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集錦(15篇)
在學習、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或多或少都會接觸過作文吧,作文根據寫作時限的不同可以分為限時作文和非限時作文。你寫作文時總是無從下筆?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
想必大家的理想大學是清華北大,但是是什么原因讓你想去清華北大呢?是因為有良好的教學環境,還是因為想畢業后找到好工作?
我的原因要從一本書講起……
《撒野》是我朋友強烈推薦給我的書,說好看又激勵。買了之后是真的很不錯,主人公是兩位男孩蔣丞和顧飛,其中蔣丞就是我的動力。
他高三一模648分,一躍成為全區全校全市的知名人物。到了二模的656分,又使全市震驚,老師都激動的說不出話了。到了最后真正的高考,以優越的成績上了人大法學系。在這優秀的背后,卻是家庭不好的背景:親爸的自殺,哥哥的追問要錢……在此情況下,他依然去到了人大。
書的封面有一句話“沒有誰的生活會一直完美,但無論什么時候,都要看著前方,滿懷希望就會所向披靡。”這句話很好的印證了蔣丞的經歷;在現實中,我們不能因一次的失敗而垂頭喪氣,第一次的失敗不代表后來,我們要跟著光,看向前方。
顧飛是蔣丞的同桌,是他的'救贖,在整個高三生涯,他的光就是顧飛。顧飛并沒有去什么名校,但他去了師范大學中文系,他并不厲害,因為要照顧不太會說話的妹妹顧淼,沒有父親的家庭,所有的收入支出都要靠他自己。顧飛與蔣丞的相遇,一個救了人生,一個成為了救贖。
不管是什么家庭,是什么學校,什么樣的道路,只要看著前方,跟著光,滿懷希望就會所向披靡。
有些人,
會以各種你情愿或者不情愿的方式,
留在你的記憶里,
比如我。
——《撒野》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2
文學家魯迅曾經講過:“書是營養的面包。”我覺得這個比喻特別親切,書就是我的營養面包。當我一看書來,我就忘了吃,忘了睡。
前幾天,老師推薦我們讀一本《草房子》。買來后,我迫不及待地拿出書,看到封面上畫著一間草房子,我想這本書是講一個怎樣的故事?又會有怎樣的經歷?于是,我翻開書,先看了簡介:男孩桑桑在油麻地小學度過了六年刻骨銘心、終生難忘的校園生活,親眼目睹或直接演澤了一連串看似尋常但又催人淚下、震撼人心的故事……讀到這里,我已按耐不住想快點看下去的熱情,打開書一頁,兩頁……
其中,故事中最搞笑的是禿鶴。禿鶴因為頭發禿了,為了不讓同學用異樣的目光去看他,就讓爸爸去集市買生姜然后用來擦頭,希望自己在七七四十九天長出頭發來,并企圖用帽子遮掩自己的禿頭,結果受到了大家的嘲笑。
可禿鶴的演技,使我不得不佩服。油麻地小學開文藝匯演,需要一個禿子角色,原來柳三并演不好,當大家正打算放棄的'時候,禿鶴說:“想來試試這個禿子又有點流胚子的角色。”沒想到禿鶴從未演過戲,竟只用了一個上午就把臺詞背的滾瓜爛熟,到演出的那一天,禿鶴很有自信的把這個角色演得栩栩如生!還獲得了大家的熱烈掌聲!
