用偽劣面輔料加工校服,對學生健康造成傷害或可能造成傷害的,將與校服生產企業交涉賠償,將相關情況報區教育局,并向質量技監部門報案處置。

  校服整治活動方案 8

  為貫徹落實市教委等六部門《關于加強本市中小學生校服管理的若干意見》、市教委貫徹落實該意見有關事項的通知精神及《青浦區中小學生校服采購和管理辦法》,現就規范我校學生校服采購和管理,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確保我校學生校服質量安全,保障廣大學生的切身利益,加強社會監督,促進學校依法辦學,我校將本著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推動我校學生校服訂購制度的落實。

  二、程序目標

  1、按《青浦區中小學生校服采購和管理辦法》相關要求認真做好校服采購工作。

  2、積極提倡周一晨會或校級大型活動時要統一著裝,但必須堅持學生自愿原則、不強迫或變相強迫其在其余時間也統一著裝。

  3、在堅持學生自愿的'前提下,努力選擇質量保障體系健全、產品質量合格穩定、社會信譽好的供應商參與學生校服招投標。家委會代表參與學生校服采購工作的全過程,學校提供建議和意見。

  三、實施步驟

  第一條:學校應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建立校服穿著制度。本校學生是否穿著校服,學校應當與家長委員會充分溝通后決定,并與家長委員會共同做好校服的選購和采購工作,確定校服的供應商、校服款式、材料、顏色、價格等。明確學生穿著校服的學校應制定校服采購、穿著制度,并經本校家長委員會審議通過后及時在學校網站、公告欄公布后方可實施。公布時間不低于一周。

  第二條:學生校服采購應通過綜合比較、貨比三家選擇生產安全、管理規范、質量保證、服務到位的校服生產企業。按照市工商局、市教委發布的校服采購格式合同,與校服生產企業簽訂合同。自簽訂合同起10日內,由學校將兩份合同報送校產管理中心公共服務管理科備案,并由校產管理中心送至青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科備案。

  第三條:校服代辦服務性消費應由學校財務部門統一收取,并使用由市財政部門印(監)制的統一票據。嚴禁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擠占校服服務性收費資金。

  第四條:學校接收校服時,必須查驗生產企業提供的由上海市纖維檢驗所出具的校服質量檢測報告。對校服款式、面料材質、輔料材質、服裝標識等進行初步認定合格后才能收貨。如有異議,按照合同約定處理。

  第五條:學校要建立“雙送檢”制度。學校在將校服發給學生前,應當按照區、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規定的抽樣送檢比例,主動將每批次校服進行抽樣送檢。檢測合格后,在學校網站、公告欄進行公布,再將校服發放給學生。校服送檢費用在學校公用經費中列支,不得向學生另行收費。

  第六條:學校應按時將校服發至學生,并會同校服生產企業做好售后服務工作。

  第七條:學校校服經辦人員應嚴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學校和教師不得在校服采購活動中獲取任何利益,不得收任何形式的服務費用。如有違紀、違法行為,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第八條:學校發現校服有安全質量問題,應及時將相關情況報區教育局,由區教育局會同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進行調查核實。依據調查結論進行處理,情況嚴重的依法追究校服生產企業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校服整治活動方案 9

  為進一步規范中小學校服采購工作,推進教育治理現代化,堅決打擊校服采購中違規謀利行為,切實維護中小學生利益和著裝安全,根據教育部等四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教基一〔20xx〕3號)等文件要求,現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和歷屆全會精神,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進一步規范中小學校服采購工作,著力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和幸福感。

  二、整治要點

  1.各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各級各類學校等是否建有校服采購操作規范程序或相關要求。

  2.各級各類學校是否在深入論證和與家長委員會充分溝通的基礎上確定是否選用校服。

  3.各級各類學校選用校服的學校是否建立了以學校和家長委員會為主體,學生代表、家長代表、社會代表等多方參與的'校服選用組織。

  4.各學校學生是否自愿購買校服,是否允許學生按照所在學校校服款式、顏色,自行選購、制作校服。

  5.采購單位在采購前是否進行了深度調研,是否核實了企業質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務水平、社會信譽度等。

  6.采購單位是否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做好招投標工作。

  7.采購單位是否向學生和家長公示中標企業、校服質量標準、采購流程、采購價格等,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8.簽訂采購合同時是否使用全省統一的《河北省中小學校學生裝購銷合同》(冀教中初等后勤〔20xx〕3號)。

