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別我的最愛作文
記得從我14歲開始就愛上了它---高跟鞋,記憶中的第一雙高跟鞋是一雙藍色的涼鞋,那時候高跟鞋剛剛興起,每當看到大街上偶爾出現的高跟鞋穿在別人的腳上,我就羨慕不已,死磨硬纏的讓爸爸給我買了一雙。興奮的我一夜都沒有睡著覺,工工整整的把它擺放在自己的床頭邊。一想到第二天上學會有那么多同學回眸的眼光,我的心里早已樂開了花。天不亮我就迫不及待的起床了,第一個來到了學校,卻最后一個坐回到自己的座位上,生怕晚來的同學看不到我漂亮的高跟鞋,當同學們紛紛圍著我,欣賞我那漂亮的高跟鞋時,老師也注意到了,她很認真的對我說:“你還是個學生,又是班干部,要起帶頭作用,不能把學校的風氣帶壞了”。對于學生來說,老師的話就是圣旨,雖然很舍不得,但還是乖乖的服從了。我的第一雙高跟鞋就穿了一天,那年我才14歲。
30歲那年,我的最愛--高跟鞋讓我經歷了人生第一次骨折的傷痛--右膝蓋骨折。當冰冷的石膏從大腿根一直打到腳后跟底部;當石膏的束縛引起腳部的大面積腫脹;當我修長而健美的雙腿轉眼間要靠一雙拐棍支撐,我的緊張和心痛遠遠超過了骨折的傷痛。我還能健康美麗嗎?我還有機會再穿高跟鞋嗎?醫生的回答是肯定的,我放心的笑了,因為美麗不會打折扣,我的最愛我依然可以繼續擁有。
2008年,我又一次被我的最愛“欺負”了,好好的走路,就那么輕輕的一歪,左腳踝骨骨裂。骨裂和骨折差著距離呢,雖然也很痛,但是我一點兒也不緊張,只是有點兒傷心。傷心的是,我這么愛它,它為什么就不懂我的'心呢?
上周四我再次受到了我的最愛的“呵護”,這次它可玩大了,它讓我右腳踝骨三處骨折。當時我的右腳尖就背叛了我的右膝蓋,腳尖直接向右看齊,與右膝蓋形成90°直角,似乎想離家出走。這次我可是真的嚇壞了,瞬間滿腦子空白,第一反應就是我殘廢了,直接就把我的最愛-高跟鞋拋到了九霄云外。幾家醫院給出了同樣的診斷和治療方法,住院、手術打釘子,我的精神幾乎崩潰了,欲哭無淚。
經過我的好姐姐跟醫院的交涉,并找了最好的主任大夫親自為我做復位手術,兩個來回后終于接好了我的腳,而且一周以來的恢復非常好。不過,醫生給我的最愛—高跟鞋下了判決書,判出它有期徒刑3年,以觀后效。哈哈……我的最愛,暫別了--高跟鞋,雖然有那么多的不舍,但也該懲罰懲罰你了,誰讓你對我沒心沒肺呢……(*^__^*) 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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