這本書很精彩,是值得去閱讀的書!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3
今天中午,我找了一本書叫《狼王夢》,故事中講了一只狼從小被欺負。
故事中主要人物有,雙毛,紫嵐,紫鳳,還有狼王巨猛,《狼王夢》是主要講了狼族之間的故事。
雙毛和紫鳳是紫嵐的孩子,雙毛從小就被欺負,連紫嵐和紫鳳都欺負他。
一次,雙毛它們去捕獵,雙毛找到一只鹿并把它咬死在地,雙毛把它拖到紫嵐和紫鳳身邊,讓它們先吃,它們毫不客氣的吃完之后只留鹿的'骨頭給雙毛吃,雙毛每天都吃不飽。
一天雙毛沒捕到獵,傷心的回到狼巢,回來后紫嵐聽到雙毛沒有捕到獵,便和紫鳳撲去狂咬雙毛,雙毛到處都是咬痕,除了頭部沒事。
雙毛在紫嵐的養育下,逐漸成了一只真正的大狼。雙毛捕獵時遇到了阿力,阿力是頭棕色的狼,體型比雙毛大而且還帶來了狼群,雙毛這次又被欺負,紫嵐看到了跑到雙毛面前并趕走了狼群,回到狼巢紫嵐又咬了雙毛,雙毛又受傷了。
一次雙毛大膽的要挑戰狼王巨猛,并想得到狼王的稱號,結果雙毛被巨猛打的到處都是傷痕,落荒而逃,雙毛走過的地方都是血。
回來紫嵐把雙毛打到石頭上,并狂咬雙毛的尾巴,雙毛眼淚直流,之后雙毛爆發出了自己的潛能,并把紫嵐咬傷,原來紫嵐在幾年起就得知雙毛有很大的潛能。
雙毛到了阿力的地盤,阿力帶著狼群向雙毛沖去,狼群和阿力身上受重傷,雙毛向狼王挑戰并打敗了狼王,成為了新一屆狼王。
這本書既讓人感到悲傷,又讓人感到敬佩。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4
有一本書,我從小讀到大;有一本書,我永遠也讀不膩,那就是《窗邊的小豆豆》。這本書里的主人公就叫小豆豆,而我的小名也叫豆豆。這種重名的感覺讓我和這本書一下子就拉近了關系。
上幼兒園的那會兒,每天睡覺前,媽媽總會給我講一篇小豆豆的故事。我邊聽媽媽繪聲繪色地講著小豆豆有趣的故事,一邊在歡笑中睡著了。有時媽媽忘記給我講了,我就會大聲地把媽媽叫來,如果媽媽在忙,爸爸就會來講。聽著爸媽講的故事,我馬上就有了一種身臨其境的感覺,感覺自己就是那個樂觀好笑的小豆豆。
小學四年級的時候,一次讀書交流會上,我們交流《窗邊的小豆豆》這本書。我一下子來了勁,覺得自己可以大顯身手了。在課堂上,我繪聲繪色地把我和小豆豆的故事講了出來,獲得了同學們贊賞地的掌聲。五年級上學期,要求寫一篇好書推薦的作文,我一下子就想到了要寫《窗邊的小豆豆》。于是,我從主要內容、人物形象、語言風格和感受啟發這四個點來推薦這本好書,果然,這篇飽含著我對這本書真誠喜愛的作文得到了95分的好成績。這一次,我仍然覺得與人分享小豆豆是一件自豪快樂的事。
我喜歡小豆豆那樂觀向上的'品質。就算她有時會遭遇一些不開心的事,比如不小心掉進水泥堆里;最喜歡的錢包掉進了廁所里,但她總能堅強地往前,忘記那些打擾她的小事,讓自己更加快樂。不僅如此,小豆豆還很關心身邊弱小的動物和同學。這樣的小豆豆,也為她以后成為聯合國的親善大使有著很大的關系。
我喜歡《窗邊的小豆豆》,也喜歡小豆豆,不僅僅是因為緣分,還因為小豆豆伴隨我一起成長,給我帶來了很大的啟發。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5
書是個神奇的東西,往往就如一瓶神奇的藥水。有人喝下它,就會變得堅強勇敢;有人喝下它,會開懷大笑;有人喝下它,會發憤圖強。今天,我要為大家介紹一本科學斗智的書——《大偵探福爾摩斯》。