  9.采購各環節材料是否全部存檔備查,采購合同是否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10.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各級各類學校和相關管理人員是否存在違反市場原則采取“定點”“定商標”等方式干涉交易的行為。

  11.校服質量是否合《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GB18401)、《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范》(GB31701)、《中小學生校服》(GB/T31888)等國家標準。

  12.校服供應和驗收是否實行了“明標識”制度。各采購單位購買的校服,是否具備齊全的成衣合格標識,是否有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在接收校服時是否進行檢查驗收,查看產品質量檢驗報告和質量標識。

  13.采購單位是否以“送檢”等名義強制或變相強制向家長收取檢驗費用。

  14.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各級各類學校是否定期向所在地的質監部門及其所屬專業纖檢機構通報校服供貨企業名單。

  15.各級各類學校在校服采購過程中是否存在違反程序、收取回扣、濫用職權、徇私舞弊、損壞群眾利益等行為。

  16.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各級各類學校是否存在其他違法違規行為。

  三、工作安排

  中小學校服采購專項整治工作從3月開始至10月底基本結束,分五個階段,各階段壓茬進行。

  (一)研究部署階段(3-4月)。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各級各類學校結合本地校服采購實際,梳理存在問題,研究制定針對性強的具體工作方案,及時作出安排部署,迅速啟動整治工作。于4月30日將中小學校服采購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和聯系人報送至市教育局學校后勤管理中心。

  (二)自查自糾階段(4-6月)。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各級各類學校要組織緊緊圍繞整治工作確定的重點內容,逐校逐項對照檢查,查找存在的問題,梳理建立工作臺賬,明確整治措施和完成時限,按時間節點和要求抓好整改落實。于6月15日前,將自查自糾情況報市教育局學校后勤管理中心。

  (三)督促檢查階段(6-10月)。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各級各類學校組織開展對中小學校服采購專項整治工作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方案制定、工作部署、問題查找、整改落實等情況。對群眾反映和檢查發現的問題督促相關單位及時整改,對調查核實的問題和相關責任人依紀處理。

  (四)明察暗訪階段(8-10月)。市教育局將不定期進行抽查暗訪。對發現的自查自糾不到位、在整改落實中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按照規定嚴肅處理;對發現的違紀違法線索,即時交辦、跟蹤督辦、限期辦結,典型問題公開通報曝光。

  (五)總結提高階段(10月)。市教育局對本次中小學校服采購專項整治工作進行認真梳理,總結經驗、查找漏洞,及時將好做法固化為制度規定,同時針對存在的普遍性問題,完善制度、健全機制,鞏固擴大專項整治成果。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各級各類學校于10月10日前將專項整治情況,包括整體檢查情況、存在問題、整改情況、人員處理(附佐證材料)以及中小學校服采購專項整治工作情況統計表(見附表)等,經主要領導簽字后報市教育局后勤管理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責任落實。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各級各類學校要高度重視中小學校服采購專項整治工作,列全列明清單,層層壓實責任,通過舉報電話、郵箱和明察暗訪等多種形式督導檢查,全面精準排查,逐校落實。

  (二)嚴格徹底整改。自查和檢查中,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各級各類學校要對照問題清單,逐項檢查甄別,逐項逐條整改到位,確保問題見底清零。要針對發現的問題舉一反三,建章立制,建立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堅決杜絕問題再次發生。

  (三)嚴肅問責追責。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各級各類學校要切實履行專項整治主體責任,主動擔當作為,加強督導協調。對工作進展遲緩、推進不力、問題集中多發的,要及時公開約談;對群眾反映強烈、存在問題隱瞞不報、造成嚴重后果的,對處理起來確有困難的重大、復雜案件,要報告上級主管部門或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移交紀檢監察機關,嚴肅追責問責。

  (四)如實總結報告。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各級各類學校要嚴格對照整治要點和時間節點,逐項逐條做好書面總結,按時報送工作方案、自查自糾情況和專項整治情況。

  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各級各類學校每月30日前向市教育局學校后勤管理中心報送一次工作開展情況(見附表)。

  校服整治活動方案 10

  為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要求,深入整治侵害群眾利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進一步規范學校后勤保障服務行為,辦師生滿意的學校后勤,推動教育事業健康發展,經研究決定開展全市中小學校校服、床上用品專項整治工作,現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通過這次專項整治,著重解決有的學校對校服、床上用品管理工作重視不夠,站位不高的問題;解決部分學校領導和經辦人員對政策不熟悉,一知半解的問題;解決校服、床上用品采購中的程序不規范問題;解決校服、床上用品質量不合格問題;解決校服、床上用品管理中的.腐敗問題。通過以上問題的解決,加快形成有效的管理體系,不斷提高我市校服和床上用品管理工作水平,讓領導滿意、學生滿意、家長滿意、社會各界滿意,確保學生健康成長,推動我市教育事業全面發展。

