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作者外先生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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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念像站上枝頭的麻雀,迷忙之中透露一絲觸望。感覺是美好的卻不想去完善,我知道我能做什么,愛一個人很簡單,但給她幸福卻很難…
霧里探花,美的難以觸碰,一絲絲芳香彌漫空中讓我留戀。困倦的心始終被線牽著,好像被擱淺在荒蕪的沙漠,停留在枯竭的邊緣。
慢慢的我學會了偽裝,隱藏在心中的渴望也涿漸干涸,憑借美好的回憶來維持水份,煩!什么味?呵呵,不苦,不甜,不咸,也不酸。
說是思想,卻來自遠方的你!累…我不想再累。回到過去,我寧愿選擇不曾相遇。
我還是我…一樣的活。簡簡單單…或許會更輕松點!不會整天亂七八糟的放不下心,一些事物我看累了,瑣碎畫面在腦海翻騰,卻不曾忘記。
那是什么?是思念?是愛情?是成長?是后悔?是現實?還是一個關口?
2
會不會在某個無意的瞬間翻開塵封的相冊,看到熟悉的面孔,憶起曾經的夢。
中學時代的懵懂,青春錯落的倒影,在流失的歲月河流中蕩起微微的漣漪。
那些再也回不去的昨天,停留幾多遺憾,一抹淡淡的笑容顛覆約定的永遠。
站在青春的尾巴上,點燃一根香煙。吐出圈圈的寂寞,撫摸零落的糾葛。
曾經的那個她,抑或幸福抑或孤單,可不可以輕道一聲“晚安”,從此安然。
牽著夕陽的溫暖,坐看晚霞的燦爛。模糊的視野散開在春天的堤岸。
是春天的伊始,還是傍晚的終結,一場夢,夢一場,恍若隔世。
3
總有那么一刻,我總覺得,冥冥之中,我與寫作有種奇妙的緣。寫作真的不同其它,它是一種情感很豐富的東西,它是一個吞噬空虛的東西,它是一個奇怪的生物,為什么是生物?因為它是一個有血有肉,有思想,有靈魂的東西,是一個陰性生物,它是一個極其細膩的女人。美文就是一個柔美的女孩,樸實的文章就是一個干練的女性,議論文就是一個思想高尚的女學者,粗獷的文章就是當之無愧的女漢子了……不管怎樣,作文在我心里,就是一個鮮明,有血有肉的人,決非一張蒼白的紙張。
不知道不什么,我酷愛作文,至今為止,我還記得第一次寫文章是日記,寫的是我家的貓。現在已過去六年了,貓早已不在,但我還記得當初這篇日記,在書桌前絞盡腦汁的樣子至今歷歷在目。而如今,我可以洋洋灑灑幾百甚至上千的文字。其實我真的沒有完整地看過十本小說,我總喜歡看一些散文,詩歌之類。我發現局限的閱讀對自已沒有一絲好處,我開始嘗試閱讀各類書刊,當初其實是很難接受,但逐漸,這嘗試慢慢變化,成為了一種習慣,現在什么書刊,只要有益,來者不拒。
我善于修改,我沒有辦法像王爾德一樣把一個逗號拿捏很久,我會很仔細地讀我的文章,這不是自戀,而是一種尊重。我把我最好的.,呈獻給讀者是對老師的尊重,我認真修改自已的文章,只要不妥,重寫,這不是完美主義,而是對自已的尊重,因為我是自已文章的第一讀者,這也是對文字及文章本身的尊重。我一直堅守著自已立下的這一規則--修改,希望這不是一種錯誤。
去年底,我完成了人生的第一部小說,我且稱她為“小說”,字數三萬八千字,僅僅三萬字,對于小說,真是太少了,應該說還很青澀,但這是我人生的第一次,是我用心血澆灌的,它成為我邁向更高峰的起點,成為我在人生這個時期的記念,她于我,真的是一個值得用生命珍藏的珍寶。
“淺文學,心深處”,是我文章中的一句話,寫作,寫作,作文,寫心,有時,我口說不了我心,但我手一定能寫我心!
4
剛真是有點兒小興奮,呵呵小妮子電話那頭也是掩不住的期待。當然不好意思說有多么激情澎湃,熱血沸騰,但著實是高興了一把,為你的一些結束、和一些新開始而興奮。
確實,有些東西走近過你,但卻沒有像現在這么的近過。
總結五個字兒,緣近,份已隨。
接著往下看吧。
從計劃中去掉了大部分安排,她利用周末兩天時間去了趟上海。
當然這不是第一次見面,立夏已經半個多月了,進入了另一個節氣,上海的天氣也早已變的熱起來,當他們再次見到對方時,相視一笑,各自示意對方的上衣,呵呵,不約而同地穿了簡潔的白色短T。
晚上他們一起吃的晚飯,算是遠道而來吧,有朋友能一起聚是件幸福的事兒,也為了讓她更自在,他建議她叫來大學同寢的好友。氛圍很是輕松的樣子,四個人自在的聊天,像在熱的天氣里,同時又感受到黃浦江畔吹來的涼風兒。總之,到現在,一切看起來終于都對了。
在回去的路上,他送她上的車,最后一次回眸,印染著一路相處的喜悅。這一刻一路往回,回想餐間聊起的那些細節,在旁人看來,算是一種生拉硬扯的拼湊,似乎有些刻意;但轉念一想,一切又都顯得那么機緣巧合,盡管在這之前始終差了那么一段或長或短的距離,而現在,一些在結束、一些已經開始。
之前她有去過幾次大學同學在上海的家,住宿過一些日子,就在那個小區,就在同學家對面的那棟樓里,他已經租住在那邊。也許,某個周末的清晨,他們都有倚窗而靠、凝望前方的時刻;也許,某個下午,他們又同時進出過那個小區的大門……
這一次到的時候,她提前去了好友的家,敘舊和某種期待,讓此行變得滿滿當當。早9點多他電話過來,確認她到了沒有、在哪一處接她。而她這才告訴他自己是前一晚就到了的,住在了朋友的家里。他說過去接她,問她具體地址時,他抑制不住興奮的說,自己之前去過那邊,已經熟悉。
原來,同學家搬家了,住進了現在的新小區,而他中間也換過房子,恰恰也來這邊看過房,又恰恰還是在對面,只是這一次他沒住下而已!
雖然他們的相識源于他人的介紹,但第一次見面后,她得知他們其實在同一個小學、初中完成學業,只是因為入學年齡的相差,他們每次都是一個初來報道,一個畢業離校,盡管那時候懵懂未知。雖然,有些像電影《向左走,向右走》的橋段,但總覺得,他們那時候的緣就初現了端倪,只是份還沒到來的跡象。若干年后,冥冥之中這緣竟被指引著,指引著走到一起。現如今,他們一次次見面,一個個電話,一次次相談,才發現彼此都很有FEEL,一切都對了!
這就所謂的緣分吧,緣近過,份已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