這本書的作者是日本政法大學文學學士歷河。我非常佩服書中的人物福爾摩斯,因為他文武雙全,而且我還認識了為人善良、樂于助人的華生,頭腦愚鈍的'豬格林。其中讓我印象最深的故事就是——“空中懸頭”。這個故事講的是:老人屢次看見兒子的靈魂分身,更目睹了“空中懸頭”的可怕景象,傳說中的分身降臨到底是不祥之兆,還是另有隱情?于是,老人去找福爾求助,福爾摩斯覺得這很離奇,它查閱了很多資料。華生覺得這簡直是無稽之談,因為從來沒有人見過和自己長得一模一樣的人,如果一個人看到了自己的分身,就應該是魂魄離體。這時,一個顫巍巍地老人,弓著背,拄著拐棍出現了。老人把事情的前因后果講給了福爾摩斯,福爾摩斯讓老人回家時把門栓打開,第二天晚上10點左右,華生和福爾摩斯進了花園,院子里昏昏暗暗的,很難看清一個人。這時,突然有動靜了,一個頭顱緩緩地漂浮出來,華生大吃一驚。只見福爾摩斯迅速撿起一塊石頭,朝頭顱投擲過去,“乒乒乓乓”一些鏡子的碎片落到了地上。同時,一個男人奇跡般地顯現出來了。當然,無巧不成書,他竟朝著福爾摩斯和華生兩人的藏身之處跑來,福爾摩斯用腳輕輕一絆,那個人摔了個四腳朝天。
在福爾摩斯的質問下,他們倆人都坦白招認了。原來,他們不務正業,要搶父親的財產。他們倆為什么要這樣做呢?
這本書不僅故事內容豐富多彩,而且還有漂亮的彩圖,所以我推薦給大家。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6
我特別喜歡《百變馬丁》這套書。主人公馬丁擁有一項特異功能,每天早晨都會變成另外一個人,開啟一段奇妙的旅程。馬丁每天斬妖除魔,救死扶傷,是我心中的大英雄,我要是能擁有和他一樣的本領就太棒了。
早上我穿好衣服出門上學,在公交站牌等了好久,車也不來。突然,我拍了一下腦袋,“哎,我真傻,我不是會變化嗎?干嘛在這里等呢。”于是,我把自己變成了一只小鳥飛向學校。飛著飛著,突然迎頭出現一只大網,我就被抓了。小小的我被撞的昏迷不醒,當我醒來的時候已經被關在籠子里了。這可難不倒千變萬化的我,于是我變成一只螞蟻輕松地離開了籠子。回頭一看,一屋子的國家保護動物,正用哀求的目光望著我,我的英雄血一下子沖向腦門,我立刻變成斗戰勝佛——孫悟空,拿出金箍棒,跑到壞蛋面前,想一棒打死這些壞家伙。但一想,不能以暴制暴,還是交給警察叔叔吧!于是,我拔出三根猴毛,輕輕一吹變出好幾個我,拿著繩子,三下五去二就把他們捆的結結實實。
回到屋里,我輕輕一吹,所有的小動物都回到了自己的家園。緊接著,我就把幾個壞家伙帶到了警察局,警察叔叔還表揚了我。
任務完成后,一看手表,呀,快遲到了,我急忙變成小鳥飛到學校,又變成了孫悟空。同學們看到我的樣子,一點兒都不驚訝,因為他們已經習慣了。只有一年級的小朋友很好奇,老是摸我的長尾巴,但我一點兒也不生氣,還給他們表演中國功夫。
但是我一點兒也不遺憾,雖然現實的我沒有特異功能,但是我可以靠著自己的雙手“千變萬化”:變成遵守交通規則的'好孩子;變成保護環境的小衛士;變成積極發言的好學生;變成樂于助人的好哥哥;變成愛做家務的好兒子…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7
我喜歡的一本書是一本兒童故事書,這本書一直都放在我的床頭,每次看到這本書,我都能想象到小時候,媽媽為我讀故事時的場景。