  二、整治范圍

  全市中小學、幼兒園、中職學校近三年來的學生校服和床上用品管理工作。

  三、整治重點

  (一)采購程序是否規范。是否充分征求學生和家長的意見,事前是否經過備案,是否成立多方參與的校服或床上用品選用組織,選用校服和床上用品是否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原則,是否采用規范的采購形式,是否進行公示,采購結果是否備案等,采購產品是否符合國家標準,是否履行減免承諾。

  (二)采購套數、價格是否合規。是否嚴格按《攀枝花市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實施細則》中規定的采購年級、套數和價格執行。

  (三)驗收程序是否履職盡責。是否履行驗收職責,產品是否有質量合格標識,是否具有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產品合格報告和標識,是否落實“臺賬”和“明標識”制度。

  (四)售后服務。是否嚴格執行“三包”政策,是否提供上門服務等合同約定事項,學生及家長是否滿意。

  (五)管理使用。是否落實校服穿著基本要求,是否有強迫學生穿著校服和購買床上用品行為等。

  (六)是否規范廉潔運作。是否與廠商進行權錢交易,是否從中牟利,是否暗箱操作,是否收受賄賂、接受吃請、禮品禮金等。

  四、職責分工

  市教育體育局負責直屬學校(幼兒園)的校服、床上用品專項整治工作;各縣(區)教育(體育)局、釩鈦高新區社會事務局負責各自轄區內學校(幼兒園)的校服、床上用品專項整治工作。

  五、工作安排

  (一)宣傳動員階段(20xx年10月16日-10月20日)

  各單位、各學校要通過網站、城域網、新聞媒體、微信微博大力宣傳校服、床上用品專項整治工作和校服、床上用品相關政策規定。市教育體育局召開全市校服、床上用品專項整治工作動員大會,各縣(區)教育部門也要相應召開縣(區)專項整治動員會。

  (二)政策學習階段(20xx年10月21日-10月30日)

  市教育體育局領導班子及中層干部、縣(區)教育部門領導班子及中層干部、各學校(幼兒園)領導班子及相關部門具體經辦人員、市、縣(區)后保中心全體人員要認真學習國家、省、市校服和床上用品政策文件。各單位、學校一把手和班子成員要熟悉政策,分管領導、相關部門具體經辦人員要精通政策,對各種政策文件要爛熟于心,并自覺遵守和執行有關文件規定。學習結束后,于10月30日組織各縣(區)學校后勤保障工作人員、學校分管領導和具體經辦人員參加校服、床上用品管理知識測試,測試結果在全市教育系統公開。

  (三)自查自糾階段(20xx年10月31日-11月9日)

  各縣(區)、各學校(幼兒園)要對近三年來的校服、床上用品管理工作進行梳理,分年度分批次填報專項整治自查表(見附表1、2),對照政策文件自查是否符合規定:采購批次、套數、價格、程序是否合規,采購產品質量是否合格等。自查自糾報告于 11月9日前上報(直屬學校報市學校后勤保障服務中心,縣區學校報縣區教育部門)。

  (四)督查整改階段(20xx年11月10日-11月25日)

  市教育體育局組織力量對直屬學校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全面督查,對縣(區)學校(幼兒園)進行抽查,發現問題限時整改,對違紀違法的要移送相關部門處理;各縣(區)對轄區內學校(幼兒園)要進行全面督查;各學校(幼兒園)要根據督查結果和相關規定制定學生校服和床上用品管理工作實施細則。

  (五)總結提高階段(20xx年11月26日-11月30日)

  各縣(區)、學校(幼兒園)要認真總結專項治理工作情況,認真總結校服、床上用品管理工作經驗做法和教訓,以查促建,建立健全定期研判、會商會辦等各項工作制度,完善問題排查、防范化解、責任落實、督查考核等各項工作機制,努力形成長效管理機制,推動學校后勤保障工作標準化、規范化、精細化、科學化。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

  各縣(區)教育(體育)局、釩鈦高新區社會事務局、直屬學校(幼兒園)要將此次校服和床上用品專項整治工作作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重要內容,擺在突出位置,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工作方案。各領導班子成員和具體經辦部門負責人要落實“一崗雙責”,努力推動學校后勤保障服務工作規范健康發展。

