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費承諾書的范文
篇一:繳費承諾書
本人 ,是韶關學院數學與信息科學學院 專業的學生,有履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的“按規定繳納學費及有關費用”的義務。到目前為止,尚欠學校學費 元,住宿等其它費用 元,以上費用合計 元。
本人本學年繳費計劃如下:
注:
1、 計劃要列明繳費時間、金額。
2、 最遲還款時間不能超過20XX年3月份。
3、 的確無法籌集學費的,請在計劃中注明貸款。
本人保證本人按上述繳費計劃將所欠費用全部繳清。
承諾人:
年 月 日
附:韶關學院加強繳費注冊工作規定(韶學院〔2007〕150號)相關規定:
1、開學注冊滿2周末能繳清學雜費,而又沒有提出保留學籍(或入學資格)休學或暫緩注冊申請的,或提出暫緩注冊申請不被批準,延期一個月仍不能繳清學費而又沒有提出保留學籍休學申請的,學校可做自動退學處理。
2、未正式注冊且未辦理暫緩注冊的學生,不享受在籍學生的任何權利,不得使用學校的有關資源,如圖書、設備等。學校對不在籍學生一律不給予參加任何形式的考試,并且不接受其參加有關統考的報名。
2、未正式注冊且未辦理暫緩注冊的學生,取消其評優評獎、入黨入團以及獲獎學金、助學金資格,不得擔任學生干部,并記入學生誠信檔案。
3、對無故欠費的畢業生,學校不向用人單位推薦就業;個人聯系了單位的,學校不向用人單位介紹其綜合表現情況,不在就業協議上簽署學校意見。由此造成的就業或其他問題,責任由學生個人承擔。
篇二:繳費承諾書
本人 ,系培訓學校 專業學生,于 年 月 日入學,學雜費共計 元。現交雜費 元,學費 元。因個人原因,未能在入學時繳清全部學雜費。
本人承諾于 年 月 日前繳清學雜費余款,共計 元。如未能履行,可視為自動退學。
注:
承諾人:
日 期:
篇三:繳費基數承諾書
河西分中心:
我單位(或我代理機構): (名稱),單位代碼 。于 年 月 日,申報核定《20XX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名冊》,已組織人員按照《社會保險法》和國務院《社會保險征繳條例》及相關實施細則進行認真審驗,現做出以下承諾:
一、申報核定的《20XX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名冊》與本單位的`職工人數、參保人數相一致,填制的名冊數據真實可靠,不存在著掛靠參保或漏參保問題。
二、申報核定的《20XX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名冊》與本單位實際發放的工資總額、個人工資收入相一致,填制的名冊數據真實可靠,不存在少報、漏報、瞞報繳費基數問題。
三、經申報核定后的繳費基數,我單位擬定于20XX年 月日開始,組織全員職工進行《20XX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名冊》簽字確認工作。
四、如發生上述承諾不符問題,我單位將承擔一切責任。
單位公章 單位法人簽章
年 月 日
單位經辦人員簽章
年 月 日
篇四:繳費基數申報承諾書
和平分中心:
我單位(或我代理機構): (名稱),單位代碼: 。于 年 月 日, 申報核定《201X 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名冊》,已組織人員按照《社會保險法》和國務院《社會保險征繳條例》及相關實施細則進行認真審驗,現做出以下承諾:
一、申報核定的《201X 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名冊》與本單位的職工人數、參保人數相一致,填制的名冊數據真實可靠,不存在著掛靠參保或漏參保問題。
二、申報核定的《20XX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名冊》與本單位實際發放的工資總額、個人工資收入相一致,填制的名冊數據真實可靠,不存在少報、漏報、瞞報繳費基數問題。
三、經申報核定后的繳費基數,我單位擬定于 20XX年 月 日開始,組織全員職工進行《20XX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名冊》簽字確認工作。
四、如發生上述承諾不符問題,我單位將承擔一切責任。
單位公章: 單位法人簽章:
年 月 日
單位經辦人員簽章:
年 月 日
篇五: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申報承諾書
一、嚴格遵守國家和省有關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法律、法規及文件規定,做到誠信申報、依法繳費;
二、切實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已告知職工有關基數爭議維權的途徑、時限及相關規定,做到應保盡保并如實申報職工個人的繳費基數,職工的個人繳費基數經職工本人簽字認可且核對無誤,如有不實,愿為此承擔有可能引發的一切責任;
三、嚴格按照湘政發〔1997〕43號、湘政發〔2006〕7號和湘勞社工字〔2008〕16號文件的規定申報單位繳費基數,如存在瞞報工資總額現象,經勞動保障相關機構查實認定,除補繳外,愿接受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依照《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國務院令第423號)第二十七條作出的處瞞報工資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單位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法人代表(簽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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