媽媽很愛我,我小時候晚上不聽故事就睡不著覺,也因此媽媽每天晚上都會來為我講故事,直到我睡著了后,媽媽才會輕聲的離開。這一本書里的每一個故事,我都記的滾瓜爛熟,這一本故事書陪伴了我整個童年。如今,我早就不需要媽媽為我講故事才能睡著了,可是這一本故事書我還是放在我的床邊,這已經成了我的一種習慣。
我喜歡這一本書,上面有著媽媽的味道,還裝著我童年的記憶。
我深刻的記得有一天晚上,那一晚,媽媽外出有事,很晚才回家。我躺在床上一直沒有睡著,我只知道那時候已經到了深夜了,我聽到了客廳里的開門聲,接著沒幾分鐘,我房間里的門被打開,“媽媽。”那時的我雖然躺在床上,可是腦子卻清醒的很,我囔出聲后,媽媽瞬間就走到了我的床邊。
媽媽先是伸出手摸了摸我的額頭,接著又擔心的問道:“是不是身上那些地方不舒服?”我朝著媽媽搖頭,接著視線放到了床頭的故事書上。媽媽注意到了我的視線,嘴角一笑,自然而然的看出了我睡不著覺的原因,于是,坐到了我的床頭,拿上那本故事書又為我朗讀了起來,那天晚上,我的'心里被媽媽的愛裝的滿滿的。
很多年過去了,后來我才知道,那天晚上的媽媽是拖著一副疲憊的身子在為我讀著故事,可小小的我絲毫沒有聽出媽媽話語里的疲憊之意來。那一晚的后半夜我睡的很香,不過第二天媽媽罕見的睡到了日上三竿才起床。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8
當我撥開重重迷霧,穿越時光之門,踏進那片文字的原野中,歷史長河里的點點滴滴盡收眼底,我看到,張居正頭戴烏紗,身著官服,想憑一己之力挽救大明天下。他興起于奸臣當道,消沉在盛世之中;他當政之時“少罹水患,倉粟充盈,邊境晏然”……這就是《明朝那些事兒》第5部中的內容。
自從忍辱負重鏟除了一代奸相嚴嵩后,歷史進入了一個新的時代,相權達到了巔峰。在幾代名臣徐階、高拱、張居正的帶領下,推行考成法、一條鞭法,造福黎民百姓。大明開始了一段比較清明的“萬歷之治”。可自從張居正病逝,無人敢管萬歷皇帝,多年的成果毀于一旦。屋漏偏逢連夜雨,朝鮮被日本侵略,形勢危急。一代名將李如松、李舜臣在戰爭中力挽狂瀾,卻最終戰死沙場。
在歷史與生命的進程中,我們迷失了很多,但唯有理想不能丟掉。在書中,有多少官員功成名就后,迷失了自己的方向,一代奸臣嚴嵩在剛開始時也是清正廉明,潔身自好。但當大權在握,他卻沒有一直保持出淤泥而不染的`信念,在利益和原則面前,選擇了利益,放棄了原則。唯有張居正,用生命踐行了自己的理想,用生命演繹著自己的信念。《明朝的那些事兒》讓我對歷史有了新的認識,也讓我明白了要戰勝困難,必須有堅強的意志和決心,執著的信念。斯人已逝,精神永駐。張居正高尚的人格被歷史永遠銘記,在歷史的長河中熠熠生輝!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9
“莎士比亞說,詩人和瘋子,都不屬于紅塵十丈的人間。詩人隱居在瘋子的隔壁,瘋子卻闖進詩人的花園。”我非常喜歡余光中先生的這段話,因為我也非常喜歡詩。
在我的書架上有一本《一頁詩歌》,這是我的掌上寶。在我心情煩躁之時,沏一杯花茶,品著這本書,便成為人生中最愜意的時光。在我熟睡前,讀一首小詩,然后心滿意足進入夢中,黃粱美夢也不過是一紙荒涼。
當你陷入迷茫的時候,讀一首“食指”的《相信未來》,什么絕望,無非是人生中的一叢荊棘;當你輾轉難眠時,讀一首林徽因的《深笑》,愁云慘淡的人生旅途也會瞬間陽光普照……這本書里的每首詩都有不同的意境,隨著讀者年齡的增長與心智的成熟,每首詩便會讀出不同的韻味。我酷愛這本書,每次讀完便覺得對眼前所發生的一切有了新的解讀。