  (二)落實責任

  市學校后勤保障服務中心是此次專項整治責任科室;各縣(區)教育(體育)局、釩鈦高新區社會事務局、各學校(幼兒園)一把手是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分管責任人,具體經辦部門領導和經辦人是具體責任人。各單位、學校(幼兒園)要認真落實專項整治職責,做好校服、床上用品管理和整治工作資料的收集歸檔工作。

  (三)嚴肅查處

  各級教育體育紀檢監察組織要加大監督執紀問責力度,堅持問題導向,嚴肅查處違紀違法案件。對專項整治中發現的問題,絕不護短縱容,堅決處理。對頂風違紀、糾而復生、情節惡劣和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案件進行堅決查處、問責、通報。嚴格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嚴格實行“一案雙查”,對嚴重違紀違法行為,既追究當事人責任又要嚴肅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領導責任,以問責倒逼責任落實。

  校服整治活動方案 11

  為貫徹落實省教育廳、省質監局、省工商局三家聯合發布的xx號“關于進一步加強我省學生校服和床上用品規范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順利推動我校學生校服采購的工作,特制訂城沙一小學生校服采購實施方案(家委會主導采購):

  一、指導思想

  為確保我校學生校服質量安全,保障廣大學生的切身利益,加強社會監督,促進學校依法辦學,我校將本著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推動我校學生校服訂購制度的落實。

  二、程序目標

  1、按xx號文件的相關要求認真做好校服采購工作。

  2、積極提倡周一晨會或校級大型活動時要統一著裝,但必須堅持學生自愿原則、不強迫或變相強迫其在其余時間也統一著裝。

  3、在堅持學生自愿的前提下,努力選擇質量保障體系健全、產品質量合格穩定、社會信譽好的供應商參與學生校服招投標。家委會代表參與學生校服采購工作的全過程,學校不直接參與決策,只提供建議和意見。

  三、實施步驟

  1、學校做好前期的了解工作。認真學習文件精神,收集關于對學校校服采購工作的有關想法及合理的建議,由各個班級家委會主任收集、匯總家長、學生有建設性的可行性意見。

  2、召開校級家委會商討學生校服采購有關事宜。學校不直接參與決策,只提供建議和意見。

  3、建立組織機構。成立由校家委會成員組成的學校校服采購領導小組暨招投標小組,負責校服采購工作。

  4、邀請三家或三家以上的生產學生校服的'優秀廠家或家長推薦的專門生產童裝的品牌企業攜帶現有樣品參與產品展示,由采購領導小組根據大部分班委會的合理建議,向廠家提出校服相關的布料、樣式、價格、套件等制作要求。

  5、邀請有意愿參與兌投標的廠家根據采購領導小組要求進行設計、制作樣品參與招投標。招標標結束,向上級教育得政主管理部門匯報招投標的有關情況,同時在公示欄中向全校家長、師生公示相關材料。

  6、與中標企業簽訂簽訂詳細的校服訂購合同。學校、家委會、廠家三方就校服制作的相關細節及交貨時間、地點及售后服務等意向達成協議。

  7、校服完工后,由家長委員會校驗產品標識、標注、質量是否符合標準要求。檢驗合格后,方可由班級家委會發放給學生使用。

  校服采購領導小組要嚴格遵守各項規定,嚴把質量關。認真做到監管,做到萬無一失。學校要高度重視此英工作,本著對學生和家長高度負責的態度,嚴格執行xx號文件精神,完善相關制度,加強宣傳引導,保證此項工作穩定順利地開展。

  校服整治活動方案 12

  為規范我區學生的著裝,展現學生陽光、青春風采,切實維護學生利益和著裝安全,根據《關于印發廣州市中小學校服管理辦法的通知》(穗教規字(20xx) 1號)的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現就廣州市番禺區南村鎮中心小學校服采購管理工作制訂如下工作方案:

  一、成立南村鎮中心小學校服采購工作小組

  (一)校服采購工作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工作職責:校服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貫徹落實上級有關政策,全面負責學校學生校服的領導管理工作,組織校服采購工作,制定指導意見,確保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有序開展校服采購工作。制定校服采購管理辦法和工作實施方案,協調有關部門,理順管理體制,確保校服采購工作運行暢通等;負責校服的選用、征詢、采購、質量監控、信息公開等工作,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流程規范。

  (二)校服采購工作監督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工作職責:負責監督校服采購工作的全過程及廉政問責工作。