我覺得詩人是幸福的.,在雨中、在傷心時、在開心時,寫一首詩,把自己的情感融合進詩中,讓世人與自己共鳴,這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啊!我覺得讀者是幸運的,在自己悲戚彷徨、孤獨無助的時候,讀一首詩,驀然發現原來世上原來還有自己的知音,這又是多么驚喜的一件事。
《一頁詩歌》給了我最好的閱讀體驗,它就像我的知己,我的影子,在我孤獨的時候抱緊我。郭敬明說過:“這個世界,有人長大,有人成熟,有人永遠是少年”。讀完這本書,你會覺得就像完整地走過了一生,體會到了人生不同時期的不同味道。
“一部書籍將人迷,魅力并非是標題。欲想評價高于低,唯有看過知所值。”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0
我喜歡讀很多書。最近,我讀了一本好書叫《長襪子皮皮》。 皮皮有很多朋友,其中有一個男孩子和一個女孩,男孩叫杜米是個勇敢活潑的孩子,女孩叫阿妮卡表面看起來是個文靜的孩子。但是,他們每次都和皮皮一起去冒險。皮皮是個力氣很大的孩子。有一次,皮皮的爸爸也就是船長,帶著皮皮、杜米和阿妮卡來到一個島上。他們一起去游泳,突然,前面來了一條大鯊魚,皮皮急忙上前去舉起大鯊魚扔的遠遠的。可見皮皮的力氣好大啊,而且樂于助人,怕鯊魚傷害到伙伴們了。
有一次,皮皮的爸爸給了她一大袋金幣,她可以隨便花,不料被小偷打聽到了,小偷便想去偷,到了晚上,小偷悄悄的來到皮皮的房間里。不料,剛進屋就被機靈的皮皮發現了。小偷沒有偷到金幣,反而被力氣超大的皮皮給揍了一頓,真是個勇敢的孩子。皮皮經常把金幣拿去買些糖果和金錢送給鎮上貧困的小朋友,她真是個善良、樂于助人的孩子。 皮皮是個勤快的孩子,她經常做家務都把刷子綁在腳上,走到哪拖到哪,她打掃衛生很快,也很干凈。她沒有媽媽,只有爸爸,而且經常不在家,皮皮卻把家照顧的很好,自己做飯,自己做家務,自己起床!我很敬佩皮皮一個人獨立生活,而我卻是個什么都想依賴爸爸媽媽的'孩子,飯不會做,衣服不會洗,一天除了學習,家務活不會做的孩子。
讀完這本書后,給我感觸很深,想到了皮皮的勇敢善良、獨立、樂于助人的精神值得我們學習。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1
“書山有路勤為徑,學海無涯苦作舟。”我喜歡看書,曾讀過許多書,如:《根鳥》、《水滸傳》、《狼王夢》、《十萬個為什么》等,其中讓我印象最深的,要數《魯濱遜漂流記》了。
《魯濱遜漂流記》主要講了魯濱遜在一次航海中不幸遇險,孤身一人流落到一座荒島上。為了生存,他想盡一切辦法與大自然作斗爭,憑借著自己的驚人毅力,戰勝了重重困難,生存了下來。在荒島上生活了二十八年后,他終于得救,回到了故鄉。
讀了《魯濱遜漂流記》這本書,我明白了魯濱遜是靠什么活下去的,也十分嘆服他的智慧——在困難面前,魯濱遜懂得將自己面臨的好處與壞處對照,使自己從中得到一些安慰。我特別欣賞他在絕境中那遠超常人的樂觀與毅力。
從魯濱遜身上,我汲取了不少的精神力量。記得有一次,語文小測之后,老師要求成績不理想的同學每天都要抄一篇作文,我的名字也在那個“封神榜”之中。我心里不斷地抱怨著:“作業都這么多了,為什么還要布置這個任務?”但我只能接受這個令人頭疼的事實。我從抽屜拿出久違的《魯濱遜漂流記》,心想:“既然魯濱遜可以做到焉知非福,那么我也可以。”我不斷激勵自己,果斷接受了這突如其來的'打擊,更加努力地學習,后來我的語文成績漸漸提高了。
從這件事之后,再遇到一些令人難以接受的事,我就會想起《魯濱遜漂流記》,它總是在我遇到困難的時候,給我以啟發,給了我很大的幫助與樂趣。
《魯濱遜漂流記》這本書一直陪伴著我,使我在困境中得以保持樂觀的心態,讓我明白了許許多多的道理。我喜歡這本書。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2
“熱愛書吧——這是知識的源泉!只有知識才是有用的,只有它才能夠使我們在精神上成為堅強、忠誠和有理智的人,成為能夠真正愛人類、尊重人類勞動、衷心地欣賞人類那不間斷的偉大勞動所產生的美好果實的人。”這是高爾基曾說過的'話。
我讀過的書有很多,《水孩子》、《城南舊事》、《昆蟲記》、《我是馬小跳》……在這茫茫書海中挑出一本最好、最喜歡的,實在是不容易,因為我喜歡的書太多了,如果硬要我挑出一本中意的書,那就非《我是馬小跳》莫屬了。
這本書的作者是楊紅櫻,每當我打開這本書時,就覺得我的童年也是那樣精彩。馬小跳一生下來,其實不叫馬小跳,叫馬小驥,一匹駿馬的意思,這是他爸爸的爸爸——也就是他的爺爺幾乎翻爛一本新華字典才取出這樣一個好名字的。馬小跳一生下來就活蹦亂跳,所以爺爺就讓馬小跳改了名字。
這本書中描寫的主人公有:馬小跳、杜真子、丁文濤、路曼曼等。他們都有很多有趣的故事,他們就像我身邊的同學、伙伴。馬小跳有事不懼怕,長得像“胖狗熊”一樣的唐飛最愛吃零食,猴子一樣的毛超是個廢話大王,總比別人多一個心眼,班長路曼曼又是馬小跳的同桌冤家……馬小跳是一個成績不太好的學生、一個調皮搗蛋、不怕危險,擁有了一顆積極向上的心的男孩,一個老頑童爸爸、一個天真老媽,一家人又生活在充滿活力的家園里。
馬小跳有一個好品質,只要他想做的事情就一定會認真去做,堅持不懈,他擁有一顆上進的心,用石頭打走了小偷,保護了國家財產,他遇到壞人敢于勇敢面對,當了個小英雄,很值得我佩服。我喜歡馬小跳的個性!
《我是馬小跳》這本書很精彩,會伴我成長,伴我一生!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3
人們都說: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是精神的食糧,是智慧之門的鑰匙,是甘甜香醇的美酒,讓人回味無窮。在我來說,一生中最舒服的感覺,就是在書的海洋里盡情遨游。在我讀過的書中,我最喜歡的一本便是《不生氣的智慧》了。
被稱為“現實主義藝術大師”的.屠格涅夫說:“凡事只要看得淡些,就沒有什么可憂慮的了;只要不因憤怒而夸大事態,就沒有什么事情值得生氣的了。”這話不假,因為唯有巧妙地澆滅或利用這團怒火,才能讓生命在擁有寬度的同時也收獲了長度。有人說:“怒氣會讓人愚蠢,閑氣會讓人失神,怒氣會讓人灰心,壞脾氣會害死一個人。”
我們生活的世界多美好,但同時也會存在著缺陷。開心的背后會有難過;消極過后會積極;失去一個美好的,你會得到個更好的。任何事物都是相互的。在我生氣,或不開心的時候,我都會去翻翻我的摯愛—《不生氣的智慧》,這本書就像一個滅火器一樣,翻開讀一讀會把我身上的怒火立馬滅掉;這本書就像一個有魔力的風一樣,翻開讀一讀會把我頭上的愁云都趕走了,簡直是我的心靈雞湯一樣。—這就是我喜歡它的原因。