  二、工作安排

  (一)前期宣傳發動階段

  1.組織我校全體行政人員認真學習有關文件精神,如《關于印發廣州市中小學校服管理辦法的通知》,理清校服采購工作要點,根據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校服采購管理制度。

  2.成立校服采購工作小組,分析本單位校服工作實際情況,并就是否穿著校服、校服穿著制度、選用校服款式、校服采購方案等進行充分溝通,初步擬定校服采購方案。學校與家長委員會、家長代表等召開學校家長委員會會議,商討學校校服工作事宜。

  3.通過網站、微信公眾號、公告欄等渠道對是否穿著校服、選用校服款式、校服質量標準、校服采購方案、校服工作會議紀要等做好征詢和公示工作,收集群眾意見,并對各方意見進行答疑。

  (二)采購招標階段

  1.編寫采購需求書,按照有關程序選取委托招標代理實施公開招標,并編制招標文件。

  2.校服采購工作小組確定采購方案和招標文件,并將采購方案和招標文件送區校服管理工作辦公室報備。

  3.掛網招標。(掛網時間不少于21天)

  4.招標結果公示。

  5.確定資格商,簽訂合同(全區校服采購統一合同格式),并將合同送區校服管理工作辦公室報備。

  (三)正式供貨階段

  1.供應商與學校對接,落實學校需求情況,做好供貨準備。

  2.實施供貨,根據合同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實施供貨。

  采購方案的制定以及整個采購流程,均須家長委員會、家長代表等多方人員參與,并主動公開招投標的方式、校服的質量標準、采購流程、采購價格等,接受家長和社會的監督。各采購環節的材料須全部存檔備查。

  (四)驗收階段

  由學校采購小組及校務監督小組對供應商的供貨進行驗收,對供應商的供貨進行留存樣本封存,須查看校服是否具有完整 的產品標識和法定機構出具的合格檢驗報告,并建立質量驗 收臺賬,及時記錄校服驗收情況,校服檢驗合格后方可發給學生使用。

  三、校服質量保障要求

  (一)明確校服質量技術標準。所采購的校服的質量必須符合 GB/T 31888-20xx《中小學生校服》、DB4401/T 78-20xx《中小學、幼兒園校(園)服質量技術規范》等國家、省、市的標準規范。

  (二)嚴格執行“雙送檢”制度。

  即一是要求校服供應商投標時必須要提供有效期內的校服布料、輔料等原材料及投標校服樣品在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合格報告;

  二是隨機抽取一定數量的校服送法定檢驗機構進行檢驗,檢驗結果須為合格。所有的檢驗費用由校服企業承擔。

  (三)明確投標時必須提供樣品,中標后樣品由學校封樣保存,并作為日后驗收的依據。

  (四)明確違約責任,招標文件中應寫明中標人需繳納履約保證金。

  (五)明確驗收標準,嚴格執行驗收程序。學校校服采購工作小組對校服進行驗收時,須查看校服是否具有完整的產品標識和法定機構出具的.合格檢驗報告,并建立質量驗收臺賬,及時記錄校服驗收情況,校服檢驗合格后方可發給學生使用。同時,認真進行校服采購合同管理,采購的校服如出現質量問題,應立即與校服供應商交涉,按照采購合同約定要求校服供應商辦理退賠事宜,并及時向上級主管的教育、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六)完善售后服務保障和投訴處理機制。在校服采購實施過程中,對可能出現的校服價格、服務、質量等問題提前做好應對措施。完善校服投訴處理機制,學校校服管理辦公室投訴電話(xxxx)、區校服管理工作辦公室設立投訴電話(xxx、xxx),處理校服管理投訴事宜,并鼓勵學校校服采購工作監督小組、家長及時反映校服管理的有關情況。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校服是學校重要的文化標識,是學校團隊精神和學生精神風貌的直接體現,統一校服管理對于培養學生全面發展、開展學校常規管理、維護師生的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校服工作同時也是百姓關注的民生實事。我們充分認識校服管理工作的重要意義,積極宣傳,正確引導,規范開展,把做好這項工作與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學黨史、悟思想、辦實事、開新局”緊密結合起來,以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為出發點,切實加強管理,端正教育行風、樹立教育的良好形象。

  (二)明確工作責任。學校領導、校服采購工作領導小組和監督小組牢固樹立大局意識,認真履行職責,規范操作校服管理工作。設立投訴機制,學校定期對學生校服工作進行專項檢查,督促中標企業嚴格按要求生產讓學校、家長放心滿意的校服。

  (三)廉潔自律,加強廉政風險防控,促進校服工作健康發展。學校及相關人員在校服采購過程中,未履行職責、存在違反程序、收取回扣、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等行為的,由相關職能部門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校服整治活動方案 13

  根據國家和遼寧省有關校服(實際是運動服,以下統一稱校服)統一采購和相關標準和要求,教育部辦公廳關于轉發上海市《關于加強本市中小學校服管理若干意見》的通知(教基二廳函[20xx]10號),為做好20xx年度我校學生校服集團采購工作,把好我校學生校服質量關,嚴防劣質制品流入,為規范投標工作行為,嚴格依法招投標,確保物品質量,合理控制造價,提高投資效益,保護公平競爭。現制定我校學生校服集團采購工作方案:

  一、進一步提高認識

  學生校服質量安全問題關系廣大高校學生的健康,關系學校和政府的形象,質量安全一旦出現問題容易成為輿論熱點,引發社會問題和校園穩定問題。我校高度重視學生校服質量安全,確保學生健康安全,維護高校和社會穩定,要以為民、務實、清廉的工作作風,切實把學生校服質量安全問題作為一項重要的`工作抓緊、抓好、抓實。

  二、嚴格采取招投標采購方式

  根據文件要求,我校學生校服質量指標必須納入招標投標采購內容中。不得未經招標、投標過程,指定供應商采購學生校服。我校學生校服的招標投標采購應當嚴格按照物資采購相關法規組織實施。

  三、成立學生學生校服招標采購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四、工作流程

  1、由學生處根據招生部門提供的20xx年擬招生人數確定新生購買校服的數量;同時提出相關標準要求(見附件)。經學生處處長簽字后,經學校主管領導審批后,送交學校資產設備處。

  2、學校資產設備處負責招標采購。資產設備處準備相關招標采購需要的材料,經主管領導審批后報鐵嶺市教育局支付中心,經網站公布進行招標采購。

  3、嚴格選擇具有生產合格產品能力的供貨單位。必須在合格企業名單中選擇供貨企業,實行集團招標采購,投標的企業必須是企業本身,不接受聯合體形式或代銷商等機構。

  4、嚴把入校產品進貨質量關。我校在招投標和驗貨檢驗等關鍵環節嚴把質量關,切實保證學生校服質量安全,堅決杜絕質量不合格產品流入校園。

  招投標時,需查驗供貨企業是否具有由第三方檢測機構(遼寧省纖維紡織檢測中心)出具的與采購產品相對應的委托檢驗合格報告。

  5、招標工作結束后,由學校資產設備處提供《中標通知書》給學生處,由學生處代表學校與中標企業簽訂集團采購合同,應于7月放假前完成學生校服集團采購合同的簽訂工作。

  6、我校在完成集團采購后應組織進貨驗收檢驗,檢驗合格后方可提供給學生使用。并在采購合同簽訂后與第三方檢測機構(遼寧省纖維紡織檢測中心或鐵嶺市技術質量監督局)簽訂驗貨檢驗委托合同。現場抽樣工作應在供貨企業生產結束后立即組織實施,并由我校、第三方檢測機構、供貨企業三方人員共同參加。驗貨檢驗應為逐批抽樣檢驗,做到高標準、全覆蓋、確保產品質量安全。第三方檢測機構應在校服投入使用前向我校出具產品檢驗報告。

  質量驗收由學生處與第三方檢測機構簽訂合同,按合同進行檢測(費用由供貨方提供)。

  7、新生入學后由學校計財處統一收費,按財務工作要求支付給企業。

  五、加強校園宣傳教育和內部管理

  新生入學期間,我校要采取多種方式,做好宣傳教育工作。對在校師生加大國家法律、有關質量的法規規定以及高校各項規章制度、“黑校服”鑒別方法、“黑校服”危害知識等的宣傳教育,增強學生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提高防范“黑校服”侵害的自覺性。我校要進一步加強內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黑校服”流入校園。

  六、加強監督檢查工作

  我校20xx年度學生校服集團采購工作全程要有學校紀檢監察處人員監督檢查。

  七、建立貧困生校服援助機制

  我校要關注貧困學生生活,采取有效措施,開通幫扶貧困生綠色通道,建立解決貧困學生校服的有效機制。要聯合供貨企業,加大對貧困學生校服的幫扶力度,按新生數的2%資助貧困生,確保貧困學生穿上合格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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