書籍是一艘輪船,能載著我們在知識的海洋中穿行;書籍是一架梯子,能引導著我們登上知識的殿堂;書籍是一盞燈,能照亮我們前進的路。不要隨意發脾氣,誰都不欠你的。漫漫人生,渺渺前程,我們卸下心中的枷鎖,讓一顆自由快樂的心伴我們前行!因為:不生氣是一種修養,更是一種智慧。只有掌控了自己的情緒,不隨便制怒、發怒,才能擁有健康平和的心態,才能過一種不生氣、不糾結、從容、豁達的幸福生活。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4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 我最喜歡看書了,曾經讀過這樣的一個故事,書中的故事是這樣說的,在所有教育過我的人中間,我印象最深的是我表哥濤濤,到現在我還非常清楚地記得他對我說的話,“姐姐要對自己的妹妹好,就算他打你了,惹惱了你,你也不能還手,要忍,這才有姐姐的樣子 。” 那時我妹妹小,很可愛,也被家人寵得“唯我獨尊”,她常常毫無道理的來煩我。剛開始,我沒怎么在意,甚至還覺得好玩,一味縱容,結果她更加肆無忌憚。
終于有一次,我實在忍不住了,還了一次手。頓時,妹妹的鼻涕眼淚就下來了。 這件事被表哥知道了,他到我家,責問我:“你怎么能打你的妹妹呢?雖然她打了你,但是你作為姐姐,這點撓癢癢似的算什么?凡事要講一個忍字。” 我聽了覺得有些不服氣,但我平時最佩服他,和他也最談的來,所以只是看著別處翻了翻眼皮,不出聲。 表哥好像沒有感到我的不快,但是語氣緩和了一些,接著說:“你看看她才幾歲,她什么都不懂,你和她計較什么?你應該有姐姐的'范,還是那個子忍!”我剛要辯駁,他竟料到似的不容我開口:“你看她多可愛,是你的妹妹,你對她還手,有失姐姐的范,更是以大欺小。所以你凡事都要想到那一個字……” 于是,我也大聲說:“忍——”我們相視而笑。 很奇怪,表哥的開導,我也不感到委屈了,我向妹妹道歉,妹妹也原諒了我,我們和好如初,以后也沒有再發生不愉快,從書里,故事里我學到了怎樣做一個好姐姐,學到了很多知識,我最喜歡這本書了。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5
提到我最喜歡的一本書那就是《淘氣包馬小跳》了,這本書幽默,搞笑,就像是發生在我們身邊的事情一樣。
書中馬小跳是一個誠實,活潑,天真的人,在《小英雄和芭蕾公主》的這本書里,更突出了馬小跳的誠實勇敢的精神,毛超是一個廢話超多的孩子,他要是說十籮筐的話,那么九籮筐都是廢話。但是毛超也是一個敢于表現自己的人。唐飛是個除了吃還是吃的人,爸爸媽媽一直給他買減肥藥吃,都不管用,唐飛的爸爸是一個很有錢的總經理,他一直給唐飛買各種好吃的。張達是一個說話結結巴巴,含含糊糊的人,所以,他老是不說話,有一個愛好就是喜歡和汽車賽跑。
當然書中還有許多個性鮮明的人物,但是,我還是喜歡馬小跳,因為他總是那么有愛心,熱愛小生命。當他看到受傷的流浪狗時,會精心照顧它;當他發現流浪狗一直念念不忘主人后,又想方設法為流浪狗找到主人。當主人不再愿意收留流浪狗的時候,他又發自內心用真誠的話語打動了主人,使狗的主人最終改變了態度,從而達成了流浪狗的心愿——回到主人身邊。
整個故事當中,馬小跳為流浪狗付出了許許多多,而馬小跳那種面對困難不達目的.不罷休的毅力讓人佩服。如果我也有這種勇氣和毅力的話,那不管學習上碰到什么樣的困難,我都不怕了。我一定要好好向書中的馬小跳同學好好學習,馬小跳,你是我的好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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